南开大学
一、学校简介
1.学校现状
著名的爱国教育家严修和张伯苓先生创办的南开大学是敬爱的周恩来总理的母校。座落在渤海之滨、风景秀丽的天津市。 "允公允能、日新月异"是南开的校训。她培养了一大批国内外知名的科学家。陈省身教授、吴大猷教授等著名科学家都曾执教于南开大学,著名剧作家曹禺先生也曾就读于南开大学。
南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的院校之一,同时也是一流的“985”院校,是全国首批建立研究生院的22所单位之一,是一所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技术科学、经济管理科学、生命科学、医学、农学及艺术学等多学科的综合性大学。09年在全国的综合排名为第15名。南开大学以学风严谨著称于世,早在30年代就开始了研究生教育培养工作。经过数十年的发展,现可在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教育学等多学科授予博士、硕士学位,有博士学位授权专业98个、硕士学位授权专业154个、专业硕士学位5个、一级学科博士授予权12个、国家重点学科18个、市级重点学科24个、博士后流动站17个。
南开大学创建于1919年,创办人是近代著名爱国教育家张伯苓和严修。抗日战争时期,南开大学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在昆明组成举世闻名的西南联合大学,被誉为“学府北辰”。南开大学秉承“允公允能、日新月异”的校训,弘扬“爱国、敬业、创新、乐群”的光荣传统,培养了以周恩来、陈省身、吴大猷、曹禺等为代表的一大批杰出人才,为民族振兴和国家富强做出了重要的贡献。2000年12月25日,教育部和天津市人民政府签署重点共建南开大学协议,南开大学跻身21世纪国家重点建设大学行列。
南开大学占地144.3万平方米(2164.5亩),建筑面积121万平方米,校园网络设施先进,图书馆藏书327万册。除主校区外,还建有迎水道校区(天津市内)、泰达学院(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按照“独立办学、紧密合作”的原则,与天津大学全面合作办学。
南开大学是国内学科门类齐全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之一。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形成了文理并重、基础宽厚、突出应用与创新的办学特色。有22个专业学院(系),设有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现代远程教育学院。学科覆盖文、史、哲、经、管、法、理、工、农、医、教、军全部12个门类,是一所覆盖全部学科门类的研究型大学。学校积极构建和发展适应21世纪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培养需要的学科体系,现拥有73个本科专业,208个硕士点,122个博士点,1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覆盖35个二级学科),9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48个省市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8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中心,8个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1个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6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7个“985”工程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4个“985”工程科技创新平台。
南开大学拥有一支阵容整齐、结构合理、学术精湛、锐意创新的师资队伍。
在1848名专任教师中有博士生指导教师526人,教授628人,副教授657人,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10人,发展中国家科学院院士5人,“973”和“863”计划首席专家8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12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11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20人,长江学者特聘讲座教授9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7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14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包括原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基金)入选者93人,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10人,全国高校教学名师5人,天津市特聘教授4人,天津市“13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24人。
2.学校历史
早期的南开大学作为私立大学,其经费除政府少许补贴和学费及校产收入外,基本赖于基金团体和私人捐赠。本着“贵精不贵多,重质不重量”的原则以及投资所限,学校规模一直较小,1937年在校学生仅429人,但师资力量较强,凌冰(教育)、姜立夫、刘晋年(数学)、饶毓泰(物理)、邱宗岳、杨石先(化学)、李继侗、熊大仕(生物)、蒋廷黻(历史)、李济(人类学)、肖公权、徐谟、张忠钹(政治学)、何廉、方显廷、陈序经、李卓敏(经济)、黄钰生(心理学)、张彭春(教育学)、柳无忌(英文)、司徒月兰(英文)、冯文潜(哲学)、张克忠、张洪沅(化工)等。竺可桢(气象、地理)、汤用彤(哲学)、萧叔玉(经济)、范文澜(历史)、罗隆基(政治)、吴大猷(物理)等也都曾在南开短期任教经过长期的艰苦创业,南开大学终以优越的学术环境、严谨的科学训练方针以及崇尚务实的精神而名驰南北,为国家和民族培养了一批优秀人才,周恩来、陈省身、吴大猷、曹禺等是其杰出代表。
1937年7月,正处于成熟发展时期的南开大学不幸惨遭日本侵略军狂轰烂炸,三分之二的校舍被毁。同年8月,南开大学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合组长沙临时大学,三校校长张伯苓、蒋梦麟、梅贻琦为常务委员,共主校务。翌年4月,长沙临时大学迁往昆明,改称西南联合大学。1939年南开经济研究所迁至重庆沙坪坝南开中学内,继续开展研究工作,并招收研究生;1942年7月,南开在昆明成立“边疆人文研究室”,并出版《边疆人文》刊物。联大期间,三校风云际会,艰苦创业,和衷共济,为国家民族培养了一大批杰出的科学人才和革命志士,谱写了中国教育史上的光辉篇章。
抗日战争胜利后,三校复员北归,1946年南开大学迁回天津并改为国立。复校后设文学院、理学院、政治经济学院和工学院,计16个系,另设有经济研究所、应用化学研究所及边疆人文研究室。师资力量有了加强,一批学者如吴大任、卞之琳、肖采瑜、傅筑夫、高振衡、李广田、罗大冈、汪德熙、谢国桢、张清常、王玉哲、杨生茂、司徒月兰等来校任教。张伯苓在担任校长长达30年之后,于1948年离任,由何廉代理校长。
1949年1月,天津解放,南开大学开始了新的历程。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南开大学的发展,周恩来总理于1951年、1957年和1959年三次回母校视察;1958年毛泽东主席来校视察;1994年江泽民总书记视察南开;李鹏、朱鎔基等也曾先后视察南开,党和国家领导人给南开师生以极大的鼓舞。
1952年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南开大学由一所学科比较齐全的大学变成了一所仅拥有文理学科的综合性大学,设有14个系,3个专修科。院系调整后,郑天挺、雷海宗、吴廷璆、李何林、朱维之、李霁野、季陶达、顾昌栋、温公颐、
陈仁烈、江安才、曾鼎禾、杨宗磐调入南开;王赣愚、何炳林、陈荣悌、陈茹玉、陈天池、王积涛、严志达、崔等一批国外留学者纷纷回归,相继加入南开教席。1958年,南开大学的贸易、企业管理、会计、金融、财政、统计等系转入新组建的天津财经学院。1960年设立地质地理系(1961年停办)、物理二系(1961年转入兰州大学)和哲学系。80年代前,长期停滞于9个系的设置,即数学、物理、生物、化学、中文、外文、哲学、政治经济学、历史等系。
1966年至1976年,南开大学正常教学秩序被破坏。1966年至1971年教学、科研工作完全瘫痪,五年之久不招生、上课。1976年7月唐山大地震波及天津,学校大部分校舍遭到不同程度损坏。
改革开放以来,南开大学焕发青春活力。1980年以后,南开大学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利用老专业基础好的优势,建立了一批新的专业和研究机构。文科重点增设了以财经类为主的应用性专业,并在此基础上于1983年恢复了经济学院,理科重点增设了交叉、边缘和高新科技类专业。到80年代中后期,南开大学发展成为一所包括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技术科学、生命科学、管理科学及艺术等多学科的综合大学。
1994年,成立于1983年的天津对外贸易学院并入南开大学。
二、法学院简介
1.院系情况
南开大学法学院于2004年5月成立,在全国法学院中排名13,由原法学系、法学研究所和国际经济法研究所等单位组成。法学院现有职工64人,专任教师46人,其中教授17人、副教授21人、讲师10人。法学院现有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与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诉讼法、国际法、资源与环境保护等8个法学硕士点和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点,及法学本科学生。其中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2人、天津市“五个一批”人才入选者1人、南开大学教学名师奖获得者1人、天津市优秀法学家当选者3人;天津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当选者11人。学院围绕师资队伍建设,努力实施“名家、名著、名派”工程,培养名师,出版名著,形成名派,建设一流的学术队伍。有计划内在校生1388人,其中硕士研究生829人,本科生559人;研究生课程班学生82人。
法学院现有法学理论与法律史、宪法与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诉讼法、刑法、国际法、资源与环境保护法等八个教研室和法学研究所、国际经济法研究所等两个研究机构。设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教学科研办公室、团委及学生工作办公室、法律专业硕士教育中心、培训中心等工作机构,建有图书资料中心、物证实验室、模拟法庭、计算机房等教学科研支持系统。
南开大学从1919年建校起,本着“文以治国,理以强国,商以富国”的办学思想,就十分重视作为培养治国人才的法学学科的建设。顺应当时法学学科的发展趋势,强调法律、政治、经济等多学科密切结合。因此,在南开大学的历史上,法学学科先后属于南开大学的政治经济学院和法商学院。建校之初,南开大学就聘请了著名学者为南开学生开设法学类课程。二十世纪二、三、四十年代,著名学者和法律专家梅汝璈、徐漠、肖公权、王赣愚、张金鉴等先后任教于南开,或在南开承担法学课程。王赣愚教授一直执教于南开,并且在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仍然指导国际经济法硕士研究生,直至1997年病逝。1980年,南开大学建立法学
系,首任系主任是潘同龙教授。高尔森教授在国内较早开展国际经济法研究,并在当时的国际经济研究所内设立了国际经济法研究室,1995年成立国际经济法研究所,高尔森教授担任首任所长。1985年,我国著名法学家李光灿教授调入南开大学,由李老领衔成立了南开大学法学研究所,李老担任名誉所长。法学研究所初建时,聘请了国内许多知名学者来所指导和从事研究工作,著名法学家吕世伦教授担任首任所长。
随着校内管理体制改革,南开大学于1994年按法学门类组建包括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在内的法政学院,并于1998年开始实体化运作。为了推动各学科的发展,南开大学于2004年5月决定按法学一级学科成立法学院。
2.院系名师
梅汝璈
中国法学家
·一生
梅先生出生在1904年11月7日出生在江西省南昌市郊区朱姑桥梅村(在南莲路上的南昌铁路南货场附近)。20年代在清华学校(清华大学前身)学习。在清华学习期间,梅先生在《清1924 年自清华学校毕业后赴美国留学。
1926年在斯坦福大学获得文科学士学位,并被选入怀·白塔·卡帕荣誉学会。
1926年夏~1928年冬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攻读法律,并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在此期间,梅汝璈曾与同学施滉、冀朝鼎等组织了中山主义研究会,以响应国内发生的北伐革命行动。
1929年春,他游历了英、法、德、苏等国后回国。先后任教于山西大学、南开大学、武汉大学,讲授英美法、政治学、民法概论、刑法概论、国际私法等课程,还担任过当时内政部参事兼行政诉愿委员会委员、立法院委员及立法院涉外立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外交委员会代理委员长、国防最高委员会专门委员、中山文化教育馆编译部主任及《时事类编》半月刊主编,同时在复旦大学、中央政治学校等院校兼职讲授英美法课程。
1946~1948年,梅汝璈代表中国出任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法官,参与了审判对20世纪30~40年代发生于亚洲和太平洋地区的大规模侵略战争负有主要责任的日本战争罪犯的工作,同某些庇护日本战犯的势力进行了坚决而卓有成效的斗争。在历时两年半开庭818次的漫长过程中,梅先生始终坚持法律原则,有礼有节,在“法官席位之争”、“起草判决书”和“坚持死刑处罚”等关键时刻维护了祖国的尊严和人民的利益,赢得了世界的赞赏与尊重,出色完成了任务,赢得了周恩来总理的高度评价:“他为人民办了一件大好事,为国家争了光,全国人民都应当感谢他。”时任教育次长兼国立政治大学校长顾毓琇先生曾赠剑与梅先生,并称他为壮士。
1948年底,国民党政府又任命他为行政院政务委员兼司法部长,他拒绝到任,并于一年后辗转到达北京,担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顾问兼条约委员会委员。
1954年当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大常委会法案委员会委员。他是第三、四届政协委员。
此后,历任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案委员会委员,第三、四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以及世界和平理事会理事、中国人民外交
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政法学会理事等职,为中国的外交事业和法制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60年代开始撰写《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一书。
1973年10月17日逝世,享年69岁。
著作:
梅汝璈的主要著作有:《现代法学》(上海新月书店1932年)以及《最近法律学》、《法律哲学概论》,用英语撰写的著作《中国人民走向宪治》、《中国战时立法》,等等。论文主要有:《训政与约法》(1930年)、《盎格罗·萨克逊法制之研究》(1931年)、《陪审制》(1931年)、《中国旧制下之法治》(1932年)、《中国与法治》(1932年)、《现代法学的趋势》(1932年)、《对于刑法修正案初稿之意见》(1933年)、《宪法初稿中“宪法保障”篇之批评》(1933年)、《英国民事诉讼之新秩序》(1933年)、《拿破仑法典及其影响》(1933年)、《刑法修正案初稿》(1934年)、华周刊》发表多篇文章,如第286期的《清华学生之新觉悟》、第295期的《辟妄说》和第308期的《学生政治之危机及吾人今后应取之态度》等,表达出其年轻时代的忧国忧民之心《刑法修正案中八大要点评述》(1935年)、《宪法的施行问题》(1935年)等,[8]以及东京审判结束时发表的《告日本人民书》(1948年12月2日载于《朝日新闻》),1962年为揭露日本右翼势力复活军国主义阴谋而写的《关于谷寿夫、松井石根和南京大屠杀》(《文史资料选辑》第22辑,中华书局1962年版)。此外,他于50年代还撰写了《制定侵略定义的历史问题》、《世界人民坚决反对美国对日本的和约》、《战争罪行的新概念》等论著。遗著《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一书由其亲人梅小璈整理后于1988年在法律出版社出版。
高尔森
安徽省安庆市,是我国著名的法学家,我国国际税法学科的开创人。
1948年高尔森考入北京大学法学院,1952年毕业后分配到南开大学从事马列主义教育工作。后因被定为严重右倾被调离南开。1979年重新调回南开大学工作,开始了二十多年的学术奋斗历程。
高尔森年轻时就才华出众,在大学三年级时曾翻译出版三本著作,其中两本译自俄文,一本译自英文。1975年《南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创刊,创刊号上就有高尔森的论文发表。从1979年起,高尔森深入研究国际经济交往中的法律问题,他敢于接受并承担国内尚无人或很少有人从事研究过的课题,如国际税法、专利法、英美合同法等,高尔森不仅是新中国第一本系统介绍英美合同法原理的学术论著的作者,还曾以精辟的论文对我国专利法的出台发挥了作用。高尔森教授出版个人撰写和主编的论著共10本,论文近30篇,开设了多门国际经济法律课程,培训来自全国各地的高校教师、国家干部和学生,并应邀在全国多所重点大学讲学。高尔森的研究成果博得广泛的称誉,他主编的《国际税法》,于1991年获第四届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并于1992年获第二届司法部高等学校优秀教材奖,截止到1997年该书已9次印刷;他所发表的论文中有3篇获得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曾有8篇论文被多次转载,多次在重要会议上宣读论文受到高度评价。其中,1980年在全国第一次专利法研讨会上宣读题为《我国实行专利制度的必要性及其有关问题》的论文,受到极高评价,国家科委副主任、会议主持人武衡同志要求印发人手一份,国家专利局一些领导一直称高尔森是我国建立专利制度的有功之人。1982年12月,高尔森在上海举行的我国第一次国际经济法研讨会上,宣读了题为《吸引外资与税收优惠》的论文,受到与会300多人的一致高度评价,该论文发表后曾被转载9次。
高尔森教授对工作兢兢业业,他治学严谨、务实、敢接重担,对我国改革开放事业做出了宝贵的学术贡献,他在合同法、专利法和国际经济法等领域的诸多建树受到学界关注,这也为他本人赢得了荣誉,高尔森被公认为我国当代的著名法学家之一。
王赣愚
1925年考入清华大学政治学系,课余从事译作。1929年参加公费留美考试,被选派到美国哈佛大学留学,获政治学硕士和博士学位;旋即先后在英国伦敦大学和德国柏林大学短期进修、访问。1933年底回国,在南京中央政治学院任教授;1935年来南开任教,1937 年南开大学遭日军轰炸,被迫南迁,王赣愚随校南迁;后备熊庆来校长聘为云南大学教授;1941年又返西南联大政治系任教,直至1946年联大结束。
王赣愚做了很多学术研究,先后出版过多部学术专著:《中国地方政府》《The local Goverment of China---A Study of the Administrative Nature of Local Units》(英文版,1945年)、《新政治观》(1946年)、《民治新论》(1946年)、《民主独裁和战争》(1947年)、《经济成长阶段论》
李光灿
山东省梁山县人,中国法学家。1948年底至1949年7月任原中原大学教务处处长兼政治理论研究室主任、校党委常委,曾主讲过《科学社会观》、《革命人生观》等课程。在建校初期,为学校的教育事业和学科学术发展做出过重要贡献。
李光灿同志于193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入延安陕北公学、延安马列主义学院学习和工作。历任华北联大马列主义教研室主任、社会科学系系主任,中原大学教务处长兼政治理论研究室主任、校党委常委,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委员、代理党组书记兼政务院政法委员会委员,董必武办公室主任,中央政法五机关党委副书记,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辽宁大学副校长,辽宁省社会科学研究所二所所长,辽宁省哲学学会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法律史学会副会长,南开大学法学研究所名誉会长。
李光灿同志对法学理论、刑法学、法律史有较深研究,主要学术著作有《唯物辩证法》(天津知识书店1950年版)、《学习理论联系实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湖北人民出版社1955年版)、《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论共犯》(法律出版社1957年版)、《评资产阶级民主制》(上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论》(2卷)(主编,吉林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评〈寄 文存〉》(群众出版社1985年版)、《刑法新论》(群众出版社1986年版)、《沈家本法律思想研究》(2卷)(主编,辽宁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中国刑法通史》(8卷本)(主编,辽宁大学出版社1984—1987年版)、《毛泽东同志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合作,辽宁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资产阶级民主制和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合作,群众出版社1986年版)。主要论文有《论犯罪的因果关系》(《辽宁大学学报》1980年版)、《李光灿法学文集(法理学理论、宪法学)》(第1集)(南开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等。
吕世伦
1934年生,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法哲学、法理学。主要学术成
果:《黑格尔法律思想研究》、《西方政治法律思想史》(上、下卷)、《马克思恩格斯法律》、《法哲学论》等。主要社会兼职: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西方法律思想史研究会副会长。
法学专著(同名著者未经筛选)
·西方法律思潮源流论(第二版)(研究生教学指导用书)/吕世伦,2008-8-1版·西方法律思想史论/吕世伦主编,2006-11-1版
·理论法学经纬/吕世伦,2004-6-1版
·法哲学论/吕世伦文正邦,1999-2-1版
·法的真善美-法美学初探/吕世伦,2004-7-1版
·法理念探索/吕世伦,2002-7-15版
·马克思、恩格斯法律思想史(修订本)/李光灿吕世伦,2001-10-1版
·列宁法律思想史/吕世伦,2000-1-1版
·法理的积淀与变迁/吕世伦,2001-9-1版
·现代西方法学流派(上/下)/吕世伦,2000-9-1版
·当代西方理论法学研究/吕世伦编,1997-7-1版
南开大学法学院部分专业排名
招生专业评定级别
法学理论B以下
法律史 B
宪法与行政法学B以下
刑法学B以下
民商法学B+
诉讼法B以下
经济法学B+
B以下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学
国际法学B以下
以上数据来自https://www.wendangku.net/doc/f711680675.html,/html/2007y/2007zyph.htm
三、招考信息
(一)复试信息
复试包括口试和笔试两部分,复试中的英语听力部分具体测试方法请以各专业学院网站公布为准。
口试内容包含以下几点:
1、本科学习情况(含本科学习成绩、获奖情况)
2、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报考专业的了解程度
3、综合知识应用能力
4、外语能力
5、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
该法学院笔试占复试的比例为30%,复试占录取成绩的比例为30%,科目如下:专业名称笔试内容
法学理论笔试内容
法律史法律史的前沿问题(只考外法史部分)
宪法与行政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的前沿问题(只考宪法部分)
刑法学刑法学的前沿问题
民商法学民商法学的前沿问题(只考知识产权、商法部分)
诉讼法学诉讼法学的前沿问题(只考民事诉讼法部分)
经济法学经济法学的前沿问题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前沿问题
国际法学国际法学的前沿问题(只考国际公法、国际私法部分)
(二)近三年考研指定参考书目
2008年法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南开大学法学院2008年法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为:法学综合(A卷)和法学综合(B卷),试题范围为法学本科14门核心主干课程,题型均为论述题。具体科目和参考书目如下:
考试科目(请与
专业目录的考试科目保持一致) 参考书目
编(著)
者
出版社(版次)
法学综合(A卷)《法理学》张文显主
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面向21世纪教材(第三版)
《宪法》周叶中主
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面向21世纪教材(最新版)
《刑法学》高铭暄、
马克昌主
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面向21世纪教材(第三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
法》姜明安主
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面向21世纪教材(最新版)
《刑事诉讼法》陈光中主
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面向21世纪教材(最新版)
《国际法》王铁崖主
编
法律出版社
《国际经济法学》陈安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第三版)
法学综合(B卷)《中国法制史》张晋藩主
编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最新版)
《民法》王利明主
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二版)
《知识产权法》吴汉东主
编
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商法》范健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面向21世纪教材(最新版)
《民事诉讼法》江伟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面向21世纪教材
(最新版)
《经济法》杨紫烜主
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面向21世纪教材(最新版)
《国际私法》韩德培主
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面向21世纪教材(最新版)
201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参考书目
考试科目参考书目编(著)者出版社(版次)
法学综合(含法理学、宪法、刑法、民法) 《法理学》张文显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第三版)
《宪法》周叶中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第二版)
《刑法学》
高铭暄、马克昌主
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第三版)
《民法》王利明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四版)
法学理论《法理学》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第三版)(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法制史(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中国法制
史》
张晋藩主编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第三版)
高等政法院校法学主干课程教材
《外国法制
史》
林榕年、叶秋华主
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四版)
(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
划
教材)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宪法》周叶中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第二版)面向21世纪教材
《行政法与
行政诉讼
法》
姜明安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第三版)面向21世纪教材
刑法(刑法总论、刑法分论)《刑法学》
高铭暄、马克昌主
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第三版)(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
国家级规划教材)
《当代刑法
学》
赵秉志主编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
国家级规划教材)
民商法(知识产权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
法》
吴汉东主编
法律出版社(第三版)
(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
划
教材)
《民法》王利明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四版)
(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
划教材)
《商法学》赵旭东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版)
诉讼法(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行政法与
行政诉讼
法》
姜明安主编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刑事诉讼
法》
陈光中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版、北京大学出版社
(第二版)面向21世纪教材
《民事诉讼
法》
江伟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版(第三版)
(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
划
教材)
经济法与商法《经济法》杨紫烜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第三版)(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
国家级规划教材)
《商法》范健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第三版)(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
国家级规划教材)
环境法《环境法
学》
史学瀛著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
法学》
陈安主编
北京大出版社(第四版)21世纪法学系
列教材
《国际法》周洪均主编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修订版
高等政法院校法学主干课程教材
《国际私
法》
韩德培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第二版)(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
国家级规划教材)
(三)南开大学法学院近年来招录信息
专业报考人
数录取人
数
录取比
例
年份
法学理论30 4 13.30% 2007
13 4 30.76% 2008
9 6 66.66% 2009
法律史24 5 20.83% 2007
22 4 18.18% 2008
10 7 70.00% 2009
宪法与行政法学59 5 8.47% 2007
26 5 19.23% 2008
16 10 62.50% 2009
刑法学67 3 4.47% 2007
25 2 8.00% 2008
33 4 12.12% 2009
民商法学149 11 7.38% 2007
82 7 8.53% 2008
100 3 3.00% 2009 诉讼法59 3 5.08% 2007
23 4 17.39% 2008
33 5 15.15% 2009
经济法学97 5 5.15% 2007
60 4 6.66% 2008
64 3 4.68% 2009
36 4 11.11% 2007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学
18 5 27.77% 2008
19 6 31.57% 2009
国际法学80 10 12.50% 2007
60 12 20.00% 2008
60 2 3.33% 2009 以上数据来自: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四)南开大学法学院近年来复试分数线
英语政治专业课专业课总分年份
55 55 90 90 345 2007
60 55 90 90 340 2008
53 53 90 83 320 2009
以上数据来自: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