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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违规审批采购合同处罚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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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关于对xxx同志违纪违规问题的处理决定

关于对xxx同志违纪违规问题的处理决定

关于对xxx同志违纪违规问题的处理决定

我公司员工xxx同志在原担任领班期间(兼管仓库工具),责任心不强,不爱护公司财物,对工具疏于管理,没有履行正常的出入仓手续,造成绿篱剪和禾镰等一批工具遗失,已难以追回,给公司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鉴于其已严重失职,公司于20XX年9月17日免去其领班职务,并给予一次改正机会,重新安排岗位工作。在20XX年8月16日办理工具交接手续时,未按要求当场办理书面移交记录和签名确认手续,在以后公司多次派人要求其补签移交手续,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要求合理的情况下,其本人仍态度生硬,不予合作,不珍惜公司给予的改正机会,找借口推卸责任

关于对xxx同志违纪违规问题的处理决定

范文预览:关于对xxx同志违纪违规问题的处理决定我公司员工xxx同志在原担任领班期间(兼管仓库工具),责

任心不强,不爱护公司财物,对工具疏于管理,没有履行正常的出入仓手续,造成绿篱剪和禾镰等一批工具遗失,已难以追回,给公司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鉴于其已严重失职,公司于20XX年9月17日免去其领班职务,并给予一次改正机会,重新安排岗位工作。在20XX年8月16日办理工具交接手续时,未按要求当场办理书面移交记录和签名确认手续,在以后公司多次派人要求其补签移交手续,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要求合理的情况下,其本人仍态度生硬,不予合作,不珍惜公司给予的改正机会,找借口推卸责任,不想承担相应的责任,拒不签名确认已移交的工具,同时拒绝签名领取七月份工资,违纪违规情节严重,在员工中造成不良的影响。

一、主要表现

从近几年来一些销售企业的纪检监察部门跟踪、查处的有关违规违纪案件以及审计部门的审计情况来看,偷盗油品、虚报运杂费用为个人捞取好处主要表现如下:

1.偷盗油品行为

由于受利益的驱使,部分加油站人员和油罐车司机利用一些地市公司数质量管理还没有完全到位和硬件设施监控

还存在缺陷的漏洞,大肆偷盗加油站或终端客户的油品牟取个人利益。

一是加油站内部人员单独作案。一些加油站的站长、计量操作员或领班,利用加油站来油试水和校机油品不回缸的

机会,把试水和校机的油品或是直接售卖给顾客,或是存放在油站自备的罐桶,然后伺机盗卖牟取私利,或是留作自用。如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对加油站进行明查暗访,发现不少加油站的杂物房等地方,摆放着一些20升、50升、200升不等的罐桶。据一些员工反映,这些罐桶就是站长用来储存试水油和校机油的。而存放在加油站的试水油和校机油,有的是站长偷运出去牟利,部分留作私用。据反映,目前有的有私家车的站长,甚至是有的零售片区经理,基本上不用自己掏钱加油,很多用的就是这些油。还有就是隐瞒和擅自处理溢余油捞好处。一些加油站站长利用月盘点的机会隐瞒加油站溢余,然后将溢余部分油品盗卖出去捞取个人好处。如某加油站站长陈某,月底盘点时故意将实际库存报小,然后在晚上利用手摇泵将加油站隐瞒的溢余汽油直接从油罐中抽走,运往其朋友处暂存,伺机变卖牟利。

二是加油站人员与油罐车司机内外勾结合伙偷盗。一些加油站的站长、领班或计量操作员,利用加油站夜晚来油的机会,串通油罐车司机故意将部分油品不卸干净留在油罐车内,仍按应收数量办理验收手续,然后合伙将油品盗卖牟利。如被某公司查处的加油站领班王某,连续3天与油罐车司机陈某合伙盗卖柴油,个人捞取好处。在油品销售系统类似的情况还有一些,有的加油站人员还利用其他更为隐蔽的形式合伙偷盗,他们化整为零或蚂蚁搬家,每次合伙盗卖少量油

品,获利平分,积少成多。

三是油罐车司机私自偷盗加油站或终端客户油品。有些公司对油罐车安装了gps定位监控系统,但一些油罐车司机利用gps的监控盲区和铅封存在的缺陷,以及油罐车结构上存在的问题,利用给加油站或终端客户配送油品的机会,在途中偷盗油品卖给地下黑油站牟利。目前油罐车司机偷盗油品的手法很多,有的司机利用车辆结构的问题或监控不到位等机会进行作案。如直接接管导流偷盗,司机从油罐车的油罐底部隐蔽部位接胶管至车辆油箱,利用卸油之机将油罐内的油引至油箱内。某车队油罐车给某加油站送油时,司机一边给加油站卸油,一边给油罐车油箱放油,结果油箱放满油后一个劲地往外冒油。好在发现及时,才未酿成安全事故;还有的司机利用呼吸阀、底阀没有施封,司机打开呼吸阀,将软管插入油罐偷盗油品;有的人为改变塑料铅封监固位置进行偷盗,司机通过人为因素,将目前使用的塑料封条的监固位置进行压扁,使卸油口阀门把手能稍为扭动,然后直接从卸油口偷盗油料;有的利用大吨位油罐车多罐仓共用卸油口的机会,趁油站接卸油品人员不注意,将已经卸空的罐仓开关阀门稍稍打开,将正在接卸油罐的油品打压到已卸空的空仓内偷盗;有的利用卸油口施封后铅封与卸油口阀门存在的间隙,搬动阀门把手放油。某运输配送车队司机熊某在给终端客户配送油料的途中,在路边放油给地下黑油站时,被

当地公安巡警当场抓获。熊某就是利用铅封与卸油口开关把手的空隙,在没有打开封条的情况下偷放终端客户油品的。

四是加油站人员工作不负责任、管理放纵,给油罐车司机偷盗油品以可乘之机。一些加油站的计量操作员或领班,工作马虎、不认真,不施封、不检查油品是否卸干净,没等油品卸完,就已经将签收单签好名、把铅封交给司机,很多时候司机没等油品卸干净就将加油站的油品拉走变卖牟利。据一些地市公司计质量部门反映,部分加油站反映来油不足,很多就是由于油没卸干净所造成的。

2.虚报运杂费用行为

某公司审计督查部门在对一些市公司某年1~4月份四级运杂费的开支、管理情况的审计中,发现大量虚报运杂费用、个人从中牟利的问题。

一是虚假加油。在对某地市公司10座定点加油站审计中,除一座未安装中控系统,无法将加油凭证记录与中控记录核对外,其他9座定点加油站均发现虚假加油问题。据统计,20XX年1月1日至3月15日,配送车在9(:关于违规

审批采购合同处罚的通报)座定点加油站共记账加油中,在

中控系统中没有找到相应加油记录的即虚假加油占33%。

二是编造假加油凭证、开大发票多报油料费。如对某加油站的配送车定点记账加油情况审计中,发现财务报账数据比加油站赊销台账数据多。经核实,发现调度员通过编造假

采购合同审查要点

采购合同需要注意哪些法律事项 一、采购合同签订之前的风险控制 (一)主体资格审查 签订合同前,应对供货商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查。供货商作为采购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对其资格进行审查是防范合同风险的第一道防线。要想保证交易安全,首先应当了解“交易对手”。通过主体资格审查,判断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订立合同的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主体资格审查主要可分为自然人,法人两类。对自然人而言,要查验其身份证,确认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否则该自然人不具有签约资格。一般而言,除非即时清洁的采购合同,不建议与自然人签订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的供货方大部分是公司法人。审查公司法人的主体资格,一般查验对方的营业执照,特别专注其基本信息,如法人代表,地址,年检状况。营业执照不方便查验的,也可以到工商局查询其基本状况。在了解上述情况过程中如果发现异常,如未通过年检,采购方要适时调整合同条款或者不再与之签约。(二)履约能力调查 通过履约能力调查,查明对方当事人的经济实力、信用情况和不良行为记录,为避免合同风险提供有力保障。履约能力调查是通过公共信息、特别渠道信息和对方提供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公共信息主要是通过网络收集对方的销售规模、市场声誉等相关信息。 特别渠道信息主要是业务人员通过自身资源了解对方的具体情况。对方提供的情况也是判断其履约能力的重要依据。例如,功过公共信息的掌握,可以判断对方提供的相关情况是否真实,从而判断其诚信程度。 二、采购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风险控制 采购合同的签订过程实际是合同双方确定并填写合同条款的过程。 1、合同的主体 采购合同的主体指买受人和出卖人,亦称需方和供方或买方和卖方,是合同的当事人,是合同权利、义务的具体承担者。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址—定要清

合同审查要点

设备采购合同审查要点 一、主体 采购合同要注意销售方的主体资格问题,审查销售方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照、代理商资格证等证明主体资格的资料。建议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 二、标的 详细描述采购产品的型号、版本、数量、单价,建议将设备的参数作为合同附件。 三、质量和包装 设备的质量标准应予以明确约定,如果是根据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需要列出具体的文件。不得使用“产品符合卖方质量标准”的表述。 设备应当采用专业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包装适用于远距离的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因包装不善引起的货物损失,由卖方承担。 四、货物运输 约定运费的承担,我行购买设备一般约定由卖方负责运输卖方承担费用,运输中的风险也由卖方承担。自产品交付我方之日起,产品的所有权和风险转移至我方。 部分合同中会约定“货物的所有权自买方支付全部货款之日起归买房”,我方不接受这种约定,修改为自产品交付之日所有权转移。

五、产品验收、安装测试 应当在合同中约定验收标准,或者依据清单、数据参数等。验收应当给我方留出足够的时间,一般以五到七个工作日为宜。一般合同会约定为三个工作日,应当对业务部门进行提示。验收时,必须双方在场签字。 需要安装测试的,由卖方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我方可予以配合和协助。安装测试完成,需要进行培训的,应当明确约定培训的地点、课时和人数。 六、付款 金额较大的合同,应约定为分期付款,付款时间的一般约定为合同签订后、货物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后一段时间。在我方支付第一笔货款前,卖方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卖方未能及时提供发票的,导致我方延迟付款的,我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违约责任 明确约定对方延迟交付货物、货物存在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约定应当明确,比如交货每延迟一天支付合同价款1%的违约金;货物存在质量瑕疵的,承担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不得使用“依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这种模糊的表述,这种表述约束力很小,对方违约后我方还要搜集损失的证明材料,会增加索赔的难度。 不接受赔偿限额的约定。很多卖方为限制责任会在合同中约定“赔偿限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此种约定会导致我行损失无

采购合同拟定注意事项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采购合同拟定注意事项 篇一:材料采购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材料采购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营改增后,税务人员需要投入到合同的签署、审批、执行环节,为其把关,税负的管理需要前置到合同签订环节!以下列举了几条关于营改增后合同管理的要点内容: 一、及时修改合同模板 1、标明价格和税金: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价税分离。含税价和不含税价,其收入或者费用都是不同的,对企业的税负有不同的影响。签订合同时,必须将合同的价格和税金分别标示。 2、增加“发票条款”:必须明确发票的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合同相对人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必须提供发票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注册地址、电话、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发票送达时间。 3、增加关于发票的违约责任条款:若发票未及时送达导致发票不能抵扣的,推定为供应商的违约责任,卖方应按

买方要求采取重新开具发票等补救措施;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还应予以赔偿;卖方已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买方将不予退还;买方终止合同。卖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未经过税务局认证,造成买方不能抵扣的,卖方应支付未通过认证发票中载明的税款金额作为违约金。 4、附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证明。 二、合同内控措施 1、审查合同相对人的纳税人资格,即审核合同的相对人是否为一般纳税人。因为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或者取得的发票均不能进项抵扣(税务局代开专票的特殊情况除外)。 2、发票的开具、报销、抵扣流程加入到合同流程管理中。 3、跨期合同的过渡期。在撰写合同时,可以保留对合同条款变更的最终解释权条款,以备税制改革后,企业可以迅速做出反应。如果合同需要变更,建议附 加合同的形式而不是重新签订新合同。重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如果标的金额很大,那么印花税金额相应提高。 4、改进之前合同管理不规范的情况:有些单位在签完合同后,合同还有较多空白处;合同章的管理;签订合同的权限等内部控制问题。 5、按照合同的签订,履行,合同编号、归档管理进行

一般采购合同协议书审查要点

一般采购合同协议书审 查要点 文件编号TT-00-PPS-GGB-USP-UYY-0089

【一般采购合同审查要点】 1、审查合同主体。不只是要审查合同主体是否适格,还要对对方的履约能力进行评估,看有无供货能力,有无独立承担经济责任。审查对方是否存在异常经营的情况以及经营范围,并核实对方代理人的身份及代理权限。 2、审查买卖标的物(货物)的基本情况。包括完整的产品名称、牌号和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另外,注意是否有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并明确上述用品的供货时间、供货数量。 3、审查标的物的技术标准(含质量要求)。审查产品质量标准条款,是国家标准呢还是行业标准亦或企业标准成套产品的,不但要写清主件的质量标准,还要写清附件的质量标准。看样订货的,一定要将样品封存好,作为验收的标准。另要注意审查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不但要写

清,而且要写的科学、合理。同时审核质量保证条款。如果对产品质量保证的时间写的不合理,就会造成买方无充足时间审查。 4、审查标的物的包装方式和包装要求。审查包装物、包装标准、包装标签的约定。对包装不善引起货物损坏的责任约定是否清楚等。 5、审查产品价格及支付期限、地点和方式及以及明确物资交货检验方式及收货条件。审查单价,含税还是不含税,写清币种。是否明确交货地点和方式,代办托运时间及是否写清运输工具和运输路线等。明确验收标准、方法以及提起质量异议的期限,具体有:验收的时间;验收的方式;验收的标准;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当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执行仲裁等等。

6、审查是否约定结算方式和结算期限。在买卖合同中不写结算方式和期限,或只写结算方式,不写结算期限。以达到延长付款期的目的,这是买卖合同常存在的陷阱。注意审查是否写清结算的具体方式,写明结算期限。若是分期付款,还要审查是否写清每次付款的日期和确切数额。 7、审查违约责任并利用解除权条款,及时止损。是否有不写违约责任,或将违约责任写得过轻。甚至不写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选择有利于自己的合同解决方式和管辖机关的情况。结合付款方式及对方的义务,审查合同中违约金、罚金等违约条款。 8、审查合同落款、署名、盖章等方面。明确要盖公章,或经备案的合同专用章,签字的一定要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持明确授权书的代理人,但要把该授权书留件备查。如果关于合同效力条款有写“签字和盖章,合同方生

企业采购合同的审计审签及其应注意的问题(一)

企业采购合同的审计审签及其应注意的问题(一) 采购合同审计审签是指由内部审计部门或审计人员对涉及物资、工程、服务等采购活动所签订合同的全过程,包括对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和结果进行的审计监督、检查、评价和咨询活动。其主要目的是通过对采购合同的审签,加强对采购活动的审计监督,把采购过程隐蔽的权力公开化,集中的权力分散化,使企业各职能部门相互协调,相互监督,共同致力于成本费用的控制,最大限度地堵塞采购过程中的漏洞,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采购合同审计审签一般分为对合同文本的审查、合同产生过程的审查和合同履行情况的审查三个环节。 一、合同条款的审查 对合同条款的审查,即对合同草本主要条款的完整性、严密性、合法性的审查。需要注意的是,合同一经当事方签字盖章,一般就产生法律效力,难以更改,因此,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对合同的审计审签,必须在合同产生法律效力前进行。在审签时,要根据招议标的结果或当事人约定的具体合同内容进行审计,最终使合同的条款齐备、准确、严密、合法,促使合同成立、生效及顺利地履行,实现订立合同的目的。其内容主要包括: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审查。当事人是合同的主体,审查时要看合同中是否将当事人都规定到合同中去,而且准确、清楚地规定各方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合同载明住所的意义在于,决定债务履行地、诉讼管辖、涉外法律适用的准据法、法律文书送达的

处所等。 (二)标的及其数量、质量的审查。标的的审查要根据标的物的不同加以区分确定,以物为标的的,要审查合同中的出卖物;以工程为标的的,要审查建设合同中的工程或者劳务;另外,还要审查标的名称是否规范、准确,注意不同地区、国家和方言对同一标的的不同称谓。在审查标的物数量时,以物为标的的要审查其长度、体积或者重量的约定;以工程或服务为标的的要审查其工作量的约定。对标的物质量的审查,应向签订合同对方索要相关的国家认可的质量标准;如果是当事人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或技术要求,要审查其性能、效用、工艺等。 (三)价款或者报酬的审查。对于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要看合同价款的约定是否按规定执行;如果是当事人双方约定的,要看合同中是否清楚地规定计算价款或者报酬的方法。 (四)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的审查。审查时,要看期限的约定是以天计、月计、季计,还是以年计;是即时履行、定时履行、还是分期履行。而履行地点有时是标的验收地点、明确运费由谁负担、风险由谁承担以及所有权转移的依据。合同中应明确、具体地规定履行的期限和地点。对履行方式审查时,要看合同规定是否具体约定采用何种方式,包括交货方式、实施行为方式、验收方式、付款方式、结算方式等。 (五)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方式的审查。审查违约责任时,要看其是

采购合同的法律风险防范

采购合同的法律风险防范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是反映交易的法律形式。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采购合同是《合同法》中买卖合同作为买方的一种表现形式,采购合同的法律风险,是指企业在订立、履行采购合同的过程中,未来实际结果与预期目标发生差异而给企业造成损害的可能性,如不注意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将会引发诸多的合同纠纷,甚至会给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一、采购合同签订之前的法律风险预防 (一)主体资格审查 签订合同前,应对供货方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查。供货方作为采购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对其资格进行审查是防范合同风险的源头。要想保证交易安全,首先应当了解“交易对手”。通过主体资格审查,判断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订立合同的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主体资格审查主要可分为自然人,法人两类。对自然人而言,要查验其身份证,确认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否则该自然人不具有签约资格。一般而言,除非即时清结的采购合同,不建议与自然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的供货方大部分是公司法人。审查公司法人的主体

资格,一般是查验对方的三证是否齐全,特别专注其基本信息,如法定代表人、地址、年检状况。营业执照不方便查验的,也可以到工商局查询其基本状况。在了解上述情况过程中如果发现异常,如未通过年检,采购方要适时调整合同条款或者不再与之签约。 (二)履约能力调查 通过履约能力调查,查明对方当事人的经济实力、信用情况和不良行为记录,为避免合同风险提供有力保障。根据以往经验,履约能力调查是通过公共信息、特别渠道信息和对方提供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公共信息主要是通过网络收集对方的销售规模、市场声誉等相关信息。特别渠道信息主要是公司人员通过自身资源了解对方的具体情况。对方提供的情况也是判断其履约能力的重要依据。例如,通过公共信息的掌握,可以判断对方提供的相关情况是否真实,从而判断其诚信程度。 二、采购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控制 采购合同的签订过程实际是合同双方确定并填写合同条款的过程。在此将流程简要梳理如下: 1、合同的主体 采购合同的主体指买受人和出卖人,亦称需方和供方或买方和卖方,是合同的当事人,是合同权利、义务的具体承担者。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址—定要清楚。企业或单位应

(完整版)签订采购合同注意事项

签订采购合同注意事项 ,欢迎大家查阅! 签订采购合同注意事项一、采购合同签订之前的风险控制 (一)主体资格审查 签订合同前,应对供货商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查。供货商作为采购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对其资格进行审查是防范合同风险的第一道防线。要想保证交易安全,首先应当了解“交易对手”。通过主体资格审查,判断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订立合同的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主体资格审查主要可分为自然人,法人两类。对自然人而言,要查验其身份证,确认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否则该自然人不具有签约资格。一般而言,除非即时清洁的采购合同,不建议与自然人签订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的供货方大部分是公司法人。审查公司法人的主体资格,一般查验对方的营业执照,特别专注其基本信息,如法人代表,地址,年检状况。营业执照不方便查验的,也可以到工商局查询其基本状况。在了解上述情况过程中如果发现异常,如未通过年检,采购方要适时调整合同条款或者不再与之签约。 (二)履约能力调查 通过履约能力调查,查明对方当事人的经济实力、信用情况和

不良行为记录,为避免合同风险提供有力保障。履约能力调查是通过公共信息、特别渠道信息和对方提供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公共信息主要是通过网络收集对方的销售规模、市场声誉等相关信息。 特别渠道信息主要是业务人员通过自身资源了解对方的具体情况。对方提供的情况也是判断其履约能力的重要依据。例如,功过公共信息的掌握,可以判断对方提供的相关情况是否真实,从而判断其诚信程度。 二、采购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风险控制 采购合同的签订过程实际是合同双方确定并填写合同条款的过程。 1、合同的主体 采购合同的主体指买受人和出卖人,亦称需方和供方或买方和卖方,是合同的当事人,是合同权利、义务的具体承担者。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址—定要清楚。企业或单位应当使用全称,保证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致,可以将营业执照作为合同附件。如果是自然人,姓名应当与其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同时写上身份证号码。 2、买卖的标的物 双方一定要明确约定买卖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生产厂家,数量等详细内容,尽可能把产品的各项标示都作为标的内容写进合同。同时,要求供货方对产品的所有权及处分权作出保证或承诺,防止其产品上存在权利限制,如产品被出租、抵押、涉嫌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等影响到标的物的交付。

采购合同审核要素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采购合同审核要素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一、一般采购合同 (一)合同名称 合同名称一般为买卖合同、采购合同、购销合同 (二)合同主体 1. 合同主体为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一般称为甲方/乙方,买方/卖方或供方/需方;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称呼应保持一致,即若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称为买方/ 卖方,则在合同中只能用买方/卖方指代双方当事人,不能出现甲方或供方等称 呼方式。 2. 当事人的名称与对应的银行账户名及印章应保持一致,如果主体是法人组织的应以营业执照名称为准,如果是自然人的以居民身份证上的名字为准。 3. 确认合同主体是否具备订立合同的资格,同时核实签约方是否具有实际履行能力。 (1)主体是法人组织的,在订立合同时要求对方提供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 的原件,同时注意其证件复印件等非原件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防止造假,注意 审查营业执照是否有瑕疵,比如被吊销、被暂扣等情况。确认卖方必须是标的物的所有人或者有权处分该物的组织。 (2)主体是个人的,在订立合同时应要求对方提供身份证明及标的物的相 关权利凭证,不能提供有效凭证的,应根据卖方的实际情况判断其是否具有履 约能力。 (三)前言 1. 前言主要包括合同依据的法律法规及签订合同的事由,采购合同主要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签订合同的事由一般为“购买**产品”。 例: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之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等 相关事宜,依法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四)标的物 1. 写明标的物的名称、规格/型号(品种/等级)、生产厂家、产地、数量、单位、单价、总价等信息,其中生产厂家、产地如无特别要求,可不设项。 (1)合同标的物应写全称,不能简写。 (2)规格/型号(品种/等级)要具体注明,必要时可通过附件说明标的的实际情况。 (3)数量、单位、单价、总价要明确,写明币种,一般为人民币;其中单出厂价和到厂价的定义均为参照贸易术语中价可分为出厂价和到厂价。 “出厂价”指一种产品或商品从加工厂加工完之后,根据生产成本(含人工,税务,水电,设备折旧,管理费用等)加上工厂利润后形成的价格,只含产品的成本再加上合理的应得的利润,不含到市场的任何运费,不存在中间流通环节,所以此价格相对市场售价较低。出厂价一般对应的交货方式为“工厂交货”,指卖 方负有在其所在地即车间、工厂、仓库等把备妥的货物交付给买方的责任,但通常不负责将货物装上买方准备的车辆上或办理货物结关,买方承担自卖方的所在 地将货物运至预期的目的地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采购合同审核

篇一:采购合同审查注意事项 采购合同审查注意事项 采购人员作为公司采购合同制订、审查、管理的负责人,如果合同出现问题,采购人员难辞其咎。虽然是这样,但是公司的采购合同里面很多的仪器、模具、数据等,如果不是专业人员根本就不知道我们要签订的合同的标的是什么模样,不可能在合同里写出这些设备的质量要求或验收标准了,所以采购合同的采购部门要与法律顾问密切配合共同担当起抵制采购合同风险的责任。 一般合同主要包含以下要素:1、主体,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合同解除、中止、终止,8、违约责任,9、争议解决方法。而法律顾问主要的审查任务应该是:1、主体,2、合同解除、中止、终止,3、违约责任,4、争议解决方法,以及合同其它风险的防范如所有权转移的时间、标的物灭失风险问题。像标的、数量、质量等一般应属采购所要审查事项,因为标的的规格、数量是比较专业和细致的,法律顾问接触的机会少,不够专业,如果由法律顾问来审查的话,可以说是外行人审查内行人的东西,吃亏的可能性极大。由公司采购审查对方的货物,则有利于工作效能的提高,有利于降低公司交易风险。 审查合同的一些技术: 一、合同主体 关于合同主体是个很关键的部分。一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来签合同的话是最好的,省了很多步骤,而如果是代理人来签合同的话,那就要看代理人的代理权限、行为能力、是否是表见代理。其他问题一般只要注意是否合法就行,主要的营业执照是否通过年审。 二、合同标的 合同标的要合法,如一般的公司交易不能进行黄金交易。还有就是要注意对方对标的所有权。 三、数量 只有公司同意,买多少对我们法律顾问来说都没什么关系。 四、质量 质量是我最关心的问题,也是采购合同出现问题最多的地方。我审核合同时,关注最多的地方也就是质量问题。因为公司采购部门一般是独立的(即先由申请部门向上一级申请采购,待批下来后由采购部门统一采购)因此采购部门给过来的合同对标的质量只是一笔带过,而且连验收标准也是模糊不清。 对于采购合同来说,一般都应该由申请采购部门提出质量要求以及详细的验收标准。 五、价款 价款并不是法律顾问应该关心的问题,但是合同上我们应该记得价款得大写。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这部分只要注意到合约里面有规定就可以了,一般采购部门会提供。 七、合同解除、中止、终止 这里面主要是注意在什么情况下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以及双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中止或终止合同。 八、违约责任采购合同里的违约责任作为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时的赔偿方案,最主要的就是违约责任必须清楚,可操作性强。如对方没有在规定的时间里完成送货就得赔偿总货款的1%,违约责任里面最怕的就是写上一句“如果没有在合同规定的时间里送货,所有责任由对方承担”这样虽然规定了违约责任,但是没有一个具体可行的方案,万一以后合同出事,还得找很多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损失,操作性太差。 九、争议解决方法 这里面只要注意管辖法院,采购合约,如果是采购方一般都会要求在自己公司所在地法院管

采购合同审查要点

采购合同审查要点 一、采购合同签订之前的风险控制 (一)主体资格审查 签订合同前,应对供货商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查。供货商作为采购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对其资格进行审查是防范合同风险的第一道防线。要想保证交易安全,首先应当了解“交易对手”。通过主体资格审查,判断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订立合同的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主体资格审查主要可分为自然人,法人两类。对自然人而言,要查验其身份证,确认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否则该自然人不具有签约资格。一般而言,除非即时清洁的采购合同,不建议与自然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的供货方大部分是公司法人。审查公司法人的主体资格,一般查验对方的营业执照,特别专注其基本信息,如法人代表,地址,年检状况。营业执照不方便查验的,也可以到工商局查询其基本状况。在了解上述情况过程中如果发现异常,如未通过年检,采购方要适时调整合同条款或者不再与之签约。 (二)履约能力调查 通过履约能力调查,查明对方当事人的经济实力、信用情况和不良行为记录,为避免合同风险提供有力保障。履约能力调查是通过公共信息、特别渠道信息和对方提供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公共信息主要是通过网络收集对方的销售规模、市场声誉等相关信息。 特别渠道信息主要是业务人员通过自身资源了解对方的具体情况。对方提供

的情况也是判断其履约能力的重要依据。例如,功过公共信息的掌握,可以判断对方提供的相关情况是否真实,从而判断其诚信程度。 二、采购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风险控制 采购合同的签订过程实际是合同双方确定并填写合同条款的过程。 1、合同的主体 采购合同的主体指买受人和出卖人,亦称需方和供方或买方和卖方,是合同的当事人,是合同权利、义务的具体承担者。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址—定要清楚。企业或单位应当使用全称,保证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致,可以将营业执照作为合同附件。如果是自然人,姓名应当与其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同时写上身份证号码。 2、买卖的标的物 双方一定要明确约定买卖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生产厂家,数量等详细内容,尽可能把产品的各项标示都作为标的内容写进合同。同时,要求供货方对产品的所有权及处分权作出保证或承诺,防止其产品上存在权利限制,如产品被出租、抵押、涉嫌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等影响到标的物的交付。 3、价款及支付方式 采购合同的主要义务是一方给物,一方给钱。因此,价款是采购合同的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采购单一货物,价格固定,价款比较清楚,一般不会产生争议。如果采购多种货物或进行长时间的货物买卖,价款较为复杂,一旦约定不明,则极易产生争议。因此,合同中应明确产品单价、计量标准、数量、产品附件等,对于涉外合同,还应当明确货币种类及外汇结算标准,防止出现分歧。另外,支付方式也应当约定明确,价款支付是现金支付,还是用支票支付;如果采用汇款,

采购合同评审管理制度

合同评审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及加强对公司合同的管理,使公司合同评审规范化、合理化。 2 范围 因公司经营业务需求而产生的经济合同均属之(包括采购合同及其他经营合作合同等)。 3 定义 3.1合同评审:指对合同中的条款、要求、交易方式进行审核,确保满足公司的利益,符合公司的相 关制度要求。 4.0 职责 4.1 评审小组成员:相关部门第一业务负责人、财务经理、材供部经理。 4.2 合同经办人:负责双方合作事项的接洽、沟通,并从本职工作的角度给予专业化意见。 4.3 部门第一负责人:负责组织部门内部的合同评审工作。 4.4 技术部:对合同中约定的相关技术培训、技术服务条款进行评审,以确认培训周期及相关的技术 支持方案。 4.5 材供部:负责评审项目的交货日期,以安排原材料采购及相应的工作计划,同时负责合同中执行 重要条款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4.6 财务经理:负责评审付款与结算方式的合理性及可行性,确认及评估客户的资质证明及相关证明 文件的真实性。 4.8 总经理负责审批特殊合同的评审。 5.0 作业内容 5.1 采购合同评审 5.1.1 采购人员与客户达采购协议,签订采购定单。 5.1.2 对超出公司相关采购政策要求的特殊定单和经销/代理合同及合作合同等合同必须经过合 同评审组,确认可行后方能签订购售合同及合作合同。 5.1.3 对未超出公司价格及服务等方面约定(含赠送品要求)的一般采购合同,由市场部第一负 责人审核后可执行合同的签订。 5.1.4合同评审的内容包括: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技术及售后服务等项 目是否明确,合同条款意思是否表达清楚、赠送品是否符合公司规定的要求(具本的赠送 要求依《美盛恩仪器价格》赠送与配送标准执行,技术服务依《技术培训服务标准》执行) 等。 5.1.5评审结论详细记录于《合同评审表》内。 5.1.4合同评审工作步骤: 5.1.3.1 合同签订之前,材供部负责人组织进行内部评审。

审查招标代理合同有哪些重点

审查招标代理合同有哪些重点 核心内容:审查招标代理合同有哪些重点?招标代理合同的审查重点有注意选用招标代理合同格式,注意甲乙双方名称、帐号信息,注意通用合同条款的引用和专用合同条款的对照,注意法律适用错误的问题,注意详列委托事项与合同价款等等。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专业化、资质综合化、分支机构扩大化已经成为招标代理行业的发展方向,因此,规范化管理成为综合型招标代理机构发展的内在要求,越来越多的公司设置了专职质量控制岗位。那么对于招标代理合同的审查,哪些方面是其重点呢? 注意招标代理合同格式的选用。对于工程建设招标代理项目,应当选用原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5年制定的标准合同格式。对于其他代理项目,当地监管部门有代理合同格式的,应优先选用,没有的,建议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之间优先选用代理机构统一编制的合同格式。代理机构自行制定的合同条款应尽量避免歧义。 注意甲乙双方名称、帐号信息。综合型招标代理机构往往设有众多分支机构,在公司住所地以外进行工商注册、银行开户。出于管理便利,公司往往会根据风险大小授权一些分支机构直接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审查时应注意乙方名称填写时是公司还是公司的分支机构,核对银行帐户及帐户信息。 注意通用合同条款的引用和专用合同条款的对照。监管部门发布的标准合同格式中的通用合同条款应当原文引用,一般不允许进行修改;专用合同条款应当注意与通用合同条款的对照。 注意法律适用错误的问题。如工程建设项目走政府采购流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走招标投标流程,此类行为既可能是招标人规避监管的故意行为,也可能是操作人员对法律法规掌握不全产生的随意行为。审查人员应当充分考虑上述行为给公司带来的风险。 注意详列委托事项与合同价款。关于招标代理服务事项与服务费的收取,目前有3个规范性文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

采购合同协议书审查要点

采购合同协议书审查要 点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采购合同需要注意哪些法律事项 一、采购合同签订之前的风险控制 (一)主体资格审查 签订合同前,应对供货商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查。供货商作为采购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对其资格进行审查是防范合同风险的第一道防线。要想保证交易安全,首先应当了解“交易对手”。通过主体资格审查,判断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订立合同的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主体资格审查主要可分为自然人,法人两类。对自然人而言,要查验其身份证,确认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否则该自然人不具有签约资格。一般而言,除非即时清洁的采购合同,不建议与自然人签订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的供货方大部分是公司法人。审查公司法人的主体资格,一般查验对方的营业执照,特别专注其基本信息,如法人代表,地址,年检状况。营业执照不方便查验的,也可以到工商局查询其基本状况。在了解上述情况过程中如果发现异常,如未通过年检,采购方要适时调整合同条款或者不再与之签约。 (二)履约能力调查 通过履约能力调查,查明对方当事人的经济实力、信用情况和不良行为记录,为避免合同风险提供有力保障。履约能力调查是通过公共信息、特别渠道信息和对

方提供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公共信息主要是通过网络收集对方的销售规模、市场声誉等相关信息。 特别渠道信息主要是业务人员通过自身资源了解对方的具体情况。对方提供的情况也是判断其履约能力的重要依据。例如,功过公共信息的掌握,可以判断对方提供的相关情况是否真实,从而判断其诚信程度。 二、采购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风险控制 采购合同的签订过程实际是合同双方确定并填写合同条款的过程。 1、合同的主体 采购合同的主体指买受人和出卖人,亦称需方和供方或买方和卖方,是合同的当事人,是合同权利、义务的具体承担者。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址—定要清楚。企业或单位应当使用全称,保证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致,可以将营业执照作为合同附件。如果是自然人,姓名应当与其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同时写上身份证号码。 2、买卖的标的物 双方一定要明确约定买卖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生产厂家,数量等详细内容,尽可能把产品的各项标示都作为标的内容写进合同。同时,要求供

签订采购合同注意事项

签订采购合同注意事项 1.签订销售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相关条款,对一些有歧义、不合理的条款要和商家落实清楚。以免出现问题时,解决起来遇到麻烦。 2.要求商家在销售合同上注明产品的品牌、型号、单价、数量,在标注产品的数量时,最好将产品的平米数和片数都标注清楚,方便验货时核对产品的数量。 3.销售单要加盖销售单位或者市场的公章。 4.对特定条款加以注明。 如:退换货的办理方式、违约责任说明、送货时间等。属于可以再加工的产品,对这些产品的退换货问题也要加以约定。现在市场上的通行惯例是加工产品概不退货。 5.在订购时可以适当订多一些。要和商家约定好,没有用完的产品可以退货。 6.了解和落实退补货原则。 现在市场上的商家对于瓷砖的退补货问题,都会有一些约定,多长时间内可以退货,什么样的产品可以退货,也要

落实清楚。对于富余的产品或者不够的产品,要尽快到商家处办理,以免出现退不了和没有相同色号的问题。 7.在订购合同上注明产品的等级,防止商家以次充好。 8.适当地交一些定金,等到货送到家,验收无误后再付全款。同时最好约定产品不符合要求可无条件退货,退回定金。 审查采购合同注意事项 一、合同主体 关于合同主体是个很关键的部分。一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来签合同的话是最好的,省了很多步骤,而如果是代理人来签合同的话,那就要看代理人的代理权限、行为能力、是否是表见代理。其他问题一般只要注意是否合法就行,主要的营业执照是否通过年审。 二、合同标的 合同标的要合法,如一般的公司交易不能进行黄金交易。还有就是要注意对方对标的所有权。 三、数量

只有公司同意,买多少对我们法律顾问来说都没什么关系。 四、质量 质量是我最关心的问题,也是采购合同出现问题最多的地方。我审核合同时,关注最多的地方也就是质量问题。因为公司采购部门一般是独立的(即先由申请部门向上一级申请采购,待批下来后由采购部门统一采购)因此采购部门给过来的合同对标的质量只是一笔带过,而且连验收标准也是模糊不清。 对于采购合同来说,一般都应该由申请采购部门提出质量要求以及详细的验收标准。 五、价款 价款并不是法律顾问应该关心的问题,但是合同上我们应该记得价款得大写。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这部分只要注意到合约里面有规定就可以了,一般采购部门会提供。 七、合同解除、中止、终止

采购合同签订和审核注意事项

采购合同签订和审核注意事项 以下是关于《采购合同签订和审核注意事项》,供大家学习参考! 1.签订销售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相关条款,对一些有歧义、不合理的条款要和商家落实清楚。以免出现问题时,解决起来遇到麻烦。 2.要求商家在销售合同上注明产品的品牌、型号、单价、数量,在标注产品的数量时,最好将产品的平米数和片数都标注清楚,方便验货时核对产品的数量。 3.销售单要加盖销售单位或者市场的公章。 4.对特定条款加以注明。 如:退换货的办理方式、违约责任说明、送货时间等。属于可以再加工的产品,对这些产品的退换货问题也要加以约定。现在市场上的通行惯例是加工产品概不退货。 5.在订购时可以适当订多一些。要和商家约定好,没有用完的产品可以退货。 6.了解和落实退补货原则。 现在市场上的商家对于瓷砖的退补货问题,都会有一些约定,多长时间内可以退货,什么样的产品可以退货,也要落实清楚。对于富余的产品或者不够的产品,要尽快到商家处办理,以免出现退不了和没有相同色号的问题。

7.在订购合同上注明产品的等级,防止商家以次充好。 8.适当地交一些定金,等到货送到家,验收无误后再付全款。同时最好约定产品不符合要求可无条件退货,退回定金。 审查采购合同注意事项 一、合同主体 关于合同主体是个很关键的部分。一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来签合同的话是最好的,省了很多步骤,而如果是代理人来签合同的话,那就要看代理人的代理权限、行为能力、是否是表见代理。其他问题一般只要注意是否合法就行,主要的营业执照是否通过年审。 二、合同标的 合同标的要合法,如一般的公司交易不能进行黄金交易。还有就是要注意对方对标的所有权。 三、数量 只有公司同意,买多少对我们法律顾问来说都没什么关系。 四、质量 质量是我最关心的问题,也是采购合同出现问题最多的地方。我审核合同时,关注最多的地方也就是质量问题。因为公司采购部门一般是独立的(即先由申请部门向上一级申请采购,待批下来后由采购部门统一采购)因此采购部门给

采购合同评审流程

采购合同评审流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合同管理,规范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合同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第二条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切实执行本《实施细则》,做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 价有偿的原则。凡违反规定操作而造成公司损失的,必须追究当事 人责任。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包括的合同有设计、销售、采购、维修等方面的合同,但不包括劳动合同。 第四条除即时清结者外,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传真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条公司由法务课根据总经理的授权,全面负责合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合同订立、履行等工作。 第二章合同评审 第六条《信息评审表》(详见附加一)是公司签订合同的前提条件,是公司处理订单的唯一依据,反映的是《购销合同》中双方的主要 权利义务。 第七条《信息评审表》的修改及变更,担当人必须书面进行确认,严禁打电话或口头随意变更,如遇特殊情况应当在第二日以书面形 式确认,管理课负责督促。 第八条订立合同前,必须了解、掌握对方的经营资格、资信等情况,取得对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并加盖与营业执照副本公司名称一致 的公章,无经营资格或资信的单位不得与之订立合同。

对方为个体户或自然人的,应当取得由本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 第九条订立合同前,必须认真填写《信息评审表》,注明客户名称、姓名、合同总额、具体的付款日期及金额、标的物型号及数量。 第十条订立合同前,销售合同的担当人应当提供客户确认的平面图或管路布局图。 第十一条营业执照副本或身份证复印件及平面图或管路布局图作为《信息评审表》的附件,与《信息评审表》一并提交公司进行合 同评审。 第十二条《信息评审表》的审批流程为:管理课对成本进行核算,法务课对合同形式要件进行审核,销售总监、营业本部长及总经理 进行批准。 第十三条《信息评审表》营业本部长签字后由合同管理员建立客户基本信息。 第三章合同的订立 第十三条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任何人必须取得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方能对外订立书面合同。 第十四条对外订立合同的授权委托分固定期限委托和业务委托两种授权方式,法定代表人特别指定的销售人员采用固定期限委托的 授权方式,其他一般人员均采用业务委托的授权方式。 第十五条授权委托事宜由公司总务部管理,需授权人员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填写授权委托书,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 章后授权生效。 第十六条对外订立的合同,严禁在空白文本上盖章并且原则上先由对方签字盖章后我方才予以签字盖章,严禁我方签字后以传真、 信函的形式交对方签字盖章;如有例外需要,须营业本部长特批。 第十七条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采购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篇一:采购合同注意事项 采购合同注意事项 公司法律顾问作为公司合同制订、审查、管理的负责人,如果合同出现问题,公司法律顾问首先不应该将责任归在他人身上。虽然是这样,但是公司的采购合同里面很多的仪器、模具、数据等,如果不是专业人员根本就不知道我们要签订的合同的标的是什么模样,不可能在合同里写出这些设备的质量要求或验收标准了,所以采购合同的采购部门要与法律顾问密切配合共同担当起抵制采购合同风险的责任。 一般合同主要包含以下要素:1、主体,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合同解除、中止、终止,8、违约责任, 9、争议解决方法。而法律顾问主要的审查任务应该是:1、主体,2、合同解除、中止、终止,3、违约责任,4、争议解决方法,以及合同其它风险的防范如所有权转移的时间、标的物灭失风险问题。像标的、数量、质量等一般应属采购所要审查事项,因为标的的规格、数量是比较专业和细致的,法律顾问接触的机会少,不够专业,如果由法律顾问来审查的话,可是说是外行人审查内行人的东西,吃亏的可能性极大。由公司采购审查对方的货物,则有利于工作效能的提高,有利于降低公司交易风险。 一、合同主体 关于合同主体是个很关键的部分。一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来签合同的话是最好的,省了很多步骤,而如果是代理人来签合同的话,那就要看代理人的代理权限、行为能力、是否是表见代理。其他问题一般只要注意是否合法就行,主要的营业执照是否通过年审。 二、合同标的 合同标的要合法,如一般的公司交易不能进行黄金交易。还有就是要注意对方对标的所有权。 三、数量 只有公司同意,买多少对我们法律顾问来说都没什么关系。 四、质量 质量是我最关心的问题,也是采购合同出现问题最多的地方。我审核合同时,关注最多的地方也就是质量问题。因为公司采购部门一般是独立的(即先由申请部门向上一级申请采购,待批下来后由采购部门统一采购)因此采购部门给过来的合同对标的质量只是一笔带过,而且连验收标准也是模糊不清。 对于采购合同来说,一般都应该由申请采购部门提出质量要求以及详细的验收标准。五、价款 价款并不是法律顾问应该关心的问题,但是合同上我们应该记得价款得大写。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这部分只要注意到合约里面有规定就可以了,一般采购部门会提供。 七、合同解除、中止、终止 这里面主要是注意在什么情况下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以及双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中止或终止合同。 八、违约责任 采购合同里的违约责任作为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时的赔偿方案,最主要的就是违约责任必须清楚,可操作性强。如对方没有在规定的时间里完成送货就得赔偿总货款的1%,违约责任里面最怕的就是写上一句“如果没有在合同规定的时间里送货,所有责任由对方承担”这样虽然规定了违约责任,但是没有一个具体可行的方案,万一以后合同出事,还得找很多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损失,操作性太差。 九、争议解决方法 这里面只要注意管辖法院,采购合约,如果是采购方一般都会要求在自己公司所在地法院管

设备采购合同审核要点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设备采购合同审核要点 篇一:合同审查要点(设备采购) 设备采购合同审查要点 一、主体 采购合同要注意销售方的主体资格问题,审查销售方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照、代理商资格证等证明主体资格的资料。建议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 二、标的 详细描述采购产品的型号、版本、数量、单价,建议将设备的参数作为合同附件。 三、质量和包装

设备的质量标准应予以明确约定,如果是根据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需要列出具体的文件。不得使用“产品符合卖方质量标准”的表述。 设备应当采用专业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包装适用于远距离的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因包装不善引起的货物损失,由卖方承担。 四、货物运输 约定运费的承担,我行购买设备一般约定由卖方负责运输卖方承担费用,运输中的风险也由卖方承担。自产品交付我方之日起,产品的所有权和风险转移至我方。 部分合同中会约定“货物的所有权自买方支付全部货款之日起归买房”,我方不接受这种约定,修改为自产品交付之日所有权转移。 五、产品验收、安装测试 应当在合同中约定验收标准,或者依据清单、数据参数等。验收应当给我方留出足够的时间,一般以五到七个工作日为宜。一般合同会约定为三个工作日,应当对业务部门进行提示。验收时,必须双方在场签字。

需要安装测试的,由卖方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我方可予以配合和协助。安装测试完成,需要进行培训的,应当明确约定培训的地点、课时和人数。 六、付款 金额较大的合同,应约定为分期付款,付款时间的一般约定为合同签订后、货物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后一段时间。在我方支付第一笔货款前,卖方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卖方未能及时提供发票的,导致我方延迟付款的,我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违约责任 明确约定对方延迟交付货物、货物存在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约定应当明确,比如交货每延迟一天支付合同价款1%的违约金;货物存在质量瑕疵的,承担合同价款30%的违(:设备采购合同审核要点)约金。不得使用“依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这种模糊的表述,这种表述约束力很小,对方违约后我方还要搜集损失的证明材料,会增加索赔的难度。 不接受赔偿限额的约定。很多卖方为限制责任会在合同中约定“赔偿限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此种约定会导致我行损失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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