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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法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

 未成年人保护法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
 未成年人保护法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

未成年人保护法案例分析

《未成年人保护法》案例分析 1、婷婷与其双胞胎的弟弟都刚刚小学毕业,其父母生意繁忙,于是不让婷婷继续上学而让她留在家中帮父母做家务,让其弟弟继续上学。她父母实施了哪些违法行为? 【案例分析要点】未成年人保护法10条中,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骸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由残未成年人。 13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2、小刚为某校八年级的学生,今年14岁,很调皮,不爱学习,让班主任伤透了脑筋。“要不要小刚继续在校读书”问题在全班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给小带刚来很大的精神压力,他再也不肯到学校读书了。小刚的父母觉得他继续上学也不会有前途,就送他到一家商场当服务员。小刚在当服务员期间,结识了一些不良青年,学会了吸烟、喝酒、赌博,而且小偷小摸,曾偷了同事少量钱财,受到了商场的警告。9月份的某天晚上,他竟入户盗窃,因数额较大,触犯了刑法,在逮捕归案时,公安人员不开警车,不穿警服,不扩大知情面,并对小刚进行了不公开的审问。回答问题: (1)材料中哪些人的行为分别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哪些规定? (2)材料中哪些人的行为符合《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哪些规定? (3)小刚的变化给我们什么启示? 【案例分析要点】 (1)小刚和他的父母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家庭保护”中“必须让适龄未成年人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规定;商场负责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社会保护”中“38条中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规定;小刚的班主任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学校保护”中“18条,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出未成年学生”的规定。 (2)公安人员的行为符合《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司法保护”中“尊重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的规定。 (3)一般违法与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一个人如果不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有错误不改,任其发展下去就会走上犯罪的道路。中学生一定要加强道德修养,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谨慎交友。 3、某一小学高年级,学生绝大部分为独生子女,娇惯成性,组织纪律性差。某一周三下午,综合实践课教师王老师上课期间,学生朴某在课堂上大声说话,无理取闹,王老师制止时,又与老师蛮缠,下课后王老师将朴某叫到王所住宿舍内批评朴某(只有两人在场),学生不服,与其争辩,王老师便给了朴某两记耳光,并说要与学生玩命,以此表示自己将学生“管好”的决心,直至下午5点50分才放学生回家,第七节英语课没上着(教师下班时间为5:30)。 【案例分析要点】 (1)学生朴某在课堂上大声说话,无理取闹,当王老师制止时,又与老师蛮缠,这对老师不尊重,违反了《小学生守则》第二条专心听讲,《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第三条,尊敬老师,接受老师的教导,与老师交流。也违反了《中国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 因此,鉴于情节不是特别严重和恶劣,学生朴某应该向王老师承认错误,赔礼道歉 (2)王老师作为人民教师对学生严格要求,对工作认真负责应该是好的,但采取的方法不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在生活中,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常常受到监护人、教师及其他成年人的侵犯,严重伤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和自尊心。如:在一些学校里,侵犯学生权利、伤害学生自尊心的现象时有发生,或多或少存在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如有时罚站,有时一个学生违纪全班同学挨批,优待尖子生,有时对后进生态度粗劣等.这些做法不仅违背了有关法律的规定,严重危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因此,我们教师要全面准确地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杜绝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应该让他们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则十分必要。 学校是对青少年传授文化科学知识的园地,但是,学校还必须更注重向青少年进行道德素质教育,既做学问也教做人,两者不可偏废。棍棒教育与言教身教的关系。“棍棒底下出孝子”,这是中国传统的教子经典。现在有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家长若用棒教,大打出手,是侵犯人权,子女可以将你告上法庭。棒教行不通,还是言教身教靠得住。言教就是像对待朋友一样,平等对待子女,通过交流思想,讲明道理,以理服人,不要居高临下,施以压服。身教比言教更显效果。如果做家长的成天围着麻将转,而要求子女安心写作业;夫妻若成天为鸡毛蒜皮吵嘴打仗,能让子女不受干扰吗?家长如虐待父母,对父母不孝,却要子女敬重自己,只能是上梁不正下梁歪。凡此种种不良的身教,都将影响子女的道德素质培养。教师也是一样,教师若平时口出脏话,或衣衫不整、随意打骂学生,对学生的一生都影响重大,不但对学生的认知产生了影响,更侵犯了学生的权利。

未成年人保护法试题答案

【教育政策与法律法规专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1.不满()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监护人代理民事活动。 B.10周岁 2.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位居住。 B.16周岁 3.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人。 C.受教育权 答案正确! 4.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所称的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周岁的公民。 B.18周岁 5.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B.16 6.有关主管部门和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对进入营业性()的中小学生优惠开放。 B.影剧院 7.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A.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8.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 B.人格尊严 9.儿童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得有害于儿童的()。 A.健康、成长 10.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运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法律手段 11.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智、体、美、劳教

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 B.青春期教育 12.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 A.危及人身安全、健康 13.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未成年人的()。 A.监护职责、抚养义务 14.对流浪、乞讨或离家出走的未成年人,无法查明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由()收容抚养。 A.儿童福利机构 15.某班主任经常开拆学生的信件,目的是检查学生是否有不良行为,及掌握学生思想现状,班主任的做法()。 C.不合法 16.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引导、教唆、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或卖淫的,应依法()。 B.从重处罚 17.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设定有: A.法定监护 B.指定监护 18.未成年人的保护包括: A.家庭保护 B.学校保护 C.社会保护 D.司法保护 19.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B.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C.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

未成年人保护法案例分析

未成年人保护法案例分析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未成年人保护法》案例分析1、婷婷与其双胞胎的弟弟都刚刚小学毕业,其父母生意繁忙,于是不让婷婷继续上学而让她留在家中帮父母做家务,让其弟弟继续上学。她父母实施了哪些违法行为 【案例分析要点】未成年人保护法10条中,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骸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由残未成年人。 13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2、小刚为某校八年级的学生,今年14岁,很调皮,不爱学习,让班主任伤透了脑筋。“要不要小刚继续在校读书”问题在全班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给小带刚来很大的精神压力,他再也不肯到学校读书了。小刚的父母觉得他继续上学也不会有前途,就送他到一家商场当服务员。小刚在当服务员期间,结识了一些不良青年,学会了吸烟、喝酒、赌博,而且小偷小摸,曾偷了同事少量钱财,受到了商场的警告。9月份的某天晚上,他竟入户盗窃,因数额较大,触犯了刑法,在逮捕归案时,公安人员不开警车,不穿警服,不扩大知情面,并对小刚进行了不公开的审问。回答问题: (1)材料中哪些人的行为分别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哪些规定 (2)材料中哪些人的行为符合《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哪些规定 (3)小刚的变化给我们什么启示 【案例分析要点】 (1)小刚和他的父母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家庭保护”中“必须让适龄未成年人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规定;商场负责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社会保护”中“38条中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规定;小刚的班主

未成年人保护法测试题及答案

未成年人保护法测试题 及答案

未成年人保护法测试题及答案 一、单选题: 1、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B )应该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 A.父母B.家庭C.监护人 2、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B),不得对未成年人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 A.个人志愿B.人格尊严C.人身自由 3、小明(15岁)的父母离婚时,法院判决其随母生活,其父以法院判决为由,对其不管不问。其父的这种行为违反( A )。 A.未成年人保护法B.婚姻法C.教育法 4、某初级中学为追求升学率,将年级成绩最差的三名学生除名,该中学侵犯了未成年学生的(C )。 A.人格尊严B.隐私权C.受教育权 5、小张(15岁)的父亲经常在家吸烟,小张也常模仿吸几口,父亲未加制止,小张的父亲做法是否合法?( B) A.不违法B.违法C.家庭内部问题,法律不予过问 6、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B )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A.自由、尊严B.人身、财产C.成长、健康 7、如果发生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C)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控告。 A.父母或其他监护人B.国家机关C.任何组织或个人8、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 A )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 A.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B.简陋的C.临时修建的9、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幼儿园应当做好保育、教育工作,促进幼儿在(C )、品德等方面和谐发展。 A.智力、纪律B.体质、美育C.体质、智力 10、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B)未成年人。 A.学习成绩差的B.有残疾的C.生活能力差的 11、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所称的未成年人是指未满( B )周岁的公民。A.16周岁 B.18周岁 C.20周岁 12、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 C)的权利。 A.初级教育 B.基础教育 C.义务教育

学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

学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 法心得体会 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

学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 学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1) “笨死了”、“都笨成这样了你还活着干吗”,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如果老师再这样骂学生,将是一种违法行为。教师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言行,违者最高可追究刑事责任。 我赞同教师要尊重孩子的人格,不能体罚、变现体罚或者侮辱学生的人格,这也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所要求的。我曾经在报纸上看到过这样的一则报道:一个8岁小女孩因为感冒流鼻涕,被老师信手拈来作为班级的命题作文,因为这件事情伤害到了主人公的自尊心,一节短短的语文课后,聪明的跳级生反而成了班里的“异类”,再没有人愿意与其玩耍,小女孩渐渐的产生了厌学的情绪。对于一个刚刚8岁的小学生来说,感冒流鼻涕并不是什么大错,也不是自己不讲卫生愿意要做个鼻涕虫。但对于一个真正关心学生,爱护自己学生的好老师来说,他应该从关爱孩子身体健康的角度出发,询问孩子流鼻涕的原因,帮助孩子擦净洗掉鼻涕,而不是嫌弃甚至羞辱他。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自尊心,相比之下,孩子的自尊心更为脆弱更要受到保护,因为年幼,一个孩子的自尊心一旦受到伤害,那将是一道无法愈合的伤口。 老师的“语言暴力”是一把软刀子,会在无形中刺伤孩子的自尊心,不利于孩子人格的健全和身心的健康发展,从这个层面上来说,国家立法明确禁止老师辱骂学生算得上一种有益的尝试。

但是现在的学生大都是小皇帝,不好管,也有许多学生辱骂老师的现象。那么,学生辱骂了老师,老师该怎么办回骂是不行的。打更不行!批评教育这当然是不错的办法,不过很多时候,批评教育是不奏效的,你也不能变相的体罚他,所以每当这个时候我们老师就很困惑,我们应该怎样教育孩子 教师很多时候因为急躁、恨铁不成钢或者是在一种很激动的情绪下骂了学生,这至多是师德师纪层面的问题,如果真的上升到法律高度,就有点小题大作了,会对教师正常开展工作产生一些负面的影响。就拿曾经一度炒的沸沸扬扬的杨不管事件来说,学生课堂打架老师没有及时制止并不是老师缺乏责任心,而是不敢管,以前学校出现过几次学生打老师的事件,老师并没有得到相应的保护。从这个角度来讲,教师是弱势群体,法律只保护了学生而没有保护老师,对老师的工作产生了负面影响。再说了教育部明确规定了老师的批评教育权,《未成年人保护法》又有禁止老师辱骂学生的规定。如果连骂学生笨都不在批评语言的范围,那么这条规定的执行将会直接影响老师的批评教育权。 当然,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严格要求自己:不辱骂学生,不做一些伤害学生自尊心的事情;对于那些后进生、调皮捣蛋的学生我会尽量和他们讲道理,静待花开! 学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2) 今天我仔细阅读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我对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知识有了一些了解和感触。

未成年人保护法测试题及答案

未成年人保护法测试题及答案 一、单选题: 1、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B )应该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A.父母B.家庭C.监护人 2、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B),不得对未成年人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 A.个人志愿B.人格尊严C.人身自由 3、小明(15岁)的父母离婚时,法院判决其随母生活,其父以法院判决为由,对其不管不问。其父的这种行为违反( A )。 A.未成年人保护法B.婚姻法C.教育法 4、某初级中学为追求升学率,将年级成绩最差的三名学生除名,该中学侵犯了未成年学生的(C )。 A.人格尊严B.隐私权C.受教育权 5、小张(15岁)的父亲经常在家吸烟,小张也常模仿吸几口,父亲未加制止,小张的父亲做法是否合法( B)

A.不违法B.违法C.家庭内部问题,法律不予过问 6、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B )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A.自由、尊严B.人身、财产C.成长、健康7、如果发生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C)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控告。 A.父母或其他监护人B.国家机关C.任何组织或个人 8、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 A )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 A.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B.简陋的C.临时修建的 9、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幼儿园应当做好保育、教育工作,促进幼儿在(C )、品德等方面和谐发展。 A.智力、纪律B.体质、美育C.体质、智力

10、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B)未成年人。 A.学习成绩差的B.有残疾的C.生活能力差的 11、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所称的未成年人是指未满( B )周岁的公民。 A.16周岁 B.18周岁 C.20周岁 12、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 C)的权利。 A.初级教育 B.基础教育 C.义务教育 13、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招用未满( B)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A.10周岁 B.16周岁 C.12周岁 14、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运用(A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法律手段 B.强制手段 C.自力救济手段 15、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迫使未成年人结婚,监护人( B )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未成年人保护法》案例评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例谈 第一方面,对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 家庭保护是指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进行的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家长和监护人提出了限制性的要求。主要有3条: (1)不许虐待、遗弃未成年人 虐待是指用打骂、冻饿、捆绑、限制自由、强迫干重活、有病不给治等手段,对他人进行迫害。有些父母认为,孩子是自己的,想打想骂,别人管不着。他们遇到孩子做的事不随自己意,或因孩子有病、呆傻而虐待孩子,使孩子的身心都受到严重摧残。还有个别家长为了自己的快乐,把未成年的孩子扔掉或赶出家门,迫使孩子在外流浪,导致孩子受伤甚至死亡,这些都是触犯法律的。 案例1 在我国某县,曾发生了一件震惊全国的事:这个县第一小学四年级学生夏斐,被亲妈妈打死了。 那年期末考试,夏斐数学得了82分,全班第二,语文79分,名列第五。当妈妈问他考试成绩时,夏斐怕挨打,就说都在90分以上。后来,妈妈知道了真情,就扒光他的衣服,用铁制的三角挫一顿猛打,直到夏斐咽了气。夏斐的妈妈"望子成龙",但是她采用了不正确的方法,闹出人命,触犯了法律,最后被依法逮捕了。 案例评析: 夏斐妈妈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八条中“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扶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的相关规定造成了未成年人夏斐死亡的严重后果,依法受到法律的制裁。 (2)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

受义务教育。 案例2 2001年9月3日,正值贵州省安龙县平乐乡龙蛇场坝赶场天。一大早,不足三千平方米的龙蛇坝场就挤满了来自本乡各村和毗邻乡镇的赶场群众。平乐乡人民政府诉农民王茂坤、韦其明、王世英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侵害子女义务教育权利一案在这里现场开庭审理。 被告人王茂坤有未成年子女4人,原分别就读于乐平乡龙蛇小学三年级和二年级;被告人韦其明的女儿原就读于平乐戴中学龙蛇代办点初中一年级;被告人王世英的女儿原就读于平乐小学六年级。2001年春季,这6名学生未到学校报到读书。平乐乡政府多次派人来到这些学生家中,苦口婆心地向家长做工作,并向他们宣讲《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此后,乡政府分别向学生家长送达了复学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但这些家长对此均置之不理,仍未送子女到学校就读。为此,乡政府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3被告送其子女复学。 案例分析: 农民王茂坤、韦其明、王世英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侵害子女义务教育权利,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九条中“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的有关规定,合议庭经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3被告立即履行送子女复学的法定义务。 (3)不得迫使未成年人结婚和订婚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结婚的年龄,男子不得早于22周岁,女子不得早于20周岁。可是,有些地区至今仍保留着订"娃娃亲"的风俗。孩子一生下来,父母就给他们订了亲,子女长大后,不管愿不愿意,都得履行婚约。这种陋俗给未成年子女带来了沉重的心理负担,使他们不能专心读书学习,

未成年人保护法测试题一二答案

未成年人保护法测试题一答案 单位姓名得分 一、单选题:(10×2分=20分) 1、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所称的未成年人是指未满(B )周岁的公民。 A.16周岁B.18周岁C.20周岁 2、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C)的权利。A.初级教育B.基础教育C.义务教育 3、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招用未满(B)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A.10周岁B.16周岁C.12周岁 4、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运用(A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法律手段B.强制手段C.自力救济手段 5、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迫使未成年人结婚,监护人(B)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A.可以B.不得C.不应 6、营业性歌舞厅、酒吧、网吧等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A)标志,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A.未成年人禁止进入B.小学生禁止进入C.衣冠不整者禁止进入 7、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A )。A.应当依法承担责任B.不承担责任C.视情况而定 8、某班主任经常开拆学生的信件,目的是检查学生是否有不良行为,及掌握学生思想现状,班主任的做法(C)。 A.合理B.合法C.不合法 9、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引导、教唆、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或卖淫的,应依法(B)。A.处罚B.从重处罚C.加重处罚 10、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儿童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得有害于儿童的(B)。A.发育、成长B.安全、健康C.生活、教育 二、多选题:(10×3分=30分) 1、把未成年人培养成为"四有"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其中"四有"的具体内容是(ABCD )。有理想B.有文化C.有纪律D.有道德 2、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提倡"五爱"公德,"五爱"的具体内容是(BCD )。(1)爱祖国(2)爱中国共产党(3)爱人民(4)爱劳动(5)爱科学(6)爱社会主义A.(1)(2)B.(3)(4)C.(6)(1)D.(5)(4) 3、对出版专门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ABD )等出版物,国家给予扶持。 A.图书B.报刊C.电影D.音像制品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精选3篇)【精选】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精选3篇)》是一篇好的,感觉写的不错,希望对您有帮助,希望对网友有用。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精选3篇) 我们从一些事情上得到感悟后,将其记录在心得体会里,让自己铭记于心,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使我们今后少走弯路。怎样写好心得体会呢?以下是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们刚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就是我们祖国的下一代、祖国花朵,祖国的未来,作为教师我们承担着非常重要义务。并且作为教师,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也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只有学好法,用好法,才能为社会培养优秀的人才。 “身正为范,学高为师”。在学习之后,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应具备的责任意识,在工作中,我们要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对于后进生,更不能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因材施教。现如今的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 另外,作为班主任,更要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工作,对少数有不良行为以及有不良行为倾向的“问题学生”实施重点帮扶,预防和减少犯罪。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要尽可能的对全体学生的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手机版对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打工的学生的校内外表现重点掌握,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及时与家长联系,互通信息,防患于未然。 不同的学生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在传授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这样才能使我们的学生健康成长、认真学习。 近几年,校园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未成年人被成年人控制卖艺、乞讨、叫卖的现象呈上升趋势,不少青少年沉迷网络不能自拔,少年犯罪呈低龄化趋势,未成年人吸烟喝酒的现象随处可见,今年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出台的。新法有这几个特点:突发事件优先救护未成年人,禁止体罚未成年人,首次为学生休息时间立法,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将受行政处罚,或优惠提供“绿色上网”。 通过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的条文及规定,我认识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 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们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单单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一个教育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以情育人,热爱学生;以言导行,诲人不倦;以才育人,亲切关心;以身示范,尊重信任”。 TOP100 排行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教师对学生的爱,即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表现。 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教育家提出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

未成年人保护法案例分析

2002年1月13日(星期日)16时左右,一列铁路货物列车进入孝义市某铁路分局管内的万安火车站区内,等候加补机车。期间,家住火车站旁某村6岁的幼童杨某与伙伴进入没有封闭的站区,到上述货物列车尾部最后一节车厢下玩耍,数十分钟后该列车开出,杨某被火车轧伤。杨某先后经多家医院治疗仍造成左前臂中上1/3处、左下肢小腿中上1/3处被截肢,司法鉴定为二级伤残。2003年杨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某铁路分局赔偿因其管理疏忽而造成的原告人身损害损失(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期间护理费、伤残者生活补助费、鉴定费、残疾用具费、住宿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终生护理费、残疾用具费的维修等费用)共计75万元。 该案在一审中,原、被告认可的赔偿项目及数额为: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期间护理费、伤残者生活补助费、鉴定费、残疾用具费、住宿费交通费总计369 129.66元。 双方争议焦点为:1、本案的归责原则及法律适用;2、精神损失费、终生护理费、残疾用具的维修等费用能否列入赔偿范围。 一审法院认为:本起铁路交通事故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失除了物质损失外,也包括精神损失。作为未成年的幼儿,身体被截肢,除肉体上的痛苦外,也造成伴随终生的精神压力和痛苦,精神损害是显而易见的,应给予一定物质上的抚慰和赔偿。赔偿额度应综合杨某的受害程度、被告某分局的过错程度、赔偿能力等因素,参照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合理确定;受害人杨某安装假肢后,每年需1500元更换接受腔、脚板的费用亦属更换假肢的费用,应列入赔偿范围,此笔费用为6.9万元;终生护理费及其他费用缺乏事实和法律根据,法院不予支持;火车有自己固定的轨道,在站内和区间内铁路线路上逗留、游逛、穿越和拣拾煤渣杂物等会发生危险,是一般性常识。国发(1979)178号文件转发的铁道部、交通部、公安部当时重新修订的《火车与其他车辆碰撞和铁路路外人员伤亡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第二条将上述行为列为禁止性行为,相对人有自觉遵守的义务。原告进入铁路作业区内停留车下玩耍,被火车轧伤致残,显系其自身原因所致。但其毕竟是未成年的幼儿,没有行为能力,其父母作为监护人理应倍加看护,确保其人身安全。而本案中其监护人明知村外火车站铁路作业区存在危险,而放任其外出玩耍,无人陪同看护,没有尽到监护职责,致使本案损害后果发生,应对本案事故负主要责任;火车是高速运输工具,铁路作业人在操作过程中,应注意避免铁路作业对周围环境中人们的生命、健康和财产造成损害。万安站工作人员正常作业亦无违章,虽尽了相应的注意义务,但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未成年人在铁路作业区玩耍,其注意程度尚有不足,对本案事故的发生亦应负一定责任。依照民法通则第18条第3款、第106条第2款、第119条、第131条,判决:被告某分局承担损害赔偿总额438 129.66元的20%的赔偿责任,即87626元,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其余由原告及监护人承担。 一审判决后杨某不服,提起上诉称:原判认定事实不准。火车从万安站开出后,才发现杨某被火车轧伤,根本不是注意程度不足,而是开车时没有观察周围环境。原判未能分析造成损害的因果关系,有意把责任推给监护人;原判适用法律方面错误。民法通则第18条第3款指的“承担责任”是指生活上的抚养和教育责任,而不是未成年人受到伤害的赔偿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106条2款,本案中被上诉人有过错,原审判决也已认定,就应当依此项规定判令被上诉人承担民事责任,而一审判决只让被上诉人承担本案损失的20%,显属不当。根据民法通则第131条规定,本案侵害人是某分局,受害人即使有过错也只是减轻侵

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试题

一、选择题 1、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所称的未成年人是指未满(B )周岁的公民。 A、16周岁 B、18周岁 C、20周岁 2、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营业性歌舞厅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A )标志,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3、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招用未满(B )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4、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学校和(B )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 5、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学校应当结合实际举办以(A )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活动。 6、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

年人运用(A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法律手段 B、政府行政手段 C、自力救济手段 7、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有关主管部门和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对进入营业性(B )的中小学生优惠开放。 8、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B )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 9、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引诱、教唆、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或卖淫的,应依法(B )。 10、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未成年人有严重不良行为,因(B )或者情节特别轻微免予处罚的,可以予以训诫。

11、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对于(A )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A、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 B、已满16周岁不满20周岁 C、已满14 12、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未成年人收容教养期间,执行机关应当保证其继续接受(B );对没有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执行机关应当保证其继续接受义务教育。 A、文化知识、技能培训或者义务教育 B、文化知识、法律知识或者职业技 13、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C ),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 14、根据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对违反规定使用童工的单位和个人,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立即将童工(B )。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 通过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使我对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知识有了初步的了解,对未成年人有哪些权益受到国家的保护、当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怎么办有了一定的了解。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在生活中,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常常受到监护人、教师及其他成年人的侵犯,严重伤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和自尊心。如:在一些学校里,侵犯学生权利、伤害学生自尊心的现象时有发生,或多或少存在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如有时罚站,有时一个学生违纪全班同学挨批,优待尖子生,有时对后进生态度粗劣等.这些做法不仅违背了有关法律的规定,严重危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因此,我们教师要全面准确地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杜绝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应该让他们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则十分必要。 未成年人是人类的希望,国家、民族的未来。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予以特殊保护,做好他们的培养教育工作,是一项具有战略性的,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我们每一个公民,都承担着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培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神圣义务。因此,我们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制的基本知识,不断增强教育法制观念,在教育教学中自觉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正确的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的意识和能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学习心得

关爱明天普法先行 教师法制学习心得 学习主题:《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心得体会 心得体会: 近期我认真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受益匪浅。体会如下: 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 在中国,教育孩子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优秀传统,如“孟母择邻”、“岳母刺字”等。可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生活素质的提高与种种原因,反而有许多父母不懂得怎样教育孩子了:孩子要啥给啥;教孩子打麻将;告诉孩子不能吃亏……,正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用这样的家庭教育方法,怎能教出有素质的孩子吗?第二章家庭保护中的第十条: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卖淫。 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

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德国教育家禄培尔说:“国家的命运与其说操在掌权者的手中,倒不如说是掌握在母亲的手中。”因此,《未成年人保护法》不进教师药学,广大家长也要学好。毕竟孩子是祖国的希望,难道真要看着这一个个希望破灭吗?家长应该好好学习学习家庭教育这门功课了。让我们师生共同配合,落实好这项法律法规内容。

未成年人保护法试题及答案

未成年人保护法试题及答案 2014-12-24 一、单项选题 1.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所称的未成年人是指未满(b )周岁的公民。 A.16周岁B.18周岁C.20周岁 2. 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c)的权利。 A.初级教育B.基础教育C.义务教育 3.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招用未满(b)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A.10周岁B.16周岁C.12周岁 4.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运用(a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A.法律手段B.强制手段C.自力救济手段 5.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迫使未成年人结婚,监护人(b)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A.可以B.不得C.不应 6. 营业性歌舞厅、酒吧、网吧等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a)标志,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A.未成年人禁止进入B.小学生禁止进入C.衣冠不整者禁止进入 7.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a)。 A.应当依法承担责任B.不承担责任C.视情况而定 8. 某班主任经常开拆学生的信件,目的是检查学生是否有不良行为,及掌握学生思想现状,班主任的做法(c)。A.合理B.合法C.不合法 9.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引导、教唆、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或卖淫的,应依法(b)。 A.处罚B.从重处罚C.加重处罚 10.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儿童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得有害于儿童的(b)。 A.发育、成长B.安全、健康C.生活、教育 11.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b)应该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 A.父母B.家庭C.监护人 12.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b),不得对未成年人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 A.个人志愿B.人格尊严C.人身自由 13. 小明(15岁)的父母离婚时,法院判决其随母生活,其父以法院判决为由,对其不管不问。其父的这种行为违反(a)。 A.未成年人保护法B.婚姻法C.教育法 14. 某初级中学为追求升学率,将年级成绩最差的三名学生除名,该中学侵犯了未成年学生的(c )。 A.人格尊严B.隐私权C.受教育权 15. 小张(15岁)的父亲经常在家吸烟,小张也常模仿吸几口,父亲未加制止,小张的父亲做法是否合法?( b) A.不违法B.违法C.家庭内部问题,法律不予过问 16.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b)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A.自由、尊严B.人身、财产C.成长、健康 17. 如果发生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c)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控告。 A.父母或其他监护人B.国家机关C.任何组织或个人 18.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a)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 A.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B.简陋的C.临时修建的 19.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幼儿园应当做好保育、教育工作,促进幼儿在(c)、品德等方面和谐发展。 A.智力、纪律B.体质、美育C.体质、智力 20.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b)未成年人。 A.学习成绩差的B.有残疾的C.生活能力差的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典型案例doc

关爱儿童: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五大典型案例(图) https://www.wendangku.net/doc/fa1038034.html, 2011年05月27日11:25 重庆商报 商报图形徐侨唯制 儿童需要呵护和关爱,但现实中,一些侵害儿童权益的事件却屡见不鲜。在六一儿童节即将到来之际,昨天,市五中院公布了近一年多来,他们审理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五大典型案例。据悉,2009年至今,市五中院及辖区法院共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民事案件1800余件。 案例1 案情:罗某、郑某于2002年非婚生下女儿,2003年,罗某与郑某分手后,郑某独立抚养女儿至今,罗某一直未给付抚养费。郑某于2010年10月诉至法院,要求判决女儿随其生活,并要求罗某承担女儿的抚养费。荣昌县法院判决:女儿由郑某抚养,罗某每月支付抚养费。 法官点评: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父母均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案例2 无人看护男童鱼塘溺亡 案情:2007年9月,胡某夫妻外出打工期间,两岁的儿子胡某某掉入邝某的鱼塘中溺亡。江津区法院判决:邝某赔偿丧葬费等3万余元,同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法官点评:此案中监护人应承担主要民事责任,但邝某作为鱼塘的承包经营权人,对鱼塘管理不善,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故对胡某某的死亡也应承担责任。 案例3 教师疏于管理孩子摔残

案情:2009年5月,4岁男童周某在渝中区某幼儿园上课时,因任课教师疏于管理,周某不慎从木凳摔下骨折,构成十级伤残。渝中区法院判决:由幼儿园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合计3万余元。 法官点评:幼儿园作为对其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教育机构,理应更加谨慎的履行其上述职责却未做到,因此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案例4 男童跳水摔成植物人 案情:2007年12月,5岁的唐某某在参加重庆一体校的跳水训练时,从7米高台跳水后摔得至今仍昏迷不醒。渝中区法院判决:由体校赔偿唐某某555100元。 法官点评:无足够安全措施的各类文体项目培训可能给孩子带来伤害,唐某某训练的内容已远超出国家体育总局训练手册规定,体校应承担主要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法题库

未成年人保护法题库 1.我国第一部宪法是何时通过的?(1954年9月) 2.询问不满十六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当通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到场。 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不得(责令退学)。 4.未成年人是否可以单独接受他人的馈赠的礼物?(可以)5.交通信号灯中的黄灯表示(警示通行)。 6.在校学生违反治安管理造成的损失或者伤害,本人无力赔偿或者无力负担医疗费用的,应由谁负责?(学生的监护人) 7.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是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8.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9.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属于(单一制)。 10.学校在录取学生时,除特殊专业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取女性或者提高对女性的录取标准。 11.政府、社会、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适龄女性儿童少年就学存在的实际困难,并创造条件,保证(农村、贫困和流动人口)适龄女性儿童少年完成义务教育。 12.儿童的权利是指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应享有的与成年人(平等的),具有相同的价值,由法律认可并保障的基本权利儿童权利。

13.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4条的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14.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及其监护人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 15.《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所称的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 16.《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教育。17.《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行为。 18.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的行为)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19.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 20.现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是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 21.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 22.保护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当是全社会各部门的(共同责任)。 23.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学生的受教育权权利应当受到学校尊重,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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