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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

2014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

关于发布2014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邵阳市建工局,株洲市招标局,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9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我厅组织各市州对近期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进行了调查与测算,并就拟发布的人工工资单价举行了由相关职能部门及建设市场各方主体代表参加的听证会,获得一致通过。现予发布(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人工工资单价适用的范围

本通知所称人工工资单价主要包括建安工程与装饰工程工资单价,以及最低工资单价和综合工资单价。建安工程工资单价适用于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不含装饰部分)、市政工程(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及建筑工程概算、房屋修缮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工资单价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装饰工程及《湖南省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消耗量标准》中的第五章木作、第六章楼地面、第七章抹灰、第九章油漆、第十章彩画工程。

二、合同签定、招标投标或工程结算时,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1.招标单位编制招标控制价(包括上限值、标底)时,其工资单价应按综合工资单价计取。

2.投标单位编制工程投标报价时,可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确定工资单价,但其最终体现的工资单价不得低于发布的当地最低工资单价,否则,其投标报价将按照低于成本价的规定处理。

3.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签定施工承包合同时,其工资单价不得低于发布的当地最低工资单价。已签定的施工合同,其工资单价低于施工期发布的当地最低工资单价时,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予以调整。

三、2014年《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基期基价)、2009年《长株潭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单位估价表》、2001年《湖南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及2004年《湖南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其人工工资取费基价均按60元计算,超过取费基价部分按价差计取。

四、本人工工资单价从2014年8月1日起执行。合同约定执行2006年《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2009年《长株潭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单位估价表》及2004年《湖南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的未完工程,2014年7月31日以前完成的工程量仍按原规定及合同约定执行。

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桂建标字[2008]5号)

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 和费用定额有关费率的通知 桂建标字[2008]5号 各市建委、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费用定额有关费率的动态管理,缓解目前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偏低的矛盾,降低因材料价格上涨、调整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对管理费和利润的影响,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桂建管〔2006〕61号)和《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整顿结果的通告》(桂财综[2007]55号)的规定及我区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经测算,现将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费用定额有关费率调整规定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 (一)199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1998年《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包括土建、安装、仿古)、2001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2002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的定额综合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为33元/工日。 (二)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统称“05年消耗量定额”)的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如下: 1、建筑综合工日:一类工30元/工日、二类工36元/工日; 2、装饰综合工日:一类工36元/工日、二类工41元/工日; 3、园林绿化综合工日:一类工30元/工日、二类工36元/工日、三类工41元/工日。 (三)200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称“07年市政消耗量定额”)的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一类工30元/工日、二类工36元/工日、三类工41元/工日。 二、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园林绿化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称“05年费用定额”)和200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称“07年市政费用定额”)有关费率调整 (一)调整后的管理费率及利润率表如下: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管理费及利润费率表表1

湘建价号关于发布人工工资调整的通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湘建价〔2012〕237?号? ? 关于发布湖南省各市州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 ?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邵阳市建工局、株洲市招标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厅组织各市州对近期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进行了调查与测算,同时征求了建设各方意见,现予发布(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人工工资单价适用的范围 本通知所指人工工资单价包括建安工程与装饰工程最低工资单价和综合工资单价。建安工程工资单价适用于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不含装饰部分)、市政工程(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及建筑工程概算;装饰装修工程工资单价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装饰工程及《湖南省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消耗量标准》中的第五章木作、第六章楼地面、第七章抹灰、第九章油漆、第十章彩画装饰工程。 二、合同签定、招标投标或工程结算时,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1.招标单位编制招标控制价(包括上限值、标底价)时,其工资单价应按综合工资单价计取,不得上调下浮。 2.投标单位编制工程投标报价时,可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确定工资单价,但其最终体现的工资单价不得低于发布的当地最低工资单价,否则,其投标报价将按照低于成本价的规定处理。

??3.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签定施工承包合同时,其工资单价不得低于发布的当地最低工资单价。已签定的施工合同其工资单价低于施工期发布当地最低工资单价时,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 三、《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基期基价)、《长株潭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单位估价表》及建筑工程概算定额取费基价,其人工工资单仍按30元计算,超过取费基价部分按价差考虑,计取相应规费与税金。 新的人工工资单价从2012年10?月?1日起执行。9月30日以前完成的工程量仍按原规定及合同约定执行。? 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湖南省各市州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 ?

湖南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湘建价号完整版

湖南人工工资单价的通 知湘建价号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关于发布湖南省各市州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 2012-09-29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湘建价〔2012〕237 号 关于发布湖南省各市州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邵阳市建工局、株洲市招标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厅组织各市州对近期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进行了调查与测算,同时征求了建设各方意见,现予发布(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人工工资单价适用的范围 本通知所指人工工资单价包括建安工程与装饰工程最低工资单价和综合工资单价。建安工程工资单价适用于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不含装饰部分)、市政工程(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及建筑工程概算;装饰装修工程工资单价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装饰工程及《湖南省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消耗量标准》中的第五章木作、第六章楼地面、

第七章抹灰、第九章油漆、第十章彩画装饰工程。 二、合同签定、招标投标或工程结算时,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1.招标单位编制招标控制价(包括上限值、标底价)时,其工资单价应按综合工资单价计取,不得上调下浮。 2.投标单位编制工程投标报价时,可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确定工资单价,但其最终体现的工资单价不得低于发布的当地最低工资单价,否则,其投标报价将按照低于成本价的规定处理。 3.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签定施工承包合同时,其工资单价不得低于发布的当地最低工资单价。已签定的施工合同其工资单价低于施工期发布当地最低工资单价时,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 三、《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基期基价)、《长株潭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单位估价表》及建筑工程概算定额取费基价,其人工工资单仍按30元计算,超过取费基价部分按价差考虑,计取相应规费与税金。 新的人工工资单价从2012年10 月 1日起执行。9月30日以前完成的工程量仍按原规定及合同约定执行。 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九日附件:湖南省各市州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

广西 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管理费费率 桂建标

广西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管理费费率 桂建标[2011]21号 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管理费费率的 通知 桂建标[2011]21号 各市住房和程序建设委(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建设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管理费率的动态管理,缓解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偏低的矛盾,减少因材料价格波动和调整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对管理费造成的影响,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43号)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以及我区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现对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和管理费费率进行调整,具体规定如下: 一、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调整 (一)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节能消耗量定额》的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为: 1.建筑综合工日:一类工39元/工日、二类工47元/工日; 2.装饰综合工日:一类工47元/工日、二类工54元/工日;

3.园林绿化综合工日:一类工39元/工日、二类工47元/工日;三类工54元/工日。 (二)200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为:一类工39元/工日、二类工47元/工日;三类工54元/工日。 (三)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为:一类工47元/工日、二类工54元/工日。 (四)201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园林绿化养护消耗量定额及费用定额》的绿化综合工日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为42元/工日。 (五)停工窝工人补贴由16元/工日调整为21元/工日;夜班施工增加费由8元/工日调整为11元/工日。 二、管理费费率调整 除2010年颁布的城市园林绿化养护工程管理费费率不作调整外,其余状元调整后的管理费率如表1~表4.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管理费费率表

建筑工程人工费(全面)

以下便是全面的内容: 建筑工程清包工价格 模板:19-23元/平米(粘灰面) 砼:38-41元/立, 钢筋:310-420元/吨,或者10-13元2 砌筑:55-70元/立。 抹灰:7-15元/平米(不扣除门窗洞口,不包括脚手架搭拆) 面砖粘贴182. 室内地面砖(600*600)15元/平米, 踢脚线:3元/米, 室内墙砖:25元/平米(包括倒角) 楼梯间石材:28元/平米,踏步板磨边:10元/米。 石膏板吊顶:20元(平棚)铝扣板吊项:25元/平米, 蹲台隔断:120-300元/蹭位。 大白乳胶漆:6元/平米。 外墙砖:43元/平米, 外墙干挂蘑菇石:50元/平米。 屋面挂瓦:13元/平米。 水暖:9元/平米(建筑面积) 电气照明部分:6元/平米。 木工:18-24元/平米(粘灰面),木工35-50元2, 架子工5.5元2 , 房地产建筑成本(按建筑平方米算) 1、桩基工程(如有):70~100元/平方米; 2、钢筋:4075平方米(多层含量较低、高层含量较高),合160~300元/平方米; 3、砼:0.3~0.5立方/平方米(多层含量较低、高层含量较高),合100~165元/平方米; 4、砌体工程:60~120元/平方米(多层含量较高、高层含量较低); 5、抹灰工程:25~40元/平方米; 6、外墙工程(包括保温):50~100元/平方米(以一般涂料为标准,如为石材或幕墙,则可能高达300~1000元/平方米; 7、室内水电安装工程(含消防):60~120元/平方米(按小区档次,多层略低一些); 8、屋面工程:15~30元/平方米(多层含量较高、高层含量较低); 9、门窗工程(不含进户门):每平方米建筑面积门窗面积约为0.25~0.5平方米(与设计及是否高档很大关系,高档的比例较大),造价90~300元/平方米,一般为90~150元/平方米,如采用高档铝合金门窗,则可能达到300元/平方米; 10、土方、进户门、烟道及公共部位装饰工程:30~150元/平方米(与小区档次高低关系很大,档次越高,造价越高); 11、地下室(如有):增加造价40~100元/平方米(多层含量较高、高层含量较低); 12、电梯工程(如有):40~200元/平方米,与电梯的档次、电梯设置的多少及楼层的多少有很大关系,一般工程约为100元/平方米; 13、人工费:130~200元/平方米;

人工费调整文件

江苏省建设厅文件 苏建价〔2008〕66号 ------------------------------------------------------------------------------- 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 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 为推动建筑市场规范化管理,解决目前建设工程人工费及工人工资偏低的状况,经研究,决定适当调整我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的预算工资单价标准。具体调整办法通知如下: 一、调整标准 1、包工包料工程调整为以下标准: 建筑、安装、市政工程:一类工47.00元/工日,二类工44.00元/工日,三类工41.00元/工日;单独装饰工程:54.00~70.00元/工日;修缮工程:44.00元/工日;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执行90版《仿古建筑园林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与第四册44.00元/工日、第二册与第三册53元/工日;执行07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第一册与第三册44元/工日,第二册53元/工日。 2、包工不包料工程调整为以下标准:除单独装饰工程69.00~86.00元/工日、执行90版《仿古建筑园林工程预算定额》第二册与第三册和执行07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第二册69元/工日外,其余工程58.00元/工日, 3、点工调整为以下标准:除单独装饰工程60.00元/工日、执行90版《仿古建筑园林工程预算定额》第二与第三册和执行07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第二册56 元/工日外,其余工程48.00元/工日, 二、调整办法 1、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时,按本通知规定的相应工程标准执行。

关于发布湖南省各市州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

关于发布湖南省各市州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 湘建价〔2007〕402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株洲市招标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92号)、《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湘建价〔2006〕330号)有关规定,我厅组织对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进行了调查与测算,现予发布新的人工工资单价(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新的人工工资单价适用范围 新的人工工资单价包括最低工资单价和市场工资单价。其中附件中所指其他工程工资单价适用于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不包括装饰部分)、市政工程、房屋修缮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工资单价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装饰工程及《湖南省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消耗量标准》中第五章木作、第六章楼地面、第七章抹灰、第九章油漆、第十章彩画装饰工程。 二、建设各方在合同签定、招标投标或结算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签定施工承包合同,其工资单价不得低于发布的当地最低工资单价。 (二)招标单位编制工程标底或上限值时,其工资单价应按照市场工资单价计取,其中装饰装修工程可根据工程复杂程度在规定范围内计取。但按相关规定确定工程标底或上限值时,其优惠下浮后体现的工资单价不得低于发布的当地最低工资单价。 (三)投标单位编制工程投标报价时,可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确定工资单价,但其最终体现的工资单价不得低于发布的当地最低工资单价,否则,其投标报价将按照低于其成本价的规定作出处理。 (四)招标投标工程,当分部分项工程量变更后调增量大于原工程量10%以上部分或工程量漏项、新增项目,其人工工资单价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按发布的当地市场工资单价执行,其中装饰工程按发布的当地市场工资单价平均值计取。合同约定的工资单价不得低于发布的当地最低工资单价。

桂建标字[2008]5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费用定额有关费率的通知

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费用定额有关费率的通知 [发文单位:广西建设厅] [文件号:桂建标字[2008]5号] 各市建委、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费用定额有关费率的动态管理,缓解目前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偏低的矛盾,降低因材料价格上涨、调整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对管理费和利润的影响,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桂建管〔2006〕61号)和《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整顿结果的通告》(桂财综[2007]55号)的规定及我区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经测算,现将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费用定额有关费率调整规定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 (一)199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1998年《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包括土建、安装、仿古)、2001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2002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的定额综合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为33元/工日。 (二)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统称“05年消耗量定额”)的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如下: 1、建筑综合工日:一类工30元/工日、二类工36元/工日;

2、装饰综合工日:一类工36元/工日、二类工41元/工日; 3、园林绿化综合工日:一类工30元/工日、二类工36元/工日、三类工41元/工日。 (三)200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称“07年市政消耗量定额”)的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一类工30元/工日、二类工36元/工日、三类工41元/工日。 二、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园林绿化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称“05年费用定额”)和200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称“07年市政费用定额”)有关费率调整 (一)调整后的管理费率及利润率表如下: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管理费及利润费率表表1

江苏省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更新至2017年3月)

苏建函价〔2010〕494号,2010年11月1日起执行 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 工程类型 预算工资单价 包工包料工程 包工不包料工程点工一类工二类工三类工 建筑工程56 53 50 70 58 装饰工程61-78 78-96 67 安装、市政工程56 53 50 70 58 修缮加固工程53 70 58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67 70 58 古建园林工程第一册53 70 58 第二册60 77 63 第三册50 70 58 机械台班53

苏建函价〔2011〕812号,2012年2月1日起执行 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 工程类型 预算工资单价 包工包料工程 包工不包料工程点工一类工二类工三类工 建筑工程70 67 63 88 73 装饰工程70-90 90-110 77 安装、市政工程63 60 56 79 65 修缮加固工程63 83 69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67 88 73 古建园林工程第一册61 81 67 第二册69 89 73 第三册58 81 67 机械台班67

苏建函价〔2013〕111号,2013年3月1日起执行 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 序号地区工种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市政工程修缮加固工程城市轨道 交通工程 古建园林工程 机械台班第一册第二册第三册 1 苏州市包工 包料 工程 一类工81 81-104 72 72 77 70 79 67 77 二类工77 69 三类工72 64 包工不包料工程101 104-127 91 95 101 93 102 93 点工84 89 75 79 84 77 84 77 2 南京市 无锡市 常州市 包工 包料 工程 一类工79 79-102 71 71 76 69 78 66 76 二类工76 68 三类工71 63 包工不包料工程99 102-124 89 94 99 92 101 92 点工82 87 73 78 82 76 82 76 3 扬州市 泰州市 南通市 镇江市 包工 包料 工程 一类工78 78-101 71 71 75 68 77 65 75 二类工75 67 三类工71 63 包工不包料工程99 101-123 88 93 99 91 100 91 点工82 86 73 77 82 75 82 75 4 徐州市 连云港市 淮安市 盐城市 宿迁市 包工 包料 工程 一类工78 78-100 70 70 74 68 77 64 74 二类工74 67 三类工70 62 包工不包料工程98 100-122 88 92 98 90 99 90 点工81 85 72 77 81 74 81 74

(完整版)关于人工工资调整文件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件 苏建价〔2010〕494号 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加固、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 为促进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合理确定和提高建筑业人工工资水平,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加固、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的预算工资单价标准。具体调整办法通知如下: 一、调整标准 1、包工包料工程调整为以下标准: 建筑、安装、市政工程:一类工56元/工日,二类工53元/工日,三类工50元/工日;单独装饰工程:61~78元/工日;修缮加固工程:53元/

工日;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执行07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第一册53元/工日,第二册60元/工日,第三册50元/工日。 2、包工不包料工程调整为以下标准: 除单独装饰工程78~96元/工日、执行07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第二册77元/工日,其余工程70元/工日。 3、点工调整为以下标准: 除单独装饰工程67元/工日、执行07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第二册63元/工日外,其余工程58元/工日。 4、机械台班定额中的预算工资单价按照53元/工日执行。 二、调整办法 1、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时,按本通知规定的相应工程标准执行。 2、招投标工程编制标底、招标控制价和依法不招标工程编制预算的 工资单价确定,均按本通知规定标准执行。 3、本通知规定的工资标准调整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 和可调价合同。 4、本通知规定的预算工资单价标准,按照费用定额(计算规则)规 定,应计入基价,作为取费基础。 三、执行时间 本通知中的预算工资单价标准自2010年11月1日起执行。在此之前签订施工合同的在建工程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中未约定人工工资调价方法或未规定国家政策性调整不调整的工程,2010年11月1日之后完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人工费合同书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人工费 合同书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该工程的实际情况,本着平等、双方自愿的原则,经协商,双方同意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等工程的施工人工费承包给乙方。 二、承包工程范围及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时间为_____年___月____日,竣工时间为_____年___月____日。 四、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1、该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总价款以实际建筑面积结算。 3、甲方根据资金实际情况,参照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及工程质量,以现金形式支付给乙方人工费(乙方必须如实提供工人工资表,由甲方代表发至每个人)。工程竣工后,人工费付到80%(工程施工期间,人工工资先由乙方垫付),工程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全部付清。 五、材料供应 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材料计划单,及时供应建筑材料。 六、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按甲方设计要求施工,工程质量等级必须达到合同标准,并且保证各项工序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否则,由此返工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按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施工,不得拖延,更不能影响其他工种施工。如乙方不能按甲方的施工进度完成计划工程量,严重影响其他工序施工,乙方必须采取赶工措施,赶工费用乙方负责,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解除合同,并由甲方另行选择施工队伍,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施工安全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生产标准组织施工,随时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和违章作业,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整改。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凡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事故和伤亡及责任

建筑工程价格参考表

建筑工程新包工价格参考表 模板:22-45元/平米(粘灰面) 砼:45-50元/立 钢筋:600-850元/吨,或者绑扎一个平方20-37元 砌筑:90-150元/立 抹灰:10-18元/平米(不扣除门窗洞口,不包括脚手架搭拆) 面砖粘贴:包工墙面在35到45看面积.地面28元/m2(修正) 室内地面砖:(600*600)28元/平米 踢脚线:12元/米 室内墙砖:30元/平米(包括倒角) 楼梯间石材:45元/平米 踏步板磨边:16元/米 石膏板吊顶:26元(平棚) 铝扣板吊项:35元/平米 蹲台隔断:180-360元/蹭位 大白乳胶漆:16元/平米 外墙砖:65元/平米 外墙干挂蘑菇石:90元/平米 屋面挂瓦:43元/平米 水暖:22元/平米(建筑面积) 住宅电气照明部分:23-26元/平米(修正) 架子工:,一般挑架15到19元一平米,爬架13到16元,不含施工期间图纸变更,市政装潢架18到32元(实搭面积)(修正) 房地产建筑成本(按建筑平方米算) 桩基工程(如有):70~100元/平方米; 钢筋:40~75KG/平方米(多层含量较低、高层含量较高),合160~300元/平方米; 砼:0.3~0.5立方/平方米(多层含量较低、高层含量较高),合100~165元/平方米; 砌体工程:60~120元/平方米(多层含量较高、高层含量较低); 抹灰工程:25~40元/平方米; 外墙工程(包括保温):50~100元/平方米(以一般涂料为标准,如为石材或幕墙,则可能高达300~1000元/平方米; 室内水电安装工程(含消防):60~120元/平方米(按小区档次,多层略低一些); 屋面工程:15~30元/平方米(多层含量较高、高层含量较低); 门窗工程(不含进户门):每平方米建筑面积门窗面积约为0.25~0.5平方米(与设计及是否高档很大关系,高档的比例较大),造价90~300元/平方米,一般为90~150元/平方米,如采用高档铝合金门窗,则可能达到300元/平方米; 土方、进户门、烟道及公共部位装饰工程:30~150元/平方米(与小区档次高低关系很大,档次越高,造价越高); 地下室(如有):增加造价40~100元/平方米(多层含量较高、高层含量较低); 电梯工程(如有):40~200元/平方米,与电梯的档次、电梯设置的多少及楼层的多少有很大关系,一般工程约为100元/平方米; 人工费:130~200元/平方米; 室外配套工程:30~300元/平方米,一般约为70~100元/平方米;

定额人工单价

定额人工单价 鲁建标字[xx]7号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局):近年来,随着我省经济的快速发展,建设市场人工费水平一直处于上涨的趋势中,现行的定额人工单价水平已不能适应市场发展的要求。为加强对建设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促进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客观反映建设市场人工价格水平,保障建设市场各方权益,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水平,并同时发布各市综合工日市场指导单价和最低单价。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水平,由原来的53元/工日调整为66元/工日,其中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该单价为全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综合工日单价的平均水平,是建设工程费用计算程序中企业管理费、利润等各项费用的计算基础,适用于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房屋修缮、仿古建筑、轨道交通等各专业工程计价依据,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二、按省定额人工单价66元/工日调整完成的《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和山东省建设工程各专业定额价目表,发布在“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信息网”上。

三、各市综合工日市场指导单价是各市以建设市场代表性工程实际人工费支出为基础进行测算,并结合各市现阶段建设市场招投标以及工程发承包、工程结算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取定的。该单价代表现阶段各市工程计价综合工日单价的合理水平,是各市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工程招标、投标报价、签订施工合同以及实施建设市场人工单价管理的重要指导。 四、各市综合工日最低单价是各市在以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全省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进行折算的基础上,结合各市现阶段建设工程人工费成本和施工企业的实际利润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取定的。 为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质量安全,规范无序竞争和恶意压价等不合理行为,维护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自本文件生效之日起,新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确定的综合工日单价水平,均不得低于该最低单价。 五、本通知自xx年4月1日起执行,之前已签订合同的工程,仍按原合同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原合同约定可调整但未对调整方法作出明确规定的工程,自本文件生效之日起完成的工程量,按本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通知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解释。 附件:各市综合工日市场指导单价和最低单价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xx年3月12日附件:各市综合工日市场指导单价和最低单价表单位:元/工日市市场指导单价最低单价建筑/安装

2012年7月人工费调整文件

成都市等18个市、州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及计日工人工单价 本次调整后人工费调整幅度(%)本次调整后人工费调整幅度与上次 人工费调整幅度差值(%) 计日工人工单价(元/工日) 序号 地区 建筑、市政、 园林绿化、抹 灰工程、措施 项目 装饰工程 (抹灰工 程除外) 安装工程 建筑、市政、 园林绿化、抹 灰工程、措施 项目 装饰工程 (抹灰工 程除外) 安装工程 建筑、市政、 园林绿化、抹 灰工程、措施 项目普工 建筑、市政、 园林绿化、措 施项目混凝 土工 建筑、市政、 园林绿化、抹 灰工程、措施 项目技工 装饰普 工(抹灰 工程除 外) 装饰技 工(抹灰 工程除 外) 装饰细 木工 安装技工、 普工 备注 成都市区 (青羊、锦江、 金牛、武侯、 成华及高新 区) 91.00 104.00 106.00 7.00 10.00 10.00 69 87 93 78 110 126 103 近郊区(龙泉、 新都、双流、 郫县、温江) 86.00 98.00 100.00 7.00 10.00 10.00 65 82 87 73 103 118 97 1 成 都 市 成都市的其他 区(市)、县 82.00 94.00 95.00 6.00 9.00 9.00 62 78 84 70 99 113 93 德阳市73.27 62.77 60.00 9.41 10.07 8.64 58 80 88 58 90 98 80 不含广汉 市旌阳区71.54 61.14 58.40 9.31 9.97 8.55 57 79 87 57 89 97 79 绵竹市68.94 58.70 56.00 9.17 9.82 8.42 57 78 86 57 88 96 78 什邡市68.94 58.70 56.00 9.17 9.82 8.42 57 78 86 57 88 96 78 中江县64.61 54.63 52.00 8.94 9.56 8.21 55 76 84 55 86 93 76 2 德 阳 市 罗江县63.74 53.81 51.20 8.89 9.51 8.16 55 76 83 55 85 93 76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人工单价调整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湘建价〔2009〕396号 关于发布2010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株洲市招标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92号)的有关规定,以及人工工资变化的实际情况,为准确反映市场,我厅组织对各市州近期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进行了调查与测算,并经征求建设各方意见,现发布2010人工工资单价(具体人工工资单价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人工工资单价适用的范围 人工工资单价包括最低工资单价和市场工资单价。附表中其他工程工资单价适用于建筑工程以及建筑工程概算、安装工程、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不含装饰部分)、市政工程(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房屋修缮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工资单价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装饰工程及《湖南省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消耗量标准》中的第五章木作、第六章楼地面、第七章抹灰、第九章油漆、第十章彩画装饰工程。 二、在合同签定、招投标或结算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1.招标单位编制招标控制价(包括上限值、标底、合理价)时,其工资单价应按照市场工资单价计取。 2.投标单位编制工程投标报价时,可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确定工资单价,但其最终体现的工资单价不得低于发布的当地最低工资单价,否则,其投标报价将按照低于其成本价的规定作出处理。 3.当分部分项工程量变更后调增量大于原工程量10%以上部分或工程量漏项、新增项目,其人工工资单价(最低工资单价与市场工资单价之间的取定值)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按发布的当地

项目成本编制之人工费计算(人工工资部分)

项目成本编制之人工费计算(人工工资 部分) 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工资 一、工资费用单价包括的内容 1、管理人员的工资费用 包括工资、资金、五险两金、个人所得税,还包括工资性补贴(如伙食费、通讯费等)。 大家结合发在群里的实例表格看一下包括这几项内容。 这部分费用比较容易确定,每个公司都有自己的工资体系,但对一些项目偏远、艰苦的地区,要考虑这些项目的一个补助,对国际工程,工资标准远远不同于国内,国际工程正式职工收入一般为国内收入的2陪,视项目而定。 管理人员包括正式职工、外聘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同岗同酬,但正式职工五险两金部分公司要承担的多一些。 2、外聘劳务的工资费用 包括工资、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加班费、劳务派遣公司的管理费。现在施工单位和劳务人员一般是通过劳务派遣建立关系,所以还要担负劳务派遣公司的管理费。 3、计件、劳务分包 外聘劳务的费用还可以通过计件、劳务分包进行计算,比如浇筑

一方砼,30元/立方,这种模式现在比较多。 这是两种方式计算项目成本的问题了,根据劳务数量、工资费用计算劳务成本是一种方式(我们称为自己组织实施),根据上述说的计件、劳务分包也是计算劳务成本的一种方式(我们称为劳务分包实施)。 我们讲的、给出的例子还是根据劳务数量、劳务工资计算人工费的这种方式(自己组织实施这种方式),因为这是基础,你去计件、去劳务分包的话,你也要确定劳务分包的价格吧,劳务分包价格怎么确定,还是要根据劳务分包队伍投入的劳务数量、劳务工资、他的管理费和预期利润,来确定计件费用、劳务分包的费用。 这里也顺便给大家说了怎么去确定劳务分包价格了,按自己组织实施这种方式计算人工费成本是基本功。 二、人工费的计算 1、人工费计算 根据管理人员、劳务人员的配置,计算出人员的人月数量,根据人月数量、工资费用单价就可以计算出人工费用了。 2、费用分类 计算出的管理人员费用计入管理费用中,机械设备操作手费用计入直接费中的机械费,其他劳务费用计入直接费中的人工费。

江苏人工工资调整

江苏人工工资调整 Modified by JEEP on December 26th, 2020.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苏建价〔2011〕812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加固、城市轨道交通、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 各省辖市住建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了切实反映建筑市场用工价格变化情况,积极保障建设领域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经商省有关部门,决定调整我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加固、城市轨道交通和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的预算工资单价标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工资单价标准 单位:元/工日 工程类型预算工资单价 包工包料工程包工不包料工程点工 一类工二类工三类工 建筑工程 70 67 6 3 88 73 装饰工程 70-90 90-110 77 安装、市政工程63 60 56 79 65 修缮加固工程63 83 69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67 88 73 古建园林 工程第一册61 81 67 第二册69 89 73

第三册58 81 67 附注:机械台班定额中的预算工资单价按照67元/工日执行。 二、调整方法 1、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招投标工程编制招标控制价(标底)和依法不招标工程编制预算时,工资单价均按本通知规定的标准执行。 2、2012年2月1日之前签订施工合同的在建工程,2012年2月1日之后完成的工程量部分按本通知规定的标准调增,施工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原投标报价或签订施工合同时工资单价有让利的,工资单价调整时应扣除原让利部分。 3、本通知规定的预算工资单价标准,按照费用定额(计算规则)规定,应计入基价,作为取费基础。 三、其他 1、本通知自2012年2月1日起执行。 2、建设工程预算工资直接关系到施工工人的切身利益。请工程建设各方严格按本通知规定标准进行工程计价。明年我省将改变现行做法,研究出台建设工程预算人工工资单价的有效调整办法,实现预算工资单价的动态调整。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工程造价预算工资调整△通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抄送: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各有关委、厅、局,各市工程造价管理处(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1年12月26日印发

湘建价〔〕号湖南定额人工调价文件(终审稿)

湘建价〔〕号湖南定额人工调价文件 公司内部档案编码:[OPPTR-OPPT28-OPPTL98-OPPNN08]

关于发布2019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 - 通知公告https://www.wendangku.net/doc/fa1225099.html,/zjt/xxgk/tzgg/201908/t20190801_5409006. html HNPR—2019—14014 ? 湘建价〔2019〕130号 ? ?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19年 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动态调整办法〉的通知》(湘建价〔2015〕33号)规定,我厅组织了2019年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调查与测算工作,并对相关结果进行了评审听证。现发布2019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工工资单价适用范围。 本通知所称人工工资单价包括建安工程人工工资单价与装饰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建安工程人工工资单价适用于2001年《湖南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及2014年《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中的建筑工程(含装配式建筑)、安装工程、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不含装饰部分)、市政工程(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装饰工程工资单价适用于2004年《湖南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及2014年《湖

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中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第五章木作、第六章楼地面、第七章抹灰、第九章油漆、第十章彩画工程。 二、编制招标控制价及办理工程结算时,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1.招标单位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其人工工资单价应按本通知规定的工资单价计取。 2.执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17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湘建价〔2017〕165号)的工程,本通知执行之日起完成的工程量,其人工工资单价按投标人投标工资单价与投标当期适用的综合人工工资单价的比例进行调整。 三、2014年《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基期基价)、2009年《长株潭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单位估价表》、2001年《湖南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及2004年《湖南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其人工费取费基价均按60元/工日计取。 四、本通知自2019年8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7月31日止。 ? 附件:2019年湖南省各市州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doc ? ? ?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7月17日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参考价格表

第1页共4页 序号工作内容及说明 单位劳务单价(元) 征求单价说明工程量计算方法1120㎜厚m31602240㎜厚m31503120㎜厚m31404240㎜厚 m31355调、运、铺砂浆,运砌块等全部工作内容m3180按实砌体积计算7挖土、装土、运土、修理边底、回填 m328.00按实际挖土实方体积 计算10 人工自拌砼 m3 45 11 商品泵送砼 m31815 混凝土水平运输,混凝土搅拌、捣固、养护㎡8.00按实际面积计算16调制砂浆、抹平,沙板一次成活 ㎡ 6.00按实际面积计算 17清理基层、调制砂浆、刷水泥浆、抹平压实 ㎡8.00按图纸净面积计算(扣0.3㎡以上空位面积) 19模板㎡22-35按展开面积计算20钢筋 m2 36.00 按建筑面积 30材料场内运输、拌,运砂浆、清理、修补、湿润基层表面、堵墙眼、分层抹灰找平、刷浆、洒水湿润、罩面压光、养护、清扫落地灰(含装饰脚手架) m 10—13 26外墙抹灰 m 20—23 砌筑加气混凝土砌块墙 室内地面砼浇筑(地坪厚的价格适当增加)混凝土浇捣整体面层水泥砂浆楼面劳务分包、常用材料参考单价表 工程项目 实心粘土砖墙 (240×115×53㎜) 粘土多孔砖墙 (240×115×90㎜)按实砌体积计算,包括零星构件工程 按实砌体积计算,包括零星构件工程 内墙扶灰(混凝土墙面价格稍高) 按混凝土方量计算 包运料、淋水、调制砂浆、清理基层、含砌砖过程的场地清理及配合放线、平水(含材料场内运输),墙厚增加分包价相应减小。 调运砂浆、场内铺砂浆、运砖、砌砖养护等(含材料场内运输)挖运土方(含基坑、沟槽)、回填土 楼地面水泥砂浆找平

人工费新调整文件

潍建标字〔2010〕4号 转发《关于发布我省建设工程定额 人工最低工日单价、综合工日单价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属各开发区建设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综合工日单价的通知》(鲁建标字〔2010〕18号)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向潍坊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办公室反映。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一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鲁建标字[2010]18号 关于发布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 最低工日单价、综合工日单价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适应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保障建设领域劳动者的基本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经济秩序,客观反映建筑市场人工价格水平,根据省政府第188号令《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水平,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全省最低工资标准(鲁政字[2010]74号)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工资折算的规定,经测算,我省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工程等)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分别为42元/工日、35元/工日、28元/工日(省内各地最低工日单价详见附表)。 二、根据我省经济发展和建筑工人工资水平增长等情况,经研究测算,调整我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的综合工

日单价,由原来的44元/工日提高到53元/工日,其中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该单价为全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人工工日单价的平均水平,是计取各项费用的计算基础,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三、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根据本市市场情况,定期测算各类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价格,按照有关规定报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统一发布。 各市在规定定额中的本市人工工日单价时,应注意与省统一规定保持协调,并在发布前报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各市发布的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价格和定额人工工日单价,作为建设市场有关主体工程计价的指导。 四、本通知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解释。 五、本通知自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五日起执行。 附件: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表 二〇一〇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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