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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省份的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省份

的决定

苏发[2006]第013号

为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部署,切实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大力推动创新型省份建设,构建江苏发展新优势,又快又好推进“两个率先”,现作如下决定。

一、坚持科教优先方针,努力建设创新型省份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推动人类文明进步的革命性力量。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科技事业取得了丰硕成果,有力地推动了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今后一个时期,江苏正处于工业化转型、城市化加速、国际化提升的关键发展阶段,既面临经济全球化和世界科技革命带来的重大机遇,也面临资源环境制约等一系列严峻挑战,这就决定了我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转变发展模式,更多地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两个率先”,科学技术要领先。推动科技创新,加快科技进步,是江苏抓住发展新机遇、增强发展新动力、形成发展新优势的客观需要,也是江苏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破解发展难题的根本途径。我们必须坚持科教优先方针,深入实施科教兴省战略,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省份作为面向未来的重大抉择,作为“两个率先”目标的重要内涵,全面提高江苏的核心竞争力,为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有力支撑。

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就是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实现“两个率先”的总目标,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发展科学技术的战略基点,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经过10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率先建成创新型省份,使江苏成为创新体系富有特色、创新主体充满活力、创新机制健全高效、创新人才高度集聚、创新文化鲜明活跃、创新环境愈益完善的地区;全省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科技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科技引领发展能力显著增强,科技研发投入、科技进步贡献率、对外技术依存度、专利授权量等主要创新指标提前达到国家的要求,科技进步综合水平排序居于全国前列,部分产业自主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进入世界先进行列,加

速从“江苏制造”向“江苏创造”提升,基本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从传统的投入拉动为主向创新驱动为主转变,基本实现从科技大省向科技强省的跨越。

“十一五”期间,是为江苏率先建成创新型省份奠定坚实基础的关键时期。全省科技进步与创新的主要目标是:全社会研究与开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提高到2%,工业、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分别达到50%左右和60%左右,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比重达到30%左右,专利总量居全国前列,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在优势产业领域形成一批自主核心技术,在社会发展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技术,科技创新环境条件明显改善,基本建立布局合理、良性互动、开放配置、运行高效、富有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

建设创新型省份,必须遵循“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国家科技发展指导方针,立足江苏现有基础、自身优势和发展需要,坚持经济与科技紧密结合,对外开放与省内发展紧密结合,政府主导作用、企业主体作用与市场导向作用紧密结合,科技创新与科技创业紧密结合,坚持抓住关键、重点突破、着力应用,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作为主线,把突破重点应用领域的关键技术作为主攻方向,把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作为重要着力点,把产学研结合作为主要途径,把推动科技创业作为主要抓手,加快建立健全区域创新体系,全面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能力,努力在自主创新方面走在全国前列,走出一条具有江苏特点的自主创新道路。

二、把握科技创新的主攻方向,集中力量突破重点应用领域的关键技术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省份,要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紧迫需求,找准科技创新的主攻方向和战略重点,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着力解决事关江苏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点应用领域的重大科技问题。

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制约。重点突破能源、资源、环境等领域的关键技术,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及和谐社会提供科技支持。积极开发应用新能源、清洁能源技术和节能技术,促进能源结构优化,提高节能降耗水平。在重点产业和重点区域建立循环经济的技术发展模式,提高自然资源的支撑能力。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领域关键技术

的开发应用,提高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攻克人口与健康、公共安全等领域的重大技术问题,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和优势产业核心竞争力。在对全省经济增长有重大带动作用的高新技术产业和优势产业领域,努力掌握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重点在电子信息、现代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技术与创新药物、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和纺织、石化、冶金、机械等优势传统产业领域取得重大突破,抢占产业技术制高点,加快高新技术产业从加工装配为主向自主研发制造攀升,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主导产业、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战略产品、知名品牌和企业集团。以推广信息技术和节能技术为重点,广泛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在重点行业和区域组织实施科技创新示范工程。

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围绕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培育特色优势产业、促进高效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突出抓好生物技术、优质高产新品种选育、安全生产技术、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农业信息技术等研究开发和转化应用,全面提高科技进步对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和增加农民收入的贡献份额,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加快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创新,完善社会化服务机制,加强农民科技培训,促进农业适用技术的推广与应用。加快苏北星火带科技先导型支柱产业建设,深入实施科技富民强县工程,促进苏北区域经济发展。

集中力量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在重点应用领域选择一批有市场前景、有产业基础的重大项目,组织集中攻关,加强跨领域的技术集成创新和引进技术装备的消化吸收再创新,尽快实现突破,带动相关领域技术水平的整体提升和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

加强重大应用技术的前瞻性研究。适应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以应用为导向,在优势学科领域和技术前沿方向,加强应用基础研究和重大应用技术的前瞻性研究,培养拔尖人才和高水平研究团队,为解决未来发展面临的重大应用科技问题培育原始创新源,提供技术和人才储备,增强持续创新能力。

三、强化企业的主体地位和产学研的紧密结合,加快建立以技术创新体系为重点的区域创新体系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省份,必须加快科技体制改革,有效整合各类创新资源,以尽快形成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为重点,全面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

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营造良好的体制和政策环境,引导企业健全技术创新机制,促进企业真正成为研发投入的主体、创新活动的主体和成果应用的主体。加大财税和金融等方面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建立研发机构,开展研发活动。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技术转移机制,发挥企业在整合全社会技术创新资源中的核心作用,鼓励和支持企业主动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联合建立研发机构和其他技术创新组织。具有明确市场应用前景的产学研合作创新活动要由企业牵头,实施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要以企业为依托,政府支持自主创新的各项政策要向企业倾斜。完善对国有企业的长期竞争力考核,鼓励国有大型企业加强研发机构建设,加大研究开发投入。加快培育一批集研发、设计、制造于一体的科技型骨干企业,重视发挥民营科技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在自主创新中独特的生力军作用,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承担地方各类科技创新任务。

充分释放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创新能量。利用我省高校和科研院所众多、人才集中的优势,进一步发挥高等院校在科技创新中的基础和生力军作用,发挥科研机构在科技创新中的骨干和引领作用。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围绕区域创新目标,强化对产业、企业发展的服务和支持,积极参与产学研合作,向社会开放创新资源,与地方和企业建立长期科技协作关系,共建产学研基地,积极承担委托研发项目和转让创新成果,支持企业在高校和科研院所设立研发中心。推动高校和科研院所形成以应用为主的科研导向,围绕市场和企业需求确定研究方向和重点,把科技创新创业对地方发展的实际贡献作为评价科研工作绩效的主要依据。深化高校教学和科研管理体制改革,优化学科和专业设置,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快大众化、国际化、现代化步伐,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创新人才培养基地。深化科研院所体制改革,推动已转企改制的应用开发类科研机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改革,加快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建设一批高水平的研究开发基地。

加强科技创新载体建设。进一步增强各类开发园区的创新功能,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开展“二次创业”,提高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软件园、大学科技园、农业科技示范园和各类科技创业园建设水平。大力发展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博士后工作站、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机构,为科技创新成果的研发、转化和知识流动、技术转移提供有效载体。

开放配置科技创新资源。积极参与长三角区域的科技创新协作,建立与国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和国防科研系统的稳定科技合作关系,不断扩大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科技创新资源,建设开放式的区域创新体系。

四、有效结合开放优势和科教优势,着力推动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

江苏是经济外向度高的地区之一,也是科教力量雄厚的地区之一。建设创新型省份,必须找到有效结合我省开放优势和科教优势的现实途径,在高度重视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的同时,大力开展对引进技术装备的消化吸收再创新,使之成为我省现阶段自主创新的主要渠道之一。

大力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更加注重在引进外资的同时引进先进技术,有选择、高起点承接国际产业特别是产业链高端环节的转移,加强重点产业领域主导技术、关键技术、基础技术和成套技术装备的引进。通过合作研发设计、联合承包工程、配套协作制造等方式,积极承接外资企业的技术外溢。限制进口国内、省内已具备研究开发能力的技术装备,防止盲目引进和低水平重复引进。

积极开展消化吸收再创新。把消化吸收再创新作为技术引进的重要目标,加强对引进技术装备的技术方案、工艺流程、质量控制、检测方法、安全环保措施等方面的消化吸收,在此基础上进行改进、集成和提升的再创新,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支持引进单位和制造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相互协作,有计划地组织产学研三方面科技力量,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联合攻关。确需引进的重大技术装备,有关企业必须提交消化吸收及再创新方案,明确计划、目标和进度。对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的先进装备和产品,优先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充分发挥各类开发区在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推进研发活动的国际化。抓住发达国家部分产业研发环节向外转移的机遇,大力吸引外资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在我省设立研发机构,积极推动外资企业研发活动本土化。支持我省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以中外合资合作形式兴办研发机构,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设立研发机构。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合作研发,支持科技人员参与国际研发交流和外资企业研发设计,通过提高我方在国际性技术研发活动中的参与度,有效增强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

五、大力推动科技创业,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推动科技创业,实现人才、技术与资本、市场的有效对接,促进创新成果尽快转化为爆发式增长的先进生产力,是江苏推动科技创新的当务之急和主要抓手。

鼓励多种形式的科技创业。大力促进科技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积极支持科技人员、科研机构和企业家利用创新成果创办科技型企业。进一步解放人才,鼓励高校、科研院所拥有创新成果的科技人员和科研团队,以兼职或离岗等方式,走出来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或与企业家合作创办科技型企业,吸引海外留学人员、省外科研团队和科技人员携带创新成果来江苏科技创业,支持在校大学生、研究生休学创业,加快培养一大批高层次的科技企业家。鼓励各类科技人员以技术转让、技术入股、技术服务、项目承包等多种形式转化创新成果、参与科技创业。保护科技创业人员的合法收益,完善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解除科技创业人员后顾之忧。

加强科技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以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科技园、留学生创业园等为依托,建设国内一流的科技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形成科技资源的共享机制,畅通技术、资本、人才等创新创业要素的对接渠道。加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为创新创业提供共性技术、工具软件、分析测试仪器设备、科技情报等配套技术服务。加强技术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加快发展技术交易市场和技术产权交易、技术评估咨询、科技成果推广等中介服务机构,为科技创新成果的信息发布和产权交易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加强创新创业融资平台建设,加快建立和完善风险投资机制,大力发展各类创业风险投资基金,扩大政府创投引导基金总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风险投资,积极引进国外创投机构,加大对创新创业的金融支持,为创新创业拓宽融资渠道,提供创业资本募集、银行信贷、上市融资、信用担保以及风险投资基金进入退出等方面的服务。加强创新创业人才服务平台建

设,大力发展人才市场和留学归国人员服务中心等机构,为创新创业企业和人员提供人事代理、人才培训、人才交流、创业咨询等配套服务。

六、营造富有活力的创新创业环境,为建设创新型省份提供有力保障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省份,是发展模式的根本转变和社会领域的深刻变革,任务繁重而艰巨,需要从解放思想、深化改革、落实政策、培养人才、加强领导等多方面扎实做好工作,营造良好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坚持以解放思想为先导。在全社会大力弘扬“三创”精神,倡导敢为人先、敢冒风险、勇于创造、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和创业文化,引导人们增强创新意识、市场意识、竞争意识,开阔眼界,开阔胸襟,破除束缚创新创业的保守思想、陈旧观念和过时规定。广泛宣传创新创业先进典型,在全社会特别是青少年中深入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加强科学普及,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相互渗透,通过理论创新和文化创新,为建设创新型省份提供科学的理论指导和良好的文化氛围。

坚持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加快推进经济体制和科技体制改革,消除制约科技进步和创新的体制障碍,进一步形成科技与经济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利益机制的作用,提高科技与经济发展的市场化程度,促进全社会创新资源的高效配置,增强全社会创新创业的内在动力和活力。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打破行业垄断,实现公平竞争,为科技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自主创新要求的科技管理体制,切实解决部门分割、多头管理等问题,完善科技决策与咨询机制,改进科技计划管理,加强统筹协调,提高整合科技资源、组织重大科技活动的能力。

制定和落实支持政策。用足用好国家推进自主创新的各项政策,结合我省实际从财政、税收、金融、政府采购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形成激励自主创新的政策体系,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建立多元化的科技投入体系,确保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稳定增长,各级财政科技投入增幅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实施扶持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政策,建立财政性资金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的制度以及政府首购政策和订购制度。

加强知识产权创造、应用和保护。将创造和应用知识产权作为自主创新的重要目标,制定激励政策,鼓励发明创造。推动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加强知识产权的应用和管理,提高

利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治环境。支持重要技术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

加快建设科技人才高地。坚持把人才作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关键,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强科技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规模宏大的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尤其要造就一批科技创新创业的领军人才。重视依托重大科技任务培养创新人才,重视加强创新团队建设,重视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尤其是留学归国人才,重视促进创新人才向产业领域流动、向企业集聚。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健全人才激励机制,调动各类人才的创新创业积极性,保证一流人才、一流贡献获得一流回报。对创新创业贡献突出的人才给予政府奖励。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充分认识自主创新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对科技工作的领导,切实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省份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又快又好推进“两个率先”、支撑和引领江苏未来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摆到全局工作中的突出位置。各地各部门要全面实施《江苏省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认真落实我省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并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省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我省科技创新创业政策的实施细则,保证落实到位。建立创新型省份建设的领导责任制,制定相关评价标准和考核办法,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绩效考核。各地、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都要充分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推进创新型城市、创新型单位、创新型企业建设,形成共同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的强大合力。

全省人民行动起来,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弘扬“三创”精神,焕发创造活力,团结奋进,勇攀高峰,为率先建成创新型省份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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