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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与规范[最新]

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与规范[最新]
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与规范[最新]

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与规范[最新] 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

管理制度与规范

为加强我院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以下简称预防用药,的管理~改变过度依赖抗菌药物预防手术感染的状况~规范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合理应用~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等文件结合我院实际~研究制定本制度与规范。

一、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

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由医院主管院长负责~药事管理委员会提供咨询与技术支持~医务科、药剂科、感染控制科、护理部、外科病区、手术室、检验科等共同参与~并由医务科组织协调~负责本机构相关人员的培训、指导、管理等工作~确保本制度贯彻落实。

二、外科手术预防用药目的

预防手术后切口感染~以及清洁-污染或污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所涉及的器官和腔隙感染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但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术后可能发生的感染。预防用药不能代替严格的无菌操作。

三、手术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适应症

外科手术预防用药基本原则:根据手术野有否污染或污染可

能~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

1.清洁手术:为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应严格控制~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如:腹股沟疝修补术,包括补片修补术,、甲状腺疾病手术、乳腺疾病手术、关节镜检查手术、颅骨肿物切除手术等。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

药:,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大于3小时)、污染机会增加,,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眼内手术等,,4,存在感染相关高危因素者:年龄超过70岁、糖尿病控制不佳、免疫功能缺陷或低下,如艾滋病患者、恶性肿瘤放化疗患者、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者等,、营养不良等。

2.清洁-污染手术:上、下呼吸道、上、下消化道、泌尿生殖道手术~或经以上器官的手术~如经口咽部大手术、经直肠前列腺手术~以及开放性骨折或创伤手术。由于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可能污染手术野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3.污染手术:由于胃肠道、尿路、胆道体液大量溢出或开放性创伤未经扩创等已造成手术野严重污染的手术。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术前已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如腹腔脏器穿孔腹膜炎、脓肿切除术~属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4.经监测认定在病区内或手术室内某种致病菌所致手术部位感染发病率异常增高时~除应针对性预防用药外~手术科室、感

染控制科还应积极调查和处理感染原因。

四、药物的选择

1.选择抗菌药物基本原则:应根据手术部位的常见病原菌、患者病理生理状况、抗菌药物的抗菌谱、抗菌药物的药动学特点、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等综合考虑。原则上应选择疗效肯定、安全、相对广谱、使用方便及价格相对低廉的抗菌药物~头孢菌素为首选。作为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氟喹诺酮类药物应严格控制使用。

2.为预防术后切口感染~应针对金黄色葡萄球菌,以下简称金葡菌,选用药物。预防手术部位感染或全身性感染~则需依据手术野污染或可能的污染菌种类选用~如结肠或直肠手术前应选用对大肠埃希菌和脆弱拟杆菌有效的抗菌药物。

3.普外科?类(清洁)切口手术主要感染病原菌是葡萄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一般首选第一代头孢菌素作为预防用药。经皮肤内窥镜的胃造瘘口术、腹腔镜胆囊切除术和内窥镜逆行胆胰管造影术是进入腹腔空腔脏器的手术~主要感染病原菌是革兰阴性肠杆菌~建议使用第二代头孢菌素。

4.下消化道手术除预防用药外~术前一日要分次口服很少被吸收的肠道抗菌药物如庆大霉素~并用口服泻剂或灌肠清洁肠道。

5.对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者~可选用克林霉素预防葡萄球菌、链球菌感染~选用氨曲南预防革兰氏阴性杆菌感染~必要

时可联合使用。

五、预防用药的时机

严格把握预防用药时机~以保证在发生细菌污染之前血清及组织中的药物已达到有效浓度(>MIC90)。一般应于切开皮肤,或粘膜,前0.5,2小时或麻醉诱导时给第1剂抗菌药物~剖宫产术应在钳夹脐带后立即给药。

六、预防用药的方法

1.预防用药宜静脉滴注~溶媒体积?100ml~对没有禁忌症的患者~一般应30

分钟滴完以达到有效浓度。克林霉素、甲硝唑等用法按药品说明书有关规定执行。

2.血清和组织内抗菌药物有效浓度必须能够覆盖手术全过程。选择半衰期短的抗菌药物时~若手术时间?3小时~或失血量?1500ml~应补充一个剂量~必要时还可用第三次,选择半衰期长的抗菌药物(如头孢曲松)则无须补充给药。

3.一般应短程预防用药~择期手术结束后不必再用。若患者有明显感染高危因素~或术前已发生细菌污染(如开放性创伤)时~可再用一次或数次至24h~特殊情况可延长至48h。其中~清洁手术和介入治疗预防用药时间应?24小时~污染手术可依据患者情况酌量延长。手术中发现已存在细菌性感染~手术后应继续用药直至感染消除。

七、监督管理

1.严格控制新上市的、限制性使用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用

于预防用药。

2.对于有特殊病理、生理状况的患者~预防用药应参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药品说明书等规定执行。

3.术后如发生手术部位感染属治疗性用药,应及时采集标本送病原学检验~根据药敏试验结果选用敏感药物进行治疗。病程记录中应注明使用抗菌药物的目的是“预防用药”还是“抗感染治疗”~不能写成“对症”、“抗炎”等。

4.临床科室应加强科内督查~并详细记录督查结果。医务科、药剂科每季度组织抗菌药物工作组进行抗菌药物专项点评~并将点评结果计入月考核。

5.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监测工作~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定期组织专家~结合细菌耐药监测情况~对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品种进行分析评估~并根据耐药病原菌的分布及其耐药状况~调整预防用药的品种~及时通报。

附件

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

手术名称抗菌药物选择颅脑手术第一、二代头孢菌素,头孢曲松颈部外科,含甲状腺,手术第一代头孢菌素

经口咽部粘膜切口的大手术第一代头孢菌素~可加用甲硝唑乳腺手术第一代头孢菌素

周围血管外科手术第一、二代头孢菌素

腹外疝手术第一代头孢菌素

胃十二指肠手术第一、二代头孢菌素

阑尾手术第二代头孢菌素或头孢噻肟,可加用甲硝唑

第二代头孢菌素或头孢曲松或头孢噻肟,可结、直肠手术

加用甲硝唑

第二代头孢菌素~有反复感染史者可选头孢肝胆系统手术

曲松或头孢哌酮或头孢哌酮/舒巴坦胸外科手术(食管、肺)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头孢曲松心脏大血管手术第一、二代头孢菌素

泌尿外科手术第一、二代头孢菌素~环丙沙星一般骨科手术第一代头孢菌素

应用人工植入物的骨科手术(骨折内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头孢曲松固定术、脊柱融合术、关节臵换术)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或头孢曲松或头孢噻肟,妇科手术

涉及阴道时可加用甲硝唑剖宫产第一代头孢菌素,结扎脐带后给药,

注:1. ?类切口手术常用预防抗菌药物为头孢唑啉或头孢拉定。

2. ?类切口手术常用预防抗菌药物单次使用剂量:头孢唑啉 1-2g,头孢拉定 1-2g,头孢呋辛 1.5g,头孢曲松 1-2g,甲硝唑 0.5g。

3. 对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者~可选用克林霉素预防葡萄球菌、链球菌感染~可选用氨曲南预防革兰氏阴性杆菌感染。必要时可联合使用。

4. 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检出率高的医疗机构~如进行人工材料植入手术,如人工心脏瓣膜臵换、永久性心脏起搏器臵入、人工关节臵换等,~也可选用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预防感染。

2018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为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指导临床医生正确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根据卫生部《2015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抗菌药物使用基本原则 根据《2015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医生在合理选择和使用抗菌药物时必须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一)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1. 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实验室 检查或放射、超声等影像学结果,诊断为细菌、真菌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由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缺之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临床或实验室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病蠹性感染者,均无应用抗菌药物指征。 2. 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抗菌药物品种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菌种类及病原菌对抗菌药物敏感性,即细菌药物敏感试验(以下简称药敏试验)的结果而定。因此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对临床诊断为细菌性感染

的患者,应在开始抗菌治疗前,及时留取相应合格标本(尤其血液等无菌部位标本)送病原学检测,以尽早明确病原菌和药敏结果,并据此调整抗菌药物治疗方案。 3. 对丁临床诊断为细菌性感染的患者,在未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前,或无法获取培养标本时,可根据患者的感染部位、基础疾病、发病情况、发病场所、既往抗菌药物用药史及其治疗反应等推测可能的病原体,并结合当地细菌耐药性监测数据,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待获知病原学检测及药敏结果后,结合先前的治疗反应调整用药方案;对培养结果阴性的患者,应根据经验治疗的效果和患者情况采取进一步诊疗措施。 4. 在给予抗菌药物治疗前,均应对该病人肝、肾功能进行评估,根据肝、肾功能情况相应调整抗菌药物的给药方案。 5. 抗菌药物品种不宜频繁更换,一般应观察72小时,重症一般观察48小时,可进行必要的药物品种与方案的调整。 6. 抗菌药物的用药疗程,一般感染疾病在症状体征辛肖失后,72 小时停用,特殊感染者按特定疗程执行。 7. 门诊处方抗菌药物一般以3日量为原则,最多不超过7日(结核病治疗除外)。 8. 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特点制订抗菌治疗方案根据病原菌、感染部位、感染严重程度和患者的生理、病理情况及抗菌药物药效学和药动学证据制订抗菌治疗方案,包括抗菌药物的选用品种、剂量、给药次数、给药途径、疗程及联合用药等。 9. 在应用抗菌药物治疗时,应重视抗菌药物与其他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使用蠹副作用大的抗菌药物(如氨基糖苜类、二性霉素、多粘菌素、万古霉素等)时,条件成熟时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以提高用药安全。 10. 加强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及时发现妥善处詈、认真执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0 (二)抗生素联合用药的指征和原则 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单一药物可有效治疗的感染不需联合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有指征联合用药。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不包括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和寄生虫病的治疗药物。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五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六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估与持续改进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八条医疗机构负责人是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由医务部门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其他医疗机构设立杭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或指定专职技术人员,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三)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四)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公众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宣传教育。 第十二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配备相应数量的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负责对本机构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本机

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办法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不包括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和寄生虫病的治疗药物。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五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六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估与持续改进制度。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八条医疗机构负责人是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由医务部门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抗菌药物管理 工作组,由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其他医疗机构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或指定专职技术人员,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三)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四)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公众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知识宣传教育。 第十二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配备相应数量的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负责对本机构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配备感染专业临床药师,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提供技术支持,指导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参与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第十四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建立临床微生物室,开展微生物培养、分离、鉴定和药物敏感试验等工作,为病原学诊断提供技术支持,负责本机构常见致病菌分布和耐药监测工作,参与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关于规范使用抗菌药物

关于规范使用抗菌药物 一、抗菌药物规范使用基本原则 1、个体化用药:严格掌握抗菌药物的适应症、毒副反应和给药剂量、用法,制定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感染性疾病应根据药敏结合临床分析选择药物,避免滥用。抗菌药物的选择结合临床诊断、感染部位,尽量选用有效、价廉、毒性小的药物,能用窄谱抗菌药物控制的感染,尽量不用广谱,以减少耐药菌株和二重感染的发生。 2、有样必采:在使用或更换抗菌药物治疗前应正确采集标本,做病原学及药敏试验,力求做到“有样必采”。并根据药敏试验结果选择或更换原来抗菌药物治疗方案。 3、分线管理:根据抗菌药物的抗菌谱、疗效和不良反应分为一、 二、三线,并实施分线分级管理。 4、审批制度: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或二联抗菌药物必须有微生物药敏试验结果为依据,填写《特殊类抗菌药物使用申请表》经审批后方可使用。 5、记录用药:所有使用、更换抗菌药物必须有病程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所用药物的通用名称、用药剂量、给药途径和次数、疗程等,必须有合理的病情分析。 6、疗程用药:抗菌药物使用的疗程,一般感染的不超过5天,超过5天的必须有明确的感染证据并在病程记录上具体分析记录。 7、换药有理:抗菌药物的更换,一般感染患者用药72小时(重

症感染48小时)后,可根据临床反应或临床微生物学检查结果,决定是否更换所用抗菌药物。 8、联合有据:抗菌药物的联合使用适应症:对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严重、混合或难治性感染,以及既需要长期用药而又使病人免于产生细菌耐药或避免药物的毒副作用的产生,可采用联合用药。 9、拒绝滥用:非感染性疾病和病毒性感染疾病,原则上不使用抗菌药物。 10、预防用药:严格执行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有关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的原则和用药方案,不得无针对性使用广谱抗菌药物作为预防感染手段。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仅限于外科围手术期及符合预防用药指征的非手术病人。 11、越级用药:以下紧急或危重情况,可越级使用抗菌药物,但须及时填写《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申请表》。(1)感染病情严重者,包括:①败血症、脓毒血症(Sepsis)等血行感染,或有休克、呼吸衰竭、DIC等合并症;②中枢神经系统感染;③脏器穿孔引起的急性腹膜炎、急性盆腔炎等;④感染性心内膜炎、化脓性心包炎等;⑤严重的肺炎、骨关节感染、肝胆系统感染、蜂窝组织炎等;⑥重度烧伤、严重复合伤、多发伤及合并重症感染者;⑦有混合感染可能的患者。(2)免疫功能低下患者发生感染,包括:①接受免疫抑制治疗;②接受抗肿瘤化学疗法;③接受大剂量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者;④血WBC<1×109/L;或中性粒细胞<0.5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 一、抗菌药物实行分级管理 结合本机构实际,根据抗菌药物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不良反应以及当地社会经济状况、药品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类进行分级管理。 (一)分级原则 1、非限制使用: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2、限制使用:与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相比较,这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宣作为非限制药物使用。 3、特殊使用: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 (二)分级管理办法 1、临床选用抗菌药物应遵循《指导原则》,根据感染部位、严重程序、致病菌种类以及细菌耐药情况、患者病理生理特点、药物价格等因素加以综合分析考虑,参照“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则及病原治疗”,一般对轻度与局部感染

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 2、临床医师可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开具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处方:患者需要应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时,应经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名;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经抗感染或有关专家会诊同意,处方需经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签名。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天用量。 二、病原微生物检测 目前不具备条件,依托邻近医院的微生物实验室开展临床病原检测工作。重视病原微生物检测工作,切实提高病原学诊断水平,根据报告细菌药敏试验结果,作为临床医师正确选用抗菌药物的依据。 三、管理与督查 1、必须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根据《指导原则》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建立、健全本机构促进、指导、监督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的管理制度,并将抗菌药物合理使用

一类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规范

Ⅰ类(清洁)切口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使用规范 Ⅰ类(清洁)切口手术的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 Ⅰ类(清洁)切口手术预防用药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预防用药不能代替严格的无菌操作。 预防用药的适应证 一般情况下,普外科Ⅰ类(清洁)切口手术不需预防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考虑预防用药: (一)手术范围大、持续时间超过该类手术的特定时间或一般手术持续时间超过2小时、污染机会多; (二)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三)异物植入术; (四)有感染高危因素者,如高龄、糖尿病、恶性肿瘤、免疫功能缺陷或低下、营养不良等; (五)经监测认定在病区内某种致病菌所致手术部位感染发病率异常增高;

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规范 选择抗菌药物时要根据手术部位的常见病原菌、患者病理生理状况、抗菌药物的抗菌谱、抗菌药物的药动学特点、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等综合考虑。原则上应选择相对广谱、效果肯定、安全及价格相对低廉的抗菌药物。 Ⅰ类(清洁)切口手术一般首选第一代头孢菌素作为预防用药。当考虑主要感染病原菌是革兰阴性菌,建议使用第二代头孢菌素。 对β-内酰胺类过敏者,可选用克林霉素(0.6~0.9克静脉给药)预防葡萄球菌感染;可选用氨曲南(1~2克静脉给药)预防革兰阴性杆菌感染。 普外科Ⅰ类(清洁)切口手术预防用药不宜联合用药。

预防用药的给药方法 严格把握预防用药时机,应于切开皮肤(粘膜)前30分钟或麻醉诱导时开始给药,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应在术前2小时给药,在麻醉诱导开始前给药完毕,以保证在发生细菌污染之前血清及组织中的药物已达到有效浓度。 第十六条预防用药应静脉滴注,溶媒体积不超过100毫升,一般应30分钟给药完毕,以保证有效浓度。 第十七条抗菌药物的有效覆盖时间应包括整个手术过程和手术结束后4小时。选择半衰期短的抗菌药物时,若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超过1500毫升,应补充一个剂量,必要时还可用第三次。 第十八条一般应短程预防用药,择期手术结束后不必再用。若患者有明显感染高危因素,或应用人工植入物时,可再用一次或数次至24小时,特殊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 第五章预防手术部位感染的其他措施 第二十条尽量缩短手术前住院时间,减少院内感染的机会。 第二十一条做好术前准备工作,使病人处于最佳状态,如控制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改善营养不良状况、积极治疗原有感染等。

2019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最新整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测试题 1. 治疗产超广谱β内酰胺酶(ESBLs)菌感染首选第三代头孢菌素(T,F) 2. 应用头孢菌素前应进行皮内试验(T,F) 3. 肾功能不全时禁用氨基糖苷类抗菌药(T,F) 4. 所有β内酰胺类抗生素均不宜用于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感染,即使体外药敏结果显示敏感(T,F) 5. 两性霉素B静滴容易发生发热、高钾血症、肾功能不全等不良事件(T,F) 6. 头孢唑啉可用于治疗MSSA、溶血性链球菌、肠球菌属所致感染(T,F) 7. 氟喹诺酮类药物不宜用于未成年人(T,F) 8. 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万古霉素(T,F) 9. 应用碳青霉烯类药物无需合并抗厌氧菌药物(T,F) 10. 治疗不典型病原体感染可选用大环内酯类、氟喹诺酮类或碳青霉烯类(T, F) 11. 两性霉素B静滴时较少发生肝肾功能损害等不良事件(T,F) 12. 氟喹诺酮类药物适用于各年龄段感染性腹泻患者的治疗(T, F) 13. 某些头孢菌素如头孢哌酮较大剂量使用时可有出血倾向(T,F) 14. SMZ-TMP适用于治疗卡氏肺孢菌肺炎(T, F) 答案

1. F, 2. F, 3. F 4. T, 5 F 6 F 7. T 8. F 9. T 10. F 11. F 12. F 13. T 14. T 抗菌药物合理使用与管理测试题——题型来源于:宁夏远程网__国家级继续教育学分 1、链球菌引起的化脓性扁桃体炎,因为耐药尽量不选择哪种抗菌药物()? A:大环内酯类药;B:头孢菌素类;C:青霉素;D:喹诺酮类药 2、以下不属于大环内酯类药物的是(): A:红霉素;B:庆大霉素;C:阿奇霉素;D:克拉霉素 3、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最突出的原因是()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要求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 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结合我院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健全机制、持续改进”的工作思路,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医疗质量万里行”和“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重要内容,坚持标本兼治,以强意识、建机制、制度化、严考核为重点抓手,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围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进行集中治理,务求实效。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的医改目标。 二、活动目标 (一)通过广泛深入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优化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结构,有效遏制细菌耐药。 (二)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效措施和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持续改进,使全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水平有较大提升,广大医务人员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意识和自觉性明显增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进一步规范,抗菌药物采购、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三、组织管理 院长负总责,业务副院长具体抓落实,成立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科。 组长:院长 副组长:书记及各副院长 办公室主任:医务科主任

副主任:药械科主任 成员:各临床科室主任及护士长 各临床科室成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科主任任组长,成员由护士长及医护质控员组成。 四、工作职责 (一)明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责任制。 1.院长是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第一责任人,业务副院长具体负责落实,全院将以此次活动为抓手,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作为我院医疗质量安全和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 2.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院方与各临床科室负责人分别签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责任状,明确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控制指标。 (二)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基本情况调查 我院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院、科两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专题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抗菌药物品种、剂型、规格、使用量、使用强度、金额、使用量排名前几位的抗菌药物品种、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I类切口手术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及时间等。通过基本情况调查,找出我院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照下发的实施方案要求,研究制定切合实际的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和措施,并狠抓落实。 (三)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技术支撑体系 1.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和配备感染专职人员;加强检验科临床微生物室建设发展,配备微生物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对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及相关专业培训,参与本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2.加强药学部门建设,培养临床药师,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提供技术支持及相关专业培训,指导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参与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3.制定抗菌药物使用目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文件,由医务科监督实施。

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相关管理规定

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相关管理规定 这节课学习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相关管理规定。在这里边抗菌药物在临床的使用情况要遵循哪些相关的管理规定?今天就学习这方面的内容。 首先介绍一下这节课的主要内容,跟大家学习抗菌药物专项整治的方案,抗菌药物专项整治的方案里边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情况以及管理,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还有就是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现在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方案里边要求,要对清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的情况进行管理,而且要达到一定的目标。 这次抗菌药物专项整治的目的是什么?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加强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的管理,在抗菌药物的临床使用过程中要有相关的管理规定,要依据这样的管理制定去实施。其二,要制定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在WHO里边药物的合理使用包括选择的药物,它是不是安全的。第二点是不是有效的,第三点是不是经济的。提高了临床合理用药的水平,达到的最主要的目的是什么?就是可以有效地控制细菌的耐药,这几年细菌的耐药情况很严重,国家抗菌药物的耐药,比如喹诺酮类的药物,还有链球菌的耐药的问题,还有金黄色葡萄球菌耐药的问题,也就是非常非常的严峻。在做好抗菌药物专项整治的时候,要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这是最主要的方面。 说到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它是由卫生部办公厅卫办医政

发的文件,就是所说的56号文件,文件的名称是《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专项整治为期3年,是从2011年开始到2013年结束。药师或者医务工作者都知道,在2011年6月份就按照卫生部的抗菌药物专项整治的方案,建立了每个省市自治区相应抗菌药物专项整治的活动方案。每一级区医院,三级甲等医院,要根据当地的卫生局或者卫生厅活动方案的内容要求又制定了相应的每个医院活动的方案,而且有具体的目标、具体的步骤、具体的方案。全国的范围主要在哪儿开展?医院主要是重点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要注意一下。这类的医院要不要按照卫生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要求,下面所说的一些目标是要求,如果私立的医院或者民营的医院要评定,我想也应该是纳入到范围的。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局前段时间就把一些民营医院有升级,要达标,所以纳入到专项整治活动的范围里边。在其中也颁布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目录是试行版,但最终没有颁布。但目前制定的每个医院的分级管理的目录是借鉴这个目录来的。同时,还颁布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这节课主要讲的是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的要求和目标。 看一下抗菌药物专项整治的内容是什么?史上最严格的抗菌药物专项整治里边,有人归纳成为“硬指标”的12条。在这“硬指标”12条里有哪些具体的内容,接下来跟大家一一叙述。抗菌药物专项整治里边有三大块,第一就是抗菌药物购用的管理,就是所说的抗菌药物品种的限

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制度规定与规范.doc

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与规范 为加强我院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以下简称预防用药)的管理,改变过度依赖抗菌药物预防手术感染的状况,规范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合理应用,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文件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供所有手术诊疗预防用药工作相关的医师、药师、护士及其他医务人员遵照执行。 一、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 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由医院主管院长负责,药事管理委员会提供咨询与技术支持,医务科、药剂科、感染科、质控科、护理部、外科病区、麻醉科、检验科等共同参与,并由医务科组织协调,负责本机构相关人员的培训、指导、管理等工作,确保本制度贯彻落实。 二、外科手术预防用药目的 预防手术后切口感染,以及清洁-污染或污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所涉及的器官和腔隙感染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但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术后可能发生的感染。预防用药不能代替严格的无菌操作。 三、手术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适应症 1.外科手术预防用药基本原则:根据手术野有否污染或污染可能,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 2.清洁手术:为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应严格控制,用药比例不超过30%,用药时间不超过24小时,通常不需预防

用抗菌药物,如:腹股沟疝修补术(包括补片修补术)、甲状腺疾病手术、乳腺疾病手术、关节镜检查手术、颅骨肿物切除手术等。 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大于3小时)、污染机会增加;(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眼内手术等;(4)存在感染相关高危因素者:年龄超过70岁、糖尿病控制不佳、免疫功能缺陷或低下(如艾滋病患者、恶性肿瘤放化疗患者、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者等)、营养不良等。 3.清洁-污染手术:上、下呼吸道、上、下消化道、泌尿生殖道手术,或经以上器官的手术,如经口咽部大手术、经直肠前列腺手术,以及开放性骨折或创伤手术。由于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可能污染手术野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4.污染手术:由于胃肠道、尿路、胆道体液大量溢出或开放性创伤未经扩创等已造成手术野严重污染的手术。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术前已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如腹腔脏器穿孔腹膜炎、脓肿切除术,属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5. 经监测认定在病区内或手术室内某种致病菌所致手术部位感染发病率异常增高时,除应针对性预防用药外,手术科室、感染科还应积极调查和处理感染原因。 四、药物的选择 1.选择抗菌药物基本原则:应根据手术部位的常见病原菌、患者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南

第一部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 抗菌药物的应用涉及临床各科,正确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是提高疗效、降低不良反应发生率以及减少或减缓细菌耐药性发生的关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是否正确、合理,基于以下两方面:(1)有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2)选用的品种及给药方案是否正确、合理。 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一、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血、尿常规等实验室检查结果,初步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以及经病原检查确诊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由真菌、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病毒性感染者,均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二、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品种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菌种类及病原菌对抗菌药物敏感或 耐药,即细菌药物敏感试验 (以下简称药敏)的结果而定。因此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住院病人必须在开始抗菌治疗前,先留取相应标本,立即送细菌培养,以尽早明确病原菌和药敏结果;门诊病人可以根据病情需要开展药敏工作。 危重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可根据患者的发病情况、发病场所、原发病灶、基础疾病等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并结合当地细菌耐药状况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后,对疗效不佳的患者调整给药方案。 三、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特点及其体内过程特点选择用药; 各种抗菌药物的药效学(抗菌谱和抗菌活性)和人体药代动力学(吸收、分布、代谢和排出过程)特点不同,因此各有不同的临床适应证。临床医师应根据各种

医院抗生素使用规范

医院抗生素使用规范 1.合理应用抗生素的概念 合理使用抗生素的临床药理概念为安全有效使用抗生素,即在安全的前提下确保有效, 这就是合理使用抗生素的基本原则。 正常情况下,大多数新启用抗生素在若干年内都会因病菌产生耐药性而失去原有效力,然而不正确的使用,更加重了耐药细菌的急剧增长。由于抗生素在临床上应用量大、品种多、更新快、各类药品之间相互关系复杂,联合用药日趋增多,预防用药日趋广泛。因此临床上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及耐药性仍逐年上升势头。合理使用抗生素需具体病人具体分 析,制定出个体化治疗方案。没有一个固定方案可在不同情况下套用。合理选用与合理用药是 合理使用抗生素的两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2. 抗生素的临床选择 2.1 首先要掌握抗生素的抗菌谱:各种抗生素都有不同的作用特点,因此所选的药物的抗菌谱务必使其与所感染的微生物相适应,否则就无的放矢,既浪费钱财,又延误病情。 2.2 根据致病菌的敏感度选择抗生素:如根据其药敏试验情况:肺炎克雷伯氏菌对氨苄青霉素、氨曲南和羧苄青霉素耐药率较高,分别为89.3%、86.7%和76.2%;对氧氟沙星、泰能、普舒敏感率最高,均为100%;其次是头孢哌酮和丁胺卡那,敏感率均为96.8%。金黄色葡萄球菌对

交沙霉素、青霉素、复方新诺明、红霉素耐药率较高,分别为87.5%,86.7%,86.7%,84.7%;对万古霉素敏感率为100%,对丁胺卡那的敏感率为81.8%。铜绿假单胞菌对西力欣、先锋霉素Ⅴ号耐药率均为100%,其次对氯霉素、卡那霉素的耐药率,分别为91.2%、87.5%;对环丙沙星、普舒的敏感率最高,均为100%,对丁胺卡那、头孢哌酮、复达欣的敏感率,分别为93.5%、88.9%、83.9%。 以上调查为临床合理应用抗生素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2.3 根据感染疾患的规律及其严重程度选择抗生素重症深部感染选择抗菌作用强,血与组织浓度均较高的抗生素。对于早期金葡球菌败血症,头孢唑啉血浓度与组织浓度均比头孢噻吩高,其半衰期也较长,因此感染部位可达到较高浓度,所以深部感染时应选用头孢唑啉。头孢噻污等。 2.4 根据抗菌药物的药动学特点选择抗生素。 2.4.1 吸收过程口服吸收完全的抗生素有氯霉素、、克林霉素、、头孢唑啉、头孢立新、阿莫西林、利福平等;青霉素类易被胃酸破坏;氨基甙类、头孢菌素类的大多数品种、万古 霉素,口服吸收甚少。近年一些新的长效口服抗生素如新型头孢霉素(Cefprozil、Cefpodoxime、Carbaceplem)、新大环内酯类(Clarithromycin、Azithromycin);还有第4代喹诺酮类:妥舒沙星、斯帕沙星、左氟沙星等抗菌谱广、活性强、组织渗透性好的品种上市。 2.4.2 分布不同的抗菌药物其分布特点亦不同,氯洁霉素、克林霉素、林可霉素、磷霉素、氟喹诺酮类中的某些品种在骨组织中可达较高

2017年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管理规定

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 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为进一步规范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各科室须严格遵照执行。 一、预防用药目的预防手术切口感染,以及清洁—污染或污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感染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 二、预防用药基本原则 (一)种类:应选用杀菌剂,不宜选用抑菌剂。原则上应选择一、二代或三代头孢类等药物,选用的抗菌药物必须是疗效肯定、安全、使用方便及价格相对较低的品种。 (二)剂量:应给足剂量,静脉快速滴入;药物溶媒量100~150ml (成人)为宜,不宜用大量液体长时间慢速滴入。 (三)给药时间:应在切皮前0.5-2小时内给药或麻醉开始时给药(参考抗菌药物的达峰时间和半衰期),剖宫产术应在结扎脐带后给药。 三、预防用药条件 (一)清洁手术(Ⅰ类切口手术):清洁手术通常不需要预防使用抗菌药物,主要应加强消毒灭菌和无菌操作。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应用抗菌药物: 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超过3小时)、污染机会增加; 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会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 3、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脏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

人工关节置换等; 4、年龄大于70岁; 5、糖尿病控制不佳; 6、恶性肿瘤放、化疗中; 7、免疫缺陷或营养不良。 (二)清洁-污染手术(Ⅱ类切口手术)、污染手术(Ⅲ类切口手术)1、清洁-污染手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用药;2、污染手术需要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三)术前已经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术前已经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如腹腔脏器穿孔腹膜炎、脓肿切开引流术、气性坏疽截肢术等,属于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四、预防用抗菌药物的选择原则1、抗菌药物选择视预防目的而定。 (1)为预防术后切口感染,应针对金黄色葡萄球菌选用药物;(2)针对手术部位感染或全身性感染,则需依据手术野污染或可能污染菌种类选用。 2、既往该部位感染细菌的种类及其抗菌药物耐药性 3、参考抗菌药物药效及药代动力学参数; 4、对具有预防使用抗菌药物选用的抗菌药物必须是疗效肯定、安全、使用方便及价格相对较低的品种,应参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中“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见附件)选用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

盘锦市妇女儿童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 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小结 根据卫医政发〔2011〕11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保证患者用药安全。于2011年9月对我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情况进行了抽查,现将抽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各科室抗菌药物使用具体情况及存在问题 1、眼科用药:主要抗菌药物:注射用头孢替唑钠(术后静滴3-5 天);左氧氟沙星滴眼液(术前双眼滴3天,术后继续使用 一个月)。眼科手术青光眼、白内障等基本为一类切口手术, 要求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个别情况可延长 48小时。左氧氟沙星滴眼液使用时间过长,适当的缩短。 2、妇科用药:主要抗菌药物:注射用头孢呋辛钠、注射用头孢 噻肟钠、注射用头孢哌酮舒巴坦钠分别与替硝唑注射液联合 应用。术后预防用药5天,重症盆腔炎(化脓)应用7-14天。 注射用头孢呋辛钠为日三次静点,病历中均为日二次静点抗 菌药物用法不合理。 3、产科用药:主要抗菌药物:青霉素注射液、阿奇霉素注射液、 注射用头孢哌酮舒巴坦钠(青霉素过敏者或者早破羊水), 术后使用3天抗炎治疗。 4、外科用药:主要抗菌药物:注射用阿莫西林舒巴坦钠,术后 使用3天。

5、儿科用药:主要抗菌药物:注射用头孢米诺钠、注射用头孢 哌酮舒巴坦钠(同时应用红霉素注射液)、注射用头孢呋辛, 肺炎以及支气管肺炎患者根据情况,具体控制应用时间,支 原体感染可能应用10-15天左右。连续使用抗生素不宜超过 一周;β-内酰胺类药物与红霉素联合应用,一般可降效; 红霉素与阿奇霉素相比,阿奇霉素对肺炎支原体作用是大环 内酯类作用最强的,副作用小,毒副作用比红霉素小的多, 肺炎支原体建议使用阿奇霉素;毛细支气管炎患儿(6日) 使用头孢米诺钠注射剂0.5g日二次静点,用法用量均不合 理,使用时间已经一周仍在继续使用,毛细支气管炎为呼吸 道合胞病毒引起的首先应选择抗病毒药物,怀疑支原体感染 者可应用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有细菌感染者应用适当的抗 生素,抗菌药物应用不够合理。 头孢替唑钠、头孢噻肟钠、头孢哌酮舒巴坦钠为限制使用的抗菌药物要求中级以上职称的医师有处方权。同时头孢噻肟钠、头孢哌酮舒巴坦钠均为三代头孢菌素,建议一般或中度感染尽量使用三代以下的头孢菌素。注射用阿莫西林舒巴坦钠、注射用头孢米诺钠为特殊使用的抗菌药物,要求高级职称的医师有处方权。 二、使用情况总结: 1、各科室对我院的抗菌药物的各项组织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组织学习力度不够,抗菌药物使用的各项指标没有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2、我院个别医生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内容含糊不

常见疾病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规范

常见疾病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规范 一、急性细菌性上呼吸道感染(急性咽炎及扁桃体炎) 1、抗菌药物选择:青霉素类(青霉素、哌拉西林、阿莫西林) 头孢菌素类(头孢呋辛) 大环内酯类(红霉素、罗红霉素、阿奇霉素) 其他类(克林霉素) 2、选药依据:患者有病毒感染的同时有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流感嗜血杆菌等感染。 3、用药时机:体温超过38.3℃,血常规:白细胞总数>10×10/L,中性粒细胞百分数>70%。抗病毒对症治疗未见好转。 4、用药疗程: 青霉素400万-1200万单位或哌拉西林8克或阿莫西林2克,每日分2次静脉滴注,3至7天。 青霉素过敏者选用口服每日红霉素1-2克或罗红霉素150毫克或阿奇霉素(限制使用级)0.5克,用药3至7天。 克林霉素0.9克每日一次静脉滴注,用药3至7天,热退后口服3天。头孢呋辛0.5克,每日2次口服,用药3至7天。 二、急性气管-支气管炎 1、抗菌药物选择:青霉素类(青霉素、哌拉西林、阿莫西林)头孢菌素类(头孢呋辛)大环内酯类(红霉素、罗红霉素、阿奇霉素)其他类(克林霉素)氟喹诺酮类(左氧氟沙星) 2、选药依据:患者有病毒感染同时有流感嗜血杆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感染。

3、用药时机:白细胞明显增高、胸部X线改变明显,患者有原发病不能承受轻微感染者, 4、用药疗程: 青霉素400万-1200万单位或哌拉西林8克或阿莫西林2克,每日分2次静脉滴注,3至7天。 青霉素过敏者选用口服每日红霉素1-2克或罗红霉素150毫克或阿奇霉素(限制使用级)0.5克,用药3至7天。 克林霉素0.9克每日一次静脉滴注,用药3至7天,热退后口服3天。头孢呋辛0.5克,每日2次口服,用药3至7天。 左氧氟沙星0.3,每日一次静脉滴注,用药3至7天。 三、慢性阻塞性肺病 1、抗菌药物选择:青霉素类(青霉素、哌拉西林、阿莫西林)头孢菌素类(头孢哌酮/舒巴坦钠)大环内酯类(阿奇霉素)氟喹诺酮类(左氧氟沙星) 2、选药依据:痰、血病原菌培养和药敏试验。 3、用药时机:患者有气急加重、痰量增加、脓性痰。 4、用药疗程: 青霉素400万-1200万单位或哌拉西林8克或阿莫西林2克,每日分2次静脉滴注,7至14天。 头孢哌酮/舒巴坦钠(限制使用级)1.5克,每日2次静脉滴注,7至14天。 阿奇霉素(限制使用级)0.5克,每日1次静脉滴注,7至14天。左氧氟沙星0.3,每日2次静脉滴注,用药7至14天。 四、肺炎

抗菌药物使用规范及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使用规范 (一)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原则 1、选用抗菌药物应严格掌握适应症: (1)在使用抗菌药物前,应尽可能早地多次按操作规程采集标本进行细菌培养与药敏试验,并按药敏试验结果,选择或修正原使用的抗菌药物。药敏结果获知后调整用药应以经验治疗的临床效果为主。 (2)病情急、危、重者或细菌培养失败者,可按血清学诊断或临床估计的病原菌选用相应的抗菌药物。 (3)抗菌药物除因掌握其抗菌谱外还必须明确各种抗菌药物的药物动力学及其毒副反应、用药剂量、给药途径与感染部位的药物浓度及其有效浓度的持续时间等。 (4)一般情况下,尽可能避免使用广谱药物与抑制厌氧菌的抗菌药物,以防止宿主自身菌群失调而造成外来细菌的定植与耐药菌株的生长。 (5)使用抗菌药物时应避免与降低抗菌效力或增强毒性的其它非抗菌药物联用。 (6)对新生儿、老年人、孕妇及肝、肾功能损害者,应酌情选用抗菌药物及调整给药方案,并定期做好临床监测。 (7)抗菌药物的疗效因不同感染而异,一般宜继续应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72—96小时,但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骨髓炎、化脓性脑膜炎、伤寒、布氏杆菌病、溶血性链球菌咽峡炎、结核病等不在此列。 (8)急性感染如抗菌药物的临床疗效不明显,在48—72小时内应考虑改用其她药物或调整剂量(血清杀菌效价有重要参考价值)。 (9)病毒性感染合并细菌感染时,可根据不同情况适当使用抗菌药物。 2、病毒性疾病或估计为病毒性疾病者不使用抗菌药物。 3、发热原因不明者不用抗菌药物,以免导致临床表现不典型或影响病原体的检出而延误诊断与治疗。病情严重同时高度怀疑为细菌感染,虽然细菌培养阴性仍可有针对性的选用抗菌药物,否则均按最近药敏试验的情况指导用药。 4、尽量避免皮肤粘膜等局部使用抗菌药物,尤以青霉素、头孢菌素类、氨基糖甙类等不得使用。必要时可用新霉素、杆菌肽与磺胺胺酰钠、磺胺嘧啶银等。 5、联合使用抗菌药物必须有明确的指征。联合使用抗菌药物应能达到协同作用与相加作用的治疗效果、减少毒性、防止或延缓耐药菌株的产生等目的。但不可无根据地随意联合用药,尤其就是无协同、相加作用的甚至就是拮抗作用,并可加重毒、副作用及导致耐药菌株生长的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 6、严格控制抗菌药物的预防性使用。 7、抗菌治疗的同时应重视综合治疗,特别就是提高机体免疫力,不过份依赖抗菌药物。 8、注重研究药物经济学,努力降低药费支出,防止浪费。 (二)抗菌药物给药方案的制订与调整原则 1、抗菌药物给药方案(包括种类、剂型、剂量、途径、间隔时间、配伍等)应根据各类抗菌药物的抗菌谱、抗菌活性、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特点、细菌耐药情况,不良反应及价格等因素综合考虑,并要根据患者的生理特点(如高龄、小儿、孕妇与哺乳妇等)、病理特点(如肝肾功能损害、过敏体质等)、感染部位等具体情况制定经验性给药方案;有细菌培养与药物敏感试验结果的,则调整个体化给药方案。 2、对于轻中度感染,如选用口服药物有效,尽量不用注射剂;静脉用药除治疗

2016一类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规范

I类(清洁)切口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使用规范 为了合理规范使用抗菌药物,减少耐药,减轻人民群众负担,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评价指标及要求》、《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规范》、《1类(清洁)切口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使用规范》、《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制定本规范。 第一条总则 I类(清洁)切口手术的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 I类(清洁)切口手术预防用药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预防用药不能代替严格的无菌操作。 第二条预防用药的适应证 一般情况下,普外科I类(清洁)切口手术不需预防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考虑预防用药: (一)手术范围大、持续时间超过该类手术的特定时间或一般手术持续时间 超过2小时、污染机会多; (二)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 (三)异物植入术; (四)有感染高危因素者,如高龄、糖尿病、恶性肿瘤、免疫功能缺陷或低下、营养不良等; (五)经监测认定在病区内某种致病菌所致手术部位感染发病率异常增高; 第三条预防用药的选择 选择抗菌药物时要根据手术部位的常见病原菌、患者病理生理状况、抗菌药物的抗菌谱、抗菌药物的药动学特点、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等综合考虑。原则上应选择相对广谱、效果肯定、安全及价格相对低廉的抗菌药物。 I类(清洁)切口手术一般首选第一代头抱菌素作为预防用药。当考虑主要感染病原菌是革兰阴性菌,建议使用第二代头抱菌素。 对B -内酰胺类过敏者,可选用克林霉素(0.6?0.9克静脉给药)预防葡萄球菌感染;可选用氨曲南(1?2克静脉给药)预防革兰阴性杆菌感染。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文件.doc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抗生素使用管理,降低感染发生率,减少耐药性细菌的产生,促进抗生素的合理应用。特作以下规定: 一、成立合理使用抗生素管理小组,成员由临床科室主任,医务科主任、药剂科主任、检验科主任等参加。 二、该小组负责拟订抗生素使用规定,组织药剂科和检验部门定期检查,根据药房反馈信息,调研和分析全院抗生素使用情况,并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三、检验科对各科送检的培养标本按要求做细菌培养、 鉴定,并分科登记检验结果,定期上报(每季度一次)主要 病原菌及其它真菌、病毒等感染情况,为临床合理使用抗生素提供信息。 四、药房应建立各类抗生素的出入消耗登记制度,将临床使用抗生素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合理使用抗生素管理 小组。 五、各科主任应督促检查各级医师使用抗生素,应严格掌握抗生素使用的适应症和给药途径,遵照有效少量的原 则,消除重复用药现象。住院总医师必须熟悉管理办法及使 用规则,协助科主任做好此项工作,护士要了解各种抗生素的药理作用和配制要求,准确执行医嘱,并观察病人用药后的反应。 六、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并监督实施抗生素分线分级使

用规范。确定医院内抗生素的一、二、三线用药;一线药物 (窄谱、疗效肯定、不良反应小、价格低廉、货源充足的抗 菌药物)、二线药物(抗菌谱较广、疗效好但不良反应较明 显或价格较贵的抗菌药物)、三线抗菌药物(疗效独特但毒 性较大、价格昂贵、新研制上市的抗菌药物以及一旦发生耐 药即会产生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严格控制使用),并对每线抗菌药物的使用权限作出相应规定,越线使用需经上级医生授权。一线用药需住院医师资格以上处方方可使用;二线用药应采取一定程度的限制措施,如规定处方量,规定临床选用的适应症,需经上一级医师(一般指主治医师以上)同意等并由临床药房监督;三线用药需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医师 方可使用。 抗生素合理使用的原则及参考规则 为保障患者能得到最佳疗效和最小毒、副反应的抗生素 治疗,同时减少耐药性细菌而降低医院感染的发生率,特制 定以下原则及相关规则: 一、合理使用抗生素的原则 1、有效控制感染,争取最佳疗效; 2、预防和减少抗生素的毒副作用; 3、注意剂量和疗程,避免产生耐药菌株; 4、密切注意病人体内正常菌群失调; 5、根据药敏试验,严格选药和给药途径,防止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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