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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权交易制度国际经验及对中国启示

排污权交易制度国际经验及对中国启示
排污权交易制度国际经验及对中国启示

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国际经验及对中国的启示

摘要:随着我国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加强和经济高速发展的延续,作为排污权国际交易的重要参与方,排污权交易对我国及其国内企业影响不容忽视。本文对国际上排污权交易的实践研究为基础,深入探讨其对中国实施排污权交易的影响与启示。

关键词:排污权交易;国际经验;中国的影响与启示

中图分类号:tk227.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828x(2011)09-0261-02

随着环境问题研究的不断深入,人们逐渐认识到,通过市场机制来优化环境资源的配置,在对环境资源最低消耗的同时获得最大的经济收益,排污权交易就是这种思想催生出的一种环境保护的经济手段。

一、排污权交易制度概述

(一)排污权交易制度的起源

1968年,美国经济学家戴尔斯最先提出了排污权交易的理论。面对二氧化硫污染严重的巨大压力,美国联邦环境保护局(epa)为了解决通过新建企业发展经济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在实现《清洁空气法》(clean air act)所规定的空气质量目标时提出了排污权交易的设想,引入了“排放减少信用”这一概念,并围绕“排放减少信用”从1977年开始先后制定了包括补偿政策 (offsets)、泡泡政策(bubbles)、节余政策(netting)、银行政策(banking)在内的排污权交易计划。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引进给环境管理程序注入了

国际货币制度的变迁及启示

3 国际货币制度的变迁及启示 李晓阳,王 钊3 (西南农业大学,重庆北碚 400716) 摘 要:通过对国际货币制度变迁及其动因的综合分析,阐述了国际货币制度的变迁对中国的影响与启示。 关键词:国际货币制度;汇率制度;制度变迁 中图分类号:F82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379(2005)03-0022-05 EVOLUTI O N OF THE I N TERNATI O NAL MONET ARY SYSTE M AND ITS I M P L I CATI O N T O CH I N A L I Xiao-yang,WANG Zhao (Southwest Agricultural University,Beibei,Chongqing400716,China) Abstract:This paper p resents a comp rehensive analysis of the evoluti on of the internati onal monetary syste m and the driving force f or it and expatiates its influence on China. Key words:internati onal monetary syste m;exchange rate syste m;evoluti on of the syste m 国际货币制度具备3大功能:规定用于国际间结算和支付手段的国际货币或储备资产及其来源、形式、数量和运用范围,以满足世界生产、国际贸易和资本转移的需要;规定一国货币同其它货币之间汇率的确定与维持方式,以保持各国货币间的兑换方式与比价关系的合理性;规定国际收支的调节机制,以纠正国际收支的不平衡,确保世界经济稳定与平衡发展。 国际货币制度包括3个基本目标:货币政策的独立性、汇率稳定性、资本的自由流动(含本国货币可兑换问题)。在当今中国加入W T O后研究国际货币制度对中国未来的人民币汇率制度的构建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国际货币制度的变迁 货币自身的发展主要有两条源流:一条是货币形式的演变;一条是货币职能的发展。从货币的形式上看,迄今为止,大致经历了“实物货币———金属货币———信用货币”几个阶段。从总的趋势看,货币形式随着商品生产流通的发生与发展、随着经济发展程度的提高,不断从低级向高级发展演变时期。这一演变大致分为3个阶段:漫长的实物货币形式占主导的时期;实物货币向金属货币转化、金属货币向信用货币形式转化;现在和不远未来电子货币将占主导地位时期。 而国际货币制度的变迁基本上有货币本位及汇率制度两条线索。其中,货币本位制度基本上是沿着金本位制度、金汇兑本位制度直至信用本位制度的线索发展下来的,而汇率制度似乎并没有这种继起关系。 1.1 货币本位制度分类 货币制度既可以分为3类:金本位制度、布雷顿森林体系、牙买加体系;又可以可分为两类,即金属本位与信用货币本位,其中金属本位又分为金本位、银本位、复本位。 1.1.1 金本位制度 从英国1813年首先确立金本位一直到1930年左右,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经历过金本位制。金本位制又可分为金铸币本位、金块本位和金汇兑本位3种形式: 1.1.2 银本位制 银本位从运行原理上看,类似于金本位,只是采用的是银而不是金。事实上银本位并不十分流行,主要是在一些经济不很发达的国家,如中国。其最大缺点是价格不稳定,原因在于银矿的分布广,开采成本低。随着技术革新,产量变动很大,形成了对货币流通的冲击。 1.1.3 复本位制 复本位制是指一国同时规定两种金属金和银同为本位币金属的货币制度。在复本位制下,金和银都可以自由买卖,自由铸造和自由输出入。但从各国实行复本 第3卷第3期 西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Vol.3,No.3 2005年9月 Journal of Southwest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 on) Sep t.2005 3收稿日期:2005-05-09 作者简介:李晓阳(1969—),女,四川郫县人,西南农业大学副教授,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制度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思想政治教育等。 3为通讯作者,男,西南农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浅论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一)

浅论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一)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排污物排放与我国现有排污权交易制度冲突加剧。顺应形势,近年来我国在排污权交易制度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但排污权交易制度还存在不少问题,如法律不健全、监督力度差等,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相对比较落后。因此,立足我国实际,在借鉴国外排污权交易制度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从立法、市场机制、监管等方面完善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已势在必行。 关键词排污权交易制度;立法完善;监管 排污权交易(EmissionTrading)是对污染物排放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一种经济手段,是一种以市场为基础的控制策略。其实质是通过合法的方式获取污染物排放权利,并允许这种权利象商品那样买入和卖出,并以此来进行排放控制。 排污权交易制度是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排污权交易双方利用市场机制及环境资源的特有性质,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通过交易实现低成本污染治理的制度。 一、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实施现状 (一)我国法律对于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目前,我国排污权交易尚处于试点阶段。虽然一些地区如山西、河南、江苏等都相继出台了地方性的排污权交易法规,但是在国家层面上还没有针对性的立法。因此,目前的排污权交易从审批到交易,实际上都没有统一的标准。我国一些地方法规,在采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济政策和经济措施方面很积极。如,1990年的《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江苏省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太原市二氧化硫排污交易管理办法》;2007年的《珠江三角洲火力发电厂排污交易试验计划》实施方案;2008年1月的《江苏省二氧化硫排放指标有偿使用收费管理办法(试行)》。虽然有些地方法规规定的排污权交易政策并没有得到真正的实施,有些实施效果还有待观察,但是这些地方性的立法尝试为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建立提供了许多宝贵的可借鉴的立法经验。(二)排污权交易制度存在的问题。实践证明,排污权交易的确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污染控制制度,但从我国现实情况看,还有缺陷。笔者认为,排污权交易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1、交易实施的法律依据问题。实施排污权交易,首先必须要有完善的法律作保障,因为法的核心作用就是建立规则和秩序。中国的排污权交易至今仍停留于理论而未广泛应用于实践,关键就在于我们的政策、法律对排污权尚无明确规定。尽管我国排污权交易的试点已经进行了一些年,但至今还没有制定出全国统一或没有关于排污权交易的法规,排污权交易至今没有写入环境法,或没有上升为国家法律。就是相应的地方性法规,也只有个别省市才有。所以,中国目前缺乏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排污权交易政策的法律基础。要在全国推广排污权交易制度,就必须有关于排污权交易的国家级法规出台。否则,至少各个地方要有关于总量控制和排污权交易的地方法规。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基础是对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而进行关于总量控制的立法可以说是实施总量控制的关键。我国是个发展中国家,同时又是个转型经济国家,产权界定不够明晰,使得排污权交易制度无法有效运转。再好的管理手段,倘若离开了法律的规范和保障,也都将难以有效发挥其作用。 2、排污权初次分配的公平和效率问题。排污权初次分配时,主要考虑某一区域的公平性和经济性,在能有效治理污染者和不能有效治理污染者之间,前者理应享有更大的环境容量。但要真正做到公平、合理分配排污权,却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由于信息既不对称又不断变化,政府很难根据其所掌握的现有资料确定各污染源的实际排污情况,所以也就难以有效地分配排污许可。并且,一旦形成某种分配格局,便在较长时期内保持所谓相对稳定,缺乏应有的灵活性。这正是我国现行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弊端。许多事实说明,排污权初次分配如果不够公平,不仅无法达到控制污染的目的,而且可能会使一些无法得到排污权的企业冒险违规排污,从而造成局面失控,加剧了环境污染。 3、排污权交易市场较脆弱。对于土地、矿产等有形资源而言,排污权作为无形资源的有偿

中国排污权交易研究

目录污染权交易制度的主要思想及意义 国外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实施及成效 资源与环境经济学课程论文 交易 易市场的不断发展完善 我国排污权(以二氧化硫为例)交易制度实施政府影响 寻租问题 我国排污权(以二氧化硫为例)交易制度的监督排污权交易的相关立法不健全 监督机制不健全 论文作者:李宁黄容朱晓蕾许袁晨 2012/5/9 国的 1氧化硫排污权易制及其 浅谈中国污染权交易问题与解决方法球排 权交 污权

中国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 随着全球环境问题越来越突出 , 探索有效解决环境问题的手段已成为一个重要课题。 目 前环境管制政策最主要的有两种 : 一种是命令管制型政策 , 另一种是经济激励型政策。 美国 人戴尔斯(Dales )于1968年提出的污染权既指放污染物的权利。 排污权交易作为一项当前 备受世界各国关注的经济激励型政策 , 通过赋予环境容量以价值、 确定环境资源的合法产权、 并允许以产权自由转让方式有效配置环境容量资源、 实现降低污染控制的社会总成本 , 成为 实现总量控制的有效经济激励型手段之一。 污染权交易制度的主要思想及意义 所谓排污权交易是指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确定的条件下, 利用市场机制, 建立合 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利, 即排污权。 并允许这种权利像商品那样被买进卖出, 以此来进行污染 物的排污控制, 从而达到减少排放量、 保护环境的目的。 排污权交易的主要思想是建立合法 的污染物排放权利, 以此对污染物的排放进行控制。 它是政府用法律制度将环境使用这一权 利与市场交易机制相结合, 使政府这只有形的手和市场这只无形的手紧密结合来控制环境污 染的一种较为有效的手段。 这一制度的实施, 是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前提下, 为激励污染 物排放量的削减, 排污权交易双方利用市场机制及环境资源的特殊性, 在环保主管部门的监 督管理下, 通过交易实现低成本治理污染。 在污染源治理存在成本差异的情况下, 治理成本 较低的企业可以采取措施以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剩余的排污权可以出售给那些污染治理成本 较高的企业,以 促使高减排成本的企业将向减排成本的企业购买配额,促使低减排成本企 业承担减排工作, 进而设法减少污染。 污染的治理主要有政府行政手段和市场经济手段。 非 市场化的配额交易。交易的一方是具有强制力的政府, 府始 终处于主动地位, 制定排放标准并强制征收排污费, 业虽是排污和治污的主体, 却处于被动地位。 由于只有管 制没有激励, 的污染排放标准, 就不会主动地进一步 治污和减排。 制度安排却不同,它对企业的经济激励在 于排污权的卖出方由于超量减排而使排污权剩余, 之后通过出售剩余排污权获得经济回报, 这实质是市场对企业环保行为的补偿。 买方由于新 增排污权不得不付出代价, 其支出的费用实质上是环境污染的代价。 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意义 在于它可使企业为自身的利益提高治污的积极性, 使污染总量控制目标真正得以实现。 这样。 治污就从政府的强制行为变为企业自觉的市场行为, 其交易也从政府与企业行政交易变成市 场的经济交易。可以说排污权交易制度不失为实行总量控制的有效手段。 国外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实施及成效(以美国为例) 美国的排污权交易制度及其实施。 美国最初有关限制污染排放量的法律主要集中在技术方面, 控 制污染物的排放。 这种技术性的规定很少考虑限制排放的成本, 的 特点专门制定,结果是执行成本过高, 从而使法律难以贯彻。 了在 总量控制下对个别排污企业灵活调整、 变通的政策。 这一政策最初 只限于同一企业内不 同排污口之间的调整,只要总量不增加,某一排污口多排一点或少排一点是容许的。后来, 随着总量控制的范围不断扩大,又制定了允许在同一区域内不同工厂之间调整的政策。到 20世纪70年代末,美国环保局局长威廉- K ?赖利指出“到了考虑运用市场激励来防止污 染的时候了” 。在此基础上产生了排污权交易的构想,并作为一种正式制度加以实施。美国 1977 年通过并于 1990 年修改的《清洁空气法》中鼓励公司参与市场买卖污染权。为了贯彻 这一法由政府征收排污费的制度安排是一种 另一方是企业。在这种制度下,政 但它却不是排污和治污的主体, 只要不超过政府规定 而排污权交易作为以市场为基础的经济 要求企业用最佳实用技术来 而且是根据每一种污染物 经过实践探索,美国又制定

排污权交易的现状及优缺点

排污权交易的现状及优缺点 蒋枫经管强化091 学号:18409227 排污权交易是近年来备受各国关注的一项旨在保护环境的经济政策,作为一种新的控制污染的市场手段比政府行政管制手段具有更大的优势,它将市场机制充分地运用于环境资源的配置,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通过排污权的交易,实现低成本控制污染。结合我国目前的排污权交易实施的现状,讨论了我国排污权交易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我国排污权交易机制的构想。 一、排污权的定义 1、定义 排污权交易是指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确定的条件下,利用市场机制,建立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利即排污权,并允许这种权利像商品那样被买入和卖出,以此来进行污染物的排放控制,从而达到减少排放量、保护环境的目的。排污权交易的主要思想是建立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利(这种权利通常以排污许可证的形式表现),以此对污染物的排放进行控制。它是政府用法律制度将环境使用这一经济权利与市场交易机制相结合,使政府这只有形之手和市场这只无形之手紧密结合来控制环境污染的一种较为有效的手段。这一制度的实施,是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前提下,为激励污染物排放量的削减,排污权交易双方利用市场机制及环境资源的特殊性,在环保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通过交易实现低成本治理污染。排污权交易制度是当前受到世界各国关注的基于市场的环境经济手段之一。 2、意义 排污权交易作为以市场为基础的经济制度安排,它对企业的经济激励在于排污权的卖出方由于超量减排而使排污权剩余,之后通过出售剩余排污权获得经济回报,这实质是市场对企业环保行为的补偿。买方由于新增排污权不得不付出代价,其支出的费用实质上是环境污染的代价。 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意义在于它可使企业为自身的利益提高治污的积极性,使污染总量控制目标真正得以实现。这样。治污就从政府的强制行为变为企业自觉的市场行为,其交易也从政府与企业行政交易变成市场的经济交易。 3、排污权交易的做法 (1)首先由政府部门确定出一定区域的环境质量目标,并据此评估该区域的环境容量。(2)推算出污染物的最大允许排放量,并将最大允许排放量分割成若干规定的排放量,即若干排污权。 (3)政府可以选择不同的方式分配这些权利,并通过建立排污权交易市场使这种权利能合法地买卖。在排污权市场上,排污者从其利益出发,自主决定其污染治理程度,从而买入或卖出排污权。 二、我国排污权交易的现状 1、我国法律对于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 目前,我国排污权交易尚处于试点阶段。虽然一些地区如山西、河南、江苏等都相继出台了地方性的排污权交易法规,但是在国家层面上还没有针对性的立法。因此,目前的排污权交易从审批到交易,实际上都没有统一的标准。 我国一些地方法规,在采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济政策和经济措施方面很积极。如,1990年的《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江苏省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太

分析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利弊及可行性

分析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利弊及可行性 所谓排污权交易制度,是为了实现污染控制的最优水平,在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及排放总量控制的前提下,鼓励企业通过技术进步和污染治理节约污染排放指标,这种指标作为“有价资源”,可以“储存”起来以备自身扩大发展之需,也可以在企业之间进行商业交换。那些无力或忽视使用减少排污手段、导致手中没有排放指标的企业,可以按照商业价格,向市场或其它企业购买指标。排污权交易最早由美国经济学家戴尔斯于20世纪70年代提出,并首先被美国联邦环境保护局用于大气污染及河流污染管理,而后德国、澳大利亚、英国等国家相继进行了排污权交易的实践。 一.排污权交易的前提和保障条件 1.环境容量及其价值的确定。排污总量是排污权交易的上限,不能超过环境容量。所以排污权交易首先要确定环境容量,对环境容量进行科学的评价与计算。 2.排污权配置。国外现有的配置方法主要有政府无偿分配方式和有偿分配方式。有偿分配方式一般在政府指定统一价格后在拍卖市场拍卖,通过市场竞争方式达到帕累托效率最优。 3.确定排污权交易的时空交易折算指标体系———又称为折现率。由于在不同的排放地点、排放时间,以及不同的污染物,对受控点具有不同的浓度贡献,而受控点环境质量标准是唯一的,所以排污权交易不能按照一般商品的交易原则进行。也就是说,排污权交易不能用同一的价格尺度标准来进行,政府必须根据受控点

环境容量的时空特性,以及不同污染物之间的单位排放量的污染程度,制订一套交易的折算指标体系。 二.排污权的优点 1.排污权交易制度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具有强烈的经济刺激作用。排污权交易是一种市场手段,主要优点在于企业能够积极主动得控制自己的污染源,可以通过污染权交易降低污染成本,达到对政府在区域总量控制的目标。 2.有效地控制污染源的总量及污染治理成本。我国正处于发展的阶段,企业发展迅速,我们必须强制企业进行环保投资,才不至于环境恶化。排污权交易在“污染者之间重新配置许可证可以使达标的费用最小化,也就是说能够确保以最小的社会成本达到特定的污染或排放目标。”。 3.排污权交易制度可以弥补传统排污收费制度的不足。我国的排污收费制度实质上是超标排污收费制度,体现的是计划经济下环境资源的行政无偿分配,这会导致企业的污染治理动机不明确,同时会削弱企业治理污染的积极性,无法适应现在的市场经济。 4.有利于促进技术革新。排污权交易不仅鼓励排污厂商及早采用现有的污染治理技术,而且还不断促进开发新的、更有效的技术,持续减少污染产物。 5.有利于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如果环境保护组织或个人希望改善环境状况,可以进入市场购买排污权,然后将其控制在自己手中,不再卖出。因为排污权总量是受到控制且不断降低的,所以通过

中国汇率制度的发展

阶段一(1949-1993):新中国成立以来至改革开放前,人民币汇率由国家实行严格的管理和控制。 改革开放前我国的汇率体制经历了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单一浮动汇率制(1949~1952年)、五六十年代的单一固定汇率制(1953~1972年)和布雷顿森林体系后以“一篮子货币”计算的单一浮动汇率制(1973~1980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的汇率体制从单一汇率制转为双重汇率制。经历了官方汇率与贸易外汇内部结算价并存(1981~1984年)和官方汇率与外汇调剂价格并存(1985~1993年)两个汇率双轨制时期。 阶段二(1994-2004): 1993年12月,国务院正式颁布了《关于进一步改革外汇管理体制的通知》,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措施,具体包括,实现人民币官方汇率和外汇调剂价格并轨;建立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取消外汇留成,实行结售汇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外汇交易市场等。 1994年1月1日,人民币官方汇率与外汇调剂价格正式并轨,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企业和个人按规定向银行买卖外汇,银行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进行交易,形成市场汇率。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中国主动收窄了人民币汇率浮动区间。此后外汇管制进一步放宽。 阶段三(2005-): 2005年7月21日,我国对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进行改革。人民币汇率不再盯住单一美元,而是选择若干种主要货币组成一个货币篮子,同时参考一篮子货币计算人民币多边汇率指数的变化。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2005年7月21日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后,中国人民银行于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公布当日银行间外汇市场美元等交易货币对人民币汇率的收盘价,作为下一个工作日该货币对人民币交易的中间价。自2006年1月4日起,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于每个工作日上午9时15分对外公布当日人民币对美元、欧元、日元和港币汇率中间价,作为当日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含OTC方式和撮合方式)以及银行柜台交易汇率的中间价。 2005年7月到2008年7月,人民币对美元升值21%,而中国对美国贸易顺差反而大幅增长。 2008年,我国适当收窄了人民币波动幅度以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在国际金融危机最严重的时候,许多国家货币对美元大幅贬值,而人民币汇率保持了基本稳定。 2010年6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新闻发言人表示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

试论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

试论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 试论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 摘要:排污权交易时在满足环境质量前提下,确立合法污染物排放权利,并允许这种权利像商品一样交易,以此进行污染物的排放控制。我国自探索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经过多年实践取得了发展的同时也存在问题,本文在介绍国内外排污权交易现状的后,总结我国排污交易权问题后,提出合理的建议。 关键词:排污权交易问题建议 1、引言 排污权交易是指在一定区域内,在污染物排放不超过总量的前提下,内部各污染源之间互相交换排污量,从而达到减少排污量、保护环境的目的,是在总量控制范围内,对有限环境容量资源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转让的权利[1]。 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长期以来一直对资源粗放性经营,走高投入、高污染、低产出的工业化发展道路,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为了确保在经济增长的同时有效遏制环境的进一步恶化,如何在环境政策中更多的发挥市场经济的杠杆作用,己成为我国环境管理者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根据美国等发达国家的摸索和发展,排污权交易制度被证明为行之有效的环境管理政策,由此被引入到我国,并成为国内很多学者的研究课题[1]。 2、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应用现状 2.1 国外排污权交易制度应用现状 排污权交易制度首先起源于美国对空气污染领域的控制,随后相关做法被美国逐步推广到应对固体污染和流域污染的政策方案中[2]。1981年,美国威斯康星州在福克斯河上首次推行了点源与点源的排污交易制度,并随后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在科罗拉多州的狄龙水库首次推行了点源与非点源之间的排污权交易制度[3-4]。 1995年美国就着力推行流域排污权交易制度,并逐步做了一些结构性改进。1996年,美国环境保护署起草了《流域交易框架(草

我国人民币汇率制度的演变

我国人民币汇率制度的演变 人民币汇率机制经历了曲折的发展演变过程。我国的外汇体制改革也经历了一个由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模式,转变为在外汇留成和外汇上缴体制基础上的计划与市场结合的管理模式,然后再转变为建立在结售汇制上的以供求关系为基础,市场调节为主的管理模式。人民币汇率制度的演变以各阶段经济发展为基础,以各阶段经济体制改革为线索,以改革开放为分界点,可以分为三个阶段。改革开放前的人民币汇率安排大致可以划分为两个阶段,。改革开放后我国汇率制度经历了四个阶段的演变。 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并发行了统一的货币——人民币。人民币对西方国家货币的汇率于1949年1月18日率先在天津产生。全国各地区以天津口岸的汇率为标准,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公布各自的人民币汇率。1950年全国财经工作会议以后,于同年7月8日开始实行全国统一的人民币汇率,由中国人民银行公布。1979年3月13日,国务院批准设立国家外汇管理总局,统一管理国家外汇,公布人民币汇率。1994年1月1日起,改由中国人民银行根据银行间外汇市场形成的价格,公布人民币汇率。 改革开放前的人民币汇率制度 1. 管理浮动制阶段(1949—1952年) 人民币诞生初期,计划经济体制尚未建立,人民政府宣布人民币不以黄金为基础,在实际操作中实行的是管理浮动制。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根据人民币对美元的出口商品比价,进口商品比价和华侨日用生活费比价三者加权平均来确定;这段时期,人民币汇率确定的依据是物价,其作用实际上是调节对外贸易,照顾侨汇收入。 2. 固定汇率制度(1953-1972) 自1953年起,我国进入全面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国民经济实行计划化,

排污权交易操作指引

本指引于2010年1月9日市律协业务研究与职业培训委员会讨论通过,公布试行一年。试行期间,如对本指引有任何建议,请点击此处发表您的建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市律师参与排污权储备交易行为,促进排污权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推进排污权合法、有序流转,优化环境资源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制定本操作指引。 第二条本市律师在本市行政辖区内或外省市行政区域从事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储备交易的各类代理活动,建议参考本操作指引。本操作指引所称主要污染物,一般是指实施排放总量控制的化学需氧量(COD)和二氧化硫(SO )等污染 2 物。所称排污权,是指市场主体在正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经行政许可向环境直接或间接排放主要污染物数量的权利。 第三条本操作指引所称的排污权储备交易,是指市场主体将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拥有的可交易排污权,以及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需要获取向环境排放的污染物许可权,通过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实行有偿交易的行为。本操作指引所称的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是指在环境保护行政机关授权和指导下从事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的专门机构,是排污权可转让方和需求方交易的指定平台。 )等主要污第四条排污权交易标的指化学需氧量(COD)和二氧化硫(SO 2 染物的排放指标。 第五条在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从事排污权交易,律师应当督促委托人遵循诚实守信、优化环境资源配置和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 第六条原则上各相关行政辖区内市场主体的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应当在市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分中心)进行。跨县(含县)以上行政辖区的主要污染物排污权的交易,一般应在市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进行。在市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进行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可不受区域、行业、出资或者隶属关系的限制。 第七条环境保护行政机关负责各自行政辖区内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市 场的指导、监督与管理及排污权的申报、登记确认、排污权交易证的发放与管理。

_排污权交易制度探析

文章编号:1671 6914(2004)04 0100 (07) 收稿日期:2004 04 16 作者简介:曹明德(1964 ),男,安徽肥西人,西南政法大 学法学教授,法学博士, 现代法学 副主编,主要研究方向为环境资源法学。 *本文是西南政法大学重点课题 重庆大发展中的环境法律问题研究 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排污权交易制度探析 * 曹明德 (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0031) [摘 要] 排污权交易制度是环境资源法的基本制度之一,是许可证交易制度在污染防治领域的表现,可以实现环境资源的优化配置。排污权交易制度在我国目前尚处于试点探索阶段,需要从配套改革、制度内容、实施程序等几方面予以完善。 [关键词] 排污权交易;补偿;实施基础 Abstract:T he tr ade system of pollutant discharge rights,w hich can realize the optical distribution of env ironment r e sources,is o ne of the basic systems o f environment resour ces law and a display of licensing trade system in pollutant pro tecting field.A t present ,the trade system o f pollutant discharge rig hts,being in the tr ial stage in China,should be per fect ed fro m such aspects as complete reform,syst em contents and implementation procedure. Key Words:trade of pollutant discharg e;compensation;basis of implementation 中图分类号:DF 51 文献标识码:A 排污权交易 制度是美国经过多年的环境管理实践探索出来的一种运用市场机制进行污染治理的有效手段,一些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相继引入了此项制度,已取得积极的成效,近年来 排污权交易 制度在国际上得以普遍推广,也引起我国学界和实务部门的浓厚兴趣和高度重视,并在我国开始了大胆的尝试。然而,对于 排污权交易 制度的理论依据为何、此项制度的利弊优劣和对策、其基本内容及操作程序等问题,学界的探讨似嫌薄弱,亟待加强。因此,从理论上对此项制度进行深入研究显得十分迫切。本文从 排污权交易 制度的理论基础, 排污权交易 制度的涵义、起源、基本内容、程序和实施基础,排污权交易的利弊优劣和对策分析,以及排污权交易中美合作项目在我国的试点工作及其评价等方面进行初步探讨,以期引起共鸣。 一、 排污权交易 制度的理论基础 关于 排污权交易 制度的理论主要有经济学上的外部性理论、交易成本理论、以及环境容量资源的 财产权理论。外部性理论主要是由英国剑桥大学教授马歇尔和庇古在20世纪中提出来的,也称 庇古 理论,是指被排除在市场作用机制之外的经济活动的副产品或副作用,主要是指未被反映在产品价格上的那部分经济活动的副作用。它分为外部经济性和外 部不经济性两个方面。 1 环境污染就是经济活动的外部不经济性,因为,企业的经济活动对他人和周围环境造成负面影响,而企业未将这些负面影响纳入市场交易的成本与价格之中,企业从经济活动中受益,但其排污行为造成的治理费用转嫁给社会和他人,从而使污染受害者蒙受了损失,导致企业花费的成本与社会花费的成本之间的差异,形成所谓的外部不经济性,这是西方经济学解释环境问题的基本理论。由于治理污染的费用由政府财政负担,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纳税人的税款,而企业则从营业活动中受益,这与社会正义原则不符;而且企业可以通过把治理污染的费用纳入到生产成本之中,从而反映在产品的价格上,最终由购买者和社会来分担其治理污染的费用,因此,有人认为应当将企业的外部不经济性内部化,而 排污权交易 制度就是企业将其经营活动产生的外部不经济性内部化的具体体现,因而,西方经济学关于外部性的理论成为 排污权交易 制度的经济学理论基础之一。 从经济学的视角考察,环境资源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质,从而容易导致英国学者加雷特 哈丁所说的 公地的悲剧 。古希腊思想家亚里士多德曾断言: 凡是

“三元悖论”理论对我国汇率政策的启示

“三元悖论”理论对我国汇率政策的启示 【摘要】本文通过对“三元悖论”理论发展的简要阐述,总结了资本流动性、货币政策有效性和汇率制度安排的政策选择空间,并立足我国现阶段的具体情况,笔者认为以汇率目标区制为代表的中间汇率制安排为我国的选择方向。 【关键词】三元悖论角点解中间汇安排 当今,在全球化浪潮的席卷之下很少有哪个国家不是处于开放经济之中。各国或积极的参与而融入全球化,或被动的为全球化所溶。在这种情况下,各国经济都面临着内外两种均衡的严峻考验。内部要实现经济稳定增长、低通货膨胀、充分就业三大目标;外部则要寻求国际收支的平衡。因此资本的自由流动性、汇率制度的稳定性以及货币政策的有效性成为一国政府追求的三个难以居首的目标,也就是学术界所称的“三元悖论”。本文立足我国经济现状,试图阐明“三元悖论”理论在我国现阶段的应用性,并提出相应的汇率政策选择。 一、理论阐述 英国经济学家詹姆斯·米德(James Meade)于1951年在其著作《国际收支》中提出了著名的论断“米德冲突”(Meade’s conflict)。米德认为,开放的宏观经济的运行,有时会使内部均衡与外部均衡产生相互矛盾的情况,要解决这个矛盾,同时实现两个均衡,就要采用两种独立的政策进行适当的搭配。米德发表这个论断时,各国仍处在布雷顿森林体系下,实行的是固定汇率制度。其隐含的一个推论是,货币政策有效条件下,固定汇率制度和资本自由流动是不能共存的(2006,侯杰、雷日赣)。可以将这个“二元冲突”看成是三元冲突的理论前身。 20世纪60年代,罗伯特·蒙代尔和J·马库斯·弗莱明创立了蒙代尔——弗莱明模型,系统地分析了不同汇率制度下,资本流动、货币政策对汇率、利率、产出等宏观经济变量的影响。他综合了凯恩斯的收入——支出模型和米德的政策搭配思想作为其理论基础,研究了开放经济条件下内外均衡的实现问题。其所得出的结论是:浮动汇率制度下,货币政策在调控宏观经济,即改变实际产出水平上是极其有力的;而固定汇率制度下,货币政策则显得无能为力。这就意味着资本自由流动、固定汇率制和货币政策独立性三者不可兼得,从而为三元悖论打下了理论基础。 “三元悖论”原则的首次明确提出是由克鲁格曼完成的。克鲁格曼在其著作《萧条经济学的回归》中详细阐明了该原则。 资本的自由流动性意味着资本要素可以在一国内外自由流动,这不仅是已过

论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现状及发展

论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现状及发展 摘要:排污权交易制度是一项解决环境污染排放问题的环境政策,在我国刚刚起步,近几年来,在我国的许多城市已经进行了试点工作。本文从法律的角度解释排污权并分析我国实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现状,以及对实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未来发展提出了立法方面的建议。 关键词:排污权排污权交易立法 排污权交易是指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确定的条件下,利用市场机制,建立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利即排污权,并允许这种权利像商品那样被买入和卖出,以此来进行污染物的排放控制,从而达到减少排放量、保护环境的目的。排污权交易的主要思想是建立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利(这种权利通常以排污许可证的形式表现),以此对污染物的排放进行控制。它是政府用法律制度将环境使用这一经济权利与市场交易机制相结合,使政府这只有形之手和市场这只无形之手紧密结合来控制环境污染的一种较为有效的手段。这一制度的实施,是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前提下,为激励污染物排放量的削减,排污权交易双方利用市场机制及环境资源的特殊性,在环保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通过交易实现低成本治理污染。排污权交易制度是当前受到世界各国关注的基于市场的环境经济手段之一,它起源于西方发达国家,可以说它很年轻,还不是很完善,中国成为了全世界十分关注的实施排污权交易的发展中国家。 目前 ,作为一种权利形态的排污权还未获得我国立法的承认 ,排污权交易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支持。我国环境污染形势的严峻以及大量“排污权交易”实践的开展使以法律规制该制度变得极为迫切。 一、法律角度上的排污权 环境资源法上的排污权是指排污单位在获得行政部门许可之后 ,按照许可证指定的范围、时间、地点、方式和数量等进行排污的权利。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口的增加和环境保护重要性的增强 ,环境资源多元价值之间发生矛盾及环境资源稀缺性的特征逐渐显露。人们认识到 ,环境纳污能力作为一种稀缺的特殊资源 ,必须进行产权界定 ,才能内化其作为纯公共产品时所产生的巨大的负外部性。于是 ,国家作为这种稀缺资源的所有者 ,在实行“总量控制”的前提下 ,对各个污染源排放到环境中污染物的量加以规定 ,以使进入到环境中的污染物总量不会超过环境允许的容量。规定给各污染源的允许的污染物排放量 ,就是污染源拥有的排污权。[1]从法律的角度看,排污权属于环境资源使用权,即人们对环境容量的使用权。该权利的内容包括 : ①利用权:指向环境排放废水 ,废气等;污染物的权利 ; ②收益权:是指排污权人可利用已获得的排污权获取正当利益 ,如在排污

浅谈我国现行汇率制度及改革(一)

浅谈我国现行汇率制度及改革(一) 摘要:就我国现行人民币汇率制度的内容着手分析在人民币升值压力下汇制对贸易的影响,我国汇率制度改革的必要性,改革的积极面,消极面,以及对我国汇率政策未来走向的启示。关键词:汇率制度;汇制改革;影响;贸易;未来走向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公告》,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不再盯住单一美元,形成更富有弹性的人民币汇率机制。这是人民币汇率改革迈出的历史性的一步。其中,以市场供求为基础指的是汇率生成机制是由市场机制决定的,汇率水平的高低是以市场供求关系为基础的;参考一篮子货币,是指我国根据贸易与投资的密切程度,选择数种主要货币,对不同货币设定不同权重后组成一揽子货币,设定浮动范围,允许人民币根据这一篮子货币在指定范围内浮动。有管理性主要体现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上,中央银行设有独立的操作室,当市场波动幅度过大,中央银行要通过吞吐外汇来干预市场,保持汇率稳定;在零售市场上,中央银行规定了银行与客户外汇的买卖差价幅度;而其浮动性则一是表现为中央银行每日公布的人民币市场汇价是浮动的;二是各外汇指定银行制定的挂牌汇价在央行规定的幅度内可自由浮动。 如今时隔2年,新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产生的效果已逐渐清晰。本文将分析这次汇率改革所产生的影响以及在其影响下有关汇率政策的选择。 1现行人民币汇率制度的主要内容 我国人民币现行汇率制度概括起来说就是,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以市场供求为基础指的是汇率生成机制是由市场机制决定的,汇率水平的高低是以市场供求关系为基础的;单一性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每日公布的人民币市场汇价适用于外汇指定银行(中资与外资)进行的所有外汇与人民币的结算与兑换,包括经常项目收支和资本项目收支,适用于中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收支往来;适用于居民与非居民的交往活动。总之是适用于所有交易范围的一切外汇与人民币之间的交易;有管理性主要体现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上,中央银行设有独立的操作室,当市场波动幅度过大,中央银行要通过吞吐外汇来干预市场,保持汇率稳定;在零售市场上,中央银行规定了银行与客户外汇的买卖差价幅度;而其浮动性则一是表现为中央银行每日公布的人民币市场汇价是浮动的;二是各外汇指定银行制定的挂牌汇价在央行规定的幅度内可自由浮动。 2现行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初探 2.1改革必要性 汇率制度是随着一国的经济发展而调整的,作为发展中国家和转轨经济国家的我国的情况也不例外。在经济增长如此迅猛的今天,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新的需要,我们有必要对我的汇率制度进行一次改革。这是因为,一方面中国的对外贸易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一半以上,这样的经济格局决定了人民币汇率制度的核心目标就是要保持汇率的相对稳定以促进对外贸易与投资;另一方面市场决定汇率水平的内在压力又要求人民币汇率制度应该更有弹性。所以,有必要对我国的汇率制度进行一次改革。 2.2改革积极面 (1)截止到2007年7月23日,人民币汇率为1美元对人民币7.56420元,以累计升值7.22%。首先,民币升值将提升人民币的国际购买力,此时国外产品的国内价格相对下降,此时手中的人民币变得更“值钱”了。这样一来,我国对国外高质量的消费品的进口量将增加,从而刺激国内消费,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与此同时,人民币升值使企业从国外引进先进技术和购买先进生产设备的成本降低,这会推动企业的技术经营革新,也减轻进口能源和原料的成本负担,从而提高企业的劳动生产率,产品的出口竞争力也得到提高。其次,人民币升值能增强中国企业的国际投资能力。国内企业去国外投资的成本将降低,会促使大量企业走出去,尤

论国际汇率制度变迁的一般规律及启示(一)

论国际汇率制度变迁的一般规律及启示(一) 在一个开放经济体中,汇率是处于核心地位的经济变量;汇率制度是一国经济实现内外均衡的桥梁和纽带。然而,从汇率制度变迁的历史中可以看出,没有任何一种汇率制度能适合任何国家或一个国家的任何时期。因此,从国际汇率制度变迁的历史轨迹中找寻我国人民币汇率制度演变的路径,适时恰当地选择适合我国经济发展状况的汇率制度,对于维持我国经济的稳健运行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一、国际汇率制度的历史变迁 国际汇率制度是国际货币制度的核心内容,因而它总是随着国际货币制度的变革而发生相应的变化。伴随着现代国际货币制度的变革,国际汇率制度先后经历了金本位制下的固定汇率制,纸币本位制下的可调整的固定汇率制(布雷顿森林体系)和浮动汇率制(牙买加协议)。国际汇率制度变迁的轨迹清晰可鉴,可调整的固定汇率制只不过是在国际货币制度发生变革后,汇率制度由固定制走向浮动制的一种过渡性制度安排,只有浮动汇率制才是汇率制度的最终选择。 (一)国际金本位制度下的固定汇率制度 历史上最早的具有现代意义上的汇率制度是金本位制度下的固定汇率制。在这一制度中,大多数国家的货币都与黄金挂钩,从而国与国之间在金本位制的基础上建立了固定的汇率体系。这是因为,在金本位制下,黄金与金币可在国与国之间自由地输出与输入,一旦外汇市场上外汇价格偏离铸币平价太远,超过黄金输送点,这一机制就会自动地发挥作用,从而使外汇汇率始终在黄金输送点范围内波动。 从1816年英国开始实行金本位制度,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以前,世界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几乎都实行金本位制度。1914年一战爆发后,由于各国相继放弃金本位制,利用纸币的大量发行来弥补巨额的军费支出和财政赤字,致使汇率脱离黄金平价,处于剧烈波动状态,这种新的货币条件促使经济学家们对汇率制度进行了新的研究,提出了最早的浮动汇率理论,并进而引发了早期的“固定汇率”和“浮动汇率”两种汇率制度模式的争论。以霍特里等人为代表的古典派或旧派主张恢复战前的金本位制度。在他们看来,金本位制度是完美无缺的自动均衡的理想制度。在这种制度下,所有的贸易差额、资本差额都会被利率或汇率的波动所抵消。同时金本位制度使货币币值在时间和空间上保持不变,因而,不会引起汇率的剧烈波动。以卡赛尔(cassel)等人为代表的新派主张对汇率制度进行改革。他们认为货币的金平价是可以改变的,一成不变的固定货币平价无法长期维持下去,因此,应当实行浮动汇率制度。然而,就在这一争论仍在进行时,20世纪30年代爆发的一场世界性的经济大危机,却给这一争论注入了新的内容。在这一背景下,各国为了尽早地摆脱危机,竞相采取了货币贬值的方法,各国货币的汇率完全脱离了黄金平价,汇率制度实际上处于浮动汇率制中。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1944年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建立。在这一时期,各国的通货膨胀政策、货币倾销政策、贸易限制政策和关税壁垒,使正常的货币汇率的积极作用受到了极大的限制,世界经济秩序出现一种无序的混乱状态。这一时期史称货币的国家主义时期。面对这样的现实,固定汇率和浮动汇率之争又有了新的发展,从最早期的是否应当恢复金本位制度的争论,发展到了如何促进国际合作,稳定国际经济秩序、以避免经济混乱和减少大萧条的影响等问题上来。支持固定汇率制度的凯恩斯(Keynes)提出了著名的均衡汇率理论。他认为,如果一种汇率能使就业处于正常水平,而且使国际收支、资本余额都不发生变动,那么这样的汇率就是均衡汇率。因此,他主张根据均衡汇率来确立一个固定的货币平价。据此,就可以使各国的国际收支稳定,从而使国际经济体系趋于均衡状态。但主张实行浮动汇率制度的经济学家并不同意凯恩斯的均衡理论。他们认为固定的货币平价很难实现,利率、工资率、有效需求水平、国际储备水平等因素中任何一个因素有变动,都会导致汇率的波动。但是,主张浮动汇率制度的经济学家却提不出更好的解决问题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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