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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民生银行小微小贷操作案例

2017民生银行小微小贷操作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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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典型案例评析

反洗钱典型案例评析——贷款诈骗案 发布时间:2011.07.14点击数:14613选择字号:大中小 反洗钱案例分析——许宗林上市公司洗钱案 发布时间:2011.07.14点击数:6537选择字号:大中小 [案情] 2005年1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对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实施停牌,达尔曼这只曾经盛极一时的“中华珠宝第一股”寿归正寝。一叶知秋,达尔曼的结局凸现出中国股市的一些问题。从洗钱的角度分析这支个股,问题更是触目惊心。 达尔曼于1996年12月上市,发行3000万流通股,发行价7.3元,经过数次送股后总股本从最初的7600万股迅速扩张至2.28亿股。此后机构经过两次配股,再次圈走5.78亿元。退市前,达尔曼历史上的最高股价高达94亿元,成为中国股市著名的高价股,号称“中华珠宝第一股”。而其董事长许宗林2001年和2002年连续两年以身价6亿元入选《福布斯中国内地百富榜》。 到了2004年6月末,公司却亏损14.44亿元,每股收益为-5.04元,股东权益为-3.47亿元,每股净资产为-1.21元。短短数年时间,达尔曼从一支绩优股突然变为一支百病缠身的退市股,其中的原因令人费解。 根据有关部门核查,发现达尔曼所有的采购、生产、销售基本上都是在一种虚拟状态下进行的。每年公司都会制定一些所谓的经营计划,然后组织有关部门和一些核心人员根据计划制作虚假的原料入库单、生产进度报表和销售合同等。为了做到天衣无缝,相关销售发票和增值税发票应缴的税款都一分不少地缴纳——据测算,达尔曼几年来用以造假的成本达数亿元。其虚假投资经营项目也数不胜数,如帐面显示“达尔曼一条街”项目投入8227万元纯属子虚乌有;还有账面显示6000万元的“都江堰钻石加工中心”、5213万元的“西安富士达传感器”、1950万元的“蓝天林木种苗项目及轻型基制”,都属于虚报项目。 为了隐瞒其诈骗事实与非法收入,许宗林建立了大量由他控制的空壳公司和影子公司来与达尔曼进行“业务往来”,这类公司总数达30多个,其法定代表人表面看起来与许宗林没有任何关系,但其实都是许宗林身边的人,许宗林只需要怀揣着这些公司的印鉴,在需要的时候就可以轻松完成他的数字游戏了。 此外,为了顺利瞒过监管部门和通过会计事务所的审计,达尔曼所有帐务都是由一位湖北的注册会计师来做。大部分的资金最后都汇集流向深圳。许宗林通过在深圳的几家公司,以设备采购、投资为由,或者通过地下钱庄等种种手段将数亿元的资金洗往国外。 [评析] 许宗林通过上市公司大肆诈骗股民财产,为上市公司的监管再一次敲响了警钟。然而从反洗钱角度来看,这起案件同样拥有重要意义。 早在2004年初达尔曼事件东窗事发之前,加拿大反洗钱部门就对许宗林通过地下钱庄向境外转移财产的不法行动有所察觉,并向我国相关的执法部门进行过求证。然而当时我国并没有有效的反洗钱制度,相关部门缺少对金融情报的敏感性,对加拿大提供的这个及其有价值的情报没有引起重视,所以没能及时进行调查及对许宗林采取强制措施,以至于许宗林成功外逃,他非法获得的大量不法收益亦难以全部追回。

反洗钱案例精选

反洗钱案例精选 《刑法》第191条: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移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案例一肖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洗钱案 ●案件审判结果 2019年3月11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涉嫌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提供资金账户,并帮助掩饰、隐瞒共计525382.6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所得的来源及性质的案件进行宣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1条等规定,判决被告人肖某某犯洗钱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洗钱手法 1.提供银行账户,将犯罪所得资金分散转出。肖某某作为亲密关系人,明知丁某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活动,仍然应其要求提供多个银行账户,协助资金转移。 2.多次转账清洗,协助资金外逃。肖某某参与并协助丁某进行非法资金的柜台取现、存现、转账等交易,后将卡内资金分散转移至丁某之子李某境外账户。 案例二李某某毒品洗钱案 ●案件审判结果 2019年8月19日,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涉嫌为毒品犯罪提供资金账户,并协助掩饰、隐瞒毒品资金的来源和性质的案件进行宣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反洗钱案例

反洗钱案例: 一、案例 案例一:上海罗某地下钱庄案 2006 年 4 月,上海通过反洗钱机制发现线索并破获了新加坡人罗 某从事地下钱庄洗钱活动的重大案件,该案是历年来上海地区破获的 最大规模地下钱庄洗钱案件,是洗钱法施行后首例洗钱案。 1 、基本案情 经查,罗某(新加坡籍)等人自2004 年起受新加坡某汇款、钱币兑换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某汇兑公司)老板巫某的委派,前往上海开展跨境汇兑业务。罗某先后以本人以及李某、陈某、冯某、莫某等人名义分别在 10 多家商业银行开设银行账户。罗某等人作为派出人员在上海设立分支机构从事两地汇兑业务,根据新加坡某汇兑公司的业 务指令,利用各商业银行的网络银行、电话银行、通存通兑等方式,向新加坡汇款客户指定的账户支付人民币,或者收取国内需要向新加坡 汇款客户的人民币,然后由新加坡某汇兑公司在境外收付相应外币。2005 年起,新加坡某汇兑公司又在苏州、东莞两地先后设 立类似机构,客户涉及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集中于上海、广东、福建等地。2004年至 2006 年 4 月案发,该地下钱庄在上海、苏州两地交易金额达到53.54 亿元。 2006 年 4 、5 月,上海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罗某、李某、冯某以及莫某等四人实施抓捕并刑事拘留,冻结人民币账户 56 个,冻结资金 690 余万元。2006年11 月 1 日,该案侦查终结。 2007 年 5 月 18 日,上海市检察院一

分院以非法经营罪对罗某等人提起公诉。 6 月 15 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一审公开审理,8 月 6 日,一审判决主犯罗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驱逐出境。莫某、李某和陈某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十四年、十三年和九年,并处没收财产和驱逐出境。四名罪犯均向上 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7 年 10 月 15 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 2、反洗钱调查过程 (一)、可疑交易的收集与归纳 2005 年 11 月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反洗钱部门连续收到某银 行上海分行报送的重点可疑交易报告,称罗某等4人在其分支行进行可疑交易活动。经研究,可归纳出以下疑点:(1)交易主体均为外国人,但其账户交易的币种均为人民币;(2) 交易频繁,金额巨大,符合“集中进、分散出”可疑特征;(3) 交易主体刻意逃避关注,将交易分散在各网点多个柜台办理;(4) 当银行柜面人员询问其资金用途后,交易人立即关闭账户;(5) 交易通常双人办理,其中一人疑为幕 后控制人; (6) 不顾交易成本,宁愿长久排队等候,拒绝办理VIP 卡(马仔同意,但幕后控制人坚决反对);(7)多人开户资料所留地址相同,均为陆家嘴附近一居民住宅;(8) 每次办理业务均提5— 30 万元不等现金。 (二)可疑交易报告的梳理分析 (1)关联可疑交易报告。经搜索上海市全部可疑交易报告,发

反洗钱案例学习

案例学习: 案情:某银行会计营业部储蓄专柜接待了一男一女两位年轻客户,为其办理240万元巨额现金存款业务。经办员经过清点汇总后,发现实际现金额仅为230万元,比客户声称的金额短缺10万,双方由此发生争执。经客户调看现场监控录像后,最后确认存款现金为230万元。办理存款时,经办员要求客户出示了委托存款人吴文道的身份证(系辽宁省)后,经办员为其办理了全部存款手续,并预留了对方手机号码。 半月后,该银行对此笔交易进行了分析,认为该笔交易存在较多疑点,要求核查存款人相关证件资料,发现对方提供手机号码为空号,遂向人民银行报告及分行。 存在主要疑点为: 第一,客户受委托为他人存入巨款却不能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第二, 第三,客户不能提供大额存款合法来源的有效资料对于10万元差额没有进一步提出疑议,却顺利接收银行清点结果 当地人民银行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某银行分行未将报告转给负责反洗钱的职能部门,没有要求和监督支行按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程序进行报告,也没有向某银行的更高层银行(省级分行)及当地中国人民银行中心支行报告。当地公安局接到报案后果断采取措施,冻结了客户可疑存款,并派人秘密调查取证。调查证实,同一期间,该客户还在另一家银行以类似方式存入两笔人民币合计200万元。但另一家银行并未引起警觉,没有将存款作为大额存款上报。在该笔存款被检察机关冻结以后,仍未采取任何报告措施。 案例分析: 此案案情并不复杂,属于金融机构不严格执行反洗钱有关规定的典型案例。某银行和另外一家银行都有不同程度的违规现象,主要是违反客户身份审核和大额及可疑交易报告方面的规定。

《反洗钱法》规定:客户由他人代办业务,金融机构应同时对代理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登记。金融机构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或者假名账户。 金融机构在履行反洗钱义务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和公安机关报告。 3、通过活动,使学生养成博览群书的好习惯。 B比率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不能测算出各因素的影响程度。√ C采用约当产量比例法,分配原材料费用与分配加工费用所用的完工率都是一致的。X C采用直接分配法分配辅助生产费用时,应考虑各辅助生产车间之间相互提供产品或劳务的情况。错C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包括废品损失和停工损失。√ C成本报表是对外报告的会计报表。× C成本分析的首要程序是发现问题、分析原因。× C成本会计的对象是指成本核算。× C成本计算的辅助方法一般应与基本方法结合使用而不单独使用。√ C成本计算方法中的最基本的方法是分步法。X D当车间生产多种产品时,“废品损失”、“停工损失”的借方余额,月末均直接记入该产品的产品成本中。× D定额法是为了简化成本计算而采用的一种成本计算方法。× F“废品损失”账户月末没有余额。√ F废品损失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和入库后发现的不可修复废品的生产成本和可修复废品的修复费用。XF分步法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各步骤之间要进行成本结转。(√)

案例介绍▕ 民生银行科技开发部项目管理平台项目

案例介绍▕民生银行科技开发部项目管理平台项目 1.项目背景 民生银行于1996年1月12日在北京正式成立,是中国首家主要由非公有制企业入股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同时又是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建立的规范的股份制金融企业。多种经济成份在中国金融业的涉足和实现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使民生银行有别于国有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而为国内外经济界、金融界所关注。作为中国银行业改革的试验田,民生银行锐意改革、积极进取,业务不断地拓展,规模不断地扩大,效益逐年递增,保持了快速健康的发展势头,为推动中国银行业的改革创新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了适应民生银行业务水平不断提升、规模不断扩大的需要,民生银行科技开发部以CMMI和业内最佳实践为指导,结合民生银行管理现状,计划建立一个覆盖整个民生银行科技开发部的软件项目管理工具,完善管理流程,提升组织效率。 2.项目目标 项目管理透明化 ●以CMMI和业内最佳实践为指导,结合民生银行管理现状,建立整个民生银行IT项 目过程管理体系; ●实时掌握项目多维度信息,实现进度透明、资源透明等,提高各部门工作效率,辅 助领导决策。 项目管理规范化 ●建立项目组合、项目集、项目管理框架,保障民生银行项目管理各领域的管理规章 制度规范化执行; ●建立从业务需求受理到系统发布上线的组织级工作机制、管理制度和过程控制流 程,实现全生命周期的闭环管理。 项目管理精细化 ●完善民生银行科技部各中心之间沟通协调机制,提升组织效率; ●逐步积累组织级知识库(管理方法、度量数据等),全面深化管理项目进度、资源、 质量等

民生银行科技开发部将建成以项目管理平台为核心,与其它相关系统(例如OA、Confluence、QC、JIRA、ITSM、邮件、短信平台等)紧密结合的,整个科技开发部一体化的信息化管理平台。 3.实施过程 民生银行PPM系统于2013年12中旬开始在软件开发部进行小规模试运行,试运行面积覆盖每个开发中心,根据每个开发中心的大小挑选一到两个项目组作为种子用户进行培训推广。在试运行的一个月时间里,项目管理中心的处长及两位PMO每周定时与各试点小组的项目经理召开周例会,收集各试点小组的使用情况和优化建议,根据各小组反映的情况进行答疑解惑,并同时持续不断的进行个性化改造。 软件开发部试运行半个月之后,民生银行开始在规划需求部的各个需求中心进行试运行,需求中心试运行期间,逐步将需求中心所有的存量需求导入到系统中,并完成了与OA 系统的集成工作,使得产品经理能够在系统上跟踪需求的开发进度。 4.项目范围 试运行期间推广的主要模块包括项目管理和需求管理。 2014年1月中旬开始大规模正式运行,正式运行范围全面覆盖软件开发部所有的开发中心的所有项目组和规划需求部所有的需求中心。正式运行期间,试运行的种子用户作为各中心的联络员,在各自中心帮助进行系统推广,收集优化建议,并坚持与项目管理中心举行周例会反馈推广和使用情况。直到各中心项目组逐渐熟悉了系统之后才取消各中心联络员的周例会。 正式运行之后,除了全面推广项目管理和需求管理模块之外,还逐步推广了部门管理、资源管理和采购管理模块。 2015年参与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开发部统计分析和多渠道展示及其他扩展性功能建设项目管理工具二期,已完成。

银行反洗钱案例精选

银行反洗钱案例精选 随着全球经济环境的改变,洗钱的方法和途径也产生变化,洗钱手法日趋复杂化、专业化.目前,我国在打击洗钱犯罪的过程中发现,犯罪分子通常利用金融机构、地下钱庄、虚假投资、赌资、投资房地产、珠宝等方式将诈骗、走私、贪污、受贿、侵占、制贩毒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获取的赃款进行转移。我们选录了一些国内外洗钱犯罪和洗钱活动的典型案例,并对这些案例进行了简要的评述和分析,旨在分析问题,查找不足,积累经验,以提高我们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和重视。 案例一、汪某投资企业洗钱案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于2004年3月审理并判决了国内首宗洗钱罪案件。被告汪某于2001年年底认识同类人区某,知道区某长期在加拿大、香港及广东省从事毒品贩卖活动。2002年上半年,区某对汪某表示为其子女考虑,今后想从事正当职业,想把资金(贩卖毒品所得)带回境内。汪某当即为其出谋划策,采取购买企业经营方式来处理赌资。2002年8月,区某将毒资折合港币约600万元从加拿大带到香港,由香港入关,汪某开车到香港接应,带回广州。汪某通过广州某律师事务所,以区某的520万港币(折合人民币550万元),购得广州某木业公司并担任董事长,每月领取5000元以上的工资,负责处理公司对外联络事宜,还收取区某赠送的一辆奔驰小汽车。汪某接管公司后开始经营木材生意,利润率为20%。区某采取虚设盈利亏损账目,用于掩饰、隐瞒其违法所得的来源与性质,意图将毒品犯罪的违法所得转为合法收益,2003年3月区某贩毒案告破,区某、汪某被依法逮捕。经法院认定,汪某犯洗钱罪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五项、第六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此案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公布的国内首宗洗钱罪案件,是以投资方式掩盖贩毒资金的典型案例。 案例二、中国银行联行资金被盗转移案 1993年中国银行开平支行行长许超凡就开始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联行清算系统,直接窃取联行资金。1999年许升任广东省分行财会处处长后,余振东、许国俊先后接任支行行长,盗窃流水线一直在顺利进行。2001年10月12日,中国银行联行清算系统安装即将结束,进行资料汇总时,东窗事发。10月15日,许超凡、余振东和许国俊三人失踪,后经进一步了解,得知三人已潜逃境外,其家眷也早已移居海外。

民生银行小企业贷款经典案例

案例一: 动产融资+买方付息代理贴现 某分行W石油有限公司在采购原材料方面有融资需求,且提出低成本的要求,为此,该分行针对W公司业务模式进行深入剖析,策划采用“动产融资+买方付息代理贴现”的票据产品模式,W公司以存货质押在民生银行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向大连保税区C化工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在该分行的努力营销下,大连保税区C化工有限公司和福建省南安市W石油有限公司一致同意接受民生银行方案,由W石油有限公司作为代理贴现公司并承担贴现利息。当年成功办理代理贴现 1513.6万元。 …点评? 此笔业务的成功办理,实现了三方共赢的局面。南安市W石油有限公司等同于现金采购原材料,享受现金采购的优惠;大连保税区C化工有限公司提前收到全部现金货款;而民生银行则提高了票据优势产品的社会影响度。 案例二: 船舶抵押融资组合方案 上海A工程公司成立于1989年,专门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水工勘测、驳岸修建等,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同时公司拥有大小工程船舶50余艘,包括自航式抓斗挖泥船、链斗式挖泥船、吸砂船、吹泥(砂)船、打桩船等配套施工船舶。 本次A公司承揽了某港区2万吨级多用途码头围堤及陆域形成工程,工程施工期17个月,总价款 2.5亿元,该港区总承包商为B公司,B公司座落在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隶属于中国港湾建设集团,是上海航道局的全资子公司。

目前A公司需要采购大量的水泥、钢材等原材料,急需1000万元左右的采购资金,拟以企业自有的四条船舶设定抵押向民生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以项目回笼款项归还贷款。 针对以上工程项目,民生银行拟订授信方案,由A工程公司申请单笔应收帐款有追索权暗保理额度800万元,并以A公司自有的四条船舶设定抵押,以评估价计算的抵押率不超过70%,应收帐款付款人限定为B公司,B公司与A 公司书面确认应收帐款直接付至A公司在民生银行开立的收款帐户,同时由A 公司大股东及其配偶提供个人无限责任保证担保。 …点评? 在本笔业务中,单作船舶抵押融资,由于抵押物船舶船龄较老以及变现能力等原因,很难取得银行授信额度。如果叙作标准的明保理业务,因不易获得总承包商B公司对债权转让的书面确认,则也难获得银行保理授信额度。但二者结合起来“船舶抵押+有追索权暗保理”,就是比较完整合理的授信方案。 案例三: 家乐福供应商小额贷款批量授信方案 本方案设计基于家乐福与其供应商之间长期稳定的供货关系、月平均应收销货款及送货、开票、付款各环节控制等关键因素,采用“应收账款监管+不动产抵押”的操作模式,由民生银行进行批量操作。 (一)单个授信客户准入条件 1、与家乐福有3年(含)以上合作关系; 2、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 3、其他条件。 (二)单个授信额度的设定

银行反洗钱案例精选

银行反洗钱案例精选案例一:杨某团伙金融诈骗洗钱案 2006年6月,杨JF犯罪团伙金融诈骗四川省某烟草公司人民币6500 万元。杨某在明知杨JF 等人所转6500 万元资金系诈骗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为掩饰犯罪所得的来源和性质,仍提供四川蜀港投资有限公司(虚假注册成立)和四川富阳投资有限公司账户,并帮助杨JF 等人转款、取现用于投资水电站、加油站、矿山、房地产、证券等项目,清洗犯罪所得。杨某的洗钱数额是目前我国洗钱数额最大的洗钱罪判例,也是四川省首例洗钱罪判例。2008年8月15 目,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杨JF 、杨某等人一审公开宣判,认定杨某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500 万元。 案例二:汪某投资企业洗钱案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于2004年3月审理并判决了国内首宗洗钱罪案件。被告于2001 年底结识同类人区某,知道区某长期在加拿大、香港及广东省从事毒品贩卖活动。2002 年上半年,区某对汪某表示为其子女考虑,今后想从事正当职业,想把资金(贩卖毒品所得)带回境内。汪某当即为其出谋划策,采用购买企业经营方式来处理毒资。2002 年8月,区某将毒资折港币约600 万元从加拿大带到香港,由香港入关,汪某开车到深圳接应,带回广州。通过广州某律师事务所以区某的520 万港元(折合550 万元人民币),购得广州木业公司董事长,每月领取5000 元以上的工资,

负责处理公司对外联络事宜,还收取区某赠送的一辆奔驰小汽车。区某接管公司后,开始经营木材生意,利润为20%。区某采用虚设盈亏损账目,用于掩饰、隐瞒其违法所得的来源与性质,意图将毒品犯罪的违法所得转为合法收益。2003年3月区某贩毒案告破,区某、汪某被依法逮捕。经法院审理认定,汪某犯洗钱罪,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五)项、第六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判处被告人汪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此案事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公布的国内首宗洗钱罪案件,是以投资方式掩盖贩毒资金的典型案例。被告人汪某在明知区某从事毒品犯罪并有意将其违法所得转为合法收益的情况下,协助区某运送毒资,以毒资购入企业经营的方式掩饰、隐瞒其违法所得的来源和性质,意图将区某的毒品犯罪违法所得转为合法收益,其行为妨害了我国金融管理秩序,已构成洗钱罪。 案例三:胡某某洗钱案 2007年12月至2008年12月间,某公司董事长胡某与前妻李某,指示张某等人采取虚构二手房交易的手段,冒用他人身份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保证合同》,从北京农村商业银行骗取贷款250余笔,共计人民币4.47亿元。胡某的姐姐胡某某于2008年3 月至5 月间,明知胡某进行金融诈骗犯罪,仍提供自己及亲友的银行卡,将胡某骗取的赃款进行转帐,用于个人支配。胡某某后被检方以涉嫌洗钱罪提起公诉。 案例四:张某团伙洗钱案张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王某,与王某商定由张某通

全球证券行业反洗钱案例及最佳实践 课后测验 100分

全球证券行业反洗钱案例及最佳实践 100分 单选题(共2题,每题10分) 1 . 下列关于客户身份识别,说法错误的是()。 ? A.一个完善的“客户尽职调查”方案应保存调查记录并对流程留痕 ? B.应根据风险评估对不同账户定期进行审查。低风险客户无需审查,高风险客户高频审查 ? C.证券机构不仅需要建立大额可疑交易监测的系统和流程,也应该投入足够的合规人员进行相应的审核 ? D.对客户风险进行评估,需要考虑该客户是否是政要人物 我的答案: B 2 . 针对可疑交易的信号,下列不属于国际上证券行业的普遍实践的是()。 ? A.客户拥有大量具有相同性质的账户,并且在不同账户之间经常进行转账 ? B.无合理理由在存款后立即撤回资产的交易 ? C.来自媒体或其他可靠信息来源的与税务相关的负面报道 ? D.当收到查询时,客户能合理地证明交易的目的 我的答案: D 多选题(共4题,每题 10分) 1 . 针对于可疑交易的信号,下列属于国际上证券行业的普遍实践的是()。 ? A.无法与客户的日常活动协调的交易,例如从仅交易低价股票转为主要是蓝筹股? B.客户拥有大量具有相同性质的账户,并且在不同账户之间经常进行转账 ? C.有合理理由在存款后立即撤回资产的交易 ? D.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大量使用以前是一个相对不活跃的帐户进行交易 我的答案: ABD 2 . 反洗钱核心义务包括()。 ? A.客户身份识别及风险等级划分 ? B.大额可疑交易监测 ? C.客户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 ? D.大额可疑交易报送 我的答案: ABC 3 . 国际上关于“客户尽职调查”的最佳做法认为,一个完善的“客户尽职调查”方案应该以()为基本原则。 ? A.通过收集信息明确客户身份 ? B.记录的保存和流程留痕 ? C.验证客户身份文件

中国民生银行-麦肯锡-2012中国私人银行市场报告

关于中国民生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于1996年1月12日在北京成立,是中国首家主要由非公有制企业入股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同时又是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建立的规范的股份制金融企业。多种经济成份在中国金融业的涉足和实现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使中国民生银行有别于国有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而为国内外经济界、金融界所关注。2000年12月19日,中国民生银行A股股票上市。2009年11月26日,中国民生银行在香港交易所挂牌上市。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中国民生银行确立了“做民营企业的银行、小微企业的银行、高端客户的银行”的市场定位,努力实现二次腾飞,打造特色银行和效益银行,为客户和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和回报。 关于中国民生银行私人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私人银行践行“高端客户的银行”的理念,积极洞察客户需求,主要面向金融资产800万元以上的客户提供全方位金融与非金融服务,搭建让客户通往更高成就的桥梁。依托中国民生银行整体平台,聚集各行业精英,提供多角度、全方位的财富管理方案。根据开放式货架模式,优选市场产品提供给客户;亦可根据客户需求量身定制金融解决方案。立足国际视野,联合世界级服务机构,整合稀缺资源,为客户提供极地环保之旅、顶级游学、私人飞机等尊崇服务。沿袭民生银行灵活的机制及运营模式,中国民生银行私人银行的目标是打造领先于市场的私人银行。“财有源,智无极”,无论客户身处何处,总可获得倾力支持。 关于麦肯锡公司 麦肯锡公司是一家全球性管理咨询公司,为企业和公共机构提供有关战略、组织、运营和技术方面的咨询,其8000多名咨询顾问分布在60个国家超过100个分公司中。麦肯锡的大中华区分公司由北京、香港、上海和台北分公司组成。20年来,麦肯锡在大中华地区完成了2000多个项目,帮助本土领先企业改善管理技能和提升全球竞争力,同时也为寻求在本地区扩大业务的跨国企业提供咨询。

反洗钱可疑案例

一、可疑交易标准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或者平常资金流量小的账户突然有异常资金流入,且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收付。 案例参考 1、案情提要: Y 市某家商业银行有一个账户4年来长期不动,近期收到了几笔资金,起初,该商业银行并未留意,但自发生资金收付后一段时间内,该账户便活跃起来,几乎每天都有交易发生,资金收付非常频繁,且金额较大。该商业银行工作人员觉得此账户很可疑,于是针对该账户进行了相应的调查和监控。 经查,该账户所有人 S 某是一位失业者,数年来靠打零工维持生计,其妻子是一位家庭帮工,收入非常微薄。家中亦没有其他可供支持收入来源。S 某 4 年前开立该账户后基本没有资金进出,此银行账户一直处于休眠状态。银行员工认为这个客户的资金来源和交易比较可疑,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进行了报告。 公安机关根据该银行提供的线索进行了调查,S 某对账户资金来源含糊其辞,无法说明真实情况,于是公安机关正式立案侦查,经调查发现,该账户资金汇入方来自多个不同账户,甚至有些是现金存入,公安人员顺藤摸瓜,最终发现资金均来自地下钱庄,后来通过对 S 某的多次审查,最终锁定在 S 某的一位亲戚 Q 某身上,通过彻查发现,Q 某是一名毒品交易犯,近年来一直活跃在与该市相邻的邻国进行毒品交易,贩毒所得非法资金通过地下钱庄分批汇入该市,完成跨境转移。然后由 S 某通过对转、现金存取等方式完成洗钱活动。 这是一起典型的可疑交易案例,“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且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收付”,是一个重要的可疑交易表现形式。另外一个关键是账户突然启用的原因和账户所有人的真实身份。此案件中账户突然启动没有合理理由,账户资金规模与账户所有人的身份也明显不符,所以存在洗钱重大嫌疑。

安邦入主民生银行公司治理结构案例分析.

安邦入主民生银行公司治理结构分析 摘要:当今世界,随着金融保险业的发展,金融行业展开了空前绝后的并购,这使得金融领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本案例简要回顾了安邦入主民生银行的过程,重点描述了安邦入主民生银行值得商榷的细节。包括安邦保险的连续增持,安邦人员进入民生银行董事会。这些事件引发人们思考安邦是否真的仅仅是想要作为财务投资者,还是想做金控集团。通过分析一些细节的变化可以让我们从利益相关者的角度去展望企业的前景。 关键词:股权集中股权分散公司治理 1.引言:2014年,中国资本市场热火朝天,被媒体戏称为“中国最耀眼土豪”的安邦集团三度举牌民生银行,取得了民生银行第一大股东地位。业内人士表示,未来安邦一旦强势控股民生银行,将对民生银行的业务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尽管有报道称,民生银行在与安邦沟通过程中已明确表示,希望安邦只做相对大股东,顶多持股20%,并在董事会拥有一席,且可担任副董事长。所以安邦下一步的动作惹人关注,港交所最新披露的数据显示,2015年1月23日和2015年1月26日,安邦保险两度增持民生银行A股,持股比例占A股已发行股份的比例升至2 2.51%,超过了20%的警戒线。安邦连续增持民生银行或许不只是简单的财务投资,目的还是实现对民生银行的控股,参与公司的治理。即使真如安邦对外公开宣称的那样,只是做个财务投资人,不介入业务管理层面,其如此强势进入,也必定是个积极投资者,会积极介入并会主导民生银行的公司治理走向。从总体和长期趋势上来说,现代公司治理模式的发展是从股权集中向股权分散的大趋势,很少存在公司股权由分散再集中化的案例。本案例研究安邦保险集团强势入驻民生银行,会给民生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带来哪些变化? 2.民生银行介绍 2.1发展现状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公司是中国大陆第一家由民间资本设立的全国性商业银行。,是中国首家主要由非公有制企业入股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同时又是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建立的规范的股份制金融企业。多种经济成份在中国金融业的涉足和实现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使中国民生银行有别于国有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而为国内外经济界、金融界所关注。作为中国银行业改革的试验田,民生银行锐意改革、积极进取,业务不断地拓展,规模不断地扩大,效益逐年递增,保持了快速健康的发展势头,为推动中国银行业的改革创新做出了积极贡献。 2.2历史沿革 中国民生银行于1996年1月12日在北京正式成立,是中国首家主要由非公有制企业入股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000年12月19日,中国民生银行A股股票(600016)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2003年3月18日,中国民生银行40亿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交所正式挂牌交易。2004年11月8日,中国民生银行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了58亿元人民币次级债券,成为中国第一家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私募发行次级债券的商业银行。2005年10月26日,民生银行成功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成为国内首家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商业银行,为

民生银行小企业贷款经典案例

案例一:动产融资+买方付息代理贴现 某分行W石油有限公司在采购原材料方面有融资需求,且提出低成本的要求,为此,该分行针对W公司业务模式进行深入剖析,策划采用“动产融资+买方付息代理贴现”的票据产品模式,W公司以存货质押在民生银行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向大连保税区C化工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在该分行的努力营销下,大连保税区C化工有限公司和福建省南安市W石油有限公司一致同意接受民生银行方案,由W石油有限公司作为代理贴现公司并承担贴现利息。当年成功办理代理贴现1513.6万元。 …点评? 此笔业务的成功办理,实现了三方共赢的局面。南安市W石油有限公司等同于现金采购原材料,享受现金采购的优惠;大连保税区C化工有限公司提前收到全部现金货款;而民生银行则提高了票据优势产品的社会影响度。 案例二:船舶抵押融资组合方案 上海A工程公司成立于1989年,专门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水工勘测、驳岸修建等,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同时公司拥有大小工程船舶50余艘,包括自航式抓斗挖泥船、链斗式挖泥船、吸砂船、吹泥(砂)船、打桩船等配套施工船舶。 本次A公司承揽了某港区2万吨级多用途码头围堤及陆域形成工程,工程施工期17 个月,总价款2.5亿元,该港区总承包商为B公司,B公司座落在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隶属于中国港湾建设集团,是上海航道局的全资子公司。 目前A公司需要采购大量的水泥、钢材等原材料,急需1000万元左右的采购资金,拟以企业自有的四条船舶设定抵押向民生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以项目回笼款项归还贷款。 针对以上工程项目,民生银行拟订授信方案,由A工程公司申请单笔应收帐款有追索权暗保理额度800万元,并以A公司自有的四条船舶设定抵押,以评估价计算的抵押率不超

反洗钱案例分析

反洗钱案例分析 案例一 【案情】 1999-2000年,陈某等3人分别在沿海A市几家商业银行开立了10余个结算账户,这些账户在不到半年的时间内,先后有大笔资金出入。这些资金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1)退税资金。资金从国库转入某单位账户,然后经过多次转账汇入上述账户。(2)由进出口企业转入的资金。这些进出口企业的资金经过多次转账汇入上述账户。(3)由香港转入的资金。资金从香港B银行转入境内,结汇后,经多次转账汇入上述账户。 这些资金在上述账户集中后,在很短的时间内,又大量地汇往某边境地10余个个人账户,资金汇入后,次日马上全部提现。 【点评】 经调查,此案中所涉及的银行结算账户和支付交易具有下列可疑特征: 1.经与工商行政机关及公安机关核实,客户的身份资料均为虚假。 2.不同客户的账户交易支付凭证上的笔迹为同一人,预留银行印鉴卡上的个人姓名也大都一致,即这些账户的真实所有人可能为同一人。 3.账户的资金发生额大,但余额很小,资金大进大出,周转迅速。 4.资金周转环节多、速度快,上、下游企业之间明显不相关。

5.资金大多来源于国库、境外及进出口贸易企业,上账不停留。 6.资金大规模流往边境地区。 7.账户的开户时间都很短,且频繁开、销户。 这是一起以骗税为上游犯罪的洗钱案件。犯罪分子在骗税成功后,采用了一系列复杂的转账交易模糊资金来源,最后通过支取现金,切断追查线索,化为个人所有。 案例二 【案情】 C银行报告了一个可疑交易信息:这家银行发现一个新客户经常性地收取来自外地的个人汇款,资金交易量非常大。经核实,这是一家书店,外地的个人汇款主要用来买书的。但继续查证后银行发现,这家客户只有一个店员,一个兼职会计,真正的法定代表人始终没有出现过。而且,这家书店规模很小,平时顾客很少,其资金交易量远远超过其正常经营规模。 【点评】 对于银行,应在以下几方面引起注意: 1.大量存现是洗钱者洗钱的第一步,因此,银行对存入现金行为进行重点关注和审查,这是反洗钱的第一步。 2.在现金交易被监测的情况下,洗钱者往往把大量的现金由不同的人分次分批存入银行,然后再通过转账的方式集中起来。

银行反洗钱可疑案例分析(地下钱庄篇)

【案例1】上海罗某特大地下钱庄案 2007年8月6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上海罗某地下钱庄案一审宣判,认定罗某等4名被告人通过中国境内数家银行的23个私人储蓄账户,跨国非法买卖外汇,金额高达53亿余元人民币。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罗某、莫某、李某和陈某4人有期徒刑14年至9年不等,其中新加坡籍被告人罗某、莫某、李某被并处驱逐出境。 自2005年11月起,央行上海总部陆续收到由交通银行上海分行报送的重点可疑交易报告,称罗某等4人在其分支行将大量款项汇往全国各地,与此同时叉从全国各地汇入大量款项,资金流动呈现出集中分散、分散集中的特点,极为可疑。罗某于2005年5月31日在该银行上海陆家嘴支行申请开立个人账户,之后频繁发生异常交易。其经常以现金本票、电话银行以及交通银行通存通兑等方式将一笔或多笔较大资金转入其账户,当天又通过全国通、电汇等方式将资金分散转往全国各地交通银行开户的多名收款人账户下,每次提取5万到30万元人民币不等的现金。罗某还有意将交易分散在交通银行多个网点、多名柜员处进行,以躲避银行的关注。银行工作人员发现上述交易很可疑,柜面人员就向罗某询问其资金用途,罗某声称是在做外贸生意。之后罗某生怕事情败露,便于2005年10月20日通过电话将其账户内的余额全部转出至另一客户陈某账户下,到2005年11月16日,罗某的账户余额一直为零。陈某的账户交易情况与罗某相同,经柜面人员了解,陈某为罗某所雇佣,陈某操作资金时,两人经常同时到场,有时会有另一外籍人Daniel随行。柜面人员曾经建议陈某办理一张VIP卡,陈某欣然应允,而当时在一旁的罗某立即进行阻止。据该银行介绍,该银行对交易量大的大客户有优惠政策和便利措施,于是柜员就想给他们办一张VIP卡,可以比较方便地办业务,但要留下比较详细的个人资料。一听到要留下详细资料,他们就拒绝办VIP卡,宁愿排队。罗某曾先后介绍另两名新加坡籍男子Daniel、Lee Kee Yong来该银行上海分行开立

反洗钱案例分析

反洗钱案例分析 “洗钱” (Money Laundering) 是指将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或者其他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洗钱的主要途径之一便是证券洗钱。 案例一:上海银行经理周裕明挪亿元炒股案 原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川路支行营业部经理周裕明,利用职务便利,挪用资金1.1亿元用于个人炒股,其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被闵行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责令其退赔2000万余元。 2004年4月12日,周裕明利用账户管理、对账的职务便利,伪造特种转账借方传票,虚构本单位资金,私自填制贷记凭证,将300万元划到其个人开设的账户内,用于股票交易,进行营利活动。2004年6月14日至2006年1月9日,周裕明又先后7次利用其负责复核票据交换场交换提出报告单的职务便利,虚增提出贷方金额,并将虚增的款项私自填制贷记凭证划出,将本单位资金1.07亿元划转至个人开设的账户内,用于股票交易,进行营利活动。 案例二:广西北海住房公积金中心两任主任挪用8500万元资金炒股案

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两任负责人杜儒增、劳振强18日被检察机关起诉,他们涉嫌“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先后将8500万元住房公积金转入证券公司购买国债,被转存到私人账户炒股,共造成4358万多元重大损失。 北海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称,2000年10月,时任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的杜儒增在没有经过住房委员会批准的情况下,将5500万元投入“君安证券”,委托客户部经理罗某代办国债买卖;2002年4月,劳振强接任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同样在没有经批准的情况下,将3000万元转入“君安证券”,继续委托罗某代理。此外,担任中心主任助理、国债小组组长的陈筱苹不正确履行职责,对所购国债没有认真监管;主要负责国债交易工作的谭兴文没有具体监控单位资金运作情况,不注意对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保密的定期更换,未能及时发现中心在“君安证券”的资金及所购国债出现的异常情况。 检察机关查明,“君安证券”客户部经理罗某2001年1月将中心主账户户名“北海房资”变更为“王智春”,随后分别将997万多元和1000万元转到周某、殷某的私人证券账户炒股;2002年4月至2003年11月,“北海房资”的资金被下挂60个个人账号进行炒股。而从2001年1月至2004年8月,“北海房资”账户曾12次修改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多次变动账户户名和资金账号,上述被告人均没有发现,致使罗某2004年8月28日携款潜逃国外。检察机关同时还指控杜儒增、陈筱苹、谭兴文

民生银行SAP案例

SAP 成功故事 选择SAP ,变革管理理念 截止2004年一季度末,中国民生银行总资产规模达到 3791.76 亿元,存款总额 3020.35 亿元,2003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0.37亿元,主营业务利润19.68亿元,净利润13.91亿元。但伴随着WTO 的到来和金融业改革的深化,国内银行业的竞争日益激烈,来自国内外的挑战,使民生银行深刻地意识到管理理念与方法的更新已经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环节。中国民生银行希望借助一套完整的信息平台全面地整合银行资源、业务,实现成本控制、获利分析和有效的绩效评估,从而支持银行客户关系、发展增值服务和个性化服务以提升市场竞争力,并希望通过科学的管理会计数据的收集和分析,实现科学决策和管理。通过审慎的选择,民生银行选择实施SAP 解决方案。因为SAP 具有丰富的国际商业银行管理实践经验,SAP 解决方案具有高度的集成性和开放性并且功能完善,融合现代银行管理理念,能够建立管理会计信息平台,实现与国际银行业接轨,使民生银行在中国金融市场中更具实力。 中国民生银行于1996年1月 12日在北京正式成立,是我国首家主要由非公有制企业入股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2000年12月19日,中国民生银行 A 股股票(600016)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目前,中国民生银行已在北京、广州、上海、深圳、武汉、大连、杭州、南京、重庆、西安、福州、济南、太原、石家庄、成都、宁波等地设立了十六家分行,在汕头设立了直属支行,机构网点达到185家,与境外75个国家和地区的608家银行建立了代理行关系。 中国民生银行 运用SAP 与国际接轨,推动管理变革

“SAP博大精深,融合了先进的管理理念,对于 客户需要解决的业务困难,总会有解决方案。” SAP北京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号北京嘉里中心南楼十二层(100020) TEL: +86(10)65618868 FAX: +86(10)85298588 SAP上海上海市南京西路388号仙乐斯广场31层(200003) TEL: +86(21)33024898 FAX: +86(21)63345758 SAP广州广州天河北路233号中信广场商业楼5307室(510620) TEL: +86(20)38770148 FAX: +86(20)87521589 SAP香港香港太古城太古湾道12号太古城中心第四期11字楼1111-1114室 TEL: (+852)25391800 FAX: (+852)25391818 专业的知识,有效的实施 由SAP中国咨询部业务咨询人员组成的实施队伍,各个训练有素、专 业背景丰富。为众多银行业用户实施SAP银行业解决方案的过程中积 累了大量的实战经验。民生银行的SAP项目,数据量庞大,银行核心 系统数据需要整合完善,实施的工作量巨大。但SAP业务咨询人员利 用自身丰富的实施背景和知识,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为项目的实施和 成功上线做了详细的准备工作。项目 历时九个月就成功上线。民生银行的 SAP银行业解决方案,实施了CO、 SEM-PA、SEM-BPS模块,实现营运 成本的作业成本分摊,金融产品的资 金转移定价,多维度的盈利分析,全 面的业务预算,它所支持的业务部门 涵盖民生银行的各业务条线,如公司 业务部、个人业务部、资产管理部等 等,以及高层的管理和决策部门。 SAP的博大精深,帮助民生全面提升管理水平 正如民生银行计财部副总/客户方项目经理孙先朗先生对SAP银行业 解决方案的评价:“SAP博大精深,融合了先进的管理理念,对于客 户需要解决的业务困难,总会有解决方案。” 民生银行的SAP项目帮助民生银行建立了科学的管理会计信息平台, 科学地管理银行和决策,促进了银行核心数据平台的改进,并通过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fa4938667.html,/china/contactsap 学的资金转移定价,实现产品、机构等多纬度的盈利分析,全面提升 了民生银行的管理水平。 SAP银行业解决方案实施完成后,民生银行实现了包括17家分行,200 多家支行,6个业务条线,700多个利润中心,120多个产品,30个行 业的按机构、产品、行业、业务条线和利润中心的资产负债以及损益 分析;实现按产品、币种的多种资金转移定价;实现按成本中心,总 分/支行、业务条线的费用、资产、收 入/支出全面业务预算。 SAP业务咨询顾问—专业的 服务是项目成功实施的有力保 证 SAP大中国区咨询服务部于1995年年 底正式成立,分别设在北京、上海、广 州、香港和台湾地区,拥有180多位 资深咨询顾问。 SAP中国咨询队伍以其充足的人力资源、训练有素的咨询人员、专业 的知识背景,利用科学的实施方法,通过现场业务/应用/技术咨询、 远程应用/技术咨询、项目回顾程序、远程升级服务、远程归档服务、 数据和结构转换服务、管理业务咨询、IT系统集成管理等途径为客户 实施各项解决方案,向中国企业提供全面的企业管理和信息化的支持 服务,全面优化和提高客户在SAP 行业解决方案上的投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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