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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作业环节考试题目

直接作业环节考试题目
直接作业环节考试题目

安全管理部2017-1

直接作业环节考试试卷

姓名:得分:

第一题:选择题(每题2分,共计10分)

1. 下列情形属于特级用火作业的是()。

A.正在运行的工艺生产装置区用。

B.带有可燃或有毒介质的容器、设备、管线的用火。

C.可燃气体、液态烃、可燃液体、有毒介质的装卸作业区用火。

D.危险化学品库和空分的纯氧系统等用火。

2. 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当受限空间状态改变时,作业人员应立即撤出现场,并在入口处应设置警告牌,严禁入内,并采取措施防止误入。

B.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切实做好工艺处理工作,将受限空间吹扫、蒸煮、置换合格。

C.对所有与其相连且可能存在可燃可爆、有毒有害物料的管线只通过关闭阀门进行隔离。

D.进入受限空间内的作业人员每次工作时间不宜过长,应轮换作业或休息。

3. 大气环境下的用火作业(主要指新管线、建构筑物、设备附件用火、包括设备内部无法采样分析的外部用火),其用火作业环境的可燃气体分析,应对用火点()范围内的密封点及电缆沟、下水井、地漏、地沟等处进行采样分析。

A.30米

B.25米

C.20米

D.15米

4. 由承包商进行的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向施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交底。

A.安全管理部

B.工程建设部

C.基层单位

D.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

5. 下列哪项高处作业需编制施工方案?()

A.5m以上悬挑脚手架搭设

B.15m登高作业

C.20m高处作业

D.24m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搭设

第二题:判断题(每题2分,共计20分)

1.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每2h监测一次,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对现场进行处理,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2.在气温高于30℃(含30℃)或低于5℃(含5℃)条件下进行高处作业时,应采取防暑、防寒措施。()

3.区域负责人负责审批Ⅲ级高处作业许可证。()

4.Ⅱ级高处作业是指5米≤hw≤15米的高处作业。()

5.在彩钢瓦屋顶、石棉板、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上方作业时,必须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6.发生有人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进入受限空间,严禁无防护救援,并至少有1人在受限空间外部负责联络工作。()

7.经吹扫、处理、化验分析合格,并与系统采取有效隔离、不再释放有毒有害、可燃气体的储罐内大修和喷砂防腐作业用火属于二级用火作业。()

8.防爆区用电作业达不到整体防爆要求时,应根据其作业的区域、部位或性质办理相应等级的“用火作业许可证”。()

9.用火点周围(半径15米或防火间距内)的环境必须达到用火条件,

设备、管线及地面上的油污要清理干净,不能清理的要用沙土或阻燃布(材料)有效覆盖。()

10.在受限空间内进行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时,不允许同时进行刷

漆、喷漆作业或使用可燃溶剂清洗等其他可能散发易燃气体、易燃液体的作业。()

第三题:看图纠错(每题10分,共80分)

2.请指出上图中动火作业中存在的问题:

6.指出右图中检修作业中存在的问题:

8.指出左图中气瓶管理存在的问题:

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规定

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规定 直接作业环节包括:《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重庆市涪陵天成燃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各加气站等进行检维修、施工等作业均应遵守本规定。 一、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动火区内不准放易爆、可燃物和其它杂物,应配备一定量的消防器材。 第二条、动火区要设立显标志,落实专人管理。 第三条、在禁火区动火,均须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动火证”。 第四条、动火证上应明确负责人、有效期、动火区域和安全防火措施,“动火证”一律由安全(防火)部门审批。 第五条、在禁火区风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和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砂轮等,可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 第六条、动火作业分三级管理: 1、特殊动火,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罐区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 2、一级动火,是指易燃、易爆区域(即:甲类火灾危险区域)

的动火作业。 3、二级动火,指一级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 第七条、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必须经分析合格后方可进行,其“动火证”的有效期为1天(24小时);二级动火也应该分析,二级动火证明有效期为6天(24小时)。 第八条、“动火证”上应清楚标明动等级、动火有效期、申请办证单位、动火详细位置、工作内容(含动火手段)、安全防火措施、动火分析的取样时间、取样点、分析结果、每年开始动火时间以及各项责任人和各级审批的签名和意见。 第九条、各项责任的职责 1、动火项目负责人对执行动火作业负全责,必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其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待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2、动火人员在接到“动火证”后,要详细核对其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和审批手续不完备作业。 3、动火监护负人员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应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人担当,监护人需在“动火征”上签字认可。监护人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人检查,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4、动火分析人对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证”的要求和现场

加强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

编号:SM-ZD-49160 加强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 理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加强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各部门、各装置: 为进一步规范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现就加强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1、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装置负责人承担所辖区域的安全责任。 2、坚决执行作业票管理制度,与装置相关的施工必须开作业票。否则,不允许施工。 3、技术工程部、设备部、安环部等部门安排施工单位到装置区域施工时,必须以书面工作联系单的形式告知所在装置主任或装置主任指定的责任人,工作联系单中必须写明施工内容、施工周期、施工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必须由所在装置主任或装置主任指定的责任人签字确认。 4、项目主管部门必须牵头组织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方案,施工方案中必须有危害识别及预防纠正措施的内容,否则,不允许施工。

直接作业环节审批人及监护人培训试题讲课讲稿

直接作业许可审批人和监护人上岗资格考试题 一、判断题(在括号内打√或×)(共60题,每题1分,共60分) 1、取样分析应有代表性、全面性。受限空间容积较大时,应对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保证受限空间内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气体浓度和氧含量合格(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大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为合格;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为合格;氧含量19.5%~23.5%为合格),有毒有害物质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车间空气中有毒物质最高容许浓度”指标(H2S最高允许浓度不得大于10mg/m3);受限空间内温度宜在常温左右。监测结果如有1项不合格,应立即停止作业。 (√) 2、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切实做好工艺处理工作,将受限空间吹扫、蒸煮、置换合格;对所有与其相连且可能存在可燃可爆、有毒有害物料的管线、阀门加盲板隔离,不得以关闭阀门代替安装盲板。盲板处应挂标识牌。(√) 3、当日20时至次日8时期间的一、二级用火升级为特级用火管理。(×) 4、退出运行清罐后的原油罐、燃料油罐、污油罐、含油污水罐首次用火,为特级用火作业。(√) 5、经清洗后的含油污水池首次用火,为二级用火作业。(×) 6、遇节日、假日,用火作业实行升级管理,即在原定用火级别的基础上升一级。(√)

7、特级、一级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8小时,二级许可证不超过48小时。固定用火作业区,每季度由二级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认定1次。(×) 8、气体浓度的检测,至少采用2台检测仪器进行检测和复检。特级、一级用火,应至少每隔4小时检测一次气体浓度。受限空间用火,至少每隔2小时检测一次气体浓度。(√) 9、对地下的管道和设备设施进行用火作业时,用火作业坑除满足施工作业要求外,应有逃生通道,通道应设置在用火点的上风向,其宽度不小于1米,通道坡度不大于30°,通道表面应采取防滑措施。在坑深超过1.5米的作业坑内作业人员,应系扎阻燃或不燃材料的安全带(绳),并有专人监护。因场地或周边的设备设施限制,作业坑的通道宽度、坡度达不到上述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10、对高风险的特级用火作业,还应符合:在生产不稳定的情况下,不应进行带压不置换用火作业;用火作业前,许可证审批签发人应告知公司、处两级生产调度及有关单位,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应在正压条件下进行作业,并保持作业现场通(排)风良好。(√) 11、抢修(险)用火级别由现场指挥确定。(√) 12、凡需要用火的塔、罐、容器等设备和管线以及室内、沟坑内场所,均应进行内部和环境气体检测(分析),环境气体检测(分析)范围不小于用火点10米。(√) 13、用火作业完工验收后,基层站队应及时将许可证第一联扫描件上

《安全教育》之高空作业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高空作业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一、高空作业基本要求 1、施工人员在高空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佩好安全带,工具及零配件要放在工具袋内,穿防滑鞋工作,袖口、裤口要扎紧。 2、操作人员在高空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定要高挂低用。即阍安全带绳端的钩环挂于高处,而人在低处操作。 3、操作平台上的材料,不得堆放过多,要平均摆放。下班前要清扫一遍,将工具和剩余材料运到地上。 4、垂直上料架的各种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限位装置和防钢丝绳断裂装置必须定期检查,以防失灵。 5、夜间施工时,操作台、梯道等均要设有充分的照明,灯泡要设有保护罩,高空作业使用的电压,要使用不大于36V的安全电压。 6、施工现场周围要设置围栏,并挂牌警示,严禁非施工人员入内。在危险区的通道上要搭设保护棚,以保护出入人员的安全。 7、在高空用气割或电焊切割时,要采取措施,防止火花落下伤人或引起火灾,乙炔发生器不得放在下风。 8、在高空进行各种用力较大的操作时,要注意安全,防止发生“闪失”,如在高空使用撬杠时,人要立稳,附近有脚手架可已安装好构件,要一手扶住,一手操作。撬杠插进深度要适宜,如果撬动距离较大,要逐步撬动,不得急于求成。 9、地面操作人员避免在高空作业面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过,也不得在起重机的吊杆或正在吊装的构杆下停留或通过。 10、设置吊装禁区,禁止与吊装作业无关的人员入内。 11、在雨季施工时,必须采取防滑措施。

12、登高用的梯子必须牢固。使用时绳子与固定的构件绑牢,夹角为65~70度为宜。 二、结构吊装要求 1、大型的机械设备进行高空的吊装作业前,必须检查全部机件,并经过空车和重车试运,对于安全抱刹、限位器在施工中必须定期检查以防失灵。 2、起重机行驶道或作业面必须平整、夯实。防止倾覆,横过铁路时,设保护钢轨设备,如铺设枕木、板材等。 3、严禁超载吊装。 4、禁止斜吊。 5、双机抬吊时,对起重能力进行合理分配,并在操作时统一指挥,互相紧密配合。 6、绑扎构件吊索在起重前进行计算,绑扎方法正确牢固。所有起重工具定期检查。 7、不吊重量不明的构件。 8、禁止在六级风的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 9、指挥人员使用统一指挥信号,信号要鲜明、准确。起重机驾驶人员听从指挥。不得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10、构件安装后,必须检查连接质量。只有连接确实安全可靠,才能松钩。 11、起重机行使或作业时,避开电线,防止意外发生,水平、垂直距离不得小于6米。 12、在同一施工现场中多台吊装设备交叉作业时,两机吊臂高度要错开最少数5m,水平距离5m以上。 三、安全网搭设要求 1、在施工中必须支设3m~6m宽的安全网,高空施工时,除在首层固定一道安全网外,还要在中间悬挑固定一道安全网。施工中要保证安全网完整有效,受力均匀,网内不得有积物。两网的搭接要严密,不得有缝隙。支搭的安全网直到无高空作业时,方可拆除。 2、新的安全网必须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旧网必须有允许使用的证明书或合格的检验记录。 3、安全网使用前,必须作破断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建筑施工安全基本知识(安全培训专用)

建筑施工安全基础知识(安全培训专用) 一、安全生产的基本概念 1.安全的概念 1)安全 安全,顾名思义,“无危则安,无缺则全”,即安全意味着没有危险且尽善尽美。 2)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就是在生产的过程中对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进行保护,同时还要保护设备、设施的安全,保证生产进行。 3)事故 事故是在人们生产、生活活动过程中突然发生的、违背人们意志的、迫使活动暂时或永久停止,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意外事件。 2.安全生产的方针 施工安全生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第一”是原则和目标,是从保护和发展生产力的角度,确立了生产与安全的关系,肯定了安全在建设工程生产活动中的重要地位。“安全第一”的方针,就是要求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人员,包括管理者和从业人员以及对工程建设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人员都必须树立安全的观念,不能为了经济的发展而牺牲安全。 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先解决安全问题,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从事生产活动,也只有这样,才能使生产正常进行,才能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经济的发展,保持社会的稳定。 “预防为主”的手段和途径,是指在生产活动中,根据生产活动的特点,对不同的生产要素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有效地控制不安全因素的发展和扩大,把可能发生的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以保证生产活动中人的安全与健康。 对于施工活动而言,“预防为主”就是必须预先分析危险点、危险源、危险场地等,预测和评估危害程度,发现和掌握危险出现的规律,指定事故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将危险消灭在转化为事故之前。 总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体现了国家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过程中“以人为本”,保护劳动者权利、保护社会生产力、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指导思想,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 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

中石化直接作业环节JSA模板

直接作业环节作业安全分析(JSA) 模板

为方便企业正确运用JSA分析方法,现编制直接作业环节JSA分析模板使用手册,供企业参考使用。 直接作业环节作业安全分析主要包括作业步骤划分、各步骤存在危害因素描述、现有控制措施描述、补充措施描述等内容,具体分析步骤和内容详见直接作业环节JSA提示表,JSA分析表具体填写说明如下: 一、直接作业环节JSA提示表说明 1.作业步骤/作业步骤细分栏 作业步骤划分是直接作业环节JSA实施的基础,需要JSA人员将作业活动按实际作业程序件划分。 为了便于各企业统一使用,将各作业内容规范为作业前安全措施确认、作业活动、完工验收三大步骤。企业应在上述大步骤的范畴下,结合实际作业,进行细化分列,划分出各项作业的具体步骤。 作业步骤的细化和描述原则如下: (1)作业步骤划分不能太过笼统,也不宜太细。划分的步骤不能太笼统,否则会遗漏一些步骤以及与之相关的危害。另外,步骤划分也不宜太细,否则会极大增加JSA工作量,降低效率。一项作业活动的步骤一般为3-8步,如作业活动步骤实在过多,则可以将该作业活动分为两部分进行JSA。

(2)作业步骤划分务必保证各个步骤顺序正确。顺序改变后的步骤在危害分析时有些潜在的危害可能不会被发现,也可能增加一些实际并不存在的危害。 (3)作业步骤描述要简练。只需说明做什么,而不必描述如何做。 2.危害因素辨识提示栏(注1) 作业步骤划分完成后,需要全面辨识每一个步骤中存在的危害因素,了解、认知作业风险。危害因素辨识提示栏(注1)中给出了作业过程中“人、机、环、管”四个方面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以帮助JSA人员全面思考所分析步骤中可能存在的危害。 使用时,JSA人员可在注1栏内勾选该作业步骤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然后结合作业实际,对危害因素加以细化,填入“危害因素描述”栏中。例如,在“用火作业”这一步骤中,可勾选提示栏的危害因素“无防护装置”,然后结合作业实际,具体描述危害因素为“未在管道处加设盲板”;或勾选提示栏中“缺乏监控设备”,然后结合实际,填写危害因素为“现场监控不足”。 为了方便使用,本提示表中对于部分危害并未详述,例如“违章作业”一项,便可细分为: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人为造成安全装置失效;使用不安全设备;手代替工具操作;物体(成品、工具、切屑)存放不当;冒险进入

抓好直接作业环节应急管理 不断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抓好直接作业环节应急管理不断提升应对突发事 件的能力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1328-40 抓好直接作业环节应急管理不断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咬定“一个方法”不放松---宣传 落实企业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将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培训纳入企业教育培训体系,在新进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资质培训、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技能培训、员工转岗培训以及农民工培训中,优先安排应急救援知识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预案、讲透案例、讲清本企业、本岗位事故防范要点,使员工不仅熟悉本岗位生产操作技术,而且掌握安全操作规范和事故处置方法,增强第一时间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真正让企业理解,加强应急管理是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保护员工人身安全、深入落实安全责任制的根本举措;真正让员工清楚,谨记应急措施是保护自己

高处作业基本知识

高处作业基本知识 一、高处作业概念 定义: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高度计算方法示例如图。 二、高处作业的分级 (一)作业高度分类 作业高度分为四个区域:2~5m,>5~15m,>15~30m及>30m; (二)高处作业分类 高处作业分为特殊高处作业(B类)和一般高处作业(A类)。 1.特殊高处作业类别(B类) 特殊高处作业类别分为如下几种:

(1)强风(六级,风速10.8m/s)及以上的强风高处作业。 (2)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 (3)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 (4)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 (5)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 (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 (7)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 三、高处作业时注意事项 (1)发现安全设施有隐患时,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必要时停止作业。 (2)遇到恶劣天气时,必须对各类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校正、修理使之完善。 (3)现场的水、冰、霜、雨、雪等均须清除。 (4)搭拆防护棚和安全设施,需设警戒区,有专人看护。 四、高处作业安全基本规定 (1)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编制包括临边与洞口作业、攀登与悬空作业、操作平台、交叉作业及安全网搭设的安全防护措施等内容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3)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及交底应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 (4)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资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施工方案; b.安全防护用品用具产品合格证明;

直接作业环节培训汇报材料

巴斯夫安全培训(直接作业环节部分) 提纲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 第一章概念 一、用火作业 二、用火作业围 三、用火作业的危害识别 四、用火作业等级划分 第二章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第一章概念 一、受限空间 二、受限空间的危害识别 第二章进入受限空间的作业管理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第一章概念 一、危险化学品 二、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 第二章危险化学品装卸运输安全管理 第三章危险化学品仓库安全管理 施工作业安全管理 第一章概念 一、高处作业 二、破土作业 三、起重作业 四、施工作业的风险识别 五、施工安全“三宝” 第二章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部位和要点 第三章施工现场的一般管理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 第一章概念 一、用火作业 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进行的施工过程。 二、用火作业的围 1、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2、使用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3、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风镐、镐头锤击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4、生产装置和罐区连接临时电源、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5、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三、用火作业的危害识别 用火作业前,生产车间、施工单位应针对作业容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生产车间、施工单位应对用火许可证的安全措施、补充措施逐条确认。 四、用火作业等级划分 特级用火作业: 1、带有可燃或有毒介质的容器、设备、管线及码头泊位油轮停泊期间从油轮边缘起向外延伸35米以区域; 2、节假日期间应进行的检修作业(二、三级用火区域除外); 3、每天16:30时到次日8:00期间,生产运行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的检修作业(二、三级用火区域除外); 4、在运行的液化气球罐区防火堤检维修; 5、未拆除易燃填料的凉水塔施工; 6、炼油事业部储运部第一作业区、第二作业区、小梁山球罐区(包括灌装站)、海滨油库的用火作业。 一级用火作业: 1、正在运行的工艺生产装置区(以装置四周道路的上街沿为界); 2、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及有毒介质的泵房和机房; 3、各类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充装站及可燃液体罐区防火堤、液化烃罐区封闭管理区; 4、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及有毒介质的装卸作业区、洗槽站; 5、码头泊位油轮停泊期间,从油轮边缘起向外延伸35米以外的区域; 6、码头泊位无油轮停靠时主靠作业平台区域; 7、工业污水处理场、易燃易爆的循环水场、凉水塔和工业含水系统的隔油池、油沟、管道(包括距上述地点15米以的区域); 8、切出运行,经吹扫、处理、分析合格(不包括重油)的系统工艺设备管线和油轮、驳船; 9、化学危险品仓库和空分的纯氧系统等用火作业; 10、工艺系统管网(生产区域的所有管线、生产区域外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管线); 11、热电事业部的油系统、燃气系统和制粉系统(绞龙、煤粉仓)用火作业。 二级用火作业:

加强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十条措施

《加强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十条措施》全文如下。 1.检维修作业业主方负责人未明确、施工方案未审批、现场安全技术交底未开展的,不得施工。 2.无业主人员带领,承包商人员不得进入生产厂区;监护人员不在现场,不得施工。 3.承包商管理人员不在现场带班、现场未成立作业班组(岗组)的,不得施工。 4.检维修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业主、承包商双方共同编制,施工作业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必须由业主方技术人员组织。 5.特殊作业的安全视频监控信号必须传输至监控中心,实施实时监控,对违章行为做到实时纠正。 6.实施承包商签订合同时合法分包承诺及业主开工前分包合法性确认,日常检维修和保运项目原则上不得分包。 7.实施承包商全员实名制管理。诚信记录不合格、技能未经验证合格的人员(包括监理),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承包商(分包商)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自有人员,主要工种施工作业人员必须具有合法的劳动关系。 8.特级用火、一级起重、Ⅳ级高处作业、情况复杂的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作业,业主方必须明确管理人员带班,并由专业人员实施现场监护。 9.业主单位安全督查大队必须按计划做实作业现场巡检和违章查处,并赋予其现场处罚权和停工权。

10.实施甲方(业主、总包方)人员积分考核、承包商及其主要管理人员双积分考核。对扣分达到一定积分的甲方人员采取下岗、停职、取消资格、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对扣分达到一定积分的承包商单位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严重违章的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及时清退。发生一般A级事故的分包商给予限制投标18--36个月处罚;一年内发生2起一般A级事故或者两年连续发生事故的承包商,按较大事故实施责任追究,列入承包商“黑名单”,清退出中国石化市场。

直接作业环节管理

第三课 直接作业环节管理 直接作业环节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直接作业环节的措施不当或操作失误以及管理缺陷往往是事故的直接或间接原因,因此,落实好直接作业各环节的措施、规范操作行为、完善各环节的管理是杜绝各类事故的根本途径。 1、用火的作业方式: 1)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2)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3)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4)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5)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2、油田企业用火作业分级: 一级用火作业 二级用火作业。 三级用火作业 四级用火作业 用火作业安全措施: 1)凡在生产、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上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并加好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打开人孔时,应自上而下依次打开,经分析合格方可用火。若间隔时间超过1小时继续用火,应再次进行用火分析或在管线、容器中充满水后,方可用火。 2)在正常运行生产区域内,凡可用可不用的用火一律不用火,凡能拆下来的设备、管线都应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用火,严格控制一级用火。 3)各级用火审批人应亲临现场检查,督促用火单位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审签“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 4)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只限一处用火,实行一处(一个用火地点)、一证(用火作业许可证)、一人(用火监护人),不能用一张“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进行多处用火。 5)油田企业的“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为一个作业周期,但最多不超过5天。若中断作业超过1小时后继续用火,监护人、用火人和现场负责人应重新确认。固定用火作业区,每半年检查认定1次。 6)用火分析。凡需要用火的塔、罐、容器等设备和管线,应进行内部和环境气体化验分析,并将分析数据填入“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分析单附在“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存根上,以备查和落实防火措施。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大于4%时,分析检测数据小于0.5%为合格;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小于4%时,分析检测数据小于0.2%为合格 7)用火部位存在有毒有害介质的,应对其浓度作检测分析。若含量超过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在“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上注明。 8)施工单位(含承包商)应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化验中心(室)应尽可能缩短采样分析时间,为用火作业创造条件。

直接作业环节试题

直接作业环节 一、填空题 1.用火作业分为特级、一级和二级用火三个级别。 2.作业许可证保存期限为1年。 3.作业期间应全程视频监控。 4.作业时间、地点、条件发生变化的作业许可证应重新进行申请。 5.作业前,项目负责部门要组织施工单位,针对作业内容,进行JSA分析,制定相应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6.作业过程中,监护人不得随意离开现场,确需离开时,收回作业许可证,暂停作业。 7.特级、一级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8小时,二级许可证不超过48小时。固定用火作业区,每半年检查认定1次。 8.雨雪天、五级风以上(含五级)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用火作业。因生产确需用火,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9.特级用火由二级单位业务主管领导审批签发,一级用火由基层单位领导审批签发,二级用火由基层单位业务管理人员审批签发。 10.在用火前应清除现场一切可燃物,并准备好消防器材。用火期间,距用火点30m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气体,15m 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液体。10m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和喷漆等交叉施工。 11.用火作业时,用火点分析检测数据小于0.5%(指的是可燃气体的体积浓度)为合格。

12.用火分析与用火作业间隔一般不超过30分钟,如现场条件不允许,间隔时间可适当放宽,但不应超过60分钟。 13.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只限一处用火,实行一处(一个用火地点)、一证(用火作业许可证)、一人(用火监护人),不能用一张许可证进行多处用火。 14.检修、施工使用6kV及以上临时电源,用电单位需编制临时用电方案。 15.配送电单位送(停)电作业人员和施工单位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效电工作业证。 16.临时用电单位负责许可证的申请。 17.配送电单位负责其管辖范围内临时用电的审批,负责配送电设施的运行管理,对施工单位的临时用电设施进行监督检查。 18.临时用电的电气设备周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污染源和腐蚀介质。 19.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编号和防雨措施,离地距离不少于30厘米。 20.施工单位应对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进行检查,每天不少于2 次,并建立检查记录。 21.在开关上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并加挂安全警示标牌。 22.高处作业分为四个等级:I级(2米≤hw≤5米)、Ⅱ级(5米30米)。经过危害分析,由于作业环境的危害因素导致风险度增加时,高处作业应进行升级管理。

预防高处作业坠落安全教育培训材教学文案

预防高处作业坠落安全教育培训材料 高处作业极易发生的事故有:高处坠落、坍塌事故、物体打击,就占五大伤害“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的三类,可以看出高出作业的危险性是非常大的。通过本次安全教育培训,主要是让大家了解和掌握高处作业的防护措施,提高在高处作业时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应急逃生能力。 一、高处作业常发生的事故 1.高处坠落 2.坍塌事故 3.物体打击 二、什么是高处作业 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度作业。按照高处作业的不同高度,可分成不同个各等级 1.高度在2米~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2.高度在5米~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3.高度在15米~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4.高度在30米时,称为四级或特级高处作业。 三、高处坠落事故 高处坠落是指在高处作业时发生坠落造成的伤亡事故。高处作业范围并非所有的坠落都是沿垂直方向笔直的下坠,因此就有一个可能的坠落范围的半径问题。 可能坠落的范围半径为R,已坠落的高度垂直距离为h,国家标准规定R值于h 值的关系是: 1. h=2米~5米时,R为3米; 2. h=5米~15米时,R为4米; 3. h=15米~30米时,R为5米; 4. h〉30米时,R为6米; 1、高处坠落的类型 1)因被蹬踏物体材质强度不够,突然断裂,从高处坠落; 2)高处作业移动位置时,踏空、失稳,从高处坠落; 3)高处作业时,由于站位不当或操作失误,从高处坠落等; 2、高处坠落主要原因 1)作业人员缺乏高处作业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预防高处坠落的安全设施、设备不健全; 3)室外高处作业时,受风、雨、雪、冰等气象条件的影响。 3、其他引起高处坠落的原因 1)手脚溜、滑; 2)失足、踩空; 3)站乘的场所损坏; 4)站乘的场所倒塌; 5)站乘的场所摇晃; 6)与其他物件接触、撞击; 7)自己操作失误(反向操作)。 4、能引起高处坠落危险的作业及场所

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第一章吊装作业安全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分级、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作业前的安全检查、作业中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和《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的检维修吊装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2811 安全帽 GB 5082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GB 6067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 16179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吊装作业:在检维修(施工)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3.2吊装机具: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机、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 4 吊装作业的分级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80t; 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 至小于等于80t; 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 5 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5.1 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检查应符合GB 6067。 5.2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5.3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 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5.4 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作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审查,报主管安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5.5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6 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6.1 相关部门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 6.2 相关部门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6.3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在直接作业环节中全面贯彻HSE管理体系(通用版)

在直接作业环节中全面贯彻HSE管理体系(通用版) Enterprises should establish and improve various safety production rules and regulations in accordance with national safety production laws and regulations.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117

在直接作业环节中全面贯彻HSE管理体系 (通用版) 动火、破土、进受限空间、高处施工、起重、临时用电等作业,很容易发生涉及人身安全的伤害事故,因为这些作业都是由人直接 实施和参与,所以统称为直接作业。由于石油化工行业具有易燃易爆、高温高压、有毒有害、生产连续性等特点,在生产过程中因腐蚀、疲劳等原因引起的设备故障很多,在处理设备故障的时候牵涉到动 火作业、用电作业、破土作业、进设备作业、生产过程危险性作业等的次数很多。这些直接作业环节给正常的安全生产带来很大的危害,因此,直接作业环节的管理一直是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其管理难度大,发生事故的概率极高。因此,在推行HSE管理体系的过程中,我们把直接作业环节管理作为突破口,把HSE管理体系中的预防为主、动态管理和持续改进三大理念应用到“双边”(边生产、边施工)和

“三修”(检修、维修和抢修)的安全管理,确保了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 1严格施工项目和施工单位作业前的资质审查关和安全教育关 (1)对施工单位的合法性、适应性、可靠性、技术资质水平进行确认,接受安全教育、签定安全合同、个人取得《安全教育合格证》和《入厂证》后,持证进出现场施工。对每一个开工项目,要求承包商拿出施工进度表、针对施工现场的环境状况形成书面安全措施和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确定项目负责人、安全主管人并办理《安全施工作业许可证》后才可开始施工。 (2)明确违反相关安全规章制度的处罚措施并严格执行,对于外来施工队伍,处罚时我们只对承包商进行处罚,不针对施工人员进行处罚;对于事业部职工,由各单位对职工进行处罚。处罚时我们做到有理有据,例如:对于无票作业的、无证占用消防道路的、违规使用消防设施等行为,我们处罚施工单位50~100元/人次,并将处罚结果上报公司安全监察部。 2认真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安全工作

直接作业环节培训材料

直接作业环节培训材料 提纲 用火作业安全治理 第一章概念 一、用火作业 二、用火作业范畴 三、用火作业的危害识别 四、用火作业等级划分 第二章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治理 第一章概念 一、受限空间 二、受限空间的危害识别 第二章进入受限空间的作业治理 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 第一章概念 一、危险化学品 二、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 第二章危险化学品装卸运输安全治理 第三章危险化学品仓库安全治理 施工作业安全治理 第一章概念 一、高处作业 二、破土作业 三、起重作业 四、施工作业的风险识别 五、施工安全“三宝” 第二章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部位和要点 第三章施工现场的一样治理

用火作业安全治理 第一章概念 一、用火作业 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进行的施工过程。 二、用火作业的范畴 1、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2、使用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3、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风镐、镐头锤击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4、生产装置和罐区连接临时电源、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5、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三、用火作业的危害识别 用火作业前,生产车间、施工单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生产车间、施工单位应对用火许可证的安全措施、补充措施逐条确认。 四、用火作业等级划分 特级用火作业: 1、带有可燃或有毒介质的容器、设备、管线及码头泊位油轮停泊期间从油轮边缘起向外延伸35米以内区域; 2、节假日期间应进行的检修作业(二、三级用火区域除外); 3、每天16:30时到次日8:00期间,生产运行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的检修作业(二、三级用火区域除外); 4、在运行的液化气球罐区防火堤内检修理; 5、未拆除易燃填料的凉水塔内施工; 6、炼油事业部储运部第一作业区、第二作业区、小梁山球罐区(包括灌装站)、海边油库的用火作业。 一级用火作业: 1、正在运行的工艺生产装置区(以装置四周道路的上街沿为界); 2、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及有毒介质的泵房和机房; 3、各类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充装站及可燃液体罐区防火堤内、液化烃罐区封闭治理区内; 4、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及有毒介质的装卸作业区、洗槽站; 5、码头泊位油轮停泊期间,从油轮边缘起向外延伸35米以外的区域; 6、码头泊位无油轮停靠时主靠作业平台区域; 7、工业污水处理场、易燃易爆的循环水场、凉水塔和工业含水系统的隔油池、油沟、管道(包括距上述地点15米以内的区域); 8、切出运行,经吹扫、处理、分析合格(不包括重油)的系统工艺设备管线和油轮、驳船; 9、化学危险品仓库和空分的纯氧系统等用火作业; 10、工艺系统管网(生产区域内的所有管线、生产区域外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管线); 11、热电事业部的油系统、燃气系统和制粉系统(绞龙、煤粉仓)用火作业。 二级用火作业:

直接作业环节临时用电、起重作业试题

临时用电、起重作业试题 一、判断题(正确画“√”,错误画“╳”。每题1分,共40分) 1.生产装置和罐区等防爆区域内的临时用电必须同时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2.抽堵作业前,基层单位应开展JSA分析,并组织对盲板抽堵作业人员、监护人员进行作业内容、作业程序及要求、作业风险与对策措施、应急方案等内容的书面交底。距作业点30米内不得有用火、采样、放空、排放等其它作业。(√) 3.起重司机、起重指挥人员、司索人员等必须持有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 4.临时用电的漏电保护器每天使用前必须进行漏电保护试验,严禁在试验不正常情况下使用。(√) 5.施工单位的临时用电自备电源不得接入公用电网。(√) 6.起重机在停工或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悬吊在空中。(√) 7.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设在树木和脚手架上。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小于2.5米。(√) 8.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米,穿越公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 9.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编号和防雨措施,离地距离不少于30厘米。(√) 10.一处电气接地桩点最多允许2台电气设备的接地。(√) 11.起重人员可以随吊物一起起吊。(╳) 12.起重作业是指利用起重机械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13.起重机械是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液压提升装置、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如吊篮)等,也包括浮式起重机、矿山井下提升设备、载人起重设备和石油钻井提升设备。(╳) 14.起重作业按起吊工件重量和长度划分为三个等级,一级为重量100吨及以上或长度60米及以上;二级为重量40吨(含40吨)至100吨;三级为重量40

最新高处作业安全知识培训

(1)高处作业的定义按照国标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其涵义有两个:一是相对概念,可能坠落的底面高度大于或等于2m;也就是说不论在单层、多层或高层建筑物作业,即使是在平地,只要作业处的侧面有可能导致人员坠落的坑、井、洞或空间,其高度达到2m及以上,就属于高处作业;二是高低差距标准定为2m,因为一般情况下,当人在2m以上的高度坠落时,就很可能会造成重伤、残废或甚至死亡。因此,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在开工以前就须特别留意以下有关事项:①技术措施及所需料具要完整地列入施工计划;②进行技术教育合现场技术交底;③所有安全标志、工具和设备等,在施工前逐一检查;④做好对高处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等。 (2) (3)高出作业的级别高处作业的级别可分为四级,即高处作业在2~5m时,为一级高出作业;5~15m时,为二级高处作业;在15~30m时,为三级高处作业;在大于30m时,为特级高处作业,高处作业又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其中特殊高处作业又分为八类。特殊高处作业的分类:①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成为强风高处作业;②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高处作业,成为异高温处作业;③降雪时进行的高出作业,称为学天高出作业;④降

雨时进行的高出作业,称为雨天高出作业;⑤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出作业,成为夜间高出作业;⑥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高出作业,称为带电高处作业;⑦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出作业,称为悬空高出作业;⑧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出作业,称为抢救高出作业。一般高处作业是指除特殊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 (4) (5)高处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技术措施①凡是进行高处作业施工的,应使用脚手架、平台、梯子、防护围栏、档脚板、安全带和安全网等。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牢固、可靠。 ②凡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应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的教育;特殊高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上岗前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的,应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安全技术教育。③高处作业人员应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施工单位应围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具,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④施工单位应按类别,有针对性地将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悬挂于施工现场各相应部位,夜间应设红灯示警。⑤高处作业所用工具、材料严禁投掷,上下立体交叉作业确有需要是,中间须设隔离设施。⑥高处作业应设置可靠扶梯,作业人员应沿

加强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措施范本

整体解决方案系列 加强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 理措施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6560加强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措施 Strengthening safety management measures in direct operations 说明:为明确各负责人职责,充分调用工作积极性,使人员队伍与目标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此制定 各部门、各装置: 为进一步规范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现就加强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1、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装置负责人承担所辖区域的安全责任。 2、坚决执行作业票管理制度,与装置相关的施工必须开作业票。否则,不允许施工。 3、技术工程部、设备部、安环部等部门安排施工单位到装置区域施工时,必须以书面工作联系单的形式告知所在装置主任或装置主任指定的责任人,工作联系单中必须写明施工内容、施工周期、施工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必须由所在装置主任或装置主任指定的责任人签字确认。 4、项目主管部门必须牵头组织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中必须有危害识别及预防纠正措施的内容,否则,不允许施工。 5、所在装置主任收到工作联系单后,必须安排对施工人员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并告知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组织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制定并检查落实安全措施。否则,不允许施工。 6、装置主任必须督促并监督施工单位按公司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办理好作业许可证并指派专人进行监护。装置委派的作业监护人必须了解施工作业的内容、作业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发生异常情况时的处理措施等内容。 7、装置主任必须对本装置内的施工单位、施工人员数量、施工部位、作业票证执行情况准确掌握,对施工存在的安全风险有详细的应对措施,并每天通过OA汇报给生产副总,主管副总及总经理。 8、装置主任必须将施工安全注意事项告知运行班组人员,当班人员巡检时必须对装置内的施工情况和作业票证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交接班记录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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