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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工作自查报告

民政工作自查报告
民政工作自查报告

残疾人的法律援助制度

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制度,是国家为了保障社会成员平等地实现法律所赋予的权利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制度,已经成为一个国家经济发达、法制健全、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在社会各群体中,残疾人是在生存和生活方面遇到困难最多的群体,最容易受到伤害和侵害,而抗风险和自我保护能力又相对较低。当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如果没有外部的帮助,他们很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因此,残疾人应该是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的重点对象。对此,我国法律和法律性文件中作出了专门的规定。残疾人也应该运用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制度、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法律援助及其申请程序

法律援助是指在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和协调下,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的法律制度;国家司法部依据《刑事诉讼法》、《律师法》等法律,发出了《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1997年5月20日司发通[1997]056号),对法律援助的对象、范围和申请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根据该《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都可成为法律援助的对象:

1、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帮助;

2、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由各地参照当地政府部门的规定执行)。

另外,盲、聋、哑和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其他残疾人、老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因经济因难没有能力聘请辩护律师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刑事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该《通知》规定的法律援助的范围包括:

1、刑事案件;

2、请求给付赡养费、抚育费、抚养费的法律事项;

3、除责任事故外、因公受伤害请求赔偿的法律事项;

4、盲、聋、哑和其他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追索侵权赔偿的法律事项:

5、请求国家赔偿的诉讼案件;

6、请求发放抚恤金、救济金的法律事项:

7、其他确需法律援助的法律事项。

需要指出的是,在上述法律援助的范围中,残疾人除追索侵权赔偿的法律事项外,经济确实困难的,还可就其他法律事项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的主要形式有:法律咨询和代拟法律文书,刑事辩护和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公证证明以及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务。

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同时递交以下材

料:

1、身份证、户籍证明或暂住证;

2、有关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的证明;

3、申请援助事项的基本情况;

4、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该《通知》还就法律援助的程序作厂规定。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由该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统一接受并组织实施;非指定辩护的刑事诉讼案件和其他诉讼案件的法律援助,由申请人向有管辖权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诉;其他非诉的决定后,受援人可以据此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缓、减、免交诉讼费的书面申请,并附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有效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对于法律援助机构决定减、免费提供法律援助民事诉讼代理的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应当先行对受援人作出缓收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的决定,使案件审结后再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诉讼费的支付。根据该《通知》的规定,残疾人一旦获得法律援助并被人民法院认可,即可向法院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寻求司法救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的规定》(2002年7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24次会议通过),对司法救助的对象和范围作出了更具体的规定。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

1、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2、追索养老金、社会保险金、劳动报酬而生活确实困难的;

3、当事人是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或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追索医疗费用和物质赔偿,本人生活确实困难的;

4、当事人是生活困难的孤寡老人、孤儿或农村"五保户"的;

5、当事人是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的;

6、当事人是国家规定的优抚对象,生活困难的;

7、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领取失业救济金,无其他收入生活困难的;

8、因自然火害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国家救济或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9、当事人起诉行政机关违法,生活困难的;

10、当事人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

11、当事人是福利院、孤儿院、敬老院、优抚医院、精神病院、SOS儿童村等社会公共福利事业单位和民政部门主管的社会福利企业的。

根据上述司法救助的对象和范围,残疾人提起民事或行政诉讼,无论是否已经获得法律援助,只要符合条件的,都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经司法诉讼程序,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讼法律事务,由申诉人向住所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诉。特殊情况除外。法律援助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予以

法律援助的决定:

1、对符合条件者,应作出同意提供法律援助的书面决定,并指定承办法律援助事项的法律服务机构,通过该机构指派承办人员。同时由承办人员与法律援助机构、受援人三方签订协议,规定各方的权利义务。

2、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援助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对决定有异议的,法律援助机构应重新审议一次。遇有紧急或特殊情况,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当即决定予以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机构可先行提供法律援助,之后报法律援助机构核准。

司法部设立法律援助中心,指导和协调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在本地区法律援助中心的统一协调下实施法律援助。

二、司法救助

司法救助是指人民法院对于民事、行政案件中有充分理由证明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但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诉讼费用缓交、减交、免交的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民事法律援助工作若干问题的联合通知》(1999年4月12日),就司法救助及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的关系,作出了明确规定。该《通知》规定,法律援助机构作出同意提供法律援助的决定后,受援人可以据此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缓、减、免交诉讼费的书面申请,并附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有效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对于法律援助机构决定减、免费

提供法律援助民事诉讼代理的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应当先行对受援人作出缓收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的决定,使案件审结后再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诉讼费的支付。根据该《通知》的规定,残疾人一旦获得法律援助并被人民法院认可,即可向法院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寻求司法救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的规定》(2002年7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24次会议通过),对司法救助的对象和范围作出了更具体的规定。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

1、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2、追索养老金、社会保险金、劳动报酬而生活确实困难的;

3、当事人是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或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追索医疗费用和物质赔偿,本人生活确实困难的;

4、当事人是生活困难的孤寡老人、孤儿或农村"五保户"的;

5、当事人是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的;

6、当事人是国家规定的优抚对象,生活困难的;

7、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领取失业救济金,无其他收入生活困难的;

8、因自然火害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国家救济或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9、当事人起诉行政机关违法,生活困难的;

10、当事人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

11、当事人是福利院、孤儿院、敬老院、优抚医院、精神病院、SOS儿童村等社会公共福利事业单位和民政部门主管的社会福利企业的。

根据上述司法救助的对象和范围,残疾人提起民事或行政诉讼,无论是否已经获得法律援助,只要符合条件的,都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经司法诉讼程序,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民政工作述职报告

民政工作述职报告 20XX年,我镇民政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民政局 的悉心关怀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 贯彻省、市、县“富民惠民,改善民生”精神,以改善民生、发展 民主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致 力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救助体系,打造公开、公平、 公正的社会救助平台,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统筹城乡 经济发展、建设和谐社会。按照年初的工作部署,重点做好了以下 几项工作: 一、低保工作 同时对新申请的低保户严格按照申请、核查、公示、上报的程序进行办理。组织人员对新申请户按照相关文件要求,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形式,了解申请户的家庭情况,并要求低保申请对象如 实提供家庭成员经济状况、就业情况、残疾证、重病证明等,调查 人员按照入户调查情况填写入户调查表。在初步入户调查的基础上,我们组织专门人员会同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进行逐户评议,凡因 正当理由评议不通过的户,当场告知原因并退回申请,从源头上杜 绝“人情保、关系保”现象。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户,及时告知并准 备相关材料,填写低保档案,计算家庭收入,上报县民政局,一年 以来我镇共集中审核上报了129户348人,低保档案基本整理结束。 二、五保工作 我们镇共有五保户355人,其中在两个敬老院集中供养的有167人,分散供养的有188人。1-11月份共有39名五保对象死亡,我 们及时和县民政局对接,增补了39名符合五保条件的老人,解决了 他们的后顾之忧。今年我们岚山敬老院提档升级,按照“三有、三能、六达标”的要求,我们积极向民政局争取,把岚山敬老院确定 为20XX年改建工程,现在敬老院的改造已基本完成,新建了水冲厕

工作汇报-乡镇民政工作情况汇报

工作汇报-乡镇民政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对民政工作进行调研的具体要求,现就乌加河镇民政工作总体情况汇报如下:一、农牧民大病医疗救助情况2005年根据旗民政局文件精神,针对我镇农村实际医疗情况,经过下乡入户调查核实,符合我旗民政局大病医疗条件的有34人,整理后上报34人,实批24人,合计补助金额3.6万元,下拔经费已全部发放到患者或家属手中,今年根据实际情况,镇民政办将不分批次,凡有即报,以确保患者及时能够得到资金上的资助,以助他们早日得到康复。 二、春荒期间灾民、贫困户缺粮情况介于2005年我旗大部分地区旱情严重,我镇受灾情况虽不及山旱区严重,但对农民收入也造成了极大的影响,根据年末我镇组织人员下乡的摸底调查,受灾农户共750户,计2625人,灾后贫困户370户1295人,经我镇党委、政府一再努力,现仍有受灾贫困户141户509人,需民政资助、救济口粮户141户509人。三、五保户供养情况根据撤乡并镇后原乡镇材料总结,以及今年年初民政工作人员下乡入户的调查统计,全镇共有五保户68户68人。其中集中供养10人,分散供养58人,集中供养人员除民政拔付生活费外,乡镇每年付五保户生活费3.4万元,镇敬老院,除上级拔付经费外,我镇给予解决院民部分生活开支,医疗费用实报实销,并在节假日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努力让集中供养人员吃好、喝好、安享晚年。四、优抚对象基本情况撤乡并镇后,我镇共有优抚军人40人,现这部分优抚军人大多年已古稀,生活收入偏低,而民政每年拔付的生活费仅有1700元,远远不够优抚老军人一家人一年的生活开支,而大多优抚军人子女均没有工作,在家务农,加子女

上学,生活开支的费用外,能真正给予老人的补贴并没有多少,经过镇民政办入户调查,这些家庭年开支都在6000元以上,其中包括老人的医疗费用。有一部分优抚军人家庭年开支在万元以上,这部分生活费显然是远远不够的,希望上级民政部门调查核实后,能够在经济上给予这批优抚军人更多一点资助。五、撤乡并镇后,婚姻登记方面存在的问题撤乡并镇以后,我镇面积增加,而且镇政府所在地位置靠东,距石兰计地区最远距离达到80公里,这就给这部分农民办事造成许多不便。因为办一次结婚往来所需路费就要32元,而且交通很不方便,因此,办完手续后只能在镇里过夜,第二天才能够搭班车回家。这些问题同时也给镇民政工作造成了许多不便,如有些人嫌路途远,便请人代办,由于婚姻法规定,在婚姻登记时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场,因以上的不便因素,有些人只举行了结婚仪式,而办理结婚证却一拖再拖。这不仅给民政工作带来了不便,同时也给计生工作的顺利开展造成了一定影响。鉴于此,特请民政部门同意,我镇在石兰计地区的民政助理员,在当地将相关手续办好签字后,统一拿到镇民政办领取结婚证。六、撤乡并镇后,进一步发挥农村专业经济组织服务功能的具体措施撤乡并镇后,在乌加河镇党委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这一主题,以实施“双链双推”活动为载体,以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力,以广大党员和旗、镇、村干部为骨干,继续深化“党员三结合致富链”,完善“干部服务链”,推进农民组织化进程和基层组织建设,努力开创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局面。全镇共结成种、养、科技、信息、法制、林业、水利、计划生育、流通服

民政局基本情况及工作开展情况

民政局基本情况 盐山县民政局是县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包括部分社会保障工作,部分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工作。内设办公室、计财股、老龄办、社救股、优抚股、民政股、民族宗教股7个行政股室,辖安置办干休所、光荣院、烈士陵园、殡仪馆、居民委员会5个事业单位。 一、股室职责 办公室 职责:负责议定有关民政工作的文件、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组织并监督执行;负责民政工作情况综 合、工作报告、信息反馈工作;负责管理局机关的人 事、劳资、档案资料;负责会议组织、信访、保卫、 卫生、行政事务、车辆管理等工作。 计财股 职责:参与制定、审核有关制度和财务收支计划;负责议定全县社会福利生产发展计划;负责县直各单位抚恤金 的发放;负责行政、事业经费和预算外资金等各项开 支的审核、报销及帐务工作;负责对全县福利生产企 业及下属企业、事业单位的财务指导、监督和检查。优抚股 职责:负责全县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定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死亡抚恤、评定伤残等级申报工作;负责优抚 工作对象的接待工作;褒扬革命烈士;指导县光荣院 和烈士陵园工作;承办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 作。 社救股

职责:负责查灾、报灾和救灾;指导农村互助储金会工作; 负责全县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负责全县困难户的 临时救济工作;主管五保敬老工作和乡镇敬老院建设 工作;负责收容遣送工作。 安置办干休所 职责:负责管理退伍义务兵、专业士官、复员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军地两用人才开发使 用工作,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和退休 士官、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军队遗属的接收安置工 作。 老龄办 职责:负责全县老龄工作,深入宣传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提升社会尊老敬老爱老意识,在全县逐步实现“老 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医,老有所为”的目标。民族宗教股 职责:贯彻、执行民族宗教政策;办理有关保障少数民族合法利益和处理民族关系、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 惯、维护民族团结方面的有关事宜;参与有关少 数民族和民族地方专项资金、贷款的分配和使用 管理;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 培养、选拔和使用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民政股: 职责:负责婚姻法制宣传、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婚姻介绍所工作;检查、督导全县殡葬管理 工作;指导县殡仪馆工作;负责儿童收养登记工作; 承办社团的审批和登记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的设 立、撤销、更名等申报工作;负责堪界工作;协同县

县民政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材料

县民政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材料 县民政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材料 大家好!首先我代表民政局对各位领导的莅临指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和热烈的欢迎。根据本次督查调研安排,下面我就我局各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督查内容方面 民生指标落实情况和民生工程进展情况。 城乡低保提标情况。根据上级要求,XX年,我县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XX年的500元/人/月提高到560元/人/月,超出全市平均标准80元。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XX年的360元/人/月,提高到400元/人/月,超出全市平均标准10元。将五保供养标准由XX年的集中9000元/人/年,分散5450元/人/年,提高到集中10000元/人/年,分散6000元/人/年。另外我县对城乡低保对象给予养老保险补贴,缴费高于1500元的低保对象,每人每年给予1000元补贴,缴费低于1500元的低保对象,每人每年给予400元补贴。今年我县将低保提标、五保供养提标及养老保险补贴列为XX年全县重点工作任务,集中精力,予以重点落实。

XX年未完成为民办实事工程情况。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认真做好XX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县民政口共承担三个方面十项为民办实事工作,目前除老年养护院工程还在建设当中,其它项目全部于XX年底完工,并投入使用。老年养护院项目位于县嘎鲁图镇东南三公里的斯布扣嘎查境内,占地面积16111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为两栋局部三层框架楼,去年底完成了地基工程,今年5月份开工续建,目前正在进行一楼主体工程建设。预计将于10月份竣工,并投入使用。 XX年已完成项目管理使用情况。一是对图克敬老院进行改扩建,安装了院内监控系统,对部分房间进行了维修改建,增设卫生、防护、桌椅等设施设备,修建了户外凉亭,该工程已于去年9月份完工并投入使用。改扩建后,图克敬老院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目前敬老院共设房间49间,床位120张。二是在无定河敬老院院内新建一所二层基础、首期建筑为一层800平方米的老年公寓。该工程已于去年10月底竣工并投入使用。三是新建2所日间照料中心,一所是呼热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300平米、设置床位20张。另一所是独贵龙社区夕阳红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180平米、设置床位20张。现已全

社会救助民政政策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社会救助民政政策落实情况 的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我镇认真、及时落实了各项救助政策,整合社会救助资源,狠抓xx镇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农村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供养、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城乡医疗救助、福利院两项工程、残疾人两项补贴、自然灾害救助等工作整体推进,基本形成了城乡联动、立体救助、协调一致、运作规范的社会救助体系。按照区民政关于迎接省厅对我区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考核的通知,现将我镇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符合条件困难群众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按时发放救助金落实情况。 (一)关于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工作。 1、为保障城乡低保政策阳光、公平、透明的实施,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生活难题。民政办根据《xx市xxx区民政局关于规范城乡低保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及《xx区城乡低保工作手册》,认真组织开展了一年一度的低保年度核查工作,从今年五月三日开始集中两个月时间入村入户开展走访调查及民主评议工作。并建立了新增低保对象的档案。并对原保障对象进行了年度核查并填写了入户调查表。 2、个人简历结合年度核查以及大数据预警,开展了低保预警

处理工作,通过省、市低保信息比对平台比对出我镇低保预警125户,我们将通过入户调查核实,对实事清楚、预警属实的给予取 消并发放取消通知书或者不予批准通知书,对信息有误的进行修改。 3、对重点救助对象、重度残疾人单独施保分别建立了花名册。并开展近亲属备案工作,对全镇城乡低保近亲属情况做了严格筛查。 4、宣传普及低保政策,完善低保公示栏。及时公开享受低保 政策的条件、申报程序、补差标准、动态变更等信息,对低保发 放对象做到了一月一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通过年度调查认定和重新核查评定,全镇共新纳入城乡低保 户xx个,对家庭经济收入明显好转已经超过低保标准的34个城乡低保户给予取消。20xx年11月农村低保保障人员xx人、城市低 保保障人员xx人。 (二)关于纳入特困人员供养工作。 1、开展“五保”对象自理能力的评估,确定了“五保对象” 自理程度,更好保障“五保”对象生活。 2、全镇共有五保对象xx人,其中:分散供养的xx人,集中 供养xx人。已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一是对分散供养的五保户实行“三包”责任制(即镇干部包村、民政干部包片、村干部包人),分别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人和生活照料人,签订监管协议书189份,地图并对新增特困对象建立了审批资料的一户一档。二是按月足

乡镇民政办民政工作述职报告

述职述廉:________ 乡镇民政办民政工作述职报告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8 页

乡镇民政办民政工作述职报告 我镇民政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xx县民政局的悉心关怀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省、市、县“富民惠民,改善民生”精神,以改善民生、发展民主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致力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救助体系,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社会救助平台,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建设和谐社会。按照年初的工作部署,重点做好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低保工作xx年年初,我们镇共有低保户1178户,2443人,低保标准从270元人,提高到现在的300元人,参保率达3.2%,是全县平均水平。按市县要求对我镇低保户进行全面复核调整,我们在4、5月份和8、9月份共用4个月时间清理了脱贫、死亡人员158户、281人,对照低保复核情况及时更新低保系统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在复核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文件上的要求入村入户调查,做到户户与人见面、与卡见面,并做好邻里调查走访,积极宣传低保政策,确保低保复核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坚持按照“应保尽保、规范运作、分类施保、动态管理”的要求,层层把关,打造岚山镇阳光低保工程。同时对新申请的低保户严格按照申请、核查、公示、上报的程序进行办理。组织人员对新申请户按照相关文件要求,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形式,了解申请户的家庭情况,并要求低保申请对象如实提供家庭成员经济状况、就业情况、残疾证、重病证明等,调查人员按照入户调查情况填写入户调查表。在初步入户调查的基础上,我们组织专门人员会同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进行逐户评议,凡因正当理由评议不通过的户,当场告 第 2 页共 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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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自查报告【推荐】 大对走访工作的人员投入,努力构建以司法所为领导,村委会、社区矫正工作小组为参与主体的联合矫正工作机制,接下来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收集的社区矫正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 社区矫正自查报告范文(一) 为了更好地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达到强化责任需要。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中,根据县综治办的要求,我乡认真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中的脱管人员、涉嫌重新犯罪和重新犯罪案件进行自查工作,认真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有效监管。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动我乡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开展,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召开机关干部、村社区干部专题会议,传达文件精神,并安排部署、落实责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对矫正对象的后期监督管理。加大对矫正对象的后期监督力度,是规避治安风险、降低矫正对象再犯罪率的有效手段。对矫正对象的后期监督,采取“多方协作、联合布控、周闻其声,月见其人”的办法,防止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再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二、强化责任、落实措施 加大对走访工作的人员投入,努力构建以司法所为领导,

村委会、社区矫正工作小组为参与主体的联合矫正工作机制,加强同各级单位的联系,做到信息畅通、行动一致,拓宽同矫正对象的联系渠道,及时掌握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积极寻找同矫正对象进行思想交流的机会和平台,通过电话、当面、汇报等相结合的方式详细掌握矫正对象动态,方便对矫正对象进行得当的思想教育。同时,密切监督,严防死守,避免因信息反馈不及时而引发的矫正对象再犯罪情况。在矫正工作中,我们做到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育人,坚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原则,以真情感动矫正对象,以此搭建相互信任的桥梁,大大的增强了矫正成功率。 通过宣传发动,组织了社区、配合公安派出所、综治部门为主的工作机构,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一是了解矫正对象最新工作情况、生活情况和思想状况,掌握他们的改造效果和改造中存在着的问题。二是通过自查自纠,严格社区矫正工作要求,查找矫正执行期间矫正工作存在的不足。三是针对以上不足,切实整改,通过开展活动提高矫正工作水平和矫正质量。 截至目前,社区矫正对象共6人,没有1人脱管、漏管,没有1人重新犯罪。 社区矫正自查报告范文(二) 按照达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达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

县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汇报【可编辑版】

县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汇报 县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汇报 各位领导: 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我局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对于解决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加快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从实际出发,从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入手,认真落实社会救助法规政策,为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养老、医疗、教育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其他救助、救济和社会帮扶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做出了积极努力,现将民政社会救助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巩固完善。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办法》,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201X年,共发放低保金84万元。今年截止5月我县共纳入547户,1461人,其中在职职工5人、离岗人员41人、离退休人员16人、失业人员168人、三无人员31人、其他人员1200人,人均补差额53元,1--4月累积发放低保金30.56万元。在城市低保工作运行中,重点落实了三项 措施: 一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新疆的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办法》的

宣传;二是逐步规范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调查、评审、审批及低保金发放程序。各乡(镇)、各社区居委会成立了评审委员会,建立了评审例会制度,详细记录评审记录和填写评审呈报表;乡(镇)、社区居委会每季度对已保人员进行普查,随时掌握低保人员情况,县低保办公室进行抽查,掌握低保对象家庭收入增减及生活变化情况,对于经济收入有所好转的,及时变更;对“三无”人员、残疾、年老、体弱等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和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实行分类施保;低保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帐管理,按照低保金发放程序,每月10日由低保户凭民政局制发的“最低生活保障领取证”在社区居委会、乡镇领取低保金,确保了低保资金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到了低保户手中。三是健全、规范低保档案管理。按照自治区《低保档案规范管理方案》要求,规范了档案类型,建立了基础档案、低保金发放档案、各类报表档案、文件资料四类档案。完成了低保对象家庭基本情况微机录入,加快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信息化建设。根据上级民政部门关于完善覆盖城乡的救助体系建设、在有条件的县市推行农村低保的指示精神,民政部门已主动向县领导汇报,在争取县财政和上级专项资金的支持下,开展农村低保工作。 二、以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为重点,逐步规范农牧区救助对象的申报、确认程序,确保特困群众得到有效救助。 1、根据国家民政部、自治区关于自然灾害、灾民救助的文件精神,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时出台了《关于印发〈***县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的通知》(*县政办123号),推进了自然灾害救助机制的建立,提高了各部门协调配合、防大灾、抗大灾意识。我局按照自然灾害救助职责,进一步完善了自然灾害信息报告、救灾救济物资储备、

某民政局“一次办好”工作自查报告

某民政局“一次办好”工 作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深入推进“一次办好”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要求和部署,民政局把“一次办好”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多措并举,着力实现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效率高、服务优。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一次办好”工作的目标任务、范围重点和职责分工,多次召开业务工作专题调度会议,就“一次办好”工作相关事项进行研究和安排。 (二)清理没有法律依据的证明、盖章类材料。坚持没有法律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有效证照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通过民政系统信息、档案查证的一律取消。经过认真梳理,共清理取消证明、盖章、复印类材料5项,并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取消了婚姻登记证本收费。针对“一链办理”事项,主动请示业务上级,寻找相关法律依据,与关联事项所在部门多沟通、多协调,争取缩短办事时间,实现“多事一流程”。实现信息共享。加强对社会救助、社会组织、婚姻登记等相关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研究制定数据资源开放清单,明确种类、标准、范围、流程,实现政务信息资源

共享。 (三)及时公布“一次办好”事项清单。经过多次研究,结合民政局工作实际,共梳理“一次办好”事项95项。并补充完善办理事项所需材料清单和表格样本,及时上传相关网站,方便办事群众参考、下载。 (四)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一是突出重点,全面排查。要求所有登记在册的行业协会商会认真填写收费调查表,做到不瞒报、不漏报,不错报。重点对xxx协会等5家涉企收费的行业协会商会进行上门检查。聘请专业财会人员对这些社团的财务账簿、收费票据、财务制度进行了认真核查,市民政局按照市‘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树牢全局意识,主动对标先进,在“放”上下狠心,在‘管’上用诚心,在‘服’上真用心,规范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手续,能够下放的事项全部下放;实施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改善服务、提升效能。以“一次办好、群众满意’为目标,推进‘数字民政’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坚持有求必应、精益求精,当好‘店小二’,让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 二、做好调查,为开展各项工作奠定基础民政工作是做人的工作,民政工作的任务和职责就是为特困群体、弱势群体、优抚对象办实事,所谓“上对最可爱的人,下对最可怜的人”,做好三个服务,即:服务社会保稳定,

民政工作述职报告

民政工作述职报告 众所周知,传统的民政工作存在诸多不足,而且随着社会新问题、新矛盾的不断涌现,这些不足也在日益凸显和加剧。下文是民政工作述职报告,欢迎阅读! 民政工作述职报告一 20XX年,我镇民政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民政局的悉心关怀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省、市、县富民惠民,改善民生精神,以改善民生、发展民主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致力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救助体系,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社会救助平台,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建设和谐社会。按照年初的工作部署,重点做好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低保工作 2020xx年初,我们镇共有低保户1178户,2443人,低保标准从270元/人,提高到现在的300元/人,参保率达3.2%,是全县平均水平。按市县要求对我镇低保户进行全面复核调整,我们在4、5月份和8、9月份共用4个月时间清理了脱贫、死亡人员158户、281人,对照低保复核情况及时更新低保系统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在复核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文件上的要求入村入户调查,做到户户与人见面、与卡见面,并做好邻里调查走访,积极宣传低保政策,确保低保复核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坚持按照应保尽保、规范运作、分类施保、动态管理的要求,层层把关,打造岚山镇阳光低保工程。 同时对新申请的低保户严格按照申请、核查、公示、上报的程序进行办理。组织人员对新申请户按照相关文件要求,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形式,了解申请户的家庭情况,并要求低保申请对象如实提供家庭成员经济状况、就业情况、残疾证、重病证明等,调查人员按照入户调查情况填写入户调查表。在初步入户

社区矫正自查报告范文3篇一

社区矫正自查报告范文3篇一: 在20xx年5月13日区司法局召开的《社区矫正监管措施专项整治活动动员大会》上,各家所在下周的任务之一是自查自纠目前所里的社区矫正三大措施。以下为我所通过梳理、走访、自查自纠总结出来目前我所在社区矫正请销假、公益劳动和书面汇报三大措施的工作情况: 一、请销假 目前我所共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35人,其中长期在外务工的有三人,分别是在盐城的矫正对象王某、在新疆的矫正对象蔡某和在无锡的矫正对象詹某。这三名矫正对象都办理了长期在外务工的手续,有其社区、家属签署的保证书,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还有矫正对象本人写的保证书。长期外出务工人员请销假手续的履行率达到了100%。另外,我所目前24人有稳定的工作,其中因为工作关系需要经常出差的矫正对象有两人,司法所专门在个别谈话教育课上对这二人反复重申社区矫正请销假制度和相关规定,一旦发现有违规乱纪的行为,司法所会严格按照社区矫正日常考核办法对违规社区矫正对象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近期,我所还将再次印制社区矫正请销假制度手册,确保发放到每一位矫正对象手中,强化矫正对象遵守请销假制度的概念,同时让矫正对象更加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二、公益劳动

我所目前的公益劳动基地已有两个,分别是组织交通协勤活动的迈皋桥地铁站华电路口,和组织为老人献爱心关爱老年人生活的迈皋桥真善美敬老院,目前即将新增的公益劳动基地还有区司法局与区市容局联合建立的迈皋桥华电北路环境保洁公益劳动基地。可以说,迈皋桥所的公益劳动基地还是很丰富的,结合迈皋桥社区矫正对象人数多、犯罪类型复杂、年龄差距大等众多特点,丰富的公益劳动基地为不同类型的矫正对象提供了合适的公益活动平台。 我所目前参加公益劳动的矫正对象大多数都是年轻人,其他因为年纪大、脑疾病或躯体性疾病的矫正对象虽然不能参加司法所统一组织的公益劳动,但大多都能在自己所在的社区或住家附近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公益活动,并拍下照片交到司法所来。 三、书面汇报 书面情况汇报是社区矫正对象每月要交到司法所的一份反映其 近期矫正改造,生活、学习、工作、家庭、思想状态等多方面情况的书面报告。目前我所的社区矫正对象中除一人因为精神性疾病没有书写能力以外,其他人都能够按照规定完成书面汇报工作,目前存在的问题是,部分矫正对象写的书面情况汇报内容简单,字迹潦草,完全是应付差事。就这个问题,我所已经多次对个别写书面汇报有困难的矫正对象进行个别辅导和教育,或者向其发放法制宣传书籍、报刊,但仍然收效甚微。矫正对象说,到司法所来写的时候就能写好,回家后事情很多,忙这忙那的,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写书面汇报,所以写不好。下一步,我所还将继续就矫正对象书面汇报的有关问题做一步

县民政工作汇报材料

县民政工作汇报材料 【篇一:县民政局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县民政局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县纪委、监察局和纠风办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 密部署,把民主政风行风建设作为加强民政局自身建设、提高民政 系统服务水平、提升民政形象的重要载体,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民政 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通过规划、检查整改和总结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现将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开展政风行风建设活动,对于 维护广大农民的各项合法权益,全面提升民政部门党员干部、职工 的作风建设和服务水平有着重要的作用。为此,局党组召开专题会 议进行研究部署,成立了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建 立“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科室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是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措施。根据县纪委、监察局和纠风办 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民政系统工作实际,我们制定了《夏津县民 政局政风行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民主评议行风活 动的目标要求、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按照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 原则,分阶段有步骤地组织实施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活动。 三是畅通信息渠道,营造评议氛围。为使政风行风建设活动取得实 实在在的成效,我们将通过新闻媒体、民政网站等多种渠道向社会 广泛宣传评议活动,公开评议的重点、内容、方式,公开投诉电话,畅通投诉渠道,使整个活动在群众的支持、参与、监督下进行,并 营 造民主评议行风的良好氛围。组织召开多种形式的恳谈会、座谈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和民政服务对象参与评议、 查找问题,倾听群众对民政工作的建议,“深入民情解难题,围绕评 议找问题”发扬民主、开门纳谏,分析情况、查找问题,落实措施、 整改提升,改善服务、提高效率,努力以这次政风行风建设活动来 促进我县民政工作的全面提升。 二、政风行风建设自查自纠情况

民政自查报告

民政自查报告 一、强化领导责任,全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为切实抓好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巩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的成果,局党总支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共同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上下联动配合抓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二是县党风廉政建设会议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县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认真分析和研究,制订下发了《富源县民政局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确定了2019年的工作重点,明确了领导班子岗位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局机关各科室和下属各事业单位,列入目标管理,同各科室负责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深化“一把手”负总责,“一岗双责”、“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党建工作、民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评比。三是自觉接受监督。积极主动的与社会事业纪工委加强联系,凡重要会议邀请社会事业纪工委参加,重大事项及时报告,每月按时报送相关表格和材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制作设立意见箱,接受办事群众监督。2019年来,民政系统干部没有出现违纪违规现象。四是主要领导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确保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 二、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创优民政部门形象 (一)狠抓机关作风建设。县民政局始终把为民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和窗口形象意识,大力提倡人文关怀和人性化服务。扎实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倡导文明新风,提高

服务水平,树立民政形象,根据《国家民政部在民政系统窗口单位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总结暨第二批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命名活动的通知》(民函〔2019〕105号)要求,组织推荐上报“群众满意窗口”1个单位、“优质服务品牌”1个、“优秀服务标兵”1人。推进机关工作人员服务用语的规范化,切实改进了服务态度,接待群众来访坚持“五个一”,即“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个请字、一把椅子、一杯热水”的要求,真正体现了“真心为人、真诚待人、真情感人、真切助人”的服务宗旨。坚持从身边小事做起,说好每一句话、办好每一件事、待好每一个人,没有发生因工作人员态度不好和办事推诿拖沓而引起的投诉和反映。同时优化了窗口运行机制,推行了社会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作风评议制等机制,形成了配套联动、整体推进的机关作风建设格局,树立了勤政为民、务实高效、清正廉洁、公正严明的部门形象。 (二)扎实开展民情大恳谈活动。以此为契机,切实加强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自2019年3月开展民情恳谈工作以来,局班子成员分别带队深入中安镇、大河镇、富村镇、老厂镇、十八连山镇共5个镇22个村寨开展民情恳谈,参与恳谈的群众480多人次,听取各类意见、建议50多条,解决各种实际问题80件,化解矛盾纠纷23起,从临时困难救助中安排资金21万元、救灾大米10000公斤,解决了因灾因病导致生产生活困难群众70户320人。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共收回整理建议意见23条,从征求意见的情况来看,社会各界对民政工作的满意率达98%以上,同时,对征求到的意见一一进行了整改落实,切实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改善了民生,得到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 三、加强学习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民政工作个人述职报告范文精选3篇

民政工作个人述职报告范文精选3篇 述职报告是任职者陈述自己任职情况,评议自己任职能力,接受上级领导考核和群众监督的一种应用文,具有汇报性、总结性和理论性的特点。如何写好述职报告呢小编精选了一些关于述职报告的优秀范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民政工作述职报告 xxxx年,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乡民政办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工作理念,全面落实民政政策,着力解决群众ZUI关心、ZUI直接、ZUI现实的利益问题,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上办实事,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上求实效,在社会事务管理上创实绩,认真做好各项民政工作,按时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社会救助工作逐步完善。 1、城乡居民ZUI低生活保障政策进一步落实。 规范了低保申报程序,强化了民主评议,创新民政专干评议模式,实施分类施保、三榜公示制度,进一步贯彻落实《ZUI低

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完善管理措施,建立健全低保信息网络化管理机制,加强动态管理,健全(半)年审核机制,加强督查。应保尽保,应退尽退,阳光施保,低保政策全面落实。 20xx年,全乡新增城市低保22户33人、停止33户62人、动态调整5户4人;截至12月底,享受城市低保人数454户819人;全年发放低保金(含补助金)共计10020人次3639104元。 进一步加大了对城市“三无”人员供养工作的投入。乡敬老院现集中供养人员达13人;着力加强乡敬老院的日常管理,做好“三节”慰问,着力强化防暑降温措施,改善供养条件,提高在院老人的生活水平,争取民生工程资金8万元对院内养老设施进行修缮;加快敬老院移址重建项目报批建设进度。特事特办,用心应对解决历史遗留徐世田问题。 2、城乡医疗救助服务进一步优化。 严格贯彻落实城乡医疗救助政策,“一站式”医疗救助宣传广泛,“一站式”救助系统平台维护及时、准确;重特大病医疗手工救助工作深入开展,切实解决对象户生活困难;各类医疗救助信息档案规范、完整。用心做好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临时救助等政策的衔接。 xxxx年,全乡有26人次手工申报大病医疗救助,救助金额61976。39元;开展临时救助11人次,救助金额17000元。

14司法所个人自查报告

2014司法所个人自查报告 2014司法所个人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就是自己根据工作情况进行汇报总结,以下司法个人自查报告就司法所规范建设,人民调解工作,安置帮教工作,社区矫正工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法律援助工作方面进行自我分析。 司法所个人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防止社区矫正人员漏管、脱管、重新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我所对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系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司法所规范建设 镇党委政府能够高度重视司法所

建设工作,按照县委的要求,较好的了落实人民调解、普法、社区矫正等业务经费,为司法所工作提供可靠的经费保障;司法所现工作人员3人(含镇普法办2人),整体素质高,较好地开展工作;司法所办公用房(含调解厅)达到250平方米以上,布局合理,制度均已上墙;抓好司法所队伍建设,积极参加县局、镇组织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健全完善内部学习、教育、管理制度,并抓好落实;严格遵守《司法局车辆管理办法》的规定,保证了安全用车;积极开展法律服务业务,123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正常开通,“12348”法律服务专线有咨询记录台帐,做到有问必答。 二、人民调解工作 1、镇、村调解组织健全,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进行了调整充实;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了争创先进调委会、优秀人民调解员活动,注重发现培养先进典型;探索《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衔接办法》矛盾纠纷调处

工作新机制,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成效,建立完善矛盾纠纷定期排查、纠纷登记、矛盾纠纷信息传递与反馈、矛盾纠纷分级调处、重大疑难纠纷领导包案调处等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做到每月定期排查和敏感时期即时排查相结合模式,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帐,落实责任人,及时调处。一般时期,一月集中排查一次,形成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分析报告,并及时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报表、分析报告、典型案例等及时上报县局基层股。重大敏感时期,每日一排查,每日一汇报;有激化、上访倾向的矛盾纠纷及时上报。半年以来全镇共受理各类纠纷件,其中司法所受理起,纠纷受理率达到,调处成功率达到,在司法所调处的纠纷中,无调解不当而发生民转刑或非正常死亡,没有发生因调处不及时、不当,引发的群体事件;调处档案资料完整,调解案件卷宗规范;村级调委会调解的矛盾纠纷有记录。 三、安置帮教工作

2019年乡镇民政工作总结

我镇民政工作在去年所取得的成绩上,紧紧围绕着“为上分忧,为下解困”的工作目标,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创新,开拓进取,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我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现将2019年我镇民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贯彻落实低保制度,积极创新帮扶新举措。 我镇镇委镇政府非常重视和关心弱势群体的生活状况,把低保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将低保制度的落实作为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来抓,使困难户的生活得到了救济和保障,较好地维护了我镇的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的发展。目前我镇共有低保户271户、681人申领了保障金1227396元,医疗救助金367104元;同时由镇财政拨款统一为低保户购买b档农居民医疗保险。在落实保障金方面,镇财政分局在每月3号前直接把低保金打入低保对象的银行帐户,使低保金按月足额发放到保障对象手中。 另外在服务和帮扶弱势群体的工作中,我们积极创新,通过建立“慈善超市”不断加大服务弱势群体的力度,为此我们积极争取镇委镇政府的支持,在文化大楼划出一个商铺来创建“慈善超市”。慈善超市通过接收社会各界热心人士的捐资捐物,整合我镇现有的社会扶贫济困资源,深入、持久、健康地开展对弱势群体的救助工作,让社会各界善心人士有方便的渠道帮助困难家庭,而困难家庭能得到最实际的帮助,按自己需求挑选商品,这为我镇贫困市民搭建一个新的救助平台,同时亦得到了上级领导及其他兄弟市的充分肯定。超市自今年3月开张以来,不断收到热心人士的捐款捐物,使得超市有足够的物品来维持正常的运作,为此我们正逐步尝试扩大帮扶对象的范围,从今年5月份开始,将伤残军人等纳入到帮扶对象的范围内,下一步计划将低收入的家庭也纳入到帮扶对象的范围内,让更多的弱势群体能得到实惠,为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服务。 另外在开展第二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期间,我们与xx人民医院党总

最新整理市民政局法治民政建设工作自查报告.docx

最新整理市民政局法治民政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市民政局法治民政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x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xx年,市民政局按照市政府办公厅要求,制定《xxx市民政系统“法治民政”建设的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民政工作法制化、规范化进程,增强了民政部门依法行政能力,促进了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根据《x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xxx20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将法制政府建设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制度,推动法制建设工作顺利实施 (一)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责任。局党委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法治民政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根据人员变动情况,重新调整了市民政局法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一把手抓总,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组织领导体系。明确了法制学习内容、执法重点和要求,从制度上对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进行了规范,认真履行民政工作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法定职责。及时成立了以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各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局属单位负责人组成的法制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机制。做到机构常设,队伍常在,工作常抓,思想到位,认识到位,措施到位,为法制建设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建立和完善干部学法制度。分别建立了《xxx市民政局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xxx市民政局中心组学法制度》《xxx市民政局法律知识培

训制度》《xxx市民政局领导法律知识考核制度》《xxx市民政局办公会前学法制度》。为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针对一些新的法律法规颁布以及重要法律修正后,及时组织学习,使普法内容适应新的形势。20xx年结合民政业务工作,分别举办社会工作高级研修班、社会组织支部书记党建培训班、民政系统消防知识培训,邀请国禾律师事务所宣伟做主题《依法行政与法治政府》讲解,使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普遍得到了加强。 二、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工作实效 一是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民政法律、法规,着力营造普法依法治理的良好氛围。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通过民政信息wang络平台、各类民政宣传展板,信息公开、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向社会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xxxxxxxxx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民政法律、法规。二是加强殡葬改革宣传,强化不文明祭祀行为的治理。通过在各类媒体开辟宣传专栏、租用地名标牌张贴公益广告、在全市机关干部中开展倡议活动,大力营造“文明殡葬、低碳祭扫”氛围。同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组织开展整治不文明祭祀行为倡导低碳生态环保祭祀方式的通知》,有效制止了随处祭祀烧纸的陋习。三是开展了“科学减灾依法应对”防灾减灾集中宣传活动。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播放抗震防灾宣传片、现场抢答防灾减灾知识、观看情景表演、家庭防灾自救设备展示等多种方式,多层次、多角度向全市广大群众宣传地震常识、暴雨、洪涝、大风、沙尘暴、火灾等灾害的防范,道路交通安全,家庭安全用电,中毒的预防、急救等各种防灾减灾知识。通过宣传活动,全面推进了防灾减灾和应急避险工作,提高了广大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增强了群众应急避险能力。 三、认真履行民政工作职责,严格依法行政 (一)加快推进养老、救助、减灾法治化建设,不断提升社会保障

2019民政工作人员述职报告

民政工作人员述职报告 民政工作人员述职报告 2005年度述职报告 (2006年1月10日) 2005年,对我来说是不平凡的一年。从部队到地方工作,新的工作、新的挑战,对我来说又是一次新的考验。根据局党委的统一安排,按照上级的要求,以及《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和《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对2005年自己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作如下述职。 一、道德修养 高尚的道德情操是一个人立身和成就事业的重要基础。做为一名党员干部更应该不断加强道德修养的锻炼。自己十分注重加强主观世界的改造,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保持良好的道德风尚。不管是在什么岗位,我都能从严要求自己,坚持做到“在学习上要有新进步,在做人上要有新境界,在做事上要有新成效,在做官上要有新形象”。无论做什么工作都能摆正自己同组织、同事业的关系,把实现个人的人生价值同服从上级领导的安排和开创工作新局面紧密地结合起来,自觉地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和基本路线,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激发自己的政治责任感和奋发进取精神,不断朝着新的目标迈进。在困境面前能够保持良好的心态,继续孜孜不倦地对信仰和理想去追求。始终做到顺境时不得意忘形,困难时不失意悲观。在工作和事业面前,我历来顾全大局,从不争名夺利,不计较个人得失,这一切无不同自己对崇高理想的追求、保持良好的道德情操密切相关。来民政局工作以后,我深感自己工作的重要性,从不敢有丝毫懈怠,时刻告诫自己要始终把事业和工作摆在首位,把安排好困难群众生活当做头等大事来做。我想不管遇到什么挫折,只要心中信仰是坚定的、精神状态是积极向上的,在全局广大干部职工的帮助支持下,就一定能够克服任何困难,去实现自己的奋斗目标。来到地方工作已有一年多的时间,值得欣慰和高兴的是有一个团结务实的局党委领导班子,在他们身上使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在这样的班子领导下工作,我深感是自己的福份,使我始终保持着良好的精神状态,使我在理论上有提高,思想上有进步,工作上有成效。 二、工作能力 一个人综合素质的高低,工作能力的强弱,决定着他能否履行好岗位赋予的职责和完成好上级交给的任务。2004年11月我从部队转业到地方工作,对五县两区的自然地理、气候条件、基本情况、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是陌生的,从不了解到了解,从不熟悉到熟悉,进而很快进入角色,以致对天水市民政事业有了深入的思考和总体了解。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提高自己的能力。 1.坚持不懈地加强学习。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理论素养。马克思主义理论素质是领导素质的灵魂,决定着领导水平和能力的提高。因此,理论学习是我们各级党员干部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重要任务。我始终自觉坚持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学习,坚定不移地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头脑,以此作为贯穿各项工作的灵魂。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并联系实际进行思考,增强了在实际工作中贯彻的自觉性。三是参加县级干部轮训班,认真学习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理解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意义,对“五个坚持”“五个统筹”和全会做出的各项重大决定都能准确把握。四是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行政许可法》。五是学习贯彻局党委的各种会议精神和重大工作部署,并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较好地贯彻落实。 2.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为局党委正确决策提供依据。到民政局工作后,深入基层,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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