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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实施方案

荣成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实施方案
荣成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实施方案

荣成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实施方案

荣成市第一次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

目录

一、普查目标 (4)

二、普查任务 (4)

三、普查时点 (5)

四、普查范围、对象和内容 (5)

(一)普查范围与对象 (5)

(二)主要普查内容 (6)

(三)普查单元 (10)

(四)普查内容间相互关系 (11)

五、普查技术路线与方法 (11)

(一)总体技术路线 (11)

(二)主要技术方法 (12)

(三)主要普查流程 (13)

六、数据处理与数据库建设 (14)

(一)基本思路 (14)

(二)主要工作要求 (14)

(三)普查数据库与信息系统建设 (15)

七、质量控制 (16)

(一)普查质量控制的原则 (16)

(二)建立质量控制岗位责任制 (17)

(三)建立质量控制制度 (17)

(四)质量控制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17)

八、主要成果 (19)

九、主要工作步骤 (20)

十、责任分工 (23)

十一、进度计划 (24)

(一)2010年工作计划(前期准备阶段) (25)

(二)2011年工作计划(清查登记阶段) (25)

(三)2012年1~6月工作计划(填表上报阶段) (27)

(四)2012年7~12月工作计划(总结阶段) (27)

十二、保障措施 (27)

(一)组织保障 (27)

(二)制度保障 (27)

(三)技术保障 (28)

(四)安全保障 (29)

(五)经费保障 (30)

荣成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实施方案

为做好荣成市第一次水利普查工作,根据《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总体方案》、《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实施方案》和《山东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实施方案》,荣成市第一次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荣水利普查办)特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目标

开展水利普查是为了全面查清我市河流和水利工程的基本情况,系统掌握我市河流开发治理保护状况,摸清经济社会用水状况,了解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基础水信息支撑和保障。

二、普查任务

荣成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主要包括七项任务:

1、全面查清我市河流的基本情况。通过对我市河流进行全面系统的调查,查清河流的数量及其分布,查清我市河流的水文特征状况。

2、全面查清我市水利工程基本情况。通过对我市水利工程的普查,查清我市各类水利工程的数量与分布、规模与能力及效益等基本情况。

3、查清我市经济社会用水状况。通过对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农业用水、工业用水、建筑业用水、第三产业用水等国民经济各行业用水以及河道外生态环境用水的调查,全面查清我市经济社会用水状况。

4、全面查清我市河流开发治理保护情况。通过对我市河(库)取水口、水源地、入河排污口、河流情况等的普查,查清我市河流开发治理保护的基本情况。

5、查清我市水土保持情况。通过对全市水土流失情况、侵蚀沟道、水土保持治理措施等的调查,掌握水土流失、治理情况及其动态变化等。

6、查清我市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通过对各类水利单位和机构的调查,全面查清水利单位的数量及分布、从业人员数量及结构、资产规模及运营状况等。

三、普查时点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时点为2011年12月31日24时,时期为2011年度。凡是2011年年末资料,如“2011年年末单位人员”等数据,均以普查时点数据为准;凡是年度资料,如“2011年供水量”等数据,均以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的全年数据为准。

四、普查范围、对象和内容

(一)普查范围与对象

荣成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范围为:荣成市境内所有河流、水利工程、水利机构以及重点经济社会用水户等调查对象。具体普查对象如下:

河流:流域面积50km2以上的河流。

水利工程:包括水库、水电站、水闸、泵站、堤防、农村供水、塘坝、窖(池)及灌区和地下水取水井等十一类工程。

经济社会取用水户:城乡居民生活、工业及第三产业等用水单位,灌区及公共供水企业等取用水户。

河流开发治理保护:包括河流各类取水口、地表水水源地、入河流排污口、有防洪任务的河段。

水土保持:包括国务院水利普查办确定的我市水蚀野外调查单元,基本农田、水土保持林、经济林、小型蓄水保土工程等水土保持

措施。

水利机构:包括水利行政机关、事业、企业、社团、镇(街道)水利站等五类机构。

(二)主要普查内容

第一次全国水利主要普查内容包括:河流基本情况普查、水利工程基本情况普查、经济社会用水情况调查、河流开发治理保护情况普查、水土保持情况普查、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普查,以及灌区和地下水取水井两个专项普查。各项普查内容如下:

1、河流基本情况普查

查清我国流域面积50km2及以上河流的名称位置、长度面积等基本特征,在此基础上重点查清流域面积100km2以上河流的河源河口位置、河流比降、多年平均年降雨量和年径流量等水文特征;对于具有水文站(或水位站)的河流,查清水文站(或水位站)的名称位置、观测项目、设施状况等;对于具有实测和历史洪水调查资料的河流,利用已有资料填报最大洪水的发生情况。同时对重要区间流域(河段)进行普查。

2、水利工程基本情况普查

以独立发挥作用的各类水利工程为普查对象,查清我市各类水利工程的数量、分布、规模等基础信息,重点查清一定规模以上的各类水利工程的基本情况、工程特征、作用与效益及管理情况等,对规模以下的工程主要查清其数量及规模情况。

(1)水库工程:重点调查总库容为10万m3及以上的水库工程,10万m3以下的水库工程归为塘坝工程调查。

(2)水电站工程:重点调查装机容量500kW及以上的水电站,500kW以下的水电站主要查清数量及装机容量。

(3)水闸工程:重点调查过闸流量5m3/s及以上的水闸工程,过闸流量1m3/s 至5m3/s的水闸主要查清数量及过闸流量,过闸流量1m3/s以下的水闸工程不调查。

(4)泵站工程:重点调查装机流量1m3/s或装机功率50kW及以上的泵站工程,装机流量1m3/s或装机功率50kW以下的泵站主要查清数量及装机规模。

(5)堤防工程:重点调查堤防级别5级及以上的堤防工程,5级以下堤防工程主要查清其数量及长度。

(6)农村供水工程:重点调查供水规模200m3/d及以上的集中式供水工程;供水规模200m3/d以下的集中式供水工程和分散式供水工程以村为单元调查其数量及供水规模。

(7)塘坝工程:调查容积500m3及以上、10万m3以下的塘坝,以村为单元调查其数量、容积及供水人口等。

(8)窖(池)工程:调查容积10m3及以上、500m3以下的窖(池)工程,以村为单元调查其数量、容积及供水人口等。

3、经济社会用水情况调查

在摸清各类经济社会用水户数量及有关情况的基础上,采取规模以上用水户逐个调查与规模以下用水户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式,结合流域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调查,查清城乡生活,农业、工业、第三产业等国民经济各行业用水情况,以及生态环境用水状况。

居民家庭生活用水户:在我市域内选择50个城镇和农村家庭进行典型调查,主要调查用水人数、用水来源及用水量等。

农业用水户:重点调查万亩以上的灌区,万亩以下的灌区,按灌区类型分类,各选择3个以上灌区进行典型调查,主要调查灌溉面积、取水量及用水量等。

公共供水企业:对所有城镇供水企业和日供水量超过1000吨(或用水人口超过1万人)的农村供水企业进行调查,主要调查供水企业的水源类型、用水人口、取水量、供水量等。

工业用水户:对年取用水量超过15万吨的用水单位逐个进行调查;15万吨以下的用水单位,按37个工业行业大类分别选择3个以上单位进行典型调查,主要调查企业总产值、取水类型、用水量、排水量等。

建筑业和第三产业用水户:对年取用水量超过15万吨的用水单位逐个进行调查;15万吨以下的用水单位,按16个行业门类分别选择3~5个以上单位进行典型调查,主要调查服务领域、取水类型、用水量、排水量等。

4、河流开发治理保护情况普查

查清我市河流的开发利用与治理保护的总体情况。重点调查河流水系取水量、地表水水源地和取水口情况、河流治理与防护情况、入河排污口情况及入河废污水排放量等。

(1)河流取水口:普查范围为河流(水库)上的所有取水口,重点调查取水流量0.05m3/s或年取水量15万m3及以上取水口基本情况、取水用途及取水量、取水许可及管理等情况;取水流量0.05m3/s 或年取水量15万m 3以下的取水口主要查清数量及取水量。

(2)地表水水源地:普查范围为向城镇集中供水的水源地,以及向乡村集中供水且供水人口1万人及以上或日供水量1000 m3及以上的水源地。主要调查水源地的水源类型、水质情况、水源保护区范围、供水用途、供水人口、供水量及管理单位等情况。

(3)河流治理保护情况:普查范围为流域面积100km2及以上河流(河段),重点调查具有防洪任务的河段。河流治理保护情况主要

包括河流存在的防洪问题、防洪标准、已治理长度及达标长度、水功能区划等情况。

(4)入河排污口: 普查范围为河流(水库)上的所有入河排污口,重点调查入河废污水排放量300 m3/日或10万m3/年及以上排污口基本情况、排污口设置许可情况、污水类型及入河废污水量等情况,入河废污水排放量300 m3/日或10万m3/年以下的排污口仅查清数量及废污水排放量。

5、水土保持情况普查

查清我市水土流失区域的分布、面积和强度,侵蚀沟道的数量、分布与基本特征,主要水土保持治理措施的数量、分布及治理等情况。

(1)水土流失普查:我市为水蚀侵蚀类型,主要内容包括调查水土流失影响因素(包括降水、土壤、地形、植被、土地利用等)的基本状况,评价水土流失的分布、面积与强度,分析水土流失的动态变化和发展趋势。

(2)侵蚀沟道普查:主要调查侵蚀沟道的位置,面积、长度、沟道纵比等几何特征,活动状态以及危害等。

(3)水土保持治理措施普查:主要内容包括调查各类治理措施面积以及坡面水系、小型蓄水保土工程等的现状,汇总分析各种治理措施的分布、数量。

6、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普查

查清我市域内从事水利活动的机关、事业、企业、社会团体法人单位和镇(街道)水利站的名称、单位类型等基本情况,机构人员情况,资产、财务状况,资质情况,信息化情况等。

7、灌区专项普查

全面查清我市灌溉面积及其分布,灌区的数量、分布、灌溉面积、

灌排工程等情况。

以行政村为单元,查清我市总灌溉面积、2011年实际灌溉面积及高效节水灌溉面积等情况。

以有效灌溉面积为标准,将灌区分为2000亩及以上灌区和2000亩以下灌区。重点调查2000亩及以上灌区,主要调查灌区整体情况,包括灌区概况、灌溉面积、管理情况等;调查灌排渠系状况,流量在1m3/s及以上的灌溉渠道、流量在3m3/s及以上的排水沟道及相应建筑物,以灌区为单元进行逐条调查;流量在0.2~1m3/s之间的渠道、流量在0.6~3m3/s之间的排水沟道及相应建筑物,以灌区为单元按照流量分级填报其数量、长度等。2000亩及以下灌区,主要查清其数量、灌溉水源类型及灌溉面积等情况。

8、地下水取水井专项普查

全面查清我市地下水取水井的数量、分布及取水量等情况,查清地下水水源地情况。

(1)重点调查机电供水井、矿泉水井和地热水井,查清水井位置、埋深、水泵型号、地下水类型等基本情况,取水用途、取水量等取水状况以及管理情况;民用井以村为单元调查,主要查清民用井的数量及取水情况。

(2)调查日取水能力在1万m3及以上的地下水集中式供水水源地,查清其位置、地下水类型等基本情况,取水用途、取水量等取水状况以及管理情况。

(三)普查单元

本次普查以我市为基本工作单元,普查数据或表格由荣水利普查办进行填报和汇总;其中塘坝、窖(池)工程、规模以下灌区、水井等根据具体情况,镇(街道)为单元进行统计填报,由荣水利普查办

进行汇总。

(四)普查内容间相互关系

各项普查内容在工作进度安排、普查指标设置、工作组织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相互关系,在普查表填报与审核、普查组织实施上需要注意相互协调和衔接。

在工作进度安排上,河流名录是其他各项普查对象进行清查工作的基础,因此,河流基本情况普查中河流名录编制必须在其他各项普查对象进行清查之前完成。在普查指标设置上,各项普查内容之间存在一定的指标关联关系,如河流名录和河流编码与水利工程、河流开发治理保护、经济社会用水调查等存在关联,水利工程基本情况普查中的水闸、泵站工程与河流取水口的取水工程存在关联,灌区用水调查与灌排工程存在指标关联等,这些存在关联的普查指标,在普查表填报中通过表间审核关系得以体现。在普查组织实施上,各项普查内容中有些普查内容可放在一起组织实施,如灌区用水与灌区专项普查、以村为单元填报的各普查表可放在一起组织实施。

五、普查技术路线与方法

(一)总体技术路线

根据普查总体目标要求,按“在地原则”,以我市行政区为基本工作单元,采取全面调查、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重点调查等多种调查形式。普查数据的收集采用清查登记、档案查阅、现场查勘、遥感分析、估算推算等多种调查技术。整个普查遵循内外业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利用已有的基础资料,积极开展部门之间的协作与交流。

分析整理基层的普查数据,由荣水利普查办进行填报,并对填报数据进行审核、检查、订正,完成数据录入、转换,逐级上报审核、逐级汇总分析。

(二)主要技术方法

根据不同的普查任务和内容,分别采取以下技术方法开展普查:

1、对河流基本情况普查采取内业提取数据、外业实地调查复核的方法。荣水利普查办河流组对河流清查图和特征清查表进行核对并填报,同时根据威海市水文水资源监测局数据填报水文站水位站、实测和调查最大洪水普查表,形成河流基本特征、河流水系特征成果。

2、对水利工程基本情况、河流治理保护情况、灌区、地下水取水井、水土保持措施和行业能力建设情况普查,通过档案查阅、现场查勘、遥感影像解译等方法,按照“在地原则”,以我市行政区为基本工作单元,对普查对象进行清查、登记和建档,编制普查对象名录,确定普查表的填报单位,对规模以上的普查对象逐项填报,规模以下的普查对象以县为单元汇总填报,逐级进行审核、汇总和平衡。

3、对经济社会用水情况调查,按照“在地原则”,以我市行政区为基本工作单元,对灌区和用水单位进行清查摸底,建立取用水户名录,确定规模以上用水大户和规模以下典型用水户名录。采取规模以上用水大户逐个调查与规模以下用水户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分析计算不同用水行业的用水指标。对灌区和供水企业进行详细调查,根据流域和区域经济社会主要指标,采取“供用结合”的方式,推算流域和区域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农业和工业等国民经济各行业生产用水和河道外生态用水状况,逐级进行审核、汇总和协调平衡分析。

4、对水土流失普查,通过基础资料分析、遥感和野外调查等技术手段的综合运用,获取气象、土壤、地形、植被、土地利用、水土保持措施等主要侵蚀影响因子,利用侵蚀模型定量评价侵蚀强度,综合分析水蚀、风蚀、冻融侵蚀的分布、面积与强度。对侵蚀沟道普查,充分利用已有的基础资料,利用遥感影像与DEM提取侵蚀沟道基本信

息,通过野外调查进行复核、完善,逐级审核、汇总和平衡。(三)主要普查流程

本次我市普查分为前期准备、清查登记、填表上报、总结阶段四个阶段进行。

1、前期准备阶段

主要包含成立普查机构、落实工作经费、编制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和相关细则、开展普查培训及宣传动员等环节。

2、清查登记阶段

主要包含普查对象清查登记和全面调查两个环节。

普查对象清查登记:根据档案查阅、遥感影像提取、利用已有统计资料和其它相关普查成果,提出普查对象初步名录,按照“在地原则”,对普查对象进行清查登记,摸清普查对象数量及分布,编制普查对象名录及代码,确定普查对象调查方式和普查表填报单位,落实普查登记责任,确保普查表发放对象不重不漏。

全面调查:根据各项普查内容和指标的要求,分别采取全面调查、典型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普查数据采集,对各类指标进行计算分析与统计核对;对动态数据建立台账,确保普查数据来源可靠;全面获取普查数据。

3、填表上报阶段

主要包括填表上报和汇总协调两个环节。

填表上报:对普查数据进行核对检查与抽查,不符合要求的重新进行调查;按照统一的报表要求,利用统一的数据处理系统逐级进行数据录入、报表填报、审核上报。

汇总协调:对调查和上报数据进行全面校验、分析协调、反馈完善,平衡衔接跨区普查数据,逐级进行汇总平衡,形成分区域、分流

域汇总数据。

4、总结阶段

根据上级公报发布我市水利普查公报;召开各专业总结会,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六、数据处理与数据库建设

(一)基本思路

按照全省普查工作的总体要求和进度安排,以基础资料和各类普查表为数据处理对象,采用统一的数据处理软件,遵从统一的数据处理标准和工作规范开展数据处理工作;按照“逐级上报、超级汇总”和“集中处理、专业把关”的工作模式,按时完成水利普查各项数据处理任务。

(二)主要工作要求

1、普查前期准备数据处理

荣水利普查办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公室关于水利普查数据处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数据录入、上报、审核、汇总、平衡、抽查、验收以及成果协调等方面的工作制度,确保普查数据处理顺利进行;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正确使用和管理水利普查工作底册和底图,充分利用本地区已有的基础资料和图件进一步补充完善上级下发的图册资料;根据河流水系分区和市级以下行政区划,按照普查小区划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市级范围内普查小区划分与编码;根据普查数据处理的需要,明确普查数据处理负责人,选聘数量不少于4人熟悉水利普查业务的数据处理人员、数据录入人员、信息管理和计算机技术人员,做好数据处理培训工作。

2、清查登记阶段数据处理

荣水利普查办要统一安装全国统一开发的基层登记台帐管理系统,做好各类普查数据的规范化采集和录入处理工作。根据普查对象清查登记需要,做好清查数据的录入、整理和审核,并根据初始名录底册进行比对分析,逐级完成清查名录信息的上报、确认、建库和造册等工作。根据普查对象清查结果,按照在地原则,尽可能以纸质表和电子表两种形式,同时发放和回收普查表和台帐表。凡具备网络条件的普查对象和填报单位,在填报纸质报表的同时,进行网络报送,以减少数据集中录入工作量,避免录入差错。要根据清查结果,科学估算普查工作量,合理制定普查数据录入计划,做好基层数据处理工作时间安排;凡具备上报条件的普查数据,尽可能提前录入和处理。

3、填表上报阶段数据处理

荣水利普查办要按照数据处理上报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好普查数据导入、接收、检查和补录工作;根据普查数据处理规则和要求,开展审核校正、关联分析和汇总平衡等工作。荣水利普查办要利用普查数据处理上报系统完成普查基础数据的上报,要根据质量控制和成果验收的有关规定,做好普查数据的质量评估和成果验收工作。(三)普查数据库与信息系统建设

1、主要任务及要求

荣水利普查办负责我市普查数据处理的软硬件环境配置,保证网络稳定、畅通和安全。

2、数据处理系统

荣水利普查办用普查专用软件对其管辖的水利普查数据进行管理。普查数据管理系统建设和应用,主要步骤如下:1)接收发布的水利普查专用软件安装包;2)按照软件安装程序进行软件安装;3)进行系统配置、基础数据导入、普查任务装载;4)开展水利普查数

据处理工作,建设相应水利普查数据库;5)利用水利普查数据管理系统上报数据。

七、质量控制

(一)普查质量控制的原则

数据质量是水利普查的生命,质量控制是水利普查成败的关键,是科学、准确和真实的获取普查数据的重要保障。在开展水利普查工作的过程中,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全过程质量控制原则。质量控制必须贯穿于普查方案编制、普查试点、普查培训、清查登记、填表上报、数据处理、汇总发布等普查工作的全过程,及时识别并消除事前、事中、事后影响普查数据质量的各类因素,保证数据质量。针对普查工作中容易出现质量问题的薄弱环节、关键部位实施严格的质量监控措施,对各项普查内容的核心指标和重要数据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

二是坚持全员质量控制原则。质量控制必须树立人人负有数据质量责任的观念。参与普查和配合普查工作的全体人员都是质量控制的主体。在积极做好普查人员选聘、培训、分工和责任落实的同时,高度重视宣传动员的作用。要通过依法普查的宣传教育,要求所有普查对象管理单位及填表人员,都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本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填写、按时报送普查数据,确保普查数据客观真实,有据可依;各级政府部门不得干预普查数据的正常报送,不得任意篡改、瞒报、伪报普查报表。

三是坚持分级分类质量控制的原则。荣水利普查办应当对我市上报的数据质量负责,对本级接收的数据进行严格审核把关。要根据各专项普查的要求,充分调动和依靠专业人员力量,做好数据审核、校正、论证、评估和验收工作。

(二)建立质量控制岗位责任制

为切实推进普查质量控制各项工作,荣水利普查办成立普查质量控制工作组,建立健全普查质量控制的相关制度和办法,指定专人负责质量控制和验收工作。同时要按照全员质量控制原则,将普查各阶段的质量控制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开展普查质量控制工作的检查指导。

荣水利普查办要明确普查每个环节的质量控制要求和检查验收标准,通过典型调查和抽查等多种方式开展普查质量检查,收集、整理、分析和反映各阶段普查工作质量情况,及时解决本地普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对于不符合质量控制要求的问题,要提出对策措施和建议,及时纠正。对共性的质量问题,要及时向上一级普查办公室汇报。(三)建立质量控制制度

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审核制度。一是建立数据审核制度,数据处理实施五级审核制度;二是建立数据抽查制度,进行事中、事后抽查;三是建立数据验收制度,对普查成果逐级进行验收;四是建立数据汇总、协调平衡制度,普查成果逐级进行汇总平衡,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限时修改,审核后成果上报上级普查机构;五是建立质量责任奖惩制度。

(四)质量控制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1、普查前期准备阶段质量控制

一是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和数据处理人员的选聘必须按选聘工作程序执行。对普查人员进行分期分批培训,经考核合格者才能聘任为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和数据处理员。荣水利普查办制定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和数据处理员管理的规章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三是做好普查资料搜集整理的质量控制。充分利用统计、国土、

环保、市政等部门掌握的成果资料,做好普查基础数据的比对分析等工作,确保基础资料真实可靠。编制普查对象初始名录底册和普查工作底图,并逐级做好初始名录底册和普查工作底图的补充完善、审查核对工作。

四是采取得力手段,做好宣传动员,确保工作部署到位、普查经费落实到位,消除影响工作质量的各种隐患。

2、清查登记阶段质量控制

一是合理划分普查小区,按“在地原则”,做好普查对象的名录清点、登记造册或图上标注等工作,通过与初始名录底册资料比对和逐级上报认定验收,确保普查(调查)对象不重不漏和普查表式准确发放。

二是基层数据采集与填表工作,结合相关专业工作,选聘合适的普查人员参与调查工作,建立严格的基层台帐制度,做好依法普查、如实填报的宣传教育,加大事中检查监督频度和力度,确保普查数据来之有据,真实准确。

三是普查基础数据录入,根据工作需要灵活采取集中录入和分散录入两种方式。专职录入人员需经过严格的岗位培训和技能训练。初始录入的数据须通过抽查一定的原始普查表或扫描件进行复录比对,抽查复录的差错率如不符合数据录入的质量要求,须全部重新录入。数据录入后,进行计算机审核操作,发现问题及时核查。

四是荣水利普查办在利用基层登记台帐管理系统完成各类普查数据的规范化收集整理后,应正式打印带数据的普查表,反馈基层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并根据基层单位核实确认情况,订正有关数据。

3、填表上报阶段质量控制

一是普查数据处理实施五级审核制度,即普查对象填表单位内部

自审、普查指导员组织普查员和数据录入员利用计算机及人工两种方式进行初步审核、普查机构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联审或组织各单位进行会审,上级普查机构组织开展质量抽查审核。数据审核主要从基础数据的完整性、规范性、有效性、一致性、真实性和相关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必要时,通过开展各项普查内容间的汇总平衡分析。

二是荣水利普查办在做好本级普查数据审核订正工作的同时,严把上报数据的审核关,保证上报数据符合质量控制要求。对数据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级审核人员或部门应提出具体、明确的书面审核意见,如审核结果不符合数据质量控制的有关要求,须由普查对象按规定程序、方式予以更改或限时重新填报。

八、主要成果

通过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获取河流基本情况及其开发治理保护状况、水利工程情况、水利机构及其能力建设情况,形成一整套水利普查成果资料,包括普查成果表、数据库、图件、报告等成果。

1、报告成果

(1)第一次水利普查工作报告。

(2)第一次水利普查成果报告。

2、图件成果

(1)河流核对图。

(2)普查对象分布图(水库水体、水库大坝、水电站、水闸、泵站、引调水、提防、取水口、地表水源地、治理保护河段、入河排污口、灌区等12种对象)。

3、数据成果

(1)普查对象名录表。

(2)各类普查表(清查表、台账表、普查表)汇编资料。

(3)普查汇总表汇编资料。

4、信息系统

建立基层登记台帐管理系统,形成全国规范统一的基础水利信息采集的统一平台。

九、主要工作步骤

1、成立普查机构,落实普查人员。

荣成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通知》(国发[2010]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一次水利普查工作的通知》(鲁政发[2010]66号)要求,参照国务院和山东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模式,成立荣成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荣水利普查办)设在市水利局,全面负责我市水利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荣水利普查办要从水利行业抽调业务精、作风硬、组织协调能力强的干部和工作人员从事普查工作,并健全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流程;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2、编制普查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普查经费和物资,开展普查宣传。

荣水利普查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根据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制定的《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总体方案》、《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实施方案》、《山东省第一次水利普查实施方案》以及其他相关技术文件编制我市的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荣水利普查办根据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印发的《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项目经费预算编制指南》,编制我市普查经费预算,落实普查经费。根据我市水利普查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物资准备,落实办公场所,配备办公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照相机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自然资源部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 根据《土地调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为保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第三次土地调查”)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第三次土地调查的目的和意义 土地调查是我国法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全面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第三次土地调查作为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目的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全面细化和完善全国土地利用基础数据,国家直接掌握翔实准确的全国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各项工作的需要。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对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提升国土资源管理精准化水平,支撑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均具有重要意义。 (一)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是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保障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不动产统一登记、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等工作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

这些都对土地基础数据提出了更高、更精、更准的需求。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全面掌握各行各业用地的数量、质量、结构、分布和利用状况,是实施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依据;是合理确定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和时序,围绕“三去一降一补”精准发力的必要前提;是优先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用地,促进产业转型和优化升级,推进实体经济振兴和制造业迈向中高端的现实需要。 (二)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是促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实现尽职尽责保护耕地资源的重要支撑。 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和粮食生产最重要的物质基础,也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最基础的生活保障。我国人均耕地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2,中低产田约占72%,粮食生产保障能力不够稳定。随着人口持续增长,我国人均耕地还将下降,耕地资源紧约束态势仍将进一步加剧。这一基本国情决定我们要多措并举,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全面掌握全国耕地的数量、质量、分布和构成,是实施耕地质量提

水利工程施工方案(完整版)

水利工程施工方案(完整版) 1渠道工程施工 渠道工程施工工艺流程:施工准备→施工放样→土石方开挖(→渠底膨胀土换填)→土方填筑→施工放样→坡面修整→基准线设置→粗砂垫层铺设(部分渠段有)→土工膜铺设及焊接→布料机就位→混凝土浇筑→混凝土抹面压光→混凝土养护→混凝土切缝→混凝土填缝→质量检查→单元验收。 1.1土方明挖 本节规定适用于本合同施工图纸所示的土方明挖工程,包括本合同各项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的基础开挖、土料场以及其他监理人指明的土方明挖工程。其工作内容包括:准备工作、场地清理、施工期排水、边坡观测、完工验收前的维护,以及将开挖可利用或废弃的土方运至监理人指定的堆放区并加以保护、处理等工作。 土方开挖基本方法:①施工前,首先进行渠道截留沟施工,以防开挖过程中外水汇入渠道;②开挖过程中采取半幅、分层分段的办法进行施工,一般以200m左右为一段,以充分发挥机械利用率;③当上一级边坡开挖完成后,首先进行马道纵向排水沟开挖以及上一级边坡防护,然后进行下一级渠道开挖。 1.1.1场地清理 场地清理包括植被清理和表土清挖,其范围包括永久和临时工程、临时堆料场、弃渣场、取土场等施工用地需要清理的全部区域的地表。 1、植被清理 植被清理视具体情况采用挖掘机、推土机或人工清理,清理详细要求如下: (1)对工程开挖区域内的全部树木、作物、树根、杂草、垃圾、废碴以及监理人指明的其它有碍物进行清除。清除和掘除的废弃料运至发包人或监理人指定的弃渣场进行掩埋,成材按下面第(5)条处理; (2)除监理人另有指示外,主体工程施工场地地表的植被清理,必须延伸到离施工图所示最大开挖边线、填筑坡脚线或建筑物基础边线外侧至少5m的距离; (3)主体工程的植被清理:挖除树根的范围要延伸到离施工图所示最大开挖边线、填筑线或建筑物基础外侧3m的距离。

全国水利普查表格样式

全国水利普查表格样式

全国水利普查China Census for Water 灌区清查表 2011年 表号:Q 7 0 1 表 制定机关:水 利 部 国务院 水利普查办公室 批准机关:国家 统计 局 批准文号:国统 制 [2010]1 81号 有效期至:2 0 1 2 年 8 月 1.清查所在行政区名称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盟)县(市、区、旗) 2.行政区划代码(普查机构填写) 序号3. 灌 区 名 4.灌区编 码 5. 是 否 跨 6.总灌溉面积 (亩)7.灌溉水源 工程类型 8.灌区 管理单 位名称 9.隶 属关 系 10. 联 系 人 11.联 系电 话 合 计 耕 地 园林 草地

称县有 效 灌 溉 面 积等有效灌溉面积 1 □ 是 □ 否 □水库□塘 坝 □河湖引水 闸(坝、堰) □河湖泵站 □机电井 □其他 □省 □地 □县 □乡 □村 □其 他 2 □ 是 □ □水库□塘 坝 □河湖引水 □省 □地 □县

否闸(坝、堰) □河湖泵站 □机电井 □其他□乡 □村□其他 3 □是 □否 □水库□塘 坝 □河湖引水 闸(坝、堰) □河湖泵站 □机电井 □其他 □省 □地 □县 □乡 □村 □其 他 普查员:联系电话:日期: 2011年月日 普查指导员: 日期: 2011年月日

全国水利普查China Census for Water 灌溉面积普查表 2011年 表号:P 7 0 1 表 制定机关:水 利 部 国务院水 利普查办公室 批准机关:国家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 (市、州、盟) 县(区、市、旗) 乡(镇) 村行政区划代码 - - 1.本村是否有灌溉面积□是□否(如果选择是,请继续填写指标2、3) 2.灌溉面积 2.1总灌溉面积:亩 □耕地有效灌溉面积:亩 □园林草地等有效灌溉面积:亩2.2不同水源工程的灌溉面积 □水库:亩 其中提水泵站:亩 □塘坝:亩 其中提水泵站:亩 □河湖引水闸(坝、 2.3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喷灌、微灌面积 □低压管道输水灌溉面积:亩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业务流程

普查业务流程 普查的业务流程主要包括:制定普查方案,普查区划分及绘图,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及培训,编制清查底册,实施单位清查,登记准备,普查登记,普查数据检查、审核与验收,普查数据汇总,普查数据质量抽查,普查数据评估与发布,普查资料开发及普查总结等13个环节。 (一)制定普查方案(2018年1-9月)。 1.国家统计局、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务院经普办”)制定《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7月底前)。 2.省级普查机构制定普查实施方案,并进行试点(8月底前)。 3.国家统计局、国务院经普办公布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及《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的主要内容(9月底前)。 各地原则上不得增加普查内容,如省级确需增加的,由省统计局和省级普查办公室报请国家统计局和国务院经普办审批。 (二)普查区划分及绘图(2018年7-8月)。 1.工作准备。国务院经普办统一选定电子底图,下发普查区绘图与管理软件。普查机构开展相关培训。 2.划分普查区。省市县三级普查机构对本地管辖区域及边界进行确认,县级普查机构划分普查区和普查小区,形成普查区地图。 3.核实和验收普查区地图。县级普查机构核实并修改普查区

和普查小区边界。整理、审核、修改本级普查区地图。县级以上各级普查机构逐级验收下一级普查区地图。 具体按照《普查区划分及绘图工作细则》组织实施。 (三)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及培训(2018年7-8月,11-12月)。 1.人员选聘。县级普查机构负责指导、乡级普查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普查指导员、普查员选聘工作。 2.业务培训。对选聘的普查指导员、普查员进行业务培训,明确人员职权、职责和工作任务。 具体按照《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及管理工作细则》组织实施。 (四)编制清查底册(2018年7-8月)。 1.收集整理部门数据。各级普查机构按规定的部门职责分工,向相关部门收集单位名录和相关资料。资料整理后,逐级分解至县级普查机构。 2.进行单位比对。省级或省以下普查机构将基本单位名录库与相关部门数据(不包括个体经营户数据)进行比对、合并,建立单位比对数据库。 3.生成清查底册。省级或省以下普查机构从单位比对数据库中选取部分字段,生成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清查底册。有条件的地区可生成个体经营户清查底册。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数据汇总表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数据汇总表 单位: 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上报日期:2012年月日

目录 一、水利工程基本情况 (一)按行政区划分类 1、水利工程数量汇总表--按地区分类(表号:H200-1-1) 2、水利工程规模指标汇总表--按地区分类(表号:H200-1-2) 3、水库工程主要指标汇总表--按地区分类(表号:H201-1-1) 4、水库工程数量汇总表—按地区、工程规模、调节性能、坝 高分类(表号:H201-1-2) 5、水库工程数量汇总表—按地区、水库类型、工程主要作用、 建设情况分类(表号:H201-1-3) 6、水电站工程主要指标汇总表—按地区分类(表号: H202-1-1) 7、水电站工程数量汇总表—按地区、水电站类型、工程规模、 水头分类、建设情况分类(表号:H202-1-2) 8、水闸工程主要指标汇总表--按地区、水闸类型分类(表号: H203-1-1) 9、水闸工程数量汇总表—按地区、水闸类型、工程规模、是 否闸站工程分类(表号:H203-1-2) 10、泵站工程主要指标汇总表--按地区分类(表号:H204-1-1) 11、泵站工程数量汇总表—按地区、泵站类型、工程规模分类 (表号:H204-1-2) 12、引调水工程主要指标汇总表--按地区分类(表号: H205-1-1) 13、引调水工程数量汇总表--按地区、取水水源类型、引水方 式、工程规模、工程任务分类(表号:H205-1-2) 14、堤防工程主要指标汇总表--按地区分类(表号:H206-1-1)

15、堤防工程数量汇总表--按地区、堤防类型、堤防级别、堤 防型式分类(表号:H206-1-2) 16、农村供水工程主要指标汇总表--按地区、集中分散、供水 规模分类(表号:H207-1-1) 17、农村供水工程数量汇总表—按地区、水源类型、工程类型、 供水方式分类(表号:H207-1-2) 18、农村水工程规模汇总表—按地区、水源类型、工程类型、 供水方式分类(表号:H207-1-3) 19、农村供水工程数量及供水人口汇总表—按地区、供水规模 分类(表号:H207-1-4) 20、塘坝工程数量和容积汇总表--按地区分类(表号: H208-1-1) 21、塘坝工程主要效益汇总表--按地区、工程规模分类(表号: H208-1-2) 22、窖池工程数量、容积、主要效益汇总表--按地区分类(表 号:H208-1-3) (二)按流域水系分类 23、水利工程数量汇总表--按流域水系分类(表号:H200-2-1) 24、水利工程规模指标汇总表--按流域水系分类(表号: H200-2-2) 25、水库工程主要指标汇总表--按流域水系分类(表号: H201-2-1) 26、水库工程数量汇总表—按流域水系、工程规模、调节性能、 坝高分类(表号:H201-2-2) 27、水库工程数量汇总表—按流域水系、水库类型、工程主要 作用、建设情况分类(表号:H201-2-3) 28、水电站工程主要指标汇总表(表号:H202-2-1)

广东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模板】

附件: 广东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和《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粤府〔2018〕6号)要求,制定广东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 一、普查目的 全面调查我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通过普查,完善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以及部门共建共享、持续维护更新的机制,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完善“三新”统计,推进国民经济核算改革,推动加快构建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支持。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一)普查对象。 普查对象是我省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普查单位划分规定》(详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进行界定。 (二)普查范围。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和《三次产业划分规定》,普查范围具体包

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为保证统计单位的不重不漏,普查对包括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在内的全部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清查。 三、普查时点和时期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登记时,时点指标填写2018年12月31日数据,时期指标填写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数据。 普查登记和数据采集工作从2019年1月1日至4月30日。 四、普查内容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能源生产与消费、生产能力、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研发活动、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根据不同的普查对象,其普查内容也有所不同。具体分为四类普查表。 (一)一套表单位普查表。 包括一套表单位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能源生产与消费情况、生产能力、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内容。 (二)非一套表单位普查表。 包括非一套表单位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从业人员情况、部分行业经营情况、固定资产投资情况,以及行政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主要经济指标等内容。 (三)个体经营户普查表。 包括个体经营户基本情况、从业人员情况,以及雇员支出、税费、房租、营业收入、固

地籍调查工作方案

**特区地籍调查工作方案 **特区第二次土地调查办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

目录 1 调查区的地理位置和概况及调查内容 (1) 1.1 地理位置和概况 (1) 1.2 城镇调查的内容 (1) 2 地籍调查工作程序及组织实施方案 (2) 2.1 城镇地籍调查作业参考流程图 (2) 2.2 地籍调查工作程序 (3) 3 权属调查实施 (13) 3.1 已有土地调查登记成果范围权属调查 (13) 3.2 初始调查范围权属调查 (14) 4 注:部分调查问题的应急预案 (15) 附录1地籍调查法人代表身分说明书 附录2指界授权委托书 附录3违约缺席定界通知书 附录4地籍调查出席指界通知书 附录5**特县城镇地籍调查动员会签到表 附录6 地籍调查表 附录7街道宗地面积汇总表 附录8城镇土地分类面积统计表 I

1调查区的地理位置和概况及调查内容 1.1 城镇调查的内容 城镇土地调查目的是全面查清城镇内部建设用地的使用权状况,确定城镇内部每宗土地的界址、范围、界线、数量、用途(地类)等。对已有城镇地籍调查成果的,首先将原1954年北京坐标系下的权属界线统一转换到1980年西安坐标系下,将原土地分类转换到二次土地调查要求的全国土地分类下,调查小组利用以上转换后的权属界线、地类以及基础测绘、已有的调查登记属性信息,按照城镇土地调查的要求,对已有城镇地籍调查成果的进行补充、完善,并做好与农村土地调查范围衔接;对未开展城镇地籍调查的,按初始地籍调查要求进行。 对已有地籍调查成果的,如界址点、线发生变化或界址点、线虽未发生变化但与基础测绘成果叠加后与原登记结果矛盾或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要进行界址点补充测量,将界址点、线的位置调整到正确的位置。无地籍调查成果的,直接测量全部界址点,并保持界址点、线位置与调查结果一致。 基础地理数据利用基础测绘成果,基础测绘成果精度不能满足地籍精度要求的,需要补测作为界址线的地物(如围墙、房屋、栅栏等)以及与界址线相邻的地物,有条件的可以测绘全部房屋、围墙、栅栏等地物要素;现状已发生变化的,要按不低于原基础测绘成果精度要求对原基础测绘成果进行修测补测; 进行内外业检查,满足要求后,按照建库标准更新城镇数据库成果。 本次**特县城镇地籍调查调查范围为**特县城关镇(平寨镇)以及郎岱镇、大用镇、木岗镇、岩脚镇建成区,面积约10平方公里。 5

2019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实施方案19页

附件: 2019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实施方案 一、目的 为及时准确掌握2019年土地利用状况,充分发挥土地管理参与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闸门”作用,实施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以及确保为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提供准确的农用地基础数据,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二、任务 (一)调查2019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情况。以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果为基础,全面查清2019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变更情况,包括建设用地、农业结构调整、生态退耕、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等情况,并逐级汇总全国各类土地利用变化情况。 (二)开展2019年度新增建设用地细化调查。查清全年新增建设用地情况,细分调查内容,对新增建设用地调查到相应二、三级类,并逐级汇总全国各类新增建设用地情况。 (三)调查全国当前坡耕地情况。在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坡耕地专项调查成果的基础上,结合近年来开展生态退耕等减少的耕地数量,查清坡耕地变化状况,并逐级汇总。 (四)查清遗漏建设用地情况。结合国发[2019]28号文件开展的土地利用情况自查、“四查清、四对照”以及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工作,按照土地变更调查的要求,查清本年度以前变更遗漏的建设用地状况,调查到相应二、三级类,并逐级汇总。

三、步骤与要求 (一)准备工作 1、制定方案 各地可参照本实施方案,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制定本地区的土地变更调查实施方案,但不得与本方案有关要求相抵触。 2、准备资料 收集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及土地变更调查资料,包括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底图、数据及外业调查记录手簿等相关资料;收集有关退耕还林的图件(设计图、验收图等)、数据(计划数、完成数、验收数)、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收集新增建设用地审批文件及实际用途,土地开发复垦整理成果验收等资料(图件、数据、报告等)以及农业结构调整、灾毁耕地等相关资料;收集近几年耕地减少资料;收集国发28号开展的情况自查、“四查清、四对照”等有关成果。 3、准备表格 印制《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见附件1),《更新调查面积统计表》(见附件4),《耕地坡度分级统计表》(见附件5)。 4、技术培训 按照《关于开展2019年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本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对土地变更调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二)实地调查 以本年度实地变化现状为准,实地进行变更调查,保证实地、图件、数据“三者一致”。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包括如下内容:

水利工程安全施工方案

安全施工方案 第一节工程概述 济源市梨林镇屈东等11 个村土地综合整理项目(第三标段:排灌工程)位于济源市梨林镇,项目区覆盖薛庄新村、小南庄、小官庄、沁市村、良庄、屈西共6 个行政村,本项目共修建农渠12075 米、农桥255 座、分水口488 个,混凝土6182m3 、钢筋制安 7.92T、老 渠道拆除152m2、土方开挖7652m3 。该标段所建渠道利用广利渠,配合已建及在建机井基本解决了以上7 个行政村的农田灌溉问题。质量要求:符合国土资源部[TD/T1011-1013-2000] 土地开发整理标准》 第二节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3.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4.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7.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8.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9.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度 第三节安全生产目标 针对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我公司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成功运行。我公司的安全方针是: 严格执行健康安全法规促进职工自我保护意识改进员工职业安全环境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几率安全目标: 1、火灾、爆炸事故为零

2、不可容许风险有效控制和消除 3、特种设备运行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符合国家要求 4、无重大健康、安全事故安全 5、工具能保证安全要求 根据公司的安全目标我项目部在该工程中做以下承诺: 1.持证上岗专业人员保证不低于规程要求; 2.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3.按公司管理体系文件执行,达到公司安全方针和目标要求。 第四节施工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施工现场成立以项目经理领导下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项目经理为项目的第一安全责任者,由安全责任人负责现场安全工作。 设专职安全员主要负责土方开挖、钢筋绑扎、模板支设、混凝土浇筑等施工的安全防护工作。 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全面建立和推行工程安全管理体系,确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名单

水利普查工作总结

原阳县是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56个试点县之一。普查工作从5月初正式启动,经过三个月的努力,目前,普查工作已圆满结束。现总结如下: 一、原阳县概况 1、原阳县基本情况 原阳县属河南新乡地区,地处豫北平原,南临黄河,北面是余河通道,地势西南偏高,东北偏低,土系黄河冲积平原,其地理坐标东经自~度,北纬~度,其四邻,东接封丘,西邻武陟、获嘉,背靠新乡、延津,南于中牟和郑州郊区隔河相望,被称为“郑州市的后花园、新乡市的南大门”。全县辖14个乡,3个镇,一个农牧场,总人口68万,区域总面积1339平方公里。 原阳县地处黄河、海河两大水系,属大陆性暖温带季风型气候,四季分明,光热充沛,土质肥沃,耕作条件好。全年无霜期224天,年平均气温℃,年平均降水量毫米。原阳县浅层地下水储量丰厚,探明储量亿立方米,年可开采量亿立方米。现有3处引黄堤闸,5个引水口门,干渠12条,总长207公里,支渠 68条,总长公里,引黄能力可达88立方米/秒,年最大引水量可达亿立方米。水质适于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 2、普查试点重点和要求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通知》(国发〔XX]4号)要求,原阳县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重点为:一是河流湖泊基本情况,包括数量、分布、自然和水文特征等:二是水利工程基本情况,包括数量、分布、工程特性和效益等;三是经济社会用水情况,包括流域和区域人口、耕地、灌溉面积等经济社会主要指标以及城乡居民生活和各行业用水量、水费等:四是河流湖泊治理保护情况,包括治理达标状况、水源地和取水口监管、入河湖排污口及废污水排放量等;五是水土保持情况,主要为水土保持措施普查;六是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包括各类水利机构的性质、从业人员、资产、财务和信息化状况等。 要求:一是必须如实填写、按时报送普查数据,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靠。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要保持普查表的整洁,不得任意涂改;二是对在普查中所获得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无关人员扩散或谈论普查对象的具体情况;三是普查员赴现场调查,必须佩带普查员工作证件。要讲文明,懂礼貌,衣着整洁,尽量不影响调查对象正常的生活和生产,不侵犯其利益,不得与其发生纠纷。不得自作主张、随意处理普查中遇到的情况,更不得编造或隐瞒普查中发现的问题;四是工作证件按照全国水利普查机构规定的统一格式,由县普查办负责制作和发放。发放的证件必须登记造册,加盖印章。普查员及普查指导员工作证件只限于水利普查工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方案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在国务院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经普办)的领导下,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按照“统一部署、统一标准、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即各级普查机构按照国家经普办的统一部署,执行统一的数据处理标准,负责组织实施本级的数据处理工作。 二、工作内容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对象: (一)全部单位填报的《单位普查表》。 (二)纳入“一套表”联网直报系统的“三上”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和重点服务业企业,及其上述法人单位附属的产业活动单位(以下简称联网直报单位)所执行的企业“一套表”调查制度或重点服务业调查制度中规定的普查表式。 (三)个体经营户填报的《个体经营户普查表》。 数据处理工作要完成上述表式的数据采集与录入、网上报送与接收、数据合并和备份、数据审核与查询,以及数据汇总和评估等工作。 三、组织模式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工作采取普查员通过手持电子终端(以下简称PDA)“现场数据采集、定位、拍照、识别转换,通过广域或无线网络进行数据传送,进入全国统一数据中心,统计人员五级在线审核处理”的组织模式进行。

具体方式:县级普查机构在完成单位比对、普查区(小区)划分和电子地图的绘制后,将单位底册数据和地图数据载入PDA。普查员携带PDA到普查现场,利用PDA中的GPS模块采集建筑物地址、名称和空间坐标信息,通过拍照“三证”或“个体工商执照”进行OCR识别和数据转换,以完成对调查对象的核实或登记。普查员采集的数据利用无线网络,或在乡级普查机构通过统计内网(广域网)报送到指定服务器中。不具备网络条件的乡级普查机构,按照相关规定,经批准后可通过县级普查机构代报数据。 已实行联网直报的调查单位要通过联网直报系统,完成企业“一套表”普查制度或重点服务业普查制度,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数据网上报送到指定节点服务器中。 乡级、县级、地市级、省级和国家级分别按照各自的权限登录指定服务器,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数据审核、查询、验收等工作。 四、软件部署方式 数据处理软件由国家经普办统一开发定制。在数据处理过程中,各地区不得擅自修改软件系统的数据结构、程序模块、描述文件和操作规程。 (一)普查数据处理系统。 1.国家级集中在线方式:使用国家级节点的省级、地市级、县级、乡级综合用户及普查对象可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间和权限直接登录到国家部署的环境,进行在线数据报送和进行所辖地区的数据处理。 2.省级集中在线方式:在13个省级数据处理节点独立部署

甘肃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2018 甘肃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时间:2018年4月

2016年下半年:总结二次调查经验,征求部门调查成果需求意见,梳理调查技术 条件,综合提出了三次土地调查任务和技术路线初步建议。 2017上半年: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前期研究相关工作,开展土地调查新技术试点,对任务、技术路线、技术方法等进行验证。 第1阶段 第2阶段

2017年下半年:总结形成《总体方案》,按照分步报批的要求,先向国务院呈报开展三调的《请示》,国务院发文后报《总体方案》。会签相关部门。 2017年四季度:筹建调查办,完善各方案、技术标准;梳理2017年7月1日以来 的存档卫星数据,每省选择三个左右县级单位先行开展三调工作。树立标杆、以点带面,锻炼队伍、加强培训,总结经验、梳理问题。 第3阶段 第4阶段

Part 01 主要特点

对临时种植其他作物的耕地进行标注:耕种(GZ)、未耕种(WG)、休耕(XG)、园木(YM)、林木(LM)、绿化草地(LH)、牧草(MC)和坑塘(KT)。 对林地改种果树的园地进行标注:林区内的园地(LQYD)。 对草地标注:对灌木覆盖度大于等于30%小于40%的草地图斑,标注为灌丛草地(GCCD);对于草覆盖度大于等于5%小于10%的草地图斑,标注为稀疏草地(XSCD)。 工业仓储用地细化标注:按照工业仓储用地的实际利用状况,将 部分工业仓储用地标注为:火电工业用地(HDGY)、钢铁工业用 地(GTGY)、煤矿工业用地(MKGY)、水泥工业用地(SNGY)、 玻璃工业用地(BLGY)和电解铝工业用地(DLGY)。

水利工程建设规划

水利工程建设规划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水利工程建设规划的文章,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一、围绕一个中心。以“xxxx”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市委、市府的中心工作,紧密联系实际,联系广大群众的利益和要求,结合我市城市化建设和率先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宏伟目标,开展好各项水利工作。 二、突出两个重点。要突出加强水安全、改善水环境两个重点,通过水利工作的不懈努力,建设高标准水利工程体系和水生态环境保障体系,不断加强饮水安全、防洪安全、生态安全等水的安全度,改善城市水环境、农村水环境及整个东阳市的水生态环境,促进我市水利工作向城市水利、环境水利、资源水利、效益水利转变。 三、实施四大工程。即抓好以水库保安、清水河道、农民饮用水、灌区改造四大重点工程为主的水利工程建设。 1、抓好水库保安工程,提高我市水库的安全度。××水

库大坝除险加固工程概算总投资9500万元,现已列入水利部第二批除险加固规划,明年开工建设。~年度报省待批立项的“千库保安”工程有8座,计划总投资2400万元。 2、建设农民饮用水工程,努力改善农村用水条件。~年度我市“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计划投资约3500万元。重点建设××水库向××供水工程。同时要继续解决好部分山区的农民饮用水问题。 3、开展清水河道建设,积极推进水生态环境建设步伐。~年度我市计划开展“万里清水河道”建设整治河道长度约25km,投资约5000万元。主要项目有堤防工程和综合整治工程,城防四期工程4公里堤防建设、江心岛园林绿化工程、江滨公园农机化学校段工程等。 4、实施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提高灌区水利用系数。我市明年将实施农业综合开发××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计划总投资2240万元,明年开工建设第一期渠道改造51.27公里;××灌区节水改造工程项目,计划投资744.1万元,明年要完成防渗加固渠道13公里。另外要抓好××流域开发和向××

全国水利普查水土保持措施普查表

全国水利普查水土保持措施普查表 全国水利普查 China Census for Water 水土保持措施普查表 2011年 表号: P 5 0 6 表 制定机关:水利部 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公室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 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 [2010]181号 有效期至:2 0 1 2 年 8 月 填表人:联系电话:日期:201 年月日(填表单位公章)复核人:联系电话:日期:201 年月日 审查人:日期:201 年月日

P506表水土保持措施普查表填表说明 一、填表要求 1、本表按县级行政区划单位填写,不填。 2、表中各项指标的数量是指2011年底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的现状数量,其数值应按表中规定的单位填写。数据为零时填写“0”,不得空缺。除淤地坝数量、小型蓄水保土工程数量保留整数外,其余各项措施均保留1位小数。 3、此表按水土保持措施所在的大江大河流域分栏填写,即填写流域名称及对应的措施数量,涉及几个流域填写几列数据,数据不得重复和遗漏,各流域数据不得串列。大江大河流域是指长江、黄河、海河、淮河、珠江、松花江辽河、太湖七大流域及其他区域(七大流域以外的区域)。如某县有梯田250hm2,其中150hm2分布在长江流域、50hm2分布在黄河流域、50hm2分布在淮河流域,则在表中“水土保持措施数量(分大江大河流域填写)”中填写“长江”、“黄河”、“淮河”,梯田面积对应填写150、50、50。 4、基本农田、水土保持林、经济林、种草、封禁治理等各项措施面积不能重复填写。如:在水土保持林或种草统计过的面积,不能在封禁治理中重复填写;在基本农田上种植经济林的,统计为基本农田。 5、填表人、复核人、审查人需在表下方相应位置签名,填写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指标解释及填表说明 【1.行政区名称及代码】填写普查所在的行政区划名称和全国统一规定的县级行政区划代码。(乡镇不填) 【2.基本农田】指人工修建的能抵御一般旱、涝等自然灾害,保持高产稳产的农作土地,包括梯田、坝地和其他基本农田等3类。 【2.1梯田】指在坡面上沿等高线修建的田面水平平整,纵断面呈台阶状的田块,按其断面形式可分为水平梯田、坡式梯田、隔坡梯田。在我国南方,旱作梯田称梯地或梯土,种植水稻的称梯田,条田也算梯田,均属于统计范围。面积大于0.1hm2的梯田均要统计。 【2.2坝地】指在沟道拦蓄工程上游因泥沙淤积形成的地面较平整的可耕作土地。面积大于0.1hm2的坝地均要统计。 【2.3其他基本农田】指实施的小片水地、滩地、引水拉沙造田等农田。面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计划方案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为全面组织实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主要目标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三调作为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目的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全面细化和完善全国土地利用基础数据,国家直接掌握翔实准确的全国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各项工作的需要。 (二)主要任务 三调的主要任务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利用遥感、测绘、地理信息、互联网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全面掌握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工矿仓储、住宅、公共管

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地类分布及利用状况;细化耕地调查,全面掌握耕地数量、质量、分布和构成;开展低效闲置土地调查,全面摸清城镇及开发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建立互联共享的覆盖国家、省、地、县四级的集影像、地类、范围、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完善各级互联共享的网络化管理系统;健全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和全天候、全覆盖遥感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相较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三调是对“已有内容的细化、变化内容的更新、新增内容的补充”,并对存在相关部门管理需求交叉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养殖水面等地类进行利用现状、质量状况和管理属性的多重标注。具体任务包括: 1.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包括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城市、建制镇、村庄(以下简称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1)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以县(市、区)为基本单位,以国家统一提供的调查底图为基础,实地调查每块图斑的地类、位置、范围、面积等利用状况,查清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的数量、分布及质量状况,查清城市、建制镇、村庄、独立工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各类土地的分布和利用状况; (2)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充分利用地籍

2016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

东源县2016-2017年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 东源县水务局 二O一六年八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规模推进农田水利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创新和完善体制机制,组织发动社会各方力量,持之以恒地开展全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具提供有力的水利支持,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编制2016-2017年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农水〔2016〕140号)及水利厅、市水务局转发的相关文件(粤水农水函〔2016〕1559)号、河水农水〔2016〕35号)的精神,我县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积极践行中央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兴水惠民决策部署以及水利部关于全面深化水利改革、加快补齐补强水利基础设施短板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创新体制机制,增加资金投入,强化规划统筹,规范建设管理,重视运行管理,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大规模推进农田水利建设,着力构建大中小微协调配套的水利工程体系,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以及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水利支持。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今冬明春我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主要目标任务是:完成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总投资约3.0068 亿元,其中省级投资2.0778

亿元、市县乡投资0.929亿元;计划完成工程总量:土石方280.795万方,砼7.6784万方。 (二)建设任务 1、中、小型灌区改造工程(中型2宗) 大力推进中小型灌区改造工程,为进一步改善农田灌溉条件、提高粮食综合生产力。通过多渠道筹集工程建设资金,计划对我县的4.3万亩的农田水利设施实施改造任务,工程总投资为0.4939亿元,完成三面光渠道70.84公里,计划完成工程量:土石方28.03万m3,混凝土2.45万m3。 2、山区五市中小河流2016年治理工程(11条河) 东源县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主要完成河源市东源县曾田河(曾田河段)治理工程、河源市东源县船塘河干流(船塘镇段)治理工程等11条河流,工程总投资约为2.3971亿元,疏浚河道80.78公里,新建/加固堤防120.78km。计划完成工程量:土石方251.1047万m3,混凝土5.0873万m3。 3、农村电灌(排)改造(42宗)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工商业及居民生活区、经济作物区、鱼塘等地区的排涝标准,使涝区内10年一遇24h暴雨产生的径流量地区按1天排干,水田按3天排干,农村灌溉标准提高到75%~90%以上,计划在今冬明春对我县42宗小型机电排灌工程进行科学合理的重建和改造,新建、改造泵站42座。工程总投资约为0.1158亿元,建成后新增/恢复灌溉面积0.091万亩,改善灌溉

水利普查审核报告

伊金霍洛旗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地下水取水井专 项数据审核报告 一、普查数据审核工作开展情况 1、数据审核的内容 地下水专项调查,主要对全旗七个镇的地下取水井,其中9267眼规模以上机电井机电井;17099眼规模以下机电井;2处规模以上水源地,审核规模以上机电井基本信息是否准确,用水量是否合理,数据是否准确。 2、数据审核的方法和依据 1.规模以上机电井普查表(P801) (1)对普查区内P801表中数值型指标进行排序,对排序靠前和靠后的数据进行核实。 (2)乡村实际供水人口审核是否小于或等于本村总人口,(3)控制灌溉面积是否大于等于实际灌溉面积 (4)2011年耗电量(耗油量、开泵时数)审核是否与当地的用水实际情况相符合及普查区内各规模以上机电井的2011年耗电 量(耗油量、开泵时数)间是否协调。 (5)推算取水量所用参数审核单位耗电量的取水量是否与水泵“单位耗电量的额定取水量”(水泵额定流量/额定功率)相近,重点核实若相差超过50%。普查区内同一型号(额定流量、额定功率等)水泵的参数间是否协调。

(6)2011年取水量审核,根据乡村生活人均年取水量、田地亩均年取水量的标准,重点审核年均取水量与乡村生活人均年取水量(10~100 m3)、水田亩均年取水量(250~2000 m3)、菜田亩均年取水量(50~1000 m3)、水浇地亩均年取水量(50~800 m3)不协调的对象。计算2011年取水量与年许可取水量的比值,重点核实比值小于0.5或大于1.5的记录。 2.规模以下机电井及人力井普查表(P802) 根据2011年规模以下及人力井审核标准及方法,审核同一村级普查表与清查表中规模以下灌溉机电井、规模以下供水机电井、人力井的井数是否相同,针对不相符的数据,进行分析原因并修正;对普查区内普查中数值型指标进行排序,核实了排序靠前和靠后的数据。重点审核规模以下供水机电井实际供水人口、人力井实际供水人口是否小于或等于本村总人口;通过“农业灌溉亩均年取水量”、“人均年取水量”分析,审核2011年规模以下灌溉机电井、供水机电井取水量的合理性。对城镇人均年取水量应与典型城镇居民用水调查成果、乡村人均年取水量应与典型农村居民用水调查成果不协调的进行数据核实及更改。 3.规模以上地下水源地普查审核,根据2011年取水量一般应满足2011年取水量≤日取水量*365条件,核实普查区内普查表中数值型指标排序靠前和靠后的数据。重点核实2011年取水量与设计年取水量的比值、2011年取水量与年许可取水量的比值小于0.5或大于1.5的记录。审核规模以上水源地机电井井数、已办理取水许可

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最新)

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X〕53号)、《X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X政发〔X〕7号)和《X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X政函〔X〕55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调查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为我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快实施“高端能化突破、园区景区支撑、创新创业带动、特色产业富民、城乡一体发展”战略,奋力谱写追赶超越新篇章,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对象范围、内容和时间 (一)普查对象范围。普查对象为我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

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二)普查内容。主要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生产能力、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 (三)普查时间。普查标准时点为X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X年年度资料。 三、组织和实施 第四次经济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乡镇、街道办和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全区统一领导、部门协作配合、区域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和“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组织模式,突出重点,优化方式,统一组织,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 为了加强对此次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X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经济普查工作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普查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副区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统计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区委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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