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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成功去伊斯兰化过程的意义和借鉴

作者:高阳裔
伊斯兰教由于其强制性、不宽容性以及顽固性,使其成为一个非常难于被所在国吸纳和同化的宗教。常常听到对伊斯兰教“一旦伊斯兰化,就永远是伊斯兰”的神话,所表达的也就是在某一地区或民族中形成信奉伊斯兰教的群体后,就不可能让其抛弃伊斯兰教,一旦一个国家出现了伊斯兰教群体,就只能坐视其发展壮大,而没有更好的解决方式。但事实上,没有哪一种宗教真的具有这种魔力。历史上的西班牙就打破了这个神话,是一个典型的清除了伊斯兰教势力和影响的国家,这对所有面临伊斯兰教威胁的国家和民族都是非常有价值和借鉴意义的。

西元711年信奉伊斯兰教的阿拉伯人在征服了北非的柏柏尔并使其皈依伊斯兰教后入侵伊比利亚半岛,并迅速打败了统治西班牙的西哥特王国,征服了除最北部山区以外的整个伊比利亚半岛,从此西班牙进入了伊斯兰教统治时期。虽然西班牙国家的真正形成,要到近八百年后,卡斯蒂里亚的伊莎贝拉女王和阿拉贡的费尔南德国王结婚后,两国合并以后才会出现。但伊比利亚半岛本来就有西班牙这称呼,所以使用这个名词也不算错误。

还需要一提的是这一过程中犹太人的行为。在中世纪,虽然同样源出犹太教,但同期的基督教要比伊斯兰教对犹太人歧视和压迫的程度更甚。所以在阿拉伯人征服西班牙人的过程中,犹太人普遍采取了与阿拉伯人合作的姿态。而根据西班牙人的记述,是犹太人勾引阿拉伯人入侵,并多次出卖了所居住的城市,为阿拉伯人打开城门的事例,犹太人的这种举动也为八百年后西班牙人驱逐犹太人埋下了伏笔。随着阿拉伯人统治的建立,由于居于绝对少数地位,为了加强亲伊斯兰的势力,更多的信奉伊斯兰教的阿拉伯人、柏柏尔人和亲穆斯林的犹太人向西班牙移民,加上本地的改宗者,形成了信奉伊斯兰教的摩尔人和构成欧洲犹太人主体的两大集团之一—西班牙系犹太人。之所以特别提到犹太人,是由于阿拉伯人和犹太人之与西班牙,很接近蒙古人和回回与中国的关系。都是建立了一个异族分等级统治的殖民政权,而当地人自然成了最受压迫的民族,而犹太人和回回色目的地位都是二鬼子。当然,回回与犹太人比较而言,对中国的态度和行为,要尤为凶残恶毒。最初在宋代进入中国的回回,不但没有受到迫害,反而受到优待重用,从而发达起来。但在蒙古人入侵的时候,以泉州蒲寿庚为代表的回回,用残杀数万南宋宗室百姓向蒙古人邀功投降进行了回报。而回回的主体,则是蒙古人入略中国时,带来的仆从军的后裔。回回这一群

体,构成了蒙元统治时期的四个民族等级中仅次于蒙古人的等级——色目人。

众所周知,伊斯兰教的传播主要依靠征服、屠杀和强迫的,随着摩尔人在西班牙站住了脚,下一步就开始了强迫当地人信奉伊斯兰教的活动。由于进入西班牙的摩尔人数量非常有限,需要当地的基督教徒交纳赋税,所以摩尔人不能通过全面的屠杀来传播伊斯兰教。而且如果全面推行伊斯兰教,也丧失了向农民征收重税的理由。所以伊斯兰教在西班牙没有被全面强迫接受。但通过向西班牙人征收重税,进而采取不承认非伊斯兰教徒对土地所有权,以及对非伊斯兰教徒的各种歧视和压迫,也迫使很多不坚定、懦弱的西班牙人改信了伊斯兰教,尤其是大土地拥有者。而所有这些改信伊斯兰教的西班牙人和阿拉伯人和柏柏尔人一样,都被称之为摩尔人。

随着阿拉伯人随后被法兰克的查理•马特击败,将伊斯兰教的统治扩张到全欧洲的企图落空,阿拉伯帝国只能止步于比利牛斯山以南。随着西元750年阿拉伯帝国的伍麦叶王朝被阿巴斯王朝所灭,伍麦叶王室的唯一幸存者逃到了西班牙,建立了科尔多瓦哈里发国家,从此西班牙人成为伊斯兰教的一个中心,西班牙人的伊斯兰教文化发展进入了一个全盛时期,不过这个“盛世”是穆斯林统治者的,而非西班牙基督徒的。西班牙的抵抗者并没有完全沉寂,到西元十世纪,西班牙北部山区形成了众多的小基督教王国,他们组成了与阿拉伯人对抗的联合阵线。并一度收复了西班牙北部地区。但随着阿拉伯人将北非的柏柏尔人引入西班牙,使得十一世纪西班牙的光复事业遭受了大逆转,柏柏尔人几乎又一次占领了整个西班牙,虽然伊斯兰教保持了自己的优势,但阿拉伯人的地位也被柏柏儿人取代了。从此以后,随着柏柏尔人更加排挤非穆斯林,犹太人被穆斯林所抛充。从居于西班牙人之上的二等公民,变成了夹在基督教徒和穆斯林之间同时为双方不信任的群体。

与之相比,蒙古人统治下的中国,回回色目人被蒙古人视为奴仆,蒙古人也时常对其进行打击和迫害,如因为伊斯兰教的宰羊法与蒙古人不同,所以不吃蒙古人的食物,导致忽必烈勃然大怒,一度严格禁止穆斯林用自己的方式宰羊。回回色目人既是蒙古人的军事走狗,也是经济走狗,通过以包税的手段垄断了对汉族人民的税收权利,成为压迫汉族的重要势力。虽然回回色目与蒙古人也有矛盾和个别冲突,如前面提到的泉州蒲氏家族,在元末想在泉州搞割据,在残杀迫害泉州汉族人的同时,由于回回色目内部的逊尼派与什叶派纠纷

,内部也自相残杀,最后被蒙元军队消灭,蒲氏家族几乎被夷灭,由于回回色目和蒙元的摧残,而自唐宋一来,一直做为外贸中心的泉州从此一蹶不振。不过虽然回回色目与蒙古人有冲突,但双方的主流站在汉族的对立面的合作仍然是关系的主流。

话分两头,虽说西班牙的光复力量十一世纪遭受了挫折,但并没有被消灭。经过不断的拉锯战和壮大,到西元十二世纪末,伊比利亚北半部已经完全被基督教王国所收复,虽然伊斯兰教和摩尔人也进行过数次有威胁的反扑,但西班牙人的光复事业已经看到了成功的希望,此时的伊比利亚半岛已经形成了葡萄牙、卡斯蒂里亚、阿拉贡三个强大的国家。而到十三世纪末,穆斯林摩尔人的控制区就只剩下南部安达卢西亚的格林纳达王国了。最终在西元1492年,格林纳达被费尔南德和伊莎贝拉亲率大军所征服,全西班牙光复,长达八百年的摩尔人统治终于彻底结束。不断与异族人和异教徒的战争,极大的促进了西班牙的民族精神的形成,与摩尔人和伊斯兰教的残酷斗争引发的宗教狂热和极度高涨的民族精神正是刺激和推动西班牙和葡萄牙进行大航海,和对美洲进行征服,使西班牙成为十六世纪的海上霸主的重要动力。

在完全结束异族统治后,西班牙马上给摩尔人和犹太人两个选择,要么改宗天主教(也就是强制同化)要么被没收财产驱逐。这一政策在西班牙收复失地运动中是长期实行的,但远没有最后这一次彻底和影响巨大。这导致了拒绝皈依天主教的穆斯林和犹太人被全部驱逐出西班牙。很多评论者,将这一举动视为背信、不人道,甚至将西班牙霸权衰落和经济的落后归因于此。这种评论是被现代的所谓“立场正确”蒙住了眼睛,纯属自作聪明的伪命题。

为了让格林纳达早日投降,伊莎贝拉女王曾经允诺了准许摩尔人保留伊斯兰教信仰的自由,从这一角度,说西班牙人背信不无根据。但守信本身并不是最高准则,为了国家和民族的长期利益,收回对敌人的承诺本来就是一个很平常的举动,而在政治人物身上更是体现了其是否能区别小信和大义,是否能更明确的认识国家民族的长远利益所在,在这一点上,伊莎贝拉女王无疑是有远见的。对承诺的信守本身只能建立在两个没有根本利害冲突,立场不完全对立的双方。对长期损害、压迫、威胁自己,信仰和世界观差异巨大的世仇之间,又有什么守信的基础呢?世界上各个文化,都是鼓励民族或宗教认同体内部讲求诚信,而不是对外族和异教徒。伊斯兰教本身就是一个明确在其经典《古兰经》中,要求对非穆斯林

进行欺骗和突然袭击和暗中谋杀的宗教。包括伊斯兰教内部的什叶派,因为长期受正统派的迫害,也将隐瞒自己的教派立场做为教义的一部分。而基督教、犹太教和琐罗亚斯德教中,都有类似的内容。而中华文明中的“化中国以信,驭夷狄以权”。也体现了这一点。所以象“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本身并不是普世原则,而是有前题的,因为在中华文明中,只有汉族和与汉族有共同价值观的才有资格被视为“人”。所以对待异族和异教徒,如果死守承诺,或外表的“人道”,而为本国和本民族留下巨大的隐患,这种“守信”是愚蠢和不负责任的。

有些说法就更离奇了,甚至认为西班牙后来的衰落,也是源于从美洲流入的大量金银和由于没有穆斯林和犹太人的金融管理,导致了西班牙的财富无法转化为国内生产力,导致金银大量外流,没有使西班牙象荷兰、英国等国家一样完善金融体系并使国家走向工业化的道路,而且穆斯林和犹太人的大量驱逐也降低了西班牙的知识阶层的力量,打击了多元文化的发展云云。

问题是在现在这个“多元文化”被那些精英视为偶像加以膜拜的时代,已经让许多人搞不清民族国家的意义和利益所在了。一个民族国家的利益,首先是本国主体民族的利益。摩尔人和犹太人是什么人?对侵略者和内奸或是他们的后裔能将其与一般国民一视同仁吗?如果仍然让穆斯林和犹太人掌握着国家的经济命脉和文化主导权,那么光复的意义何在?在异族统治时期就要忍受压迫,到了光复和解放之后,就要对侵略者及其走狗宽容。这种“以德报怨”的蠢举,只能出现在最愚蠢和最漠视本民族人民利益的政权和统治集团身上。“如果宽容有用,还要法律干什么”?如果只占便宜不吃亏,只有宽容没有惩罚,其结局只能是纵容恶行。

西班牙的衰弱和没有走向近代工业化是有着复杂和多重的原因。当时欧洲政治格局、西班牙固有的地理环境、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民族气质也都是限制西班牙进入工业时代的重要原因。与驱逐穆斯林和犹太人如果不是毫无关系,至多也是关系甚微,将此归罪于驱逐穆斯林和犹太人,未免是牵强附会。西班牙的国土并不肥泛,气候干旱、农业等物质生产水平并不发达。而且由于阿拉伯人的长期统治导致的激烈政治和宗教对抗,西班牙崇尚从军和当教士的社会风气,加之复杂的婚姻和领土继承导致了西班牙与欧洲其乱如麻的政治关系所导致的大量战争支出,都使西班牙不具有走入近代工商业发展的前提。穆斯林和犹太人的商业才能并不能具有改变这一切的可能性。而

且,穆斯林和犹太人如果不被驱逐,获得了更大的财富操纵权力和文化上的优势,只会对西班牙构成极大的安全隐患。

如果因为历史无法假设,让我们无法检验如果西班牙不驱逐穆斯林和犹太人,“宽容”的对待他们,任其坐大,会对西班牙有什么不利的影响。那么就以那些表面上皈依了天主教的前穆斯林,既摩里斯科人为例。这些人在强制驱逐和皈依天主教之间,选择了后者。虽然穆斯林和犹太人中的改宗者有的是真心改变信仰,甚至表现的要比原来的天主教徒更为激进,如宗教裁判所的法官中,就有不少改宗的犹太人,他们对异教徒基本要比老天主教徒更为残酷。而被强制同化时间较久的摩里斯科人也有完全转化为西班牙人的,如《堂•吉诃德》的作者塞万提斯,据信就是出身于摩里斯科人。从书中也可以看出某种蛛丝马迹,如桑丘虽然是一介农民,但却在堂•吉诃德面前时时以“老基督徒”自命,也就说明了这一点。

但这种皈依大多仍是一种被迫的行为,大多数摩里斯科人仍然暗地里保持着伊斯兰教信仰,而这对西班牙国家安全是一种极大的隐患,西班牙的宗教裁判所成立主要原因就是为了甄别那些隐藏的穆斯林和犹太人的。到了伊莎贝拉女王的曾外孙菲利普二世统治时期,在1568年摩里斯科人终于发动了大规模的叛乱,重新公开了自己的穆斯林身份,最终被西班牙人镇压下去。从此,西班牙人彻底丧失了对摩里斯科人的容忍,开始了对摩里斯科人的大规模驱逐。经过1570年、1584年、1610年三次大驱逐以及相应的火刑和屠杀。摩里斯科人终于被西班牙彻底驱逐和消灭。在西班牙全面光复后的一百多年后,西班牙才最终彻底清除了伊斯兰教对西班牙的影响。

对于西班牙所处的时代背景,也需要说明。虽然西班牙光复、发现和征服美洲、对穆斯林和犹太人的驱逐发生的相近的时期。但西班牙当时的力量远不象有些人所认为的那样强大。西班牙之所以能征服美洲,主要是因为美洲土著人在武器和战争水平上过于落后,加之西班牙人带来的疾病对美洲土著毁灭性打击造成的。而此时的欧洲,面对穆斯林世界,在整体上仍然处于劣势。此时的奥斯曼帝国,基本统一了伊斯兰教中的逊尼派,而逊尼派又占到了伊斯兰教力量的约90%。而欧洲的基督教国家则是分裂的,一个整体实力尚不及奥斯曼帝国的欧洲,其中就更没有哪一个国家能与奥斯曼帝国匹敌了。直到1571年,在勒班多大海战中,基督教国家才以第一次联合起来战胜了奥斯曼帝国海军,但这只是一个开始,并不是双方实力的转折点。此时的

欧洲面对穆斯林世界,优势并不明显。1578年,葡萄牙国王亲率17万大军到摩洛哥作做,结果全军覆没,国王战死。直到1683年奥斯曼帝国最后一次围困维也纳失败,欧洲才无可置疑的在实力上超过了穆斯林。

而且由于欧洲的分裂,西班牙不仅面对穆斯林的威胁,也要提防与其相邻的欧洲国家。而象法国等国家,为了对抗哈布斯堡王朝和西班牙,甚至与奥斯曼帝国结盟。欧洲这种由于没有形成统一大帝国造成的内部消耗和牵制,到后来成了奥斯曼帝国能够苟延残喘的重要原因。当任何一个欧洲强国都能够灭亡和统治奥斯曼帝国的时候,正是因为欧洲国家为了实力均衡而阻止这一情况的发生,导致了奥斯曼帝国延长了近百年的寿命。话说回来,此时的西班牙在国家实力上远逊于奥斯曼帝国。现在国内外的不少穆斯林动辄将“十三亿穆斯林”当成自以为的后盾和对所在国的威胁,虽然这只是一相情愿。但当时西班牙所面临的威胁则要实际的多,在驱逐摩里斯科人的同时,西班牙也担心奥斯曼帝国的干涉甚至开战,并为此进行了信息封锁,最终证明,奥斯曼帝国和穆斯林国家并没有为“穆斯林兄弟”真正做什么。通过后来的历史,更加证明对于穆斯林这个一盘散沙的群体,不必慑于其表面的数量。穆斯林的“团结”,只是一种神话。如果有穆斯林再拿出“十三亿穆斯林”来威胁中国,我们就可以正告他们,我们不必消灭所有穆斯林,只要消灭他们既可,至于“穆斯林同胞”能否为他们做什么,只要看看阿拉伯人为同族的巴勒斯坦人做了什么,我们就可以放心了。如果连对同一民族的“穆斯林同胞”不过尔尔,真会有哪个穆斯林国家会为了一批民族来历不明的伊斯兰教徒国家而真正与中国为敌吗?这只能是那些自认的“干儿”们的梦想,而决不会成为现实。

最终西班牙人顶着各种压力,通过屠杀,强制同化和驱逐的方式彻底根除了西班牙的伊斯兰教影响,不能不说是因为找对了应对伊斯兰教的手段,对一个顽固而不妥协的外来民族和文化对抗,不能以正常引导或平和的方式得以解决,而只能以强有力和坚定的压力来使之屈服或消灭,这才是面对外来民族和文化入侵的解决之道。虽然这种不“文明”的做法受到了后世“开明”之辈的谴责,但西班牙人却为自己的子孙后代解决了一个极大的隐患,西班牙人显然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他们不惜冒与当时比自己强大的多的伊斯兰教领袖奥斯曼帝国发生冲突的危险,仍然将这一措施坚持到底,的确是远见卓识。

一个国家有强盛的时期,也有衰落的时期。而西班

牙人即便在衰落和国家丧失集中领导的情况,仍然不被拿破仑帝国所征服,表现了强大的民族凝聚力。不能不说与彻底消灭境内的穆斯林和犹太人对民族精神的培养大有关系。而西班牙人既便在最困难的时候,也没有出现民族分裂和重复异族勾结外人叛国的情况,是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前人多流汗,后人少流血。很多人将宗教和文化的多元化视为进步,但同时却忽略了历史。甚至同为一个国家,都是基督教信徒。由于教派的不和,也导致了无数的残杀和毁灭。欧洲最先强大起来的西班牙和英、法两国,都是通过残酷镇压,消灭了国内异端后,才形成了稳定的国内形势,促进了国家的经济文化发展的。而教派多元的德国,由于长期的宗教战争,造成了人民的大量死亡和国家的长期分裂,其国家的形成被滞后了数百年。西班牙虽然宗教裁判所为后世所诟病,但其对中央集权的维护和对思想的统一,也是西班牙没有出现内部的宗教战争和残杀的主要原因。

在当今欧洲,穆斯林群体急剧膨胀和与所在国对立的情况十分普遍,我们设想一下,如果西班牙保持着一个人数众多,历史悠久的穆斯林群体。则那些“西班牙自古以来就是穆斯林的土地”,“恢复穆斯林国家”,“进行收复穆斯林领土的圣战”的论调必然会大行其道,恐怕西班牙会成为巴尔干半岛望尘莫及,只有中东才会与之媲美的民族和宗教冲突的重灾区。所以西班牙人的做法,冒“反人道”恶名于一时,但功在子孙,利在千秋。我们不必站在西班牙人的立场上,而是需要客观的看待西班牙正确的民族处理方式,并对其为国家民族和子孙后代负责任的做法和有效性进行学习和借鉴。汉民族主义者决不是丑化者所诬蔑的现代义和团和闭关锁国不向外界学习的古董,我们虽然敬仰和尊重我们自己的历史和文化,但决不排斥对外国外族先进和行之有效的,并对我们有益的任何科学技术、政治手段的学习和借鉴。

附:明朝为什么没有象西班牙一样驱逐伊斯兰教

入侵中国的蒙古人及其二鬼子回回色目人与入侵西班牙的阿拉伯穆斯林和其犹太人帮凶的性质非常相近。伊斯兰教也都是都过异族入侵大规模进入各自国家的。但西班牙最后完全清除了伊斯兰教的影响,而明朝虽然是一个以“驱除鞑虏,恢复中华”为号召的光复中国的朝代,是汉族民族主义高涨的时期,但做为二鬼子的回回色目人虽然受到明朝的沉重打击,但并没有被彻底消灭和驱逐,以至于最后形成了回回族群(回、撒拉、东乡等)。这种情况为何会出现?事实证明,这一做法为中国埋下了隐

患。所以对这种现象造成的原因和教训我们需要进行深入的分析。

首先与回回们YY的明朝建立的很多功臣是回回,甚至明太祖本人也是回回完全相反。明太祖朱元璋,出身淮西平民,其势力壮大于江南南京一带。在这些地方,的回回色目人的数量都极有限,虽然朱元璋后来经过儒家思想的熏陶后,民族主义思想强烈。但由于对回回色目人缺少直观的第一印象,使朱元璋对回回以及其信奉的伊斯兰教的认识都比较有限。

不仅朱元璋,当时的汉族人普遍对伊斯兰教的内容不了解,这是由以下几个原因造成的。

首先,虽然蒙元时期回回色目人的地位高于汉族人,但毕竟蒙古人才是最高统治民族,而蒙古人信奉喇嘛教,伊斯兰教得不到传播的机会。其次,也正是由于回回色目当时的地位高于汉族人,所以也没有向汉族传播伊斯兰教的热情,反而对将蒙古人拉入伊斯兰教做了许多工作。

再者,由于伊斯兰教内容的粗鄙,以及与中华文明伦理道德,以及社会意识都极为抵触,使其从一开始就无法被汉族所接受。就拿伊斯兰教创教者穆罕默德生平来说,无论是从年轻时为富商寡妇经商,倒为富商寡妇所招赘,以及与九岁女童性交的事实。在中华文明看来,别说与“圣人”相去甚远,从一个普通人的角度来看,也是无廉耻,无德义之徒。拿这种出身和行事的教主所写的处处虚妄无稽之词,来招徕汉族信徒,在中国实在是难上加难。后世的中国回回们,为此也大伤脑筋,甚至有回回干脆不承认穆罕默德第一个妻子是寡妇,或是说成虽然是寡妇,但尚未与前夫同房,所以仍是处女之类。这些都可以看出为了能使伊斯兰教不致被汉族彻底蔑视,回回们费了多少脑筋尚难自圆其说。仅仅是创建者本身的事迹就有如此之多为汉族文明所不容的地方,更何况其它?所以为了藏拙,伊斯兰教徒们也不可能将伊斯兰教的内容向汉族人宣扬,这也是过去许多汉族人只将伊斯兰教视之为信奉某一神灵,不吃猪肉不喝酒的简单认识的原因。

除了边缘地区,汉族与回回色目人只打了百余年交道,而且也不是全面性的,所以对伊斯兰教的了解和认识远不及与其为敌八百年的西班牙人。我们看到,与回回色目人接触较多的东南沿海,对伊斯兰教徒的态度就要严厉的多,如占据浙东的方国珍,对待回回就极为严厉。后来在明朝向回回数量较为集中的云南和西北光复的过程中,与回回之间的冲突也是极为残酷的。如朱元璋义子沐英,在消灭云南蒙元势力的过程中,一次性阉割了三万回回,并将其中一些献给皇室当太监

,其中就有后来改信佛教的郑和。

这些回回与明朝的对抗无疑加深了明朝对回回的反感,但此时明朝所面对的主要敌人毕竟是蒙古人,所以回回问题还是被放到了后面。这是回回能得以存留的的重要原因之一。因为回回色目不是象在西班牙的摩尔人那样是所在国的主要敌人,所以难免会被忽略,躲过最有力的打击。就连西班牙虽然如此干净利落的清除了穆斯林和犹太人,甚至直到十七世纪后期,也保留了少量犹太人。

另外,解决民族的最好办法就是使异族消失。这种消失又可以分为肉体上的消失和意识上的消失,前者需要通过屠杀和驱逐,后者则可以通过同化来实现。前者可以快速有效并且彻底的解决民族问题,但是相对而言需要在一段时间内承受社会混乱以及文明社会自身的道德压力。后者虽然暂时不会造成社会混乱,但其有效性和彻底性是不确定的。

出于在大乱之后休养生息的考虑,从朱元璋后来“归我者永安于中华,背我者自窜于塞外”,“如蒙古、色目,虽非华夏族类,然同生天地之间,有能知礼义、愿为臣民者,与中夏之人抚养无异。” 。”(《皇明诏令》卷1)来看,为了这一目的,朱元璋是采取了打拉两手的,对停止与中国的对抗的异族是准备以同化方式解决的,这也是明朝对待回回的主要政策。这种措施如谈迁《国榷》卷3的记载: “洪武元年二月壬子,诏复衣冠如唐制,禁胡服、胡语、胡姓名。”, 而《明会典》卷141刑部十六《律令•婚姻》: “蒙古色目人婚姻:凡蒙古色目人,听与中国人为婚姻,务要两相情愿,不许本类自相嫁娶,违者杖八十,男女入官为奴。其中国人不愿与回回钦察为婚姻者,听从本类自相嫁娶,不在禁限。”除非汉族人不与回回通婚,回回才可以自相嫁取,否则就要为奴。这种强制同化的力度不可谓不大。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由于汉族人的血统观很强,良家大姓一般都不愿意与异族通婚,所以回回们往往通过与贫贱出身的汉族相嫁娶,以此使其能接受伊斯兰教,回回中的汉族血统来历就是这么形成的。在这一过程中,虽然回回中混入了不少汉族血统,但并没有使其真正汉化,也没有起到这一政策削弱瓦解回回族群的初衷。

在《太祖实录》卷51的记载: “洪武三年四月甲子,禁蒙古色目人更易姓名。诏曰:┅┅蒙古色目人等,皆吾赤子,果有材能,一体擢用。比闻入仕之后,或多更姓名,朕虑岁久,其子孙相传,昧其本源,诚非先王致谨氏族之道。中书省其诰谕之,如已更易者听其改正。”似乎是与前面禁胡姓名矛盾。但这其实

有更深的政治考虑,由于明朝初建,授予一些异族人官位是为了在表面上进行笼络。但此时中国刚刚光复,国内外异族其心难料,同化政策尚未生效。官员中回回和蒙人隐瞒出身,就会使朱元璋对官员的民族属性不明,而可能造成隐患,这只是暂时的一种权谋,并没有改变明朝的国策。事实上,朱元璋对顽抗的回回压制也是越来越严厉的,除了前面的阉割回回色目人的事例外,同时也将顽抗的蒙古和色目人贬为教坊青楼的贱民。前辈学者邓之诚先生在他的名著《骨董琐记》中,有《教坊司题名碑记》一条云:“南京古物保存所,有万历辛亥教坊司是名碑记,凡二十色,有俳长、色长、衣巾教师、乐工等称。按洪武中建十四楼于京师,以处官伎,曰:来宾、重泽、清江、石城、鹤呜、醉仙……。书传有碑记,色目着猪皮靴,不许乘骑,若行中径,许平民打死勿论。题名碑中,无此规条。”从中可以看出朱元璋对回回的蔑视和严酷。

随着明朝政权的巩固,对蒙元所遗的汉奸以及蒙古人和回回色目人的清算逐渐展开。明朝的“胡蓝之狱”,尤其是蓝玉一案,之所以牵扯面如此之大,固然有明太祖铲除不法功臣的原因,但也未必不是借鸡生蛋处置降附军中的蒙古和色目人的一个契机。经此一狱,军队中的蒙古人和色目人基本被清洗殆尽。不过明太祖对回回虽然保持了警惕和巨大的压力,同化政策的强度和力度都是非常大的,但是由于没有认识到如果不根除伊斯兰教,就无法去除回回族群的根基,所以同化力度虽大,但只是在回回表面上接受了汉族文化,但并没有从思想意识中真正改变回回非中国认同的本质。而西班牙人由于受伊斯兰教残害极深,与其打交道的时间也要长的多,所以对伊斯兰教了解,并认清其不可同化的本质,这一条件是明朝所不具备的。虽然明朝和西班牙都采取了以同化为主的措施,但西班牙将同化的基础一开始就放在去伊斯兰教化上,虽然最后仍然出现了假皈依的穆斯林叛乱,但毕竟抓住了要点。但对明朝,我们应该理解其由于为认识所限,导致同化失败的客观原因,而其主观做法和措施都是值得肯定的。

随着明太祖的去世,明朝也没有其它解决回回同化问题的新措施,所以回回接受了某些汉族文化的表面,而本质上仍是认同伊斯兰的族群特征就此形成了。但回回族群既然是一个以伊斯兰教为核心形成的没有血统基础的族群,又生活在汉族社会的大环境中,一但丧失了伊斯兰教信仰,其回回身份也就无以维系,必然会走向汉族化。由于明朝向上层社会流动是通过开放式的科举制度,从而在社

会流动上是空前公平、公正和广泛的。而科举通过以儒家理学意识形态为中心,从而在潜移默化中对进入上层社会的知识阶层灌输了中华道德伦理、思维模式以及汉族认同的理念。所以回谚中“官到五品必反教”,并非主要是地位的变化造成的,更多的是思想意识的变化而形成的。所以从回回对所谓回民历史人物的介绍中,我们可以发现两个极端。在回回眼中重要的伊斯兰教首领,除了回乱时期的人物外,绝大多数中国人毫不了解。而为中国人普遍了解的,除了回回YY的那些明朝开国功臣外,真正能确认回回出身的如郑和、铁铉,以及出身存疑的海瑞和李贽,都是没有任何伊斯兰教信仰迹象的,而完全成为了儒家信徒或佛教徒。所以明朝的回回族群并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民族,但也绝不是汉族,而是一个伊斯兰教信仰为核心的血统混杂的宗教性族群。无论将回回说成是信伊斯兰教的汉族,或是真正的民族或就是回族、撒拉族、东乡族等民族本身都是错误的,将某些没有伊斯兰教信仰的回回出身之人,归入回民或回族也都是错误的,因为回族、撒拉、东乡等由回回分化形成的民族,只是在现代才出现与伊斯兰教信仰非完全一体的现象,他们只是那些始终保持伊斯兰教信仰的回回,而郑和、铁铉之类的人物,称之为归化回回人更为贴切。

除了脱离了回回群体的少数归化人外,回回族群在明朝一直是处于社会低层。而回回之所以在明朝没有表现的象满清时期的时常作乱和对汉族人进行仇杀。除了回回实力有所壮大之外,最主要原因恰恰是明朝由于是真正的汉族主导国家,回回们如果以对汉族屠杀的方式作乱,等待他们的只能是最残酷的镇压。所以明朝虽然时有回回作乱,但基本都是小规模和小范围的,而且也没有以民族屠杀的形式表现出来。从明朝小说留来的记录来看,回回普遍都有“贼眼溜溜”、“性情刁歪”的特点,与今天回、撒拉等民族留给汉族人的印象极为类似。不过由于明朝时,汉族占绝对主导地位,回回只能招来汉族对其的厌恶和藐视,而回回并不能对汉族造成实质的危害。

在与国外穆斯林打交道的过程中,回回的真正认同,也开始为明朝所认识。严嵩是嘉靖年间的一位奸臣,但也是一个聪明人。圣人云“不以人废言”,虽然严嵩恶行不少,但也并非没有有识之论。在嘉靖十六年(西元1537年),严嵩就对任用回回担任与国外穆斯林翻译和接待工作所产生的问题给皇帝上了一道奏章,其中明确的说:回回“视彼为亲,视我为疏。”甚至多方教唆,在京则教其分外求讨,伴回则教其贩卖违禁货物,

肆无忌惮等等。这种表现与今天回族一味站在国外穆斯林一方,为国外穆斯林充当翻译时表现出来的狗腿性和不法行为何其相似!如现在浙江义乌的回族女翻译甚至以给阿拉伯人免费陪床为荣,充分说明了其民族性格的延续性。最后严嵩建议,应该禁止让回回充当与国外穆斯林打交通的中间环节,而以通晓国外穆斯林语言的汉族人担任这一任务,这样才会更好的维护国家利益。不能不说,这一见解,直到今天仍然是非常有现实意义和启迪作用的。

综合评价,明朝对待回回的政策,有收效亦有不足。明朝回回问题不严重,是汉族处于强势时造就的,而并非回回对中国更有认同感。最后,在满清奴役汉族时期,终于爆发了屠杀了上千万汉族平民的大规模的西北和云南回乱,教训惨痛,发人深醒。评价一个民族,不是看他在汉族强势时表现的是否驯服,这只是遇强则服的禽兽之性。而应该看在中国和汉族最困难的时期,对汉族和中国是什么态度,回回(含回、撒拉、东乡)在满清时期屠杀汉族平民,意图分裂建立伊斯兰教国家。在抗战中,沦陷区内与日本人合作的回族,要远远多于少数参与抗日的回族。在距今不远的印尼屠杀华人事件中,回族及中国穆斯林几乎全部站在印尼人的立场,都已经彻底宣告了其反中反汉的本质,对其进行同化已经没有了基础和可能。我们既然比明朝时的祖先更加了解回回和穆斯林,也应该由此采取同化以外的方式,来解决这一问题,方不愧对被回回和伊斯兰教徒所杀死和残害的数千万同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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