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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人工单价和税金的通知云建标[2011]452号、{2011}454号

关于调整人工单价和税金的通知云建标[2011]452号、{2011}454号
关于调整人工单价和税金的通知云建标[2011]452号、{2011}454号

最新江西人工费调整

关于调整江西省建设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的通知 发布时间:?? 文章字号:??????????????文章字体:???? 赣建价〔2018〕5号? 各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建设局(建委)、城管局(委)、园林局、房管局、水务局,各国家、省级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管委会),赣江新区城乡统筹局,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加强建设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的动态管理,维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我厅根据住建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建设市场实际,经测算,决定调整我省建设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和标准 (一)2017年12月1日之前颁布,目前尚在使用的建设工程定额:建筑、安装、市政、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城市轨道交通、房修和园林绿化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调整为64元/工日;装饰、仿古建筑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调整为78元/工日。 (二)2017版建设工程定额:建筑、安装、市政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调整为91元/工日;装饰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调整为102元/工日。 二、执行时间 本次调整的综合工日单价自2018年10月1日起执行。 三、有关事项 (一)本通知适用于本省范围内执行现行定额的建设工程。 (二)2018年10 月1日及以后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必须执行本通知规定。 (三)2018年10月1日前签订合同的工程,2018年10月1日以后完成的工程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调整综合工日单价。 (四)定额综合工日的调整价格与现行定额综合工日价格的价差部分,作为价差处理,按规定计取有关税金。

人工费调整的函1

关于粤北人民医院 门急诊医技综合楼人工费调整的函 韶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根据韶市建字〔2011〕33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人工综合单价的通知:“二、执行《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2006)、《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依据》(2006)、《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依据》(2006)、《广东省市政工程计价依据》(2006)、《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依据》(2006)的建设工程人工工资调整。 (一)从2011年4月1日起,我市市区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为:一类工53.87元/工日、二类工51.47/工日、三类工49.08元/工日、四类工46.68元/工日。 (二)2011年4月1日以前开工的在建工程,已完成的工作量,其人工单价仍按原施工合同的约定执行;未完成工作量的人工工资单价,经发承包双方协商参照执行,并签订补充协议。”结合由我公司承建的粤北人民医院门急诊医技综合楼工程实际情况,现将2011年4月前、后的工程进度中的人工费进行划分如下: 1、2011年4月1日以前开工已完成的工作量,按工程进度报表为依据:4月1日以前清单工日数为:148465.8工日(一~四类工合计);人工费合计为:6115755.45元,其人工单价仍按原施工合同的约定执行,不作调整。(附2011年4月1日以前进度汇总表一份)

2、 2011年4月1日以后完成的工作量等于:410248.70工日(清单:一~四类工总工日扣除4月1日以前清单: 一~四类工总工日)人工单价按韶市建字〔2011〕33号执行:一类工53.87元/工日、二类工51.47/工日、三类工49.08元/工日、四类工46.68元/工日。人工费价差为:3684829.27元。(附2011年4月1日后人工价差汇总表一份) 以上是根据韶市建字〔2011〕33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人工综合单价的通知,结合本工程实际进度完成情况汇总分析,恳请韶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根据“韶市建字〔2011〕33号”文件精神,给我司和粤北人民医院关于调整人工费事宜给个明确的指导意见。 广东省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0一一年八月一十五日

单价调整申请报告

单价调整申请报告 篇一:单价调整申请报告 单价调整申请报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工程部现请求贵公司领导,关于凤鸣南路—海航大道弃土石方的运输费及石方爆破和清表的单价调整申请如下: 一、为了该工程施工顺利进行,本工程部服从当地政 府和贵公司的领导安排和指导,弃土石方在运输中照顾当地群众的车队,便于施工进展顺利,但我工程部目前组织车队实际发生运费单价在6公里内运价达到15.5元/m3,贵公司给我部的单价是9元/m3,弃土场推平2.5元/m3,每天公路清扫卫生的费用0.5元/m3,洒水车 0.5元/m3,以上合计费用已达到19元/m3。 二、弃土场每车倒土费收90÷18m3=5元/m3。 三、石方爆破,如果用炸药爆破成本价9元/m3,用破 碎锤机械破碎成本价39元/m3。 四、原地面清表合同价是按立方计价,单价11.13元 /m3,该路段实际地形清表施工难度大,应按平方计价较合理。 以上成本的增加费用,请贵公司领导给予酌情解决为感! 申请单位:凤鸣南路—海航路工程部20XX年11月2日 篇二:调价申请书

调价申请书 尊敬的豪铭厨具有限公司: 首先感谢贵公司一直以来对我厂的大力支持和帮助。由于近期原材料的价格上涨而导致的生产成本上升。以及其它辅助材料上涨。 特别是原材的上升:玻璃片每平方米上涨3元,员工工价每年上涨,现经研究不得不对产品价格做出调整以缓解不断上涨的成本压力,特定于10月10号对产品每个型号/价格每片上涨0.1元,特请公司批准。希望贵公司能够理解和支持。非常感谢! 永康市金谷电器厂 20XX年10月5日 篇三:单价申请报告 贵州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谨致:贵阳市供水总公司、贵州正业工程技术投资有限公司发自:贵州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贵阳北郊水厂沙老河水库建设涉及阿所田村民组地质灾害整体搬迁临时抢险安置点(小坝山)房屋建设工程项目部 事由:贵阳北郊水厂沙老河水库建设涉及阿所田村民组地质灾害整体搬迁临时抢险安置点(小坝山)房屋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编号:) 关于申报变更项目造价的报告 尊敬的监理工程师: 根据业主对我部工程变更计价方式的申请报告单的回复,以及根据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人工单价调整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湘建价〔2009〕396号 关于发布2010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株洲市招标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92号)的有关规定,以及人工工资变化的实际情况,为准确反映市场,我厅组织对各市州近期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进行了调查与测算,并经征求建设各方意见,现发布2010人工工资单价(具体人工工资单价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人工工资单价适用的范围 人工工资单价包括最低工资单价和市场工资单价。附表中其他工程工资单价适用于建筑工程以及建筑工程概算、安装工程、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不含装饰部分)、市政工程(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房屋修缮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工资单价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装饰工程及《湖南省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消耗量标准》中的第五章木作、第六章楼地面、第七章抹灰、第九章油漆、第十章彩画装饰工程。 二、在合同签定、招投标或结算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1.招标单位编制招标控制价(包括上限值、标底、合理价)时,其工资单价应按照市场工资单价计取。 2.投标单位编制工程投标报价时,可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确定工资单价,但其最终体现的工资单价不得低于发布的当地最低工资单价,否则,其投标报价将按照低于其成本价的规定作出处理。 3.当分部分项工程量变更后调增量大于原工程量10%以上部分或工程量漏项、新增项目,其人工工资单价(最低工资单价与市场工资单价之间的取定值)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按发布的当地

人工费调整

关于人工费调整,你了解多少? 开心九妹 加关注 等级: 地区:唐山发帖数:1 回复数:7 帮筑币:570 魅力值:2 大家都来探讨一下,关于人工费调整的问题? 情况1.:投标报价时合理的把人工费降低,以低价中标,合同采用的是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中约定政策性文件属于可调范围。请问投标时没有采用当时现行的人工费标准,而是合理的降低,这个行为是不是属于合理让价范围?如果属于合理让价,是不是政策性文件也不预调整??还是需要调整?那什么是属于合理让价低价中标范围呢?-竣工结算时是否予以调增人工费?? 情景2:同样是固定单价合同,投标时给了拦标价。为了最高限度的接近而且比较合理的中标,在投标报价时将人工费适当的比现行的人工费标准调高。中标后结算时因施工期间政策性文件人工费的调整,合同同样约定政策性文件予以调整,但是政策性文件的单价比合同内的单价还低。请问竣工结算时是否需要将人工费下调? 问题3. 投标报价的时候,业主没有指定各类人工的单价。那是不是在报价的时候人工费必须按照现行的人工费用标准执行?在没有采用时遇到政策性文件调整时是否需要给予调整?? [考考你]-关于人工费调整l,你了解[合同与招投标] 变更与签证精华帖大集锦 [合同与招投标] 建筑工程合同变更及签证问题 [合同与招投标] 合同与招投标> 建筑工程合同谈判的[合同与招投标] 造价员在工程各阶段的工作流程 [合同与招投标] 建筑工程合同谈判的技巧 [合同与招投标]

工程承包商 加关注 等级: 发帖数:0 魅力值:1 回复于:2012-10-24 11:04:41 只看该作者1#得分:0 我觉得这三个问题的根本区别在于:招标文件中约定的计价方式是哪种计价方式,如果是清单计价方式、又是固定单价合同,根本就不存在人工费的调增问题,清单报价一切都要以市价价格为准,要考虑施工期间的各种风险,不受政府之后的什么人工费调差之约束。结算时其固定单价也是不能调的。 如果招标文件中约定的计价方式约定采用定额计价的话,哪就要按政策调整了,现在这种方式也不是政府主导的方向了。 zhen 加关注 等级: 发帖数:0 魅力值:0 回复于:2012-10-15 12:40:44 只看该作者2#得分:0 我认为要看招标文件中对这块的约定是怎样的?要是与合同一样,那就可以调整,不管你当时投标时人工单价是高还是低,应该可以进行调整。只是调整的标准应为投标时政府文件当时的人工单价作为调整基数。 还没有回复 回复于:2012-10-24 09:54:05 只看该作者3#得分:0 情况1和2:做法不妥,也没有人这么做。竣工结算时肯定不会予以调增人工费的。 问题3. 在报价的时候人工费必须按照现行的人工费用标准执行。 没有人投标时在人工工日单价上想办法!

工程单价调整申请报告

报告 工程单价调整申请工程单价调整申请报告 篇一:单价申请报告 贵州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谨致:贵阳市供水总公司、贵州正业工程技术投资有限公司发自:贵州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贵阳北郊水厂沙老河水库建设涉及阿所田村民组地质灾害整体搬迁临时抢险安置点(小坝山)房屋建设工程项目部 事由:贵阳北郊水厂沙老河水库建设涉及阿所田村民组地质灾害整体搬迁临时抢险安置点(小坝山)房屋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编号:) 关于申报变更项目造价的报告 尊敬的监理工程师: 根据业主对我部工程变更计价方式的申请报告单的回复,以及根据《贵阳北郊水 厂沙老河水库建设涉及阿所田村民组地质灾害整体搬迁临时抢险安置点(小坝山)房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第十五条第三款、第四款:投标文件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 的,按已有综合单价确定,无类似综合单价的,可套用相应定额子目的,按《贵州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及《贵州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套用相应子目,现提出申报变更项目的综合单价报告,请予审批! 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 贵州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贵阳北郊水厂沙老河水库建设涉及阿所田村民组地质灾害整体搬迁临时抢险安置点(小

坝山)房屋建设工程项目部 附件:1)工程变更申请报告单2)工程变更项目工程量计算表3)工程变更项目预算表4)工程变更项目隐蔽验收记录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日期:7月15日 新增工程项目单价申报表 名称:???????? - 1 - - 2 - 报价编制说明 (1)单价编制依据:依据投标报价书的计价标准。(2)人工费单价为:同投标报价书 (3)材料单价:同投标报价书,投标报价缺项的参照同期市场单价 贵州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贵阳北郊水厂沙老河水库建设涉及阿所田村民组地质灾害整体搬迁临时抢险安置点(小坝山)房屋建设工程项目部 7月15日 - 3 - 篇二:土方工程申请单价上调报告 关于申请调整土方单价的函 致:首钢贵阳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人工费调整造计[2010]25号

造计〔2010〕25号 各市造价(定额)站: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通知》(建标〔2010〕211号)文件精神,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调整为47元/工日。为便于贯彻实施,经研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适用范围:凡执行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包括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市政、房屋修缮、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城市轨道交通、抗震加固等工程,均按调整定额人工费文件要求进行调整。 二、调整的人工费单价所包括的内容:主要包括定额人工费组成的内容及流动施工津贴,不包括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等其他费用。 三、执行清单计价的工程: 1、对于执行2005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其配套清单计价依据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31元/工日,现调整为47元/工日,调整增加的人工费不参与取费,只计取税金。其中装饰装修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可以由当事人视工程技术特点、难易程度等,在合同中约定单价标准,但不得超过每工日70元。 2、对于执行2009年《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综合单价》、《安徽省安装工程(常用册)计价定额综合单价》的,定额人工费单价由39元/工日调整到47元/工日,调整增加的人工费不参与取费,只计取税金。 3、对于执行2010年《安徽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综合单价》的,定额人工费单价由39元/工日调整到47元/工日,调整增加的人工费不参与取费,只计取税金。 四、执行定额计价的工程:其定额人工费单价统一调整为47元/工日(含流动施工津贴),取消定额人工工日地区和定额项目差价。 1、对于执行2000年定额计价依据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分别为27.64元/工日、25.84元/工日、24.55元/工日)统一调整到47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2、对于执行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分别为19.69元/工日、22.00元/工日、26.00元/工日)现统一调整为47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3、对于执行1999年《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综合价格》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19.69元/工日,现调整为47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4、对于执行2000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估价表》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25.84元/工日,现调整为47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5、对于执行2002年《安徽省抗震加固工程估价表》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31.14元/工日,现调整为47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湖北省2018费用定额(可编辑修改word版)

2018 费用定额 第二部分一般性规定及说明 《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8)(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国家 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 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等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538 号)、《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 号)、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 号) 等文件规定,结合湖北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一、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发承包及实施阶段 的计价活动,本定额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 二、各专业工程的适用范围如下。 1.房屋建筑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临时性和永久性的建筑物(含构筑物)。包 括各种房屋、设备基础、钢筋混凝土、砖石砌筑、木结构、钢结构、门窗工程 及零星金属构件、烟囱、水塔、水池、围墙、挡土墙、化粪池、窨井、室内外 管道沟砌筑等。 装配式建筑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 2.装饰工程:适用于楼地面工程、墙柱面装饰工程、天棚装饰工程和玻璃幕墙 工程及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等。 3.通用安装工程:适用于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静置设备与 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自动化控 制仪表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工业管道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 燃气工程、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等。 4.市政工程: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管网 工程、水处理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钢筋工程、拆除工程、路灯工程。 5. 园林绿化工程:适用于园林建筑及绿化工程。内容包括:绿化工程、园建工程(园路、园桥、园林景观)。 6.土石方工程:适用于各专业工程的土石方工程。 桩基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适用于各专业工程。 三、各专业工程的计费基数:以人工费与施工机具使用费之和为计费基数。 四、人工单价(单位:元/工日) 注:1.此价格为 2018 定额编制期的人工发布价。 2.普工为技术等级 1-3 级的技工,技工为技术等级 4-7 级的技工,高级技工为技术等级 7 级以上的技工。 五、本定额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的基础,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 算的依据,供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参考。

版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价格水平调整办法

版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价格水平调整办法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附件 2013年版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价格水平调整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价格水平的测算、发布和实施工作,科学反映不同时间和不同地区价格水平差异,合理确定工程投资,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以《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13年版)》、《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13年版)》(以下简称“预规”)和《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2013年版)》、《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3年版)》(以下简称“定额”)为计价依据,编制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时,对定额内人工费、材料费和施工机械费价格水平的调整。 第三条本办法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所在地编制基准期价格与概预算定额价格之间的时间差及地区差水平调整。 第四条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基准期价格水平与定额编制价格水平之间的价差计算:发电和电网工程的人工费均以系数的形式进行调整;发电安装工程和电网安装工程的材料及机械费以系数的形式进行调整;发电建筑工程和电网建筑工程按照本办法中给定的典型材料及机械种类、品种及规格等直接进行价差调整。 第二章人工费调整 第五条定额人工费每年调整一次,分别按照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采用综合系数法进行调整(见附件1)。不分工种(普通工、技术工)、安装工程不分专业(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输电线路安装工程和调试工程),计算时按照对应定额基价中人工费总额乘相应的调整系数。

第六条各地区定额人工费调整系数是参照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各地区人工信息价格,或当地定额与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本地区定额人工价格,但其组成内容要与电力建设工程预规和定额所规定的组成内容相一致,进行转化后综合取定。 第七条定额人工费综合调整系数计算公式: 建筑工程定额人工费调整系数=[(转化后当地建筑工程定额人工工日单价/定额普通人工工日单价)*] *100%-1 安装工程定额人工费调整系数=[(转化后当地安装工程定额人工工日单价/定额普通人工工日单价)*] *100%-1 第八条定额人工费调整金额计算公式: 定额人工费调整金额合计=建筑工程定额人工费调整合计 + 安装工程定额人工费调整合计 建筑工程定额人工费调整合计=建筑工程定额基价人工费总额*建筑工程定额人工费调整系数 安装工程定额人工费调整合计=安装工程定额基价人工费总额*安装工程定额人工费调整系数 此处安装工程包括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输电线路安装工程和调试工程。 第九条在编制电力工程建设预算时,人工费调整金额汇入“编制基准期价差”,只计取税金,作为建筑安装工程费的组成内容。 第三章安装工程定额材料、机械费用调整

关于人工费调整--探讨

大家都来探讨一下,关于人工费调整的问题? 情况1.:投标报价时合理的把人工费降低,以低价中标,合同采用的是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中约定政策性文件属于可调范围。请问投标时没有采用当时现行的人工费标准,而是合理的降低,这个行为是不是属于合理让价范围?如果属于合理让价,是不是政策性文件也不预调整??还是需要调整?那什么是属于合理让价低价中标范围呢?-竣工结算时是否予以调增人工费?? 情景2:同样是固定单价合同,投标时给了拦标价。为了最高限度的接近而且比较合理的中标,在投标报价时将人工费适当的比现行的人工费标准调高。中标后结算时因施工期间政策性文件人工费的调整,合同同样约定政策性文件予以调整,但是政策性文件的单价比合同内的单价还低。请问竣工结算时是否需要将人工费下调? 问题3. 投标报价的时候,业主没有指定各类人工的单价。那是不是在报价的时候人工费必须按照现行的人工费用标准执行?在没有采用时遇到政策性文件调整时是否需要给予调整? 一、 情况1.:投标报价时合理的把人工费降低,以低价中标,合同采用的是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中约定政策性文件属于可调范围。请问投标时没有采用当时现行的人工费标准,而是合理的降低,这个行为是不是属于合理让价范围?如果属于合理让价,是不是政策性文件也不预调整??还是需要调整?那什么是属于合理让价低价中标范围呢?-竣工结算时是否予以调增人工费??大部分人的感觉,固定单价不给调或者依据合同约定调整,但是这可能是一个误区,是根据合同约定调整,但是像这种政策性的调整,是无法预料的,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出于保护施工方的利益,要给与调整,如果是正规合同,即使专用条款没约定,在通用条款也有条款的。只是按你调低的价为基数还是以当时定额价,是存在争议的。 情景2:同样是固定单价合同,投标时给了拦标价。为了最高限度的接近而且比较合理的中标,在投标报价时将人工费适当的比现行的人工费标准调高。中标后结算时因施工期间政策性文件人工费的调整,合同同样约定政策性文件予以调整,但是政策性文件的单价比合同内的单价还低。请问竣工结算时是否需要将人工费下调?这个不会下调。因为虽有调价文件,但是人工费是允许按企业定额、市场价自主报价的,且经过招投标和合同约定,具有法律效力。 问题3. 投标报价的时候,业主没有指定各类人工的单价。那是不是在报价的时候人工费必须按照现行的人工费用标准执行?在没有采用时遇到政策性文件调整时是否需要给予调整??可以按照企业定额或市场价自主报价。

有关人工工资费用调整的申请报告--1

有关人工工资费用调整的申请报告 致:上海复华软件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由于上海复华高新技术园区—科技创新基地A块工程合同采用的是上海九三定额进行结算的,定额人工费是采用的是当时的人工工资标准,经过十几年的时间,物价和人工工资已非比往日。上海周边的江苏以及山东等地均实行定额人工工资上调的惯例;同样在上海,大多数工程基本实行2000定额进行结算,定额消耗量上海九三和2000定额基本接近,但是人工工资就相差较大了。这就明显显示出本工程选用上海九三定额结算在人工费上的明显缺陷,导致亏损严重;同时现阶段人工工资的上涨迅猛,民工维权保护受到相当重视,民工工资同样受到相当的保护和重视,这就给本施工企业在经济效益上带来较大压力,特别是定额人工工资亏损事宜。 同时由于本工程的优惠下浮率为9%,加上在实际施工过程中,贵司定价的项目和材料较多,相关项目和材料的利润空间已微乎其微,较大程度上削减了本公司的经济效益。一方面下浮9%,定价项目和材料众多,另一方面继续执行原先的93定额的人工费,其人工费只有实际人工费的1/4,已呈现出相当严重的不合理状况,不仅给本施工企业经济效益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同时必定给民工工资的支付困难带来较大的隐患。 诚信、双赢是双方合作的基础,本公司恳请希望贵司能就上述有关问题从双方平等、互赢的角度重新审视。为了能凭着较真实地反映实际的工资水平,公平合理地反映施工工程的人工费用情况,本公司认为:本工程工程结算仍继续遵照《上海市建筑工程综合预算定额单位估价汇总表1993》、《上海市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1993》的定额要求,人工工日数量遵照定额消耗量,人工工资单价按照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站造价信息电子版中公布的人工工资,即人工工资综合取定为:65元。上述事宜望贵司能从工程实际情况出发,以创造和谐社会,达到双赢共存为目的,能及时酌情处理为盼! 特此申请 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12-18 1 / 1

鄂价工服规湖北物价局住建厅印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省物价局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文号: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发布日期:2012-09-06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物价局、住建委: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适应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发展需要,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149号令)和《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311号令)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通知如下: 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是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投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纠纷案件鉴定等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并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活动。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行业准则、业务操作规程为委托人提供服务。 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内容、方式、计价模式及收费金额与支付方式,由委托人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 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属于重要经营性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价格的制定和调整由省物价局负责。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见《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附件1)。附件所列收费标准为基准价,具体收费额按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与委托人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具体情况以及管理成本,以基准价为基础,在上下20%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 五、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实施收费前,应按规定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湖北省服务价格监审证》,并在营业场所的显着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自觉

广西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有关费率的通知

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有关费率的通知 桂建标〔2015〕5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我区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的动态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43号)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我区建设工程市场实际情况,现对定额人工费进行调整,具体规定如下: 一、定额人工费调整 (一)2013年以前施行的定额的人工工资单价调整 ⒈ 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0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节能消耗量定额》、201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拆除消耗量定额》的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为: (1)建筑综合工日:一类工56元/工日、二类工66元/工日; (2)装饰综合工日:一类工66元/工日、二类工76元/工日。 ⒉ 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为:一类工66元/工日、二类工76元/工日。 ⒊ 200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0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补充消耗量定额》、201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消耗量及费用定额》的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为:一类工56元/工日、二类工66元/工日、三类工76元/工日。 ⒋ 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为:一类工56元/工日、二类工66元/工日、三类工76元/工日。201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园林绿化养护消耗量定额及费用定额》的绿化综合工日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为56元/工日。 ⒌各专业定额机械台班单价中的机械台班工日单价调整为66元/工日。 ⒍夜间施工增加费调整为18元/工日;停工窝工人工补贴调整为45元/工日。 (二)2013年以后施行的定额的人工费调整 ⒈ 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定额人工费调增15%。 ⒉ 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定额人工费调增10%。

安徽省2011年人工费调整文件

关于调整执行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实施意见 〔2010〕25号 各市造价(定额)站: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通知》(建标〔2010〕211号)文件精神,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调整为47元/工日。为便于贯彻实施,经研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适用范围:凡执行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包括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市政、房屋修缮、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城市轨道交通、抗震加固等工程,均按调整定额人工费文件要求进行调整。 二、调整的人工费单价所包括的内容:主要包括定额人工费组成的内容及流动施工津贴,不包括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等其他费用。 三、执行清单计价的工程: 1、对于执行2005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其配套清单计价依据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31元/工日,现调整为47元/工日,调整增加的人工费不参与取费,只计取税金。其中装饰装修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可以由当事人视工程技术特点、难易程度等,在合同中约定单价标准,但不得超过每工日70元。 2、对于执行2009年《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综合单价》、《安徽省安装工程(常用册)计价定额综合单价》的,定额人工费单价由39元/工日调整到47元/工日,调整增加的人工费不参与取费,只计取税金。

3、对于执行2010年《安徽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综合单价》的,定额人工费单价由39元/工日调整到47元/工日,调整增加的人工费不参与取费,只计取税金。 四、执行定额计价的工程:其定额人工费单价统一调整为47元/工日(含流动施工津贴),取消定额人工工日地区和定额项目差价。 1、对于执行2000年定额计价依据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分别为2 7.64元/工日、25.84元/工日、24.55元/工日)统一调整到47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2、对于执行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分别为19.69元/工日、22.00 元/工日、26.00元/工日)现统一调整为47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3、对于执行1999年《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综合价格》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19.69元/工日,现调整为47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4、对于执行2000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估价表》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25.84元/工日,现调整为47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5、对于执行2002年《安徽省抗震加固工程估价表》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31.14元/工日,现调整为47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广西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管理费费率的通知

[广西]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管理费费率的通知2011-5-20【】 桂建标[2011]21号 各市住房和程序建设委(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建设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管理费率的动态管理,缓解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偏低的矛盾,减少因材料价格波动和调整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对管理费造成的影响,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43号)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以及我区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现对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和管理费费率进行调整,具体规定如下: 一、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调整 (一)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节能消耗量定额》的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为: 1.建筑综合工日:一类工39元/工日、二类工47元/工日; 2.装饰综合工日:一类工47元/工日、二类工54元/工日; 3.园林绿化综合工日:一类工39元/工日、二类工47元/工日;三类工54元/工日。 (二)200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为:一类工39元/工日、二类工47元/工日;三类工54元/工日。 (三)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为:一类工47元/工日、二类工54元/工日。 (四)201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园林绿化养护消耗量定额及费用定额》的绿化综合工日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为42元/工日。 (五)停工窝工人补贴由16元/工日调整为21元/工日;夜班施工增加费由8元/工日调整为11元/工日。 二、管理费费率调整 除2010年颁布的城市园林绿化养护工程管理费费率不作调整外,其余状元调整后的管理费率如表1~表4.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管理费费率表

2018人工费的调整市基价

关于调整我市建设工程定额人工综合工日单价的通知 ?制发机关: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成文日期:2018-10-31 ?发布日期:2018-11-01 ?索引号:00511773400020020180129 ?编号:青建管字[2018]61号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青岛西海岸新区城市建设局,各相关单位:为客观反映建设市场人工价格水平,合理确定工程造价,保障建设市场各方权益,结合我市实际,现调整我市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轨道交通、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工程定额人工综合工日单价。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专业定额人工综合工日单价。 1.执行《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鲁建标字〔2016〕39号)计价的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定额人工综合工日单价调整为:建筑工程为113元/工日,装饰工程为126元/工日,安装工程为122元/工日,市政工程为103元/工日,园林绿化工程为100元/工日。 2.2017年7月1日前已发布招标文件且执行《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鲁建标字〔2003〕3号)、《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鲁建标字〔2002〕11号)、《山东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鲁建标字〔2005〕7号)计价的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定额人工综合工日单价调整为:建筑、安装工程为92元/工日,装饰工程为107元/工日,市政工程为86 元/工日,园林绿化工程为78元/工日。 3. 执行《山东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鲁建标字〔2008〕5号)、《山东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鲁建标字〔2008〕8号)、《山东省市政养护维修工程消耗量定额》(鲁建标字〔2005〕3号)、《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CG103-2008)计价的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市政养护、城市轨道工程定额人工综合工日单价调整为:房屋修缮中的建筑、安装和仿古建筑工程为92元/工日,房屋修缮中的装饰工程为107元/工日,市政养护工程为86元/工日,城市轨道工程为90元/工日。

关于墙体材料变更人工费调整申请报告(1)

关于墙体材料变更人工费及砂浆费用调整申请报告 ***村民委员会: ***新型社区一期工程由于图纸未详述页岩砖规格的选用,现甲方对页岩砖规格选用已确定(详工作联系函,编号015),由于页岩砖尺寸改小,导致在施工工艺上引起每立方墙体砌筑时人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增加,水泥砂浆消耗量增加,因而引起砌筑人工费相应大幅度增加,现根据2013定额调整后人工费和实际市场价人工费分析如下: 一、按2013年定额计算实际页岩砖墙体砌筑人工费 1、200*100*50页岩实心砖墙: 外墙页岩实心砖规格为200*100*50,每立方米用量为773块/m3,每立方米外墙水泥砂浆用量为(1-773*0.2*0.1*0.05)*1.05=0.238m3/m3;而定额标准砖规格240*115*53,定额每立方米用量为540块/m3,定额每立方米水泥砂浆用量为0.225m3/m3。实际页岩砖的每立方米用量为定额标准砖的1.43倍,实际外墙每立方米用量为定额标准砖的1.06倍。导致外墙每立方米水泥砂浆用量相应增加,导致人工砌筑时辅助用工比标准砖增加20%左右,所以200*100*50页岩砖每立方米砌筑人工工日消耗量为标准砖人工工日消耗量的1.5*(1+20%)=1.8倍。 (1)按2013年定额人工工日单价调差为: 普工:0.724*1.8工日/m3×60元/工日=78.19元/m3 技工:0.884*1.8工日/m3×92元/工日=146.39元/m3 合计:78.19+146.39=224.58元/m3早日 综上所述,砌筑外墙每立方米页岩砖的人工费为224.58元/m3。

关于调整电力建设工程人工工日单价标准的通知-2011-39号文件

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文件 定额〔2011〕39号 关于调整电力建设工程人工工日单价标准的通知 各电力建设定额站: 随着全国各地用工问题日益突出,人工工资水平逐年上涨,为合理确定电力工程造价,准确反映人工成本变化,经广泛调研和分析测算,现决定对2006版电力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日单价标准予以调整,请各单位遵照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站。 一、调整标准 (一)、除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云南省迪庆州、西藏自治区、青海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外,全国各地电力建设工程执行统一的人工工日单价调整标准,调增标准为:建筑工程14.23元/工日,安装工程15.20元/工日。 (二)、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青海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人工费调整标准见下表。 二、调增费用的计算方法 (一)、本次调整仅适用于以2006版电力建设工程定额和预规为基础编制工程概预算的工程。 (二)、人工费调整金额的计算:分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分别计算和汇总定额工日耗量,分别乘以对应工程的调增标准,合计后即为人工费调整总金额。 (三)、人工费调整金额只计取税金,直接汇总计入“编制年价差”,不作为措施费、间接费、利润中各项取费的计费基数。 (四)、输电线路工程人工费调整统一执行安装工程标准。 (五)、原电定总造[2007]14号文规定的人工费调整规则和各电力建设定额站颁布的年度人工费调整系数仍继续执行。

三、其他说明 (一)、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已经审定的概算、已经完成竣工结算的工程和已经完成结算的工程量均不作调整。 (二)、本规定颁布实施之日前已经核准开工,但尚未结算的工程或尚未结算完成的工程量,由合同双方根据合同约定,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协商调整和确定人工费结算金额。 (三)、西藏自治区、云南迪庆州的相关调整规则另行通知。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鑫 联系电话:, 邮箱:

关于调整安徽2013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实施意见

关于调整安徽2013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实施意见 造计〔2013〕16号 各市造价(定额)站: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通知》(建标〔2013〕155号)精神,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由57元/工日调整为68元/工日。为便于贯彻实施,经研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适用范围:凡执行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包括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市政、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城市轨道交通、抗震加固等工程,均执行本实施意见。 二、调整的人工费单价包括的内容:主要包括定额人工费组成的内容及流动施工津贴,不包括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三、执行清单计价的工程: 1、对于执行2005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其配套清单计价依据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31元/工日,现调整为68元/工日,调整增加的人工费不参与取费,只计取税金。其中装饰装修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可由工程当事人视工程技术特点、难易程度等,在合同中约定单价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101元/工日。 2、对于执行2009年《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综合单价》、《安徽省安装工程(常用册)计价定额综合单价》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39元/工日,现调整为68元/工日,调整增加的人工费不参与取费,只计取税金。 3、对于执行2010年《安徽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综合单价》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39元/工日,现调整为68元/工日,调整增加的人工费不参与取费,只计取税金。 四、执行定额计价的工程:其定额人工费单价统一调整为68元/工日,原定额中3.5元/工日的流动施工津贴均不再计取。取消定额人工工日地区差价。 1、对于执行2000年建筑、安装、仿古建筑及园林定额计价依据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分别为27.64元/工日、25.84元/工日、24.55元/工日)统一调整到68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2、对于执行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分别为19.69元/工日、22.00元/工日、26.00元/工日)现统一调整为68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3、对于执行1999年《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综合价格》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19.69元/工日,现调整为68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4、对于执行2000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估价表》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25.84元/工日,现调整为68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5、对于执行2012年《安徽省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57元/工日,现调整为68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6、对于执行2011年《安徽省建设工程概算定额》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47元/工日,现调整为68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7、施工机械台班费中的人工费调整应根据相应的定额和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分析机械台班用工量后,进行人工价差调整,其调整部分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五、执行时间:本实施意见自2013年11月1日起执行。跨年度工程按工程合同约定办理。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3年10月15日

2013清单计价规范关于人工费调整条款的问题分析

2013清单计价规范关于人工费调整条款的问题分析规范条款: 3.4 计价风险 3.4.2 由于下列因素出现,影响合同价款调整的,应由发包人承担: 1.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 2.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但承包人对人工费或人工单价的报价高于发布的除外。 条文说明: 3.4 计价风险 3.4.2~3.4.4 根据我国工程建设特点,投标人应完全承担的风险是技术风险和管理风险,如管理费和利润;应由限度承担的是市场风险,如材料价格、施工机械使用费等的风险;应完全不承担的是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变化的风险。 本规范定义的风险是综合单价包含的内容。根据我国目前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均根据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发布人工成本信息或人工费调整,对此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人工费不宜纳入风险,材料价格的风险宜控制在5%以内,施工机械使用费的风险可控制在10%以内,超过者予以调整,管理费和利润的风险由投标人全部承担。 ——按规范条文3.4.2条第2点的意思应该是:非“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的但只要报价低于“发布的”价格也均可调整了。 而可调整的“发布”价在规范中又未考虑造价行业有不同发布内容的情况,如:一种是因计价定额编制期问题,对定额(基价)人工进行的调整(相当于定额消耗量不变而定额基期项目单价都调整的情况),这种调整是不频繁的,可以说不知几年可能会调整一次; 另一种是按市场信息价发布的人工单价变化,这个看各地的信息发布情况,一般可以每月、每季的发布,所以是市场人工连续的动态变化(且按现行的环境都是上升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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