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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鲁财库〔2007〕39号

13鲁财库〔2007〕39号
13鲁财库〔2007〕39号

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操作规程

鲁财库〔2007〕39号

各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保证政府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我们研究制定了《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及财政部门处理投诉行为,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投诉处理效率,维护政府采购秩序,建立规范高效的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参与山东省各级预算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依法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财政部门受理投诉、做出处理决定,适用本规程。

第三条财政部门应当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指定媒体上公告受理投诉的电话、传真等事项,以方便供应商投诉。

第四条财政部门处理投诉,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和简便、高效的原则,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投诉

第五条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二)被投诉人是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三)投诉事项已依法进行质疑;

(四)《投诉书》(格式见附件1)内容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

(五)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六)属于同级财政部门管辖;

(七)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八)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投诉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二)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

(三)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投诉人签章及投诉时间。

第七条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第八条投诉人提交投诉书,应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第九条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应当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第十条投诉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投诉人委托他人代理投诉事宜,应提交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投诉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一并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无法提供原件的,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复印件,投诉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在证明材料文件上签字盖章。

第三章审查与受理

第十一条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理:

(一)投诉书内容符合规定且投诉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二)投诉书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投诉人修改后重新投诉;

(三)投诉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转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并通知投诉人;

(四)投诉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投诉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五)初审阶段投诉人撤回投诉的,视为未提出投诉。

第十二条经审查,发现有投诉书副本数量不足、投诉事项或投诉请求不清晰、相关依据或证明材料不全、投诉书署名不符合规定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及时告知投诉人限期补充或修改后重新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在投诉审查期间,财政部门认定投诉事项与采购人行为有关但采购人不是被投诉人的,应当要求投诉人将采购人追加为被投诉人,并限期修改投诉书重新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经审查,发现供应商投诉事项与质疑事项不一致的,财政部门应当认定超出质疑事项的投诉事项为无效投诉事项,并告知投诉人撤回投诉书,对在质疑有效期内的未质疑事项进行质疑,或限期修改投诉书重新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第十三条投诉符合条件予以受理的,自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之日起即为受理之日。

第十四条对受理的投诉,财政部门应当填写《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对不受理的投诉,财政部门应当向投诉人送达《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格式见附件4);对转送的投诉,财政部门应当向接受转送部门和投诉人送达《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转送通知书》(格式见附件5、6)。

第四章投诉处理与决定

第十五条财政部门应当自受理投诉后3个工作日内向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发送投诉书副本,并以《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副本送达通知书》(格式见附件7)的形式告知其应履行的义务。

被投诉人和相关供应商应自收到投诉书副本和送达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证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六条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取证,

也可以组织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当面进行质证。

第十七条财政部门认为需要调查取证的,应在调查取证前向被调查人送达《调查取证通知书》(格式见附件8)。调查取证应至少由两人以上进行,并填写《调查取证笔录》(格式见附件9),调查人、被调查人应在《调查取证笔录》上签字,调查取证中调取的其他证明材料,应由个人或者单位予以确认。

第十八条财政部门认为需要组织投诉人和被投诉人进行当面质证的,应在质证前向投诉人和被投诉人送达《投诉人与被投诉人当面质证通知书》(格式见附件10)。质证应由两人以上主持,质证过程应记入《质证笔录》(格式见附件11)。

第十九条投诉人、被投诉人、主持人应在《质证笔录》上签字。调查人、主持人在笔录尾页签字,被调查人、参与质证的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应逐页签字。

第二十条财政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就质证事项出具书面结果。

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在投诉处理过程中,应当与投诉人、被投诉人、相关供应商进行沟通协商。

第二十二条财政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人员对审查过程中的证据、相关证明材料及投诉处理意见进行评议。

评议应形成《评议笔录》(格式见附件12),参加评议并发表意见的,应在笔录尾页上签字;拒绝签字的,记录人应在笔录上注明;没有发言的,可以不在笔录上签字。

第二十三条投诉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终止投诉处理:

(一)经协调,争议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纠纷得到解决;

(二)投诉人自愿放弃投诉的;

(三)投诉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的;

(四)在受理投诉过程中,投诉人已就投诉事项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或者提请仲裁的。

终止投诉处理后,投诉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提起投诉。

第二十四条财政部门做出投诉处理决定,应当制作《投诉处理决定书》(格式见附件13、14)。

第二十五条财政部门应当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

《投诉处理决定书》的送达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进行。

第二十六条财政部门应当将《投诉处理决定书》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第二十七条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财政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通知被投诉人或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并送达《暂停采购活动通知书》(格式见附件15)。被投诉人收到通知后,应立即暂停采购活动。暂停采购活动期最多为30日。暂停采购活动期满或者收到财政部门《恢复采购活动通知书》(格式见附件16)之前,被投诉人不得进行该项采购活动。

第二十八条财政部门应当制定《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备案表》(格式见附件17),并记明投诉处理单位名称、项目编号、投诉事项,投诉人、被投诉人、相关供应商,受理日期、处理日期,内部协办机构、处理结果、是否涉及行政复议(诉讼)及结果,填表人及负责人签字等。

第二十九条财政部门对每一件投诉(除因不符合条件予以退回或转送的以外)应当予以装卷入档。卷宗应分成正、副两卷。

正卷装订顺序:卷宗目录、投诉登记表、投诉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副本送达通知书、暂停采购活动通知书、被投诉人和相关供应商做出的说明及相关证据材料、调查取证通知书、调查取证笔录及调查取证材料、质证通知书、质证笔录、恢复采购活动通知书、投诉处理决定书(正本)、送达回证(格式见附件18)、备案表。

副卷装订顺序:卷宗目录、评议笔录、工作笔记、投诉处理决定书(副本和正本各一份)、备案表。

卷宗由承办人装订,定期(一年)入档。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财政部门在处理投诉过程中,发现被投诉人及其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供应商有违法行为,本机关有权处理、处罚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理、处罚;本机关无权处理的,应当转送有权处理的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一条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一)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

(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第三十二条财政部门工作人员在投诉处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不得向投诉人和被投诉人收取任何费用。但因处理投诉发生的鉴定费用,应当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双方都有过错的,由双方合理分担。

第三十四条财政部门应当建立投诉处理档案管理制度,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对在投诉处理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财政部门及知情人应当保密。

第三十六条本规程由山东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规程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第10章 数据库恢复技术

一、单项选择题 1. 在DBMS中实现事务持久性的子系统是( )。 A.安全管理子系统 B.完整性管理子系统 C.并发控制子系统 D.恢复管理子系统 [参考答案] 恢复管理子系统 2. 后援副本的作用是( )。 A.保障安全性 B.一致性控制 C.故障后的恢复 D.数据的转储 [参考答案] 故障后的恢复 3. 事务日志用于保存( )。 A.程序运行过程 B.程序的执行结果 C.对数据的更新操作 D.数据操作 [参考答案] 对数据的更新操作 4. 数据库恢复的基础是利用转储的冗余数据。这些转储的冗余数据包括( )。 A.数据字典、应用程序、审计档案、数据库后备副本 B.数据字典、应用程序、审计档案、日志文件 C.日志文件、数据库后备副本 D.数据字典、应用程序、数据库后备副本 [参考答案] 日志文件、数据库后备副本 5. 若系统在运行过程中,由于某种硬件故障,使存储在外存上的数据部分损失或全部损失,这种情况称为( )。 A.介质故障 B.运行故障 C.系统故障 D.事务故障 [参考答案] 介质故障 6. SQL语言中用( )语句实现事务的回滚。 A.CREATE TABLE B.ROLLBACK C.GRANT和REVOKE https://www.wendangku.net/doc/fb13389425.html,MIT [参考答案] ROLLBACK

7. SQL语言中的COMMIT语句的主要作用是( )。 A.结束程序 B.返回系统 C.提交事务 D.存储数据 [参考答案] 提交事务 8. 事务的持续性是指( )。 A.事务中包括的所有操作要么都做,要么都不做; B.事务一旦提交,对数据为的改变是永久的; C.一个事务内部的操作及使用的数据对并发的其他事务是隔离的; D.事务必须是使数据库从一个一致性状态变到另一个一致性状态; [参考答案] 事务一旦提交,对数据为的改变是永久的; 9. 表示两个或多个事务可以同时运行而不互相影响的是( )。 A.原子性 B.一致性 C.隔离性 D.持久性 [参考答案] 隔离性 10. 一个事务的执行,要么全部完成,要么全部不做,一个事务中对数据库的所有操作都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操作序列的属性是( )。 A.原子性 B.一致性 C.隔离性 D.持久性 [参考答案] 原子性 二、填空题 1. 数据库系统在运行过程中,可能会发生故障。故障主要有事务故障、( )、介质故障和( )四类。 [参考答案] 系统故障计算机病毒 2. ( )是DBMS的基本单位,它是用户定义的一组逻辑一致的程序序列。 [参考答案] 事务 3. 若数据库中只包含成功事务提交的结果,则此数据库就称为处于( )状态。 [参考答案] 一致 4. ( )用来记录对数据库中数据进行的每一次更新操作。 [参考答案] 日志文件

第10章数据库恢复技术(习题集)

第十章数据库恢复技术(习题集) 二. 选择题 1、 一个事务的执行,要么全部完成,要么全部不做,一个事务中对数据库的所有操作都是 一个不可分割的操作序列的属性是(A )。 A. 原子性 B. 一致性 C.独立性 D.持久性 2、 表示两个或多个事务可以同时运行而不互相影响的是(C )。 A. 原子性 B. 一致性 C. 独立性 D.持久性 3、 事务的持续性是指(B ) A. 事务中包括的所有操作要么都做,要么都不做。 B. 事务一旦提交,对数据库的改变是永久的。 C ?一个事务内部的操作对并发的其他事务是隔离的。 D. 事务必须是使数据库从一个一致性状态变到期一个一致性状态。 4、 S QL 语言中的COMMIT 语句的主要作用是(C )。 A.结束程序 B.返回系统 C. 提交事务 D.存储数据 5、 S QL 语言中用(B )语句实现事务的回滚 A. CREATE TABLE B. ROLLBACK C. GRANT 和 REVOKE D. COMMIT 6、若系统在运行过程中,由于某种硬件故障,使存储在外存上的数据部分损失或全部损失, 这种情况称为(A )0 A.介质故障 C.系统故障 7、在DBMS 中实现事 务持久性的子系统是(D )o A.安全管理子系统 C.并发控制子系统 8、 后援副本的作用是(C )0 A.保障安全性 C.故障后的恢复 9、 事务日志用于保存(C )0 A.程序运行过程 C.对数据的更新操作 10、数据库恢复的基础是利用转储的冗余数据。这些转储的冗余数据包括(C )。 A. 数据字典、应用程序.审计档案、数据库后备副本 B. 数据字典、应用程序、审计档案、日志文件 C. 日志文件、数据库后备副本 D. 数据字典、应用程序.数据库后备副本 11、数据恢复最常用的技术是(A )。 A. 数据转储和登记日志文件 B. 数据转储和备份 B.运行故障 D.事务故障 B.完整性管理子系统 D.恢复管理子系统 B. 一致性控制 D.数据的转储 B.程序的执行结果 D.数据操作

山东省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省级专项补助资金申请拨付暂行办法

山东省财政厅 文件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鲁财社…2012?8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省级专项补助资金申请 拨付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现将《山东省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省级专项补助资金申请拨付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六日

山东省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省级专项补助资金申请拨付暂行办法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09?13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1?18号文件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意见》(鲁政发…2011?24号)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中央财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11?323号)有关规定,为规范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居保”)省级专项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拨付管理,制定本办法。 一、补助资金的来源和用途 补助资金是指由省财政负责筹集(含中央补助),专项用于国家和省新农保、城居保试点县(市、区)(以下简称“试点县”)为参保居民发放基础养老金的资金。 二、补助标准和核定办法 根据有关规定,对纳入新农保国家试点范围的地区和所有开展城居保试点的地区(不含青岛),省财政按照省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东、中、西部地区分别给予40%、60%、80%的补助。对纳入新农保省级试点范围的地区,省财政按照省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东、中、西部地区分别给予20%、30%、40%的补助。

《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

山东省财政厅文件 鲁财库…2007?39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 理操作规程》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保证政府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我们研究制定了《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操作规 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及财政部门处理投诉行为,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投诉处理效率,维护政府采购秩序,建立规范高效的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参与山东省各级预算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依法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财政部门受理投诉、做出处理决定,适用本规程。 第三条财政部门应当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指定媒体上公告受理投诉的电话、传真等事项,以方便供应商投诉。 第四条财政部门处理投诉,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和简便、高效的原则,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投诉 第五条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下列条件:(一)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二)被投诉人是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三)投诉事项已依法进行质疑;

(四)《投诉书》(格式见附件1)内容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 (五)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六)属于同级财政部门管辖; (七)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八)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投诉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二)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 (三)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投诉人签章及投诉时间。 第七条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第八条投诉人提交投诉书,应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第九条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应当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第十条投诉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投诉人委托他人代理投诉事宜,应提交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投诉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一并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

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工作的通知》若干问题的意见

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工作的通 知》若干问题的意见 鲁劳社(2006)9号 各市劳动保障局、发展改革委(计委)、经贸委、教育局、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人事局、编办、建委(建设局)、农业局、外经贸局、国资委、地税局、统计局、工商局、物价局、国税局、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总工会、团市委、妇联: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发[2006]3号,以下简称省政府《通知》)以及《劳动保障部等 18 部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通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6]6号)等文件精神,现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关于就业扶持政策对象的认定和管理 (一)严格《再就业优惠证》申领程序 1、符合省政府《通知》规定范围的失业人员,持《失业证》和社区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的机构(以下简称街道劳动保障机构)提出申请。街道劳动保障机构在申请对象所在社区张榜公示,核实后报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符合条件的,发放《再就业优惠证》。对于就业困难人员,发证机构应在《再就业优惠证》编号下标注“就业困难人员”字样。 2、未设立街道劳动保障机构和社区居委会的独立工矿区,其失业人员持《失业证》,可通过企业或直接向户籍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领《再就业优惠证》申请。 3、中央、省管理企业的失业人员以及关闭破产企业需要安置的人员,持有关证明通过所在企业或主管部门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领《再就业优惠证》申请。 4、实行办理《再就业优惠证》时限制度。在资料齐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劳动保障部门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并接受群众监督。对享受政策中遇到问题的,应向其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二)加强《再就业优惠证》管理 1、《再就业优惠证》仍沿用省劳动保障厅等有关部门统一制定的式样,各市统一印制。《再就业优惠证》实行年检,未进行年检的自动作废。对省政府《通知》下发前已享受扶持政策的企业和个人,各地要进行复核。对享受政策未到期的,要按省政府《通知》规定做好与新政策的衔接工作,享受政策的年限累计计算;对已享受政策到期的、持证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再就业优惠证》自行作废,有关部门负责收回并及时办理终结手续,不得重新发放《再就业优惠证》。各市要统一印制《最新就业扶持政策手册》,主要包括具体的就业扶持

《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

《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

山东省财政厅文件 鲁财库〔2007〕39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 理操作规程》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保证政府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我们研究制定了《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操作规 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及财政部门处理投诉行为,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投诉处理效率,维护政府采购秩序,建立规范高效的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参与山东省各级预算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依法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财政部门受理投诉、做出处理决定,适用本规程。 第三条财政部门应当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指定媒体上公告受理投诉的电话、传真等事项,以方便供应商投诉。 第四条财政部门处理投诉,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和简便、高效的原则,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投诉 第五条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下列条件:(一)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二)被投诉人是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三)投诉事项已依法进行质疑;

(四)《投诉书》(格式见附件1)内容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 (五)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六)属于同级财政部门管辖; (七)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八)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投诉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二)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 (三)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投诉人签章及投诉时间。 第七条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第八条投诉人提交投诉书,应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第九条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应当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第十条投诉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投诉人委托他人代理投诉事宜,应提交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投诉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一并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

王珊《数据库系统概论》课后习题(数据库恢复技术)【圣才出品】

第10章数据库恢复技术 1.试述事务的概念及事务的四个特性。恢复技术能保证事务的哪些特性? 答:(1)事务是用户定义的一个数据库操作序列,是一个不可分割的工作单位。事务具有4个特性:原子性、一致性、隔离性和持续性。这4个特性也简称为ACID特性。 ①原子性:事务是数据库的逻辑工作单位,事务中的操作要么都做,要么都不做。 ②一致性:事务执行的结果必须是使数据库从一个一致性状态变到另一个一致性状态。当数据库只包含成功事务提交的结果时,就说数据库处于一致性状态。 ③隔离性:一个事务的执行不能被其他事务干扰,即一个事务内部的操作及使用的数据对其他并发事务是隔离的,并发执行的各个事务之间不能互相干扰。 ④持续性:持续性指一个事务一旦提交,它对数据库中数据的改变就应该是永久性的,接下来的其他操作或故障不应该对其执行结果有任何影响。 (2)恢复技术保证了事务的原子性、一致性和持续性。 2.为什么事务非正常结束时会影响数据库数据的正确性?请举例说明。 答:事务执行的结果必须是使数据库从一个一致性状态变到另一个一致性状态。如果数据库系统运行中发生故障,有些事务尚未完成就被迫中断,这些未完成事务对数据库所做的修改有一部分已写入物理数据库,这时数据库就处于一种不正确的状态,或者说是不一致的状态。 例如某工厂的库存管理系统中,要把数量为Q的某种零件从仓库1移到仓库2存放。则可以定义一个事务T,T包括两个操作:Q1=Q1-Q,Q2=Q2+Q。如果T非正常终止

时只做了第一个操作,则数据库就处于不一致性状态,库存量无缘无故少了Q。 3.数据库中为什么要有恢复子系统?它的功能是什么? 答:因为计算机系统中硬件的故障、软件的错误、操作员的失误以及恶意的破坏是不可避免的,这些故障轻则造成运行事务非正常中断,影响数据库中数据的正确性,重则破坏数据库,使数据库中全部或部分数据丢失。为保证数据一致性,需要清除这些事务对数据库的所有修改,因此必须要有恢复子系统。 恢复子系统的功能是把数据库从错误状态恢复到某一已知的正确状态,也称为一致状态或完整状态。 4.数据库运行中可能产生的故障有哪几类?哪些故障影响事务的正常执行?哪些故障破坏数据库数据? 答:数据库系统中可能发生各种各样的故障,大致可以分四类: 事务内部的故障,事务内部的故障是指事务没有达到预期的终点。 系统故障,系统故障是指造成系统停止运转的任何事件,使得系统要重新启动。 介质故障,是指外存故障,如磁盘损坏、磁头碰撞,瞬时强磁场干扰等。 计算机病毒,计算机病毒是指一种人为的故障或破坏。 事务故障、系统故障和介质故障影响事务的正常执行;介质故障和计算机病毒破坏数据库数据。 5.数据库恢复的基本技术有哪些? 答:数据库恢复的基本技术包括数据转储和登录日志文件。

第10章数据库恢复技术

第10章数据库恢复技术 一、选择题 1. 一个事务的执行,要么全部完成,要么全部不做,一个事务中对数据库的所有操作都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操作序列的属性是()。 A. 原子性 B. 一致性 C. 隔离性 D. 持久性 2. 对两个或多个可以同时运行的事务,要求不互相影响的是()。 A. 原子性 B. 一致性 C. 隔离性 D. 持久性 3. 事务的持续性是指()。 A. 事务中包括的所有操作要么都做,要么都不做 B. 事务一旦提交,对数据库的改变是永久的 C. 一个事务内部的操作对其他的并发事务是隔离的 D. 事务必须使数据库从一个一致状态变到另一个一致状态 4. SQL语言中的COMMIT语句的作用是()。 A. 结束程序 B. 返回系统 C. 提交事务 D. 存储数据 5. SQL语言中用()语句实现事务的回滚。 A. CREA TE TABLE B. ROLLBACK C. GRANT和REVOKE D. COMMIT 6. 若系统在运行过程中,由于某种硬件故障,使存储在外存上的数据部分损失或全部损失,这种情况称为()。 A. 介质故障 B. 运行故障 C. 系统故障 D. 事务故障 7. 在DBMS中实现事务持久性的子系统是()。 A. 安全管理子系统 B. 完整性管理子系统 C. 并发控制子系统 D. 恢复管理子系统 8. 后援副本的作用是()。 A. 保障安全性 B. 一致性控制 C. 故障后的恢复 D. 数据的转储 9. 事务日志用于保存()。 A. 程序运行过程 B. 程序的执行结果 C. 对数据的更新操作 D. 对数据的查询操作 10. 数据库恢复的基础是利用转储的冗余数据。这些转储的冗余数据包括()。 A. 数据字典、应用程序、数据库后备副本 B. 数据字典、应用程序、审计档案 C. 日志文件、数据库后备副本 D. 数据字典、应用程序、日志文件 二、填空题 1. 是一系列的数据库操作,是数据库应用程序的基本逻辑单元。 2. 事务处理技术主要包括和。 3. 事务具有4个特性,它们是:,,,。这4个特性也简称为特性。 4. 在SQL语言中,定义事务控制的语句主要有:

关于制发山东省行政事业资产租赁有关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doc

关于制发山东省行政事业资产租赁有关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鲁财资〔2011〕35号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工商局,省直各部门,有关省属企业集团:为规范行政事业资产租赁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确保国有资产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鲁财资〔2010〕50号)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租赁合同(式样)》、《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式样)》和《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仪器设备租赁合同(式样)》(以下统称《合同示范文本》),现予制发,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租赁,应按照《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报经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经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依据批准文件和《合同示范文本》与承租方签订正式租赁合同。 二、《合同示范文本》的内容是租赁合同中必备的,有关行政事业单位与承租方签订正式合同时,如有特殊约定事项,可以根据租赁事项需要补充相应条款。 三、行政事业单位应按规定将正式签订的租赁合同报同级财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四、《合同示范文本》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启用。 请转知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租赁合同(式样) 2、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式样) 3、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仪器设备租赁合同(式样)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租赁合同 (式样)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鲁财资〔2010〕50号)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 ]市[ ]县(市、区)[ ]路[ ]号,([ ]幢[ ]层[ ]室)。该房屋: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使用面积共计[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或房屋所有权凭证)[ ]。 装修状况:[ ]。 其他条件:[ ]。 甲方承诺出租该房屋的行为已经有权机构批准,且该房屋产权清晰,未设定抵押、担保,未涉及法律诉讼。 第二条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提示:租赁期限不得超过10年,且不得超出房屋权利证书载明的有效期限)。 租赁合同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所租赁房屋;乙方逾期不交还的,甲方有权收回所租赁房屋。甲方如需继续出租,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经原批准机构批准,双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

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 鲁财库[2007]3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关于支持节能、环保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节能、环保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第三条《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有效时间,以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为准,超过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自动失效。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有效时间,以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为准,超过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自动失效。 第四条山东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统称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 第五条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涉及节能、环保产品的政府采购评审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各级集中采购机构和经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其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节能、环保产品供应商(指提供节能、环保产品的供应商,下同)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二章评审要求 第七条采购人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应当采用符合法律规定的采购方式。其中,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第八条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经认定技术含量高、技术规格和价格难以确定的节能、环保产品,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和询价等采购方式采购。

数据库原理及应用第7章课后习题答案

习题7 1、试述事务的概念及事务的四个特性。 事务(Transaction)是用户定义的一个数据库操作序列,这些操作是一个完整的工作单元,一个事务内的所有语句被作为一个整体,这些操作要么全做,要么全不做。事务是数据库环境的中的逻辑单元,相当于操作系统中的进程。 为了保证数据库中数据的正确性,一个事务具有四个特性:原子性(Atomicity)、一致性(Consistency)、隔离性(Isolation)和持续性(Durability )。这四个特性简称ACID 特性。 2、试述事务的状态及转换。 3、在数据库中为什么要并发控制并发控制能保证事务的哪些特性 数据库的一个明显的特点是多个用户共享数据库资源,尤其是多用户可以同时存取相同的数据。在这样的系统中,在同一时刻并发运行的事务数可达数百个。若对事务的并发操作不加以控制,就会造成数据存、取的错误,破坏了数据的一致性和完整性。 并发控制可以防止数据不一致性出现。 4、并发操作可能会产生哪几类数据不一致用什么方法可以避免不一致性的情况 并发操作带来的数据不一致性分为四种情况:丢失数修改、读“脏”数据、不可重复读和产生“幽灵”数据。 在数据库环境下,进行并发控制的主要技术有封锁(Locking)、时间戳(Timestamp)和乐

观控制法。商用的DBMS一般都采用封锁方法。 5、什么是封锁基本的封锁类型有哪些试述它们的含义。 封锁机制,即加锁(Locking),是一种并发控制机制,是用来调整对共享目标的并行存取的技术。事务通过向封锁管理程序的系统组成部分发出请求而对事务加锁。 基本封锁类型有两种:共享锁(Share Locks,简记为S锁或读锁)和排它锁(Exclusive Locks,简记为X锁或写锁)。 6、如何用封锁机制保证数据的一致性 在运用X锁和S锁对数据对象加锁时,还需要约定一些规则,这些规则为封锁协议或加锁协议(Locking Protocol)。对封锁方式加不同的规则,就形成了各种不同级别的封锁协议。不同级别的封锁协议所能达到的一致性级别是不同的。 7、什么样的并发调度是正确的调度 可串行性(Serializability)是并发事务正确调度的准则。按照这个准则规定,一个给定的并发调度,当且仅当它是可串行化的,才认为是正确调度。 8、理解并解释下列术语的含义: 封锁、活锁、死锁、排他锁、共享锁、可串行化的调度、两段锁协议。 1)加锁就是事务T在对某个数据对象(例如表、记录等)操作之前,先向系统发出请求,封锁其要使用的数据。加锁后事务T就对该数据对象有了一定的控制,在事务T释放它的锁之前,其它的事务不能更新此数据对象。 2)活锁:如果事务T1封锁了数据R,事务T2又请求封锁R,于是T2等待。T3也请求封锁R,当T1释放了R上的封锁之后系统首先批准了T3的请求,T2仍然等待。然后T4又请求封锁R,当T3释放了R上的封锁之后系统又批准了T4的请求……,T2有可能永远等待,这就是活锁。 3)死锁:如果事务T1封锁了数据R1,T2封锁了数据R2,然后T1又请求封锁R2,因T2已封锁了R2,于是T1等待T2释放R2上的锁,接着T2又申请封锁R1,因T1已封锁了R1,T2也只能等待T1释放R1上的锁。这样T1在等待T2,而T2又在等待T1,T1和T2两个事

山东省创业基金管理办法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大学生创业引领专项扶持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 鲁财社〔2011〕66号 各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为推动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深入实施,进一步加强省级大学生创业引领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我们研究制定了《山东省省级大学生创业引领专项扶持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要依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尽快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于11月30日前报省财政厅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山东省省级大学生创业引领专项扶持资金 管理使用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省级大学生创业引领专项扶持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专项资金科学、规范使用,切实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 008〕11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1〕16号文件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发〔2011〕41号)、《关于实施山东省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意见》(鲁人社发〔2011〕17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资金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对大学生创业、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区(以下简称“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给予扶持,推动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深入实施,扶持引导更多大学生创业,提高大学生创业成功率,切实发挥大学生创业对整体就业的重要带动作用。 第三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根据全年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工作目标、实际效果和发展需求等情况,进行评审论证、综合评估,提出省级专项资金预算需求。

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暂行规定

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暂行规定鲁财库[2003]19 鲁财库[2003]19 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金管理,严格控制并规范行政事业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促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省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各商业银行(不含城、乡信用社)。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开立、变更、撤销银行结算账户,严格实行财政审批、备案制度。未经财政部门同意的,各单位一律不得随意开立、变更或撤销银行结算账户。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须由财务机构统一办理本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手续,并负责本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和管理。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开立及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安全性负责。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在国有、国家控股或经财政部门批准允许为其开户的商业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不能办理单位信用卡。 银行结算账户的设置 第二章银行结算账户的设置 第七条独立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可由本单位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该账户用于办理本单位预算内、预算外、自筹以及往来等资金的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等业务。 第八条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住房制度改革的可开立一个售房收入、住房维修基金及其利息专用存款账户;一个个人公积金及购房补贴专用存款账户。分别用于核算职工按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缴纳的购房款、单位住房基金和维修基金等。 第九条有基本建设项目的可开立一个基本建设资金专用

存款账户,用于核算本单位使用的各种基建资金。 第十条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和财政部有关规定需开设外汇账户、外汇人民币限额账户的单位,可按本规定的要求办理账户开设手续。 第十一条行政事业单位所属的独立核算的幼儿园、招待所、食堂,根据有关规定和业务需要可以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其他非财务管理部门严禁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党团组织、工会经费在同一专用存款账户核算。 第十二条行政事业单位因特殊原因,经批准可开设如下账户: (一)垂直管理独立核算的非法人机构,确需开设的基本存款等账户; (二)系统财务与本级机关财务机构分设并对所属单位有转拨经费的主管部门,确需开设的经费转拨专用存款账户; (三)行政事业单位因贷款,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账户管理的规定确需开设的一般存款账户; (四)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开设的账户。 第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在上述资金来源之外所取得的其他资金,除有特殊要求者外,应根据其性质在上述相应账户中核算,不再单独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第十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上述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进行适当合并,合并账户后,对不同性质的资金应设置明细账,分别核算。 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 第三章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 第十五条行政事业单位申请开设银行结算账户时,须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部门提出开户申请,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第十六条行政事业单位需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应报送“银行结算账户开设申请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银行结算账户开设申请报告”应详细说明本单位的基本情况和申请开户的理由,

数据库备份与恢复技术

Oracle数据库备份与恢复技术 Oracle是一个适合于大中型企业的数据库管理系统,它主要应用于:银行、电信、移动通信、航空、保险、金融、跨国公司、和电子商务等。备份与恢复是数据库管理中最重要的方面之一。如果数据库崩溃却没有办法恢复它,那么对企业造成的毁灭性结果可能会是数据丢失、收入减少、客户不满等。不管公司是使用单个数据库还是多个数据库来存储数百GB 或TB 的数据,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即需要制订一个备份与恢复方案来备份重要数据并使自身免于灾难,将损失尽量降低到最小。 备份与恢复概述 备份是数据的一个代表性副本。该副本会包含数据库的重要部分,如控制文件、重做日志和数据文件。备份通过提供一种还原原始数据的方法保护数据不受应用程序错误的影响并防止数据的意外丢失。备份分为物理备份和逻辑备份。物理备份是物理数据库文件的副本。“备份与恢复”通常指将复制的文件从一个位置转移到另一个位置,同时对这些文件执行各种操作。 相比而言,逻辑备份包含使用SQL 命令导出并存储在二进制文件中的数据。Oracle 在重做日志缓冲区中记录提交的和未提交的更改。逻辑备份用于补充物理备份。还原物理备份意味着重建它并将其提供给Oracle 服务器。要恢复还原的备份,需要使用事务日志中的重做记录来更新数据。事务日志记录在执行备份之后对数据库所做的更改。 Oracle 在例程故障之后自动执行崩溃恢复和实例恢复。在出现介质故障的情况下,数据库管理员(DBA) 必须启动恢复操作。恢复备份涉及两种不同的操作:通过应用重做数据将备份前滚至一个较近的时间;将在未提交的事务中所做的所有更改回滚至其原来状态。一般而言,恢复指在还原、前滚和回滚备份中涉及的各种操作。备份与恢复指在防止数据库丢失数据和在丢失数据时重建数据库的过程中涉及的各种策略和操作。 备份与恢复操作 备份是数据文件、表空间或某个时间点的数据库等的快照。如果对数据库进行了周期性备份,则在数据丢失时用户可以将存储的重做信息应用到他们最新的备份中,从而恢复数据库的当前状态。Oracle 使用户能够还原一个较早的备份和仅应用某些重做数据,从而将数据库恢复到一个较早的时间点。这种恢复称为不完全介质恢复。如果备份是一致的,那么根本不需要用户应用任何重做数据。 下面用介质恢复的一个简单例子来解释一下这个概念。假定用户在中午为数据库作了一个备份。从中午开始,每一分钟对数据库进行一次更改。在下午 1 点时,一个磁盘驱动器出现故障,导致那个磁盘上的所有数据丢失。幸运的是,Oracle 在重做日志中记录了所有更改。则用户可以将中午的备份还原到一个正常运转的磁盘驱动器上,使用重做数据将数据库恢复到下午1 点,从而重建丢失的更改。 备份与恢复策略要素 尽管备份与恢复操作非常复杂并随因企业而异,但基本原则均遵循这四个简单的步骤:

第10章 数据库恢复技术(习题集)

第十章数据库恢复技术(习题集) 二、选择题 1、一个事务的执行,要么全部完成,要么全部不做,一个事务中对数据库的所有操作都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操作序列的属性是(A)。 A. 原子性 B. 一致性 C. 独立性 D. 持久性 2、表示两个或多个事务可以同时运行而不互相影响的是(C)。 A. 原子性 B. 一致性 C. 独立性 D. 持久性 3、事务的持续性是指(B) A.事务中包括的所有操作要么都做,要么都不做。 B.事务一旦提交,对数据库的改变是永久的。 C.一个事务内部的操作对并发的其他事务是隔离的。 D.事务必须是使数据库从一个一致性状态变到另一个一致性状态。 4、SQL语言中的COMMIT语句的主要作用是(C)。 A. 结束程序 B. 返回系统 C. 提交事务 D. 存储数据 5、SQL语言中用(B )语句实现事务的回滚 A. CREATE TABLE B. ROLLBACK C. GRANT和REVOKE D. COMMIT 6、若系统在运行过程中,由于某种硬件故障,使存储在外存上的数据部分损失或全部损失,这种情况称为(A)。 A. 介质故障 B. 运行故障 C. 系统故障 D. 事务故障 7、在DBMS中实现事务持久性的子系统是(D)。 A. 安全管理子系统 B. 完整性管理子系统 C. 并发控制子系统 D. 恢复管理子系统 8、后援副本的作用是(C)。 A. 保障安全性 B. 一致性控制 C. 故障后的恢复 D. 数据的转储 9、事务日志用于保存(C)。 A. 程序运行过程 B. 程序的执行结果 C. 对数据的更新操作 D. 数据操作 10、数据库恢复的基础是利用转储的冗余数据。这些转储的冗余数据包括(C)。 A. 数据字典、应用程序、审计档案、数据库后备副本 B. 数据字典、应用程序、审计档案、日志文件 C. 日志文件、数据库后备副本 D. 数据字典、应用程序、数据库后备副本 11、数据恢复最常用的技术是(A )。 A.数据转储和登记日志文件 B.数据转储和备份

《山东省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财务管理办法》-9页文档资料

希望以上资料对你有所帮助,附励志名言3条: 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社 [2004]10号) 08-12-02 【字体:大中小】【颜色:红绿蓝黑】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建设厅文件 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 鲁财社[2004]10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 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设局)、财政局、建管局(处): 现将《山东省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财务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发现问题,请及时函告我们。 二OO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山东省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财力管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建筑企养老保障金客管理机构管理的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 第三条本办法称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是指在建筑工程费用定额中,按照省政府鲁政发[1995]101号及鲁政办发[1995]77号文件规定,由建筑主管部门按建安工程造价的2.6%向建设单位统一提取的,用于建筑企业职工养老保障的专项资金。 第四条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是社会养老保障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筑企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主要资金来源,关系到建筑企业职工的切身利益,必须纳入由财政社会保障机构开设的单独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以下简称“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地区、部门、单位、个人、不得挤占和挪用,也不得用开、于平衡预算。 第五条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筹集和使用资金;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如实反应映资金收支状况;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何资金安全.

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暂行规定

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暂行规定 鲁财库[2003]19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金管理,严格控制并规范行政事业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促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省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各商业银行(不含城、乡信用社)。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开立、变更、撤销银行结算账户,严格实行财政审批、备案制度。未经财政部门同意的,各单位一律不得随意开立、变更或撤销银行结算账户。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须由财务机构统一办理本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手续,并负责本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和管理。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开立及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安全性负责。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在国有、国家控股或经财政部门批准允许为其开户的商业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不能办理单位信用卡。 第二章银行结算账户的设置 第七条独立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可由本单位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该账户用于办理本单位预算内、预算外、自筹以及往来等资金的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等业务。 第八条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住房制度改革的可开立一个售房收入、住房维修基金及其利息专用存款账户;一个个人公积金及购房补贴专用存款账户。分别用于核算职工按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缴纳的购房款、单位住房基金和维修基金等。 第九条有基本建设项目的可开立一个基本建设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用于核算本单位使用的各种基建资金。 第十条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和财政部有关规定需开设外汇账户、外汇人民币限额账户的单位,可按本规定的要求办理账户开设手续。 第十一条行政事业单位所属的独立核算的幼儿园、招待所、食堂,根据有关规定和业务需要可以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其他非财务管理部门严禁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党团组织、工会经费在同一专用存款账户核算。

(完整word版)数据库备份与恢复方案

数据库备份与恢复方案 随着计算机的普及和信息技术的进步,特别是计算机网络的飞速发展,信息安全的重要性日趋明显。数据备份是保证信息安全的一个重要方法。 只要发生数据传输、数据存储和数据交换,就有可能产生数据故障。这时,如果没有采取数据备份和数据恢复手段与措施,就会导致数据的丢失。有时造成的损失是无法弥补与估量的。 数据故障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通常,数据故障可划分为系统故障、事务故障和介质故障三大类。从信息安全数据库备份与恢复方案的角度出,实际上第三方或敌方的“信息攻击”,也会产生不同种类的数据故障。例如:计算机病毒型、特洛伊木马型、“黑客”入侵型、逻辑炸弹型等。这些故障将会造成的后果有:数据丢失、数据被修改、增加无用数据及系统瘫痪等。作为系统管理员,要千方百计地维护系统和数据的完整性与准确性。通常采取的措施有:安装防火墙,防止“黑客”入侵;安装防病毒软件,采取存取控制措施;选用高可靠性的软件产品;增强计算机网络的安全性。 世界上没有万无一失的信息安全措施。信息世界“攻击和反攻击”也永无止境。对信息的攻击和防护好似矛与盾的关系,螺旋式地向前发展。 在信息的收集、处理、存储、传输和分发中经常会存在一些新的问题,

其中最值得我们关注的就是系统失效、数据丢失或遭到破坏。 威胁数据的安全,造成系统失效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硬盘驱动器损坏; 2、人为错误; 3、黑客攻击; 4、病毒; 5、自然灾害; 6、电源浪涌; 7、磁干扰; 因此,数据备份与数据恢复是保护数据的最后手段,也是防止主动型信息攻击的最后一道防线。 SQL SERVER数据备份方案 SQL SERVER数据库的备份方法主要有完整备份,差异备份,事务日志备份等。根据数据安全性的要求,推荐的备份方式为每周一次完整备份,每天一次差异备份,每半个小时一次事务日志备份。 默认情况下,为sysadmin 固定服务器角色以及db_owner 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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