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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水利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 职改1

关于水利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 职改1
关于水利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 职改1

关于水利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职改办[2005]2

部直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规范职称评审与管理,建立健全公开、公正、公平的人才评价机制,更好地为用人

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有关规定

和部职改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现就我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请按照执

行。

一、专业设臵

经水利部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决定,水利部系统暂设工程、政工、经济、会计、档案、卫生、新闻、出版、翻译、

安全等10个专业职称系列,每年评审一次,评审材料截

至时间为评审年度的年底,评审工作原则上应在次年5月

前全部结束。对水利部系统没有设臵的评审专业系列,各

单位可根据评审资格权限向相关部门或单位委托评审。

二、关于申报条件中的学历和资历

1、中专学历

中专毕业见习1年期满,可认定为员级。

中专毕业,取得员级资格4年以上可申报助理级。

中专破格评中级,须毕业后从事技术工作10年以上,并取得助理级资格4年以上。

后续学历中专破格评中级,须毕业后工作4年(累计工作10年以上),并取得助理级资格4年以上。

中专破格评副高级,须毕业后从事技术工作25年以

上,并取得中级资格5年以上。

2、专科学历

专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再从事技术工作2年,可认定为助理级。

专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4年以上可申报中级。

后续学历专科毕业后从事技术工作2年并取得助理级资格累计4年以上,可申报中级。

专科破格申报副高级,须毕业后从事技术工作20年以上,并取得中级资格5年以上。

后续学历专科破格申报副高级,须毕业后从事技术工作7年以上,并取得中级资格5年以上、本专业工龄累计20年以上。

3、本科和跨科类双专科学历

本科毕业(含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有本科学历且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见习1年期满,可认定为助理级。

本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4年以上可申报中级。获双学士学位并取得助理级资格3年以上,可申报中级。

后续学历本科毕业后,从事技术工作1年,并取得助理级资格累计4年以上,可申报中级。

本科毕业,取得中级资格5年以上可申报副高级。

后续学历本科毕业后从事技术工作5年,取得中级资格5年,本专业工龄累计15年以上。或者双学士毕业后从事技术工作4年,取得中级资格5年,本专业工龄累计9年以上(不含在校脱产读双学士的时间)可申报副高级。

本科毕业,任副高5年以上,可以申报正高级。

凡取得水利部统一印制的跨科类双专科毕业证明书者,申报副高级资历条件的控制,参照后续学历本科毕业的资历条件要求执行。

4、硕士或研究生班

研究生班毕业见习期满后即可认定为助理级。

获硕士学位,从事技术工作3年,可认定为中级。

研究生班毕业并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技术工作3年以上可申报中级。

后续学历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技术工作1年并累计从事技术工作3年以上,可认定为中级。

获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4年以上,可申报副高级。

后续学历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技术工作4年,取得中级资格5年,本专业工龄累计9年以上(不含在校脱产读研究生的时间)可申报副高级。

后续学历硕士毕业后从事技术工作3年,取得中级资格5年,本专业工龄累计8年以上(不含在校脱产读研究生的时间)可申报副高级。

获硕士学位,取得副高级资格5年以上,可申报正高级。

5、博士学历

获博士学位即可认定为中级。

获博士学位,任中级2年以上可申报副高级。

后续学历博士毕业后,从事技术工作2年以上可申报副高级。

获博士学位,取得副高级资格5年以上可申报正高级。

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出站人员即可认定为副高级。

三、学历与资历的破格问题

业绩成果突出、有重大贡献的人员可不受学历年限限制破格申报高一级任职资格。各单位学历破格人员按照本单位相应级别申报人员总数的15%以内掌握。

凡取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后,获得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的主要贡献者;或获得国家星火奖,水利部大禹奖等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以上(含)、国家优秀工程设计奖银奖(含)以上的主要贡献者,可不受任职资格年限的限制,直接申报高一级任职资格。(主要贡献者指有证书的等额获奖人员)

四、评委会组成

各专业评委会由9-21人组成,评委会设主任、副主任各一人,由职改办在各单位推荐人选中研究提出建议人选报部职改领导小组审定,任期两年;评委会其它成员由职改办每年在评审工作开始前从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产生。评审专家库入库人数按评委会成员数的3倍设定, 评审专家库名单由职改办掌握,每年调整1/4-1/3。

五、评审结果产生办法

改革过去单一票决制的办法,实行个人申报条件赋分和评委投票相结合的办法。即以个人申报条件赋分除以总分,加上申报人所得票数除以参加投票的评委总数,两者之和作为申报人的“职称评定综合指数”(P)。将所有申报人的“职称评定综合指数”从高到低排队,按设定的

评审通过率划定合格线。具体适用公式是:

P=X/Y+R/S

其中:P为职称评定综合指数;X为个人赋分数;Y 为总分数;R为个人得票数;S为参加投票的评委总数。个人申报条件赋分低于60分或个人得票不超过评委数半数的不参加“职称评定综合指数”的计算和排序。

各专业系列当年度评审通过率由各专业评审委员会在70%-75%之间商定掌握。

六、关于职称考试

1、申报正高级各系列职称的人员,不符合外语免试条件者,需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并达到水利部规定的最低分数线,或参加我部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

2、申报副高级及其以下各级各系列职称的人员,除需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并达到水利部规定的最低分数线,或参加我部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外,还需参加由我部统一组织的计算机和专业理论知识考试,三门考试均须取得合格证,符合外语免试条件的可不参加外语考试,但须提供相关证明。

3、全国外语考试有效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我部统一组织的外语、计算机、专业理论考试合格证从发证之日起开始计算,有效期为3年。

七、转系列评审

申请平转的人员必须参加申报专业的专业理论考试并取得合格证,申报材料的学历与资历要求同正常申报人

员;直接转系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除必须满足正常申报人员的评审条件外,还必须满足在拟转专业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资历要求。

八、结构比例控制问题

1、对已列为水利部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改革试点的单位、已改制为企业的单位以及各流域机构所属已完成企业法人登记的单位取消结构比例控制。

2、从2004年度起,凡批准试行人员聘用制改革的单位以及计划在2005年上半年报批人员聘用制改革方案的单位取消结构比例控制。

九、对违纪行为一票否决

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要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查与把关,并对证明材料负责。凡是对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技术成果、伪造学历、假造技术资料,搞学术腐败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申报资格,并由所在单位结合聘期考核,予以解聘或低聘,同时,三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

十、实行申报材料公示制

各单位要在科学设岗的基础上,继续按照“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的程序和要求开展申报、推荐工作,保证推荐结果的公平、公正。推荐人选的确定要充分考虑岗位设臵和事业发展的需要,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对推荐材料从形式到内容都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并实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制度。

十一、其它事项

本意见从印发之日起执行,原水利部职改办相关规定中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执行。

水利部中高级职称评定条件

水利系统经济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一、为客观公正评价水利系统经济专业技术人员的学识水平和业绩贡献,调动广大经济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促进水利经济建设事业的发展,结合水利系统经济专业的特点,制定本评审条件。 二、本评审条件作为从事水利系统经济专业的经济计划、物资经济、人事劳动工资管理、经济管理与经济研究、经济监督、水利经济、综合经营、综合计划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技术资格时的评审依据。其适用范围如下: (一)经济计划 从事生产经营计划、基本建设计划,工程预算定额管理,生产调度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物资经济 从事物资供应、物资(含机械设备)管理、物资储运、产品(包括商品)供销、房地产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人事劳动工资管理 从事劳动工资管理、劳动组织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人事管理、劳动保险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经济管理与理论研究 从事技术行政管理、企业经营管理、技术经济的基础理论研究、经济法规政策研究、应用技术研究、对外经济贸易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经济监督

从事工程监理、财务监督、经济监察、物价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六)水利经济 从事水利工程经济、水利工程费用、水利工程效益、水利工程经济效果评价、水利工程财务效果评价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七)综合经营 从事水利渔业、养殖业、种植业、加工业、运输业、旅游服务业、信息咨询等综合经营项目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八)综合统计 从事生产统计、工程建设统计、物资材料统计、人事劳资统计、计划统计、综合经营统计及其它国家统计规定的统计项目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按照本条件经评审合格并取得高级技术资格证书者,表明已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 四、水利系统经济专业高级技术资格名称为高级经济师。 五、申报条件 (一)凡申报本专业高级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学历、资历的一般要求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 (1)获得博士学位并取得经济师资格2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并取得经济师资格4年以上;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填写规范完整版

附表3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填写规范 为了规范专业化评审工作,确保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材料齐全、填写准确、特制定本规范。 1、封面 1.1 单位:填写吐哈油田公司xx 单位,如:吐哈油田公司矿 区服务事业部新闻中心。 1.2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填写现具备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如:工程师、政工师、助理工程师、助理政工师。 1.3 参评任职资格:本次申报评定的××专业任职资格。如:高级工程师、高级政工师、工程师、政工师。 2、基本情况 2.1 出生日期:“出生日期”按公历填写到日。年份一律用4 位数字表示,月份和日期一律用2 位数字表示,如“1982 年05 月11 日”。 2.2 出生地(籍贯):填写出生的省、市(县、)乡。 2.3 学历、学位:填写符合参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所规定的并经国家教委认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学历填写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大学普通班、大学专科、中专等;学位填写博士、硕士、学士。 2.4 学校、专业:填写本人毕业院校和所学专业的全称。

2.5 毕业时间、学制:公历填写至月。学制为本人在校学习起的止 时间。 2.6 身体状况:填写健康、一般、较差。 2.7 照片:粘贴近三年1 寸正面免冠照片。 2.8 外语程度:填写所懂外语语种及听、说、读、写的程度:英 语(俄语、日语等),熟练(比较熟练、借助工具书)翻译(阅读)本专业技术资料(科普文章),听力(口语、写作能力)较强(一般、较差)。 2.9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时间:填写本聘期所任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时间、聘期、工作单位。 2.10 现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填写本聘期所任专业技 术职务的专业、岗位名称。 2.11 何时加入中国共产党(共青团)任何职务:填写加入时间、现任(或曾任)职务。如1974 年7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党支部书记。 2.12 何时何地参加何民主党派、任何职务:填写所加入党派的 时间、地点、名称、担任职务。 2.13 参加何种学术团体、任何职务或社会兼职:填写所在学术团体的名称、职务或社会职务。如中国石油学会,会员。 2.14 有何特长:填写专业技术方面的特长。 3、学习培训、工作经历

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教师系列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单位 姓名 原任职资格 现申报资格 申报学科 陕西省职称改革办公室制

填表说明 1、本表供申报评审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使用。1~11页及第13页“本次上报的代表作”栏由被评审者填写,填写内容应经有关职能部门审核认可。12~18页由组织填写。 2、填写内容除人事、职改等部门鉴定外请一律打印,内容要具体、真实,字体统一使用仿宋_GB2312,纸张幅面限定为16开,采用8开对折正反四页装订。 3、“取得专业学历学位相关情况”的“毕(肄、结)业时间及学制”栏,应将非选择项目划去;“学历”请依据毕业证书载明情况填写层次;“学位”请依据学位证书载明情况填写学科类别及层次。 4、“个人总结”填写本人任现职以来德、能、勤、绩等方面的情况。 5、“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著作(教材、译著)情况”栏,请按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著(译)作、普通期刊发表论文(限5篇及以内)顺序填写;且论文部分只填写本人独著(含第一作者)的,著作须依据其前言或后记声明在“本人承担部分”标注撰写字数。 6、“任现职以来取得科学研究方面的成果”栏,所填项目必须提供对应的立项文件、结题文件、文字性佐证成果和必要的研究经费银行到款凭证;本人作为参与人的项目最多填写3项;承担角色以量化形式表述,格式为“本人排名序数/含主持人在内的承担项目总人数”;“国际领先、国际水平、国内首创、国内领先、国内先进”的鉴定结果必须是结题评审专家结论,否则请填写“其它”或“结题”。 7、“代表作”栏,正高级申报人填写3篇,副高级申报人填写2篇。 8、公示情况请填写到“学校人事部门审核意见”栏。 9、“呈报单位意见”栏,如本人所在单位业务和人事行政主管部门为同一机构,则只需在“行政部门负责人”处签署。 10、本表所填写内容不得出现涂改痕迹。 11、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水利行业职称评审要求及赋分

关于印发《水利系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职改办[2005]1号 https://www.wendangku.net/doc/fa13558022.html, 2008年1月11日16:23 页面功能【字体:大中小】【推荐】【打印】【关闭】 部直属各单位: 为适应改革和加强人事人才工作的需要,规范职称管理,做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根据人事部和水利部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继续深化职称改革的有关意见,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征求有关专家意见的基础上,我部组织对水利部系统工程、卫生、出版等10个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进行了全面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水利系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一)水利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二)水利系统卫生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三)水利系统出版专业高级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四)水利系统翻译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五)水利系统经济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六)水利系统会计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七)水利系统档案、图书、资料专业初、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八)水利系统新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九)水利系统思想政治工作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十)水利安全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二○○五年一月十二日 (一)水利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一、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水利工程技术人员的学识水平和业绩贡献,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促进水利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结合水利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评审条件。 二、本评审条件作为从事水利工程的科学研究、规划设计、建设管理与施工、管理及生产运行等工作的技术人员申报技术资格时的评审依据。 其适用范围如下: (一)科学研究 从事水利、水电、水运工程有关基础理论、应用技术科学试验研究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规划设计 从事流域规划、区域水利规划及各项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技术咨询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湖人社函〔2018〕118号 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 王亮等258位同志具有建筑工程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我市企业部分工程类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湖职改办〔2018〕4号)文件规定,王亮等258位同志通过面试、评审,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现予公布。 一、工程师198人 姓 名工 作 单 位 王 亮 浙江天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吴 耀 浙江天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徐亚斌 浙江中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潘建方 浙江湖州环太湖集团有限公司

沈建炜 浙江天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冯集江 浙江大东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管华琴 浙江同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胡能华 华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李扬帆 湖州江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谢 彬 浙江天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徐贤军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医院(企业) 周梁洪 湖州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监理分公司 (湖州雷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派遣) 冯水良 湖州广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凤凰分公司 施惠根 美信佳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陈江波 美信佳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许国梁 湖州双余建设有限公司 张跃忠 浙江誉丰建设有限公司 费忠明 江苏颢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许惠良 浙江湖州依云置业有限公司 敖志祥 长兴水口志祥新型装饰材料厂 钟俊英 湖州吴兴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张月华 湖州市南浔新城投资发展公司 沈烨萍 浙江高荣琪青建设有限公司 唐胜刚 浙江高荣琪青建设有限公司

吴佳瑶 浙江高荣琪青建设有限公司 侍卫民 浙江高荣琪青建设有限公司 庄海涛 浙江高荣琪青建设有限公司 徐长寿 浙江蓝宝建设有限公司 殷寿棠 长兴浩发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龚烽明 浙江长兴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周建农 浙江长兴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董玉琪 浙江长兴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周敏卫 浙江长兴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马玉龙 浙江长兴中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严阿珍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 严小平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 朱 云 浙江长兴精诚建设有限公司 张德艳 浙江宏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李向华 安吉骏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吴佳凯 湖州城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 陈学祥 浙江永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高 峰 浙江长兴宏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薛建军 浙江长兴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钱进年 湖州创诺科技有限公司 吴建敏 湖州亿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水利工程师中级职称评定评审条件及论文要求

水利工程师中级职称评定评审条件及论文要求 (一)专业理论知识 较全面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必备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1.从事科研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指导初级专业技 术人员工作和学习的能力与经历,并在担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实践之一: (1)曾主持过中、小型水利电力工程(中型水库、河道枢纽、灌区、泵站、供水站、小型水电站、县级电网等)科研工作的全过程; (2)作为技术骨干参加完成的科研课题或科研项目,通过厅(局)级以上部门鉴定; (3)作为专题或分支专业、专项方法的技术骨干参加过省、部级重点科研攻关项目的全过程; (4)在科研工作中,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参与编写研究大纲,确定技术途径或科研方案; (5)曾参加过科研课题和科研项目的方案、报告的评审工作,具有对科研成果报告的精确性、使用价值和所达到水平进行评估的能力与经历; (6)曾负责主持过二个以上模型试验的具体操作以及测验项目数据的采集;(7)曾具体承担过二个以上水利电力科研项目的原型观测资料收集、资料分析、数值计算、资料整理。 2.从事规划设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指导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的能力与经历,并在担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实践之一: (1)曾参与大、中型项目(大、中型电站、跨县电网等)的规划、勘测、设计工作,担任大、中型项目中的专项负责人,参与编制中型以上项目的规划、勘测任务书; (2)曾担任中、小型项目负责人;或主持小型项目设计的全过程,并能进行项目 核算,参与编写阶段技术报告; (3)作为主要参加者,参与编写有关技术规范、技术标准二项以上; (4)曾参与编写二项以上中型及以上项目的规划、勘测、设计大纲、任务书,或独立编写中型以下项目各阶段专业技术报告说明书、技术专题报告、技术总结等技术文件; (5)在已完成的本专业技术工作中,吸收采用了国内外先进技术,应用新技术、新方法,经专家鉴定公认在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6)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规划、勘测、设计项目的主要参加者;(7)县级及以上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规划、勘测、设计项目的主持人或二项以上的主要参加者。

水利部2019年职称评审参考条件及说明

项目评审条件说明 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诚实守信、廉洁自律,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申报期内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 2.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水利工程相关技术工作满5年。 经历能力A A1.[基础经历能力]具有全面系统的水利工程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所 完成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对本专业科技发展及前沿技术具有重要引领作用。 本项主要依据申报者身份角色及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专业工作年限赋分。基层服务年 或参加援疆援藏援青和其他途径选派的援派期1年(含)以上的,1年按2年折算。A2.[项目组织能力]作为项目负责人之一,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 或流域(区域)规划,或大、中型工程项目建设、运行管理等某一专业技术 工作。 “大、中型工程”指国家和水利部有关行业规范规定的大一型、大二型、中型或其它相 同等级的工程。省部级以上科技计划、流域(区域)规划、大、中型工程项目须提供项 目合同书或立项批文、相应报告署名页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A3.[技术创新能力]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在发明创造、自主创新、技术推 广应用、工艺流程标准开发、产品质量提升等方面能力突出,取得明显的经 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有关部门认可和业内专家公认.。 须提供技术创新的相关合同书或证书、相应报告署名页、专家咨询意见、成果验收文件 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A4.[应急处置能力]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能运用相关专业知识和技术手段 有效处理突发事件,化解风险或避免危险事态蔓延,避免和减少损失方面发 挥关键作用,得到有关部门和业内专家认可。 本项主要依据工作角色、量级并兼顾工作质量(层次)赋分。突发事件是指具有较大社 会影响或对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具有较大影响的事件。 A5.[咨询评价能力]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或大中型项 目的审查、咨询、论证、鉴定、评估等工作,具有准确评估、科学评价的能 力。 本项主要工作角色、量级并兼顾工作质量(层次)赋分。申报者须提交作为咨询论证专 家身份参加相关咨询论证工作的原始证明或专家签字表复依据印件,以会务人员身份参 加的相应活动的不能赋分。 A6.[指导培养能力]具有指导中青年技术骨干或研究生开展技术工作的经历 能力;或在厅局级以上单位组织的技术类培训、研讨等活动中讲授相关业务 知识。 人才培养是作为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一项义务;明确人才培养和传帮带任务的,应出具 培养协议;没有明确固定培养对象的应由单位人事部门提供证明;人才培养也可用编辑 培训教材,专题讲座替代。 业绩成果B B1.[基础性成果]作为主要贡献者,编写完成的重要基础技术资料、科技文 献、取得的重要检测监测成果,被成功应用或被省部级主管部门采纳。 本项主要依据工作角色、质量层次并兼顾数量赋分。须提供成果应用于生产实践或被省、 部级主管部门采纳的证明。 B2.[专项性成果]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省部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或流域 (区域)规划,或大、中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运行管理工作,并通过相应 级别的审查和主管部门认可。 “大、中型工程”指国家和水利部有关行业规范规定的大一型、大二型、中型或其它相 同等级的工程。省部级以上科技计划、流域(区域)规划、大、中型工程项目须提供项 目合同书或立项批文、相应报告署名页、相应级别审查部门对成果的审查或验收意见的 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B3.[创新性成果]主持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已投 入运用;主持完成的科技成果被省、部级列为推广项目,并已成功应用于生 产实践或被省、部级主管部门采纳。 “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为水利专业技术领域的创新技术和服务,且须提供省部 级主管部门批准的“三新”开发计划名录复印件,或经其批准认定为“三新”的文件复 印件。科技成果必须列入科技推广目录或被省、部专业主管部门采纳。“科技成果被省、 部列为推广项目”,或“被省、部专业主管部门决策采纳”,须提供列入科技推广目录 的文件及证书证明、鉴定书或文件复印件。 B4.[突破性成果]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在科技攻关或工程实践中,解决某一 关键性复杂技术难题上取得重大突破,得到有关部门和业内专家认可。 “解决了某一关键性的复杂技术难题并取得重大突破”须提供专家会议论证意见或相应 验收、鉴定报告。 B5.[代表性成果]作为主要贡献者,在本专业领域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国家 或行业工法,或由本人主导的技术研究取得重大原创性成果,或由本人提出 的重大科技计划、建议被省部级主管部门采纳并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国家发明专利”、“国家级工法”须提供相应业务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书复印件。 “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须受益单位出具有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证明 或提供会议验收、论证意见。 B6.[规范性成果]主持编写或作为主要编写者完成的国家、行业、省部、团 体、流域或大型企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导则等)、政策法规、发展 规划、管理办法、技术手册被颁布实行。 本条认可的成果为已颁布施行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法规、管理办法、发展规划、 技术手册,申报者须提供本人完成相应成果的证明。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法》, 标准层次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B7.[奖励性成果]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获 得国家优秀勘察设计奖(等级内额定人员);获得省部级或行业科技进步奖 (优秀科技成果奖、科技成果推广奖)二等以上奖励;获得省部级优秀勘察 设计三等奖以上奖励(等级内额定人员)。 评审中认可的奖励成果包括: 1.国家级奖励:《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中设立的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 以及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星火科技奖。集体奖不作为个人业绩成果。 2.省部级奖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省科技厅或国家部委办局颁发的科 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咨询奖一 等奖、二等奖分别按照省部级一、二等奖赋分,全国优秀工程咨询奖三等奖和各省(自 治区、直辖市)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优秀工程咨询成果一等奖按照省部级三等奖赋分。 集体奖原则上不作为个人业绩成果,集体奖颁发部门盖章的有具体贡献大小人名排序 的,依据相应条款予以赋分。同一项目获得多重奖项,取最高奖计算一次。 论文著作C1.[工作报告]主笔撰写的调研报告、科技建议或总结报告以及重要学术会 议上交流的论文,被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可不少于3篇。 本项主要依据报告类型赋分及篇数赋分。第一作者每篇算1篇,第二作者2篇算1篇, 第三作者论文不再折算。撰写的各类报告被省部级部门认可或在省部级层次的交流论文 学术论文报告与厅局级部门认可报告均有时,每3篇厅局级可折算成1篇省部级。须提 供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C2.[发表论文]在公开发行的专业刊物上发表本专业领域论文不少于3篇。 本项主要依据论文篇数及刊发检索情况赋分。公开刊物指有ISSN或CN刊号的专业期刊。 收录在论文集上的论文,不属于公开发表论文。本项论文篇数不足不赋分。第一作者每 篇算1篇,第二作者2篇算1篇,第3作者以后,不再折算。须提供有关论文版权目录 页、论文摘要、引用论文有关内容的复印件。 C3.[专著译著]正式出版相关专业领域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本人撰写不 少于5万字。 本项主要依据专著字数及作者角色状况赋分。著作是指作者根据在本专业领域研究的成 果撰写成的理论著作,该著作应对学科的发展或建设有重大贡献和推动作用,并得到国 内外公认。著作必须为本专业,有ISBN书号。汇编、年鉴、教材等不属于著作。一部 著作字数不足时,可由两部著作累加。本人撰写字数不明确时,按著作总字数除以作者 数平均计算,字数不足不赋分。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附件一)

附件1 泛华建设集团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条件 总则 一、为了客观、公正评定泛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根据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情况制定。 二、申报条件 (一)学历、资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①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②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③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④取得大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取得中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8年以上。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中级工程师(中级建筑师)专业技术职

务任职资格 ①获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担任助理级职务四年以上; ②获双学士学位,受聘从事专业三年以上; ③中等专科毕业,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担任助理级职务六年以上; ④高中毕业,取得助理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担任助理级职务八年以上; ⑤初中及以下,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担任助理级职务十年以上。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报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 ①中等专科学校毕业,担任技术员级职务四年以上; ②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十年以上; ③初中及以下,从事本专业工作十五年以上。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报技术员级职务任职资格 ①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②初中及以下,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 5.下列人员经考察合格,可认定相应的任职资格 ①取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可认定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武汉工程大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武汉工程大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制度,保证职称评审的质量,充分发挥职称工作的导向作用,建设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湖北省职称改革的有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武汉工程大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第二条教师职务申报条件是我校专任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具备的条件,申请人要符合申报条件才能提出申请,参与竞争,各单位对没有达到申报条件的申请人员不予推荐。 第三条教师职务系列设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教授、副教授为高级职务,讲师为中级职务,助教为初级职务。 第二章任职资格条件 第四条思想政治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更新教育观念,积极承担学校的工作任务,开拓进取。 3、团结协作,求实创新,治学严谨,教风端正。 4、原则上要担任过一届学生班主任或年级主任或其它有关社会公益性工作,反映良好。 任现职期间凡因思想政治表现、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突出而被授予省厅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等光荣称号或获得校级及以上讲课比赛一、二等奖、教学优秀一、二等奖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晋升。 近三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暂不予受理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因违法乱纪、道德败坏或犯其它严重错误造成恶劣影响,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 2、不服从组织分配,不遵守纪律,给工作造成较大损失,带来不良影响,或造成教学事故受教务处通报批评累计两次及以上; 3、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无理取闹或挟私报复以及在师德方面出现严重问题的。 4、年度考核有一次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 5、其他按学校或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不能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 第五条学历、资历条件 评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师必须具有高等学校教师任职资格 (一) 教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教授职务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及以上,取得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副教授工作五年及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三年及以上,取得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副教授工作五年及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及以上,取得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并

高级水利工程师职称的评审条件及破格条件

1、高级水利工程师申报条件 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须具备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受聘工程 师职务五年(含)以上;获得博士学位后,受聘工程师工作二年以上。 非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含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的,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 (2)完成四门以上相关专业单科教育,取得专业结业证书; (3)受聘工程师职务7年(含)以上。 对原不具备规定学历,评聘工程师职务后,又通过在职学历教育取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学历的,其取得学历后的工程师任职资历不少于一年。 2、破格申报 对于确有真才实学,工作实绩显著,贡献突出,符合任职条件,但不具备规定学历或资历的 优秀工程技术人员申报工程师,经单位审核推荐,可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本市科技创 新领域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的要求破格申报。 各单位应严格审核把关,写出书面推荐意见,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实绩材料。原则上学历、资历不得双破。 3、转评 已被评聘为工程系列其它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因工作需要,要求转评水务(水利)及海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需在水务(水利)及海洋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 一年以上,并经单位考核能履行现岗位职责且符合申报条件。 以上海地区的高级水利工程师评定条件为例。 一、上海高级水利工程师的必要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当年度已到达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者,不接受申报。 二、上海高级水利工程师的学历和资历要求 1.正常申报。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须具备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受聘工程师职务五年(含)以上;获得博士学位后,受聘工程师工作二年以上。 非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含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的,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理工 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2)完成四门以上相关专业单科教育,取得专业结业证书;(3)受聘工程师职务7年(含)以上。 对原不具备规定学历,评聘工程师职务后,又通过在职学历教育取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学历的,其取得学历后的工程师任职资历不少于一年。 2.破格申报。对于确有真才实学,工作实绩显著,贡献突出,符合任职条件,但不具备规定 学历或资历的优秀工程技术人员申报工程师,经单位审核推荐,可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完 善本市科技创新领域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沪人社专发〔2016〕2号) 的要求破格申报。各单位应严格审核把关,写出书面推荐意见,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实绩 材料。原则上学历、资历不得双破。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说明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填表说明(助理工程师、工程师) (1) 单位:........ (2) 姓名:与身份证一致; (3)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程师者填写助理工程师(没有助理工程师或助工不满四年者不填); (4)评审任职资格:申报中级填“工程师”,申报初级填“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 第一页: (1)现名及出生日期要与身份证一致; (2)以往的证件上用过的别的名字时,填曾用名; (3)出生地:只填省、市、县即可; (4)最高学历:按毕业证书填写。成人教育或自考取得学历,全脱产学习者在学校名后填写(成教),非全脱产学习者写(函授)、(夜大)、(自考)等,以实际填写; (5)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时间:申报工程师者填初始被单位聘任为助理工程师及时间; (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取得时间及审批机关):填某年某月由哪个单位职改部门批准助理工程师(以证书上的批准单位和授予时间为准)。

(注:(5)、(6)两项,无助工或助工不满四年者不填); (7)现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填“工民建”、“概预算”、“暖通”、“给排水”、“质量管理”、“水泥工艺”、“工程试验”、“工程测量”、“材料试验”、“电气”、“高压电器”、“低压电器”、“机械”等等自己实际从事的专业,只能填写一个专业,证书以此为准填写专业; (8)外语:按照自己所学语种和达到程度填写。 第二页: 培训栏:凡高中学历者,申报中级,培训时间要达到一年以上,申报初级,要达到半年以上。 第三页: 工作经历栏:如实从参加工作开始按年月顺序填写,高中毕业者开始参加,必须有当工人的经历。在当工人期间经过专业技术知识培训后才能胜任技术工作。“工长”、“施工员”、“技术员”、“质量安全员”、“队长”、“项目经理”、“总工程师”等均为技术工作职务。每换一个单位或改变一次职务另起一行填写。 第四~六页: 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栏:不分任现职前后,按自己从事技术工作的时间顺序填写,自己所从事过的专业技术工作名称(项目、课题、成果等)、工作内容及工作效果。 每页填四个工程左右,申报工程师者,四—六页基本填满。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要求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要求 一、基本要求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新版)一式2份,评审表“单位名称”处加盖申报参评人员所在(送审)单位公章。 2.个人述职报告3份(1份装订入册,需本人亲笔签名)。 3.《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原件1份。 4.任现职称以来获得的个人奖励、荣誉证书(非项目科技成果证书,含各类职业竞赛获奖证书和职业荣誉奖励证书)、鉴定材料复印件,要求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送审单位审核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盖章,单位人事部门或送审单位负责人签字。 5.外语、计算机考试相关合格材料复印件(按照湘人社发〔2018〕51号文件规定的外语、计算机考试建议目录提供,无此项可不提供)。 6.继续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原件(无此项可不提供)。 (以上2~6项材料装订成册,加“xx同志高级职称评审材料(二)” 封面) 7.代表作论文。①任现职称以来与申报参评专业相关的论文1篇,须第一作者:省、市两级人员申报参评论文须在有国际国内统一标准刊号ISSN、CN的刊物上公开发表;

长期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及县以下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可以提供1篇由本人独自撰写、经单位审核属实且不少于5000字的申报参评专业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②报刊杂志公开发表的文章提供报刊杂志原件、文章复印件、查重报告各1份;本人独自撰写的文章提供文章复印件、查重报告各1份,查重报告需在指定官网知网、万方、维普查验生成)。 上述论文各项材料(除报刊原件外)加封面“xx同志论文代表作”装订成册。 8.专著。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专著原件1份。 9.业绩佐证材料。任现职以来从事申报参评专业技术工作主要业绩成果资料汇编。①项目业绩材料须提供原稿封面及证明本人角色(项目主持、主要负责、参与)的相关材料。②获奖情况和专利情况须提供标注本人姓名的相关证书材料。③为反映工程业绩量,请尽量提供原件。原件提供不方便的,要求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送审单位审核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盖章、负责人签字,逐页由两名以上证明人签字)。 上述所有业绩佐证材料加封面“xx同志xx专业业绩成果汇编”装订成册。 (以上7~9项材料不装订一起,单独成册) 10.所有申报参评人员须参加面试答辩,不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评审。 11.市州或厅局申报参评人员花名册一式2份,加盖公章。

水利部职称考试管理暂行办法 .doc

水利部职称考试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职称考试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维护职称考试的严肃性、公正性,根据国家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水利部职称考试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职称考试为水利部在具备职称评审权限的系列和等级自行组织开展的考试。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考试获得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方可申报相应系列和等级的职称。 第三条职称考试工作坚持严肃、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职称考试工作实行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统一颁发证书的管理制度。 第五条水利部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部职改办”)是水利部职称考试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职称考试的全面管理和组织工作;部属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按照部职改办统一要求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职称考试工作。 第二章考试时间、科目与内容

第六条职称考试每年举行一次,一般安排在10月份。 第七条职称考试分为副高级和中级两个等级,每个等级包括专业理论知识和计算机知识两大科目。 (一)副高级考试科目为:专业理论知识、计算机知识。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分为水利工程、政工、经济、档案、卫生、新闻、出版7个子科目,报考人员根据申报系列和等级报考相应子科目。 (二)中级考试科目为:专业理论知识、计算机知识。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分为水利工程、政工、档案、新闻等4个子科目,报考人员根据申报系列和等级报考相应子科目。 第八条职称考试内容以考试大纲确定的范围为准。 第三章考试工作程序 第九条职称考试工作分为考试信息发布、考试报名、试卷准备、考试实施、评卷登分、划线发证六个步骤。 第十条考试信息发布。年度职称考试前2个月,部职改办发布考试时间安排、报名要求等信息,并公布职称考试大纲,明确考试重点考察范围和内容、考试题型和参考书目。 第十一条考试报名。部属单位人事(职改)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报名工作,应在所属单位和部门中发布报名信息,核实、统计报考人员信息,按规定格式编排准考证号,合理分配考场,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将报考人员、考场安排等

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材料

课堂教学情况(包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教学态度、教学能力、教学水平、教学艺术、教改等情况、成绩)任现职以来,本人不断坚持认真学习研究探讨教育学、心理学,掌握不同年龄段学生的心理特点,做到教育学生有的放矢,力争取得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教育效果。能认真学习所带学科和新课程标准,掌握重点难点、明确教学目的和要求。深钻细研教学内容,做到传授知识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刻苦研究科学先进的教学经验与方法,认真学习《内蒙古教育》、《教学月刊》等资料,了解教育教学的新动向,牢牢把握先进的教育信息,通过开展教 学示范观摩课,达标课和教学座谈等项活动,废止注入式,采用启发式,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探讨摸索教学方法,使自己的教学业务能力和水平有了不断的提高。学生的接受能力也有了明显的好转。在教学中,不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素质,始终坚持文化知识和业务理论的学习,虚心请教,不断总结教学工作中的经验教训,经常深入学生,调查研究,切实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处理解决存在的问题。本人所代科目,由于能认真做到备、讲、批、辅、改等项工作。注重培养特长生和转化学困生工作,所代班级学生的学习成绩一直令人满意。 -8- 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研究、教材建设及其它科研情况任职以来,本人一直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和《课程标准》,结合自身素质和所代年级的课程,在广泛挖掘学生潜能的基础上,灵活使用教材,因材施教,积极探讨适合学生实际情况的教学方法。由于本人认真钻研业务,充分发挥了应用的水平,在教学中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取得了满意的成绩。任现职以来对实验室的建设情况无 -9- 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或获奖的论文(译着)、教科书、艺术作品及教研、教材建设等成果发表时间、刊物、期号或授奖时间、机构、等级《教苑新论》一等奖本人撰写部分全部本人职责主编总字数 1300字名称《小学语文教学与素质教育》 -10- 本人总结任现职以来思想政治表现,教学、教研、科研、班主任工作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履行职责的情况、成绩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处理存在的问题,关心他们健康成长,同时利用业佘时间进行家访,与家长取得联系,共同配合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和学习情况。在班主任工作中,特别注重加强特长生的培养工作和学困生的转化工作,取得了卓有成效的业绩。受到了学校、家长和学生的一致好评。在工作中,我总是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为人师表,从不计较个人的名利得失,工作精益求精,圆满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教育教学任务。在工作中,我爱岗敬业,刻苦认真,能深入细致地钻研教材,分析学生,学习各种先进的教育教学经验,并结合自己的教学实际,创造出“激发兴趣,发展思维,培养能力,提高素质”的综合教学方法,使学生既掌握了知识,又提高了表达和写作能力。 本人签名:贾春海 2010年5月10日 -7- 本人总结任现职以来思想政治表现,教学、教研、科研、班主任工作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履行职责的情况、成绩本人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科学发展观”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认真学习并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积极投身于教学改革,为人师表,发扬敬业奉献精神,倾心于学校,着力于教学。为提高自身素质和自身修养,使 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能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和《课程标准》以及先进的教学经验,大胆尝试,不断地更新教学方法。按照新的《课标》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细致地编写教学计划和进度计划。在教学中,精心备课写案,设计教学内容,力争上好每一节课,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始终注重教研教改的整体实施,积极参加学校、教研组组织的各项教研教改活动,虚心学习、

西南财经大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

附件: 西 南 财 经 大 学 教 师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评 审 办 法 ( 试 行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教师职务评审改革,根据《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行“学校统筹、分级评审”的教师职务评审制度,进一步完善学院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学科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和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等各级评审组织。 第三条 根据学科建设和学术梯队建设需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标准,全面考核,择优晋升。 第四条 学校根据各学科师资队伍情况、教师职务结构情况及学科建设需要等因素,核定并下达各级、各类教师职务评审指标。 第二章 任职基本条件 第五条 思想政治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热心社会公益服务,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三)遵守教师职业操守和教学纪律。 第六条 基本业务条件 (一)任职年限 1.正常申请评审高一级教师职务者应具备5年及以上任现职时间,且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和聘期届满考核均为合格;获得国内博士学位后任中级教师职务满2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者可申请评

审副高级教师职务;海外年薪制教师来校工作满6个月,经考察合格者可直接评聘为副高级教师职务。 2.获得博士学位后,经3个月考察合格者可申请认定中级教师职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评审中级教师职务:获得硕士学位后经2年考察合格者;获得学士学位后任初级教师职务满4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者。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认定初级教师职务:获得硕士学位后经考察合格者;获得学士学位后经1年考察合格者。 (二)教学条件 1.任现职以来,完成各年度规定的教学工作量。经学校批准离岗作访问学者或进修且考核合格的教师,可减免进修期间的教学工作量定额。 2.近5年未出现三级及以上等级教学事故。出现三级教学事故者延后一年申报,出现二级教学事故者延后两年申报,出现一级教学事故者取消评审各级教师职务资格。 3.凡申请评审高级教师职务者,应坚持为本科生开课,并承担指导实践性教学、导师小组等方面的工作。 (三)科研条件 除海外年薪制教师直接评聘副高级教师职务外,申请评审高级教师职务者,须提交任现职以来本人独立或排名第一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3篇,经学校组织的校外专家匿名评审获半数以上同意。 申报各级教师职务的具体科研条件见相关要求。为鼓励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全部十名获奖人)、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前五名获奖人)获得者可视为完成国内A级论文1篇或国外B级论文1篇或A级国家级成果1项;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第六名及其以后获奖人)、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全部十名获奖人)、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前五名获奖人)获得者可视为完成国内B1级论文1篇或A级省部级成果1项。上述奖项以最高奖项为准,不重复认定,且每次申报至多可用于减免1篇论文。

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附件2 江苏省高等学校 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学校名称: 姓名: 所在院(系): 教研组(室): 送审学科(专业):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拟评审任职资格: 填表时间:年月日 江苏省教育厅制 江苏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制

个人声明 本人申报系列专业(学科)资格。现特此声明: 1.本人在任现职以来,自觉遵守《教师法》相关规定,师德师风方面不存在任何问题; 2.本人在表中所填写的内容及所提供的参评材料是真实准确的。 如有不实之处,本人愿承担相关责任。 声明人(签字): 日期:

填表说明 1、本表供高等学校教师、专职科研人员、教育管理研究人员、实验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使用,申报高级职务一式三份,申报中级职务一式二份。 2、本表第1页至第12页的内容由本人填写,由学校人事部门及有关业务部门审核;其余内容均由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填写。 3、按表中各栏目要求认真填写。具体内容真实、详尽,全面科学地反映申报人员水平、能力和实绩。若某些栏目填写不下时,可另加附页,并装订入内。 4、本表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计算机打印。 5、填写内容含糊不清、不符合要求、手续不全及字迹潦草者,不予受理。

一、基本情况 注:1.现聘岗位指教师岗、专职科研岗、实验技术岗、专职辅导员岗、双肩挑岗、管理岗。 2.奖励指政府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的与本人现从事工作相关的奖励。

二、学习、工作、经历

注:1.第2栏限填国家人社部、省人社厅和省教育厅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和基础理论课程考试。 2.第三项须附相关的证明材料。 所在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对第一至三项内容的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字:人事(职称)部门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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