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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之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危险等级划分

《安全管理》之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危险等级划分
《安全管理》之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危险等级划分

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危险等级划分

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指因存在某些危险物质或条件而易于发生火灾和爆炸的场所。如许多化工生产车间和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等。我国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在不同的法规中对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危险等级进行了不同的划分。一、《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的划分原劳动部1995年1月22日颁布的《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将爆炸危险场所划分为特别危险场所、高度危险场所和一般危险场所三个等级。1·特别危险场所指储存物质的性质特别危险,储存的数量特别大,工艺条件特殊,一旦发生爆炸事故将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严重的人员伤亡,危害极大的危险场所;2·高度危险场所指物质的危险性较大,储存的数量较大,工艺条件较为特殊,一旦发生爆炸事故将会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较为严重的人员伤亡,具有一定危害的危险场所;3·一般危险场所指物质的危险性较小,储存的数量较少,工艺条件一般,即使发生爆炸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也较小的场所。在划分危险场所等级时,对周围环境条件较差或发生过重大事故的危险场所应提高一个危险等级。二、《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试行)的划分《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试行)》(劳人护[1987]36号)(1987年12月原劳动人事部与公安部等8个部委联合颁布)对爆炸危险场所危险程度的划分为气体爆炸危险场所和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两类,每类又分成若干级别:1·气体爆炸危险场所危险程度分级对爆炸性气体、易燃或可燃液体的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场所,按其危险程度分为3个区域等级:(1)0级区域(简称0区)指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如:a·装盛易燃液体容器或贮罐的液面上部空间;b·装盛可燃气体容器、槽、罐等设备的内部空间;c·敞口容器装有易燃液体,

在液面上方附近,爆炸性混合物的浓度连续地超过爆炸下限的空间;d·喷漆作业室内,爆炸性混合物连续出现的区域。(2)1级区域(简称1区)指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有可能出现的场所。如:a·油桶、油罐、油槽灌注易燃液体时的开口部位附近区域;b·爆炸性气体排放口附近的空间,如泄压阀、排气阀、呼吸阀、阻火器的附近空间;c·浮顶贮罐的浮顶上空间;d·无良好通风的室内,有可能释放、积聚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区域;e·可能泄漏的场所内,有阻碍通风的区域,如易积聚爆炸性混合物的洼坑、沟槽等处。(3)2级区域(简称2区)指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不能出现,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短时间出现的场所。如:a·有可能由于腐蚀、陈旧等原因致使设备、容器破损而泄漏出危险物料的区域;b·因误操作或因异常反应形成高温、高压,有可能泄漏出危险物料的区域;c·由于通风设备发生故障,爆炸性气体有可能积聚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区域。上面提到的正常情况是指设备的正常起动、停止、正常运行和维修,不正常情况下是指有可能发生设备故障或误操作。2·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危险程度分级《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试行)》按危险程度将该类场所分为两个区域等级。(1)10区指正常情况下,爆炸性粉尘与空气的混合物,可能连续短时间频繁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如:a·通风不良的粉碎(磨)可燃物料的车间,如谷物加工、饲料粉碎、煤粉加工等;b·通风不良的黑火药生产车间;c·棉花加工的轧花车间、打包车间、下脚回收车间;d·空气流输送爆炸性粉尘,纤维的管道及其设施;e·纺织厂的除尘室。(2)11区指正常情况下,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不能出现,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短时间出现的场所。如:a·有可能因设备装置腐蚀、老化等原因,导致其破损,泄漏危险物料的区域;b·因误操作或机械设备故障有可能漏出危险物料的区域;c·由于通风设备发生故障有可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区域;d·在某种条件下,能使沉积的粉尘或纤维重新飞扬起来,有可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区域。4·气体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划分(1)1区范围以厂房为界。通风良好时,通向露天的门窗外3米(水平和垂直距离)以内的区域划分为2区,通风不好时,水平距离7.5米内划为2区;(2)2区范围

也已厂房为界。通风良好时,通向露天的门窗外水平1米以内的区域也划分为2区,通风不好时,3米以内划分2区。5·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划分(1)10区范围以厂房为界。通风良好时,通向露天的门窗外水平距离7.5米(通风不良时为15米),垂直高度3米以内的区域划分为11区;(2)11区范围也已厂房为界。但通向露天的门窗外水平3米,地面以上3米,屋顶上方1米以内的区域也划分为11区。 6.与爆炸危险场所相邻场所危险程度的划分(1)与0区隔开两道墙(带门的墙,两道隔墙门框之间的净距离大于2米)的区域划为1区;(2)与1区隔开1道带门的墙的区域划为2区。与1区隔开两道墙(带门的墙,两道隔墙门框之间的净距离大于2米)的区域划为非危险区;(3)与2区1道带门的墙的区域划为非危险区;(4)与10区隔开两道墙(带门的墙,两道隔墙门框之间的净距离大于2米)的区域划为11区;(5)与11区隔开1道带门的墙的区域划为非危险区。7·与爆炸危险区域相邻的地下场所危险程度的划分一般同与爆炸危险场所相邻场所危险程度的划分。若不能保证地下场所的风压高于危险场所时,地下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比相邻危险场所高一级。8·影响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危险程度的因素(1)可燃物如可燃气体、液体、固体的燃烧爆炸特性;(2)可燃物所处位置;(3)场所的通风状态;(4)设备、装置的布局及配置情况等。

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示范文 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要求 (1)易燃、易爆物品在储存、使用、运输过程中必须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2)各种易然、易爆化学物品仓库不准使用易燃建筑 材料,库内要通风良好,不准安装电源设施。 (3)施工现场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专业人员负 责,建立健全领退登记制度,使用时不得超过当天用 量,存放不得靠近火源、热源。 (4)凡因工作需要较多易燃、易爆物品时,应制定防 火措施,由项目部管理人员逐级向使用班组人员进行消防 安全交底。

(5)在办公室等场所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露天堆放木材应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7)使用各种可燃、易燃液体、气体的罐要由专人负责,管道和截门需安全可靠;一旦发生跑、冒、滴、漏现象,应及时抢修。 2、配电房的易燃、易爆物品防火要求 (1)除专业现场电工,其余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配电房。 (2)配电房要保持整洁,严禁在室内和开关柜内放易燃、易爆与其他物品。 (3)定期对开关柜进行维护清扫,保持清洁,防止因生产造成短路,对电器设备的线路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安全知识—爆炸品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安全知识—爆炸品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8620-95 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安全知识—爆 炸品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爆炸品系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气体和热量,导致周围压力急剧上升,发生爆炸,从而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 一、爆炸品的分类 爆炸品实际上是火药、炸药和爆炸性药品及其制品的总称。爆炸品按其爆炸危险性的大小分为以下五项: (1)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整体爆炸,是指瞬间影响到几乎全部装入量的爆炸)。如:爆破用的电雷管、非电雷管、弹药用雷管、叠氮铅、雷汞等起爆药,梯恩梯、硝铵炸药、浆状炸药、无烟火药、硝化棉、硝化淀粉、硝化甘油、黑火药及其制品等均

属此项。 (2)具有抛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带有炸药或抛射药的火箭、火箭弹头、装有炸药的炸弹、弹丸、穿甲弹、非水活化的带有或不带有爆炸管、抛射药或发射药的照明弹、燃烧弹、烟幕弹、催泪弹、以及摄影闪光弹、闪光粉、地面或空中照明弹、不带雷管的民用炸药装药、民用火箭等均属此项。 (3)具有着火危险和较小爆炸或较小抛射危险或两者兼有,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速燃导火索、点火管、点火引信,二硝基苯、苦味酸钠、苦味酸锆、含乙醇≥25%或增塑剂≥18%的硝化纤维素、油井药包、礼花弹等均属此项。 (4)无重大危险的爆炸物质和物品。该项爆炸品的危险性较小,万一被点燃或引爆,其危险作用大部分局限在包装件内部,而对包装件外部无重大危险。如:导火索、手持信号弹、响墩、爆炸铆灯、火炬信号、烟花爆竹,鞭炮等均属此项。

危险品等级分类

危险品级别 第一类「爆炸物」 Class 1:Explosive 第1.1组具有巨量爆炸危害的物质和物品。火药 第1.2组具有射出危害,但无巨量爆炸危害的物质和物品。飞弹 第1.3组具有射出危害,以及轻微的爆破危害、或者轻微的射出危害,或者两者皆俱,但无巨量爆炸危害的物质和物品。燃烧弹 第1.4组不致引起重大危害的物质和物品。爆竹 第1.5组具有巨量爆炸危害,但很不敏感的物质。爆破用炸药 第1.6组无巨量爆炸危害,且极不敏感的物品。 第二类「压缩的、液化的或受压溶解的气体」Class 2:Flammable gas 第2.1组易燃气体UN1950喷剂、乙炔 第2.2组非易燃、无毒性气体UN1002压缩空气 第2.3组毒性气体UN1062溴甲烷 第三类「易燃液体」 Class 3:Flammable liquid -第三类危险品没有更细的分组。 易燃液体指可燃蒸气之闪火点温度於闭杯测试≦60.5℃,或在开杯测试温度时≦65.5℃时,放出易燃蒸气的液体混合液体、固定的溶液或悬浮液。 本类易燃液体的包装等级依其闪点与沸点来划分。详如IATA DGR 3.3A表:

包装等级闪点(闭杯)初始沸点 Ⅰ-≦35℃ Ⅱ<23℃>35℃ Ⅲ≧23℃but ≦60.5℃ ※注:易燃液体的闪点是指,液体释出的蒸气与空气形成一种会起火的混合物时的最低温度。此性质可以用来衡量液体逸出包装时,造成爆炸或起火的混合物的风险大小。UN1155乙醚I UN1294甲苯II UN1223煤油III 第四类「易燃固体、起火物质、与水反应物质」 Class 4:Flammable solid 第4.1组易燃固体、自我反应物质、去敏固体爆炸物UN1944安全火柴 第4.2组起火物质、自燃物质UN1362活性碳 白磷、黄磷 第4.3组遇水释出易燃气体之物质,与水作用物质UN1418镁粉 第五类「氧化物质及有机过氧化物」 Class 5:Oxidizing substances and Organic peroxides 第5.1组氧化物质UN1498硝酸钠 漂白水

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要求 1.易燃、易爆物品在储存、使用、运输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2.各种易然、易爆化学物品仓库不准使用易燃建筑材料,库内要通风良好,不准安装电源设施。 3.施工现场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专业人员负责,建立健全领退登记制度,使用时不得超过当天用量,存放不得靠近火源、热源。 4.凡因工作需要较多易燃、易爆物品时,应制定防火措施,由项目部管理人员逐级向使用班组人员进行消防安全交底。 5.在办公室等场所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露天堆放木材应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7.使用各种可燃、易燃液体、气体的罐要由专人负责,管道和截门需安全可靠;一旦发生跑、冒、滴、漏现象,应及时抢修。 二、配电房的易燃、易爆物品防火要求 1.除专业现场电工,其余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配电房。

2.配电房要保持整洁,严禁在室内和开关柜内放易燃、易爆与其他物品。 3.定期对开关柜进行维护清扫,保持清洁,防止因生产造成短路,对电器设备的线路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监视电压负荷变化情况,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停电清扫检修时严禁用易燃液体擦洗。 6.电工在安装、维修电气设备、线路时必须按规程操作。 三、仓库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要求 1.仓库的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设备,有明显的防火标志。 2.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储存,易燃物品和一般物品严禁混存,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3.仓库内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W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4.仓库管理员应熟知《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熟悉所有货物的性质、特点。在整理、存放、搬运、使用时,应注意防火安全。 四、资料室的防火要求

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储存

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储存 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是指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l2265—1990)中以燃烧爆炸为主要特性的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和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以及毒害品、腐蚀晶中部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这类物品遇火或受到摩擦、撞击、振动、高热或其他因素的影响,即可引起燃烧和爆炸,是火灾危险性极大的一类化学危险物品。 依据国家2001年修订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按照仓库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通常将仓库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其中前三类属于储存易燃、可燃物品仓库。 1.化学剧毒药物管理不严 一些单位对在用的化学剧毒药物管理不严。如在汽机零米处存放了大量联氨;有些机组的联氨储存室大门上写着“剧毒危险,闲人免进”,但大门却打开。有些在工作班组内存放试验用氯气。生产用剧毒药品如砒霜等没有实行双人双钥匙保管。 为此建议:联氨属有毒化学药品,在公共通道处存放有毒化学药品,不符合《安规》要求,应立即进行整改。《安规》规定:联氨管道系统应有“剧毒危险”的标志。联氨及其容器的存放地点,应安全可靠,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剧毒药品应用两把锁,钥匙分别由两人保管。剧毒药物管理,来不得半点麻痹大意,必须慎之又慎。发电厂应

增设药品间,专门用于放置化学药品,并设置专门通风系统。工作人员因工作而接触化学品的作业活动,应遵守《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规定》(1997年1月1日实施)。 2.危险品仓库不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储存的乙炔瓶、氧气瓶等危险品数量超出消防部门批准的上限,仓库周围没有划出10m范围的安全区域,在此区域内不准堆置可燃物、焊接、明火作业、吸烟等。任何人都可以靠近危险品仓库,人的随机行为得不到有效控制。 有些危险品仓库储存量大,相应的管理制度、消防设施没有跟上。没有制订一旦发生雷击、漏油、火警或其他原因引发意外时,应采取的紧急处理方案、对策及防范措施。油类物品着火宜用干沙、泡沫灭火器进行初期扑救,但这些设施,现场消防器材明显不足。 易燃易爆危险品与其他物品混放,没有发挥易燃易爆危险品专门仓库的作用。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内设置的消防器材数量不足。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应制订管理制度,包括动火检修工作规定、发生意外、事故时的紧急处理方案等,并严格执行。 有些危险品仓库离油库区和输煤站只有几米距离,一旦发生意外会波及生产设备。有些乙炔站管理制度不严格。在大门前没有标示进出管理制度,没有“禁止携带火种进入”、“防火重点部位”等标志。有些线检、变检部等班组使用的绝缘油、油漆、氧气瓶、乙炔瓶、导火索,存放在班房内,既无安全隔离设施,又无明确的警告标志,混放在班房内不符合要求。变电所检修班用石油气瓶、SF,瓶混放,其他班组氧气、乙炔瓶也有混放,无有效隔离措施;物资供应部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1、生产和管理危险物品的工作人员,应熟悉危险品的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 2、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要有良好的通风散热设备,定期测温检查。 3、贮存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专库存放,并设置明显的标志,注明品名、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性质、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能混存。 4、对怕潮(如电石),怕晒(氧气瓶)等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防因受潮或曝晒而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5、搬运和操作易燃、易曝危险物品应轻装、轻卸。严禁用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启封。 6、运输危险品必须专车运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由懂其性质的专人押运,并应办理运输手续,性质相抵触的危险品不得同车运输,严禁携带危险品乘坐公共汽车或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1、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等性质;在生产、贮运使用中能引起人身伤亡、财产损毁的物品,均属危险物品。 2、危险品必须按其性质和贮运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能配装的危险品,必须严格隔离。 3、危险物品的装卸和运输,必须指派责任心强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承担。 4、装运人员应按危险品性质,配带相应的防护用品,搬运时轻拿轻放,严禁撞击和拖拉、倾倒,所用扳手等工具应为铜、铝合金。 5、液体危险品装卸时,要严格执行防静电的有关规定。往贮罐内输送物料前,必须认真检查输料管路,输送泵和电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并按要求启闭阀门,并随时检查液位,防止溢料,往铁桶内灌装物料前,要认真检查桶是否完好,灌装时要认真负责,灌装毕桶盖应拧紧,防止跑、冒、滴、漏、洒落地面的要及时处理,清理干净,不得留有残液。 6、危险品仓库、货场,必须严格执行出入库发放制度。 7、危险物品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等情况,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8、装卸易燃、易爆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倒置和摩擦,不准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9、库房、货场区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彻底进行安全检查。 10、库房、货场根据灭火工作的需要,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 12、二种性质相互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同时装运和同库存放。 13、易燃、易爆液化气体(液氨等),使用时瓶内物质不得用净,要留有余压,防止物料窜入。 14、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15、在危险品仓库、货场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

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最新范文

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要求 (1)易燃、易爆物品在储存、使用、运输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2)各种易然、易爆化学物品仓库不准使用易燃建筑材料,库内要通风良好,不准安装电源设施。 (3)施工现场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专业人员负责,建立健全领退登记制度, 使用时不得超过当天用量, 存放不得靠近火源、热源。 (4)凡因工作需要较多易燃、易爆物品时,应制定防火措施,由项目部管理人员逐级向使用班组人员进行消防安全交底。 (5)在办公室等场所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露天堆放木材应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7)使用各种可燃、易燃液体、气体的罐要由专人负责,管道和截门需安全可靠;一旦发生跑、冒、滴、漏现象,应及时抢修。 2、配电房的易燃、易爆物品防火要求 (1)除专业现场电工,其余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配电房。

(2)配电房要保持整洁,严禁在室内和开关柜内放易燃、易爆与其他物品。 (3)定期对开关柜进行维护清扫, 保持清洁, 防止因生产造成短路, 对电器设备的线路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监视电压负荷变化情况,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停电清扫检修时严禁用易燃液体擦洗。 (6)电工在安装、维修电气设备、线路时必须按规程操作。 3、仓库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要求 (1)仓库的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设备,有明显的防火标志。 (2)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储存,易燃物品和一般物品严禁混存,必须分间、分库储存, 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3)仓库内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 60W 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 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4)仓库管理员应熟知《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熟悉所有货物的性质、特点。在整理、存放、搬运、使用时,应注意防火安全。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 制度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易燃物品的危害,保 障生命安全及财产安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储存、装卸、使用、出入库和废弃处 置。 三、危险化学品定义: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特性,能 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伤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我们医院的易燃品为医用酒精、氧气等) 四、职责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储存、装卸、使用、出入库和废弃处置实施监督 管理的有关部门和个人,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 1、库房职责 (1)负责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日常安全监督管理; (2)负责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注册登记,建立档案; (3)负责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装卸管理; (4)负责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出入库管理; (5)负责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安全标签、安全技术说明书的查看。 (6)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包装物和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实施监督管理; (7)负责废弃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包装物的回收管理。 2、采购部职责所采购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后勤保障部门职责负责本区域内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储存和使用的日常管 理(由专人管理) 五、储存和使用管理 1、储存、使用人员必须熟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性能,掌握个人防护和安全操作 方面的知识,防止造成污染或人身伤害; 2、储存、使用人员,必须按有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根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种类、特性,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并按照国家标准

易燃易爆危险品分类及危险分级

行业资料:________ 易燃易爆危险品分类及危险分级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10 页

易燃易爆危险品分类及危险分级 易燃易爆危险品指遇火、受热、受潮、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接触容易燃爆的物质。 按形态,易燃易爆危险品可分为气体、液体、固体、粉尘等四类。 一、可燃气体 可燃气体指凡是遇火、受热或与氧化剂接触能燃爆的气体。 气体的燃烧与液体和固体不同,不需要蒸发、熔化等过程,速度更快,而且容易爆炸。 1·可燃气体危险特性分级 可燃气体(蒸汽)按爆炸极限下限分为2级: (1)1级指爆炸极限下限(容积%)小于等于10的可燃气体,如氢气、甲烷、乙烯、乙炔、环氧乙烷、氯乙烯、硫化氢、水煤气、天然气等绝大多数可燃气体均属此类; (2)2级爆炸极限下限(容积%)大于10的可燃气体,如氨、一氧化碳、发生炉煤气等少数可燃气体属此类。 在生产或贮存可燃气体时,将1级可燃气体划为甲类火灾危险,2级可燃气体划为乙类火灾危险。 2·影响可燃气体爆炸极限的因素主要有: (1)温度爆炸性混合物原始温度越高,则爆炸下限越低,上限增高,爆炸极限范围扩大,爆炸危险性增加; (2)氧含量混合物中氧的含量增加,爆炸极限范围扩大,尤其是爆炸上限提高的更多。如乙炔,在空气中的爆炸极限为2.2~31%,在氧中为2.8~93%; 第 2 页共 10 页

(3)惰性介质如果在爆炸性混合物中掺入不燃烧的惰性气体(如氮、二氧化碳、氩等),随着惰性气体百分数增加,爆炸极限范围缩小。当惰性气体浓度提高到某一数值后,可使混合物的爆炸性消失。通常惰性气体对混合物爆炸上限的影响比对下限的影响更为显著; (4)压力混合物的初始压力对爆炸极限有很大影响。压力增大,爆炸极限范围也随之扩大,尤其是爆炸上限提高显著。当压力降至某一数值时,下限与上限重合成一点,压力再降低,则混合物将变成不可爆物质。爆炸极限范围缩小为零时的压力称为爆炸的临界压力; (5)容器容器直径越小,混合物的爆炸极限范围越小。当容器直径或火焰通道小到某一数值时,可消除爆炸危险,该直径称为临界直径或最大灭火间距; (6)能源能源强度愈高,加热面积愈大,作用时间愈长,爆炸极限范围越宽。 (7)此外,光对爆炸极限也有影响。二、可燃液体 可燃液体指遇火、受热或与氧化剂接触能燃烧的液体。 大部分液体的燃烧形式是液体受热后形成可燃性蒸气,与空气混合后按气体的燃烧方式进行的。液面上的火焰向液体内传热主要是通过对流和传导两种方式实现的。 1·可燃液体的闪燃和闪点 当可燃液体的温度不高时,液面上少量的可燃蒸气与空气混合后,因遇火源而发生一闪即灭(延续时间小于5秒)的燃烧现象,称为闪燃。 可燃液体发生闪燃的最低温度称为该可燃液体的闪点。 2·可燃液体分类: 国家标准GB6944-86将可燃液体分为: 第 3 页共 10 页

风险等级划分风险评估表

编制说明 依据国内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条例、标准和其他相关的事故案例、技术标准,公司内部的管理体系文件、规章制度、作业规程、操 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相关信息,从神华集团神朔铁路分公司K174+800~K178+200技术改造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特点及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机理 着手,针对工程基本作业、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危险源辨识。 一、工程概况: 本段技术改造工程线路平面从神朔线三岔站东端K174+800引出,与既有上行线保持5m线间距并行向东,而后用半径为1000m的曲线左转并设中桥一座(16m+20m+16m)上跨209国道,同时通过第一个1000m半径曲线后,线间距由站端的5m逐渐拉大到15m,而后线路保持与既有上行线15m间距东行,于DK176+310处设二道河中桥(3-32m)上跨二道河,过二道河后线路用一半径为2000m的曲线左转,线间距由15m渐变为4m,接入既有下行线DK178+200处,新建下行线长3405.42m,比既有上行线长 5.42m。 本标段总投资约47429006元人民币。 二、风险评估小组: 风险评估小组全体成员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方法及时辨识出所存在的各种危险源,分析危险程度,制订相应的控制和应急措施,并建立档 案和管理台帐。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副经理兼安全总监、总工程师、安质部长 成员:工程部长、物资部长、财务部长、计划部长、办公室主任、专职安全员、施工队长和施工作业人员 组长职责:1. 全面负责本项目施工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工作; 2. 依据体系规定的风险评估方法,定期进行风险评估; 3. 组织风险评估小组评估重大风险,确定风险控制措施;

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安全知识—爆炸品简易版

In Order To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And Improve The Management Efficiency, It Is Necessary To Make Effective Use Of Production Resources And Carry Out Production Activities. 编订: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安全知识—爆炸品简易版

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安全知识—爆 炸品简易版 温馨提示:本安全管理文件应用在平时合理组织的生产过程中,有效利用生产资源,经济合理地进行生产活动,以达到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实现预期的生产目标。文档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请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套用。 爆炸品系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撞击 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 气体和热量,导致周围压力急剧上升,发生爆 炸,从而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 一、爆炸品的分类 爆炸品实际上是火药、炸药和爆炸性药品 及其制品的总称。爆炸品按其爆炸危险性的大 小分为以下五项: (1)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整 体爆炸,是指瞬间影响到几乎全部装入量的爆 炸)。如:爆破用的电雷管、非电雷管、弹药

用雷管、叠氮铅、雷汞等起爆药,梯恩梯、硝铵炸药、浆状炸药、无烟火药、硝化棉、硝化淀粉、硝化甘油、黑火药及其制品等均属此项。 (2)具有抛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带有炸药或抛射药的火箭、火箭弹头、装有炸药的炸弹、弹丸、穿甲弹、非水活化的带有或不带有爆炸管、抛射药或发射药的照明弹、燃烧弹、烟幕弹、催泪弹、以及摄影闪光弹、闪光粉、地面或空中照明弹、不带雷管的民用炸药装药、民用火箭等均属此项。 (3)具有着火危险和较小爆炸或较小抛射危险或两者兼有,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速燃导火索、点火管、点火引信,

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规定

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规 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其危害,保障公司员工的身命安全及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购买、存放、出入库、装卸、运输、生产、使用及废弃处理。 易燃易爆危险品(以下简称“危险品”)包括易燃易爆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等。易燃易爆物品,系指国家标准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中以燃烧或爆炸为主要特性的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以及毒害品、腐蚀品中部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易燃易爆设备是指设备工作过程中或停止状态下可能燃烧或爆炸,最终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伤。 三、职责 1、供应部负责危险品采购、运输、装卸、出入库、报废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以及部门存放的危险品的管理,确保部门所有危险品处于专人管理受控状态。供应部负责建立危险品台帐。 2、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负责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每月组织一次危险品的安全检查,加强对危险品的日常安全管理, 3、各使用部门负责危险品的使用管理和部门存放危险品的安全管理,确保部门所有危险品处于专人管理受控状态。 四、危险品的采购管理 1、危险品原则上由使用单位提出计划,供应部统一归口实施采购。 2、危险品供应商应当具备危险品生产或销售资质,其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严禁向无生产或销售资质的单位采购危险品。危险品凡包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规范(或有破损、残缺、渗漏、变质、分解等现象)的,严禁入库存放。

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1 目的 加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中毒等危害,保障公司员工的身体健康及相关权益,保护环境,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装卸、运输、使用、出入库和废弃处置。 3危险化学品定义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特性,能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伤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4 职责 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运输、使用、出入库和废弃处置实施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 4.1 安全动力部职责 4.1.1 负责危险化学品的日常安全监督管理; 4.1.2 负责危险化学品注册登记,建立档案; 4.1.3 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安全技术说明书的。 4.1.4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和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实施监督管理; 4.1.5负责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4.1.6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监测。 4.2仓储部职责 4.2.1 负责危险化学品的装卸管理; 4.2.2 负责危险化学品成品区的日常安全管理; 4.2.3 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管理; 4.2.4负责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4.2.5负责废弃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的回收管理。 4.3 采购部职责 4.3.1负责办理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准购证; 4.3.2 负责至具有资质的厂家采购质量合格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 4.3.3 所采购的剧毒化学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4生产车间职责 负责本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和使用的日常管理。 5生产、储存和使用管理 5.1生产、储存、使用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使其熟悉化学品的性能,掌握个人防护和安全操作方面的知识,防止造成污染或人身伤害; 5.2 生产、储存、使用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穿戴好必要的防护用品,并按有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5.3 对贮存剧毒化学品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其它生产、贮存装置每2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并将安全评价情况上报公司和市安监局; 5.4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

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为确保员工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害,防止化学危险物品在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灾害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规定了化学危险物品的分类、采购、运输、储存、发放和使用的安全技术要求和管辖范围等内容。2?引用规定2.1?GBJ 16-87 消防条例2.2?国发(1987)14号? 化学危险品管理条例2.3?GBJ 74-84 石油库设计规范2.4?危险作业审批制度3?定义本制度采用以下定义:3.1?生产需 用的化学危险物品是指爆炸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体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3.2 ?易燃物品:指闪点在61摄氏度以下的液体对热撞击磨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的固体物品,统称为易燃物品。3.3 ?易爆物品:指在外界作用下,易发生剧烈化学反应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剧上升,对周围的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3.4 ?有毒物品:指进入人体肌肤,达到一定的能量和体液组织发生生物化学反应或生物物理反应,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功能,引起病理状态,甚至危及生命统称毒害物品。4?职责4.1?管理、使 用部门必须各负其责,采购处对化学危险物品的采购安全负

责,化学危险物品的采购必须指定专人负责采购。4.2?采购处对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运输安全负责。4.3 ?各相应使用部门对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负责。4.4 ?安全设备处对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和使用负有监督指导责任。5?管理内容5.1?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使用:5.1.1?化学危险物品相关人员(如采购员、保管员、管理员等)应认真学习有关理化知识,熟知、掌握各类化学危险物品的性能和采购、运输、保管、使用中的安全规定。5.1.2?凡需进入库房的各种油料,按照规定要求存放,对不包装、不符合要求、有渗漏现象的要拒收。强化化学危险物品存放和领用中安全运行控制措施,保障不出任何灾害性事故。5.1.3?化学危险物品存放场所必须履行出入登记手续,无关人员不准进入。5.1.4?从事化学危险物品的人员必须执行国家《消防条例》生产工艺及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5.1.5?在危险品库周围安全距离内不准放任何可燃物料,严禁烟火,明火作业。特殊情况须经武装保卫处、安全设备处同意后方可作业。进入盛装过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内作业,必须执行危险作业审批规定。5.1.6?严禁在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区,作业区用餐和饮水。5.1.7?作业后剩余的有毒有害物品,必须如数回收妥善保管。5.1.8?库房如发生火警时,应立即报告,充分使用现场消防设备进行灭火,严禁用水灭火。5.2?化学危险物品运输安全要求:5.2.1?运输用的车辆,必须是经上级主

易燃易爆危险品分类及危险分级

易燃易爆危险品分类及危险分级 易燃易爆危险品分类及危险分级 易燃易爆危险品指遇火、受热、受潮、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接触容易燃爆的物质。 按形态,易燃易爆危险品可分为气体、液体、固体、粉尘等四类。 一、可燃气体 可燃气体指凡是遇火、受热或与氧化剂接触能燃爆的气体。 气体的燃烧与液体和固体不同,不需要蒸发、熔化等过程,速度更快,而且容易爆炸。 1·可燃气体危险特性分级 可燃气体(蒸汽)按爆炸极限下限分为2级: (1)1级指爆炸极限下限(容积%)小于等于10的可燃气体,如氢气、甲烷、乙烯、乙炔、环氧乙烷、氯乙烯、硫化氢、水煤气、天然气等绝大多数可燃气体均属此类; (2)2级爆炸极限下限(容积%)大于10的可燃气体,如氨、一氧化碳、发生炉煤气等少数可燃气体属此类。 在生产或贮存可燃气体时,将1级可燃气体划为甲类火灾危险,2级可燃气体划为乙类火灾危险。 2·影响可燃气体爆炸极限的因素主要有: (1)温度爆炸性混合物原始温度越高,则爆炸下限越低,上限增高,爆炸极限范围扩大,爆炸危险性增加; (2)氧含量混合物中氧的含量增加,爆炸极限范围扩大,尤其是爆炸上限提高的更多。如乙炔,在空气中的爆炸极限为2.2~31%,在氧中为2.8~93%; (3)惰性介质如果在爆炸性混合物中掺入不燃烧的惰性气体(如氮、二氧化碳、氩等),随着惰性气体百分数增加,爆炸极限范围缩小。当惰性气体浓度提高到某一数值后,可使混合物的爆炸性消失。通常惰性气体对混合物爆炸上限的影响比对下限的影响更为显著;

(4)压力混合物的初始压力对爆炸极限有很大影响。压力增大,爆炸极限范围也随之扩大,尤其是爆炸上限提高显著。当压力降至某一数值时,下限与上限重合成一点,压力再降低,则混合物将变成不可爆物质。爆炸极限范围缩小为零时的压力称为爆炸的临界压力; (5)容器容器直径越小,混合物的爆炸极限范围越小。当容器直径或火焰通道小到某一数值时,可消除爆炸危险,该直径称为临界直径或最大灭火间距; (6)能源能源强度愈高,加热面积愈大,作用时间愈长,爆炸极限范围越宽。 (7)此外,光对爆炸极限也有影响。 二、可燃液体 可燃液体指遇火、受热或与氧化剂接触能燃烧的液体。 大部分液体的燃烧形式是液体受热后形成可燃性蒸气,与空气混合后按气体的燃烧方式进行的。液面上的火焰向液体内传热主要是通过对流和传导两种方式实现 的。 1·可燃液体的闪燃和闪点 当可燃液体的温度不高时,液面上少量的可燃蒸气与空气混合后,因遇火源而发生一闪即灭(延续时间小于5秒)的燃烧现象,称为闪燃。 可燃液体发生闪燃的最低温度称为该可燃液体的闪点。 2·可燃液体分类: 国家标准GB6944-86将可燃液体分为: 低闪点液体((-18℃); 中闪点液体(-18℃(23℃); 高闪点液体(23℃~61℃)。 可燃液体的闪点越低,越易着火燃烧。两种可燃液体混合物的闪点,一般位于原来两液体的闪点之间,且低于二者闪点的平均值。

可燃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可燃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要求 1.各种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仓库不准使用易燃建筑,库内要通风良好,不准安装电源设备。 2.施工现场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专业人员负责。建立健全领退登记制度,使用时不得超过当天用量,存放不得靠近火源、热源。 3.凡因工作需要较多易燃易爆物品时,应制定防火措施,由单位领导逐级向使用班组进行书面消防安全交底。 4.在办公室、宿舍、食堂等不利于安全的场所,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露天堆放木材应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总储量以及建筑物等之间的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6.使用各种可燃、易爆液体、气体的罐要由专人负责,管道和截门需安全可靠,一旦发生跑、冒、滴、漏现象,应及时抢修。 二、石油液化气的防火要求 1.对使用石油液化气的人员应进行安全教育,懂得安全操作规程和排除故障的知识,并建立责任制度。 2.使用石油液化气的食堂,要设贮气室。罐与灶隔离开,严禁气灶与其他明火同时使用。 3.气罐严禁暴晒,必须设置防晒、防砸棚。调压气要灵敏有效。检查时不要用明火,可使肥皂液试验是否漏气。 三、物资仓库的防火要求 1.仓库的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设备,有明显的防火标志。 2.库存物资应当分类、分架储存,易燃物品和一般物品严禁混存,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3.仓库保管员应熟知《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熟悉所有货物的性质、特点。在整理、存放、搬运。使用时应注意防火安全。 四、办公室、资料室的防火要求 1.严禁在室内吸烟,不准使用明火照明和取暖。 2.文件柜=之间保持一定距离,不得在通道内存放物品 3.管理人员在下班前要进行检查,消除隐患。 五、烟花爆竹的要求 1.施工现场禁止存放和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在施工现场以外燃放烟花爆竹时,做到“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禁止酒后燃放烟花爆竹。

危险性等级划分

(1)危险性等级的划分 在危险性查出之后,应对其划分等级,排列出危险因素的先后次序和重点,以便分别处理。由于危险因素发展成为事故的起因和条件不同,在预先危险性分析中仅能作为定性评价,其等级如表4-2、表4-3所示。 表4-2 危险发生可能性等级表 表4-3 危险后果严重性等级表 如果在对系统、子系统危险、危害因素分析的基础上,

更想对其危险性(即危险程度大小)作大致的评价,则可运用作业危险和危害分析方法。 (2)危险性等级的确定方法 当系统中存在很多危险因素时,如何分清其严重程度,因人而异,带有很大的主观性。为了较好地符合客观性,可集体讨论或多方征求意见,也可采取一些定性的决策方法。 下面介绍一种矩阵比较法,其基本思路是,如有很多大小差不多的圆球放在一起,很难一下分出哪个最大,哪个次之。若将它们一对一比较,则较易判明。 具体方法是列出矩阵表。设某系统共有6个危险因素需要进行等级判别,可分别用字母A,B,C,D,E,F代表,画出一个如图4-3(a)所示的方阵。按方阵图中顺序,比较每一列因素的严重性。用“×”号表示在列里严重、在行里不严重的因素。例如比较因素A和B,A比B严重,则在一列二行空格内画“×”号。再比较因素A和C,A比C不严重,在一列三行空格内不画“×”号。照此方法,依次一一对应比较后,可得出每一列画“×”号的总和。图4-3(a)中结果是: 因素E画“×”号的总和为5; 因素A,B,C画“×”号的总和均为3; 因素F总和为1; 因素D则为零。 这样就可得出各危险因素的严重性次序:

E、A、B、C、 F、D,其中因素A、B、C具有同等的严重性。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承认A,B,C三因素具有同等严重性。为了分得细一些,也可在方阵图中增加一个“1”符号,以它代表严重性的,如图4-3(b)所示,在两者有关的行和列各画一个“1”符号。这样处理后,对A、B、C3个因素进行比较,可看出,因素C画“×”号为,因素A为3,因素B为。这样,6个因素的严重性的顺序是:E、C、A、B、F、D。 需要指出的是,当因素较多时,这样一一对比会引起混乱,陷入自相矛盾的境地,为此要求在比较时应十分冷静、细致。至于对更多因素作比较的方法,可参考安全管理中关于科学决策的有关内容。 来自: 安全管理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fb6342906.html,)详细出处:https://www.wendangku.net/doc/fb6342906.html,/Estimate/Base/200908/27185.shtml

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其危害,保障公司员工的身命安全及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购买、存放、出入库、装卸、运输、生产、使用及废弃处理。 易燃易爆危险品(以下简称“危险品”)包括易燃易爆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等。易燃易爆物品,系指国家标准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中以燃烧或爆炸为主要特性的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以及毒害品、腐蚀品中部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易燃易爆设备是指设备工作过程中或停止状态下可能燃烧或爆炸,最终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伤。 三、职责 1、供应部负责危险品采购、运输、装卸、出入库、报废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以及部门存放的危险品的管理,确保部门所有危险品处于专人管理受控状态。供应部负责建立危险品台帐。 2、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负责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每月组织一次危险品的安全检查,加强对危险品的日常安全管理, 3、各使用部门负责危险品的使用管理和部门存放危险品的安全管理,确保部门所有危险品处于专人管理受控状态。 四、危险品的采购管理 1、危险品原则上由使用单位提出计划,供应部统一归口实施采购。 2、危险品供应商应当具备危险品生产或销售资质,其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严禁向无生产或销售资质的单位采购危险品。危险品凡包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规范(或有破损、残缺、渗漏、变质、分解等现象)的,严禁入库存放。 3、严格控制采购和存放数量。危险品采购数量在满足生产的前提下,原则上不得

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编号:SY-AQ-00546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 爆管理制度 Fire and explosion prevention management system for inflammable and explosive dangerous goods and places

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 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第一条生产和管理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工作人员应熟悉其理化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 第二条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定期测温检查。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部位,贮存量不得超过标准的使用量。 第三条贮存危险物品应按照性质分类,专库存量,并设置明显的标志,注明品名、特征、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配备足够的相应的消防器材。性质与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第四条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等场所,严禁动用明火和带入火种,电气设备、开关、灯具、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工作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

第五条维修检查设备机件,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清洗。 第六条对怕潮(如乙炔)、怕晒(氧气瓶)等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防因受潮或暴晒而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第七条装卸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稳装、稳卸,严禁用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第八条运输危险物品必须专车运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懂其性质的专人押运,并应办理运输手续,性质相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同车运输,严禁携带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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