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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总承包招标办法(意见稿)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总承包招标办法(意见稿)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总承包招标办法(意见稿)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办法制定的依据及目的)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总承包市场秩序,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办法适用范围)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建设,实施总承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定义)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是指招标人通过招标投标方式选择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并与工程总承包企业签订合同,委托其完成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全部或者多项的建设活动。

第四条(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的原则)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守公开、公正、平等竞争原则,择优选择总承包单位。

第五条(投标活动不受任何方式的非法干涉)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不受所有制形式、企业注册地、隶属部门等的限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

第六条(鼓励工程采用总承包)鼓励各类投资采用工程总承包,工程提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促进科技进步。

第七条(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管理)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的监督管理工作,可以委托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第八条(有形建筑市场应提供招标投标交易服务)提供招标投标交易服务的有形建筑市场应当遵守有关规定,提高服务质量,为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章招标

第九条(工程总承包招标人的定义)工程总承包招标人是依法提出工程项目、进行总承包建设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十条(工程总承包招标发包可采取的方式及工作内容)工程发包可以采用将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开车)全过程总承包招标,也可以根据立项批准的需要和工程建设项目性质的需要采用分若干阶段实施总承包招标。一般有如下方式和工作内容:

(一)设计施工采购/交钥匙总承包招标

(二)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三)设计—采购总承包招标

(四)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

(五)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方式。

工程总承包的具体招标发包方式、工作内容和责任等,由招标人在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中规定。

第十一条(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的适用范围)依法必须实行招标的工程在中型规模以上的,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或者国家融资的投资项目提倡实行总承包招标。

鼓励有投融资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积极参加前款规定的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

第十二条(参照本办法执行的其它工程招标方式)招标人按照建设—转让(BT)、建设—经营—转让(BOT)、建设—拥有—经营(BOO)、建设—拥有—经营—转让(BOOT)等方式组织工程建设的,招标投标活动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规定)工程总承包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实施总承包招标的工程,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其他工程可以实行邀请招标。

实行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在依法指定的媒体发布招标公告。

第十四条(工程总承包招标应具备的条件)工程总承包招

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向有关部门履行立项审批手续或者备案手续的,已经履行审批手续或者备案手续;

(二)工程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具有第三方担保或者金融业银行机构保证证明;

(三)工程项目已经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或者初步设计等,并与总承包方式和工作内容要求相适应的有关基础工作;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五条(自行组织招标或委托代理机构招标)招标人依法可以自行组织工程总承包招标,也可以委托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政府投资、国家融资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招标,可以委托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或者委托项目管理公司(包括项目代建公司)组织招标。

第十六条(自行组织招标的备案)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并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五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报送下列材料: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核准手续的各项审批、核准文件;

(二)具有与工程规模、复杂程度以及专业类型相适应的工程技术、工程造价、财务等工程管理人员,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有关证明材料;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七条(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工程项目的需要,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也可以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后审。实行资格预审的招标工程项目,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资格预审的条件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办法。

资格预审文件一般应当包括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申请人须知,以及需要投标申请人提供的企业资质、业绩、技术装备、财务状况、赔付能力、诚信状况和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的简历、业绩等证明材料。

第十八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资格审查应主要审查潜在投标申请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是否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订立合同的主体权利;

(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保障能力;具有与工程总承包业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有足够的项目管理专业人员,有设计、采购、施工综合管理功能;具有丰富的经验和良好的信誉;

(三)赔付能力证明;

冻结,破产状态;

(五)在最近三年内没有串通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没有发生严重违约行为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六)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第十九条(资格预审专家评审组的组成及评审方法的规定)工程总承包的投标资格预审工作,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聘请有关方面的工程技术经济专家组成资格预审专家评审组进行。

专家评审组要对潜在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及相关材料进行评审,作出评审结论报告并排出优选顺序。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要参考评审结论报告确定合格投标申请人名单。

第二十条(预期投标人数量的确定)招标人可以根据工程项目建设规模、复杂程度等情况,在资格预审文件中明确将被邀请投标的预期投标人数量,当通过资格预审且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可以由招标人从中择优选择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预期数量的投标人参加投标。预期投标人数量应不少于3家。

第二十一条(通知资格预审结果)经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应当向选定的投标申请人发出邀请投标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将资格预审结果告知未被选定的投标申请人。

第二十二条(资格后审的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负责资格审查,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第二十三条(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应当依法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明确工程总承包的具体方式、工作内容和责任;应当详细说明工程的主要技术要求、

合同的主要条款、评标的标准和方法以及开标、评标、定标的程序等。具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须知,包括工程概况,总承包招标范围,资金来源或者落实情况(包括银行出具的资金保函),工期要求,质量标准,投标文件编制、语言文字、提交、修改、撤回的要求,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有效期,开标的时间和地点等;

(二)投标文件的格式、合同的主要条款;

(三)勘察设计范围及提供有关的基础资料和技术参数,对勘察设计的进度、阶段和深度及知识产权等要求;

(四)采购范围及有关的基础资料,对采购设备和材料的质量、品牌、规格及供货方式、设备安装进度等要求;

(五)施工范围,对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的进度要求,对试运行或开车要求;

(六)总承包价款支付方式,其它社会规费如何缴纳的界定。对未中标人是否给予经济补偿以及补偿的标准;

(七)资格审查标准和条件(采用资格预审的,可以要求原提交的通过资格预审文件仍然有效,并承诺确认无误);

(八)工程建设的技术要求和标准规范要求;

(九)评标的方法和标准;

(十)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四条(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规定)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截止时间可以书面通知延长)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

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五条(编制控制性标底的规定)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控制性标底。

政府投资、国家融资的工程总承包招标应当编制控制性标底,标底价超过批准的投资规模时,招标人应当按照基本建设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批准。

工程总承包招标控制性标底,可以作为明标底随同招标文件发放告知投标人,供其参考。

第二十六条(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文件中包含多个比选投标方案)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时,提交多个比选投标方案,并在投标文件中列出方案优选顺序,并提出相应的评审办法。

第二十七条(非中标人的成果或方案的购买规定)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是否全部或者部分购买非中标人的技术成果或者技术方案,供其在必要时使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是否出卖承诺,并提出相应的经济补偿数额或标准。投标人作出不同意出卖承诺时,招标人不得因此对其产生歧视或者排斥。

第二十八条(投标有效期的规定)招标文件应当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以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

人有权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后五日内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第二十九条(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的规定)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在有公证人员参加的情况下,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向其介绍工程场地、周边环境条件和相关的国家政策情况。潜在投标人应当自行负责依据招标人介绍情况而作出的判断和决策。

招标人不得同时组织二个及以上潜在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和介绍情况,不得泄露其他潜在投标人及其情况。

第三十条(招标答疑方式及规定)对于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和现场踏勘中提出的疑问,招标人可以书面或者电子方式解答,但需同时将解答以书面或者电子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该解答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三章投标

第三十一条(对工程总承包企业的投标资格要求)承揽工程总承包业务的企业必须依法设立;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勘察、设计和施工企业,可以在其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许可的工程项目范围内进行工程总承包投标。

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相互组成联合体,也可以与不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其他企业组成联合体进行工程总承包投标。

第三十二条(对总承包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实行工程总承包联合体投标的,应当在提交资格审查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时,同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且明确一个具有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为主体投标人。

第三十三条(投标人应提交资格预审文件供招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申请参加投标时,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向招标人提交资格预审文件资料,招标人应当按规定对其进行进行资格审查。

第三十四条(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流程及规定)投标人申请通过资格预审并且收到邀请投标通知书后,应当及时向招标人领取或购买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密封送达(邮寄、电子邮件)招标人。

投标人需要更正、补充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交正式的更正、补充文件。

第三十五条(投标人需将工程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投标人需要将工程项目中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开车)工程分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注明需要分包的工作和分包单位的确定方式等有关内容。

投标人不得将工程总承包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某一专项全部或者部分分包给与工程总承包企业相同类型资质的单位承包。

第三十六条(不得非法干预经中标通知书确定的分包方式)分包由工程总承包企业自行决定采用招标方式或者直接发包方式

进行。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分包方式一经中标通知书确定,招标人和投标人以外的其他任何人不得非法进行干预,不得再向投标人指定分包人或者指定分包方式。

第三十七条(分包单位再分包的规定)投标人将工程项目中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开车)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后,根据工程特点分包单位需要再分包的,应当报经总承包单位同意。

第三十八条(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投标人送达(邮寄、电子邮件)投标文件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担保、保函。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担保、保函额不得超过工程发包内容造价的2%,并且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

投标人未中标的,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五日内退还;已中标的,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在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后五日内退还。

第四章开标、评标和定标

第三十九条(有关开标、评标和定标的监督要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的开标、评标和定标,由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织实施,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

开标会不邀请投标人参加的,招标人应当邀请公证机构全程公证。

第四十条(开标规定)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开标会议,在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公证机构的监督下宣读投标人名单,当众启封标书(标书可以是带密码电子文件、邮寄密封文件、送达密封文件),进入评标阶段。

第四十一条(评标规定及要求)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确定,特殊工程总承包招标在地方范围内专家不能满足相应评标标准的技术要求时,可以提前报请国务院有关部门推荐或在全国范围内聘请。

第四十二条(评标委员会遵循的原则)评标委员会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科学的原则,按照评标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评价,向招标人推荐出中标候选人。

第四十三条(评标办法)工程总承包评标一般采用综合评估法。

设计施工采购/交钥匙总承包招标,可以以对项目的理解、实施项目建设的措施、投标人业绩、项目管理班子的组成、投标报价等为主要评标因素。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可以以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投标报价等为主要评标因素。

设计—采购总承包招标,可以以设计方案、技术性能和投标报价等为主要评标因素。

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可以以技术性能、施工组织设计和投标报价等为主要评标因素。

第四十四条(不予受理的投标文件情形及废标情形)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一)逾期送达(邮寄、电子邮件)的或者未送达(邮寄、电子邮件)指定地点(电子邮箱)的;

(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加密码)的。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

理:

(一)无单位签章或者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

理人签字或签章的(包括电子版);

(二)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

法辨认的;

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

(四)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或者投标担保、保函的;

第四十五条(允许多次向投标人询问关于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体现总承包招标的复杂性。)评标委员会可以多次以书面或者电子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但不得向投标人提出带有暗示性或诱导性的内容,或者向其明确投标文件中的遗漏和错误。

第四十六条(对不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的处理)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并

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第四十七条(对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报价评估时的修正原则)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应当按下述原则进行修正:

字数额为准;

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三)在章节上总则确定的内容与分节确定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总则内容为准。

第四十八条(比选投标方案所产生的附加收益可以考虑进评标价中)对于投标人提交的优越于或等同于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的比选投标方案所产生的附加收益,可以考虑进投标价中。

第四十九条(评标报告和中标通知书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三十个工作日前确定。

第五十条(招标人应接受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评

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一至三名,并排出优选顺序。招标人应当接受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

第五十一条(关于在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的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第五十二条(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违背中标人意愿的要求)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压低报价、增加工作量、缩短工期或其他违背中标人意愿的要求,以此作为发出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的条件。

第五十三条(中标通知书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对非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等知识产权的保护)招标文件未注明,后招标人又想全部或者部分使用非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按技术成果转让协商。

(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的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

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内容和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并将总承包合同副本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拒绝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项目。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承包工程款支付担保。

第五十六条(在中标合同签订前应对超出已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范围的合同,重新报原项目审批部门审查同意。)政府投资、国家融资的工程,合同中确定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合同价格应当控制在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范围内;确需超出规定范围的,应当在中标合同签订前,报原项目审批部门审查同意。

第五十七条(对中标人违反合同的规定)招标人发现中标人转包或违法分包时,可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可终止合同,并报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查处。

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应当要求中标人改正,或者告知招标人要求其改正;对于拒不改正的,应当报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查处。

第五十八条(对拒绝签订工程总承包承包合同的中标人的违规处罚)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拒绝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

当负责赔偿。招标人拒绝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应当向中标人双倍返还投标保证金,并赔偿中标人由此造成的损失。

因拒绝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导致工程总承包发包承包关系未成立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

第五十九条(严禁中标人将工程项目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中标的总承包企业将工程项目建设中的部分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第六十条(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

(六)公证机构的公证词。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对招标人违规的处罚规定)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招标无效;法律、行政法

规有规定的,依法处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给中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一)与投标人恶意串标或者以弄虚作假方式协助意向人中标的;

(二)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招标人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投标并且中标的;

(三)招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或者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的;

(四)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而未重新招标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六十二条(对招标人违规的处罚规定)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在招标活动过程中发现的,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依法处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可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给中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一)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竞标的;

(二)招标人同时组织二个及以上潜在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和介绍情况的;

(三)招标人没有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开标会

议;或者其活动不在国家规定的场所进行;或者没有在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或者公证机构的监督下宣布投标人名单,当众启封标书,进入评标阶段的;

(四)招标人组织开标会在不邀请投标人参加时,没有邀请公证机构全程公证的;

(五)以不正当手段干扰评标工作的;

(六)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擅自改变中标结果的;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六十三条(对招标人违规的处罚规定)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依法处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可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给中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一)招标人不具备自行组织招标条件而自行招标的;

(二)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没有及时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报送备案材料的;

(三)工程总承包招标不具备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招标条件的;

(四)政府投资、国家融资的工程招标应当编制控制性标底,标底价超过控制的投资规模时,招标人没有按照基本建设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批准的;

(五)招标人逾期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

的时间内确定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

(七)招标人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未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的;

(八)招标人向中标人提出压低报价、增加工作量、缩短工期或其他违背中标人意愿的要求,以此作为发出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条件的;

(九)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后六十日内未将总承包合同副本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

(十)工程总承包合同签定后,招标人未按照约定向中标人提供承包工程款支付担保的;

(十一)招标文件未注明,招标人又没有征得非中标人书面同意并按技术成果转让协商,在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其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的;

(十二)招标人干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并经中标通知书确定的分包方式,或者向投标人指定分包人或者指定分包方式的;

(十三)招标人发现中标人转包或违法分包时,不要求其改正,也不报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查处的;

(十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六十四条(对招标代理机构违规的处罚规定)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有本办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所列招标人违规行为之一的,除依照本办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规定处罚外,可视情节轻重并处停业整顿,或者吊销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房屋建筑)流程图1461.doc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房屋建筑)流程图 1461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房屋建筑)流程图 事项编码:11XK004001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受理部门:规划建设局 办结时限:法定时限无,承诺时限(公共设施及居住类项目14个工作日;工业及市政公用设施项目9个工作日;临时项目5 个工作日)(公示、上报管委会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内)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3、《大连市城乡规划条例》 提交材料清单: 公共设施及居住 (一)划拨项目 1.大连金州新区工程设计方案申请表、法人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证(已供地改、扩建项目)(附规划条件、三次网设计条件、用地红线图)(复印件) 3.划拨决定书 4.项目批准、核准文件(批准项目为可研批复或实施方案批复;核准项目为核准意见书)(已供地改、扩建项目) 5.经审批的修建性详细规划(需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项目) 6.工程设计方案 ①图纸:总平面图、建筑单体图、管线综合方案、环境设计方案、效果图、方案简本、电子文件(光盘) ②经勘测中心认定的近期1:500实测地形图(含用地及周边 50 米范围内地下危化管线) ③日照分析报告(原件)(设计单位提供并盖单位公章,涉及挡日照问题) ④建筑面积测绘报告(原件) 5.交通影响评价(符合《大连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试行)相关规定的建设项目需提供)(原件) 6.安全条件论证或安全预评价报告(涉及危险化学品项目或危险化学品周边项目)(原件) 7.《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意见书》(符合《大连市地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7)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3号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经第32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 2017年1月24日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设计市场,提高建筑工程设计水平,促进公平竞争,繁荣建筑创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其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全国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二)对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 (三)建设单位依法能够自行设计的; (四)建筑工程项目的改建、扩建或者技术改造,需要由原设计单位设计,否则将影响功能配套要求的;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第五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应当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 第六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可以采用设计方案招标或者设计团队招标,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 设计方案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提交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设计团队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拟派设计团队的综合能力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高层住宅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组织机构

高层住宅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组织机构 1.项目部的组成 项目部组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由具有丰富施工经验的工程师担任。项目部下设生产计划组、施工技术组、质量检查组、安全检查组、治安后勤组、材料设备组,在项目经理统一指挥下负责工程的全面管理工作。 项目部组织机构图如下: 2.项目部各岗位的职责 项目经理 负责按照投标书及合同中确定的工期、质量、成本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等各项管理目标,按照GB/T19001:2000质量管理标准的要求,组织工程全过程的具体实施。 项目技术负责人 协助项目经理工作,分管施工技术、质量监测工作,对工程实施过程的关键工序进行指导,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按施工方案、规程及设计图纸要求,牵头组织各工序的技

术交底、质量检测工作,实现质量目标。 测量员、施工员 负责项目全过程实施的具体管理工作,组织施工现场施工调度、技术管理、施工测量。 质检员、安全员 负责检查和管理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生产、防火及文明施工工作。 材料员 按照国家规范及施工设计图纸、施工计划要要求,编制材料设备物资供应计划,负责组织材料机械设备物资的采购和进场,并搞好现场设备的管理和调拨工作。 机电、设备管理员 负责机械、设备、机具的维护、计划调度、管理,对电工、机械工、操作工的管理教育。 资料员 负责在施工过程中,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之间的资料收发,并做好工程资料和验收的收集、整理、归

档工作等。 3.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1)项目计划、进度管理 签定项目合同后,项目责任人依据合同填写《工程项目概况表》在工程部建立项目档案;工程部指派项目监督员或者成立项目班子。 项目责任人组织人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分解进度目标,以分解后的进度目标与各施工班组签定目标责任书,确保总进度目标实现;落实材料进场计划、项目人员进场计划。 施工期间,作好施工日记、材料进场记录、自检记录、隐蔽记录、进度记录等按期向工程部汇报。 因图纸变化等客观原因影响工程进度必须想办法办理合同变更或者现场签证。 工程计划执行过程,如发现未能按期完成工程计划,必须及时检查分析原因,立即调整计划和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实现。 严格管理,提高施工队伍精神面貌、专业素质,做到令

“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范围界定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安委办函[2006]45号 关于2006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中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范围有关问题复函 建设部: 你部办公厅《关于请明确2006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中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范围的函》(建办质函[2006]230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你部提出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范围界定基本全面,符合有关规定,可以此范围确定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 附件:关于请明确2006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中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范围的函 二〇〇六年七月七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建办质函[2006]230号 关于请明确2006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中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范围的函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下达2006年全国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的通知》《安委[2006]1号》,2006年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为1260人。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02)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部现提出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的范围,请予审核并函复。 附件: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范围(在“建设”栏打勾部分) 附件: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范围(在“建设”栏打勾部份) E 建筑业 本类包括47-50大类,本类不包括建筑工程的筹建机构,该活动列入7671(工程管理服务)。负责监管相应工程的主管部门建设 47 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 471 4710 房屋工程建筑:指房屋主体工程的施工活动。不包括主体施工前的准备活动。◇包括:1-居民住宅的施工;√ 2-商业用建筑物的施工;√ 3-宾馆、饭店、公寓楼的施工;√ 4-写字楼、办公用建筑物的施工;√ 5-学校、医院的施工;√ 6-机场、码头、火车站、汽车站的旅客等候厅(室)的施工;√

房屋建筑工程 课程设计

房屋建筑工程课程设计 指导老师:潘家鼎 班级: 姓名: 学号:

某多层楼盖如图1所示。采用C20混凝土,f c=9.6N/mm2,梁受力主筋采用HRB400,f y=360 N/mm2,其余均用HPB300,f y=270 N/mm2。要求采用:单向板肋梁楼盖。 现已知楼面活荷载标准值p k=2.5 kN/m2,板面和板底装饰面层自重g k=1.2 kN/m2,板厚自己确定。 图1 (单位:mm) (一)设计资料 1.楼面做法 板面和板底装饰层面。

2.楼面活荷载 楼面均布或者在标准值:2.5 kN/m2。 3.材料 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0;梁内受力主筋为HRB400级,其他为HPB300级。 (二)楼面梁格布置及截面尺寸 1. 梁格布置 梁格布置如图2所示。主梁、次梁的跨度分别为6.3m和4.2m,板的跨度为2.1m。主梁沿纵向布置,每跨主梁均称号艘两个次梁传来的集中力,梁的弯矩图比较平缓,对梁工作有利。 图2

2. 截 面 尺 寸 因结构的自重和计算跨度都和板的厚度、梁的截面尺寸有关,故先确定板、 梁的截面尺寸。 (1) 板:按照刚度要求,连续板的厚度取 210052.54040 l h mm > == 对一般楼盖的板厚应大于60mm ,本例考虑楼盖活荷载较小,故取h=80mm 。 (2) 次梁:截面高111 1420023335018121812h l m m ????=-=-?= ? ????? , 取h=350mm ,截面宽b=150mm 。 (3) 主梁: 截面高11116300450787.5148148h l m m ???? =-=-?= ? ????? , 取h=650mm ,截面宽b=250mm 。 (三)板 的 设 计 按考虑内力重分布方法进行。 1. 荷 载 计 算 荷载计算见表1 表1 荷 载 计 算 永久荷载分项系数 1.2G γ=,楼面均布活荷载 1.4Q γ=(楼面活荷载小于4kN/m 2),则板上永久荷载设计值 23.2 1.2 3.84g kN m =?= 活荷载设计值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以下简称工程竣工验收),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可以委托所属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 第四条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六)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以及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七)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八)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九)对于住宅工程,进行分户验收并验收合格,建设单位按户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十)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管理

前言 编制项目管理手册,是为了使项目施工现场的管理更加有序、高效,是各项目办现场日常管理的工作指引。为达到高质量、高标准按期完成项目建设,打造精品工程,使参建各方获得相应利益的目标而服务。为了项目总目标的达成,我们必须用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方式开展项目管理。 首先从项目办内部管理做起,加强对建筑规范的系统学习和研究,养成学规范、用规范的良好习惯,按规范行使职责,坚持“谁分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有序整合后再落实到对各施工单位的管理中,这种管理模式可称为一体化项目管理模式。就是以建设单位为主导,整合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的技术资源和人力资源,同时有效保证各参建方的利益,使各方的施工管理水平逐步提升,达到共赢的结果。这就要求参建各方为了共同的目标,统一思想、团结一致,一起努力。 管理制度,最重要的是参建各方坚持不懈的严格执行,并在实践中不断听取各方建议,进行分析、总结、修正与完善。 参建各方现场管理人员作为制度执行的主体,应严格按照管理手册进行管理,共同为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而努力。

1、项目办部门职责 1.1 项目前期: (1)、项目现场踏勘,考察选定勘察单位及组织勘察单位进场。 (2)、考察施工单位,给出意见。并参与施工合同起草编制。 (3)、负责编制项目前期施工进度计划,并负责实施。 (4)、组织编制项目前期管理方案,并负责落实。 (5)、配合项目工程前期的报批报建工作。 1.2 项目质量管理: (1)、针对工程特点编制项目管理方案,明确项目办人员岗位职责。 (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关键工序、关键部位的专项施工方案。 (3)、负责进场原材料,构配件检验与见证取样、送检。 (4)、负责施工全过程的跟踪检查,控制工序质量。 (5)、负责隐蔽工程的验收,签发砼浇筑令。 (6)、负责质量通病的预防和消除。 (7)、对工程质量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记录、分析、总结。 (8)、组织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及竣工验收。 1.3 项目现场技术管理: (1)、熟悉掌握施工图纸,参加图纸会审工作。 (2)、负责沟通、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技术问题。

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_ 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合同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 日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设计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 。 2、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 。 3、规划占地面积: ____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_______ 平方米(其中地上约_________ 平 方米,地下约_______ 平方米);地上 _______ 层,地下_______ 层;建筑高度_______ 米。 4、建筑功能: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等。 5、投资估算:约 _______ 元人民币。 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1、工程设计范围: _________________ 。 2、工程设计阶段: _________________ 。 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 _________________ 。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 三、工程设计周期 计划开始设计日期:____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__ 日。 计划完成设计日期:___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__ 日。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号令)(2013修改)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2003年6月12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国家广播 电影电视总局令第2号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依据本办法进行招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按照国家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的勘察设计可以不进行招标:(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 (二)主要工艺、技术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 (三)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勘察、设计; (四)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勘察、设计; (五)技术复杂或专业性强,能够满足条件的勘察设计单位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 (六)已建成项目需要改、扩建或者技术改造,由其他单位进行设计影响项目功能配套性; (七)国家规定其他特殊情形。第五条勘察设计招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六条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广电、民航等部门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

房屋建筑工程管理问题及策略

房屋建筑工程管理问题及策略 负责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活动的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相应的管理措施,直接决定工程管理的结果。 随着现代化城市的发展以及城镇建设事业的推进,房屋建筑工程项目遍地开花。房屋建筑工程管理作为房屋建筑工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施工质量与施工进程均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文章就房屋建筑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旨在为业界人士提供一定的参考,提高我国居民房屋建筑事业的质量。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深入推进,房屋建筑已经成为了我国建筑工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人员应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的管理力度,以处理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房屋建筑工程相关管理人员应该在其中积极寻找原因,并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为居民提供更 ___更放心的生产生活用房。 1.1项目工程管理意识十分淡薄 近几年,我国总体经济水平一直在提高,城市化建设进程也有所加速,建筑工程得到了一个良好的发展机遇。在中国城市化的进程中,房屋建筑行业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并且房屋建筑工程也逐步成为加快我国经济增长速度的助力器之一。为保证房屋建筑工程的

质量和建设增长速度,随之也会出现相关的房屋建筑工程管理相关的工作。基于我国建筑行业较大的规模,我国工程管理的工作人员也有着非常大的发展空间。然而在我国实际建筑工程中,常常不重视建筑工程的管理工作。由于对工程管理工作缺乏正确的认识,部分工程的 ___没有为提高工程的质量和建设效率而采取积极的措施。还有工程单位的 ___者为节约成本,只注重经济建设却不注重建筑工程管理,从而导致了项目在开工之后处于无序化的施工状态,这对于房屋建筑工程的发展十分不利。 1.2设计方案的不完善 设计方案是施工过程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关系着施工的可行性,在频发的`建筑工程事故中,因为设计缺陷而导致事故的事情也时有发生。无论是施工单位还是建设单位,在设计阶段都缺乏有效的控制措施,这其中既有管理方法不到位的因素,也有对设计重要性认识不足的原因。施工单位觉得设计图纸由甲方提供,施工单位不需多做,只要按照图纸施工就行,不关心设计图纸的质量,没有起到图纸在审查中的应有的积极作用。施工单位则因施工管理方法和经验不足的问题,无法对设计图纸起到有效的管理作用,给施工的质量安全埋下了重大的隐患。 1.3专业管理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宁南县红星乡中心小学校教师周转房建设 项目 施工组织设计 四川蜀都东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日

编制依据 一、建设方 业主所发的招标文件及其有关说明。 由设计公司设计的全套建筑、结构设计图纸。 合同文件中业主对工期、质量、文明施工等要求。 业主提供的施工现场平面、占地范围、水、电源及道路。 二、承包方 我公司可投入本工程施工的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施工人员。 我公司可投入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周转材料、检测、检验仪器等。 我公司的新版《公司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及其它支持性企业文件。 三、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 国家、行业、省市等有关工程的强制性标准、规程、规定。 省、市关于开展创建文明工地和创建优质工程的有关规定。 四、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规范》(GB50204-2002)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204-200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规范》(GB50209-2002)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规范》(GB50202-2002)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JGJ94-94)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JGJ120-99)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JGJ18-2003)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92) 《普通混凝土用碎石和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92)

江苏省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实施细则

江苏省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建筑工程设计市场管理,规范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行为,提高设计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建筑工程项目,均应按本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实施设计招投标: (一)国家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标准规定的特级、一级、二级建筑工程项目; (二)风景名胜区内的中型以上风景园林工程、城市标志性、纪念性建筑和主要地段有影响的建筑工程项目; (三)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 (含10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设计; (四)业主要求进行招标投标的建筑工程项目。 第三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是指在方案设计阶段对建筑工程项目方案设计或概念设计进行招标投标。除特别重要的工程外,一般采用概念设计招投标。对于采用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业主可以直接发包。 第四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是当事人各方依法进行的经济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和约束。投标当事人(以下简称“投标人”)的投标文

件及其持有的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和措施; (二)指导、监督、检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 (三)调解招标投标中的有关纠纷,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四)建立和完善本地区设计评标技术专家库。 第二章招标 第六条建筑工程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组织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 (三)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 (四)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活动的能力。 不同时具备以上条件的招标人,应委托经国家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 第七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应具备下列条件:

房屋建筑工程管理试题

房屋建筑工程管理试题 1.压杆临界力的计算公式图A中杆件的临界力为PA,图B为在图A的杆件中部增加一链杆,临界力为PB.则有( C ) A.PB=PA B.PB=2PA C.PB=4PA D.PB=8PA 2.有一屋架受力及支承如下图,拉力为正,压力为负,则AB杆的内力为( C )。 A.0.707P B.-0.707P C.0.5P D.-0.5P 3.控制砌体结构墙、柱的( C ),是从构造上确保墙、柱具有必要刚度和稳定性的重要措施。 A.正应力 B.局部压应力 C.高厚比 D.截面面积

4.按我国抗震设计规范设计的建筑,当遭受低于本地区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影响时,建筑物( A )。 A.一般不受损坏或不需修理仍可继续使用 B.可能损坏,经一般修理或不需修理仍可继续使用 C.不致发生危及生命的严重破坏 D.不致倒塌 5.石灰在应用时不能单独使用,是因为( B ) A.熟化时体积膨胀大 B.硬化时体积收缩大 C.过火石灰的危害 D.易碳化 6.建筑材料按其燃烧性能分为四级,分别是( A ) A.A、B1、B2、B3 B.A、B、C、D C.甲、乙、丙、丁 D.一、二、三、四 7.楼梯建筑物中联系上下各层的垂直交通设施,规范规定梯段净高不应小于(),平台处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 B )。 A.2.0m,2.0m B.2.2m,2.0m C.2.0m,2.2m D.2.2m,2.2m 8.填土的压实程度常以设计规定的( D )作为控制标准。 A.可松性系数 B.孔隙率 C.干密度 D.压实系数 9.某混凝土梁的跨度为6.3m,采用木模板、钢支柱支模时,其跨中起拱高度可为( D )。 A.1mm B.2mm C.5mm D.12mm 10.砂浆的强度等级是用边长为( C )的正立方体试件,经28d标准养护,测得一组六块的抗压强度值来评定的。

房屋建筑工程结构优化设计分析 宋得奎

房屋建筑工程结构优化设计分析宋得奎 发表时间:2019-07-30T14:08:43.340Z 来源:《基层建设》2019年第14期作者:宋得奎 [导读] 摘要:在经济发展进程中,房屋建筑工程的需求及数量呈现明显的上升趋势,这就需要在增加建筑功能的基础上,不断提高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 身份证号:13022119870115XXXX 摘要:在经济发展进程中,房屋建筑工程的需求及数量呈现明显的上升趋势,这就需要在增加建筑功能的基础上,不断提高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房屋建筑不仅需要满足人们的居住需求,其美观性及安全性也应不断提升,而房屋建筑结构作为工程中较为重要的一部分,与建筑功能及质量密切相关,应当依托房屋建筑工程结构优化设计,提升房屋建筑的质量和使用寿命。 关键词:房屋建筑工程;工程结构;优化设计 引言 房屋建筑的结构设计是设计人员通过各种形式展现并建筑房屋建筑,有三个阶段:结构方案,结构计算、施工图设计。针对地质特点与高度,采取对房屋建筑物所在的区域进行检测,结构形式要合理采取控制,承重和结构应力分量系统要进行完善和改进。在房屋建筑结构施工中结构的设计是最基础的,房屋建筑物的安全、功能及耐久、施工成本上都有很大的影响。若结构设计出现问题,便会导致严重的危害和经济损失。我国的房屋建筑业加速发展,一些创新的结构形式大量浮出,结构设计中的问题存在很多问题。为了确保房屋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确保房屋建筑的质量、功能上发挥出更大的作用,针对以上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 1房屋建筑结构设计优化的重要性 在企业施工的前期,优化施工设计方案,不仅对房屋建筑上的空间合理的安排,还能使房屋建筑物有较高的经济价值和环保价值。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使房屋建筑单位获得更高的利润,减少了资金在施工过程中的投入,大大降低了房屋建筑单位施工成本。在房屋建筑设计上进行优化,与普通的房屋建筑设计相比,可以给房屋建筑企业带来利益的最大化,为房屋建筑单位带来更好的发展。 2结构设计优化的体现 2.1结构设计与工程造价 在房屋建筑的建设过程中,建筑的层数与建筑面积对于工程造价有着直接影响,但影响程度会受到结构差异而产生数值的变化。例如在屋盖的设计当中,屋盖不会因为层数的变化而发生投资改变,但基础部分的单位面积却会因为层数的增加而发生转变。所以,某些分部结构的建筑造价会有明显提升。另一方面,在当前的房屋建设工程当中,层数越多,单元建筑面积所分摊的占地面积也会随之下降,而层高与造价之间成正比例关系。 2.2结构设计与投资成本 建筑结构设计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工程项目的合理性。按照相关研究数据的说明,建设工程成本的主要消耗受到工程设计质量的影响,例如建筑维修、工程变更等都是产生费用的主要原因。如果建筑设计考虑不到位,对于建筑结构的设计存在功能判断失误时,一旦出现工程质量事故,必然导致成本控制失衡,安全隐患的出现必将带来工程损失。 3房屋建筑结构设计优化策略 3.1引入数字化技术手段 房屋建筑结构设计内容有较为悠久的历史,在不同文化环境中形成了风格各异功能明显的建筑空间。在时代资讯条件与技术水平的影响下,通过交流与创新,形成了多种类型的结构设计方案[2]。在对特定建筑项目展开设计工作的过程中,可以尝试通过数字化技术手段,完成结构设计方式的选择与应用。尤其是在数字化程序软件的应用中,对于房屋建筑结构设计,产生了典型的积极影响,是提高设计质量的主要途径与关键手段。例如,北京奥运会的主体育馆“鸟巢”(如图1所示),在进行设计的过程中,其设计师赫尔左德、德梅隆引入了数字化的技术方法,通过计算机软件程序与硬件系统的计算能力,对结构中的细化参数进行分析与计算,并在完成设计数据计算的基础上,对系统使用中的合理性作出全面的辩证分析,以此保证“鸟巢”在结构设计的合理性,为其在结构稳定性的基础上,增添了美观表现效果,提高了应用价值。对此,为了保证数字化技术手段的应用条件,需对房屋建筑结构设计的业务能力进行优化升级,使其能够适应计算机程序的使用,并在合理利用先进辅助软件程序的基础上,保证设计内容的科学性。 3.2提高房屋建筑结构设计的协调性 现代房屋建筑工程中涵盖较多细化内容,需要精准掌控结构设计的关键点,将工程的各个环节高效衔接,促使其协调性不断提升,因此,该项工作不仅内容繁多,更具有一定的复杂性。以往房屋建筑结构设计的侧重点是房屋外观,内在结构被忽视,而结构设计优化则能在优化内部结构的基础上,促使内、外结构设计相协调,这不仅能合理缩减工程成本,更能提高房屋建筑的整体优势,促使其功能得到充分发挥,进一步提高结构设计的合理性及有效性。 3.3以结构设计规范为主导 结构优化设计与普通的结构设计相比,专业性及合理性明显提高,因此对设计人员的技术水平要求更高,不仅需要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及素养,更应当具有丰富、成熟的设计经验,并做到严格按照结构设计规范进行设计。但是结构设计规范所涉及的范围较广,无法为结构设计提供全面的参考依据,部分规范在设计中的适用性较弱,如果只是硬性地照搬规范,就会降低工程的安全指标,因此,应当在房屋建筑结构优化设计阶段,将结构设计规范与工程实际情况有机结合,通过综合分析及对比,制定出最科学的设计方案,从根本上提高结构设计的整体质量。 3.4适应仿真性技术环境 计算机技术中,带有拟态化的仿真性内容,可以很好地适应房屋建筑设计中的应用内容。在拟态化数据系统中,能够模拟设计中的参数与内容,形成具象化的图像形式,并通过对比例尺的调整,分析建筑材料在配重与负荷条件下的强度水平,以此对实际工程建设形成指导。例如,CAD技术在形成数据化图形的过程中,有很强的指导性,并能够在建筑结构设计领域发挥出较强的应用价值。而在当前技术条件的发展基础上,将传统的CAD技术与计算机中的AI智能程序进行结合,形成了新型的SCAD技术。这项技术内容又被称作智能CAD技术,利用AI智能化计算模式,帮助传统CAD技术进行数据决策分析。尤其在进行结构设计拟态化管理的工作中,可以发挥出较强的应用性。在建筑结构设计工作中,可以通过智能系统,减少设计人员在操作CAD技术时的工作量,并高效率、精确化的完成项目处理,并以此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规范建设单位支付担保行为,防范和化解工程风险,有效遏制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拖欠,保障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依据《建筑法》(主席令第91号)、《担保法》(主席令第50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省政府关于促进建筑改革发展的意见》(政发〔2017〕151号)、《关于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进一步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意见》(建市〔2006〕326号)和《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建规字〔2020〕4号)等要求,制定我市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款支付担保工作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2020年5月1日以来新开工新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如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交履约担保的,承包人应当同时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前向建设单位提供。鼓励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二、担保金额 工程款支付担保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建设工程合同总价款的10%、不低

于建设工程合同总价的5%。 三、担保机构 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机构原则上为在我市设有分支机构的银行及具有承保资质的保险公司。 四、信用管理 对担保机构实行信用管理,担保机构在从事工程担保业务活动中存在以下情况的,应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予以公布,情节严重的,禁止其开展工程担保业务: (一)超出担保能力从事工程担保业务的; (二)虚假注册、虚增注册资本金或抽逃资本金的; (三)擅自挪用被保证人保证金的; (四)违反约定,拖延或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 (五)在保函备案时制造虚假资料或提供虚假信息的;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第八部第2号令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各国境内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依据本办法进行招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 规避招标。 第四条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政府审批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项目的勘察设计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 (二) 抢险救灾的; (三) 主要工艺、技术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四) 技术复杂或专业性强,能够满足条件的勘察设计单位少于三家,不能形成 有效的竞争的; (五) 已建成项目需要改、扩建或者技术改造,由其他单位进行设计影响项目功 能配套性的。 第五条勘察设计招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六条各级发展计划、经贸、建设、铁道、交通、信息产业通信、电子、水利、民航、广电等部门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 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和各地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工程 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 为。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招标人可以依据工程建设项目的不同特点,实行勘察设计一次性总体招标;也可以在保证项目完整性、连续性的前提下,按照技术要求实行分段或分项招标。 招标人不得利用前款规定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 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八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以对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实行总承包招标。 第九条依法必须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在招标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 (二) 勘察设计所需资金已经落实; (三) 所必需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已经收集完成; (四)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 目,以及国务院发展和改革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条件并依法获得批准 外,应当公开招标。 第十一条依法必须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一) 项目的技术性、专业性较强,或者环境资源条件特殊,符合条件的潜在投 标人数量有限的; (二) 如采用公开招标,所需要费用占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过大的; (三) 建设条件受自然因素限制,如采用公开招标,将影响项目实施时机的。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保证有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 能力,并具有相应资质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 第十二条招标人应当按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 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第十三条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只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第十四条凡是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都应被允许参加投标。

房屋建筑施工管理实务(二)卷1

房屋建筑施工管理实务(二)卷1 一、单项选择题: 1.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在竣工投产后可独立发挥效益或生产能力的工程称为()。 A、单项工程 B、单位工程 C、分部工程 D、分项工程 2.下列()工程属于分部工程。 A、一个钢铁厂 B、学校教学楼 C、工业管道工程 D、基础工程 3.在设计文件阶段,对于重大项目和技术复杂项目一般采用()设计。 A、一阶段 B、二阶段 C、三阶段 D、四阶段 4.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时间是()。 A、初步设计完成后 B、扩大初步设计完成后 C、施工图设计完成后 D、不受限制 5.建筑红线由(城市规划部门)测定。 A、建设单位 B、设计院 C、城市规划部门 D、质监站 6.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及自身实力套用施工定额而对工程成本的估计称(施工图预算)。 A、施工图预算 B、施工预算 C、施工决算 D、施工结算 7.下列(地方材料准备)不属于施工现场准备。 A、三通一平 B、测量放线 C、搭高临时设施 D、地方材料准备 8.建筑物的施工依据是()。 A、施工方案 B、施工图纸 C、施工组织设计 D、施工方法 9.下列(质量监督)不参加图纸会审。 A、建设方 B、设计方 C、施工方 D、质量监督方 10.几个单项工程是否同属于一个建设项目,主要取决于()。 A、建设投资 B、施工地点 C、总体设计 D、建设工期 11.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工程造价依据是(施工图预算)。 A、施工图预算 B、概算 C、施工预算 D、工程结算 12.施工准备工作是()。 A、施工前的准备 B、施工中的准备确 C、施工过程中的准备 D、施工全过程的准备 13.有技术间隙时间的多层建筑物流水段数m与施工过程数n的关系为()。 A、m<n B、m=n C、m>n D、m≥n 14.下列()与工序的持续时间计算没有关系。 A、工程数 B、每日工作班数 C、时间定额 D、施工过程数 15.下列间歇时间中,属于组织间歇时间的是()。 A、砼浇筑后的养护时间 B、抹灰后的干燥时间 C、油漆后的干燥时间 D、施工过程的检查验收 16.下列参数中,属于时间参数的是()。 A、施工过程数 B、施工段数 C、流水步距 D、以上都不对 17.当某项工程参数与流水的专业队数为5个时,流水步距的总数为()。 A、5 B、6 C、3 D、4 18.某工程各流水参数分别为n=4,m=4,t=2天,间歇时间为4,则其流水工期为()天。 A、12 B、14 C、16 D、18 19.某分部工程由A、B、C、D四个施工过程组成,划分为4个施工段,其流水节拍分别为t a=1天,t b=3天,t c=2天,t d=1天,在劳动资源相对稳定的条件下,组织流水施工,则流水工期可能为()天。A、14 B、15 C、16 D、18 20.已知某工程项目各施工过程的流水节拍分别为t a=2天,t b=4天,t c=6天,t d=8天,若组织成倍节拍流水,则K a-b为()天。

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文件范本

项目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招标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号 招标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目录 第一章投标须知 ...................... - 2 - 第二章合同条件及格式 .................. - 14 - 第三章设计条件及技术要求 ................ - 20 - 第四章投标文件及格式 .................. - 21 - 第五章评标标准和方法 .................. - 38 -

第一章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投标须知 本项目设计招标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原)国家计委等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一)总则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本次设计招标项目的位置、周边环境、地质与地貌、气候与水文条件、道路交通、电力、电信、上下 水、热力、天然气等市政基础设施条件以及拟建项目性质、内容、建设规模等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设计条件与技术要求” 。 1.2 招标范围 本次设计招标的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资格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应符合下列全部条件: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项目设计及其服务且具有投标须知前附表 要求的设计资格的设计企业。参与本项目设计人员:建筑专业必须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结构专业必须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资格;水、电、暖等设计人员必须具有工程师职称或相应执业注册证 书。 2.2 资格审查方式见本须知前附表。 2.3 投标人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须包括资格后审资料。只有最终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有可能成为本项目的中标 人。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并参加投标。 3、投标预备会议及现场踏勘 3.1 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3.2 本项目由投标人自行对项目现场及环境进行踏勘并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二)招标文件说明 4、招标文件的组成 4.1 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合同条件及格式 第三章设计条件及技术要求 第四章投标文件及格式 第五章评标标准和方法 4.2 除4.1 内容外,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15 日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 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4.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 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 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 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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