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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运转资金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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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各有关部门:为加大村级基本运转资金的保障力度,促进、维护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和农村社会稳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促进村级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市政府办公室下达2014年度村级基本运转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现将2014年度村级基本运转资金分配方案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合理界定村级经费保障范围村级经费保障范围主要包括村干部报酬、村办公经费和其他必要支出。村干部报酬是指村定补干部和误补干部补贴,由基本报酬和考核报酬两部分构成;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参加社

会养老保险可纳入村级经费保障范围,予以适当补助。村办公经费是指必要的办公用品、水电费、报刊征订费等维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所必需的支出。其他必要支出是指村内治安、卫生防疫、垃圾收集、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村终端站点管理维护等支出。农村五保户供养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其经费按规定划出后,纳入市乡财政预算专项保障,不再列为村级经费保障范围。

二、合理确定村级经费保障标准村级基本运转资金是将各村上年末统计年报农业人口按2500人/村折合成标准村,每标准村12万元,(原来在村级经费中开支的农村五保供养经费按村均 2.5万元标准划入“农村五保供养经费专户”管理,村级经费保障标准为9.5万元。)村定补干部按每人每年12000元补助,其中村定编干部报酬按文件确定,不低于我市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补助,鼓励交叉兼职、精减在职干部人数,合理增加干部报酬。村办公经费以每标准村9000

元计算。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村办公经费报销范围为村级报刊订阅费(村级报刊订阅工作由市委宣传部统一扎口管理,经费由市财政直接划转至报刊发行单位,每个行政村每年不得超过2000元,村级办公经费中不可另行支出报刊订阅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维修费、必要的办公设备购置费等。三、统一会计核算严格执行预决算制度各村要按照规定,使用专用科目,设置专户、专账核算村级资金,全面建立健全村级经费预、决算制度。年初,各村结合实际编制年度村级资金的支出计划,报乡镇长审批,各村根据审批后的村支出计划,编制乡镇村级三项资金年度预算,经镇政府审核上报市财政局。年终由各村编制决算并报市财政局、农工办备案。四、规范村级基本运转资金支付程序村级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抵扣、截留、挪用。村干部基本报酬(40%部分)每季第一个月

根据各村编制的发放清册,通过“一折通”软件平台直接打卡发放。村干部考核报酬(60%部分)年底由各镇考核,市农工办审核同意后通过“一折通”软件平台一次性打卡发放。村办公经费和其他经费分上半年和下半年由市专户拨至各村三项资金专户,三项资金会计按要求拨至农经服务中心。五、加强村级基本运转资金监督管理各村、镇纪委、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要各负其责,切实加强村级基本运转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严禁截留、平调、挪用村级基本运转资金,严禁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禁超编使用村干部。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村级基本运转资金的检查监督,确保村级基本运转资金规范运作。各村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尽快编制到村村级基本运转资金预算明细表,报市财政局、农工办审核备案。基本运转资金分配方案责任编辑:田老师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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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专项资金使用与监督管理办法

财政专项资金使用与监督管理办法?总目录?(征求意见稿?第三次修订 一、总则 二、管理职责与分工 三、项目申报、预算与审批 四、收支执行与曰常管理 五、基建工程项目管理 六、项目调整、撤销与验收结算 七、信息共享与定期报告 八、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九、绩效考评 十、附则 财政专项资金使用与监督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切实保障财政专项资金运行安全,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法?、?会计法?、?审计法?、?行政监察法?、?政府釆购法?、?招投标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以及中央、省、市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县行政区域内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对财政专项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部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财政专项资金,是指上级人民政府拨付本行政区域和本级人民政府预算安排的以及政莳蚀融资借款和各单位通过非税收入征集的(包括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中指定特定用途的)用于社会管理、公共事业发展、社会保障、经济建设以及政策性补贴等 方面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具体包括:国债资金,水利、公路等一般性基本建设资金,征地拆迁与移民安置资金,退耕还林、粮食、农资补贴资金,农业开发与土地治理项目资金,新农村建设、一事一议项目与扶贫资金,养老、工伤、医保、低保、救灾、农业保险理赔、助残等社会保障资金,政府融资借款、各级政府捐赠、援助资金,防洪保安与应急资金,计划生育抚育费、卫生保健、禽畜防疫与义务教育补助及校舍改造资金,安全生产与煤炭维简费,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与环保资金,家电下乡与扩大内需项目资金,廉租房建设资金,彩票公益金、价格调节资金,等等通过各种渠道安排的各类专项资金。 第四条财政专项资金按照是否需要进行再分配的原则,划分为需要进行再分配的专项资金和不需要进行再分配的专项资金两大类。需要进行再分配的专项资金是指中央、省、市财政下达的及县级财政预算内外安排的没有直接到单位、到项目的专项资金。不需要进行再分配的专项资金是指:中央、省、市财政下达的及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定到单位、到项目的资金。 第五条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零基预算”的原则。打破“基数法”和部门所有的管理模式,实行“零基预 算”管理。 (二)专款专用的原则。财政专项资金必须按规定用于经批准的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专项经费实施方案

专项经费实施方案 更多0 为认真贯彻落实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财务发〔201x〕5号)、文化部《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48号)、湖南省文化厅《关于全面推进全省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 湘文社〔201x〕129号)和《财政部关于下达201x年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财教[201x]208号)等文件精神,着力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经费及村级文化建设经费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推进我县农村公共文化建设和服务,保障广大基层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丰富广大农民群众文化生活,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经费来源 (一)中央财政下拨的相关经费。 (二)省、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二、经费管理 以上经费(省市集中采购下拨的物资除外)均由县文体广新局根据《xx县乡镇、村文化建设年度考核细则》及总体文化体系建设工作需要,提出具体分配划拨额度,经县财政局审核,报分管副县长审批,按程序拨付到乡镇。 三、经费使用范围 (一)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经费的使用范围包含站舍维护、设备采购、群文活动开展、图书服务、科普宣传、文化培训及日常运行与管理等方面。 (二)村级文化建设经费的使用范围主要应用于农家书屋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村级服务点的日常服务与管理、业务培训和其它群文活动的开展。 四、考核类别确定 对各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家书屋、农村文化活动进行“千分制”考核,按得分情况分成四类:一类(900—1000分)、二类(800—899分)、三类(700—799分)、四类(699分以下)。 五、经费拨付比例 根据考核结果,按比例对乡镇进行经费拨付:一类乡镇 100% ;二类乡镇85% ;三类乡镇70% ;四类乡镇55% 。剩余专项经费由文体广新局按奖优扶强的原则,根据全县文化建设需要,再提出分配意见,按程序审批后,拨付到有关乡镇。 六、奖励标准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文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文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的以工代赈资金依照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有关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全文,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 到大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有关扶贫开发方针政策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国家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国有贫困农场、国有贫困林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贫困团场(以下简称各地)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促进消除农村贫困现象的专项资金。 本办法所指扶贫对象是指根据中央扶贫标准、地方扶贫标准识别认定的农村贫困家庭、贫困 人口。 第三条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使用方向分为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扶贫贷款贴息资金。 第四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的以工代赈资金依照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有关以工代赈管理办法 进行管理。 “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依照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制定的有关“三西”农业建设专项 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和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分别 会同国家民委、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扶贫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章资金预算与分配 第五条中央财政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精神,依据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在年度预算中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地方各级财政根据各地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并逐年加大投入规模。省级财政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应达到中央补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的一定比例,有关资金投入情况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因素。 第六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投向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村,其中新增部分主要用于连片特困地区。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坚持向西部地区(包括比照适用西部大开发政策的贫困地区)、贫困少数民族地区、贫困边境地区和贫困革命老区倾斜。 第七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资金分配的因素主要包括各地扶贫对象规模及比例、农民人均纯收入、地方人均财力、贫困深度等客观因素和政策性因素。客观因素指标取值主要采用国家统计局等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政策性因素主要参考国家扶贫开发政策、中央对地方扶贫工作考核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评价情况等。 地方各级财政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应主要采取因素法分配,资金分配的因素及指标取值由各地自行确定。 第三章资金使用与拨付 第八条各地应按照国家扶贫开发政策要求,结合当地扶贫开发工作实际情况,紧密围绕促进减贫的目标,因地制宜确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各地确定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必须遵循如下基本方向:

项目奖金分配方案

项目奖金分配方案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项目奖金分配方案 工程项目奖励 一、目的: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公司规模逐渐加大,为激励项目参与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增强员工的责任感、归属感,促使员工提高自身的工作效能和技术能力,从而提升项目执行力度和质量要求,为公司和个人创造更大的效益;同时,也体现“论功行赏,能者多得”的分配理念,激励快速、高效的完成工程计划和任务。以此培养出“精锐团队”,为公司快速稳定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也为员工建立一个阶梯的职业发展规划,特制订本奖励制度。 二、范围:本奖励方案按照单个工程项目来核算,同时完成多个项目可累积计算。实行项目负责制,按工程项目核算利润金额分配奖金,部门经理按照相关比例分配给相关人员项目奖金。相关人员包括:部门经理、项目经理、项目部人员以及项目技术支持人员。 三、项目奖金分配方案: 1、公司项目奖金总额计算方式: 项目奖金(S)=项目预算金额-项目实际发生金额 工程项目奖金=项目奖金(S)*0.4(公司为0.6) 2、员工个人奖金计算方式

个人系数反映了不同岗位、不同职能的人员对项目运作的不同影响,充分体现个人贡献度,规定一定的范围,根据项目的运作情况,在考核时,由项目负责人确定工程项目部相关人员的系数值。 1绩效成绩=工作时间系数×权重+工作态度系数×权重+工作结果×权重 a)工作时间系数=个人工作工日/项目总工日 b)工作态度系数=个人得分/参评人员平均分 c)工作结果系数=个人得分/参评人员平均分 d)权重表 备注: 工作态度评分由项目经理组织,公司相关领导及参评人员参加评分; 工作结果评分结合业主和相关单位的评价进行评分。

项目奖金分配制度

项目奖金分配制度 1制定目的 按照项目组所有成员的贡献度,为“项目阶段奖金”的合理分配提供依据。 2奖金池金额及其运作方法 奖金总额按月度发放,月奖金总额为:;根据项目运作的进度及客户反馈进行评估,奖罚并施;细则如下。 2.1个人奖金计算方法 研发部人员所得的奖金按其在项目中的贡献度予以兑现,具体计算办法为: ●个人奖金=项目奖金×个人贡献度 ●个人贡献度=个人贡献分/项目组总分 ●个人贡献分=考核指标1*权重1+考核指标2*权重2+…+考核指标n*权重n ●项目组总分=项目组所有成员“个人贡献分”之和 2.2关于”个人贡献分” 3奖金分配金额 3.1基本奖金=奖金池金额*30%÷项目组成员人数 该部分奖金为项目组成员共享奖金 3.2绩效奖金=奖金池金额*70%*绩效系数 绩效系数计算模式为: 项目经理绩效系数为35% 项目主要/核心人员绩效系数为30% 项目成员绩效系数为25% 项目保障成员绩效系数为10%

在同一个绩效系数集中有多人时由多人共享该系数奖金,共享奖金可均分也可由项目经理根据项目考核评比表结果进行按比例分配。 4项目参与度 “项目参与度”是指,在整个项目流程中各个成员的参与程度。整个项目流程中包含以下指标: 5项目奖金分配比例的确定 5.1项目奖金总体分配比例 项目总奖金20%交由部门平均分配。 项目总奖金80%交由项目组分配,项目负责人从中直接获得20%,剩余奖金由项目组全体成员按工作难度和工作量大小确定的定比例进行分配(原则上项目负责人的比例不低于50%)。 5.2工作难度及工作量的确定 5.2.1开发难度等级的确定 1级:非常容易。有现成的方案,不需要重新构思,不需要修改原理。只是移动或替换。 2级:容易。公司内部有类似的方案,做局部的修改就可以完成。可以部分移植。 3级:困难。公司内部无类似的方案,需要找外部类似的方案做全新设计。 4级:比较困难。公司内无类似的方案,公司外有类似方案但我们无法寻找到,需要重新构思形成新的方案。 5级:非常困难。寻找不到类似的方案,在同类产品上属于新功能、新外观,达到同行业领先水平,需要做全新设计。 5.2.2工时系数的确定 1级:占20%以下 2级:占21-40% 3级:占41-60% 4级:占61-80% 5级:占100%

项目奖金分配方案初稿

项目奖金分配方案初稿 Coca-cola standardization office【ZZ5AB-ZZSYT-ZZ2C-ZZ682T-ZZT18】

项目奖金分配方案(初稿) 第一条目的 为调动和提高项目设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达到员工和公司共同成长与发展的目的,使项目奖金公正合理地分配到项目组成员手中,特制订本方案。 第二条设计项目组人员组成 项目设计由项目组完成,成员包括项目经理、设计工程师、现场工程师。第三条项目提成设定 1、纯设计项目,提成额为项目设计合同总金额的2%-4%(设计费100万以下的 为4%;100万-200万为3%;200万-500万为%;500万以上为2%)。 2、EPC项目,提成额为中标(或成交)项目合同总金额的%-2%(项目总造价 100万以下为2%;100万-200万为%;200万-500万为%;500万以上 为%)。 3、对于有外协的项目,项目提成费按外协工作量所占项目设计的比例做相应减 少。 第四条项目提成分配方法 项目总奖金25%交由部门平均分配(可年终统一发放)。 项目总奖金15%作为项目管理费(由项目负责人直接获得)。 项目总奖金10%作为项目组机动奖金。 项目总奖金50%交由项目组分配,由项目组全体成员按以下比例分配: (1)可行性研究 1、设计和管理:% 2、工艺:% ? 3、设备:/ ?

4、管道:/ 5、建筑结构:/ ? 6、仪表:% 7、电气:% 8、估算:% 9、经济评价:% 10、合计: (2)初步设计 1、设计和管理:5% 2、工艺:% 3、设备:% ? 4、管道:% 5、建筑结构:% 6、仪表:% 7、电气:% 8、合计: (3)施工图设计 1、设计和管理:5% 2、工艺:% 3、设备:% ? 4、管道:% 5、建筑结构:% 6、仪表:% 7、电气:% 8、现场:% 9、合计: 第五条项目组成员责任 若因为个人原因而导致项目设计发生重大缺陷或失误(如漏项、设备配置不配套、报价错误等)且无法挽回损失的,损失部分从个人提成中扣除,直至扣

陕西省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doc

陕西省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扶贫资金一般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即中国国家为改善贫困地区生产和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而设立的财政专项资金。下文是陕西省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陕西省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完整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有关扶贫开发方针政策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国家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各省(自 治区、直辖市)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国有贫困农场、国有贫困林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贫困团场(以下简称各地)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促进消除农村贫困现象的专项资金。 本办法所指扶贫对象是指根据中央扶贫标准、地方扶贫标准识别认定的农村贫困家庭、贫困人口。 第三条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使用方向分为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扶贫贷款贴息资金。 第四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的以工代赈资金依照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有关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依照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制定的有关"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和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分别会同国家民委、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扶贫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章资金预算与分配 第五条中央财政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精神,依据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在年度预算中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地方各级财政根据各地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并逐年加大投入规模。省级财政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应达到中央补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的一定比例,有关资金投入情况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因素。 第六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投向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村,其中新增部分主要用于连片特困地区。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坚持向西部地区(包括比照适用西部大开发政策的贫困地区)、贫困少数民族地区、贫困边境地区和贫困革命老区倾斜。 第七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资金分配的因素主要包括各地扶贫对象规模及比例、农民人均纯收入、地方人均财力、贫困深度等客观因素和政策性因素。客观因素指标取值主要采用国

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附件1 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 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16〕82号)要求,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8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科技部、财政部制定了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一、目标要求 通过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地方)组织实施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绩效情况进行评价,对改善地方科研基础条件、优化科技创新环境、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落实国家科技改革与发展重大政策成效较好的地方,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在下一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分配中给予一定倾斜,激励地方强化管理、创新机制、精准服务,提高专项资金实施绩效,加强区域内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二、绩效考核的评价指标 按照《管理办法》,绩效考核确定的评价依据主要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情况;二是地方落实国家科技改革与发展重大政策情况(近期主要指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等);三是地方对专项资金三

年滚动规划的编制质量、分配的合规性、组织管理水平等情况。 按评价依据考虑的三个方面,具体的评价指标设计与权重分配详见下表(表 1 绩效考核因素评价表),由科技部、财政部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下述指标进行量化打分计算,确定考核结果。 表1 绩效考核因素评价表 三、绩效考核的评审程序 每年12月上中旬,按国办发〔2016〕82号文要求,结合专项转移支付的绩效考核因素,科技部、财政部向地方科技部门、财政

工程项目管理奖金分配办法

工程项目管理奖金分配办法 第一条:公司按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每一位员工的工作成绩,建立工程项目奖金分配制度,其目的在于,通过对员工工绩效评议,将企业的效益与员工个人收入更紧密的联系起来,是全体员工关心市场、注重效益,降低成本。同时,促进各部门与销售部门的团结协作,提升企业整体管理水平。 第二条:员工工程项目奖金发放为工程进度奖金,工程结算奖金两种 第三条:项目组各成员奖金分配额度、比例,由项目经理根据公司的《工程项目奖标准》和每个人在项目中所承担、完成的工作拟定,并报项目部经理审核上报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执行。 第四条:工程进度奖金: 1、奖金发放额度:按照《工程项目奖标准》制度中有关规定和发放额度按照回款 (不包含工程项目首付款)额占项目额比例*项目总奖金的80%与回款日期的当月工资同时发放,当进度奖金数额小于1000元与下次进度奖金一同发放。 2、奖金分配人员范围:项目组全体成员 第五条:工程结算奖金一般规定 当项目执行完毕由财务部按照《工程项目奖标准》核算项目组奖金,根据项目经理上报的奖金分配比例在公司年度结算时予以发放到个人。 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除依照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罚外,六个月内不得享受本制度所规定的奖金,已享有奖金权力的,应自当月份起予停止,直到表现良好时,再依本部分第四条规定办理奖金申请手续。 1、工作不力者或不能胜任工作者 2、有赌博、斗殴、诈骗、偷窃、经手钱财不清或拖欠他人钱财不偿还者 3、在言论或行为上对公司、公司负责人及公司同事不利、不忠实者 4、在公司外的行为足以妨碍其执行的工作及损害公司声誉或利益者 5、利用工作之便图取私利者

6、经办公文或工作时因积压公文而损失公司或其他人利益者 7、公司遭遇任何灾难或发生紧急事件时,负责单位或在场员工未能及时加以抢救 者 8、在公司内部搞小集体,拉帮结派给公司制造管理混乱者。 第六条:凡因故应停发或部分厅发奖金者,应由其部门主管会同人力资源部共同提出理由意见书及有关资料,送请总经理审议后执行 第七条:凡因故被停发奖金者,其核准日在发本源公司以前者,应在本月发工资时执行;其核准日在发本次工资以后者,则在下次工资发放日执行 第八条:本制度所规定的事项若有修订的必要时,必须由公司中层(含中层)以上人员开会讨论通过并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员工对本制度有疑议时,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异议,由人力资源部汇总员工意见后交各部门经理讨论,讨论结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向总经理汇报,新制度实施后,人力资源部负责向员工解释、

衡东县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办法

衡东县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办法 (衡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东政办发(2014)17号 (2014年8月12日)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审批和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中央、省、市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财政专项资金范围 财政专项资金包括上级补助和经县政府批准设立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包括专项转移支付,下同),具体为: (一)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主要包括城市建设资金,涉农资金、扩大内需项目资金、企业发展资金、社会保障资金、教科文卫体事业发展资金、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专项资金等。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学校校舍及教学设施建设资金、移民扶助基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森林培育资金、水利建设资金、公路建设及养护资金、彩票公益金支出等专项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指利润、股利股息、产权转让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专项资金。 二、分配原则 (一)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根据中央、省、市、县的重要政策、重点工程和重大规划,通过部门内整合和跨部门整合等方式,将资金性质和使用方向相同的上级补助专项资金和本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统筹使用,形成合力,努力将公共资源配置到最需要的领域和环节,避免重复建设和撒“胡椒面”。 (二)科学决策,规范分配。所有专项资金分配先定办法,后分资金,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和权限分配,实施科学决策、集体研究,减少资金分配的随意性,提高科学性和公平性。专项资金主要采用因素法或项目法的分配办法,并逐步加大因素法分配的比重。按因素法分配资金,要合理选用客观因素,按公式计算分配;按项目法分配资金,要引入招投标、专家评估、投资评审等管理手段,加强项目审核论证。 (三)公开透明,注重绩效。专项资金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重大专项资金实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参考依据。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申报方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使用效益等情况要逐步向社会公开。 三、审批程序 (一)上级专项资金已直接分配到具体项目又到具体单位的,由县财政局会同相

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实施方案

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意见》(国办发〔X〕22号)、《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X政办发〔X〕84号)、《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X政办发〔X〕13号)等文件精神,统筹推进财政涉农项目整合,不断提X 金使用效益,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根据中省市涉农项目资金整合有关政策和要求,针对目前涉农资金存在种类繁多、交叉重复、多头管理、分散使用等问题,按照“制度一个笼子、资金一个盘子、项目一个单子”的办法,以项目为支撑,以规划整合、区域整合为突破口,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开创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新局面,积极应对财政困难现状,助推农业农村追赶超越发展和脱贫攻坚。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突出重点。立足规划先行、重点突破,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现状和产业特色,制定农业经济和农村社会发展规划,确定阶段性工作目标,谋划好年度重点项目实施计划。 (二)集中使用,注重实效。以政府为主体,将部门分散管理使用的涉农项目资金,通过规划整合、板块整合、区域整合、项目整合捆绑

使用,发挥好资金的集聚效应和使用效益。 (三)先易后难,稳步推进。按照“清理到期、归并相近、统筹谋划、分步实施”的要求,选择便于整合的行业、领域和项目,先行突破,积累经验,稳步推进,提高项目资金整合精准性。 三、项目和资金整合范围 (一)项目整合范围。财政涉农项目资金按用途分为生产生活补贴、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和社会公共服务四大类。除防灾救灾、保基本运转、社会保障及个人生活补贴等中省市财政有严格要求、具有特殊用途外的所有涉农项目资金全部纳入整合范围。具体包括: 1.区农业局负责实施的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省级现代农业园区项目、设施农业建设补助资金、果业发展专项、旱作农业项目,畜牧业发展专项、合作社及农庭农场补助项目,一村一品项目,百库工程、农业科技示范推广、优势农产品营销补助、农机深松耕地项目,农业技术推广及培训项目等。 2.区水务局负责实施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及维修养护、水库及小型於地坝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工程、水土保持、山洪灾害防治、渔业专项等。 3.区财政局负责实施的农村转移支付项目(一事一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项目、山水田林湖项目等。 4.区林业局负责实施的重点区域绿化、林业补助、“三化一片林项目、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天然林保护工程、三北防护林建设项目等。

专项资金使用实施方案

【工作计划】 本文是(工作计划频道为大家整理的《专项资金使用实施方案》,供大家学习参考。 2014年专项资金使用计划 专项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第一篇 宏达煤矿2014年专项资金计划 一、年度计划 2014年,根据生产接替安排及产量计划8万吨,2014年专项资金计划投入447万元,其中安全投入240万元,维简投入68万元,2013年安全结余111万元,维简结余28万元。2014年折旧资金20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安全资金计划240万元(30元/吨)。 (1)一通三防方面78万元。西翼采区回风巷扩修30万元西翼采区轨道巷扩修15万元,东翼采区回风巷扩修18万元,通风仪器仪表15万元。

(2)防治水方面90万元,主要是用于购买探放水钻机及钻杆及地面物探报告、地质报告、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 (3)完善井下六大系统54万元,其中井下紧急避险系统5万元,调度室升级改造30万元,完善其他五大系统19万元。 (4)购买辅助救护队仪器装备12万元. (5)用于井下质量标准化达标30万元。 2、维简资金计划96万元(5元/吨)。 ,主要是机电设备更换升级改造1194万元。 3、安全培训费用资金24万元 主要用于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费用,全体员工的培训费用。 4、折旧资金用于购买滑移支架100架资金230万。 二、专项资金季度使用计划

1、安全资金季度使用计划 (1)一通三防78万元,季度投入计划如下 第二季度 西翼采区回风巷、轨道巷扩修计划投入45万元。 东翼采区回风巷扩修计划投入18万元,购买更换部分通风仪器仪表及校检费用5万元 第三季度 购买更换部分通风仪器仪表及校检费用5万元 第四季度 购买更换部分通风仪器仪表及校检费用5万元 (2)地质防治水工程90万元,季度投入计划如下 第二季度

开发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方案

---------------------------------------------------------------范文最新推荐------------------------------------------------------ 开发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意见》(吴委办[2014]35号)、《开发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吴开管委[2014]129号)文件精神,经管委会审核,现明确2016年度专项资金目录和主管部门。2016年开发区共设立各类专项资金21项,总体资金规模达到年度总预算的90%,主要涉及基本建设、产业扶持、集体经济发展、城市管理、教育事业等(具体见附表)。参照区对专项资金管理的模式以及近年来审计中暴露出的问题,仍有部分专项资金的设立依据不充分、管理内容不齐全。为进一步加强开发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开发区管委会研究制定了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的工作意见,请各有关单位按照工作意见的具体要求认真落实。 一、基本原则 1.明确部门职责。根据各专项资金的具体情况,明确涉及资金管理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原则上业务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包括项目的设立申请和初审、资金分配、检查验收等,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日常管理,包括预算资金、资金拨付等。 1 / 3

2.出台具体管理办法。各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应针对各自专项资金出台具体的管理办法,原则上对没有具体管理办法的专项资金不纳入年度专项资金目录。 3.加强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对纳入目录管理的专项资金,在财政分局编制年度财政预算前,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下一年度的专项资金预算,具体内容包括专项资金实施内容、用款单位、资金额度等。财政分局对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提出初步意见,并报管委会审批,由管委会以文件形式下达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对连续两年未动用的专项资金,财政不再安排预算。 4.加强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探索建立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机制和绩效评价体系,各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应对本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绩效实施自我评价。在加强日常绩效管理的基础上,每年组织专项绩效审计,并出具绩效评价报告,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应当作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和完善预算管理的重要依据。 二、具体工作部署 1.专项资金主管部门根据《开发区财政专项资金分析表》,对本

企业项目奖金分配方案

项目奖金分配方案 1. 目的 为使项目奖金公正合理地分配到项目组成员手中,特制订本方案。 2. 适用范围 技术、开发部全体成员。(参与开发项目的其他技术人员) 3.基本原则 以公司《工资及奖金发放管理办法》为基本依据,结合部门实际,力求公平,充分体现个人价值,兼顾团队。 4.项目奖金发放步骤 1)市场部下发《新产品开发建议书》。 2)技术、开发部部长下发《产品设计任务书》,根据部门当时人员配置情况,确定项目负责人;若其他人员有异议,可通过公开竞聘方式决出项目负 责人。 3)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开展需要确定项目组成员,并编制《产品设计计划书》。 4)根据分工难度和工作量大小确定项目奖金分配比例。 5)项目小组完成开发任务。 6)项目验收、确认。 7)发放项目奖金。 5.项目奖金分配比例的确定 5.1 项目奖金总体分配比例 项目总奖金30%交由部门平均分配。 项目总奖金70%交由项目组分配,项目负责人从中直接获得20%,剩余奖金由项目组全体成员按工作难度和工作量大小确定的定比例进行分配(原则上项目负责人的比例不低于50%)。 5.2 工作难度及工作量的确定

5.2.1项目评估 对项目难度进行评估,将项目分为大项目、中项目、小项目。 大项目:整机设计,包含结构、软件、电路全新设计; 中项目:部分设计,结构、软件、电路部分全新设计; 小项目:局部设计,其中一部分设计。 对项目时间的评估参考: 大项目:3-4个月以上; 中项目:1-3个月; 小项目:1周-1个月。 5.2.2开发难度等级的确定 1级:非常容易。有现成的方案,不需要重新构思,不需要修改原理。只是移动或替换。 2级:容易。公司内部有类似的方案,做局部的修改就可以完成。可以部分移植。 3级:困难。公司内部无类似的方案,需要找外部类似的方案做全新设计。 4级:比较困难。公司内无类似的方案,公司外有类似方案但我们无法寻找到,需要重新构思形成新的方案。 5级:非常困难。寻找不到类似的方案,在同类产品上属于新功能、新外观,达到同行业领先水平,需要做全新设计。 5.2.3工时系数的确定 1级:占20%以下 2级:占21-40% 3级:占41-60% 4级:占61-80% 5级:占100% 5.2.4责任程度等级的确定 1级:结构工程师 2级:硬件工程师、软件工程师、测试工程师 3级:项目负责人

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县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区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实施方案》(惠区委办发电〔2019〕56号)的部署要求,参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120号)和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惠府〔2019〕51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区级财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为支持我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区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和绩效目标的财政资金。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规定对下级政府的返还性支出、区财政部门直接按因素法或固定标准分配的财政资金等,不纳入专项资金管理范围,按区有关规定管理。中央、省级和市级财政补助资金,按国家、省和市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除国家、省和市政策要求设立的专项资金外,每项专项资金支持的政策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最高不超过5年。确需继续实施的,在实施期满前一年开展研究论证和绩效评价,并重新按新设专项资金程序申请。 第四条专项资金目录清单分“决策领域”“财政事 1

权”“政策任务”3层结构编制(模板见附件2)。“决策领域”由财政部门根据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统一设置;“财政事权”根据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由区财政部门会同区业务主管部门按部门职责梳理设置,每项“财政事权”资金一般不跨部门管理;“政策任务”不作固化,由区业务主管部门根据每年度需完成的重点工作任务设置。 原则上各项“财政事权”下设“政策任务”不超过10项,区业务主管部门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对“政策任务”进行排序,预算编制不受以往年度基数限制。在不增加“财政事权”总额度的前提下,对“政策任务”进行调整结构或新增额度的,区业务主管部门直接纳入目录清单编报。 区业务主管部门编制的专项资金目录清单,需按“三重一大”要求经部门党组会议或领导班子办公会议集体审议,报送区财政部门复核后,再报请分管区领导审核;经分管区领导审核后送区财政部门汇总上报区政府审批。 第五条专项资金全面实施项目库管理。区业务主管部门按照“谁审批、谁组织申报”的原则做好项目储备,原则上提前一年组织项目研究谋划、评审论证、入库储备和排序择优。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预算。具体按照区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区业务主管部门在编制专项资金目录清单时同步编制各项专项资金“政策任务”的绩效目标。要在财政预算绩效指标库选取并设置合适的绩效指标,确保可量化、 2

(完整版)专项资金审计实施方案

专项资金审计实施方案 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审计程序组织实施审计、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明确审计责任。 1、审前准备阶段 接受委托,组建审前调查小组,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管理情况进行调查和初步核实。编制审前调查记录或撰写审前调查报告。 调查期间收集有针对性的、由有关行政部门颁发且与被审计项目内部控制管理情况有关的法律及行政法规。 2、审计实施阶段 实施前先对审计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准备)。 召开有被审计单位的主要领导及其主要部门负责人参加审计进点会议,主要有三个议程: 被审计单位负责人介绍项目情况,项目组负责人介绍审计目的、程序、内容、方式,就审计配合问题向被审计单位提出具体要求或作出具体安排。 审计人员采用规定的方式、方法并结合财务审计项目的特点收集审计证据并形成相应的审计工作底稿。 审计过程中遇到疑难和重大问题时可追溯或延伸至有关年度。 3、审计报告阶段 审计工作完成后,及时撰写项目组的审计报告,并履行本公司三

级复核程序。 项目组及时报送项目组的审计报告及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配合主审所的工作。 4、总结、归档阶段 及时整理审计工作底稿、基础资料、核对取证记录,形成完整的审计资料。对审计数据、资料进行信息化处理,形成必要的电子文档。撰写工作总结,登记归档。 二、审计实施原则 1、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要求,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参与审计工作。 2、一旦中标,一切以完成审计任务为重,不以收费多少作为完成业务工作质量的标准; 3、按照委托单位的要求,在保证业务质量的前提下按时完成审计任务。 4、如果委托审计的项目要求超出了本事务所执业人员的力量和专业胜任能力,应实事求是向委托单位表达无法接受委托;在实际审计工作中,项目负责人或相关人员不适应或不胜任所委托的审计工作,要及时调换或加强力量,决不做力所不能及的工作。 三、具体审计实施细则 1、与委托单位先进行沟通,弄清楚委托单位的审计要求; 2、对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所有参与人员均应明确审

软件开发项目绩效考核奖金分配方案

软件开发项目绩效考核奖金分配方案 第一条综述 为调动公司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软件开发的效率和质量,贯彻公司发展战略,结合本公司项目开发流程,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执行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产品、开发、实施等全部参与项目开发成员。 第三条项目奖金总额的计算 一、奖金总额的分类 1、合同类奖金总额的构成 根据每个项目毛利的30%计算。其中奖金总额的70%根据项目成员工期完成度发放,其中奖金总额的20%根据各项目成员的完成质量评估,其中奖金总额的10%作为特殊奖励发放。 2、新品开发类奖金总额的构成 根据项目立项时确立的工期成本计算项目总金额?。其中奖金总额的80%根据项目成员工期完成度发放,其中奖金总额的20%根据各项目成员的完成质量评估,其中奖金总额的10%作为特殊奖励发放。 3、特殊奖金的作用 发放给项目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或需要长期维护项目支持人员或小

部分需求变动但不足以成立新的需求追加项目的参与人员以及其他可能发生的情况。如项目验收评估后无此项目发放对象,则10%的特殊奖金并入工期奖金中发放。 二、奖金总额的浮动 1、项目提前完成 根据项目提前完成的工期时间计算浮动比,奖金总额在原基础上上调相应的浮动比,浮动比上限50%。(例:100天工期,实际80天完工,则浮动比(100-80)/100=20%,奖金总额:基础奖金总额*(1+20%) ) 2、项目滞后完成 根据项目滞后完成的工期时间计算浮动比,奖金总额在原基础上下调相应的浮动比,浮动比下限50%。(例:100天工期,实际120天完工,则浮动比(100-120)/100=-20%,奖金总额:基础奖金总额*(1-20%) ) 第四条项目奖金总额的分配 一、根据实际项目工作量比例分配各模块参与成员的项目奖金比例。工作量以工期时间为准。

财政专项资金使用与监督管理办法

财政专项资金使用与监督管理办法 〈总目录〉(征求意见稿〉第三次修订 一、总则 二、管理职责与分工 三、项目申报、预算与审批 四、收支执行与曰常管理 五、基建工程项目管理 六、项目调整、撤销与验收结算 七、信息共享与定期报告 八、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九、绩效考评 十、附则 财政专项资金使用与监督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切实保障财政专项资金运行安全,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法》、《会计法》、《审计法》、《行政监察法》、《政府釆购法》、《招投标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以及中央、省、市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县行政区域内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对财政专项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部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财政专项资金,是指上级人民政府拨付本行政区域和本级人民政府预算安排的以及政莳蚀融资借款和各单位通过非税收入征集的(包括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中指定特定用途的)用于社会管理、公共事业发展、社会保障、经济建设以及政策性补贴等 方面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具体包括:国债资金,水利、公路等一般性基本建设资金,征地拆迁与移民安置资金,退耕还林、粮食、农资补贴资金,农业开发与土地治理项目资金,新农村建设、一事一议项目与扶贫资金,养老、工伤、医保、低保、救灾、农业保险理赔、助残等社会保障资金,政府融资借款、各级政府捐赠、援助资金,防洪保安与应急资金,计划生育抚育费、卫生保健、禽畜防疫与义务教育补助及校舍改造资金,安全生产与煤炭维简费,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与环保资金,家电下乡与扩大内需项目资金,廉租房建设资金,彩票公益金、价格调节资金,等等通过各种渠道安排的各类专项资金。 第四条财政专项资金按照是否需要进行再分配的原则,划分为需要进行再分配的专项资金和不需要进行再分配的专项资金两大类。需要进行再分配的专项资金是指中央、省、市财政下达的及县级财政预算内外安排的没有直接到单位、到

2019年重点产业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方案 .doc

2019年重点产业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切实提高省级专项资金精准性和有效性的意见》(吉政办发〔2017〕22号),提高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根据《吉林省省级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财产业〔2017〕514号)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支持方向 全面落实《中国制造2025吉林实施纲要》和《吉林省工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7-2020年)》,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培育制造业发展新动能,促进工业经济稳定运行,2019年采用因素法分配的省级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以下方向。 (一)工业转型升级 1.传统产业升级改造:支持传统产业、优势产业企业扩大生产规模、优化产品结构、提升装备水平、促进安全生产的技术改造项目。 2.新动能产业培育:支持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卫星及通用航空、精密仪器与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等新动能企业成长项目。 3.企业技术创新:支持新产品规模化推进、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提升、制造业质量品牌提升、产

业公共技术研发中心服务企业、企业与高等院校合作协同创新等项目。 4.企业管理创新:支持重点行业企业和民营企业管理手段创新、企业组织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品牌管理创新的项目。 5.信息化推进建设: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制造模式创新项目,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密码安全可靠应用项目。 6.碳纤维产业发展:支持碳纤维原丝生产及产业化项目、碳纤维加工项目、碳纤维复合材料研发应用项目。 7.特色工业园区发展:支持特色工业园区建设省级以上研发机构、信息化、创业创新、金融服务、人才培训等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支持园区建设污水处理中心、喷涂中心等项目,以及适度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8.危化品搬迁:支持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调整和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降低安全环境风险,实现转型升级。重点支持列入全省就地改造、异地迁建、关闭退出计划的危化品生产企业。 工业转型升级资金可优先支持危化品搬迁改造项目。 (二)落实全省工业稳增长政策措施 落实《关于稳定当前工业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吉工信办联〔2017〕24号)文件要求,支持以下方向: 1.支持重点企业稳定增长:对年销售收入首次超过10亿元、2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重点工业企业,给予年度新增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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