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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编【试题】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培训试题

精编【试题】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培训试题
精编【试题】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培训试题

2016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培训试题单位姓名成绩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30分)

1.《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目前可以行使的行政处罚种类包括警告、、暂停或者取消粮食收购资格等三项。()

A.罚款 B.吊销营业执照 C.没收违法所得 D.行政拘留

2.《江苏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你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需举行听证。()

A.5000

B.10000

C.20000

D.50000

3.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经营者,应当具备以下列条件:(一)具备经营资金筹措能力;(二)拥有或者通过租借具备必要的粮食仓储设施;(三)。()

A.具备一定的烘干能力 B.具备相应的粮食质量检验和保管能力 C.具备县级储备粮承储资格 D.仓库容量和仓储条件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和技术规范

4.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A.销售B.加工C.运输D.进出口

5.申请从事粮食收购活动,应当向办理工商登记的部门同级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资金、仓储设施、质量检验和保管能力等证明材料。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A.10 B.15 C.20 D.30

6,《粮食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程序(试行)》规定,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公正、公开的原则、有法定依据的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的原则。()A.程序合法 B.程序简便 C.快捷高效地d.方便群众7.中央储备粮承储企业应当对中央储备粮实行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保证中央储备粮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质量良好,储存安全,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中央储备粮。()

A.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B.省政府C.国家粮食局B.国务院

8.《粮油仓储管理办法》规定,粮油仓储单位应当具备一定条件,自设立或者开始从事粮油仓储活动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A.10 B.15 C.20 D.30

9.所有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

饲料、工业用粮企业,应当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并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购进、销售、储存等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粮食经营者保留粮食经营台账的期限为不得少于年。粮食经营者报送的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涉及商业秘密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有保密义务。()

A.1B.3 C.5 d.10

10.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的粮食库存低于规定的最低库存量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不足部分粮食价值1倍以上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取消粮食收购资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A.5 B.10 C.15 d.20

11.经国家粮食局批准,6月3日,我省启动2016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最低收购价为中等(国标三等)小麦每斤元,与去年持平。()

A.1.00 B.1.10 C.1.15 D.1.18。

12.《中央储备粮油轮换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中央储备粮油轮换的主要形式有:结合粮油进出口,实现中央储备粮油的轮换、同品种等量轮换、不同品种的等量串换。中央储备粮油的轮空期最长不超过个月。()

A.1

B.2

C.3

D.4

13《江苏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办法(试行)》规定,各级粮食流通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或规章实施的,涉及到、罚没案值达2万元以上(含2万元)的、对执法相对人的重大权益、对社会影响较大容易引起争议等内容的行政处罚,在报当地法制部门备案的同时,需报上一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A.罚款

B.吊销营业执照

C.行政拘留

D.取消粮食收购资格

14.《江苏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下列情形属于行政执法过错责任的追究范围:(一)违法采取先行登记保存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二)超过法定时效或办案实际,没有及时解除行政强制措施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三)侵犯行政执法相对人合法权益,违法要求其履行义务的;(四);(五)违法制定涉及行政执法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的;(六)违反制定《落实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程序》、《落实监督检查工作规程》、《粮食监督检查证件管理规定》行为的;(七)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A.对群众举报应予以查处的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B.未向上级机关报告的

C. 执法行为严格规范的

D.查处情况未向社会公布的

二、判断题(每题2分,共30题)

1.《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的“粮食”,是指小麦、稻谷、玉米、杂粮及其成品粮。()

2.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向粮食经营者审核发放粮食收购资格,以及会同其他单位确定最低收购价粮食委托收储库点都是行政许可行为。()

3.落实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由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地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发现下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行为不妥的,可以建议下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所从属的地方人民政府责令其整改。()

5.2016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规定,标准小麦的具体质量标准为:容重750~770g/L(含750g/L),水分14.5%以内,杂质1%以内,不完善粒8%以内。()

6.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规定,中央储备粮直属库所在地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有权对改库执行最低收购价预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根据《国家临时存储粮食(小麦)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15年2月3日起执行),如果买受人出具《出库通知单》提出出库要求后,承储库点在2个工作日内未能安排出库,或承储库已按买受人出库要求通知买受人提货,但买受人在2个工作日未能提货,

均应书面向交易市场说明理由,对没有合理理由的,视同其违约。()

8.《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地方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接到出库监督员派出单位转来的非直属库出库纠纷后,应当自接到出库纠纷起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并将处理结果报告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

9.《国务院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06]16号)明确规定,要加强和充实粮食行政管理机构、人员,从2006年起地方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经费要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10.按照《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发[2010]178号),销售出库的国家临时存储粮实际水分、杂质等高于或低于国标规定标准的,要在实际出库粮食数理基础上实行增扣量的办法确定结算数量,也可以用增扣价的办法确定结算价格。()

11.特制大容器法测量单位体积粮食重量时,容器内粮食净重与容器体积的比值即为自然散落状态下的粮食密度,也称单位体积粮食重量。()

12.申领监督检查证应当具备的条件是,从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经过粮食行政管理法规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原则上要求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暂属事业编的地方粮食局,可以依照法

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接受上一级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委托行驶行政执法职能,并按程序申领监督检查证。()

13.省级(含)以下可以申领监督检查证的范围:一是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监督检查工作的负责人;二是具有执法主体地位的监督检查处(科、股)的组成人员;三是与监督检查工作关系密切的处(室、科)的负责人或指定的专人。()

14.粮食年度内,省级储备粮储存的粳稻、杂交籼稻、小麦必须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分别轮换储备规模总量的2/3,1/2,1/3或以上,但任何轮换时点在库实物库存分别不得低于储备规模总量的1/3,1/2,2/3。()

15.《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极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前款所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三、简答题(每题5分,共20分)

1.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可以行使哪些职权?

2.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下级报送的备案材料之日起30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3.根据《粮食库存检查暂行办法》,库存检查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4.《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答案:

一、单选

1-5 ACBCB 6-10 ADDBA 11-15 DDDBA

二、判断、

粮食监督检查工作规程

粮食监督检查工作规程(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粮食行政管理监督检查行为,依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指监督检查,是指县级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统计制度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职责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遵守法定程序,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粮食行政管理监督检查实行分级负责制。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范围内粮食行政管理监督检查的指导和监督,组织实施全国性的监督检查任务,处理重大监督检查专案事项;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粮食行政管理监督检查的指导和监督,组织实施涉及全辖区的监督检查任务,处理本辖区内重要监督检查专案事项;地、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监督检查任务。 第五条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发现下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行为不妥的,可以建议下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所从属的地方人民政府责令其改正。 第六条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监督检查事项的管辖权限依照《粮食监督检查处罚程序》中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二章监督检查的实施 第七条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下列情况应当及时进行监督检查: (一)按有关规定要求开展对辖区内粮食流通情况以定期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抽查和专案等方式监督检查的; (二)公民、法人及其它组织举报的; (三)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交办的,下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请的,其它上级机关交办的,有关部门移送的; (四)其它方式途径披露并属于本部门管辖的。 第八条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受理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举报事项,须指定专人负责。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报的事项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在十日内作出受理决定,并及时组织进行调查: (一)有明确违法、违规行为人和危害后果的; (二)有具体事实依据的; (三)属于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查范围并属本部门管辖的。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

粮食流通监督检查

粮食流通监督检查 粮食流通监督检查 【注音】liángshīlíutōngjiāndūjiǎnchá 【释义】是我国规范和指导粮食流通监督管理,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工作,对在我国境内对从事粮食的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等经营活动(统称粮食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其内容包括: (一)粮食收购者是否具备粮食收购资格,在其从事的粮食收购活动中是否执行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粮食收购政策。 (二)粮食经营者使用的粮食仓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粮食经营者在粮食收购、储存活动中,是否按规定执行了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国家有关粮食仓储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其收购、储存的原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四)粮食经营者是否执行了国家粮食运输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五)粮食储存企业是否建立并执行了粮食销售出库质量检验制度。

(六)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是否执行了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最低和最高库存量的规定。 (七)粮食经营者是否执行了国家陈化粮销售处理有关规定。 (八)地方储备粮经营管理机构及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是否执行地方储备粮管理有关政策和规定;地方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储存安全以及轮换计划执行情况,各项规章制度、标准与规范执行情况,以及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的承储资格情况。 (九)从事军粮供应、退耕还林粮食供应、水库移民粮食供应、救灾粮供应等政策性用粮经营活动的粮食经营者是否执行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十)粮食经营者是否建立了粮食经营台账,是否执行了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 (十一)粮食经营者是否依照粮食应急预案规定,承担了相应义务,执行了相关规定。 (十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需要进行监督检查的其他内容。 2004年,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制定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中,对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作出明确规定。例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实行国家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制和中央与

粮油检验员试题1

一、选择题 1 ()。 A B C D 2 对定量分析的误差要求()。 A B C D 3 ()。 A B C D 4 行政执法时对市场粮油质量进行监管,下述作法不当的是()。 A B C D 5 职业道德是人们在从事职业过程中形成的一种内在的、非强制性的 ()。 A制度B规章C法律D约束机制6 根据稻粒()联合国粮农组织将其籽粒分为四类。

A粒质B生长期C粒形D长度7 粮食中的水分由自由水和()组成。 A B C D 合水8 标准化的目的是为了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全面的经济效果。A B C D 9 间接碘量法是利用()再用Na2S2O3标准溶液反滴定的方法。 A I I2 B I I2 C I I2 D I I2 10 碘染色法鉴别糯性稻谷与非糯性稻谷,其结果是非糯性稻谷呈()。A B C D 绿色11 测定小麦杂质时,规定的绝对筛层的孔径为()。 A 1.5mm B 2.0mm C 3.0mm D 5.0mm 12 我国稻谷质量标准中,粳型稻谷的中等指标为出糙率应大 于等于()A73.0% B75.0% C77.0% D79.0% 13 测定粮食水分时,干燥器中的变色硅胶保持有效的颜色为()。A B C D14 稻米心白粒是指米粒()部位呈白色不透明的粉质白斑。 A B C D

部15 检验粉类粗细度时,按规定的筛层筛理,上层筛的筛上物应 ()。A B 1.0C 5.0D 10 16 大米的杂质包括矿物质、其它杂质和()。 A B C D 17 粮油品种中不易污染黄曲霉毒素的品种是()。 A B C D 大豆18下列玻璃器具中可在烘箱内烘烤的是()。 A B C移液管D 瓶19 扦样时以同种类、同批次、同等级、同货位、同车船舱为一个检验单位。一个检验单位的代表数量,普通仓房扦样,中、小粒粮食 和油料一般不超过()吨。 A50 B100 C200 D 250 20 十分之一天平的分度值为()。 A0.1 g B0.01 g C0.001 g D 1.0 g 21我国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中规定一级浸出油溶剂残留允许量为 ()。 A B10mg/kg C50mg/kg D 100mg/kg 22 常规试剂配制用水为()水。 A自来水B一级水C二级水D三级 水23 一级化学试剂标签颜色为绿色,用符号()表示。 A AR B GR C CP D

粮食监管方案

融资质押项目(粮食类) 监管方案 一、市场行情: 粮价的涨跌,左右着农民的收益、粮企的利润,关系着国家粮食安全。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所作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完善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理顺比价关系,充分发挥市场价格对增产增收的促进作用。 稳步告别“低粮价时代” 近期,国家宣布一系列粮食收购政策,明确了今年国家临时存储稻谷收购政策,将玉米、大豆等纳入收购范围,较大幅度提高2009年的粮食最低收购价格。 临时储存稻谷的价格,既高于上半年国家公布各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也略高于当前的市场粮价,有的品种还是首次公开宣布入市收购储备,其托市意图相当明显。早稻收购上演了这一轮粮食牛市“最后的疯狂”,收购价达到了100元/百斤的历史高点。但随后而来的中晚稻收购却相反,各方谨慎入市,价格萎靡不振。江西一些地方中晚稻开秤收购价竟然低于先前的早稻收购价,出现罕见的早晚稻价格“倒挂”。与此同时,大豆、小麦、玉米等也纷纷进入下行通道,“卖粮难”、“谷贱伤农”一触即发。中国宣布提高保护价之后,粮食市场价格做出了积极回应。大连商品交易所的大豆、玉米等期货价格全线上涨,部分地区大豆的市场价格已经超过了国家的保护价,小麦价格也扭转了今年以来连续下跌的趋势。 南方粮食市场副总裁熊良华认为,这次国家决定实行临时收储、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可以一举多得:首先,遏制了当前粮价下滑的势头,防止了农民“卖粮难”;其次,这次公布的临时收购价将是我国市场各粮食品种的一个阶段性底部,提升我国粮食的价格底部将使我国粮食告别“低价时代”;第三,粮价调控被赋予扩大内需新职能,可以通过增加农民收入,从而扩大萎靡不振的农村消费。 粮价形成机制的不完全市场化与农资、劳动力等要素价格形成机制的相对市场化之间的矛盾,导致我国粮食领域出现了一系列“新剪刀差”现象:首先,国内农资与粮食的价格差越拉越大。化肥、农药、柴油等农资价格持续大幅走高,即使加上国家对农民的补贴部分,小麦、水稻、玉米等主要粮食品种价格上涨仍然缓慢,部分粮区甚至出现粮价不升反降、农民卖粮难现象。其次,当前农民外出打工与种粮效益的剪刀差逐步扩大。受劳动力市场短缺和各级政府出台保障农民工收入等政策影响,近年来部分地区农民工工资涨幅较大。而同期粮食价格仍处于低价位运行,种粮还要面临自然灾害、市场风险等因素影响,农民打工收益明显高于种粮收入。第三,“新剪刀差”对农业内部的种植结构调整

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2018年粮食流通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2018年粮食流通工作要点》的通知 【法规类别】粮食管理 【发文字号】国粮发[2018]24号 【发布部门】国家粮食局(含国家粮食储备局) 【发布日期】2018.02.12 【实施日期】2018.02.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2018年粮食流通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粮发〔2018〕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 根据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关于突出“六项重点”和强化“六个支撑”的部署要求,国家粮食局研究制定了《2018年粮食流通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粮食局 2018年2月12日 2018年粮食流通工作要点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粮食行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的攻坚之年。粮食流通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围绕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健康中国战略,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实现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突出“六项重点”,强化“六个支撑”,守住安全底线,切实增强粮食部门创新力执行力公信力,努力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根据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关于突出粮食收储制度改革、库存消化、粮食流通监管、粮食宏观调控、粮食产业经济、优质粮食工程“六项重点”和强化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粮食安全保障立法、科技兴粮和人才兴粮、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体系建设、行业信息化建设、粮食流通设施现代化“六个支撑”的部署要求,现提出2018年粮食流通工作要点。 一、紧紧围绕“六项重点”,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实现粮食行业转型发展 1.积极稳妥推进粮食收储制度改革。巩固放大玉米收储制度改革成效,把好做法好经验固化下来并形成有效工作机制。增强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弹性和灵活性,优化执行预案和具体操作办法,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监督。积极推动由政策性收储为主向政府引导下市场化收购为主转变,建立优粮优价的市场运行机制,引导农民积极对接市场需求,主动调整种植结构,增加适销对路的优质粮食种植规模,实现种好粮、卖好价。 2.全力抓好粮食收购。认真落实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加强市场监测,完善细化工作方案,防止发生大范围农民“卖粮难”。建立健全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运行机制,拓宽粮食市场化收购资金渠道,加强运力保障,支持加工转化,充分发挥国有和

2019年对粮食流通监管的调研分析_1

对粮食流通监管的调研分析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第一生活必需品,粮食问题已经成为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我市20**年成为全省首批6个进行购销市场化改革的试点市州之一,全面放开了粮油购销市场,鼓励多种所有制的经济实体进入粮油市场。在我市粮食市场放开、市场主体多元化的新形势下,如何对其监管,做到流通有序、保证质量、安全消费是当前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面临的一项全新工作。《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07号令,以下简称《条例》)和《**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省政府第206号令,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颁布实施,赋予了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粮食流通进行监管的职责,同时为对粮食商品进行依法规范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一、加强粮食流通监管的必要性 近年来,我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取得了新的重要进展,实现了粮食流通全面市场化这一体制性突破和创新,粮食流通工作的内容和方式也随之发生了重大转变。尤其是《条例》和《实施办法》的先后颁布实施,明确了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粮食流通进行监管的职责和权利。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该也必须义不容辞地承担起监管重任,以保障我市粮食流通领域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一)加强粮食流通监管工作,是粮食购销市场改革的迫切需要。在计划经济时期,粮食作为重要战略物资,一直有国家统购统销,不

允许其他经济组织染指,那时的粮食流通流域,是清一色的国字号。改革开放后直致上世纪九十年代,才出现经营规模非常小的个体粮油经营户,但在经营规模和经营环境方面仍远不及国有粮食企业。20**年,我市成为当时全省6个粮油购销市场化改革的市州之一(其他地区20**年放开)。按照“有利于粮食生产、有利于种粮农民增收、有利于粮食市场稳定、有利于国家粮食安全”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放开粮食市场和价格,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放开后,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快速地不断涌入粮食流通市场,市场主体多元化格局已经形成。据调查统计,截止20**年6月底,在各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各类粮食经营户(含粮油购销、加工、转化)已达574户,其中,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19户,占3.3%,非国有粮食企业及工商个体户555户,占96.7%。数量如此庞大的经营主体,仅仅依靠行业自律是做不到有序规范的,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监管是保证其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保障。 (二)加强粮食流通监管工作,是粮食供求形势新变化后保障我市粮食安全的客观要求。我市目前已成为粮食纯销区,如何保障全市粮食安全始终是摆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粮食部门面前的艰巨任务。近年来,我市粮食生产消费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粮食生产能力有限且呈下降趋势。20**年,我市粮食三大品种(稻谷、小麦、玉米)播种面积143.4万亩,产量55.6万吨;20**年,三大品种播面为112.7万亩,产量44.3万吨,分别下降21.4%、20.3%。从总量上看,20**年,

国家粮食局关于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国家粮食局关于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 国粮政〔2005〕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现依法管粮,是新形势下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效能,都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2004年3月22日国务院印发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以下简称《纲要》),这是我国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纲领性文件。为确保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纲要》,推进粮食流通管理法治化进程,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政为民,依法履行粮食流通管理的职责,提高粮食行政管理的效能和水平,创新粮食行政管理方法,增强粮食行政管理的透明度,依法规范粮食流通活动,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护合法的粮食经营活动,推进粮食流通管理的法治化进程。 (二)基本目标:粮食行政管理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管粮的观念明显增强,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粮食立法和制度建设质量进一步提高,粮食流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得到有效实施;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职能进一步转变,宏观调控、行政管理、行业指导和服务的职能得到加强;粮食行政执法程序逐步健全,行政监督体制不断完善,行政执法行为日趋规范。 二、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一)进一步转变和完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职能。以贯彻《行政许可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契机,进一步深化粮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能取消的取消、该废止的废止、该修改的修改”

浅谈粮食监督检查工作的几点体会

浅谈粮食监督检查工作的几点体会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是粮食流通市场化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职能转变的关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了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明确的行政执法职能。在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的新形势下,认真落实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是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实现国家粮食调控目标、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保证。 面对这一全新的职能、全新的工作,如何履行好职责,如何搞好市场监管,监督检查工作到底怎么干,在系统内还没有成熟的经验。榆林市粮食局大胆探索,勇于实践,监督检查工作全面、扎实地开展起来了,全市粮食市场初步形成了放而不乱、管而不死、竞争有序的新局面。 一、建立机构是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基本条件 粮食行政执法涉及面宽、工作量大,又是刚刚起步,如果没有专门机构、专门人员负责,工作难以深入开展。即使突击检查一次,后续工作的处理没有人负责,往往落实不了,容易形成应付状态,监督检查工作就会流于形式。《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为了适应《条例》所赋予的新职

能、新任务的现实需要,市局积极主动向市委、市政府汇报设立专门机构的必要性,在有关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市粮食局组建了榆林市粮食流通稽查支队,为市粮食局下属副处级事业单位。并要求12个县区组建粮食流通稽查大队(正科级事业单位)。按照全市粮改文件精神,人员全部从解除劳动关系后的粮食企业人员中择优考试聘用。这就使得我市的在粮食领域有了专门的执法队伍。 二、领导重视是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的必要前提 粮食监督检查工作是新形势下,国家赋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一项全新职能,对其重要性的认识有一个必然的过程。如果得不到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的高度,工作就会有难度、有阻力,甚至一时难以开展起来。所以如果我们积极主动向有关领导汇报设立专门机构的必要性;一面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不被动等待,通过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体现设立专门机构的必要性。就会得到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有的县局对此认识还是不到位,一等二看三靠,工作没有起色,迟迟开展不起来。 二、抓好宣传教育是实施行政执法的基础

粮油保管员实用技能培训教材

粮油保管员实用技能培训 一、粮情检查 (一)检查容 粮情检查一般应着重检查温度、湿度、虫害、水分、粮油品质和发芽率(限于种子粮)等。(二)检查方法 1.温度检查 (1)感官检查:手脚感觉、身体感觉、检查重点部位(深度以粮面30cm厚度为宜、测温系统显示的异常点、四角、中心) (2)温度计检查:注意检查点的选择及检测时间(粮面:正中央并离粮面1m以上,15min 后读数)(气温检查:太阳不能直射、离地高度1.5m,15min后读数) (3)粮温计检查:限于对粮情检测系统显示异常点的复查(检查点相符、15min后读数)2.温度检查 干湿球温度计检查 干湿球温度计的使用 (1)检查点的位置选择(气湿检查:太阳不能直射、不能位于风口、不能位于通风死角、离地高度1.5m)(仓湿检查:粮面正中央并离粮面1m以上) (2)检测时间:15min后读数 (3)规读数:(视线与显示刻度位平齐、不能用手接触温度计感温部位)(温度计与此相同)(4)使用条件:0℃以上 3.虫害检查 (1)主要工具:虫筛、天平、陷阱诱捕器、样品筒、电动吸式采样器(主要用于深层粮食、油料的采样和流动粮食、油料的取样或倒、拆包取样。但不适于杂质检验项目的样品采取。)(2)检查仓壁、粮面害虫活动情况(视觉检查)(书虱、米虱防治:DDVP与酒精配合磷化氢熏蒸) (3)判断粮食有无被虫害(视觉检查) (4)确定虫蚀率(对照) (5)虫口密度确定 样品制备: 粮面在100m2以的,设5个取样点,100-500 m2的,设10个点,500 m2以上的,设15个取样点。堆高在2m以下的,一般在粮面取样;堆高在2m以上的,设两层取样,每点取样量不少于1kg。 虫筛处理: 粮食仓库使用的害虫选筛直径有上下两层不同孔径的筛层,加筛底、筛盖共4层。上层筛孔径为2.5mm,下层筛孔径为1.5mm。 使用害虫选筛检查害虫时,首先要按筛孔大小顺序套好,再将样品倒入上层选筛。每次筛选的量不宜过多,以铺在筛面上的样品厚度来掌握,一般以不超过2cm厚为宜。然后加上筛盖,以双手回旋的方法筛动,每次筛动时间不低于3min。筛后结合手拣使害虫与粮粒分离,以筛上拣出的害虫和筛下物中检查的害虫一并计算害虫密度。 虫口密度确定: 1kg储粮样品中各种活害虫头数的总和,即:活虫头数/kg。(特别注意:A、活虫头数总和,包括成虫、卵、幼虫、蛹;B、熏蒸后活虫鉴别:虫样在温度25℃、相对湿度75%、

2018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汇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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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汇报 XX年全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按照省、市粮食局的工作部署,围绕“抓收购、保供给、稳粮价”的中心任务,以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为目的,加强监督,强化创新,为确保粮食安全,促进我县粮食行业科学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强化政策性粮食监管,确保各项粮食政策落实到位。 一是开展对粮食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 二是扎实开展粮食库存检查,规范检查方式,严格检查要求,提高检查质量,推动粮食库存检查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是加强对地方储备粮食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情况的监管,督促承储库点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储粮安全。 四是进一步规范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监管工作,完善和落实政策性粮食出库协调机制,确保竞价销售的粮食按照交易规则和政策要求及时出库。 五是加强军供、救灾粮等政策性粮油供应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策性粮油供应及时、安全。 二、强化全社会粮食流通日常监管,维护全县粮食流通秩序。 一是严格执行新修订的《省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管理办法》,在全县集中开展粮食收购资格核查,对粮食收购主体实现规范化管理。 二是扎实开展对粮食收购活动、粮食经营者报送粮食经营数据和履 第 2 页共 5 页

行最低、最高库存量义务情况、《粮食应急预案》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全社会粮食流通秩序。 三是开展对粮食经营企业在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出入库环节执行国家粮食质量管理政策和标准情况的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粮食质量卫生管理制度,落实粮食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四是更新完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管理工作信息系统,进一步健全粮食经营企业信息档案,建立粮食经营者诚信评价制度,并依据诚信等级对粮食经营者实行分类监管。 五是配合工商、卫生、质监、物价等部门加强对粮油加工、批发、零售等重点环节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三、强化涉粮案件查处,提升粮食执法社会影响力。 认真做好举报和投诉的受理工作,畅通反映问题的渠道,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领导和社会高度关注案件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涉及种粮农民利益、政策性粮食收购、销售出库和库存管理等方面的违法违规案件。严格规范执法程序,规范使用执法文书,做到定性准确、裁量得当、执法文明、杜绝投诉事件发生。 四、强化执法体系建设,切实做好监督检查基础工作。 一是落实粮食执法职能。接受县农业和粮食局委托,切实履行粮食执法职能,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三到位”。 二是加强粮食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宣传。认真做好新修订的《省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管理办法》的学习宣传工作,营造依法管粮氛围。 第 3 页共 5 页

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关于这次的会议提到了哪些内容呢?那么和XX一起来看20全国粮食流通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相关内容吧! 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非常高兴参加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刚才,正晓同志传达了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汪洋副总理近期关于粮食工作的重要批示,这既是对我们的鼓励和肯定,更是鞭策和要求,必须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去年11月,党中央召开了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随后召开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之前还专门召开了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这些重要会议精神,都需要在本次会议上认真传达学习,进一步贯彻落实到今后的工作中去。正晓同志的工作报告,会前我认真读过了,报告总结工作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工作部署考虑周密、重点突出,符合中央精神和粮食工作实际,我都赞成。下面,我讲3点看法。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工作。“十二五”以来,国家粮食局指导和带领全国粮食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粮食安全的战略部署,锐意进取,探索创新,齐心协力,扎实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发挥了重

要作用。可以概括为“筑牢了一条底线、取得了两个突破、实现了两个能力的提升”。 第一,收、储、销并举,“种粮卖得出,吃粮买得到”的底线进一步筑牢。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粮食收购总量相继突破7000亿斤、8000亿斤大关,累计收购最低收购价和临时存储粮8460亿斤,很好地保护了种粮农民利益和生产积极性。二是调整优化储备粮区域布局和品种结构,强化中央储备粮行政管理和监管,大幅增加地方储备规模,粮食宏观调控的物质基础进一步增强。三是加强粮食产销合作,打造全国统一粮食竞价交易体系,完善粮食应急供应体系,粮食市场保持了总体稳定。 第二,锐意改革,粮食收储机制和粮食流通管理体制进一步健全。一方面,坚持市场化取向,粮食收储机制改革取得新突破。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预案实现“三合一”,探索形成玉米临时收储“一主多辅”模式,油菜籽收购交由省级政府组织实施,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不断完善。有关省份探索出台补贴加工收购等措施办法,集中抓好对质量不达标的粮食收购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成效。另一方面,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粮食流通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新突破。《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已经出台实施,全国31个省份全面出台了具体实施意见,多数省份制定了考核办法。

中央储备粮油质量检查扦样检验管理办法(国粮发〔2010〕190号)

中央储备粮油质量检查扦样检验管理办法(国粮发 〔2010〕190号) 核心提示:为加强中央储备粮管理,规范中央储备粮质量检查扦样检验活动,推进质量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粮食局制定中央储备粮油质量检查扦样检验管理办法。 发布单位】国家粮食局 【发布文号】国粮发〔2010〕190号 【发布日期】 2010-12-02 【生效日期】 2010-12-02 【效力】 【备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为进一步规范中央储备粮油质量检查扦样、检验和判定工作,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和《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8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在总结近年来粮油质量检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粮食质量监管工作发展的新要求,修订和完善了《中央储备粮油质量检查扦样检验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中央储备粮油质量抽查扦样检验管理办法(试行)》(国粮发〔2003〕158号)同时废止。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央储备粮管理,规范中央储备粮质量检查扦样检验活动,推进质量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开展中央储备粮(包括中央储备油和国家临时存储油,下同)质量检查扦样检验工作,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中央储备粮质量检查工作由国家粮食局组织,必要时由国家粮食局会同有关部门联合组织。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应配合做好质量检查工作。中央储备粮承储企业(以下简称承储企业)应为检查扦样提供便利条件。 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按在地监管原则,将中央储备粮及其他中央事权粮食的卫生安全状况列为日常监管内容。 第四条国家粮食局质量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中央储备粮质量检查的扦样检验工作,包括制定扦样检验方案,确定检验方式,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承担扦样检验任务等。 第五条承担中央储备粮扦样和检验任务的机构(以下简称承检机构),应取得国家粮食质量检验监测机构资质。扦样、检验人员,应当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与政策业务知识,具有粮食质量检查扦样、检验实际工作经验。 第六条扦样、检验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并符合委托任务书的要求。 第二章扦样与送样 第七条检验机构接到委托任务书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准备扦样器(含深层)、分样器、记录夹、样品袋(瓶)、封条(标签)等工具和用具,复制《中央储备粮质量检查扦样登记表》(见附件2-1A、2-1B,以下简称《扦样登记表》),做好扦样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二)收集和整理本省(区、市)和中储粮分支机构粮食质量管理和粮食安全储存水分规定等文件,并报送国家粮食局质量管理部门备案。 (三)制定样品集并和转送工作方案,明确专人和车辆,确保样品按时送达。 (四)指派专业技术人员赴承储企业扦样,到每个库点的扦样人员不得少于2人。扦样人员到达承储企业后,应出示国家粮食局质量管理部门出具的委托任务书原件或复印件,按要求实施扦样、分样和封样,做好样品记录。 (五)指定专人负责核对、录入检查样品的原始信息。 第八条承储企业应如实提供粮食库存数量、品种、货位分布、产地或来源、收获及入库年度、检验记录、粮温变化、虫害及施药情况、储粮技术措施等资料,供扦样人员查阅和记录,并派人协助扦样。 第九条散装粮食扦样。

粮油质量监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报告

粮油质量监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报告 根据《昭通市粮食局关于开展粮油质量监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昭市粮〔2016〕87号)文精神,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粮食法规赋予粮食局的职能职责。结合**区实际,区粮食局召专题办公会议,安排布置专项检查工作,于2016年10月12日至19日,由军供储备科、监督检查科一行4人在辖区内开展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范围 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和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中的原粮质量和原粮卫生监管为主要内容,以行政服务对象为检查对象,以规范使用、经营、管理食用植物油为重点,坚决杜绝购入、自制、使用“地沟油”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活动,依法加强监督检查,把好粮油食品的源头关,促进粮食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检查范围,对**区辖区内粮油重点经营大户、粮油储备购销公司大院村储备粮库、军粮供应站、昭通粮油物流中心、储备购销公司粮油三门市、**区源达粮食商场。 二、检查内容 严格按照《昭通市粮食局关于开展粮油质量监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昭市粮〔2016〕87号)文要求

的九个内容进行检查。 三、检查情况 (一)对当地收购粮油执行国家粮油质量标准情况的检查。**区粮食生产不平衡,总体上以玉米生产为主,农户有多余粮食在市场交易也是以玉米为主。交易期主要集中在每年3-5月。目前,属交易淡季时期,上市交易量较少。 1.收购玉米情况。检查组通过对**区粮油储备购销公司、**区万宝生猪有限公司等国有、民营企业在收购玉米过程中的检查,收购人员严格把好质量关,霉变玉米不收购、达不到中等不进仓,收购的玉米通过仓外整理后才进仓,堆放为散装粮,收购中是按质论价,没有存在压级压价、短斤少两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收购中是及时向售粮者支付粮款,没有赊欠打白条的行为,建立了粮食收购经营台账,并定期的向**区粮食局报送统计报表。 2.玉米市场交易情况。检查组对部分玉米主产区粮食市场进行了检查,玉米上市主要集中在小龙洞、靖安、永丰、守望等乡镇,玉米质量上、中、下都有,收购者多数是个体商贩和流动商贩,没有仓储设施,以门市收购和露天收购,并都以现货现款交易,收购起来的玉米有少量的及时打包发往四川方向,多数小商贩收购后用拖拉机和农用车运到区内其他乡镇市场进行玉米供需平衡调剂。 (二)出入库粮油质量的检查。

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

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卫生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指导粮食流通监督管理,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及有关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对从事粮食的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等经营活动(以下统称粮食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实行国家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制和中央与地方分级负责制。 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地方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本辖区内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执行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下达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任务。

工商行政管理、质量监督、卫生、价格、财政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有关的工作。 各级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有关部门要建立监督检查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工作配合和信息交流。 第四条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度的建设,充实加强监督检查人员队伍。 从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人员,应当具有法律和相关业务知识,并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 第五条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实行持证检查制度。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在执行任务时要出示《粮食监督检查证》。《粮食监督检查证》由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监制,由省级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监督检查人员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核发。其他部门在执行粮食监督检查任务时,也要出示有法定效力的监督检查证。 第六条对粮食经营者违规行为的罚没收入应纳入预算管理并根据《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管理办法》([86]财预228号)、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及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上缴国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挪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所需经费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申请、管理和使用。

国家粮食局公告2018年第1号――12325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举报处理

国家粮食局公告2018年第1号――12325全国粮食流通监管 热线举报处理规定(试行) 【法规类别】粮食管理 【发文字号】国家粮食局公告2018年第1号 【发布部门】国家粮食局(含国家粮食储备局) 【发布日期】2018.02.22 【实施日期】2018.03.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粮食局公告 (2018年第1号) 为规范12325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举报处理工作,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政策,国家粮食局制定了《12325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举报处理规定(试行)》,现予公告。 国家粮食局 2018年2月22日12325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举报处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统称举报人)依法举报粮食流通违法违规行为的权利,规范12325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以下简称“热线”)举报处理工作,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热线实行统一受理、分级负责、便民高效、公开公正的处置原则。 第三条国家粮食局执法督查局负责热线的统一管理。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分级负责国家粮食局执法督查局分办举报的查处等工作。 第二章受理 第四条热线包括电话系统和网络平台,电话系统受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8:30-12:00,13:00-17:00;网络平台全天24小时接收举报。 第五条热线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应如实反映问题,尽可能提供详细情况,对其真实性负责,并保持预留有效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畅通。 第六条举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不属于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职权范围的;

中储粮粮油质量检验后备培训考试试题

中储粮粮油质量检验后备培训考试试题 姓名: [填空题]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 [填空题]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道德是一定社会、一定阶级向人们提出的处理()之间,个人和社会,个人和自然间各种关系的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 [单选题] * A、自然与自然 B、社会与自然 C、人与人(正确答案) D、社会与社会 2、测定稻谷的脂肪酸值时选用()浸出试样中的脂肪酸。 [单选题] * A、乙醇(正确答案) B、苯 C、乙醚 D、以上都不对 3、测定水分用的试样,其单位用()。 [单选题] * A、克(g)(正确答案) B、千克(kg) C、毫克(mg) D、质量分数(%)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我国标准分为()。 [单选题] *

A、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正确答案) B、国家标准、公司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C、国标标准、企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 D、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地方标准 5、标准根据法律的约束性分为() [单选题] * A、食品标准,轻工标准 B、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正确答案) C、仪器仪表标准,化工标准 D、环境保护标准,农业标准 6.PH=12.30 有()位有效数字。 [单选题] * A、 2(正确答案) B、 3 C、 4 D、 5 7、粮油检验分析试验常用的一般试剂纯度为()。 [单选题] * A、优级纯 B、分析纯(正确答案) C、化学纯 D、实验试剂 8、配制溶液未指明用何种溶液配置时,均指()溶液。 [单选题] * A、水(正确答案) B、酸 C、碱

粮食局粮食行政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粮食局粮食行政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们在省市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从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监督管理、违法处理等环节依法履行粮政管理职能,营造了良好的粮食市场环境。现总结 一、抓好一个学习,营造依法管粮的浓烈氛围 为了营造浓烈的依法管粮氛围,我们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颁布实施一周年为契机,将5月定为《条例》学习宣传月。我们分别利用新闻媒体、横幅、宣传车、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大《条例》及相关法规的宣传的力度。我们分别深入1xxxx乡镇,开展设点宣传、咨询,为期一个月;举办粮食经营者培训班,组织他们学习《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发放了人手一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手册,教育他们合法经营;同时,利用县电台每周一档的“粮油之声”栏目,系统地宣传粮食收购、流通、统计、监督内容。全年我们共举办培训班两期,培训人员28xxxx 次,宣传车深入乡镇集中宣传8天,散发宣传资料200xxxx份,书写墙体广告26块,悬挂横幅36条,营造了全县依法管粮的浓烈氛围,为确保粮食经营者按《条例》及相关法规规范收购打下

良好的基础。 二、严格两个规范,把好收购资格准入关为做好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和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粮食收购市场秩序,切实做到依法审核发放,一是县局由分管局长牵头,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相关工作制度。结合《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粮食收购资格行政许可管理制度》、《粮食收购资格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等制度。牢固树立规范意识、服务意识和程序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公开透明,诚实信用,权责一致,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条件办事;二是严格收购资格准入,对符合条件的,本着公开、便民、高效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办结,全年共为xx家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办理了《粮食收购许可证》,其中国有粮食购销企业1xxxx,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xx家,个体工商户xx户。对手续不齐全的,我们采取一次性告知,既缩短了办证时间,又避免办证者多跑腿、乱跑腿的现象。对条件确实不够的坚决不予办理,从而较好地把住了粮食市场的准入关。由于我们严格按规办事,没有出现一例工作人员违规操作和接受申办人的宴请以及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的不良问题,全年没有出现一起投诉案件。 三、依法实施三个监管,保证收购市场秩序 在做好《条例》的宣传和市场准入的同时,我们结合夏秋两季粮食收购,严格做好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针对粮食部门行政执法历史较短,与工商、公安相比行政执法经验相对不足的

粮食流通工作情况汇报

粮食流通工作情况汇报 XX市粮食局: XX县粮食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国家、省、市粮食局的业务指导下,贯彻落实全县经济工作会议及省、市粮食工作会议精神,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引领,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为目标,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守住管好“天下粮仓”,着力构建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培育多元市场主体,推动我县粮食流通工作健康稳定发展;改善企业生产生活环境,实现规范化管理;加强行业管理,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和谐稳定的粮食流通行业发展环境。 一、工作进展情况 1、建立和完善粮油储备体系,抓好粮食宏观调控工作。宽城国有省级储备粮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现储存省级储备粮 1.3万吨、县级储备粮2018吨(其中原粮为1750吨,成品粮大米100吨,面粉150吨,食用油18吨)。按规定要求,积极做好储存管理工作,确保品种、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2、加强粮食市场体系建设,搞好粮食购销工作。一是理顺渠道,确保购销环节顺畅,指导国有粮食企业创建新的购销模式,与各类粮食经营者(包括粮食经纪人队伍)结成利益共同体;二是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帮助协调银行贷款1000万元;三是完成粮食收购指导性计划,宽城国有省级储备粮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利用现有仓库,全力收购,缓

解了“卖粮难”,保护粮农积极性,至7月底,已收购原粮10000吨;四是搞好产销衔接,与粮食主产区、销售区及县内十几家养殖用粮大户建立协作关系,探索长效合作机制,广建合作平台,实现粮食资源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已销售粮食9000吨;五是抓好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审核及管理工作,积极培育多元市场主体,审核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件26户,形成了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格局;六是做好军粮供应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军粮供应任务。 3、抓好“放心粮油”工程建设,推进军供粮油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围绕校园食品卫生安全整治,抓好军供粮油进学校工作,已同20所学校、10所幼儿园签订供应合同,销售军粮70吨、军供油300件,也较好地解决了成品粮油储备轮换的问题。 4、加强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粮食仓储条件。2013年度已争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90万元(其中用于粮食仓房维修80万元,改造成品粮油低温储备库10万元),粮食局会同财政局加强监督检查,做到了专款专用,8月底前完成仓房维修改造任务。 5、加强体制机制建设,确保国有粮食企业资产保值增值。一是按照省粮食局要求,建立军粮特供店,与县级成品储备粮油有机结合,积极探索特色管理模式,保证品种、质量、数量要求,努力拓宽市场,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二是完善粮食应急预案,加强应急供应网点建设;三是加强国有粮食资产审计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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