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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及管理制度

诊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及管理制度
诊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及管理制度

凉州医院

诊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及管理制度

为规范诊疗技术的管理,加强医疗技术和人员资质的准入,减少安全隐患,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风险,保障患者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制度。

一、组织结构:成立医院资格许可授权考评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医务科主任与临床科室主任为组员的领导小组。

组长:高德玉

副组长:姚兴荣、王惠东、李晓。

组员:冯金山、张勇、李景永、严陪虎、陈彦刚、李凌霄、马留学,伊庭伟。

资格许可授权考评领导小组负责全院诊疗技术项目的资质准入审批与管理,办公室设在医务科。主任:严陪虎。

二、诊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领导小组职责

1、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从确保医疗质量与医患安全出发,认真分析所评诊疗项目,全面权衡全院设施条件,能否开展。

2、负责制定诊疗技术项目资格考评标准及复评标准。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的,应由医务科重新抽取专家进行复评,对复评仍有异议者,提交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

3、对各科室推荐或选评的医务人员进行全面评估,履行相关考核流程,从工作业绩、医德医风、技术操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合格后予以从事诊疗技术项目的授权许可,并报医务科备案。

4、对于开展已终止或中止的诊疗技术项目的技术人员,予以取消授权许可,并备案。待重新认定开展后,重新履行授权许可程序,获得授权许可后方可继续开展。

5、定期监督所授权人员开展诊疗技术项目的情况,对于不具备技术能力的人员,予以及时停止授权许可,并撤离岗位,报医务科备案。

6、实施每年一次再授权管理制度,对所授权人员实施分级管理制度。合格人员予以晋级,不合格人员予以降级或停止授权。相关资料报医务科备案。

7、因原则不强,徇私舞弊等未能规范履行授权许可考评制度,导致诊疗技术项目无法正常实施或损害医院及患者利益的,予以取消考评人员资质及授权人员资质,同时按照医院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及相关法律责任的,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三、管理办法:医疗技术分为普通有创诊疗技术和高风险诊疗技术。

(一)普通有创诊疗操作技术资质管理:普通有创诊疗操作技术指临床常用低风险,操作简单,安全的有创操作:如导尿、胃肠减压、骨髓穿刺,浅表组织活检,B超引导下诊疗性腹穿、胸穿,外周血管穿刺,清创等,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成功完成一定例数的操作后,经所在科室推荐,医务科和医疗质量与安全管委会审批后,予以资质准入。凡在医院学习的实习生、进修生均不得开展普通有创诊疗操作,临床型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研究生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普通有创诊疗操作。

(二)高风险诊疗技术资质管理:

1、各科根据本专业有创诊疗操作技术的复杂性,难度和风险,列出高风险诊疗技术目录,报医务科审核,科室根据学科发展和技术变化,

对目录进行定期更新。

2、各专业根据高风险诊疗操作过程的复杂性和技术的难度要求按项目进行资质准入,高风险诊疗操作技术分专业设置准入标准,取得主治医师职称方可提出最低难度的高风险诊疗操作技术项目的准入资质申请,大多项目要求副主任及以上职称方可申请准入资格,申请前必须完成10例以上的一助,和在上级医师(或有经验医师)指导下成功施行5例,根据相应项目考核,达到一定的技术水平,科室同意上报医务科审核,经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评审合格,获得相应高风险诊疗操作技术资格,方可进行独立操作。

3、危重患者进行高风险诊疗操作管理

危重患者进行高风险诊疗操作须承担极大的医疗风险,为了保证操作质量,减少操作风险,对操作者有更高的要求,除非紧急抢救生命,在操作前要进行科室讨论,评估有创诊疗操作的利弊和选择,原则上要安排熟练掌握的医师负责具体操作,不得安排低年资技术不娴熟的医师进行操作。

四、诊疗技术人员资质管理:诊疗技术资质许可授权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复评一次,进行操作技术能力再评价与再授权,再授权主要依照实际能力提升而变,不唯职称晋升而变动。当出现下列情况,取消其相应资格。

(一)再授权考核不合格者。

(二)达不到操作许可授权所必需资格认定的新标准者。

(三)对操作者的实际完成质量评价后,经证明其操作并发症的发生率超过操作标准规定的范围者。

(四)在操作过程中明显或屡次违反操作规程者。

关于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审核及卫生技术人员资质授权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审核及卫生技术人员资质授权 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 为加强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医院等级评审工作要求及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医政发〔2009〕18号)、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高风险诊疗技术分级管理与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许可授权制度》、《手术分级与手术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重大手术报告审批制度》、《手术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麻醉操作分级与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麻醉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等有关规定,前期我院对已开展的医疗技术进行了全面梳理、审核及授权,按照动态管理要求,医院决定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对各科室开展的医疗技术及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进行重新审核及授权,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科室根据本科室医疗技术开展情况,对照医院审核批准的医疗技术目录(《潍坊市人民医院关于公布第一类医疗技术及医师诊疗技术资格的通知》,潍人医医字(2012)23号,以下简称23号文件;《潍坊市人民医院关于公布手术分级及手术医师资格的通知》,潍人医医字(2012)24号,以下简称24号文件)进行仔细梳理,若科室需对原有的医疗技术进行调整(开展新技术或终止应用),请按要求填写《潍坊市人民医院医疗技术申报表》或《潍坊市人民医院高风险诊疗技术申报表》,手术科室还需填写《潍坊市人民医院手术分级申报表》,进行医疗技术申报。 二、各科室根据本科室实际工作情况,对本科室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能力进行考评并做好记录,若需重新授权,请填写《潍坊市人民医院医师诊疗技术资格准入申请表》或《潍坊市人民医院医师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资格准入申请表》,手术医师还需填写《潍坊市人民医院手术医师资格准入申请表》,麻醉医师填写《潍坊市人民医院麻醉医师资格准入申请表》进行资格准入申请。 三、根据《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规定要求,实施手术、麻醉、介入、腔镜诊疗等高风险技术操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实行授权管理,

4.3.5.2诊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考评领导小组及管理办法1.doc

4.3. 5.2诊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考评领导小 组及管理办法1 诊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考评领导小组 为规范诊疗技术的管理,加强医疗技术和人员资质的准入,减少安全隐患,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风险,保障患者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此制度。 一、组织领导 成立医院诊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考评领导小组,诊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考评领导小组为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下设组织,负责全院诊疗技术项目的资质准入审批和考评工作。其成员如下: 组长:韩同刚 副组长:徐朴 秘书:黄少波 成员:孙永昶吴润芝顾汉希尹苏华 二、诊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领导小组职责 1、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从确保医疗质量与医患安全出发,认真分析所评诊疗项目,全面权衡全院设施条件,能否开展。 2、负责制定诊疗技术项目资格考评标准及复评标准。对考

评结果有异议的,应由领导小组进行复评,对复评仍有异议者,提交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会集体讨论。 3、对各科室推荐或选评的医务人员进行全面评估,履行相关考核流程,从工作业绩、医德医风、技术操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合格后予以从事诊疗技术项目的授权许可,报医教科备案并由领导小组审定。 4、对于开展已终止或中止的诊疗技术项目的技术人员,予以取消授权许可,并备案。待重新认定开展后,重新履行授权许可程序,获得授权许可后方可继续开展。 5、定期监督所授权人员开展诊疗技术项目的情况,对于不具备技术能力的人员,予以及时停止授权许可,并撤离岗位,报医教科备案并由领导小组审定。 6、实施每年一次再授权管理制度,对所授权人员实施分级管理制度。合格人员予以晋级,不合格人员予以降级或停止授权。相关资料报医教科备案并由领导小组审定。 7、因原则不强,徇私舞弊等未能规范履行授权许可考评制度,导致诊疗技术项目无法正常实施或损害医院及患者利益的,予以取消考评人员资质及授权人员资质,同时按照医院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及相关法律责任的,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三、管理办法 医疗技术分为普通有创诊疗技术和高风险诊疗技术。 (一)普通有创诊疗操作技术资质审批

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管理制度Word版

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管理制度 及审批程序 为了规范手术、麻醉、介入、腔镜等高风险诊疗技术的临床应用,加强高风险诊疗技术和人员资质的准入管理,减少安全隐患,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高风险技术操作的许可授权范围:应当包括所有进行本诊疗操作的执业医师。 二、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目录的医生资质准入管理,参照《手术分级管理办法》及《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进行管理,涉及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的科室及人员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医院明确规定对需要资格许可授权的高风险诊治操作项目,每项具体诊治操作项目都有操作常规,应做好高风险诊疗技术的操作常规及考评标准培训。 三、由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建立相应的资格许可授权程序与机制。 (一)进行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的人员必须经授权后方能有资格准入,资格认定后,未予授权的人员不得开展相应操作。 (二)由医疗管理等职能部门与专业人员组成考评组织。 (三)提供需要资格许可授权的诊治操作项目的操作常规与考评标准,并实施培训与教育。

(四)应当结合操作者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对其熟练掌握程度进行认定。 (五)所有资格评价资料都应当是可信任的,是书面的、详细的,并能随时可查。 四、审批程序 (一)各临床科室从事高风险诊疗技术人员填写《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申请表》。 (二)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考核,根据其实际操作能力等条件,同意后由科主任签署意见上报医务科。 (三)医务科根据其职称、手术权限申报材料等申报条件予以审核,对符合要求者报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四)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根据《手术分级管理办法》、《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本人围手术期水平、手术操作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定,并签署审批意见。 五、高风险诊疗技术实行追踪管理,开展高风险诊疗技术的科室自项目开展日起,每年对高风险诊疗技术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报送医务科备案。 六、高风险诊疗技术的资格许可授权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复评一次,当出现下列情况,医院将取消或降低其进行操作的权力。

医疗技术管理制度汇编

医疗技术管理制度汇编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2)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4) 新技术和新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9) 新技术和新项目中止和重开制度 (11) 医疗技术损害处置规定 (12) 落后技术、项目淘汰制度 (13)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1.目的 加强医疗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的管理,促进医疗技术水平的进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2.范围 临床、医技科室及医务人员。 3.定义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是指为保障患者安全,对于本医疗机构首次开展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或诊疗方法实施论证、审核、质控、评估,实行全流程规范管理的制度。 4.内容 4.1新技术和新项目临床应用实行二类准入管理 4.1.1第一类为一般诊疗技术:指未纳入禁止类技术或限制类技术目录的医疗技术。 4.1.2第二类为限制类技术:指技术难度大、风险高,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人员水平有较高专业要求,需要设置限定条件的;需要消耗稀缺资源的;涉及重大伦理风险的;存在不合理临床应用,需要重点管理的。 4.2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的必备条件 4.2.1拟开展的新技术和新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要求。 4.2.2拟开展的新技术和新项目应当为安全、有效、经济、适宜、能够进行临床应用的技术和项目。 4.2.3拟开展的新技术和新项目所使用的医疗仪器须有《医疗仪器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产品注册证》和《产品合格证》,并提供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一律不准使用资质证件不齐全的医疗仪器开展新技术和新项目。

4.2.4拟开展的新技术和新项目所使用的药品须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须有《进口许可证》,并提供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一律不准使用资质证件不齐全的药品开展新技术和新项目。 4.3新技术和新项目申报流程 开展新技术和新项目的临床医技科室,项目负责人应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本院职工,该新技术和新项目应首先在科室进行可行性研究,充分论证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或技术风险,并制定相应预案,在确认其安全性、有效性、伦理风险、技术条件、人员和设备设施基础上,经科室集中讨论和科主任同意后,认真填写《xx医院新技术和新项目开展申报表》,一式两份,报送医务部。 4.4新技术和新项目论证 医务部对各科室报送的《xx医院新技术和新项目开展申报表》进行汇总、审查,审查内容包括:申报新技术和新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诊疗操作规范的规定;参加的人员资质和水平是否能够满足开展需要;申报的新技术和新项目所使用的医疗仪器和药品资质证件是否齐全。审核合格后,报请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和伦理委员会评估、论证。 4.5新技术和新项目审批 4.5.1一般诊疗技术审批 科室新开展一般诊疗技术项目在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范围内的,由医务部审核,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和伦理委员会批准后开展;新项目为本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范围外的,医院审批后,由医务部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审核备案。需要新增加收费项目的由物价科负责向物价部门申报收费标准,批准后方可实施;医保报销与否,由医保办上报至上级医保部门审批。 4.5.2限制类技术审批 4.5.2.1提交材料 4.5.2.1.1本文第(二)项规定的必备条件有关材料。 4.5.2.1.2开展临床应用的限制类技术名称和所具备的条件及有关评估材料。4.5.2.1.3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专委员会和伦理委员会论证材料。 4.5.2.1.4技术负责人(限于在本机构注册的执业医师)资质证明材料。 4.5.2.1.5卫生行政部门或医学会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012、资格许可授权诊疗项目考评与复评标准

012、资格许可授权诊疗项目考评与复评标准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资格许可授权诊疗项目考评与复评标准 各科室、办: 为更好的完成我院对实施手术、麻醉等技术操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实行“授权制”,我院对相关科室给予相应的技术操作资格授权,经2017年10月12日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讨论,2017年11月10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决定下发此文件,请各科室认真遵照执行。 一、手术医师考评、复评、取消和降低标准: (一)参与能力评价授权考评人员的条件: 1、熟悉、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学术作风科学、严谨、规范。 4、无违纪违规行为,能够胜任考核评价工作。 (二)具备下列条件的医务人员才能提出医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申请: 1、执业注册地在本院、能够胜任该项医疗技术。 2、有开展该项医疗技术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和其他辅助条件。 3、申请人近2年无不良记录。 4、相关科室建立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

5、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医务人员申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许可资格前,应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相应诊疗技术科目登记情况、科室开展情况。 2、开展该项医疗技术的目的、意义和实施方案。 3、申请人员的执业注册情况、资质、相关履历,科室设备、设施、其他辅助条件、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 4、《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资格许可授权申请表》。 (四)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许可资格考核评价结论由医务科抽选学术委员会成员进行评议,参与人员独立做出书面评价意见并署名。考核评价人员的意见形成评价结论,医务科对评价过程作完整记录并留存备查,必要的项目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五)资格许可授权的医疗技术项目以医疗诊疗常规准入管理规定为准。 (六)医务科负责本职能范围医务人员的资格许可评价和授权工作的落实。 (七)手术医师考评标准 1、对本级别手术种类符合医院规定者,视为手术能力评价合格,可授予同级别手术权限。 2、预申请高一级别权限的医师,除达到本级别手术种类符合医院规定以外,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资格许可授权诊疗项目考评与复评标准

资格许可授权诊疗项目考评与复评标准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及省卫生厅有关对实施手术、介入、麻醉等技术操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实行“授权制”,我院对相关科室给予相应的技术操作资格授权。为了确保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预防医疗事故发生,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严格制定了操作权利考评、复评、取消和降低的相关标准。 一、外科手术人员考评、复评、取消和降低标准(见附表) 考评总分满分:100分,85分合格,65分至85分接受考评组织的复评,60分至65分降低相应的操作权利,低于60分取消相应的操作权利。 二、麻醉科各级麻醉医师考评、复评、取消和降低标准 1、助理麻醉医师:能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完成工作,并能熟悉各种麻醉方法;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麻醉操作;能及时发现围麻醉期的各种病情变化,并向上级医师汇报,能掌握一般麻醉中病情变化的处理方法,麻醉分级操作成功率在 80%以上。 2、低年麻醉住院医师:能独立一般麻醉的的操作和管理工作,掌握围麻醉期监测技术和病人管理,对危重病人的处理能够提供正确的方案,初步掌握心、肺复苏术。麻醉分级操作成功率在 85%以上,并能根据病情制定麻醉方案,与主治医师以上级别医师符合率在 90%以上。 3、高年麻醉住院医师:能独立完成各类普通手术麻醉,并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完成特殊病人的麻醉,熟悉各种监测技术和麻醉方法,对麻醉期间出现的各种情况能正确处理,正

确率在 90%以上,参加各种危重病人的诊治,并能够提出正确的方案。麻醉分级操作成功率在 95%以上,并能根据病情制定麻醉方案,与主治医师以上级别医师符合率在 95%以上。 4、麻醉主治医师:日常麻醉的中坚力量,能完成麻醉日常工作,并指导下级医师工作。对危重病人能够提出诊断、治疗方案,检查执行情况,对下级医师不能完成的操作成功率在 90%以上。制定麻醉方案,修改下级医师的麻醉方案,解决麻醉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 5、正、副主任医师:指导各级医师完成麻醉工作,对各种困难操作或操作失败的病人熟练掌握处理流程,并能减少或避免相关并发症,对疑难病例的处置有独到之处,并根据情况开展新方法、新技术的应用。指导各下级医师麻醉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完成危重病例、特殊病人的麻醉;参与病例讨论时能将国内外的发展现状进行讲解,制定和选择优良的处理方案。对各种麻醉出现的情况进行正确的处理,正确率在 100%。 各级麻醉医师的麻醉分级操作成功率应达到以上相关标准,如达不到标准给予降级或取消相应的麻醉操作权利。各级麻醉医师应严格按照《麻醉医师分级授权制度》所规定的范围进行操作,如有违规、越级操作者给予降级或取消相应的麻醉操作权利的处罚。

医技科室诊疗技术人员分级授权与再授权管理制度

医技科室诊疗技术人员分级授权与再授权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医学影像科室、检验科、脑电图室、肌电图室、动脉硬化检查室、骨密度检查室、TCD检查室、心电图检查室、诊断核医学医疗技术人员 二、医技科室诊疗技术人员分级授权项目和要求 1.医技科室诊疗技术人员授权项目:仪器操作和维护和审签报告。 2.医技科室诊疗技术人员授权要求:按照相关规定接受特殊检查专业技能培训,依法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专业技师应有专业资格证书。 三、医技科室诊疗技术人员分级授权程序 1.各相关科室成立技术人员授权管理小组(以下简称“管理小组”)负责本科室技术人员的权限管理,科主任任组长,为本科室技术权限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管理小组定期对本科室的技术人员进行操作和诊断权限评估工作,结合每位技术人员的实际工作水平与能力明确其具体的权限。 3.管理小组讨论确定技术人员的权限后,填写权限申请表,经科主任签名确认后报送医政部,医政部将申报情况上报科学技术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申请技术人员方获得相应的操作和诊断权限。审批材料一式两份,一份由科主任保存,另一份由医政部备案。 四、医技科室诊疗技术人员权限的动态管理 1.根据医技科室诊疗技术人员级别变动及实际工作能力的提高,科室管理小组将适时组织特殊诊疗权限的再评估工作,并在履行申请审批程序后,扩大申请技术人员相应的特殊诊疗权限。 2.一般情况下特殊诊疗技术人员不得超权限实施操作,否则给予通报批评或降低、暂停操作权限3个月至1年等处罚。 3.对德才兼备、业务能力较强的技术人员,经科室特殊诊疗管理小组、医政部、主管院长研究同意后,可适当放宽操作范围,但应在上级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防止发生意外。 4.发生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的技术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医技科室诊疗技术人员权限的再授权机制 1.被降低、限制医技科室诊疗权限或暂停执业的技术人员,医院将责成本科室的管理小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时间为3个月至1年不等。 2.考察期满后,管理小组对被考察技术人员再次进行操作和诊断权限评估。 3.根据评估结果,如管理小组认定被考察技术人员可以再申请或恢复相应权限,需填写

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完善新技术的准入、评估,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技术水平,根据国家卫计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疗技术服务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一)各临床医技科室提供的医疗技术服务,应当是核准的执业诊疗科目内的成熟医疗技术,并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支持系统,能确保技术应用的安全、有效。 (二)不得使用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或安全性和有效性未经临床证明的技术; (三)各科不得使用在临床应用卫生行政部门废除或禁止使用的医疗技术。 (四)对须经卫生行政部门特许批准范围的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必须遵循医学伦理与职业道德,严格遵守相关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诊疗规范和常规,医院与医师应按照法规要求报批,未经批准的医院与医师严禁开展此类技术服务。 (五)进行的医疗技术科研项目,必需符合伦理道德规范, 按规定批准。在科研过程中,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并注意保护患者安全。

(六)各科建立完善的医疗技术风险预警机制与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 二、各科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须报医院学术委员会审批后方能实施开展,要求: (一)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须与我院的等级、功能任务、核准的诊疗科目相适应; (二)有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能力、设备与设施及确保病人安全的方案; (三)当技术力量、设备和设施发生改变,可能会影响到医疗技术的安全和质量时,应当中止此项技术。按规定进行评估后,符合规定的,方可重新开展。 三、建立健全医疗技术档案 (一)对新开展的医疗技术的安全、质量、疗效、费用等情况进行全程追踪管理和评价,及时发现医疗技术风险,并采取应对措施,以避免医疗技术风险或将其降到最低限度, (二)建立新开展的医疗技术档案,以备查。建立诊疗规范及质量考核标准新技术、新业务在临床正式应用后,医院及时制定发布临床诊疗规范、操作常规及质量考评标准,并列入质量考核范畴。 ··医院 2015年12月22日

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及审批管理制度汇编(全)

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及审批管理制度 为规范高风险诊疗技术的管理,加强医疗技术和人员资质的准入,减少安全隐患,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风险,保障患者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资格的授权范围包括所有进行本诊疗操作的执业医师与注册护士。未经授权的个人,除非在有充分正当理由的紧急情况下,不得从事诊疗操作。 二、手术、麻醉、介入、腔镜诊疗技术及二类医疗技术项目列入高风险诊疗技术管理范围,对实施手术、麻醉、介入、腔镜诊疗技术的医师进行资格分级授权。 三、组织领导 成立医院高风险诊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考评领导小组。 组长:赵春淮 副组长:冯燕娴吴寅张旭张倩茹 成员:由院科学技术委员会成员组成 高风险诊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考评领导小组负责高风险诊疗技术的资质准入审批与管理,办公室设在医务科,冯燕娴任办公室主任。 四、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目录:详见附件一。 五、由院科学技术委员会负责建立相应的资格许可授权程序与机制。 (一)进行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的人员必须经授权后方能有资格准入,资格认定后,未予授权的人员不得开展相应操作。

(二)由院科学技术委员会成员与专业人员组成考评组织。 (三)提供需要资格许可授权的诊治操作项目的操作常规与考评标准,并实施培训与教育。 (四)应当结合操作者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对其熟练掌握程度进行认定。 六、审批程序 (一)各临床科室从事高风险诊疗技术人员填写《蚌埠三院高风险诊疗技术资质申请表》(附件2)。 (二)各科室对申请人进行考核,根据其实际操作能力等条件,同意后由科主任签署意见上报医务科。 (三)医务科根据其职称、手术权限申报材料等申报条件予以审核,对符合要求者报院科学技术委员会; (四)院科学技术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人手术操作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定,并签署审批意见。 七、高风险诊疗技术实行追踪管理,开展高风险诊疗技术的科室自项目开展日起,每年对高风险诊疗技术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报送医务科备案。 八、高风险诊疗技术的资格许可授权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复评一次,当出现下列情况,医院将取消或降低其进行操作的权力。 (一)达不到操作许可授权所必需资格认定的新标准者。 (二)在本周期内发生2次或2次以上医疗事故或过错的; (三)在操作过程中明显或多次违反操作规程。 八、高风险诊疗技术通常需由授权医师完成的,但不限于有正当理由

实施手术麻醉介入腔镜诊疗等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管理制度与审批程序

实施手术麻醉介入腔镜诊疗等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管理制度与审批程 序

实施手术、麻醉、介入、腔镜诊疗等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管理制度 与审批程序 为规范高风险诊疗技术的管理,加强医疗技术和人员资质的准入,减少安全隐患,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风险,保障患者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资格的授权范围包括所有进行本诊疗操作的执业医师与注册护士。未经授权的个人,除非在有充分正当理由的紧急情况下,不得从事诊疗操作。 二、手术、麻醉、介入、腔镜诊疗技术及二类医疗技术项目列入高风险诊疗技术管理范围,对实施手术、麻醉、介入、腔镜诊疗技术的医师进行资格分级授权。 三、组织领导 成立医院高风险诊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考评领导小组。 组长:李长友 副组长:王曙梅 成员:宫世杰、林伟、苏晓玲、徐学华、蒋吉壮、姜奎 高风险诊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考评领导小组负责高风险诊疗技术的资质准入审批与管理,办公室设在医务科,李长友任办公室主任。 四、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目录。 五、由院医务科负责建立相应的资格许可授权程序与机制。

(一)进行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的人员必须经授权后方能有资格准入,资格认定后,未予授权的人员不得开展相应操作。 (二)由院医务科成员与专业人员组成考评组织。 (三)提供需要资格许可授权的诊治操作项目的操作常规与考评标准,并实施培训与教育。 (四)应当结合操作者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对其熟练掌握程度进行认定。 六、审批程序 (一)各临床科室从事高风险诊疗技术人员填写《医院高风险诊疗技术资质申请表》 (二)各科室对申请人进行考核,根据其实际操作能力等条件,同意后由科主任签署意见上报医务科。 (三)医务科根据其职称、手术权限申报材料等申报条件予以审核,对符合要求者报院科学技术委员会; (四)院科学技术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人手术操作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定,并签署审批意见。 七、高风险诊疗技术实行追踪管理,开展高风险诊疗技术的科室自项目开展日起,每年对高风险诊疗技术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报送医务科备案。 八、高风险诊疗技术的资格许可授权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复评一次,当出现下列情况,医院将取消或降低其进行操作的权力。

医疗保健技术管理制度

医疗保健技术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完善新技术的准入、评估,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技术水平,根据国家卫计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医政发[2009第18号])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疗技术服务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一)各临床医技科室提供的医疗技术服务,应当是核准的执业诊疗科目内的成熟医疗技术,并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支持系统,能确保技术应用的安全、有效,医务科负责全院常规医疗保健技术的管理。 (二)不得使用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或安全性和有效性未经临床证明的技术; (三)各科不得使用在临床应用卫生行政部门废除或禁止使用的医疗技术。 (四)对须经卫生行政部门特许批准范围的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必须遵循医学伦理与职业道德,严格遵守相关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诊疗规范和常规,医院与医师应按照法规要求报批,未经批准的医院与医师严禁开展此类技术服务。 (五)进行的医疗技术科研项目,必需符合伦理道德规范,按规定批准。在科研过程中,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并注意保护患者安全。 (六)各科建立完善的医疗技术风险预警机制与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 二、各科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须报医院学术委员会审批后方能实施开展,要求:

(一)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须与我院的等级、功能任务、核准的诊疗科目相适应; (二)有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能力、设备与设施及确保病人安全的方案; (三)当技术力量、设备和设施发生改变,可能会影响到医疗技术的安全和质量时,应当中止此项技术。按规定进行评估后,符合规定的,方可重新开展。 三、建立健全医疗技术档案 (一)对新开展的医疗技术的安全、质量、疗效、费用等情况进行全程追踪管理和评价,及时发现医疗技术风险,并采取应对措施,以避免医疗技术风险或将其降到最低限度, (二)建立新开展的医疗技术档案,以备查。建立诊疗规范及质量考核标准新技术、新业务在临床正式应用后,及时制定发布临床诊疗规范、操作常规及质量考评标准,并列入质量考核范畴。

医疗技术分级与人员准入授权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分级与人员准入授权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的有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医院医疗技术分级与人员准入授权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范围 (一)医疗技术:指医院获准开展的非限制类、限制类、特殊级医疗技术项目。医院对医疗技术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未经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或医院管理部门同意的技术项目,以及国家卫生计生委废除或者禁止使用的医疗技术,任何科室和个人均不得自行开展。 (二)人员:依法获得相应资质,在医院执业的医师和护理人员,以及有相应毕业学历和职称的检验、药剂、康复、影像等专业技术人员。 二、医疗技术分级管理 (一)各医疗、医技科室应当依据技术项目的风险性和难易程度等因素,结合科室实际,对技术项目实行分级管理,可参照手术分级标准对科室医疗技术进行分级,建立医疗技术分级目录。 各医疗、医技科室应当根据科室实际,确定科室高风险医疗技术目录(含手术),并对高风险技术项目严加控制,定期评估高风险技术项目的实施效果并加以改进。 各医疗、医技科室应将科室开展医疗技术报医务科备案。高风险医疗技术目录单独列报。 (二)医务科对各医疗、医技科室提交的医疗技术目录进行汇总整理、审核,并提交医院学术委员会审查、决定。 (三)医院学术委员会的决议经院办公会审核通过后由各医疗、医技科室执行。医务科负责监督、落实。 三、授权准入与审批流程 (一)医院学术委员会负责对申请开展医疗技术操作的人员进行资格授权与再授权,医务科和护理部分别负责对申请医疗技术准人的医(技)师和护理人员进行审核与日常监管。 (二)授权准入条件:凡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应持有相应资质的各类技术,医院医护人员需取得相应的准入资质后方可独立开展该技术,并符合国家、省卫生计生委颁布的相应管理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未规定其他准入资格要求的,应为在医院有执业资格的人员。 (三)授权时间:新入院员工依据培训考核结果、相应执业资质的获取情况,医院定期组织考评、授权。每两年对全体在职医务人员进行医疗技术权限审核与再授权。 (四)具体审批流程 1、手术/操作级别授权:

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及审批管理制度

新泰市人民医院 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及审批管理制度 为规范高风险诊疗技术的管理,加强医疗技术和人员资质的准入,减少安全隐患,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风险,保障患者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资格的授权范围包括所有进行本诊疗操作的执业医师与注册护士。未经授权的个人,除非在有充分正当理由的紧急情况下,不得从事诊疗操作。 二、手术、麻醉、介入、腔镜诊疗技术及二类医疗技术项目列入高风险诊疗技术管理范围,对实施手术、麻醉、介入、腔镜诊疗技术的医师进行资格分级授权。 三、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目录的医生资质准入管理,参照《手术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和《医疗技术准入与分类管理制度》进行管理,涉及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的科室及人员必须严格遵照执行,科室明确规定对需要资格许可授权的高风险诊治操作项目,每项具体诊治操作项目都有操作常规,应做好高风险诊疗技术的操作常规及考评标准培训。 三、组织领导 成立医院高风险诊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考评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由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组成 高风险诊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考评领导小组负责高风险诊疗

技术的资质准入审批与管理,办公室设在医务科,任办公室主任。 四、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目录:详见附件一。 五、由医疗管理等职能部门负责建立相应的资格许可授权程序与机制。 (一)进行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的人员必须经授权后方能有资格准入,资格认定后,未予授权的人员不得开展相应操作。 (二)由医疗管理等职能部门与专业人员组成考评组织。由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与专业人员组成考评组织。 (三)提供需要资格许可授权的诊治操作项目的操作常规与考评标准,并实施培训与教育。 (四)应当结合操作者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对其熟练掌握程度进行认定。 (五)所有资格评价资料都应当是可信任的,是书面的、详细的,并能随时可查。 六、审批程序 (一)各临床科室从事高风险诊疗技术人员填写《高风险技术操作资质授权申请表》(附件2)、《授权手术(高风险、介入、腔镜)考评表》(附件3)、《高风险技术操作授权审批表》(附件4)。 各临床科室从事高风险诊疗技术人员填写《高风险诊疗技术资质申请表》(附件2)。 (二)各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考核,根据其实际操作能力等条件,同意后由科主任签署意见上报医务部。 (三)医务部根据其职称、手术权限申报材料等申报条件予以审核,对符合要求者报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四)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根据《手术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手术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及程序》、《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麻醉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及程序》、《医疗技术准入与分类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本人

医疗技术授权管理制度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技术授权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卫计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我院医疗技术授权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范围:本制度是指医院开展的一类医疗技术的授权及已获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实施的二类、三类技术的授权。 二、授权与审批流程 (一)授权部门 1、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对申请开展的医疗技术操作人员进行资格授权与再授权。 2、医务科负责对申请医疗技术的医师、技师进行审核与日常监管。 (二)授权条件 1、凡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应持有相应资质上岗证的各类技术,我院医、技人员需取得相应的资质后方可独立开展该技术,并符合卫计委、卫生厅颁布的相应管理规定。 2、卫生行政部门未规定的其他要求,应为在我院有执业资格的医、技人员,以及有相应毕业学历、进修合格证和职称的检验、药剂、康复、心理咨询、心理测量、MEC等专业技术人员。 (三)具体审批流程 1、处方权的授权:取得相应《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且注册执业地点在我院的临床医师T填写《医疗技术权限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二份,经科室考核,填写审批意见后交医务科T医务科审批后授予相应处方权,开通该医师工作站权限,同时建档留存一份《医疗技术权限申请表》T反馈回医师一份《医疗技术

权限申请表》,开展相应的临床诊疗工作。 2、检验、药剂、康复、心理咨询、心理测量、 MEC、T 脑电图、经颅磁等特殊科室医技人员操作权/报告权的授权:申请者填写相应的《医疗技术权限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二份,进行申请T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制定本科室考评标准,对申请人员进行能力考评,填写评估意见,并交医务科T医务科审核后,填写初步审核意见,并提交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T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由主任委员签字授予操作人员相应操作权限T 《医疗技术权限申请表》一份反馈回相应科室,一份医务科建档留存T相应医、技人员可开展相应的诊疗 /检查操作或出具检查 / 检验报告。 三、监督和管理 1、各科室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需结合制定的本专业诊疗指南和操作规范,对科室申请医疗技术权限的人员进行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进行考评和初步认定。 2、医务科负责对申请医疗技术权限的医、技人员的考核、授权与再授权进行动态监管工作。 3、新调入或新晋升职称达相应资质的医、技人员,需按医院规定的审批流程进行申请。得到医院授权后方可独立开展相应医疗技术工作。 4、各类医疗技术人员违反本管理规定时,按照医院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2015 年1月1日

诊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考评领导小组及管理办法

诊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考评 领导小组及管理办法 为规范诊疗技术的管理,加强医疗技术和人员资质的准入,减少安全隐患,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风险,保障患者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制度。 一、组织领导 1、成立医院资格许可授权考评领导小组,由业务副院长任组长,医务科长任副组长,临床科室主任为组员的领导小组。 2、资格许可授权考评领导小组下设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诊疗技术项目的资质准入审批与管理,办公室设在医务科。 二、诊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领导小组职责 1、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从确保医疗质量与医患安全出发,认真分析所评诊疗项目,全面权衡全院设施条件,能否开展。 2、负责制定诊疗技术项目资格考评标准及复评标准。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的,应由医务科重新抽取专家进行复评,对复评仍有异议者,提交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

3、对各科室推荐或选评的医务人员进行全面评估,履行相关考核流程,从工作业绩、医德医风、技术操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合格后予以从事诊疗技术项目的授权许可,并报医务科备案。 4、对于开展已终止或中止的诊疗技术项目的技术人员,予以取消授权许可,并备案。待重新认定开展后,重新履行授权许可程序,获得授权许可后方可继续开展。 5、定期监督所授权人员开展诊疗技术项目的情况,对于不具备技术能力的人员,予以及时停止授权许可,并撤离岗位,报医务科备案。 6、实施每年一次再授权管理制度,对所授权人员实施分级管理制度。合格人员予以晋级,不合格人员予以降级或停止授权。相关资料报医务科备案。 7、因原则不强,徇私舞弊等未能规范履行授权许可考评制度,导致诊疗技术项目无法正常实施或损害医院及患者利益的,予以取消考评人员资质及授权人员资质,同时按照医院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及相关法律责任的,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三、管理办法 医疗技术分为普通有创诊疗技术和高风险诊疗技术。 一)普通有创诊疗操作技术资质审批,普通有创诊疗

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管理制度(修订版)

附件 鹤壁市人民医院 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手术、麻醉、介入、腔镜等高风险诊疗技术的临床应用,加强高风险诊疗技术和人员资质的准入管理,减少安全隐患,保障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修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各相关科室。 3内容 3.1成立鹤壁市人民医院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姚志喜 副组长:付美琴李云富杨东斌刘鹏

成员:孙秋喜雷东华郭明奇任志娟吕霄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院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的资质准入审批与管理,办公室设在医教部。 3.2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实行资质准入制度,参照《鹤壁市人民医院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及《鹤壁市人民医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进行管理,涉及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的科室及人员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未取得授权的医师,除非在有正当理由的紧急情况下,否则不得从事本诊疗操作。 3.3各科室对本科室的高风险诊治操作项目必须有详细的操作流程和考评标准。 3.4审批程序 3.4.1各临床科室从事高风险诊疗技术人员填写《鹤壁市人民医院高风险诊疗技术资质申请表》。 3.4.2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考核,根据其实际操作能力等条件,同意后由科主任签署意见上报医教部。 3.4.3医教部根据其职称、手术权限申报材料等申报条件予以审核,对符合要求者备案、发放资质授权书并报主管院长。 3.4.4高风险诊疗技术实行追踪管理,开展高风险诊疗技术的科室每年对高风险诊疗技术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报送医教部。

3.5高风险诊疗技术的资格许可授权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复评一次,出现下列情况,医院将取消或降低其进行操作的权力。 3.5.1达不到操作许可授权所必需资格认定的新标准者。 3.5.2对操作者的实际完成质量评价后,经证明其操作并发症的发生率超过操作标准规定的范围者。 3.5.3在操作过程中明显或屡次违反操作规程。 3.6高风险诊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考评复评标准 3.6.1手术系列科室人员考评、复评标准参照《手术医师定期能力评价与再授权管理制度》执行。 3.6.2麻醉科各级麻醉医师考评、复评标准参照《麻醉医师定期能力评价与再授权管理制度》执行。 3.6.3腔镜诊疗技术人员考评、复评、取消和降低标准: 3.6.3.1对本级别腔镜种类完成 80%者,视为相关能力评价合格,可授予同级别腔镜诊疗技术权限; 3.6.3.2预申请高一级别腔镜权限的医师,除达到本级别腔镜种类完成80%以外,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受聘卫生技术资格,对资格准入手术,腔镜者必须是已获得相应专项腔镜的准入资格者; (2)在参与高一级别腔镜中,依次从辅助到主助做起;各类腔镜手术一助累积达到 20 例以上;专项病例腔镜手

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制度汇编

医疗技术管理制度 汇编 目录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暂行) (2) 医疗技术风险预警机制 (21) 医疗技术风险及损害处置预案 (24)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实施办法 (27)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暂行) 肿医发〔2012〕13号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进一步完善我院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卫医政发〔2009〕18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我院将严格遵照国家建立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和管理制度,对医疗技术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第三条医务处负责院内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管理和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准入工作。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委员会作为审核评价机构,负责对院内医疗技术进行审核评价,并出具审核意见。医务处根据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及临床应用情况,中止或暂停其在院内的应用。 第四条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前(2009年5月1日前)我院已开展并延用的所有医疗技术,由应用科室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及卫生部出台的相应的技术规范及时上报医务处,针对第二类医疗技术和第三类医疗技术,由医务处协助并组织科室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

对于新增医疗技术,医院将根据医疗技术的分类管理,结合科室的功能、任务、技术能力,实施严格的审核准入,具体规定参照我院《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 第五条科室需建立医疗技术目录,针对正在应用的医疗技术进行梳理,建立医疗技术管理档案,对医疗技术定期进行安全性、有效性和合理应用情况的评估,并设立专人负责定期维护。对于拟淘汰和废止的医疗技术,须及时上报医务处。对于可能影响到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条件(如技术力量、设备和设施)发生变异时,需依照我院《医疗技术风险预警机制》及时上报并中止实施该项技术。 第六条对于手术分级管理及针对实施手术、介入、麻醉等高风险技术操作的医务人员的授权管理,参照《手术分级管理规范(暂行)》执行。 第七条其他规定均参照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执行。 第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 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2. 三类医疗技术目录 3. 北京市首批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

医疗技术资格初评、复评、取消及级别变更标准试题

科室:血液科姓名:得分: 一、填空题 1.医疗技术资格初评标准:在我院从事医疗技术操作的医务人员,包括医师、技师等。尚未得到所申请的医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开展例数要求:如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管理规范中有相应要求,按相应要求执行;如果没有相应要求,需要单独或在上级指导下开展10例以上。准入要求:通过科室医疗技术管理小组考核合格和医务科审核合格。 2.医疗技术复评标准:复评周期:2年。在我院从事医疗技术操作的医务人员,包括医师、技师等。人员要求上一周期中已得到所申请的医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开展例数要求:如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管理规范中有相应要求,按相应要求执行;如果没有相应要求,需要单独或在上级指导下开展10例以上。准入要求:通过科室医疗技术管理小组考核合格和医务科审核合格。 3.医疗技术资格提升标准:在我院从事医疗技术操作的医务人员,包括医师、技师等。申请要求:(1)受聘职称提高,达到上一级技术资格标准的(2)外出进修相关技术合格,达到上一级技术资格标准的。(3)被取消或降低医疗技术资格时间已满,在取消或降低资格期间未发生相关不良事件的。开展例数要求:如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管理规范中有相应要求,按相应要求执行;如果没有相应要求,需要单独或在上级指导下开展10例以上。准入要求:通过科室医疗技术管理小组考核合格和医务科审核合格。 4.医疗技术资格取消或降级标准。当发现以下情况,应报送至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由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讨论是否取消或降低责任人员技术资格权限,并决定取消或降级的时间。①发生严重不良事件(包括医疗事故、非计划再次手术等),经分析讨论,负责主要责任的。②对操作者的实际完成质量评价后,其操作并发症的发生率超过操作标准规定的范围的。③发现在操作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3次以上的。④达不到操作许可授权所必需资格认定的新标准的。⑤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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