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协议

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协议

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协

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XXX的规定,为确保临时用地在期满后得到复垦,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因项目建设,需使用镇村的土地作为临时用地,用地总面积 m2(其中耕地 m2),详见平面图。

二、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到期乙方若需继续使用,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向市国土资源局重新申请,经核准后,重新签订土地复垦协议。

三、乙方一次性向甲方土地复垦专项帐户缴纳土地复垦押金万元,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缴清。

四、乙方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

五、在临时用地期满后,乙方按国家复垦技术标准和已审查确定的复垦方案组织复垦,确保复垦后土地的水利、耕作层和交通设施完善。

六、乙方必须在临时用地期满后壹年内复垦完毕,并及时向甲方提出复垦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甲方在验收合格日起5日内将土地复垦押金退还乙方;若工程经验收不符合复垦标准,且经一个月整改后,仍达不到土地复垦标

准,甲方根据土地复垦程度,按比例扣收土地复垦押金,扣收比例不低于所押金额的50%。

七、若乙方在临时用地期满3个月内,未按要求组织复垦或期满未提出复垦验收申请,甲方不予返还土地复垦押金,金额作为土地复垦违约金,由甲方另行组织土地复垦或易地开垦。

八、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拆迁临时用地时,乙方需在接到通知后的十五日内,无条件自行拆迁临时用地上的建(构)筑物。

九、经批准使用的临时用地,只限于乙方按批准用途自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转让、抵押、交换、买卖、租赁或在该临时用地内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

临时用地复垦协议书

临时用地复垦协议书 甲方:周宁县国土资源局 乙方: 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十五条、《福建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试行)》和《土地复垦条例》的规定,为确保临时用地在期满后得到复垦,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因项目建设,需使用周宁县镇村土地作为临时用地,用地总面积 m2(其中耕地 m2、未利用地 m2)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临时用地使用期限至年月日。到期乙方若需继续使用,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我局重新申请,经核准后,重新签订土地复垦协议。 三、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缴纳土地复垦押金万元,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缴清。 四、乙方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 五、在临时用地期满后,乙方按国家复垦技术标准和已审查确定的复垦方案组织复垦,确保复垦后土地的水利、耕作层和交通设施完善。 六、乙方必须在临时用地期满后壹年内复垦完毕,并及时

向甲方提出复垦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甲方在验收合格日起5日内将土地复垦押金退还乙方;若工程经验收不符合复垦标准,且经一个月整改后,仍达不到复垦标准,甲方根据土地复垦程度,按比例扣收土地复垦押金,扣收比例不低于所押金额的50%。 七、若乙方在临时用地期满3个月内,未按要求组织复垦活期满未提出复垦验收申请,甲方不予以返还土地复垦押金,金额作为土地复垦违约金,由甲方另行组织土地复垦活易地开垦。 八、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拆迁临时用地的,乙方需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无条件自行拆迁临时用地上的构(建)筑物。 九、经批准使用的临时用地,只限于乙方按批准用途自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转让、抵押、买卖、租赁或在临时用地内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合同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租地合同书

土地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土地的位置 甲方自愿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块土地租赁给乙方,该块土地面积共____亩,四至详见附图。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土地用途为________。 三、土地的承租经营期限 该地承租经营期限为___年,自___年_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 四、承租金及交付权利与义务 该土地的租金为每年每亩人民币800元,年租金计___元,如租赁地塌陷,导致不便浇灌种植或上水浸泡40天以上,可免除此部分的地租金,并通过双方认可的手续作为合同的附件。其余部分待7月1日(麦收后)10日内付清。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1)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2)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3)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乙

方:(1)享有该承租土地上的使用权。 (2)享有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3)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4)乙方有权租赁土地上建设临时性建筑。 (5)乙方可在承租土地上建设有关生产、生活设施。 (6)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六、租赁土地的转租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2.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租合同的内容。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 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人员的变更,如果一方不经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 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强制征用该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归乙方所有,土地补偿归甲方所有,末到期部分的租金由甲方退还 乙方。国家如有对乙方的其他补偿,仍归乙方所有。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其他行为,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租赁土 地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临时用地合同协议书

临时用地合同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乙方因建设需临时使用甲方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临时用地协议如下: 一、用地位置及面积: 该宗土地位于: 二、用地补偿费、租金及期限: 1、临时用地土地补偿费由乙方全部负责承担。 2、甲方对乙方按年收取临时用地租金,全年合计人民币整(¥元),签订协议时一次性现金付清该年度租金;每年度租金按市场价格和双方协商而定。 3、甲方对乙方不确定用地期限,若上级有关部门对甲方的临时用地不能让乙方使用或石址丘 4、协议按年度签订,乙方每年元月十日前与甲方续订协议,逾期不签订,视为放弃对该临时用地的使用。 三、权利和责任: 1、乙方取得临时用地后,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管理和监督。

2、乙方在生产建设中不能影响甲方的生产道路和水系畅通,若因此使农户生产受到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3、乙方应加强环境保护,防止环境污染,因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在施工过程中,若遇县级或以上领导前来农场调研考察,甲方通知乙方需暂时停工,乙方必须无条件馬上执行。 5、严格用途管制,乙方对批准使用的临时用地不得改变临时用地的批准用途,不得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若乙方违反,甲方收回临时用地,其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6、若国土或其他有关部门认为乙方临时用地的使用属违规行为,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7、若临时用地农场或国家征用,乙方必须服从。 8、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四、其他: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各持一份,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协议

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XXX的规定,为确保临时用地在期满后得到复垦,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因项目建设,需使用镇村的土地作为临时用地,用地总面积 m2(其中耕地 m2),详见平面图。 二、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到期乙方若需继续使用,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向市国土资源局重新申请,经核准后,重新签订土地复垦协议。 三、乙方一次性向甲方土地复垦专项帐户缴纳土地复垦押金万元,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缴清。 四、乙方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 五、在临时用地期满后,乙方按国家复垦技术标准和已审查确定的复垦方案组织复垦,确保复垦后土地的水利、耕作层和交通设施完善。 六、乙方必须在临时用地期满后壹年内复垦完毕,并及时向甲方提出复垦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甲方在验收合格日起5日内将土地复垦押金退还乙方;若工程经验收不符合复垦标准,且经一个月整改后,仍达不到土地复垦标准,

甲方根据土地复垦程度,按比例扣收土地复垦押金,扣收比例不低于所押金额的50%。 七、若乙方在临时用地期满3个月内,未按要求组织复垦或期满未提出复垦验收申请,甲方不予返还土地复垦押金,金额作为土地复垦违约金,由甲方另行组织土地复垦或易地开垦。 八、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拆迁临时用地时,乙方需在接到通知后的十五日内,无条件自行拆迁临时用地上的建(构)筑物。 九、经批准使用的临时用地,只限于乙方按批准用途自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转让、抵押、交换、买卖、租赁或在该临时用地内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

临时用地合同协议书范本完整版

编号:_______________ 临时用地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 年 ____ 月_____ 日 用地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被用地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需要临时使用乙方土地,乙方愿意提供临时用地。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_________ 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_________ 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_________ 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___ 政地[2012] __________ 号)、__________ 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 ____ 国土资[2010] ______________ 号)文件精神, 在_________ 镇政府主持下,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临时用地坐落、面积、类型 临时用地位于___________ 村,总面积为 _______________ 公顷,农用地_________________ 公顷,未利用地 ______________ 公顷。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土地用途:包括加工设施、设施、原料堆场、临时房屋等。 三、使用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止。 四、权力及义务 1、乙方按本协议向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利。 2、乙方对提供的土地应做好相关配合支持工作,保证甲方使用过程中不受当地人员以土地权利 为理由的干扰,保证甲方正常使用。如因该土地分割发生纠纷以及甲方正常使用期间村民干扰造成甲方延误工期、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等后果,乙方负责协调解决并配合甲方或司法部门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赔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3、甲方支付乙方临时土地补偿费每年每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青苗补偿费一次性_________________ 元/亩。第一年临时土地补偿费及青苗补偿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第二年仅有临时土地补偿费,金 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以上两项费用合计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 (小写 ___________ 元),该款项一次性支付。 本协议生效后,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乙方负责在15天内将土地交给甲方使用;甲方负责在15天内支付临时用地的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共计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 (小写 元)给付 _________ 镇财政所(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 ),镇财政所根据村上

临时用地协议书

临时用地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项目建设需要,申请临时使用乙方组土地平方米,其中耕地平方米,其它土地平方米。经双方协商,签订协议如下: 一、乙方为支持甲方项目建设,同意甲方改变现状用途,用于建设项目。 二、该临时用地四址为: 东至: ;西至: ; 南至: ;北至: 。 东西米,南北米,合计面积为平方米(折亩),其中耕地平方米(折亩)。 三、临时使用土地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双方商定根据当地平均年产值(1200元/亩),于年月日前一次支付两年临时使用土地各项补偿费用元,其中土地补偿费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元、青苗补偿费元。 五、青苗补偿费以及属于承包户所有的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承包户的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数量由乙方负责支付给承包户。如因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不能足额及时支付给承包户而引起的矛盾,由乙方负责解决。 六、甲方必须按照县国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面积、四址、用途和要求临时使用的土地,建筑简易的临时用房,不得破坏耕作条件,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改作住宅用地使用,不得私自转让或变为永久性建筑用地。到期后甲方应及时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恢复土地原貌及耕作条件交还乙方。如甲方需继续使用,双方必须重新签订临时用地协议,并按照审批程序重新报批并重新支付补偿费用。到期不办者,一经发现,乙方有权配合县国土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如甲方中途停业应及时拆除建构筑物,土地退还给乙方,或将临时建构筑物折价转让给符合使用条件者,并按规定报县国土资源局变更临时用地使用权。 七、在甲方在使用期限范围内,如国家因公共利益需要征用土地的,应立即中止协议,甲乙双方必须无条件服从,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国家征用土地。 八、所订协议,自县国土资源局批准乙方临时用地后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办理临时用地手续交县国土局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用地单位(或个人)签字: 被用地单位签字:(公章) 见证单位:国土资源所(公章) 年月日

租地合同协议书

G30连霍高速公路永昌至山丹段长城驿服务区升级改造工程合同编号: 租 地 合 同 协 议 书 江西有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长城驿服务区一标项目经理部 二O一七年二月 租地合同协议书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江西有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长城驿服务区一标项目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原则,就租赁土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土地范围及用途 乙方承租甲方位于山丹县陈户村有使用权的长城口服务区东侧部分荒地用于临时施工场地,面积约10亩。 第二条:租赁土地期限 租赁期限从2017年2月26 日起至2019年2月26日止(以公历为准),若土地租赁期限已满,为保证乙方用地,乙方要求延长租赁期限,甲方无条件延长租期,租赁费按年计算。 第三条:租赁费、支付方式及时间 土地租赁费从2017年2月26日起至2019年2月26日止共计人民币大写壹万柒仟伍佰元整(¥17500元)。乙方自2017年4月1日前付清租赁费。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相关的租金。 2、乙方完工退场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干扰乙方退场。 3、甲方应负责协调相邻土地所有人之间的关系及周边道路的使用,相邻土地所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乙方施工生产。 4、甲方应提供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经乙方验证后复印其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根据需要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扩建、改建或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以保证生产,但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环境保护。 2、乙方不得将租赁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和抵押。

临时用地合同协议书范本 简约版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以下简称丙方) 资金监管方: 为加快________工程建设,同时也为该________工程全面开工建设做好前期准备,结合建设工期要求和征地拆迁进度,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丙三方就甲方工程临时用地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一、用地位置 ________村土地范围内。 二、占地面积 ________:占地________亩,以县国土资源局勘测定界图为准。 三、用地期限 ________属于施工临时用地,占用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后若不能按时完工,租期顺延。 四、补偿标准 临时占地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给资金监管方,资金监管方和乙、丙方办理对被占村民补偿支付。其补偿标准按________号文件规定执行。补偿标准按青苗补偿费 ________元/亩、土地补偿费每年________元/亩计算,合计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元整)包干使用,该费用在本协议签订后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给资金监管方账户。 五、土地复垦 租赁期满工程结束后该土地由甲方及时复垦,按期移交土地。甲方须按照《土地复垦方案》预存

复垦费至三方监管专门账户(具体事宜与县国土资源局另行办理),复垦后退回。若不按要求复垦,该费用不再退回。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向乙方、丙方提供临时占地位置示意图。 2、甲方保证补偿资金及时到位。 3、乙、丙方负责协助甲方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甲方确保临时用地的合法性。 4、本协议签订后,乙、丙方负责积极协调各项事宜,确保甲方进场清表,同时乙、丙方负责为甲方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及协调过程中的相关事宜。 本协议一式玖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叁份,若有其他事宜另行协商。 甲方:乙方:丙方: 签章:签章:签章: 资金监管方:(签章) 日期:

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协议书

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协议书 (甲方):安化县国土资源局 (乙方):湖南安化湘安钨业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九条和《湖南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确保临时用地在期满后得到复垦,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因尾砂矿项目建设,需使用安化县高明乡新风村罗家山的土地作为临时用地,用地总面积76683m2(其中望天田5648m2、旱土498m2、田坎4197m2、有林地12637m2、灌木林地35470m2、疏林地17899m2、农村宅基地334m2),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年月至年月。到期乙方若需继续使用,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申请,经核准后,重新签订土地复垦协议。 三、乙方一次性向甲方土地复垦专项帐户缴纳土地复垦押金 万元,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缴清。 四、乙方不得修建队挡渣坝外的其他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 五、在临时用地期满后,乙方按国家复垦技术标准和已审查确定的复垦方案组织复垦,确保复垦后土地的水利、耕作层和交通设施完善。 六、乙方必须在临时用地期满后壹年内复垦完毕,并及时向甲方提出复垦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甲方在验收合格日起5日内将土地复垦

押金退还乙方;若工程经验收不符合复垦标准,且经一个月整改后,仍达不到土地复垦标准,甲方根据土地复垦程度,按比例扣收土地复垦押金,扣收比例不低于所押金额的50%。 七、若乙方在临时用地期满3个月内,未按要求组织复垦或期满未提出复垦验收申请,甲方不予返还土地复垦押金,金额作为土地复垦违约金,由甲方另行组织土地复垦或易地开垦。 八、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拆迁临时用地时,乙方需在接到通知后的十五日内,无条件自行拆迁临时用地上的建(构成)筑物。 九、经批准使用的临时用地,只限于乙方按批准用途自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转让、抵押、交换、买卖、租赁或在该临时用地内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合同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

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协议书

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协议书 (甲方):安化县国土资源局 (乙方):湖南安化湘安钨业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九条和《湖南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确保临时用地在期满后得到复垦~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因尾砂矿项目建设~需使用安化县高明乡新风村罗家山的 222土地作为临时用地~用地总面积76683m,其中望天田5648m、旱土498m、2222田坎4197m、有林地12637m、灌木林地35470m、疏林地17899m、农村2宅基地334m,~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年月至年月。到期乙方若需继续使用~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申请~经核准后~重新签订土地复垦协议。 三、乙方一次性向甲方土地复垦专项帐户缴纳土地复垦押金 万元~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缴清。 四、乙方不得修建队挡渣坝外的其他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 五、在临时用地期满后~乙方按国家复垦技术标准和已审查确定的复垦方案组织复垦~确保复垦后土地的水利、耕作层和交通设施完善。 六、乙方必须在临时用地期满后壹年内复垦完毕~并及时向甲方提出复垦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甲方在验收合格日起5日内将土地复垦押金退还乙方,若工程经验收不符合复垦标准~且经一个月整改后~仍 达不到土地复垦标准~甲方根据土地复垦程度~按比例扣收土地复垦押金~扣收比例不低于所押金额的50%。

七、若乙方在临时用地期满3个月内~未按要求组织复垦或期满未提出复垦验收申请~甲方不予返还土地复垦押金~金额作为土地复垦违约金~由甲方另行组织土地复垦或易地开垦。 八、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拆迁临时用地时~乙方需在接到通知后的十五日内~无条件自行拆迁临时用地上的建,构成,筑物。 九、经批准使用的临时用地~只限于乙方按批准用途自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转让、抵押、交换、买卖、租赁或在该临时用地内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合同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月日

临时租地协议(1)

临时租地协议 甲方: 乙方: 甲方因S344省道施工需要,需租用乙方闲置土地,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共同协商达成如下租地协议: 1、坐落位置:本协议地块坐落在邳州市新河镇250省道以东朱庄村 2、租用面积:详见如下平面图。

3、租期:自2018 年 3 月16 日至2021 年3月15日共计叁年。 4、主要用途:该地块甲方临时租用作为S344省道公路工程钢筋加工场用地。 5、租金:该临时用地为闲置土地,租金为每年5000元(包含复耕费用),面积约1800平米;租期到期后,甲方应将设备、地面附着物、设施拆除后退场。 6、付款方式:租金按年支付,合同签订之日起即计算租金。 7、双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须保证其有权将该地块租给甲方使用,并提供相关证明及本地块土地面积的确权证明。任何第三方因该场地权属问题给甲方造成的干扰和损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此费用。 2、租用期间内甲方完全拥有该场地的使用权;甲方有权在该场地内进行场地硬化、临时建房、设备安装等以满足甲方的需要。乙方及任何人不得以噪音干扰、粉尘污染等理由阻扰甲方施工生产。 如出现上述情况乙方应及时制止处理和解决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费用。 3、乙方应负责协调该场地的周边关系,保证甲方在租用期内安全使用,如村民及社会闲杂人员阻碍或干扰施工时,乙方应及时协调处理。

4、乙方保证因甲方人员、设备自由出入本合同地块及周边道路使用发生的纠纷由乙方负责协调解决。 8、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违约解除合同或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A、甲方所缴纳的租金变为定金,乙方依法返还。 B、乙方还应同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所有损失。 2、甲方中途违约解除合同或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A、甲方缴纳的租金乙方不予返还。 3、应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免除双方违约责任。 9、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有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邳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0、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乙方租期届满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乙方 签约人:签约人:签约时间:年月日

临时用地移交协议(模板)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临时用地移交协议 甲方:XXXXX 住所地:XXXX 法定代表人:XXX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 乙方: 住址: 身份号码: 鉴于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临时用地协议履行期限届满,甲方需按协议约定向乙方移交原协议所涉地块,为完善和了结使用后的临时用地相关手续,做好土地移交工作,尽快恢复土地原用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双方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土地范围、面积及现状 1.土地范围和面积: 本宗临时用地位于,总面积额为亩。 2.本宗临时用地现状:甲方已对本宗临时用地实施了防护、排水、场地平整及覆盖表土等复垦处理,乙方验收后确认合格,适宜耕种,完全符合土地移交条件。 二、移交时间 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向乙方移交本协议所涉临时用地。 三、保证和承诺 1.甲方保证按本协议约定时间将本宗临时用地移交给乙方。

2.本协议签署时,乙方确认经甲方复垦后的土地适宜耕种,甲方将土地移交给乙方后,双方一切权利义务关系终结,没有任何争议。乙方承诺接收土地后,在甲方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及施工结束后,不再以面积增减、土地变形、使用性质和土地类别改变等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再额外支付任何其它相关费用或赔偿。 3.本协议签署生效后,乙方承诺在甲方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及施工结束后,不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诉讼、申请执行、上访、示威、集会及向相关部门反映等)向甲方及相关方提出任何费用要求或赔偿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干涉或阻挠甲方施工,并不得做任何有损或影响甲方及相关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 四、违约责任 甲方按约定向乙方移交土地后,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三条之承诺,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须按原临时用地合同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须按甲方实际损失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五、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争取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迅速解决,若经协商仍未能解决或任何一方不愿意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事项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本协议签字页) 甲方(盖章):XXXXX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字): 年月日

临时用地协议书(共5篇)

临时用地协议书(共5篇) 篇:临时用地协议书 临时用地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丙方(鉴证方): 乙方承建娄邵铁路工程,需临时使用甲方土地作为建设,为支持乙方的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甲方同意按照娄邵铁路临时用地文件补偿,与乙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用地类别:(亩); 1、 2、 3、 4、旱地(亩)水田(亩)荒地(亩)林地、果林(亩) 以上清单附后 二、使用土地时限; 土地使用时间为双方签订协议之日起至乙方工程完工退场之日止。 用地补偿及付款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定,乙方将按照娄邵铁路下达相关临时用地补偿文件标准进行补偿。 四、甲、乙双方的责任: 甲方要积极做好临时用地被占用前的清理工作,确保乙方工程的顺利施工,丙方配合乙方做好临时用地的协调工作,乙方施工完毕退场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乙方退场。 乙方必须按照本协议要求必须及时足额支付临时用地费用,乙方退场前要按照文件精神与甲方、丙方协商土地复耕办法。

五、未尽事宜及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三方共同协商解决,本协议经甲方、乙方、丙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报上级单位三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鉴证方签字: 第2篇:临时用地协议书 临时用地协议书 甲方:村(居) 乙方: 为建设服务,乙方需临时占用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省实施条例》及有关文件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临时用地协议: 一、乙方使用的临时用地位于镇(街道)村(居),东至西至南至北至。经甲、乙双方核实,临时用地面积平方米(合亩)。(详见附图) 二、临时用地使用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临时用地补偿费每亩元,合计元,地面物补偿费合计元,补偿费共计元,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内与甲方结算完毕。 临时用地补偿费的缴纳时间和缴纳方式为: 。四、乙方应按规定上缴临时用地补偿费和土地管理费。五、不准在临时用地上搞永久性建筑物,使用期满乙方无偿拆除,恢复土地原貌,达到种植条件,甲方不进行补偿。 六、不准私自买卖、出租和非法转让,不准私自改变用途。 七、因国家和集体需要时乙方应无条件退还。八、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如不归还或拒不交出的,除责令退还土地外,并处以每平方米30元以下罚款。 九、乙方使用土地期满,退还土地后,应负责土地的复垦,为保证复

土地复垦合同书

土地复垦合同书 甲方:宁武县薛家洼乡宽草坪村委会 乙方:宁武县薛家洼乡弘泽养殖专业合作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土地复垦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确保临时用地在期满后得到复垦,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根据薛家洼乡弘泽养殖专业合作社的项目建设需要,乙方需使用乡村土地平方米,作为临时用地。 二、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到期乙方若需继续使用应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向甲方重新申请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经批准后重新签订土地复垦协议书。 三、临时用地使用期届满,乙方应在30日内自行拆除地上的建(构)筑物,及时清理废弃物,并按照国家复垦技术标准恢复土地原貌(原有的耕作条件)并保证耕地原有水利,耕作层和交通设施等的完善。 四、乙方必须在临时用地使用期屇满后30日内将临时

用地复垦完毕,及时向甲方提出复垦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之日起10日内将土地复垦保证金(不含利息)退还乙方:如经验收不符合耕地复垦标准,责令乙方在30日内继续整改,仍还不到前款规定的复垦标准的,则由甲方代乙方组织进行土地复垦,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按照《山西省土地复垦管理办法》依法对乙方进行处罚。 若在临时期满后30日内,乙方未按要求进行复垦,且未提出土地复垦验收申请的,视乙方违约,甲方扣收全部土地复垦保证金,由甲方组织土地复垦,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拆迁该临时用地时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无条件自行拆除临时用地上的建(构)筑物并退还该土地。 六、经批准使用的临时用地,只限乙方按批准用途自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买卖交换、租赁。转让、赠与、抵押,不得在该临时用地内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不得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

单位临时租车协议书

单位临时租车协议书 单位临时租车同样需要签订租车协议书,那么关于租车的协议书该怎么签订呢?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单位临时租车协议书范文,供大家参考! 单位临时租车协议书范文一甲方:重庆沃泰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丁xx 身份证号码:50038419901x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恪守: 一、车辆及驾驶员 甲方租用乙方的车型为:梅赛德斯-奔驰牌BJ718xx,车牌号:渝GDF0xx,甲方自定该车辆驾驶人。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 租期为一年,到期后如甲方需续租,该协议条款可继续有效。乙方无偿出租该车。若租期满一年甲方仍需租用,租期双方另行商定。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担车辆租赁期内的油费、过路费、停车费、保险和维修等费用由。 、甲方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甲方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甲方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享有的权利。 、租赁期间车辆的使用权归甲方。 、甲方在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车辆在租赁期内正常使用时应处于良好的状态,保持车容整洁。需保养维修或临时他用时,应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后方可。 、乙方在租赁期内服从甲方管理,车辆每天使用时间由甲方确定。 、车辆在租赁期内需有乘座人员保险,如没有保险,乘座人员发生伤亡,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其它 1、有关合同的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法院提出起诉。 、本协议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首先友好洽谈解决。 甲方:重庆xx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甲方(签字) 乙方:丁xx 乙方(签字)

临时用地复垦协议书

临时用地复垦协议书 篇一:临时用地复垦协议书 临时用地复垦协议书 复垦监理单位:经济开发区北城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因修建邯济铁路需占用甲方所辖的王楼村的耕地作为施工过程中的临时用地,占地补偿费用已在办事处政府相关部门的主持下各方达成协议并补偿到位。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土地复垦规定≥(1988年11月8日第十九号令)中第四条之规定:土地复垦,实行“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由乙方负责上述临时用地的复垦。为确保该用地得到及时复垦,由甲方对土地复垦行使监管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临时用地需复垦的位置及数量。 该临时用地位于开发区北城办事处王楼村铁路南侧,需复垦的土地总面积为: 5.267 亩。 二、临时用地复垦标准及监管方式: 1、乙方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后,应及时清除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建筑垃圾,并恢复土地的耕种条件。若对已复垦土地的耕种标准有分歧,耕种标准应由第三方土地权威机构评估确定,双方应共同遵照执行。 2、为确保乙方的临时用地复垦达成土地耕种条件,由甲方先采取收取乙方复垦保证金的方式行使对乙方的监管。

3、复垦保证金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关于做 好铁路建设工程征地拆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政内发 【XX】61号)执行。临时用地期限内复耕保证金总额为:28135元(大写:贰万捌仟壹佰叁拾伍). 三、临时用地复垦保证金支付方式及双方法律责任。 1、乙方应在协议签订后一周内,将复垦保证金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专用账户中。(开户行名称:;账号:)。 2、甲方所收取乙方的土地复垦保证金应为专项资金;甲方不得擅自挪用。否则,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全部由甲方承担。 3、在乙方复垦达成土地耕种条件并经双方确认后,甲方应在15天内无条件全额返回乙方的复垦保证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或拒绝退还乙方的土地复垦保证金。 四、其他未经事宜,由双方协商决定,若协商未果,可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三份。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甲方代表 乙方: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年月

临时用地协议(模板)

临时用地协议书 甲方: 重庆两江新区龙兴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重庆术合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龙兴工业园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用地位置及用途该宗临时用地位于重庆两江新区龙兴工业园区范围内,其四至界线详见规划图示,该图须经甲、乙双方盖章认可.乙方将该场地用于建设通信基站,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变更使用用途. 二、用地面积 临时用地总面积平米,此面积为最终结算面积.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三、用地期限临时用地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临时用地有偿使用费、保证金及缴纳方式b5E2R。 1、临时用地有偿使用费及缴纳方式 经双方协商,临时用地有偿使用费标准为元∕平米∕月,每年万元整. 乙方须于本协议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财务部门缴纳年月日至年月日临时用地有偿使用费元整(大写:伍仟肆佰元整),提前日缴纳下一年度地有偿使用费.p1Ean。 2、保证金及缴纳方式

本协议签订后个工作日内乙方需向甲方缴纳保证金元(大写:贰万元整). 临时用地使用期届满后,如乙方在土地使用期间无任何违约行为并按协议约定交还土地且办妥相关手续,经甲方确认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乙方.若续签协议,则甲方不予退还乙方.DXDiT。 五、甲方地权利和义务 、如遇龙兴园区各项开发建设需要占用该地块,甲方有权收回该场地,届时乙方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日内无条件拆除将场地返还给甲方,甲方不进行任何形式地补偿.未到期部分地土地使用费,如已缴纳,甲方可对未到期部分土地使用费予以不计息退还.RTCrp。 、甲方不承担乙方在修建和使用该土地中所产生地相关责任及债务关系. 、如建设项目需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可以进行协助.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使用土地,出现违法用地或违反承诺以及不符合甲方要求地情况,甲方有权制止并收回土地且保证金不予退还.5PCzV。 六、乙方地权利和义务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按期足额缴纳相关费用. 、乙方须确保不影响周边项目建设,使用临时用地不得超过约定面积,不得影响建设规划、市容市貌、道路交通、自

土地租赁合同协议书

【土地租赁合同协议书(一)】 甲方(出租方):甲方XX号: 乙方(承租方):乙方XX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甲方同意将自己享有使用权的部分土地出租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XX国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新菜园和竹头坑的土地租给乙方作为生产用地。 二、租赁期限为壹年,从2011年元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以公历为准)。 三、出生租土地的地界。 本协议租赁地1:新菜园,东界为道路,南邻曾典祥,西邻曾友凡,北界为道路。 本协议租赁地2:竹头坑,东邻姜伟香,南邻曾理凡,西邻曾庆山,北邻曾柏凡。 四、土地租赁费用及支付方式,时间。土地租赁合同书土地租赁费共计人民币120.00元整,大写壹佰贰拾元整。乙方11月30日前付清租赁费。 五、合同期间,租赁土地不得擅自收回。提前收回土地,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当于自土地收回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土地租金(按天计算)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带来的其他损失。 六、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X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出租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出租的土地进行有效保护,不能依法保护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七、乙方不可以在该租赁的土地上建造房屋、厂房等生产、生活需要的建筑物。 八、乙方不可将承租的土地转包,转租或入股等形式再流转。 九、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收租凭证。 十、本协议生效后,国家对该宗土地的扶持资金由甲方直接享有。 十一、承包期届满后,本协议租地内的附作物应处理干净。 十二、该宗土地本届租用期满后,按照国家政策,根据市场行情,重新商定租赁费标准,但乙方有优先续承租权。 十三、在承租期间,如遇国家征用土地,则土地安置补偿费归甲方所有;附属物及在土附作物等补偿费归乙方所有。同时按照征用土地实际面积,乙方减少相应土地的承租费。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或签字):乙方(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土地租赁合同协议书(二)】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XX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双方自愿原则,就租赁土地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土地X围及用途 乙方承租甲方土地长埔晒谷场,用以农作物设施生产用地。 第二条:租赁土地期限 租赁开始时间为2014年8月1 日,结束时间为2044 年7 月31日。若土地租赁期限已满,为保证乙方用地,乙方要求延长租赁期限,甲方无条件延长租期;租赁费按年计算。 第三条:租赁土地租金土地租赁合同书本协议租金实行(五年)支付制,租金总额(大写)

建设临时用地租赁协议

用地单位:(甲方) 土地权属单位:(乙方) 甲方为了工程建设的需要,需租用乙方的土地,作为工程施工临时用地。乙方支持甲方建设,同意甲方租用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预制场土地租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 1、该宗地位于,其四至界限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该图须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2、用地总面积约平米(亩),包括桥梁预制场道路征用。 3、用途:。 二、租期及补偿年限 3、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2年。 4、补偿年限:补偿年限为租赁期限; 三、补偿标准及付款方式 1、补偿标准:经甲、乙双方协商,土地征用单价计元/年.亩,补偿金额合计(大写)元整(¥:元)。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乙方补偿款25万元(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乙方负责在甲方实地测量放线后,日内完成土地附着物清理工作(其中包括临时建筑及田地上的所有农作物)及土地的填筑工作,将土地交给甲方,费用包干价:人民币

万元。待土地交付使用后,甲方一次性支付剩余补偿款。 四、土地的归还 土地租用期满后,甲方有权拆除任何甲方可再用资源,拆除后的余留及场地交付(还)乙方,甲方不负责土地复耕及其相关的费用,该土地所有权仍属乙方所在集体所有。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用期间,该土地的使用权归甲方,交甲方依法管理使用,乙方无权干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2)如甲方因工程建设需要、租期满后仍需使用临时用地的,租期自动延长,并按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向乙方支付租金。 3)甲方按协议付款后,乙方不得再提出任何异议,甲方不再承担和接受任何费用及附加条件。原用地单位与个人应按时腾地交付甲方使用。 4)如因甲方的临时用地行为影响乙方居民生产生活的(如通行、灌溉、排水等),甲方应实事求是地采取措施消除上述影响。 5)按实际占用面积进行补偿,做到实事求是。 6)按合同及时支付乙方补偿款。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土地交付使用前,土地附着物清理工作(包括临时建筑及田地上的所有农作物),及土地的填筑工作。 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补偿款,乙方必须做到转跨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3)乙方负责按该地土地使用权归属情况对该土地租用补偿款进行分配,如因分配问题引起纠纷,概由乙方负责解决,与甲方无关。如乙方未能及时解决,造成的后果及甲方

临时用地复垦协议书

临时用地复垦协议书 1临时用地复垦协议书 复垦监理单位:经济开发区北城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 复垦单位:中铁二十一局邯济铁路扩能改造工程施工指挥部第四项目部(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修建邯济铁路需占用甲方所辖的王楼村的耕地作为施工过程中的临时用地,占地补偿费用已在办事处政府相关部门的主持下各方达成协议并补偿到位。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土地复垦规定≥(20XX年11月8日第十九号令)中第四条之规定:土地复垦,实行“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由乙方负责上述临时用地的复垦。为确保该用地得到及时复垦,由甲方对土地复垦行使监管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临时用地需复垦的位置及数量。 该临时用地位于开发区北城办事处王楼村铁路南侧,需复垦的土地总面积为:5.267亩。 二、临时用地复垦标准及监管方式: 1、乙方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后,应及时清除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建筑垃圾,并恢复土地的耕种条件。若对已复垦土地的耕种标准有分歧,耕种标准应由第三方土地权威机构评估确定,双方应共同遵照执行。 2、为确保乙方的临时用地复垦达成土地耕种条件,由甲方先采取收取乙方复垦保证金的方式行使对乙方的监管。 3、复垦保证金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关于做好铁路建设工程征地拆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临时用地期限内复耕保证金总额为:28135元(大写:贰万捌仟壹佰叁拾伍)。 三、临时用地复垦保证金支付方式及双方法律责任。 1、乙方应在协议签订后一周内,将复垦保证金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专用账户中。(开户行名称:XXXXXX;账号:XXXXXXXX)。 2、甲方所收取乙方的土地复垦保证金应为专项资金;甲方不得擅自挪用。否则,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全部由甲方承担。 3、在乙方复垦达成土地耕种条件并经双方确认后,甲方应在15天内无条件全额返回乙方的复垦保证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或拒绝退还乙方的土地复垦保证金。 四、其他未经事宜,由双方协商决定,若协商未果,可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