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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技术分级管理、审批制度及流程

医疗技术分级管理、审批制度及流程
医疗技术分级管理、审批制度及流程

芜湖县中医院

医疗技术分级管理、审批制度及流程

为了加强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分级管理,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风险、保障病人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等法律法规和规定,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制定医疗技术分级审批与管理制度。

一、医疗技术分三级进行管理。第一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由我院医务科统一管理,第二类由我省卫生厅负责,第三类由卫生部负责。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技术分为三类。

第一类医疗技术是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涉及重大伦理问题,高风险、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需要使用稀缺资源等情形之一的。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二类、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准入管理参照卫生部,山东省卫生厅相关文件执行,包括医疗技术项目和人员,如批文没有具体人员规定,医院原则上按高风险诊疗技术分级审批与管理。

二、医疗技术在临床应用能力审核。

第三类医疗技术首次用于临床前,必须经过卫生部组织的安全

性、有效性临床试验研究、论证及伦理审查。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前必须向卫生部指定的机构申请第三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卫生部也可以委托我省卫生厅指定的机构对指定的第三类医疗技术进行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工作。

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前向我省卫生厅指定的机构申请第三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

我院医务科组织院内专家负责对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

三、审批流程:

临床科室申请:

在开展第三类或第二类医疗技术前,必须向医务科递交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

①开展项目的目的、意义、和实施方案;

②该项医疗技术的基本概况,包括国内外应用情况、适应证、禁忌证、不良反应、技术路线、质量控制措施、疗效判定标准、评估方法,与其他医疗技术诊疗同种疾病的风险、疗效、费用及疗程比较等;

③该项医疗技术的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

医务科审核:

①申请的医疗技术是否为卫生部废除或者禁止使用的、未列入相应目录的、距上次同一医疗技术未通过审核的时间是否未满12 个月,如果是,予以否决。

②开展该项医疗技术具备的条件,包括主要技术人员的执业注册情况、资质、医院设备、设施、其他辅助条件是否具备;

③风险评估是否全面,应急预案是否切实可行。

④如果②③审核通过,医务科将此申请报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讨论。

相关机构审批

①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通过集体讨论该项医疗技术的相关

问题,进行评估立项。

②对通过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的,由医务科通知科室向相关医疗技术审核机构提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

③医务科在收到医疗技术审核机构同意书后,向卫生厅或卫生部申请开展通过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的医疗技术。批准后通知科室开展该临床技术

四、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

(一)手术分级审批与管理,按医院《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执行。

(二)新技术新项目,遵照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实施。

(三)麻醉分级审批与管理,按医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实施。

(四)除手术外的有创诊疗操作技术分级审批与管理。

分为普通有创诊疗技术和高风险诊疗技术二类。

1.普通有创诊疗操作技术资质审批

指临床常用低风险,操作简单,安全的有创操作:如导尿、胃肠减压、骨髓穿刺,浅表组织活检,B 超引导下诊疗性腹穿、胸穿,外周血管穿刺,清创等,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成功完成一定例数的操作后,经科室医师资质分级评定小组考核后,予以资质准入,科室留存备案。

2.高风险诊疗操作技术分级审批

(1)各科根据本专业有创诊疗操作技术的复杂性,难度和风险,列出高风险诊疗技术目录,报医务科审核,科室根据学科发展和技术变化,对目录进行定期更新。

(2)各专业根据高风险诊疗操作过程的复杂性和技术的难度要求按项目进行资质准入,高风险诊疗操作技术分专业设制准入标准,取得主治医师职称方可提出最低难度的高风险诊疗操作技术项目的准

入资质申请,大多项目要求副主任及以上职称方可申请准入资格,申请前必须完成5 例以上的助手,和在上级医师(或有经验医师)指导下成功施行5 例,经科室医师资质分级评定小组,根据相应项目考核,达到一定的技术水平,科室同意上报医务科审核,经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审批后公布生效,获得相应高风险诊疗操作技术资格,方可进行独立操作。

(3)危重患者进行高风险诊疗操作管理

危重患者进行高风险诊疗操作须承担极大的医疗风险,为了保证操作质量减少操作风险,对操作者有更高的要求,除非紧急抢救生命,在操作前要进行科室讨论,评估有创诊疗操作的利弊和选择,原则上

要安排熟练掌握的医师负责具体操作,不得安排低年资技术不娴熟的医师进行操作。

通常需由医师在危重患者诊疗活动中完成的,具有高危险性,高难度操作常用项目如下:经皮动脉置管术,各种途径的中央静脉置管术,肺动脉置管术,经静脉临时起搏器安置术,三腔管气囊填塞术,心包穿刺术,经皮气管切开置管术,诊断性腹腔灌洗术,腹膜置管透析术,机械通气,持续动静脉血滤和透析,主动脉内球囊反搏,人工肝与血浆置换等技术。

五、有创操作人员资格管理

各级医师的有创操作授权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特殊技术应用相关规定和要求,根据医师的技术资质(职称)和实际工作能力(技术考核认定),确定该医师所能实施和承担相应的有创操作项目。有创诊疗操作资格许可授权实行动态管理,每2 年复评一次,进行操作技术能力再评价与再授权,再授权主要依照实际能力提升而变,不唯职称晋升而变动。当出现下列情况,取消其进行有创诊疗操作的权限。

1.达不到操作许可授权所必需资格认定的新标准者。

2.对操作者的实际完成质量评价后,经证明其操作并发症的发生率超过操作标准规定的范围者。

3.在操作过程中明显或屡次违反操作规程者。

2018年10月

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汇编

蒲城县中医医院 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建立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促进医学科学发展和医疗技术进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医疗技术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以诊断和治疗疾病为目的,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而采取的诊断、治疗措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开展医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具有符合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相应的设备、设施和质量控制体系,并遵守技术管理规范。严格按照国家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和管理制度,对医疗技术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一)组织管理 1、医疗技术准入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赵养田 副组长:种应征周亚娣 成员:张东平赵文革郭新奎唐振江王全平关华芳周红菊韩亚玲孙国锋师雅益雷髙民

王智民刘雪云刘德明刘红 2、医疗技术准入管理专家组 组长:种应征 副组长:周亚娣 成员:张东平赵文革郭新奎唐振江王全平关华芳周红菊韩亚玲孙国锋师雅益雷髙民王智民 刘雪云刘德明刘红 3、承办机构 由质控科负责实施。 (二)技术准入 1、新技术、新项目的准入 为规范医疗行为,保障医疗安全,发挥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使临床工作有创新、有发展,特制订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的准入制度。 ⑴定义:我院未开展过的,属国际、国内、省内前沿的医疗技术项目。 ⑵审批部门:医疗技术准入管理专家组、医疗技术准入管理领导小组。 ⑶审批程序: ①申请科室认真填写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登记表,包括本次审批项目的国内外进展、院内开展此项工作已经具备的条件、医疗风

医疗技术分级管理、审批制度及流程

医疗技术分级管理、审批制度及流程 为了加强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分级管理,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风险、保障病人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等法律法规和规定,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制定医疗技术分级审批与管理制度。 一、医疗技术分三级进行管理。第一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由我院医务科统一管理,第二类由我省卫生厅负责,第三类由卫生部负责。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技术分为三类。 第一类医疗技术是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涉及重大伦理问题,高风险、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需要使用稀缺资源等情形之一的。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二类、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准入管理参照卫生部,湖北省卫生厅相关文件执行,包括医疗技术项目和人员,如批文没有具体人员规定,医院原则上按高风险诊疗技术分级审批与管理。 二、医疗技术在临床应用能力审核。 第三类医疗技术首次用于临床前,必须经过卫生部组织的安全性、有效性临床试验研究、论证及伦理审查。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

用前必须向卫生部指定的机构申请第三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卫生部也可以委托我省卫生厅指定的机构对指定的第三类医疗技术进行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工作。 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前向我省卫生厅指定的机构申请第三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 我院医务科组织院内专家负责对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 三、审批流程: 临床科室申请: 在开展第三类或第二类医疗技术前,必须向医务科递交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 ①开展项目的目的、意义、和实施方案; ②该项医疗技术的基本概况,包括国内外应用情况、适应证、禁忌证、不良反应、技术路线、质量控制措施、疗效判定标准、评估方法,与其他医疗技术诊疗同种疾病的风险、疗效、费用及疗程比较等; ③该项医疗技术的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 医务科审核: ①申请的医疗技术是否为卫生部废除或者禁止使用的、未列入相应目录的、距上次同一医疗技术未通过审核的时间是否未满12 个月,如果是,予以否决。 ②开展该项医疗技术具备的条件,包括主要技术人员的执业注

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及审批管理制度汇编(全)

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及审批管理制度 为规范高风险诊疗技术的管理,加强医疗技术和人员资质的准入,减少安全隐患,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风险,保障患者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资格的授权范围包括所有进行本诊疗操作的执业医师与注册护士。未经授权的个人,除非在有充分正当理由的紧急情况下,不得从事诊疗操作。 二、手术、麻醉、介入、腔镜诊疗技术及二类医疗技术项目列入高风险诊疗技术管理范围,对实施手术、麻醉、介入、腔镜诊疗技术的医师进行资格分级授权。 三、组织领导 成立医院高风险诊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考评领导小组。 组长:赵春淮 副组长:冯燕娴吴寅张旭张倩茹 成员:由院科学技术委员会成员组成 高风险诊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考评领导小组负责高风险诊疗技术的资质准入审批与管理,办公室设在医务科,冯燕娴任办公室主任。 四、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目录:详见附件一。 五、由院科学技术委员会负责建立相应的资格许可授权程序与机制。 (一)进行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的人员必须经授权后方能有资格准入,资格认定后,未予授权的人员不得开展相应操作。

(二)由院科学技术委员会成员与专业人员组成考评组织。 (三)提供需要资格许可授权的诊治操作项目的操作常规与考评标准,并实施培训与教育。 (四)应当结合操作者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对其熟练掌握程度进行认定。 六、审批程序 (一)各临床科室从事高风险诊疗技术人员填写《蚌埠三院高风险诊疗技术资质申请表》(附件2)。 (二)各科室对申请人进行考核,根据其实际操作能力等条件,同意后由科主任签署意见上报医务科。 (三)医务科根据其职称、手术权限申报材料等申报条件予以审核,对符合要求者报院科学技术委员会; (四)院科学技术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人手术操作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定,并签署审批意见。 七、高风险诊疗技术实行追踪管理,开展高风险诊疗技术的科室自项目开展日起,每年对高风险诊疗技术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报送医务科备案。 八、高风险诊疗技术的资格许可授权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复评一次,当出现下列情况,医院将取消或降低其进行操作的权力。 (一)达不到操作许可授权所必需资格认定的新标准者。 (二)在本周期内发生2次或2次以上医疗事故或过错的; (三)在操作过程中明显或多次违反操作规程。 八、高风险诊疗技术通常需由授权医师完成的,但不限于有正当理由

新技术准入制度

新技术准入制度 1、为了加强医疗新技术的准入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的医疗新技术,分为探索性技术、限制性技术和一般技术三类: 3、探索性新技术:指本院引进或者自主开发的在国内尚未使用的新技术。 4、限制性新技术:指技术难度大、技术要求高,国家或者卫生行政部门规定限制使用、需要在限定范围和具备一定条件方可使用的新技术。 5、一般性新技术:指除国家或者卫生行政部门规定限制使用 外的常用诊疗项目。 6、医院鼓励研究、开发和应用医疗新技术,鼓励引进国内外先进医疗技术;禁止使用已明显落后或不再适用,需要淘汰或技术性、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和社会伦理及法律等方面与保障公民健康不相适应的技术。 7、科室开展医疗新技术应向医院提交相应申报资料: 8、新技术项目负责人资质证明材料; 9、新技术项目组人员资质证明材料;

10、国内外有关该项技术研究和使用情况的检索报告及技术资料; 11、新技术开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2、新技术开展的实施方案和风险预案; 13、如涉及医疗器械、药品的,提供相应的批准文件; 14、以及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15、开展医疗新技术必须履行下列程序: 16、开展一般性新技术由科室向医务科申报,医务科组织专家论证,经医院专家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17、开展限制性新技术由科室向医务科提交申请资料,医务部审核该申请符合国家或者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准入条件后,经医院专家委员会同意,医务科根据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申报,批准后实施; 18、开展探索性新技术,由科室向医务科提交可行性报告,经医院专家委员会充分论证同意后,医务科根据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申报,批准后实施。 19、新技术临床试用期间,医务科应当加强对医疗新技术临床应用的质量控制,组织专家进行跟踪评估,建立技术档案,并根据评估结果,逐步建立准入标准和应用规范。 20、新技术临床试用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暂停临床应(试)用,由医务部组织专家进行调查,并调查情况报批准部门讨论,以决定是否继续恢复临床试用或者应用。

医院医疗技术审核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技术审核管理制度 按照《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审核办法》的相关规定,为切实落实文件精神,做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和分类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医院医疗技术审核管理制度。 1.组织领导 成立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领导小组。医院学术委员会及医院伦理委员会为本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审批评价机构。医务科检查监督本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情况。 2.审批流程 医疗技术分为三类: 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一)涉及重大伦理问题; (二)高风险;

(三)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 (四)需要使用稀缺资源; (五)卫生部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由各科室提出(拟)开展符合第一类医疗技术要求的目录及临床应用情况,填写医院医疗技术申报审批表(见附件1),由我院专家委员会审批评价,通过后报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实施。我院(拟)开展第二、三类医疗技术目录所规定的项目时,需下载并填写《省医疗技术临床准入审核申请表》(在我院网站下载),将申报材料按相关要求准备齐全后,由医学伦理委员会讨论初审,合格后由医务科通知相关科室向相关医疗技术审核机构提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接到相关医疗技术审核机构同意书后,医务科将进一步报送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待批准后通知科室开展该临床技术(见附件2)。 3.检查监督 医务科对本院开展的临床医疗技术安全性、有效性及合理性检查监督,并建立医疗技术档案,记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情况。 4.临床应用 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医疗技

医疗新技术准入管理制度

医疗新技术准入管理制度 一、医疗新技术准入及临床应用管理组织: 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新技术的准入及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科室拟开展新技术的初审及新技术开展的日常监督工作;医务部具体负责新技术的申报登记及新技术临床应用情况的动态管理。 二、新技术准入管理: (一)医疗新技术准入管理按照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实行分类管理。具体分为: 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涉及重大伦理问题;高风险;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需要使用稀缺资源;卫生部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二)新技术准入必备条件: 1、拟开展新技术应符合相应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有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相应诊疗科目; 3、拟开展新技术的主要人员为具有执业资格并在本院注册、能够胜任该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专业人员;

4、有与开展该项新技术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和其他辅助条件,并具有相应的资质证明; 5、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查通过; 6、新技术承担科室及主要人员近3年相关业务,无不良记录; 7、有拟开展新技术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障措施; 8、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新技术准入审批流程: 凡引进本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首先需由所在科室进行可行性研究,在确认其安全性、有效性及具备相应的技术条件、人员和设施的基础上,经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讨论同意后,填写《开展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申报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及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批。 1、拟开展新技术属一类技术的,科室填写“申请表”经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批,医务部备案。 2、拟开展新技术属二类技术的,由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依据相关技术规范和准入标准进行初步评估,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交医务部。医务部组织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及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专家评审。医务部协助相关科室向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3、拟开展新技术属三类技术,按照卫生部《第三类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申请及审核流程》进行申报。 (四)所需提交材料:开展二类、三类医疗技术时,应当提交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医疗技术准入制度

医疗技术准入制度 (一)为加强医疗技术管理,促进卫生科技进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度定本医疗技术准入制度。 (二)凡引进本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均应严格遵守本准入制度。 (三)新医疗技术分为以下三类 1、探索使用技术,指医疗机构引进或自主开发的在国内尚未使用的新技术。 2、限制使用技术(高难、高新技术),指需要在限定范围和具备一定条件方可使用的技术难度大、技术要求高的医疗技术。 3、一般诊疗技术,指除国家或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限制度使用外的常用诊疗项目,具体是指在国内已开展且基本成熟或完全成熟的医疗技术。 (四)医院鼓励研究、开发和应用新的医疗技术,鼓励引进国内外先进医疗技术;禁止使用已明显落后或不再适用、需要淘汰或技术性、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和社会伦理及法律等方面与保障公民健康不相适应的技术。 (五)医院学术委员会全面负责新技术项目的理论和技术论证,并提供权威性的评价。包括:提出医疗技术准入政策建议;提出限制度使用技术项目的建议及相关的技术规范和准入标准;负责探索和限制度使用技木项目技术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对重大技术准入项目实施效果和社会影响评估,以及其他与技术准入有关的咨询工作。 (六)新技术包括下列具体项目 1、使用新试剂的诊断项目; 2、使用二、三类医疗器械的诊断和治疗项目; 3、创伤性的诊断和治疗项目; 4、生物基因诊断和治疗项目; 5、使用产生高能射线设备的诊断和治疗项目; 6、组织、器官移植技术项目; 7、其他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重大影响的新技术项目。 (七)严格规范医疗新技术的临床准入制度,凡引进本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首先须由所在科室进行可行性研究,在确认其安全性、有效性及包括伦理、道德方面评定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指导临床实践,同时要具备相应的技术条件、人员和设施,经科室集中讨论和科主任同意后,填写“新技术、新项目申请表”交学术委员会审核和集体评估。 1、科室新开展一般诊疗技术项目只需填写“申请表”向学术委员会申请,在本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范围内的,由学术委员会组织审核和集体评估;新项目为本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范围外的,由医务科向省卫生厅申报,由卫生厅组织审核,医务科负责联络和催促执业登记。 2、申请开展一般诊疗技术必须提交以下有关材料: ①项目申请书; ②可行性研究报告; ③国内外相关技术资料集检索报告; ④具体设施方案;

-医疗技术评估制度

霸州市第三医院 医疗技术评估制度 为了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疗技术分类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技术分为三类。 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涉及重大伦理问题、高风险、安全性及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需要使用稀缺资源等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二、审核程序 (一)第一类医疗技术

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由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审核,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1、科室提出申请,并填写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申请表。 2、医务科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申报科室根据医务科要求补充有关材料。 3、申请材料完备后,医务科将其呈报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审核,必要时邀申请科室进行答辩。 4、医务科负责将审核结果反馈科室并按相关规定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二)第二类医疗技术 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需由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审核后报廊坊市卫计委审核,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1、科室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关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申请书。 2、医务科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申报科室根据医务科要求补充有关材料。 3、申请材料完备后,由医务科呈报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及伦理委员会审核,必要时邀申请科室进行答辩。 4、医务科按照相关要求,备齐材料,上报廊坊市卫计委审核。 5、医务科负责将审核结果反馈科室,并做好相关存档。

医疗技术授权准入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授权准入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版)》的有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我院的医疗技术准入授权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范围:本制度是指医院开展的一类医疗技术的授权以及已获上级行政部门批准实施的二类、三类技术的授权。 二、授权准入与审批流程: 1、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对申请开展医疗技术操作的人员进行资格授权与再授权,医务科和护理部分别负责对申请医疗技术准入的医(技)师和护理人员进行审核与日常监管。 2、授权准入条件:凡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应持有相应资质上岗证的各类技术(如《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医疗机构血液透析质量管理规范》、《妇科内镜诊疗技术管理规范》),我院医护人员需取得相应的准入资质后方可独立开展该技术,并符合卫生部、卫生厅颁布的相应管理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未规定的其他准入要求应为在我院有执业资格的医师和护理人员,以及有相应毕业学历和职称的检验、药剂、康复、病理、放疗等专业技术人员。 3、授权时间:每两年对全体医务人员进行医疗技术权限审核,审核时间为次年10月;每年10月对新分配职工及新聘职称职工的医疗技术进行授权审批。

4、具体审批流程: 手术/操作级别的授权:开展手术/操作的医师、护理人员→填写《手术/操作级别授权申请表》(一式2份)进行申请→科室质量与安全小组制定本科室考评标准,并对申请人员进行能力考评,填写评估意见后交医务科或护理部→医务科/护理部审核后填写初步审核意见并提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由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签字授予各操作人员相应的手术/操作级别→反馈回相应的科室并在医务科/护理部建档留存。 重症医学科、放疗室、病理科等特殊科室医技人员的授权:申请者填写相应的专科权限申请表(一式2份),科室质量与安全小组制定本科室考评标准,并对申请人员进行能力考评,填写评估意见后交医务科→医务科审核后填写初步审核意见并提交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由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签字授予各操作人员相应的技术级别→反馈回相应的科室并在医务科建档留存。 处方权的授权:取得相应《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且注册执业地点在我院的临床医师→填写《市医院普通处方权审批表》,经科室考核、填写审批意见后交医务科医务科审批后授予相应的处方号并开通医生工作站权限→开展相应的临床诊疗工作。 具有处方权并获得《麻醉药品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培训合格证》的临床医师,取得中级职称后(麻醉科、重症医学科、急诊科、肿瘤科等特殊科室为住院医师即可),填写《医院毒麻处方权审批表》,

临床科研项目使用技术审批程序

临床科研项目中使用医疗技术的审批程序 在以人为研究、试验对象的科研领域,本着循证医学的科学态度,以人为本,为了确保受试者的权利,做到公正、尊重人格,力求使受试者最大程度受益和尽可能避免伤害,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对于从事以人为对象的医学研究必须是为了促进疾病的诊断、治疗、预防,了解疾病的病因学及发病机制。 2、医院鼓励研究、开发和应用医疗新技术,引进国内外先进医疗技术,并鼓励开展针对与保障公民健康相关的新诊疗技术的安全性、技术性及有效性的科研项目。 3、开展医疗技术、科研项目的申请者,试验前应先向医院提出申请,经医院学术委员会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试验。同时申请进行试验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科研项目负责人资质证明材料 ②科研项目组人员资质证明材料 ③科研项目的类别以及国内外开展情况的相关资料; ④科研项目开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⑤科研项目开展的实施方案和风险预案 ⑥以及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4、受试者在参加任何临床试验之前,必须要对参加的试验知情同意,受试者在充分了解临床试验的内容后,获得经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批准的《知情同意书》。《知情同意书》应说明以下几个内容: ①受试者参加临床试验是自愿的,而且在临床试验的任何阶段有权随时退出,必须给受试者充分的时间考虑是否参加临床试验。 ②受试者的个人资料均属保密。伦理委员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申请者在工作需要时,可以查阅受试者的资料,但不能泄漏; ③说明试验的目的,过程和期限,受试者预期可能的受益和可能产生的风险和不便; ④说明试验持续的时间;

⑤描述任何支付受试者的方式。 5、受试者、科研试验人员需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并注明日期,如受试者和其合法代表无识字能力,知情同意的过程应有见证人参加,由受试者或其合法代表口头同意后,见证人阅读知情同意书与口头知情过程一致,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见证人的签字应与受试者的签名在同一天。 6、在科研试验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暂停试验,由科教科组织专家进行调查,并把调查情况报批准部门讨论,以决定是否继续进行试验。 ①发生重大医疗意外事件; ②可能引起严重不良后果的; ③技术支撑条件发生变化或者消失的。 7、开展医疗技术科研项目的科室和人员不得将获准的科研成果的新技术在其它医疗机构应用,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或紧急救援、急诊抢救的例外。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科教科 2019年8月

医疗技术准入制度

医疗技术准入制度 为加强医疗技术管理,促进卫生科技进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制度定本医疗技术准入制度。 一、凡引进本中心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均应严格遵守本准入制度。 二、新医疗技术分为以下三类: 1、探索使用技术,指医疗机构引进或自主开发的在国内尚未使用的新技术。 2、限制度使用技术(高难、高新技术),指需要在限定范围和具备一定条件方可使用的技术难度大、技术要求高的医疗技术。 3、一般诊疗技术,指除国家或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限制度使用外的常用诊疗项目,具体是指在国内已开展且基本成熟或完全成熟的医疗技术。 4、中心鼓励研究、开发和应用新的医疗技术,鼓励引进先进医疗技术;禁止使用已明显落后或不再适用、需要淘汰或技术性、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和社会伦理及法律等方面与保障公民健康不相适应的技术。 5、中心由医务科牵头成立中心新技术管理委员会,(由中心主要业务骨干成员组成),全面负责新技术项目的理论和技术论证,并提供权威性的评价。包括提出医疗技术准入政策建议;提出限制度使用

技术项目的建议及相关的技术规范和准入标准;对重大技术准入项目实施效果和社会影响评估,以及其他与技术准入有关的咨询工作。 6、严格规范医疗新技术的临床准入制度,凡引进本中心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首先须由所在科室进行可行性研究,在确认其安全性、有效性及包括伦理、道德方面评定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指导临床实践,同时要具备相应的技术条件、人员和设施,经科室集中讨论和科主任同意后,填写“新技术、新项目申请表”交医务科审核和集体评估。 6.1科室新开展一般诊疗技术项目只需填写“申请表”向医教科申请,在本中心《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范围内的,由医务科组织审核和集体评估;范围外的,由医务科向市卫生局申报。 6.2 申请开展探索使用、限制使用技术必须提交以下有关材料: 6.2.1 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包括床位数、科室设置、技术人员、设备和技术条件等) 以及医疗机构合法性证明材料复印件; 6.2.2 拟开展新技术项目相关的技术条件、设备条件、项目负责医师资质证明以及技术人员情况; 6.2.3 拟开展新技术项目相关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 6.2.4 拟开展探索使用技术项目的可行性报告; 6.2.5 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4.3.1.1医疗技术管理审批制度和流程

医疗技术管理审批制度和流程 一、医疗技术分为三类: 第一类指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 有效性的技术。 第二类: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重大伦理问题、高风险、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需要使用稀缺资源、卫生部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二、医疗技术分三级进行管理。第一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由我院医务科统一管理,第二类由我区卫生局负责,第三类由市卫生局负责。 三、医疗技术在临床应用能力审核。1第三类医疗技术首次用于临床前,必须经过市卫计委组织的安全性、有效性临床试验研究、论证及伦理审查。 2 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前必须由市卫计委指定的机构对指定的第三类医疗技术进行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工作。 3 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前向我区卫生局指定的机构申请第三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 4。我院医务科组织院内专家负责对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 四、审批流程: 1.临床科室申请:在开展第三类或第二类医疗技术前,必须向医务科递交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 1.1 开展项目的目的、意义、和实施方案;

1.2 该项医疗技术的基本概况,包括国内外应用情况、适应证、禁忌证、不良反应、技术路线、质量控制措施、疗效判定标准、评估方法,与其他医疗技术诊疗同种疾病的风险、疗效、费用及疗程比较等; 1.3 该项医疗技术的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 2. 医务科审核: 2.1 申请的医疗技术是否为卫生部废除或者禁止使用的、未列入相应目录,距上次同一医疗技术未通过审核的时间是否未满12个月,如果是,予以否决。 2.2 开展该项医疗技术具备的条件,包括主要技术人员的执业注册情况、资质、 医院设备、设施、其他辅助条件是否具备; 38094 94CE 铎K37732 9364 鍤o23082 5A2A 娪X35946 8C6A 豪 2.3 风险评估是否全面,应急预案是否切实可行。 2.4 如果审核通过,医务科将此申请报医院伦理委员会讨论。 3. 医院伦理委员会:对该项医疗技术涉及的相关伦理问题进行讨论,会议纪要反馈给医务科。 4. 医务科通知科室向相关医疗技术审核机构提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 5. 相关医疗技术审核机构会在做出审核结论之日起10 天内,将审核结论送达我院医务科。 6. 医务科在收到医疗技术审核机构同意书后,向卫生厅或卫生部申请开展通过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的医疗技术。批准后通知科室开展该临床技术。

2017年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 (2017年修订) 一、新技术、新项目的定义 本制度中的新技术、新项目是指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第一、二类,且与临床诊疗过程有关的、具有临床应用前景的、在我院范围内首次应用于临床的诊断和治疗技术。 二、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实行三类管理 第一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确切,由我院审批后可以开展的技术项目。 第二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确切,但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必须报省卫计委批准后才能开展的技术项目。 第三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风险高,涉及重大伦理问题,或需要使用稀缺资源,必须报国家卫计委审批后才能开展的技术项目。 三、新技术新项目的申请和审批 1. 申报条件 (1)申报者必须是我院中级职称以上在职工作人员。 (2)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本办法所规定的范围; (3)鼓励跨学科跨专业的合作申报。 2. 申报、遴选和审批程序: (1)各学科自行组织申报;申请者可在医院OA办公系统

《***医院开展新诊疗技术、项目申报书》(附件2),按照申报书填写要求填写。 (2)各科室主任组织本学科有关人员对申请进行初审,对申请者的业务水平、工作作风,申请项目的先进性、安全性、可行性等进行评价,科主任签字同意后以书面形式上报医疗质量管理科。 (3)医疗质量管理科对各学科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进行初步筛选,对涉及到医疗安全的新技术、新项目上报医院伦理委员会及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进一步遴选。 (4)经伦理委员会及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后,医疗质量管理科对申请的新技术、新项目是否通过,予以书面答复,并登记备案。 四、新技术、新项目的实施及跟踪考核 1.新技术、新项目在获得医院批准后方准予实施。 2.获得准入的新技术、新项目要在所申请的周期内实施,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我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医疗安全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3.新技术、新项目自准入通过日起一年为一个结题周期,在实施过程中半年进行阶段总结,填写《新技术、新项目阶段工作总结》(附件3);在新技术、新项目结题时,填写《新技术、新项目结题工作总结》(附件4),并交医疗质量管理科备案。 4.新技术、新项目实施周期内如果发生了技术性医疗不良事件,责任科室应及时向医疗质量管理科汇报,由医疗质量管理科组织讨论后参照《医院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附件5)相关

医院医疗技术准入制度

医院医疗技术准入制度 1、为加强医疗技术管理,促进卫生科技进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度定本医疗技术准入制度。 2、凡引进本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均应严格遵守本准入制度。 3、新医疗技术分为以下三类: (1) 探索使用技术,指医疗机构引进或自主开发的在国内尚未使用的新技术。 (2) 限制度使用技术(高难、高新技术),指需要在限定范围和具备一定条件方可使用的技术难度大、技术要求高的医疗技术。 (3) 一般诊疗技术,指除国家或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限制度使用外的常用诊疗项目,具体是指在国内已开展且基本成熟或完全成熟的医疗技术。 (4) 医院鼓励研究、开发和应用新的医疗技术,鼓励引进国内外先进医疗技术;禁止使用已明显落后或不再适用、需要淘汰或技术性、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和社会伦理及法律等方面与保障公民健康不相适应的技术。 (5)医院由医务科牵头成立医院新技术管理委员会(由医院主要业务骨干成员组成)及科室医疗新技术管理小组(由科室主任及科室业务骨干3-5人组成),全面负责新技术项目的理论和技术论证,并提供权威性的评价。包括:提出医疗技术准入政策建议;提出限制

度使用技术项目的建议及相关的技术规范和准入标准;负责探索和限制度使用技木项目技术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对重大技术准入项目实施效果和社会影响评估,以及其他与技术准入有关的咨询工作。 (6)严格规范医疗新技术的临床准入制度,凡引进本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首先须由所在科室进行可行性研究,在确认其安全性、有效性及包括伦理、道德方面评定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指导临床实践,同时要具备相应的技术条件、人员和设施,经科室集中讨论和科主任同意后,填写“新技术、新项目申请表”交医教科审核和集体评估。 6.1科室新开展一般诊疗技术项目只需填写“申请表”向医务科申请,在本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范围内的,由医教科组织审核和集体评估;新项目为本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范围外的,由医教科向区卫生局申报,由卫生局组织审核,医务科负责联络和催促执业登记。 6.2 申请开展探索使用、限制度使用技术必须提交以下有关材料: 6.2.1 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包括床位数、科室设置、技术人员、设备和技术条件等) 以及医疗机构合法性证明材料复印件; 6.2.2 拟开展新技术项目相关的技术条件、设备条件、项目负责医师资质证明以及技术人员情况; 6.2.3 拟开展新技术项目相关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 6.2.4 拟开展探索使用技术项目的可行性报告;

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医疗技术管理,促进卫生科技进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 二、凡引进本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均应严格遵守本准入管理制度。 三、新医疗技术分为以下三类 1、探索使用技术,指医疗机构引进或自主开发的在国内尚未使用的新技术。 2、限制度使用技术(高难、高新技术),指需要在限定范围和具备一定条件方可使用的技术难度大、技术要求高的医疗技术。 3、一般诊疗技术,指除国家或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限制度使用外的常用诊疗项目,具体是指在国内已开展且基本成熟或完全成熟的医疗技术。 四、医院鼓励研究、开发和应用新的医疗技术,鼓励引进国内外先进医疗技术;禁止使用已明显落后或不再适用、需要淘汰或技术性、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和社会伦理及法律等方面与保障公民健康不相适应的技术。

五、医院由医务处牵头成立医院新技术管理委员会(由医院主要专家组成)及科室医疗新技术管理小组(由科室主任及专家3-5人组成),全面负责新技术项目的理论和技术论证,并提供权威性的评价。包括:提出医疗技术准入政策建议;提出限制度使用技术项目的建议及相关的技术规范和准入标准;负责探索和限制度使用技木项目技术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对重大技术准入项目实施效果和社会影响评估,以及其他与技术准入有关的咨询工作。 六、严格规范医疗新技术的临床准入管理制度,凡引进本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首先须由所在科室进行可行性研究,在确认其安全性、有效性及包括伦理、道德方面评定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指导临床实践,同时要具备相应的技术条件、人员和设施,经科室集中讨论和科主任同意后,填写“新技术、新项目申请表”交医务处审核和集体评估。 1、科室新开展一般诊疗技术项目只需填写“申请表”向医务处申请,在本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范围内的,由医务处组织审核和集体评估;新项目为本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范围外的,由医务处向省卫生厅申报,由卫生厅组织审核,医务处负责联络和催促执业登记。

临床科研项目中使用医疗技术的相关管理制度与审批程序

临床科研项目中使用医疗技术的相关管理制度与审批程序 1、医疗技术是指医务人员以诊断和治疗疾病为目的,对疾病做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惰、减轻痛苦、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而采取的诊断治疗措施。 2、医务人员开展临床科研项目使用医疗技术时应当遵守本制度。 3、医务人员开展临床科研项目使用的医疗技术时应当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 4、医院对医务人员开展临床科研项目使用的医疗技术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医疗技术按照安全性、有效性确切程度分为三类: 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院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风险较高,需要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涉及重大伦理问题;高风险;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需要使用稀缺资源;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5、医务人员开展临床科研项目使用的医疗技术相关管理制度与审批程序由科教科负责监督落实。 6、第一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由医务科审核。第二类、

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由医院伦理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或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7、医务人员开展临床科研项目使用的医疗技术必须有医院学术管理委员会组织 对有创操作、麻醉等高风险技术项目操作人员进行资格的审批、许可授权管理。资格授权依照以下流程:首先向本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申报个人的资质能力,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进行初步考评,考核结果提交医院伦理委员会和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进行最终认定,必要时还应同时提交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审定。 8、各专业开展医疗新技术必须保障应有的有效性、安全性、效益性和合理性,并严格按照有关制度申报,具体参见《新技术准入及临床技术分级管理制度》。 9、医务人员开展临床科研项目使用的医疗技术必须符合诊疗技术规范,不得将不成熟的技术应用于临床科研工作中。从事临床科研活动的医务人员,必须是经过注册的卫生技术人员,不允许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各种有创的操作技术项目在独立操作之前必须经过培训,经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考核批准后,才能单独操作。 10、医务人员开展临床科研项目使用的医疗技术(包括有创操作)在开展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前讨论,严格控制适应症、禁忌症以及其他替代疗法实施的可行性。做好充分的操作前准备,包括医患沟通、患者的知情同意、术前病情评估、术中术后可能发生的意外和防范措施等。

新医疗技术准入制度

新医疗技术准入制度 医疗新技术是指近年来在国内外医学领域具有发展趋势的新项目(即通过新手段取得的成果),在本院尚未开展过的项目和尚未使用的临床医疗新手段。 一、医疗新技术准入及临床应用管理组织 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新技术的准入及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科室拟开展新技术的初审及新技术开展的日常监督工作;医务科具体负责新技术的申报登记及新技术临床应用情况的动态管理。 二、新技术准入管理 (一)医疗新技术准入管理按照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实行分类管理。具体分为: 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涉及重大伦理问题;高风险;安全性、有效

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需要使用稀缺资源;卫生部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二)新技术准入必备条件 1 .拟开展新技术应符合相应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 .有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相应诊疗科目; 3 .拟开展新技术的主要人员为具有执业资格并在本院注册、能够胜任该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专业人员; 4 .有与开展该项新技术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和其他辅助条件,并具有相应的资质证明; 5 .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查通过; 6 .新技术承担科室及主要人员近3 年相关业务无不良记录; 7 .有拟开展新技术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障措施; 8 .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新技术准入审批流程

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管理规定与审批程序

XXX医院 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规定 一、任何临床、医技科室和个人均可向医院申报引进新的医疗技术。 二、医院对拟引进的医疗技术项目实行申报、审核、评价、批准管理程序, 未经院长办公会批准的任何医疗技术项目不能在医院实施。 三、申报引进技术科室,向医教部提交引进该项技术的目的、背景资料、技 术要求、经济及社会效益、医疗风险等书面材料。医教部组织医院专家委员会对该项技术的必要性、先进性、风险性等进行论证,经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和伦理委员会审核通过的项目由医教部上报主管院长,主管院长报请院长办公会批准后方可引进。 四、医教部组织专家委员会对引进新技术的医疗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制定完善的风险处置预案。 五、技术引进科室需成立新技术引进管理小组,约3-4人组成,科主任任组长,成员由本科室高、中级技术职务医师担任。新技术管理小组制定出完善的新技术实施方案,充分评估新技术的风险,制定医疗风险应急预案及处置措施,负责新技术实施资料的登记、保管、分析、总结工作,并定期向医教部提交实施该 项技术的阶段性总结书面材料。 六、医教部对准入后的技术应用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医教部每3-6个月组织一次医院专家委员会会议,对医院正在实施的新技术进行审查,不断完善提高。 七、准入的新技术,经临床实施,运行稳定,根据引进技术的具体技术指标,运行12-24个月,由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报请院长办公会批准, 转为医院医疗技术常规项目。 2010年8月

XXX医院 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申报批准程序 新技术、新项目是指在我院从未开展过的,处于本学科或本地区领先地位, 技术含量高,难度较大,实用性强,对某些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有成效的医疗技术。我院引进新技术新项目程序如下: 一、新技术申报以年度为单位,拟开展新技术的临床医技科室每年年初应积 极申报,科室负责人要组织本科室人员进行认真讨论,充分论证,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由科主任签字并向医教部提交书面申请表及相关书面材料。 二、科室申报的新技术,由医教部进行初审后,组织召开全院新技术准入论证会,提交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讨论,就该项目的可行性、实用性、先进性、风险防范等问题进行现场论证,提出是否予以开展的意见,交院办公会讨论决定。 三、院办公会讨论决议开展的新技术项目,应报上级主管部门或省卫生厅批 准的须及时上报审批,没有得到批复之前不得开展。对不需要报批的,由职能部门及相关科室作好开展前的准备工作。 四、新技术、新项目的收费,由申报科室参考同类项目确定,无参考标准的,应结合消耗与成本,确定临床收费标准,并履行报批手续。批准后方可实施。 五、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实事求是地向病人及家属说明情况, 交待其必要性、科学性、适应症和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在病人和家属知情和完全自愿的情况下履行签字手续。 六、新技术项目开展后,每季度由所在科室技术项目负责人填写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登记表,由医教部组织专家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对新技术应用中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改进。 2010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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