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内部离任审计工作制度

内部离任审计工作制度

内部离任审计工作制度
内部离任审计工作制度

内部离任审计工作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公司内部的监督管理,正确界定及客观公正评价公司管理层及关键岗位在任职期内的经济责任及管理职责的履行情况,考察其工作成果,完善公司内部监督约束机制,促进公司管理层向投资者负责,全面履行职责,保证公司的利益不受到损坏和侵害,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特颁布《内部离任审计工作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分公司和项目(以下统称“公司”)。

3.离任审计对象

所属公司中层以上管理干部、关键岗位(管人、管钱、管物)及其它需要审计的内部管理人员。

4.审计内容

离任审计是指上述人员在任职期满、调任(辞职)、免职等原因不再担任本职务,由审计部门负责对其在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做全面评价,包括但不限于:廉政情况审查和评价、所属单位的经营管理状况,资产、收支、负债及损益等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全面的审查和评价;对其管理职责、权限范围内应承担的责任进行审查和评价,包括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4.1直接责任:是指被审计者在任职期间因其对自己分工主管的经济事项管理不当,或由于决策失误而事后又处理不当或不得力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或经济效益差而应负的经济责任,具体有以下行为:

4.1.1直接违反国家财经法规或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

4.1.2授意、指使、强令、包庇下属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强制执行的相关文件或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

4.1.3失职、渎职的行为;

4.2领导责任:是指被审计者在任职期间对其所在的公司的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付的直接责任以外的领导和管理责任。

4.3负责公司全面经营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按照上述内容要求进行全面审计,其他管理人员或关键岗位人员离任,重点根据本人负责的工作职责范围内进行审计。

5.审计部门

5.1由公司督察部组织实施离任审计。

5.2督察部可独立进行离任审计,也可抽调公司相关部门人员协助审计。

5.3在审计工作中,凡涉及到财务、经营管理问题时,财务、行政等部门及各分公司和项目部应提供支持和协作,必要时可组成联合审计小组进行审计。

6.审计原则

6.1凡属离任审计对象者,原则上先审计,后离任。未经离任审计或遗留问题处理责任不明确的,不得办理离任(离职)手续。

6.2离任审计应以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为依据,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6.3审计人员应保守实施离任审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

6.4审计人员与被审计人员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6.5被审计人员应主动配合离任审计工作,不得阻碍、拒绝,其他部门、领导和个人不得干涉。

7.实施细则

7.1公司高层领导离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行管中心应在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督察部。

7.2督察部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组织成立审计小组,拟定审计工作计划,按规定流程报经审批后组织实施。

7.3督察部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应对被审计者单位(项目部)下达审计通知书,同时抄送被审计的领导本人及委托审计部门。

7.4审计实施结束后,应在五个有效工作日内内出具审计报告。

7.5审计报告在送达公司领导之前,审计部应与被审计人及其所在公司交换意见,被审计人两个工作日内不提出书面意见,则被视为同意审计报告意见。

7.6离任审计结果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7.6.1审计部出具审计报告,并附被审计人反馈的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后下发,同时抄送公司行管中心,由行管中心处理离任事宜。

7.6.2督察部在审计报告中根据审计结果可以提出处理建议,对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交国家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7.6.3对审计报告意见和领导批示,被审计单位及离任领导人员要按要求及时落实,并将结果报公司督察部,督察部追踪审计结果的执行情况。

8.离任审计的配合

审计通知书送达后,被审计的领导人所在单位应认真做好应审准备,积极配合审计组开展工作,并按照审计组的要求,及时、如实的提供以下资料:

8.1公司章程、合同或协议、生产经营计划及重大决策的相关资料。

8.2财务预决算资料、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有关资料。

8.3业务订单及购销合同。

8.4资产盘点清册及债权、债务清理的有关资料。

8.5工作总结、会议纪要、财务管理办法及内控制度等。

8.6单位的自查报告、其他相关资料。

8.7被审计公司及有关人员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做出承诺,并于接到审计通知三日之内将全部资料准备完毕。

8.8被审计者应全面配合审计小组的工作,应向审计组提供任职期内的书面述职报告或工作总结,并于审计工作开展五个工作日内送交审计组,具体内容如下:

8.8.1任期内公司的基本情况;

8.8.2本人任期内的职责范围;

8.8.3本人履行职责情况:任期内的重大经营、投资、融资决策情况;

8.8.4与本人负责的财务收支情况,主要经济活动情况及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8.8.5本人遵守财经纪律、公司制度以及廉政规定情况;

8.8.6需向审计组说明的其他情况。

9.资料档案

审计工作结束后,督察部应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审计资料及工作底稿立卷存档,,以保证审计资料的完整和审计工作的延续性。

10.附则

本制度由公司督察部部负责解释和修订,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由公司领导进行仲裁,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离任审计制度

离任审计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人员离任审计及审查报告内容,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基金行业人员离任审计及审查报告内容准则》与其她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其她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得,应当接受离任审计或者离任审查,在离任审计或者离任审查期间不得到其她同类型机构任职。 第三条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离任得,应当按相关要求聘请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得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她审计机构对其进行离任审计,由公司存档备查,需要保送相关监管机构得,自离任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离任审计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及企业经营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其它其它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得,由公司监督检查部门或控股方监督检查部门实施审计由公司存档备查,需要保送相关监管机构得,自离任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离任审计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及企业经营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第四条董事长、总经理得离任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其任职期间得以下内容: (一)审计工作实施情况,包括审计时间、范围、内容、审计方法等; (二)审计对象得基本情况、基本职责以及实际履行职责得情况; (三)企业内部对审计对象得年度考核情况; (四)企业得经营状况,包括资产管理规模或者基金销售规模得变化情况、业务拓展情况、主要财务指标得变动情况及原因; (五)企业内部控制建设与风险管理情况,包括企业制度、管理模式等方面得调整情况及效果; (六)企业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等,审计对象应当承担责任得情况; (七)审计对象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受到行业自律组织纪律处分得情况以及违反企业制度受到企业处分得情况; (八)审计中发现得主要问题; (九)审计结论。 第五条其她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其任职期间得以下内容:

离任审计管理制度汇编

离任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条制定本流程的目的 为了加强对公司重要岗位离任人员所承担的经济及管理责任的审计监督,客观公正地评价其在任期内 的工作成果,完善公司内部监督约束机制,促进公司运营管理的相关责任人向投资者负责,全面履行职责, 保证公司的利益不受到损害和侵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审计管理规定》特别制定《离任审计管理制度》。 第二条执行独立审计的原则 2.1审计部实施离任审计时,应当以公司的相关制度和文件为依据,坚持独立审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和保守秘密的原则,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干涉; 2.2审计人员实施离任审计时,有权检查离任管理人员所在部门、公司的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资料和资产; 2.3办理离任审计事项,与审计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以回避。 第三条适用范围及原则 3.1离任审计是公司重要岗位管理人员离任时的必须程序,原则上集团公司和各经营子公司重要岗位人员离任时需坚持“先审后离”的基本原则(特殊情况和集团董事会特批的例外),未经审计人事部门不得办理离任手续。 离任审计的范围: 3.2根据需要,必要时可审计至出纳、采购、业务、印鉴管理等重要岗位人员。 【具体范围详见附件二】

第四条离任审计的主要内容与要求 第五条:离任审计实施细则 5.1公司重要岗位管理人员离任,经集团主管领导批准后,集团董事会秘书处、集团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在三日内向审计部发出 《离任审计委托函》。并附上被审计人述职报告、人事档案、工作计划和总结等 相关资料。 5.2审计部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组织成立审计小组,拟订审计方案和工作计划,按规定流程报经审批后组织实施。 5.3审计部在实施审计工作三日前,向被审计的公司领导人所在单位下达审计通知书,同时抄送被审 计人本人及委托部门。 5.4审计部在根据审计方案规定时间出具审计报告,在审计过程中,如发现特殊、重大的事项,经分

医院内部审计制度

XX县人民医院内部审计制度 为了加强医院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收支管理,促进医院各项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医院实行内部审计制度,以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维护财经纪律,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审计工作由医院内部审计机构或内部审计人员负责,在院长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本院经济部门业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对院长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医院内部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接受上级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并协助上级审计机关对医院审计。 四、医院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范围内的下列专项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一)医院财务计划或者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二)与医院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 (四)医院财产、物资的管理情况。 (五)专项资金的提取、使用。 (六)国家财经政策、计划、规章制度、法令的执行情况。 (七)审计内部有关管理制度的落实及其他审计事项。 (八)医院院长交办或审计机关委托的其他审计事项。 五、医院内部审计机构对本院与外单位合作项目的投入资金、财产的使用及其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六、医院其他科室应全力配合内部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的工作,根据医院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被审计科室应按时向审计机构报送有关的计划、预决算、报表和文件资料等。 七、医院内部审计的主要职权: (一)检查凭证、账表、决算、资金和财产,查阅有关文件资料。 (二)参加有关的会议。 (三)对审计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

有限公司离任审计制度

Xxx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对重要岗位人员离任的监督管理,促进其在任职期间增强自我约束的意识;同时通过对工作移交情况的监督和检查,以保持离任后原岗位工作的延续性,根据公司管理标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各分支机构(含分公司、子公司)、各职能部门第一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重要工作岗位的业务负责人,因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调任、转任、晋升、辞职、退休,或者被免职、辞退和开除等原因离开所任职岗位,应按此制度接受离任审计。 第三条有关规定 离任审计是指上述负有经济及项目、管理责任的人员不再担任原职务时,对其任职期间所负经济及项目、管理责任的履行情况,涉及到技术及商业秘密离任人员的保密承诺情况以及离职时个人与公司之间债权债务的结算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的评价活动。 被审计对象,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协助和配合公司开展审计工作,严格执行审计结论、审计决定和审计建议。 参与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必须严格遵守审计职业规范,忠于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保密的审计原则。 第二章离任审计的组织 第四条管理机构 公司离任审计的方针和政策由审计部门确定。审计部门负责对整个离任审计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审计人员

实施离任审计工作时应成立审计小组,审计小组的成员应当具备与审计业务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如有必要,可以聘请公司外部的有关专家或专业机构参与全程或部分审计事项。 审计人员与被审计人员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被审计人员认为审计人员与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审计公正的,有权申请审计人员回避。审计人员是否回避,由集团领导和被审计人员的上级领导共同商定。 审计人员必须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必须保守实施离任审计中得悉的公司秘密。 第三章离任审计的内容及审计分工 第六条审计内容 一、经济管理责任审计: 1、所负经济及项目责任的落实情况; 2、任职期间主要经济或业务指标完成情况,是否达到公司要求; 3、任职期间管理职能履行情况; 4、任职期间涉及财务收支的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合规性; 5、任职期间涉及的各项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 6、任职期间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7、有无严重违犯法纪、并给公司带来危害的违法乱纪活动; 8、有无严重损失浪费或其它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离职工作交接事项: 1、述职报告(包括任职期内工作情况以及对本岗位下步工作的计划); 2、工作中遗留的主要问题及处理建议;

离任审计实施方案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 单位:中煤龙化(集团)公司监察审计部编写人:编号:01 第 1 页共 3 页 第 2 页共 3 页 第 3 页共 3 页 篇二:离任审计工作方案 审计工作方案 审计组长(签字):编制人(签字):篇三:离任审计工作方案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工作方案 经审字[2004]第005号 关于对××同志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方案 审计组长(签字):编制人(签字):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室 2004年4月22日篇四:离任审计工作方案 离任审计工作方案 >方案一:xxx乡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离任审计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对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正确评价村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把我乡村干部离 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落到实处,根据《 xxx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八届村民委员会 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xx】74)号精神,结合我乡村集体财务管理工 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审计目的 通过专项审计,进一步加强村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基础组织建设,维护集体经济组 织和农民切身利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推动我乡农村财务管理工作 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村经济审计工作的透明度,真确评估村干部在任期内的工 作业绩和经济责任,确保第八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二、审计对象 村干部财务专项审计工作的主要对象是行使村集体财务审批权和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 的村两委成员。 三、审计内容 1、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情况; 2、财务预决算; 3、财务收支; 4、生产经营; 5、项目建 设的发包管理;6、集体的债权、债务;7、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8、物资使用;9、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包括集体土地征用补偿费、集体资产经营所得、村内一事一议筹款、新 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发放到村到户的各项补贴资金和物质等事 项);10、农民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热点问题。 四、审计依据 主要依据《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xx省村级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农村集体 经济组织审计规定》、《xx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审计。 五、审计范围 审计时限为20xx年1月1日以来的村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必要时可根据具体情况 追溯和延伸。 六、审计方式 主要由乡人民政府组织审计小组对各村财务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进行公示,五天内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维持原审计;若对公示结果存有异议,则由乡审计小组报县审计小组重 新进行审计。

医院内部审计方案

医院内部审计方案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2016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方案各科室、各分院: 为加强我院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强化内部管理、维护财经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为医院经济建设服务。根据《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我院内部审计工作要求,制定2016年度审计工作方案: 一、开展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审计工作。主要审查2014年、2015年度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认真执行器械、卫生材料采购预算、计划、供应商选择、采购、验收、领发料和退料、付款等环节的相关内控制度;审查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是否按计划或预算购进,招标采购过程是否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审查毁损报废的医械设备及材料是否按规定报批处理,计价是否正确;审查卫生材料加成是否符合物价管理规定,账务处理是否正确,账账、账实是否相符。 二、做好东院区、桃园分院、武装部分院2015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其审计对象包括各分院会计资料、其他经济资料及其所反映的财务收支活动,目的是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查、监督和评价。 三、继续进行医院绩效工资审计工作。依据《2016年综合目标绩效管理方案》及相关规定对全院各科室、分院的科室核算情况,绩效工资计提、发放情况进行审查、监督和评价。

四、加强医疗服务收费审计工作。审查临床科室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执行情况,重点审查自立项目收费,漏收费,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等内容;审计科每月抽查五份出院患者病例,检查住院收费标准执行情况;不定期检查门诊及医技科室收费情况;检查是否严格执行患者费用每日清单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查明原因,责令整改。不定期组织医院兼职物价员物价收费业务知识培训工作。 五、继续做好基建项目及维护维修项目的审计工作,参与招标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对建设项目投资立项、设计(勘察)管理、招投标、合同管理、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竣工验收、财务管理、后评价等过程的审查和评价。 六、加强医院经济合同审计工作。经济合同是医院对外部单位经济业务往来的重要依据,经济合同管理已成为医院内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经济合同审计是医院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内部审计工作将对经济合同的可执行性、合法合规性及履行的有效性进行审查、评价和咨询。 七、按照医院《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实施细则及责任分工要求做好巡查准备工作。具体重点审查特需服务收入占医院业务收入的比例是否合理;特需服务项目内容是否明确。 八、做好2016年度日照市政府拖欠工程款中我院应付工程款审计调查工作。即每月25号上报拖欠工程款累计清欠情况。 九、及时完成上级审计机关和医院领导交办的审计事项或其他临时工作。

企业离任审计制度

离任审计管理制度 1、总则: 1.1 目的:为了加强离任人员所负经济及项目责任的审计监督,提高公司领导干部自我约束意识,保证离任后原岗位工作的正常延续,防范经营与舞弊风险,根据公司人事管理及《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1.2.1总部各职能部室部级以上领导,在退休、岗位变动、离职时须接受离任审计。 1.2.2事业部/子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在退休、岗位变动、离职时须接受离任审计。 1.2.3事业部/子公司与经营业务关系密切的业务负责人及关键业务人员的离职时须接受离任审计,这些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采购、销售、外协及各类合同、资金、投资、担保等管理业务。 1.2.4特殊岗位人员经专项审批后执行审计的人员,如联营企业派驻的高层管理人员。 2、离任审计职责 2.1 审计职责界定 2.1.1总部各职能部室部级以上领导的离任审计业务,由审计部负责组织实施。 2.1.2事业部、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离任审计业务,由审计部负责审计,事业部、子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具有审计监督职能的部门和人员配合审计。

2.1.3事业部、子公司中层领导及关键业务人员离任审计工作,由事业部、子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具有审计监督职能的部门或人员负责审计,审计结果报审计部备案。 2.1.4特殊岗位人员的离任审计,根据业务归属的不同,由公司或部/子公司审计机构负责审计。 2.2 审计工作职权 2.2.1检查会计报表、账簿、凭证、资金和财产的真实性、完整性。 2.2.2审查工资、奖金核发的合理性、正确性。 2.2.3审查相关业务流程的规范性及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2.4对审计中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 2.2.5对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和规定以及侵犯公司权益的人员,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2.2.6对阻挠破坏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经公司批准,可以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2.2.7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及纠正、处理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的意见,检查审计结论的落实情况。 3、离任审计内容 3.1 离任审计工作内容 3.1.1对事业部、子公司总经理离任审计的内容包括: 3.1.1.1所负经济责任的完成情况: (1)经营业绩与预算目标完成情况的审计评价; (2)任期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真实性; (3)任职期间执行的内部控制业务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4)财务收支等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重要岗位离任审计制度

公司重要岗位离任审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对公司重要岗位的离任人员所负经济及项目责任的审计监督,促进其在任职期间增强自我约束的意识;同时通过对工作移交情况的监督和检查,以保持离任后原岗位工作的延续性,根据《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相关国家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定义 负有经济及项目责任的人员包括: (一)公司所属各子公司、事业部、公司各大职能系统以及各片区、办事处、国内合资合作厂、境外分支机构、代表处、境外合资企业等机构的第一负责人; (二)各大系统内部与经济及投资工作关系密切的业务负责人及主要业务人员,这些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采购、市场、外协及各类合同管理和投资管理; (三)其他特殊岗位的人员。 离任审计是指上述负有经济及项目责任的人员因任期届满、调动、辞职等原因不再担任原职务时,对其任职期间所负经济及项目责任的落实情况,离任时工作移交的完整性,涉及到技术及商业秘密人员的保密承诺情况以及离职时个人与公司之间债权债务的结算情况进行核实和报告的内部鉴证和评价活动。

第三条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各子公司、事业部、公司各大职能系统以及各片区、办事处、国内合资合作厂、境外分支机构、代表处、境外合资企业等机构的第一负责人在任期届满、内部调动和辞职时都须接受离任审计。 其他负有经济及项目责任的人员的离任审计适用范围,以各大系统的离任审计实施细则中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离任审计的管理 第四条管理机构 公司离任审计的方针和政策由公司人力资源委员会确定。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整个离任审计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分级负责原则 公司任命的各子公司、事业部、公司各大职能系统的第一负责人的离任审计由公司审计部组织实施。 国内合资合作厂、境外分支机构、境外代表处、境外合资企业的第一负责人的离任审计由公司审计部组织实施,也可以委托外部独立审计机构实施。 其他负有经济及项目责任的人员的离任审计由各大系统主管指定内部审计机构或其它内部管理部门负责,离任审计意见报公司审计部备案。 第六条人员

医院内审制度

医院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我院内部审计工作,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收支管理,促进我院各项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卫生部令第51号《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以及桂卫规财[2003]120号《XX区卫生厅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目的是促进经济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 三、我院内部审计工作,要以医院中心工作为重点,为医院的改革和发展服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肃财经纪律,提高医院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医院内部管理,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确保医院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四、院内部审计人员,对本院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独立监督审核。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 一、根据卫生部(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以及XX卫生厅XX卫规财[2003]120号文件精神,我院成立审计科。 二、我院审计科在院长的直接领导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上级部门和医院内部的规章制度,开展审计工作,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对院长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接受国家审计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三、院长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审计工作,及时批复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报告,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审计意见,保证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四、审计人员应严格遵守内部审计准则和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 五、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内部审计工作。 六、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各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内部审计工作培训所必需的经费,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保证内部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和培训所需的经费。 第三章内部审计职责 审计科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中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定本单位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二)审计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三)审计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 (四)审计基本建设投资、修缮工程项目; (五)审计各类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内部离任审计制度

伊川电力集团总公司 内部离任审计制度 为了加强对集团公司(国有企业、国有控股或参股企业、国有成份投资企业)内部的监督管理,适应集团多元化发展需要,严格财经纪律,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及要害岗位勤政廉政,履行职责,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审计署《关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有关规定通知精神,全面落实经济责任,制止和查处弄虚作假、违反财经纪律、营私舞弊、挥霍浪费等不良行为,在健立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岗位经济责任制度、岗位绩效考核制度等内控制度和集团内部受托的基础上,实行管理人员任期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使管理人员的行为和业绩得到公正评价,使违法违规等人为因素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其责任,并不得继续担任和异地担任领导或管理职务,为集团人才合理流动和企业经济责任考核提供参考,按照离任审计的范围、内容、原则、程序、方法,结合集团公司特点,制定本制度。

一、离任审计是对拟担任、交流、免职、岗位调整、辞退、内退、退休的各级领导、管人、管物、管钱等要害岗位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审计对象),在正式离开原工作岗位前,对其任期内履行职责的情况以及在所属企业(岗位)财务收支、经济手续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检查、审核,明确责任并做出结论的内控制度。 二、离任审计的对象主要为:所属各企业中层以上管理干部、要害岗位(管人、管物、管钱)及其他需要内部审计的管理人员。 三、离任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范性内控文件的情况,任期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对被审计对象因个人原因违反规定、未完成任期经济责任目标应负的经济责任; (二)财务制度及其他经济制度执行情况;对所属企业及被审计对象个人违反财经纪律应负相应的责任; (三)资产管理情况,对所属企业固定资产的购置和处置、债权债务管理、货币资金管理、存货管理、不良资产占用应负相应的责任;

医院内部审计制度

麻栗坡县人民医院内部审计制度 为了加强医院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单位内部审计制 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收支管理,促进医院各项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规 ^定。 一、医院实行内部审计制度,以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维护 财经纪律,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审计工作由医院内部审计机构或内部审计人员负责,在院长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本院经济部门业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 权,对院长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医院内部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接受上级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并协助上级审计机关对医院审计。 四、医院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范围内的下列专项进行内部审 计监督: (一)医院财务计划或者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二)与医院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 (四)医院财产、物资的管理情况。 (五)专项资金的提取、使用。 (六)国家财经政策、计划、规章制度、法令的执行情况。 (七)审计内部有关管理制度的落实及其他审计事项。 (八)医院院长交办或审计机关委托的其他审计事项。 五、医院内部审计机构对本院与外单位合作项目的投入资 金、财产的使用及其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六、医院其他科室应全力配合内部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的工作,根据医院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被审计科室应按时向审计机构报送有关的计划、预决算、报表和文件资料等。 七、医院内部审计的主要职权: (—一)检查凭证、账表、决算、资金和财产,查阅有关文件资料。 (二)参加有关的会议。 (三)对审计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 (四)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纪,严重损失浪费行为,

离任审计制度93032

Xxx有限公司离任审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对重要岗位人员离任的监督管理,促进其在任职期间增强自我约束的意识;同时通过对工作移交情况的监督和检查,以保持离任后原岗位工作的延续性,根据集团管理标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集团所属各分支机构(含分公司、子公司)、各职能部门第一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重要工作岗位的业务负责人,因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调任、转任、晋升、辞职、退休,或者被免职、辞退和开除等原因离开所任职岗位,应按此制度接受离任审计。 第三条有关规定 离任审计是指上述负有经济及项目、管理责任的人员不再担任原职务时,对其任职期间所负经济及项目、管理责任的履行情况,涉及到技术及商业秘密离任人员的保密承诺情况以及离职时个人与公司之间债权债务的结算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的评价活动。 被审计对象,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协助和配合集团公司开展审计工作,严格执行审计结论、审计决定和审计建议。 参与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必须严格遵守审计职业规范,忠于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保密的审计原则。 第二章离任审计的组织 第四条管理机构

公司离任审计的方针和政策由督审部内审处确定。督审部内审处负责对整个离任审计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审计人员 实施离任审计工作时应成立审计小组,审计小组的成员应当具备与审计业务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如有必要,可以聘请公司外部的有关专家或专业机构参与全程或部分审计事项。 审计人员与被审计人员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被审计人员认为审计人员与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审计公正的,有权申请审计人员回避。审计人员是否回避,由集团领导和被审计人员的上级领导共同商定。 审计人员必须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必须保守实施离任审计中得悉的公司秘密。 第三章离任审计的内容及审计分工 第六条审计内容 一、经济管理责任审计: 1、所负经济及项目责任的落实情况; 2、任职期间主要经济或业务指标完成情况,是否达到公司要求; 3、任职期间管理职能履行情况; 4、任职期间涉及财务收支的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合规性; 5、任职期间涉及的各项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 6、任职期间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7、有无严重违犯法纪、并给公司带来危害的违法乱纪活动; 8、有无严重损失浪费或其它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离职工作交接事项:

华为离任审计制度

华为公司离任审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对离任人员所负经济及项目责任的审计监督,促进其在任职期间增强自我约束的意识;同时通过对工作移交情况的监督和检查,以保持离任后原岗位工作的延续性,根据《华为公司基本法》及《华为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定义 负有经济及项目责任的人员包括: (一)公司所属各子公司、事业部、公司各大职能系统以及各片区、办事处、国内合资合作厂、境外分支机构、代表处、境外合资企业等机构的第一负责人; (二)各大系统内部与经济及投资工作关系密切的业务负责人及主要业务人员,这些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采购、市场、外协及各类合同管理和投资管理; (三)其他特殊岗位的人员。 离任审计是指上述负有经济及项目责任的人员因任期届满、调动、辞职等原因不再担任原职务时,对其任职期间所负经济及项目责任的落实情况,离任时工作移交的完整性,涉及到技术及商业秘密人员的保密承诺情况以及离职时个人与公司之间债权债务的结算情况进行核实和报告的内部鉴证和评价活动。

第三条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各子公司、事业部、公司各大职能系统以及各片区、办事处、国内合资合作厂、境外分支机构、代表处、境外合资企业等机构的第一负责人在任期届满、内部调动和辞职时都须接受离任审计。 其他负有经济及项目责任的人员的离任审计适用范围,以各大系统的离任审计实施细则中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离任审计的管理 第四条管理机构 公司离任审计的方针和政策由公司人力资源委员会确定。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整个离任审计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分级负责原则 公司任命的各子公司、事业部、公司各大职能系统的第一负责人的离任审计由公司审计部组织实施。 国内合资合作厂、境外分支机构、境外代表处、境外合资企业的第一负责人的离任审计由公司审计部组织实施,也可以委托外部独立审计机构实施。 其他负有经济及项目责任的人员的离任审计由各大系统主管指定内部审计机构或其它内部管理部门负责,离任审计意见报公司审计部备案。 第六条人员

医院内部审计制度

麻栗坡县人民医院内部审计制度为了加强医院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收支管理,促进医院各项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医院实行内部审计制度,以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维护财经纪律,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审计工作由医院内部审计机构或内部审计人员负责,在院长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本院经济部门业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对院长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医院内部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接受上级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并协助上级审计机关对医院审计。 四、医院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范围内的下列专项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一)医院财务计划或者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二)与医院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 (四)医院财产、物资的管理情况。 (五)专项资金的提取、使用。 (六)国家财经政策、计划、规章制度、法令的执行情况。 (七)审计内部有关管理制度的落实及其他审计事项。 (八)医院院长交办或审计机关委托的其他审计事项。 五、医院内部审计机构对本院与外单位合作项目的投入资金、财产的使用及其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六、医院其他科室应全力配合内部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的工作,根据医院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被审计科室应按时向审计机构报送有关的计划、预决算、报表和文件资料等。 七、医院内部审计的主要职权: (一)检查凭证、账表、决算、资金和财产,查阅有关文件资料。 (二)参加有关的会议。 (三)对审计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

离任审计需提供的资料

离任审计需提供的资料 一、被审计的企业领导人员提供的资料 1、企业领导人员职责范围; 2、企业领导人员任期与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目标责任制有关的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 情况; 3、企业领导人员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廉政规定的情况; 4、应当说明的其他情况。 5、被审计的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 二、企业领导人员所在企业提供的资料 1、企业计划、财务会计资料、统计资料及经济活动分析资料; 2、现行企业章程、管理制度、年度经营计划; 3、重要的经济合同、协议及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办公会议纪要(记录)和年度工作 总结; 4、经济监督部门对企业的检查报告、处理意见及企业纠正情况等资料; 5、企业领导人员所在企业应当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 6、企业营业执照; 7、审计期间的审计报告; 8、审计截止日所有开户银行的对帐单、余额调节表; 9、往来帐户余额及帐龄明细表; 10、长、短期借款合同、协议、贷款证。 11、上任、离任时的文件 12、任期内各年计划、总结 13、任期内各年度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4、任期内重大决策事项的程序记录和效果 15、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效果情况 16、法定代表人的任期述职报告 17、企业领导人员遵守财经法规和廉政规定的情况 18、企业领导人员的职责范围 19、审计承诺书 20、企业基本情况 离任审计需要提供的资料 2008-10-28 12:53:09| 分类:默认分类阅读186 评论0 字号:大中小订阅 1.营业执照、公司章程、验资报告 2.公司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公司自有房产的房产证、土地使用权

6.重要岗位离任审计暂行办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岗位人员离任审计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员工管理,增强重要岗位人员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加强对相应岗位人员任职期间的管理与监督,客观评价任职期间的工作业绩、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镇银行离任审计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离任审计对象为支行行长、副行长、委派会计、主管会计、客户经理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等重要岗位有关人员。 第三条离任审计对象因届满卸任、工作调动、提升、免职、撤职、辞职、退休等原因离开原工作岗位,由内部审计部门根据程序对其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计,并给予评价。 第四条离任审计实行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原则上要求在一个月内完成离任审计工作。审计对象未经审计,原则上不能重新任职或离任。 第五条离任审计方法,按照员工管理权限和“下查一级”的原则组织实施。本行综合管理部门应在被审计对象离任前书面通知内部审计部,内部审计部门组织离任审计。 第六条被审计对象及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离任审计工作。被审计对象应及时提供离任述职报告和遗留事项的移交清单及相关事项说明;所在单位要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审计所需业务档案资料及其有关的账表并接受质询,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隐匿、

阻挠和刁难。 第七条离任审计的时限原则上为被审计对象任职期间,重点以离任前两年为主,必要时可追溯以前年度。 第八条审计工作人员在离任审计中应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并遵守审计回避制度的规定。 第九条发现被审计对象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内部审计部门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及时移交至其他部门做进一步的核实处理。 第二章审计内容 第十条离任审计的基本内容 (一)支行行长、部门经理 1.任职期间依法合规经营情况。重点审计执行国家金融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情况。 2.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真实、完整情况。 3.信贷管理、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情况。 4.财务收支和执行财经纪律情况。 5.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6.当(历)年经营管理责任目标的完成情况。 7.“三防一保”及各类案件、事故的防范、处理情况。 8.工作中有无失误或损失需要承担的责任及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二)支行副行长岗位 1.任职期间贯彻执行国家金融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制定的有关信贷管理制度情况或内部管理制度、“三防一保”工

医院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020

医院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020 导读:本文是关于医院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020,希望能帮助到您! xxxx年在院领导的支持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我们审计科全体同志认真学习、领会十七大会议精神,一如既往地贯彻和落实《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医院工作为中心,结合内审工作实际,紧紧围绕我院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审的监督和服务职能,为医院领导及时提供决策依据。共开展各项审计10余项,为医院节约了资金。在深化医疗体制改革,促进廉政建设,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真正起到了经济卫士和参谋助手的作用。 一.基础建设 xxxx年是我院迅速发展的一年,医疗、科研、管理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为我们搞好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我们审计科认真贯彻落实卫生局、审计局等上级部门的指示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在做好审计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其它各项工作的开展。坚持完善自我,提高认识的原则,努力完善审计制度,健全审计机构,调整人员结构。 1、规范了审计工作流程,按照xxxx年审计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强了对院内各经济项目的监管。 2、参与制定了医院物资采购、设备管理及相关规章制度若干项。规范了经济行为,使审计工作进一步走向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3、在审计部门单独成立时,进一步明确了审计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使内审工作的内部监督职能进一步得到体现,可以更好的为领导提供决策

依据。 4、调整人员的知识和年龄结构,新增专业审计人员1名(应届本科毕业生),加强了审计队伍建设。 二.学习及培训 强化措施,进一步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使我院每个内审人员都真正成为思想领先、业务过硬、技能娴熟、务实高效的工作高手。 1、参加审计厅、市审计局、市卫生局规财处召开的培训班,获取了大量审计工作信息及先进工作经验。 2、与南昌市第九医院、江西省精神病医院等审计人员相互交流,共同探讨审计工作新思路。 3、加强自身业务素质的学习,积极进行学术研究和探讨。 三、具体审计工作 1、参与后勤维修审计 随着医院业务不断的扩大,后勤管理部门所涵盖的内容也越来越丰富,这就要求我们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我们参与制定了一系列后勤管理的规章和措施,对零星维修每月审计一次,对基建维修的每个项目都进行审计,截止到6月底,共为医院节省开支1000余元。为推动医院的后勤发展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2、参与财务收支审计 做好医院财务账面审计工作,为保证医院财务账面的合法性、合理性、准确性,我科室配合审计局对医院xxx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有效的整改,进一步规范了财务制度,为领导提供了决策依据,为医院的改革和发展做出了贡献。

法人离任审计制度

法人离任审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大连市中山巢阳乐为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管理,健全对管理人员的监督制约机制,保障中心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心法人离任审计,是指法人因工作调整或辞职等情况离开其工作岗位时,对其任职期间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对其任期进行评价,并确认其业绩和应承担的责任。 第三条离任审计是中心法人离任时的必须程序,实行先审计后离任。 第四条审计工作由中心监察审计部组织实施,参与审计人员要忠于职守,客观公正,保守秘密。 第二章审计范围与权限 第五条对法人的离任审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任期取得的主要成绩; (二)贯彻执行中心有关规章制度情况; (三)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情况,以及因决策失误,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后果; (四)个人履行管理职责的情况,以及因监管不力造成的重大损失; (五)个人廉洁自律情况,以及由于本人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给

中心造成的重大损失; (六)重大问题反映报告情况,对职责范围内的报表数据及有关重大问题的报告失实、延误应负的责任; (七)对用人失察、失控造成的不良后果应负的责任; (八)其他需审计的事项。 第六条审计部门进行离任审计时,可以查阅审计对象部门的有关文件、记录、账表、凭证等资料,审计对象及部门应向审计人员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真实数据和资料。 第三章审计程序 第七条法人离任前由中心理事会提交《离任审计建议书》,经批准后由监察审计部立项,组成审计组实施。 第八条审计通知。监察审计部接到审计任务后,应向审计对象发出《离任审计通知书》。内容包括:审计内容、审计期限、审计时间和审计组成员及所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等。 第九条现场审计。审计组查阅有关文件、各种记录、账表、凭证等资料,并向有关部门和人员调查取证,核实有关情况。 第十条内容确认。审计组综合审计情况,整理提出审计报告初稿,并向审计对象通报审计情况,审计对象应以书面形式反馈审计意见。特殊情况,经批准,审计报告初稿可不与审计对象见面。第十一条审计报告。审计组提交审计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审计对象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对象应承担的责任;处理意见及建议。

企业内部离任审计的程序

企业内部离任审计的程序、内容与方法 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和集团企业多元化的发展,集团企业下属企业的自主权、经营权不断扩大。在集团企业建立完善的内部离任审计制度,切实有效地抓好离任审计工作,是集团加强对下属企业监管和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确保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维护所有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需要。离任审计工作主要从经济行为和经营成果等方面审查到期离任企业负责人任期内的经济业绩与责任,为有关部门全面考察和合理使用人才提供客观可靠的依据。笔者结合工作实际,试从离任审计程序、离任审计内容和离任审计方法等几个方面谈点认识。 一、离任审计程序 1、审计准备阶段:一要取得离任审计委托,应及时取得董事会或其他权力机构的书面授权或委托书,依据集团企业的有关制度开始实施审计工作。集团企业董事会和领导层对审计任务的布置与大力支持,是顺利实施离任审计的前提。二要做好审前调查,要分析任期内历年审计资料及结论,以便整合审计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三要制定审计方案,方案要把握目标,突出重点,对具体步骤、人员分工及审计方法,以及是否延伸对被审企业下一级企业进行审计等内容应当明确。四要下达审计通知书,在通知书中应向被审企业说明本次审计的时间、范围、方式(送达或就地审计),并提出需配合工作的具体要求,例如准备好财务帐册、凭证、报表及相关合同资料等。 2、审计实施阶段:一是要召开审计进点会,讲明审计目的和要

求,听取情况介绍,并取得被审企业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所作出的书面承诺。二是组织审计查账,在审阅、核对、调节、盘点和调查的基础上,将账面审查的结果与收集的账外证据结合起来进行分析。 3、撰写离任审计报告:在整理工作底稿、征求意见后要撰写好离任审计报告,并向委托方及有关单位出具离任审计报告。离任审计报告撰写的内容及要素和其他审计项目一样,区别在于离任审计报告反映的审计客体是“企业负责人”,其作用是为集团企业考核、任用管理人员提供依据。报告中要高度重视对离任者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合理评价,这部分内容对于被审计企业和离任者来说较为敏感,也是离任审计成果的综合体现。如何恰当进行审计评价,要把握好以下四个原则: (1)客观公正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以法规制度为准绳,以资料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地作出评价。对问题要结合客观条件进行分析,不能简单地以表象论功过、断是非,并注意有无潜亏和短期行为。在审计报告中应尽量使用量化指标和对比的方式说明企业经营状况,用写实的表述客观反映企业对外投资、偿债能力等方面情况,不用感情色彩浓的词语,切忌做无审计依据的随意评价。 (2)谨慎性原则。审什么就评什么,要有针对性。审计证据不足或不太清楚的事项不要做评价,超出审计范围的事项不予评价。评价措辞要恰当,有分寸。 (3)责权分清原则。对所发现的问题,结合企业所处的经营环

离任审计的操作流程

有限公司离任审计流程 提交资料并承诺 提交资料并承诺

离任审计概述 1、离任审计对象包括: ①集团委派或任命的控股公司(专业公司)、项目公司总经理; ②集团管理机构、职能部门总监、总经理、。 2、离任是指以上人员离开现职位,包括届满离任和提前离任,具体分为:调任、解聘、免职、辞职和退休。(意外) 3、离任审计一般指以上人员离职前的经济责任审计,特殊情况下离任后进行。以上人员任期中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应充分运用任期经济责任的成果。 4、离任审计目的是评价离任人任期间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一般由集团或各下属公司的董事会或监事会授权的领导人批示或人力资源部门委托。 5、离任审计依据:集团与离任人签订的经营管理责任书、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流程。 6、流程描述 根据集团领导批示或人力资源部门委托,组成审计组,拟写并下发审计通知书。通知书应在进场前2日内送达被审计单位和离任人。审计通知书应列名离任人所在单位和部门应提供的资料和离任人应提交的工作报告及提交期限。

(文件头) 关于对×××同志离任×××(职务)进行审计的通知 ()第号 ×××××公司或部门: 根据集团领导批示,决定对你公司(部门)×××同志进行离任审计。请你公司(单位)做好有关资料的准备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请×××同志做好述职准备,并提交书面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内容(略) 二、审计期限 从年月至年月,根据审计需要可追溯和后延。 三、审计时间 从年月日起进行现场审计。 四、审计组组长:成员: 五、请提供下列有关资料(见附件) 特此通知 XX集团审计部 年月日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