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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电子商务运营技能》赛项规程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电子商务运营技能》赛项规程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电子商务运营技能》赛项规程

2017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

“电子商务运营技能”赛项规程

一、赛项名称

赛项编号:ZZ-2017030

赛项名称:电子商务运营技能

英语翻译:E-Commerce Operation Skills

赛项组别:中职组

赛项归属产业:财经商贸类

二、竞赛目的

本赛项适应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新趋势,将引领中等职业教育电子商务专业教学改革与建设,有效推进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对接,使本专业更好服务于产业发展;同时,为参赛院校师生搭建一个相互学习和交流的平台,展示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成果,促进中等职业学校电子商务人才培养水平的提升。

三、竞赛内容

本赛项内容包括移动网店装修(15分)、全网运营推广(65分)、网络客户服务(20分)三个部分。竞赛时间为2.5小时。

竞赛涵盖的岗位、知识点、技能点一览表

(一)移动网店装修

参赛选手利用提供的计算机、摄影器材、商品、静物拍摄台等设备,在“博星卓越电子商务运营技能竞赛平台V1.0”(以下简称“竞赛平台”)上,借助竞赛平台配套提供的素材,进行商品拍摄和美化,完成移动网店招牌、移动网店导航、移动网店广告、移动网店商品分类、商品详情页图文设计、移动网店活动主题和移动商品关联推荐等移动网店装修工作。

(二)全网运营推广

参赛选手使用竞赛平台进行商品定价、关键词优化、参加平台活动,完成微信、微博运营推广等相关操作任务,提升网店访问量。

(三)网络客户服务

参赛选手在竞赛平台中完成售前与售后客服工作。

四、竞赛方式

本赛项为团体赛。以院校为单位组队参赛,不得跨校组队,同一学校相同项目报名参赛队不超过1支。每队4名选手,不超过2名指导教师。本赛项不邀请国际团队参赛,欢迎国际团队观摩。

五、竞赛流程

六、竞赛试题

本赛项试题类型和考核方式公开。试题包括“移动网店装修”、“全网运营推广”、“客户服务”三大部分内容的相关操作。

(一)移动网店装修

1.移动网店首页设计

利用系统提供的素材和拍摄美化后的产品素材完成移动网店招牌、移动网店导航、移动网店广告、移动网店商品分类的设计与制作。

2.移动网店详情页设计

利用系统提供的素材和拍摄美化后的产品素材完成商品详情页图文设计与制作。

3.活动与商品关联设计

利用系统提供的素材和拍摄美化后的产品素材完成移动网店活动主题和移动商品关联推荐的设计与制作。

(二)全网运营推广

1.关键词优化

利用系统提供的相应商品类别的10组关键词进行最优匹配。

2.参加活动推广

在运营过程中将店铺DSR服务指数达到4.5及以上且销量达到20单后参加活动推广。

3.微信运营

利用系统提供的素材和拍摄美化后的产品素材完成微信(订阅号)自定义菜单的设置、微信(订阅号)关键词的回复和微信(订阅号)图文消息的制作与发布。

4.微博运营

利用系统提供的素材和拍摄美化后的产品素材完成微博图文质量的提升、微博内容发布、微博名人堂的关注、微博关键词的设计、微博效果的跟踪、微博话题的发表与参与、微博粉丝的互动。

(三)网络客户服务

利用系统提供的素材完成售前客服与售后客服的相关操作。

1.关于价格

买家:掌柜的,再给便宜点呗!

客服:亲,我们从正规渠道拿货,也就是赚个运费钱,实在不好便宜的。

买家:买的多,能优惠吗?

客服:您可以稍等几天,我们促销时有优惠!

2.关于物流运输

买家:拍下后啥时候发货?

客服:亲,我们每天17点前发货。由于货物较多,所以是分批的,还望您理解。

买家:掌柜,我在新疆,大概几天能到?

客服:一般来说,如果没有特殊天气,3-5天您就能拿到啦!

3.关于售后

买家:为什么别人的待机2天,我的就只有十几个小时?

客服:尊敬的顾客,你好!您的手机后台可能自动运行了很多程序,它们会加快耗电,造成待机时间降低。如还有其他疑问,我们让技术人员联系您!

七、竞赛规则

(一)参赛资格

参赛选手应为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中职在校生或五年制高职一、二、三年级学生,比赛当年21周岁以下(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以2017年5 月 1 日为准)。往届技能大赛获得过一等奖的学生不能参加同一项目相同组别的比赛。

(二)报名要求

参赛队员在报名获得审核确认后,原则上不再更换,如筹备过程中,队员因故不能参赛,所在省教育主管部门需出具书面说明并按相关规定补充人员并接受审核;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队员,允许队员缺席比赛。

(三)熟悉场地

比赛日前一天下午开放赛场,选手熟悉竞赛场地。

(四)领队会议

比赛前一天下午召开领队会议,由各参赛队的领队和指导教师参加,会议讲解竞赛注意事项并进行赛前答疑。

(五)抽签仪式

比赛日举行抽签仪式,由各参赛队的领队或指导教师参加,通过抽签确定各参赛队的赛场座次。

(六)参赛队员入场

参赛选手凭参赛证、身份证按要求入场,不得迟到早退。并根据抽签结果在对应的座位入座,裁判负责核对参赛队员信息;严禁参赛选手携带与竞赛无关的电子设备、通讯设备及其他相关资料与用品入场。

1.正式比赛开始前,参赛团队选出一名选手对拍摄设备及拍摄素材进行检查、核对并确认。

2.由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各参赛队开始竞赛,并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商品拍摄任务。

3.竞赛过程中,如有疑问,参赛选手须举起相应的“示意”牌示意,裁判应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予以答疑。如设备或软件等故障,须举起“故障”牌示意。对确因计算机软件或硬件故障,致使操作无法继续的,经裁判长确认,予以启用备用计算机。如遇身体不适,参赛选手应持“医务”牌示意,现场医务人员按应急预案救治。

4.比赛过程中,每队选手在指定区域内操作,不得跨区域干扰到其他队的比赛,不得大声喧哗。如果裁判员提示注意后仍无效,将酌情扣分,情节严重的终止其比赛。

5.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服从大赛执委会的指挥和安排,爱护大赛场地的设备和器材。

6.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监场裁判同意后作特殊处理。

7.当听到比赛结束命令时,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所有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比赛时间。离开赛场时,不得将与比赛有关的物品带离现场。

8.比赛过程严格遵循《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制度汇编》中的各项规定。比赛成绩由大赛执委会公布。

八、竞赛环境

1.赛场内须设置可满足80个团队的竞赛环境。

2.赛场内一个参赛队一个机位。每个机位配五台电脑和五把椅子,其中一台电脑备用。

3.赛场内设置主席台、观众席,便于竞赛全程的监督或观摩。

4.赛场内设置背景板、宣传横幅及挂图,营造竞赛氛围。

5.拍摄设备:按参赛队数配备拍摄设备。每套拍摄设备包含:1台佳能EOS 700D套机(18-55mm)数码单反相机、1本数码相机说明书、1块充满电的相机电池、1条数据线、1个存储卡、1个读卡器、1个相机三角架、1个80cm金银反光板、2张A4白色打印纸、2张125K对开哑粉纸(白色和蓝色各1张)、2个回转四灯头柔光箱(尺寸:50cm*70cm ,135W色温5500k灯泡8个)、2个灯架、1个景物拍摄台(尺寸:60cm*100cm)。

6.赛场为每个参赛队提供“商品收纳箱”(非透明),箱内包括:商品1件、选手用笔4支和练习本4本。箱子处于密封状态。

7.网络为局域网。采用星形网络拓扑结构,安装千兆交换机。网线与

电源线隐蔽铺设。采用独立网络环境,不连接INTERNET,禁止外部电脑接入。

8.安全保障。采用统一的杀毒软件对服务器进行防毒保护。部署具有网络管理、账号管理和日志管理功能的综合监控系统。

9.采用双路供电;利用UPS防止现场因突然断电导致的系统数据丢失;额定功率为3KVA,后备时间为2小时,输出电压为230V±5%V。

九、技术规范

本赛项遵循以下规范:

职业标准:《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标准》。

教学标准:《国家职业院校电子商务专业教学资源库》。

十、技术平台

(一)竞赛平台

竞赛选用北京博导前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研发的“博星卓越电子商务运营技能竞赛平台”。

(二)赛场软、硬件支持

十一、成绩评定

(一)赛项裁判

本赛项共计安排10名裁判,包括2名加密裁判,2名现场裁判,6名评分裁判。

(二)评分方法

大赛评分由软件系统和裁判共同完成。客观技能题由系统自动统计生成分数;对于主观评分部分,由6名评分裁判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裁判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参赛队伍的最后得分。竞赛成绩的评定严格遵循《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制度汇编》的相关规定。

竞赛总分为100分。其构成为:移动网店装修15分,全网运营推广65分,网络客户服务20分。各参赛队的最终得分为以上三部分实际得分的算术之和。

参赛团队的最终成绩经复核无误,由裁判长、监督人员和仲裁人员签字确认后公布。

(三)评分标准

十二、奖项设定

设团体一、二、三等奖,以赛项实际参赛队总数为基数,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10%、20%、3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本赛项获得一等奖的参赛队的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并授予相应荣誉证书。

十三、赛项安全

赛事安全是赛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先决条件,是赛事筹备和运行工作必

须考虑的核心问题,赛项执委会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大赛期间参赛选手、指导教师、工作人员及观众的人身安全。

(一)安全管理要求

1.赛项执委会在赛前组织专人对比赛现场、住宿场所和交通保障进行考察,并对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赛场的布置,赛场内的器材、设备,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同时,进行赛场仿真模拟测试,发现可能会出现的问题。承办院校赛前必须按照赛项执委会要求排除安全隐患。

2.赛场周围要设立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发生意外事件。比赛现场内应参照相关职业岗位的要求为选手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在具有危险性的操作环节,裁判员要严防选手出现错误操作。

3.承办院校须提供保障应急预案实施的条件。对于比赛内容涉及高空作业、坠物、用电量大、易发生火灾等情况的赛项,必须明确制度和预案,并配备急救人员与设施。

4.赛项执委会须会同承办院校制定开放赛场和体验区的人员疏导方案。赛场环境中存在人员密集、车流人流交错的区域,除了设置齐全的指示标志外,须增加引导人员,并开辟备用通道。

5.比赛期间,赛项承办院校须在赛场管理的关键岗位,增加力量,建立安全管理日志。

6.在参赛选手进入赛位,赛项裁判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场所时,赛项承办院校有责任提醒、督促参赛选手、赛项裁判工作人员严禁携带通讯、照相摄录设备,禁止携带未经许可的记录用具。如确有需要,由赛场统一配置,统一管理。赛项可根据需要配置安检设备,对进入赛场重要区域的人员进行安检,可在赛场相关区域安放无线屏蔽设备。

(二)生活条件

1.比赛期间,原则上由赛事承办院校统一安排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食宿。承办院校须尊重少数民族参赛人员的宗教信仰及文化习俗,根据国家相关的民族、宗教政策,安排好少数民族参赛选手和教师的饮食起居。

2.比赛期间安排的住宿地应具有宾馆、住宿经营许可资质。以学校宿舍作为住宿地的,大赛期间的住宿、卫生、饮食安全等由赛项执委会和提供宿舍的学校共同负责。

3.大赛期间有组织的参观和观摩活动的交通安全由竞赛组委会负责。赛项执委会和承办院校须保证比赛期间选手、指导教师和裁判员、工作人员的交通安全。

4.各赛项的安全管理,除必要的安全隔离措施外,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护个人隐私和人身自由。

(三)参赛队责任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在组织参赛队时,须安排为参赛选手购买大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参赛队组成后,须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对参赛选手、指导教师进行安全教育。

3.各参赛队伍须加强参与比赛人员的安全管理,并与赛场安全管理对接。

(四)应急处理

比赛期间发生意外事故时,发现者应第一时间报告赛项执委会,同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态扩大。赛项执委会应立即启动预案予以解决并向赛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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