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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兵军事训练制度

武装部民兵军事训练会议制度

一、年度训练工作开始前召开训练准备会议。

二、我镇人民武装部主动向县委、人民政府汇报上级的训练指示以及本级的部署、打算,向有关单位通报情况,及时解决训练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

三、开训时,应召开动员会议,明确有关事项。

四、训练中,应召开形势分析会,找出薄弱环节,制定改进措施。

五、训练结束时,应召开总结表彰会议,讲评训练工作,实施奖惩。

武装部民兵军事训练请求报告制度

一、凡涉及训练任务的调整或其他的重大事项,均应及时请示。

二、凡涉及重要军事活动安排或发生训练事故,均应及时报告。

武装部民兵军事训练备课试讲制度

一、根据民兵训练的目标制定每一学科的教学目标,并按教学目标制定并执行教学计划。

二、研究和掌握培训方案制定科学、可行的教学内容。

三、了解民兵学员要求,加强教学针对性。包括学员原有的知识、技能水平,先行课的学习与掌握情况。

四、选择与设计合适的教学形式和教学方法。

武装部民兵军事训练评教评学制度

一、评教评学每次训练中进行两次,期中、期末各一次。

二、评教评学工作部长、副部长组织实施。

三、采取多种形式评教评学(如座谈会、问卷调查、领导评议等)

四、评教评学结果存档,分别作为民兵考核、奖惩和评优的重要依据。

武装部民兵军事训练考勤制度

一、对每个参训人员的到课情况,应认真进行检查、登记,并使之与训练报酬、奖励挂钩,杜绝旷课、迟到、早退的现象。

二、因病不能参加军训的人员需有医院诊断书,并写请假条,经武装部视情节轻重审查,批准后方可停训,军训期间原则不批事假。

三、对无故不参加军训,军训科目达不到要求的人员进行处罚。军训期间进行考核,做为评优的条件。

武装部民兵军事训练议训制度

一、要切实摆正军事训练的中心位置,正确处理好军事训练与镇镇中心工作的关系,妥善处理好训练有关事宜,从时间、人员、物资器材上保障军事训练的顺利进行。

二、要切实端正工作作风,勤汇报、善钻研,以务实的作风把民兵军事训练工作落到实处。

三、要抓好跟踪检查,认真兑现奖惩。

武装部民兵军事训练登记统计制度

一、军事训练的登记统计,按期、年度进行,必须真实准确。

二、登记统计内容包括:参训人员、训练时间、训练内容和训练质量。

三、报表由镇人民武装部部长签署,登记统计的报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逐级上报。

四、重大军事活动,应当专题报告。

五、镇人民武装部应建立军事训练档案,内容包括:指示、计划、总结、登记统计资料,教练员档案,合格人员登记卡片等。训练档案按照保密规定保管。

武装部民兵训练秩序规范

一、按照施训程序科学练兵。施训程序应当按照先单兵(手)后班(组),先技术后战术,先理论后操作,先分解后连续,由简到繁,由易至难,循序渐进的方法进行。

二、加强领导,严密组织。训练期间,各级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计划的落实情况,严格执行各项训练制度,不图形式,不走过场,不弄虚作假,防止漏训、偏训。教员要从训练效果出发,贯彻严格要求,严格训练的方针,运用不同形式和方法把兵训好练活,广泛开展群众性练兵和评比竞赛活动,使训练既生动活泼,又扎扎实实。

三、训练期间,应当参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条令、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训练、行政管理、政工制度,并制定训练基地管理使用制度。各级领导必须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良好的训练、生活秩序。

四、训练工作制度。各项训练工作制度是保持良好的训练秩序,确保训练质量的重要措施,必须认真抓好制度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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