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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各类工程的计量方法

公路工程各类工程的计量方法
公路工程各类工程的计量方法

1.路基工程计量方法

1)场地清理

(1)施工场地清理的计量应按监理工程师书面指定的范围(路基范围以外临时工程用地清场等除外)进行验收。现场实地测量的平面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量。借土场的场地清理与拆除(包括临时工程)均应列入土方单价之内,不另行计量。

(2)砍伐树木仅计胸径(即离地面1. 3m高处的直径)大于lOOmm的树木,以棵计量。

(3)挖除旧路面(包括路面基层)应按各种不同结构类型的路面分别以平方米计量;拆除原有公路结构物应分别按结构物的类型,依据监理工程师现场指示范围和量测方法量测,以立方米计量。

(4)所有场地清理、拆除与挖掘工作的一切挖方、坑穴的回填、整平、压实,以及适用材料的移运、堆放和废料的移运处理等作业费用均含入相关子目单价之中,不另行计量.

2)路基土石方

(1)挖方路基

①路基土石方开挖数量应以经监理工程师校核批准的横断面地面线和土石分界的补充测量为基础,按路线中线长度乘以经监理工程师核准的横断面面积进行计算,以立方米计量,其中包括边沟、排水沟、截水沟的开挖。

②挖除路基范围内非适用材料及淤泥(不包括借土场)的数量,应以承包人测量,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的断面或实际范围为依据的计算数量,分别以立方米计量。

③除非监理工程师另有指示,凡超过图纸或监理工程师规定尺寸的开挖,均不予计量。

(2)填方路基

①填筑路堤的土石方数量,应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和补充测量经监理工程师校核批准的横断面地面线为基础,以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横断面图为依据,由承包人按不同来源(包括利用土方、利用石方和借方等)分别计算,经监理工程师校核认可的工程数量作为计量的工程数量。

②零填挖路段的翻松、压实含入报价之中,不另计量。

③零填挖路段的换填土,按压实的体积,以立方米计量。计价中包括表面不良土的翻挖、运弃(不计运距)、换填好土的挖运、摊平、压实等一切与此有关作业的费用。

④利用土、石填方及土石混合填料的填方,按压实的体积,以立方米计量。计价中包括挖台阶、摊平、压实、整形等一切与此有关作业的费用。

(3)除非监理工程师另有指示,超过图纸或监理工程师规定尺寸的开挖与填筑,均不予计量。

(4)石方爆破的安全措施、弃方的运输和堆放、质量检验作为承包人应做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5)结构物台背回填按压实体积,以立方米计量,计价中包括挖运、摊平、压实、整形等一切与此有关的作业费。

3)特殊地区路基处理

(1)挖除换填:挖除原路基一定深度及范围内的淤泥以立方米计量;换填的土方,包括由于施工过程中地面下沉而增加的填方量以立方米计量。

(2)抛石挤淤:按图纸或验收的尺寸计算抛石体积的片石数量,以立方米计量,包括有关的一切作业。

(3)砂垫层、砂砾垫层及灰土垫层:按垫层类型分别以立方米计量,包括材料、机械及有关的一切作业。

(4)预压、超载预压:按图纸或监理工程师要求的预压宽度和高度以立方米计量,包括材料、机械及有关的一切作业。

(5)袋装砂井:按不同直径及深(长)度分别以米计量。砂及砂袋不单独计量。

(6)塑料排水板:按规格及深(长)度分别以米计量,不计伸入垫层内长度,包括材料、机械及有关的一切作业。

(7)粉喷桩、碎石桩、砂桩:按不同桩径及桩深(长)度,以图纸为依据经验收合格按米为单位计量,包括材料、机械及有关的一切作业。

(8)土工织物:以设计图纸为依据,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以设计图纸为依据计算单层净面积数量(不计搭接及反包边增加量),包括材料、机械及与此有关的一切作业。

(9)膨胀土路基:按图纸及监理工程师指示进行铺筑,

(10)黄土陷穴处理:按实际开挖和回填体积,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以立方米计量。

(11)采用强夯处理:以图纸为依据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以平方米为单位计量,包括施工前的地表处理、拦截地表水和地下水、强夯及强夯后的标准贯入、静力触探测试等相关作业。

(12)盐渍土路基处理换填: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按不同厚度以平方米计量

(13)滑坡处理:按实际发生的挖除及回填体积,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以立方米计

量。

(14)岩溶洞填筑:按实际填筑体积,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以立方米计量。

(15)工地沉降观测:工地沉降观测作为承包人应做的工作,不予计量与支付。

公路工程计量规则18页word

一、制定本规则的目的和意义 我国公路工程建设市场从上世 纪八十年代末就开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办法,它是一种国际通用综合报价的计价模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首先是要对所完成工程的数量进行测量、计算、核查和确认。因没有规范、统一、明确的计量规则和方法,使公路基本建设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如:项目管理单位的台账数据采集不合理,项目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与工程量清单不对应,工程量清单与工程概预算项目不对应,各个项目自拟一套工程量清单,清单细目计量支付内容界定不清、不一致、不完善等,导致实施时各方对工程内容的理解出现偏差,引起合同争议,影响承包合同正常履行。 为解决以上问题,制定统一的《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对加强我省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规范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工程计量行为,减少工程经济纠纷,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及为建立全省的公路工程造价信息和修订全国公路基本

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范提供基础条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编制本规则的依据和规则的形成 根据交通部标准、规范、定额编制修订计划,原有的《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将更名为《公路基本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范》,《计价规范》中增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本《计量规则》是湖南省交通厅交通建设造价管理站受交通部公路工程定额站的委托,根据《公路基本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范》修订工作大纲,依据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公路工程基本建设概、预算编制办法》和湖南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公路建设实际情况,组织编制。 制定本规则,必须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经济政策,体现公路建设特点,满足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招标、竣工决算计价的需要。为了把这个规则制定好,编写班子认真总结以往项目管理的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先后主持召

公路工程计量计价规则(word版)

内容摘要 本书为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依据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交公路发[2003]94号)和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3)编制而成。本书为公路基本建设工程造价规定的组成部分。 全书分为两部分: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工程量清单。 本书为《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配套用书,可供从事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施工、管理等单位及人员使用,也可供有关院校师生参考学习。

在公路建设中工程量计量、计价是一项至关重要而又十分复杂的工作。由于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有关规定中,部分工程细目的计量规则的描述比较笼统,在工程结算中甲、乙双方往往对清单细目所包含的工程内容在理解上有差异,以致造成工程经济纠纷;同时由于附属(助)工作在工程量清单中的认定比较模糊,也造成一部分建设资金的不合理支出等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站委托湖南省交通厅交通建设造价管理站依据交通部发布的《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交公路发[2003]94号),制定了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作为公路基本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定的组成部分。 为了提高计量规则编制质量,并将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及时反映在规则中,请各单位在执行规则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对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修改建议,随时函告湖南省交通厅交通建设造价管理站,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交通部公路工程定额站 2005年2月28日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路基工程 (6) 第三章路面工程 (24) 第四章桥梁涵洞工程 (33)

为了统一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号、项目名称、计算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界定工程内容,特制定本规则。 1. 本规则是《公路基本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范》的组成部分,是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 2. 本规则主要依据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中的技术规范,结合公路建设项目内容编制。本规则与技术规范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本规则为准。 3. 本规则共分八章,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路基工程,第三章路面工程,第四章桥梁涵洞工程,第五章隧道工程,第六章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第七章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新增第九章房建工程是依据公路建设项目房建工程内容增编。 4. 本规则由项目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工程内容构成。 4.1本规则项目号的编写分别按项、目、节、细目表达,根据实际情况可按厚度、标号、规格等增列细目或子细目,与工程量清单细目号对应方式示例如下:细目号 4.2项目名称以工程和费用名称命名,如有缺项,招标人可按本规则的原则进行补充,并报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核备。 4.3项目特征是按不同的工程部位、施工工艺或材料品种、规格等对项目作的描述,是设置清单项目的依据。 4.4计量单位采用基本单位,除各章另有特殊规定外,均按以下单位计量: 以体积计算的项目——m3 以面积计算的项目——m2 以重量计算的项目——t,kg

高速公路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道安高速公路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条计量支付原则:加快计量支付、加速资金流动,保证计量支付工作规范、及时、有效,促进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目标的实施,根据施工合同协议书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部门及相关参建单位的职责:承包人及时上报计量资料(包含相关质检资料及相关报表);监理工程师负责对承包人计量资料的核查并修正报送项目办审查,同时负责组织审查计量台账;项目办负责对监理工程师上报计量资料进行核查,确认后报项目公司合约部;合约部负责全面计量支付审查并编制计量支付证书;财务部负责工程款的支付以及支付情况的核对。 第三条计量支付依据:施工合同协议书工程量清单及说明、施工图纸、工程变更文件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合同文件、技术规范条款、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等。 第四条计量支付操作流程 1.操作原则:本项目采用施工总价包干合同模式实施,合同总价除包括按合同文件规定的承担本合同工程的实施和完成及其缺陷的修复外,还包括施工过程中经批准后的设计变更引起工作量增减(保险赔付及董事会决议调整部分除外)。本项目计量支付采取“合同总价包干、清单明细参考、进度总额支付”的原则进行计量支付。 1.1 承包人在收到项目公司提供正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后3个月内,应结合施工图设计的实际情况、参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09年版)》和本项目技术规范中有关计量支付的相关要求,对工程量清单进行修正,即在保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各支付总价不变的情况下,列出各分项工程量清单,并填写各工程细目的工程量、

单价和合价。承包人修正后的工程量清单应经监理工程师审核,项目公司审批后作为计量支付的参考依据。 1.2 如果某些工程细目按照上述原则调整后单价远远高于或低于目前市场平均水平,则监理工程师有权再与承包人协商后,在保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总价不变的基础上,对各支付细目的单价和合价进行适当平衡。 1.3 监理工程师应该根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中的要求和本合同的规定,对承包人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即以承包人施工图分项工程量清单作为进度统计计算的基础,考核分项或分部工程进度比例,按对应比例的承包人所报工程量清单数量及单价进行计量参考,当清单中某项支付细目达到工程量及合价的90%时即暂停计量,剩余10%支付款待该清单明细工作内容全部完成后经监理人签认且扣除应扣留款项后一次性支付。 2.计量条件: 对承包人已完成的工程数量进行计算和测量后实施计量,在计量过程中分未变更项目计量与变更项目计量两部分,工程计量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2.1 未变更项目计量必须满足合同文件中有关计量的规定 2.1.1 所列计量项目必须与合同工程量清单细目相对应; 2.1.2 承包人上报计量资料同时应完成相应工程交验资料并经监理工程师签署通过,考虑到砼28天龄期,砼强度试验资料可在次月补充,若次月补充不及时,则停止次月与砼相关的计量; 2.1.3 计量项目数量及金额不能超出工程量清单(修正后)相应细目数量与金额; 2.1.4 计量项目的单价必须与合同工程量清单对应项目的单价一致。

公路工程计量与支付规则

公路工程计量与支付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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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计量与支付规则 第100章总则 101节.通则 1.计量 (1)承包人按合同条款办理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按总额计量。 (2)承包人应缴纳的所有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和工伤事故险保险费、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费以及施]二设备险保险费,由承包人摊人各相关工程子目的单价和费率之中,不单独计量。 2.支付 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将根据保险公司的保单经监理人签证后支付。如果由发包人统一与保险公司办理上述两项保险,则由发包人 扣回。 3.支付子目 子目号子目名称单位 101-1 保险费 -a 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总额 -b 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第三者责任险总额102节.工程管理

1.计量 (1)第102.08小节的工作内容及与此有关的一切作业经监理人审查批准后,以总额计量。 (2)第102.11小节的工作内容包括施工场地砂石化、控制扬尘、降低噪声、合理排污等一切与此有关的作业经监理人检查验收后以总额计量。 (3)第102.13小节安全生产费用按投标价(不含安全生产费及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的1%(若招标人公布了投标控制价上限时,按投标控制价上限的l%计)以固定金额形式计人工程量清单支付子目102—3中。第102.13小节所发生的施工安全生产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施工安全设施费及与此有关的一切作业经监理人,对工程安全生产情况审查批准后,以总额计量。如承包人在此基础上增加安全生产费用以满足项目施工需要,则承包人应在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予以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4)工程管理软件按第102.01—4条要求安装运行,工程管理软件费用由发包人估定,以暂估价的形式按总额计人工程总价内。其费用包括系统操作人员的培训、劳务和计算机配置、维护、备份管理及网络构筑等一切与此相关的费用。 2.支付 102—1子目在监理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支付。 102—2子同费用每三分之一工期支付总额的30%。交工验收证书签发之后,支付总额的10%。 102—3子目费用由监理人发出开工通知后支付总额的50%;在承包人的施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路基工程 (4) 第三章路面工程 (18) 第四章桥梁涵洞工程 (23)

总说明 为了统一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号、项目名称、计算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界定工程内容,特制定本规则。 1. 本规则是《公路基本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范》的组成部分,是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 2. 本规则主要依据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中的技术规范,结合公路建设项目内容编制。本规则与技术规范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本规则为准。 3. 本规则共分八章,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路基工程,第三章路面工程,第四章桥梁涵洞工程,第五章隧道工程,第六章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第七章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新增第九章房建工程是依据公路建设项目房建工程内容增编。 4. 本规则由项目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工程内容构成。 4.1本规则项目号的编写分别按项、目、节、细目表达,根据实际情况可按厚度、标号、规格等增列细目或子细目,与工程量清单细目号对应方式示例如下: 细目号2 09— 1— a 浆砌片(块)石挡土墙 细目 节 目(以两位数标识,不足两位数前面补零) 项 4.2项目名称以工程和费用名称命名,如有缺项,招标人可按本规则的原则进行补充,并报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核备。 4.3项目特征是按不同的工程部位、施工工艺或材料品种、规格等对项目作的描述,是设置清单项目的依据。 4.4计量单位采用基本单位,除各章另有特殊规定外,均按以下单位计量: 以体积计算的项目——m3 以面积计算的项目——m2 以重量计算的项目——t,kg 以长度计算的项目——m 以体积计算的项目——m3 以自然体计算的项目——个、棵、根、台、套、块…… 没有具体数量的项目——总额 4.5工程量计算规则是对清单项目工程量的计算规定,除另有说明外,清单项目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以工程实体的净值计算;材料及半成品采备和损耗、场内二次转运、常规的检测等均应包括在相应工程项目中,不另行计量。 4.6工程内容是为完成该项目的主要工作,凡工程内容中未列的其他工作,为该项目的附属工作,应按照各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范本技术规范章节的规定或设计图纸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5.施工现场交通组织、维护费,应综合考虑在各项目内,不另行计量。 6.为满足项目管理成本核算的需要,对于第四章桥梁、涵洞工程,第五章隧道工程,应按特大桥、大桥、中小桥、分离式立交桥和隧道单洞、连洞分类使用本规则的计量项目。 7.本规则在具体使用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补充个别项目的技术规范内容与工程量清单配套使用。

江苏省高速公路工程计量规则

江苏省高速公路工程计量规则

目录 第一部分总说明 第二部分计量规则 一、第100章总则 二、第200章路基 三、第300章路面 四、第400章桥梁、涵洞 五、第500章隧道 六、第600章交通工程预留预埋设施第三部分清单格式

总说明 一、编制依据 本计量规则依据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项目专用本》中有关计量支付的规定,结合江苏省高速公路管理实践制订。 二、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负责建设管理的高速公路工程施工招标项目。 三、招标标段界面划分 江苏省高速公路工程招标项目中路基桥涵、独立特大桥、路面和隧道四类招标项目的招标标段界面划分如下: 1、路基桥涵标段 土石方、地基处理、桥梁、涵洞及通道、路基防护与排水设施、路面底基层。房建区填土、中央分隔带横向排水管、线外道路工程,以及通信、监控和收费系统、照明设施预埋管道与设备基础等相关交通工程预留预埋设施。主线及匝道的桥梁、明通道的搭板、桥面柔性防水层、沥青砼桥面铺装和伸缩缝的购置与安装不在此类标段招标范围。 2、独立特大桥标段 桥梁基础、下部、上部结构。桥头锥坡、桥头搭板及搭板下砼垫层、桥面柔性防水层、沥青砼桥面铺装和伸缩缝的购置与安装不在此类标段招标范围。 3、隧道标段 隧道的施工准备、洞口与明洞工程、洞身开挖、洞身衬砌、防水与排水、风水电作业及通风防尘、监控量测、特殊地质地段施工与地质预报等以及其他有关工程。遂道运营使用的通风、消防、照明及供配电设施不在此类标段招标范围。 4、路面标段 主线及匝道路面的基层、面层、桥梁及通道的搭板、桥面柔性防水层、中央分隔带与路肩的防护及排水、收费广场水泥砼路面、地下通道工程,以及硅芯管、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释义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释义 一、制定本规则的目的和意义 我国公路工程建设市场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就开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它是一种国际通用综合报价的计价模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首先是要对所完成工程的数量进行测量、计算、核查和确认。因没有规范、统一、明确的计量规则和方法,使公路基本建设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如:项目管理单位的台账数据采集不合理,项目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与工程量清单不对应,工程量清单与工程概预算项目不对应,各个项目自拟一套工程量清单,清单细目计量支付内容界定不清、不一致、不完善等,导致实施时各方对工程内容的理解出现偏差,引起合同争议,影响承包合同正常履行。 为解决以上问题,制定统一的《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对加强我省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规范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工程计量行为,减少工程经济纠纷,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及为建立全省的公路工程造价信息和修订全国公路基本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范提供基础条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编制本规则的依据和规则的形成 根据交通部标准、规范、定额编制修订计划,原有的《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将更名为《公路基本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范》,《计价规范》中增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本《计量规则》是湖南省交通厅交通建设造价管理站受交通部公路工程定额站的委

托,根据《公路基本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范》修订工作大纲,依据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公路工程基本建设概、预算编制办法》和湖南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公路建设实际情况,组织编制。 制定本规则,必须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经济政策,体现公路建设特点,满足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招标、竣工决算计价的需要。为了把这个规则制定好,编写班子认真总结以往项目管理的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先后主持召开多次座谈会,充分听取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并请全国造价专家进行评审和帮助修改,经过多次修改在范本的基础上进行了调整、补充和完善,形成了《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报交通厅审核通过,于 ???年 月 日起施行。 三、计量规则的主要内容 总说明 ?形式:本规则项目号、项目名称、计算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内容采用表格形式,一一对应,直观明了。 ?排列:项目号中项、节、细目按顺序排列,目不连续。若增加项、目、节应报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核实备案后方可增加,根据实际情况在节下可按厚度、标号、规格等增列细目或子细目,细目以?、?⑤⑤表示,细目下子细目以 、 ⑤⑤表示。 ?项目的设置:本规则项目基本沿用范本,并考虑近年来公路建设实践中出现了许多新结构、新材料,在广泛收集资料和充分调查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版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交通部公路工程定额站 湖南省交通厅 人民交通出版社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路基工程 (4) 第三章路面工程 (18) 第四章桥梁涵洞工程 (23)

总说明 为了统一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号、项目名称、计算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界定工程容,特制定本规则。 1. 本规则是《公路基本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的组成部分,是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 2. 本规则主要依据交通部《公路工程国招标文件本》(2003年版)中的技术规,结合公路建设项目容编制。本规则与技术规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本规则为准。 3. 本规则共分八章,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路基工程,第三章路面工程,第四章桥梁涵洞工程,第五章隧道工程,第六章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第七章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新增第九章房建工程是依据公路建设项目房建工程容增编。 4. 本规则由项目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工程容构成。 4.1本规则项目号的编写分别按项、目、节、细目表达,根据实际情况可按厚度、标号、规格等增列细目或子细目,与工程量清单细目号对应式示例如下: 细目号2 09— 1— a 浆砌片(块)挡土墙 细目 节 目(以两位数标识,不足两位数前面补零) 项 4.2项目名称以工程和费用名称命名,如有缺项,招标人可按本规则的原则进行补充,并报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核备。 4.3项目特征是按不同的工程部位、施工工艺或材料品种、规格等对项目作的描述,是设置清单项目的依据。 4.4计量单位采用基本单位,除各章另有特殊规定外,均按以下单位计量: 以体积计算的项目——m3 以面积计算的项目——m2 以重量计算的项目——t,kg 以长度计算的项目——m 以体积计算的项目——m3 以自然体计算的项目——个、棵、根、台、套、块…… 没有具体数量的项目——总额 4.5工程量计算规则是对清单项目工程量的计算规定,除另有说明外,清单项目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以工程实体的净值计算;材料及半成品采备和损耗、场二次转运、常规的检测等均应包括在相应工程项目中,不另行计量。 4.6工程容是为完成该项目的主要工作,凡工程容中未列的其他工作,为该项目的附属工作,应按照各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本技术规章节的规定或设计图纸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5.施工现场交通组织、维护费,应综合考虑在各项目,不另行计量。 6.为满足项目管理成本核算的需要,对于第四章桥梁、涵洞工程,第五章隧道工程,应按特大桥、大桥、中小桥、分离式立交桥和隧道单洞、连洞分类使用本规则的计量项目。 7.本规则在具体使用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补充个别项目的技术规容与工程量清单配套使用。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计价规则 1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的子目号、子目名称、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和计价工程内容。 5.工程计量共分九章,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路基工程,第三章路面工程,第四章桥梁、涵洞工程,第五章隧道工程,第六章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第七章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第八章房建工程,第九章机电工程。 6.清单计价的各项需规范要素,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6.1 本规则子目号分别按子目所在章、节、目和子目四级编写,根据实际情况可按厚度、标号、规格等增列子目或细目;当目下不分子目时,子目编号仅由章、节和目三级组成。与工程量清单子目号对应方式示例如下: 子目号 2 0 2 – 1 - a 清理现场 子目 目 节(以两位数标识,不足两位数前面补零) 章 6.2 子目名称以工程和费用名称命名,如有缺项,招标人可按本规则的原则进行补充,并报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核备。 6.3特征是按不同的工程部位、施工工艺或材料品种、规格等对项目作的描述,是设置清单项目的依据。 6.4 计量单位采用基本单位,除各章另有特殊规定外,均按以下单位计量: 以体积计算的项目—m3 以面积计算的项目——m2 以重量计算的项目——t、kg 以长度计算的项目——m 以自然体计算的项目——个、棵、根、台、套、块…… 没有具体数量的项目——总额 6.5 工程量计算规则对清单项目工程量的计算有明确规定,除另有说明外,清单项目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以工程实体的净值计算。除监理人另有批准外,凡超过图纸所

示面积或体积,都不予计量与支付。按合同提供的材料数量和完成的工程数量所采用的测量与计算方法,应符合技术规范的规定。 6.6计价工程内容是为完成该项目的主要工作,凡工程内容中未列的其他工作,为该项目的附属工作,应参照各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范本技术规范章节的规定或设计图纸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7.材料及半成品采备和损耗、场内二次转运、常规的检测、试验等均包括在相应工程项目中,不另行计量。 8.全部必需的模板、脚手架、装备、机具、螺栓、垫圈和钢制件等其他材料,应包括在所列的有关支付项目中,均不单独计量。 9.施工现场交通组织、维护费,应综合考虑在各项目内,不另行计量。 第一章总则 1.本章总则包括:保险费、工程管理、临时工程与设施、承包人驻地建设费用等内容。 2. 保险费分为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 2.1工程一切险是为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 2.2第三方责任险是对因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造成的财产(本工程除外)的损失和损害或人员(业主和承包人雇员除外)的死亡或伤残所负责任进行的保险。 2.3保险费率按议定保险合同费率办理。 3.工程管理包括竣工文件、施工环保费、安全生产费和工程管理软件。 3.1 竣工文件是承包人对承建工程,在竣工后按交通部发布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的要求,编制竣工图表、资料所需的费用。 3.2 施工环保费:是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采取预防和消除环境污染措施所需的费用。 3.3安全生产费:是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安全措施所需的费用。 3.4工程管理软件:是发包人指定要求承包人统一配备的软件系统,并建立网络系统所需的费用。

公路工程计量计价格式(细则)

工程量清单计价 通则 本部分主要规定了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的项(细)目编号、项(细)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计价工程内容和计量规则等内容。 本部分共分九章,第100章总则, 第200章路基,第300章路面,第400章桥梁涵洞,第500章隧道,第600章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第700章绿化及环境保护,第800章房屋建筑和第900章机电。 本部分中的各项需规范要素,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a)项(细)目编号按项(细)目所在章节、子目和细目三级编写,其中,章节号为该项(细)目所在章节编号,子目号为该章节所包含的子项目顺序编号,细目号为该子目按不同性质、厚度、标号、规格等而列的细目编号。当子目下不分细目时,项(细)目编号仅由章节号和子目号两级构成,反之,则由三级构成。项(细)目编号对应方式示例如下: 项(细)目编号 细目号 子目号 章节号 b)计量单位采用基本单位,除特殊情况另有规定项(细)目外,均按以下单位计算和计量: 1)以体积计算和计量的项(细)目――m3、dm3(立方分米); 2)以面积计算和计量的项(细)目――m2; 3)以重量计算和计量的项(细)目――t、kg; 4)以长度计算和计量的项(细)目――m; 5)以自然体、单体或综合体计算和计量的项(细)目――个、项、台、套、棵、块、处等; 6)以“1”为默认数量,不随工程规模、数量变化而变化的项(细)目――总额。 c)工程量计算规则是对清单项(细)目工程量的计算规定,主要用于招标时工程量清单的编制,除另有说明外,清单项(细)目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以工程实体的净值计算,并应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技术规范101.06款的规定;材料及半成品的采购、场外运输、场内二次转运等损耗的数量以及常规的试验、检测等消耗的数量均作为相应工程项(细)目的附属内容,不另行计算工程量; d)计价工程内容是对完成清单项(细)目的主要工程或工作内容的明确,凡计价工程内容中未列明但应作为其组成内容的其他工程或工作,应作为该项(细)目的附属工作,参照招标文件和本规范相应规定或设计图纸综合考虑在单价中。计价工程内容中注明的第某某节、第TS某某节,分别指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和《浙江省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招标文件范本》(2006年版)中技术规范的相应节(房建工程除外),可对照查阅; e)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或本标准已作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调试、缺陷修复、管理、保险(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除外)、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若为拼(拓)宽工程,还应包括拼接、连接所需的各项费用。承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应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 f)计量规则是对清单项(细)目相应工程内容完工后支付前的计量规定,包括计量程序和时间要求、计量工程数量的计算、计量单价和合价的确定原则等。

道路工程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道路工程 册说明 1. 本册定额除混凝土半成品未考虑场内运输外,其他材料均考虑了50m 的场 内运输,混凝土半成品的场内运输,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运输距离套用《通用项目》册相应定额项目。 2. 本册定额中混凝土浇筑定额,均综合考虑模板制安费用,实际套用时不得调整。 3. 本册定额中混凝土浇筑定额,均未考虑混凝土拌合费用,实际套用时应套用《通用项目》册相应定额项目。 一、路基处理、加固、监测 说明 1. 弹软土基处理定额中已包含挖土费用,使用时不得另计。大面积的软基处理的挖土套用《通用项目》册相应定额项目,填料套用本册相应定额项目。 2. 抛石挤淤定额按机械运输至抛石点抛石、人工配合整平考虑,石料运输费用另行计算。边坡防护陆上抛石按机械运输至抛石点人工抛石考虑,石料运输费用另行计算。 3. 袋装砂井直径按φ70mm考虑,设计直径与定额取定不同时,材料消耗量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4. 水泥搅拌桩定额已综合正常施工工艺需要的重复喷浆和搅拌。空搅部分按相应项目的人工及搅拌机械乘以系数0.5 。 5. 水泥搅拌桩的单(双)头搅拌桩、三轴水泥搅拌桩定额按照二搅二喷施工 工艺考虑,设计不同时,每增(减)一搅一喷按相应项目的人工和 机械乘以系数0.4 进行增(减)。 3

6. 单(双)头搅拌桩水泥掺量按加固土体(1800kg/m3)的13%考虑,三轴水泥搅拌桩水泥掺量按加固土体(1800kg/m3)的15%考虑,当设计与定额取定不同时,执行相应项目。 7. 高压旋喷桩设计水泥用量与定额不同时,应根据设计有关规定进行调整。高压旋喷桩具体施工方法的选择由设计确定,设计未明确时,各种施工方法的理论有效范围如下:单重管法50cm,双重管法80cm,三重管法120cm。 8. CFG (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处理软土地基定额的桩混凝土强度按C15考虑,实际使用时,按设计强度及相应配合比调整材料用量。因地质原因引起的CFG桩的充盈系数与定额不同的,可以根据设计变更或现场经签证确认的试验数据进行调整。水泥粉煤灰碎石混合料的损耗率为 1.5%。 9. C FG(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处理软土地基定额采用钻孔成桩时,每立方米桩体积的混凝土用量按1.29m3考虑;采用沉管沉桩时,每立方米桩体积的混凝土用量按1.15m3考虑。 10. 小口径灌注混凝土桩在原位打扩大桩时,人工按85%,机械按50% 计算。小口径灌注混凝土桩至地面部分采用砂、石代替混凝土量,其材料按实计算。 11. 分层注浆加固的扩散半径为0.8m,压密注浆加固半径为0.75m,浆体材料(水泥、粉煤灰、外加剂等)用量按设计含量计算,若设计未明确含量时,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检测手段只提供注浆前后N 值之变化。 12. 地基注浆加固以孔为单位的定额按全区域加固考虑,如设计加固深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计量支付管理办法及流程

建设项目 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XXXXXXXX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XX年十月

第一章总则 一、工程计量支付是工程建设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重要手段,是合同管理的核心内容,是监理工程师实施工期控制、质量控制和投资控制的前提条件。为加强淮滨至息县、淮滨至固始高速公路土建工程项目计量支付工作的管理,使计量支付工作标准化、统一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做到“准确、规范、及时”的进行计量支付,特制订本办法。 二、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和《XXXXXXX施工招标文件》、《补遗书》、《合同文件》,充分考虑本工程的特点并总结了以往计量支付经验进行编写。 第二章工程计量 一、计量原则 1、只能对工程量清单中的所列项目及变更通知单中增减的项目进行计量。承包人必须完成了该细目的各项工序,形成符合技术规范对该项目所要求的“产品”,才能组织计量工作。 2、计量必须严格按与计量有关的文件规定进行,与计量有关的文件有:技术规范、图纸、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说明、招标文件、补遗书、计量支付细则及书面澄清材料以及其他有关文件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计量单位以及施工监理规范等。 3、工程数量必须根据施工图纸标注的设计尺寸准确计算,或经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同意按实测资料计算得出,需经承包人申请、监理工程师审查、业主审批。 4、工程的计量以净值为准,除非合同另有规定。 5、计量支付资料必须是原件或提交复印件的同时验证原件。 6、期中支付的金额应大于合同规定的最低支付限额。 7、重大或合同条款规定外的款项必须按规定报批后才能予以支付。 8、工程未经质量验收,不能组织计量工作。计量的对象必须是合格品,因此,监理工程师签发的中间交工证书是组织计量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9、本工程实行“工程质量一票否决”制,凡是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抽检不全的项目一律不予计量支付。 10、计量支付不解除承包人应尽的任何合同义务,如事后发现已计量工程存在质量缺

2013(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计价规则)

2013《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计价规则》:路基工程说明 1.路基工程包括:场地清理、挖方、填方、特殊地区路基处理、坡面排水、防护与加固工程。 2.有关问题的说明及提示: 2.1 路基石方的界定。用不小于112.5KW推土机单齿松土器无法松动,须用爆破、钢楔或气钻方法开挖,以及体积大于或等于一立方米的孤石为石方。 2.2 土石方体积用平均断面积法计算。但与似棱体公式计算方式计算结果比较,如果误差超过5%时,采用似棱体公式计算。 2.3路基挖方以批准的路基设计图纸所示界限为限,均以开挖天然密实体积计量。其中包括边沟、截水沟的开挖。 2.4挖方作业应保持边坡稳定,应做到开挖与防护同步施工,如因施工方法不当,排水不良或开挖后未按设计及时进行防护而造成的塌方,则塌方的清除和回填由承包人负责。 2.5路基填料中石料含量等于或大于70%时,按填石路堤计量;石料含量小于70%且大于30%时,按土石混填路堤计量;石料含量等于或小于30%时,按填土路堤计量。 2.6路基填方以批准的路基设计图纸所示界限为限,按压实后路床顶面设计高程计算。应扣除跨径大于5m的通道、涵洞空间体积,跨径大于5m的桥则按桥长的空间体积扣除。为保证压实度两侧加宽超填的增加土、石方数量;清除表土或零填挖地段的基底压实、耕地填前夯实后,回填至原地面标高所需的土、石方数量;因路基沉陷需增加填筑的土、石方数量应由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并入路基填方数量内计算。零填零挖、低填浅挖的翻松压实及挖台阶,均不另行计量。 2.7借方按天然密实体积计量,包括挖方和装运。借土场或取土坑中非适用材料的挖除、弃运及场地清理、地貌恢复、施工便道便桥的修建与养护、临时排水与防护作为借方的附属工程,不另行计量。 2.8回填土指零挖以下或填方路基(扣除10~30cm清表)路段挖除非适用材料及挖淤泥后好土的回填。 2.9桥涵台背回填只计按设计图纸或工程师指示进行的桥涵台背特殊处理数量。但在路基土石方填筑计量中应扣除涵洞、通道台背及桥梁桥长范围外台背特殊处理的数量。 2.10填方按压实的体积以立方米计量,包括挖台阶、摊平、压实、整型,其开挖作业在挖方中计量。

高速公路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

高速公路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动员预付款 开工预付款为合同价的10%。业主在收到开工预付款支付证书且施工单位承包人驻地建设、试验室完成,进驻现场后21天内经检查合格、核批后,第一次支付预付款总额的40%;第二次在下达开工令之后的14天内,并且标书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及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后,再支付预付款的30%,第三次支付在提交了可行的工程进度计划和其他监理要求的文件资料,并经监理和业主审批同意后支付剩余的30%。 需提供的基础资料: 1)总监办预付款审核报告(原件) 2)施工单位预付款申请(原件) 3)计量支付报表(支付凭证、中期支付证书(支表一)) 4)人员设备驻地建设施组情况说明表(原件) 5)履约担保(复印件) 6)预付款担保(复印件) 7)经过备案的合同(复印件) 8)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9)收款单位名称、开户行及开户账号(原件) 10)成立项目的批文(原件) 11)项目经理委任书(原件) 12)预付款发票

二、100章: 1)101-1项保险费由业主统一办理并按实际交纳金额计量。 2)102-1项竣工文件在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以总额计量一次支付。 需提供的基础资料:竣工验收报告。 3)102-2项施工环保费费用每三分之一工期支付总额的30%。交工证书签发之后,支付总额的10%。 需提供的基础资料:施工环保报审表、施工环保情况报告、照片。 4)103-1至103-5项临时工程及设施在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分期支付,所报总额的80%,应在第1次至第4次进度付款证书中,以4次等额予以支付;所报总额的余下20%,待交工证书颁发后支付。 需提供的基础资料:临时工程及设施报审表、临时工程及设施完成情况报告、照片。 5)104-1项承包人驻地建设所报总价的90%,应在第1~3次进度付款证书中,分3次等额支付;余下的10%,应在承包人驻地建设已经移走和清除,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时予以支付。 需提供的基础资料:承包人驻地建设报审表、承包人驻地建设完成情况报告、照片。 6)105-1标准化施工费费用每三分之一工期支付总额的30%。交工证书签发之后,支付总额的10%。 需提供的基础资料:标准化施工报审表、标准化施工完成情况报告、照片。

公路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工程计量及支付管理办法 计量支付是项目施工管理的关键环节,是业主和承包人经济利益的焦点与核心问题,对加快承包人的资金周转,维护业主的最终利益均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建设单位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投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合同通用条款等合同文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特点,现制定工程计量及支付管理办法。如在操作中发现某些条款需修正,请将具体意见书面报监理代表处,代表处签署意见后报业主,修改后的意见将另行下发并做为本办法的修正文件予以执行。本工程所有项目的计量及支付工作必须严格按本办法执行。 一、计量管理办法 1.计量工作步骤 1.1工程量清单的复核 承包人进场之后,应根据施工图纸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并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核,报业主。以便使业主清楚地知道施工图纸中的工程数量与清单工程数量的差距。 1.2由监理、承包商及业主三方对计量项目预以确定,然后对其施工前的原始地貌的几何尺寸进行现场测量,初步确定清单中或变更项目的“预计工程数量”,做到事前预计。 1.3由监理对承包商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批,审批时对不同的计量项目数量及单价有一个初步认识,为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完成后计量提供参考依据(中间对照); 1.4工程完工后由监理、承包商及业主三方共同对计量项目进行测

量验收计量(最终验收计量),或由监理与承包商进行现场验收后并报业主审批。对隐蔽工程在覆盖前必须通知监理和业主,并附上照片,否则不予计量。 1.5根据工程交工证书,填写中间计量表; 1.6由中间计量表汇总填报月计量汇总表; 1.7填写合同工程月计量申报表,付款申请; 1.8监理审核签署中间支付证书; 1.9业主审批后进行支付。 2.主要计量依据 2.1所计量的分项工程必须是已完工的,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合格的分项工程。 2.2施工合同协议书 2.3专用合同条款 2.4通用合同条款 2.5技术规范 2.6施工图设计图纸 2.7工程变更令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 2.8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 2.9有关索赔时间及其金额审批表 2.10现场测量记录 2.11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2.12工程分项开工申请批复单

最新公路工程计量规则说明

1 2 3 4 公路工程计量09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目录 29 30 第100章总则 (1) 31 第200章路基 (14) 32 第300章路面 (36) 33 第400章桥梁、涵洞 (51) 34 第500章隧道 (72) 35 第600章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 (87) 36 第700章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 (99) 37

38 第100章总则 39 第101节通则 40 101.03 缩写词 41 2.计量支付单位 42 计量支付单位应采用如下缩写符号:

101.06 工程量的计量 43 1.一般要求 44 (1)本规范所有工程项目,除个别注明者外,均采用中国法定的计量单位,即国际单45 位及国际单位制导出的辅助单位进行计量。 46 (2)本规范的计量与支付,应与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以及图纸同时阅读,工程量清47 单中的支付项目号和本规范的章节编号是一致的。 48 (3)任何工程项目的计量,均应按本规范规定或监理人书面指示进行。 49 (4)按合同提供的材料数量和完成的工程量所采用的测量与计算方法,应符合本规范50 的规定。所有这些方法,应经监理人批准或指示。承包人应提供一切计量设备和条件,并保 51

52 证其设备精度符合要求。 53 (5)除非监理人另有准许,一切计量工作都应在监理人在场的情况下,由承包人测量、54 记录。有承包人签名的计量记录原本,应提交给监理人审查和保存。 55 (6)工程量应由承包人计算,由监理人审核。工程量计算的副本应提交给监理人,并56 由监理人保存。 57 (7)全部必需的模板、脚手架、装备、机具、螺栓、垫圈和钢制件等其他材料,应包58 括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有关支付项目中,均不单独计量。 59 (8)除监理人另有批准外,凡超过图纸所示的面积或体积,都不予计量与支付。 60 (9)承包人应严格标准计量基础工作和材料采购检验工作。沥青混凝土、沥青碎石、61 水泥混凝土、高强度水泥砂浆的施工现场必须使用电子计量设备称重。因不符合计量规定引62 发的质量问题,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63 (10)如本规范规定的任何分项工程或其子目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出现,则应被认为是其64 他相关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再另行计量。 65 2.重量 66 (1)凡以重量计量或以重量作为配合比设计的材料,都应在精确与批准的磅秤上,由67 称职合格的人员在监理人指定或批准的地点进行称重。 68 (2)称重计量时应满足以下条件:监理人在场;称重记录;载有包装材料、支撑装置、69 垫块、捆束物等重量的说明书在称重前提交给监理人作为称重依据。 70 (3)钢筋、钢板或型钢计量时,应按图纸或其他资料标示的尺寸和净长计算。搭接、71 接头套筒、焊接材料、下脚料和定位架立钢筋等,则不予计量。钢筋、钢板或型钢应以千克72 计量,四舍五入,不计小数。钢筋、钢板或型钢由于理论单位重量与实际单位重量的差异而73 引起材料重量与数量不相匹配的情况,计量时不予考虑。

高速公路养护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养护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XX管理处养护工程的计量支付工作,搞好养护费用的管理,确保各项养护工程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家有关工程管理的规定,结合XX管理处高速公路养护管理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管理处的一切养护工程的计量与费用支付。 第三条进行工程计量时应准确地测定和计算已完成工程的数量,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综合评价。 第四条已完成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工程方可进行计量: (一)进行计量的项目应符合合同规定的下列条件之一: 1、清单中的工程项目; 2、合同文件中规定的项目; 3、经过管理处批准的符合合同规定的工程变更项目。 (二)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同规范标准的要求。 (三)验收手续必须齐全。进行验收的工程和工序应有下列资料和手续: 1、监理工程师或管理处工程部门下发的任务单; 2、施工单位自检的符合合同规定和技术规范的各种资料; 3、按照规范,由监理工程师或发包方工程部门技术人员检验的各种试验数据; 4、存在中间交工项目的工程必须有中间交工证书;

5、工程完工后必须有工程质量验收表。 6、工程完工后必须有每个项目交工证书。 第五条工程计量的依据为: (一)由监理和有关质检部门签发的质量合格证明。 (二)合同规定的“计量支付”条款。 (三)设计图纸。 第六条进行工程计量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得计量; (二)对施工单位超出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范围和施工单位原因造成返工的不得计量; (三)没有验收资料的不得计量; (四)按合同文件所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单位计量; (五)按监理工程师或发包方工程部门同意的计量方法计量。 第七条工程计量的程序为: (一)大中修及专项工程、小型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和时间,向监理处、养护科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监理处接到报告后14天内核实已完工程量,养护科必须7天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在核实前1天通知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应提供条件并派人参加核实;施工单位收到通知后不参加核实,以监理处、养护科核实的工程量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以便养护科掌握工进度情况,及时调整计划。对于隐蔽工程,施工单位应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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