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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毒有害气体报警分析制度.

有毒有害气体报警分析制度.
有毒有害气体报警分析制度.

有毒有害气体报警分析制度

为了及时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中瑞公司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全报警分析工作流程,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质作业场所保护条例》(国务院352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的定义及分类

“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是指存在或可能产生丙烷、二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及有缺氧危险的封闭、半封闭设备、设施和地下管道等受限空间危险场所。如:退火炉、抛丸机地坑、污水管道、垃圾堆放场、化粪池、密闭容器等长期不用的设施或通风不畅的场所。

2、公司要对本车间产生和聚集有毒有害气体的装置、设备、设施和重点部位等进行认真排查、逐一检测、查找隐患,认真进行风险分析和危害辨识,掌握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的详细分布位置、周围环境、检测结果、设备设施状况、涉及人员数量、作业时间等,建立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档案。监测仪器及防护设备应由专人管理。

3、公司要建立完善有毒有害气体安全管理制度,制订相应的中毒和窒息危害辨识制度、气体采样分析制度等,制定完善

相应的作业许可程序、作业安全规程、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明确作业负责人、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的职责,并建立隐患定期排查整改制度。

4、公司要加大安全投入,为在可能产生或聚集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的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和仪器。

5、认真按照《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加强作业场所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6、可能产生或聚集有毒有害气体的危险场所应设置醒目的防中毒、防窒息、穿戴防护用品等警示标识。

7、为从事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作业的人员配备固定式和便携式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和报警仪器、正压自给式呼吸器、救护带、救护索、应急通讯设备、风向标、医疗救护设备和药品等。监测仪器及防护设备要定期检查、维护,标明检查和维护日期,确保准确完好,并制定相关的使用管理规定。

8、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的单位每年要定期开展专题教育,针对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等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预防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的能力。

9、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作业前,应根据作业内容对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10、作业安全措施

10.1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施工作业前应对现场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如实告知作业人员、监护人员、救援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紧急情况处理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护方法等。施工作业过程中工作负责人要落实安全措施并指导作业人员正确使用职业防护设备和用品。

10.2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现场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

10.3未穿戴合格的防护用品和设置监护人,禁止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作业。

10.4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应采取必要的通风措施,确保有毒有害气体作业危险场所内空气良好流通。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内的作业人员每次工作时间不宜过长,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

10.5在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作业前应取样分析,严格控制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及氧含量在安全指标范围内(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大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为合格;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为合格;氧含量为19.5%—23.5%为合格;有毒有害物质不超过国家规定的“车间空气中有毒物质最高容许浓度”的指标),分析合格后才允许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内作业。如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内作业时间较长,应随时进行检测分析,如发现超标,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出人员。

10.6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内照明电压应不大于36V,在潮湿或狭小空间内作业应小于12V。所用灯具及电动工具必须符合防潮、防爆要求,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装,使用防爆工具。

10.7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内作业必须安排专人监护,监护人应与作业人员保持有效的联系。出现有人中毒、窒息等紧急情况时,抢救人员必须佩戴正压自给式空气呼吸器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并指定专人在外部负责联络工作,禁止不具备条件时盲目施救,避免伤亡扩大。

10.10在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有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必须立即撤出;若需要继续作业,必须重新办理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作业审批手续。

10.11作业完工后,经施工人员、监护人与使用部门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内无人员和工具及杂物后,方可离开。

11、有毒有害气体超限就是事故,就要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分析,查明原因,拿出防范措施,根据责任划分结果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2、有毒有害气体超限根据情况,由安监处牵头,由各单位组织分析,现场管理问题由安监处负责,机电故障由机电设备管理部负责,生产调度问题由调度室负责。

13、有毒有害气体一旦超限,必须按规定程序逐级汇报,保证能及时得到处理。

14、有毒有害气体超限2分钟以下时,专职安监员必须把超限原因及处理情况汇报安监处,安监处做好记录,是由于人为造成的由安监员组织分析,拿出分析报告,安全管理办公室备案存档,非人为造成的由安全管理办公室做好记录在记录上注明。

15、有毒有害气体超限2分钟以上时,由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按“四不放过”原则分析,拿出分析报告,安全管理办公室备案存档,必要时由其它部门参加分析。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管理规定

附件2: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以下简称报警器)管理,确保生产装置实现安全运行,根据《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GB50493-2009)、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仪表设备管理规定》(中国石化生〔2011〕62号),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是指固定式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 第三条应用报警器监视生产装置、罐区、液化气站等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露和积聚状况,是预防爆炸和中毒事故的重要手段,必须加强对报警器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分工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设备管理部是报警器的主管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公司新增报警器的实施及投用前的验收检查; (二)负责公司报警器更新、大修计划的审核; (三)负责公司新增、更新、技措项目中报警器的选型审定; (四)负责公司报警器的定期检查考评。 第五条公司安全环保部参与新增报警器的审查和投用前

的验收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对现有报警器拆除、停用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参与对报警器设计、安装、投用、管理、维修工作的监督; (三)参与新建装置、新增报警器设置的审查。 第六条直属单位设备管理部门是本单位报警器的主管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报警器年(季)度检修、技措计划的审核和实施; (二)负责组织新增、更新报警器的施工及投用前的验收检查; (三)负责报警器运行状况和维护、检修质量的检查; (四)负责报警器运行指标(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的考核; (五)负责正常业务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直属单位安全部门参与本单位新增报警器的审查和投用前的验收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对现有报警器拆除、停用、临时停用的审查和备案; (二)负责对报警器设计、安装、投用、管理、维修工作的监督; (三)负责本单位新建装置、新增报警器设置的审查。

有毒有害物品的储存和使用管理规定

有毒有害物品的储存和使用管理规定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2002年4月30日国务院第57次常务会议通过,2002年5月12日国务院令第352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保证作业场所安全使用有毒物品,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中毒危害,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作业场所使用有毒物品可能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劳动保护,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按照有毒物品产生的职业中毒危害程度,有毒物品分为一般有毒物品和高毒物品.国家对作业场所使用高毒物品实行特殊管理. 一般有毒物品目录、高毒物品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家标准制定、调整并公布. 第四条 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有毒物品,不得在作业场所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有毒物品或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有毒物品. 用人单位应当尽可能使用无毒物品;需要使用有毒物品的,应当优先选择使用低毒物品.

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预防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六条 国家鼓励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预防、控制、消除职业中毒危害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限制使用 或者淘汰有关职业中毒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加强对有关 职业病的机理和发生规律的基础研究,提高有关职业病防治科学技术水平. 第七条 禁止使用童工.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人和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 第八条 工会组织应当督促并协助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对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与用人单位就劳动者反映的职业病防治问题进行协调并督促解决. 工会组织对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产生严重职业中毒危害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采 取防护措施,或者向政府有关部门建议采取强制性措施;发生职业中毒事故时,有权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发现危及劳动者生命、健康的情形时,有权建议用人单位组织劳动者撤离危险现场,用人单位应当立 即作出处理.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据各自的职责,监督用人单位严格遵守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管理制度

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管理制度1、目的 为了加强对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的管理,及时发现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防止人员中毒、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2、适用范围 公司涉及有毒有害、可燃气体的车间及相关管理部门。 3、职责 3.1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报警系统所在生产车间是仪器日常使用管理的责任单位。负责管理仪器及被监测系统(控制点)的正常运行,保管和看护好安全设施;对日常泄漏点及时检查,对报警后泄漏点处理负责,对轴流风机保养、维护、备用更换负责。 3.2生产技术部是组织协调并监督处理的责任单位。接到报告后要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到现场检查处理,监督检查并负责具体落实。 3.3生产技术部及电仪车间是仪器技术业务管理的责任单位。对仪器的准确性、可靠性负责,对仪器、线路及附属设备防爆有监管检查责任。定期和不定期校验,建立校验检查档案,确保仪器可靠准确,每周对仪器巡检不少于一次,并在仪器室填写巡检记录,负责定期对岗位人员、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3.4安全环保部是仪器使用和被检测点(系统)的检查监管责任单位。每天检查一次,并对仪器是否正常使用和正常维检,被检测点是否处于可控状态行使监管权和考核权。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报警仪暂时停止运行,拆除维修必须报安环部审批后方可进行。

3.5相关岗位现场操作人员必须懂得固定式探测器和便携式报警器的性能、会操作使用,并及时记录、反馈和处理各种报警事件。 4、内容 4.1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设置要求 (1)在线的报警器完好率应达到100%。 (2)报警器设置的地点、数量、方式,执行《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设计规范》有关规定。 4.2选择报警器应满足以下要求 (1)功能、结构、性能和质量符合国家法定要求。 (2)取得国家法定计量单位颁发的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 (3)取得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部门发放的防爆合格证,并达到安装现场所要求的防爆等级。 (4)受其它气体的干扰小,受温度、湿度影响小。 (5)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4.3报警器安装现场所应注意事项 (1)被测气体的密度不同,室内探头的安装位置也应不同。被测气体密度小于空气密度时,探头应安装在距屋顶30cm外,方向向下;反之,探头应安装在距地面30cm处,方向向上。 (2)露天探头的安装可根据被测气体的密度而选择安装高度特别注意的,一点式探头应安装在下风侧。 (3)周围环境(雨水、清扫水)及有毒有害、可燃气体对检测元件的影响。

有毒有害物管理制度

1、目的 通过对公司的原辅料有害物质的控制,通过公司使用的化学品正确使用和有效管理,防止原辅料中可能存在的有毒有害物质超标,防止在使用、贮存、废弃化学品等过程中对产品质量安全产生不良的影响,控制半成品和成品中的毒有害物质。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可能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原辅料的采购、化学品采购及使用、贮存到废弃的全过程管理。 3.职责 3.1采购部负责可能含有毒有害物辅料、化学品的购买。 3.2仓库负责可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原辅料、化学品贮存、收发。 3.3各使用部门负责在用化学品贮存管理,负责化学品废弃的收集管理,保证正确使用化学品。 3.4质检部负责可能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原辅料、化学品的验收对储存、使用过程的监督、检查。 4.控制程序 4.1公司使用可能性含有毒物质原辅料及化学品的种类。 4.1.1公司使用的可能含有毒有害物质原辅料包括涂料、电镀后的五金材料、粘合剂等。 4.1.2公司使用的化学品范围主要包括各种消毒剂、清洁剂、熏蒸药品、杀虫剂、鼠药等。 4.2可能含有毒有害物质原辅料及化学品的采购 4.2.1可能含有毒有害物质原辅料的采购按《采购控制程序》要求执行。 4.2.2公司使用的化学品根据实际的需要,报质检部批准后,由采购部统一采购。采购过程中,应要求供方在运输供方在运输及装卸过程中具有防止泄露、倾倒等预防措施。 4.3采购部对含有毒有害物质及化学品的验收 4.3.1可能含有毒有害物质原辅料的验收应查验可能含有毒有害物质原辅料有毒有害物质检测合格报告,并至少每年一次要求供提供由资质机械出具的有毒有害物质检测合格报告。 4.3.2化学品的验收 应要求供方提供化学性能方面的资料、合格证、使用说明,并有明显的标识。 4.4对使用可能含有毒有害物质原辅料的成品的检测。

有害气体检测标准

井下有害气体检测标准及处理方法 (一)一氧化碳(CO) CO浓度不得高于24ppm/m3。一氧化碳是无色、无味、无臭的气体,相对密度0.97,微溶于水,能燃烧,当体积浓度达到13%~75%时遇火源有爆炸性。一氧化碳有剧毒。人体血液中的血红素与一氧化碳的亲和力比它与氧气的亲和力大250~300倍。一氧化碳的中毒程度与中毒浓度、中毒时间、呼吸频率和深度及人的体质有关。 50ppm:成年人置身其中所允许最大含量。 200ppm:数小时后有头痛、心跳、耳鸣等轻微中毒症状。 400ppm:2h可引起前额痛,3h后将有生命危险。 800ppm:45分钟内头痛恶心,2h-3h内死亡。 1600ppm:短时间失去知觉、抽筋、假死。30min内即可死亡。 一氧化碳中毒除上述症状外,最显著的特征是中毒者粘膜和皮肤呈樱桃红色。 (二)硫化氢(H2S) 硫化氢是无色、微甜、略带臭鸡蛋味的气体,相对密度为1.19,易溶于水,当浓度达4.3%~46%时具有爆炸性。 硫化氢有剧毒。它能使人体血液缺氧中毒,对眼睛及呼吸道的粘膜具有强烈的刺激作用,能引起鼻炎、气管炎和肺水肿。当空气中浓度达到0.0001%时可嗅到臭味,但当浓度较高时(0.005~0.01%),因嗅觉神经中毒麻痹,臭味“减弱”或“消失”,反而嗅不到。 0.025-0.01ppm:人的嗅觉有感。50-100ppm:1-2小时内出现轻微中

毒症状。100-150ppm:嗅觉神经麻痹,中毒症状明细。200-250ppm:可忍受0.5-1小时有后遗症。200-350ppm:6-8分钟即可中毒,4-8小时内死亡。500-600ppm:一分钟内严重中毒,0.5-4小时内死亡。600-700ppm:2-15分钟内死亡。700-1000ppm:立即死亡。 井中硫化氢的主要来源有:坑木等有机物腐烂;含硫矿物的水化;(三)氧气 井下氧气含量不得低于20.9%,空气中正常含氧量为21%,氧含量缺少时,就会导致人员窒息.当氧气含量为12%一15%时,人的呼吸就会急促、头痛、眩晕、浑身疲劳无力,动作迟钝;当氧气含量为10%一12%时,人就会出现恶心呕吐、无法行动乃至瘫痪;当氧气含量为6%一8%时,人便会昏倒并失去知觉;当氧气含量低于6%时,6—8分钟的时间内,人就会死亡;当氧气含量为2%一3%时,人在45秒内会立即死亡.GB/T18883-2002确定新风量不应小于30m3/h人,这是根据人体的生理需要量而定的,如要保证二氧化碳的浓度不超过国家标准的 0.1%,则必须保证新风量为30m3/h。 (四)常见可燃气体爆炸极限

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21686 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 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 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的管理,及时发现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防止人员中毒、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2、适用范围 公司涉及有毒有害、可燃气体的车间及相关管理部门。 3、职责 3.1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报警系统所在生产车间是仪器日常使用管理的责任单位。负责管理仪器及被

监测系统(控制点)的正常运行,保管和看护好安全设施;对日常泄漏点及时检查,对报警后泄漏点处理负责,对轴流风机保养、维护、备用更换负责。 3.2生产技术部是组织协调并监督处理的责任单位。接到报告后要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到现场检查处理,监督检查并负责具体落实。 3.3生产技术部及电仪车间是仪器技术业务管理的责任单位。对仪器的准确性、可靠性负责,对仪器、线路及附属设备防爆有监管检查责任。定期和不定期校验,建立校验检查档案,确保仪器可靠准确,每周对仪器巡检不少于一次,并在仪器室填写巡检记录,负责定期对岗位人员、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3.4安全环保部是仪器使用和被检测点(系统)的检查监管责任单位。每天检查一次,并对仪器是否正常使用和正常维检,被检测点是否处于可控状态行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制度-最新范文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制度 第 1条凡生产、使用、经营、运输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制度和标准,并建立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对不属于化学危险物品管理范围,但具有一定危险性的物品,或其他危险物品均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管理。 第2条危险物品的运输必须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规则》(铁路运输适用本)、(铁运[1987]802号文公布)和《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JT 3130)中的有关规定。 第3条使用和运输放射性物品,尚须执行《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GB 4792)中的有关规定。 第4条危险物品的包装容器必须牢固、严密,并按照国家颁发的《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 190)的规定印贴专用标志和物品名称。易燃、易爆的化学危险物品,要将其理化、毒理性质数据(闪点、熔点、自燃点、爆炸极限等),以及防火、防爆、灭火、安全运输等注意事项写在说明书上,否则不准出厂。 第5条应指派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并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管理危险物品。 第6条凡使用爆炸物品,必须随用随领,所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剩余的要及时退回。加工后的起爆炸药,必须单独存放,严禁个人自带、私存炸药和雷管,不得将炸药和雷管用于非生产活动。 第7条生产和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技

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1.安全技术措施 (1)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逸)散。 (2)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3)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2.个人防护措施 (1)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2)严禁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3)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4)剧毒物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 3.对中毒人员的抢救,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8 条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液氯、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二氧化碳、氮气等)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MPa),以防止其他物质窜入。 第9条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有毒有害气体 标准值

主讲人:李谦 ?有毒有害气体 认识有毒有害气体 ?有毒有害气体,实际上是一个统称,是由有毒气体及可燃气体两部分构成。 ?有毒有害气体= 有毒气体+ 可燃气体 有毒气体针对人体作用的分类 ?有毒气体又根据他们对人体不同的作用机理分为两大类 ?刺激性气体 ?窒息性气体 ?刺激性气体 刺激性气体的种类 ?氯气:CL2 ?光气:COCL2 ?二氧化硫:SO2 ?氮氧化物:NO及NO2 ?甲醛:CH2O ?氨气:NH3 ?臭氧:O3 等 刺激性气体对身体的危害 ?刺激性气体对机体作用的特点是对皮肤、黏膜有强烈的刺激作用,其中一些同时具有强烈的腐蚀作用,气体腐蚀人体。 ?刺激性气体对机体的损伤程度与其在水中的溶解度与作用部位有关。 刺激性气体对身体的危害 ?一般来说,水溶性大的化学物,如氯气CL2、氨气NH3、二氧化硫SO2等对眼睛和上呼吸道迅速产生刺激作用,很快出现眼睛和上呼吸道的刺激症状; ?水溶性较小的化学物,如光气COCL2、二氧化氮NO2等,对下呼吸道及肺泡的作用较明显。刺激性气体对身体的危害 ?刺激性气体造成的病变的严重程度除化学物本身的性质外,最重要的是与接触化学物的浓度和时间密切相关。 ?短期接触高浓度刺激性气体,可引起严重急性中毒 ?而长期接触低浓度则可造成人体的慢性损伤,俗称职业病

?氯气CL2 氯气(CL2) ?气态的氯气:有刺激性气味的黄绿色的气体。 ?化学式:CL2,35.5 ×2 = 71,密度大于空气 ?当氯气泄露时,由于比空气比重大,所以氯气会贴向地面扩散 氯气中毒机理 ?氯气,剧毒 ?氯气主要通过呼吸道侵入人体,溶解在黏膜所含的水分里,生成次氯酸和盐酸,对上呼吸道黏膜造成有害影响 ?次氯酸使组织受到强烈的氧化;盐酸刺激黏膜发生炎性肿胀,使呼吸道黏膜浮肿,大量分泌黏液,造成呼吸困难。 氯气急性中毒症状 ?氯气中毒,起病及病情变化较为迅速。 ?可发生咽喉炎、支气管炎、肺炎或肺水肿,表现为咽痛、呛咳、咯少量痰、气急、胸闷或咯粉红色泡沫痰、呼吸困难等症状,肺部可无明显阳性体征或有干、湿性罗音。有时伴有恶心、呕吐等症状。 ?重症者尚可出现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 呼吸频速和窘迫、心动过速,顽固性低氧血症 氯气急性中毒症状 ?个别出现哮喘发作,肺部有哮喘音。 ?极高浓度时可引起声门痉挛或水肿、支气管痉挛或反射性呼吸中枢抑制而致迅速窒息死亡。?并发症:肺部继发感染、心肌损害及气胸、纵隔气肿等。 氯气急性中毒症状 ?眼损害: 氯可引起急性结膜炎,高浓度氯气或液氯可引起眼灼伤。 ?皮肤损害: 液氯或高浓度氯气可引起皮肤暴露部位急性皮炎或灼伤。 氯气的致死量 ?1000 PPM的氯气, 可造成人的死亡! 尸体解剖可见胃部 及肺部严重糜烂! 氯气的国家标准 ?国家明令规定: 低限警报值= 0.5 PPM 高限警报值= 1 PPM TW A值= 0.5 PPM STEL值= 1 PPM

有毒有害气体检测管理制度

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的管理,及时发现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防止人员中毒、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2、适用范围 公司涉及有毒有害、可燃气体的车间及相关管理部门。 3、职责 3.1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报警系统所在生产车间是仪器日常使用管理的责任单位。负责管理仪器及被监测系统(控制点)的正常运行,保管和看护好安全设施;对日常泄漏点及时检查,对报警后泄漏点处理负责,对轴流风机保养、维护、备用更换负责。 3.2安全生产部是组织协调并监督处理的责任单位。接到报告后要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到现场检查处理,监督检查并负责具体落实。 3.3安全生产部及动力设备部是仪器技术业务管理的责任部门。对仪器的准确性、可靠性负责,对仪器、线路及附属设备防爆有监管检查责任。定期和不定期校验,建立校验检查档案,确保仪器可靠准确,每周对仪器巡检不少于一次,并在仪器室填写巡检记录,负责定期对岗位人员、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3.4安全生产部是仪器使用和被检测点(系统)的检查监管责任部门。每天检查一次,并对仪器是否正常使用和正常维检,被检测点是否处于可控状态行使监管权和考核权。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报警仪暂时停止运行,拆除维修必须报安全生产部审批后方可进行。

3.5相关岗位现场操作人员必须懂得固定式探测器和便携式报警器的性能、会操作使用,并及时记录、反馈和处理各种报警事件。 4、内容 4.1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设置要求 (1)在线的报警器完好率应达到100%。 (2)报警器设置的地点、数量、方式,执行《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设计规范》有关规定。 4.2选择报警器应满足以下要求 (1)功能、结构、性能和质量符合国家法定要求。 (2)取得国家法定计量单位颁发的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 (3)取得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部门发放的防爆合格证,并达到安装现场所要求的防爆等级。 (4)受其它气体的干扰小,受温度、湿度影响小。 (5)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4.3报警器安装现场所应注意事项 (1)被测气体的密度不同,室内探头的安装位置也应不同。被测气体密度小于空气密度时,探头应安装在距屋顶30cm外,方向向下;反之,探头应安装在距地面30cm处,方向向上。 (2)露天探头的安装可根据被测气体的密度而选择安装高度浼特别注意的,一点式探头应安装在下风侧。 (3)周围环境(雨水、清扫水)及有毒有害、可燃气体对检测 元件的影响。

有毒有害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有毒有害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生产使用的消毒剂、清洁剂、润滑油等有毒有害化学药品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工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工厂安排专人管理有毒有害物品。 第三条严格奖惩,确保食品安全。对执行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制度好的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思想麻痹,不遵守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制度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必要时追究当事人经济和刑事责任。 第二章采购 第一条各使用单位按工作需要提出有毒有害物品申购计划,部门领导对申购品种、数量应认真审核并签字认可,报工厂领导批准后,按实际需要安排采购,临时追加计划也同样办理。第二条质检员负责审查有毒有害物品申购计划,指定专人采购。 第三条采购来的有毒有害物品,须立即办理验收手续并交专人妥善保管,不准放置在临时存货地点。 第三章保管 第一条有毒有害物品的保管。 1、设专柜贮存,并实行专人保管制。柜内附有毒有害物品卡片帐。 2、专人保管,物品入柜存放和配发时,应及时登记,并追踪使用过程。 3、保管人员在配发有毒有害物品时,要按药品的不同化学性质进行防护、操作完毕要清洗用具。 4、必须分门别类保管,不准与其他物品混放。 5、有毒有害物品的瓶签要鲜明、醒目,防止搞混,发生事故。 第二条在有毒有害物品移交时,凡不是原包装或是已启封的,必须称量实重,不得估量。第三条保管人员工作结束离开前要对有毒有害物品存放专柜进行安全检查。 第四条有毒有害物品要加强保管,一旦发现缺损或丢失,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 第五条质检员每年检查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及制度执行情况一次,必要时进行抽查称量。 第四章使用 第一条各使用部门领取有毒有害物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要严格手续,领取人要当面点清品种、数量,并在领取凭证上签收,不准疏忽大意。 第二条各使用部门应根据具体需求,精确计算用量,做到需要多少领多少,未用完的立即归还库房,严禁在工作场所存放过夜。 第三条使用有毒有害物品时,必须有二人以上在场,并按规定填入使用登记簿。用过的空容器、器皿、废溶液等要严格按规定处理,严禁乱扔乱放。 第五章附则 第一条本办法由质检部负责解释。 第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技术条件及检验方法.

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技术条件及检验方法 字体大小:大- 中- 小waiyingm发表于09-02-05 10:21 阅读(181) 评论(0)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1999—08—04发布1993—01—01实施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质量评价、检验和选型。 2 引用标准 GB2421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总则 GB3836.1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 GB3836,2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隔爆型电气设备“d” GB3836.4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本质安全型电路和电气设备“i” GB5274 气体分析校准用混合气体的制备称量法 GB5275 气体分析校准用混合气体的制备渗透法

GB12358 作业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 3 术语 3.1 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以下简称仪器) 用于监测空气中对人体有毒有害气体的仪器(包括检测仪、报警仪、检测报警仪)。3.2 零气 不含被测气体或其它干扰气体的清洁空气或氮气。 3.3 标准混合气(简称标准气) 被测气体和零气的混合气,其浓度和不确定度均为已知。 3.4 标定用标准混合气(简称标定气) 用仪器全量程(50—70)%浓度的标准气做为标定气。 4 仪器分类 表1 仪器分类表

5.3.3 电源变化影响 按6.6.10试验,示值误差和报警点设置误差应符合5.3.1要求。5.3.4 振动影响 按6.6.11试验,示值误差和报警点设置误差应符合5.3.1要求。5.3.5 跌落影响 按6.6.12试验,示值误差和报警点设置误差应符合5.3.1要求。 6 试验 6.1 技术文件的审查 送检仪器应备有下列资料: a.产品标准或技术条件; b.使用说明书; c.其它有关材料。 6.2 试验条件

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监测管理制度

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监测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生产场所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监测与管理,最大限度降低职业危害以及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员工的健康和安全、公司财产不受损失,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罐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场所等各类气体浓度检测及固定式报警仪的使用、维护保养、校验及管理。3职责 3.1本制度由安全环保部制定,各部门严格依照本制度执行。 3.2安全环保部负责使用移动式检测仪对甲醇罐内、甲醚罐区可燃气体检测。 3.3仪控部负责现场固定式检测报警装置的建档、校验、检查和维护保养等。 3.4各使用部门负责区域范围内现场固定式监测报警装置的监督管理。 3.5各部门的移动式可燃、有毒气体检测仪器,由安全环保部登记建档,各使用单位自行维护保养。 3.6质检部负责对各部门所送气样按要求分析,并及时反馈结果。 3.7甲醇罐所在单位负责定期对罐内介质取样、送检,并将检测结果报安全环保部存档。 4规定要求 4.1罐区的可燃气体浓度检测 4.1.1甲醇罐区可燃气体浓度检测 (1)甲醇罐区的可燃气体浓度检测采用移动式检测仪自动检测和采样人工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安全环保部负责用检测仪自动检测,质检部负责对各部门所送气样按要求分析,特殊情况可由车间进行检测。 (2)罐区可燃气浓度检测频率为:4月-10月为每周二

取样分析、检测1次, 11月-3月为每月中旬1取样分析、检测次。雷雨天气时应增加检测次数。 (3)检测结果超标时,安全环保部应及时与储罐所在单位联系,所在单位应及时查找原因、与制氮机组联系、对充氮阀进行调整,做好充氮保护等安全措施。 4.1.2甲醚罐区可燃气体浓度监测。甲醚罐区的可燃气体浓度检测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安全环保部对甲醚罐可燃气浓度每半月进行一次检测,检测结果超标时,及时与灌装车间联系,灌装车间查找原因,并及时做好对泄漏的阀门进行更换等措施。 4.1.3安全环保部需要对罐区可燃气取样分析时,质检部负责分析并及时反馈结果。 4.2生产现场固定式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维护与管理 4.2.1仪控部负责生产现场固定式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校验、维护工作。 (1)报警仪的定期检定按照《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要求执行。 (2)仪控部应对生产场所各检测报警仪定期校验,校验周期为每季度进行1次,将校验结果记录存档,并报安全环保部备案。 (3)校验所用标准气体、校验仪器应符合计量检定规程要求,校验人员应取得计量检定员证书。 (4)仪控部人员应每天对各岗位气体检测报警仪进行检查,发现报警仪不能正常工作时,应立即进行维修处理。对暂时不能处理的,应说明原因,将具体情况告知所在生产部室、安全环保部。 (5)仪控部应根据检测报警仪使用情况及时提出报警仪的更新计划、拆除、停用意见等,报安全环保部。 (6)仪控部应指定专人负责检测报警仪的校验、维护工作,检查报警仪运行的技术性能状态,健全档案资料。

使用有毒物品环境管理措施实用版

YF-ED-J6292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使用有毒物品环境管理措 施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使用有毒物品环境管理措施实用 版 提示:该解决方案文档适合使用于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在进行中紧扣进度,实现最大程度完成与接近最初目标。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为了保证作业环境安全使用有毒物品,预 防、控制和消除职业中毒危害,保护劳动者的 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必须加强 对作业环境安全使用有毒物品的管理。作业环 境安全使用有毒物品的管理应按国务院20xx年 颁布的《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 例》(第352号令)及其它有关生产性毒物的 管理规定和标准进行。 为了确保通风系统的安全运行,推动防 尘、防毒工作,一定要建立严格的检查管理制

度或设置专职的防尘、防毒小组。 必须加强通风设备的维护和修理,以便取得良好的通风效果。定期测定产尘点和产毒点空气中有害物的浓度,作为检查和进一步改善防尘、防毒工作的主要依据。对生产过程中接触尘、毒的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以便发现情况,采取措施。根据国家规定,严重危害工人身体健康,长期达不到卫生标准要求的工作岗位或车间,有关部门可勒令其停止生产。 按照有毒物品产生的职业中毒危害程度,有毒物品分为一般有毒物品和高毒物品。国家对作业场所使用高毒物品实行特殊管理。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有毒物品,不得在作业场所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有毒物品的或者使用不符

有限空间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标准

有限空间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标准 1、有限空间的作业场所空气中的含氧量应为19.5%~21%,若空气中含氧量低于19.5%,应采取通风措施。 2、有限空间空气中可燃气体浓度:氢气小于0.4%、柴油小于0.2%。 3、有限空间粉尘浓度小于20g/m3。 4、有限空间硫化氢最高容许浓度10mg/m3。 5、一氧化碳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20mg/ m3、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30mg/ m3。 6、二氧化碳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9000mg/ m3、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18000mg/ m3。 7、氨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20mg/ m3、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30mg/m 3。 8、氯最高容许浓度1mg/ m3。 9、氰化氢(按CN计)最高容许浓度1mg/ m3。 10、氰化物(按CN计)最高容许浓度1mg/ m3。 11、溴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0.6mg/ m3、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2mg/m 3。 12、溴化氢最高容许浓度10mg/ m3。 13、液化石油气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1000mg/ m3、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1500mg/m3。 14、一氧化氮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15mg/ m3。

15、乙醚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300mg/ m3、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500mg/m3。 16、乙醛最高容许浓度45mg/ m3。 17、苯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6mg/ m3、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10mg/m 3。 18、二氧化氮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5mg/ m3、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10mg/m3。 19、二氧化硫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5mg/ m3、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10mg/m3。 20、甲苯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50mg/ m3、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100mg/m3。 21、甲醇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25mg/ m3、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50mg/m3。 22、甲醛最高容许浓度0.5mg/ m3。 (注:专业文档是经验性极强的领域,无法思考和涵盖全面,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可复制、编制,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有毒有害物质管理制度

有毒有害物质管理制度 1.目的 对化学品及危险品从采购、运输、入库、储存、使用、废弃物的收集和处理的全过程实施控制,以达到工业安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之目的。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使用的所有化学品的管理。 适用于公司内所使用的易燃、易爆、有毒、腐蚀品以及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等危险化学品的管理。 3.定义术语 化学品:化学品是指各种元素组成的纯净物和混合物,无论是天然的还是人造的,都属于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GB13690所规定的8类化学品(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和易燃物、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本程序统称危险品。 4.职责 4.1 采购科:负责化学品的采购;收集化学品的安全资料。 4.2 仓管科/品保科:负责建立本区域化学品的使用、、化学品的储存及进出仓管理、保管及废物的收集分类的要求;建立MSDS。 4.3 其他部门:负责本部门化学品的使用、保管及废物的收集分类。 5.工作程序 5.1 化学品的采购 5.1.1采购科采购化学品按《采购控制程序》要求进行。 5.1.2采购科采购时必须要求化学品供货商在供应新物料时提供以下资料: 1)化学品的MSDS-如:特性、有害成分、安全标签、安全技术说明书、急救措施等资料; 2)生产(经营)许可证等。 5.1.3化学品的包装 化学品必须有正确的包装标志,外包装必须符合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的要求,能经受运输过程中的碰撞、颠簸以及温度变化等外界干扰而不发生危险事故发生的要求。 5.1.4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 化学品供应商在运输批量危险品时,要遵守有关法规要求。 (1)运输车辆应有危险品运输证。 (2)驾驶员应接受过相应的知识的技能培训。 (3)应根据不同危险品的MSDS的规定进行操作。 (4)化学性质、防护或灭火等互相有影响的化学物品,绝对不允许混合装运。 5.1.5采购员应将化学品的相关说明资料确认后,将相关资料分发至使用该化学品的部门及保管部门。 5.2 危险化学品的装卸及搬运 5.2.1在搬运危险品时,先检查其容器包装物是否泄漏之后方可搬运。 5.2.2搬运及装卸时,轻拿轻放,不准拖拉,防止撞击及倾倒。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制度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2055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 管理制度正式样本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制度正 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第 1条凡生产、使用、经营、运输化学危险物 品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 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制度和标准,并建立化学 危险物品管理制度。对不属于化学危险物品管理范 围,但具有一定危险性的物品,或其他危险物品均应 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管理。 第2条危险物品的运输必须严格执行《危险货物 运输规则》(铁路运输适用本)、(铁运[1987]802 号文公布)和《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JT 3130)中的有关规定。

第3条使用和运输放射性物品,尚须执行《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GB 4792)中的有关规定。 第4条危险物品的包装容器必须牢固、严密,并按照国家颁发的《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 190)的规定印贴专用标志和物品名称。易燃、易爆的化学危险物品,要将其理化、毒理性质数据(闪点、熔点、自燃点、爆炸极限等),以及防火、防爆、灭火、安全运输等注意事项写在说明书上,否则不准出厂。 第5条应指派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并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管理危险物品。 第6条凡使用爆炸物品,必须随用随领,所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剩余的要及时退回。加工后的起爆炸药,必须单独存放,严禁个人自带、私存炸药和雷管,不得将炸药和雷管用于非生产活动。 第7条生产和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

有毒有害气体标准

一、有毒气体 1、一氧化碳:这种气体主要产生在矿井发生火灾及瓦斯、煤尘爆炸过程中。它无色、无味、无臭,比一般空气 轻,多存在于巷道中上部,是一种毒性很大的气体。当空气中的浓度达到0.4%时,短时间内会使人丧失知觉,很快死亡。 人中毒昏死后,脸、嘴唇粉红色,大腿、腋下有皮下小红点。 《规程》第101条规定:井下一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0.0024%(24ppm)。 2、二氧化氮:这种气体主要来源于井下放炮工作。纯的二氧化氮是红棕色气体,井下的二氧化氮已经被风流冲淡 了,所以一般为灰白色,它有强烈的刺激味,比一般空气重,多存在于巷道中下部,它是一种剧毒气体,对人的眼睛、呼吸道及肺部组织具有强烈的腐蚀作用,能引起肺水肿、肺心病等。当空气中二氧化氮浓度达到0.025%时,能使人在短时间内死亡。这里应特别注意的是这种气体中毒往往有拖后性,常在升井4—6小时后发作,必须引起重视。 《规程》规定:井下二氧化氮不得超过0.00025%。 3、二氧化硫:它主要由含有硫磺的煤炭氧化和煤炭自燃产生,以及在含硫煤层中进行爆破时产生。这种气体无色, 有强烈的硫磺气味,比一般空气重,多存在于巷道中下部,二氧化硫对人的眼睛和呼吸系统有强烈的刺激作用。 当它在空气中的浓度达到0.05%时,会引起支气管炎、肺气肿,严重的短时间内能造成人的死亡。 《规程》规定:井下的二氧化硫不得超过0.0005%。 4、硫化氢:硫化氢气体经常存在于煤层中,在落煤过程中自然放出,井下有些物质腐烂和含有硫的矿物遇到水时 也可以分解出硫化氢。这种气体无色、微甜、有臭鸡蛋味,比一般空气重,多存在于巷道中下部,它是一种有强烈毒性的气体,对人的眼、鼻、喉的粘膜有刺激作用。当空气中浓度达到0.1%时,短时间内会使人死亡。 《规程》规定:硫化氢不得超过0.00066%;另外,个别煤矿井下有氨气,《规程》规定井下氨气不得超过0.004%。 二、有害气体 1、氮气:煤层中本来就有,另外井下坑木腐烂也产生一部分,氮气是井下有害气体的一种,空气中约占79% 。 这种气体无色、无味、无臭,比一般空气轻,多存在于巷道中上部,不支持燃烧,煤矿常用它防灭火,这种气体无毒,但当氮气浓度升高时,氧气浓度相对减少,可引起缺氧窒息事故。 注意:这种气体《规程》虽然没有具体的浓度规定,但井下大量存在,煤矿井下必须加强重视,加强防范。 2、二氧化碳:主要来源是工作人员呼吸、煤中本来就有、煤氧化、坑木腐烂、放炮、火灾、井下大小便等。其特 点是无色,略有酸味,比一般空气重,多存在于巷道中下部,不支持燃烧,易溶合在水中,对人的呼吸有刺激作用。空气中约占0.04% 。对人的作用浓度:二氧化碳达到1%时,呼吸加快;二氧化碳达到5-8%,呼吸加快1倍以上,10%以上能使人昏死,昏死后脸、嘴唇紫红色,大腿、腋下有紫斑。 《规程》规定:在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不得超过0.5%;在采掘工作面和采区的回风流中不得超过1.5%;在矿井总回风巷和一翼总回风巷不得超过0.75%。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管理规定修订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管理规定修订 TPM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TPMK5AB- TPMK08- TPMK2C- TPMK18】

可燃有毒气体、射线检测报警仪管理制度 1 管理范围 事业部的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报警装置、相关检测仪。 2 管理职责 2.1 组织实施本制度的责任部门是事业部。 3 管理内容 3.1 电控部是报警仪的主管部门 3.2 安全环保部是报警仪的监管部门。 3.3 事业部设立报警仪主管,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3.3.1 负责报警仪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现场报警装置的清洁卫生。 3.3.2 发现数据不准、无显示,及时告知电控部,由电控部专业人员到现场进行维护处理。 3.3.3 需要拆除或停用报警仪时需书面形式报生产、设备、安环部审批备案后方可执行,电控部安排人员负责拆除或停用。 3.3.4 放射线检测仪、煤气检测仪等现场检测仪器管理、登记。 3.4 岗位操作人员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3.4.1 岗位操作人员必须懂得报警仪的原理、功能等并会操作使用。 3.4.2 生产装置的报警仪报警后,操作人员必须到现场确认报警的真实性。并做好报警后的处理记录。

3.4.3 负责定期配合仪表部门对报警仪进行校准工作,确保报警仪的安全平稳运行。 3.4.4 报警仪的定期检定应按照国家要求的《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检定规程》执行,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3.4.5 报警器定期校准周期为一年进行一次,含技术监督部门检定的半年报警仪定期检定、校准用标准气体、校验仪器应符合计量检定规程要求。 3.5 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停止报警仪的运行。 4 本制度由事业部负责解释、考核,从2016年4月23日起开始实施。 附件: 附件一《报警仪日常检查记录》 附件二《报警仪报警后处理措施》

有毒有害物品管理规程

1目的:规范管理化学危险物品储存、装卸、运输、使用等管理内容。 2范围:本标准适用公司各使用部门。 3术语与定义 危险化学品 化学品中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特性,对人员、设备、环境造成伤害或损伤的化学品属危险化学品。 毒品(和感染性物品) 指进入肌体后,累积达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学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 4 职责 行政人事部负责培训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毒品管理法规、规章; 采购部负责严格危险化学品、毒品的仓库管理人员操作规程和领用; 各使用部门做好危险化学品、毒品的安全储存和使用安全管理; 5 危险化学品、毒品的范围与毒品的分类 范围 危险化学品及毒品的范围系指国务院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爆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危化品、毒品的分类 根据化学组成和毒性大小可分为: 5.2.1 无机剧毒品:如氰化钠、氰化亚铜、氯化汞等。 5.2.2 无机有毒品:如汞、碘化钾、氯化钡、亚硫酸氢钠、硫氰酸胺、液氨等。 5.2.3 有机有毒品:如四氰化碳、苯胺、草酸、三氯乙烯、三氯甲烷、对苯二酚等。 5.2.4 有机剧毒。 6 危险化学品、毒品储存的安全与环保要求 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安全要求 6.1.1 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库房,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避雷装置和消防器材齐全完好,电器设施必须是防爆型,采取隔热通风设施,保证库房内干燥凉爽,减少可燃气体聚集,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和防火措施。 6.1.2 性质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能引起燃烧和爆炸的危险化学品,应隔离贮存。 6.1.3 危险化学品应分类、分柜、分库贮存,每种物品都要标有名称、燃烧特性、灭火方法,并保持一定的间距,不得超量储存危险化学品。 6.1.4 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和变质以及混有杂质而易引起燃烧爆炸的化学危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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