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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培训 10深圳

建筑节能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培训  10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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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6页word文档

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 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 培训考核大纲(试行) 本教学大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人字〔2019〕123号文《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以及《广东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而编写。 大纲的目的是为了使深圳市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资格培训,符合国家、广东省的有关要求和规范。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须经过安全生产管理资格的培训,由国家有关部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按照《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同时考虑到深圳市的行业特点,除了建筑、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外,同时对码头、仓储、制造业、服务业等工业、生产经营、服务行业等公司和企业的负责人提出安全生产管理资格的培训要求。 1 适用范围及对象 本大纲适用范围是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安全任职资 格培训。本教学大纲的培训对象分为两类: 第一类: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建筑施工单位和码头吊装行业(简称“高危行业”)的主要负责人; 第二类:除第一类高危行业的一般性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 2 培训教学目标 2.1通过培训,使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知晓自身安全生产责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掌握各类安全生产法规标准,懂得安全生产基本科技知识和安全生产管理基础知识。 2.2经过本教学大纲的实施,使受培训人员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管理业务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管理能力和安全决策能力。

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解读

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解读 1 2020年4月19日

《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解读 一、出台背景 ● 8月,广东省“三旧”改造政策出台,实现“三旧”改造用地出让、完善历史用地手续等六大突破。 ● 12月1日,《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正式施行,成为国内首部系统规范城市更新工作的政府规章,形成我市城市更新政策体系的核心。 ●明确了“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规划统筹、节约集约、保障权益、公众参与”的原则,并确立了综合整治、功能改变和拆除重建三种更新模式。 ● 至今,市政府、市规划国土委相继出台一系列配套文件,形成了较为系统的城市更新政策体系,确立了“大力推进城中村和旧工业区改造、积极推进旧商业区改造、稳步推进旧住宅区改造”的策略,规范了相关运作流程。 ●《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意见》 ●《深圳市城市更新提速专项行动计划》 ●《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指引》 2 2020年4月19日

●《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操作规则》 ●《市规划国土委城市更新项目用地审查操作规程》 ●《深圳市城市更新项目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暂行规定》 ●《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房地产证注销操作规则》 ●《深圳市宝安区、龙岗区、光明新区及坪山新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旧屋村范围认定办法》 ●…… ●当前,城市更新工作依然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的一项战略性工作。许勤市长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以城市更新释放发展空间,推动城市发展由依赖增量土地向存量土地二次开发转变”,对城市更新工作寄予重望。●今年1月21日,市政府以 1号文的形式正式发布了《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 二、主要原则及创新 ●原则一:与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广东省“三旧”改造政策、市政府《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及《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保持衔接。 3 2020年4月19日

建筑节能实施细则

莱芜天泰绿城住宅小区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QR-75101-06/ ) 山东金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二月 审核意见表

建筑节能环保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的编制依据 1.《关于在全区开展建筑节能工作意见》内正文字(2004)85号 2.《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4.《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5.《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6.《建筑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7.《外墙保温工程技术规范》TGJ144-2004 8.本公司编制的《建筑节能工程作业指导书》WHJL-ZYZDS-013 建筑节能的主要内容: 通过技术措施增强建筑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效果,提高常规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优化利用,进行建筑采暖.电气照明和空调设备系统的节能。 本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墙体节能工程 2.门窗节能工程 3.屋面节能工程 5.采暖节能工程 6.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7.地面节能工程 8.通 风节能工程 (一)墙体节能工程 墙体节能目前主要是墙体保温,分内墙保温好外墙保温两大体系。墙体保温必须满足与基层有可靠的连接,保证保温系统的的稳定性.耐火性.水密性.耐侯性和抗风压的性能,外墙保温系统优于内墙保温系统。 外墙保温工程监理要点: 1.节能工程须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基层必须坚实.干燥.无控鼓.无油性污染。

2.外墙的平整度要符合要求。 3.金属托架安装要符合要求。 4.粘结剂要符合要求。 5.保温板的粘结方法和厚度要符合设计要求。 6.保温板的平整度.垂直度必须符合要求,粘结必须牢固,不能脱层.空鼓.开裂。 7.锚栓的安装数量.位置.锚固深度和拉拔力要符合设计要求,并作现场拉拔试验。 8.专用抹面胶的厚度要符合设计要求。 9.玻纤布的使用要符合设计要求。(检验要点:耐碱.受力.注塑.做法) 10.面层要薄,采用弹性材料,腻子要匹配,面砖要使用专用胶浆。(二)幕墙节能工程 建筑幕墙包括:玻璃幕墙.金属幕墙.石材幕墙和其他板材幕墙。 幕墙工程中监理工作的主要点: 1.凡是幕墙工程一律单独验收 2.用于幕墙节能工程的材料.构件和组件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并安装牢固。 3.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幕墙玻璃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可见光投射比.中空玻璃露点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幕墙的气密性应符合设计规定的等级要求,主要检查典型单元.

(完整word版)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应当依照本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保障安全生产投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实施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完善设备设施与作业安全管理,履行应急救援和事故报告义务,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含新区管理机构,下同)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和宣传教育,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五条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安全生产相关行业协会。 相关行业协会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积极制定行业安全生产标准,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技术、培训等服务,指导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等第三方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第三方机构应当依法独立开展安全生产服务,客观、真实反映安全生产有关情况,并对所提供的服务承担法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前款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承担。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公开和实施下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监督考核制度; (二)安全生产资金管理和设备、设施保障制度; (三)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安全生产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四)特种作业和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五)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六)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度;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制定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指引性规定,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工作岗位的性质、特点和具体工作内容,明确各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实现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

《深圳经济特区有限责任公司条例》实施细则

遇到公司经营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wendangku.net/doc/f515153386.html, 《深圳经济特区有限责任公司条例》实施细则 发布部门:深圳市人大(含常委会)发布文号: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号 《<深圳经济特区有限责任公司条例>实施细则》已经一九九三年八月十四日市人民政府第五十九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市长厉有为一九九三年九月六日《深圳经济特区有限责任公司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实施《深圳经济特区有限责任公司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条例》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关联法规:第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名称除应标明“有限公司”的字样外,应符合国家有关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规定。第三条公司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是指公司的主要管理机关所在地。第四条公司的住所发生变更时,应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五条公司应在公司章程确定并经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第二章设立第六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以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均包括外商投资者)共同出资,出资人的主体资格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第七条设立公司的协议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各出资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二)拟设立的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 (三)公司的注册资本额; (四)各出资人的出资种类、出资额、折合为股权的比例; (五)各出资人的出资期限; (六)各出资人的特别利益或报酬的种类、数额、支付办法;(七)公司设立费用的摊销办法; (八)公司设立过程中临时机构的组成和职责、权限;不设临时机构的,共同委托承办设立事宜的出资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九)出资人违反协议时应对公司或其他出资人承担的责任;(十)公司设立不成时,出资人之间的责任分担;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十二)签订协议的日期。 设立公司的协议应经全体出资人一致同意并签名盖章。第八条不同行业的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以人民币计算)为: (一)建筑业、房地产业500万元; (二)仓储业200万元; (三)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公共饮食业100万元; (四)商业、物资供销业、地质普查和勘探业50万元; (五)工业,农、林、牧、渔、水利业及其服务业30万元;(六)居民服务业、咨询服务业10万元。第九条法律、法规及市政府规章对特殊行业的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条经营项目跨两个以上行业的公司,其最低注册资本应当不低于所经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监理实施办法

厦门协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示范本)文件序号:07 文件编号:XCJ-XZ(07)-2010 页数:共 25 页 XXXX工程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1、编制依据 1.1 经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 1.2 经审批通过的《监理规划》 1.3 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1.4 本工程的施工合同 1.5 现行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注:依照项目实际选用和增减): 1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0号 2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4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5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6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7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8 《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2009 9 《福建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DBJ13-62和《福建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使用手册》闽建科[2008]23号 10 《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技术规程》DBJ13-82和《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J13-83 11 《福建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文件治理规程》DBJ/T13-112 12 《福建省建设工程常用建筑节能工程材料和产品质量检测治理暂行方法》闽建建[2010]6号 13 其它 2、编制目的 在监理规划基础上,将监理工作内容具体化、详细化、深入化,使之成为可实际操作的实施细则。进而按打算全面有效地对建筑节能各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投资、进度、安全等进行监理操纵。 3、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XXX工程项目”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理检查验收。

《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相关出台背景及重点内容解读

《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相关出台背景及重 点内容解读 独山子区人民政府 https://www.wendangku.net/doc/f515153386.html,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0日来源: 字号调整:小中大 打印 《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相关出台背景及重点内容解读来源:中国城乡规划行业网2012年2月7日上午9:30,深圳市政府新闻发布厅举行《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新闻发布会,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副主任薛峰与深圳市城市更新办公室副主任谭权对《实施细则》的相关出台背景及重点内容向媒体和公众作了重点解读。 《实施细则》中作出明确规定:城市更新单元内要有大于3000平方米且不小于拆除范围用地面积15%的独立用地无偿移交给政府,用于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或者城市公共利益项目等。 此外,对于旧住宅区的改造,做出了“不再允许开发商自发进驻小区设立各类‘改造办公室’、私自发布公告、进行意愿征集、签订改造补偿协议等”,“旧住宅区改造都要由各区更新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开展”等规定。 《实施细则》还明确规定,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经批准后,由区政府组织制定搬迁补偿安置指导方案和公开招标方案,经占

建筑物总面积90%以上且占总数量90%以上的业主同意后,公开 选择市场主体。 会上,薛峰及谭权就记者所提出的问题也做了回应。针对城市更新进程问题,谭权指出,不管是在计划方面还是在规划审批方面,都已经做了整合简化,特别在行政审批方面,按照行政许可有关要求,对城市更新所涉及大多数事项全部进行缩减,和以前相比基本缩减了一半。 针对城市更新面临的拆迁和补偿问题,谭权指出,政府一贯鼓励市场运行,重视由权利人以达成协议的方式进行搬迁,此外,针对部分情形下难以推进的情况,也会对相应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细则进行细化,以促进相关项目的实施。 对于更新主体的确定,谭权表示,在本次更新细则中特别做出了规定,明确了更新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程序及后续的监管。他指出,特别是在城市更新拆除范围内存在多个权利主体时,必须将房产相关权益转移到单一主体上,再由单一主体进行项目实施。监管方面则由区政府进行把关,市政府进行后期监管落实的积极配合。 同时,对于记者提出政府介入城市更新项目时,薛峰表示,政府主要力量不是介入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更多的是着重在引导政策、规划、计划服务方面,对于一些市场关注度不够且关乎民

【建筑工程管理类】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通用)

(建筑工程管理)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通用)

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节能) 内容提要: 工程概况和专业工程的特点 监理工作的依据和流程 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一、本项目建筑工程节能概况及特点 1.1本项目节能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建设地点: 3.总建筑面积: 4.结构类型:

5.工程外墙保温采用的类型: 6.屋面的保温形式: 7.门窗、幕墙的保温形式: 8.其它保温形式: 1.2项目建筑节能质量控制特点、难点 1.2.1建筑节能质量控制的特点主要如下: 1.强制性:国家已发布《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材料标准等一系列规范标准,已将建筑节能情况作 为工程评优的重要内容,同时加大了节能标准实施的监管力度,因此建 筑节能的质量控制有鲜明的强制性。 2.系统性:建筑节能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从规划到设计、再到施工、 监理每个环节都有节能要求; 3.相关性: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工程检测机构等各参建单位均应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法规、规范和技术标 准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并依法对建筑工程节能质量负责。 4.差异性:建筑节能受结构类型、质量要求、施工方法等因素的影响,还 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因此在建筑节能质量的控制上有一定的差异性,主 要体现在:节能建筑物的墙体、幕墙、门窗、屋面和地面的工程质量上、 围护结构外墙的质量以及供热采暖和空气调节、配电与照明、监测与控 制工程等方面在设计、施工质量控制的差异性。 1.2.2本项目建筑节能的难点: (陈述本项目节能工程的设计要求,工程的特点、难点和特殊要求等)

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理培训考试

1. 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业();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2分) A. 3个月以上1年以下 B. 6个月以上2年以下 C. 1个月以上1年以下 2. 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防护廊(2分) A. 坚固的 B. 双层 C. 单层 3. 施工升降机应为人货两用电梯,其安装和拆卸工作必须由取得()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负责,并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证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和维修(2分) A. 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B. 业务主管部门 C.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4. 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处的立杆上(2分) A. 300mm B. 200mm C. 250mm

5. 当脚手架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2分) A. 1米 B. 2米 C. 3米 6.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1993年国务院将原来的"国家监察、行政管理、群众监督"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发展为"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2分) A. 社会监理 B. 首长负责 C. 劳动者遵章守纪 7. 拆脚手架时,分段拆除如高差大于(),应增设连墙件加固(2分) A. 2步 B. 3步 C. 1步 8.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2分) A. 4米 B. 2m以上(含2m) C. 3米

深圳市排水管理行政处罚实施细则

深圳市排水管理行政处罚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统一实施《深圳市排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根据条例第七十八条,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市、区人民政府水务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区主管部门)是条例规定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依照条例对违反排水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根据条例第五十五条实施行政处罚的,具体标准如下:(一)新建、改建、扩建排水设施未实行雨水、污水分流,由主管部门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整改,并处以八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二)新建、改建、扩建排水设施实行雨水、污水分流,将雨水管道接驳污水管道,或者污水管道接驳雨水管道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整改,并处以八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三)未按照市政府规定进行雨水、污水分流改造的现有排水设施,由主管部门责令建设单位或管理单位限期整改,并处以五万元罚款; (四)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未按照排水规划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并同时投入使用配套排水设施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整改,并处以十万元罚款。 第四条根据条例第五十六条实施行政处罚的,具体标准如下:(一)未按照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将排水施工方案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施工的,对建设单位处以五万元罚款; (二)违反条例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未征得规划部门和主管部门的同意,擅自拆迁、移动市政排水设施的,对建设单位处以十万元罚款,并承担重建、改建费用; (三)违反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未向主管部门申请排水设施竣工

验收的,对建设单位处以五万元以上八万元以下罚款; (四)违反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在排水设施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未将排水设施建设档案报送主管部门的,对建设单位处以五万元罚款; (五)违反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排水设施运营单位未将市政排水设施改造工程方案报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施工的,处以十万元罚款; 第五条根据条例第五十七条实施行政处罚的,具体标准如下:(一)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排水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对建设单位处以排水设施工程造价百分之八至百分之十的罚款;排水设施运营单位擅自接受未经验收排水设施移交的,处以五万元以上八万元以下罚款,排水设施运营单位擅自接受验收不合格排水设施移交的,处以八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二)新建、改建、扩建的自建排水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对建设单位处以排水设施工程造价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八的罚款;自建排水设施维护单位擅自接受未经验收排水设施移交的,处以五万元罚款,排水设施维护单位擅自接受验收不合格排水设施移交的,处以八万元罚款。 第六条根据条例第五十八条实施行政处罚的,具体标准如下:(一)新建、改建和扩建污水处理厂未同步建设、安装污水处理实时监控设备、设施,由主管部门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对建设单位处以八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二)新建、改建和扩建污水处理厂未按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设计方案建设、安装污水处理实时监控设备、设施,由主管部门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对建设单位处以五万元以上八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条根据条例第五十九条实施行政处罚的,具体标准如下:(一)排水设施运营单位强行承揽或者指定他人承揽市政排水设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通用)

(此文档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以任意编辑修改!)(文件备案编号:) 监理规划 编制:(总监) 审核:(技术负责) 年月日

监理规划审批表

一、本项目建筑工程节能概况及特点 1.1本项目节能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建设地点: 3.总建筑面积: 4.结构类型: 5.工程外墙保温采用的类型: 6.屋面的保温形式: 7.门窗、幕墙的保温形式: 8.其它保温形式: 1.2项目建筑节能质量控制特点、难点 1.2.1 建筑节能质量控制的特点主要如下: 1.强制性:国家已发布《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材料标准等一系列规范标准,已将建筑节能情况作 为工程评优的重要内容,同时加大了节能标准实施的监管力度,因此建 筑节能的质量控制有鲜明的强制性。 2.系统性:建筑节能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从规划到设计、再到施工、 监理每个环节都有节能要求; 3.相关性: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工程检测机构等各参建单位均应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法规、规范和技术标 准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并依法对建筑工程节能质量负责。 4.差异性:建筑节能受结构类型、质量要求、施工方法等因素的影响,还 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因此在建筑节能质量的控制上有一定的差异性,主 要体现在:节能建筑物的墙体、幕墙、门窗、屋面和地面的工程质量上、 围护结构外墙的质量以及供热采暖和空气调节、配电与照明、监测与控 制工程等方面在设计、施工质量控制的差异性。 1.2.2本项目建筑节能的难点: (陈述本项目节能工程的设计要求,工程的特点、难点和特殊要求等) 二、节能方面的监理依据:(不限于) 2.1 经批准的本项目《监理规划》。 2.2 经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 2.3 经批准的建筑施工组织设计。 2.4 适用于本项目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监理的相关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如下。 1.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0号 2.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1号

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考试试卷-A3有答案 - 副本

XXXX文具制品(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试卷 部门:姓名:工号:成绩: 一、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2分,共80分 1.《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自(B)开始正式施行。 A、2018年4月17日 B、2018年7月1日 C、2018年8月1日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实行(B )安全生产责任制。 A、主体 B、全员 C、主要负责人 D、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等第三方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 产的责任由(B )承担。 A、第三方服务机构 B、本单位 C、主要负责人 4.《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七条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公开和实施的8 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其中不包含下列哪一项(B )。 A、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监督考核制度 B、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C、安全生产资金管理和设备、设施保障制度 D、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5.《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 全生产工作负什么责任?(A ) A、负总责 B、负全部领导责任 C、负主要领导责任 6.下列哪一项是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该履行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B )。 A、组织起草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B、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组织救援,协助开展事故调查处理 C、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确认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和职 业病危害防治情况 D、编制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计划并具体落实 7.下列哪一项不是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应该履行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C )。 A、每半年至少组织和参与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B、每年度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全面检查,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汇报工作,及时 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工作。 C、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每年至少组织和参与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D、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确认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和职 业病危害防治情况 8.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前,应当取得( B )。 A、安全许可证 B、施工许可证 C、特种作业证 9.生产经营单位对建筑消防设施( B)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存档备查。 A、每半年 B、每年 C、每两年 10.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开展( C )及善后工作,并按规定第一时间报告上级相关部 门。 A、安全培训 B、事故调查 C、事故救援 11.按照规定,在运行的电梯( A )检验一次。 A、每年 B、两年 C、三年 12.凡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B )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障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 病和生理缺陷、并经过有资格的培训单位进行培训考核取得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核发的操作证。 A、16 B、18 C、20 13.《安全生产法》明确了相应违法行为的处罚方式:无论任何人,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有关 规定追究( C )责任. A、民事 B、行政 C、刑事 14.事故隐患消除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 A ),并做好事故预防工作。 A、组织验收 B、向主管部门报告 C、立即恢复生产经营活动 D、组织专家论证 15.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向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机构聘请专业技术人员作为本单位(D )。 A、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 B、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 C、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D、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6.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通过( A )方式,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一)项目建设概况 1.项目名称:洛阳建业桂园二期工程 2.项目建设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滨海南路以南,苏秦街以西 3.建设单位:建业集团洛阳置业有限公司 4.设计单位:郑州大学综合设计研究院 5.施工单位:中建六局第三建筑有限公司 河南六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二)工程概况 1、本工程为洛阳建业桂园二期工程,位于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以南苏秦街以 西,本工程为5栋高层住宅楼,地下2层,地上33层,一层地下车库,总建 筑面积约为14万平方米,建筑结构类型:剪力墙结构;基础型式:筏板基础; 建筑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墙体工程:图中除特殊注明外,均为200厚加气混凝土砌筑墙,未注明的洞口 高度住宅户内的均距地2200mm,砌筑墙留洞待管道设备安装完毕后用C20 混凝土填实。门、窗工程:本工程所采用外窗均为宝石灰塑钢窗框,5+9A+5 厚中空白玻(楼梯间、电梯厅、电梯机房外窗均为5厚白玻)。空气渗透量q 小于等于1.5m3/(m.h),面积大于1.5m2或距装修完成面低于900的窗,七层 及七层以上的外开窗均为安全玻璃。所有外门窗抗风压性能为3级,水密性能 为3级,外门窗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窗空气渗透性能分 级及其检测方法》GB7008-2008规定的6级,保温性能为7级,空气隔声性能 为4级,采光性能为2级。 2、编制依据: 1、经审批通过的《监理规划》; 2、经审查的《专项施工方案》; 3、《胶粉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系统》(JG158—2004); 4、《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

节能环保教育培训记录表2016320

节能环保教育培训记录表2016.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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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小铺)至昆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 A10-1 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 单位名称: 中国交建云南嵩昆高速公路项目路桥技术分部第4标段 培训地点四标项目部会议室培训日期2016年3月20日 主讲人培训对象项目部员工以及施工队负责 人 培训主题节能、环保培训培训学时8学时 培训内容: 环境保护 一.路基工程 1施工前应对周围的地形作出勘察,了解工程周围的汇水面积、走向,对由于施工可能造成改变汇水面积、水流作出预测,采取提前疏导、改向、加固等措施保护自然条件不被破坏。减少降水漫流可能造成的不良环境影响。 2在施工之前,首先完善施工段两侧的截排水系统,并与附近既有排水系统顺接。 3施工组织时,宜将路基工程安排在旱季。 4路基施工应随挖、随运、随填、随压实,依次连续进行,尽量不留松土。 5路基工程挖方应弃至设计指定的弃土场或利用路段。 6路基工程的水土保持重点在边坡防护,施工应按照工程设计的要求完成路基边坡防护措施,施工一段防护一段,开挖一片防护一片,避免长时间裸露土质边坡。 7路料拌合场应该设臵在取土场附近,取土直接改良,然后运至工地,减少倒运,减少污染。 8改良土为移挖做填的,其拌合场站应该设臵在挖土段附近。(9)拌合场及水泥、石灰、土料场要有挡风措施,作业人员要规范操作,文明施工,不得乱抛乱撒,避免水泥、石灰、尘土飞扬。水泥等包装袋子要集中存放。 9在居民区集中居住和靠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区,应该严格控制噪声大的施工作业,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必要时可采取隔声罩、声屏障等临时降噪措施,将建筑施工场地的噪声控制在《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32-1990)要求的标准之内。 10应对人口稠密地区的施工场地、施工道路进行硬化或洒水等措施,控制扬尘。 11易于引起粉尘的细料或松散料运输或堆放必须遮盖或适当洒水湿润,运输时可采用帆布、盖套或类似遮盖物覆盖。 12路基地基处理施工强夯施工前应对周围构筑物进行调查,合理确定夯能和作业时间,避免振动过大硬性周围构筑物的安全。

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大纲

附件2 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培训考核大纲 为规范深圳市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工作,制定本大纲。 1.培训对象 我市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除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以及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 2.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熟悉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3.培训要求 3.1 培训对象的首次培训教学总学时不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3.2 采用国家推荐培训教材,集中培训。 3.3 培训应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注重职业道德、安全意识和实际管理能力的培训。 3.4培训内容及课时安排应符合本大纲的要求。

4.培训内容 4.1 总体范围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4.2 初始教育内容 4.2.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1)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包括: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作用、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构成、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法律效力与相互关系。 2)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包括:设计、管理类标准;生产设备、工具类标准;生产工艺安全卫生标准;防护用品类标准。 3)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包括: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的提出、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的作用、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的主要内容。 4)安全生产法律责任。包括:安全生产法律责任形式、

深圳市城市更新实施细则修订精编版

深圳市城市更新实施细 则修订精编版 MQS system office room 【MQS16H-TTMS2A-MQSS8Q8-MQSH16898】

为实施《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规范城市更新活动,建立规范、有序的城市更新长效机制,制定《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于2012年1月21日经深圳市政府同意并予以印发,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施《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本市城市更新活动,建立规范、有序的城市更新长效机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市查违和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市城市更新工作,对全市城市更新工作涉及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市规划国土部门是全市城市更新工作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协调、监督全市城市更新工作。 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依据《办法》及本细则在辖区范围内履行城市更新管理相关职责。 第三条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区政府(含新区管委会,下同)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应当根据《办法》及本细则规定履行城市更新管理相关职责。 第四条主管部门、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区政府应当积极开展城市更新政策的宣传,加强引导。 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应当积极维护城市更新活动的正常秩序。 第五条城市更新项目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六条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改善金融服务,通过构建融资平台、提供贷款、建立担保机制等方式对城市更新项目予以支持。 第七条城市更新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当按照集约用地、绿色节能、低碳环保的原则,推广使用经国家、省、市相关部门认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优先使用建筑废弃物绿色再生产品。 鼓励城市更新项目按照绿色建筑的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 第八条主管部门和区政府应当建立城市更新工作投诉处理,对受理的投诉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九条市、区规划土地监察工作机构应当加大工作力度,严厉查处城市更新单元范围内新出现的违法建设行为。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部门应当加快开展城市更新单元范围内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工作。 第二章城市更新规划与计划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通用)

睿智花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一、本项目建筑工程节能概况及特点 (一)、工程结构概况 工程名称:睿智花苑 建设地址:万宁市万城镇城北新区纵二路西侧(环市三东路北侧) 建设单位:万宁市开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海南省建筑设计院 施工单位:长春新星宇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四川亿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2项目建筑节能质量控制特点、难点 1.2.1 建筑节能质量控制的特点主要如下: 1.强制性:国家已发布《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材料标准等一系列规范标准,已将建筑节能情况作 为工程评优的重要内容,同时加大了节能标准实施的监管力度,因此建 筑节能的质量控制有鲜明的强制性。

2.系统性:建筑节能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从规划到设计、再到施工、 监理每个环节都有节能要求; 3.相关性: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工程检测机构等各参建单位均应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法规、规范和技术标 准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并依法对建筑工程节能质量负责。 4.差异性:建筑节能受结构类型、质量要求、施工方法等因素的影响,还 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因此在建筑节能质量的控制上有一定的差异性,主 要体现在:节能建筑物的墙体、幕墙、门窗、屋面和地面的工程质量上、 围护结构外墙的质量以及供热采暖和空气调节、配电与照明、监测与控 制工程等方面在设计、施工质量控制的差异性。 二、节能方面的监理依据 2.1 经批准的本项目《监理规划》。 2.2 经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 2.3 经批准的建筑施工组织设计。 2.4 适用于本项目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监理的相关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如下。 1.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0号 2.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1号 3.海南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 4.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5.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6.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1993 7.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8.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26-1995 9.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75-2003 10.既有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JGJ129-2000 11.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检验标准JGJ132-2001 12.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134-2001 13.建筑给水排水与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GB50242-2002 14.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GB50243-2002 15.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50364-2005 16.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366-2005 17.住宅建筑规范 GB50368-2005 18.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19.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技术规范GB50495-2009 20.节能监测技术通则 GB/T15316-2009 21.建筑保温砂浆 GB/T20473-2006 22.建筑外窗气密性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7-2002

完整word版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 号)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49 现予《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五届七十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1日起施行。6发布,自2013年月 许勤市长 17日年20134月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为了实施《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以下简称采购条例),结合深圳经第一条 济特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政府集中采购平台是为市、区政府集中采购提供采购项目的计划承接、分派、第二条 申报以及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等的操作平台。 市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建立和管理全市统一(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委托,受市财政部门的政府集中采购平台。市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建立和维护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制定统一的政府采购操作规程和统一的政府采建立统一规范的政府集中采购服务场所,统,购格式文本,提供政府采购数据信息查询及项目咨询等服务。 集中采购目录包括通用类货物、工程、服务及其他实行预选采购制度的采购项第三条目。制定集中采购目录应遵循立足实际需要、逐步扩大范围的原则。 第四条市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相关部门,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采购项目的实际需要制定政府采购标准,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等项目的配置标准和采购项目的技术规范。政府采购标准经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采购人不得超标准或超范围采购。 政府采购应当扶持中小企业发展,采购人和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可通过预留采购第五条 具体办法由市主管部门会同有份额、评审加分、评审价格扣除、履约担保等方式予以扶持。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 市、区财政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由监察、审计、第六条 市场监管等部门以及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参加的采购工作联席会议,通报政府采购工作情况,研究重大事项并处理重大争议。 定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建立政府集中采购合作机制和信息交换平台,通报有关情况,研究采购政策等。 前款所称的重大争议是指采购文件重大异议,定标重大争议以及其他复杂的投诉争议 等。 自律性行业组织依照有关法律、第七条政府采购参加人可以依法成立自律性行业组织。业务交流和咨询服务,法规和章程,维护采购行业和采购参加人的合法权益,组织学术研究、并接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最新版)

目录 一.工程概况------------------------------------------------------------------1 二.编制依据------------------------------------------------------------------2 三.专业工程特点------------------------------------------------------------3 四.监理工作流程------------------------------------------------------------4 五.监理工作要点------------------------------------------------------------8 六.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32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2、建设单位:****** 3、设计单位:****** 4、施工单位:****** 5、建设地点:****** 6、总建筑面积:约15.56万平方米 7、栋数、层数:******项目工程共14个单位工程,包括12栋住宅、1个地下车库、1个幼儿园,整个基坑工程平面形状呈梭镖形状,基坑东西长约470m,南北侧宽130m,开挖深度为2-9.4m。整个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由******承建的二标段,包含4~7#楼、11#、12#楼、标段划分线以西的车库,总建筑面积79537.40平方米。 4#楼、5#楼建筑面积均为6922.36㎡,建筑高度为55.5m,,建筑主体地上18层住宅,分一个单元2户,地下2层,使用功能为储藏室(所存物品为丙、丁、戊类物品)、电气间、电表间、热表间。屋顶为平屋顶,楼梯间均可出屋面,阳台为封闭阳台。地下工程防水等级为二级。耐火等级为二级。 6#楼建筑面积为14229.14㎡,建筑高度为88.9m,,建筑主体地上28层住宅,分一个单元2户,地下2层,使用功能为储藏室(所存物品为丙、丁、戊类物品)、电气间、电表间、热表间。屋顶为平屋顶,楼梯间均可出屋面,阳台为封闭阳台。地下工程防水等级为二级。耐火等级为二级。 7#楼建筑面积为14216.27㎡,建筑高度为88.9m,,建筑主体地上28层住宅,分一个单元2户,地下2层,使用功能为储藏室(所存物品为丙、丁、戊类物品)、电气间、电表间、热表间。屋顶为平屋顶,楼梯间均可出屋面,阳台为封闭阳台。地下工程防水等级为二级。耐火等级为二级。 11#楼、12#楼建筑面积均为10773.61㎡,建筑高度为55.5m,建筑主体地上18层住宅,地下2层,使用功能为储藏室(所存物品为丙、丁、戊类物品)、电气间、电表间、热表间。分两个单元每单元2户。屋顶为平屋顶,楼梯间均可出屋面,两单元楼梯间可通过屋面相连通阳台为封闭阳台。地下工程防水等级为二级。耐火等级为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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