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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乡镇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乡镇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乡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总则

编制目的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做好应对森林火灾的应急准备工作,规范组织指挥程序,制订科学的扑救措施,确保处置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制定本预案。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巴中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乡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的应急工作。

基本原则

1.4.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乡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乡林业站负责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同时指导各村(居)根据乡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制定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村民委员会应当按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的规定,协助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

1.4.2协调配合,快速反应。积极协调本预案涉及的乡级相关部门,应根据处置森林火灾中应履行的职责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预案实施的快速高效。

1.4.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把保护火灾发生地区居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林区公共设施的安全,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4.4平战结合,警钟长鸣。经常性地做好应对处置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健全应对森林火灾事件的有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1.4.5统一口径,归口报告。森林火灾信息由乡森林防火指挥部

办公室归口管理,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程序逐级上报。

预案启动条件

当发生森林火情时,当地责任人应立即报告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密切注视火情动态变化,如果火场持续3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或对林区居民、重要设施构成极大威胁,或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或村(居)民委员会请求救助向乡人民政府提出要求时,经乡人民政府行政首长或防火指挥部组长批准,立即启动本预案。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尹家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指挥长:乡人武部部长、分管安全的副乡长、分管林业的副乡长、党政办主任

指挥部成员单位:林业站、派出所、公安室、财政所、民政办、中心校、广播站、卫生院、安监办,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林业站。

职责任务

2.2.1森林防火指挥部职责任务

在乡政府统一领导下,由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协调组织指挥森林火灾的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应对措施,尽快扑灭火灾。

2.2.2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任务

林业站:负责火灾扑救的综合调度、后勤保障、宣传报道、扑火咨询和现场督导。

派出所:组织搞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理;负责组织局部地段森林防火戒严令的实施;负责对森林火灾案件的侦破。

财政所:做好扑救火灾补助资金的筹集、落实和使用的指导、监管工作。

党政办: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预案制定;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职能。

民政办:负责组织指导救灾移民安置,灾后重建和生活保障,灾后救灾物资管理调拨,扑火伤亡人员抚恤。

安监办:负责对森林火灾事故的责任追究。

人武部:负责组织驻辖区内的预备役民兵抓好森林火灾的基础防范工作;参与森林火灾抢险救灾工作。

卫生院:负责组织医疗和医护人员对森林火灾伤员的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

中心校:负责对中小学生开展防火、灭火安全知识教育,落实校长、家长责任制,火灾区学生的疏散、复课等职能。

广播站:负责森林防火抢险救灾先进人物宣传报道。

2.2.3 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任务

负责森林防火灭火科研,推广先进技术,培训专业技术人才;监督森林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森林防火方针政策,编制落实森林防火规划,组织森林防火设施建设;督促有关单位加强森林防火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制订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负责值班调度指挥工作;负责森林火灾信息报送、数据统计,建立森林火灾档案。

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的职责任务

各村(居)委会要参照本预案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部,在乡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3、监测预警机制

采用地面了望、巡护人员、森林防火联防信息员以及其他形式密切监视火场周围动态,形成立体林火监测网络。

4、信息报告和处理

火情由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日报、月报的规定进行统计,上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区林业局。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火警后,第一时间报告乡长,同时通知相关村(居)和林业站,再向乡政府分管林业的副乡长报告,再报告区防火指挥部、区政府,严禁越级报、多头报、冒报、迟报、漏报。要将森林火警报警电话(12119)广泛印发到各村(居)、各重点林区。

村(居)森林防火指挥部必须不分地域、不分类别、不论任何情况,做到有火必报。干部、群众一旦发现有火情,必须立即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6666666、8888888)。对在30分钟时间内扑灭的火情,按国森防[2006]6号文件规定报告内容书面上报(可先用电话报告发生的时间、地点、林地林木和其他财产损失情况,起火原因等,并在24小时内书面报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对正在燃烧的火情,乡、村(居)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人员立即赶赴现场

扑灭,火场确定专人每隔20分钟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一次现场火情及扑救情况。

发生下列火情之一时,村(居)处置森林火灾应急指挥部应每隔20分钟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报告,每隔2小时书面报告火场前线工作情况:2小时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威胁居民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重点林区、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的森林火灾;县级行政区划交界地的森林火灾;需要上级和友邻单位支援的森林火灾。

5、火灾扑救

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和相应的职责。一般情况,随着灾情的不断加重,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也相应提高。森林火灾的响应级别按由高到低分为四级。

5.1.1 I级响应

当出现火场持续72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或受害森林面积100公顷以上,或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重伤50人以上和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严重威胁或烧毁城镇、居民地、重要设施以及需要支援的森林火灾等4种火情之一时,乡森林防火指挥部要立即进入紧急工作状态,并报请支援,在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拟定扑救方案,调动扑火力量,下达扑救任务,迅速开展各项火灾扑救工作。

5.1.2 II级响应

当出现火场持续48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受害森林面积10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或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和重大财产损失,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以及发生在交界地区、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等4种火情之一时,乡森林防火指挥部要立即进入紧急工作状态,在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门统一指挥下,在报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支援的同时,拟定扑救方案,调动扑火力量,下达扑救任务,组织指挥各项火灾扑救工作。

5.1.3 Ⅲ级响应

火场持续6小时后火灾仍未得到控制,或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和重伤10人以下,或受害森林面积在l公顷以上、l 0公顷以下,或跨乡镇的森林火灾等4种火情之一时,乡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在1—3小时内成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领导靠前指挥,拟定扑救

方案,组织指挥扑救火灾各项工作的同时,必须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请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派工作人员对火场前线指导;1—2小时后火场没有得到控制,请求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派督导工作组对前线工作进行指导。

5.1.4 Ⅳ级响应

火场持续1小时后,火灾仍未得到控制,或发生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和重伤5人以下,或受害森林面积在公顷以上,1公顷以下,或跨乡镇的森林火灾等4种火情之一时,要在1—2小时内成立扑火前线指挥部。当地主要领导靠前指挥,拟定扑救方案,组织指挥救灾各项工作的同时必须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派工作人员对火场前线指导。3小时后火场没有得到控制,应请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派督导工作组对前线工作进行指导。

扑救指挥

5.2.1前线指挥部

成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下设八个组:指挥协调组、火灾扑救组、人员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火场秩序组、火案侦破组、火情监测组。

指挥协调组: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正、副组长。

火灾扑救组:人武部、派出所、林业站、安监办。

人员救护组:卫生院、民政办。

后勤保障组:财政所、林业站、派出所。

宣传报道组: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广播站、中心校。

火场秩序组:派出所、公安室。

火案侦破组:派出所、公安室、林业站、安监办。

火情监测组:林业站、人武部、派出所、公安室。

5.2.2指挥秩序

统一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在火场一线设立的前线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构,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逐级指挥。随着火情趋于严重,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级别随之提高,人员组成相应调整,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

分区指挥。火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场现场按任务、职责、范围分行业、分片区、分阶段落实扑火任务,设立相应的指挥小组,在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区域的组织指挥。

扑火原则

5.3.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5.3.2在扑火战略上,要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5.3.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5.3.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扑火队、民兵应急分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其他社会力量为辅的原则。

5.3.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明确责任,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扑火安全

在扑火过程中始终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势态,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居民点及群众安全防护

各级人民政府应在林区居民点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订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点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医疗救护

当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时,要积极开展救治工作;死难者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扑火力量的组成。每个村必须有2至3个不少于30人的群众扑火队,每个组必须有一个10至20人的群众扑火小组,乡必须有一个50人的群众扑火应急分队。属I、II、III级响应的,森林火灾的扑救应以乡应急分队等专业或半专业扑火力量为主;Ⅳ级响应的森林火灾的扑救应以林区职工、群众扑火队、机关干部及当地群众等非专业力量参加扑救为主。根据火场势态和扑火工作需要,乡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增援。增援力量主要是各村(居)扑救森林火灾应急分队人员。

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适时宣布应急结

束,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6、后期处置

火灾评估

森林火灾扑灭后,乡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及时组织对火灾进行评估。

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全面工作总结,重点是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村(居)森林防火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向乡人民政府和乡森林防火指挥部上报结案报告。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对在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需追认烈士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由民政部门和军队系统办理;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行政、司法部门依法办理;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7、综合保障

7. 1器具保障

至少准备满足100人以上扑火使用的各类工具,必须具备的工具有:两个手提指挥喇叭、手电筒20把、砍刀50把,灭火铲20把,斧、锯各20把,其它扑打工具50个。

资金保障

处置突发事件所需财政经费,按《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

培训演练

森林防火指挥部有计划地开展扑火指挥员和扑火队员以及林区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扑火指挥、扑火技能战术和安全自救知识的培训,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对人民群众普及避火安全常识。

8、附则

术语说明

本预案所称“重、特大森林火灾”是指出现下列重要火情之一的森林火灾;燃烧蔓延超过72小时没有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超过100公顷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重伤50人以上和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的森林火灾;威胁或烧毁林

区居民地及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对在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需追认烈士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由民政部门和部队系统办理;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司法部门依法审理;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及相关规定执行。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2012年12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实施森林火灾应急,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不包括城市市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1.4 工作原则 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火灾发生后,地方各级人

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 置工作。省级人民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的主体,国家根据森林火灾应对工作需要,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 1.5 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灾害分级标准见附则。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森林防火指挥机构 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国森林防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国家林业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森林防火指 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森林防火工作。 2.2 扑火指挥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 指挥。跨省界的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

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分别指挥,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协调、指导。 地方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前线指挥部。参加前方扑火的单位和个人要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武警森林部队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接受火灾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指挥;执行跨省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的,接受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军队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依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2.3 专家组 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设立专家组,对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提供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 3 预警和信息报告 3.1 预警 3.1.1 预警分级

增城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doc

增城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目录 一、总则3 (一)编制目的3 (二)编制依据3 (三)适用范围3 (四)工作原则3 二、森林防火组织体系4 (一)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其职责4 (二)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5 (三)专家组7 三、森林火灾的预防、预警、监测和处理 8(一)森林火灾预防8 (二)森林火险预警8 (三)森林火险预警发布8 (四)森林火险预警响应8 (五)森林火情监测与报告9 四、应急响应10 (一)增城区处置森林火灾分级标准10 (二)分级响应11 五、信息发布12 谢谢你的观赏

六、应急结束12 七、后期处置12 (一)善后处置12 (二)工作总结13 八、保障措施13 (一)应急队伍保障13(二)扑火物资储备保障13(三)经费及后勤保障14(四)社会动员保障14 九、宣传、培训和演练14(一)公众宣传教育14(二)培训和演练15 十、附则15 (一)术语解释15 (二)预案管理15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16(四)预案实施时间16 十一、处置流程图18 谢谢你的观赏

增城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及时正确处置我区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建立反应迅速、运转高效的森林火灾处置体系,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将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广东省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广东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广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增城区范围内受害严重、处置难度较大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按照层级管理原则,各镇街要参照本预案,制订适合本辖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并组织落实。 (四)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各级负责。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制订和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按照分工负责、谢谢你的观赏

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定稿版

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郯护指字[2010] 5 号 郯城县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目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基本原则 1.5 预案启动条件 2 组织机构体系与职责任务 2.1 县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及其办事机构的组成与职责 2.2 县森林火灾扑救前线指挥部及各工作组的职责

2.3 县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3 预防与应急准备 3.1 森林火灾预防 3.2 森林火险预测和预报 3.3 林火监测 3.4 人工影响天气 3.5 火情报告 4 火灾扑救 4.1 分级响应 4.2 扑火指挥 4.3 扑火原则 4.4 扑火安全 4.5 居民点及群众安全防护 4.6 医疗救护 4.7 扑火力量组织与调动 4.8 火案查处

4.9 信息发布 4.10 应急期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火灾评估 5.2 灾民处置及灾后重建 5.3 工作总结 5.4 表彰奖励和追究责任 6 保障措施 6.1 通讯与信息保障 6.2 消防后备力量保障 6.3 消防物资储备保障 6.4 经费保障 6.5 技术保障 6.6 培训演练 7 负责 7.1 预案管理

7.3 预案生效时间 8 附录 8.1 各种规范化格式文本 8.2 郯城县森林防火重点县区、国有林场名单 8.3 郯城县森林防火重点乡镇名单 8.4 郯城县森林火灾应急组织机构图 8.5 郯城县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流程图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处置准备充分、决策科学、反应迅速、措施得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四川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四川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省森防指2017-06-0917:15:18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基本原则 1.5灾害分级 2组织指挥体系 2.1森林防火指挥机构 2.2扑火指挥 2.3专家组 3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3.1预警 3.2火灾动态监测 3.3火场预测预警 3.4信息报送和处理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2响应措施 4.3省层面应对工作

5后期处置 5.1火灾评估 5.2工作总结 5.3奖励与责任追究 6综合保障 6.1队伍保障 6.2运输保障 6.3航空消防飞机保障 6.4通信与信息保障 6.5物资保障 6.6资金保障 7附则 7.1灾害分级标准 7.2以上、以内、以下的含义7.3预案管理与更新 7.4预案解释 7.5预案实施时间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做好应对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规范组织指挥程序,科学制定扑救措施,确保扑救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订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四川省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不包括城市市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1.4基本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省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制订本预案,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协调组织实施,同时指导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制订、修订本辖区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级响应、属地为主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工作。 协调配合,快速反应。省直相关部门依照本预案确定的任务,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快速反应、形成合力、积极应对。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2015修订)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 通知(2015修订) 【法规类别】护林防火 【发文字号】忻政办发[2015]94号 【发布部门】忻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7.31 【实施日期】2015.07.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忻政办发〔2015〕9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修订后的《忻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忻政办发〔2010〕275号)同时废止。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7月31日

忻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实施森林火灾应急,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山西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实施意见》、《忻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忻州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市区以外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专群结合、科学扑救的原则。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火灾发生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县级人民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一般和较大森林火灾的主体。市人民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受害森林面积100-500公顷的重大森林火灾的主体。根据森林火灾应对工作需要,给予县级人民政府必要的协调指导和支持。 1.5灾害分级

开发区处置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预案

开发区处置森林火灾 应急预案

目录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应围 1.4基本原则 1.5预案启动条件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组织领导 2.2职责任务 3.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3.1火险预警预报 3.2林火动态监测 3.3信息报告和处理 4.应急处置 4.1分级响应 4.2扑火原则 4.3火场指挥 4.4扑火安全 4.5居民点、风景区及群众安全防护4.6医疗救护

4.7扑火力量组织与动员4.8火案查处 4.9火场验收 4.10信息发布 4.11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火灾评估 5.2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5.3工作总结 5.4奖励与责任追究 6.综合保障 6.1扑火后备力量保障6.2扑火物资储备保障6.3扑火基础设施保障6.4通讯与信息保障 6.5技术保障 6.6培训与演练 7.附则 7.1预案管理 7.2预案解释部门 7.3预案生效时间

8.图标 8.1某山开发区森林防火前线指挥体系图8.2某山开发区森林防火应急处置程序图8.3某山开发区森林防火扑火力量组织图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切实做好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某山开发区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将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省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开发区实际,修订本预案。 1.3适应围 本预案适用于某山开发区行政区域发生的森林火灾(城市绿化的除外)应急处置工作。 1.4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工协作”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坚持“立足防,反应快速”的原则;坚持“群专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 1.5预案启动条件 森林火灾发生后,超过1小时火势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对森林、林区居民地、旅游景区及重要设施构成极大威胁;造成人员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修订)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修订) 目录 1.总则(1) 1.1编制目的(1) 1.2编制依据(1) 1.3适用范围(1) 1.4工作原则(1) 1.5火险期、火险区划定(2) 1.6灾害分级(2) 2.组织体系及职责(3) 2.1市森林防火指挥部(3) 2.2扑火前线指挥部(7)

2.3专家组(8) 3.预警和信息报告(8) 3.1预警(8) 3.2信息报告(9) 4.应急响应(10) 4.1分级响应(10) 4.2响应措施(11) 4.3市级层面应对工作(12) 5.后期处置(16) 5.1火灾评估(16) 5.2工作总结(16) 5.3奖励与责任追究(16)

6.应急保障(16) 6.1队伍保障(16) 6.2物资储备保障(17) 6.3资金保障(17) 6.4技术保障(18) 6.5通信与信息保障(18) 7.附则(18) 7.1预案管理与更新(18) 7.2预案解释(18) 7.3预案实施时间(18)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原则,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提高应急处置工作效率和水平,确保扑救工作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将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辽宁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辽宁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沈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不包括城市市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将保护人民群众和扑火人员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全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重要设施和森林资源的安全。 坚持“依案应急,科学处置”的原则。立足地方实际和实战需要,制定切实可行应对工作机制,确保扑救工作有序、有力、有效

某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沸水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二O一二年十月十一日) 为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地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确保扑火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编制依据 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安县森林火灾处理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㈡、本镇发生和可能发生的森林火灾,适用本预案。 一、火情特点 我镇现有森林面积7万余亩,主要分布在全镇十个行政村。 1、林与林之间连接紧密,林下易燃物堆积较多,冬春季节气候干燥,人为野外生产、生活用火难以彻底控制。 2、地震后,采伐指标增多。造成采伐迹地面积增大,个别群众防火意识不强,生产生活用火知识贫乏,侥幸进行生活用火,容易造成森林火灾。 3、林区坡陡、路远,山火发生后得不到及时扑救,很

难迅速控制,容易酿成森林火灾。 4、林区内林种搭配不合理,针叶林面积增大并且成林,加之造林大户森林防火意识不强没有划小块种植防火隔离林带,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5、上山采药、上坟、逛庙宇的人员增多,烧香、烧纸、搭棚子炕药可能造成火警,一旦发生不利于扑救。 二、森林火灾扑救原则 根据“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和我镇森林状况,我镇森林火灾扑救原则如下: 1、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发生火警要立即扑灭,同时按火势大小进行及时上报。 2、就近组织力量的原则。以本村组自救为主,外村和外地支援为辅。加强自救火灾知识的学习,利用好本村组的扑火应急分队。 3、抓住小火初起和早晚气温低、温度低、风小、火势弱的有利时机,集中力量打歼灭战,迅速控制蔓延,并彻底消除余火,防止复燃。 4、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带队,服从安排,严明纪律,行动有序。指挥人员要查明火场情况,合理布置力量,不能错误的乱指挥。 5、严禁老人、儿童、妇女上山救火,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发生。

森林火灾处置工作经验方法

森林火灾处置工作经验方法 森林火灾处置工作经验方法 案例摘要 20xx年2月12号上午11点27分,**县**林场因参加整地造林的民工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这次森林火灾,参加扑火的军民共1600多人,其中武警官兵200多人,专业扑火队300多人,机关干部、职工近1000多人。火灾燃烧时间长达38小时,过火面积2300亩,其中受害森林面积1350亩,疏散11个自然村,17个护林点,1690多人,未出现民房烧毁和人员伤亡,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二、处置过程 20xx年12号上午11点27分,**林场因参加整地造林的民工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严重威胁**林区大片森林的安全。火灾发生后,县人民政府紧急启动森林火灾二级响应行动,在**林场场部成立了以县委书记曹建平为总政委,县委副书记、县长陈荣伟为总指挥的扑火处险现场指挥部。扑火处险现场指挥部下设应急人员召集组、应急救援组、车辆运输组和补给供应组、社会稳定工作组、综合协调组、物资及后勤保障组等6个小组,每个小组都有一名县委常委负责扑火救灾工作中的领导和协调工作。12日下午1时30分左右,160名县民兵应急分队和从县直部门、周边乡镇抽调的400余名干部职工组成扑救队伍赶到扑救现场。但由于林场林下植被丰厚,山高坡陡,沟深林密,道路不通,地形复杂,风力大且风向变化无常,扑救难度大,未能有效控制火势蔓延。到12日下午3时,过火面积已超过50公顷。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果断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紧急增援,特别是扑火工具的供应。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火情态势,立即启动《**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副主任刘泽训带领有关人员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组织指挥灭火。2月12日晚上,**市委常委、市军分区政委魏永景,**市副市长陈海平一行,来到扑火现场,指导和协调扑救森林火灾。2月13日凌晨5点,省森林公安局局长姜汉辉率50名省森林武警官兵赶来支援,几乎同时,150名驻郴武警消防官兵和解放军指战员以及100名临武县民兵应急分队共300多人接市政府命令赶到了火场增援扑火。2月13日上午9时,**市委书记戴道晋赶赴**县**林场一线查看火情灾情,指导扑火救灾。 至2月13日,各类扑火力量已达1600多人。扑火处险现场指挥部在充分掌握了火场的地形地貌、天气变化、可燃物分布、交通条件、火行为特点、火场周边的重要设施、林火阻隔条件及火灾的蔓延态势等情况,听取扑火专家意见后,制定火场东、西、南北线的综合扑救方案,确定以专业扑火人员和林场职工为主,机关干部职工为辅,在扑火方式上采取了综合调度、分段包干、各个击破、分工合作的方法。山火经过扑火队员的协同作战,奋力拼搏,发扬不怕疲劳、不畏艰难、团结协作、连续奋战、敢打敢拼的精神,终于在14日凌晨1时,明火被全部扑灭。为防止死灰复燃,扑火处险现场指挥部又留守了100多人清理火线和看守火场。14日下午,清理工作全面完成,扑火过程是未出现人员伤亡,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取得全面胜利。 三、成功经验 这场森林大火,是在极端不利的条件下发生的,风大物燥,气温高,扑救十

(应急预案)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鹰潭经济开发区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白露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办 2010年11月28 日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处置森林火灾应急体系,完善运行机制,提高扑救能力,有效、快速、科学、安全地处理森林火灾事故,最大限度减少国家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保障林业发展,维护生态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鹰潭市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森林火灾的应急工作。 1.4工作原则 1.4.1在开发区管委会统一领导下,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订和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1.4.2本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在处置森林火灾时作出快速应急反应。 1.4.3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4.4各村(居)及相关单位不仅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更要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应急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有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1.5 森林火灾分级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森林火灾分为四级,分别为:森林火警、一般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特大森林火灾。 (1)森林火警:受害森林面积不足一公顷,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 (2)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一公顷以上,不足一百公顷的; (3)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一百公顷以上、不足一千公顷的; (4)特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一千公顷以上的。 发生森林火警时,火灾事发村(居)应立即启动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及时进行扑救;发生一般森林火灾时,开发区管委会启动本辖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指挥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时,管委会启动本辖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灾情,在开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甘肃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编号:AQ-BH-04331 ( 应急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甘肃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 急预案 Emergency plan for handling heavy forest fire in Gansu Province

甘肃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 案 备注:应急预案明确了应急救援的范围和体系,有利于做出及时的应急响应,当发生超过应急能力的重大事故时,便于与应急部门的协调,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应急处置终特大森林火灾的各项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最大程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危害。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甘肃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省境内森林火灾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一)坚持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的原则。 (二)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 (三)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 (四)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为主,群众、义务扑火队伍相结合的原则。 (五)坚持按程序逐级上报,按程序处理的原则。 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组织机构 省、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森林火灾的防范和应对工作。省护林防火指挥部由分管林业的副省长担任总指挥,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省林业厅厅长、省公安厅分管副厅长、省军区后勤部分管副部长担任副总指挥,省发改委、省经委、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省交通厅、省卫生厅、省民政厅、

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模板】

**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2017年修订) 1.总则 1.1 修订目的 1.2 修订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1.4.1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1.4.2 以人为本、安全扑救的原则 1.4.3 分工合作的原则 1.4.4 立足防范的原则 1.5 灾害分级 1.5.1 一般森林火灾 1.5.2 较大森林火灾 1.5.3 重大森林火灾 1.5.4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2.组织指挥体系 2.1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2.2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2.3 县(市、区)、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 2.4 基层单位森林防火指挥机构 2.5 联防组织 - 1 -

2.5.1 **市内联防组织 2.5.2 粤、桂省(区)区域联防组织 2.6 设立应急现场工作组 3.预防预警 3.1 森林火灾预防 3.2 森林火险预警 3.2.1 预警分级 3.2.2 森林火险预测预报 3.2.3 预警响应 4.应急处置 4.1 火灾动态监测 4.2 火情信息报告 4.2.1 发现突发森林火灾 4.2.2 发生森林火灾 4.2.3 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 4.2.4 发生跨省、跨市、跨县(市、区)森林火灾 4.3 分级响应 4.3.1 IV 级响应 4.3.2 Ⅲ级响应 4.3.3 Ⅱ级响应 4.3.4 Ⅰ级响应 4.4 响应启动 4.5 森林火灾扑救 - 2 -

4.6 转移安置人员 4.7 救治善后 4.8 保护重要目标 4.9 维护社会治安 4.10 火案侦查 4.11 信息发布 4.12 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 火灾评估 5.2 工作总结 5.3 烧毁防火设施恢复与修复 5.4 迹地恢复 5.5奖励与责任追究 5.5.1 奖励 5.5.2 责任追究 6.综合保障 6.1 队伍保障 6.2 通信与信息保障 6.3 物资保障 6.4 航空护林支援 6.5 运输保障 6.6 治安保障 6.7 医疗卫生保障 - 3 -

XX街道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通用模板)

XX街道森林火灾应急 处置办法 森林火灾具有突发性强、危害性大、扑救难等特点。为切实保护我街道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应急响应,实现“打早、打小、打了”,根据街道实际制定如下处置办法: —、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扑救”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建立健全的森林火险预警响应及森林火灾对应工作机制,规范处置行动,提高处置能力,迅速、有序、高效的实施处置行动。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下,分 级负责落实各项责任制。

2.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快速响应。本办法涉及的各相关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职责,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在处置森林火灾时的快速响应。 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4.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各相关社区和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相关措施,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长效机制,做好常备不懈、快速响应、处置得当。 5.属地管辖、先期处置。发生森林火灾,按照社区区域管辖范围,由社区负责先期组织扑救处理。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涉及两个社区的,涉及的社区共同负责组织扑救处理。 6.快速响应,及时有效。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险、火情状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响应机制,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三' 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森林火灾处置应急处置预案

森林火灾处置应急预案

目录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围 1.4 基本原则 1.5 预案启动条件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 森林扑火指挥部 2.2 市政府应急支持保障部门 3 预防预警机制、信息报告与处理 3.1 森林火灾预报 3.2 火险预测预报 3.3 预警级别与发布 3.4 预警预防行动 3.5 预警预报解除 3.6 人工影响天气 3.7 信息报告与处理 4 火灾扑救 4.1 应急响应 4.2 扩大应急和应急联动 4.3 扑火指挥

4.4 扑火原则 4.5 扑火安全 4.6 居民点及群众安全防护 4.7 医疗救护 4.8 扑火力量 4.9 森林消防飞机调度 4.10 火案查处 4.11 信息发布 4.12 应急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火灾评估 5.2 善后处置 5.3 恢复重建 5.4 工作总结 6 综合保障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6.2 后备力量保障 6.3 扑火物资储备保障 6.4 资金保障 6.5 技术保障 6.6 培训演练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 7.2 奖励与责任追究

7.3 预案生效时间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防消结合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确保全市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准备充分、反应及时、决策科学、措施有力,切实做好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理工作,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目的,将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省森林草原火灾处置预案》、《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某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 适用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发生的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理工作。《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省森林草原火灾处置应急预案》对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处理工作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1.4 基本原则 1.4.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负责本预案的组织实施,按照分级负责、

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模板

附件1 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模板) 1 总则 1.1 目的 为建立健全全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救援机制,做好火灾应对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火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属地为主、分级负责,专群结合、军地联动,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1.3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全国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行政区域内城市市区以外发生的森林和草原

(天然草地和人工草地)火灾应对工作。 1.5 灾害分级 森林草原火灾按照受害森林面积、伤亡人数等,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森林、草原火灾,详见附表5。 2 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体系 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体系由市、县各级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组成。 2.1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省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的组成、职责、联系方式等详见附表1。 市、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相应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2.2 前线指挥部 设区的市级指挥部是应对本行政区域重大(受害面积100~500公顷)森林草原火灾的主体,县级指挥部是应对本行政区域较大、一般森林草原火灾的主体。 跨设区的市界的森林草原火灾(受害面积100~500公顷),由相关设区的市级指挥部分别指挥,指挥部予以协调;受害面积

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4526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标准版本

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森林防火条例》,以及抚松县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保护好我场森林资源安全,进一步提高和加强我场森林防火工作的统一指挥,紧急救援,综合协调的能力,按照"快速、高效、分工负责"的原则,结合我场实际,突出法规性、规范性、实用性、操作性的特点,制定本处置办法。 二、林场基本情况 抚松县林业局兴隆林场始建于1973年,20xx 年施业区总面积为9449公顷,林业用地面积为

8962公顷,有林地面积为7962.7公顷,纯林2121公顷,混交林5841.7公顷,疏林地8.0公顷,灌木林49.6公顷,未成林316公顷,采伐迹地115公顷,宜林地53公顷,林业辅助用地457.2公顷,非林地487.5公顷,森林覆盖率为84.3%。 辖区与6个乡镇、27个自然屯接壤,现有职工174人(其中在岗职工103人,退休职工37人,其他人员34人)。 三、森林防火组织机构 总指挥:王新国 副总指挥:时文海、高伟波、徐兆生、盛丰新、张文波 队长:崔艳林 成员:曲在军、曲伟、孙玉峰、郭宝林、朱宪军、王德华、安荣江、季晓明、韩正权、裴义

波、孙永刚、刘升明、高精义、张伟、秦斌、费义志、季伟山、徐勤惠、王玉德、刘克祥、张铁本、姜建先、贾拥军、王宝森、郇金顺、王平、郭振华、刘嘉、郑俊杰、孙洪坤。 四、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1、投放兵力,灭火机具:半专业扑火队员30人,风力灭火机15台;水泵2台;灭火水枪15套;组合工具10套;二号工具50把;扑火服40套;铁锹20把;手电筒20个;毛巾20条;对讲机5部。 2、运兵方式,行动路线:半专业扑火队乘汽车到指定地点,徒步进入火场。 3、通讯联络:利用对讲机与指挥人员联络,及时报告火场情况,必要时直接与县防指联络。 4、战术原则:先近后远,就地就近,结合当地情况,实行分兵合围、分片包干的扑救方法,限期

塔河县森林火灾处置应急预案

塔河县(局)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塔河县(局)森林防火指挥部

塔河县(局)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建立健全应对森林火灾运行机制,规范处置行为,提高处置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林火扑救,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林业局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黑龙江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塔河县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不包括镇内发生的森林火灾。 1.4工作原则 在县委、县政府和林业局领导下,县(局)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遵循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本预案涉及的县政府相关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尽职尽责、积极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确保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做出快速应急反应。 1.5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灾害分级标准见附则。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预案启动后,塔河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承担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各相关保障部门应快速响应,按职责分工,配合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好各阶段扑火救灾工作。 2.1塔河县(局)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成员

总指挥:陈铁塔河县(局)长 副总指挥:张广海塔河县副县长 指挥:梁佰安塔河县人大主任 魏云华塔河县政协主席 李沛鸿大兴安岭驻塔河县资源监督办主任 吴鹏超塔河航空护林站站长 周方中塔河县委副书记 石景岩塔河县(局)常务副县(局)长 夏岩塔河县宣传部长 苏长财塔河县组织部长 冯宝利塔河县政法委书记 田树斌塔河县武装部政委 周永权塔河县常委副县长 高波塔河县人大副主任 宫文芳塔河县人大副主任 胡艳丽塔河县人大副主任 关金红塔河县副县长 郭春宣塔河县副县长 王峰塔河县副县长 张忠祥塔河林业局副局长 雷宪奇塔河林业局副局长 王雪峰塔河林业局副局长 杨忠江塔河林业局副局长 吴景荣塔河林业局副局长 张树华塔河林业局副局长 李树文塔河县政协副主席 张庆杰塔河县政协副主席 刘淑艳塔河县政协副主席

苏州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XX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目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X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2.2 办事机构 2.3 现场处置机构 3 预警监测与报告 3.1 森林火灾预防 3.2 火险预测预报 3.3 林火监测 3.4 火灾事故等级及发布

3.5 信息报告和处理 4 火灾扑救 4.1 分级响应

4.2 扑火指挥 4.3 扑火原则 4.4 扑火安全 4.5 居民点及群众安全防护4.6 应急通讯 4.7 医疗救护 4.8 扑火力量组织与动员4.9 火案查处 4.10信息发布 4.11 应急结束 5 保障措施 5.1 通讯与信息保障 5.2 队伍保障 5.3 扑火物资保障 5.4 资金保障 5.5 技术保障 5.6 培训演练

6 后期处理 6.1 火灾评估 6.2 受灾群众安置及灾后重建6.3 工作总结

7.1 奖励 7.2 责任追究 8 附则 8.1 名词术语解释8.2 预案管理 8.3 预案解释部门8.4 预案实施时间

1.1 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提高突发森林火灾的处置能力,做好各项扑火准备和制定科学的扑救措施,规X组织指挥程序和紧急事务处理办法,确保在处置森林火灾时高效有序、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维护林区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XX国森林法》、《中华人民XX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XX省〈森林防火条例〉实施办法》、《XX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省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XX 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X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XX市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修订)

XX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综合治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规范组织指挥程序,制订科学的扑救措施,确保处置森林火灾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有力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XX省森林防火条例》、《XX省森林火险区划等级》、《XX省县级森林防火综合能力建设规范(试行)》、《XX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以及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区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 1.4基本原则

1.4.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市林业局备案;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协调组织实施,同时指导全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林业经营单位和个人制订、修订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按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森林火灾处置办法的规定,协助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级响应、属地为主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工作。 1.4.2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区级相关部门依照本预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快速反应、形成合力、积极应对,确保预案的效果。 1.4.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在处置森林火灾时,要把保护人民群众和扑救人员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保证人民群众财产和林区公共设施安全,强化重点目标,重要设施的安全防范措施,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 1.4.4以专为主,专群结合。组建一支100人的森林消防队伍,建立以地方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为主,军、警、地应急队伍和林区群众扑救队伍协同配合的扑救机制。 1.4.5平战结合,警钟长鸣。经常性地做好应对处置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各类防火机具的维护、检修等准备工作,建立健全应对森林火灾事件的有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应,妥善处置。

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编号:SM-ZD-72177 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森林防火条例》,以及抚松县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保护好我场森林资源安全,进一步提高和加强我场森林防火工作的统一指挥,紧急救援,综合协调的能力,按照"快速、高效、分工负责"的原则,结合我场实际,突出法规性、规范性、实用性、操作性的特点,制定本处置办法。 二、林场基本情况 抚松县林业局兴隆林场始建于1973年,20xx年施业区总面积为9449公顷,林业用地面积为8962公顷,有林地面积为7962.7公顷,纯林2121公顷,混交林5841.7公顷,疏林地8.0公顷,灌木林49.6公顷,未成林316公顷,采伐迹地115公顷,宜林地53公顷,林业辅助用地457.2公顷,非林地487.5公顷,森林覆盖率为84.3%。 辖区与6个乡镇、27个自然屯接壤,现有职工174人

国国家应急预案+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2012

索引号:000014349/2012-00136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林业 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成文日期:2012年12月25日 标题: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2012年12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实施森林火灾应急,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不包括城市市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1.4 工作原则 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火灾发生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省级人民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的主体,国家根据森林火灾应对工作需要,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 1.5 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灾害分级标准见附则。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森林防火指挥机构 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国森林防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国家林业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森林防火工作。 2.2 扑火指挥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跨省界的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分别指挥,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协调、指导。 地方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前线指挥部。参加前方扑火的单位和个人要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武警森林部队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接受火灾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指挥;执行跨省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的,接受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军队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依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2.3 专家组 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设立专家组,对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提供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 3 预警和信息报告 3.1 预警 3.1.1 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火险等级、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预警级别的具体划分标准,由国家林业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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