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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 血泪教训之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双苯厂“11.13”爆炸事故(连载14)

安全  血泪教训之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双苯厂“11.13”爆炸事故(连载14)
安全  血泪教训之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双苯厂“11.13”爆炸事故(连载14)

安全血泪教训之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双苯厂“11.13”爆炸事

故(连载14)

编者按

小7:长期的安逸容易让我们失去危险的嗅觉,如果您身边有工作在一线的朋友,请不要吝啬您的点击分享。或许,他们正因为看到这篇文章,提高了自身安全意识,将大部分突如其来的事故扼杀于摇篮之中。事故案例:

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双苯厂“11.13”爆炸事故2005年11月13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造成8人死亡,6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908万元,并引发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国务院事故及事件调查组认定,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11.13'爆炸事故和松花江水污染事件是一起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

特别重大水污染责任事件。爆炸时冒起的黄烟

爆炸后的地面事故经过:2005年11月13日,因苯胺二车间硝基苯精馏塔塔釜蒸发量不足、循环不畅,替休假内操顶岗操作的二班班长徐某组织停硝基苯初馏塔和硝基苯精馏塔

进料,排放硝基苯精馏塔塔釜残液,降低塔釜液位。10时10分,徐某组织人员进行排残液操作。在进行该项操作前,错误地停止了硝基苯初馏塔T101进料,没有按照规程要求

关闭硝基苯进料预热器E102加热蒸汽阀,导致进料温度升高,在15分钟时间内温度超过150℃量程上限。11时35分左右,徐某回到控制室发现超温,关闭了硝基苯进料预热器蒸汽阀,硝基苯初馏塔进料温度开始下降至正常值。13时21分,在组织T101进料时,再一次错误操作,没有按照“先冷后热”的原则进行操作,而是先开启进料预热器的加热蒸汽阀,7分钟后,进料预热器温度再次超过150℃量程上限。13时34分启动了硝基苯初馏塔进料泵向进料预热器输送粗硝基苯,当温度较低的26℃粗硝基苯进入超温的进料预热器后,由于温差较大,加之物料急剧气化,造成预热器及进料管线法兰松动,导致系统密封不严,空气被吸入到系统内,与T101塔内可燃气体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引发硝基苯初馏塔和硝基苯精馏塔相继发生爆炸。5次较大爆炸,造成装置内2个塔、12个罐及部分管线、罐区围堰破损,大量物料除爆炸燃烧外,部分物料在短时间内通过装置周围的雨排水口和清净下水井由东10号线进入松花江,引发了重大水污染事件。1事故原因爆炸事故原因分析:由于操作工在停硝基苯初馏塔进料时,没有将应关闭的硝基苯进料预热器加热蒸汽阀关闭,导致硝基苯初馏塔进料温度长时间超温;恢复进料时,操作工本应该按操作规程先进料、后加热的顺序进行,结果出现误操作,先开启进料预热器的加热蒸汽阀,使进料预热器温度再次出现升温。7分钟后,进料预热器温度

超过150℃量程上限。13时34分启动硝基苯初馏塔进料泵向进料预热器输送粗硝基苯,当温度较低的26℃粗硝基苯进入超温的进料预热器后,出现突沸并产生剧烈振动,造成预热器及进料管线法兰松动,造成密封不严,空气吸入系统内,随之空气和突沸形成的气化物,被抽入负压运行的硝基苯初馏塔,引发硝基苯初馏塔爆炸。污染事件原因分析:由于苯胺装置相继发生5次较大爆炸,造成塔、罐及部分管线破损、装置内罐区围堰破损,部分泄漏的物料在短时间内通过下水井和雨排水口,进入东10号线,流入松花江,造成松花江水体污染。也就是说,爆炸事故是导致重大水污染事件发生的直接原因。因装置连续爆炸着火,火势凶猛,在事故初期,人员无法进入现场实施封堵下水井和雨排水口等措施;另外,虽然当时采取了一些应急措施,但因爆炸造成装置管架倒塌,压住了部分下水井和雨排水口,仍然无法及时有效实施封堵等措施,导致泄漏物料进入东10号线。经专家估算,这次事故中约有80吨苯系物流入松花江。2应吸取的教训两次重大事故的发生,特别是“11.13”爆炸事故及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的发生,影响恶劣,损失巨大,教训惨痛。自去年11月份以来,为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我们把每个月的13日定为“事故反思教育日”,全力解决安全环保工作存在的问题。我们组织召开了各个层次人员参加的座谈会,专题研究应该深刻吸取的教训及下步的整改措施。在“事故反思

教育日”、座谈讨论中,大家对事故的发生都感到触目惊心,痛心疾首。可以说,为了安全生产,各级干部寝食难安、如履薄冰,广大职工日日夜夜的操作、巡检,也都是为了安全生产,都觉得这些年该管的管了、该投的投了、该严的严了,但为什么仍然发生了如此重大的事故?大家都感到很苦恼。痛定思痛,通过反思,公司的干部员工对事故的教训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特别是“大连西太”生产受控管理现场会结束后,我们对事故的教训也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主要有以下七个方面:(一)管理基础不牢,造成了事故频发,酿成了难以挽回的影响。虽然吉化在50多年发展过程中,积累了一定的管理经验,但由于多年连续巨额亏损、大批装置淘汰等多方面的原因,优良的传统没有继承,新的基础又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建立,造成管理基础的缺失,“规定动作”不细、不到位,凭经验、靠口头,缺乏程序约束的“自选动作”大量存在。2004年底以来,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公司16个二级单位共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24起,其中重伤以上事故5起(2004年1起,即“12.30”事故,2005年4起),一般事故19起。仅2005年一年之中,先后发生了电石厂“7.04”有机硅二车间单体精馏单元火灾事故;有机合成厂“7.10”芳烃车间员工坠落淹溺死亡事故;炼油厂“9.19”联合芳烃车间员工中毒窒息死亡事故;双苯厂“11.13”爆炸事故和重大水污染事件,同时还发生了15起一般事故。这些事故造成13人

死亡、5人重伤、81人轻伤,经济损失巨大,暴露出了公司在安全管理、环保管理等方面基础不牢、存在漏洞、执行不力等突出问题。(二)抓安全生产的精力不够集中,生产管理严重失控。部分干部没有牢固树立起“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急于求成、急功近利、形式主义的问题比较突出,各级干部抓安全生产的精力不集中,没有认真抓好整个生产过程的控制,造成“三违”现象比较突出,存在着麻痹侥幸心理,存在着不负责任、有章不循、有法不依、违章作业等问题。“12.30”爆炸事故,按照规定,岗位正常编制为4人,事故发生时只有2人在岗,他们将1人调到稳定办,另外1人安排休假,导致该岗位人员严重不足,暴露出劳动组织管理失控。“11.13”爆炸事故,从10点10分开始切断进料,直到13点34分37秒发生爆炸,3个多小时的切断进料,一直没有向车间报告,只有班长领着几个操作工在处理,工厂、车间的干部都没有在现场,安全生产指挥严重失控。同时,两起事故都是超温,都是不监盘,缺少超温报警设施,都是顶岗操作,暴露出工艺纪律管理不严,设备没有实现本质安全。(三)生产技术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公司生产技术管理水平不高,缺乏对工艺规程、操作法的审核和监管,没能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在“12.30”事故中,在技术上对超温过氧停车后可能造成的后果不清楚,没有制定在操作中特别是在过氧状态下要采取的必要措施,以致于发生过氧现象都束手

无策。在苯胺装置的操作法中,对于超温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规程没有明确,车间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没有可操作性。(四)人员素质和快速发展的炼化事业不相适应。炼化装置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生产技术先进,控制手段科学,对从业人员素质要求高,对安全行为规范要求严,特别是对生产一线操作人员的素质要求更高、更严。但从现实情况看,由于吉化几年前经营困难,员工流失严重,加之又实施减员增效政策,一大批有经验的员工离开了岗位,使公司现在岗员工平均年龄只有36岁,一线员工30岁左右,且新员工居多。同时,由于培训工作没有跟上,各装置的操作骨干捉襟见肘,具有较高操作技能的一线技术工人匮乏,重要操作岗位的工人实践经验少,对岗位应知应会知识、岗位操作规程掌握不透,没有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给安全生产和准确操作带来了很大的盲区。几年来,由于培训工作的激励机制不健全,员工缺乏参加培训、提高技能的积极性。炼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主要是取决于操作层面的实际技能。管理干部靠晋升,技术干部靠职称,工人盼着进技师、高级技师。但由于受到指标的限制,全公司2.4万名员工到去年年底进入技师和高级技师的仅有124名,只占员工总数的5%,过去提倡的“钳工大王”、“起重大王”、“操作状元”越来越少。由于对岗位人员培训缺乏针对性,考试考核脱离实际,造成了该学的不学,学的无益于岗位操作,甚至出现

了“不懂操作会背题的就能成为星级操作员”的现象。“12.30”、“11.13”两起事故,直接原因是员工误操作所致,但从深层次分析,其实质就是“不会操作”。同时,由于管理干部交流频繁,“能手”变“新手”、业务不熟的问题也非常突出。(五)吉化是1954年建厂的老企业,一些装置技术落后,污染严重。由于装置工艺过程复杂、原材料及公用工程消耗高、尾气排放严重超标,虽经多次局部改造,但大多数设备都腐蚀严重,仍然带病运行,给生产和操作带来极大的隐患。部分老装置流出口污水指标严重超标,增加了污水处理的难度。比如,过去靠大量的新鲜水稀释高浓度的污水,我们今年开展节水工作,每天节水3万立方米,就暴露出了污水处理技术差、点源排放浓度高的问题,排出水的COD 大幅度上升。(六)环保意识淡薄。吉化从80年代开始,才陆续关闭和淘汰了85套污染严重、安全隐患大、能耗高、工艺落后的装置,建成了日处理能力19.2万吨的污水处理厂,实现了公司工业污水、生活污水的集中处理,但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根本就没有污染防控设施,厂区内土壤污染严重,排污管线也淤积了大量的污染物,绝大部分干部员工在没有发生污染事件之前,对此习以为常、熟视无睹,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特别是周边的一些民营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至今还存在着白天生产、夜晚偷排的问题。“三废”处理设施陈旧老化,环保设施不完善,不具备防控重大污染

事件的能力的问题相当突出。(七)“12.30”、“11.13”事故都是由于“违章”操作造成的,“三违”出现在基层操作层面,根源在领导、在管理。一是考核机制不够合理,导致了事故层层隐瞒,装置出现问题不向分厂报告、分厂出现问题不向公司报告,生产指挥严重失控。在“12.30”事故中,操作工从9时30分到12时35分左右,3号气化炉连续6个点的手写记录都是1293℃(该表最大量程为1800℃),而实际上,10时最低的一点温度已达到1386℃,超过了允许的最高操作温度(正常指标为≤1380℃)。11时3号气化炉三点温度分别升至1548℃、1566℃、1692℃;12时3号气化炉三点温度分别升至1656℃和1800℃以上。由于3号气化炉长时间超温、长时间过氧,值岗主操作工长达3个小时没有监控炉温测量表,没有及时发现并处理气化炉内温度逐渐升高的异常状况,做“假记录”,造成系统严重过氧,致使2号终洗塔爆炸。为什么发现异常不报告、操作工做“假记录”呢?座谈中,大家认为,还是与考核机制有关。比如,对预知检维修和计划外停车考核界限不清,存在着对计划外停车考核过严、处罚比例过大的问题,造成了应该切断进料的不切,仅做局部的调整和处理。按照原来的规定,全公司的每年非计划停车不能超过3次,综合考核不足80分,单位“一把手”、主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风险抵押奖就要全部被扣掉。如果出现一次非计划停车,综合管理考核扣20分,再出现一点其它

问题,这个单位的“一把手”就要损失6万元,车间主任、主管副主任、生产科主管科长要损失5000元,导致了个别员工出了问题不报告现象的发生。再比如,公司原来要求每半小时记一次巡检记录,漏记、错记或勾抹都属于违纪,就这样的一次违纪,不仅影响当期收入,年终要扣风险抵押金,而且还关系着年终评比、甚至末位淘汰等各个方面,导致了做“假记录”现象的发生。二是追求高速度、超负荷,给安全生产带来了隐患。效益增长的高速度,诱发了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超常规,施工、检修期限一压再压,装置该预知检维修的不修,带病运行,“高速度”、“打破常规”,直接结果就是不按炼化企业生产的客观规律办事。“12.30”和“11.13”两起事故,在生产出现异常的情况下都没有及时停车处理。在检修作业中,各个单位为了提前投产、早见效益,在评比中能够取得好成绩,纷纷压缩时间,出现了计划15天完成的检修任务5天完成的现象,造成应该检修清洗的未处理;有的塔、罐的人孔打开了,还没来得及检查就封上了,给新周期的安全生产带来了巨大的隐患。在项目建设中,工期压得非常紧,施工单位长时间24小时连续作业,技术力量跟不上,质量检查也不能及时进行,给新装置的开工埋下了隐患。在座谈讨论中,大家一致认为,事故的发生,有客观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主观原因;有长期积淀遗留问题,也有暴露出的新问题。全公司15885台转动设备、143089台静设备、1513154

米压力管道处在运行状态,出现生产和设备问题是常见的。但如果我们真正做到安全发展、环保发展、科学发展,不急于求成,不急功近利,力戒形式主义,力戒官僚主义,使炼化企业每个生产运行过程都处于受控状态,切实增强执行力,就能够避免事故的发生。3下步采取的主要措施对炼化企业来说,安全稳定是最大的政治,没有安全生产,就没有人心的稳定,就没有大局的稳定,就没有发展的资本。我们将把安全环保工作作为企业的头等大事来抓,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总部关于做好安全环保工作的新要求和各级领导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基础、突出重点、常抓不懈”方针为指导,围绕“四个必须”、“四篇文章”,坚持“一个集中,三个强化”,把重心落在基层,把重点放在现场,彻底整改安全环保隐患,坚决杜绝重伤以上人身伤害事故,杜绝重大生产、设备及火灾爆炸事故,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实现企业的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环保发展。1、不欠新账还旧帐,抓好安全环保隐患治理。我们在总部的大力支持下,要投资13.6亿元进行隐患治理,其中,用于环保隐患治理11.3亿元,用于安全隐患治理2.3亿元。这方面重点要抓好两项工作:一要全面抓好三级防控体系建设。6月30日前,装置与罐区的围堰等一级防控措施、6个事故缓冲池和2个拦污坝等二级防控措施竣工投用;9月30日前,在

污水处理厂设置水解酸化池的三级防控项目竣工投用。二要集中力量抓好隐患治理。我们通过召开公司的安全委员会会议,认真分析了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理清了公司级隐患8项,工厂及车间级隐患189项。为实现“力争安全隐患项目当年全部实施”的目标,我们每周要召开一次隐患治理会议,盘点隐患项目设计、施工等进度,落实责任人,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隐患治理项目实施进度严格受控,实现项目治理工作周周有反馈、周周有进展。年内要整改完成197项安全隐患、33项环保治理项目;2007年要完成安全隐患治理70项,完成安全环保隐患治理5项;2008年要完成安全隐患治理35项,完成环保治理项目11项。到“十一五”末,基本消除安全环保隐患,实现公司安全环保局面的根本好转。2、学习“西太经验”,抓好生产过程的全面受控。我们要坚持“一个集中,三个强化”,认真学习“西太经验”,全面推行“工作有计划,行动有方案,步步有确认,事后有总结”的“四有”工作法,严格执行确认制,对生产操作、工程施工、设备检维修等要100%进行风险评估和落实削减措施,特别是对作业过程要一步一确认,使每个人、每项作业、每个环节都安全、都受控,确保炼化装置安全、平稳生产。3、坚持科学的发展观,确保安全发展、环保发展。吉化是座落在松花江边的炼化企业,在下一步发展中,安全的投入机制要逐年加以改进,项目的论证、设计和建设都要坚

持做到“三同时”。同时,要根据吉化的特点,进一步加大力度,逐步淘汰技术落后、能源消耗高、安全隐患多、污染严重的装置,切实坚持发展“四条主线”,做到“四个必须”,做好“四篇文章”,努力把吉化建设成核心业务突出、主导产品集约、竞争优势明显、发展能力充足的炼化一体化石油化工生产基地,打造全新的吉林石化。4、依托“基地”,迅速在全公司开展强化培训工作。我们要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仿真模拟、电仪、钳焊、化验分析培训基地建设,并以此为依托,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全面强化员工培训,使操作人员充分掌握本岗位的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今年年底前公司评聘技师人数要达到200名,明年开始每年增加100名。到“十一五”末,我们要培养出2000名优秀的操作工队伍,以及500名技师和高级技师,实现“552”人才培训目标,切实培养一支“一岗精、两岗通、多岗能”,规范操作、精细操作能力强的员工队伍。5、扎实工作,低调处事,力戒心浮气躁,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炼化企业要求干部要能坐得住、生产要能盯得住,力戒形式主义。我们要坚决杜绝使用“四种干部”,要以“忠于企业、乐于奉献、工作上有思路、行动上有办法,能够埋头一线,耐得住寂寞,耐得住清贫”为标准,严格把好干部的培养、选拔、考核、使用关。同时,我们要突出抓好以人为本与从严管理的结合,大力培育公司

新型企业文化:要教育和引导物资采购人员牢固树立“今天的采购质量,就是明天的装置安全”的理念;工程管理人员要牢固树立“要为企业长治久安负责一辈子”的理念;生产管理和操作人员要牢固树立“违章指挥就是杀人,违章操作就是自杀”的理念;安全环保管理人员要真正做到“一夫当关,万夫莫开,把好每一道关口,遵守规程不动摇”;一线员工要牢固树立“为了自己不流血,亲人不流泪,把握好自己每一伸手”的理念。通过几年的努力,真正培养一支专业技术熟练,能根据生产需要进行技术革新和新产品开发的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一支政策水平高,指挥管理、生产控制能力强的管理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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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炼油企业排名

《中国经济周刊》研究部根据权威机构最新公布的各大炼油企业原油加工能力等相关数据,研究并排定了2010年中国十大炼油企业,榜单依次为:大连石化、镇海石化、天津石化、上海石化、茂名石化、金陵石化、广州石化、福建石化、惠州石化、高桥石化。其中,中石化独占8席,中石油、中海油各占1席;整体炼油能力为全国的三成。 No.1 大连石化(隶属中国石油) 2010年炼油能力2050万吨 2004年,大连石化原油加工首次突破千万吨大关,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首个千万吨级炼油厂。2010年,大连石化炼油能力达到2050万吨,位居全国第一,相比2005年的1050万吨增长近一倍。 大连石化处于辽宁省大连市,海陆运输方便,是中国重要的原油加工及转运基地。目前,该公司正在加强管理,升级炼化生产装置,致力于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标志型炼化企业。 No.2 镇海石化(隶属中国石化) 2010年炼油能力2000万吨 镇海炼化成立于1975年,整体实力一直处于中国炼化行业的领先地位,是中国大陆首家进入世界级大炼厂行列的炼油企业,多年保持2000万吨以上的炼油能力。 近年来,镇海炼化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及相关产业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带动了周边金融、商贸、物流等产业的集聚和辐射,为地方环保事业也作出了很大的贡献。 No.3 天津石化(隶属中国石化) 2010年炼油能力1550万吨 2010年,天津石化原油年加工能力1550万吨,相比2005年的550万吨提高了近两倍。天津石化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东临渤海油田,南靠大港油田,并与天津市区和塘沽新港有铁路、公路相通,与大港油田和天津港南疆石化码头有输油管线相连,地理位置优越,海陆运输方便。

安全 血泪教训之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双苯厂“11.13”爆炸事故(连载14)

安全血泪教训之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双苯厂“”爆炸事故(连 载14) 编者按 小7:长期的安逸容易让我们失去危险的嗅觉,如果您身边有工作在一线的朋友,请不要吝啬您的点击分享。或许,他们正因为看到这篇文章,提高了自身安全意识,将大部分突如其来的事故扼杀于摇篮之中。事故案例: 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双苯厂“”爆炸事故2005年11月13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硝基 苯精馏塔发生爆炸,造成8人死亡,6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908万元,并引发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国务院事故及事件调查组认定,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爆炸事故和松花江水污染事件是一起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特别重 大水污染责任事件。爆炸时冒起的黄烟 爆炸后的地面事故经过:2005年11月13日,因苯胺二车间硝基苯精馏塔塔釜蒸发量不足、循环不畅,替休假内操顶岗操作的二班班长徐某组织停硝基苯初馏塔和硝基苯精馏塔 进料,排放硝基苯精馏塔塔釜残液,降低塔釜液位。10时10分,徐某组织人员进行排残液操作。在进行该项操作前,错误地停止了硝基苯初馏塔T101进料,没有按照规程要求

关闭硝基苯进料预热器E102加热蒸汽阀,导致进料温度升高,在15分钟时间内温度超过150℃量程上限。11时35分左右,徐某回到控制室发现超温,关闭了硝基苯进料预热器蒸汽阀,硝基苯初馏塔进料温度开始下降至正常值。13时21分,在组织T101进料时,再一次错误操作,没有按照“先冷后热”的原则进行操作,而是先开启进料预热器的加热蒸汽阀,7分钟后,进料预热器温度再次超过150℃量程上限。13时34分启动了硝基苯初馏塔进料泵向进料预热器输送粗硝基苯,当温度较低的26℃粗硝基苯进入超温的进料预热器后,由于温差较大,加之物料急剧气化,造成预热器及进料管线法兰松动,导致系统密封不严,空气被吸入到系统内,与T101塔内可燃气体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引发硝基苯初馏塔和硝基苯精馏塔相继发生爆炸。5次较大爆炸,造成装置内2个塔、12个罐及部分管线、罐区围堰破损,大量物料除爆炸燃烧外,部分物料在短时间内通过装置周围的雨排水口和清净下水井由东10号线进入松花江,引发了重大水污染事件。1事故原因爆炸事故原因分析:由于操作工在停硝基苯初馏塔进料时,没有将应关闭的硝基苯进料预热器加热蒸汽阀关闭,导致硝基苯初馏塔进料温度长时间超温;恢复进料时,操作工本应该按操作规程先进料、后加热的顺序进行,结果出现误操作,先开启进料预热器的加热蒸汽阀,使进料预热器温度再次出现升温。7分钟后,进料预热器温

吉林石化公司火灾事故

吉林石化公司火灾事故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2006年11月28日,吉林石化公司聚乙烯厂油品车间液态烃罐区发生一起火灾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6年11月28日14时30分,吉林石化公司聚乙烯厂油品车间液态烃罐区段长董某、操作员刘某对裂解碳四储罐V-9301/2(容积均为1000m3)进行脱水作业。首先对V-9301进行了脱水作业,15时左右开始对V-9302罐进行脱水操作,董某首先打开罐底部两道脱水阀,下部阀门开度为两圈,上部阀门开度为两圈,没有见到有水流出。因当天气温已经达到-6~-16℃,因此两人怀疑阀门冻堵,在阀门打开的情况下,继续采取蒸汽加热的办法对V-9302罐脱水阀进行化冻。15时20分,V-9302罐的脱水管排出浆糊状液体,遇空气着火。 二、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操作人员在对V-9302罐进行脱水过程时,沉积在脱水阀门上的聚合物流出遇空气引燃物料着火。 2.间接原因 (1)乙烯装置由38万t扩建到70万t后,裂解深度增加,裂解碳四中丁二烯含量增加了6%,加剧了端聚物产生速度,脱水时遇到空气引发火灾。 (2)对碳四罐脱水作业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识别不够,对裂解碳四产生端聚物以及所带来的风险认识不足。 (3)对乙烯装置工艺条件发生变化,引发碳四中丁二烯的组成发生变化没有引起重视。 (4)脱水管设计上存在缺陷,排水管应该设计成大于90°弯管并引出罐底部边缘。

三、预防措施 1.立即修改了液态烃罐区脱水操作法。 2.制定碳四罐蒸煮方案,每年用硫酸亚铁溶液蒸煮一次,作为规定纳入到操作规程中。 3.V-9301/2罐脱水管线加大于90°弯角,并完善操作平台,避免发生类似事件,取消有机合成厂碳四罐底脱水阀室。 4.组织研究院专家、有机合成厂丁二烯装置技术人员、合成树脂厂技术人员、聚乙烯厂技术人员等进行技术交流,资源共享,加强对物料性质的研究,完善操作规程。 5.进一步优化阻聚剂注入量,以阻止端聚物的产生。

吉林石化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制度规定

吉林石化公司员工薪酬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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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薪酬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规定明确了吉林石化公司薪酬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吉林石化公司(同样适用于吉化集团公司和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国发〔1982〕59号《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劳部发[1994]489号《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劳部发〔1995〕226号《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 劳社部发〔2000〕8号《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吉石化人字〔2003〕40号《吉林石化公司基本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吉林石化公司基本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实施细则》 吉石化人字〔2004〕38号《吉林石化公司完善基本工资制度实施方案》 吉石化人字〔2002〕11号《关于转发〈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生产装置关闭、阶段性停产员工息工期间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吉化股人发〔2000〕2号《关于调整职工内部退养政策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 吉劳安处函字[1995]5号《关于吉化集团公司部分职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批复》 吉化人字[1995]第3号《关于部分职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请示》 3 管理职责 3.1 公司劳资培训处负责公司员工薪酬管理、检查、核算。 3.2 公司所属各单位人事部门负责本单位员工薪酬的日常管理、核算、考核。 3.3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薪酬支付。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薪酬结算 4.1.1 结算依据 4.1.1.1 计时工资依据员工考勤记录、工作时间和既定的薪酬标准结算。 4.1.1.2 计件工资依据定额员审查签定的任务单或工票,按所完成的工作量和规定的计件单价进行结算。 4.1.1.3 加班及延时工资依据员工在法定节日或公休日出勤工日,以及延长工作时间所发生的实际工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工资报酬标准进行结算。 4.1.1.4 奖金依据公司经济责任及其他考核规定兑现结算。 4.1.2 结算方式 4.1.2.1 员工薪酬按月薪日给的方法结算。凡从薪酬总额中支付的固定薪酬(岗位(技)工资,下同)、变动薪酬均需通过工资结算单或奖金明细表结算。 4.1.2.2 员工薪酬由公司人事部门统一结算并开据应付工资支取申请表,由公司财务部门

吉化1113特大爆炸事故及松花江特别重大水污染事件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

吉化"11.13"特大爆炸事故及松花江特别重大水污染事件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 2005年11月13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造成8人死亡,6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908万元,并引发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国务院事故及事件调查组认定,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11.13"爆炸事故和松花江水污染事件是一起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特别重大水污染责任事件。 (一)事故原因 1.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硝基苯精制岗位外操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在停止粗硝基苯进料后,未关闭预热器蒸气阀门,导致预热器内物料气化;恢复硝基苯精制单元生产时,再次违反操作规程,先打开了预热器蒸汽阀门加热,后启动粗硝基苯进料泵进料,引起进入预热器的物料突沸并发生剧烈振动,使预热器及管线的法兰松动、密封失效,空气吸入系统,由于摩擦、静电等原因,导致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并引发其它装置、设施连续爆炸。 2.爆炸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及双苯厂对安全生产管理重视不够、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不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存在漏洞,劳动组织管理存在缺陷。 3.污染事件的直接原因是:双苯厂没有事故状态下防止受污染的"清净下水"流入松花江的措施,爆炸事故发生后,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漏出来的部分物料和循环水及抢救事故现场消防水与残余物料的混合物流入松花江。 4.污染事件的主要原因: 一是吉化分公司及双苯厂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会引发松花江水污染问题没有进行深入研究,有关应急预案有重大缺失。 二是吉林市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对水污染估计不足,重视不够,未提出防控措施和要求。

吉林石化爆炸事故

吉林石化爆炸事故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一、事故经过 2005年11月13日,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苯胺二车间化工二班班长徐某替休假的硝基苯精馏岗位内操顶岗操作。根据硝基苯精馏塔T102塔釜液组成分析结果,应进行重组分的排液操作。10时10分,徐某进行排残液操作,在进行该项操作前,错误地停止了硝基苯初馏塔T101进料,但没有按照规程要求关闭硝基苯进料预热器E102加热蒸汽阀,导致硝基苯初馏塔进料温度升高,在15分钟时间内温度超过150℃量程上限,超温过程一直持续到11时35分。 在11时35分左右,徐某回到控制室发现超温,关闭了硝基苯进料预热器蒸汽阀,硝基苯初馏塔进料温度开始下降,13时25分降至130.4℃。 13时21分,徐某在T101进料时,再一次错误操作,没有按照“先冷后热”的原则进行操作,而是先开启进料预热器的加热蒸汽阀,7分钟后,进料预热器温度再次超过150℃量程上限。13时34分启动了硝基苯初馏塔进料泵向进料预热器输送粗硝基苯,当温度较低的26℃粗硝基苯进入超温的进料预热器后,由于温差较大,加之物料急剧气化,造成预热器及进料管线法兰松动,导致系统密封不严,空气被吸入到系统内,与T101塔内可燃气体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硝基苯中的硝基酚钠盐受震动首先发生爆炸,继而引发硝基苯初馏塔和硝基苯精馏塔相继发生爆炸,而后引发装置火灾和后续爆炸。

本次事故造成8人死亡,1人重伤,59人轻伤。在事故发生时,在现场作业和巡检的6名员工当场死亡;与双苯厂一墙之隔的吉林市吉丰农药有限公司一名员工在本单位厂房内作业时受爆炸冲击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吉化集团通信公司一名员工在距双苯厂1000米以外的吉林市热电厂附近的徐州路上骑摩托车时被爆炸碎片击成重伤,经抢救无效于12月1日死亡。在受伤人员中有23名双苯厂员工,其它为企业外人员。 本次爆炸直接涉及到的设备有硝基苯初馏塔T101、硝基苯精馏塔T102、2个粗硝基苯罐、2个硝酸罐、苯胺水罐、精硝基苯罐、空气罐、氮气罐、氢气缓冲罐、2个苯胺水普及器等设备、管架和原料罐区1个精硝基苯罐、2个苯罐等,爆炸事故造成周边的企业和居民住宅的门窗一定程度的破坏。直接经济损失为6908.28万元,其中财产损失合计5082.71万元,人身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合计283.76万元,善后处理费用(含赔偿费用)合计1541.81万元。 二、事故原因分析 直接原因:徐某在排残液过程中,错误停止了T101进料,在停料时又未关闭预热器加热蒸汽阀,造成长时间超温;系统恢复进料时,再一次出现误操作,又先开进料预热器的加热蒸汽阀,后进料。使进料预热器温度再次出现升温。由于温度急剧变化产生应力,造成预热器及进料管线法兰松动泄漏,空气被吸入到系统内,与T101塔内可燃气体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并发生爆炸。这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吉林石化公司市场准入资料(最新)

吉林石化公司资源市场准入推荐(申请)表 供应商(服务商)名称: 供应商类型:□制造商□代理商所代理制造商名称: 工商注册号:税务登记证编号: 组织机构代码:邮编: 地址:省(市) 市(区) 路(街) 号 经营范围: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情况及认证机构: (1)产品质量认证情况及认证机构: (2)生产/制造许可证获证情况及编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公司网址: 注册资本:联系人姓名: 手机: 公司类型: 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公司电话: 开户银行:传真: 银行帐号:电子邮箱: 1、拟准入类别:□物资□工程□技术□服务□其它 2、拟准入专业: (1)物资: □机械□电气□计控□化工三剂□安全环保□原燃料□材料杂品包装物 (2)工程:□基建工程□检维修 (3)技术:□技改项目技术□科研信息 (4)服务:□物流服务□矿区服务 3、拟准入品种、范围: 4、准入产品(服务)应用情况及推荐意见 推荐单位负责人:(公章)年月日:

吉林石化公司市场准入推荐(申请)材料 以下材料一式两份,按要求装订,所提供复印件需经出具单位盖章确认。 1、经注册机关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经税务登记部门年审合格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4、生产许可证或主要产品鉴定证书,以及其它荣誉和信誉证明材料;资质等级证、 施工许可证(技术、施工类企业);事业单位收费许可证等; 5、企业简介、企业机构设置情况和产品简介、产品样本及价格表; 6、法定代表人证书或身份证明文件(附身份证复印件); 7、质量认证体系证书、质量或技术鉴定报告或其他质量管理文件;国家及行业特殊 规定的产品,必须提供国家权威认证机构的质量认可证书; 8、合同专用章、公章印模备案; 9、代理证书、被代理人资质、相关认证产品、产品生产许可证等;如为代理商的, 代理证书须为正本;授权委托书(有隶属关系的企业出具企业隶属关系证明,要 求正本) 10、银行开户许可证及近两年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 11、上一年度税务局完税证明; 12、公司需要提供的其他资质文件; 13、特殊专业资源市场准入成员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⑴物资类: 1)主要产品一览表(名称及型号、规格、等级、产地、价格等) 2)近三年的供货业绩表(如与吉化发生的业务应注明合同编号和金额) 3)近两年内产品出厂检验报告、监督抽查报告或用户检验报告; 4)准入产品执行的标准; 5)主要生产设备、主要检测设备、主要技术人员; 6)专利证书、荣誉证书、产品获奖证书; 7)国家级新产品、新技术认证证书; 8)危险化学品采购: 生产单位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经营单位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提供具有经营危险化学品运输范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吉林石化“2005.11.13”爆炸事故

吉林石化“2005.11.13”爆炸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5年11月13日,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苯胺二车间化工二班班长徐某替休假的硝基苯精馏岗位内操顶岗操作。根据硝基苯精馏塔T102塔釜液组成分析结果,应进行重组分的排液操作。10时10分,徐某进行排残液操作,在进行该项操作前,错误地停止了硝基苯初馏塔T101进料,但没有按照规程要求关闭硝基苯进料预热器E102加热蒸汽阀,导致硝基苯初馏塔进料温度升高,在15分钟时间内温度超过150℃量程上限,超温过程一直持续到11时35分。 在11时35分左右,徐某回到控制室发现超温,关闭了硝基苯进料预热器蒸汽阀,硝基苯初馏塔进料温度开始下降,13时25分降至130.4℃。 13时21分,徐某在T101进料时,再一次错误操作,没有按照“先冷后热”的原则进行操作,而是先开启进料预热器的加热蒸汽阀,7分钟后,进料预热器温度再次超过150℃量程上限。13时34分启动了硝基苯初馏塔进料泵向进料预热器输送粗硝基苯,当温度较低的26℃粗硝基苯进入超温的进料预热器后,由于温差较大,加之物料急剧气化,造成预热器及进料管线法兰松动,导致系统密封不严,空气被吸入到系统内,与T101塔内可燃气体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硝基苯中的硝基酚钠盐受震动首先发生爆炸,继而引发硝基苯初馏塔和硝基苯精馏塔相继发生爆炸,而后引发装置火灾和后续爆炸。

本次事故造成8人死亡,1人重伤,59人轻伤。在事故发生时,在现场作业和巡检的6名员工当场死亡;与双苯厂一墙之隔的吉林市吉丰农药有限公司一名员工在本单位厂房内作业时受爆炸冲击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吉化集团通信公司一名员工在距双苯厂1000米以外的吉林市热电厂附近的徐州路上骑摩托车时被爆炸碎片击成重伤,经抢救无效于12月1日死亡。在受伤人员中有23名双苯厂员工,其它为企业外人员。 本次爆炸直接涉及到的设备有硝基苯初馏塔T101、硝基苯精馏塔T102、2个粗硝基苯罐、2个硝酸罐、苯胺水罐、精硝基苯罐、空气罐、氮气罐、氢气缓冲罐、2个苯胺水普及器等设备、管架和原料罐区1个精硝基苯罐、2个苯罐等,爆炸事故造成周边的企业和居民住宅的门窗一定程度的破坏。直接经济损失为6908.28万元,其中财产损失合计5082.71万元,人身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合计283.76万元,善后处理费用(含赔偿费用)合计1541.81万元。 二、事故原因分析 直接原因:徐某在排残液过程中,错误停止了T101进料,在停料时又未关闭预热器加热蒸汽阀,造成长时间超温;系统恢复进料时,再一次出现误操作,又先开进料预热器的加热蒸汽阀,后进料。使进料预热器温度再次出现升温。由于温度急剧变化产生应力,造成预热器及进料管线法兰松动泄漏,空气被吸入到系统内,与T101塔内可燃气体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并发生爆炸。这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间接原因:

中国石化和中国石油之比较

中国石化和中国石油之比较 中石化是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简称,中石油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70年代以前,我国有石油部(上游),化工部(中游),有地方政府(下游)等,化工部管化工业务,石油部管石油勘探和开发,地方政府就是管销售渠道,现在这些部门全部整合,并分拆成三家公司,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 1、中国石油在油气开采领域具有优势(资源性企业) 中石油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最大的控股子公司,主要经营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生产、炼制、储运、销售等主营业务。在油气开采方面有大庆油田,辽河油田,新疆油田,长庆油田,大港油田,华北油田,青海油田,吉林油田,西南油气田,吐哈油田,冀东油田,玉门油田,浙江油田,塔里木油田十四个资源子公司。中石油拥有的丰富的石油和天然气储量,中国石油每年的原油及天然气产量明显高于中国石化和中海油。油气勘探与开采业务也成为公司最主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2006年,中国石油勘探与生产业务占公司收入中的比重只有38.75%,却贡献了几乎全部利润。中石油是中国最大的原油和天然气生产商;截至2006年底,其原油和天然气探明储量分别为116.2亿桶和15,140.6亿立方米,分别占到中国国内三大油气公司总量的71.8%和85.5%。勘探与生产业务为该公司最主要的盈利来源,也令其成为全亚洲最近三年盈利能力最出众的企业。 2、中国石化的一体化优势明显(化工型企业) 虽然中国石化在油气储量和开采量方面低于中国石油,但作为国内最大的石化企业,公司在石化产品生产和销售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中国石化是我国最大的石油产品生产和销售商之一。拥有26家炼油厂、22家区域性油品销售公司以及1家润滑油生产企业。目前,公司的零售网络在东北、西北和华北地区占据优势地位,并迅速向东部和南部地区扩张。 2006年,中国石化的原油日加工量达到294.65万桶,较中国石油215万桶/日的加工量高37%。在加油站的布局方面,中国石化所拥有的加油站数量明显高于中国石油,截至2006年底,中国石化拥有的加油站数量达到28801座,而中国石油拥有的加油站数量为18207座。 2006年,中国石化勘探与生产业务占公司收入中的比重为7.26%,贡献了52.86%的利润,除了炼油业务亏损外,化工、营销与分销业务对公司收入和利润均有一定贡献。 中国石油的收入构成中,勘探与生产业务占收入中的比重达到38.75%,几乎贡献了全部利润,其他业务对公司利润贡献较小。 中国石油国内的油田炼油,中石化用进口原油来炼,成本差太多。中石化是产值第一,但利润不及中石油的1/2,中石化使用进口油,受原油价影响大! 3、中石油与中石化业务利润率比较

中石油旗下的工程公司

中石油旗下的工程公司 1、中国寰球工程公司:先后重组并购了胜宝旺寰球、广东省石化设计院,成立项目管理公司,重组整合了六建公司、兰州、新疆独山子、辽宁公司(抚顺设计院),在海外设立新加坡、沙特、加拿大、意大利、阿联酋等子分公司,构建了完整的EPC业务链,发展成为拥有12家子分公司、员工总数近万人的炼化一体化、国际国内一体化、服务功能一体化的国际型工程公司。侧重在大型炼化工程的化工部分,即以乙烯为龙头的化工装置,包括PP、HDPE、EO/EG等,LNG方面也不错(设计为主体的EPC总承包单位)。 2、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CPECC):隶属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是集团公司专门从事石油工程设计、制造、施工和工程总承包的专业公司,现已发展成为集团公司在国内外石油工程建设领域最具代表性的公司。战略中心原集中在中油的海外项目上,近几年因整合了一建、七建、华东院后,陆续承接了部分国内系统内的EPC项目,侧重于炼油方面。 3、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英文简称CPP):以管道工程为核心、高端业务为重点、施工能力为基础,实施储运建设一体化、施工服务一体化、国际国内一体化、陆上海洋一体化的产业发展思路。拥有从管道科研、勘察、咨询、设计、采办、施工、防腐、管件制造到检测、维抢修、通信电力、投产试运完整的管道建设产业链及其核心技术,能为客户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和“一站式”服务。具有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管道工程勘察、咨询、

设计、监理甲级资质,通信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通过了质量、健康、安全、环保标准体系认证。去年将华北油建整合近来。 4、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CPE):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四川石油管理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吉化集团公司、大连石油化工公司、辽河石油勘探局、抚顺石化公司、青海石油管理局、辽阳化纤公司九家股东共同出资组建,下设西南、东北、北京、抚顺、大连、辽阳、青海、岩土工程等8个分公司,中油辽河工程有限公司、迪威尔公司、兴油监理公司、环境工程公司、中油惠通公司等5个子公司及离退休中心1个直属单位。以石油天然气和炼油化工工程设计为核心业务、大力发展工程总承包和科技产业化、与国际接轨的大型科技企业。经营范围主要涉及:工程勘察、咨询、设计、总承包、监理,高新技术产品研制、开发、销售,新工艺、新技术开发、成果转让,以及上述业务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培训,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设备维修及销售等。 5、中国昆仑工程公司:前身是中国纺织工业设计院,09年整合了大庆石化设计院、辽阳设计院(设计为主体的EPC总承包单位);是科技型国有骨干企业,是集咨询、研发、设计、采购、施工管理、开车指导和工程监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承包、技术服务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国际工程公司。公司持有国家颁发的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工程咨询、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工程总承包、环境治理等甲级资质证书。通过了ISO9001质量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中国石油HSE管理体系认证。

抚顺石化“”火灾事故案例分析

2004年7月8日上午,石油二厂南蒸馏车间工艺二班接班后,装置运转正常。9时12 分左右,减压塔底抽出泵P118A出口阀上部直管段(阀后)突然破裂,喷出的370C的高温减底渣油遇空气自 燃着火(此时泵出口压力 1.4Mpa,正常工况),将在4#泵房内正在巡检的班长孙锋功和司泵工曹冬梅烧伤。操作室人员宋涛看到4号泵房着火,立即拨打 1 1 9报警电话,并向车间领导和厂调度报告。消防队9时14分接警,9 时15分到达事故现场,按照消防灭火预案展开灭火战斗,根据现场火势情况进行紧急隔离,控制火势蔓延,9 时26 分将火扑灭。与此同时当班员工按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紧急停工处理,切断着火物料控制火势。二厂和车间领导及相关处室人员分别立即赶到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指挥紧急停工。“ 120”救护车接到报警后也迅速到达现场,将两名伤员送往医院,班长孙锋功在送往医院途中由于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司泵工曹冬梅双臂受伤,烧伤面积为29%,直接经济损失 3 . 1 6 万元。 二、事故原因 抚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组成的事故联合调查组,经过 2 天的调查, 形成了《关于石油 二厂孙锋功死亡事故的调查报告》(报告附后)。经事故联合调查组和公司有关领导、专家对事故的 现场勘察和调查分析,确定事故原因如下: 裂,3 7 0 C 的高温减底渣油喷出遇空气爆燃着火

1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石油二厂南蒸馏装置 4 号泵房减压塔底抽出泵P118A出口管线突然破裂,3 7 0 C 的高温减底渣油喷出遇空气爆燃着火

2、该管线是1980年装置改造时更换的,1995年由于装置管廊改造,该条管线更换了74 米 但是竖管段没有更换,后对该段管线增加了外套管,却并没有记入设备档案。2004 年装置大检修按规程规定又对该条管线进行了检测,经过实际检测发现水平段DN200线局部有减薄现象,按照规程要 求又进行了扩检,弯头及竖管段也进行了检测。发生爆裂的竖直管线的上部检测一点,未发现减薄,就没有继续扩检,由于按比例抽检,海泡石保温层没有全部拆掉,因此未能发现竖直焊缝。从中暴露出本次检修存在以下问题:⑴检测时检测点过于集中,开裂部位未在抽检范围内。⑵没有剥掉保温进行外观检查。⑶石油二厂自 2002年开始加工俄罗斯原油,经过分析硫、盐含量均有不同程度上 升,对设备的腐蚀影响尚未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剧了设备、管线的腐蚀。 3、在管道检查和检测上存在漏洞,该管线按规定于1999年和2004 年都进行过检测,但始终 没有检查该竖管,由于档案没有记载,加之专业管理人员工作经验不足,没有查出管中有管,未对该部位提出强检要求,最终未能有效消除事故隐患,直至造成管线爆裂,这是造成该事故的根本原因。 三、责任者处理 通过这起事故也暴露出我们在设备管理,尤其是在压力管道管理上存在着漏洞和薄弱环节,留下了事故隐患,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事故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经公司研究决定,对此次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做出如下处理: 1、石油二厂南蒸馏车间设备员钱国仁作为负责设备的直接管理人员对设备管线管理不到位, 没有及时发现、排除P118A出口管线隐患,对此次事故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对其给予留用察看处分。

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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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印花税问题的调查通知 【标 签】中石油和中石化公司,印花税问题调查 【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文 号】地便函﹝2001﹞15号 【发文日期】2001-09-04 【实施时间】2001-09-04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印花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央关于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和国务院的指示,1999年,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石油集团公司)独家发起设立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油股份公司)。参照国际大石油公司的组建模式,石油集团公司对其直属的13家油气田企业、16家炼化、销售、管道运输等企业进行了全面重组。原来企业按照业务性质划分为核心业务和非核心业务两部分,将油气勘探、油气生产、井下作业、油气集输、储运和销售、勘探开发地质研究、生产物资采购与供应、炼油化工厂生产销售等主业中的优良资产(核心部分)在规范精简的基础上组建石油股份公司,经国家经贸委批准,于1999年11月5日正式成立;非核心部分由存续企业负责管理,存续企业是石油集团重组改制后留存的企业。 与石油股份公司相同,2000年2月25日,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石化集团公司)独家发起设立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化股份公司)。石化集团公司对其全资和控股的6家油田企业、24家炼化企业、22家销售企业、1家管道储运公司、1家专业公司、5家科研机构和1家事业单位共60家单位及石化集团本部的主业资产和相关负债纳入股份制改组范围。原有企业按照业务性质划分为核心业务和非核心石化胜利油田有限公司、中国石化国际事业公司、中国石化销售公司等3家全资子公司以及48家分公司;非核心部分包括原有的生产技术服务、辅助生产、多种经营及生活后勤服务等部分,由存续企业负责管理。 两大石油集团的改制,使其在纳税方面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国家在税收政策上虽已陆续出台了一些措施,解决了不少问题,但是,新的问题不断出现,需要我们尽快研究解决。我司近期拟对两大集团涉及的印花税问题做一次调查,请你们抓紧收集如下资料:

吉林石化双苯厂硝基苯装置爆炸事故

吉林石化双苯厂硝基苯装置爆炸事故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吉林石化双苯厂硝基苯装置爆炸事故 1企业概况 (一)双苯厂基本情况 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位于吉林市龙潭区遵义东路19号,原名为吉化股份公司染料厂,2001年改制后称为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该单位占地面积约21万平方米,现有在岗员工1050人。 该厂现有固定资产原值17.6亿元,净值11.2亿元。拥有苯酚丙酮车间(12万吨/年)、苯酐车间(4万吨/年)、苯胺一车间(6.6万吨/年)、苯胺二车间(7万吨/年)、DEA(2,6-二乙基苯胺)MEA(2-甲基-6-乙基苯胺)车间(0.8万吨/年)等共5个车间,5条生产线。其中苯胺生产装臵目前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产品(苯胺)在国内市场占有率达到30%,在国内同行业占主导地位,并部分出口;苯酚、苯酐等生产装臵也达到了国内同行业的先进水平。 (二)双苯厂55罐区基本情况

55罐区是双苯厂最大的原料储备库,始建于1954年8月,罐区面积14000平方米;总储存量16100立方米(其中##纯苯9800立方米,邻甲苯胺150立方米,硝基苯2300立方米,邻苯1000立方米,苯胺2850立方米),55罐区共有16个储罐,当日罐区储量2818立方米(其中纯苯1800立方米,硝基苯947立方米,邻二甲苯71立方米)。罐区东侧50米为中国石油吉化集团公司中部生产基地,西侧40米、50米、70米分别为两个氢气储罐(储量为800立方米)、苯酚丙酮车间和苯胺一车间,南侧105米为苯胺二车间,北侧30米为4个地下丙烯储罐和循环水泵房。 罐区共有地下消火栓1个,地上消火栓17个,固定消防水炮5个,消防水鹤1个,环状管网,管网直径219mm,供网压力0.9Mpa;储罐均安装有自动喷水冷却系统,工艺灭火剂为氮气和水蒸汽。 (三)双苯厂苯胺二车间基本情况 苯胺二车间始建于2002年初,2004年9月投入生产,占地面积4589平方米。车间由苯胺露天生产装臵和氢压机房(为氢气管道加压的机房)组成,分为硝化、还原、苯胺精制、硝基苯精制和废酸精制等5个工段;生产装臵最大高度43米。生产工艺主要原料为苯和硝酸,两者反应生成硝基苯,经氢气还原后生成苯胺,年生产能力约为7万吨。产品主要用于医药、化工等行业。车间东侧25米为围墙,西侧为空地,南侧24

吉化公司爆炸事故

吉化公司爆炸事故 2005年11月13日13时40分,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发生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1人重伤,60人受伤。新苯胺装置、1个硝基苯储罐、2个苯储罐报废,导致苯酚、老苯胺装置、苯酐装置、2、6-二乙基苯胺等4套装置停产。而此次爆炸事故也导致了一起跨省际、跨国界的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吉化爆炸后的苯类污染物流入松花江,硝基苯超标28.08倍。整个污水团长度约80km,以每小时约2km的速度向下游移动,受污染的松花江水流过的江面总长度为1?000多km。直接经济损失6908万元。 安全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硝基苯精制岗位外操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在停止粗硝基苯进料后,未关闭预热器蒸气阀门,导致预热器内物料气化;恢复硝基苯精制单元生产时,再次违反操作规程,先打开了预热器蒸汽阀门加热,后启动粗硝基苯进料泵进料,引起进入预热器的物料突沸并发生剧烈振动,使预热器及管线的法兰松动、密封失效,空气吸入系统,由于摩擦、静电等原因,导致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并引发其它装置、设施连续爆炸。 主要原因: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及双苯厂对安全生产管理重视不够、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不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存在漏洞,劳动组织管理存在缺陷。 污染事件的原因 直接原因:双苯厂没有事故状态下防止受污染的“清净下水”流入松花江的措施,爆炸事故发生后,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漏出来的部分物料和循环水及抢救事故现场消防水与残余物料的混合物流入松花江。 主要原因:一是吉化分公司及双苯厂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会引发松花江水污染问题没有进行深入研究,有关应急预案有重大缺失。二是吉林市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对水污染估计不足,重视不够,未提出防控措施和要求。三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对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对吉化分公司环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失察,对水污染估计不足,重视不够,未能及时督促采取措施。四是吉林市环保局没有及时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建议采取措施。五是吉林省环保

中国石油抚顺石化公司污水处理系统VOC治理项目

中国石油抚顺石化公司污水处理系统VOC治理项目(腈纶化工厂)竣工环保验收组验收意见2018年11月7日,中国石油抚顺石化公司污水处理系统VOC治理项目(腈纶化工厂)竣工环保验收会在项目所在地举行,来自抚顺市环保局、辽宁金浤尼环保监测技术有限公司、沈阳化工研究院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石油抚顺石化公司腈纶化工厂的领导、专家共12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抚顺市环保局主持。验收组(名单附后)和与会代表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抚顺石化公司腈纶化工厂对该项目建设和环保执行情况的报告、辽宁金浤尼环保监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汇报、沈阳化工研究院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环境监理工作总结报告的汇报,现场检查了该项目的建设运行情况,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抚顺石化公司污水处理系统VOC治理项目(腈纶化工厂)位于抚顺石化公司腈纶化工厂厂区内。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占地面积246.6m2VOC处理厂房,新建两段滴滤、过滤式生物氧化治理废气装置、30m高排气筒等设施;并新建收集系统,对污水处理系统各池体采用膜封闭,产生的废气经收集系统收集后通过管线送入废气处理装置处置;其他设施依托厂区现有。项目于2017年7月开工,2017年12月投入调试运行。项目总投资1802.46万元。 二、环保执行和验收监测情况 1、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有关批复提出的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在施工期和运行期基本执行了环保的有关规定,建成的设施已

投入使用,运转正常。 2、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主体工程工况稳定,生产运行负荷达到了验收监测的要求。有组织废气排放口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和甲苯、二甲苯等污染物浓度均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表4和表6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污染物浓度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表7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硫化氢、氨气污染物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要求;废水总排口排放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石油类等污染物浓度均符合《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表1标准要求;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值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三、验收结论 该项目环保手续较齐全,污染物的排放达到了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环保要求,经现场检查该项目基本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相关批复要求及环境保护项目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通过环保验收。 四、要求 1、规范、完善环境监理工作总结报告。细化实际工程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的工程内容的一致性分析。 2、企业要做好污水处理系统VOC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3、说明危废的产生情况,补充危废暂存、处置相关内容;建立危废管理制度和责任制,认真做好危废的收集暂存及委托处理工作,对危废的处理要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4、按《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5.3

中国石化和中国石油之比较

中国石化和中国石油之比较

中国石化和中国石油之比较 中石化是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简称,中石油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70年代以前,我国有石油部(上游),化工部(中游),有地方政府(下游)等,化工部管化工业务,石油部管石油勘探和开发,地方政府就是管销售渠道,现在这些部门全部整合,并分拆成三家公司,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 1、中国石油在油气开采领域具有优势(资源性企业) 中石油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最大的控股子公司,主要经营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生产、炼制、储运、销售等主营业务。在油气开采方面有大庆油田,辽河油田,新疆油田,长庆油田,大港油田,华北油田,青海油田,吉林油田,西南油气田,吐哈油田,冀东油田,玉门油田,浙江油田,塔里木油田十四个资源子公司。中石油拥有的丰富的石油和天然气储量,中国石油每年的原油及天然气产量明显高于中国石化和中海油。油气勘探与开采业务也成为公司最主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2006年,中国石油勘探与生产业务占公司收入中的比重只有38.75%,却贡献了几乎全部利润。中石油是中国最大的原油和天然气生产商;截至2006年底,其原油和天然气探明储量分别为116.2亿桶和15,140.6亿立方米,分别占到中国国内三大油气公司总量的71.8%和85.5%。勘探与生产业务为该公司最主要的盈利来源,也令其成为全亚洲最近三年盈利能力最出众的企业。 2、中国石化的一体化优势明显(化工型企业) 虽然中国石化在油气储量和开采量方面低于中国石油,但作为国内最大的石化企业,公司在石化产品生产和销售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中国石化是我国最大的石油产品生产和销售商之一。拥有26家炼油厂、22家区域性油品销售公司以及1家润滑油生产企业。目前,公司的零售网络在东北、西北和华北地区占据优势地位,并迅速向东部和南部地区扩张。 2006年,中国石化的原油日加工量达到294.65万桶,较中国石油215万桶/日的加工量高37%。在加油站的布局方面,中国石化所拥有的加油站数量明显高于中国石油,截至2006年底,中国石化拥有的加油站数量达到28801座,而中国石油拥有的加油站数量为18207座。 2006年,中国石化勘探与生产业务占公司收入中的比重为7.26%,贡献了52.86%的利润,除了炼油业务亏损外,化工、营销与分销业务对公司收入和利润均有一定贡献。 中国石油的收入构成中,勘探与生产业务占收入中的比重达到38.75%,几乎贡献了全部利润,其他业务对公司利润贡献较小。 中国石油国内的油田炼油,中石化用进口原油来炼,成本差太多。中石化是产值第一,但利润不及中石油的1/2,中石化使用进口油,受原油价影响大!

吉林石化分公司合成气装置爆炸和双苯厂爆炸事故分析

吉林石化分公司合成气装置爆炸和双苯厂爆炸事故分析 “12.30”事故,特别是“11.13”爆炸事故及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给沿江两岸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困难,给中国石油带来了很多的麻烦,给党和人民造成了极大的损失,产生了不良的社会、政治乃至国际影响,我们深感内疚和自责。事故发生以来,集团公司党组、股份公司管理层对安全环保工作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做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今天又专门召开座谈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研究如何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做好安全环保工作,这对于我们进一步强化“经济效益是政绩,安全生产也是政绩”观念,促进企业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环保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下面,按照会议要求,就吉林石化分公司“12.30”爆炸事故、“11.13”爆炸事故及有关工作情况作以汇报,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第一方面,“12.30”、“11.13”爆炸事故的经过及原因分析 (一)“12.30”爆炸事故经过及原因分析 2004年12月30日14时20分左右,化肥厂合成气车间发生爆炸事故,导致3人死亡、3人重伤,2号终洗塔报废,部分仪表、管线损坏,厂房部分门窗受损,直接经济损失为273.5万元。这是一起严重违章重大操作责任事故。 吉林省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责任人处理情况如下: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4条规定,追究合成气车间主操作工赵志刚刑事责任。 2、合成气车间化工班长武振林,本应追究刑事责任,鉴于已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 3、给予合成气车间主任行政撤职处分。 4、给予合成气车间生产副主任行政撤职处分。 5、给予合成气车间设备副主任行政记大过处分。 6、给予化肥厂生产副厂长行政记过处分。 7、给予化肥厂厂长行政警告处分。 8、给予公司主管生产副总经理行政警告处分。 9、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事故单位罚款10万元人民币,

吉林石化公司中毒事故

吉林石化公司中毒事故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2008年1月19日,吉林石化公司化肥厂发生一起中毒事故。事故造成2人死亡。 一、事故单位简介 吉林石化公司化肥厂主要有合成氨、丁辛醇、硝酸、合成气、空分、动力、硝铵、水汽、电气、仪表、分析、综合等12个生产及辅助车间。 水汽车间主要负责全厂和公司西部各厂的供水、供汽;负责全厂循环水场、上下水管网和厂区低压蒸汽(0.6MPa)管网及热水采暖系统管理。现有设备460台套。 水汽车间空分采暖泵站主要为厂区西部生产、生活设施提供采暖热水,供热面积约2.6万m2。该泵站采用0.6MPa低压蒸汽间接加热采暖水,蒸汽凝液回收至泵站补充水箱。

2400单元主要向丁辛醇系统提供原料粗合成气(CO+H2)。工艺流程:从气化单元洗涤塔后部抽出粗合成气(7.9MPa、249℃、25816m3/h),经低压蒸汽发生器E2411冷却,回收粗合成气余热,副产0.6MPa低压蒸汽,并入厂区低压蒸汽管网。2003年12月投产。 二、事故经过 2008年1月19日11时40分左右,吉林石化公司水汽车间巡线工刘某、林某,在值班长未安排工作的情况下离开车间调度室。 12时55分左右,值班长施某欲安排二人和班长赵某一起去441合成气循环水冷却塔打冰,用手机联系二人,未应答;于是安排班长赵某与王某去打冰;期间,值班长施某多次联系刘某、林某,均未应答。 14时21分,安排班长赵某、王某寻找二人。14时40分,找到空分采暖泵站,发现房门关闭。二人未佩带个体防护用品直接进入泵站后,发现林某在正前方闲置更衣间内,头朝北身体呈蜷曲状跪倒在地,且口中有呕吐物,将林某抬至室外,赵某实施现场急救,王某又进屋找人,发现刘某在闲置的工休间内,靠近窗口处面朝门、手握手机,呈侧卧状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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