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移交运维管理办法
项目移交运维管理办法
2009 年3 月
一、目标
编制项目移交运维管理办法的目标是梳理项目移交运维的一
般流程,规范项目移交运维工作,最终保证我局信息化业务系统正常稳定运行。
二、适用范围
项目在正式上线并且稳定运行一个月后,在最终验收前项目建
设部门发起将该项目移交给运维部门维护时适用本管理办法。
三、参与对象在项目移交运维工作中,主要的参与对象是四个
角色:项目建设部门移交审核人、项目负责人、运维移交审核人、系统维护负责人。
(一)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指的是项目建设部门负责项目实施的工作人员。项
目在移交运维过程中,项目负责人与运维部门要密切合作,共同保
证项目的顺利移交,并且在项目移交后继续协助办理项目的付款手续工作。在移交过程中,其职责主要为:
1.向系统维护负责人提供完整的项目相关资料,组织完成必要
的系统管理培训,交待项目建设的重点与难点及需要注意解决的问
题,讲明本项目与其它业务系统的关系等;
2.与系统维护负责人共同完成项目移交运维手续的办理。
3.配合系统维护负责人,完成已移交项目的验收组织工作。
(二)系统维护负责人
系统维护负责人指的是接手项目后续管理运维,包括在系统免
维期这段时间中对系统环境的熟悉以及监督开发公司对在免维期系统出现的问题故障及时解决,保持系统的稳定运行,及时更新技
术文档内容,以便在免维期结束后能协助开发公司平滑过渡到运维公司负责维护系统,确保用户在此过程中不受影响的技术人员。同
时负责在项目支付尾款的时候提交该项目运维服务和运行质量报告,作为尾款支付的依据之一。在移交过程中,其职责主要为:
1.接收项目负责人移交的相关文档资料;
2.掌握接手项目基本情况;
3.参加或组织相关的业务培训和技术培训;
4.与项目负责人共同完成项目移交运维手续的办理,负责已移
交项目的验收工作。
(三)移交审核人
移交审核人由项目建设部门以及运维部门领导担任,包括项目建设部门移交审核人以及运维移交审核人,负责对项目移交运维工作监督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相关责任人(如审核通过则要反馈给审批人),主要职责为:
1.审核项目建设部门移交负责人提交的项目移交运维工作单
(见附录),并进行评估;
2 .按照项目移交运维工作单中的移交计划组织移交实施工作。
四、移交流程
(一)总体流程
项目移交运维的整个过程可以划分三个阶段:移交准备阶段、移交实施阶段和移交确认阶段。这三个阶段在时间上前后相继,原则上单个项目移交总体时间控制在一个月内。
(二)移交准备阶段(时间控制在一周内)
对准备要移交的项目,需作以下准备工作:
对于已经完成系统上线,并稳定运行一个月,且按照项目合同可以进行验收的应用系统,项目负责人将该项目列入月度移交计划,同时向项目建设部门移交审核人提交《项目移交运维工作单》;
项目建设部门移交审核人在收到《项目移交运维工作单》后,在两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项目移交运维工作单》提交中心分管(副)主任领导审核;
中心领导中心分管(副)主任审核通过后,交付运维部门处理;
运维部门移交审核人对项目移交材料进行审核,并在两工作日
内予以反馈;通过审核的,运维部门移交审核人指定系统维护负责人并通知项目建设部门移交审核人;未通过审核的,运维部门给出
详细的整改意见,原则上反复整改的时间控制在一周内。若无明显
不合理之处,双方均不得以移交过程之外的其他理由拒绝移交或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