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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暂行办法

北京市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和事业单位自身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保障事业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是指事业单位与职工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单位与个人的聘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

第三条事业单位聘用职工应贯彻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的原则。

第四条禁止事业单位非经国家规定和未履行审批手续聘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国有事业单位(以下统称聘用单位)和与之建立聘用关系的人员(包括聘用单位原有的全部职工及新进职工)。

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依法行使行政职能,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不适用本办法。

第六条北京市人事局是实施本办法的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章聘用合同的订立

第七条签订聘用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第八条聘用程序

(一)公布聘用岗位、应聘条件、聘期和聘用方法;

(二)采取个人申请、民主推荐、公开招聘等形式产生拟聘人选;

(三)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确定聘用人选;

(四)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五)公布聘用结果。

第九条聘用单位聘用管理人员,应实行任职回避。不得聘用单位主要领导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担任本单位行政副职和人事、劳资、财务、审计、监察等岗位的职务。

第十条聘用合同由聘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从确立聘用关系之日起签订。聘用合同采取书面的形式,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个人档案。

第十一条聘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一)聘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四)工作报酬;

(五)保险福利待遇;

(六)工作纪律;

(七)聘用合同终止的条件;

(八)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聘用合同除上述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第十二条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时,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抵押金。

第十三条聘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特定工作的时间为期限。

聘用合同期限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双方同意订立或续延聘用合同,受聘人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聘用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

(一)受聘人连续工龄满十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

(二)国家和本市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聘用单位聘用新职工,可以规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聘用单位接收安置军转干部、大中专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下列聘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法规的聘用合同;

(二)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聘用合同;

(三)违反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的无效,由政府人事部门确认。确认聘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第十六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间歇性精神病患者),经有关部门鉴定,可以缓签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原固定制职工不愿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又不属于缓签的,聘用单位应给其不少于三个月的自行择业期,自行择业期内的待遇不得低于本人基本工资。自行择业期内重新就业的职工,聘用单位应办理有关人事关系转移手续。自行择业期满后仍未就业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出辞职或由聘用单位按照本市失业保险规定办理有关的失业手续。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的任用,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确定。

第三章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第十九条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双方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事业法人变更后,原合同仍有效,由新事业法人继续履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聘用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续订聘用合同。

第二十条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聘用合同即行终止。

聘用单位被撤销,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第二十一条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一)受聘人在试用期内被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二)受聘人在聘期内不履行合同或严重违反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受聘人失职、渎职或违法乱纪的;

(四)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

(五)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六)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二十三条在聘期内被开除、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缓刑期间原聘用合同保留,适当安排工作,缓刑期满后视情况确定聘用合同是否解除。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员。

(一)受聘人患重病或非因公(工)负伤,病愈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服从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二)受聘人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三)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或不服从另行安排工作的。

上述情况解除合同的,聘用单位要为受聘人员提供不少于三个月的自行择业期,自行择业期内的待遇不得低于本人基本工资。自行择业期满后仍未就业的,由聘用单位按照本市失业保险规定办理有关的失业手续。

第二十五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不得依据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终止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一)受聘人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

(二)受聘人患重病或者负伤未愈的;

(三)受聘人因公(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丧失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四)妇女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五)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二十六条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聘用单位。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可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国家规定或双方约定服务期限的除外);

(二)聘用单位未履行聘用合同的;

(三)经过必要程序,被招考、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或应征入伍的。

第二十八条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终止、解除聘用合同后,应按照本市失业保险规定为终止、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办理有关的失业手续。

第四章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第二十九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要承担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规定的;

(二)聘用合同未到期,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条件,由单方解除合同的;

(三)由于聘用单位原因订立的无效或部分无效聘用合同的。

违约金的数额由双方当事人在聘用合同中自行约定,合同未约定,但造成可计算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按实际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聘用单位出资培训的受聘人员,聘用合同当事人双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培训后的服务期及违约责任。没有约定的,受聘人员培训后,必须在聘用单位服务五年,服务期未满的,受聘人解除合同,应按每年递减20%的培训费和培训期间的基本工资向聘用单位支付培训违约金。

试用期间,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由单位出资培训的受聘人员应承担培训违约金;聘用单位解除合同,受聘人员不承担培训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属下列情况之一解除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根据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发给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一)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由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二)受聘人不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胜任工作,由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三)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四)聘用单位被撤销的,聘用单位不能继续履行聘用合同的;

(五)因聘用单位未履行聘用合同,受聘人解除聘用合同的。

聘用单位承担的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标准为: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基本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的月基本工资计算基数为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本人月平均基本工资。

第五章聘后管理

第三十二条聘用单位要按照聘用合同加强对受聘人员的聘后管理和考核工作,并把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以及职务升降、工资待遇和奖惩的依据。

第三十三条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当事人可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和处理。

第六章组织监督

第三十四条市和区、县人事局是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工作的管理部门,对全市和各区、县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工作负有指导、协调、监督的职责,有权对违反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的行为予以纠正,并对有关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按管理权限进行处理。

第三十五条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检查本系统事业单位对本办法的的实施工作。根据本办法结合本系统的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市人事局备案。

第三十六条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文本,由市人事局统一印制。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由北京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在事业编,未签聘用合同

在事业编,未签聘用合同 篇一: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 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 【摘要】聘用合同书是事业单位推行全员聘用合同制的基本载体。本文阐述了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注意问题 XX年,为了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要求事业单位除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以及转制为企业的以外,都要逐步试行人员聘用制。总结实践经验,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注意聘用合同中“人事关系与岗位聘任”两种期限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是人事关系聘用与岗位聘任二合一的合同。人事关系聘用期限是指聘用双方人事关系的存续期,是聘用合同生效的时间要素,分为3年以下的短期合同、3—5年的中期合同,至受聘人退休的长期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的项目期限的项目合同四种类型,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经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上述任何一种期限的合同。岗位聘任期限是指受聘人担任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或技术工人岗位的职务任职期限,是受聘人在聘用单位中承担某一具体岗

位责任和行使相应岗位职权的时间限制,这一期限最长不得长于人事关系的聘用期限,具体由用人单位依据自身情况确定。事业单位的党群组织专职工作人员按照各自章程或法律规定产生任用。因此,一份完整的聘用合同中必须包含人事关系聘用期限和岗位职务聘任期限两种既有联系又相互区别的两种时间规定。 篇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要签订聘用合同吗? 中公教育官方资料,严谨非法盈利行为! XX吉林省考学习群③:172042912 XX吉林国考学习群③:54449699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要签订聘用合同 吗? 由党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是否签订聘用合同,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研究确定;现已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到合同期限的人员,是重新签订聘用合同还是变更合同内容,由各级各部门研究确定。 原标题: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已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人员是否需要签订聘用合同 更多信息请查看:吉林人事考试 中公教育官方站:http:///_id=td2762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5745-11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完整 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编号:_____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 聘用单位(甲方): 受聘人员(乙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填写说明1、本聘用合同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XX]35号)制定,作为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的范本。除本合同所列内容外,经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协商一致,可增加有关条款。 2、填写聘用合同书一律用蓝、黑墨水书写,字迹清晰、工整,涂改处必须加盖校对章,否则无效。 3、本聘用合同书须由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双方当事人亲自签订,因故确需代签的,须经本人书面委托,

否则代签无效。 4、本聘用合同书内的年、月、日一律使用公历,除落款日期外,均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工资报酬等金额一律使用大写。甲方(聘用单位) 名称: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 地址:____ 邮政编码:_____ 联系电话:____ 乙方(受聘人员) 姓名:_____ 性别:_____ 出生年月: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住址:______ 联系电话:____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XX]35号)和________________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如下聘用

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

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 现将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京财绩效〔2009〕1125号)转发给你们,望各单位在申报设备及办理固定资产相关事宜时参照使用。 2.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日常办公设备配置 3.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标准(试行) 附件1: 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级各类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市级单位)。 第三条市财政局是市政府负责市级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国有资产实施综合管理;负责制定市级单位的固定资产配置标准和最低使用年限标准,并根据实际需要对上述标准进行完善、调整和修订;负责对规定范围内的固定资产配置事项审批;负责组织编制固定资产配置预算,负责对市级单位固定资产实施调剂。 主管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对资产的调入调出必须按照审批程序办理;负责对所属单位的固定资产配置进行审核并报市财政局审批;协助市财政局制定行业专用资产配置标准。 市级单位负责编制本单位固定资产配置预算,办理相关的资产配置报批手续,组织具体的资产配置实施工作。 第四条市级单位固定资产配置包括调剂、租赁和购置等方式。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与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的原则; (二)勤俭节约、绿色环保的原则; (三)调剂、租赁、购置相结合的原则; (四)资产配置与财力可能、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市级单位国有资产配置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有资产无法满足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

人员聘用合同模板(标准版)

编号:FB-HT-05021 人员聘用合同(标准版) Staff 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编订:x原创设计

人员聘用合同(标准版)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_日止(其中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为见习期,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离休时间,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可以延长(推迟)退休年龄(时间)的,可在乙方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时,再根据规定条件,续订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第三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实行每周工作40小时,每天工作8小时的工作制度。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3、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

和事业单位如何签订合同进入编制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和事业单位如何签订合同进入编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事业单位企业编制通常有两种情况,一是该单位除了有事业人员的编制夕卜,还有的人员按企业用工对待,不占事业编制,他们属于工勤人员(也有事业编制的工勤人员)。二是单位除了事业编制外,另办有企 业性质的单位,隶属于这个事业单位,该企业性质单位的人员当然身份是企业员工。但在实际中,这个事业单位为了方便工作,把不同性质单位的人员混合使用。尽管是在混合使用,但人事管理上身份截然不同。 而且因为长期一样的工作,往往连属于企业编制的人员自己都会忽略了其身份。编辑本段区别从待遇上看,理论上说,两者完全是不同的。工资标准/福利标准都执行不同的规定。这点在退休后 的待遇就会更明显。而在实际上,很多单位因为工作需要,特别是混合使用不同编制人员的单位,往往把待遇搞成一样,以利于调动员工积极性,但这只是单位的搞法,换个领导也可以更改,或者有关领导机关要求改正也可以轻易地就改变了这种状况。如果你想调动到另一个事业单位,你的企业编制肯定就不行了。 当然,现在事业单位也搞聘用制,是签合同的。但不管怎么说,人事局管的就是事业编制的人员及他们的 待遇(包括退休)。编辑本段档案 目前多数改革后的事业单位对新进的人员,包括事业编制的人员已经在审查档案后,交给人才中心保管了。 所以,档案的保管不能说明什么问题。关键是身份完全不同,待遇从道理上是不同的。 一项调查表明,体制外”人才普遍压抑感强、压力大,渴望得到社会认可和尊重。放弃人事、户籍档案从某大学出走,到宁波一家国营企业任职的杨博士坦言,由于传统体制观念作怪,体制外”员工的地位不高,相应地体制外”人才就有压抑感。机关事业单位中木在编”的群体,在目睹本单位的在编人员”一个 个有了自己的房子,升职或被授予重任、外派学习,虽然自己能力与之不相伯仲甚至更强,但却因为不在体制内”而不能享受。不稳定感、漂泊感油然而生,也可能在面临着巨大的压力不乏干劲的同时,却也因缺乏可预期的上升通道而动力不足。 首先,必须承认的是,针对体制内、外的职工实行差别待遇、内外有别”、对劳动者不能一视同仁的 制度性歧视一直而且普遍存在。基于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劳动关系调整的对象主要是国有和集体企业的职工,也就是所谓的体制内的职工;而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确立,大量的体制外职工出现了,如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职工以及大量涌入城市的外来务工人员,企业为了降低这部分员工的用工成本,对其实行差别待遇。后来各地还制定了许多针对这些体制外职工的规定,从而巩固了这种制度性歧视。根据我国〈〈宪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 原则,所有的劳动者都应当平等的适用劳动法的规定。但是在实践中,许多劳动者不能得到平等保护,受到各种制度性歧视、非制度性歧视待遇。另外事业编制的人员和企业编制的人员的差别在于,事业编制的人员的工资是政府全额或差额拨款,保障性强; 工资级别调整的次数频繁(有专门规定),每一级别工资高于企业。退休工资也大大高于企业。每次职称的评定都有定量的名额,即有上报基本就可以评定。 企业编制的人员工资为企业自收自支,工资是否照常发放取决于企业效益。工资级别调整是国家不是强制性规定,由企业根据自身效益决定是否调整,职称的评定没有定量的名额,达到条件才能参评,但是否评上没有保证。 就业时事业编制是优惠政策中的一条,到企业就业的可以享受财政补贴。如果享受到企业就业事业编制的待遇,可以先和企业协商具体的工资及福利待遇,随后由企业向政府提出申请,最后与政府签订合同。以借用的名义到企业就业,如果两三年后,毕业生不愿意继续在企业就业的,可以再回到政府部门的事业单 位就业,享受事业编制的待遇。另外,在某些地方区,某些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到事业单位工作,可根据所学专业任意 选择工作单位,不受单位编制、职位限制,先进后出,由组织人事部门直接推荐到用人单位工 作,任何单位不得拒收,不实行见习期,上浮两档职务工资,三年内每年可享受500元生活补助费。连续 工作满5年后,转为固定工资;专业对口的,一年后直接确认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有编制是签的什么合同 事业编其实不是合同制。确切的说是聘用合同制。在编人员签订的是聘用合同而非劳动合同,因为在编人员受〈〈事业单位管理条例》调控,所以签订的是聘用合同。而签订劳动合同的才是合同制,

聘用合同(标准版)

编号:QJ-HT-0446聘用合同(标准版) Restrict both parties to perform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together and ensure that their legal rights and interests are not harmed.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专业合同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聘用合同(标准版) 说明:该合同书适用于约束双方共同履行责任和义务、阐明双方需要在期限内履行的义务,保证权利双方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文档可下载收藏或打印使用(使用时请先阅读条款是否适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愿聘用乙方为本公司投资制作的_____电视电影_____,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在此确认,甲方聘用乙方为_____________,负责________________工作。 二、该剧是甲方投拍的电视电影作品,该作品之全部著作权均由甲方享有,本合同的目的为确定双方间聘用劳务之法律关系。 三、甲方为完成该剧的制作,确立该剧剧组为拍摄工作组织,该剧组负责人为甲方制片人,剧组执行制片人代表甲方行使对该剧组的管理。乙方保证在受聘该剧拍摄制作的整个过程中服从剧组管理。 1.在没有天灾人祸或特殊原因的情况下,乙方必须完成甲方所按排的工作计

事业单位合同制员工待遇详情分析

事业单位合同制员工待遇详情分析 事业单位工资标准 (一)指标解释 1.单位个数:是指填报本报表制度的事业法人和机关法人单位的个数。 2.职工年末人数:指年末最后一天的实际人数。已经招用但到年末尚未报到的人员和尚未用完的进人指标,不得作为年末人数统计。 3.正式职工:指在机关、事业单位中,经国家有关部门分配、安排或批准招收录用的职工。包括原固定职工和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合同制职工。正式职工是单位全部职工中的其中项。 4.职工年平均人数:是指报告年内每天平均拥有的人数。职工年平均人数计算方法是:以12个月的平均人数(月平均人数是以报告月内每天实有的全部人数之和,被报告月的日历天数除求得)之和被12除求得,或四个季度平均人数之和被4除求得。 5.工资总额: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总额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技术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和普通工人的岗位工资,以及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其他津贴补贴和奖金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总额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

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等。 公务员工资制度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前各单位实际支付的工资总额仍按照上年度的指标解释进行填报。 各单位在统计工资总额时,应按实发数计算。在实际操作中,要注意工资总额不包括的项目有: (1)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颁发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在重大体育比赛中的重奖。 (2)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费用。具体有:职工死亡丧葬费及抚恤费、医疗卫生费或公费医疗费用、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集体福利事业补贴、工会文教费、集体福利费、探亲路费等。 (3)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4)支付给聘用或留用的离休、退休人员的各项补贴。 (5)发给外单位人员的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6)出差伙食补助费、调动工作的旅费、安家费和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 (7)因聘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 6.基本工资:在机关中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技术工人的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普通工人的岗位工资。在事业单位中包括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 7.绩效工资:指事业单位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自主决定分配的、体现工作人员实绩和贡献的工资。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标准版)一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标准版)一 填写说明 1、本合同书系根据《xx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由××省人事厅统一制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样本,有关内容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必不可少的内容;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可以按照自身特点增加有关约定内容,并在相应条款后写明。 2、《聘用合同书》如由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受聘人员直接订立,有关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受聘人员的法定监护人的栏目即为空白,不再填写。 3、《聘用合同书》中有关鉴证栏目是否填写,视《聘用合同书》是否经过鉴证而确定。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标准版) 甲方(聘用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职 务: 委托代理人:职 务: 所有制性质:主管部 门: 单位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 性别:民族:身份证号 码: 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

学历:毕业时间和学 校:专 业: 职称或技术等级:取得时间: 个人住址:联系电话: 法定监护人:与乙方(受聘人员)的关系: 工作单 位: 个人住址:联系电话: 根据《xx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聘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聘用合同(空白内选填短期、中长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 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止(空白内选填年月日、完成工作任务)。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聘用岗位及其职责要求 (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所具备的工作能力,聘用乙方在岗位工作;在聘期内,甲方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征得乙方同意,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岗位要求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

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 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和事业的发展,根据财政部第35号令:《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36号令:《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行政事业单位、党派、社会团体(以下简称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行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不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活动,应当遵循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各级财政部门是政府负责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单位的固定资产实施综合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制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研究制定单位固定资产配置标准和相关的费用标准,负责单位固定资产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评估监管、资产清查和统计报告等基础管理工作; (三)负责审核单位固定资产年度预算,按规定标准配置固定资产,安排购置资金;按照规定和权限审批单位固定资产购置、处置和利用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事项,组织单位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和超标准配置资产的调剂工作,逐步建立固定资产整合、共享、共用机制; (四)负责单位固定资产收益的监督、管理; (五)建立和完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单位固定资产实行动态监管; (六)研究建立单位固定资产安全性、完整性和使用有效性的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对单位固定资产实行绩效管理; (七)监督、指导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下级财政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合同制工人聘用合同范本

合同制工人聘用合同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甲方招聘合同制职工,按有关规定,已报请有关部门的批准(或同意)。甲方已向乙方如实介绍涉及合同的有关情况;乙方已向甲方提交劳动手册。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年(个月),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试用期限 (一)试用期为个月,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试用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表现和能力进行考核,如经考核乙方被认定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不符合录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情形: 1、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或者未能通过甲方的试用期考核和表现评估,或被认定为不能满足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要求或岗位说明中规定的岗位职责的; 2、乙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对影响劳动合同履行的自身基本情况有隐瞒或虚构事实的,或在应聘时提供的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提供虚假学历证书、虚假职业资格证明、假身份证、假护照、假户籍证明等个人重要证件以及虚假或伪造

的离职证明、体检证明等;对工作履历、知识、技能、业绩、健康等个人情况说明与事实明显不符或有重大出入的;或个人简历、求职登记表等填写内容不真实的,或没有如实说明与应聘岗位相关的情况的; 3、乙方与其他公司存在未尽法律义务,或与其他公司存在法律纠纷尚未处理完毕可能影响工作的; 4、在甲方指定的机构所进行的体检结果不符合本行业所规定的卫生标准和体检要求的,或患有精神病或不适合从事劳动合同约定岗位工作的疾病或缺陷的; 5、乙方曾受到其他公司书面警告或辞退等严重处分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曾被行政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或曾有、仍有吸毒等行为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 6、隐瞒与其他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或竞业限制约定的; 7、乙方在试用期内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到公司任何类型的纪律处分的; 8、乙方在试用期内存在工作失误的; 9、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提供用于办理法定劳动用工手续的全部材料的; 10、其他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的情形的。 第三条职务和工作地点 (一)甲方聘请乙方担任职务(或从事某工种的工作)。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要求和劳动定额标准等按照甲方制订的岗位说明书或甲方相应的规定执行,甲方可以根据需要对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职责和劳动定额进行合理调整。 (二)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亦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国内或国际地区出差,或与乙方协商一致后派驻乙方在其他地点工作。 第四条工作时间 (一)乙方同意适用标准工时工作制,每周工作六天,星期日休息。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如乙方因工作需要确需加班,应及时向甲方提交书面加班申请,写明加班原因,在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加班,否则不视为加班。甲方安排或书面同意乙方

医院招聘就业:编内(事业编制,人事代理事业编制),编外(合同制)的区别

医院招聘就业:编内(事业编制,人事代理事业编制),编外(合同制)的区别.txt和英俊的男人握握手,和深刻的男人谈谈心,和成功的男人多交流,和普通的男人过日子。以江浙沪一带的医院编制为例来解释一下事业编制,人事代理事业编制,合同制的区别! 现在江浙沪一带医院招聘是一般会说明编内或编外,许多毕业应届生搞不清出,下面就这个问题向大家解释一下! 所谓的编内包括两类----事业编制和人事代理编制 总体来说这两类(事业编制,人事代理编制)人员在工资、保险、福利待遇上并没有本质的区别!但两类人员在身份上有本质的区别:事业单位行政编制,档案在人事组织部存放;事业单位的老职工是是事业编制,档案在人事局或人事科存放; 事业单位的新近人员(必须是人事部门与事业单位主管部分共同组织的公考招考进入的有些单位硕士按引进人才可以免考)也是事业编制,但只是占有编制,但编制不具体到某个人,其档案在人事局主管的人才交流中心托管,实行人事代理。 除了上面两种还又第三种那就是事业单位自己招聘的人员(即:没有通过人事部分、与单位主管部分的批准)无编制,虽然也与单位签订合同,但仅仅充其量也就是劳动合同而已(后面我还会提到)。 因为现在正值事业单位改革,全国各地情况不尽一致。总体趋势是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管理、定编不定人!采用灵活的用人机制!切实调动人员的积极性。新近人员都只是占编制、属于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但都无编制!因为以后的编制是单位的,不是个人的! 所以现在江浙沪一带的编制其实一般是第二种情况!就是人事代理编制,对于医院这个编制是有的!对于个人只是占用这个编制,但是不占有!就是所这个编并不是你的!其实具体到个人还是没编! 按照现在的发展势头人事代理编制想转成事业编制是基本不可能的:前两种如果是应届生需要用到派遣证!那么对于应届生如果你的就业协议有医院,卫生局,人事局和学校的章的话,至少可以保证你是一个编内人员了,如果你的档案寄往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说明你是人事代理编制(一般都是这样),如果寄往人事局,那么你是事业编制(基本很少),如果你没有人事局和卫生局的章而只有医院和学校的章那么很可能应该就是我下面要讲的第三类人员! 第三类合同制,是医院不用经过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要人签订合同,可以不要档案!签订的只是劳动合同!在江浙的很多(机会95%以上)医院此类人员的工资奖金和在编相同即同工同酬(当然有些医院连这点也做不到的),但5险1金的缴纳不同会少一些或没有,单位其他福利也少或没有!想走就走,单位也可以随时解聘只有多付给你一个月工资!按照现在的发展势头此类人员想转成上述两种也是基本不可能的! 所以大家在找工作时对于编内编外一定要问清! 而编内的两种更具有迷惑性,一般应届生都搞不清编内还分两种!招聘单位一般会利用这一点,只说编制而不说是那类编制,现在事业编制非常难弄(不管你是博士还是教授---

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附件 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级各类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以下简称“行政事业单位”)。 本办法所称北京市市级党政机关,是指北京市市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属国家所有,行政事业单位依法享有占有权和使用权。财政部门是政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综合管理。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资产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者注销产权的行为。包括调拨、捐赠、置换、出售、报废、报损等。 (一)调拨。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之间以无偿转让的方式变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权的一种资产处置形式。

(二)捐赠。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向非盈利公益性组织以无偿转让方式变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所有权的一种资产处置形式。 (三)置换。是指主要以非货币性交易的方式变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所有权或占有、使用权的一种资产处置形式。 (四)出售。是指以有偿转让的方式变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所有权或占有、使用权的一种资产处置形式。 (五)报废。是指由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已达到使用年限和未达到使用年限而出现老化、损坏、市场型号淘汰等问题,经科学鉴定或按有关规定,已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进行处置及注销产权的一种资产处置形式。 (六)报损。是指对发生盘亏、呆账或非正常损失的资产进行产权核销的一种资产处置形式,分为货币性资产报损和非货币性资产报损。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行政事业单位需处置的国有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长期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等。处置范围包括: (一)闲置资产; (二)超标准配置的资产; (三)因技术原因并经过科学论证,确需报废、淘汰的资产; (四)因单位分立、撤销、合并、改制、隶属关系改变等原因发生的产权或者占有、使用权转移的资产; (五)已超过规定的最低使用年限并无法满足现有工作需要的资产;

最新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实施规定

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实施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学校用人制度,建立和健全激励竞争机制,保障学校和教职工合法权益,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设一支符合素质教育要求高素质的教职工队伍,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上级教育部门的有关文件,特订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学校在编在职的全体教职工均实行聘用合同制。学校中层可采用校长聘任或竟聘上岗相结合。其他教职工由校长委托校级分管领导聘任。 第三条:本条例所涉及的考核、聘用、分配,人员流动中如遇重大问题,需经学校党支部或行政联席会讨论,校长批准后执行。 第四条:成立两个常设机构:全员聘任制工作指导小组、人事争议调解小组。 第二章考核 第五条:考核是聘用、晋升、分配、奖惩、人员流动、职称评审的基础和依据,必须对教职工进行公开、公正、公平的全面考核。 第六条:根据上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考核人员在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考核。 第七条:考核原则: 1.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 2.实行分级考核。 3.校长考核学校行政人员、分管领导会同相关处室考核所聘人员。 4.联合考核。 对双重或多重身份的教职工的考核由分管领导会同有关部门联合进行。 第八条:考核程序 (一).平时考核 1.各部门自行负责。考核内容按岗位职责等要求进行。 2.考核时间可根据各部门特点,按月、按季度或半年进行考核均可,考核结果须有书面资料,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二).年度考核: 1.成立学校考核领导小组。 2.被考核人进行年终工作小结。 3.参加考核人员按组室进行小结交流、评议,提出优秀人员和不合格人员的意向,报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平衡后,考核结果报学校年度考核领导小组。 4.学校年度考核领导小组、确定被考核人员的考核等次,有校长审定后同意被考核人员,再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章聘用 第九条学校坚持与教职工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通过签订聘用合同,建立学校与受聘人员的聘用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学校根据有关政策和各部门的工作需要及编制情况,按照“科学定员,平等公开,竞争择优,合理流动”的原则定编、定岗。凡签订聘用合同者,即为学校聘用合同制职工,并在此基础上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第十一条聘任合同由校长或校长委托人与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应根据双方的意愿协商确定,聘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有固定期限一般为3—5年;受聘人员在本校工作满10年以上或者距退休年龄不满10年、且学校与教职工双方同意订立或者续延聘用合同的,如受聘人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聘用合同,学校与其签订,但聘期不得超过受聘人法定退休年龄。岗位聘任合同应由学校与教职工通过双方选择、竞争上岗的方式确定岗位,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签订岗位聘任合同,并作为聘用合同的附件。岗位聘任合同由校长或校长委托代理人与录用人员签订,签订期限一般为一年。 第十二条聘用合同签订后,不因校长或校长委托人的变更而终止或解除。 第十三条聘用合同依法签订生效后,双方必须共同履行。如双方对即将期满的合同履行无异议的,原则上应在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续订聘用合同。 第十四条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等有关事项均按《苏州市中小学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的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江苏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及《学校岗位聘任合同书》文本见附件。 第四章分配 第十六条受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普通工人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的工资待遇。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官方

企业常用商业合同模板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甲方(聘用单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员):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_________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如下聘用条款,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一)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试用期为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算,至乙方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之日终止。 (三)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算,至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试用期为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聘用岗位及职责要求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__部门从事_________岗位的工作。 (二)由甲方确定乙方的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三)乙方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岗位职责要求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工作质量标准。 (四)在聘期内,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与乙方协商后,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三、岗位纪律 (一)甲方有权按照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晰、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 (二)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和岗位纪律,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 (三)乙方如违反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四、岗位工作条件

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指南

目录 目录 (1) 1登录资产管理系统 (1) 2数据初始 (2) 2.1基础数据初始 (2) 3配置管理 (5) 3.1资产卡片录入 (5) 3.1.1卡片过滤 (6) 3.1.2增加卡片 (6) 3.1.3删除卡片 (7) 3.1.4 修改卡片 (8) 3.1.5卡片批量 (8) 3.1.6 卡片打印 (9) 4 使用管理 (9) 4.1资产自用管理 (9) 4.1.1资产信息变动 (9) 4.1.2卡片拆分 (12) 5 处置记录 (13) 5.1资产处置记录 (13) 5.2已处置资产查询 (15) 5.3资产处置审批(主管) (15) 6资产报表 (15) 6.1行政单位2011资产清查表报查询 (16) 7系统管理 (16) 7.1系统参数管理 (16) 7.1.1常用资产分类设置 (16) 8查询功能 (17) 8.1资产历史状态查询 (19) 8.2资产汇总查询 (20) 8.3资产增减明细查询 (20) 8.4专项查询 (21) 8.5固定资产变动查询 (22)

1登录资产管理系统 在首页界面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等信息,点击【登录】后可登录到财政综合办公平台。登陆后可在界面中找到【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动态管理信息系统】模块。操作时单击该模块,即进入系统登录界面,如下图所示: 在系统登录界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点击 为了您更方便登录资产管理系统,请将本站点收藏。点击IE浏览器工具栏“收藏夹”---“添加到收藏夹”,添加“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到收藏夹。下次登录只需在浏览器的“收藏夹”选择已收藏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即可,无需重新输入网址。 请将本站点设置为“可信站点”,具体操作步骤如下:点击IE浏览器工具栏“工具”--->“Internet 选项”,弹出界面:

编外聘用合同制人员聘任与管理办法

编外聘用合同制人员聘任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适应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广纳社会人才,改善并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保证学校实现建设一流的远程教育和国家示范性高职院的发展目标,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及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在编制外按合同制聘用的专职教师岗位、技术支持服务岗位(实训指导、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财务会计等)和管理岗位(管理干事、学生干事、专职辅导员等)的人员。 第三条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聘用 第四条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内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工作职责,聘用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不再续聘者,自动离职。

第五条聘用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2、具备拟聘用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学历要求:专职教师岗位需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技术支持服务岗位和管理岗位需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但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人员不得少于岗位数的2/3;后勤管理、保卫干事、实训指导等岗位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年龄要求:除特聘教授和特需人员外,各岗位首次聘用人员年龄原则上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原则上不再聘任。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4、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的岗位,要符合国家对职业资格的要求; 5、聘用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 第六条人员聘用的基本程序 1、用人部门在学校核定的编制数内向人事部门提出聘用人员计划,包括聘用条件、岗位职责、工作任务等; 2、人事部门向校内外公布聘用岗位; 3、应聘人员申请应聘相应岗位; 4、学校人事部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和用人部门共同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评议; 5、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提交校长审批; 6、聘用人员与辽宁人才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7、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第三章聘用合同的订立 第七条学校与聘用人员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规定聘用期限和聘用双方与工作有关的权利与义务。聘用合同一式两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 第八条聘用合同应具备下列条款 1、合同期限; 2、岗位及其职责要求; 3、岗位纪律; 4、岗位工作条件;

山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

编号: 山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聘用单位(甲方) 受聘人员(乙方) 山东省人事厅制 填写说明 1、本合同一式三份,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受聘人员个人档案。 2、本聘用合同书须由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双方当事人亲自签订,因故确需代签的,须经本人书面委托,否则代签无效。

3、填写聘用合同书一律用蓝、黑墨水书写,字迹清晰、工整,涂改处必须加盖校对章,否则无效。 4、本聘用合同书内的年、月、日一律使用公历,除落款日期外,均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工资报酬等金额一律使用大写。 5、除本合同所列内容外,经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协商一致,可增加有关条款。 甲方(聘用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职务: 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受聘人员) 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 学历:专业: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鲁厅字[2005]43号)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聘用合同,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项执行: (一) 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 至年月日止。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乙方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之日终止。 (三)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聘用岗位及职责要求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部门从事岗位的工作。 (二)由甲方确定乙方的岗位职责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 (三)乙方同意在该岗位工作,并按甲方岗位职责要求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工作质量标准。 (四)在聘期内,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与乙方协商后,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三、岗位纪律 (一)甲方有权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和本地方的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以适当方式公告,或告知乙方,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依据。 (二)甲方有权按照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晰、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 (三)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地方的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 (四)乙方如违反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四、岗位工作条件 (一)甲方保障乙方履行职责所需的物质技术条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有效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措施。甲方提供乙方的岗位工作条件须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二)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工工作时间和工休假日等规定,对乙方实行符合职业特点的工作日制。 (三)甲方应当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职业道德、专业技术、业务知识、安全生产和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 五、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 (一)甲方根据国家和省的政策及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从事的岗位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工作成果和贡献大小,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待遇。乙方工资的构成和标准如下:

聘用制与合同制各是什么意思

聘用制与合同制各是什么意思 聘用制是以合同的形式确定事业单位与职工基本人事关系的一种用人制度,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的身份属性通过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定。 事业单位传统的用人制度是职工一旦被调入或分配到其单位,就终身成为该单位的职工。 聘用制就是要将传统的用人制度改革成为合同契约式的用人制度;聘任制是事业单位内部具体工作岗位的管理制度,是相对委任制而言的。 受聘人拟任工作岗位或职务一般通过竞争取得,确定的形式可以签定聘任合同,也可以签订聘约,或颁发聘书,也可以签订目标责任书。 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对某一职工既要通过聘用制确定基本人事关系,又要通过聘任明确具体岗位职务。 聘任制是企业自身的用人制度.人事代理制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一种新的人事管理方式,即人事代理机构(指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要求,接受用人单位或个人委托代理有关人事管理与人员使用分离。 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只受双方签定的聘用合同的约束。 用人单位有充分的用人自主权,而劳动者则享有充分的择业自主权和流动的权利,真正实现了单位人到社会人的转变。

从以上可以看出,这其实是两个不能完全并列的制度,区别一,本质不同,聘任制是企业自身的用人制度,而人事代理制是社会人事管理制度;区别二,主体不同,聘任制的主体是企业与劳动者,而人事代理制的主体包括人事代理机构、企业与劳动者;区别三,协调对象不同,聘用制协调的是劳动关系,而人事代理制协调的是人事关系;区别四,主管部门不同,聘用制是主管部门是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而人事代理制的主管部门是人事部门。 合同制工人contractworker企业、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 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内容包括时限、任务及共同遵守的各项义务等。 1986年中国用工制度改革以后招收的各类工人一般都是合同工。 1986年7月12日,国务院发布《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和《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指出企业在国家劳动工资计划指标内招用常年性工作岗位上的工人,除国家另有特别规定者外,统一实行劳动合同制。 企业招用合同工采取公开招收、自愿报名、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 合同工与所在单位固定工享有同等的劳动、工作、学习、参加企业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鼓励等权利。 国家对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实行社会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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