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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公司加油站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中国石化四川绵阳石油分公司

零售部

2011-03-15

加油站绩效考核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推进零售专业化管理运行机制改革,进一步与省公司“绩薪互动”和“量薪互动”考核办法密切衔接,把中石化《加油站规范化管理考评细则》落到实处,全面提高加油站经营质量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指导思想。按照“管理层次扁平化,运行体制专业化,内部管理规范化,经营机制高效化”的企业改革目标,通过整合运作体制,加速转换职能,创新、完善管理体系,建立业务垂直、职责明晰、流程合理、执行到位的一体化、专业化经营管理模式。

第三条零售专业化垂直管理坚持以“六到站”为原则。即:经营目标分解到站;财务预算编制到站;营销策划实施到站;监督检查执行到站;用工分配管理到站;考核奖惩兑现到站。

第四条用人、考核、分配原则:竞聘上岗,择优用人;促销上量,降本增效;明确目标责任,突出绩效考评;衔接劳务价位,“绩薪互动”计酬;创建“懂经营、善管理、高素质”站长队伍。

第二章考核领导小组及职责

第五条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李喜永

成员:买金鹏、胡莉华、康蓉、马仲、

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零管部

主任:买金鹏

副主任:胡莉华、康蓉、马仲

成员:詹浩、邓正江、何洛彬、华晶、陈晓菁、任勇、孙国钦、王小蓉

第六条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目标考核”活动实施方案,策划相关考核活动内容,及时将上级公司有关考核活动的精神进行下发,同时收集上报相关销售和管理信息加强督察指导,将督导、考评、表彰、帮扶等工作具体落实到相关职能部门,明确工作责任、落实考核活动相关工作,细化绩效考核活动计划和措施,具体执行考核兑现。

第三章考核体系设置

第七条考核项目与权重设置。对加油站综合营销管理的专业化考核,以月度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方法评价,主要项目分别占业绩总分权重为:经济运营60%;规范化管理20%;基础管理20%。

第八条经济运营,占综合考核分数60%,主要指标由轻油、润滑油、非油品、加油卡经营等项组成。评分方法如

下:

(一)轻油目标考核,占专业化管理业绩分数的50%,按下述公式评价。

????

?

?????得分考核轻油= ]

轻油目标 []

调整系数[

]轻油销量[?×100×50%

注:“轻油销量”系指实际销量;“调整系数”通常情况下取值为“1”。若遇特殊情况(如:促销或限销产生的考核销量,与实际销量造成差异时)将通过政策性指令,酌情确定“调整系数”的具体数值,从而体现政策执行力对计划完成水平的影响程度。考核销量仅用作目标评价。

(二)润滑油目标考核,占专业化管理的业绩分数5%,按下述公式评价。

????????得分考核滑油

= ]

滑油目标 [[滑油销量]

×100×5%

(三)非油品目标考核,占专业化管理业绩分数的15%(对未下达非油品目标的加油站,该项权重自行转加于轻油项目),按下述公式评价。

????

?

?????得分考核非油品= ]

非油品销售目标 []

非油品销售额[

×100×15%

(四)加油卡目标考核,占专业化管理业绩分数的10%(对未下达加油卡目标的加油站,该项权重自行转加于轻油项目),按下述公式评价。

[加油卡考核得分] = 加油卡完成数量÷加油卡销售目标×10%

(五)损耗目标考核,占专业化管理业绩分数的20%,

按下述公式评分:

[损耗考核得分]=[(月损耗率目标-月实际损耗率)×200+100 ]×20%

(六)经济运营单项评价,按100分制转化得分的汇总方法。

????

?

?????得分运营经济=(轻油考核得分+润滑油考核得分+非油品考核得分+加油卡考核得分+损耗考核得分)×60%

第九条 规范化管理,占专业化管理业绩分数的20%。规范化管理项目单设分值为100分,以中石化05年版本《加油站规范化管理考评细则》、《HSE 加油站考评细则》为考评依据,逐项考核扣分,

规范化管理得分=(1000-督查扣分)÷10×20%

第十条 基础管理,占考核分数的20%。基础管理项目单设分值为100分。主要由“专项营销、经营纪律、信息工作、值岗纪律、稳定工作、表扬批评”等六项组成。评分细则如下:

(一)专项营销。在省、市公司组织的各项专项营销活动中,未积极落实工作要求,营销效果较差的(如:促销台账未建立或者建立不完善,广告氛围未传递到位等),每项次扣减5分。

(二)经营纪律。

1.销售公司受理投诉的处置。

销售公司受理的客户投诉,经查证落实,过错在我方的有效投诉。每次扣减被投诉加油站50分,因投诉处理不善,导致客户再次投诉,经查实,责任在我方的,每次追加扣减30分。

2.省公司受理投诉的处置。

省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受理的客户投诉,经查证落实,过错在我方的有效投诉。每次扣减被投诉加油站30分;因投诉处理不善,导致客户再次投诉,经查实,责任在我方的,每次追加扣减20分。

3.公司受理投诉的处置。

公司受理的客户投诉,经查证落实,过错在我方的有效投诉。每次扣减被投诉加油站20分;因投诉处理不善,导致客户再次投诉,经查实,责任在我方的,每次追加扣减10分。

4.员工有效投诉

凡因工资、奖金分配不公,或截留、挪用、迟发、缓发、扣发员工工资等情况,引起员工不满而投诉到销售公司、省、市公司的,查证落实后每人次扣减5分;

5.特殊时期出现问题的处理办法

如遇油品供应紧张时,未按照公司规定要求执行,出现擅自打油、抬高售价出售,被客户或员工投诉到销售公司、省、市公司的,查证落实后每站扣减50分,并解除责任人劳动合同;

(三)信息工作。

1.业务信息上报情况。

(1)ERP模板信息上报错误,每个模板每错误一项/次扣减5分。

(2)由加油站主观原因致使加油卡数据上传不及时,每次扣减5分。

(3)海信系统未及时通讯,实时扫描,按规定日结以及IC卡系统未及时通讯,日结,(注:网络正常的情况下,未及时上报)每次扣减5分。

2.督察信息反馈情况。

凡公司及上级领导到加油站督查的,应及时报告片区经理,如提出整改意见的,应在24小时内将整改情况以电子版(A4纸打印)形式反馈零售部;对零售部的督察情况,应在24小时内将整改情况以电子版(A4纸打印)形式进行反馈,加油站必须留存并整理归档。对所有的督察意见,逾期未通过OA系统反馈整改情况的,扣减5分,整改不彻底,加扣5分。

3.其他信息上报情况。

(1)对上级单位、社会职能部门等到加油站检查、指导时,站长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片区经理,同时上报公司零售部,凡未及时上报的,每次扣减5分。

(2)凡加油站人员未经允许私自接受新闻媒体采访的,每次扣减10分,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站长就地免职;

(3)对加油站周围竞争对手的营销信息、经营动向应及时向片区经理及公司反馈。凡因未及时上报,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每次扣减5分。上报虚假信息的,每次扣减10分。

(四)值岗纪律。正常工作日,站长、记账员、计量员必须同时在岗,节假日轮流值岗;需要住站值班的,站长、记账员、计量员应轮流值夜班,调班需上报零售部;检查中有违犯以上规定的,每次扣减5分。

(五)稳定工作。

1.因管理粗暴、态度生硬,不注重工作方式、方法,致使工作失误或形成不稳定因素的,每次扣减5分。

2.加油站员工情绪不稳定时,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片区经理,同时上报公司零售部,凡未及时上报的,每次扣减5分。

3.发现不稳定因素未及时采取妥善措施予以劝阻、制止,影响正常经营的,每次扣5分。

(六)客户开发。加油站每个月应急积极做好客户开发和维护工作。

1.加油站每开发成功一个大客户(单站月用油量12000升以上)奖励20分;开发成功一个中型客户(单站月用油量6000升以上)奖励10分;开发成功一个小型客户(单站月用油量1000升以上)奖励5分;打罐车客户、小额配送客户除外。

2.加油站当月如果没有成功开发任何客户,扣3分;连续三个月没有成功开发任何客户的,一次性扣20分。

3.加油站客户档案应完善齐备,并对重要客户有回访记录,没有完善客户档案和回访重要客户的,视情况扣2-10分。

(七)表扬批评。

1.凡受到公司通报表扬(或批评)的加油站,每次奖励

(或罚扣)10分。

2.凡受到媒体正面报道(负面曝光)的加油站,视情况每次奖励(或罚扣)30分。

3.凡受到省公司及以上单位督察通报表扬(或批评)的加油站,每次奖励(或罚扣)30分。

4.在神秘顾客督查方面,综合得分排在全省前三名且得分80分以上的站奖励20、15、10分,综合得分排在全省后三名且得得分70分以下的站罚扣20、15、10分;单项评比前三名且得分在80分以上的站奖励5分,单项评比后三名且得分在70分以下的站罚扣10分。

5.上述通报表扬与批评以神秘顾客、零售中心督查通报、非油通报、损耗通报及各种专项检查等文件和通报为准。实施奖分一律须由公司经理或分管零售工作的公司副经理批准。最后:

[基础管理得分]=(100-扣减分数+奖励分数)×20%

第十一条业绩否决规定。年度考核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其站长(店长)职务予以解聘(当月只发放最低生活标准)。

(一)发生三级(含三级)以上等级事故者;(三级事故:1.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6000元及以上;2.一次跑、冒、漏油及油品变质1吨及以上;3.一次混油混入量2吨及以上。)

(二)发生严重(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6000元及

以上)计量、质量事故及严重损害企业信誉、形象事件,且被当地或地市级(含)以上新闻媒体公开曝光批评者;

(三)因管理不善造成贪污、盗窃、受贿案件及其他已构成犯罪案件者。

(四)擅自校验回罐、出现私自改动加油机系数、拆装加油机流量计、更换加油机铅封、私自拆换电脑主板、修改加油卡管控数据、挪用截留营业收入,发生商品、资金管理重大责任事故,以及其它严重违反经营纪律问题,给企业造成严重损失者。

(五)私自进货销售的。

(六)销售有过期或变质商品的。

(七)商品零卖整刷,套取整件商品销售的营业款优惠差价的。

(八)商品价格标签与POS系统不一致的。

(九)发现加油站使用客户卡代替员工卡加油套现的。

(十)加油站未经上报,擅自关闭视频监控系统的。

第十二条加油站站长(店长)岗位一律引入竞争上岗机制。原则上每两年进行一次择优选站。择优选站工作,一律采取当场签字确定、当场公证告示的方法组织实施。组织工作由公司零售部、人事政工部共同负责,其他机关科室参与现场公证。原则上首先进行万吨级加油站竞聘,然后是星级

站和达标站,最后进行低保站竞聘。(加油站站长竞聘采取分层组织实施,首先进行万吨级站长竞聘,然后是经营规模小的小站站长竞聘,再对中等规模加油站站长进行适当调整)。

第四章考核流程

第十三条由于经营目标分解数,对个加油站每月总体任务完成情况存在较大影响,同时对月终各加油站的考核与奖金兑现也有一定影响,因此零售管理部在月初目标任务分解时,要按照公平、统一的分配原则分解。人事部门要进行监督;每月5日前,零售部按照公平、统一的原则对各站目标任务进行分解,人事政工部进行监督,任务分解表须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下发。任务分配的具体原则和分配办法如下:

1.轻油月度任务分解的依据和公式:

前三月平均纯枪销量×1.05=任务考核销量

注:任务考核销量不包含如:打油、小额配送以及特殊情况卖油的纯枪销量,具体根据加油站当月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调整的系数在1.01—1.1之间。该系数先由零售部商议讨论后决定,再由领导最终确认妥否。

2.润滑油月度任务分解的依据和公式:

当月省公司润滑油下达任务÷(各站上月轻油零售量÷零售部全区轻油零售总量)=润滑油考核销量

注:如遇到省市公司促销、降价等特殊时期的任务由公司总经理、主管经理和零管部根据省公司精神具体制定。

3.非油品月度任务分解的依据和公式:

前两月平均销量(剔除团购)×1.2=当月任务考核销量

注:中秋、元旦、春节等特殊时期的任务由公司总经理、主管经理和零管部根据省公司精神具体制定。调整系数在1.2—1.4之间,根据当月省公司任务调整。该系数先由零售部商议讨论后决定,再由领导最终确认妥否。

4.加油卡月度任务分解的依据和公式:

前两月平均发卡量×1.1=当月加油卡考核销量

注:如遇到重大节日、省市公司促销等特殊时期的任务由公司总经理、主管经理和零管部根据省公司精神具体制定。调整系数在1.1—1.3之间,根据当月省公司任务调整。该系数先由零售部商议讨论后决定,再由领导最终确认妥否。

5.损耗月度目标任务分解:(单位:‰)

第十四条零售部上报考核得分的时间为次月初5日之前,上报人事政工部、主管经理和总经理确认之后,人事部门核算各站绩效工资和总的薪酬额度,通知各站;各加油站进行二次分配后回馈人事部门,人事部门再进行最终工资发放。

第五章薪酬核算办法

第十四条为调动各片区、加油站站长努力完成目标任

务的积极性,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实行基础工资+绩效工资模式进行分配。分配原则为:“量增薪增,量减薪降,绩薪互动,绩效优先”。

第十五条加油站等级确定,决定加油站长基础工资;油站等级的确定,以量增级升,量减级降,动态划分为原则。最高等级为1级站,最低等级为4级站。加油站等级确定步骤如下:

首先,把实际销量折算成年度销量;其次,按其折算的年度销量所在范围,确定加油站等级。加油站站长按照当月油站等级拿基本工资;

一级站标准:年销量10000吨左右,月销量800吨(含)以上;每月基本薪酬1500元;

二级站标准:年销量6000吨以上,月销量500吨(含)-800吨;每月基本薪酬1300元;

三级站标准:年销量6000吨以下,月销量300吨(含)-500吨;每月基本薪酬1200元;

四级站标准:年销量3600吨以下,月销量300吨以下;每月基本薪酬1000元;

第十六条薪酬的兑现

为激励各片区、加油站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经营管理目标任务。每月由零售部根据市公司下达的薪酬额度,结合各

加油站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将加油站可用薪酬额度下达给各个加油站,由各加油站根据本加油站的“加油站薪酬考核二次分配办法”对各加油站进行考核兑现。具体办法如下:

1.各加油站薪酬的兑现范围:包括本加油站所属管理人员以及加油员。

2.各加油站薪酬的兑现以本加油站零售量和吨油薪酬标准为依据,结合加油站月度综合考核得分后进行发放,公式如下:

本加油站兑现总薪酬=基本薪酬+效益薪酬×综合考核得分%

3.凡发现零售部、督察队和片区经理在对加油站考核时不能做到客观公正或弄虚作假的,严肃处理当事人员,双倍处罚加油站扣罚的薪酬数额,情节严重的免除相应职务。

4.为强化加油站站长完成目标任务的责任意识。每月在确定加油站站长的效益薪酬时,可按以下指导意见标准兑现。

目标管理加油站站长效益薪酬指导标准

连续三个月综合考核不足80分的做免职处理。

第十七条为突出管理出效益的原则,单设管理奖金

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在每月单设管理奖金,管理方面考核得分排公司前3名,而且规范化管理和基础管理考评合计评分达到34分的加油站,分别按照每站1200、1000、8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管理考核得分排全区后3名的加油站,而且规范化管理和基础管理考评合计评分未达到25分的加油站,每站按800、600、400元的标准给予处罚,各站奖金由站长具体合理分配;处罚金直接从薪酬总额中扣除,奖励金额也直接加入薪酬总额;以上奖励和处罚由零售部与人事政工部每月下发工资总额时同时单列发放或扣除。

第十八条效益工资的二次分配

1.各加油站在效益工资的分配上,要根据实际制定合理的“加油站薪酬考核分配办法”,报公司人事部门和零售部审核并备案。

2.每月初人事政工部根据公司下达的零售板块薪酬额度,根据本考核办法,核算出各加油站应兑现的当月薪酬,以薪酬通知单形式下发到各加油站。

3.各加油站根据人事政工部下达的本月薪酬额度及本加油站制定的“加油站薪酬考核二次分配办法”,对加油站进行薪酬考核分配,分配结果报片区经理,再由片区经理上报零售部和人事政工部审核,经公司领导签字后予以发放。

4.每月末兑现薪酬时,零售管理部和各片区应对各加油

站二次分配情况进行检查督导,根据各加油站零售目标完成情况、站内每一名员工加油量及实际工作表现及贡献大小进行二次分配,不得平均分配吃大锅饭。

5.工资二次分配指导意见。加油站其他员工的工资分配,一律由加油站站长(店长)负责。具体分配可依照本站(便利店)制定的考核分配办法组织实施。

6.月度工资兑现时,如果发现加油站在薪酬分配上吃大锅饭,或不按考核办法进行分配,第一次扣罚站长500元,并改正错误分配计划;第二次扣罚站长1000元,片区监督改正错误分配计划并免除责任人相应职务。

7.为强化加油站的规范管理,零管部根据每个月度上级、本级公司和零售部对各片区加油站进行基础管理的检查情况,依据《加油站规范化管理工作标准》,对加油站进行考核评价打分。检查奖惩和扣分以下发通报和督查记录为准(包括零售部通报和各片区通报)。

第十九条年终考核办法

各站的综合考评得分是年终评定先进、奖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年终评比先进加油站时,向省公司优先上报在规范化管理、基础管理和综合管理方面做得最好的站;年终奖金分配将按照各站全年综合考评得分的排名,进行二次分配,打破平均分配习惯;各站全年综合考评得分也将是下一年度站长竞聘择岗的重要依据,全年综合考评得分最后一名的站

长,做降职处理不得参与下一年度站长竞聘。

第二十条方案的制定修改和解释

1、本方案执行期间存在的问题请及时向零售部和人力资源部反映;经公司领导研究同意后可以修改。

2、本方案由零售管理部和人事政工部初步拟定,并负责具体解释。

零售管理部

2011.03.15

附表1

规范化管理考评表

负责人签字:填报人:填报时间年月日注:规范化管理得分以中石化05年版本《加油站规范化管理考评细则》、《HSE加油站考评细则》为考评依据,逐项考核扣分后得出。

附表2

基础管理考评表

负责人签字:填报人:填报时间年月日

附表3

加油站综合考评得分表

负责人签字:填报人:填报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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