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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哭嫁歌》

《哭嫁歌》
《哭嫁歌》

一、《哭嫁歌》简介

《哭嫁歌》,是土家族的习俗民歌。姑娘在出嫁前一个月里,要唱《哭嫁歌》,用歌声来诉说土家族妇女在封建买办婚姻制度下的不幸命运和对自己亲人的眷恋不舍之情。按照习俗,姑娘要哭唱七天到半月,最多的要哭唱一个月,直哭得声音嘶哑仍不停哭。

《哭嫁歌》《哭嫁歌》的哭唱形式程序则根据出嫁的进程来划分的,分为:“一人哭唱”和“两人哭唱”和“哭团圆”三种形式,“一人哭唱”即姑娘哭泣诉自己的命运、哭唱祖宗、父母的养育恩情、兄嫂姐妹的情谊、以及哭诉封建婚姻和媒人的可恶可恨的欺骗行径等。

二、《哭嫁歌》的文化溯源

哭嫁作为土家族一种历史悠久的奇特婚俗,它的产生与发展,直接受到婚姻制度和婚俗的影响。土家族的婚姻在早期是自由婚姻,具有本民族独特的婚俗习惯和婚礼仪式,男女之间经过交往、对歌、赛歌、跳舞、吹木叶等方式接触,相爱之后,经过土老师作证即可成亲,不索取任何财物。然而,在明、清时期,尤其是清雍正十三年(1735)实行“改土归流”制度之后,完全打破了“蛮不出境,汉不入峒”的闭关自守、自给自足的封闭状态,古朴纯真的婚姻习俗、礼仪方式受到冲击和影响,自由婚姻也受到封建礼教的桎梏,染上“周公六礼”的痕迹,男婚女嫁需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讲求“门当户对”。“篾门对篾门,板门对板门”,在官宦、土司、士绅人家便成了不可逾越的清规戒律。“天上无云不下雨,地下无媒不成亲”,似乎成为毋庸置疑的信条。所以,即使是平民百姓中的自由恋爱联姻,表面上的“媒妁之言”也是少不了的。昔日,土家人有这样几种婚俗:一是“凡姑氏之女,必嫁舅家之子”,叫做“接骨种”。“无论女之大小,竟有姑家女子年长十余岁,必待舅父之子成立婚配”。“兄亡收嫂,称为‘坐床’”。二是纯男性选择式。无论何家女子,只要男方看中,买一串鞭炮去她家门口放了即为定亲,女方任何人不得反对。若一女子被几个男子举行放炮定亲仪式,便惶惶然不知所措。男方则千方百计争取婚姻,甚至歼灭婚敌,因此而有殃及女宾安全的。三是抢亲,所谓“抢来的”。四是童养媳,所谓“引来的”。而哭嫁,正是源于这种妇女婚姻之不自由。过去,土家姑娘的命运是悲惨的。她们用哭嫁的歌声,来控诉罪恶的婚姻制度。

哭嫁“哭嫁歌”始于何时,至今无确切史料证实。但它最早出现的文字根据,见于清代土家族诗人彭秋潭(1748~1808)的“竹枝”词中:“十姊妹歌歌太悲,别娘顿足泪沾衣。”他把古代巴渝民歌竹枝与哭嫁歌作了比较,用简洁的语言描绘了当年土家族姑娘出嫁时唱十姊妹歌(土家族哭嫁歌的一种)的情景。另外,清末民初《永顺县志》载:“嫁前十日,女纵身朝夕哭。且哭且罗离别辞,父娘兄嫂以次相及,嫁前十日,曰填箱酒,女宾吃填箱酒,必来陪哭。”从史料记载可以推断,“哭嫁歌”在明清时期就已经相当流行,只是名称不叫“哭嫁歌”,而称为“十姊妹歌”。

“哭嫁歌”在许多地区、许多民族中存在过,但土家族哭嫁歌的影响是最大的。这与该地区民众关于哭嫁的民俗心理有关。土家族人认为新娘不哭、哭得不好是不吉利的。因此,在过去,土家姑娘十一二岁就开始学哭嫁,会不会哭唱,被人们当做权衡姑娘聪明或呆笨的标准之一。如果在哭嫁时哭得不悲、不感人,还会被人耻笑。哭嫁成了衡量女子伦理道德和才能的标准。在土家族的婚礼上,哭嫁贯穿于整个婚礼过程之中,姑娘在婚前三天、七天、半月、二十天,有的甚至提前一两个月时间,就开始哭嫁,越近婚期哭声越悲,临嫁前往往通宵达旦地哭嫁。每到天擦黑,亲邻少女妇妪群集出嫁姑娘家里,聚首痛哭,深夜始散。在新郎来轿娶亲的当天夜里,必是新娘哭嫁的高潮,往往通宵达旦,特别是娶亲的人快到姑娘家时,假若姑娘哭得不动人,脸上无泪,这时会把母亲急坏了,她就用自己的哭唱(领唱)来催促女儿尽情地哭,甚至暗暗地揪痛女儿,使之嚎啕大哭。并且,这一晚的哭嫁完全是按出嫁礼仪进行的。土家族地区的地方志中对此有许多相关的记载。

“哭嫁歌”最初是用土家语哭唱,主要依靠口耳传承,在今天,用汉语哭嫁也很普遍了,甚至在民间还有汉语哭嫁歌词的手抄本广为流传。随着土家族社会的发展,哭嫁与婚礼仪式逐渐形成了一整套较为固定的模式和内容。“哭嫁歌”既是一部奇特的土家族抒情婚姻史诗,也是一部形象的土家族婚俗史,它具有独特的艺术魅力和社会价值。

三、《哭嫁歌》的艺术特征

土家族的“哭嫁歌”结构完整、演唱灵活、内容丰富,有自己的艺术特点和音乐特征。从形式上看,它可以说是一部声乐套曲,在演唱中有序曲、高潮、尾声等等章节。而哭嫁歌的风

格中必含有哭、歌和语三种元素。歌者逢歌必哭,而哭到悲处,歌与语言混为一体,用带着语言声调的歌声“哭唱”诉说切身的苦恼,这显出“哭嫁歌”独特的音乐特征。

1、“哭嫁歌”的演唱形式

“哭嫁歌”是边哭边诉的歌,形式多样,有一人单哭,两人对哭,或新娘哭一句,母亲、姑婆、姨母、姐妹、长嫂也相应地哭一句。“唱”者一般为女声,无伴奏,哭嫁过程中会交替出现独唱、齐唱、合唱和轮唱等歌唱形式,好似进行无伴奏合唱,边哭边唱,唱中有哭,哭中有唱,非常壮观。有多声部(群体)和二声部(对哭)二种,很少出现单声部(一般情况下,新娘均有亲朋好友陪哭)。歌唱姿势为坐唱,“唱”时手帕除了揩眼泪外,有时还用手挥动,当做道具,借以抒情。众“陪唱”者拥挤着围坐于床前,低头或相视而“唱”。唱时经常出现互拍背部和腿部这种动作,不仅是感情上的需要,以便相互传情,更是起到暗示演唱的起止和调控节奏、速度、力度的作用。此外,在进行“姊妹团圆”仪式时,众妇女齐声哭唱,但各自发挥,而无统一歌词。“哭嫁歌”与其他民歌的区别,就是在对唱时,除了少部分时候是一人先唱,唱毕再由另外一人接唱之外,大部分的对唱都是轮唱方式。

2、“哭嫁歌”中哭腔的运用

土家族哭嫁歌突出一个“哭”字,有“女哭娘”、“娘哭女”、“妹哭姐”、“姐哭妹”、“妹哭嫂”、“嫂哭妹”、“哭祖宗”、“哭姑婆”、“哭婆妈”、“哭陪客”、“哭十姐妹”、“哭媒人”、“哭席”、“哭花”、“哭苦情”、“哭撒筷”、“哭打伞”、“哭包露水帕”、“哭穿露水衣”、“哭穿露水鞋”、“哭出门”、“哭上轿”等……土家族新娘的“哭嫁”,通过“哭唱”塑造了一个个具有典型意义的土家族姑娘的形象,因此,土家族哭嫁歌是用哭声谱成的,是用泪水“煮熟”的。

“哭嫁歌”的哭唱者一般都运用真嗓哭唱。哭嫁者在哭唱时,唱者以“哭”代“歌”,悲切的哭声始终贯穿在每句乐句中,多用较低沉的声调低声泣诉,声音柔和中带着张力,唱至激动处,吐字不清,浊音很多,当中加上抽咽及哭声的起伏,在唱哭叹句时,抖音特别多。在“哭嫁歌”中,必然出现哭腔,哭腔既指哭嫁整体的悲切哭泣风格,也包括在每句乐句中,结尾时必出现带哭声的哭叹衬句。在此句出现的特殊唱腔,也称“哭腔”。在唱“哭嫁歌”时,所有歌唱者必须掌握此种“哭腔”,唱时必须声泪俱下,以至“哭腔”成为“哭嫁歌”的典型音乐特征,“哭嫁歌”因而自成一声乐系统。

3、“哭嫁歌”歌词内容及结构

土家族“哭嫁歌”有传统唱词,也有即兴创作。最初是用土家语演唱的,音调比较浓,加上汉语与土家语在哭唱中的结合、使哭嫁歌句式自由、长短不一、语言含蓄明快、注重文采,调门多样而反复频繁。由于哭嫁是由新娘、亲属和陪嫁女自愿、自发地进行的,所以在“哭嫁歌”的语言形式上,往往是由新娘主哭,接着,亲人们顶腔接声劝哭,你一声,我一声,音乐语言既押韵又不强求,天然本色且口语化。

“哭嫁歌”的歌词有固定的结构,包括:每句歌词的句首必称呼对方,然后再发展句子内容,内容也必以待嫁或送嫁者的心情道出感怀,最后以感叹的语句结束。“哭嫁歌”的歌词内容及结构是与婚礼仪式同步进行的。一般来说,“哭开声”为序歌,提纲挈领点明哭嫁主题,为整个哭嫁做开始的铺垫;第二步是“骂媒人”,似哭非哭,似骂非骂,极其诙谐有趣;第三步是“哭爹娘”、“哭哥嫂”、“哭亲友”等,在这些内容里包含有大量相互对歌的形式;第四步是

“哭姊妹”等,又称“陪十姊妹”,十个姑娘相互对哭对歌,极其和谐和富有感染力;最后是“哭穿露水衣”、“哭撒筷子”、“哭上轿”等,一直到新娘出门,哭嫁即告结束。这种程式一般是严格按顺序进行的,实际上这也是婚礼的主要程式,哭嫁结束,婚礼也就结束了。从总体上看,“哭嫁歌”歌词内容结构犹如一部长篇叙事诗,不但结构完整,而且演唱灵活,内容与形式高度和谐统一。

4、“哭嫁歌”的音乐结构及表现要素

“哭嫁歌”的曲调取自于土家族的山歌和小调,气氛悲切、哀怨忧伤,以简短的乐句为核心。用变化重复的方式加以发展和延伸,构成一部曲式。一首哭嫁歌总是由一个或两个乐句开始,加上数个变化重复的乐句,不断循环反复填词“歌唱”而成,曲式结构相对平稳、有规律,句式相近。

“哭嫁歌”的调式一般采用民族五声羽调式。该调式含有西洋小调式的表现特性,色彩暗淡,利于歌者抒发悲戚的情感,且注重突出调式音列的色彩音,尤其是主音、属音和中音之间上、下小三度和纯五度的运用,贯穿于歌曲的始终,形成土家族“哭嫁歌”最显著的调式特点。

“哭嫁歌”节拍较为规整、严密,多用2/4和3/4拍子,有时也采用3/4和2/4的变换拍子;节奏有规律,较为疏松,二分、四分、八分时值运用较多,全音符和十六分时值较少出现;一般多出现前紧后松的结构。

“哭嫁歌”的旋律变化乃由歌词推动,一句乐句即一句歌词,乐句的长短与旋律起伏,均紧随歌词发展,每一句乐句和歌词的开始部分是呼喊亲人的音乐和内容,发展部分乃是诉说唱者心情,而结束部分必为哭叹音乐词。在同一结构下,音乐随歌词重复而变化,故每段音乐可有多句乐句,但主题基本不变。另用五度和三度音程来支撑旋律主线也是哭嫁歌的一大特色,纯五度和小三度音程的运用,不仅能体现“哭嫁歌”中陈述和拖腔的特点,同时也保持住了哭嫁歌必须具有的小调式的表现特性。“哭嫁歌”虽有旋律,但由于其“哭腔”的特征,所以许多时候音乐与语言混在一起,旋律并不太清晰,尤其是当唱者愈来愈激动时,旋律的起伏愈接近日常声调的高低,成为“哭嫁歌”鲜明的特性。

另外,连续的同音重复在“哭嫁歌”中也较为多见,在陈述性的“歌唱”中,这种同音重复的旋律型,虽然旋律性不强,但它乐意很丰富,与现实生活结合得十分紧密而又自然巧妙,好似新娘在向亲友倾诉。

四、《哭嫁歌》的情感传播功能

从本质上来说,音乐是属于情感和心灵的。圣桑的那句名言“音乐始于词尽之处”的后面还有这样的话:“音乐能说出非语言所能表达出的东西,它使我们发现我们自身最神秘的深奥之处;它能传达出任何词不能表达的那些印象和心灵状态。”吕骥曾说过:“音乐中的情感表现形式承担着传达与交流社会成员情感体验的职能。”中国民间则有“长歌当哭”的说法,根据《辞海》的解说,“长歌当哭”、“以歌代哭”,多指用诗文抒发胸中悲愤之情。从以上中西论说均可看出:音乐是代替语言宣泄心中强烈感情的一个有效媒介。而“哭嫁歌”的特征之一,就是这种“哭唱”是经过了组织的声音,以有别于日常说话的声调和方法表露歌者的思想,和其他亲人交流她们的感受。

“哭嫁歌”作为土家族民间歌谣中的一种主要形式,在特定的哭嫁仪式里成为参与者的一个主要沟通媒介。因为作为一种人际传播,传统音乐文化的“口语传播”主要依靠的是一种口头接力式的个体到群体的“多级传播”。而“哭嫁歌”这种具有人际传播特性的、“面对面、近距离”的口语媒介传播,作为人类早期一种音乐风格和民间音乐的主要技术手段,对土家族传统音乐文化的传承、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特别是在过去土家族姑娘普遍缺乏受教育的机会、识字的人很少的情况下,她们采用“哭唱”这种情感传播形式来表达意见、传闻叙事、抒发感情乃至进行讽喻或颂扬,它的功能是独特的,也是值得探讨的。

在哭嫁活动中,新嫁娘是主角,所以“哭嫁歌”主要表达新嫁娘的思想感情。从作品表现的具体内容看,我们可以看到新嫁娘的哭贯穿着这样的心理情感变化轨迹:伤离别—忧前途—怨媒人父母—怨命运。在集体场合哭嫁,她们可以凭哭寄意,借题发挥,尽情痛哭,宣泄心中郁闷,从而取得某种心理平衡,可以弥补新娘的心灵创伤。因此,“哭嫁歌”除了反映土家族的婚姻史,表现出深厚的土家族文化内涵之外,还展示了土家族女性心理情感轨迹。具体来看,“哭嫁歌”这种文化和情感传播的功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伤离别,念亲恩

新娘通过哭嫁,以表感激父母养育之恩和亲友难舍难分之情,具有孝、义的伦理价值。即将远嫁他方,新娘首先想到的是离别亲人,依依难舍之情油然而生。因为要离别,平日不曾给予过多关注的亲情,此刻历历凸现。回顾往事,新娘悲从中来,用哭泣的歌声表达对闺门生活的不舍,对父母恩情的感念。十月怀胎的辛苦、养护的艰辛,件件往事、点点细节都浸润着父母的深情,做女儿的对父母的感激之情从内心深处溢出。

由于母亲对女儿的恩爱最深,所以这时候新嫁娘想得最多的是母亲:“天上星多月不明,爹娘为我费苦心”,“勤耕苦种费尽心,娘的恩情说不完,一教女儿学煮饭,二教女儿学结麻,三教女儿学背柴,四教女儿学挑花,五教女儿学写字”,“你把女儿养成人,你把女儿白抱了,你把女儿白背了”,都表现了母亲千辛万苦把女儿养大成人而女儿无法报答、又伤心又惭愧的感情。土家姑娘在出嫁前,哭得越狠,越会哭,就表明越孝顺父母。

在哭父母的同时,土家姑娘还要哭亲友、哭姊妹,这种哭表示对亲友姊妹的难舍难分之情,哭得越厉害,表示亲友姊妹间的情义越深。

2、换身份,忧前途

婚嫁是女性生命历程中的重要转折时期,其主要功能是将女性从女儿转换成媳妇。女儿和媳妇是两种全然不同的角色,其间呈现出一种断裂:一方面,新娘要告别女儿角色,因而内心充满了对往日生活的依恋之情;另一方面,新娘要开始履行陌生的媳妇职责,因而恐惧万分。所以,新娘必须通过某种途径脱离原来的角色,进入新的角色。这种角色的突变必然会对女性的心理产生极大的压力和负担,她们需要通过某种途径消除紧张,“哭嫁歌”正好为其提供了一个合法有效的途径。女性在哭嫁仪式中被赋予话语权,她们借此权利,通过情感宣泄,卸掉角色转换时的情感压力、重负,告别旧的女儿角色,为接受新的角色作心理准备。

“哭嫁歌”还体现了新娘不愿离开父母家人、“千金贵女未做饱”的恋家心理。虽然作为一个女儿家在家中的地位没有男性高,不如兄弟重要,但也总是生活在母亲的庇护之下,相比做媳妇的处境要优越得多,故此无形之中就有了对比:“我在娘家是贵人,六月太阳我没晒,七月行雨我没淋;我到婆家变贱人,六月太阳天天晒,七月行雨我要淋”,进而发出了“这样的日

子怎么过,这样的日子怎么挨”的哀叹。这种对娘家的留恋,对婆家的恐惧,可以说是女性哭嫁时的一种最基本最普遍的情感,也是“哭嫁歌”贯穿始终的主旋律。

3、怨婚姻,骂媒人

那么又是谁把自己送进这火坑的呢?是花言巧语的媒人。新嫁娘不能不生出对媒人的诅咒和对父母的埋怨。哭嫁歌中的“骂媒人”部分与前面哭亲别友的缠绵难舍在风格上形成了鲜明对照,痛快淋漓,战斗性极强。新嫁娘把扼杀自己幸福自由的满腔怒火,此时化成为对媒人的最怨毒的诅咒:“对门坡上栽斗子,背时媒人死独子;对门山上种韭菜,背时媒人绝九代。”还辛辣地揭露了媒人花言巧语的欺骗和唯利是图的丑恶嘴脸,如“你男家吃女家走,男家讲女长得好,女家吹男乖又巧”,“你骗我到公婆家,变成人家牛和马,人家动手就来打,打了骂了不解恨。”此外,还有对父母为钱势所动,不顾女儿幸福的埋怨:“背时媒人的话啊,像蜜糖甜坏了你们的心,像黑布蒙住了你们的眼睛,糊糊涂涂定下冤家亲;铁心肠的爹啊,铁心肠的娘啊,你逼着活人跳进了死人坑”,“六月太阳晒不死,三姊四妹赛死人,你们真是狠心呀,硬把生女赶出门。”

不愿离开父母、担心未来的新娘把一切的不幸归结到婚姻上,她们怨婚姻不自主,唱出了反抗之声,道出土家妇女无可奈何的悲凉之情。“哭嫁歌”中并没有很多直接指斥封建婚姻制度的歌,这是当时妇女不可能达到的认识高度。她们也不愿意直接指责自己的亲生父母,于是,她们把怨恨的情感倾泻在婚姻的直接促成人、婚姻制度的代表“媒人”身上,言词犀利又不失民间诙谐。

4、不平等,怨命运

哭嫁歌还发泄了男女在经济地位上的不平等,表现女性在丧失了经济地位和权利后的失望痛苦与不满心情。随着父权制、私有制的产生,女性逐渐失去了财产继承权,失去了传递氏族香火的权利。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妇女地位卑贱低下,逐渐使女性沦落为男性的附庸,乃至成为男性的“财产”,女性便被无情地排斥于家族之外,与家族利益无关了。一个土家弱女子,在强大的封建势力面前无力抗争,只有充分利用哭嫁这种合法机会来进行情感宣泄、诅咒和强烈控诉。因此,就有了新娘的哭诉:“如果我是男儿身,家里种种都有份,神龛写字也有名;如今成了女儿家,爹娘把我赶出门,一夜成了外乡人。”在这种封建礼教制度的束缚下,女性失去了一个普通人应有的基本权利,她的命运受人摆布,任人宰割。对于这种自己无力改变的命运,新娘在哭嫁之际利用了这个“合法”时机对其进行了大胆的揭露。因此,哭嫁也是对封建社会男女不平等、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的谴责。

“哭嫁歌”是土家族妇女长期以来集体智慧的结晶,它是一部土家族风味浓厚的抒情长诗,饱含了广大土家妇女的信仰、伦理、价值观念,为我们了解土家族音乐文化、婚俗嬗变、妇女心理、社会发展等提供了翔实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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