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场站集装箱业务流程

场站集装箱业务流程

?----------------------- Page 1-----------------------

场站集装箱业务

一、基本流程

1.空箱进场

空箱进场共有5 种形式,一是疏港箱;也就是码头直取进口空箱。

二是重拆空后回空箱;是指进口重箱,客户拆箱后,由客户直接返箱

到场站。三是起租空箱:是指船公司临时起租租箱公司的空箱。四是

新箱进场;是船公司直接从造箱厂购买的集装箱。五是调箱进场。

由场站将空箱分出一般箱、法检箱并分垛堆存。

2.接受订舱

接到货代下货纸后,根据船公司箱属、箱型、箱量及客户用箱要

求准备空箱(货代应将用箱要求写在下货纸上,例如:法检箱、箱检

箱、新箱、SOC 箱等所用箱要求,另配箱要求也要写在下货纸上,

比如:配甲板下远离热源)。如果是特殊箱型,特殊货物则要在下货

纸上再手写注明,例如开顶箱、框架箱、大件、冻柜加挂发电机等,

以提醒场站提前备箱和准备相应工具(装卸大件需特殊装置,加挂发

电机还需提前检测和加足柴油等准备工作),(建议发送下货纸后予以

电话确认),避免背箱出现延误。

3.客户提箱或送货

场站接受下货纸后,还要根据各船公司放箱要求以确定是否放箱

(例如:KL 根据放箱单放箱;YML 根据YML 网站上放箱确认放箱;

CMA 根据放箱号放箱),故建议对于赶船期或特别重要的客户,还应

----------------------- Page 2-----------------------

在提箱前打电话与场站确认是否可提箱。

[场站最新提箱要求是必须场站签协议的车辆才可提箱]

得到船公司放箱确认后,场站则根据司机所持提单号及是否是场

站协议车才给予放空箱。如果有熏蒸、商检验货等需求时,一定要在

重箱回站前通知场站落地或摆放熏蒸区。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搬倒费

用。

另货主也可将货物送到场站装箱。如果有装箱要求时,一定要提

前书面通知场站。

4.重箱集港

重箱回站后,场站要检查箱体、箱号、铅封是否完好,与单据是

否一致,再予以落箱。

场站每天下午2:00 根据码头的集港计划,安排拖车重箱集港。

集港时,场站先查询是否有审结信息,有审结信息的才能准予集港。

集港时,干柜、冻柜不同,诚信企业、非诚信企业不同(为缓解十八

通拥挤的现状,海关与码头采取的一系列措施)。

诚信企业:是指在海关已经取得诚信资格的企业(比如:海尔、

三星、富士康等),由海关将这些企业明细与外理系统相联。在集港

之前,场站必须先通过外理查询此柜是否

是诚信企业。是诚信企业的

必须在入港单上加盖诚信企业章,重箱可走诚信企业专用道。

一般非诚信企业干箱:经查有了审结信息后,重箱先到达“十八

通道”海关闸口,海关录入箱号激活H2000 系统,调出报关数据,

首先与实际箱子进行称重比对,另根据激活的信息通知司机是否查

----------------------- Page 3-----------------------

验。如不查验重箱再到下一码头闸口,码头人员根据司机所持入港单

信息及场站发送的EDI 入港信息予以审核,审核箱号、封号、箱体

是否完好一致,接受后打出区位小票,司机持区位小票上所标明的卸

箱位置进码头卸箱。

如果在过闸时,箱号与报关箱号不符、EDI 信息不符,或其他原

因待解决的,车辆则都要在缓冲区(待检区)等候。这个区域是过闸

后紧挨18 通道的指定区域。(进入缓冲区则表示进入码头,出闸则必

须办理移动证)

诚信企业箱:经查有了审结信息后,司机只需持有加盖诚信企业

章的入港单,重箱直接走诚信企业道,即原二期老桥(无地磅),此

桥只有码头人员,无海关人员。码头将直接收取入港单打出卸箱区位

卸箱。

冻柜:无需审结信息24 小时收箱,司机持入港单(只盖场站章),

可直接走二期老桥直接入港。

因为直接入码头未经过海关,所以诚信企业与冻柜,还需在重箱

入码头后,由场站人员再持带审结章的入港单到码头客服中心将单据

交到码头客服人员,由码头负责到海关系统查询此箱是否放行。已放

行则码头在入港单上加盖放行章,再由场站人员将加盖了放行章的入

港单送到外理。如果查验,则由场站通知客户查验,交费后,由码头

负责将柜子从前沿拖至查验区进行查验。查验后,再由场站到客服中

心查询放行信息,并最终将盖放行章的入港单送到外理。

----------------------- Page 4-----------------------

5.完船发送信息

重箱集港后,场站应从码头网站上确认重箱已集港的动态。确认

所有重箱集港后,场站要及时向船公司、货代发送箱单。

二、特殊操作

1.箱检:(出境集装箱报检)(有省内、省外区别:)

场站在空箱进场时将干净无异味无油污七八成新的箱子即法检

箱单独分垛堆存,为提高箱检效率,场站往往采取提前将符合要求的

箱子全部申报,然后再根据客户要求进行划拨的操作模式。

具体操作是我站先登陆“九城电子申报系统”,将符合检验检疫

局要求的法检箱箱号明细发送给检验检疫局,检

验检疫局在系统内接

到明细后,承诺在两个工作日内派验箱人员到场站进行现场采取抽验

的形式进行验箱(注意有箱检申请时必须提前两天通知场站)。若符

合要求检验检疫局人员将箱号划到“山东检验检疫局集装箱场站划拨

管理系统”平台上。这时所有箱号就都是箱检箱了。也就是说客户提

出背箱检箱时就发这些在平台上的箱号。

客户提出箱检申请后,场站人员到平台上找到相应船公司、箱型

的箱号进行划拨。在系统内划拨后,场站通知客户已划拨,客户即可

到商检局办理其他报检通关手续。

如果是省外报检的,必须提前通知。省外箱检与省内操作不同在

于,划拨后根据箱号打出书面《出/入境集装箱报检单》和此箱的《预

检记录》,由场站拿书面单据到检验检疫局办单大厅打出书面商检单,

----------------------- Page 5-----------------------

即《集装箱检验检疫结果单》。由场站将此结果单寄给省外客户。(一

般此项业务场站报价100 元)。

由此,如果有箱检需求,在给场站发送下货纸时必须注明用箱检

箱。否则就有可能背走未做箱检的箱子,根据检验检疫局的要求,发

生这种情况后,一是到当地检验检疫局进行申报和空箱检验,二是重

箱回站后扒箱后进行空箱检验。

注:检验检疫局是根据划拨动态收取场站费用的,故只要要求场

站划拨了再退关时,也要付给场站箱检费用。

2.危险品操作

传下货纸时,要在下货纸上注明危险品等级、类别和国际编码、

品名。并应海事局要求,无论外点、站装,必须向海事局至少提供单

件货(贴小危标)、空箱、装一半货、装满货、加固、关一半门、全

关门时各个动态照片,并及时发送到指定邮箱。故危险品在场站装箱

操作时,装卸费要在原费用上加收50%,另收取照相费30 元/箱,及

箱体四周大危险品标签费50 元。

在操作危险品时,应及时将“危险货物安全适运申报单”、“码头

危险货物作业审批单”(必须要有码头危险货物审核专用章,否则会

造成甩货)、入库受理单(以便重箱回站后持此单入危险品库)传给

场站。

如果是站装货物,则由场站负责制作“危险品装箱证明”,外点

货物,则由厂家负责出具“危险品货物证明”。都是一式四联,两联

送到船代,两联送到码头,一般根据船舶靠港时间确定送达时间。

----------------------- Page 6-----------------------

重箱装箱完毕或重箱加站后,必须马上在箱体四周指定位置贴上

大危险品标签,并送到危

险品库堆存。(危险品库从箱子到达时开始

计算堆存费)

有集港计划后,由场站负责制作入港单,将盖有危险品库章的入

港单、危险品证明书的白联一起送到码头检查桥,一份黄联送到码头

危险品管理办公室。由危险品库负责将重箱拖至码头直接装船。

注:危险品重箱回站后,由场站制作一式两联的入港单交于司机,

贴好危险品标签后,将重箱送到危险品库,其中一联留给危险品库,

另一联由危险品库加盖危险品库章,司机还必须将此入港单送回场站

(由场站交到码头检查桥)。

3.大件操作

大件货一般会用到开顶或框架箱,故在传下货纸时应注明箱型,

货物有超高、超长、超宽情况时,要在下货纸上予以注明,场站会根

据超高、超长、超宽情况安排所需机械和工具。

根据情况不同,采取雇用吊机或用场站机械正面吊挂钢丝绳操

作。(吊机费用较高,一般一小时就要上千元,尽量委托场站使用机

械挂钢丝绳操作,一般一个动作费用加收200 元)。

无论是外点还是站装操作,都应提前通知场站具体时间,以便场

站提前做好准备,并与场站确定所使用的机械。

接到下货纸后,由场站填写“大件申请单”到海关、码头检查桥

申报(通知海关、码头在什么船上有什么样的大件,以便码头、海关

做好准备)。由检查桥主任、海关官员在“大件申请单”上签字确认。

----------------------- Page 7-----------------------

重箱装箱完毕,在场站堆存,根据码头集港计划,及时与码头取得联

系,留下联系电话。待整个船即将装满时,码头通知场站将此大件直

接送到船边装船。但由于受到海关晚10:00 关闸的影响,故凌晨开

船的大件,必须在晚10:00 以前进入码头船边待时,故会产生待时

费,又由于大多数船都是凌晨开船,为此所有场站将此费用进行了统

一,凡是大件操作,都向客户收取500 元待时费。

4.加急箱操作

在正常集港时间内,有未报关或未到货、重箱未回站情况的重箱,

货代应提前通知场站,场站人员在集港时间即将结束时,就要向船公

司提出加急申请。一般船公司会根据爆舱情况同意是否加急。如果船

公司同意加急,会让场站发送加急清单,船公司接受后,由船公司向

码头提出加急申请,码头根据船公司要求,重新放开检查桥集港时间。

再由船公司通知场站具体加急时间(加急时间较短,尤其是箱量大时

应与场站沟通好提前准备好集港车辆)。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