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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委员会工作责任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委员会工作责任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委员会工作责任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委员

会工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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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河县人民医院

继续教育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委员会职责

1.主任委员即医院法定代表人将继续医学教育纳入任期目标,为参加继续医学教育的人员提供必要的条件。审定全院继续医学教育年度规划。

2.副主任委员负责主持委员会日常工作。

3.研究继续医学教育的方针、政策,审定全院继续医学教育总体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

4.依据继续医学教育的有关规定及医院总体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制定全院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计划。

5.依据继续医学教育的有关规定及全院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计划,制定各部门具体细则并督促实施。

6.负责监督和检查全院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实施情况。

7.负责全院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总结、评估工作。

8.定期召开委员会工作会议,不断改进。

二、管理办公室分工

贯彻落实双鸭山市继续医学教育政策,根据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要求,采取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全院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工作。

1.科教部教学科负责拟定全院继续医学教育总体工作方案,并呈报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定;负责全院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协调和管理;负责年终个人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的审查,核发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合格证书;负责初级医师的院内继续医学教育之规范化培训管理工作。

2.医务部负责根据卫生技术人员岗位需要制定院内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计划;负责院内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备案及定期公布,以指导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学习;负责组织院内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实施及项目资料整理留档;负责参加院内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人员学分的核定和统计;负责建立相关保障制度,将继续医学教育合格作为卫生技术人员和执业再注册的必备条件。

医务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 1、继续医学教育是医务人员的终身教育,是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的重要途径。各级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按国家的规定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学习和继续医学教育,接受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培训。继续医学教育的结果作为医务人员年度考核、岗位聘任、续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执业资格再注册的重要条件。 2、继续医学教育按国家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实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制。医务人员每年参加在职继续医学教育学习的时间按照镇江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颁布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 3、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上送进修,参加各种类型学习班和各种学术交流会,院内院外组织的学术讲座,各大科专题讲座、病例例讨论和有计划组织的自学、外出参观学术活动等。 4、上送到上级医院进行3个月以上专科进修学习,每年底科室做好明年计划,经科负责人、医务科同意,主管领导审批,申请人再填写进修申请表交医务科联系进修单位。 5、参加省内外举办的专题培训班,主要选派科(区)副主任、副主任医师技术职务以上或专科骨干人员参加。原则上每人每年可有一次到省内参加学习的机会。副高职称以上人员每年有一次省外学习机会。外出学习的经科主任同意,主管院领导审批后报医务科 6、科内组织的专题讲课、病例例讨论要提前做好计划安排并通知科教科,并把讲稿送医务科备案。 7、医院每月有1-2个下午为全院学术讲座时间,由中、高级技术职务人员讲课。

# 8、严格执行继续教育证书制度,医务人员凡参加各类继续医学教育学习的需带“继教IC卡”,学分证需交到医务科办理登记手续,医务科将每年对学分进行审核登记。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试行办法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试行办法 为加强和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试行办法》、《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意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分的分类和要求 (一)学分分类 1、按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学分分为I类学分和II类学分两类。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授予I类学分;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科研成果、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他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授予II类学分。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包括: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全国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评审、公布的项目;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举办,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或全国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 3、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包括:上海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公布的项目;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教育基地举办,由上海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中华医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华口腔学会、中华预防学会、中华护理学会等一级学科学会举办,并向全国继续教育委员会、全国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备案的项目。 4、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包括;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公布的项目;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 (二)学分的要求 1、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都要参加与本专业相关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以获得规定的学分。 2、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要求为:区及区以上医疗卫生单位的中级及以上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学分不得低于25学分;初级及乡镇卫生院的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学分不得低于20学分,不要求必须获得I类学分。 3、在一个继续教育周期(五年)内,区及区以上医疗卫生单位的中级及以上卫生技术人员所取得的I类学分累计不得低于25学分,且市级医疗卫生单位、三级医院中级及以上卫生技术人员所取得的I类学分中有不低于10学分必须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获得。 4、经单位批准,凡参加专业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年度学习成绩合格者,视为完成当年学分的25分。 5、经单位批准,凡当年参加卫生支农累计6个月及其以上,或到外单位专业进修(含出国培训)、参加援外(援藏)医疗队6个月及其以上,或参加6个月及其以上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实施的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和指导老师及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经考核合格者,视为完成当年的25学分。 二、学分授予标准和计算方法 (一)I类学分 1、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两学分。每个项目所授予的学分最多不超过25学分。学分由项目举办单位按规定授予,并提供由举办单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部属单位或一级学会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验印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凭证。 2、参加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两学分。每个项目所授予的学分最多不超过25学分。学分由项目举办单位按规定授予,并提供由上海市继续教育委员会验印的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凭证。 (二)II类学分

医学教学工作总结范文

医学教学工作总结范文 医生是救死扶伤的,作为医学系的老师,更应该,做好医学教学工作总结,今天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医学教学工作总结范文,谢谢大家对小编的支持。 医学教学工作总结范文篇一 首先感谢护理部及护士长对我的信任,给我机会让我在护理组长的岗位上锻炼。自20xx年9月从总院进修学习回来后,由护理部安排我负责科室护理教学工作以来,在医院和护理部的领导下,在科护士长的支持下,通过全体师生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本年度教学任务。 现将全年教学情况总结如下:一、本年度共接受了55人的临床教学实习任务,其中大专生20人、中专生35人,总实习周数31周。实习期间未发生任何差错、事故。根据各学校教学计划要求及护理部制定的相关教学计划,结合本科室的具体情况,制定了详细的教学计划、入科培训计划、入科测试、出科理论及护理操作(女性导尿术)考试并严格按计划进行考核。具体工作安排如下:1、制定详细教学计划:(1)、认真解

读并执行前教学组长制定的本年度教学计划。(2)、加强与各实习小组长及各教学组长的联系,主动与各教学组长进行沟通交流,虚 心学习她们的带教经验。对实习同学在工作中提出的问题进行及时反馈。(3)、做好入科培训工作。为新入科的同学详细做好科室情况介绍,由于,妇产科是一个高风险科室,所以,在认真执行已制定的教学计划的同时,还新加入了有关医疗安全的相关内容。如:加强查对制度、消毒隔离制度、职业暴露及其标准预防原则等内容的学习。要 求实习同学带笔记听课。指导本科室实习要点,根据本科室情况及实习同学的实际情况安排带教老师。要求产前组的带教老师根据所带同学的情况进行带教,在确保医疗安全的前提下保证同学在本科室实习期间学有所得。(4)、对新进科室的同学进行入科测试,针对同学在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方面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的方面加强培训。(5)、紧扣教学大纲及各学校的实习计划,根据科室工作重点,设制具有专科特点的出科考试题目。(6)、护理操作考试:采取统一授课、示教室现场操作演示、每个同学亲手操作练习、

好医生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系统实施方案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价格方案及流程一、系统组成 二、说明: 1. 继续教育IC卡:卫生人员每人配备一张卡,卡表面上有持卡人的照片和姓名,卡内记录持卡人基本信息及上课刷卡的学习记录,刷卡后通过审核学分自动转入系统,学员无需担心因学分证书丢失而失去学分。(每人必配) 2. 终端一体机:连接在上网本上,通过客户端软件,实现刷卡机及读写卡器的功能。可在学习现场为继教人员刷卡记分,每人的刷卡时间在1秒以内,缓解了签到的麻烦。(承办或主办继续教育项目的单位,单位自行组织的业务,单位必配)。通过本机还可完成发卡、改卡、销卡以及查阅卡内数据等功能,保证IC卡信息的实时性和正确性。 3. 管理软件:主要完成录入基础数据、接收学分记录、浏览查询、综合统计、打印报表、远程数据交换等功能,管理者能快速统计各科室(各单位)继教达标率,了解继教工作开展情况(各单位必配)。

5. 新办卡费用为50元/张,包含五年数据维护费用(10元/人/年),同时此IC卡赠予办卡人。五年后,数据维护费用总额以单位在管理系统中的实际录入人数为依据计算,具体计算方式为(以单个医疗机构为单位):(1)、若某单位在管理软件中录入总人数超过500人,则该单位需交的数据维护费用总额为:10*500=5000元。 6. 若出现IC卡遗失,则需缴纳30元作为补卡费用,具体成本构成如下: (1)、PVC卡1元 (2)、红外感应Philips原装芯片卡14元 (3)、彩色印刷照片及卡面5元 (4)、邮寄费、快递费10元 三、ICME实施流程 1、各单位请派出一名具体操作人员配合该项工作的实施开展。具体操作人员将务必参加日后的系统使用培训课程。 2、各单位凭帐号和密码登陆到系统建立科室,按要求将收集的人员信息录入管理系统,录入结束后联系好医生医学教育中心江苏办事处(收集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当前职称及1张免冠数码彩色近照)。 3、各单位统计需制卡人员信息,汇款完毕,将汇款凭证传真至好医生医学教育中心。 4、好医生医学教育中心收到各单位人员资料和汇款凭证后开始制卡,并与制卡完成30日内完成发卡工作; 5、好医生医学教育中心负责后期软硬件安装调试工作,并优化管理系统使用。

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章程

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卫生部、人事部颁发的《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第五条,建立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第二条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是在卫生部、人事部领导下,对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质量监控的组织。 第二章任务 第三条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的任务是贯彻《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及其它有关法规和文件,开展全国继续医学教育政策、规划的研究;指导、协调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研究全国继续医学教育的方针、政策,向卫生部、人事部提出建议; 2、研究和提出全国继续医学教育的总体规划和实施计划; 3、负责拟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评审标准,申报、认可办法和学分授予办法,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基地评估指标体系和远程教育管理办法等; 4、负责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评审。评审结果作为卫生部批准和公布的依据; 5、组织选编、出版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优秀文字教材、音像教材和远程继续医学教育课件; 6、积极创造条件,开展远程教育,推动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广泛深入的开展; 7、对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解放军总后卫生部、卫生部直属单位及相关单位的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 8、负责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的评审。评审结果作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和公布的依据。 第三章组织 第四条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由卫生部、人事部、解放军总后卫生部、有关卫生厅(局)、人事厅(局)、高等医学院校、学术团体和医疗卫生单位的领导及专家组成。 第五条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4-5人。秘书长1人,委员30人左右。一般每届任期5年,如有工作调动等情况,可进行调整。根据工作需要,每1-2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遇有重大事情,可临时召开部分或全体委员会议。在委员会休会期间,委托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行使委员会的有关职责。 第六条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学科组。学科组成员一般任期3年。学科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制度

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制度 继续医学教育是适应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实际需要。为提高全院医务人员的素质,以人为本,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增强我院核心竞争力及卫生技术人员整体水平,更好地为医疗卫生事业作出贡献,以创建“学习型”医院为工作目标,根据《继续医学教育学规定》、《广西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制定如下继续医学教育制度: 一、继续医学教育的目的 继续医学教育是继医学教育毕业之后,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教育。继续医学教育的目的是使卫生技术人员在整个职业生涯中,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以适应医学科学技术和卫生事业的发展。 二、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 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为从事医疗、医技、护理的初级以上职称者,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是卫生技术人员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 三、组织管理 1、由医务科、护理部具体负责组织本院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制定本院继续教育计划、实施方法。 2、各科室要为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科主任要做好继续医学教育的组织协调工作,鼓励、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监督和组织卫生技术人员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3、卫生技术人员要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按照继续医学教育

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接受考核。在学习期间享受国家和本单位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在接受继续医学教育后,有义务更好地为本单位服务。 四、继续医学教育内容与形式 1.继续医学教育的内容,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重点,注重先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重视卫生技术人员创新能力的培养。根据学科发展和社会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3、以科室为单位,每月组织一次以上的业务学习。 4、以科室为单位,每月进行一次业务闭卷考试或技能考核。 5、医务科、护理部等科室每季度组织三基闭卷考试或技能考核。 6、医务科、护理部、感控科组织的业务学习。 7、自学是继续医学教育的重要形式之一,应有明确的目标,制定自学计划,医务科、护理部根据综述质量授予自学分。 8、继续教育采用参加各种短期或较长期的专业培训、进修学习、研修班、学术进座、学术会议、案例分析、临床病例讨论会、技术操作示教、网络教育等形式。 9、外出参加学术活动必须经医务科、护理部同意;科主任安排好本科室工作,确保医疗安全。 10、取得各类学分证书后,一周内交医务科、护理部放入个人档案。 11、鼓励在职职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各类成人医学教育学习。

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 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 为规范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提升培训质量,根据《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要求 (一)对申办单位的要求 1.申办单位须为医疗卫生或相关的教学、科研等机构,按照“谁申报、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可申报冠名本单位或本单位作为唯一/第一申办单位的项目,不得为其他单位申报项目。项目获批后要接受项目第一申办单位财务部门的监管。 多单位联合主办的项目由第一申办单位负责申报。同一项目只能通过一个单位申报,且只能选择以新申报项目或备案项目的形式申报,不可重复申报。 最近一个周期校验结论为暂缓校验或被撤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或最近一个周期年检不合格或被注销法人身份的机构,不得申报或备案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2.项目的申办单位须由其行政管辖的上级部门予以建立申报用户(立项用户)并通过该用户申报项目。

(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标准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项目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学科的国内或国际发展前沿; 2.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进展; 3.国内先进技术、成果的推广,国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和推广; 4.填补国内、外空白,有显著社会或经济效益的技术和方法; 5.当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传染病防控或突发应急事件等重点工作领域的研究成果; (三)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备案)表填报要求 1.填表前须认真阅读申报(备案)表中的填表说明; 2.填写申办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授课教师的工作单位名称时,需完整填写单位的标准名称(与单位公章相一致); 3.根据所报项目内容正确选择相应的学科专业,学科专业的详细分类与代码见申报(备案)表中的学科分类代码; 4.按要求选择相应的申报(备案)表,如实、准确、认真填写其中的各项内容; 5.项目负责人应在职(岗)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

医学教学工作总结

医学教学工作总结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篇一:教学工作总结 2011年度护理教学工作总结 首先感谢护理部及护士长对我的信任,给我机会让我在护理组长的岗位上锻炼。自2011年9月从总院进修学习回来后,由护理部安排我负责科室护理教学工作以来,在医院和护理部的领导下,在科护士长的支持下,通过(转载于: 在点网:医学教学工作总结)全体师生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本年度教学任务。现将全年教学情况总结如下: 一、本年度共接受了55人的临床教学实习任务,其中大专生20人、中专生35人,总实习周数31周。实习期间未发生任何差错、事故。根据各学校教学计划要求及护理部制定的相关教学计划,结合本科室的具体情况,制定了详细的教学计划、入科培训计划、入科测试、出科理论及护理操作(女性导尿术)考

试并严格按计划进行考核。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制定详细教学计划: 范文写作(1)、认真解读并执行前教学组长制定的本年度教学计划。 (2)、加强与各实习小组长及各教学组长的联系,主动与各教学组长进行沟通交流,虚心学习她们的带教经验。对实习同学在工作中提出的问题进行及时反馈。 (3)、做好入科培训工作。为新入科的同学详细做好科室情况介绍,由于,妇产科是一个高风险科室,所以,在认真执行已制定的教学计划的同时,还新加入了有关医疗安全的相关内容。如:加强查对制度、消毒隔离制度、职业暴露及其标准预防原则等内容的学习。要求实习 同学带笔记听课。指导本科室实习要点,根据本科室情况及实习同学的实际情况安排带教老师。要求产前组的带教老师根据所带同学的情况进行带教,

在确保医疗安全的前提下保证同学在本科室实习期间学有所得。 (4)、对新进科室的同学进行入科测试,针对同学在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方面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的方面加强培训。 (5)、紧扣教学大纲及各学校的实习计划,根据科室工作重点,设制具有专科特点的出科考试题目。 (6)、护理操作考试:采取统一授课、示教室现场操作演示、每个同学亲手操作练习、严格操作程序并根据操作考试评分标准严格进行考试。 二、与护理部及护士长紧密联系,学习她们丰富的临床教学管理经验,在带教过程中不懂的管理问题,XX我及时请教,对护生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及时汇报。 三、不定时的对实习同学的工作情况及劳动纪律情况进行了解。要求各带教老师以身作则,严格带教要求、规范操作示教,要求带教老师“放手不放眼”,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组织_管理制度和继续医学教育规划实施方案

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一、继续医学教育的目的: 继续医学教育是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教育。继续医学教育的目的是使卫生技术人员在整个职业生涯中,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以适应医学科学技术和卫生事业的发展。 二、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 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是以完成大、中专院校毕业后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人员为主。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是卫生技术人员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 三、组织管理: 1.由医务科具体负责组织本院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制定本院继续教育计划、实施方法。 2.各科室要为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科主任要做好继续医学教育的组织协调工作,鼓励、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监督和组织卫生技术人员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3.卫生技术人员要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按照继续医学教育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接受考核,在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同时,有义务更好地为本单位服务。

四、继续医学教育内容与形式: 1.医院举办的学术活动是医学继续教育的重要组成形式,医院邀请全国著名专家进行学术讲座,着重讲解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重点,注重先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重视卫生技术人员创新能力的培养。根据学科发展和社会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2.自学是继续医学教育的重要形式之一,应有明确的目标,制定自学计划,每年提交专业综述一篇,医务科根据综述质量授予自学分;同时根据专业和科室培养计划选择外出进修、参加短期学习班等形式。 五、继续教育学分评定: 1.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取得学分不低于25学分。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按项目级别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国家级项目、省级、市级项目及以上科技成果为Ⅰ类学分;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区县级项目、医院自管项目、自学及发表论文、译文、出版著作等其它形式的活动为Ⅱ类学分。 2.对学分授予和登记应严格执行《河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的有关规定。医务科每年对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进行审验一次。

2015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总结

大城县医院医学继续教育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的继续医学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卫生专业技术 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根据市卫生局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要求, 我院的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开展顺利,取得了良好效果,总结如下: 一、建立并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 我们制定了本院《继续医学教育计划》、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制,明确 了继续医学教育的相关政策、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成立了继续医学 教育领导小组,由医务科负责继续医学教育工作,使我院的继续医学 教育工作步入了规范化发展的轨道。 二、对继续医学教育认识程度有所提高 在如何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提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对继续医 学教育的认识和重视上,不断创新思路,把继续医学教育工作作为工 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制定了相应的配套措施,强化卫生专业技 术人员对继续医学教育的认识和重视,使他们在工作中不断加强自身 的业务知识的学习和业务水平的提高,以达到医院整体医疗水平的提 高。 三、继教管理步入正规,科学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继续医学教育面广、量大,层次多,形式多样,规范管理既是工 作重点也是工作难点。我们不断解放思想,创新思路,更新手段,在 规范管理上做文章。

一、是依据卫生局有关文件,制定了本院继续医学教育的相关配套规定,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管理。 二、是依据我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有关文件要求,根据自己的实际,实行了院内继续学分制、实行签到制,掌握全院的继续医学教育情况,有利于有针对性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定期进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等相关知识的培训,使医院大多数人员熟悉和掌握继续医学教育制度。 三、是业务学习落实到位,学习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实名签到制,避免了以前业务学习流于形式的松散,学习结束发放学分卡,有利于掌握每个人的业务学习情况。 四、继续医学教育培训活动有所加强 为满足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需求,我们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使卫生技术人员学有渠道、学有所获、学有所用。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频率和质量较往年有所增加和提高。 (一)是加强了重点传染病知识的培训,组织卫生技术人员进行了禽流感.结核病,手足口病,麻疹防治知识的全员培训,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专科医疗护理技术培训。主办讲座30次,培训共有1000余人,合格率为100%。通过培训,提高了卫生技术人员对传染病防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使卫生人员掌握了传染病防治的基本知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是聘请外院知名专家、教授进行业务知识的讲座,加强本

医院继续医学教育管理规定

文档序号:XXYY-ZWK-001 文档编号:ZWK-20XX-001 XXX医院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规 定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规定 第一章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及学分授予管理办法 一、继续医学教育的指导思想 继续医学教育是卫生技术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 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 适应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实际需要, 面向现代化, 面向世界, 面向未来。 二、继续医学教育的目的 继续医学教育是毕业后医学教育之后, 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教育。其目的是使卫生技术人员在整个职业生涯中, 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 不断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提高服务质量以适应医学科学技术和卫生事业的发展。 三、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 (一)完成毕业后医学教育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卫生技术人员; (二)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各类初级卫生技术人员, 包括:药剂、检验、医技、护理等; 四、组织管理 (一)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是全院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指导、协调和质量监控的组织。主要职能是: 1.院继续医学教育的总体规划和实施计划; 2.负责对本院申报的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及

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的初评与推荐; 3.负责全院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审定及必修项目的确定; 4.对全院的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 5.组织继续医学教育教材的编写。 (二)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办公室:在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的领导下, 负责全院继续医学教育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能是: 1.组织实施全院的继续医学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 2.组织申报并协助举办各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安排组织全院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考核及登记学分; 3.负责年度及任期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的审核验证及全院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督查。 (三)科室继续医学教育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科室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组织落实。主要职能为: 1.制定科室继续医学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科室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实事求是地进行学分登记; 3.负责科室卫生技术人员年度及任期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的初审; 各科室要为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提供必要的条件。卫生技术人员要积极主动地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临床教学管理制度与职责

第一章教学管理制度 一、实习教学管理工作规范与程序 为了规范教学管理,落实各项教学管理制度和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保证各项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医院教学管理制度、学校毕业实习计划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院教学管理程序与规范,供教学工作中执行。 以下各项工作的实施以科室为单位执行,由科秘书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实施。不设科秘书的科室,由科主任或指定人员负责。 在执行中若发现问题,或拟提出建议,请各科主任、科秘书和带教老师向医务股反映,以便及时修改完善。 (一)实习轮科登记 1、全院实习生统一使用《霍邱县第二人民医院实习轮科登记卡》作实习轮科 登记。 2、本卡由实习小组长保存,入科时凭卡到科室集体报到,科秘书在登记卡上 签名后安排实习。小组长于报到2天内将本卡送医务股阅签。 3、出科时小组长将组员的登记卡逐一交带教老师签名并记录考勤情况。 4、实习结束时各院校实习组长收齐各小组的轮科登记卡交医务股保存。 5、各科科秘书负责实习生的出、入科教育并经常检查实习生的实习情况。对 于实习生不按计划轮科的情况要及时发现、纠正,并向医务股报告。 6、医务股定期(教学行政查房)或不定期检查实习生轮科及科室管理的情况。(二)实习生请假审批登记 1、全院实习生统一使用《霍邱县第二人民医院实习生请假审批登记卡》进行 请假、销假的审批登记。实习期间无特殊理由一律不准请假。

2、请假0.5—1天经科主任或科秘书审批;请假1天以上(3天以内)经科主 任审批后报医务股审批;请假3天以上(含3天)先经学院审批,再报科主任、医务股备案。病假须附病假单。用其他方式请假的一律无效,作旷课处理。 3、外语等级考试、考研、专升本考试、学校集体活动或集体参加人才交流会 等可由实习组长凭有关通知直接到医务股办理集体请假(在审批登记卡上注明),免除科室请假手续。小组长应在办妥手续后知会科秘书。 4、假期结束,应分别于24小时和48小时内向科秘书及医务股销假。 5、见工择业限假14天,可累积用假。超假后请假须报所属院校批准。见工择 业假必须是从事应聘、面试、试工等就业相关活动,不得转作他用。5天以上的试工请假必须提供用人单位要求试工的证明。 6、因试工等需要转点实习的,需提供用人单位证明,经学校同意,医务股批 准。 7、带教老师应将实习生考勤情况在实习鉴定表和转科登记卡上登记。 8、实习生缺实习时间累计超过该科实习时间的1/3者,作不及格论;达2个 月者,不论何种原因,作休学处理。旷实习累计达2周者,作退回学校处理。 9、实习结束时实习组长收集请假审批登记卡交医务股保存。 10、带教老师和各级教学管理部门加强实习生纪律教育和考勤管理。 (三)科室带教工作登记 1、带教工作登记由科秘书负责,以实习科室为单位,按学年登记。 2、带教工作登记使用医院统一编印的《带教工作登记表》进行。 3、每学年结束,科秘书统计带教老师的带教工作量,经带教老师和科秘书签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

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要求个人每年完成总分25分,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者要有5-10分I类学分 (一)Ⅰ类学分及授予标准 1、经卫生部、省卫生厅批准公布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包括华西远程、好医生等),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等一级学科学会举办、并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的项目,按相应标准授予学分。 2、获得部、省级科研立项、科研成果奖等由项目承办单位按以下标准授予Ⅰ类学分。科研立项:国家级课题,按课题组成员排序分别授予10 9 8 7 6学分;省、部级课题8 7 6 5 4 分;科技成果奖:国家级奖一等20 19 18 17 16学分、二等15 14 13 12 11学分、三等11 10 9 8 7学分、四等9 8 7 6 5学分;省、部级一等12 11 10 9 8学分、二等10 9 8 7 6学分、三等8 7 6 5 4学分。 (二)Ⅱ类学分及授予标准 自学、发表文章、出版书籍,获得市、县(市、区)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奖,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及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由县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二级及以上医院)、县级及以上医学类学会、协会按标准授予Ⅱ类学分。 1、凡由单位组织自学与本专业有关的知识,写出综述,每2000字1学分,但每年最多不超过5学分。 2、获得市、州、县(市、区)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奖的,按以下标准授予学分。科研立项:地市级课题,按课题组成员排序(1 2 3 4 5)分别授予5 4 3 2 1学分;县市级课题4 3 2 1 1 分;科技成果奖:地市级奖一等8 7 6 5 4学分、二等 6 5 4 3 2学分、三等5 4 3 2 1学分;县市级一等6 5 4 3 2学分、二等5 4 3 2 1学分、三等4 3 2 1 1学分。 3、发表学术论文,按作者排序(1 2 3)及不同级别刊物按以下标准授予学分。国外刊物10 9 8学分,国家级刊物8 7 6学分,省级

医院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实施方案

医院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卫生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加速医学人才的培养,建立连贯性医学教育的完整体系,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规范管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卫生技术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是继医学院基本教育之后,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必由之路。继续医学教育是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身性医学教育,是医学教育的最高层次。主要目的是使在职的卫生技术人员专业知识不断得到补充、更新、拓宽、加深,从而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并使继续教育和晋升、聘用、职业注册紧密结合起来,作为职称评审、执业资格再注册等申报必备材料。形成培训、考核、晋升一条龙的管理模式,逐步使卫生技术人员树立只有终生教育,才能终生执业的观念,真正把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转变成自觉行动。把开展继续教育作为提高单位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范围和对象 凡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具有初、中、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均为继续医学教育对象。对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实行学分审验制度。 二、内容和形式 医学继续教育内容丰富,专业层次繁杂,为做到系统性、连续性、实用性,继续教育的内容要突出“三性”、“四新”,即针对性、实用性、先进性、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且按照初、中、高三个层次进行。 1、初级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为两部分,一是医学院校大学毕业生或具有师级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参照卫生部关于规范化培训等有关规定,以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标准为目标,进行以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为主的继续教育内容;二是士级职称的初级卫生技术人员、由单位根据师级专业技术职称标准及“注册”要求,结合本岗位实际需要制定继续教育内容。 2、中级卫生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应以副高职专业技术标准为目标,以学习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的“四新”知识为内容,注意针对性、先进性的实用性,积极学习旨直和应用新技术、新方法。 3、高级卫生技术人员以本专业、本学科先进水平为目标,开展以更新知识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内容有:本专业的综述,以“四新”为内容的学术专题讲座、报告、科学研究、出版著作等。 4、继续教育可采取以下几种形式: 专题讲座、专题讨论会、专题讲学班、学术会议、学术讲座、疑难病例讨论、临床病理讨论、技术操作示教、长期或短期专业培训班、研讨班,国内外技术调研和考察,引进应用新技术、新方法;发表论文,出版著作或译著,为医学继续教育提供教学,科技成果推广,获科技成果及科技进步奖,专业进修等。积极开展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丰富继续教育资源,提高继续教育的可及性、扩大覆盖面。 三、学分授予和要求 根据卫生部、省卫生厅《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授予办法》,把继续教育项目分为I 类和II类学分。 I类学分是由国家、省医学会继续教育委员会审批认可的继续教育项目;II类学分是由卫生局、市医学会继续教育委员会审批认可的继续教育项目,有计划的自学和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活动。

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

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 为加强和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省卫生厅和人事厅《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省人事厅《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分分类 (一)按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学分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 (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推广项目授予Ⅰ类学分。 (三)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授予Ⅱ类学分。 (四)现代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是继续医学教育举办形式之一,按照项目所属等级授予相应学分。 二、学分要求 (一)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都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取得规定的学分。 (二)完成毕业后医学教育培训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卫生技术人员,在县及县以上医疗卫生单位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人员,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5-10学分,Ⅱ类学分15-20学分。其中,在省级医疗卫生单位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人员,五年内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的学分数不得低于10学分。 (三)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卫生技术人员及在乡镇卫生院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人员,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Ⅱ类学分20学分。 (四)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获得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数不超过10学分。 (五)Ⅰ类、Ⅱ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 三、学分授予标准 (一)Ⅰ类学分计算方法 1、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2学分。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10学分。 2、参加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6小时授予

医学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医学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一、医务科负责本院继续教育工作,日常工作由医务科指定科内工 作人员负责。 二、继续教育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根据省、市、 县继续教育工作需要制定年度业务培训、考核计划,并组织实 施。 三、专题类、学术类由各临床科主任根据本科室业务情况制定年度继续教育计划(并且是承办全县卫生系统的),报医务科备案,以备验收。各临床专业科室必须每年按各自的专业承办一次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如有科室当年度内完不成承办活动的,扣罚科室负责人当年度十二月份的全部绩效工资,当年度科室人员不能评为优秀。 四、本院卫生技术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医院继续教育计划,学分完成情况列入个人年终考核。 五、继续教育管理要突出“四性”(针对性、实用性、全员性、先进性)、“四新”(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特点,依法规范的进行组织管理。 六、建立计算机管理,完善电子版继续医学教育档案。 七、继续教育的项目包括: 1、国家、省、市、县公布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2、院内的自学项目; 3、自学和其他形式项目; 4、远程医学继续教育(“好医生”网上医学教育项目)。 八、继续教育内容:

1、基础理论知识; 2、本专业技术知识; 3、相关学科知识、现代管理知识等。 九、继续教育形式: 1、以科室为单位,每周组织一次以上的业务学习。 2、以科室为单位,每季度末进行业务闭卷考试及技能考核。 3、每年10月份,医院组织召开一次医学论文交流会。 十、继续教育学分计算方法: 1、Ⅰ类学分:国家、省、市级继续教育项目及省部级科技成果奖; 2、Ⅱ类学分:县级、医疗卫生单位继续教育项目,发表医学论文或医学着作、远程教育、进修、在职高等医学学历教育、区县级科技成果奖,以及卫生局规定的自学学分。 十一、继续教育实行学分登记制度,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度一般不低于25学分,其中:1、职务到期续聘、执业注册需20学分:Ⅰ类学分5-10分、Ⅱ类学分15-20分;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需25学分:Ⅰ类学分5-10分、Ⅱ类学分15-20分; 2、取得各类学分证书后,一周内交院医务科备案入档。 十二、医院接到卫生局等上级部门的各类人员外出培训通知后,经院长批准,医务科负责通知有关科室,报医务科备案,并办理培训费用等事宜,外出学习期间的交通费自理。 十三、外出参加学术活动必须经科主任同意;科主任安排好本科室工作,确保医疗安全,医务科批准,由院长审批,报医务科备案。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依据原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原卫生部《关于加强“十二五”期间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原卫生部《关于印发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培训暂行规定的通知》,特制定本办法。 一、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通过培训班、远程等多种形式学习、培训获得的学分为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二、学分分类 按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学分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 (一)Ⅰ类学分 1.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备案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备案项目,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核准、公布的项目。 2. 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由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申报,由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 (3)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国医院协会、中国医师协会、卫生部远程医学教育中心等(以下简称指定社团组织)所属各学术团体申报的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在分别经学(协)会等组织评审并批准后,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公布的项目。 3. 推广及必修项目

推广及必修项目是根据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的重大需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培训,医德医风以及适应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培训,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和批准的培训项目(包括远程教育项目)。该项目须经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公布。 4. 经单位批准出国(境)参加国际会议。 (二)II类学分 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成果)、单位、科室组织的学术活动、大查房、疑难病例讨论等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授予II 类学分。 三、学分要求 (一)乡(镇)卫生院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I类学分5-10学分,II类学分15-20学分。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医疗卫生机构的五年内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的学分数不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低于10学分,I、II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 (三)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每年获得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不低于20学分,乡村医生每年获得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不低于15学分,不区分I、II类学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全科医师和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五年内通过参加必修项目获得的学分数不得低于20学分。 (四)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每年获得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数不超过10学分,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每年获得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数不超过15学分。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全继委发[2006]11号)

【发布文号】全继委发 [2006]11号 【发布日期】2006-12-18 【生效日期】2006-12-18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卫生部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 (全继委发 [2006]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有关部属单位及学术团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不断完善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提高继续医学教育的质量,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对2001年颁发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 2、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

二○○六年十二月十八日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落实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分要求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I类学分5-10学分,II类学分15-20学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五年内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的学分数不得低于10学分。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获得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数不超过10学分。I类、II 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 二、学分分类 按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学分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 (一)Ⅰ类学分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申报,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由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制度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制度 根据《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湖北省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和学分登记管理实施细则》,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完成每年规定的继续医学教育的最低学分数。 第二条学分计算方法 (一)Ⅰ类学分计算方法 1、参加国家级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按每小时授予2学分。 2、参加省、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6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按每小时授予1学分。 3、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含计算机网络继续医学教育)的学分授予按该项目规定的学分办理。 4、省、市级学会举办的学术年会,每次授予省、市级学分3学分。 5、上述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25学分。 (二)Ⅱ类学分计算方法

1、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公布的项目,按每6 小时授予1 学分;主讲人按每小时授予1 学分。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5 学分。 2、自学笔记:凡自学与本学科专业有关知识,应先定出自学计划,经本科室领导同意后执行,写出综述,在科室交流,每2000字授予1学分,每年最多不超过5学分。 3、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或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制定或指定的教材、杂志、音像、光盘等,由市以上继续医学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安排进行。学习后,由市继续医学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考核,按规定的学分标准授予学分。 4、经单位批准,凡到外单位专业进修(含出国培训)1—5个月,经考核合格者,每月授予5学分。6个月及其以上,经考核合格者,视为完成每年规定的25学分(不区别Ⅰ、Ⅱ类学分)。 5、在刊物上发表论著和综述,按以下类别计算学分: 第一作者—第二作者(依此类推) 国外刊物 10-9学分具有国际标准刊号 (ISSN) 8-7学分或国内统一刊号(CN)的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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