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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检察院招考法律基础知识强化试题及答案一

法院、检察院招考法律基础知识强化试题及答案一
法院、检察院招考法律基础知识强化试题及答案一

法院、检察院招考法律基础知识强化试题及答案一

一、单项选择题( 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中的括号内。每小题 1 分,共30 分)

1. 按照制定和实施法律的主体不同,可以把法律划分为()。c

A. 根本法和普通法

B. 一般法和特别法

C?国内法和国际法D.实体法和程序法

2. 我国依法治国的主体是()。c

A. 党中央

B.国务院C?广大人民群众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3. 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适用我国法律。b

A. 一律

B. 一般

C.可以

D.不能

4. 法律()是划分部门法的首要的、第一位标准。a

A. 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种类

B. 调整的方法

C?保障权利的途径D.调整的机制

5. 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是()年制定的宪法。d

A.1949

B.1950

C.1952

D.1954

6. ()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一项符合我国国情的基本制度。c

A.民族自治制度

B.区域自治制度

C.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D.民族平等制度

7.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d

A.权利

B.权力

C.义务

D.权利和义务

8. 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的最高国家审判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

作。c

A.领导

B.指导

C.监督

D.管理

9. 行政法与行政法规的关系是()。c

A. 行政法就是指行政法规

B?行政法是行政法规的渊源之一

C?行政法规是行政法的渊源之一

D. 行政法与行政法规是效力不同的两种类别的规范性文件

10. 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达到()人以上的营利性经济组织。a

A.5

B.6

C.7

D.8

11. 增值税属于()。 a

A.流转税

B.财产税

C.所得税

D.营业税

12. 我国森林法把每年()定为全国统一的“植树节” 。c

A.3月5日

B.3月11日

C.3月12日

D.3月15日

13. 刘迪,6 岁,在北京幼儿园学习绘画数年,1989 年夏天,某机构组织儿童绘画展,刘迪的画被选中参展,并获得一等奖,得奖金1000 元。此时刘迪父母已离异,其母张某为刘迪的监护人,刘迪之父每月给刘迪100 元抚养费。1000 元奖金应归()所有。d

A.刘母

B.刘父

C.幼儿园

D.刘迪

14. 财产所有权中最核心的是()。d

A.占有权

B.使用权

C.用益权

D.处分权

15.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以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的,商

标局应当依照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公告()的商标。a

A.使用在先

B.申请在先

C?申请在先并且使用在先 D.设计在先

16. 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人对于被继承人生前的合法债务()。d

A.应当负责全额偿还

B.可以负责全额偿还

C.可以不负责偿还

D.应当在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负责清偿

17.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单位()。

b

A. 可以成为所有犯罪的主体

B. 只能成为法律明文规定可由单位构成的犯罪的主体

C. 不能成为任何犯罪的主体

D. 能否成为犯罪的主体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18. 我国刑法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处罚。b A.可以免除B.应当减轻C.可以减轻D.应当从轻

19. 我国刑法规定,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就不再追诉;如果20 年以

后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批准。b

A?全国人大常委会B.最高人民检察院

C.最高人民法院

D.中共中央政法委

20. 中学生某甲,1983年4月5日生。1998年3月28日,他故意把一同学打成重伤,某甲

对于他的这一行为,()。a

A. 应负刑事责任,但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B. 应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C. 应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D. 不负刑事责任

21. 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反映了()。b

A.自然规律

B.唯物史观

C.英雄史观

D.历史传统

22. 在价值关系中()。b

A. 人永远是主体

B. 主体永远是人

C.物可以是主体

D.客体永远是物

23. ()在价值观念体系中居于深层次的、核心地位。d

A.人生观

B.人生价值观

C.历史观

D.世界观

24. 道德提倡()。d

A.必须怎样

B.可以怎样

C.不准怎样

D.应当怎样

25. ()是中国革命道德传统。a

A.追求真理

B.自强不息

C.勤劳勇敢

D.关心国家

26. ()是道德问题的核心。d

A.政治立场B?社会理想C.发展道路D.为谁服务

27. 婚姻的基本要求是()。a

A.婚姻自主

B.情感基础

C.相濡以沫

D.共同生活

28. ()是道德修养最根本的方法。d

A.立志

B.学习

C.内省

D.实践

29. 在人际交往中,宽容是一种()。c

A.忍让

B.软弱

C.教养

D.妥协

30. 思想指人的()。a

A.理性认识

B.科学思维

C.自觉意识

D.系统知识

、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至五个正确的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

序号分别填在题干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每小题

2 分,共20 分)

1. 法律与政

策的主要区别在于()的不同。abcde

A.制定主体

B.实施保障

C.表现形式

D.内容具体程度

E.稳定性

2. 法律关系的三要素是指()。abc

A.主体

B.客体

C.内容

D.责任

E.权力

3. 我国宪法实施的保障,包括()保障几个方面。

A.政治

B.法律

C.经济

D. 组织

E.群众

4. 犯罪集团的主要特征有()。

A.主体必须是由3人以上组成的

B.具有一定的组织性和固定性

C?具有共同实施某种犯罪的目的性 D.其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E. 有明显的首要人物

5. 道德是以善恶为标准,依靠()来评价人们的行为,调节人与人、人与自然环境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和规范的总和。

A.内心信念

B.政治思想C?社会舆论

D.传统习惯

E.法律条款

6. 学会合作()。abc

A.是教育的目的

B.才能适应竞争

C.是成功的要素

D.目的是受人欢迎

E. 目的是改善人际关系

7. 政治指涉及()关系的各项政策和各种活动。

A. 社会

B. 国家

C. 人际

D.阶级

E. 民族

8. 道德修养()。

A.是人性向善的过程

B.甚至要经历精神的痛苦C?是自我改造的过程

D.甚至要经历肉体的磨难E?主要是接受教育

9. 审美是人们对美和美的事物的()。

A.思考

B.认识

C.欣赏

D.感动

E.评价

10. 人的境界是()。

A.人的技术水平

B.对人生体验、认识、调整和控制的总体水平

C.人生修养的落脚点

D.人生价值的体现

E.社会地位的反映

三、简答题(第1、4小题每题5分,第2、3、 5 小题每小题6分,共28分)

1. 什么是诉讼证据?它有哪些基本特征?

2. 举例说明何谓不正当竞争?

3. 简述法律的特征。

4. 简述人生目的的含义和作用。

5. 简述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

四、论述题(12 分) 试论共产主义信仰和宗教信仰的本质区别,以及我们对两者所应有的态度。

五、案例分析题(10 分)

刘甲与刘乙系同村邻居。1998年4月20日,两人为了宅基地的问题发生争执,刘甲首先出手打了刘乙胸部一拳,刘乙随之还击,猛击刘甲的脸部,致刘甲鼻梁骨折、右眼部红肿并伴

有少量出血,经医院治疗花去医疗费3000 余元。刘甲要求刘乙赔偿医疗费及误工损失共计人民币4000 元,刘乙以刘甲首先出手打他为由拒绝赔偿。1998 年8 月20 日,经乡司法助

理员调解,刘甲与刘乙达成赔偿协议,由刘乙赔偿医疗费及误工损失共计人民币3500 元,于同年8月底一次性付清。事后,刘乙未按照协议支付赔偿款,刘甲多次催讨未果,于1999 年 6 月15 日再次找乡司法助理员要求解决。在乡司法助理员表示无能为力后,刘甲就决定向法院起诉。可是乡司法助理员说:“你现在才想到去法院起诉,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法院是不会受理的。”请你根据法律规定分析乡司法助理员的话是否正确。乡司法助理员的活是不正确的。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身体受到伤害的诉讼时效是 1 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由于刘甲与刘乙于1998年8月20日达成赔偿协议,诉讼时效中断。从同年8月底重新开始起算诉讼时效,因此刘甲于1999年6月15日决定向法院起诉并没有超过1 年的诉讼时效。即使超过1 年的诉讼时效,法院也应当受理,因为超过诉讼时效使权利人丧失了胜诉权,但并不因此丧失起诉权。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 1 分,共30 分)

1. C

2.C

3.B

4.A

5.D

6. C

7.D

8.C

9.C10.D

11. A12.C13.D14.D15.A 16.D17.B18.B19.B20.A

21.B22.B23.B24.D25.A 26.D27.A28.D29.C30.A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 2 分,共20 分) 1.ABCDE2.ABC3.ABDE4.ABCD5.ACD

6.ABC

7.BDE

8.ABCD

9.BCDE10.BCD

三、简答题(第1、4小题每小题5分,第2、3、5 小题每小题6分,共28分) 1.诉讼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它有三个基本特征:一是客观性,即诉

讼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任何主观臆断和假材料都不能成为诉讼证据;二是关联性,即诉讼证据必须与特定的案件有内在的必然联系,与案件无关的事实不能作为证据;三是合法性,即诉讼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要求的形式,并按法定程序收集、提供和运用数据。

2. 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比如,经营者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就属于违反商标法的有关规定、损害商标权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3. 法律的特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首先,法律是一种概括、普遍、严谨的行为规范,具有规范性和针对一般人的反复适用多次的特征,并具有严谨的逻辑构成。其次,法律是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行为规范。法律是国家意志,必须由代表国家的机关来直接规定。再次,法律是国家确认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不仅具体和明确,而且由国家确认和保障。最后,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这种作为法律实施后盾的强制力是由国家施加的。

4. 人生目的是关于人为什么活着的观点和主张,是人生观首要和基本的问题,是人的理性的重要标志;它是人们为自己确立的人生最终奋斗目标,并通过一生的活动、工作来实现;人生目的是否正确是区分先进与落后人生观的重要标志。人生目的对人生具有动力、导向和激励作用

5. 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主要有:第一,“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整体主义思想;第二,勤劳勇敢、酷爱自由的民族精神;第三,乐群贵和、孝慈友恭的传统美德;第四,崇尚志向、重视节操的精神境界。此外,谦虚谨慎、务实求真、廉洁奉公、艰苦朴素、诚实守信、尊师

敬业等也为人们所熟悉和实行。

四、论述题(12 分)人生信仰按性质可分为科学信仰和非科学信仰。科学信仰以对事物本质和发展

规律的正确认识为基础,在实践中不断得到检验、完善,具有不可抗拒的力量;非科学信仰以对事物本质和发展规律错误认识或迷信为基础,经不住实践检验。

共产主义信仰是科学的,它建立在马克思主义对人类社会的本质和历史发展规律客观分析和科学预见基础之上,并被共产主义运动实践和近一个半世纪历史发展的事实不断检验,并证明具有不可抗拒的生命力。

宗教信仰是非科学的,它把人们因面对自然和社会中尚不能控制的力量而产生的恐惧、困惑的感受,对挫折、痛苦的体验都说成是不能靠人类的力量克服的,虚构天国的幸福和神灵的力量来麻痹人们。适当举例。

正确的态度应该是以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武装头脑,以科学的方法看待现实社会的本质和发展趋势、正确对待困难和曲折,坚定科学信仰、投身到社会实践,为社会进步、人类解放做出积极努力。适当举例

对待宗教信仰等非科学的现象,也应该以科学的态度去分析,认识其存在的社会文化方面的客观基础,了解和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政策。特别要注意把合法的宗教和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直接危害社会稳定、国家安全、人民幸福的邪教区分开来,对邪教认清其反动政治本质,进行坚决的斗争。

五、案例分析(10 分)乡司法助理员的活是不正确的。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身体受到伤害的诉讼时效是 1 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由于刘甲与刘乙于1998年8月20日达成赔偿协议,诉讼时效中断。从同年8月底重新开始起算诉讼时效,因此刘甲于1999年6月15日决定向法院起诉并没有超过1 年的诉讼时效。即使超过1 年的诉讼时效,法院也应当受理,因为超过诉讼时效使权利人丧失了胜诉权,但并不因此丧失起诉权。

人民检察院书记员考试真题卷含参考答案

一、本试卷共80道题,总时限为60分钟。 二、请在机读答题卡上用蓝色墨水笔或签字笔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好自己的姓名、考试课码、报考单位、准考证号,并用2B铅笔涂写准考证号栏。 三、请仔细阅读下面的注意事项,这对考试成功非常重要: 1、题目应在答题卡上作答,不要在题本上作任何记号。 2、监考人员宣布考试开始,你才可以开始答题。 3、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你应立即放下铅笔,将试题本、答题卡都留在桌上,然后离开。 如果你违反了以上任何一项要求,都有可能影响你的考试资格。 4、试题答错不倒扣分。 5、特别提醒你注意,涂写答案时一定要认准题号。 6、严禁折叠答题卡。 一、是非判断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对下列命题作出判断,你认为正确的在答题卡上涂A,错误的涂B;全部涂“A”或“B”,均记为0分。) 1、元朝的“刺字”作为附加刑,不适用蒙古人、色目人。(对) 2、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党的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错) 3、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与国务院发改委制定的行政规章相冲突,其适用问题由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报国务院裁决。 (错) 4、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对) 5、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

章,特别规定和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 (对) 6、在国家的权力结构中,司法权是涉及领域最广、最活跃、最富创造性的权力。(错) 7、担任法官必须年满22岁。(错) 8、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的任免办法,法官法没有专门作出规定,由最高人民法院另行规定。 (错) 9、初任法官必须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资格。(对) 10、法律意义上的权利和义务规定具有确定性和不可预测性的特征。(错) 11、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是法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对) 12、复议机关对于申请行政复议的,都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错) 13、商法和民法属于私法的范畴,由于两者的调整对象、内容的相关性,两法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对) 14、隐私权的主体有自然人、法人。(错) 15、李某,17岁毕业于中国科技大学少年班后参加工作,为此,可将其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对) 16、当事人可以创设物权或改变物权的内容。(错) 17、任何一种犯罪的犯罪构成都是主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体。(对)

2014年法院、检察院招录公务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真题 (三)

2014年法院、检察院招录公务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真题(三) 满分:100 分时限:120 分钟 题号一二三四五总分核分人 得分 第一部分客观题 (下列各题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在机读答题卡上将你认确的答案的字母涂黑,答错、不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共30 题,每题1 分,共30 分。) 1 .法是由国家创制或认可并具有( )的社会规范。 A .国家强制力 B .普遍约束力 C .普遍约束力 D .国家强制性 2 .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 )在法律关系中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A .个人 B .组织 C .公民 D .主体 3 .从( )上讲,法学体系属于意识的范畴,法的体系属于政治法律制度的范畴。 A .性质 B .范围 C .具体的存在形式 D .范畴 4 .关于法律和国家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国家需要法律 B .法律先于国家而产生 C .法律不一定从属于国家 D .法律的产生与国家的产生没有必然联系 5 .在一个国家里,由部门法所构成的有机联系的整体,称为( )。 A .法系 B .法律体系 C .法学体系 D .法的历史类型 6 .普通法法系国家通常适用的一种法的分类是( )。 A .公法和私法 B .根本法和普通法 C .成文法和习惯法 D .普通法和衡平法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各部、委、局可依法制定( )。 A .基本法律 B .行政法规 C .行政规章 D .自治条例 8 .一个国家根据一定的原则和标准划分的本国同类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是( )。 A .部门法 B .法律洲源 C .法律体系 D .法律历史类型 9 法律规范依行为模式的不同一般可分为( )。 10 .按照规定的内容、法律地位和制定的程序的不同,可以把法律划分为( )。 A .根本法和普通法 B .一般法和特别法 C .国内法和国际法 D .实体法和程序法 11 .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治国基本方略的是在( )。 A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 B .党的十四大 C .党的十五大 D .1982 年宪法 12 .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 )适用我国法律。 A .原则上 B .一律 C .可以 D .不能 13 .对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判决的宣告( )。 A .必须公开进行 B .可以不公开进行 C .是否公开由法院决定 D .是否公开由审判长决定 14 .一切国家机关、党派团体、社会组织和任何个人,都必须遵守法律、依法办事。这是我国 主义法制基本要求中( )。 A .有法可依的要求 B .违法必究的要求 C .执法必严的要求 D .有法必依的要求 15 .我国现行宪法是一部适合中国国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宪法,其通过时间是()。 A .1954 年 B .1978 年 C .1982 年 D .1988 年 16 .在我国,制定行政法规的机关是( )。 A .国务院 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试论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是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

试论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是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 宪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分工负责是指: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等在处理刑事案件工作中按照法律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既不能互相推诿,也不互相代替。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对刑事案件,经检察院批准或法院决定,公安机关负责侦查、拘留、执行逮捕;人民检察院负责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还负责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和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负责检察院提起公诉和被害人提起自诉案件的审判。 互相配合是指: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等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互相支持,协调,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互相制约是指: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互相监督,互相约束,防止发生错误和及时纠正错误。例如,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必须报请检察院批准;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对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驳回起诉;法院判决后,检察院对有错误的判决可以提起抗诉,法院认为抗诉无理的可以驳回抗诉;监狱和其他执行机关在刑罚执行中,如果认为判决有错误,应当转请检察院或者原判法院处理。作

为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有权对侦查、审判和刑事执行工作实施监督。另外,上级司法机关对下级司法机关的监督也是制约,如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程序、死刑复核程序等。 按照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同属于司法机关,分别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 公、检、法三机关之间的关系,过去无论是立法还是司法实践,都强调三机关的相互配合,现在立法与实践尽管依然重视互相配合,但互相制约的观念和程序均得到加强。如本法有关法院对公诉案件的庭前审查程序的规定就弱化了人民检察院与人民法院之间的配合,加强了法院对检察机关的制约。在分工负责的前提下,互相配合与互相制约是一个辩证统一的综合体,必须全面贯彻,不能过分偏执于其中某一方面。只有互相制约,才可以防止司法权力的滥用,从而保障诉讼的科学性、公正性,在打击犯罪的同时充分保障人权,但只制约不配合,有时会放纵犯罪,影响刑事诉讼工作的高效开展,从而无法准确、及时地查清事实真相,抓获罪犯。基于此,三机关之间的理想关系应当是,以互相制约为主,在此前提下强调积极配合。

检察院 公安局 法院的关系

市长和法院院长的关系 根据中国的法律体系,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是最高权力机关,行政,司法及检察机关是从属于立法机关的,而市长是由市人大选举出来的,市法院院长也是由市人大选举出来的,但市法院隶属于市人大和上级人民法院,是双重隶属关系。所以,它们应当是平级的,但根据法律关系和机构关系,在现实中,市长级别大于市法院院长, 市长和院长的晋升关系 1、市长是正厅级,下步可以当市委书记,如果年龄大可以当人大主任; 2、副市长是副厅级,下步可以进常委,当秘书长、宣传部长等; 3、法院院长是副厅级,下部可以进常委,当政法委书记,也可到人大做副主任。 4、这样比较看,市长级别高于法院院长。副市长与法院院长同级别,但是下部去向副市长更好些。但是也不完全,事在人为 最高人民法院是法院系统级别中最高的法院,独立行使司法职能,不隶属于任何部门。但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监督。也受党的领导和监督,因此政法委似乎有那么一点点领导的性质 检察院上下级是领导关系,法院上下级是监督关系 公安机关也属于领导关系 济南军区和济南市市长的关系 济南军区司令员是大军区司令,级别与四总部首长相同(当然受四总部指挥),相当于副总理级;济南市长是副省级,相当于山东省军区副司令(省军区司令和省长同级)。 因此,济南军区司令至少比济南市长高3级。 济南市长一辈子也混不成副总理的。 注意的时,楼主不要把济南军区和济南警备区混淆。 济南军区序列是:济南军区辖26集团军、54集团军和山东省军区、河南省军区。山东省军区辖济南警备区、德州军分区等。

平常说的是一府两院啊!一府就是政府、国务院,两院就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啊!所以从理论上说两院几乎是跟国务院同级的。国务院是最高行政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检察机关。两院中一般是最高法院强点(审判权优先嘛!)张律师 一府两院由同级人大产生并负责,所以县法院的领导是县人大,这是地方人大组织法规定的,法院的副院长,各级法官由人大常委会任命。 人民法院上下级之间是业务指导关系,一、具体解析: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看,上下级法院之间的关系表述为监督与被监督关系更加准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七条规定了,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受上级人民法院监督。 二、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受上级人民法院监督。 通俗点说吧,法院要是上级领导下级,那还用两审制干什么呢?上级说怎么判下级就怎么判,你上诉上去了,那还是那么判.还谈什么法院的独立审判权呢

法院检察院招录书记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全真模拟试卷共

法院、检察院招录公务员书记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全真模拟试卷(13)满分:100分时限:120分钟 题号一二三四五总分核分人 得分 第一部分客观题 一、单项选择题(在本题的每一小题的备选答案的题号,填入题干的括号内。多选不给分。每题1分,共30分) l、按照法律的效力范围的不同,可将法律分为()。 A.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B.实体法和程序法 C.根本法和普通法 D.一般法和特别法 2、阐述某项法律规范在一定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的解释,属于()。 A.逻辑解释C.扩大解释C.系统解释D.文法解释 3、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法律的最本质的属性是()。 A.社会性 B.规范性 C.阶级性 D.强制性 4、健全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中心环节是()。

A.有法可依 B.有法必依 C.执法必严 D.违法必究 5、宪法规定,我国的根本制度是()。 A.人民民主制度 B.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C.社会主义制度 D.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度 6、在我国国家机关中,有权制定行政法规的是()。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国务院 C.国务院所属各部委 D.中央和地方各级行政机关 7、在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处罚的是()。 A.警告C.罚款C.免职D.行政拘留 8、行政法与行政法规的关系是()。 A.行政法就是行政法规 C.行政法与行政法规是效力不同的两类规范性文件 C.行政法是行政法规的渊源之一 D.行政法规是行政法的渊源之一 9、民事法律行为的最基本构成要素是()。 A.有设立、变更、消灭特定法律关系的目的

B.行为人的意思表示 C.行为符合法律且不违反社会与公共利益 D.行为人有民事主体资格 10、在下列各项中,属于民法而不属于商法的是()。 A.公司法 B.破产法 C.保险法 D.物权法 11、所有权人因所有权被侵害而请求保护时,有一种保护方法是必须适用的,那就是()。 A.确认所有权 B.排除妨碍或停止侵害 C.赔偿损失或返还不当得利 D.恢复原状或返还原物 12、依据继承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是()。 A.配偶 B.父母 C.子女 D.兄弟姐妹 13、在我国,民事违法行为()。 A.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但能够发生民事法律后果 B.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因而能够发生民事法律后果 C.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也不能够发生民事法律后果 D.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但不能够发生民事法律后果 14、在下列各项中,属于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是()。

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版

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 版 Last revision date: 13 December 2020.

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中的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30分) 1.按照制定和实施法律的主体不同,可以把法律划分为( )。 A.根本法和普通法 B.一般法和特别法 C.国内法和国际法 D.实体法和程序法 2.我国依法治国的主体是( )。 A.党中央 B.国务院 C.广大人民群众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3.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 )适用我国法律。 A.一律 B.一般 C.可以 D.不能 4.法律( )是划分部门法的首要的、第一位标准。 A.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种类 B.调整的方法 C.保障权利的途径 D.调整的机制 5.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是( )年制定的宪法。 6.( )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一项符合我国国情的基本制度。

A.民族自治制度 B.区域自治制度 C.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D.民族平等制度 7.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 )。 A.权利 B.权力 C.义务 D.权利和义务 8.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的最高国家审判机关,(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A.领导 B.指导 C.监督 D.管理 9.行政法与行政法规的关系是( )。 A.行政法就是指行政法规 B.行政法是行政法规的渊源之一 C.行政法规是行政法的渊源之一 D.行政法与行政法规是效力不同的两种类别的规范性文件 10.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达到( )人以上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11.增值税属于( )。

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知识大全

法律知识大全 第一节法理学 一、法的渊源 1.宪法 作为法的形式,宪法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经由特殊程序制定和修改的,综合性地规定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的根本问题,具有最高法的效力的一种法。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2.法律 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修改、补充、废止的。根据《立法法》第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国家行政机关体系中最高的规范性文件。 4.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是指法定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和颁布的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实施的规范性文件。 5.自治法规 自治法规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即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大制定的与民族区域自治有关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包括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6.规章 规章通常称行政规章,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职权所制定、发布的针对某一类事件或某一类人的一般性规定,是抽象行政行为的一种。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 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等级 上述各种法的渊源都具有法的效力,但它们的效力等级又是有差别的。 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法律基础知识(法院检察院考试版)

法律基础知识(法院检察院考试 版) 法律基础知识(法院检察院考试版) 人身权: 人身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而又不直接具有财产 内容的民事权利。它与财产权共同构成了民法中的两大类基本民事权利。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其中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荣誉权。 人身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人身权是一种与特定民事主体的人身密不可分,具有专属性的民事权利。通常情况下,人身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让与他人,即不得买卖、转移、赠与或继承。(2)人身权是一种没有直接财产内容,不直接体现为一定的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因此人身权不能用金钱去衡量,只能用一定的观念对其作出评价。但这并不意味着人身权与财产没有任何关系。事实上,人身权与财产权有着密切的联系,它往往是财产关系发生的依据并为权利人带来财产利益。

(3)人身权是一种具有绝对性和支配性的民事权利。 人身权是一种绝对权,其权利主体是特定的,权利主体之外的任何人都是义务人,都负有不妨害权利主体人身权的义务。民事主体在自己的人身权受到他人的不法侵害时,可依法自行保护或请求有关机关予以保护。 人身权是一种支配权,其权利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自主行使该权利,而无须他人的协助。如自然人对自己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等人格权利可直接进行支配,并且在支配这些权利时不需要特定的义务人予以协助。 物权: 物权是指权利人直接支配特定的物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不动产物权的变更与交易以登记为要件; 动产物权的变更与交易以交付作为要件。 物权的保护方式;反还原物;损害赔偿;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著作权: 著作权人包 括: (一)作 者; (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 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 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

法院检察院招录公务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全真模拟试卷

法院、检察院招录公务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全真模拟试卷(11) 满分:100 分时限:120 分钟 题号一二三四五总分核分人 得分 第一部分客观题 一、选择题(从下列各题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或三个正确的答案,并将其代号填在题干 后的括号内。答案选错或未选择全对,则该题不得分。每小题 1 分,共20 分) 1 .法律意识的内容包括( )。 A .对法律的基本看法 B .对行为合法性的评价 C .法律制度 D .审判程序 2 .公法和私法是( )。 A .前苏联法律的分类 B .当代中国法律的分类 C .西方法律的分类 D .古代中国法律的分类 3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决定特赦的权力属于( )。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 .国务院 D .最高人民法院 4 .我国宪法规定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 )。 A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B .罢工自由 C .言论、出版、集会自由 D .宗教信仰自由 5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有条例中所列举的违反交通管理行为不 够刑事处罚的,可处以( )。

A .15 日以下拘留 B .劳动教养 C .200 元以下罚款 D .警告 6 .就行政法与行政法规的关系而言( )。 A .行政法就是指的行政法规 B .行政法是行政法规的渊源之一 C .行效法规是行政法的渊源之一 D .行政法与行政法规是效力不同的法律规范 7 .在下列各项中,属于一切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的是( )。 A .犯罪动机 B .犯罪目的 C .危害行为 D .危害后果 8 .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下列属于从重处罚的情节有( )。 A .累犯 B .犯罪既遂 C .主犯 D .拐卖人口情节特别严重的 9 .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犯罪( )。 A .一律适用我国刑法 B .除了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一律适用我国刑法 C .所犯之罪按我国刑法规定,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一律适用我国刑法 D .如果其本国法律也认为是犯罪的,一律适用我国刑法 10 .某甲破门入室行窃,正翻箱倒柜时,闻事主回家的脚步声,慌忙跳窗逃跑。某甲的行为是 ( )。 A .犯罪预备 B .犯罪中止 C .犯罪未遂 D .犯罪既遂 11 .债的发生根据包括( )。

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法律基础知识复习题库及答案(共七套)

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法律基础知识复习题库及答案(共七套) 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法律基础知识复习题库及答案(一) 第1 题 * 根据《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关于“污泥处理的有关技术和要求”,以下不符合的是() A.城市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可采用卫生填埋方法予以妥善处置 B.经过处理后的污泥可供农田使用 C.采用延时曝气的氧化沟法、SBR法等技术的污水处理设施,污泥需达到稳定化 D.日处理能力在10万立方米以上的污水二级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宜采取厌氧消化工艺进行处理 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第2 题 * 按照国家规定实行核准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A.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前 B.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前 C.办理备案手续后和开工前 D.进行项目初步设计前

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第3 题 * 根据《草原法》中有关草原自然保护区的制度,下列不属于可以建立草原自然保护区范围的是()。 A.具有代表性的草原类型 B.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分布区 C.改良草地、草种基地 D.具有重要生态功能和经济科研价值的草原 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第4 题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对于成熟的用材林应当严格控制采取()方式,并应在采伐的当年或者次年内完成更新造林。 A.择伐 B.皆伐 C.渐伐 D.采伐 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第5 题 * 根据《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采用暗沟或者管道方式向海域排放废水的,出水管口位置应当()。 A.在高潮线以下

B.在高潮线以上 C.在低潮线以下 D.在低潮线以上 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第6 题 *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深入开展(),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 A.物质文明建设 B.精神文明建设 C.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 D.法制宣传教育 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第7 题 * 邪教“教主”在群众面前神化自己,鼓吹自己是无所不能的“神”,号称拥有许多超自然的()。 A.神力和权力 B.能力和义务 C.功夫和力气 D.物质和能量 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 第8 题 * 国家建立多层次的()体系,逐步提高对老年人的()。

新编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全书

新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全书(2019年版) 一、综合编 1.司法解释工作 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工作规定(2015. 12.31修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2007.3.9) 2.审判组织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的若干规定(2002.8.1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议庭职责的若干规定(2010.1.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2010.1.1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6.12.27修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设立国际商事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2018.6.2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2018.12.27)(1651)·司法业务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2016.4.13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1999.7.1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试行)(2005.1.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制度的若干意见(2007.3.3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各级人民法院院庭长办理案件工作的意见(试行)(2017.4.1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的实施意见(2010.1.11)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的规定(2015.12.15) 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2010.1.27)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惩戒制度的意见(试行)(2016.10.12) 3.审判综合业务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2000.9.2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法院案件管辖权问题的若干规定(2005.5.2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裁判文书引用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2009.10.2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2016.8.2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执行回避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11.6.1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发生在我国管辖海域相关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2016.8.1)

检察长的任命与法院院长任命区别

省级检察院检察长是由省级人大选举产生,并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是全国人大批准而非任命。 宪法之所以如此规定,主要是因为检察院和法院是不同的体制。检察院属于垂直领导体制,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的工作可以命令,可以给予直接的要求安排,下级必须服从;法院并非属于垂直领导体制,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仅仅是业务指导,监督下级法院的工作,无权直接对下级法院的人财物进行干预,比如调整下级法院法官的任职等。 因此,宪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包括省级)不仅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省级),还要对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地方各级检察院是要对上级检察院负责的,而法院并无此项规定,仅需对同级权力机关负责即可。因此,宪法如此规定,并在地方人大、法院、检察院组织法中贯彻。 《宪法》 第六十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第六十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九)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十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

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 第一百二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第一百三十二条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 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第一百三十三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 第一百二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

法律基础知识(法院检察院考试版)

法律基础知识(法院检察院考试版) 人身权: 人身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而又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它与财产权共同构成了民法 中的两大类基本民事权利。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其中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荣誉权。 人身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人身权是一种与特定民事主体的人身密不可分,具有专属性的民事权利。通常情况下,人身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让 与他人,即不得买卖、转移、赠与或继承。(2)人身权是一种没有直接财产内容,不直接体现为一定的财产利益的民事权 利。因此人身权不能用金钱去衡量,只能用一定的观念对其作岀评价。但这并不意味着人身权与财产没有任何关系。事实上, 人身权与财产权有着密切的联系,它往往是财产关系发生的依据并为权利人带来财产利益。 (3)人身权是一种具有绝对性和支配性的民事权利。 其权利主体是特定的,权利主体之外的任何人都是义务人,都负有不妨害权利主体人身权的义 务。民事主体在自己的人身权受到他人的不法侵害时,可依法自行保护或请求有关机关予以保护。 其权利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自主行使该权利,而无须他人的协助。如自然人对自己的生 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等人格权利可直接进行支配,并且在支配这些权利时不需要特定的义务人予以协助。 物权: 物权是指权利人直接支配特定的物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不动产物权的变更与交易以登记为要件; 动产物权的变更与交易以交付作为要件。 物权的保护方式;反还原物;损害赔偿;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 著作权: 著作权人包括: (一)作者; (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 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即以复制、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以及许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 著作权归属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 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为作者。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 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编辑作品由编辑人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编辑作品中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 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 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 于受托人。 合同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汇总解析四十三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汇总解析四十三笔者为大家收集整理了公务员公共基础的相关法律知识,由于知识点较多,每篇文章只对几个知识点进行讲解。如果需要了解更多内容,请关注笔者系列文章。愿大家顺利通过考试!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法的作用法的作用指法对人与人之间所形成的社会关系所发生的一种影响,它表明了国家权力的运行和国家意志的实现。法的作用可以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 一、法的规范作用 (一)指引作用 1.概念:法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为人们提供某种行为模式,指引人们可以这样行为、必须这样行为或不得这样行为,从而对行为者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 2.对象:指引自己。 3.分类:指引作用分为确定的指引和有选择的指引。义务性规范代表确定的指引,即法律明确规定人们应该这样行为(应为模式)或不应该这样行为(勿为模式),并且如果违反这种规定,就应承担某种否定性的法律后果。授权性规范代表一种有选择的指引,即法律规定人们可以这样行为(可为模式)如果人们这样行为,将带来某种肯定性的法律后果。

(二)评价作用 1.概念:法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是否合法或有效的作用。 2.对象:评价他人。 3.例:法院判决中对犯罪嫌疑人所定的罪就是一种评价。 (三)教育作用 1.概念:通过法的实施,法律规范对人们今后的行为发生直接或间接的诱导影响。 2.对象:教育大多数。 (四)预测作用 1.概念:指人们可以根据法律规范的规定,事先估计到当事人双方将如何行为及行为的法律后果,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安排。 2.对象:预测相互间。 (五)强制作用 1.概念:法为保障自己得以充分实现,运用国家强制力制裁、惩罚违法行为。法的强制作用是法的其他作用的保证。 2.对象:强制违法者。 3.例:对违法行为施加的行政处罚、对犯罪行为施加的刑罚。 二、法的社会作用

人民检察院面试题目

自我介绍 各位考官好,今天能够站在这里参加面试,有机会向各位考官请教和学习,我感到非常的高兴。希望通过这次面试能够把自己展示给大家。我今年21岁。纳西族,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我平时喜欢看书和上网浏览信息。我的性格比较开朗,随和。能关系周围的任何事,和亲人朋友能够和睦相处,并且对生活充满了信心.在大学四年的学习中,我养成了坚强的性格,这种性格使我克服了学习和生活中的一些困难,积极进去。成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是我多年以来的强烈愿望。如果我有机会被录用的话,我想,我一定能够在学习和工作中得到锻炼并实现自身的价值。同时,我也认识到,人和工作的关系是建立在自我认知的基础上的,我认为我有能力也有信心做好这份学习和工作。公务员是一个神圣而高尚的职业,它追求的是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它存在的根本目的是为人民服务,为国家服务。雷锋说过:人的生命是有限的,而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当中去。这也是我对公务员认知的最好诠释。所以,这份工作能够实现我的社会理想和人生价值,希望大家能够认可我,给我这个机会!我是应届生。 为什么报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 、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 、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 、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 、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 、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 、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 、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一个完整独立的的机构体系体系内实行的是上级检察机关领导下级检察机关的体制; 权力来源于宪法的规定和国家权力机关的依法授予;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机构中一个独立的体系他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不受行政机关的和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职能: 1:依法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立案监督权力. 2:代表国家依法提起公诉追究犯罪的权力. 3:在刑事诉讼中依法对立案侦察审判执法行动进行监督的权力. 4: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批准或者决定逮捕犯罪的权力. 5:发现人民已经生效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权利. 6:对劳动教养机关的活动进行监督的权力. ( 二) 人民检察院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和业务分工设置内部机构,分别承办侦查、侦查监督、审查起诉等业务。 1 、控告申诉部门、举报中心 承办受理、接待报案、控告和举报,接受犯罪人的自首;受理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

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

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中的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30分) 1、按照制定与实施法律的主体不同,可以把法律划分为(C)。 A、根本法与普通法 B、一般法与特别法 C、国内法与国际法 D、实体法与程序法 2、我国依法治国的主体就是(C )。 A、党中央 B、国务院 C、广大人民群众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3、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B )适用我国法律。 A、一律 B、一般 C、可以 D、不能 4、法律( A)就是划分部门法的首要的、第一位标准。 A、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种类 B、调整的方法 C、保障权利的途径 D、调整的机制 5、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就是(D )年制定的宪法。 A、1949 B、1950 C、1952 D、1954 6、(C )就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就是一项符合我国国情的基本制度。 A、民族自治制度 B、区域自治制度 C、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D、民族平等制度 7、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D )。 A、权利 B、权力 C、义务 D、权利与义务

8、最高人民法院就是我国的最高国家审判机关,(C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与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A、领导 B、指导 C、监督 D、管理 9、行政法与行政法规的关系就是(C )。 A、行政法就就是指行政法规 B、行政法就是行政法规的渊源之一 C、行政法规就是行政法的渊源之一 D、行政法与行政法规就是效力不同的两种类别的规范性文件 10、私营企业就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达到( D)人以上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A、5 B、6 C、7 D、8 11、增值税属于(A )。 A、流转税 B、财产税 C、所得税 D、营业税 12、我国森林法把每年(C )定为全国统一的“植树节”。 A、3月5日 B、3月11日 C、3月12日 D、3月15日 13、刘迪,6岁,在北京幼儿园学习绘画数年,1989年夏天,某机构组织儿童绘画展,刘迪的画被选中参展,并获得一等奖,得奖金1000元。此时刘迪父母已离异,其母张某为刘迪的监护人,刘迪之父每月给刘迪100元抚养费。1000元奖金应归( D)所有。 A、刘母 B、刘父 C、幼儿园 D、刘迪 14、财产所有权中最核心的就是D )。 A、占有权 B、使用权 C、用益权 D、处分权

10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 为提高审理刑事案件的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结合刑事诉讼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第一条被告人对被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自愿认罪的第一审公诉案件,一般适用本意见审理。 对于指控被告人犯数罪的案件,对被告人认罪的部分,可以适用本意见审理。 第二条下列案件不适用本意见审理: 1.被告人系盲、聋、哑人的; 2.可能判处死刑的; 3.外国人犯罪的; 4.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5.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 6.共同犯罪案件中,有的被告人不认罪或者不同意适用本意见审理的; 7.其他不宜适用本意见审理的案件。 第三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符合适用本意见审理的案件,可以在提起公诉时书面建议人民法院适用本意见审理。 对于人民检察院没有建议适用本意见审理的公诉案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可以适用本意见审理的,应当征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及辩护人的意见。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及辩护人同意的,适用本意见审理。 第四条人民法院在决定适用本意见审理案件前,应当向被告人讲明有关法律规定、认罪和适用本意见审理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确认被告人自愿同意适用本意见审理。 第五条人民法院对决定适用本意见审理的案件,应当书面通知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及辩护人。 第六条对于决定适用本意见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前可以阅卷。 第七条对适用本意见开庭审理的案件,合议庭应当在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询问被告人对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的意见,核实其是否自愿认罪和同意适用本意见进行审理,是

否知悉认罪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对于被告人自愿认罪并同意适用本意见进行审理的,可以对具体审理方式作如下简化: (一)被告人可以不再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供述。 (二)公诉人、辩护人、审判人员对被告人的讯问、发问可以简化或者省略。 (三)控辩双方对无异议的证据,可以仅就证据的名称及所证明的事项作出说明。合议庭经确认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庭予以认证。 对于合议庭认为有必要调查核实的证据,控辩双方有异议的证据,或者控方、辩方要求出示、宣读的证据,应当出示、宣读,并进行质证。 (四)控辩双方主要围绕确定罪名、量刑及其他有争议的问题进行辩论。 第八条适用本意见审理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和程序,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切实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第九条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第十条对适用本意见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一般当庭宣判。 第十一条适用本意见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本意见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不再适用本意见审理。 第十二条本意见自二○○三年三月十四日起试行。

关于提高检察院和法院地位的倡议

[原创]关于提高检察院和法院地位的倡议 2198 次点击 3 个回复 百草止水于 2006/12/24 8:34:30 发布在凯迪社区 > 律师之窗 众所周知,全世界的检察院和法院都比行政权力矮一个等级,我国更是如此,不仅检察院和法院的最高负责人比行政首脑矮一个级别,而且其预算也要仰赖行政部门拨付,使得检察院和法院的工作处处受到掣肘,根本难以独立自主地开展司法活动。尤其重要的是,中国有党政两套班子平行运转,在检察院、法院和政府部门的公安系统之上有两个专门的党的机构领导,这就是政法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即便如此,政法委员会书记和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仍然要比同级行政首脑的地位低,中央级的领导职位排序一般是——党总书记、国家主席、军委主席、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政协主席、国家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纪检委书记、政法委书记,地方上的行政首脑干脆就是铁定的二把手。由此可见,无论中央还是地方,检察院和法院的首脑都不是一线要人,这两个部门的工作显而易见地受到各个一线部门及其领导的节制。所以,相比国外成熟的国家,我们的司法更加不能独立,很多案件从立案、侦查、检察、公诉到审判,都很容易受到一线部门及其领导的干涉,司法的公正性、公平性和独立性不仅大打折扣,而且依法治国的理想和口号也难以实现,归根到底我们依然处身于人治国家行列。显而易见,这种司法格局的一个直接后果,不仅难以有效地预防腐败,更难以坚决地打击和惩治腐败。 为了改革中国体制上的弊端,百草止水曾提出了立法院、国务院、检察院、法院和国会五权分立的权力体系。尽管这一方案被采纳的希望很小,或者说中国短期内实行的希望渺茫,但并不意味着对现行权力格局的变革毫无意义。从该方案出发,提高检察院和法院的政治地位,百草止水就以为比较现实可行。 如何改善和提高检察院和法院的政治地位呢?百草止水认为必须从中央权力格局说起,中国的最高权力在政治局,目前的政治局常委光国务院就有两三位,而检察院和法院竟没有任何位置。百草止水以为,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应是政治局常委的铁定人选,不仅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应该与国务院总理同级,而且两院的预算也各自独立编制并直接交付全国人大审核批复。撤销政法委并由两院院长兼任同级党组织的副书记,撤销纪检委或纪检委同检察院合二为一,这样就可避免党和司法两套机构同时运作,既简化了结构又提高了效率。此外,国务院里的监察部理应划归检察院,司法部的相关职能也应相应分散到检察院和法院。政府的职能就是行政,不能一边抓行政一边插手司法,使得司法力量分散、弱化而又无法独立。就象政府里有国防部一样,检察院里也应该有军事检察机构,而军事法庭显然应该属于法院。当然,公安部还是属于政府,尽管公安部有些司法职能,但它的主要责任就是维持社会治安,具有极强的行政色彩。但是,公安部门毕竟还有一定程度的司法权,为了防止有关官员滥用司法权限,同级检察院必须安插检察官对各个公安机关进行全天候贴身检察,公安部门里的法医也应由法院法医担任。 这样,在百草止水的心目中,中央较为理想的权力格局是,党总书记、国家主席、军委主席三位一体由一人担任,政治局的其他常委依次是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政协主席、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国家副主席。地方上的权力架构依照中央的排序进行调整,但是必须废除地方上的一把手制度,地方党组织书记同时兼任人大常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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