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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合作协议

法律合作协议

甲方:庆阳市联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庆阳众明合同服务中心

为发挥仲裁工作“规范经济秩序、保障经济发展”职能,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科学发展,预防和减少经济纷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

通过甲乙双方合作,切实使甲方达到降低经营风险、管理科学规范、纠纷快速化解的目的,使乙方达到仲裁法律制度在甲方得到全面推行,增强仲裁法律制度的社会知名度,从而实现甲乙双方的共赢发展。

第二条合作事项

1、甲方聘请乙方为法律顾问单位,为甲方及甲方相关企业提供法律保障服务。

2、甲方在本企业及相关企业全面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将各类经济合同的争议解决方式中约定为庆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3、乙方协调庆阳仲裁委员会授予甲方“仲裁法律保障企业”牌匾。

4、乙方协调庆阳仲裁委员会为甲方提供快速解决争议通道。

5、甲方可在企业宣传中合理使用庆阳仲裁委员会及乙方名称,彰显企业守法、诚信。

第三条法律顾问服务范围

1、解答甲方法律咨询,应甲方要求提出建议方案、提供咨询意

见;

2、协助甲方起草、修改、审查各种类型的合同和其他涉及法律事务方面的文书,建立健全甲方合同管理制度,预防合同纠纷;

3、应甲方要求协助制订、审查甲方内部的规章制度,优化涉法业务流程;

4、对甲方的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强化员工法制教育;

5、对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

6、代理甲方诉讼、仲裁、调解、执行事务。

第四条合作期限与费用

1、本合作协议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

2、法律顾问服务费用为壹万元,若乙方工作量较大,或顾问作用发挥较好的,甲方可另行补助。

3、本协议第三条第6款约定的服务事项费用按律师收费标准的50%执行。

第五条合作方式

1、双方应确定专人负责联系,保持日常沟通。甲方应指派专人协助乙方了解甲方的相关业务情况;乙方应指定专人负责甲方法律事务,由乙方法务人员共同为甲方提供服务。

2、咨询、审查合同等日常事务,双方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沟通。

3、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时遵守节约、务实高效的原则,对所了解的甲方商业、管理秘密予以严格保密。

4、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而产生的必要的费用由甲方承

第六条其他事项

乙方的法律顾问服务对象为甲方及甲方相关企业,该相关企业包括庆阳市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酒店。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办公地址: 办公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年月曰年月曰

法律顾问合同范本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 乙方: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法律顾问服务人员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要求,指派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师组成顾问小组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在认为必要时可将部分法律服务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师及助理人员协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提供服务时,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合同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 4、根据甲方具体项目情况,乙方可委派具有专长的其他律师承担专项法律顾问服务业务。 二、法律顾问服务范围 1、应甲方要求对有关业务和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

2、为甲方草拟、审查、修改有关法律文书和经济合同; 3、为甲方办理商标、发明、外观设计、实用新型等知识产权的注册申请、续展等有关事务提供法律咨询; 4、应甲方的要求,协助参与重大项目谈判,审查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5、对甲方所涉的各类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并予以协调,进行和解、参与调解; 6、对甲方所涉及的各类纠纷代理参加诉讼或仲裁。 三、法律顾问费用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年费每年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上述服务范围中的第5、6两项的收费按国家律师收费标准的50%另行收取。 2、上述法律顾问费每年一交,首次费用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之后每年法律顾问费用应于每年月 日至月日按年交付。 3、上述服务范围中的第5、6两项的代理费用于甲方给乙方出具授权委托书之当日一次性付清。 四、工作费用 双方商定下列与法律顾问服务有关的费用开支由甲方负担,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三条的法律顾问费中: 1、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异地交通、住宿、通讯、电信、文印等办案中必需的费用。

法律顾问合作协议

法律顾问合作协议 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甲方管理的科学性、合法性提高甲方依法管理的水平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甲方聘请乙方为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负责处理甲方的日常法律事务 二、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以下优质法律服务 1.就甲方在生产经营、行政管理等工作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提供建议和有关法律依据使甲方依法办事保证其决策的合法性; 2.草拟、审查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所涉及合同、协议书、决定、章程等法律文书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 3.协助甲方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供企业所需的法律信息解答企业提出的法律咨询; 4.协助甲方开展对员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活动; 5.指导甲方单位内部的法律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 6.对甲方重大经营项目进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 7.办理甲方委托的其他需责任律师直接面对第三人的法律事务; 8.参与甲方的改制、合并、分立分支机构的设立、清算等法律工作事务; 9.代理甲方参与各类经济纠纷的调解;

10.处理甲方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如发生复杂的法律事务(如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诉讼、仲裁等预计投入工作超过小时的专项法律事务)时甲方应当向乙方另行办理委托手续同时甲方须另行支付乙方律师 费乙方则按同类收费标准给予优惠 四、服务方式 1.乙方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法律服务制度根据甲方需要乙方随时提供法律服务若甲方需乙方定期提供服务双方另行协商; 2.乙方接受委托后建立法律顾问服务档案记录服务情况甲方需提供营业执照、章程、资产负债表等资料复印件 五、根据乙方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如下费用 1.法律顾问费每年万元第一年顾问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付清以后每年于一年届满前日内支付; 2.办案费用(为甲方办理法律事务期间的食宿、交通、通讯、资料、文字处理、工商查档等费用)应当事先向甲方提交预算清单按“实报实销”原则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依本合同向甲方收取顾问费反对甲方向责任律师支付合同以外的费用(办案费用除外) 七、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支付顾问费的经乙方催告日内仍不支付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担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篇一:买卖合同纠纷违约金与相关法律法规买卖合同中逾期违约金与逾期利息(逾期损失)问题鉴于,欠款纠纷的买卖合同案件,所提出的诉讼请求除返还欠款外,当事人的金钱孳息损失,是以“逾期违约金” 提起还是应以“欠款利息”提起的问题,在查阅相关案例及法条后,就如何准确定位该诉讼请求,发表一些个人的看法,也为今后该类型的诉讼案件提供一些思路。 一、逾期付款违约金和逾期利息(逾期损失)的概念所谓“违约金” ,顾名思义,是指合同一方违反合同的约定,而应向合同相对方支付的一定金额。其存在的前提是合同对此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就是合同双方约定当一方不按期履行其付款义务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违约金。逾期利息(逾期损失),是指一方有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钱的义务,而其并未履行这个义务,另一方有权在向其主张支付本金时,同时主张本金延付期间的利息。 由上可知,原告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有合同约定,而主张逾期利息(逾期损失),则不一定有合同的约定,甚至不一定是合同纠纷,只要能够证明存在欠款的事实即可。 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款项支付的不同情形 1、当事人既约定了支付款项的时间,也约定了逾期支 付款项应承担的违约金或支付利息的标准或数额; 2、当事人约定了支付款项的时间,也约定了逾期支付款项应承担违约金或支付利息,但未约定违约金或利息的计算方法或数额;

3、当事人约定了支付款项的时间,但未约定逾期支付款项是否应承担违约金或支付利息; 4、当事人对支付款项的时间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 三、原告一般会列出的几种诉讼请求模式。 1、在请求对方支付款项本金时,同时请求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2 、在请求对方支付款项本金时,同时请求支付利息; 3、在请求对方支付款项本金时,既请求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又请求支付利息; 4、在请求对方支付款项本金时,同时请求赔偿利息损失。四、针对不同情况应当采取的诉讼模式。 我国现行法律对不同的合同中出现的欠款情形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是不尽相同的。《合同法》对此情形的基本规定是支付违约金,如总则部分和分则中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技术合同等。但是有些合同,如借款合同、建设工 程合同等,则规定的是支付利息。另外有些合同,既没有规定应支付违约金,也没有规定应支付利息。 根据上述不同类型的合同约定,我总结出以下四种向对 方主张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或利息的方法: 1、合同双方明确约定了支付款项的时间和逾期支付违约金或利息的计算方法或金额。这时,应严格按照双方的合同约定来主张违约金或利息(除非此类约定违反了法律规定)。此种情况下,不论是逾期付款违约金还是欠款利息,两种表述都是可以接受的,不会引起歧义,也不

新版法律顾问合同范本.

法律事务委托合同 (常年法律顾问) 甲方: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重庆市司法局 监制 重庆市律师协会

法律事务委托合同 (常年法律顾问)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 人代表: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人代表: 甲方因工作需要,为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现决定聘请乙方指派的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指派律师出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应当根据事实与法律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本合同约定的顾问服务期自年月日 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甲方选择乙方所指派的律师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1、为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岀现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既包括向 甲方提出口头建议意见,也包括向甲方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供甲方决策使用; 2、为甲方审査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就甲方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提供有关法律方面的设计与咨询服务,协助甲方増强内部管理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3、为甲方起草或审査重大经济合同、协议或其它重要法律文件,规避或防止潜在风险;

4、协助甲方对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 5、参与甲方的重大谈判或协商活动,协助甲方处理谈判与协商中的有关法律事务; 6、为甲方引进外资、技术转让、兴办合资或合作企业、股份转让、资产重组等项目提供法律可行性意见; 7、为甲方的重大经营活动或法律行动提供法律策划方案,包括: (1)工业产权的取得与保护; (2)市场占领与开拓; (3)形象确立与广告宣传表述; (4)债权债务安排与重组; (5)侵权损害赔偿与追讨; (6)重大投资决策风险预测与评估; 8协助甲方办理涉及调解、仲裁、诉讼和其它非诉讼案件所需要的各种法律手续。 甲方要求乙方指派律师作为具体参与有关仲裁、诉讼和非诉讼案件以及承担公司并购、合资、股权转让、企业股份制改造、投资项目法律风险控制等重大专项法律服务时,甲方应与乙方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并按照乙方的优惠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用。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客观地向律师介绍有关生产经营管理的情况,提供与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有关的文件材料: 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或计费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顾问服务费; 3、甲方应当为律师开展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在服务过程中不负责任、或认为不适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标准版)

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为了保障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正常进行,维护甲方各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签订如下条款: 第一条乙方根据甲方委托,可以办理下列法律事物: 一、就企业生产、经济、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意见,或者应企业的要求,从法律上对其决策事项进行论证,提供依据; 二、草拟、修改、审核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合同、协议、章程等有关法律事物文书和规章制度; 三、参与处理企业尚未形成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或其它重大纠纷; 四、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和仲裁; 五、参加经济项目谈判,提供咨询服务,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六、提供与企业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 七、就业务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中的有关问题,提供法律建议; 八、协助企业有关部门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 九、办理企业委托办理的其它法律事物。 第二条甲方就上述(二)、(三)、(四)、(五)项委托乙方,仍应另行签订合同。 第三条服务方式及期限。

第四条法律顾问费用金额及支付方式。 第五条甲方应为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设备通讯及办公条件。第六条甲方不得无故终止委托合同,无故终止合同,支付乙方的费用不得收回。 第七条其它约定事项。 委托方名称:委托方名称: 代表人:代表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买卖合同法律风险防范

买卖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课程前言】 企业在运营过程中,为实现经济利益而与其它经济主体之间进行交易,这些每时每刻都发生的、纷繁复杂的交易关系,都需要表现为合同关系并要借助于合同法律规则予以规范,可以说依法成立的合同是交易当事人的行为准则。 通常情况,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考虑过多的是合同能够带来的利益,而非合同风险。合同在避免交易行为的不确定性的同时,也可能由于合同约定的缺陷为当事人埋下新的法律风险。合同法律风险,是指在合同订立、生效、履行、变更和转让、终止及违约责任的确定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利益损害或损失的可能性。合同运用的广泛性,决定了合同法律风险的广泛性。 如何有效的防范买卖合同的风险是在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的时候必须考虑的问题。那就需要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的自由空间中做出对自己有利的选择,在事前就做好风险防范,将风险尽量降低,即使发生纠纷后,也能使我方处于较为有利的地位。 【课程收益】 1、正确理解买卖合同的法律概念及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 2、正确理解买卖合同常见纠纷和风险类型。 3、学会正确运用相关法律,有效预防买卖合同的风险。 4、学会运用合同的签署和设计有效防范合同风险。 【课程特色】 本课程主要是针对买卖合同在实务中经常出现的纠纷和风险类型,提出了有效的解决方案。通过合同签署和设计,有效的防范风险,有效的维护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将买卖合同的履行成本降到最低。 【课程大纲】 一、买卖合同的法律概念及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 1·1 买卖合同的概念和特点 1·2 买卖合同的种类; 1·3 买卖合同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

二、买卖合同常见纠纷和风险类型。 2·1 产品质量。 2·1·1 约定争议(包括未约定、约定模糊)。 2·1·2 验收争议。 2·1·3 使用后争议。 2·2 主体资格 2·2·1 虚假主体(包括法律虚假和事实虚假)。 2·2·2 无权、超权签字或盖章。。 2·2·3 隐形主体 2·3 管辖争议。 2·3·1 法律关于管辖的规定; 2·3·2 管辖类型。 2·3·3 管辖纠纷发生的原因。 2·4 交付纠纷。 2·4·1 交付不能。 2·4·2 拒绝交付。 2·4·3 交付不当。 2·5 补充协议 2·5·1 补充协议的意义和类型 2·5·2 法律补充 2·5·3 事实补充 2·5·4 补充协议的形式:备忘录、会议纪要、补充协议等 2·6 合同履行。 2·6·1 合同履行的标准和方式。 2·6·2 履约判断权利人和方式。 2·6·3 履行过程的记录和保全(补充协议、电话录音、短信、传真、电邮等)。 2·6·4 合同履行的重点事项。 (1)、合同变更记录。

律师事务所房屋买卖法律服务合同范本

律师事务所房屋买卖法律服务合同范本 房屋买卖法律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因购买房屋,需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故此,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专项法律服务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为甲方购买房屋提供法律服务。 第二条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每项服务按次收费,每次不超过半个工作日: 1.乙方在乙方办公地为甲方审查购房合同,并提出法律意见,甲方向乙方缴纳服务费_________元/次; 2.乙方与甲方共同参与购房合同谈判,视谈判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供甲方参考,甲方向乙方缴纳服务费_________元/次; 3.乙方应甲方要求,调查买房所涉房产公司主体资格的合法性,甲方向乙方缴纳服务费_________元/次; 4.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其它法律服务:_________。 第三条乙方必须认真依法保护甲方合法权益。 第四条甲方应当向乙方如实提供办理专项法律事务的相关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若甲方不积极提供相关材料,或弄虚作假等情况,有权终止服务,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五条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依约所收费用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六条根据甲乙双方协议,甲方应向乙方缴纳法律服务费总额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其中差旅费_________元,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交清。 甲方(盖章):_ 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屋买卖法律服务合同 房屋买卖法律服务合同

学校聘用法律顾问合同书范本

精品范文-学校聘用法律顾问合同书范本_劳动合同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因学校管理的需要,聘请乙方的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委派律师_______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聘期为____年。 第二条法律顾问工作范围: (一)为甲方提供法律咨询,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 (二)参与甲方的重要会议,为学校的重大决策提出建议; (三)接受甲方的委托,参与重大民事法律活动; (四)接受甲方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五)每年对师生进行____次法律培训和法制教育; (六)接受甲方的委托,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第三条律师的工作时间范文内容地图、地点及工作方式: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每年缴纳聘请律师费元。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及项目谈判等,收费按有关规定另行议定。 第五条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支付。 第六条甲方应向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以保证其能够正常地履行职责。 第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签字)法定代表人:_(签字)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专项法律顾问委托合同样本精选法律顾问聘用合同范本最新2xxx法律顾问聘用合同2xxx最新法律

顾问聘应合同聘请法律顾问合同格式范本聘请常年法律顾问聘请经济与法律顾问合同样本聘请法律顾问合同(二)学校聘用法律顾问合同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四)

律师办理买卖合同法律事务操作指引

律师办理买卖合同法律事务操作指引 【法规类别】律师业务 【发布部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发布日期】2015.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行业规定 律师办理买卖合同法律事务操作指引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发布 2015年10月汇编)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非诉讼买卖合同法律事务中律师的职责 第一节买卖合同当事人的资信调查 第二节买卖合同的起草 第三节其他涉及买卖合同的非诉讼法律事务 第三章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代理人的职责 第一节对基础事实的审查

第二节证据审查 第三节诉讼请求的确定 第四节起诉和应诉 第四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指导律师在承办买卖合同法律事务中依法履行职责,提高承办买卖合同法律事务所的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引,供律师办理买卖合同法律事务时参考适用。 第2条律师经所在律师事务所指派,并征得当事人同意,为当事人提供起草、审查、修改买卖合同,参与买卖合同各方的谈判,监督和见证合同的签订及履行,出具律师意见书、律师见证书等法律文书;担任原告、被告、第三人或者仲裁申请人、被申请人及第三人的代理人,可以结合当事人的授权范围,参照本指引办理。 第3条律师承办买卖合同法律事务,应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契约自由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得将律师个人的意志强加于当事人。但对当事人的主张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的,应书面予以提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可以拒绝代理。 第4条律师承办买卖合同法律事务,应本着当事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样本

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样本) 甲方:国家能源局法制和体制改革司 乙方: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严格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有关规定,聘请乙方担任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范围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1. 参与甲方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对甲方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按照约定格式提出法律意见; 2. 上级机关和有关部委就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等征求甲方意见时,参与研究提出立法建议和立法协调意见。 3. 对甲方的重大决策事项和能源重大问题进行法律分析论证,依法提供建议或法律意见;

4. 对甲方的行政复议案件,独立或组织专家进行法律论证,提供解决方案,按照约定格式提出法律意见书; 5. 针对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诉讼案件,独立或组织专家进行法律论证,参加甲方组织的案情分析会,协助收集证据,按照约定格式提出法律意见书,起草诉讼所需法律文书;作为诉讼代理人代理甲方出庭应诉,提交代理词,参与可能发生的谈判、协调、调解; 6. 按照甲方的要求,对甲方已发生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进行总结,并提出法律建议; 7. 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书; 8. 根据甲方要求参与或开展专题调研工作; 9. 配合甲方开展法律培训和法制宣传; 10. 协助甲方起草或者审查重大经济合同以及机关管理的重要文件; 11. 对涉及甲方的涉法信访工作提出法律意见,必要时参与解决工作; 12. 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二条服务方式 1. 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团队由律师担任负责人,、律师为顾问律师。必要时,乙方应当根据甲方需要调集、组织不同专业领域的律师提供专业服务,按照甲方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乙方应保证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正式模版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正式模版 Effectively restrain the parties’ actions and ensure tha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state, collectives and individuals are not harmed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30317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正式模版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鉴于: 1.甲为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并依其法定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

买卖合同-简析样品买卖合同应当注意的法律问题

买卖合同:简析样品买卖合同应当注意的法 律问题 凭样品买卖系《合同法》规定的特种买卖之一。但是,自《合同法》实施4年以来,国内民商法学界对于凭样品买卖缺乏较深入与系统的研究。事实上,凭样品买卖应探讨的问题颇多。诸如:凭样品买卖与附生效要件的买卖、试用买卖等的关系,样品买卖合同的成立应具备的条件,样品的确定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问题,凭样品买卖的法律效力,主张样品买卖的举证责任等法律问题均有待确定。笔者撰写本文,意在引起学界同仁对该问题的重视,并期望有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特种买卖法律制度。 一、具有独立内涵的凭样品买卖 凭样品买卖,即凭样品买卖合同,又称凭货样买卖合同,是特种买卖的一种,是指买卖双方按货物样品确定买卖标的物品质,出卖人交付的货物应与样品具有相同品质的买卖。较之普通买卖,凭样品买卖的特殊性在于: 其一,合同标的物的品质以样品确定; 其二,出卖人有义务按样品交付标的物。换言之,出卖人是否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注:通说认为,我国《合同法》未规定特殊、独立的瑕疵担保责任,而是将瑕疵履行归为违约责任适用范畴。参见王利明:《中德买卖合同制度的比较》,

《比较法研究》XX年第1期。)原则上应以交付的标的物是否符合样品而确定。 可见凭样品买卖是以样品确定出卖人应履行的合同义务,而不是以出卖人交付的货物符合样品为买卖合同的生效条件,即凭样品买卖不是附生效要件的买卖。如果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与样品不符,应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而不是据此确认凭样品买卖合同未生效。 作为特种买卖的试用买卖,因有试用标的物的存在,故易与凭样品买卖相混淆,其区别在于:在试用买卖,其标的物可能为供试用之标的物,为特定物之买卖;而在凭样品买卖,样品原则上非为买卖之标的物,样品做为指定买卖标的物的“种类”及“品质”,故凭样品买卖为种类物之买卖,出卖人不但负物之瑕疵担保(违约)责任,而且应担保其所交付之标的物,于样品具有同一品质。(注:黄茂荣:《买卖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52页。) 通常认为,样品买卖合同的成立应具有如下条件: 其一,样品在订立合同时已存在。样品是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凭样品买卖合同达成合意的证明,故如果缔约时,并无样品存在,则难以确定双方当事人已就样品买卖合同达成合意。 其二,表明样品买卖之意思表示。即当事人应在合同中约定以样品来确定标的物的品质或写明“凭样品买卖”等表

学校法律顾问合同书

学校法律顾问合同书 委托方:(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顾问方:(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第一章合同宗旨 第一条:为切实落实好国家基础教育改革所涵盖的诸项工作,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进 程,全面维护学校和全体师生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甲方委托乙方担任其法律顾问;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实现预期的合同目的,特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订立本合同,以滋合同双方共同诺守。 第二章顾问人员 第二条:乙方按照甲方请托顾问业务范围和指名要求委派顾问一名依合同协定为甲方提供顾问服务,所委派人员达到国家资质条件要求(委派函附后)。 第三章法律顾问常规业务和特殊业务 第三条:法律顾问常规业务包括: (一)乙方为甲方工作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出具法律意见; (二)乙方为甲方草拟、审查合同和相关法律文书; (三)乙方出席甲方定期举行的法制报告会、家长会、重大事项专题会作法制报告、提供法 律意见,力求准备充分、举例典型、阐释法理、法律通俗易懂; (四)乙方结合顾问业务中所涉及的具体事宜,做好教育政策、法律法规及依法治教必备的 相关政策、法律的宣传,力争实效有声有形; (五)乙方负责甲方学生的保险纠纷、学生间入身伤害赔偿或教师间矛盾、学校与社会其他 方面纠纷非诉讼阶段的协调处理; (六)乙方积极协助甲方建立具体顾问业务档案。 第四条:法律顾问特殊业务:法律顾问特殊业务是指特殊重大事件的调解、仲裁、诉讼及相关联必备事宜。具体包括: (一)乙方在上述业务中担任甲方代理人,依甲方具体授权履行代理人职责,全面维护甲方 学校和全体师生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二)乙方严格遵循法律程序调查事实真相、分析论证提供妥善解决问题的法律意见、建议。 (三)乙方及时出席党政部门为解决甲方所涉特殊重大问题所召开的专题会议,切实履行顾问职责; (四)乙方在为甲方办理顾问业务中,应

买卖合同相关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2012年3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5次会议通过,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法释〔2012〕8号 为正确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一、买卖合同的成立及效力 第一条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 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凭证没有记载债权人名称,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此证明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二条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条人民法院在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认定电子交易合同的成立及效力的同时,还应当适用电子签名法的相关规定。 二、标的物交付和所有权转移 第五条标的物为无需以有形载体交付的电子信息产品,当事人对交付方式约定不明确,且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收到约定的电子信息产品或者权利凭证即为交付。 第六条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标的物的,可以代为保管多交部分标的物。买受人主张出卖人负担代为保管期间的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买受人主张出卖人承担代为保管期间非因买受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七条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的“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主要应当包括保险单、保修单、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质量鉴定书、品质检验证书、产品进出口检疫书、原产地证明书、使用说明书、装箱单等。 第八条出卖人仅以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款抵扣资料证明其已履行交付标的物义务,买受人不认可的,出卖人应当提供其他证据证明交付标的物的事实。 合同约定或者当事人之间习惯以普通发票作为付款凭证,买受人以普通发票证明已经履行付款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合同范本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

合同范本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

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 【篇一:黑车的买卖合同是否拥有法律效力】 北京合同律师尹泽海律师介绍:2013年9月,陈某林以租赁汽车为名,将王某某个人所有的一辆宝马轿车骗走。2013年11月,陈某林将该车卖于被告斤某某并签订《旧机动车交易协议》一份。2014年4月,原告在安阳市二手车交易市场从被告斤某某手中购买该车,双方签订《二手车买卖合同》,约定被告将车以195200元价格卖于原告,过户费用由原告承担,被告协助办理过户。双方当场办理了车款交接。2013年12月,县公安局民警以及车主王某某告知原告车是陈某林涉嫌诈骗案车辆,让原告好好保管,不准转卖,但原告2013年12月又将该车以200000元价格卖于苏某。该车未办理过户,行车证所有人仍登记为王某某。2014年9月,县公安局将车扣押。该案刑事判决生效后,县公安局2014年12月将该车发还车主王某某。原告要求解除原、被告签订的《二手车买卖合同》,被告返还原告车价款195200元。 北京合同律师尹泽海律师介绍本案的法律适用及处理有两种意见:第一种认为:买卖赃车的合同损害了第三人利益,应为无效合同。故原告可依据无效合同的规定要求赔偿损失。第二种意见认为,一方当事人对合同标的物系赃车并不知情,双方已按协议履行,该合同应为有效;但具备合同解除条件,原告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那么到底是哪种是对的呢?北京合同纠纷律师尹泽海律师依据《合同法》给出了这样的解答:原、被告双方在二手车交易市场基于平等自愿原则签订二手车买卖合同,对买卖车辆系诈骗机动车的事实不知情,该合同是双方基于互相信任的基础上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交易行为的构成要件,原告是在支付被告合理对价后取得该车,双方均已按协议内容履行完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通用版)

A contract is generally a legal act of both parties and can only be established if the parties reach an agreement. Protect the legal rights of both parties after signing.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通用版)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通用版)说明:合同一般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才能成立。签订合同后依法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很多不必要的争议。可用作电子存档或实体印刷,使用时请详细阅读条款。 合同编号:_________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鉴于: 1.甲为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并依其法定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2.乙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由于甲方的经营活动会涉及各种法律问题,因此甲方为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决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乙方表示同意;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

买卖合同法律实务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买卖合同法律实务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篇一:常见无效房屋探悉 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XX 常见无效房屋探悉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涉及资金数额庞大,法律事实复杂,交易周期漫长,商业风险巨大,对交易当事人利害攸关,还涉及到产权、价款、原承租户的利益等多种问题,这些都离不开买房合同的效力问题。所以如何认定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显得尤为重要。因而在房屋买卖纠纷诉讼中,双方都应首先考虑买房合同是否合法有效。笔者结合审判实践仅就几种常见无效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形做一探讨。 一、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或随房屋转移。如果出卖人将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分别卖与不同的买受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受人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然而,在实际的房地产买卖中,因为一些不规范的操作时常会出现一手交了钱、一手交了货而“两证”却未能完整兑现的尴尬:要么缺少土地证,要么一时拿不出房产证。而一方面,卖方急于将房产出手;另一方面,买方却望而却步 要撤出交易,纷争由此而生。在这样的情形下,法律是认定解除交易还是交易继续我们就结合如下案例做一分析。 20XX年下半年,蔡先生与某市第一房地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签了一份《认购书》。双方约定,蔡先生确定认购和平大道回龙小区B5

购销合同(法务办)

购销合同 买受人(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工程需要,购买乙方货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供料工程 1.1 本合同项下的货物用于下述工程:。 1.2 工程地点:。 第二条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材质、单价及计划数量等 第三条货物质量要求 3.1 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的约定:

。 3.2 货物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性规范(标准)要求;无国家、行业、地方性规范(标准)的,应符合企业标准,乙方应当提交企业标准,作为合同附件。上述规范(标准)均不存在的,应满足其正常的使用性能要求。 3.3 货物的质量要求应符合有关施工图纸及设计文件要求,有关图纸及设计文件作为合同附件。 3.4 本次交易采用样品封存、对照样品验收的方式。样品及样品的封存包装物由乙方免费提供,全部货物验收合格后退还乙方。 3.5 货物质量还应符合乙方承诺的质量标准。乙方报送甲方的书面资料,包括投标文件或单独的报价文件、乙方(或生产厂家)宣传资料及乙方(或生产厂家)公开宣传的内容,均构成其承诺。 3.6 鉴于甲方对货物质量标准的了解程度不及乙方,本合同所列明的各种质量要求或技术质量标准,应执行最高标准。 第四条交货时间按下列第()种方式确定: (1)年月日时前交付全部货物; (2)分批交货,具体时间由甲方提前日通知乙方,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内完成交付。 第五条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为:本工程施工地点。由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至工程现场并吊卸至甲方指定的具体位置,运费及吊卸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货物数量及质量的验收 6.1 甲乙双方共同对货物(包括合同约定的附件等)数量及外观质量进行验收,并在乙方的发货单上签字确认。 数量的验收(或复核)方法、计量规则: ; 外观质量的验收内容及方法:

学校法律顾问合同范本(标准版).docx

编号:_____________学校法律顾问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聘请单位(甲方): 受聘单位(乙方): 为依法维护聘请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聘请单位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聘请法律顾问事宜,商定如下协议,共同信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指派余伟安律师担任法律顾问。 二、法律顾问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办理甲方的法律事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一)就甲方生产经营、企业管理、业务开展以及涉外经济交往中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建议,提供有关法律依据; (二)参加甲方重大经济合同的谈判,审查、修改或者草拟甲方的经济合同协议,以及诉讼、答辩、控告、声明、申诉等法律事务文书; (三)协助甲方依法正确处理重大经济案件纠纷,担任甲方代理人,参加有关经济和权益纠纷的调解、仲裁或诉讼活动; (四)在涉及甲方的诉讼中,接受甲方的委托、授权担任甲方代理人参加诉讼活动,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五)协助甲方向职工进行法制教育,提高法制观念; (六)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强化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法律顾问在甲方任职期间的工作方式可采用下述任何一种方式,甲方选择(一) (一)其工作时间不固定,采取灵活方式,甲方如有需要,随时联系; (二)固定工作日制度。即每周在甲方坐班天,集中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五、法律顾问具体工作安排,按照甲方的业务范围分轻、重、缓急,随时商定。法律顾问在履行职责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办公用品、交通工具及有关资料等。 六、甲方承担所聘请法律顾问为其履行职责时支出的差旅费、补助费等有关费用,待遇视同甲方工作人员,并按规定直接由甲方予以报销。 七、法律顾问应严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甲方内部制度,在业务中接触到甲方商业机密时,必须严守机密。 八、乙方负责经常督促、检查受聘律师的工作,保证工作质量。 九、如受聘人不认真履行协议约定义务,甲方有权向乙方反映意见,直至要求换人。 十、乙方代理甲方参加诉讼或仲裁活动,应另行办理委托手续,乙方根据《陕西

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简易版

It Is Necessary To Clarify Th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The Parties, To Restrict Parties, And To Supervise Both Parties To Keep Their Promises And To Restrain The Act Of Reckless Repentance. 编订: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简易版

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简易版 温馨提示:本协议文件应用在明确协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具有约束力和可作为凭证,且对当事人双方或者多方都有约制性,能实现监督双方信守诺言、约束轻率反悔的行为。文档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请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套用。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电话:传真: 邮编: 乙方:律师事务所地址: 电话:传真: 邮编: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就聘请乙方担任 法律顾问事宜,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 议:

第一项聘请事项 1、甲方因工作需要聘任乙方律师作为甲方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并指派律师为甲方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乙方安排本所或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或助理协助办理本合同项下委托事务。 2、乙方承诺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在聘期内为甲方提供综合性的法律服务; 3、乙方经甲方书面许可后可调整乙方指派之法律顾问(律师)。 第二条乙方的服务范围 1、为甲方的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和政策依据; 2、帮助甲方审查日常经营性合同; 3、协助甲方建立健全劳动合同、人事管理

买卖合同司法解释2012.7.1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已于2012年3月3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二○一二年五月十日 法释〔2012〕7号 为正确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一、买卖合同的成立及效力 第一条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 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凭证没有记载债权人名称,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此证明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二条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条人民法院在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认定电子交易合同的成立及效力的同时,还应当适用电子签名法的相关规定。 二、标的物交付和所有权转移

第五条标的物为无需以有形载体交付的电子信息产品,当事人对交付方式约定不明确,且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收到约定的电子信息产品或者权利凭证即为交付。 第六条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标的物的,可以代为保管多交部分标的物。买受人主张出卖人负担代为保管期间的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买受人主张出卖人承担代为保管期间非因买受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七条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的“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主要应当包括保险单、保修单、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质量鉴定书、品质检验证书、产品进出口检疫书、原产地证明书、使用说明书、装箱单等。 第八条出卖人仅以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款抵扣资料证明其已履行交付标的物义务,买受人不认可的,出卖人应当提供其他证据证明交付标的物的事实。 合同约定或者当事人之间习惯以普通发票作为付款凭证,买受人以普通发票证明已经履行付款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九条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条出卖人就同一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特殊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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