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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贯彻《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贯彻《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件西安市财政局

市人社发…2010?285号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安市财政局

关于贯彻《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

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级医疗

保险经办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

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0?111号)精神,积

极稳妥地做好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

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参保登记

(一)已参保的用人单位继续在其原参保登记所在的市或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医疗保险手续。

(二)新设立或新参保的用人单位按以下规定在相应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具体办理医疗保险手续:

1、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和灞桥区(以下简称“城六区”)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单位在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医疗保险手续:

⑴驻本市的部属及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含大、中专院校)、社会团体;

⑵省属差额拨款、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⑶中央、省、市属、部队企业(国有、集体、股份制企业);

⑷外商投资企业;

⑸在省、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民营、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

2、城六区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在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各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医疗保险手续。

3、驻长安区、临潼区、阎良区、高陵县、周至县、户县、蓝田县(以下简称“郊三区四县”)以及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西安国际港务区、西安沣渭新区、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和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以下简称“六区两基地”)的所有用人单位在驻地区县(开发区、基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医疗保险手续。

(三)各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将登记录入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的参保信息审核无误后,于每月10日前及时上传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市级统筹后,各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专用病历(以下简称“医保本”)继续使用,全市不再统一换发新的医保本;职工个人将医保本遗失或使用完毕需补办的,由用人单位向参保登记所在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统一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予以补办换发。各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对本区县发放的医保本的管理,并按月向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上报已参保登记但未按时足额缴费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的信息,以保障参保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的正常享受,具体操作流程和管理办法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商各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予以明确。

二、缴费基数核定

全市按照统一的标准核定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每年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各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全市所有参保单位统一进行年度审验,核定用人单位及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

(一)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数(职工个人工资收入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实际收入计算)。

(二)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暂按原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市直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工资总额及个人账户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市劳发…2008?65号)规定执行。

三、费用征缴

基本医疗保险费按月征缴,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应于每月15日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从其工资中代为扣缴;大额医疗补助保险费与基本医疗保险费一并征收。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按时足额缴费的,将按?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市政发…1999?138号)相关规定,予以中止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并从欠

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滞纳金的处罚,直至恢复缴费。具体缴费办法如下: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社会团体、差额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企业应于每月15日前按核定的月缴费基数,向参保登记所在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缴费。

(二)市级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市财政部门于每年年初按筹集的比例从拨给各单位的预算经费中扣除,于每月15日前按规定划拨给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三)区县级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区县财政部门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足额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于每月15日前按规定划拨给本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市级财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将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未足额安排或未及时划拨的区县,年底时由市级财政部门按照检查结果在年终结算中予以扣缴。

(四)用人单位经法院宣告破产或撤销、解散及其他原因中止的,依照?破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清偿其所欠的医疗保险费及利息。并为原在职职工按原单位和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

例缴足一年和为退休人员一次性缴足最低缴费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四、个人账户管理

市级统筹后,原各区县发放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IC卡(以下简称“医保卡”)继续使用。在各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参保登记的用人单位职工的个人账户资金,由各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提供具体计入金额等相关信息,并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将所需资金下拨至各区县,再由各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将其划入参保职工医保卡。待条件成熟时,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将实行统一的医保卡管理方式。

五、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管理

全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统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认公布,对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按照“统一标准、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

(一)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准入条件、申报资料、审核程序、监督管理统一按?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和?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市和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下列原则,对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进行分级管理。

1、驻城六区(含六区两基地)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直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考核。

2、驻郊三区四县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向所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由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规定的审核程序初审后提出审核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复审。

3、经审查合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下发文件统一确认公布并办理定点资格证书;原各区县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不在市级定点范围内的,在该区县纳入市级统筹后,由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分别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复核后,统一确认公布并换发定点资格证书。

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整体监督管理和年终考核工作,并根据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经办能力和业务量情况,按照“划分区域、分级管理”的原则,委托市及各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所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

和零售药店的日常监督管理和费用结算工作;市级及各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接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委托,在执行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制定的服务协议的基础上,具体负责所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日常监督管理和费用结算工作。其中,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与全市所有定点零售药店和所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具体负责其日常监督管理和费用结算工作;各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与本区县行政区域内所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具体负责其日常监督管理和费用结算工作。

六、费用结算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挂账结算制度。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门诊紧急抢救、门诊特殊检查(治疗)、门诊治疗特殊病种等医疗费用实行挂账结算,其中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应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补助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属于个人支付的,由本人直接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1、定点医疗机构垫支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补助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按月向指定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并提供

相关凭证,其中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审核的医疗费用,应报经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复审确认后再予以结算。

2、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使用医保卡就诊、购药所产生的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按月向发放该医保卡的市或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结算。待全市实行统一的医保卡管理方式后,由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按月统一向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结算。

3、定点医疗机构应于每月5日前根据上月参保职工的门诊紧急抢救、住院患者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情况等,填写?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申请表?报指定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结算。

4、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定点医疗机构上报的上月参保职工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审核,并于接到申请表的20个工作日内根据审核情况向定点医疗机构支付费用。

(二)参保职工因特殊原因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未办理挂账手续的,由参保职工个人以书面形式说明情况,并携带相关资料,向与该定点医疗机构指定结算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经审核,确因特殊情况且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由该医疗保险

经办机构直接与参保职工结算,并将结算情况列入与该定点医疗机构的年终弹性决算范围。

(三)因急诊、抢救病人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出院后凭相关资料向参保登记所在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经审核,确属急诊、抢救且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由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直接与参保职工结算。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由个人全额自付。

(四)参保职工需申请门诊慢性病补助的,应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病历资料,由用人单位向参保登记所在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具体负责在本经办机构参保登记职工的门诊慢性病补助的认定、审核、结算和管理工作。

(五)门诊治疗特殊病种以及市外转诊治疗的认定、审核、结算和管理工作,统一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职工需申请门诊治疗特殊病种或市外转诊治疗的,应按规定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并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经审批合格的,其在门诊治疗特殊病种或市外转诊治疗的费用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结算;未经审批,

擅自在门诊治疗特殊病种或市外转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由个人全额自付。

(六)参保职工因公出差、探亲或准假外出期间在外地发生的急诊住院医疗费用以及驻外人员在驻地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随后凭相关资料到参保登记所在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报销。

七、基金管理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大额医疗补助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采取收支预决算管理的办法,医疗保险基金全市统一管理、核算与拨付使用。

(一)实行市级统筹后,市级及各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严格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控制和会计核算制度。

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对基金的管理严格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统一设立会计科目,分户记账。撤销各区县原设立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各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在国有或国有控股商业银行设立基金收入户和基金支出户(以下简称“收入户”和“支出户”),并负责日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二)实行市级统筹后,医疗保险基金统一纳入“市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实行专户管理。

1、各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将当月征缴的医疗保险基金存入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收入户,并于当月25日前上解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收入户;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在每月底前将各区县上解的医疗保险基金和市本级征缴的医疗保险基金统一转入市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

2、各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于每月5日前将本区县上月负责审核结算的应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情况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于每月10日前将市本级及各区县基金支出情况审核汇总后报市财政部门;市财政部门复核同意后,将基金拨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支出户,再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当月20日前拨付给各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支出户。

3、实行市级统筹后,为保证参保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的正常支付,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根据上年度全市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情况,向市财政局申请从基金结余中按上年度月平均支出额预拨3个月的医疗保险待遇周转金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支出户。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再根据各区县实际支付情况预拨3个月的周

转金到各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支出户,用于确保每月基金的正常发放。

4、各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将结余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补助保险基金,按照先审计后移交原则,全部转入市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并实行分账管理;各区县财政专户结账日期、基金上解流程和工作要求等具体问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另行制定。市级统筹前,各区县用人单位及财政所拖欠的医疗保险费用应及时补缴结清,由各区县在规定的时限内负责追收,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财政部门要紧密配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基金足额上解。

(三)实行市级统筹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收支预决算管理的办法。基金预算的内容包括本年度基金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收入预算根据上年度实际征收情况和本年度扩面任务、征收标准调整变化情况等确定。支出预算结合上年度支出水平及本年度增减变化情况等确定。

1、实行全市统一编制收支预决算。每年11月30日前,各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按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的有关规定,科学合理编制本区县下一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算。收支预算经区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再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年度终了前,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的规定要求,根据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下年度基金收支预测,编制下一年度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算,预算包括全市汇总预算和各县区分预算。为确保全市基金收支平衡,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可结合下达各区县的年度目标考核任务情况,对各区县基金预算作必要调整。预算编制完成后,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执行。

2、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严格按批准的预算执行,并及时认真分析基金的收支情况,定期向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各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还应按季度将预算执行情况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3、年度终了后,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编制上一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决算,即年度基金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和分析基金的财务收支及管理情况,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编制年度基金财

务报告必须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手续完备、报送及时。

4、各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将本区县的上一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报经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再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区县基金收支决算后,编制上一年度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决算,决算包括全市汇总决算和各县区分决算。决算编制完成后,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备案。

八、管理考核

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纳入目标责任考核。

(一)每年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向各区县下达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和医疗费用支出计划。

基金征缴计划根据各区县已参保人数和扩面计划确定,医疗费用支出总额根据上年度各不同群体的平均医疗费水平和该区县经办业务的范围,适当考虑医疗费增长因素综合确定。因指定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

的等级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等原因造成该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的住院治疗人次和平均医疗费用合理增长而带来的该区县年度医疗费用支出超出预算的,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调整预算和支出计划考核目标。

(二)各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将下达的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目标任务层层分解、细化,并及时通报工作进度情况,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把医疗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到实处。

(三)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采取季度通报、实地抽查核实等办法,对各区县的基金征缴指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九、其他问题

(一)各区县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享受副区(县)级以上待遇的现职人员及退休人员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可继续享受相应医疗补助政策,具体办法由各区县自行制定,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

(二)?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中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

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执行,原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用人单位缴纳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市劳发…2004?144号)自行废止;各区县在本通知实施前的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二O一O年八月九日

西安市劳动局西安市财政局

市劳发[2000]120号

关于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基数、征集办法的

通知

市级各委、办、局,各事业单位:

根据《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市政发[1999]138号文)确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筹集原则,现将市级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基数、征集办法通知如下:

一、基本医疗保险费筹集比例

根据《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其中,用人单位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7%缴纳,个人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的2%缴纳,退休人员不缴费。

二、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基数

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列入单位在职人员缴费工资总额的项目为基数。

1、市级党政机关和执行国家公务员工资的事业单位缴费工资总额包括以下项目:

①职务(岗位)工资、级别(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

②工人奖金

③原地区工资补贴、未纳入的津补巾(27、25、23元)、行业性的津补贴、保留性的补贴(154元)、交通实贴等。

3、事业单位缴费工资总额包括以下项目:

①职务(技术)等级工资

②中小学教师、护士提高10%部分

③津贴、保留性的补贴(154元)未纳入的津补贴(27、25、23元)原地区工资补贴、行业性的津补贴、交通补贴等。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月缴费工资总额计算口径应与单位工资总额统计口径一致。发放给职工的养老金补贴(40元)、医疗金补贴(20元),不作为医疗保险缴费基数项目。

具体缴费基数以单位和个人上年12月份当月应发工资总额按上述计算口径确定。当年新增工作人员以本人当月应发工资总额按上述计算口径确定。缴费基数一经确定,年度内不变。

三、基本医疗保险费征集办法

1、经市财政局审定的市级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所需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核定的基数和比例,由市财政预算安排,从2000年元月起,按月划拨给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单位工作人员个人缴纳的2%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市财政直接通过IC卡发放工资的渠道代为扣缴。扣款数额由单位计算,经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定后确定。

2、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应于每月5日前按照核定的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规定比例,直接向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缴纳。职工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从其工资中扣除,由单位统一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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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扶持政策若干意见的实施意 见 【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 【发布部门】平顶山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3.09.17 【实施日期】2003.09.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 就业扶持政策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重点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扶持政策的若干意见》(豫政〔2003〕27号),进一步推进我市的再就业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再就业扶持政策的对象范围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下列人员: 1.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包括在再就业服务中心,协议期满已出中心、但未解除劳动关系、且未实现再就业和未进中心且未实现再就业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 2.国有企业失业人员。包括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间和享受失业保险金期满未实现再就业

的国有企业失业人员。 3.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 5.实行产权制度改革的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6.原市属集体企业依法实施破产的进入失业保险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 二、凡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持《再就业优惠证》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等手续时,相关部门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不允许增加任何附加条件。有条件的单位应开设下岗失业人员专门服务窗口。 三、国家财政部等部门财税〔2002〕208号、财税〔2003〕133号和财社〔2002〕107号及其它相关文件规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和社会保险补贴的服务型企业、商贸企业,与下岗失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由现行3年以上调整为1年以上(含1年),享受政策优惠的期限与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一致。 四、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仍按原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此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服务型和商贸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国家财政部

幼儿园学习《指南》实施方案

幼儿园学习《指南》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在全社会树立科学的儿童观、教育观,营造有利于幼儿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帮助教师和家长了解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的基本规律和特点。把学习《指南》作为教职工业务培训的主要内容,开展了系列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交流研讨活动。结合金色摇篮幼儿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活动小组成员 组长:方英爱 成员:陈俊英、蔡波、钟海超 二、活动时间: 2015-5-20至2015-6-20 三、活动方案 1、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学习《指南》的各项内容。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召开教职工会议,对学习宣传活动作了全面的动员和部署。 2、在5月宣传月活动中,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再着重醒目推出一期板报,将《指南》细则和标准深入人心; 3、发放"告家长通知书"了解本次活动意义,通过在园门前设宣传点,家长开放日、家园联系栏、发放宣传单、咨询活动等形式,向家长及过往人员宣传学习《指南》精神及教育部颁布《指南》的重大

意义; 4、在园内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条幅。 5、制作有关《指南》内容的宣传板报。 四、有关要求: 1、广泛发动、深入宣传。 充分利用宣传栏、悬挂标语、活动观摩、讲座等形式开展有组织、有计划的宣传活动。 2、精心组织、确保安全。 高度重视宣传活动的安全工作,保障所有活动在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要突出重点和特色,切实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总结宣传月各项工作,并保存好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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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李德金副省长批示要求完善工作机制,提升监管水平,力争继续走在全国前列。现就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和省委书记、省长于伟国等省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提升全省工商(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水平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学习领会领导批示精神 李克强总理和省委书记、省长于伟国等省领导的重要批示,既是对我们工作的肯定和鼓励,更是鞭策和督促。全省工商、场监管部门(以下统称工商部门)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组织传达学习,领会精神实质,明确目标任务,找准工作方向,抓好贯彻落实,推动全面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水平。要主动对标国际,借鉴先进经验,突出监管重点,不断探索创新,推进我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建设,向更加简约、公平、有效方向深化,着力营造国际化法制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服务新时代福建发展。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房地产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三府[2011]31号 【发布部门】三亚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3.03 【实施日期】2011.03.03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P10 【失效依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 作的通知 (三府〔2011〕31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逐步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本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单位要迅速把思想统一到国办发〔2011〕1

号文件精神上来,从关注民生、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建设三亚国际热带滨海旅游城市出发,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继续增加土地有效供给,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落实各镇、区管委会和各有关单位的责任,促进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 二、做好住房价格调控工作和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 (一)严格执行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根据我市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积极采取有效调控措施,切实将我市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涨幅控制在合理水平,并于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二)建立考核问责机制。成立市房地产市场调控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统计局、市规划局、市银监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单位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具体负责房地产市场调控日常工作。 实行市人民政府对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负总责,各镇、区管委会和各有关单位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将房地产调控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市监察局加强监督检查,建立约谈、巡查和问责制度。市统计局要协同市住建局做好住房价格的统计监测工作。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等部门要建

落实《指南》实施方案

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施方案 ——焦作市第三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教育规划纲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区教育局关于《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中提出的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幼儿园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和办园理念为目标,以促进儿童终身发展为宗旨,全面提高幼儿教育工作者业务素养,帮助广大幼儿园教师和家长了解3-6岁幼儿学习与发展的基本规律和特点,防止和克服“小学化”倾向,全面实施科学保教,全面提高办园水平与质量,办好高质量的学前教育。 二、总体目标 1.教师掌握《指南》的内容与要求,并能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贯彻落实。 2.向社会宣传《指南》精神,让家长学习掌握科学育儿知识,全面提高广大家长科学育儿的能力。 三、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做好制度保障 成立领导小组,由园长为第一个负责人,业务主任及教研组长为成员,认真落实《指南》的实施方案,督促各项工作的开展和及时收集相关材料。 四、实施策略 (一)幼儿方面 1.关注幼儿学习与发展的整体性。儿童的发展是一个整体,要注重领域之间、目标之间的相互渗透和整合,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协调发展,而不

应片面追求某一方面或几方面的发展。 2.尊重幼儿发展的个体差异。幼儿的发展是一个持续渐进的过程,同时也表现出一定的阶段性特征。每个幼儿在沿着相似进程发展的过程中,各自的发展速度和到达某一水平的时间不完全相同。要充分理解和尊重幼儿发展进程中的个别差异,支持和引导他们从原有水平向更高水平发展,按照自身的速度和方式到达《指南》所呈现的发展“阶梯”,切忌用一把“尺子”衡量所有幼儿。 3.理解幼儿的学习方式和特点。幼儿的学习是以直接经验为基础,在游戏和日常生活中进行的。要珍视游戏和生活的独特价值,创设丰富的教育环境,合理安排一日生活,最大限度地支持和满足幼儿通过直接感知、实际操作和亲身体验获取经验的需要,严禁“拔苗助长”式的超前教育和强化训练。 4.重视幼儿的学习品质。幼儿在活动过程中表现出的积极态度和良好行为倾向是终身学习与发展所必需的宝贵品质。要充分尊重和保护幼儿的好奇心和学习兴趣,帮助幼儿逐步养成积极主动、认真专注、不怕困难、敢于探究和尝试、乐于想象和创造等良好学习品质。忽视幼儿学习品质培养,单纯追求知识技能学习的做法是短视而有害的。 (二)教师层面 通过组织学前教师进行集体学习、分散学习、活动观摩、集体研讨、理论测试等形式,推进《指南》学习的深入。把《指南》的精神和要求落实到一日活动的各个环节之中,全面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实施科学的保教活动,增强科学保教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升科学保教水平。利用园本

关于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以及省委1号文件精神的情况汇报

关于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以及省委1号文件精神的 情况汇报 中央1号文件以及省委1号文件公布后,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了文件精神,现将贯彻落实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1、全县各级领导干部以会议形式,全文学习了文件精神。 2、全县农业部门的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文件精神,各农口单位分别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 3、成立了宣传队。从2月20日至2月29日,由县农粮局牵头,成立3个宣传队,深入全县各圩镇进行宣讲;5月份为集中宣传月,由“三送”队员深入“三送”对象家中进行上户宣传,累计发放宣传资料6.7万份。 二、结合实际,周密部署,扎实开展科技入户工作。 1、加大投入,夯实了农技推广的基础。今年,我县已投资120万元用于建设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目前,全县25个乡镇成立了农技推广综合站,其中有7个乡镇已建设了办公大楼,分别有培训教室和服务大厅、农技人员的办公场所,其它18个乡镇采取了租、借办公房屋的形式,设立了办公场所和咨询窗口,为我县农技推广奠定了物质基础,正在逐步实现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条件建设覆盖全部乡镇。 2、财政统发,保障了农技人员的待遇。我县基层农技推广

改革完成之后,全县在岗农技人员共计240人的工资由财政统发,各项津补贴纳入了财政预算,和其他基层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待遇一样,从而落实了中央1号文件集中推广“一个衔接两个覆盖”(即实现在岗农技推广人员工资收入与基层事业单位平均水平相衔接,2012年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示范县项目覆盖农业县、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条件建设覆盖全部乡镇)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措施。 3、完善机制,健全服务网络。今年,我县完善了“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农业专家——技术指导员——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科技示范户”一套完整的农技推广服务网络,深受群众的欢迎。 4、重心下移,创新服务方式。2012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了农业科技发展战略定位定向定性,全面部署了农业科技创新任务,系统提出许多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重大政策措施,必将对加快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和现代农业建设产生深远影响。文件指出,农业科技是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支撑,是突破资源环境约束的必然选择,是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决定力量,具有显著的公共性、基础性、社会性。文件强调,要坚持“着眼长远发展,面向产业需求”的基本方向;坚持“增产增效并重、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结合、生产生态协调”的基本要求。 为扎实推进科技入户工作,我县采取重心下移、创新服务方式,首先,通过“12316”信息服务平台,向全县的指导员和示

关于对市委市政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的情况汇报

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会议精神的 情况汇报 (2011年3月15) 按照市纪委的指示精神,区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要求区纪工委、区监察局将市纪委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发到各相关单位,请各单位按要求做好迎检准备,区监察局于3月15日上午对各相关单位进行了先期监督检查,将迎检工作落实到岗到人。区工委、管委会召开工作会议,要求全区各单位把贯彻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政府五届九次全会和全市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积极学习传达会议精神,要求全区上下把思想上统一到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上来,并结合当前实际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按照部署贯彻措施,努力促进各单位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一、深入宣传,深刻领会三项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结束后,我区立即行动,多措并举全面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一是召开工委会议认真学习。工委书记xxx同志带领班子成员传达学习了三项会议的精神,并就如何落实会议精神及7个文件提出了明确要求。二是召开了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学习,各单位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会上及时传达了三

项会议精神,认真研究部署了具体贯彻落实意见,精心谋划今年全区工作思路、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 二、制定方案,明确责任 围绕各项工作会议精神,我区就认真做好当前各项工作与谋划今年工作紧密结合,制定并下发了《xxxx落实2011年市政府工作要点实施方案》、《xxxxx2011年工作要点》、《xxxx2011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xxx关于办好2011年“十件实事”的实施方案》、《xxx2011年项目建设年工作方案》、《xxxx掀起农田水利建设新高潮实施方案》、《xxx小型水库管理暂行办法》,并下发到各责任单位。 三、认真落实,部署具体工作措施 今年是我局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年,是大力实施“一体两极”战略的开启之年。我们将着力推动新一年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重谋划,全面科学决策。为切实抓好开局工作,根据工作实际,区工委、管委会召开了八次专题会议,对全区新农村建设、教育、水上安全整治、安置房建设、旅游等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布置。 二是重规范,全面提高政务水平。牢牢把握领导决策意图,找准决策需求点,创造性开展调研活动,并及时总结经验典型,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比如:区办公室对区直及市直派驻各单位的工作要点,以及全区经济工作会、工委

关于学习、贯彻《指南》、《纲要》精神的研究方案

领智幼儿园关于贯彻落实《幼儿园指导 纲要》的计划与措施 一、指导思想 我园在贯彻《幼儿园教育纲要(试行)》思想的指导下,致力于园内教科研文化建设,深入教育实践过程,带领教师边行动边研究,发现并探究教育实践中不断出现的教育方面的问题。开展科研实验。现将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二、主要工作 (一)多种学习方式,深入了解《纲要》精神组织教师学习并反复领会《幼儿园教育纲要》的精神,提高认识。让纲要精神武装美味教师的头脑,让教师改变以往陈旧的教育观念,用纲要精神反思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让老师初步明确自己在贯彻《纲要》中的角色和责任。 (二)整合各种教育资源,共促幼儿发展要落实《纲要》如果没有家长的支持和理解也会阻力重重,我们就用各种感方式向家长宣传《纲要》的理念,使家长作为合作的伙伴 和我们一起走进《纲要》。 在和家长的交流中达到共识,在寻找幼儿园存在的问题中,大家主要集中在三个问题上,面对这种局面,通过大家的思辩和对园所实

际情况的分析,最终找到了最切合我园实际、大家都认同的切入点,即“关注幼儿个别差异,探索因人施教的指导策略。” 在广泛发动、人人参与贯彻《纲要》的过程中,我园的园所文化、管理理念、教育观、教师观、家长观等都随之发生了深刻的变革。正是这种变革使得《纲要》得以深入人心,使得每个人自觉地成为《纲要》的实践者。 (三)积极有效的开展园本研训活动 通过“园本研训”急性专题研究,从园本培训和园本教研两方面进行系统的《纲要》理论学习与实践研究,逐步积累相关操作方法、策略等经验。 (四)利用乡土资源,开发幼儿园本土课程新《纲要》指出“城乡各类幼儿园都应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实施素质教育”,我们认识到幼儿园的教育只有充分考虑本园可利用的一切资源,构建适合本园实情的园本课程,才能更有效地促进全体幼儿的和谐发展。因此,我们以培养适应未来社会的、会生活、会学习的幼儿为目标,借鉴、吸收先进教育理念,发扬本园、本地区的文化教育等特色。立足于本地本园的实际,利用乡土资源,依靠全园教师和专业科研人员的共同努力,形成一个低耗高效、具有地方特色的、适合我园自身发展的、幼儿园课程模式。利用乡土资源开发具有本园特色的幼儿园园本课程,为我园的发展提供更大的空间;同时,

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发展升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汇报资料

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发展升级重大决 策部署情况汇报 根据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发展升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关文件精神,我区对照省出台的“稳增长22条”、“创业创新28条”以及优化发展环境和民生工程落实情况开展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情况 自省、市关于发展升级重大决策出台后,我区立即组织学习传达,于7月6日在区政府第52次常务会上学习传达了省政府出台的22条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措施,要求各有关责任部门要学深学透,结合我区实际,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有关部门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政策具体办法出台情况,并要求各有关责任部门立即开展宣传摸底工作,向企业宣传有关政策,摸清我区企业发展情况,积极为企业争取政策支持;7月22日在区政府第53次常务会上,区长林卫春同志在总结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分析下半年经济形势、部署下半年工作时强调,要认真研究省22条、省28条和市39条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措施,加强与市直有关部门对接,吃准吃透、用足用活,严格落实,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目前,我区已参照省、市出台的有关政策,研究制定了《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

措施(试行)》(目前,该措施正在完善当中),现正在制定《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目前,该意见已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现在修改完善报区政府会议研究当中)。 二、工作成效 我区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府发〔2015〕24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5]36号)文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狠抓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 1-11月,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亿元,同比增长%;财政总收入亿元,同比增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亿元,同比增长%;预计完成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亿元,同比增长%;固定资产投资亿元,同比增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同比增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同比增长%。 (一)稳增长22条落实情况。降低事业保险费率,严格按照规定,将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下降至2%,用人单位缴纳比例下降至1.5%,职工个人缴纳比例下降至0.5%;减少涉企收费,已建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涉及生猪屠宰费、卫生防疫检验收费、卫生监测费、诉讼费、排污费收入等收费项目;加强信贷扶持,深入推进了“财园信贷通”工作,为企业争取贷款资金万元,拨付扶持保证金万元。开展了“惠农信贷通”工作,为3家企业申请

贾令中心幼儿园关于学习《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实施方案

贾令中心幼儿园关于学习《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 的实施方案 贾令中心幼儿园关于学习《3-6岁儿童学习 与发展指南》的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 为了深入贯彻教育规划纲要,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以及《山西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帮助幼儿园教师和家长了解3-6岁幼儿学习与发展的基本规律和特点,全面提高科学保教水平,我们特制定关于学习《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实施方案,不断的提高幼儿教师的专业素质和家长的科学育儿能力,防止和克服“小学化”倾向,全面提高学前教育质量。 二.活动目的 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指南》的精神实质,切实把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科学的教育方法落实到幼儿园保教工作的各个环节,《指南》从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五个领域描述幼儿学习与发展,分别对3至4岁、4至5岁、5至6岁三个年龄段末期幼儿应该知道什么、能做什么,大致可以达到什么发展水平提出了合理期望。 三.实施方式 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的方式。 四.实施计划 第一阶段:(3月18-3月31日)制定学习计划,印制学习资料。第二阶段:(4 月1日-4月30日)安排全园集体学习1次,集中学习《指南》的 基本理念、内容框架等内容.各教师自行学习. 第三阶段:(5月1-5月31日)组织教师,从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

个领域分别学习。 第四阶段:(6月1日-6月25日)学习总结阶段。 第五阶段:贯彻落实在今后的工作中 五.实施《指南》应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尊重幼儿发展的个体差异。幼儿的发展是一个持续、渐进的过程,同时也表现出一定的阶段性特征。每个幼儿在沿着相似进程发展的过程中,各自的发展速度和到达某一水平的时间不完全相同。要充分理解和尊重幼儿发展进程中的个别差异,支持和引导他们从原有水平向更高水平发展,按照自身的速度和方式到达《指南》所呈现的发展“阶梯”,切忌用一把“尺子”衡量所有幼儿。 2(关注幼儿学习与发展的整体性。儿童的发展是一个整体,要注重领域之间、目标之间的相互渗透和整合,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协调发展,而不应片面追求某一方面或几方面的发展。 3(重视幼儿的学习品质。幼儿在活动过程中表现出的积极态度和良好行为倾向是终身学习与发展所必需的宝贵品质。要充分尊重和保护幼儿的好奇心和学习兴趣,帮助幼儿逐步养成积极主动、认真专注、不怕困难、敢于探究和尝试、乐于想象和创造等良好学习品质。忽视幼儿学习品质培养,单纯追求知识技能学习的做法是短视而有害的。 4(理解幼儿的学习方式和特点。幼儿的学习是以直接经验为基础,在游戏和日常生活中进行的。要珍视游戏和生活的独特价值,创设丰富的教育环境,合理安排一日生活,最大限度地支持和满足幼儿通过直接感知、实际操作和亲身体验获取经验的需要,严禁“拔苗助长”式的超前教育和强化训练。 贾令镇中心幼儿园 2013年3月18日 学习《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

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等相关制度的报告

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等相关制度的报告自去年11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二阶段在我乡全面开展以来,我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于贯彻执行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的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现状 经过这段时间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广听民意、不断反思、深刻自省,我认识自己在作风上虽然有所进步,但是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缺少敢于争先的进取精神,工作缺少主观能动性和积极主动性。方式方法欠缺,效率不高。个别干部抓落实力度不够大、执行力不够强。二是组织纪律性不够强,缺乏上进心,存在得过且过的思想,纪律松弛,甚至有违反工作纪律的现象。三是工作不够深入,服务意识、大局意识淡薄,缺乏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了解民情不够。在群众工作上,向群众解释不够,以及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不够。四是缺乏创新精神。仍然存在用传统的落后的管理手段去处理问题,没深入思考和研究,缺乏新办法、新手段。以上种种情况,更坚定了我下大力度、出大动作强化落实的决心。

二、具体落实举措 群教活动开展以来,我深入查找自身“四风”问题,也深入进行整改落实。一是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对于自身职责重新认识,坚决做好表率带头作用,对于自身直管的国土、村建、教育、安全等工作全面加强建设;自己也加强业务素质锻炼,多走基层、听民意,对于全乡情况进一步摸透。二是组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精神,研究部署全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的工作。把自身思想统一到中央的精神上来,促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成为自觉行动,落实到平时的工作中去。三是注重实效,规范作风纪律。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要求自己,减小接待规模。上班时间严格抓紧时间,对于工作不拖沓,按时按质做好。 三、今后工作措施 这段时间以来,我一直广泛呼吁全乡干部群众给乡政府和我个人提建议、找问题、出策略。而通过这段时间的强化举措,协力落实,我自身基本做好了表率,个人作风有了较大的提升。接下来,我还将继续抓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是继续深入学习。继续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

全区关于对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汇报

中共常德市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工委 常德市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精神的 情况汇报 (2011年3月15) 按照市纪委的指示精神,区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要求区纪工委、区监察局将市纪委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发到各相关单位,请各单位按要求做好迎检准备,区监察局于3月15日上午对各相关单位进行了先期监督检查,将迎检工作落实到岗到人。区工委、管委会召开工作会议,要求全区各单位把贯彻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政府五届九次全会和全市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积极学习传达会议精神,要求全区上下把思想上统一到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上来,并结合当前实际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按照部署贯彻措施,努力促进各单位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一、深入宣传,深刻领会三项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结束后,我区立即行动,多措并举全面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一是召开工委会议认真学习。工委书记刘涤尘同志带领班子成员传达学习了三项会议的精神,并就如何落实会

议精神及7个文件提出了明确要求。二是召开了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学习,各单位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会上及时传达了三项会议精神,认真研究部署了具体贯彻落实意见,精心谋划今年全区工作思路、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 二、制定方案,明确责任 围绕各项工作会议精神,我区就认真做好当前各项工作与谋划今年工作紧密结合,制定并下发了《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落实2011年市政府工作要点实施方案》、《柳叶湖旅游度假区2011年工作要点》、《柳叶湖旅游度假区2011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柳叶湖关于办好2011年“十件实事”的实施方案》、《柳叶湖旅游度假区2011年项目建设年工作方案》、《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掀起农田水利建设新高潮实施方案》、《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小型水库管理暂行办法》,并下发到各责任单位。 三、认真落实,部署具体工作措施 今年是柳叶湖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年,是大力实施“一体两极”战略的开启之年。我们将着力推动新一年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重谋划,全面科学决策。为切实抓好开局工作,根据工作实际,区工委、管委会召开了八次专题会议,对全区新农村建设、教育、水上安全整治、安置房建设、旅游等工

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常政规〔2011〕5号 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预防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省政府令第72号,以下简称《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贯彻落实《规定》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按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期限确定,每满1年可享受2个月失业保险金,但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失业人员因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年、自愿中断就业、未进行失业登记等原因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保留其缴费时间,与重新就业后的参保缴费时间合并计算。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断领取失业保险金、暂停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中断原因消失后,可恢复领取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二、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缴费不满10年的,按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0%确定;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缴费20年以上的,按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确

定。失业保险金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对2011年6月30日前已核定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其失业保险金标准不变。 三、失业人员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规定统一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基金,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医疗救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含医疗救助基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为统筹地区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缴费费率为当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费率之和。对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月发放的医疗补助金,自2011年7月1日起停止发放。 四、失业人员失业登记程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按规定办理停止缴纳社会保险手续,并于15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告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凭原用人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所在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五、申领失业保险金程序。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由用人单位或者失业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核定手续。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凭已核定的失业保险待遇核定表,到所在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外省、市户籍失业人员到市社会保障服务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失业保险金申领等有关情况记入《就业失业登记证》。 六、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可按规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不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七、市对辖区实行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各统筹地区应当统一失业保险政策制度、支付待遇和经办流程。 八、本通知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我市以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2011年7月1日后至本通知施行前,我市失业保险有关事项,参照本通知执行。金坛市、溧阳市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参照本通知执行。

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八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的情况汇报

木门店镇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八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的情况汇报 省委八届十二次全会会议结束后,按照县委的工作要求,木门店镇及时召开了多次会议,全面传达了会议精神。现将我镇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好省委全会精神。11月13日下午,我镇召开了党政联席会议,党政领导班子全体成员了参加了会议。会上,全面学习传达了省委八届十二次全会上赵克志书记重要讲话和关于“十三五”规划建议。与会人员畅谈了学习体会和下一步工作打算。大家表示,一定要把全会提出的新理念、新精神吃透、吃准,并体现到具体工作中去,在谋划好“十三五”规划和明年工作的同时,着力抓好当前工作,确保按质保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1月14日上午,我镇随即召开由党政领导、机关干部、镇直部门、村干部与会的学习动员会,就省委全会精神进行了再次深入学习贯彻,会议要求广大干部学习宣传贯彻省委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学在深处,谋在新处,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近日,我镇将组织一次应知应会考试,测试党员干部学习成效,不合格的回炉重学。同时,利用微信平台,大力宣讲省委八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对全会精神进行“碎片式”的微解读,与传统媒体形成同频共振的宣传效应。 二、结合当前工作全面部署狠抓落实。要求各部门抓紧时间对分管工作来一次回头看,查漏补缺,按照县委提出的“五个机制”,对号入座,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全力冲刺,确保高标准完成全年各项任务目标,一是全力做好维稳和安全工作。继续加大矛盾纠纷摸排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力度,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明确包案领导责任,并于近期安排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积极做好领导坐班、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2018年全省政务公开和政务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2018年全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咸政办发[2018]36号 【发布部门】咸宁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8.07.31 【实施日期】2018.07.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2018年全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实施 方案的通知 (咸政办发〔2018〕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关于贯彻落实2018年全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31日

关于贯彻落实2018年全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鄂政办发〔2018〕31号)精神,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简称“五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服务,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深入做好政务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及时公开相关政策及规范性文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文件制定主体要在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环节加大公开力度,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使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更加阳光透明。(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2.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及时通过各级政府权责清单集中发布页面等途径公开调整信息,更新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的栏目内容。(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3.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在本级政府或部门网站上集中展示公开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信息,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和提案,由承办单位公开答复全文。(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4.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相关信息。(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5.积极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和解读工作,大力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改革

学习落实指南工作实施方案

滕州市第四实验小学幼儿园 学习落实《指南》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滕州市教育局关于学习贯彻[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精神,提高全园教师专业素质及家长科学育儿水平,在社会上营造了解孩子的良好氛围,保障孩子健康快乐成长,我园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 一、教师方面 (一)全面理解和准确掌握《指南》精神实质。 1、领导重视。在《指南》发布的初期,幼儿园就召开了全体教职工 会议,园领导解读《指南》内涵,并对学习《指南》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求。 2、教师自学。幼儿园为每位教师发放一份《指南》材料,鼓励教师 挤时间学习《指南》的目标要求。 3、级部学习。各级部利用业务学习的机会组织教师集体讨论,并进行心得 交流。 4、督促检查。幼儿园利用幼儿离园后的时间采取笔试的形式检查教师对不 同年龄段不同领域目标的掌握情况,提高了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准确把握目标要求的能力。 (二)贯彻和落实《指南》目标要求。 本学期,我园在《幼儿园工作计划》中明确提出:教师要认真学习《指南》精神,了解并遵循各年龄段幼儿学习与发展的基本规律和学习特点,尊重幼儿发展的个体差异,将《指南》的目标要求贯穿于日常教学的各个环节之中。为了使这项计划能够有效落实,我们采取了园领导“推门听课”、教师“集体观

摩”等多种形式,考察教师组织的活动是否符合《指南》的目标要求,杜绝“拔苗助长”和用一把“尺子”衡量所有幼儿的现象发生。 二、家长方面 1、召开家委会,让家委会成员了解《指南》对幼儿发展的重要性,充分发挥他们的引领作用。 2、通过“家园联系专栏”、《致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向家长宣传 正确的教育理念。 3、要求各班级利用QQ群、安康网方便了教师与家长、家长与家长之间对 《指南》学习的沟通和交流,有效地推动了《指南》在家长中的贯彻落实。 三、分享交流,征文活动。 我们根据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鼓励全园教师及幼儿家长将学习和运用《指南》的切身感受和经验体会写成书面材料,并择优发表到相应的网站和报刊上。 《指南》揭示了3-6岁幼儿学习与发展的基本方向和一般规律,描述了3-4岁、4-5岁、5-6岁每个年龄段幼儿发展的典型表现,并提出了相应的教育建议。它给我们幼教工作者及家长科学、理性地教育、看待孩子指明了方向。我们幼儿园将在一日活动中,把学习与贯彻《指南》做为一种常态要求,严格按照《指南》要求组织活动,以此有效促进幼儿的学习与发展。 第四实验小学幼儿园 2013、9、26 第四实验小学幼儿园 贯彻《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工作总结

关于贯彻落实党委办公室主任会议精神的情况汇报

关于贯彻落实党委办公室主任会议精神的 情况汇报 关于贯彻落实党委办公室主任会议精神的情况汇报 市委办紧紧围绕加快xx发展的战略部署,召开了全市党委办公室主任会议,深入开展“三强三树”主题教育活动,全面提升党委办公室工作科学化水平,努力开创办公室工作新局面。xx县委办公室就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抓落实 全市党委办公室主任会议结束后,我办高度重视对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县委办主任在县委常委会议上向县委书记、县委副书记传达了会议精神。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市委亦贤副书记和邵刚秘书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三强三树”即强党性树正气、强能力树佳绩、强作风树形象的主题教育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深入研究和部署,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了具体的工作措施。通过学习,全体干部职工深刻领会了会议精神,提高了思

想认识,明确了工作思路和重点。 二、结合实际理思路 按照“三强三树”主题教育活动的要求,我办结合自身实际,紧紧围绕XX年工作中心,坚持为领导服务、为基层服务,着力增强全局意识,着力推进综调、服务、督查、信息大发展的工作格局。 一是突出以文辅政,推进综调大突破。紧扣发展主题,选准调研课题。加强专题调研工作力度,对一些事关全局、专业性强的重大课题,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掌握第一手资料,认真调查研究,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提高以文辅政水平。同时制定综合调研的激励机制和奖惩办法,通过年终兑现奖惩来调动和保持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是突出科学服务,推进服务大进步。加强办文工作,抓好发文规范化,对各部门单位报送的文件、材料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准确无误。加强办会工作,对各类会议特别是重大会议认真把关,高度重视,不出纰漏。对县委的重大活动和重要接待工作,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确保活动开展井然有序。加强值班和综合协调,确保办公室24小时有人在岗,上下联络畅通。加强财务纪律,抓好固定资产管理,合理使用办公经费。

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强环境保护

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强环境保护 的决定的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加快推进现代新昆明建设,实现把昆明建设成为融春城、历史文化名城为一体的面向东南亚、南亚的区域性国际化城市,8月24日,市委、市政府颁布实施了《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了“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的目标任务。为认真落实好《决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 加强环境保护,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是衡量发展质量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重要标准;是关系到现代新昆明建设和我市长远发展,造福当代、惠及子孙的千秋大业。加强环保工作,优化经济增长环境,是切实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探索新时期区域发展的迫切需要。以环境优化促进经济增长,既是节约发展、清洁发展的当务之急,也是安全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长远大计,更是加快推进现代新昆明建设的战略选择。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按照“协调发展、互惠共赢,强化法治、综合治理,不欠新账、多还旧账,依靠科技、创新机制,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的原则,努力做到经济建设与生态建设一起推进、产业竞争力与环境竞争力一起提升、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一起考核、物质文明与生态文明一起发展;努力实现环境保护工作从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转变为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从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转变为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同步,从主要用行政办法向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转变,从根本上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优化产业结构,改善人居环境,努力让全市人民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三、总体目标 到2008年底,力争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要求。到2010年,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2.4万吨以内,在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0.45万吨,削减率15.9%,其中滇池流域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 1.8万吨以内,在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0.2万吨,削减率10%;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8.9万吨以内,在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17.7%,其中火电行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不超过1.86万吨;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大于96%,农村饮用水水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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