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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数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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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数据标准

1、管理相对人:单位名称与主要经营项目相符

2、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定期清洗: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为“有”,此项必填,否

则为空):不为空

3、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允许空

4、营业面积:面积小于500平米,无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5、单位类别(主要经营项目):单位面积与单位类别不符,宾馆营业面积大于

500平米

6、饮用水类别:饮用水类型异常,偏远乡村存在分散式供水、市区的公共场所

饮用水类型不是分散式供水

7、卫生许可证号:不为空;同一上报单位许可证号不允许重复

8、许可证有效截止日期:如果单位已经关闭,应做注销、关闭处理,如果仍在

营业,应做延续处理。

9、许可证办理日期:不为空,且小于等于当前日期

申请类别为“新办、延续”,此项必须小于等于有效期开始日期;

申请类别为“变更、复核”,此项必须在许可证有效期之内,包括有效期开始日期;小于等于报告日期

10、省级监管机构代码:允许为空;如监管机构允许为空;市级监督组织机构代码及县级监管机构代码为空,此项必填

11、报告日期:不为空,;

生态环境统计数据审核细则

生态环境统计数据审核细则 (试行) (2019年度)

一、区域宏观审核 审核各省、各地市的工业源、大型畜禽养殖场、生活源、机动车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五类源,各类污染物的排放量占比、排名等是否基本合理,与往年相比是否有明显不合理变化。 审核各省、各地市主要水耗、能耗指标,产品产量与原辅材料用量等指标与统计及其他部门公布的数据是否基本匹配。 审核各省、各地市污染治理设施数量、能力、运行经费等与污染物的去除情况是否基本匹配,污染物的平均去除率与排放浓度等是否基本合理。 二、工业源 (一)工业源基层表审核 1、完整性审核 (1)行政区上报完整性审核 审核区县级行政区上报单位是否完整; (2)统计报表完整性审核 审核应填报统计报表是否有漏报现象。 (3)重点调查企业统计范围审核 审核是否按照“重点调查单位调整原则”每年对重点调查单位进行动态调整。 (4)重点行业企业完整性审核 审核是否根据技术要求将全部符合调查原则的重点行业企业纳入调查范围; 审核是否所有重点排污单位、重点减排工程企业、排污许可证发放企业、环境监察督查中发现的重污染企业等均纳入了环境统计调查范围。 (5)指标填报完整性审核 审核各统计报表中指标填报是否完整(不同行业生产特点和污染物排放种类会有所不同,因此允许部分指标为空值,如重金属或危险废物指标,以下指标完整性审核相同)。 在当年度污染源监测(包括监督性监测、在线监测、自行监测等)中全年至少有一次污染物监测浓度的企业,在环境统计中相应污染物未填报或为0的。 (6)重点行业指标完整性审核

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挥发酚、氰化物、六项重金属产排量排序前5位的行业,该项污染物排放量为零的企业进行重点审核。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六项重金属产排量排序前5位的行业,该项污染物排放量为零的企业进行重点审核。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产生量排序前5位的行业,该项污染物排放量为零的企业进行重点审核。 2、规范性审核 数据填报规范性主要审核以下内容: (1)火电、水泥、钢铁冶炼、制浆及造纸企业及所属的自备电厂是否按照技术要求填报相应的报表。 (2)审核是否有不应纳入重点调查范围的行业企业(4610、4412、1011、1012、1013、1019)。 (3)基101表中排入的污水处理厂名称和代码是否存在于污水处理厂表中,或与污水处理厂表中的名称和代码是否一致。 3、重要代码准确性审核 (1)行政区代码 审核重点调查单位的行政区代码是否按在地原则填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审核重点调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否按照“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填报。 (3)行业代码 审核重点调查单位行业代码是否按照最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填报。 (4)固废及危废代码 审核重点调查单位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代码是否按照环境统计技术规定要求填报。危险废物代码是否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填报。 4、突变指标审核 审核重点调查单位填报指标和重要衍生指标(衍生指标是指通过有联系的指标换算得出的,如产排污系数、平均排放浓度、污染物去除率、去除成本等)是

年环境统计年报工作技术要求

附件二: 一、对环境统计基表的技术要求 1、各类代码需正确填写,企业法人代码、行业类别代码、排水去向类型代码、受纳水体代码、行政区代码等各类代码需完整无误填写。其中:行政区代码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 - 2002公布的6位数代码填写,不得出现以虚拟和非规范的行政区进行调查企业的汇总。 “行业类别”代码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填写。 排水去向类型代码按《排放去向代码表》进行填写,具体如下: A直接进入海域;B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C进入城市下水道(再入江河、湖、库);D进入城市下水道(再入沿海海域);E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F直接进入污灌农田;G进入地渗或蒸发地;H进入其它单位;L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K其他。 受纳水体名称指调查单位直接排入水体的名称(如x x海、X X沟、X X河、X X港、X X江、X X塘等)。各单位必须将排入的水体按照统一给定的编码填报,其中流域编码由10位数码组成,前8位是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统一编制的,详见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编制的《环境信息标准化手册第2卷》(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海域代码:1-渤海,2-黄海,

3-东海,4-南海。 排入市政管网的则填最终排入的水体代码。 各地如有本编码未编入的小河流需统计使用,可由省、自治区、直 辖市环保部门按照本编码的编码方法在相应的空码上继续编排,并可扩 展至第9 —10位。如无扩编码应在9、10位格内补“0”。 2、企业台帐需准确完整,企业台帐主要指企业各类属性标识情 况,如产品产量、单位,工业总产值,燃煤灰份,硫份,单位能耗量,单位水耗量,单位煤耗量等企业基本生产情况。 3、企业报表规范填报,数据与单位要对应,指标单位符合统一 要求。如:数字小于规定单位,以“???”表示;数字是零时应写W ,表格中的指标若无法取得数据,划。 4、注重指标间的逻辑关系是否合理,指标偏大偏小现象是否合 理。 以上技术要求适用于环年基表和环季基表。 二、对环境统计综合年报的技术要求 1、各地区环境统计部门需将本区最新的行政地区代码表随同数据库 一起上报国家。行政地区代码表中当年更新的代码以单独的word文件列 出并上报国家,以便完成系统内代码的及时更新。若当年没有更新的代 码,需在“年报编制说明”中注明。 2、各地区上报的基表、综表数据库必须完整,特别是区县数据要齐 全,因为流域、海域、两控区、三峡库区、南水北调等专项汇总数据从2006年起将由规划范围内的区县数据汇总产生,缺失的区县必须

统计审核岗位职责

统计审核岗位职责 一、数据统计 根据要求,做好每月经营会议局内补充材料和临时安排的数据统计工作。 1、每月补充必须在30号之前做好,并复印装订成册,每位经理一份。 2、保证数据准确、表格排版美观。 二、让利审核、制单 联系财务部信息中心,开K3用户名,开制单权限。 A、先审核是否有考核罚款; 1、如无考核罚款,则进入B项操作; 2、如有考核,给业务员开现金缴款单并在单子上盖“二局专项”印章。业务员在银行缴款后,拿银行盖章的缴款回单到财务部换我公司的罚款收据并盖公司章,业务员把其中一联罚款收据交局办登记保存(或者拿银行缴款回单交局办(一定要有银行的印章),由局办统一去财务部换收据),再进入B项操作; B、审核是否有经理签字(及各大公司或者省公司要求的人员审核签字)及真伪、票据、金额是否合格; C、符合要求的,则在让利结算单上签字并上K3给业务员开让利制单; 三、二局专项管理(罚款的收支) A、每月收集、汇总各公司考核结果; B、对有考核罚款的业务员,开现金缴款单(缴款原因:考核罚款),并在单子上加盖“二局专项”印章,由业务员到银行缴清罚款,换成财务部收据后(或

把银行缴款单给局办,由局办到财务换收据),局办签字结算让利; C、对于要求罚款返还的,需要本人书面申请,由省经理、大经理、局长批准后,经局办审核签字,局办主任签字,并加盖“二局专项”印章,凭该报告到财务部费用处支取。 D、所有罚款收入及支出分别计入各公司名下账目,各公司建立明细账,互不混用; E、每月和财务部核对二局专项账目是否收支一致。 四、外线派车 派车原则:用车人必须书面报告由对应经理签字或者经理电话告诉局办主任同意先用车后补报告,否则不派车。 A、由用车人提出书面报告(写明用车人、手机号码、人数、用车天数、第一站几点到哪里接或几点从哪里出发),省公司经理签字后,交局办开派车单(如报告原件在外,可传真到局办)。 B、局办对用车报告审核无误后,开派车单,交局办主任在派车单审核签字,把第一、二联送车队,第三联局办留存,同时把用车报告粘贴附在第三联后面。 C、如业务员申请用车,但经理不方便签字,则需经理电话给局办主任,说明同意用车,局办主任再通知局办开派车单,并要求尽快补用车报告(或者经理月底回来在第三联签字),否则月底冻结用车人费用,带报告补好后方可结算费用。 E、零售上用车:零售办事处用车的,需要零售主管、省经理签字。

一关于“十二五”环境统计报表制度的说明

一关于“十二五”环境统计报表制度的说明 依照“十二五”环境爱护规划和污染物总量减排及各项环境治理工作深化进展的需要,“十二五”环境统计报表制度在“十一五”报表制度基础上,对指标体系、调查方法及相关技术规定等进行了完善和修订,具体如下: 一、“十二五”环境统计指标体系 1、“十二五”环境统计指标体系框架构成 按照环境统计调查频次将环境统计指标归结为环境统计年报指标和定期报表指标。环境统计年报指标包括工业源、农业源、城镇生活源、机动车、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环境治理6个部分;环境统计定期报表指标包括国家重点监控工业企业和污水处理厂两部分。 按照统计指标内容将环境统计年报指标归集成工业源、农业源、城镇生活源、含机动车、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环境治理六大类。其中工业源的范畴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8)中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3个门类39个行业的企业;农业源的范畴包括种植业、水产养殖业和畜禽养殖业;城镇生活源的范畴是指城镇范畴内的生活污染源;机动车污染源调查范畴为辖区内的载客汽车、载货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范畴包括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场)、危险废物处置厂和医疗废物处置厂;环境治理的范畴是指环保系统内相关业务部门治理工作和环保系统自身建设等方面情形。 按照统计指标特性将各类污染源指标分为四部分,分不是差不多信息指标、台帐指标、治理设施及运行情形指标和污染物产排情形指标。其中,污染物产排情形指标和治理设施及运行情形指标是核心指标,是环境爱护部门参与宏观决策、反映环境规划和治理成效的指标;差不多信息指标和台帐指标是为了支撑及核实核心指标准确性的辅助指标。

(完整版)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审核制度与流程

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审核制度与流程 为推动信息报送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使之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我院实际状况,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在多层次决策和卫生事业管理中的服务和监督作用,促进医院和谐、快速、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工作制度。 1、报送内容:医院基本运行状况、医疗技术、诊疗信息和临床用药监测信息等相关数据。 2、各科室主要职责 (1)医务科负责提供医疗技术信息并审核报送数据。 (2)院办负责医院基本运行状况、医院质量检测信息并审核、报送数据。 (3)人事科负责提供人力资源信息并审核报送数据。 (4)后勤科负责提供医用设备信息并审核报送数据。 (5)财务科负责提供收入与支出、资产与负债等信息并审核报送数据。 (6)院办提供房屋及基本建设信息并审核报送数据。 (7)药剂科负责提供临床用药监测信息并审核报送数据。 (8)院感科负责提供医院感染相关信息并审核报送数据。 (9)信息科统计室负责提供诊疗信息、出院病人调查表信息并审核数据,负责全院数据汇总工作。

3、信息报送程序 (1)信息科统计室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以书面或邮件形式给相关科室发送数据报送通知书。 (2)各科室在接到数据报送通知后,由科室信息统计人员根据通知要求,及时进行数据收集、汇总、审核工作。信息统计人员在此过程中,如有疑问时,应及时与信息科统计室沟通,解决疑问,确保统计口径准确无误。 (3)科室信息统计人员汇总数据,审核无误后,科室室负责人要对本科室汇总的数据信息签字认可,再报送信息科统计室。同时整理成文,报分管院长。 (4)信息科统计室将各科室报送的数据进行汇总,审核逻辑关系,形成报表。如发现逻辑关系错误的,及时反馈相关科室,相关科室修订后要重新报送。报表审核符合要求后,经统计负责人签字认可,送院领导审批后及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5)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的数据有直接对口科室的,由相关科室负责收集、汇总数据,科室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报主管院长审批,可直接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4、核查和问责制度 (1)信息科统计室统一管理医院卫生统计资料,各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 (2)各科室都应健全原始记录、登记表、台账和统计资料档案制度,确保统计数字数出有据,准确无误。对卫生行政部门提供和公布统计

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审核流程

浙江省国有企业资产统计报表批量审核流程 一、设置任务及有关参数 (1)备份原有数据。点击传出->传出参数或选择数据->选择单位数据、户数 核对数据->选择传出文件位置,例如“C\传出备份数据”。如果在装入参 数前,当前报表软件中已有数据,则需进行备份。如无数据,则跳过此 项。 (2)选择任务。双击任务2011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 (3)装入新参数。点击菜单装入->数据位置选择下载的参数->选择装入到新 建任务、装入项目包括报表参数和查询模板(修改任务名称、标识符区 别于原任务)->将装入任务设为当前任务。 (4)设置关联任务。点击高级->显示所有扩展功能;再点高级->参数设置-> 关联任务定义,弹出关联任务设置窗口。选择编号1(设置上年任务,与 上年国资统计数据对比用),点击->寻找到2010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 计报表的路径点确定,对应数据库选择上年数据所在数据库,一般选择 默认数据库。选择编号2(设置决算任务,与国资决算数据转换用),点 击->寻找到2011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的路径点确定,对应数据库选 择本年决算所在数据库,一般选择默认数据库。选择编号3(设置财政决 算任务,与财政之间数据转换用),点击->寻找到2011年度企业财务 会计决算报表(浙江专用)路径点确定,对应数据库选择本年财政决算 所在数据库,一般选择默认数据库。选择保存、关闭。 (5)装入备份数据。点击装入->数据位置选择数据备份的位置->选择单位数 据、户数核对数据->开始、完成。如数据无备份,则跳过此项。 (6)上年数据提取。 二、审核操作: 第一步.封面审核 选择录入->自定义录入->封面审核,选择所有单位,检查封面填报是否符合要求。以人工审核为主,重点对行政隶属关系、组织形式、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进行审核。 第二步.枚举字典检查 在菜单审核选择—>综合审核—>枚举字典(选择忽略数据中的空白枚举字段)点击检查。如出错需改正。 第三步.表完整性检查 在菜单审核选择—>综合审核—>表完整性检查—>选择所有单位、所有报表(Z01~Z08,Z31)->点击检查(不选择检查差额表,选择检查全零表、单位级次)。检查是否下属子企业已填写了所有应填报表,如为空表,请补填,如确实无数据也需要填零。重新公式审核,检查是否有新错误,修改或说明 第四步.批量运算、封面信息赋值 1.选择录入—>批量运算,对报表中的自动运算公式进行运算。

环境统计季报制度(一)说明【模板】

附件: 环境统计季报制度 (一)说明 一、制表目的 为及时了解环境形势,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增强参与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能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特制订本报表制度。 二、统计范围 本报表制度为定期报表制度。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国控重点工业企业的污染排放物、主要环境信访、环境质量、建设项目管理、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排污收费情况等。具体为: 1、环境信访的统计范围为国家环保总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厅)(以下称省级环保局)受理、办结的各类环境信访。 2、国控重点工业企业的统计范围为排污量占全国工业排污量65%以上的重点调查工业企业单位,其名单由国家环保总局商各省级环保局确定并下发。 3、环境质量的统计范围为全国重要水域的国控监测断面水质、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空气质量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4、建设项目管理的统计范围为国家环保总局和各省级环保局受理、审批、否决以及“三同时”验收的建设项目。 5、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统计范围为全国重大以上(含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6、排污收费的统计范围为全国省、市、县各级环保部门排污费征收情况。 三、调查方法 1、国控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季报的调查方法为,每季度对重点调查工业企业单位逐个进行废水、废气的监测,并对其当季的生产情况、污染物处理设施进行检查,以掌握重点调查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的整体情况。 按照污染源属地管理原则,将国控重点工业企业名单分解到市环保局,由市环境监测站对其按季度(或按月)进行监督性监测。由市环保局监察、污控、统计和监测部门共同组成污染源数据核定小组,根据监察等部门调查和掌握的企业生产、污染物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并参考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系统的监测情况和企业自测数据,对监测站提供的污染源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对企业当季(或月)的排污

环保统计员工作标准

环保统计员工作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环保统计员的职责与权限、工作内容与要求及对环保统计员工作的检查与考核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保统计员。 2 引用标准 QB/LM·Z03.02—06 管理人员通用工作标准。 3 职责与权限 3.1 职责 3.1.1 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实施细则》,执行上级统计部门布置的统计报表制度和临时布置的各项任务。 3.1.2 负责环保统计资料的汇总、整理、上报工作。 3.2 权限 3.2.1 行使环保统计监督权。 3.2.2 有权拒绝环保统计中不合实际的领导授意。 4 工作内容与要求 4.1 通用部分 执行QB/LM·Z03.02标准 4.2 专用部分 4.2.1 完整、准确、及时地完成环保统计资料的搜集、整理、汇总、提供工作。 4.2.2 搞好原始记录与统计台帐的基础工作。 4.2.3 坚持统计制度,坚持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 4.2.4 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认真搞好统计分析,定期向各级领导提供统计分析报告或资料。 4.2.5 每季各分、子公司上报环境统计报表,于下季度的首月五日前报安全保卫处,经审核后,于当月十日前环保统计员汇总上报经理,并要求附简单分析。4.2.6 每年十二月中旬布置本年年报工作,下年度元月5日前将统计报安全保卫处,经审核于八日前汇总上报各有关部门,并附分析和说明。 4.2.7 环境统计的内容有产值、产量、职工人数、排污费、用煤量、锅炉、窑炉、

废水、废气、废渣、粉尘、噪音及污染治理设施,三废利用等统计与计算,要求上报内容,完整、数据确切。 5 检查与考核 5.1 环保统计员的工作由环保科科长负责检查。 5.2 对环保统计员的考核要按照标准逐条进行,与经济责任制挂钩,实行奖惩。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安全保卫处负责起草。

奖罚制度环境统计数据审核办法

(奖罚制度)环境统计数据 审核办法

环境统计数据审核办法 (征求意见稿) 壹、审核办法 二、附录壹环境统计数据联合汇审规程 三、附录二环境统计数据审核细则 壹、环境统计数据审核办法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质量,提高环境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为环境管理提供础数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环境统计管理办法》、《环境统计报表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污染源排放和治理等环境统计数据审核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环境统计数据审核实行联合汇审和分级负责制度。 第四条环境统计数据是实施环境管理的基础依据,环境管理各关联数据应和环境统计数据保持壹致。 第五条于统计部门的指导下,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和实施本辖区内的环境统计数据审核工作,且对本级环境统计数据质量负责。 第二章组织和实施 ?第六条环境统计数据审核实行联合汇审制度。由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机构组织实施,邀请由环境保护关联业务部门、行业协会、环境统计技术支持单位等组成的环境统计数据联合审核组,开展联合汇审。 ?第七条数据审核及联合汇审按照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统壹的时间和程序要求进行。 第三章审核要求 ?第八条环境统计数据审核要求 ?(壹)准确性 ?1、完整性。审核环境统计调查范围是否符合报表制度的要求,审核环境统计数据库(包括基础数据表和汇总数据表)是否完整,审核数据库中每张报表的指标项是否填报完整,要求报送的年报编制说明、分析方案等文字资料是否完整上报。 ?2、规范性。审核环境统计数据于填报和报送过程中是否按照既定的技术规范和报送技术要求进行。 ?3、逻辑性。审核指标本身的数量级、使用计量单位是否正确;检查同壹表格中不同指标之间的联系是否合乎逻辑,不同表之间相互联系的指标是否合乎逻辑。 ?4、合理性。微观和宏观结合,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结合,联合关联部门力量,审核基层报表和综合汇总报表的数据是否合理。 ?5、壹致性。环境统计数据是实施环境管理的基础依据,环境管理各关联数据应和环境统计数据保持壹致。?(二)及时性。环境统计数据和关联文字材料是否于规定时间内(或限期内)上报。 第四章审核程序 ?第九条重点调查单位对填报数据开展自审。数据填报人员应按照《环境统计报表填报指南》要求如实填报,企业环境统计负责人对报表数据质量负总责。自审后将报表和企业台账、生产报表等关联证明材料上报区县级环境统计部门。 ?第十条区县级环境统计数据审核程序。区县级环境统计主管部门审核重点调查单位数据填报的完整性、指标填报单位的正确性、数据录入和汇总的准确性。数据核实后上报地市级环境统计主管部门。 ?第十壹条地市级环境统计数据审核程序。地市级环境统计主管部门采取联合汇审方式,根据被调查单位的生产工艺、能耗、物耗、产品产量、生产工况、监测数据、产排污系数等,审核上报数据的完整性、规范性、逻辑性、合理性和壹致性。数据核实后上报省级环境统计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省级环境统计数据审核程序。各省级环境统计主管部门采取联合汇审方式,根据辖区内经济发展和总

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审核制度与流程

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审核制度与流程为推动信息报送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使之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我院实际状况,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在多层次决策和卫生事业管理中的服务和监督作用,促进医院和谐、快速、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工作制度。 1、报送内容:医院基本运行状况、医疗技术、诊疗信息和临床用药监测信息等相关数据。 2、各科室主要职责 (1)医务科负责提供医疗技术信息并审核报送数据。 (2)院办负责医院基本运行状况、医院质量检测信息并审核、报送数据。 (3)人事科负责提供人力资源信息并审核报送数据。 (4)后勤科负责提供医用设备信息并审核报送数据。 (5)财务科负责提供收入与支出、资产与负债等信息并审核报送数据。 (6)院办提供房屋及基本建设信息并审核报送数据。 (7)药剂科负责提供临床用药监测信息并审核报送数据。 (8)院感科负责提供医院感染相关信息并审核报送数据。 (9)信息科统计室负责提供诊疗信息、出院病人调查表信息并审核数据,负责全院数据汇总工作。

3、信息报送程序 (1)信息科统计室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以书面或邮件形式给相关科室发送数据报送通知书。 (2)各科室在接到数据报送通知后,由科室信息统计人员根据通知要求,及时进行数据收集、汇总、审核工作。信息统计人员在此过程中,如有疑问时,应及时与信息科统计室沟通,解决疑问,确保统计口径准确无误。 (3)科室信息统计人员汇总数据,审核无误后,科室室负责人要对本科室汇总的数据信息签字认可,再报送信息科统计室。同时整理成文,报分管院长。 (4)信息科统计室将各科室报送的数据进行汇总,审核逻辑关系,形成报表。如发现逻辑关系错误的,及时反馈相关科室,相关科室修订后要重新报送。报表审核符合要求后,经统计负责人签字认可,送院领导审批后及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5)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的数据有直接对口科室的,由相关科室负责收集、汇总数据,科室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报主管院长审批,可直接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4、核查和问责制度 (1)信息科统计室统一管理医院卫生统计资料,各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 (2)各科室都应健全原始记录、登记表、台账和统计资料档案制度,确保统计数字数出有据,准确无误。对卫生行政部门提供和公布统计

环境统计系统-常见问题0124

常见问题汇总V1.1 登陆问题 一、登陆网址问题 企业的登录用户名和密码问区县要!!!!! 环保单位用户登录地址:http://10.100.249.42/htweb 登录地址、用户名和密码ht2017都与环统名录库保持一致。 企业用户登录地址:http://114.251.10.129/htqy https://www.wendangku.net/doc/f017138230.html,/htqy/#/login 用户名由企业名录库管理导出,和环保单位默认密码相同。 二、用户名和密码错误 首先确定网址、账户名、密码是否正确,如果还是登录不上,让区县环保局重置密码。 提交问题 一、提示氨氮小于总氮保存不了 解决办法:把总氮也核算了,可以用氨氮的系数。 二、燃料煤消耗量存在,则基101续(二)二氧化硫等应该

存在 废气的污染物没核算,到核算界面把废气的污染物核算了。 三、废水:只有废水排放量,没有任何污染物排放量 废水只核算了废水排放量,废水污染物没核算,到核算界面把废水污染物核算了。 四、【排污许可证编码】前18位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不一致 排污许可证编码只填国家发的,不填地方发的。 五、基101续表(一)原辅材料和产品情况填不了 火电、水泥、钢铁、造纸都在相应的102/102/104/105表里填写 六、治理设施数和治理设施处置能力不能填写 需要把下面的填写完成后,自动算出。

七、企业不是自备电厂,默认选为自备电厂? 不是自备电厂不用管,点击核算,弹出提示直接选是。 八、企业填写了基102表/基103表/基104表后进入核算, 核算完成并保存成功后,对应基表中没有数据确认是否选择了对应102、103、104的工序,只有在对应的工序下核算才能将数据同步至基表中,对应关系如下: 基102表--->电站锅炉(行业代码为4411、4412、4417、4419)、自备电厂(行业代码非4411、4412、4417、4419) 基103表--->熟料生产(水泥行业) 基104表--->烧结(对应基104表中的烧结机)、球团(对应基104表中的球团设备) 审核问题 一、审核里没有退回按钮

环境保护统计制度

环境保护统计制度 (一)职责 1、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环境保护统计管理工作,负责提供年报所需的统计数据。 2、各单位负责管辖区内环境保护统计工作。 (二)环境保护统计的基本任务 1、准确、及时、全面、系统地搜集、整理和分析环境保护统计资料,向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公司环境保护各种统计资料,为制订公司的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2、利用监测、统计数据对公司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规、标准及企业环境保护计划等情况进行分析和监督。 3、为公司各单位加强经营管理、节约原材料、综合利用“三废”资源,提高经济效益等工作,提供环境保护统计信息。 4、做好环境保护统计资料的收集管理和积累工作,并尽量利用其它专业统计资料,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统计分析研究。 (三)环境保护统计的内容 1、污染源统计; 2、污染治理统计; 3、环境保护设施统计;

4、环境监测统计; 5、资源综合利用统计; 6、污染事故统计; 7、排污收费和污染赔款统计; 8、其它环境统计。 (四)环境保护统计工作原则 1、环境保护统计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规定的统计规章制度,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2、全公司应做到“五统一”,就是统一制度、统一范围、统一标准、统一计量方法、统一计算方法,确保统计数字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五)环境保护统计人员的配备、工作职责及权限 1、环境保护统计分公司级和厂级两级管理。公司级环境保护统计部门为安全环保部,各厂的环境保护统计工作由各厂环保员负责。 2、环境保护统计人员的职责: (1)按照国家及有关统计管理规定,认真填报统计报表和资料,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统计任务。 (2)按照统计指标计算方法,收集和提供统计数字,如实填报统计数字,不得假报和瞒报统计资料。 (3)妥善保管统计报表、台帐等档案资料。统计人员要及时将统计情况分析汇总,并向公司主管领导提供有关资

统计数据审核报送制度

统计数据审核报送制度 第一条:统计员应熟悉报表内容,报表之间的填写要求和逻辑关系,确定每项指标所包括的范围,对采集的统计信息,统计员要进行真实性和逻辑性审核,以确保数据的真实可用。 第二条:统计员经初步整理审核后,对一些增减起伏较大或与正常情况相悖的资料,要做进一步地核实和分析归纳,对符合实际的,按规定上报,对仍把握不准或有疑义的,应提交主要领导审核后上报。 第三条:对收集的基础统计资料,经整理审核,并核实无遗漏、无重复时,方可进行微机审核及汇总,坚决杜绝粗估冒算行为的发生。 第四条:统计员对初步汇总后的调查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后报请主管领导审核。 第五条:建立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责任制,层层审核把关,向上级上报的统计报表数据要真实,指标之间逻辑关系要合理。对统计报表中的指标数据增减变化大的影响因素必须文字说明。 第六条:建立数据质量稽查制度,开展经常性的数据质量抽查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统计数据质量检查。严格把好数据处理、审核关。层层汇总上报数据,必须做到资料齐备、数出有据、合理。

第七条:严格规范报表报送程序。统计员要认真遵守统计报送规定,统计报表必须经领导审核无误,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上报。 第八条:统计报表上报实行双轨制,即在报送电子版的同时报送报表打印件。原则上,上报电子版采用网络传输方式,报表打印件采用特快专递或挂号的方式。各专业在报出报表的同时,留存一份归档管理。 第九条:各类统计报表实行微机和纸质形式同时保存,并对纸质打印的各类统计报表于次年装订成册,进行妥善保管存档。若人员变动的,要进行严格的资料交接,对因保管不力造成资料丢失或毁损的,要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方法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方法 一、核查内容 (一)核查主要指标 工业总产值及其同期数,主营业务收入。 (二)核查内容 1.核查企业报出的底表数据与相关财务账表、凭证数据是否一致。 2.核查企业报出的底表数据与省局数据库数据是否一致。 二、核查需准备的相关材料 核查企业需准备的相关材料: (1)上述报表底表;(2)企业营业执照;(3)销售收入明细账及总账;(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5)产品生产、销售记录(产量、销量、销售价格、入库单、出库单);(6)销售凭证;(7)若被检查企业上报数据包含了下属单位或子公司的数据,则需提供能够证明下属单位或子公司实际存在的证明资料,包括:营业执照、销售收入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三、核查具体情况的处理 (一)数据核实有困难的 1.企业不存在的,工业总产值认定为0。 2.企业已关、停、搬迁、且不能证明关、停、搬迁时间的,工业总产值认定为0(同时保留工业总产值同期数)。

3.声称企业上报数据包含了下属单位或子公司的数据,又无法提供能够证明下属单位或子公司实际存在的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财务资料、税务资料等,且不能证明下属单位是非独立工业企业的,按下属单位不存在认定。 4.实地核查时,企业不能提供财务账、税务表的,工业总产值按有关报表、账册、凭证、记录的最小数据认定。 5.若核查组依据报告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应税销售额认定的工业总产值与企业底表数相差较大,企业不认可的,须向核查组补充提交足以证明其数据真实性的书面证据(如账外账),核查组根据其补充证据决定是否予以采信。 6.实物依据采信度高于口头解释;销售收入明细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销售凭证、入库单、出库单等的采信度高于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表、工业企业财务状况表等;企业会计报表的采信度高于上报的统计报表。当上述依据发生冲突时,按高采信度依据进行认定。 (二)数据能够核实的 1.报告期工业总产值=报告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应税销售额+期末产成品—期初产成品 (期末、期初产成品通过企业会计账或财务表获得) 2.销售收入明细账,若有n种产品,月末结转时:产品销售金额合计=产品借方结转之和。未结转时:产品平均销售单价=产品销售金额/产品销售收入明细账销量或出库单数量

“十三五”环境统计报表制度

环境统计报表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2017年3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目录 一、总说明..................................................................... - 3 - 二、报表目录................................................................... - 6 - 三、综合年报表................................................................. - 8 - 各地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情况....................................................... - 9 - 各地区工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10 - 各地区重点调查工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14 - 各地区火电行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18 - 各地区水泥行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19 - 各地区钢铁冶炼行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20 - 各地区制浆及造纸行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21 - 各地区工业污染防治投资情况.................................................... - 22 - 各地区非重点调查工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25 - 各地区大型畜禽养殖场废弃物产生及处理利用情况.................................. - 26 - 各地区生活污染排放及处理情况.................................................. - 27 - 各地区县(市、区、旗)生活污染排放及处理情况.................................. - 28 - 各地区机动车污染排放情况...................................................... - 30 - 各地区城镇污水处理情况........................................................ - 31 - 各地区农村污水处理情况........................................................ - 33 - 各地区垃圾集中处置情况........................................................ - 34 - 各地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情况........................................ - 36 - 各地区“三同时”项目竣工验收和环保能力建设情况................................ - 38 - 四、基层年报表................................................................ - 39 - 工业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40 - 火电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45 - 水泥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47 - 钢铁冶炼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49 - 制浆及造纸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51 - 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投资情况...................................................... - 53 - 大型畜禽养殖场废弃物产生及处理利用情况........................................ - 55 - 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 - 56 - 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厂(场)运行情况.............................................. - 58 - 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厂运行情况........................................ - 61 - 五、综合季报表.. (64)

环境监测数据管理制度

环境监测数据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环境监测为环境管理服务的职能,规范环境监测数据的使用和管理。保证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合理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监测管理 监测过程要严格实施环境监测质量保证体系和质控措施,严格执行环境技术规范,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科学性。 二、监测数据的审核 1、监测数据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即所在科室的室主任、质控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逐级审核,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监测数据按时上报综合室,由综合室统一出监测报告和有关监测数据统计报表等,并经站技术负责人审定签字后加盖业务公章(监测报告还需加盖资质章、齐缝章等),例行监测统计报表按规定要求份数上报,存档一份。监测报告一式二份,一份外发,一份存档。 3、监测数据和监测报告要定期归档,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之前,必须将上月的监测数据和监测报告归档到档案室。 4、归档内容包括原始采样记录、分析过程记录以及质控步骤及内容。 三、监测数据的管理 1、各科室之间的数据交接一定要互相做好登记,交方

提出交接数据明细,收方签字认可。 2、业务章管理人员在执行相关管理制度的同时,一定要做好盖章登记。 3、综合室监测报告管理人员要加强监测报告的管理,不得擅自外发报告和复印。外发监测报告凭我站财务下达的收费通知单外发报告,没有外发的报告要妥善保存,到年底对没有发出的报告按要求整理归档。 4、各科室电脑储存的监测数据不得擅自对外提供。 5、档案管理人员对每季度归档的监测资料和监测报告进行管理,按监测档案管理办法,做好建档工作,对不及时归档或归档材料缺少的现象和存在的问题要及时书面反馈分管领导,协调解决。 6、建立监测数据保密制度,要执行《监测数据资料保密制度》,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数据存档、借阅等工作,使用数据施行备案和审批制度,经站长审批后方可外借。 四、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统计数据报送及质量检查审核评估制度

陵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 统计数据报送及质量检查审核制度 为保证统计数据质量,依据省、市局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全县工商行政管理统计报表编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统计报表制度》,按照“分级负责、集中汇总、逐级上报”的办法进行管理。 第二条编制、报送各类统计报表必须全面、及时、准确,做到表种不缺、指标不漏、时间不拖、数字不错。 第三条各种统计报表采取逐月定案法,即统计报表报出一个月为定案期,逾期为定案数。 县局各业务科室、所、直属局报表于每月26日前报县局办公室。季报、半年报、年报按规定时间上报,统计报表时间另有规定的,按规定的时限上报。 第四条业务报表必须经统计人员核对无误后,报科室、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上报本局综合统计机构,由综合统计机构进行汇总,经填表人审核签字、统计负责人和局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上级机关综合统计机构。 第五条综合统计员要在统计数据填报、汇总、整理的每个

阶段,从基础数据收集和各专业主要统计数据之间的衔接,到最后数据的确定,对数据质量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统计数据客观真实。 第六条报表上报实行双轨制,即在报送电子版的同时报送报表打印件。原则上,上报电子版采用网络传输方式,报表打印件采用专人送达的方式。 统计报表报出后,如发现差错,应在更正期内立即申请更正。上报单位在报出报表的同时,留存一份归档管理。 第七条统计数据质量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县局综合统计机构对全县系统统计数据质量统一管理,负责全县系统统计数据质量的监督、检查和评估等项工作;各科室、所、直属局对本级统计数据质量进行管理,负责本级统计数据质量的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 各单位统计负责人是统计数据质量第一责任人,专(兼)职统计员是统计数据质量直接责任人。 第八条各单位要在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和原始记录的基础上,做好统计数据的评估工作。由业务科室统计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写出统计评估分析,经分管领导审批后,上报上一级综合统计机构。 第九条统计数据的评估分析要本着客观、真实的原则,确

环境统计数据审核细则

附件五: 环境统计数据审核细则 (试行)

一、工业源 (一)工业源基层表审核 1、完整性审核 (1)行政区上报完整性审核 审核区县级行政区上报单位是否完整; (2)统计报表完整性审核 审核应填报统计报表是否有漏报现象。 (3)重点调查企业统计范围审核 审核是否按照“重点调查单位调整原则”每年对重点调查单位进行动态调整。 (4)重点行业企业完整性审核 审核是否根据技术要求将全部符合调查原则的重点行业企业纳入调查范围; (5)指标填报完整性审核 审核各统计报表中指标填报是否完整(不同行业生产特点和污染物排放种类会有所不同,因此允许部分指标为空值,如重金属或危险废物指标,以下指标完整性审核相同)。 (6)重点行业指标完整性审核 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五项重金属产排量排序前5位的行业,该项污染物排放量为零的企业进行重点审核。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四项重金属产排量排序前5位的行业,该项污染物排放量为零的企业进行重点审核。 危废产生量排序前5位的行业,该项污染物排放量为零的企业进行重点审核。 2、规范性审核 数据填报规范性主要审核以下内容: (1)火电、水泥、钢铁冶炼、制浆及造纸企业及所属的自备电厂是否按照技术要求填报相应的报表。 (2)审核是否有不应纳入重点调查范围的行业企业(4610、4412、1011、1012、1013、1019)。 (3)基101表中排入的污水处理厂名称和代码是否存在于污水处理厂表中,或与污水处理厂表中的名称和代码是否一致。

3、重要代码准确性审核 (1)行政区代码 审核重点调查单位的行政区代码是否按在地原则填报。 (2)组织机构代码 审核重点调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是否按照“全国组织机构编码原则”填报。 (3)行业代码 审核重点调查单位行业代码是否按照最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填报。 4、突变指标审核 审核重点调查单位填报指标和重要衍生指标(衍生指标是指通过有联系的指标换算得出的,如产排污系数、平均排放浓度、污染物去除率、去除成本等)是否有突变现象。 5、逻辑关系审核 (1)审核报表制度规定的逻辑关系。 (2)需专家经验判别的逻辑关系审核 ①废水: 对废水及废水污染物排放和治理,重点审核以下逻辑不合理现象: 有工业用水情况而无废水或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或反之。 有废水排放情况而无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或反之(不超标的煤矿废水、间接冷却废水不计为废水排放)。 有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而无废水处理量或污染物去除量情况,或反之(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的除外)。 废水治理设施数、废水治理设施运行费用、废水治理设施处理能力中只要有一项不为0(空),则其余两项指标也不能为0(空)。 ②废气 对废气及废气污染物排放和治理,重点审核以下逻辑不合理现象: 有工业锅炉和工业炉窑、有燃料消耗量(燃料煤、燃料油或其他燃料)而无燃烧废气及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或反之。 有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而无废气污染物去除量情况,或反之。 有烟(粉)尘去除量而无粉煤灰产生量,或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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