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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专利代理机构现状分析及发展对策研究

广西专利代理机构现状分析及发展对策研究
广西专利代理机构现状分析及发展对策研究

专利代理机构惯用骗术

这是在代理机构五证齐全的情况下发生的, 1.从签署的代理合同上骗取 (1)代理商会出一份,撰写不出文字错误,对代理内容进行保密,很花哨的合同。但不写明承担什么责任,而且会在合同后面写上一条“合同直至申请成功或申请失败结束” 解析:假如你是一条小鱼,他们有可能放你一马,给你申请成功,这叫放长线钓大鱼。 假如你是一条大鱼,那就不好意思了,那就要开始捕捉了,首先你假如在他们的合同上什么都没看出来,那第一步他们就可以直接把专利泄密给别人,因为他们虽说要给你保密,但不承担后果。如果你看出来了,签合同时修改了,他们会让你的专利申请不下来,直至合同失效,然后他们又可以泄密你的专利了, 假如上面的你都看出来了,说明你还是做了相关的功课了,那么他们就要实施第二套钓鱼方案。 2,让你自己泄露自己的秘密 首先他们再和你签合同的时候会以公司的名义和你签,然后过一段时间,你会咨询自己的专利写的怎么样了,多长时间出稿等这样的问题,他们会以忙为借口说,我现在在接见客户,你直接和撰写老师谈吧,然后给你一个电话号码, 假如你打你就上当了,因为那个人不是你公司的人, 假如你不打,那就该慢慢溜你了,首先经过很长时间,然后给你出一个与你的专利不符的文稿,他们会把大概部件给你写清楚,把个别部件给你写的佷复杂的,复杂到你都很难看懂,而这个部件肯定是错的,假如你看不出来,那这个错的是你的了,而对的他们自己申请去了 如果你看出来了,他们后询问为什么呀,什么情况呀,然后经过漫长的时间在给你出一个错的,假如你看出来了,一时上火给那个号码打电话,说明你的发明,哪里写错了,应该怎么写。这样一来不好意,你泄密了, 假如你还不上当,那就要放大招了。 3,和你签合同的那个人直接离职 也许你很谨慎,一直和你签合同的那个人单线联系,你感觉那样会万无一失,那你就错了。 首先他的名字是假的,并不是他本人,而且字体是用字帖练得另一种和自己不一样写法,电话邮箱也都是黑号,和你签合同的人悄然离职,从公司除名,而你并不知晓,这时你给他打电话发邮件,你完了你泄密了。等你发现拿着合同去告他,结果差无此人, 4,和你微信联系 在签合同时,你们并未签署微信联系方式,或签署的微信号只是匿名 解析,你和代理人经常联系,这样费用很高,他们会说,咱们微信联系吧,不仅方便还便宜,如果你接受了那就哭吧,因为给你的微信号并不是那他的手机号注册的 假如你不接受,在以后他的电话很难打通,过很长时间才给你打来,在潜意识里告诉你微信很方便,如果你一时人不住,那你就上当了。 5.假如你找的代理商是黑商,那如果你是条大鱼的话,那你的结果不会很复杂,会直接把你生吃了。

专利代理条例(2019最新)

专利代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1991年 3月 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6号发布2018年 9月 6日国务院第 23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专利代理行为,保障委托人、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的合法权益,维护专利代理活动的正常秩序,促进专利代理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专利代理,是指专利代理机构接受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办理专利申请、宣告专利权无效等专利事务的行为。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自行在国内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也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按照委托人的委托办理专利事务。 第四条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执业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恪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专利代理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代理管理工作。 第六条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可以依法成立和参加专利代理行业组织。专利代理行业组织应当制定专利代理行业自律规范。专利代理行业自律规范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法对专利代理行业组织进行监督、指导。 第二章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 第七条专利代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应当为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 第八条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专利代理机构从事专利代理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名称;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或者公司章程; (三)有独立的经营场所; (四)合伙人、股东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九条从事专利代理业务,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0日内作出是否颁发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决定。专利代理机构合伙人、股东或者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条具有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专科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可以参加全国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考试合格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颁发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办法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制定。 第十一条专利代理师执业应当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在专利代理机构实习满1年,并在一家专利代理机构从业。 第十二条专利代理师首次执业,应当自执业之日起30日内向专利代理机构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为专利代理师通过互联网备案提供方便。 第三章专利代理执业 第十三条专利代理机构可以接受委托,代理专利申请、宣告专利权无效、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以及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等专利事务,也可以应当事人要求提供专利事务方面的咨询。 第十四条专利代理机构接受委托,应当与委托人订立书面委托合同。专利代理机构接受委托后,不得就同一专利申请或者专利权的事务接受有利益冲突的其他当事人的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指派在本机构执业的专利代理师承办专利代理业务,指派的专利代理师本人及其近亲属不得与其承办的专利代理业务有利益冲突。 第十五条专利代理机构解散或者被撤销、吊销执业许可证的,应当妥善处

专利代理人市场状况

专利代理人前景与现状 2008年08月05日11:46 来源:成功职业指导中心 在中国加入WTO、企业竞争日趋激烈的大背景下,拥有专利不但可以帮企业获得利润,提升核心竞争力,同时也可以在遭受竞争对手的打击时,拿出相应的防御手段。据统计,我国75%的专利申请是通过代理完成的,随着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加大,中国需要越来越多的专利代理人。专利代理人作为一种新兴职业,他们在高新技术产业化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桥梁”作用,成为人们日益看好的职业。 职业介绍专利代理人是经国家知识产权局考核,并在国家批准的专利代理机构工作的专业人士,从事专利代理申请以及知识产权事务咨询等相关业务。专利代理人的职责包括为发明人撰写申请书,对专利局审查员的意见进行答辩、补正,遇到纠纷时,帮助发明者应对法庭诉讼。如果涉及涉外专利代理,专利代理人还要将外文资料翻译成中文,并根据专利法对其进行修改等。 由于知识产权领域更多的是要接触到一些高科技、高技术项目等,因此有比较好的和代理领域相符的理工科背景,可以更好地理解认识这个技术或产品,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对应聘专利审查员的要求就要有理工科学历。此外,专利代理人还要求有较高的语言能力,包括中文和英文的驾驭能力。我国专利申请的官方语言是中文,专利代理人对中文的理解和运用需要有一定的功底。此外由于众多代理人需要接触国外客户,而国外客户会使用英文、德文、韩语等不同的语言,所以对于从事涉外业务的代理人,英语是必备条件,若还能掌握第二门小语种就更好了。 好的专利代理人不但能进行专利案代理,而且有能力对专利进行市场运作,还要具有相当多的社会经验与社会关系,所以专利代理人是集专利法律知识和专利技术知识于一体的复合型人才,要求综合素质很高。国外从事该职业者必须首先具有律师资格,才能申请考专利代理人资格证。 现状与前景从全国情况来看,现有的780多万家大小企业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仅有2000多家,有99%的企业没有申请专利,高达60%的国内企业连自己的商标也没有。媒体对成都和绵阳两个国家级高新区的调查显示,当地80%的企业没有一名经过培训的专利工作人员。 中外企业知识产权人才的争夺也开始升温,知识产权人才在企业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一方面,企业一些重要的专利申请需要通过专利代理人及时完成,另一方面,企业在

专利代理条例

专利代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专利代理行为,保障委托人、专利代理机构以及专利代理师的合法权益,维护专利代理行业的正常秩序,促进专利代理行业健康发展,发挥专利代理师在建设创新型国家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专利代理,是指专利代理机构接受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办理专利申请或者其他专利事务的行为。 第三条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执业应当遵守法律,恪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依法履行职责。 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专利代理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代理管理工作。 第五条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是专利代理行业的自律性组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法对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章程由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制定,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依法拟定专利代理行业自律

规范,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批准后施行。 专利代理师和专利代理机构应当加入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 第二章专利代理师 第六条 本条例所称专利代理师,是指持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和《专利代理师执业证》的人员。 第七条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具备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颁发专利代理师资格证: (一)品行良好; (二)十八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具有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四)通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举办的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 第八条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核发专利代理师资格证: (一)品行良好; (二)具有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 (三)从事专利审查、专利法律研究工作十年以上; (四)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前款所述核发资格证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制定。 第九条已获得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的人员有下列情形

“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名单

首批“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名单连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北京东方灵盾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路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华智大为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彼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天津滨海科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天津兴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天津盛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天津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保定市大为计算机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石家庄冀科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松花江专利商标事务所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赢在知行(上海)咨询机构 上海盛知华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中科国嘉技术转移有限公司 上海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江苏佰腾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天华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经纬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江苏省专利信息服务中心 杭州杭诚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宁波诚源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宁波)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合肥汇众知识产权管理有限公司 厦门市首创君合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福州元创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中心 江西省陶瓷知识产权信息中心 济南舜源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山东省专利信息中心 河南专利孵化转移中心有限公司 郑州睿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武汉开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彩联科技有限公司 佛山市海科知识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广州奥凯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广东省知识产权研究与发展中心 重庆工业服务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摩托车(汽车)知识产权信息中心

成都九鼎天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乌鲁木齐爱思特专利转让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注:排名不分先后)

中国十大知识产权战略咨询服务公司

中国十大知识产权战略咨询服务公司 北京科慧远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科慧远咨询有限公司是一家致力于为企业提供专业、高端的知识产权咨询和外包服务的公司。集成国际先进知识产权管理经验与中国国内优秀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实践,协助企业建立与巩固知识产权竞争优势与地位。 赢在知行(上海)咨询机构 赢在知行(Wisdom In Action)是一家专注于知识产权资产在企业创新挖掘、知识管理、商业经营和资产转化领域中运用的研究、培训、咨询与转化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资产的管理、运用与转化整体解决方案。旗下专利事业部专注于专利的商业化运用,助推科技创新型企业快速发展和地位领先。 北京集慧智佳知识产权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集慧智佳知识产权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拥有多年知识产权行业从业经验,经验范围涵盖国内与涉外、诉讼与非诉等,并长期与国内最大的客户群共同发展。它致力于站在企业经营的角度,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提供全套解决方案。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致力于在知识产权领域为公众及企业界提供全面的法律与技术支持,经过持续、稳定的发展,集佳成长为中国大型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在代理业态里早年就开始进行知识产权战略咨询,致力于向企业、行业组织、高新技术园区等提供不同领域、不同发展阶段的知识产权解决方案。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是中国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综合性知识产权事务所之一。我们为国内外客户在专利、商标、著作权、域名、商业秘密、商业外观等知识产权相关领域提供咨询、申请、调解、行政保护和诉讼服务。凭借着丰富的法律经验和技术专长,我们能够满足客户在知识产权保护各个方面的需求。 柳沈律师事务所(上海柳沈知识产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柳沈律师事务所集涉外专利代理、涉外商标代理和律师事务所为一体,为国内外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专利申请和商标申请服务及知识产权领域的法律咨询服务,旗下知识产权咨询服务公司专注从事知识产权咨询服务,主要包括专利事务、商标事务、版权事务咨询、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设计、知识产权项目委托管理等。 北京路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中国知识产权代理的公司排名

中国知识产权代理公司排名 专利业务 第一集团: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第二集团: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第三集团: 北京市安伦律师事务所/北京安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方达律师事务所 第四集团: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铸成律师事务所 北京德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银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金阙律师事务所 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 北京纪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第五集团: 北京邦信阳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英赛嘉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雷曼律师事务所 北京泛华伟业知识产权代理 北京万慧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正见永申律师事务所 专利诉讼 第一集团: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第二集团: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第三集团: 铸成律师事务所 北京德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方达律师事务所 北京纪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第四集团: 北京银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金阙律师事务所 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 北京泛华伟业知识产权代理 第五集团: 北京邦信阳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北京东方亿思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恒方知识产权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英赛嘉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工作管理制度

知识产权工作管理制度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员工发明创造积极性,提高员工的荣誉感与归属感,规范和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根据相关法律,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包括: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知识产权规则和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知识产权申请与维持、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利用以及知识产权奖酬等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活动。 第三条本单位建立知识产权工作管理制度,将知识产权产权管理、知识产权运用、知识产权奖惩等活动贯穿于本单位的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知识产权工作方针、知识产权战略和具体工作措施。 第四条本单位设立知识产权工作部门,由负责本单位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基本职责:(一)制定知识产权工作管理规范,协调、检查各部门的专利工作; (二)制定知识产权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参与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和实施; (三)办理知识产权申请、知识产权权的维护、知识产权资助资金申报、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知识产权合同备案、知识产权权质押、知识产权广告证明和处理本单位知识产权纠纷等知识产权事务; (四)收集知识产权信息,管理知识产权文献,建立适合本单位需要的知识产权信息数据库,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分析、咨询服务; (五)组织知识产权宣传、培训; (六)管理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实施知识产权奖惩。 第五条本单位设立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由知识产权工作部门统一管理,用于知识产权培训、知识产权奖酬及知识产权工作事务知识产权信息网络建设等费用支出。 第六条本知识产权工作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各部门及下属单位。 第二章知识产权产权的管理

第七条本单位的职务发明是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职权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被批准后,本单位为知识产权权人,在知识产权注册申请文件中标明发明人或者创作人。 第八条本单位在聘用员工(包括临时工作人员)前,应当与员工签订由知识产权工作部门制定的有关职务发明创造协议。 第十条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发明创造应先提出专利申请,方可进行论文发表、科技成果鉴定和评奖、技术、产品展览和销售等可能丧失新颖性的活动。对于不适用于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应将其纳入本单位技术秘密保护范围,从本单位知识产权战略及经营实际出发需要公开的除外。 第十一条本单位的职务发明创造完成后,应先报知识产权工作部门备案,知识产权工作部门应适时对职务发明创造进行评价,适宜申请知识产权的应进行知识产权查新检索,并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确定其是否申请知识产权及申请的时机、种类和国别。 第十二条职工将其非职务发明申请知识产权,本单位应予支持,不得压制和侵犯其知识产权申请权和知识产权权。需要本单位出具证明的,由本单位审查确定后,出具非职务发明证明。 第十三条需向国外申请知识产权的项目,本单位应进行可行性论证。 本单位建立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时,外方以技术、设备、产品作投资的,应就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和相关技术领域进行知识产权检索和论证。 本单位与外方签订涉及知识产权或将来可能涉及知识产权问题的涉外合同,应对知识产权事宜或可能涉及的知识产权事宜作明确规定。 第十四条本单位建立知识产权档案,知识产权工作部门应对本单位所有的知识产权或知识产权申请进行监视和管理,依法及时交纳年费或申请维持费,维持其有效。对拟在法定期限届满前放弃或终止的知识产权和知识产权申请,要予以论证确认并建立管理档案。 第十五条本单位应依法维护其知识产权权益。发生被侵权,或者与他方产生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或其他纠纷的,及时采取措施,必要时请求知识产权定理机关处理,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单位知识产权权益涉及海关保护时,要按照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保护条例要求,及时向海关总署申请办理知识产权权海关保护备案。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 (2019年4月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专利代理行为,保障委托人、专利代理机构以及专利代理师的合法权益,维护专利代理行业的正常秩序,促进专利代理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专利代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依法对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按照公平公正公开、依法有序、透明高效的原则对专利代理执业活动进行检查和监督。 第四条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可以依法成立和参加全国性或者地方性专利代理行业组织。专利代理行业组织是社会团体,是专利代理师的自律性组织。 专利代理行业组织应当制定专利代理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自律规范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相抵触。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师应当遵守行业自律规范。 第五条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执业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恪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诚实守信,规范执业,提升专利代理质量,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和专利代理行业

正常秩序。 第六条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制定政策、建立机制等措施,支持引导专利代理机构为小微企业以及无收入或者低收入的发明人、设计人提供专利代理援助服务。 鼓励专利代理行业组织和专利代理机构利用自身资源开展专利代理援助工作。 第七条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和专利代理公共信息发布,优化专利代理管理系统,方便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师和公众办理事务、查询信息。 第八条任何单位、个人未经许可,不得代理专利申请和宣告专利权无效等业务。 第二章专利代理机构 第九条专利代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应当为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合伙人、股东应当为中国公民。 第十条合伙企业形式的专利代理机构申请办理执业许可证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名称; (二) 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 有独立的经营场所;

浅论专利代理人的职业发展规划

目录 一、前序 (2) 二、个人经历的简单介绍 (2) 三、从三个属性角度和时间角度阐述专利代理人的职业发展规划 (3) 1. 技术性: (3) 2. 法律性: (4) 3. 经济性 (5) 4. 时间计算 (6) 五、总结 (6)

浅论专利代理人的职业发展规划 一、前序 从开始撰写第一件案件开始,粗粗算来已经入行快10年了,这10年经历了很多,也经历了比较多的知识产权岗位。2016年新年规划中,给自己的一个要求是尽可能多写一些文章,把近些年的思考、经验通过文字的方式表达出来,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助益。 本人自小学始语文都不好,文笔不佳,各位请见谅。 二、个人经历的简单介绍 按照与专利行业相关的信息,从时间序列如下: 工科学历:一本的机械学士; 技术研发:在国企做过一年多的研发; 法律学历:在华东政法大学学习三年的法律硕士,专业是知识产权法; 专利工作1:在读研企业,通过实习的方式,在上海的本地专利所做过不到一年的专利助理,参与了案件撰写、OA答复、无效、复审等业务; 专利工作2:在北京德权律师事务所(双证所)正式开始自己的专利生涯,其中从事了专利撰写、OA答复、无效、复审等业务,并参与了对于企业的培训,顾问等业务; 专利工作3:在北京伊文特知识产权咨询有限工作任产品总监,从事知识产权咨询类业务,比如专利信息分析、海外预警、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顾问等项目;专利工作4:借调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三个月,协助规划和执行北京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的专利联盟的相关事宜; 专利工作5:联想(北京)有限公司任专利高级主管,负责联想中国地区的PC

领域的专利业务,PC领域包括台式机、笔记本、服务器、外设等产品线,并负责过联想TV领域的专利工作; 专利工作6:再次回到北京德权律师事务所(在联想工作期间德权通过合并的方式更名为北京华沛德权律师事务所)任知识产权业务的合伙人。 从上述经历中,大家可以看出我是半路出家的,开始是学工,做工的,本科毕业选择了研发工程师的工作,由于自己工科学习不够好,国企发展不够好等种种问题,迫使自己进行了再次选择,在职考取了法律硕士研究生。在读研过程中,经过一年的思考,最终将知识产权作为终生的工作方向。所以,在以后的各个阶段,都践行努力思考,认真做事,科学规划自己的知识产权事业。 在这样的过程中,我不断的转变IP角色:从专利代理人的角色、到律师的角色、到知识产权咨询师的角色、到政府工作人员的角色、到企业IPR的角色、到代理公司合伙人的角色等。上述每个角色的实践和思考,都加强和丰富了对于知识产权的理解,尤其是在每个角色中换位思考其他IP角度,理解其他IP角色的认知,理解和行为。上述角色切换过程中对IP的理解对于本文的撰写提供了一定的基础。 三、从三个属性角度和时间角度阐述专利代理人的职业发展规划 对应大家而言,都知道专利的基础属性包括技术性、法律性、经济性。下面主要是从上述三个基本属性角度予以展开阐述。 技术性: 技术性大家都理解比较深刻,比如没有工科的背景很难做专利业务,因为没有工科背景理解不了技术方案,理解不了技术方案也就撰写不了申请文件,也做不好专利诉讼。很多事务所在招聘专利工程师助理的时候,都是要求工科硕士了,尤

全国专利机构代码

机构代码机构名称 11001北京国林贸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002北京路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003北京中创阳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11004北京中建联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11005地质矿产部专利代理事务所 11006北京律诚同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007核工业专利中心 11008中国航空专利中心 11009中国航天科技专利中心 11010信息产业部电子专利中心 11011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专利中心 11012北京邦信阳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11013北京市中实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11014北京金富邦专利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1015北京英特普罗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016铁道部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铁路专利 11017北京华夏正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11018北京德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019北京中原华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11021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3煤炭科学研究院专利事务部 11024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专利中心 11025北京振安创业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6中国船舶专利中心 11027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专利代理服务部 11028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专利中心 11029北京宏名扬专利事务所 11034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专利事务所 11035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专利服务中心 11036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专利服务中心 11038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11039北京知本村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11040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专利服务中心 11042北京乾诚五洲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11043国防专利服务中心 11044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专利服务中心 11046中国人民解放军防化研究院专利服务中心11100北京北新智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02首都专利代理事务所 11103北京市东城区专利代理事务所 11104北京市西城区专利代理事务所 11105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专利代理机构对待年检有什么办法

专利代理机构对待年检有什么办法 专利代理机构对待年检有什么办法?专利代理是指在申请专利、进行专利许可证贸易或者解决专利纠纷的过程中,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委派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在专利局正式授权的专利代理机构中工作的人员,作为委托代理人,在委托权限内,以委托人的名义,按照专利法的规定向专利局办理专利申请或其它专利事务所进行的民事法律行为。接下来我们具体来了解一下专利代理机构对待年检有什么办法。 年检办法 对专利代理机构管理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专利代理机构的管理,规范专利代理行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引导专利代理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专利代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专利局对专利代理机构的执业资格、业务状况和执业纪律等事项进行年检。 专利管理机关和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依本办法做好相应工作。 第三条凡经中国专利局批准设立或开办业务的专利代理机构均应参加年检。 中国专利局对通过年检的专利代理机构予以年检注册。 年检的内容 第四条专利代理机构年检内容包括: (一)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资格及主要登记事项; (二)专利代理机构业务开展情况; (三)专利代理机构执业纪律情况; (四)专利代理机构财务审计情况; (五)专利代理人情况; (六)专利代理人培训情况;

(七)应当年检的其他内容。 提供的材料 第五条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提交下列年检材料: (一)专利代理机构年检登记表; (二)专利代理机构工作报告; (三)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副本; (四)专利代理人工作证; (五)审计报告; (六)其它需要提交的文件。 第六条专利代理机构工作报告应当全面反映两年内专利代理机构的业务活动、执业纪律、内部管理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第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利管理机关(以下简称地方专利管理机关)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落实专利代理机构年检工作。 第八条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认真填写《专利代理机构年检登记表》并备齐有关材料,负责人应对材料内容予以审查并作出机构自检鉴定,及时报送地方专利管理机关。 第九条涉外专利代理机构的年检材料直接报送中国专利局。 第十条地方专利管理机关对专利代理机构的年检材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也可以根据需要对材料内容进行核实。签署意见后的年检材料应当及时上报中国专利局。 第十一条中国专利局委托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对专利代理人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业务培训等事项进行年检。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对通过年检的专利代理人的工作证加盖“年检”章,并将专利代理人年检情况报中国专利局。

专利代理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规范---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

专利代理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规范 (2010年7月2日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第八届二次常务理事会修改通过)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专利代理人职业道德 第三章专利代理人执业纪律 第四章专利代理机构执业纪律 第五章罚则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专利代理行业的正常秩序,规范专利代理执业行为,保障专利代理事业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专利代理条例》以及《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章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在执业过程中的行为。 第三条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应当依法执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 第四条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执业应当坚持诚信的原则,遵守行业规范,公平竞争,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专利代理行业形象。

第五条专利代理人应当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服务,为专利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服务,为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服务。 第六条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应当遵守《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章程》,参加协会活动,按时交纳会费,切实履行会员义务。 第七条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从事专利代理业务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并接受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和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的管理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章专利代理人职业道德 第八条专利代理人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的技术、商业秘密和委托人不愿泄露的其他信息,不得以泄露、剽窃或利用这些秘密和信息的方式损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专利代理人应当注重职业道德修养,诚信履约,勤勉自律,保证自己的行为无损于专利代理行业声誉。 第十条专利代理人应当敬业勤业,努力学习和掌握执业所应具备的各种专业知识和技能,自觉培养科学、严谨的工作作风。 第十一条专利代理人在专利代理业务中应当同业互敬,互勉互助,共同提高执业水平。 第十二条专利代理人应当积极关注、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为国家经济发展和自主创新做出贡献。 第三章专利代理人执业纪律 第十三条专利代理人应当遵守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制定的专利代理部门规章和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制定的行业规范,遵守专利

专利代理分支机构成立条件

专利代理分支机构成立条件 一、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成立专利代理分支机构的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专利代理机构在本省内设立办事机构的,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申请。经批准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 专利代理机构跨省设立办事机构的,应当在获得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同意后,向办事机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申请。经批准的,由办事机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 第十四条申请设立办事机构的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设立时间满2年以上; (二)具有10名以上专利代理人; (三)未被列入专利代理机构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专利代理机构名单。 第十五条专利代理机构的办事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2名以上由专利代理机构派驻或者聘用的专职专利代理人; (二)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三)办事机构的名称由专利代理机构全名称、办事机构所在城市名称和“办事处”组成。 二、专利代理分支机构设立流程 1、申请设立专利代理机构分支机构的,应当以专利代理机构用

户(用户名为五位专利代理机构代码)登录专利代理管理系统(https://www.wendangku.net/doc/fe4445373.html,),并在分支机构设立栏目中填写相关申请。 2、根据要求在专利代理管理系统中填写相关表格,填写完毕后提交分支机构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 3、登录系统后提出设立申请时应当通过管理系统在线填写下列表格: (1)《设立专利代理机构分支机构申请表》; (2)《专利代理人登记表》每人一份; (3)《专利代理机构工作设施登记表》。 并上传下列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1)合伙协议书或章程; (2)分支机构的验资证明; (3)每个专利代理人资格证、身份证; (4)每个专利代理人的人事档案存放证明原件或离退休证件,曾在其他专利代理机构执业的,还应当提交其所在原专利代理机构出具的解聘证明; (5)分支机构的办公场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 (6)其它必要的证明材料。 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申请在其分所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还应当提交相应的申请表以及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同意其分所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函件。

专利代理委托合同标准版2份.

专利代理委托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电话: 发明人: 传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甲方就(_主题)委托乙方申请口发明口使用新型口外观设计专利以及办理申请、审批程序中的有关事宜,现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专利代理人代为办理上述事务。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负有保密责任,应与甲方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3.乙方必须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指派的代理人因故中途不能执行任务,应负责另行指派代理人接替。 4.甲方如申请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应亳无保留地向专利代理人陈述该项专利申请案的真实情况,并提供详细的发明创造披露表格及有关资料与证明。 5.如甲方的申请案有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技术等不正当行为,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代理费不予退回。 6.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以解除与乙方的委托关系,但是所交代理费不予退回,未交代理费必须向乙方付清。 7.甲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需要向乙方支付费用如下: A、代理费:口发明口使用新型口外观设计申请元/件。

B.代缴官方费用:口发明口使用新型口外观设计申请元/ 件。 C、其他费用 ,包括制图费、摄影费、翻译费、差旅费等。 以上费用总计:元 8.甲方必须全额支付上述费用后,乙方才启动代理事务的有关工作。 9.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0.在递交专利事务文件之前,甲方口要求口不要求审阅递交稿。 11-在本合同生效期间,甲方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以书面的方式通知乙方,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完全由甲方负责。 12.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 13.其它约定: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年月日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年月0 开户银行: 帐号: 专利代理委托合同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知识产权代理有限 公司 法定代表人:

国内外专利代理行当的发展前景

国内外专利代理行当的发展前景 专利代理人在西方国家称为“专利律师(Patent Attorney)”, 为发明人和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和商业服务,在西方国家是非常受尊敬的高端职业,收入可观且工作稳定,在美国、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与律师行业同为高收入职业的代表,在德国专利代理人的收入甚至超过了律师和牙医,但同时对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非常高。 在我国,近年来,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我国年专利申请量迭创新高,2009年为97.6万件,2010年更是超过100万件,达到创历史新高的122.2万件。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我国超过70%的专利申请是通过专利代理人来完成的,也就是说,2010年有84万件专利是通过专利代理进行申请的,仅专利申请代理费这一项市场份额就近30亿元。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国际、国内专利纠纷不断增多,专利无效、专利诉讼的代理需求日益增加,企业对专利预警分析、专利战略布局的重视日趋强烈,可以预见,未来专利代理行业的市场前景无限广阔。与此相反,我国专利代理人的极度缺乏。截至2010年12月31日,我国专利代理机构共799家,全国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的仅12500人,其中从业的专利代理人仅6461人,每位专利代理人平均每年代理专利申请132.4件,每周就要完成2.55件。专利申请量的激增,使本就紧缺的专利代理人更加“抢手”,在部分发达省份专利代理人年底薪已达10万元,最高年收入已超过100万元。 我国截止2013年,取得专利代理资格的人数仅为7000多,代理行业人才紧缺,为了缓解人才紧缺的压力,国知局对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进行了改革,公布了《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改革方案》。首先,2006年起,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两年一次改为一年一次,以期有更多的人通过资格考试;其次,新方案将现行较为固定的总分和“撰写”单科成绩双重分数线的标准,改为按照参加考试人数的一定比例择优录取的标准,并同时设置“专利实务”单科成绩控制线,以便国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通过人数的比例,以适应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 而在我国,对于专利代理人是否可以作为专利纠纷的诉讼代理人问题,现行的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现行《专利代理条例》也没有相关的规定。由于专利代理人同时具备专利法律和技术两方面的知识,专利申请和审查方面的经验比较丰富,能够很好地处理专利纠纷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从而有助于迅速、公正地解决专利纠纷,专利代理人在专利纠纷诉讼中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相信在可预见的未来我国将会建立独立的专利律师制度。 中国正在快速发展,知识产权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重视,专利代理行业是“朝阳行业”,发展潜力巨大。我国专利法实施20年了,国家更加注重自主创新的能力,强调技术竞争的重要性,强调知识产权保护的至关重要性。未来的国际竞争靠的就是技术垄断。这种技术垄断优势体现在法律制度层面就是申请专利保护,而专利申请事宜是一项复杂的、技术要求极高、技巧性极强的专业性工作,所以社会分工的发展要求由专门的机构和技术人员——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来承担此项工作,所以随着国内外企业技术竞争的越来越激烈,国内外的专利申请量会不断增长,专利代理行业的发展前景广阔。

专利申请公司排名

专利申请公司最新排名 1.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公司总部设在香港,在深圳、上海、纽约、东京、慕尼黑等地均设立了分支机构。公司为国内外委托人在专利﹑商标﹑著作权﹑域名及反不正当竞争等领域提供申请、诉讼、调解、许可、转让和咨询服务,同时也办理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专利﹑商标和外观设计注册业务。2.柳沈律师事务所 柳沈律师事务所集涉外专利代理、涉外商标代理和律师事务所为一体,为国内外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专利申请和商标申请服务及知识产权领域的法律咨询服务,并能处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3.知呱呱知识产权服务和运营平台 知呱呱是国内专业致力于专利申请和运营的知识产权电商平台,为用户提供“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让服务流程变得简单、清晰、透明,让用户充分享受到高性价比、高质量、高效率的知识产权服务。让知识产权走进每个发明者身边。 4.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集佳致力于在知识产权领域为公众及企业界提供全面的法律与技术支持,总部设于北京,在全国主要商业城市及一些国家设有分支机构。 5.南京纵横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为申请人提供专利、商标、版权、软件登记等知识产权领域的法律服务,自公司成立至今,已成功地为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及各界人士代理了大量专利申请,同时还承办专利侵权诉讼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6.广州三环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三环知识产始建于1986年,前身为中山医科大学(现为中山大学)下属的专利事务所,是中国最早成立的专利事务所之一,是一家集专利、商标代理和知识产权诉讼为一体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7.北京众合诚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众合诚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是一家集专利代理、商标代理、植物品种权代理、版权代理等代理业务于一体的综合性的国内、外知识产权事务代理机构。 8.南京苏高专利商标事务所 南京苏高专利商标事务所,前身是南京大学专利事务所,是一家历史悠久的综合性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机构,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全方位的知识产权代理服务。 9.广州粤高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所前身广东粤高专利事务所,创始于1985年,与新中国专利法同年诞生,2001年改制为有限公司。致力于为企业提供综合性的商业法律服务。在传承知识产权、投资并购等传统优势专业之外,又稳健开发了地产建筑、法律顾问等商业法律服务品种。 10.苏州广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公司提供专业的国内外专利咨询、国内外专利代理、专利检索和分析、专利侵权预警、专利战略和策略规划、企业专利流程与表单设计、企业专利培训教育、专利池组建和运营、专利许可与被许可等全面的知识产权服务。 11.南京经纬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专利代理机构如何进行年检

遇到知识产权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wendangku.net/doc/fe4445373.html, 专利代理机构如何进行年检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布的《专利代理机构年检办法》的规定,凡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或开办业务的专利代理机构均应参加年检,国家知识产权局对通过年检的专利代理机构予以年检注册。 一、提交材料 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提交下列年检材料: (一)专利代理机构年检登记表;

(二)专利代理机构工作报告; 该报告应当全面反映两年内专利代理机构的业务活动、执行纪律、内部管理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三)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副本; (四)专利代理人工作证; (五)审计报告;

(六)其它需要提交的文件。 二、年检内容 专利代理机构年检内容包括: (一)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资格及主要登记事项;(二)专利代理机构业务开展情况; (三)专利代理机构执业纪律情况;

(四)专利代理机构财务审计情况;(五)专利代理人情况; (六)专利代理人培训情况;(七)应当年检的其他内容。 三、年检程序

(一)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认真填写《专利代理机构年检登记表》并备齐有关材料,负责人应对材料内容予以审查并作出机构自检鉴定,及时报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利管理机关(以下简称地方专利管理机关)。 (二)地方专利管理机关对专利代理机构的年检材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也可以根据需要对材料内容进行核实。签署意见后的年检材料应当及时上报中国专利局。 (三)中国专利局对上报的专利代理机构年检材料按照规定进行审查。必要时,中国专利局可以对专利代理机构进行核查。通过年检的专利代理机构由中国专利局在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副本上加盖“年检”章。 (四)中国专利局将专利代理机构年检结果予以公告。首次参加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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