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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检查告知记录

职业健康检查告知记录
职业健康检查告知记录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告知记录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检查时间:年月曰

注:本表记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检查告知情况,应在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时填与

职业健康检查委托协议范本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检查委托协议 甲方(委托方):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 乙方(受委托方):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检查地点: 检查时间: 二、职业健康检查项目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07)的规定执行;非国家法定强制性项目本着劳动者自愿原则由甲方征得劳动者书面同意。委托检查人数、检查项目等如下。

甲方于检查前15天向乙方提供受检者书面(签章确认)及电子版名单各一份,内容至少包括:受检者姓名、性别、年龄、委托检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查类别、接害工龄、部门等。 三、甲方负责提供企业基本情况、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情况等资料,职业健康检查按甲方提供的职业病危害资料进行,甲方承担资料不实造成的相关后果。甲方负责督促劳动者如实填写职业史、职业危害接触情况等信息,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受检者身份的真实性。 四、甲方保证职业健康检查资料用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目的,保护劳动者隐私并保证其就业机会的公正性。甲方负责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本人。 五、乙方告知甲方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职工应做的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意义,并由甲方以合适的方式告知劳动者。乙方负责组织相应专业技术人员依照《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07)、相关的职业病诊断标准等法规、标准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保证其工作的独立性、公正性,保证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结论客观、真实,其专业人员负责接受劳动者的咨询、解释体检结果。 六、因设备、运输、检查场地、操作检查、受检者个人等方面非乙方可控因素造成样品污染、样品失效、结果异常情况,乙方仅负责安排复检,不负其它责任。如为甲方或其受检人员人为造成,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相关复检费用。 七、体检结束后30天内乙方出具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包括:所有受检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表各一份;检出可疑职业病人、职业禁忌者、需复查人员、其它疾病或重要阳性结果人员个体检查结果报告各一份;职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1份。 八、体检资料、报告由乙方通知甲方,甲方指定人员到乙方职业健康监护科领取。双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无关人员提供体检结果。甲方负责以适当方式将检查结果告知受检者。

儿童保健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工作制度

儿童保健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开展辖区内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按照《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儿童保健相关技术规范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求提供儿童保健技术服务,加强儿童保健系统管理。 二、掌握辖区内儿童健康状况、当年活产数、0-6岁儿童各年龄段儿童数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情况,为本辖区0-6岁儿童建立《开封市0-6岁儿童保健手册》(儿童健康档案),负责新生儿家庭访视工作,按规定的体检次数及要求进行检查、指导及动态管理。 三、开展儿童保健健康教育活动,做好儿童科学喂养、生长发育、疾病预防、意外伤害、口腔保健及中医保健指导。 四、加强特殊儿童保健管理及疑难病历转诊工作,做好各项登记。 五、接受上级部门及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业务培训及工作指导;按时参加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工作例会;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及专业技术水平。 六、定期组织召开村卫生室及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例会,并对信息收集、相关监测等工作进行技术培训、指导和质量控制。 七、做好儿童保健门诊各项登记,完成辖区内儿童保健服务与健康状况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及反馈工作。 八、承担上级下达的各项儿童保健工作任务。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 一、掌握辖区内0-6岁儿童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负责为辖区内0-6岁儿童建立《儿童保健手册》,提供新生儿家庭访视、定期健康体检,开展体检发育及健康状况评价;提供婴幼儿喂养、护理、疾病预防、心理行为发育咨询和指导等工作。 二、儿童保健门诊健康检查内容应包括咨询、体检测量及评价、体格检查(包括神经精神发育检查)常规开展儿童智力筛查、听力筛查、口腔保健、眼保健、必要的化验检查、个别指导等。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营养不良、低出生体重儿、活动性佝偻病、缺铁性贫血等患病儿童进行专案管理;发现肥胖、发育迟缓、性早熟、铅中毒、智力发育迟滞等发育偏离的儿童建议逐级转诊至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及专科医院进行治疗。 四、开展儿童系统管理、生长发育监测工作,及时辖区内儿童健康状况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及时填报各种台账、报表,完成儿童保健服务各种信息的统计、分析总结、上报质控工作。 五、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工作,门诊有健康教育展板,健康教育处方;定期举办家长学堂,开展健康教育讲座等,普及儿童保健知识;做好儿童健康指导及中医保健指导。 六、完成各项儿童保健工作指标,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指导和考核评估。

健康检查委托协议书

健检合同[ ]第()号 健康检查委托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委托方):中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山市卫生检验中心、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中山研究院 一、甲方委托乙方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为甲方员工进行体检。 体检类别:□职业健康检查□一般健康检查 体检地点:;体检人数:。 职业健康检查项目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及《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235-2011)的规定执行(附件一),委托体检项目在附件二中注明并由甲方盖章确认;体检收费标准执行《中山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物价》规定。 二、甲方应于体检前10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供企业基本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其接触人员名册《职业健康检查预约登记表》、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和评价结果(附件三)、《一般健康检查预约登记表》。 三、甲方应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本人填写《职业健康检查个人基本信息表》,信息表内容经甲方和劳动者双方盖章或签名确认,并于体检当天交给乙方。甲方应确保受检者身份的真实性,因受检者身份不实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应当按照协议第一条的约定组织受检者进行体检。任何一方需临时变更体检日期或甲方变更体检人数和项目的,应在约定体检日前5个工作日告知对方共同协商解决。如双方约定体检地点不在乙方本址的,甲方须提供安全和符合要求的体检场地。 五、乙方负责组织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体检工作,确保体检质量。因甲方或其受检人员人为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相关费用。 六、体检和复查工作结束后,乙方负责将体检结果进行整理、分析、汇总、提出建议或处理意见。自体检工作结束之日起30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职业健康检查报告、职业健康检查签收表和追踪复查人员名单;一般健康检查提交健康检查报告和一般健康检查一览表。由甲方负责向体检者发放职业健康检查报告或健康检查报告并进行签收,同时双方协商安排追踪复查人员进行复查;签收和复查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职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并收回签收表存档。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一式两份,一份给体检者本人,一份给用人单位存档。健康检查报告一份给体检者本人,《一般健康检查一览表》一份给用人单位存档。发送方式由双方协商决定。 七、甲方在乙方发出体检收费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体检相关费用。 八、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向第三方提供甲方相关信息;乙方不得在未经体检者本人许可的情况下,向第三方提供体检者资料,但有义务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职业健康检查情况和疑似职业病病人资料,

健康检查制度

篇一:幼儿健康检查制度 幼儿健康检查制度 1、新入园婴幼儿的健康检查。 1)幼儿在入园前必须到当地妇幼保健机构或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全身体格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才能入园。健康检查表上的项目应填写完整正确,体检一个月内有效。2)幼儿入园时应将健康检查表和预防接种证交到幼儿园。 3)对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婴幼儿,必须经过医学观察,观察期满且无症状再作检查,正常者可入园。 4)幼儿转园,应凭原在园的健康检查表无传染病接触史的转园证明。幼儿离园三个月以上,需要重新体检后方可再入园。 5)有严重先天性心脏病、裂腭、癫痫、中度以上智力低下(不适应集体生活不能接受教育)等疾患的儿童未矫治前不宜入园。 6)入园体检时发现疾病应及时治疗,患营养不良、贫血等可以入园后矫治、患传染病应隔离治疗,痊愈后凭医疗单位的证明方可入园。 2、幼儿定期体格检查 1)幼儿入园后应定期体检,每年一次,每次均按常规进行全面体检。 2)幼儿每半年测身高体重一次,每学期查视力一次。 3)定期体检后要进行婴幼儿健康状况分析评价和疾病统计,发现疾病或缺点及时矫治。 3、婴幼儿晨间检查 1)日托幼儿每天早晨进班前,由保健员做晨检,检查步骤包括一问、二摸、三看、四查,检查内容除观察婴幼儿精神、脸色、摸体温,询问在家健康状况外,还应根据婴幼儿的年龄、健康状况、传染病发病季节作重点检查,如咽喉是否红肿、腮部有无肿大、皮肤有无皮疹、是否携带不安全的物品等,对无异常者发给表示健康的牌子,让幼儿进班。 2)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并记录,对有传染病或其他疾病可疑者,可由家长带婴幼儿去医院就诊或留在观察室临时隔离观察。 3)由保健员收下家长带来的药,核对姓名、药名、剂量、用药时间和方法,作好记录,按时给幼儿用药。 4、幼儿全日观察 1)保健员应每日上午、下午、巡视各班级,向班上老师、保育员了解婴幼儿的健康状况,如有可疑或异常应及时处理。 2)班内的保教人员应全日注意观察婴幼儿的精神、饮食、睡眠、大小便等情况,对有病和体弱的幼儿加强生活护理,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与保健员联系并作好全日观察记录。 都林民族幼儿园篇二:幼儿园健康检查制度 幼儿园健康检查制度 一、入园检查。幼儿入园前必须在指定的市妇幼保健院进行全面健康检查,经体检、化验等项目检查,确无传染性疾病,且最近二个月内无传染病接触史者方可入园。对离园一个月以上或去外地(离开本市)返回时,须重新体检方可回园。 二、定期体检。每半年为幼儿测身高、体重、视力一次,每年5月份为幼儿进行全面检查一次,按who体格发育评价标准对幼儿身高、体重进行评价。体检中发现有异常情况要采取相应措施,对于一般性疾病给予及时处理;有ⅱ0以上营养不良、中度以上贫血、中度以上肥胖、佝偻病等的幼儿应转入体弱儿管理或建专案管理;发现缺点儿进行登记管理,及时给予矫治。 三、晨间检查及全日观察。认真做好一摸,有否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职工健康体检委托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 _____________ 职工健康体检委托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

甲方: 乙方: 甲方为保证职工身体健康,委托乙方负责年职工健康体检工作,为保证体检工作顺利进行,保障甲、乙双方的切身利益,经双方平等协商,特制定本协议如下: 一、健康体检时间:年月日,在天内完成。具体时间由甲 方在正式体检前7天内通知乙方。 二、健康体检地点: 三、健康体检项目:见附表;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安排联络员1-2人,负责健康体检人员安排及协调工作,每日控制在人次左右;(2)为乙方提供体检人员花名册; (3)对乙方体检结果应予以尊重和信任。 (4)体检结论为单位职工个人隐私,甲方工作人员有责任和义务予以维护,尊重其个人隐私。 2、乙方责任: (1)接到甲方体检通知后即成立体检组,为保证体检质量,体检组主检医师及内、外、妇、五官等科室需具备付高级职称以上,其余成员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2)健康管理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为甲方体检客人提供全程的“一站式”服务,做到认真负责, 体检流畅,服务质量优良; (3)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体检项目,专人负责甲方体检者的健康档案整理,一周内出具体检报 告并及时与甲方指定人员交接;

(4)乙方为甲方参加体检客人免费提供营养早餐; (5)积极配合甲方的查询工作,对甲方提岀的合理化建议应及时采纳予以整改。 (6)体检结论为体检客人个人隐私,乙方工作人员有责任和义务为其保密,尊重其个人隐私。 五、费用结算: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凭双方核定的实际体检人次(已盖章)于个工作日内以双方协议价(详见附页分项明细表)结算。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在履行协议时共同商议解决。 八、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日期:

幼儿园健康检查制度02745

靖安中心幼儿园健康检查制度幼儿园所应建立和健全健康检查的制度。健康检查的对象应包括新人园的幼儿、在园的幼儿以及教师。 一、幼儿的健康检查对幼儿进行定期的和不定期的健康检查,可以了解到每个幼儿的生长发育情况和健康状况,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更好地促进幼儿健康的成长,同时,对疾病也可以做到早发现、早隔离和早治疗。 (一)人园前的健康检查 即将进入幼儿园所生活的幼儿,在入园前(或入园的一周内)必须进行全面的健康检查,以鉴定该幼儿健康情况,预防将某些传染病带入到幼儿园中;而且,入园前的健康检查还能为幼儿园更好地了解和掌握每名幼儿生长发育的特点以及健康状况提供重要的资料,幼儿入园前健康检查的主要内容: (1)了解幼儿的疾病史、传染病史、过敏史、家族疾病史等。 (2)检查幼儿当前的生长发育与健康状况,如:身高、体重、胸围、头围、心肺功能、视力、听力、皮肤、牙齿的发育、脊柱的发育、血红蛋白、肝功能等。 (3)了解幼儿预防接种完成的情况等。 幼儿入园前的健康检查,通常是在当地卫生院所进行,幼儿入园前的健康检查,只在一个月内有效。 入园晨检:晨检是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这一环节,不仅可以及早发现疾病,而且,对于一些不安全

的因素,也可以及时加以处理。同时,也能了解到幼儿在家庭中的生活情况,有利于教师更好地做好当日的工作以及密切家园的联系。 幼儿晨检的主要内容概括起来是:一摸、二看、三问、四查。“一摸”是指摸摸幼儿的前额部位,粗知幼儿的体温是否正常,摸摸幼儿颈部淋巴结是否肿大;“二看”是指认真查看幼儿的咽喉部位是否发红,观察幼儿的皮肤、脸色以及精神状况等有无异常;“三问”是指询问一下家长,幼儿在家里饮食、睡眠、排便等生活情况;“四查”是指检查幼儿有无携带不安全的物品到园内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晨检中如果发现幼儿有身体不适或疾病迹象,应劝说或联系家长带幼儿去医院检查,或暂时将该幼儿隔离,请卫生室医生进一步检查,然后再确定是否入班。 二、教师的健康检查:为了保证幼儿的健康,幼儿园的教师在进入幼儿园工作以前,都必须进行严格的健康检查,健康检查合格者方能进入到幼儿园中从事工作。每年还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健康检查。除了一般性健康检查以外,还包括胸部X光透视、肝功能、阴道霉菌和滴虫以及淋病、梅毒等项目的检查。健康检查不合格者,应立即调离或暂时离开工作岗位;有些疾病待痊愈后,持有关的健康诊断证明方可恢复工作。

职业健康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职业健康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止发生职业危害,切实保护企业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企业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健康标准和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健康保护的权益。 二、岗前告知 1、企业人事管理部门与新老员工签订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危害劳动告知合同的,应按国家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 2、企业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时,企业人事管理、职业健康管理等部门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二、现场告知

1、企业在生产车间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负责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以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的结果。各有关部门及时提供需要公布的内容。 2、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在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三、检查结果告知 如实告知员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发现疑似职业危害的及时告知本人。员工离开本企业时,如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企业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四、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职业危害告知事项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五、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对接触职业危害的员工进行上岗前和在岗定期培训和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六、因未如实告知从业人员的,从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企业不得以从业人员拒绝作业而解除或终止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

(完整版)健康体检合作合同

健康体检合作合同 项目名称:员工健康体检项目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委托方(甲方): 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 电话: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 电话: 电子信箱: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2016年员工体检与工伤治疗项目进行技术服务,并支付服务报酬。双方经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 1、服务目的:乙方向甲方提交受检员工的健康体检结果及汇总表; 2、服务的内容与价格: 体检内容:心电图、胸透、肝功能、测量血压、视力检查、血糖。

说明:费用中含接送车费,体检报告费 3、服务方式:乙方通过接收规范资料、制作体检本(表)、实施医学检查和检测等方式,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做出检查结论,提供相应体检结果汇总表。 第二条乙方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项目的技术咨询工作:乙方在双方临时约定的具体时间对规定项目实施医学检查和检测;经双方确定完成工作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出具个人体检结论和团体结果汇总表。 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体检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 (1) 准确提供项目有关资料 (2) 提供参检人员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的电子表格 (3) 事先做好周密安排并告知员工有关体检注意事项。 (4) 保证参加体检的是所安排的受检者本人。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报酬及方式为: 1、职业健康体检费用为:按实际参检人数结算; 2、体检费由甲方一次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乙方提交报告及发票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优质】幼儿园健康检查制度

平原实验幼儿园幼儿园健康检查制度 幼儿园所应建立和健全健康检查的制度。健康检查的对象应包括新人园的幼儿、在园的幼儿以及教师。 一、幼儿的健康检查对幼儿进行定期的和不定期的健康检查,可以了解到每个幼儿的生长发育情况和健康状况,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更好地促进幼儿健康的成长,同时,对疾病也可以做到早发现、早隔离和早治疗。 (一)人园前的健康检查 即将进入幼儿园所生活的幼儿,在入园前(或入园的一周内)必须进行全面的健康检查,以鉴定该幼儿健康情况,预防将某些传染病带入到幼儿园中;而且,入园前的健康检查还能为幼儿园更好地了解和掌握每名幼儿生长发育的特点以及健康状况提供重要的资料,幼儿入园前健康检查的主要内容: (1)了解幼儿的疾病史、传染病史、过敏史、家族疾病史等。 (2)检查幼儿当前的生长发育与健康状况,如:身高、体重、胸围、头围、心肺功能、视力、听力、皮肤、牙齿的发育、脊柱的发育、血红蛋白、肝功能等。 (3)了解幼儿预防接种完成的情况等。 幼儿入园前的健康检查,通常是在当地卫生院所进行,幼儿入园前的健康检查,只在一个月内有效。 入园晨检:晨检是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这一环节,不仅可以及早发现疾病,而且,对于一些不安全

的因素,也可以及时加以处理。同时,也能了解到幼儿在家庭中的生活情况,有利于教师更好地做好当日的工作以及密切家园的联系。 幼儿晨检的主要内容概括起来是:一摸、二看、三问、四查。“一摸”是指摸摸幼儿的前额部位,粗知幼儿的体温是否正常,摸摸幼儿颈部淋巴结是否肿大;“二看”是指认真查看幼儿的咽喉部位是否发红,观察幼儿的皮肤、脸色以及精神状况等有无异常;“三问”是指询问一下家长,幼儿在家里饮食、睡眠、排便等生活情况;“四查”是指检查幼儿有无携带不安全的物品到园内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晨检中如果发现幼儿有身体不适或疾病迹象,应劝说或联系家长带幼儿去医院检查,或暂时将该幼儿隔离,请卫生室医生进一步检查,然后再确定是否入班。 二、教师的健康检查:为了保证幼儿的健康,幼儿园的教师在进入幼儿园工作以前,都必须进行严格的健康检查,健康检查合格者方能进入到幼儿园中从事工作。每年还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健康检查。除了一般性健康检查以外,还包括胸部X光透视、肝功能、阴道霉菌和滴虫以及淋病、梅毒等项目的检查。健康检查不合格者,应立即调离或暂时离开工作岗位;有些疾病待痊愈后,持有关的健康诊断证明方可恢复工作。

职工健康体检委托合同协议书范本通用版

编号:_________________ 职工健康体检委托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

甲方: 乙方: 甲方为保证职工身体健康,委托乙方负责年职工健康体检工作,为保证体检工作顺利进 行,保障甲、乙双方的切身利益,经双方平等协商,特制定本协议如下: 一、健康体检时间: 年月日,在天内完成。具体时间由甲方在正式体检前7天内通知乙方。 二、健康体检地点: 三、健康体检项目:见附表;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安排联络员1-2人,负责健康体检人员安排及协调工作,每日控制在人次左右; (2)为乙方提供体检人员花名册; (3)对乙方体检结果应予以尊重和信任。 (4)体检结论为单位职工个人隐私,甲方工作人员有责任和义务予以维护,尊重其个人隐私。 2、乙方责任: (1)接到甲方体检通知后即成立体检组,为保证体检质量,体检组主检医师及内、外、妇、五 官等科室需具备付高级职称以上,其余成员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2)健康管理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为甲方体检客人提供全程的“一站式”服务,做到认真负责, 体检流畅,服务质量优良; 第2页共3页

(3)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体检项目,专人负责甲方体检者的健康档案整理,一周内出具体检报 告并及时与甲方指定人员交接; (4)乙方为甲方参加体检客人免费提供营养早餐; (5)积极配合甲方的查询工作,对甲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应及时采纳予以整改。 (6)体检结论为体检客人个人隐私,乙方工作人员有责任和义务为其保密,尊重其个人隐私。 五、费用结算: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凭双方核定的实际体检人次 (已盖章) 于 30 个工作日内以双方协议价 见附页分项明细表)结算。 六、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在履行协议时共同商议解决。 八、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 甲方代表: 年月 乙方单位: 乙方代表:

幼儿园儿童健康体检制度

幼儿教育:________ 幼儿园儿童健康体检制度 教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校: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5 页

幼儿园儿童健康体检制度 一、入园检查:到当地妇幼保健部门检查身体,并填写”体格健康检查表”,内容要填写完整,入园时幼儿带:儿童保健册、接种卡。离园一个月查肝功,正常后方可入园。 二、儿童定期健康检查: (1)13岁幼儿每年检查一次、每季度测查身高、体重各一次;3岁以上儿童每年检查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体重各一次;4岁以上儿童每半年检查视力一次;在园儿童每半年检查口腔一次。 (2)健康检查内容按表格要求逐项认真填写不空项,要有评价和分析。 (3)准确测量身高、体重,测量体重时应脱鞋、帽、外衣,使用落地式杠杆秤,灵敏度±50克,3岁后使用立式身高计,测量结果以厘米为单位,保留一位小数点。 三、晨、午、晚检查(1)严格执行晨、午、晚检查制度。 (2)日托儿童应于晨间和午睡后进行简单检查。 (3)检查内容:一摸是否发烧;二看精神状况;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检查有无携带危险物品。 幼儿园儿童健康检查制度 1、儿童入托入园体检:儿童入托入园前必须到指定的妇幼保健机构进行健康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能入园。健康检查表上的项目应填写 第 2 页共 5 页

完整正确,体检一个月内有效。儿童入园时应将母子健康手册或健康检查表和预防接种卡交给幼儿园。儿童离开托幼园所两个月以上,再入园必须重新体检,入托入园前体检率应达到1%。 2、儿童入园后应按年龄定期体检:1岁以内婴儿每季度一次,1-3岁内幼儿每半年一次,3岁以上儿童每一年检查一次,每半年测量身高,体重一次,定期体检后要进行儿童健康状况分析评价和疾病统计,发现疾病或缺点及时矫治。定期体检率的计算按每年”六月一日”前后的体检为准,新入园未满一个月者不可列入应查人数之内。 3、身高、体重、视力检查:身高、体重检查示范园每季度一次,1级园每半年一次。视力检查每半年一次。所有在园的婴幼儿每年查血红蛋白一次。 4、严格执行晨间的检查及全日制观察制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1)晨检工作可根据本园实际情况,采取保健医检查、班上教师检查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不论选择哪种方式,均由保健医生负责确诊,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检查步骤包括:一摸二看三问四查,观察儿童精神、脸色、体温,询问在家的健康状况,根据儿童的年龄、健康状况、传染病发病季节作有重点的检查,如咽喉是否红肿、腮部有无肿大、皮肤有无皮疹、是否携带不安全物品等。 (3)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并记录,对有传染病或其他疾病可疑者,可由家长带儿童去医院就诊,或留在观察室临时隔离观察。 (4)儿童带来的药品,要核对姓名、药名、剂量、用药时间和方法,作好登记,并由家长签字。按时给儿童用药。 (5)保健人员应每日午后、儿童离园前巡视各班级,向班上老师、 第 3 页共 5 页

(完整版)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 第2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改〈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等4件部门规章的决定》已于2019年2月2日经国家卫生健康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任马晓伟 2019年2月28日 修订内容 (一)将该办法中的“国家卫生计生委”统一修改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将“卫生计生 行政部门”统一修改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 (二)将第四条修改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应当在开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备案的具体办法由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制 定,并向社会公布。 “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备案的医疗卫生机构名单、地址、检查类别和项目等相关信息,并告知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核发其《医 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在该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备注栏注明检查类别和项目等信息。” (三)将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修改为:“具有与备案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相适应 的执业医师、护士等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将第五项修改为:“具有与备案开展的职业健康 检查类别和项目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具有相应职业卫生生物监测能力;开展外出职业健康 检查,应当具有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仪器、设备、专用车辆等条件”;增加一项作为第七项:“具有与职业健康检查信息报告相应的条件”。 将第五条第二款修改为:“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备案时,应当提交证明其符合以 上条件的有关资料”。 (四)在第五条后增加一条:“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对备案的职业健康检 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当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自信息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变更信息。” (五)将第六条第一项修改为:“在备案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范围内,依法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并出具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将第二项修改为:“履行疑似职业病的告 知和报告义务”;在第二项后增加一项作为第三项:“报告职业健康检查信息”。(六)在第八条后增加一条:“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指定机构负责本辖区内职业健康 检查机构的质量控制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实验室间比对和职业健康检查质量考核。 “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控制规范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 (七)将第九条第二款修改为:“以上每类中包含不同检查项目。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在 备案的检查类别和项目范围内开展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 (八)将第十四条修改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可以在执业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或者省级卫 生健康主管部门指定区域内开展外出职业健康检查。外出职业健康检查进行医学影像学检查 和实验室检测,必须保证检查质量并满足放射防护和生物安全的管理要求”。 (九)删除第十六条中的“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十)将第十九条第二项修改为:“按照备案的类别和项目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情况”;将第五项修改为:“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疑似职业病的报告与告知以及职业健康检查信息报 告情况”。

职工健康体检委托协议样本

职工健康体检委托协议样本 职工健康体检委托协议健康体检委托协议甲方(委托方):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红庙煤矿乙方(受托方)::马林红卫医院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实施员工健康体检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各项条款::第一条事项(一)项目名称::员工健康体检。 (二)体检价格::标准体检套餐::男性0500元//人,女性0500 元//人,(三)各体检套餐项目::(附件一)。 (四)体检时间::99月20日—年11月30日(周日不体检)。 具体安排为每日030人//次。 (五)体检地点::马林红卫医院第二条协议价款、结算价款、预 付款、付款时间及付款方式协议价款以甲方所报体检人数计价,结算价款按甲方实际体检人数计价。 (一)甲方应于年年11月20日前向乙方支付实际体检人数支款项。 待体检结束后付清结算价款余款(结算价款扣除预付款所余款额)。 (二)付款方式::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款项。 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一)甲方有权利确定最终体检项目,向乙方 了解体检项目的临床检查意义。

(二)甲方有权利向乙方了解乙方用于体检的检查设备相关资料(品牌、型号、特殊优势)。 (三)甲方有权利指定甲方体检实施负责人。 (四)甲方有权利向乙方了解甲方员工健康体检实施进度情况。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有义务在“体检时间”七个工作日前向乙方确认体检项目。 (二)甲方有义务在“体检时间”前五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供甲方参加体检员工的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私人电话号码、女性婚姻状况、体检标准)。 (三)甲方有义务指定甲方体检实施负责人,该负责人为::王孝国手机号::(四)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实施健康体检安排,协调甲方员工,在健康体检过程中听从乙方组织、安排。 甲方有义务将乙方提供的体检前提示,传达至每一位参加体检员工。 甲方有义务组织、安排、督促甲方参加体检员工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健康体检。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体检报告后,有义务保护体检员工的健康体检信息(个人健康状况隐私权受法律保护)。 甲方有义务保护与乙方达成的协议秘密(包括价格、提供的增值服务项目)。 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责任。

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管理制度 (2)

.. 文件类型:作业指导书文件编号:YKCDC/GGL-TJ-03-2003 文件名称: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管理制度第01版第0次修改第1页共1页 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管理制度 1.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及我中心《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2. 凡从事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管理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档案实行专人保管。 3. 严格依照《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要求,建立档案。不可随意减少或增加档案的内容。 4. 中心相关科室有责任和义务指导、帮助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确保全面、真实地反映劳动者每一阶段自身的健康状况。职业健康检查档案包括:1)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2)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4)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5. 档案各种资料的填写,要求及时、准确、完整、规范,严禁弄虚作假,科室每月对各项体检结果归档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 6. 体检室应当自体检工作结束之日起30日内,将体检结果(体检报告正本)书面告知用人单位,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发现健康损害或者需要复查的,体检室除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外,还应当及时告知劳动者本人。 7. 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劳动者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8. 体检室月底将体检报告副本及相关材料交科室文档管理员保管。 9. 体检报告应按照不同类别装入档案盒,档案盒排列有序,统一编号,每年年底归中心档案室永久保管。 ;.

医疗服务委托协议书

医疗服务委托协议书2-1 医疗服务委托协议书 甲方:温州市XX公司(委托方) 乙方:温州市XX医院(受托方) 为了保证本公司员工的身体健康和更好的享受基本医疗服务,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经平等协商,甲乙双方就相关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一、双方约定合作范围 (一)合作进行医疗服务方面的宣传: 1、乙方可利用甲方公司向甲方员工进行医疗服务的宣传,乙方可在甲方公司内进行宣传布展、发放宣传册、与甲方合作举办针对甲方公司员工的健康讲座等进行自身宣传。 2、乙方可利用甲方的各种企业文化宣传活动做医疗服务的宣传。 3、甲方在各项对公司员工的服务宣传中义务为乙方进行医疗服务产品方面的推介。(二)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医疗服务内容 1、乙方每季度一次定期为甲方员工进行常规血压、心肺肝脾检查等常规健康体检服务。 2、乙方为甲方员工提供医疗服务方面的优待; 3、甲方员工在乙方就诊享受优先和乙方的优惠价格,具体事宜按乙方对外承诺处理。 3、方定期或不定期为甲方进行员工的医疗急救知识和卫生常识方面的义务培训。 4、发生各种公共卫生紧急情况如“非典”“甲型H1N1流感”等疫情时,乙方应及时、优先地为甲方进行防范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优先为甲方员工提供相应的医疗服务。(三)双方约定的其它合作范围: 1、双方约定在甲方公司区域内合作推广各种基本医疗服务产品,比如针对公司员工的健康体检、上门集中免疫防保接种等。由乙方提供的服务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予以相应优待;具体服务类别和形式由双方另行协商。 2、甲方选定乙方为定点医疗单位,向乙方转送需就医的本单位员工等;在企业经营和管理中,优先采用乙方的各种医疗服务资源,具体合作办法按国家、省市或各自的规定处理。 3、双方约定:乙方对甲方急救医药箱药品配置内容予以指导,以便甲方员工需要。 4、双方开展各种友谊的联谊活动,加强往来与联系。互可邀请和选派人员参加对方的各种文体娱乐和企业文化活动,互可利用对方的相关设施设备和人力资源进行类似活动。

健康检查制度

健康检查制度 (一)儿童入园体检制度 儿童入托儿所、幼儿园要求: 1、儿童入托儿所、幼儿园必须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 健康检查;体检单位应认真填写《浙江省儿童入托儿所、幼儿园儿童 健康档案》,并签署医学意见。 2、托儿所、幼儿园在接收儿童时,应查验《浙江省儿童托儿所、幼儿园 儿童健康档案》和0-2岁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小结(入幼儿园)或全省《婴 幼儿保健册》,合格者方可入园、所。入园、所体检结果30天内有效。 儿童入园、所时要一并收取《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儿童健康档案》 和预防接种记录卡。 3、体检时发现有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兼有e抗原阳性者或谷丙转氨酶增高 者暂不予入园、所,经治疗后,每3个月做肝功能检查1次,连续3次正 常者方可入园、所。 4、对离开园、所1个月以上的儿童或有肝炎接触史的儿童应检疫42天,须经体检证实其健康后方能重新入园、所。 5、儿童转园、所或从托儿所进入幼儿园时须重新体检。 (二)儿童定期健康体检制度 开展定期健康检查,建立儿童健康档案。1岁以内婴儿每季度体检1次, 1-3岁幼儿每半年体检一次,3岁以上儿童每年体检1次,每学期测视力、 身长一次,每季度测体重一次,检查结果记入省卫生厅统一设计的《浙 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儿童健康档案》。 (三)晨间检查制度 1、保健医生要与保教人员密切配合,坚持每日晨检,防止患病儿童或健 康带菌(毒)者进入幼儿园,保证集体儿童身体健康。晨检时间为早 晨7:15-8:00的儿童入园时间,地点在晨检室或幼儿园主入口处。 要认真按照晨检要求,做好一摸(有否发烧);二看(观精神、五官、 皮肤等);三问(在家饮食、睡眠、大小便、有无咳嗽、腹泻等症状); 四查(根据传染病流行情况对易感儿进行检查,同时检查有无可能造成 外伤的物品、器械携带入园)。这是晨检的基本内容,亦可根据各园实 际情况增添新内容。 2、晨检中发现传染病患儿或可疑者,应拒绝其入园,由家长带到医院去 确诊,或留隔离室观察。对一般小伤病,可不予限制儿童活动,带药 回班,由保育员给予服药、护理。对确诊为传染病患儿的所在班级, 应进行医学性检疫和消毒处理。 3、晨检后详细填写晨检记录。耐心热情地解答家长的保健咨询,并介绍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情况。 (四)午间、晚间巡视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 1、保健医生应对幼儿实行全日健康观察。每日数次要全园巡视,细心观 察儿童。听取教师介绍情况,及时发现生病儿童,尽早隔离治疗。并 在巡视中纠正和消除不符合卫生保健要求的行为以及不安全因素。

职工健康体检委托协议

健康体检委托协议 甲方(委托方):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红庙煤矿 乙方(受托方):马林红卫医院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实施员工健康体检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各项条款: 第一条事项 (一)项目名称:员工健康体检。 (二)体检价格: 标准体检套餐:男性500元/人,女性500元/人, (三)各体检套餐项目:(附件一)。 (四)体检时间:2015年 9 月 20 日— 2015 年 11 月 30 日(周日不体检)。具体安排为每日30人/次。 (五)体检地点:马林红卫医院 第二条协议价款、结算价款、预付款、付款时间及付款方式 协议价款以甲方所报体检人数计价,结算价款按甲方实际体检人数计价。 (一)甲方应于 2015 年11 月 20 日前向乙方支付实际体检人数支款项。待体检结束后付清结算价款余款(结算价款扣除预付款所余款额)。

(二)付款方式: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款项。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 (一)甲方有权利确定最终体检项目,向乙方了解体检项目的临床检查意义。 (二)甲方有权利向乙方了解乙方用于体检的检查设备相关资料(品牌、型号、特殊优势)。 (三)甲方有权利指定甲方体检实施负责人。 (四)甲方有权利向乙方了解甲方员工健康体检实施进度情况。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有义务在“体检时间”七个工作日前向乙方确认体检项目。 (二)甲方有义务在“体检时间”前五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供甲方参加体检员工的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私人电话号码、女性婚姻状况、体检标准)。 (三)甲方有义务指定甲方体检实施负责人,该负责人为:王孝国手机号: (四)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实施健康体检安排,协调甲方员工,在健康体检过程中听从乙方组织、安排。 甲方有义务将乙方提供的体检前提示,传达至每一位参加体检员工。 甲方有义务组织、安排、督促甲方参加体检员工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健康体检。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体检报告后,有义务保护体检员工的健康体检信息(个人健康状况隐私权受法律保护)。 甲方有义务保护与乙方达成的协议秘密(包括价格、提供的增值服务项目)。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责任。

幼儿健康检查制度

幼儿健康检查制度 1.儿童入托入园体检:儿童入托入园前必须到指定的妇幼保健机构进行健康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能入园。健康检查表上的项目应填写完整正确,体检一个月内有效。儿童入园时应将母子健康手册或健康检查表和预防接种卡交给幼儿园。儿童离开托幼园所两个月以上,再入园必须重新体检,入托入园前体检率应达到100%。 2、儿童入园后应按年龄定期体检:1岁以内婴儿每季度一次,1-3岁内幼儿每半年一次,3岁以上儿童每一年检查一次,每半年测量身高,体重一次,定期体检后要进行儿童健康状况分析评价和疾病统计,发现疾病或缺点及时矫治。定期体检率的计算按每年"六月一日"前后的体检为准,新入园未满一个月者不可列入应查人数之内。 3、身高、体重、视力检查:身高、体重检查示范园每季度一次,1级园每半年一次。视力检查每半年一次。所有在园的婴幼儿每年查血红蛋白一次。 4、严格执行晨间的检查及全日制观察制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1)晨检工作可根据本园实际情况,采取保健医检查、班上教师检查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不论选择哪种方式,均由保健医生负责确诊,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检查步骤包括:一摸二看三问四查,观察儿童精神、脸色、体温,询问在家的健康状况,根据儿童的年龄、健康状况、传染病发病季节作有重点的检查,如咽喉是否红肿、腮部有无肿大、皮肤有无皮疹、是否携带不安全物品等。 (3)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并记录,对有传染病或其他疾病可疑者,可由家长带儿童去医院就诊,或留在观察室临时隔离观察。 (4)儿童带来的药品,要核对姓名、药名、剂量、用药时间和方法,作好登记,并由家长签字。按时给儿童用药。 (5)保健人员应每日午后、儿童离园前巡视各班级,向班上老师、保育员了解儿童的健康状况,如有可疑或异常应及时处理。 (6)班内的保教人员应全日注意观察婴幼儿的精神、饮食、睡眠、大小便等情况,对有病和体弱的儿童加强生活护理,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与保健人员联系并作好全日观察记录。 5、工作人员健康检查: (1)、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同时要接受每年一次的定期检查。 (2)、患有国家法定传染病、性病、性传播疾病、化脓性皮肤病、精神病等有碍儿童身体健康的保教人员、炊事员,患病期间

托幼机构健康检查制度

托幼机构健康检查制度 (一)儿童入园体检制度儿童入托儿所、幼儿园要求: 1、儿童入托儿所、幼儿园必须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健康检查;体检单位应认真填写《浙江省儿童入托儿所、幼儿园儿童健康档案》,并签署医学意见。 2、托儿所、幼儿园在接收儿童时,应查验《浙江省儿童托儿所、幼儿园儿童健康档案》和0-2岁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小结(入幼儿园)或全省《婴幼儿保健册》,合格者方可入园、所。入园、所体检结果30天内有效。儿童入园、所时要一并收取《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儿童健康档案》和预防接种记录卡。 3、体检时发现有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兼有e抗原阳性者或谷丙转氨酶增高者暂不予入园、所,经治疗后,每3个月做肝功能检查1次,连续3次正常者方可入园、所。 4、对离开园、所1个月以上的儿童或有肝炎接触史的儿童应检疫42天,须经体检证实其健康后方能重新入园、所。 5、儿童转园、所或从托儿所进入幼儿园时须重新体检。 (二)晨间检查制度 1、保健医生要与保教人员密切配合,坚持每日晨检,防止患病儿童或健康带菌(毒)者进入幼儿园,保证集体儿童身体健康。晨检时间为早晨7:15-8:00的儿童入园时间,地点在晨检室或幼儿园主入口处。要认真按照晨检要求,做好一摸(有否发烧);二看(观精神、五官、皮肤等);三问(在家饮食、睡眠、大小便、有无咳嗽、腹泻等症状);四查(根据

传染病流行情况对易感儿进行检查,同时检查有无可能造成外伤的物品、器械携带入园)。这是晨检的基本内容,可根据各园实际情况增添新内容。 2、晨检中发现传染病患儿或可疑者,应拒绝其入园,由家长带到医院去确诊,或留隔离室观察。对一般小伤病,可不予限制儿童活动,带药回班,由保育员给予服药、护理。对确诊为传染病患儿的所在班级,应进行医学性检疫和消毒处理。 3、晨检后详细填写晨检记录。耐心热情地解答家长的保健咨询,并介绍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情况。 (三)午间、晚间巡视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 1、保健医生应对幼儿实行全日健康观察。每日数次要全园巡视,细心观察儿童。听取教师介绍情况,及时发现生病儿童,尽早隔离治疗。并在巡视中纠正和消除不符合卫生保健要求的行为以及不安全因素。 2、午间巡视重点检查儿童用餐卫生。要求是:儿童餐前洗手;进餐采取分餐制,每人一碟一碗一匙(大班用筷子);餐前30分钟不作剧烈活动;进餐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要讲究进餐文明,吃饭细嚼慢咽,不可粗暴地催促幼儿,或填鸭式喂饭。进餐环境要优美、愉快,餐间播放轻音乐有助于增进食欲和食物消化吸收。 3、午(晚)间巡视的另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检查儿童的睡眠卫生。要求是:放下卧室窗帘,制造良好的睡眠环境和气氛。每童一床一被一枕,交叉而卧,避免飞沫传染疾病。被褥要求轻洁柔软,室内空气流通,温湿度适宜。寄宿制幼儿园儿童夜间就寝前常规刷牙、舆洗,睡前30分钟不宜做激烈活动,或看有刺激性的影视节目(如凶杀、打斗、科幼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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