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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职业技能鉴定电子图像处理工考核大纲

深圳职业技能鉴定电子图像处理工考核大纲
深圳职业技能鉴定电子图像处理工考核大纲

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电子图像处理工考核大纲

一、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电子图像处理工。

1.2 职业定义

从事印前(媒体准备)工作流程中的图像信息处理、加工、设计、制作、合成和管理等工作的人员。

1.3职业等级

本大纲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4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中职毕业(或同等学历)。

1.5职业要求

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1.6 培训要求

1.6.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电子图像处理工不少于150标准学时;中级电子图像处理工不少于180标准学时、高级电子图像处理工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1.6.2培训教师

具有本职业三级以上职业资格(不少于一年)且至少高于培训目标一个等级,或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本职业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1.6.3 培训场地设备

理论培训场地应具有可容纳2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并配备投影仪及播放设备。实际操作培训场所应能满足培训要求,具有相应设备和环境条件,安全设施完善。

1.7 鉴定要求

1.7.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7.2报考条件

参照《关于印发职业技能鉴定各职业报考条件的补充通知》(深职鉴办〔2013〕15号)执行

1.8 鉴定方式与鉴定时间

1.8.1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1.8.2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120 min;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为120 min。

1.9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闭卷考试1: 20,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技能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 5,且不少于 2名考评员,1名考务员。

1.10 鉴定场地设备与工具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内进行。

操作技能考核:1、PC电脑或MAC电脑、投影仪;

2、常用图像处理软件Photoshop

二、基本要求

2.1 职业道德

2.1.1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印刷是特种行业,产品可大量复制和传播,要求从事本职业的所有人员必须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保证不从事非法、有政治问题以及其他不健康出版物的制作、复制和传播。

2.1.2 职业守则

严格遵守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制定的《印刷管理规定》,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客户至上、谦虚谨慎、吃苦耐劳、钻研业务。2.1.3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知识。

(2)《印刷业管理条例》相关知识。

2.2 基础理论知识

2.2.1计算机应用基础

(1)MAC电脑及PC电脑的基本操作;

(2)电脑系统日常维护内容

2.3 专业基础知识:

2.3.1印刷工艺基础知识

(1)彩色分解。

(2)加色混合与色料减色法。

(3)印刷工艺流程

2.3.2印刷技术术语

2.4 专业知识

(1)图像处理

(2)图像质量

2.5 专业相关知识

(1)生产知识

(2)安全知识

(3)相关设备

2.6 质量管理知识

2.7 安全文明与环境保护知识

现场文明生产要求、安全操作与劳动保护知识、环境保护知识三、鉴定内容

3.1 理论知识鉴定内容3.1.1初级

3.1.2 中级

3.1.3 高级

3.2 实际操作鉴定内容3.2.1 初级

3.2.2 中级

3.2.3 高级

四、参考书:

1、《印前图像处理》(全国印刷类高等职(专)业统编教材)(陈

绍武编著,印刷工业出版社)

2、《设计应用软件教程——Photoshop》(全国印刷类高等职

(专)业统编教材)(沈丽编著,轻工业出版社)(注: 2005年7月前出版)

3、常用印刷标准汇编(中国标准出版社)

4、《Mac OS X 操作系统标准培训教材》(张晖、陈劲松编著,人民邮电出版社)

5、《印刷概论》(万晓霞等编著,化学工业出版社)

6、《数字印前技术》(刘武辉著,化学工业出版社)

7、《数字印前大全》(多妮·奥奎恩等著,黄建利等译,机械工业出版社)

8、《现代实用印刷技术》(车茂丰主编,上海科学普及出版社)

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各职业报考条件

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各职业报考条件 一、初级(具备以下条件) 年龄满16周岁(特种作业工种需满18周岁)。 二、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取得本职业或相关专业(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有效的特种作业安全生产操作证满1年。 (二)取得本职业或相关专业(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有效的特种作业安全生产操作证,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三)以中级工为培养目标的职业院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二年级第四学期学生。 (四)高等、高职院校二年级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生。 (五)取得中等职业院校(含中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六)已取得相关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七)属于以中级工为鉴定起点的职业(工种),须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三、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二)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满1年, 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 证书。

(三)以高级工为培养目标的职业院校本职业(专业) 五年制第八学期的学生、三年制第四学期的学生以及本职业 (专业)四年制预备技师第四学期的学生。 (四)取得本职业(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工作2年以上。 (五)具有本职业(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六)已取得相关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七)属于以髙级工为鉴定起点的职业(工种),须持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中专)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后, 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满四年、或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四、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二)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三)取得本职业(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后,工作3年以上,或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四)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五)已取得相关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六)获得本市区以上政府授予先进生产者称号。 (七)在生产岗位上技术改造、技术革新并有专利证书、技术评审机构鉴定书等相关证明。 (八)获得国家级技能竞赛前20名、省一类竞赛前10 名、

深圳职业技能鉴定母婴护理员考核大纲教学教材

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母婴护理员考核大纲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母婴护理员 1.2职业定义:主要从事妊娠期和产褥期母亲以及一岁内 婴儿的照料和护理。 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三级,分别为:初级、中级、 高级。 1.4培训期限: 晋升培训的基本学时:初级不少于12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80标准学时。 1.5申报条件: 参照《关于印发职业技能鉴定各职业报考条件的补充通知》(深职鉴办〔2013〕15号)执行 一、按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办公室最新发布的 有关报考条件的意见执行。 二、鉴于专项职业能力的特殊性,高中毕业生经本 专项职业能力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 取得结业证书后,可报考本专项职业能力四级。 1.6鉴定方式和鉴定时间: 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试。理论知识考试采用标准试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

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均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 鉴定时间: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技能操作时间为60-90分钟。 1.7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考评人员与考生比为2:40; 技能操作考核在具备操作设备的实操室进行,考评人员与考生比为1:7(每场实操考试考评员不少于3人)。 2. 基本要求 2.1 职业道德 2.1.1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职业道德规范内 容 2.1.2 职业守则要求:母婴护员工作职责及其行为准则 2.1.3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1)劳动法(2)母婴保护法(3)妇女儿童保护法(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5)传染病防治法 2.2 基础理论知识 2.2.1母婴生理学基本知识:(1)产妇的生理特 点(2)婴儿的生理特点 2.2.2心理学基本知识:(1)产妇心理需要及特点(2) 产妇常见的心理问题(3)婴儿心理发育特征

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委员会文件

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委员会文件 深职鉴委〔2009〕1号 关于2009年度公开招聘深圳市职业技能鉴 定考评员的通知 为推进我市职业技能鉴定事业发展,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队伍建设,市职业技能鉴定委员会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以下简称“考评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员的工作性质 考评员是对职业技能鉴定报考者的职业技能实施考核并评定其职业资格的人员。申请人被聘为考评员后,仍在原单位工作,一般情况下仅在业余时间从事考评工作。 二、考评员基本条件 (一)具相应职业(工种)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具相应职业(工种)从业经历; (三)具良好职业道德。 三、本次考评员招聘范围 包括电子、建筑、机加工、服务业等117个社会化鉴定职业(工种)、46个行业特有工种及13个新开发工种(详

见附件)。凡符合考评员基本条件的申请人均可自愿报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表格索取 申请人可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700室或701室)、各职业技能鉴定所(详细地址见附件2)直接索取《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报名表》(见附件3),或登陆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fe17400987.html,)下载。 (二)考评员申请报名 申请人持填写好的《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报名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最高)、职称证或职业资格证书(均为最高)的原件及复印件,在2009年6月30日之前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700室或701室)办理申报手续。集体报名的由组织单位统一向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申报。 (三)考评员资格初审 由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审核专业技术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根据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需要和考评员基本条件,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初审和筛选。 (四)考评员业务培训 初审合格的申请人按通知时间到相应地点参加考评员理论培训考核以及实操培训考核。在过去2年期间已参加过职业技能鉴定理论培训考核的可免理论培训考核。 (五)材料申报 通过理论、实操培训考核的申请人,按通知时间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700或701

职业技能鉴定平版印刷工考核大纲

职业技能鉴定平版印刷工 考核大纲 Modified by JEEP on December 26th, 2020.

职业技能鉴定(平版印刷工)考核大纲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平版印刷工。 1.2、职业定义:使用平版印刷机(胶印机)将印版上的图文信息转印到承印物(纸张)上的人员。 1.3、职业等级:初级、中级、高级。 1.4、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5、培训期限要求:晋级培训时间,初级、中级、高级均不少于100标准学时。1.6、报考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教育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级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教育、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1.7、鉴定方式、鉴定时间: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试;鉴定时间为初级不少于60分钟、中级不少于90分钟、高级不少于120分钟。 1.8、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15,且每个标准考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5,且 不少于3名考评员;综合评审委员不少于5人。 2、基本要求 2.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职业守则要求、相关法律与法规知识 2.2、基础理论知识 2.3、专业基础知识 2.4、专业知识 2.5、专业相关知识 2.6、质量管理知识:质量方针、岗位质量要求、岗位的质量保证措施与责任 2.7安全文明生产与环境保护知识:现场文明生产要求、安全操作与劳动保护知识、环境保护知识 3、鉴定内容:详细列出理论和实操鉴定考核的项目、范围、知识点、鉴定比重(百分 制分数) 3.1 理论知识鉴定内容:

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实施细则

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实施细则 一、总则 1 基本要求 本细则所称技能人才评价,是指公司评价机构(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技能人才考核工作委员会)按照公司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实施的技能人才职业资格评价活动。 公司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坚持国家职业(行业工种)标准与公司岗位实际要求相结合、职业能力鉴定与工作业绩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公司技能人才评价内容以职业能力考核和工作业绩评定为重点,同时注重职业道德评价和理论知识考试。对少数工作业绩评定成绩优异者,可采取直接认定方式。 《 2 分工与职责 组织管理与分工 公司设立技能人才考核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考核委)、办公室和专业考评组等机构,各分公司依据公司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要求分别设立分公司技能人才考核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分公司考核委)及办公室。 公司技能人才考核工作委员会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 公司考核委成员由公司主要领导任主任,公司高管、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分公司主要领导为成员。 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等制度;制定公司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实施细则;审定专业考评组成员;批准合格人员等。 办公室的人员组成及主要工作职责 ) 办公室是公司考核委下设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具体负责落实公司技能人才评价政策,完成公司考核委交办的各项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兼任。 专业考评组的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 专业考评组应与开展考评的职业(工种)相对应,原则上一个职业(工种)成立一个专业考评组。 专业考评组组长、组员由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和具有相关专业职业资格的人员担任。成员由三部分组成,即:由公司选派的专家或考评人员;港口集团或市人社局指派的专家或考评人员等三部分组成。考评组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 专业考评组的主要职责是:按规定标准和程序实施职业技能和理论知识的考核与考试;及时处理考核考试中的重大问题;接受公司考核委和办公室的领导,接受相关方的监督。 分公司考核委及办公室的组成及工作职责

职业技能鉴定

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电工》初级应知复习资料 (0003) 姓名--------------------------准考证号-------------------- 一、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共50分;每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请将其编号填 涂在答题卡的相应方格内) 1.若工地属明用电量很小,为简化计算,可在动力用电量之外再加-----作为总用电量。 A、5% B、7% C、15% D、10% 2.自动开关既能在正常情况下切断---------,又能在发生短路时自动切断电路。 A、过负荷电流 B、欠负荷电流 C、负载电流 D、过电压的负载电流 3.在Y/Y—6联接的三相变压器中,原边和付边电压的相位差为--------。 A、90o B、60o C、180o D、120o 4.电缆管的排水坡度不应低于-----------。 A、0.1% B、0.25% C、0.5% D、1.0% 5.测量1安的电流,应选用量限为-------安的培表。 A、2A B、3A C、4A D、6A 6.在正反转控制中,保证只有一个接触器得电而相互制约的作用称为-------控制。 A、自锁 B、互锁 C、闭锁 D、限时 7.已知交流电压的有效值是220V,则最大值是-----伏。 A、440 B、311 C、220 D、380 8.用万用表欧姆档测量二极管的正向电阻和反向电阻时,若两次测得的电阻值差很大,则说明管子---------, A、单向导电性能好 B、PN结以被击穿 C、内部引线断开或被烧毁 D、单向导电性能不好 9.送电时一定要先合隔离开关,然后才能接通--------。 A、刀开关 B、负荷 C、油开关 D、负荷开关 10.计算电动机同步转速应用------公式。 A、n1=f/60p B、n1= 60fp C、n1= 60f/p D、n1=p/60f 11.高压水银灯中的“高压”是指-----------。 A、外部气压高 B、管内气压高 C、承受的电压高 12.主回路电路中的电流通过热继电器的---------。 A、电阻丝 B、双金属片 C、铜丝 D、电阻丝的双金属片 13.承力杆又叫------,它用在线路分段承力处,以加强机械强度。 A、转角杆 B、直线杆 C、耐张杆 D、终端杆 14.电阻焊中所有的焊药是由氯化钾、氧化钠、水晶石配制而成,它们的比例为------。 A、30%、40%、50% B、60%、30%、10% C、40%、30%、30% D、50%、30%、20% 15.磁力起动器线圈及容导电部分绝缘是否良好,可采用-----V兆欧表。 A、2500 B、1500 C、5000 D、500 16.某升压变压器的原边电流为1?,伏边电流为2?,其关系是--------。 A、不能比较 B、1? =2? C、1?<2? D、1?>2? 17.跌落式熔断器熔断后,是靠-------使熔断器处于断开状态。 A 、熔断管自重 C、中间继电器动作 D、电流继电器动作 18---------。 A、注意安全 B、耐强压度的试验电压 C、工作环境的等级 D、准确度 19.熔断器的额定电流必须---------熔体的额定电流。 A、大于 B、小于 C、大于或等于 D、等于或小于 20.两个电阻,当它们并联时的功率比为16:9,若他们串联,则两电阻上的功率比将是----- 第一页 1

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大纲

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数控铣床操作工)考核大纲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数控铣床操作工。 1.2职业定义 从事编制数控加工程序并操作数控铣床进行零件铣削加工的人员。 1.3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5培训要求 1.5.1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中级不少于400 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 标准学时。 1.5.2培训教师 培训中、高级人员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 1.5.3培训场地设备 满足教学要求的标准教室、计算机机房及配套的软件、数控铣床及必要的刀具、夹具、量具和辅助设备等。 1.6鉴定要求 1.6.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6.2申报条件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相关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职业学校本职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4)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并取得结业证书。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数控铣床操作工、加工中心操作工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数控铣床操作工、加工中心操作工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业院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含2年),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数控铣床操作工、加工中心操作工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本科(含本科)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已通过了数控铣床操作工、加工中心操作工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又取得机械类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例如钳工技师等; (5)工程师及以上工程技术人员或工科讲师及以上教师,又取得数控铣床操作工、加工中心操作工高级职业资格证书1年以上(含1年)者。 1.7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方式,技能操作(含软件应用)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和计算机软件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含软件应用)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技师论文题目自定,内容与数控加工相关,不少于3500字,通过查阅资料、进行调研和实验之后撰写论文,首先交论文考评人员初审,论文初审合格后再参加论文答辩。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论文答辩三项均合格后,颁发职业资格证书。 1.7.1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15,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相应级别的考评员;技能操作(含软件应用)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2,且不少于3名相应级别的考评员;综合评审委员不少于5人。 1.7.2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为120分钟,技能操作考核中实操时间为:中级、高级不少于240分钟,

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标准版)

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职业技能鉴定的管理,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培养符合市场需求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实现学历教育与职业能力培养的有机结合,根据国家有关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业技能鉴定所是学校领导下,设置的专业工作机构,业务上接受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指导,日常工作与职业培训部合暑办公,由职业培训部统筹协调各教学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工作。各鉴定场地和实施设备与学校教学资源共享。 第三条职业技能鉴定所面向本校学生和社会人员服务,对劳动者职业技能资格进行考核鉴定。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职业培训部职责: 1、组织协调各教学部门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制订有关规章制度; 2、统筹全校职业技能培训与技能鉴定工作计划,审核职业技能鉴定经费预算和开支; 3、对技能鉴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比和经验交流。 4、制定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发展建设和规划,负责考评员队伍建设。

第五条系(部)职责: 1、指定技能鉴定管理人员,负责本系(部)学生参加技能鉴定的宣传、报名登记和费用收取,统一缴学校财务处; 2、负责安排技能鉴定场地、设施设备,以及维护专用仪器; 3、与技能鉴定所一起协商安排本系(部)考评人员、监考人员和考务人员; 4、负责本系(部)学生技能鉴定证书发放。 第六条技能鉴定所: 1、受理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人员的报名申请,对申请鉴定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签发准考证; 2、在己取得考评员资格的人员中,聘任相应工种、级别的考评员组成专业鉴定小组; 3、按照国家或市鉴定中心统一编制的试题,组织实施理论和操作技能鉴定; 4、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鉴定情况,并对鉴定合格人员办理核发证书手续; 5、协调职业技能鉴定所需的设备和场地,确保符合鉴定要求。 6、管理和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 第七条技能鉴定所接受国家、市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遵守有关规定和管理制度,并在市技能鉴定中心的指导下开展业务工作。 第三章技能鉴定的实施 第八条每学期开学初,技能鉴定所根据教学计划,结合职业培训工作特点,制定技能鉴定工作计划,并上报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鉴定计划包括:鉴定职业(工种)与级别、鉴定人数、鉴定日程安排、考评人员配备、试题来源等。面

职业技能鉴定日常工作表现考核评分表

职业技能鉴定日常工作表现考核评分表姓名:鉴定工种:等级: 考核项目标准 分 考核内容分项分 实际 得分 备 注 工作业绩安全 生产 30分 三年内无安全、技术、设备事故10-15分;有一 般性安技、设备事故5-9分;发生管理技术、安 全设备事故0分。 15 遵守安全工作规程,严格按照工艺要求、生产流 程操作。优6-10分,良2-5分,差0分。 10 获得安全生产荣誉称号。有5分;无0分。 5 工作 能力 40分 解决本工种岗位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很强7分; 较强4-6分;一般1-3分;差0分。 7 正确、及时处理生产、技术、设备事故。很强7 分;较强4-6分;一般1-3分;差0分。 7 参加或担任重大工程项目、设备运行调试。主要 人员4-7分;次要人员1-3分;无0分。 7 组织或参加编写重要技术规范、规程。主要人员 4-7分;次要人员1-3分;无0分。 7 技术比赛获奖。国家级6分;自治区级5分;公 司级4分;厂级3分;车间级2分;无0分。 6 在传授技艺、技能培训方面起到作用。优秀6分; 良好3-5分;一般1-2分;无0分。 6 职业道德30分工作中具有团队合作精神,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 力。很强8分;较强5分;一般2分;差0分。 8 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各项规章制度,听从指挥, 服从分配。优6分,良4分,一般2分,差0分。 6 对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努力钻研技术、开拓创 新。很强8分;较强5分;一般2分;差0分。 8 工作保障设备人身安全、工作场地、设备整洁。 优8分,良5分,一般2分,差0分。 8 评分部门分数合计 申报人所在单位 意见盖章 负责人签字:年月日说明:1、本表由申报人的考核者填写。 2、工作业绩考核内容主要以取得职业资格后为准。

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试行).doc

附件: 烟草行业特有工种 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促进烟草行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的深入发展,作好烟草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以下简称烟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提高烟草职工队伍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和劳动部《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烟草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是对劳动者进行烟草行业特有工种的技术等级的考核和烟草技师、高级技师资格的考评。 第三条国家烟草专卖局人事劳动司负责综合管理和指导烟草行业技能鉴定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制订烟草职业技能鉴定规划(包括职业技能鉴定站的布局和审核); 2.制订烟草职业技能鉴定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办法; 3.对烟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进行管理并监督检查; 4.组建和管理烟草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专家委员会; 5.负责审核烟草职业技能鉴定站,报经劳动部职业技能开发司批准,颁发全国统一的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和标牌; 6.负责烟草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的资格认定和审核,经劳动部职业技能开发司核准考评员资格证书和胸卡; 7.审核烟草职业技能鉴定试题库,报劳动职业技能开发批准后实施; 8.负责管理和核发《技术等级证书》、《技师合格证书》、《高级技师合格证书》; 9.负责对烟草职业技能鉴定站进行检查、评估。 10.组织实施和直接管理高级技师资格考评工作 第四条烟草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烟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实施烟草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2.制订烟草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建站条件与标准,负责烟草职业技能鉴定站资格审核工作; 3.参与制定烟草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标准、鉴定规范,组建烟草行业特有工种试题库; 4.制定烟草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要求,并负责组织资格培训与考核; 5.指导烟草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开展工作; 6.开展职业技能鉴定以及有关问题的研究和咨询服务; 7.参与推动烟草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第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或集团公司劳动工作部门负责综合管理本省、本企业及集团公司烟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对本省、本企业集团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2.负责本省烟草职业技能鉴定站的布局(也可与他省合并建站),向国家局人事劳动司申请建立烟草职业技能鉴定站; 3.管理本省烟草职业技能鉴定站及负责考评员的推荐工作; 4.承担国家局人事劳动司安排或委托的各项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第六条烟草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烟草职业技能鉴定站是承担烟草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的具体实施机构。建立烟草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熟悉所鉴定工种(专业)业务和组织实施能力的领导干部; 2.具有与鉴定工种(专业)及其等级类别相适应的考核场地和设备设施; 3.具有与鉴定工种(专业)及其等级类别操作技能考核相适应并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仪器及设施; 4.有专(兼)职的组织管理人员和鉴定考评员;

深圳职业技能鉴定食品检验工

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食品检验工(糕点糖果检验)考核大纲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食品检验工(糕点糖果检验)。 1.2职业定义:使用检测设备,用抽样检查方式对糕点糖果的感官、理化、卫 生及食品内包装材料等指标进行检验的人员。 1.3职业等级: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1.4基本文化程度: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5培训期限要求: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食品检验工培训不少于300学时,每学时标准为45分钟。 1.6申报条件: 参照《关于印发职业技能鉴定各职业报考条件的补充通知》(深职鉴办〔2013〕15号)执行 1.7鉴定方式、鉴定时间: 1.8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 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以上者为合格。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90~120min;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为l20~180min。 1.9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l∶15,每个标 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l∶5,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 2基本要求 2.1职业道德与相关法律 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1)爱岗敬业、忠于职守;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3)和睦相处、团结协作; (4)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5)勇于竞争、不断创新。 2.1.2职业守则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2)认真负责、严于律己、不骄不躁、吃苦耐劳、勇于开拓; (3)刻苦学习、钻研业务、努力提高思想、科学文化素质; (4)敬业爱岗、团结同志、协调配合。 2.1.3法律与法规相关知识 食品检验人员应了解的相关法律主要包括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食品卫生法、劳动法等基本法律法规。 2.2基础理论知识 (1)标准化、计量、质量基础知识 (2)误差一般知识和数据处理常用方法 (3)化学基础知识 (4)分析化学基础知识 (5)微生物检测基础知识 2.3专业基础知识 (6)实验室通用专业知识 (7)食品卫生学检验知识 2.4专业知识 (1)糕点糖果的感官、理化、微生物检验知识 2.5专业相关知识: (1)实验室用电常识 (2)实验室安全防护知识 (3)生产加工与包装 2.6质量管理知识:质量方针、岗位质量要求、岗位的质量保证措施与责任。 2.7安全文明生产与环境保护知识:现场文明生产要求、安全操作与劳动保护 知识、环境保护知识。 3鉴定内容 3.1初级

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电焊工》考核大纲

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电焊工》考核大纲 一、职业概况 1、职业名称 电焊工。 2、职业定义 操作焊接和气割设备,进行金属工件的焊接或切割成型的人员。 3、职业等级 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 4、基本文化程度:初中以上。 5、培训期限要求 晋级培训:初级不少于28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32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24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18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二、报考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报考初级工: (1)在同一职业(工种)连续工作二年以上或累计工作四年以上的; (2)经过初级工培训结业。 (3)学徒期满。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报考中级工: (1)取得所申报职业(工种)的初级工等级证书满三年; (2)取得所申报职业(工种)的初级工等级证书并经过中级工培训结业; (3)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并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应的职业(工种)工作。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报考高级工: (1)取得所申报职业(工种)的中级工等级证书满四年; (2)取得所申报职业(工种)的中级工等级证书并经过高级工培训结业; (3)高等院校毕业并取得所申报职业(工种)的中级工等级证书。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技师: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经本职业技师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前十名、二类技能竞赛前六名获奖者,省级技能竞赛前六名获奖者,深圳市市级技能竞赛前三名获奖者; (4)获省级、深圳市市级技术革新三等奖及以上者。 5、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经本职业高级技师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完整版)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 篇一: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申报条件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申报条件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分为考评员和高级考评员。考评员可承担初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的考核、评审;高级考评员负责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及其以下各级别的考核、评审。 考评人员的申报条件是: (一)热爱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作风正派,有一定的组织、协作能力。(二)具有申报从事鉴定职业(工种、专业)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其以上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审批表 说明:1、“个人情况”由申报人填写,所在单位审核确认;“培训考核情况”由省鉴定中心填写。2、本表一式三份,分别由省鉴定中心、主管部门、工作单位存档。 3、交表时须交同底版照片2张和相应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篇二: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工作总结 考评员工作总结

自本人担任眼镜验光员及眼镜定配工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以来,积极配合培训站进行眼镜验光员及眼镜定配工的培训鉴定工作,过去三年来,共考评高级验光员三期,培训鉴定高级验光员158人,考评高级定配工两期,中级定配工一期,共培训鉴定高级眼镜定配工193人,中级眼镜定配工108人,培训鉴定合格率达到95%以上。 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过程是衡量一个劳动者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的一种特殊考核形式,它对高职院校实现培养目标与社会职业的对接,对于促进就业及学校本身与社会经济的联系起着积极的推进作用。从一般意义上说,职业技能鉴定是指按照某一职业和要求,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进行评价和认证的活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是职业技能开发和劳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职业技能鉴定,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具有多方面的重要的意义,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 首先,为技能人才培养开辟广阔道路实行职业技能鉴定,不仅可以改变和克服教育培训中出现的单纯注重理论、轻视操作,注重知识、轻视技能,注重学历文凭、轻视工作经验的导向,更重要的是,对于解决我国人力资源结构不合理,中间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严重短缺的问题有重要作用。 第二,促进劳动力市场建设发展职业资格证书逐步成为劳动者求职和企业用人的依据,成为劳动者和企业之间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据。 第三,加强政府管理和服务职能推行职业资格证书有利于加强

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摄影师)考核大纲

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摄影师)考核大纲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摄影师。 1.2、职业定义: 使用照相机拍摄人像、风景、产品、社会活动及部分科技活动等图像信息的人员。 1.3、职业等级: 本职业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5、培训期限要求: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训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16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4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20学时;技师不少于100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80学时。

1.6、报考条件 1.6.1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岗位连续工作满2年。 (3)取得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且连续从事本职业岗位工作1年以上。 1.6.2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5)普通高校相关专业大学专科毕业生,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1.6.3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美容师)考核大纲

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美容师)考核大纲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美容师。 1..2、职业定义: 用护理、修饰的方法,从事美化容貌与形体的人员。 1.3、职业等级: 本大纲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4、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5、培训期限要求: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42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36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 1.6、报考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报考初级工: ①.在本职业(工种)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②.经本职业初级工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报考中级工: ①.取得本职业初级工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②.取得本职业初级工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 业中级工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③.取得经教育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 中等以上职业技术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报考高级工: ①.取得本职业中级工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②.取得本职业中级工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 业高级工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③.具有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 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④.经教育或劳动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 高等职业学校(含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报考技师: ①.取得本职业高级工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 业技师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②. 取得本职业高级工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③.取得本职业高级工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 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1.7、鉴定方式、鉴定时间: 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采用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技能操作考核的每一项也必须达到

初级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大纲

管工(燃气管网工)职业资格考试鉴定大纲 (初、中、高级)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管工(燃气管网工) 1.2、职业定义:使用机具,进行燃气管道的安装、调试、运行、维修、抢修的人员 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4、基本文化程度:初中(含)以上学历 1.5、培训学时: 初级100学时中级150学时高级200学时 1.6、申报条件: 1.6.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报考初级工: 1.6.1.1 在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二年以上或累计工作四年以上; 1.6.2 经过初级工培训结业。 1.6.2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报考中级工: 1.6. 2.1、取得本职业(工种)的初级工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连续两年并经过中级工培训结业; 1.6. 2.2、取得本职业(工种)的初级工等级证书并从事本职业工作连续工作四年以上者; 1.6. 2.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八年以上者; 1.6.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报考高级工: 1.6.3.1、取得本职业(工种)的中级工等级证书满四年; 1.6.3.2、取得本职业(工种)的中级工等级证书满两年并经过高级工培训结业; 1.6.3.3、大专以上专业学校毕业,并从事本职业工作两年以上或经过高级工培训结业。

1.7、鉴定方式、鉴定时间: 1.7.1.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时间90分钟 1.7.2 技能操作考试采用模拟现场操作方式,考核时间根据试卷要求确定。1.7.3. 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两项成绩均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 1.8、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理论知识考试:1:20;实际操作考试:1:10,每个考场至少配备两个考评人员。 2、基本要求:了解、熟悉或掌握下列知识 2.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职业守则要求、法律法规相关知识 2.2、基础理论知识 2.3、专业知识 2.4、专业相关知识 3、鉴定内容: 初级理论部分内容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管理工作规程(试行)

附件: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管理工作规程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保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根据《劳动法》、《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定义】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是指取得考评人员资格证卡,在规定的职业(工种)及其资格等级范围内,按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对职业技能鉴定对象的知识、技能水平进行考核和评审的人员。 第三条【职责范围】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分为考评员和高级考评员。考评员承担初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的考核和评审;高级考评员负责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及其他各级别的考核和评审。 第四条【工作规则】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培训、考核、认证制度,遵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开展鉴定考评工作。 第二章考评人员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独立实施考评权】考评人员应在考评规定的范围内实施考评活动的权利,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更改鉴定结果的非正当要求。 第六条【独立处置权】考评人员对考评现场发生的违纪行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终止考核,考评人员对可能发生人员伤害和设备毁损的行为有采取紧急处置的权力。 第七条【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应维护考评人员的合法权利。考评人员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诉。 第八条【核查考场义务】考评人员应严格执行考评人员工作守则和考场规则。按照职业标准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对考核场地、设备、材料、工具和检测仪器等进行核查和检验。对不符合职业标准或不能满足鉴定要求的,应通知职业技能鉴定所(站)予以调整或更换场地。职业技能鉴定所(站)不予采纳的,考评人员有权拒绝执行考评任务,并在考评报告中予以记录。 第九条【评分义务】考评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考核方式、方法和评分标准,完成评分任务,填写考评记录。 考评组长负责考评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最终裁决。每次考评工作完成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交考评报告。 第十条【回避义务】考评人员在执行考评任务时,实行回避制度。考评人员与职业技能鉴定对象存在近亲属关系1或其他利害关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十二条规定: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深圳经济特区职业技能鉴定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职业技能鉴定条例 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职业技能鉴定是指依据职业技能标准、技术等级标准,对劳动者进行技术等级和技师、高级技师资格的考核、认定。技术等级分为初级、中级、高级。第三条职业技能鉴定应遵循客观、公开、公正、规范的原则。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采取措施,鼓励劳动者提高职业技能水平。第五条用人单位应配合、支持员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第六条通过职业技能鉴定的劳动者,由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劳动部门)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用人单位对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应实行使用与待遇相结合的原则。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七条市劳动部门综合管理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制定职业技能鉴定的规定;(二)培训和考核考评员、督考员;(三)制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的发展规划;(四)会同市人民政府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审查批准鉴定机构。市劳动部门可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的实际需要,将国家尚未列入职业技能鉴定范围的职业(工种)纳入职业技能鉴定范围。第八条市劳动部门组织成立职业技能鉴定委员会(以下简称鉴定委员会),鉴定委员会由市劳动部门、工会、行业协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人员组成。鉴定委

员会负责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协调、监督工作及有关程序性工作,并可就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工作的重大问题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建议。第九条鉴定委员会下设各职业(工种)专业技术专家小组,办理鉴定委员会交办的技术性工作。第三章鉴定机构第条鉴定机构是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技能考核,并评定技能等级的机构。第一条申办鉴定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二)有名以上具有鉴定工作经验的管理人员,其中专职管理人员不得少于五人;(三)具有与所鉴定职业(工种)和等级相适应的考核场地及符合国家标准的仪器设备、检测手段等考核条件。第二条申办鉴定机构应向市劳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市劳动部门应会同市政府有关的行业管理部门进行审查,并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书面答复。经审查批准的鉴定机构,由市劳动部门颁发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标牌。第三条鉴定机构应将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标牌悬挂在主要办公场所的显著位置,并按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核准的鉴定范围从事鉴定活动。鉴定机构不得将上述许可证和标牌出租或转让给他人。第四条鉴定机构从事鉴定工作按规定收取费用。第五条市劳动部门对鉴定机构实行年审制度。对不符合本条例第一条规定的或仪器设备和检测手段、管理人员已不适应所从事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需要的鉴定机构,市劳动部门可在年审时取消其鉴定资格。第六条市劳动部门应定期将鉴定机构的名称、地址、鉴定范围等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第四章考评员与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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