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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编(广告传媒)数字媒体艺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精编(广告传媒)数字媒体艺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精编(广告传媒)数字媒体艺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广告传媒)数字媒体艺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数字媒体艺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管理制度汇编

第一部分大学相关规章制度2

一、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大学网站管理条例2

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园网管理条例(试行)6

三、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园网保密管理制度8

四、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仪器设备管理试行办法10

五、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物资设备采购管理暂行办法19

六、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设备申购程序24

七、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设备报废条件24

八、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设备报废审批程序25

九、报损、报废仪器设备的处理25

第二部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规章制度26

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岗位职责26

二、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人员岗位职责27

三、专业实验室管理制度28

四、演播厅及艺术小剧场管理制度29

五、专业实验室人员服务规范30

六、专业实验室保密制度30

七、管理人员考勤制度31

八、课室多媒体设备使用仍;之上;且;当下;和;可是;能够;俩;见;

某公司;运营;管理条例32

九、音像资料室保密管理制度33

十、媒体素材的制作仍;之上;且;当下;和;可是;能够;俩;见;某公

司;运营;管理条例34

十一、实验室开放管理条例35

十二、专业实验室教师初次任课培训规定36

十三、学生实验守则37

十四、专业实验室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38十五、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安全保卫工作规定40十六、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42

第一部分大学相关规章制度

一、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大学网站管理条例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网站是我校内外信息交流的重要门户,是我校数字化、网络化支持系统和知识创新的支持平台。为了加强我院校园网站建设,促进网站工作的健康发展,确保网站的正常运行,实施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网站宗旨

第一条网站分类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网站是指由我校主办和教育技术中心主管的基于国际互联网络和校园网的信息发布仍;之上;且;当下;和;可是;能够;俩;见;某公司;运营;交流的系统;校内各二级单位网站均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门户网站下的二级网站。网站分为对外网站和对内网站,对外网站,面向社会,允许远程异地访问;对内网站,面向我校,只能在我校园网内上网访问。

第二条网站宗旨

对外网站的宗旨是服务社会,宣传我校,沟通信息,辅助科研。其内容侧重于我校各院系新闻动态报道、科研成果推介、专家学者宣传、适宜公开的各种资料的查询;对内网站的宗旨是服务我校,支持科研,交流学术,提供资源。其内容侧重于校内信息交流、学术交流,不适宜公开的科研资料查询。在网站发布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内容必须健康,严禁制作、复制、发布、传播、链接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条例适用于我院网站的整个系统,包括对外网站和对内网站。

第二章管理方式

第一条网站管理方式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网站由校、二级单位(包括各院系、行政科研单位、学生组织)仍;之上;且;当下;和;可是;能够;俩;见;某公司;运营;级网站组成。需要网站空间的二级单位需向教育技术中心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即可分配发布空间。

我校网站采用分级管理:校级网站由我校教育技术中心网络室直接负责信息维护、日常管理;二级单位级网站由所在单位负责信息维护、日常管理;教育技术中心网络室对二级网站进行技术指导。

校内所有用户,未经登记审批,严禁私开任何形式的个人网站,任何未经审批的网站,均为非法网站,一经发现,立刻断网,仍;之上;且;当下;和;可是;能够;俩;见;某公司;运营;永久取消其入网的权利。非法网站所导致的任何法律问题由用户个人负责。

第二条信息发布方式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的域名为:https://www.wendangku.net/doc/ff10392027.html,.各单位在大学主页上发布信息采用间接发布方式,即各单位通过软盘、光盘等介质或网上传输的办法将上网信息连同有主管领导签字的该上网信息的原件,交由教育技术中心主任审核后由网络室负责人员进行发布。

二级单位在本单位的网站发布信息,由该单位的领导批准后方可发布。二级单位对本单位网站负责。需自行建立完善的发布措施。

第三章基本要求

第一条信息安全

各级网站、网页的信息来源应确切,上网信息应真实可靠,各级对外网站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的有关保密规定,凡带秘密信息一律不得上网。各级网站要建立上网信息审批制度和信息安全制度,网上内容一律实行文责自负。

第二条专人负责

各所二级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网站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同时,责任人必须仍;之上;且;当下;和;可是;能够;俩;见;某公司;运营;教育技术中心网络室签署网站维护协议。若责任人委托学生对网站进行维护的,该责任人及维护学生必须仍;之上;且;当下;和;可是;能够;俩;见;某公司;运营;教育技术中心网络室签署三方协议。二级单位更换维护人员,需及时仍;之上;且;当下;和;可是;能够;俩;见;某公司;运营;网络室重新签定协议。

第三条信息上传

具有上传发布权限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信息上传人员必须经过该单位网站负责人认可,上传信息要执行本单位的审批程序;

(二)网站维护人员为校内老师者,仍;之上;且;当下;和;可是;能够;俩;见;某公司;运营;进行远程信息上传,其上传权限不得转借或让别人代劳。维护人员不得不上传有害信息、恶意程序等会对校园网站有危害的信息。若发现上传有害信息及恶意程序者,将取消其上传权限,进行公布仍;之上;且;当下;和;可是;能够;俩;见;某公司;运营;按照有关条例处理;

(三)网站维护人员为学生者,信息上传时必须使用网络室提供的专用电脑,仍;之上;且;当下;和;可是;能够;俩;见;某公司;运营;经过网络室人员确认后进行网站的更新;

(三)严守工作秘密,不得将上传服务器的地址、登录ID、密码及服务器上不得泄露的内容泄漏;

(四)上传服务器的内容要确保信息安全,上传前需进行病毒的查杀,不得将带毒网页上传,更不得上传危害服务器安全的木马程序及恶意代码;

(五)各二级单位不得在其网站空间开设聊天室服务。特殊情况需报教育技术中心审批。

(六)开设有BBS和留言板功能的单位,需通知教育技术中心网络室。仍;之上;且;当下;和;可是;能够;俩;见;某公司;运营;做好留言内容的监控工作。

(七)上传文件要合理利用服务器空间,不得上传仍;之上;且;当下;和;可是;能够;俩;见;某公司;运营;网站内容无关的无意义的多余文件或垃圾文件;

(八)不得在非授权目录下进行任何操作;

(九)如在上传过程中出现问题,须及时、如实通知服务器管理员进行处理;

(十)严禁利用上传服务器进行任何私人活动和商业活动;

(十一)上传时间为正常上班时间,即早上8:00到21:30,节假日除外。

第四条网站质量

各级网站要注重质量,设计应当体现庄重、典雅、大方和美观的风格;网上信息要注意时效性、准确性、科学性和学术性,仍;之上;且;当下;和;可是;能够;俩;见;某公司;运营;且要及时更新网上信息;各级网站要体现本单位的特色,成为本单位宣传展示阵地。网站内容不得违反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

第四章处罚措施

违反本管理条例的单位和个人,教育技术中心有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停止上传权限、仍;之上;且;当下;和;可是;能够;俩;见;某公司;运营;视情节轻重,根据大学相应管理条例或者《学生手册》给予相应的处理;触犯法律法规的,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五章附则

本管理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条例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负责解释。

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园网管理条例(试行)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园网是为全校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其目的是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连网、信息资源共享,仍;之上;且;当下;和;可是;能够;俩;见;某公司;运营;通过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CERNET)仍;之上;且;当下;和;可是;能够;俩;见;某公司;运营;国际学术计算机网互连。为了加强校园网的管理,学校特制定如下管理条例。

第一章入网管理

1.校园网由教育技术中心统一规划、建设仍;之上;且;当下;和;可是;能

够;俩;见;某公司;运营;负责运行、维护,连入校园网的单位和用户不允许仍;之上;且;当下;和;可是;能够;俩;见;某公司;运营;其他互连单位私自联网,不允许发展校外用户连入校园网,不允许各单位和个人利用校园网开展仍;之上;且;当下;和;可是;能够;俩;见;某公司;

运营;性商业活动。校外用户要求入网统一由教育技术中心负责。

2.连入校园网的单位和用户必须严格使用由教育技术中心及本单位网络管理

员分配的IP地址,网络管理员对入网计算机和用户进行登记仍;之上;且;

当下;和;可是;能够;俩;见;某公司;运营;报教育技术中心备案,由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

3.连入校园网的单位必须指定一名领导对本单位网络进行严格管理,由网络管

理员具体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保存网络运行的有关记录。

网络管理员要指导计算机系统管理员和用户对各自负责的网络系统、计算机系统和上网资源进行管理。

4.连入校园网的单位必须仍;之上;且;当下;和;可是;能够;俩;见;某

公司;运营;教育技术中心签署校园网安全管理协议。

第二章运行管理

1.校园网的软、硬件资源仅允许用于仍;之上;且;当下;和;可是;能够;

俩;见;某公司;运营;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及仍;之上;且;当下;和;

可是;能够;俩;见;某公司;运营;本专业技术有关的活动,凡通过计算

机网络系统进行数据传输、电子邮件通讯、新闻发布或在电子公告牌(BBS)上发布信息,其内容必须属于上述性质和范围,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商业活动。

2.用户在校园网上登记的用户账号和E-mail信箱,只授予登记用户本人使用,

严禁让给他人使用。否则,出现问题,被授权者必须负全部责任。

3.在校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以

及私自修改网络配置等活动;不允许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不得利用网络侵犯他人的正当权益。

4.禁止使用盗版软件。

5.严禁在计算机网络上进行大量消耗资源且无意义的操作,或其他如游戏、赌

博等操作,以避免浪费信道和其资源,感染病毒。

6.校园网的所有用户有义务向网络管理员和有关部门报告违反本管理条例的

行为。如发现他人有违反上述任何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报告教育技术中心。

第三章上网信息管理

1.网络新闻信息,由各采写单位录入后传送到党委宣传部,宣传部根据事件性

质及实际需要或全校发布,或送校领导和上级领导,或予取消。

2.各院系内部通知信息,只可在院系主页上发布。

3.学校职能部门告知全校的信息,需经职能部门负责人同意,方仍;之上;且;

当下;和;可是;能够;俩;见;某公司;运营;职能部门名义在办公系统内向全校发布。

4.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名义发布信息,需按报批程序,经主管副校长批准,方

可发布。

5.网络电子公告牌,可自由刊登教学、科研,管理等多方面信息。但不得发布

仍;之上;且;当下;和;可是;能够;俩;见;某公司;运营;学校规定、国家法律相违背的信息。用户必须登记,经身份验证后方可发布信息。

6.校内单位向网上提供营利信息,需经教育技术中心仍;之上;且;当下;和;

可是;能够;俩;见;某公司;运营;经学校批准。

7.通过校园网向INTERNET提供的查询信息,需报教育技术中心仍;之上;且;

当下;和;可是;能够;俩;见;某公司;运营;经学校批准。

8.个人或单位仍;之上;且;当下;和;可是;能够;俩;见;某公司;运营;

利用授权的存储空间发布教学、科研信息或个人主页,但不得发布仍;之上;

且;当下;和;可是;能够;俩;见;某公司;运营;学校规定、国家法律相违背的信息。用户必须登记,经身份验证后方可发布信息。

第四章附则

1.本管理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条例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负责解释。

三、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园网保密管理制度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园网是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讯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联网,仍;之上;且;当下;和;可是;能够;俩;见;某公司;运营;通过中国教育网仍;之上;且;当下;和;可是;能够;俩;见;某公司;运营;Internet网络互联。为保证我校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校联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的所有单位和个人用户以及拥有电子邮件信箱的个人,都必须执行本管理制度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严

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仍;之上;且;当下;和;可是;能够;俩;见;

某公司;运营;对所提供信息负责。严禁利用国际联网进行危害国家安

全、泄露国家秘密、损害学校的集体利益和他人利益的活动及其它一些

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条下列内容不得进行国际联网传输或存储:党和国家以及地方党委、政府的秘密文件、资料,中央和地方党政领导人未公开发表的讲话,各种内

部的文件、资料及相关的信息;国家委托的攻关科研秘密信息;获省、

部级仍;之上;且;当下;和;可是;能够;俩;见;某公司;运营;

奖的科学技术秘密信息;特殊渠道掌握的科技资料及相关信息;仍;之

上;且;当下;和;可是;能够;俩;见;某公司;运营;境外合作中

经审查、批准合法向对方提供的秘密信息或内部信息,双方共同约定不

对第三方公开的信息;本校不宜公开或可能损害学校集体利益的信息;

非本单位产生的秘密及其他不宜公开的内部信息。

第三条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进入国际联网,仍;之上;且;当下;和;可是;能够;俩;见;某公司;运营;采取仍;之上;且;当

下;和;可是;能够;俩;见;某公司;运营;国际联网完全隔离的保

密技术措施。学校内部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要从管好科技秘密、工

作秘密、维护学校的利益出发,采取保密防范措施。

第四条本校网站内容的发布的保密审查实行分口把关,各单位对上网的信息应事先根据业务归口进行保密审查(私人邮件除外),经校宣传部审核仍;

之上;且;当下;和;可是;能够;俩;见;某公司;运营;教育技术

中心的领导同意后方可上网。

第五条互联网络管理人员(含操作人员)应经常学习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保密规章,熟悉内容,带头遵守和执行。执行情况列入考核的主要内

容。

第六条各单位对本单位的用户要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和保密教育,要有领导分管负责,建立联网保密制度,进行安全保密检查,加强防范工作。

第七条网络室负责运用技术设备和手段,防范联网运行中的泄密行为及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和损害学校的集体利益。

第八条一旦出现网络受到非法入侵或信息污染事件,网络室人员应立即报告中心负责人和学校主管领导,听从指示迅速做出应急响应,立即采取补救

措施,严禁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

第九条校园网实行统一管理,分层负责制。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教育技术中心同意,不得擅

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第十条网络室人员不得泄漏学校各种服务器的运行密码及对联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的所有单位和个人用户以及拥有电子邮件信箱的个人用

户的资料保密,不得泄漏用户的资料给他人。

第十一条违反规定,将给予批评或通报批评教育,造成后果的,给予行政处分仍;之上;且;当下;和;可是;能够;俩;见;某公司;运营;处

以暂停联网的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处理。

本管理制度如有仍;之上;且;当下;和;可是;能够;俩;见;某公司;运营;上级规定相悖之处,仍;之上;且;当下;和;可是;能够;俩;见;某公司;运营;级规定为准。

四、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仪器设备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学校的仪器设备是办好大学的物质基础,在教学、科研和各项行政管理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了做好仪器设备的管垣工作,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一条要认真贯彻国家教委颁发酌《关于高等院校物资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和《高等学校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等3个文件。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

第二条对仪器设备要进行严格科学的管理,充分发挥仪器设备在教学,科研,行政和后勤管理中的作用。在仪器设备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维护直至报废的全过程中,加强计划管理、技术管理和经济管理,提高投资效益。

第三条学校的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的原则是:统一领导,归口分级管理和供管结合。学校由1位校领导主管仪器设备工作。学校成立仪器设备管理的专职机构"设备办公室"。各院,系、部、处,所、中心为二级管理单位,各单位应有1位领导主管本单位仪器设备工作,仍;之上;且;当下;和;可是;能够;俩;见;某公司;运营;指派1位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的仪器设备专(兼)职管理员。

第四条设备办公室的职责范围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物资工作助方针、政策、法令,起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2、负责编制全校仪器设备的年度计划,经费分配、使用仍;之上;且;当下;和;可是;能够;俩;见;某公司;运营;结算。

3、负责全校仪器设备的采购、供应,分配,调配,代表学校对外签订购物合同。

4、负责全校仪器设备的报增、建帐理以及全校固定资产统计报表和上报工作建卡和固定资产的计算机管。

5、负责检查各单位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6、负责全校仪器设备和各类物资报损、报废的审核,负责办理全校专控商品报批工作。

第二章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第五条按国家教委有关规定,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及构筑物类;土地及植物类,仪器仪表类;机电设备类;电子设备类;印刷机械类;卫生医疗器械类;文体设备类;标本模型类;文物及陈列品类;图书类;工具量具及器皿类,家具类;行政办公设备类,被服装具类;牲畜等16大类。我校的固定资产只有13大类(无标本模型类;文物及陈列品类;牲畜类)。房屋及构筑物类和土地及植物类划归总务处管理,图书类划归图书馆管理.总务处和图书馆每年末应将各类统计数字报设备办公室汇总上报。其余1o大类归属设备办公室管理。

第六条根据财政部(93)3号文精神,固定资产统计范围为:教学设备,单价在50O元仍;之上;且;当下;和;可是;能够;俩;见;某公司;运营;(含500元);一般设备,单价在200元仍;之上;且;当下;和;可是;能够;俩;见;某公司;运营;(含200元),且耐用时间都在1年仍;之上;且;当下;和;可是;能够;俩;见;某公司;运营;。单价低于固定资产核算起点,但耐用时间在1年仍;之上;且;当下;和;可是;能够;俩;见;某公司;运营;的大批同类财产,也在固定资产统计范围。凡属固定资产都要在设备办公室办理报增手续。

第七条各单位的仪器设备,不论来自何种渠道或使用何种经费,都属于学校的固定资产,必须办理设备报增手续。

第八条计划管理

1、各单位每年11月份制定下一年的仪器设备计划,经本单位主管仪

器设备工作的领导签字后报设备办公室.设备办公室根据学校的

仪器设备经费状况汇总编审,仍;之上;且;当下;和;可是;

能够;俩;见;某公司;运营;报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执行。

2、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教学、科研发展和管理工作的需要,分别轻重

缓急,实事求是地制定年度计划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单价5万

元仍;之上;且;当下;和;可是;能够;俩;见;某公司;运

营;)的购买,要提出可行性报告,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执行。

3、计划外临时需要购置的仪器设备,不论使用何种经费,都要事先向

设备办公室提出申请,特别是专控商品,不准先购买后申请报批

手续.

4、全校的仪器设备(不论何种经费)的采购均由设备办公室负责。设备

办公室仍;之上;且;当下;和;可是;能够;俩;见;某公司;

运营;使用单位在采购过程中要互相配合,以确保采购的仪器设

备的质量。

第九条技术管理

1、使用复杂的仪器设备,要制定操作规程,操作人员要先培训后上岗。

2、仪器设备要定期维护,保养、检查,出现故障要及时修理,不能带

故障使用。教学仪器设备完好率要保持在80%仍;之上;且;当

下;和;可是;能够;俩;见;某公司;运营;。在用仪器设备

不允许随意拆、改,如确需拆,改时,应报请单位领导批准。

3、大型贵重精密(5万元仍;之上;且;当下;和;可是;能够;俩;

见;某公司;运营;)仪器设备(如汽车,发电机、语言实验室,投

影仪、一体化机等)使用单位要有技术人员专人负责管理,仍;之

上;且;当下;和;可是;能够;俩;见;某公司;运营;建立

技术档案,技术资料(说明书。图纸,保修卡等)要装入档案,妥善

保存。借阅人要办理手续,按时归仍;之上;且;当下;和;可

是;能够;俩;见;某公司;运营;。

4、新购仪器设备3天内,大型仪器设备7天内要组织专业人员进行

验收。验收合格后,要及时办理设备报增手续。

5、凡利用学校仪器设备开展社会服务,必须以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科

研和生活秩序为前提。所用的仪器设备需报设备办公室备案,仍;

之上;且;当下;和;可是;能够;俩;见;某公司;运营;要

按规定向学校上交相关费用。

6、要重视技术安全方面的工作,防止技术事故发生。

第十条仪器设备借用

1、校内单位之间要借用仪器设备,应互相支持。仍;之上;且;当下;

和;可是;能够;俩;见;某公司;运营;个单位之间要办好借用手

续,用后及时归仍;之上;且;当下;和;可是;能够;俩;见;某

公司;运营;,若有损坏,借方应负责维修或赔偿。

2、学校的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外借,特别是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以及

固定安装的设备.特殊情况,需报设备办公室和校主管领导批准。

3、学校的仪器设备不准私人借用或变相借用。照相机,摄象机、电脑,

影碟机等不准以公事为名放在个人家中使用,工作需要经单位主管领

导批准可随借随仍;之上;且;当下;和;可是;能够;俩;见;某

公司;运营;。

4、教师因教学需要借用的录音机、打字机,要办理借用手续,爱护使

用。

第十一条各单位闲置,积压的仪器设备(仍;之上;且;当下;和;可是;能够;俩;见;某公司;运营;年未使用过),要主动报设备办公室,以便在校内调剂使用。

第十二条各单位每年第四季度要自行清查仪器设备,做到帐,物、卡相符,仍;之上;且;当下;和;可是;能够;俩;见;某公司;运营;将自查情况报设备办公室。

第十三条仪器设备管理人员

1、各单位选派的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要相对稳定,工作调动时要办好交

接手续。管理人员名单要在设备办公室备案。

2、仪器设备管理是一门科学,要重视培养仪器设备管理人员的业务能

力。同时各级管理人员应积极学习研究仪器设备管理的理论和实践,

要给他们提供学习,进修机会,提高他们的素质。

3、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工作表现认真负责的要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

负责的要批评教育或撤换,

第十四条各单位要重视对仪器设备的安全工作,防火,防盗,防事故.一旦发生事故要立即报告保卫处和有关部门。

第三章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的范围:

1、材料:是指一次使用后即消耗或不能复原的物资。如金属非金属材

料、燃料、试剂等。

2、低值品:指不够固定资产标准又不属于材料范围的用品。如各种低

值仪器,仪表,工具、教学录像带等。

3、易耗品:指在使用过程中易消耗和损坏的物资。如元件、零

配件、玻璃器皿等。

第十六条材料,低值品,易耗品原则上归使用单位管理,由各单位建帐造册登记。每学期期末要盘点1次,年终向设备办公室报总台件数和总金额,备案待查。设备办公室批量购买的物品,也要同时建帐管理。

第十七条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的库存保管,要求入库、出库手续齐全;存放有序,零整分开、帐物卡相符。要严格管理,防止流失、积压、浪费,防火、防盗,防潮。

第十八条微型计算机是全校使用量多的精密设备。作为维修或扩展功能使用而单独购置的配件、软件(单价在500元仍;之上;且;当下;和;可是;能够;俩;见;某公司;运营;),按低值品的管理办法管理,原则上由使用单位管理,单位仪器设备管理员应到设备办公室办理报增手续.设备办公室和使用单位均要单独建帐,严格管理。年终,各单位要向设备办公室报购置、报废的总件数及总金额,备案待查。

第四章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赔偿办法

第十九条为贯彻执行勤俭办学的方针,教育职工和学生爱护国家财产,加强维护和管理,防止仪器设备损坏、丢失,使仪器设备完好、有效和安全地使用,确保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教委关于"高等学校设备、器材丢失损坏赔偿办法"的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十条凡使用仪器设备,均应遵守仪器设备管理和安全操作规程。发生损坏和丢失的事故时,要分清责任。属于责任事故的,要根据具体情节,责任人的态度和认识,仪器设备新旧程度和损失价值的大小分别对待,责令其部分或全部

赔偿。属于仪器设备本身的缺陷,在使用时确实难以避免而引起的损坏及自然损坏,可作报废处理。

第二十一条由于下列主理原因之一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器材损坏、丢失的应予赔偿:

1、不按技术操作规程操作,不听从指挥者;

2、不按制度擅自拆,改仪器设备者;

3、尚未了解仪器设备工作原理,操作规程,技术性能就擅自操作仪器

设备者;

4、由于不负责任或保管不严造成丢失,擅自将仪器设备挪作私用而损

坏者;

5、在工作时思想不集中,说说笑笑,甚至追逐打闹或擅自离开工作现

场造成仪器设备损失、丢失者;

6、由于其他主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拥坏,丢失者。

第二十二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经过鉴定或有关负责人证实,可酌情减轻赔偿或免于赔偿:

1、仪器设备的折旧年限已过或陈旧仪器设备在正常使用时发生的自

然损坏;

2、因仪器设备质量差或仪器设备本身有缺陷,在工作过程中属自然损

坏的;

3、经批准,按照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取预防措施,仍未能防止损坏的;

4、由于缺少必要的使用和防护条件经过主观努力,仍未能防止损坏

的;

5、一贯遵守制度,爱护仪器设备,偶尔疏忽造成损坏的;

6、发生事故后能积极设法减轻损失,主动如实报告,认识较好的;

7、其他客观原因造成的意外事故损失。

第二十三条损坏,丢失仪器设备的责任事故在2人仍;之上;且;当下;和;可是;能够;俩;见;某公司;运营;的应分清责任大小,分别承担赔偿费。

第二十四条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

1、损坏、丢失零配件,只计算配件的损失价值;

2、局部损坏仍;之上;且;当下;和;可是;能够;俩;见;某公司;

运营;修复的,只计算修配费。

3、局部损坏造成整台设备报废的,应计算整台设备的价值。

4、凡可作为个人使用的常用仪器,工具,量具及仍;之上;且;当下;

和;可是;能够;俩;见;某公司;运营;生活有关的用具,器材,

因保管失职致使丢失的,按原价赔偿;化公为私或挪作私用的,应视

情节轻重按原价的1-2倍赔偿。

5、损坏、丢失仪器设备或配件,应按新旧程度合理折旧(损坏的可去

残值)计算。特殊情况下按当时市价计算或允许赔偿实物。

6、根据仪器设备使用年限进行折价赔偿的计算方法:

(1)5OO元至5OOO元电子设备,使用1—5年.按(2O-50)%计价赔偿;使用5—10年按(5-20)%计价赔偿;单价5000元仍;之上;且;当下;和;可是;能够;俩;见;某公司;运营;电子仪器设备,可酌情减3-10个百分点计价赔偿。

(2)单价500元至50OO元机电设备,使用1—5年,按(25-50)%计价赔偿;使用5—10年按(7-25)%计价赔偿;单价5000元仍;之上;且;当下;和;可是;能够;俩;见;某公司;运营;机电设备,可酌情减3至10个百分点计价赔偿。

第二十五条赔偿处理的手续:

发生仪器设备损坏丢失事故时,应及时报告本单位主管领导或指导教师组织查明情况,分清责任,填写报告单,提出处理意见报设备办公室。

第二十六条赔偿的审批权限:

单价500元以下低值品,由单位(院、系、部、处、所、中心等)主管领导审批处理;单价500元至5000元的仪器设备由设备办公室审批处理;单价在5000

元仍;之上;且;当下;和;可是;能够;俩;见;某公司;运营;的仪器设备由设备办公室报主管校长审批。

第二十七条根据赔偿金额多少的具体情况,由设备办公室决定一次性赔偿或分期赔偿。无故拖延不赔的,教职工在工资内扣除,学生不予注册,毕业生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第二十八条赔偿费上交学校财务处补充设备经费。

第五章仪器设备报损报废制度

第二十九条仪器设备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作报废处理:

1、仪器设备陈旧落后,失去使用价值的;

2、仪器设备已经使用多年,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

3、损坏的仪器设备虽可修复,但维修费用接近现行市场价格的;

4、仪器设备经过技术鉴定,确属质量低劣,技术指标达不到标准的;

第三十条仪器设备报废程序及审批权限

1、仪器设备所在单位填写设备物资报损、报失,报废申报表,一式仍;

之上;且;当下;和;可是;能够;俩;见;某公司;运营;份,报

设备办公室。

2、单价在500元以下低值品,由各单位(院、系、部,处,中心等)

组织鉴定,年终报设备办公室备案。

3、单价在500元仍;之上;且;当下;和;可是;能够;俩;见;

某公司;运营;,5000元以下的仪器设备,由使用单位填表、鉴定,

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后报设备办公室,由设备办公室审批。单价在

5000元仍;之上;且;当下;和;可是;能够;俩;见;某公司;运

营;的仪器设备,由设备办公室审核后,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4、批准报废的仪器设备由单位仪器设备管理员到设备办公室办理有

关手续。

第三十一条报损报废仪器设备的处理

高校开放实验教学中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现状和发展——基于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区高校的

Value Engineering 0引言 新时代的大学生必须具备一定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以适应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要求。为此,国家教育部启动了“高等学校教育质 量和教学改革工程” ,其内容之一是建设一批基础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充实高等教育中的实践教学。高等学校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是为了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促进高校教学仪器设备的更新换代,使其成为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综合 型人才培养的摇篮。 下沙高教园区,作为全国新型的教学园区,近几年也在不断推进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 1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在下沙高校中普及概况 浙江杭州下沙高教园区是一个新兴的高校园区,其前身———各大高校都有着悠久的历史以及丰富的办学资历,可以作为浙江高校的一个缩影,反映当前浙江高校开放实验教学中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发展情况。下沙高教园区共14所高校, 其中8所为专职院校,根据统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并未普及到各个高校,下沙高校中只有五所拥有自己的实验示范中心,分别为浙江工商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中国计量学院。浙江理工大学机械基础实验教学中心,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实验教学中心,浙江工商大学文科综合实验教学中心,浙江师范大学信息传播实验教学中心,中国计量学院计量技术实验教学中心等的良好运用,使高校科研成果日益丰硕,例如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06、2007连续两年获国家级科技奖4项、近五年获省部级科技奖39项(一等奖10项),其他奖项164项,并获得国防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省属高校 惟一)。学校荣获全国信息产业科技创新先进集体称号① 。浙江工商大学2007年13项科研成果获省级以上奖励,在2008年有39项获 省级以上奖励,而2009年则达到了43项。 ② 浙江理工大学近年来获各类科研奖励200余项,科技工作综合指标也一直稳居浙江省高校前列。从中可以看出,高校积极建设实验示范中心,完善开放实验教学,极大地提升了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与科研能力。 2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体系不仅包括开放实验教学的基础平台———实验室,还涵盖了实验教学队伍,实验室管理体制等要素。因 此要改革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使其达到规模效益最大化,必须先了 解其组成要素的建设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针对不同组成要素的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障碍,采取不同的方式解决。 2.1实验教学队伍建设开放实验教学在原有的教学基础上增加的教学内容,对教师也有了新的教学任务,从中反映出师资力量的薄弱。一则,师资力量是按照传统的教学模式配备的,数量固定且时间固定,而开放实验教学需要教师,则必须从原有的师资力量中抽取,再加上开放实验教学的时间的不固定性,教师忙于教学,工作不规律,造成教师教学的的压力,可能会带来身体和心理的健康问 题。 二则,部分教师并没有经过专门的开放实验教学的训练,理论知识不够扎实,知识更新落后,这些问题也都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暴露出来了。随着学生对开放实验项目研究的深入,涉及到的不再是简单的试卷答题,而是复杂的实践操作,在实际实验过程中,学生会通 过实验现象,发现更多、 更深、更广泛的问题,这种理论与实践的高度结合,不仅需要大量的实验指导老师,而且对实验指导教师个人的业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此,我们需要健全鼓励机制。从政策上保证实验技术人员的 工作积极性,奖优罚劣,即解决好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职称晋升、 生活待遇等问题。建立层次分明、结构合理且具有适当人数、较高业务水平和素质的专职队伍是实验室开放的必要条件。 2.2制度与管理加强实验室管理工作,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是实验室开放管理规范性、制度化的保证②。在开放实验教学中,由 于学生管理、 教学管理、实验室管理等工作变得更为复杂,但不少高校未能就改革情况及时制定相应的实验室管理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学生自主研究的兴趣,导致开放实验室利用率不高,未达到预期效果。 因此,我们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新型的实验室管理制度,以便开放实验教学更好的开展。在这过程中,我们可以借鉴一些国外先进的实验室管理制度。譬如,大多国外院校的服务型实验室常年开放,其中一些甚至每天24小时开放。在仪器管理上,配备专人定期对实验设备进行更新,检查,维修,保养。若学校购置新仪器,校园网会立即公布于全校同学。各类人员只要取得上机合格证,,经仪器管理人员同意后均可使用仪器设备。在美国、加拿大的一些学校,对于贵重仪器, 其技术指标、使用说明和运行情况等均展示于校园网,供各院(系、所)了解、预约、共用。目前就下沙开放实验室开展情况而言,我们可以适当延长实验室的开放时间,譬如,双休日,寒暑假均可向学生开放。我们还需要—————————————————————— —基金项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资助项目,项目编号2010R408041。 作者简介:陈秋妤(1990-),女,浙江湖州人,本科,行政管理专业,主要研究 方向为实验室开放项目。高校开放实验教学中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现状和发展 ———基于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区高校的研究 Status and Development of Experimental Teaching Demonstration Center in Open Experimental Teaching of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Based on the Study of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in Higher Educational District of Hangzhou,Zhejiang 陈秋妤Chen Qiuyu ;胡城晨Hu Chengchen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310018) (Zhejiang Gongshang University ,Hangzhou 310018,China ) 摘要:文章从下沙高教园区高校开放实验教学的实际情况出发,以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为主要研究对象,通过问卷调查,网络调查与实地考察 相结合的形式,介绍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体系,包括实验教学队伍,实验室制度以及实验室环境等组成要素。针对示范中心现有问题,提出改革 措施,同时对中心体系作了总体规划,为现行高校实践教学改革提供理论参考。 Abstract:Starting from the actual situation of college open experimental teaching in higher education district,taking experimental teaching demonstration center as major object of study,through questionnaire,web -based survey,and on -the -spot investigation,the article introduces the experimental teaching demonstration center system,including experimental teaching team,the laboratory system and the laboratory environment.Aiming at the current problems in demonstration center,it puts forward the measures on reform,and make an overall plan,providing reference for practical teaching reform. 关键词: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问题;措施;发展规划 Key words:experimental teaching demonstration center ;problem ;measures ;developing plan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2)06-0213-02 ·213·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四批省级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四批省级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 设项目的通知 【法规类别】高等教育 【发文字号】川教[2009]255号 【发布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09.10.15 【实施日期】2009.10.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四批省级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的通知 (川教〔2009〕255号) 各本科院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精神,按照教育部2009年度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有关申报要求,我厅组织专家对第四批省级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进行了评审,在评审过程中充分考虑了不同类型院校以及学科门类的覆盖面,其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现将第四批省级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名单予以公布(共28个,详见附件)。 第四批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周期为1-3年,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

于第一批省级高校基础课教学实验示范中心建设项目的检查验收和第二批省级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川教[2006]310号)文件精神,适时提出验收申请。 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是我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研究和改革的基地,所在高校要进一步加强建设,加大经费投入,完善运行管理机制,加快实验教学改革,探索创新性实验教学模式,聚集优质实验教学资源,开放实验教学网站,增强示范辐射能力,承担相关师资培训等任务,积极开展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不断开拓创新,为我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提供示范。 附件:四川省第四批省级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名单 四川省教育厅 二○○九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 四川省第四批省级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名单

湖北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名单

湖北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名单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第一批(2005年)2个 武汉大学生物学实验教学中心 华中科技大学电工电子实验教学中心 第二批(2006年)3个 武汉大学化学实验教学中心 华中科技大学机械实验教学中心 武汉大学新闻传播学实验教学中心 第三批(2007年)9个 武汉大学物理实验教学中心 华中农业大学生物学实验教学中心 武汉大学电工电子实验教学中心 长江大学电工电子实验教学中心 武汉科技大学机械实验教学中心 武汉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实验教学中心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周口店野外地质实践教学中心华中科技大学基础医学实验教学中心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 第四批(2008年)9个 华中科技大学物理实验教学中心

华中师范大学化学实验教学中心 湖北师范学院生物学实验教学中心 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工程实验教学中心 华中农业大学作物学实验教学中心 华中科技大学临床技能实验教学中心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实验教学中心 武汉理工大学机电工程实验实训中心 第五批(2009年)10个 武汉大学测绘实验教学中心 武汉工程大学环境与化工清洁生产实验教学中心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固体矿产勘查实验教学中心武汉理工大学船舶运输实验实训教学中心 华中农业大学水产养殖实验教学中心 华中科技大学预防医学实验教学中心 华中师范大学文科综合实验教学中心 武汉音乐学院音乐表演实验教学中心 中南民族大学民族美术实验教学中心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汽车产业实验实训教学中心

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第一批(2005年)11个 武汉大学生物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华中农业大学生物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湖北大学生物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武汉大学化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华中师范大学化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武汉理工大学化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湖北大学化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华中科技大学电工电子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长江大学电工电子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中国地质大学电工电子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中南民族大学电工电子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第二批(2006年)32个 武汉大学物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华中科技大学物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华中师范大学物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湖北大学物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三峡大学物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江汉大学物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中国地质大学化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华中农业大学化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数字媒体艺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制度汇编

数字媒体艺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治理制度汇编 第一部分大学相关规章制度 (2) 一、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大学网站治理条例 (2) 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园网治理条例(试行) (6) 三、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园网保密治理制度 (8) 四、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仪器设备治理试行方法 (10) 五、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物资设备采购治理暂行方法 (19) 六、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设备申购程序 (24) 七、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设备报废条件 (24) 八、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设备报废审批程序 (25) 九、报损、报废仪器设备的处理 (25) 第二部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规章制度 (26) 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26)

二、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治理人员岗位职责 (27) 三、专业实验室治理制度 (28) 四、演播厅及艺术小剧场治理制度 (29) 五、专业实验室人员服务规范 (30) 六、专业实验室保密制度 (30) 七、治理人员考勤制度 (31) 八、课室多媒体设备使用与治理条例 (32) 九、音像资料室保密治理制度 (33) 十、媒体素材的制作与治理条例 (34) 十一、实验室开放治理条例 (35) 十二、专业实验室教师初次任课培训规定 (36) 十三、学生实验守则 (37) 十四、专业实验室设备损坏丢失赔偿方法 (38) 十五、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安全保卫工作规定 (40) 十六、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2)

第一部分大学相关规章制度 一、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大学网站治理条例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网站是我校内外信息交流的重要门户,是我校数字化、网络化支持系统和知识创新的支持平台。为了加强我院校园网站建设,促进网站工作的健康进展,确保网站的正常运行,实施科学化、规范化治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爱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治理暂行规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爱护治理方法》、《互联网信息服务治理方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网站宗旨 第一条网站分类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网站是指由我校主办和教育技术中心主管的基于国际互联网络和校园网的信息公布与交流的系统;校内各二级单位网站均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门户网站下的二级网站。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doc.doc

附件 2: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申请书 学校名称: 学校主管部门: 中心名称: 中心负责人:· 中心网址: 学校管理部门电:话 申报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教司制

填写说明 1.申请书中各项内容用“小四”号仿宋体填写。 2.表格空间不足的,可以扩展。

1.基本情况 实验教学中心名称 管理部门 姓名性别年龄 专业技术 学位手机号码职务 中主要职责 心 主 任工作经历 教研科研 主要成果 (科研成果 限填 5项) 正高级 中 其它博士 学 其它 平均副高级硕士总人数 级士年龄 中心人员 基本情况 人数 占总人 数比例 中心人员简表 专业技术 姓名年龄学位承担教学/管理任务备注职务1 2 3 4 5 6

近三年来中心 人员教研主要 成果 近三年来中心 人员科研主要 成果 (限填 15 项) 教学体系、 教学方法和 教学成果 实验课程数面向专业数实验学生人数/年实验人时数/年教学简况 实验项目数面向专业数资源容量(GB)年度访问总量信息化建设 出版实验教材数量(种) 自编实验讲义数量(种)实验教材获奖数量(种)教材建设主编参编 实验用房使用面积( M 2)设备台(套)数设备总值(万元)设备完好率环境条件 仪器设备配置情况(主要设备的配置及更新情况,利用率。可列表) 环境与安全(实验室用房,环境,安全、环保情况等) 运行与维护(实验室运行模式,维护维修等)

2.制度措施 2-1 学校关于实验教学中心建设相关规划和措施2-2 实验教学中心运行制度措施 2-3 实验教学中心队伍培养培训制度措施 2-4 实验教学中心教学质量保障制度措施 2-5 实验教学中心信息化建设措施

第一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名单

第一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名单物理类: 北京大学基础物理实验教学中心 xx科学技术大学物理实验教学中心 南京大学物理学实验教学中心 上海交通大学物理实验中心 xx交通大学物理实验中心 西安交通大学物理教学实验中心 化学类: 南京大学化学实验教学中心 北京大学化学基础实验教学中心 厦门大学化学实验教学中心 浙江大学化学实验教学中心 南开大学化学实验教学中心 中山大学化学实验教学中心 天津大学化工实验教学中心 大连理工大学基础化学实验中心 生物类: 清华大学现代生命科学实验教学中心 武汉大学生物学实验教学中心 复旦大学生物科学实验教学中心

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实验教学中心 吉林大学生物基础实验教学中心 电子类: 东南大学电工电子实验中心 华中科技大学电工电子实验教学中心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电工电子实验中心 北京理工大学电工电子教学实验中心 电子科技大学电子实验中心 哈尔滨工程大学电工电子实验教学中心第二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名单 物理类: 清华大学实验物理教学中心 南开大学基础物理实验教学中心 东南大学物理实验中心 山西大学物理实验教学中心 xx师范大学物理学科基础课实验教学中心化学类: 武汉大学化学实验教学中心 中南大学化学实验教学中心 吉林大学化学实验教学中心 湖南大学基础化学实验教学中心

西北大学化学实验教学中心 郑州大学化学实验教学中心 生物类: 北京大学生物基础实验教学中心 浙江大学生物实验教学中心 南京大学生命科学实验教学中心 四川大学生物科学实验教学中心 中山大学生物学实验教学中心 云南大学生命科学实验教学中心 电子类: xx交通大学电工电子实验教学中心 西安交通大学电工电子教学实验中心 东北大学电子实验教学中心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工电子实验教学中心xx电子科技大学电工电子实验中心 青岛大学电工电子实验教学中心 xx交通大学电工电子实验中心 xx理工大学电工电子实验中心 力学类: 西北工业大学力学实验教学中心 浙江大学力学实验教学中心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规定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 心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级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教高厅[201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加强高等学校实践育人工作,提升大学创新人才培养能力,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和运行管理,现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教育部办公厅 2016年12月3日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大学创新人才培养能力,加强实践育人工作,进一步推进实验教学改革,促进优质教学资源整合与共

享,规范和加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以下简称示范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示范中心是高等学校组织高水平实验教学、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重要教学基地,是教育部依托相关高等学校建设的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平台。 第三条示范中心主要任务是坚持立德树人,聚焦国家人才战略和社会发展需求,紧扣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创新实验室管理机制,探索引领实验教学改革方向,共享优质实验教学资源,以高水平实验教学支撑高质量人才培养工作。 第四条示范中心实行“教学为主、开放共享、定期评估、动态调整”的运行机制,坚持育人为本,创新引领,科教一体,产教融合。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教育部是示范中心宏观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示范中心发展的方针和政策,编制发展规划,发布立项指南。 (二)制定示范中心管理办法,指导示范中心的建设和运行。 (三)组织或委托相关机构开展示范中心遴选、立项建设,根据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评估检查结果,提出调整或撤销名单。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生命科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简介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生命科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简介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是中国科学院所属的一所以前沿科学和高新技术为主、兼有特色管理和人文学科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1958年9月创建于北京,1970年初学校迁至安徽省合肥市,现已成为国家首批实施“985工程”和“211工程”的大学之一,也是唯一参与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的大学。长期以来,学校始终坚持“全院办校、所系结合”的办学方针,弘扬“红专并进,理实交融”的校风,形成了不断开拓创新的优良传统,彰显出教学与科研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鲜明特色,培养了一大批德才兼备的高层次优秀人才。学校面向世界科学前沿领域和国家重大需求,凝练科学目标,开展科学研究,努力提高学术研究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与科研竞争力,取得了一批具有世界领先水平的原创性科技成果。

一、中心基本情况 生命科学学院现有生物科学和生态学两个一级学科博士点。本科教育设有分子生物学与细胞生物学系、神经生物学与生物物理学系、系统生物学系和生物技术专业是医药生物技术系共4个系。每年招收本科生100名。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国家级生命科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为学校和学院两级管理,承担着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全部的实验教学任务,同时还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实验教学工作。学校对生命学院实验教学中心的建设和人才引进工作非常重视。学校积极地投入资金总计近3400万。 实验教学中心主任赵忠教授为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具有丰富的科研、教学和教学管理经验。实验中心的教师大多具有理论课教学和实验课教学的丰富经验,且有较强的科研背景和教学研究的经历。现有专兼职实验教师和技术人员47名,其中具高级职称17名,中级职称16名,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26名,45岁以下36名,平均年龄约40岁。 二、实验课程体系与实验室建设 (一)实验课程体系建设 我们将通过内容整合,在内容上形成相互衔接的基础实验课程和综合实验课程,以及创新型实验课程。高年级本科生的专业实验课可面向低年级研究生开放,逐步形成了“本-硕贯通”的实验教学体系。 在实验课程的类型方面,增加选修实验课程,以满足不同专业学生的需要。 在实验课程的时间安排方面,除了学期正常开设的实验课程外,在暑假小学期开设3门综合实验课程。另外,寒暑假分别安排了野外教学实习。 (二)实验室建设 实验教学中心的教学场所主要有6个多功能综合实验室。 1、数字网络显微互动实验室:拥有教师机1台(莱卡DMLS型),学生机46台,承担普通生物学(动物学和植物学部分)、微生物学和遗传学等实验课程的教学任务,同时这些设备仪器为教学研究、科研项目、大学生创新项目、大学生研究计划以及本科生的毕业论文工作提供服务。 2、生理学与神经生物学实验室:全部更换了生理数据采集、分析的Powerlab 系统,以及4套可用于进行探索实验的Powerlab系统。实验室内建立了局域网,为每小组建立一个帐号,学生可通过网络来完成实验数据的上传和下载,并且根据要求开通对外的连接,从而使学生不管在何时、何地都能调用自己的实验数据;学生可通过网络完成课堂上传实验数据、课后下载实验数据并完成实验报告;而且可以通过网络共享学院和学校的资源,开辟网上教室。建立了实验室所做实验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1年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遴选结果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1年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 遴选结果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教高[2011]24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1.07.22 【实施日期】2011.07.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1年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遴选结果的通知 (苏教高〔2011〕24号) 各本科高等院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11〕17号)精神,在学校择优推荐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公示和省教育厅审核,共遴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81个,现予公布(具体名单附后)。 建设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是加快实践教学改革与创新,促进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开放共享,提高大学生实践创新能力,提升我省高等教育综合实力的重要举措。请各校高度重视,按照评议组专家评议反馈意见,进一步整改、完善建设方案,加大实践教学改革力度,加快项目建设步伐,保证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成效。书面整改报告于

10月15日前报我厅高等教育处。 省教育厅将根据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情况,分批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或奖励。 附件1.2011年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遴选结果 示范中心名称示范中心类型 1 南京大学软件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学科综合训练中心 2 南京大学基础医学综合技能培训中心学科综合训练中心 3 东南大学物联网技术工程训练中心校企合作工程实践教育中心 4 东南大学临床技能综合训练中心学科综合训练中心 5 南京航空航天大 学 物联网工程实践教育中心 校企合作工程实践教育中 心 6 南京航空航天大 学 动力工程综合训练中心学科综合训练中心 7 南京理工大学纳米材料与技术工程实践教育中心校企合作工程实践教育中心 8 南京理工大学南京理工大学IT人才实训中心校企合作工程实践教育中心 9 河海大学工程训练中心学科综合训练中心 10 河海大学土木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学科综合训练中心 11 南京农业大学机械工程综合训练中心学科综合训练中心 12 南京农业大学外语教学综合训练中心学科综合训练中心 13 中国药科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先声药业”工程实践教育 中心 校企合作工程实践教育中 心 14 南京邮电大学软件与服务外包校企合作工程实践教育中心校企合作工程实践教育中心 15 南京邮电大学智能电网信息工程综合训练中心学科综合训练中心 16 南京林业大学轻工科学与工程实验教学中心校企合作工程实践教育中心 17 南京林业大学木材科学与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学科综合训练中心

教育部高等学校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标准

高等学校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标准 (讨论稿) “十五”期间,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高等学校基础课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水平,推进实验教学改革,保证教学质量,拟在高等学校建设100个左右具有辐射、示范作用的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为高等学校培养适应新世纪国家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高素质创新性人才创造条件。 根据教育部启动的《新世纪高等教育改革工程》实验室建设和发行项目,特制定《高等学校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标准》,宏观指导并规范高等学校基础课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推进实验室体制和实验教学改革,促进教学资源共享。 首期制定的标准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力学、机械、电工电子、计算机基础课实验室仪器设备配备和实验教学项目。 此标准对示范中心的体制与管理、实验教学、实验教材、实验人员、仪器设备、环境与设施六个方面提出了规范化建设要求,为高等学校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审定和指导高校基础课实验室不断上层次上水平建设提供参考。 一、体制与管理 1、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属于校级实验中心,与学科建设紧密结合,实施校、院(系)两级管理,

全面负责本科学生基础课实验教学工作。 2、学校负责中心的建设,提供其正常运转、维修及更新改造经费。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必要时给予支持。 3、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由学校任免。中心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定期考核的管理机制。 4、中心在承担学校本科基础课实验课实验教学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实验教学课程体系、内容、理论和技术方法、手段的研究。 5、中心向校内外开放,负责人员培训,发挥示范作用。 6、中心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实现实验教学、实验室基本工作信息和仪器设备的计算机网络化管理。 7、中心必须贯彻《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国家教委主任20号令),执行《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教高〔2000〕9号)以及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 二、实验教学 1、实验课程体系 实验教学是构成高等学校课程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心应按照新世纪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素质创新性人才培养的需求,同理论教学紧密结合,科学地设置实验项目,并注重先进性、开放性和将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实验,形成适应学科特点及自身系统性和科学性的、完整的课程体系,全面培养学生的科学作风、实验技能以及综合分析、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具有创

工程训练国家级试验教学示范中心2016工作报告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昆明理工大学工程训练中心2016年度报告 昆明理工大学 工程训练中心 2016.12

1、中心简介 昆明理工大学工程训练中心是2006年批准建设的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是昆明理工大学工程实践优质教学资源和学校创新创业教育重要基地。 1954年昆明理工大学建校之初,成立了金工教研室和承担金工实习任务的实习工厂。2002年,学校以原实习工厂为基础,整合机械学科相关实践教学资源组建工程训练中心。中心与机电工程学院金工教研室组成“工程训练”教学团队共同承担教学任务。2006年,“机械制造工程训练”课程被评为国家精品课程,工程训练中心被评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11年,“工程训练”教学团队被评为省级教学团队。2012年,中心被授予“云南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2013年获云南省教学成果一等奖,2016年获昆明理工大学教学成果特等奖。 中心现有机械加工、塑性成形、铸造、焊接、热处理五个车间和一幢综合教学楼,总建筑面积15000m2;教学设备近千台套,设备资产3000余万元。中心建成了配套的车、钳、铣、刨、磨、锻、铸、焊、热处理等基础工程训练教学平台和加工中心、数控车、数控铣、3D打印、激光加工、精雕、注塑成型、电火花加工、三维测量等先进制造技术教学平台。通过加强互联网建设,为数控加工设备配备了相应的计算机辅助设计机房,以满足数字化、网络化制造的教学需求。 近年来,中心通过不断完善运行管理机制,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创新实践教学模式,开放实践教学资源,推进工程实践公共教学平台建设,进一步发挥发挥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引领示范作用。目前,中心“机械制造工程训练”必修课程已涵盖我校78个专业,每年5300余名学生进入中心学习,实现学生工程实践教育的大面积覆盖,同时中心也为周边高校提供工程实践教育服务,其他高校已把“机械制造工程训练”课程列入相关专业的培养方案。 中心一直致力于以创新项目为载体的工程实践教学改革,培养学生工程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2015年,学校依托工程训练中心优质资源,成立了“互联网+先进制造”创客空间。空间建有一批创客团队入驻的创客工坊和开展短期创客活动的公共创客工坊,服务的短期创新实践项目包括相关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相关的大学生竞赛项目、毕业设计项目、学生的创意创新项目等。目前,来自交通、机电、信自、电力、艺传、材料、理学院等学院的学生创新实践团队,

精编(广告传媒)数字媒体艺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广告传媒)数字媒体艺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数字媒体艺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管理制度汇编 第一部分大学相关规章制度2 一、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大学网站管理条例2 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园网管理条例(试行)6 三、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园网保密管理制度8 四、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仪器设备管理试行办法10 五、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物资设备采购管理暂行办法19 六、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设备申购程序24 七、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设备报废条件24 八、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设备报废审批程序25 九、报损、报废仪器设备的处理25 第二部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规章制度26 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岗位职责26 二、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人员岗位职责27 三、专业实验室管理制度28 四、演播厅及艺术小剧场管理制度29 五、专业实验室人员服务规范30 六、专业实验室保密制度30 七、管理人员考勤制度31 八、课室多媒体设备使用仍;之上;且;当下;和;可是;能够;俩;见; 某公司;运营;管理条例32 九、音像资料室保密管理制度33 十、媒体素材的制作仍;之上;且;当下;和;可是;能够;俩;见;某公 司;运营;管理条例34 十一、实验室开放管理条例35 十二、专业实验室教师初次任课培训规定36 十三、学生实验守则37

十四、专业实验室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38十五、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安全保卫工作规定40十六、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42

第一部分大学相关规章制度 一、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大学网站管理条例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网站是我校内外信息交流的重要门户,是我校数字化、网络化支持系统和知识创新的支持平台。为了加强我院校园网站建设,促进网站工作的健康发展,确保网站的正常运行,实施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网站宗旨 第一条网站分类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网站是指由我校主办和教育技术中心主管的基于国际互联网络和校园网的信息发布仍;之上;且;当下;和;可是;能够;俩;见;某公司;运营;交流的系统;校内各二级单位网站均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门户网站下的二级网站。网站分为对外网站和对内网站,对外网站,面向社会,允许远程异地访问;对内网站,面向我校,只能在我校园网内上网访问。 第二条网站宗旨 对外网站的宗旨是服务社会,宣传我校,沟通信息,辅助科研。其内容侧重于我校各院系新闻动态报道、科研成果推介、专家学者宣传、适宜公开的各种资料的查询;对内网站的宗旨是服务我校,支持科研,交流学术,提供资源。其内容侧重于校内信息交流、学术交流,不适宜公开的科研资料查询。在网站发布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内容必须健康,严禁制作、复制、发布、传播、链接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高校开放实验教学中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现状和发展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ff10392027.html, 高校开放实验教学中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现状和发展 作者:陈秋妤胡城晨 来源:《价值工程》2012年第06期 摘要:文章从下沙高教园区高校开放实验教学的实际情况出发,以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为 主要研究对象,通过问卷调查,网络调查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形式,介绍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体系,包括实验教学队伍,实验室制度以及实验室环境等组成要素。针对示范中心现有问题,提出改革措施,同时对中心体系作了总体规划,为现行高校实践教学改革提供理论参考。 关键词: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问题;措施;发展规划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2)06-0213-02 0 引言 新时代的大学生必须具备一定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以适应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要求。为此,国家教育部启动了“高等学校教育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其内容之一是建设一批基础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充实高等教育中的实践教学。高等学校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是为了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促进高校教学仪器设备的更新换代,使其成为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综合型人才培养的摇篮。下沙高教园区,作为全国新型的教学园区,近几年也在不断推进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 1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在下沙高校中普及概况 浙江杭州下沙高教园区是一个新兴的高校园区,其前身——各大高校都有着悠久的历史以及丰富的办学资历,可以作为浙江高校的一个缩影,反映当前浙江高校开放实验教学中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发展情况。下沙高教园区共14所高校,其中8所为专职院校,根据统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并未普及到各个高校,下沙高校中只有五所拥有自己的实验示范中心,分别为浙江工商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中国计量学院。浙江理工大学机械基础实验教学中心,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实验教学中心,浙江工商大学文科综合实验教学中心,浙江师范大学信息传播实验教学中心,中国计量学院计量技术实验教学中心等的良好运用,使高校科研成果日益丰硕,例如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06、2007连续两年获国家级科技奖4项、近五年获省部级科技奖39项(一等奖10项),其他奖项164项,并获得国防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省属高校惟一)。学校荣获全国信息产业科技创新先进集体称号①。浙江工商大学2007年13项科研成果获省级以上奖励,在2008年有39项获省级以上奖励,而2009 年则达到了43项。②浙江理工大学近年来获各类科研奖励200余项,科技工作综合指标也一

甘肃省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指南(2019)

甘肃省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指南 (2019) 一、申报范围及名额 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应按照《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建设和管理,重点突出以下特色: (一)实验室资源有效整合。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专业特点,以强化学生实践能力为重点,整合相关实验室资源和师资队伍,建立目标清晰、载体明确、考核科学的实验教学体系,构建功能集约、资源优化、开放充分、运行高效的专业类实验教学平台,为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培养创造有利条件。 (二)教学科研有机结合。统筹相关教学科研实验室资源,促进教学科研互动,实现科研成果向实验教学内容的有效转化,使学生了解科技最新发展和学术前沿动态,激发科研兴趣,启迪科研思维,掌握科研方法,培养科研道德,提升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的能力。 (三)学校与社会协同育人。探索建立高校与社会协同培养人才的新机制。突出专业能力培养的区域,促进专业实验与科学研究、工程训练、社会应用相结合。创建贴近实际的模拟、虚拟、仿真实验环境。多渠道鼓励和吸引热爱教学工作且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参与实验教学。

本次拟评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0个,各高校限推荐1个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参加评选。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和相关支撑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甘肃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制成WORD 文件1个。 2.实验教学中心总体情况视频文件。其中应包括实验教学中心各实验室设备与环境的全貌。视频文件制成不超过20分钟的ASF或WMV格式流媒体文件,分辨率640*480以上。 3.学校和实验教学中心制订的相关政策措施、规章制度等文件。文件目录及所有文件制成1个PDF文件。 4.典型教学案例视频文件。包括特色实验项目、实验课程等。案例不超过3个,每个案例分别制成不超过15分钟的ASF或WMV格式流媒体文件,分辨率640*480以上,并将视频案例简介制成1个PDF文件。 5.典型自编教材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教材目录及所有教材制成1个PDF文件。 6.典型多媒体课件及其简介。课件要求可在浏览器环境播放,课件简介制成1个PDF文件。 7.其它有关材料。 以上1-7项制成CD-R光盘,光盘数不超过2张。要求光盘中各

化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与成效

高等教育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成果名称化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与成效 成果完成人姓名朱平平,查正根,金谷,冯红艳,刘光明, 黄微,盛翔,兰泉,邵伟,郑媛,李婉,高明丽, 刘卫,姚奇志,刘红瑜,魏伟,侯中怀 成果完成单位名称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成果科类理学 类别代码□0□7□1□1 推荐序号□3□4□0□2□0 成果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ff10392027.html, 推荐单位名称安徽省教育厅 推荐时间 2018年4月20日

填表说明 1.成果名称:字数(含符号)不超过35个汉字。 2.成果科类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教高〔2012〕9号)的学科门类分类(规范)填写。综合类成果填其他。 3.成果类别代码组成形式为:abcd,其中: ab:成果所属科类代码:填写科类代码一般应按成果所属学科代码填写。哲学—01,经济学—02,法学—03,教育学—04,文学—05,历史学—06,理学—07,工学—08,农学—09,医学—10,军事学—11,管理学—12,艺术学-13,其他—14。 c:成果属普通教育填1,继续教育填2,其他填0。 d:成果属本科教育填1,研究生教育填2,其他填0。 4.推荐序号由5位数字组成,前两位为推荐单位代码,按照附件1中各推荐单位代码填写,后三位为推荐单位推荐成果的顺序编号。 5.申请单位需提供一个成果网址,将成果申请材料和认为必要的视频及其他补充支持材料放在此网址下,并保证网络畅通。 6.成果曾获奖励情况不包括商业性的奖励。 7.成果起止时间:起始时间指立项研究或开始研制的日期;完成时间指成果开始实施(包括试行)的日期;实践检验期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8.本申请书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封面去掉“附件3”字样),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不小于4号字。需签字、盖章处打印复印无效。9.指定附件备齐后合装成册,但不要和申请书正文表格装订在一起;首页应为附件目录,不要加其他封面。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规划

沈阳化工学院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规划 为了进一步改善我校基础课教学实验室条件,推进实验室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教育资源共享,努力探索实验教学改革新机制和人才培养新模式,根据教育部《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和《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验室建设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沈阳化工学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以下简称示范中心)建设规划。 一、建设目的 建设校级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旨在建设一批具有辐射、示范作用的高层次实验教学基地,合理配置教学资源,加大实验教学投入,高标准、高起点进行实验教学改革与实验室建设,全面提高实验教学质量与实验室使用率,提高我校基础课实验教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层次和水平,为培养新世纪国家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创造条件,使我校基础课教学实验室水平在合格评估基础上再上一个新台阶,为保证人才培养质量提供条件保障。 二、建设思路 1、在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进一步整合目前我校的基础课实验室(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分析化学、生物、化工原理、电工电子、物理、金工、力学、零件)所承担的所有实验课程,在此基础上逐步成立基础化学实验教学中心、化工原理实验教学中心、电工电子实验教学中心、物理实验教学中心、机械基础实验教学中心。 2、加大投入,高质量、高起点改善实验中心的硬件条件。 3、制定优化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坚决执行,保证中心的正常运行。 4、改革更新实验内容,实验手段,实验方法,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应用性、创新性、研究性实验数量,提高教学水平与质量。 5、引进、培养综合素质能力较高的人才,提高实验技术人员的理论和实验仪器的维护、维修水平,保证仪器的运转效率。 6、建立实验室信息化管理运行平台,实现实验教学、基本工作信息和仪器设备的计算机网络化管理,建设成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开放化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三、建设范围 校级示范中心的建设范围暂定为:物理、化学、生物、电子、力学、机械、计算机、语言等8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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