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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公园建设规范

森林公园建设规范
森林公园建设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

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规范

L Y/T5132-95

主编单位:林业部调查规划设计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

施行日期:1996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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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部调查规划设计院

1995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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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部关于颁发《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规范》行业标准的通知

林计通字[1996]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农林)厅(局),东北、内蒙古国有森工(集团)总公司(总局):

根据林业部林计通字[1993」73号文下达的编制任务,由林业部调查规划设计院编制的《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规范》业经有关单位和专家进行审查通过,现批准为林业行业推荐性标准,代号L Y/T5132—95,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

本《设计规范》的管理及解释工作由林业部负责。林业部调查规划设计院负责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

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一日目次

1总则

2总体布局

2.1一般规定

2.2公园区划

3环境容量与游客规模

3.1环境容量

3.2游客规模

4景点与游览城路设计

4.1景点设方

4.2游览线路设计

5植物景观工程

5.1一般规定

5.2植物景观设计

6保护工程

6.1一般规定

6.2生物资源保护

6.3景观资源保护

6.4生态环境保护

6.5安全、卫生工程7旅游服务设施工程

7.1一般规定

7.2餐饮

7.3住宿

7.4娱乐

7.5购物

7.6医疗

7.7导游标志

8基础设施工程

8.1一般规定

8.2道路交通

8.3给、排水

8.4供电

8.5供热

8.6通信

8.7广播电视

8.8燃气

9设计文件组成

9.1一般规定

9.2设计说明书

9.3设计图纸

9.4附件

附录A 术语解释

附录B 森林旅游资源调查

附录C森林旅游资源与开发建设条件评价附录D容量测算推荐公式

附录E投资概算与效益评价

附录F森林公园可行性研究文件组成

附录G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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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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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为适应森林旅游与森林公园建设的要求,统一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全国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森林公园及其他森林旅游区总体设计。

1.0.3本规范制定的依据是《森林法》、《环境保护法》、《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

1.0.4森林公园总体设计的指导思想,应以良好的森林生态环境为主体,充分利用森林旅游资源,在已有的基础上进行科学保护、合理布局、适度开发建设,为人们提供旅游度假、休憩、疗养、科学教育、文化娱乐的场所,以开展森林旅游为宗旨,逐步提高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1.0.5森林公园总体设计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1.0.5.1森林公园建设以生态经济和旅游经济理论为指导,以保护为前提,遵循开发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在开展森林旅游的同时,重点保护好森林生态环境。

1.0.5.2森林公园建设应以森林旅游资源为基础,以旅游客源市场为导向,其建设

规模必须与游客规模相适应。应充分利用原有设施,进行适度建设,切实注重实效。

1.0.5.3森林公园应以森林生态环境为主体,突出自然野趣和保健等多种功能,因地制宜,发挥自身优势,形成独特风格和地方特色。

1.0.6森林公园总体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专业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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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总体布局

2.1一般规定

2.1.1总体布局必须全面贯彻有关各项方针、政策及法规。

2.1.2有利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妥善处理开发利用与保护之间,游览与生产和服务及生态等诸多方面之间的关系。

2.1.3从公园的全局出发,统一安排;充分合理利用地域空间,因地制宜地满足森林公园多种功能需要。

2.1.4在充分分析各功能特点及相互关系的基础上,以游览区为核心,合理组织各功能系统,既要突出各功能区特点,又要注意总体的协调性,使之各功能区之间相互配合、协调发展,构成一个有机整体。

2.1.5要有长远观点,为今后发展留有余地。

2.2森林公园区划

2.2.1区划系统

2.2.2功能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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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1根据森林公园综合发展需要,结合地域特点,应因地制宜设置不同功能区。

2.2.2.2游览区:为游客游览观光区域。主要用于景区、景点建设;在不降低景观质量的条件下,为方便游客及充实活动内容,可根据需要适当设置一定规模的饮食、购物、照相等服务与游艺项目。

2.2.2.3游乐区:对于距城市50km之内的近郊森林公园,为填补景观不足、吸引游

客,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需建设大型游乐与体育活动项目时,应单独划分区域。

2.2.2.4狩猎区:为狩猎场建设用地。

2.2.2.5野营区:为发展野营、露宿、野炊等活动用地。

2.2.2.6休、疗养区:主要用于游客较长时期的休憩疗养、增进身心健康之用地。

2.2.2.7接待服务区:用于相对集中建设宾馆、饭店、购物、娱乐、医疗等接待服务项目及其配套设施。

2.2.2.8生态保护区:以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维护公园生态环境为主要功能的区域。

2.2.2.9生产经营区:从事木材生产、林副产品等非森林旅游业的各种林业生产区域。

2.2.2.10行政管理区:为行政管理建设用地。主要建设项目为办公楼、仓库、车库、停车场等。

2.2.2.11居民生活区:为森林公园职工及公园境内居民集中建设住宅及其配套设施用地。

2.2.3景区划分

2.2.

3.1景区内的景观资源应具有完整性,景点相对集中。

2.2.

3.2景区的主题必须鲜明,具有特色,以其独特魅力而存在。

2.2.

3.3有利于游览线路组织,便于游览和管理。

2.2.4区划定界

依据本规范2.1和2.2.3的规定,在1:10000或1:50000比例尺地形图上结合现地测绘,以自然区划为主进行功能区、景区定界。

2.2.5分区概述

按功能分区概要阐述基本情况、利用功能、主要建设内容以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3环境容量与游客规模

3.1环境容量

3.1.1确定合理环境容量应遵循的原则

3.1.1.1合理环境容量必须符合在旅游活动中、在保证旅游资源质量不下降和生态环境不退化的条件下、取得最佳经济效益的要求。

3.1.1.2合理环境容量应满足游客的舒适、安全、卫生、方便等旅游需要。

3.1.2环境容量测算

3.1.2.1应分别按景区、景点可游面积测算日环境容量,并结合旅游季节特点,计算公园年环境容量。

3.1.2.2环境容量一般采用面积法、卡口法、游路法等三种测算方法,可因地制宜加以选用或综合运用。

(1)面积测算法:除卡口法和游路法适用条件之外,游人可进入游览的面积空间,均可采用此法。

(2)卡口测算法:适用于溶洞类及通往景区、景点必经并对游客量具有限制因素的卡口要道。

(3)游路测算法:适用于游人只能沿山路步行游览观赏风景的地段。

3.1.3游客容量

在环境容量测算基础上,按景点、景区、公园换算日、年游客容量。

3.1.4环境容量与游客容量计算公式见本规范附录D

3.2游客规模

3.2.1总体设计前,应对可行性研究提出的游客规模进行核实。

3.2.2根据森林公园所处地理位置,景观吸引能力、公园改善后的旅游条件及客源市场需求程度,按年度分别预测国际与国内游客规模。

3.2.3已开展旅游的森林公园游客规模,可在充分分析旅游现状及发展趋势的基础上,按游人增长速度变化规律进行推算;未开展旅游的新建公园可参照条件类似的森林公园及风景区游客规模变化规律推算,也可依据与游客规模紧密相关诸因素发展变化趋势预测公园的游客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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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景点与游览线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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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景点设计

4.1.1景点设计内容

景点平面布置、景点主体与特色、景点内各种建筑设施及其占地面积、体量、风格、色彩、材料及建设标准。

4.1.2组景

4.1.2.1组景必须与景点布局统一构图,以达到景点与总体环境相协调。

4.1.2.2充分利用已有景点,视其开发利用价值,进行修整,充实、完善、提高其游览价值。

4.1.2.3新设景点必须以自然景观为主,突出自然野趣;以人文景观做必要的点缀,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除特殊功能需要外,景区内部以设置大型人造景点。如必需设置时,应以不破坏自然景观并与总体相协调为前提条件。

4.1.2.4景点主题必须突出,个性必须鲜明;各景点主题之间应相互连贯,但不可雷同。

4.1.3景点布局

4.1.3.1景点布局原则

(1)突出森林公园主题,从公园整体到局部都应围绕公园主题安排。

(2)总体布局应突出主要景区,以主要景区为中心;景区内应突出主要景点,以主要景点为中心;运用烘托与陪衬等手段,合理安排背景与配景。

(3)静态空间布局与动态序列布局紧密结合,处理好动静之间的关系,使之协调,构成一个有机的艺术整体。

4.1.3.2静态空间布局

(1)依据风景透视原理,合理确定景点视场;综合借用对景、透景、障景、夹景、框景、借景等多种艺术手法,合理处理画面与景深,增强艺术感染力。

(2)根据闭锁空间与开朗空间的具体条件,合理组织开朗风景与闭锁风景。

4.1.3.3动态序列布局

(1)正确运用“断续”、“起伏曲折”、“反复”、“空间开合”等手法,构成多样统一的鲜明连续风景节奏。

(2)在整个演替过程中,连续布局不应平铺直叙,除自始至终要有主调、配调和基调之外,还应有阶段性,应突出开始、发展、高潮和结束的时空艺术构图特征。

(3)景点的连续序列布局应沿山势、河流水系、干道的走向展开。

(4)季相交替布局:森林植被是森林公园构图的主要题材。植被布局,应视具体条件,充分利用植物干、叶、花、果的形态和色彩的季节变化在形成四季景观的同时,应重点突出具有特色的季节景观。

4.1.4景点命名

4.1.4.1高度概括景色特点,主题恰如其分,充分解释景观的内涵精髓。

4.1.4.2雅俗共赏,应满足个层次多数游人游览需要。不得单纯艺术追求、片面标新立异、古辟、抽象、令人费解。

4.1.4.3具有新颖性、知识性与趣味性,能激发游人的探索和游赏兴趣。

4.1.4.4景名构思应虚实并举,达到意境与景物形体的完美结合。

4.2游览线路设计

4.2.1游览线路设计内容

选择游览方式、组织游览线路、确定游览内容。

4.2.2游览方式选择

4.2.2.1游览方式

(1)陆游:主要为步行或利用必要的代步工具进行游览,游览和活动内容比较丰富,经济简便,是目前主要的游览方式。

(2)水游:利用自然或人工水体,乘舟游览可充分利用水面,开展水上游览,丰富游览内容。

(3)空游:可乘直升飞机,滑翔机、热气球、缆车等开展空中游览,主要是用于较大型森林公园、空游设施选址必须以不降低景观质量和有利于资源保护为原则。

(4)地下游览:主要利用溶洞或人防公事等,组织地下游览活动。

4.2.2.2游览方式选择原则

合理利用地形、地势等自然地理条件,充分体现景点特点,紧密结合游览功能需要,因地因景制宜、统筹安排。

4.2.3游览线路组织

4.2.3.1合理布局,充分利用各种游览方式,形成有机结合,提供丰富的游览内容。

4.2.3.2游览线路应具有鲜明的阶段性和空间序列变化的节奏感,由起景开始、发展,到高潮、结束,逐渐引人入胜。

4.2.3.3游览线路应便捷、安全,使游客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观赏到景观精华。

4.2.3.4使游人能感受和利用森林公园的多种效益功能。

4.2.3.5有利于森林公园景观资源和环境保护。

4.2.3.6有利于合理安排游人的行、食、住、购、娱等旅游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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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植物景观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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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一般规定

5.1.1森林公园的生产经营区按原森林经营方案及有关林业规定经营;森林旅游区森林的经营方向是为森林旅游服务,采取的各种经营措施必须与游览观光及各种旅游功能需要相适应。

5.1.2森林旅游区的森林植被兼顾景观,休憩、疗养、保健、科研、保护生态环境等多种旅游功能。应根据需要,因地制宜地合理布局,统一安排。

5.1.3森林旅游区的森林植被为前提,逐步形成多数种、多层次、乔冠藤草相结合的较完整的区系植物群落,提高游览观光价值和防护功能。总体上保持良好的森林生态环境,微观上为游人提供不同植被群落多彩多姿的观赏内容。

5.1.4风景林及防护林严禁以单纯取材为主要目的采伐利用,应根据景观需要采取

定向培育及卫生采伐。

5.2植物景观设计

5.2.1森林植物景观是森林公园景观的主体,包含主景、配景和衬景。

5.2.2森林植物景观,应以现有森林植被为基础,按景观需要,结合造林(种草、种花)、改造和整形抚育等措施进行设计、不应大砍大造,应保持森林植被原始状态。

5.2.3对森林公园内尚存的宜林地,应结合景观需要,进行人工造林(种草、种花)、植株应自然配置。

5.2.4对于生长不良且无景观价值的残次林、或由于景观单调而切实需要调整的成过熟人工林,应进行改造。改造后的景观应具有特色,并应与总体相协调。

5.2.5植物景观应突出区系地带性植物群落的特色;充分利用森林植物群落结构、树种、植物干、花、叶、果等形态与色彩,形成不同结构景观与四季景观,并重点突出具有特色的植物景观。

5.2.6植物景观布局应突出局部特色和多样性,总体上应合理搭配、相互协调。

5.2.7妥善安排苗木、草种、花卉来源。新建、扩建苗圃,应符合现行《育苗技术规程》(GB6001-××)的规定。

5.2.8植物景观设计内容包括植物景观平面布置、面积、植被给其景观特色、采取的技术措施、种苗与花卉需要量及其来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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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保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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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一般规定

6.1.1森林公园工程建设,应将保护放在首位,坚持开发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确保自然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

6.1.2森林公园保护工程应从实际出发,结合地区特点,选定建设方案。

6.1.3保护工程设施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6.1.3.1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便于施工;

6.1.3.2保护工程设施坚固、适用,并与周围景观相协调;

6.1.3.3保护工程设施宜进行艺术处理,起到点景、美景的作用。

6.1.4应根据保护对象的特性和科学管理的技术要求,确定适宜、有效的保护措施。

6.1.5对于危及物种生长、生存的病虫害、地方性疾病和污染现象,必须提出积极的防治措施。

6.1.6保护工程设计内容,包括方案制定,保护对象分类,保护措施确定,保护设施设置等。

6.2生物资源保护

6.2.1植物资源保护

6.2.1.1森林公园的植物资源,必须贯彻“保护,培育、合理开发利用”的方针。

6.2.1.2森林防火

(1)森林防火工程建设,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

(2)森林防火主要包括了望、阻隔、预测预报、通信、道路、巡逻、检查、防火机场、防火站等工程建设,应根据地区特点和保护性质,设置相应的安全防火设施。

(3)了望塔(台)、观测站等巡视了望工程的设置,必须通视良好、视野宽阔,控制范围广,其设置位置、结构形式、色彩和高度,均应与公园景观相协调。

(4)野营、野炊等野外用火的旅游场所,必须设置防火设施。

(5)在有火险地段,应设置防火隔离带(或防火线)。隔离带宽度一般为20~30m,最低宽度不应小于树高的1.5倍。

(6)各种森林防火工程建设,必须以提高防火效率,增强防火能力,有利于林火管理为准则。

(7)森林防火工程设计,应符合现行《森林防火工程技术标准》(L YJ127-××)的规定。

6.2.1.3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

(1)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谁经营,谁防治”的责任制度。

(2)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宜采用生物防治措施为主;所选用的天敌,以本地区或附近地区具有的种类为主,需引入外地天敌必须经过本地实验后方可采用。

(3)化学防治必须遵守有关规定,防止环境污染,保护人畜安全,减少杀伤有益生物。

(4)预测预报站,检疫检验室等设施的建立,应根据目的和任务确定其规模及设置位置,并与景观相协调。

6.2.1.4森林公园工程建设,不得破坏或影响自然植被和植物种的生长、繁衍环境。

6.2.1.5对数量不多或逐渐减少的珍贵植物,应根据各自特点,确定适宜的恢复和发展措施。

6.2.1.6在森林公园内采集标本、野生药材和其他林副产品,必须经管理机构同意,并应限定数量,在指定区域内进行。

6.2.2野生动物资源保护

6.2.2.1森林公园的野生动物资源,必须贯彻“加强保护、积极驯养繁殖、合理开发利用”的方针。

6.2.2.2在森林公园开发建设中,应监视、检测环境对野生动物的影响。森林公园建设项目,不得对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6.2.2.3森林公园除狩猎、垂钓等特定区域外,禁止猎捕和其他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活动。

6.2.2.4对保护对象有逃散可能和植被景观易受破坏的地段,以及适宜圈养、半圈养的场所,应根据需要设置围墙、隔网、栅栏等防护设施。

6.2.2.5引入野生动物必须慎重,以适合本区生长的种类为准。不得因物种引入而影响本区域生境和野生动物的生存。

6.3景观资源保护

6.3.1森林公园的一切景物和自然环境,必须严格保护不得损毁、破坏或随意改变。

6.3.2景观资源保护,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6.3.2.1地质遗址、遗迹、历史古迹和珍稀、濒危物种分布区域,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区域,采取特殊保护;

6.3.2.2中心景区采取重点保护

6.3.3在珍贵景物和重要景点上,应根据需要设置适宜的保护设施,但不得增减其他工程设施。

6.3.4森林公园游览区及游人有效视野范围内的林木,不得进行生产性的经营和采伐活动。采取的经营措施必须符合景观要求。

6.3.5古树名木严禁砍伐或移植,并应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为其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维护其正常生长。

6.3.6森林公园的古建筑物保护,必须贯彻“修旧如旧”的方针,保持其原历史风貌。

6.3.7禁止在森林公园内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土及其他毁林、破坏景观的行为。

6.3.8森林公园必须根据环境容量确定合理的游览接待规模,有计划的组织游览活动,不得无限制的超量接纳游览者。

6.4生态环境保护

6.4.1森林公园建设,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生态环境,防止下列危害:

6.4.1.1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源枯竭、种源灭绝以及其它生态失调现象的发生和发展。

6.4.1.2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6.4.2森林公园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的工业生产设施;其他设置建设的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

6.4.3森林公园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6.4.4不得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备。

6.4.5森林公园的居民生活区,宜建在山区空旷地带。生活锅炉、取暖锅炉以及其他用途的烟囱,必须安装消烟除尘设备,且烟囱高度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规定要求。

6.4.6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和其他水上设施,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6.4.7森林公园内裸地应全面绿化,减少粉尘对环境的危害。

6.4.8在森林公园境内,不得使用大功率的广播喇叭和广播宣传车。驶入森林公园的机动车辆,应安装废气净化装置、消声器和符合规定的喇叭。森林公园的游乐场所,应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消除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6.4.9海滨型森林公园向海洋排放污染物,倾倒废弃物,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防

仙女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

第一章自然地理环境及区位条件 一、地理背景 (一)地理位置、范围与面积 仙女山森林公园地处重庆市武隆县境内,属武陵山脉,乌江北岸,位于国营仙女山林场侯家坝工区,地理位置坐标在东经107°43’6’’~107°46’40’’,北纬29°28’24’’~29°31’34”之间,东接白果乡,南接土坎乡,西邻双河、木根乡、涪陵市大木林场,北抵丰都县厢坝乡、丰都县三抚林场。公园规划总面积8190公顷,南北长约17.6公里,东西宽约12.4公里。园区到武隆﹑丰都等地的道路两旁5公里内区域属旅游规划控制区域。 (二)地质、地貌 仙女山平均海拔1750米,最低海拔1560米,最高海拔2033米,相对高度50~200米,平均坡度20度,境内为岩层断裂构成的高台地,上万亩狭长平坝镶嵌其间,形成重庆东部最大的高山草原。 天生桥平均海拔高度780米,最低海拔607米,最高海拔1142米,相对高度200~500米,平均坡度70度,境内为岩层断裂剖面,形成特有的洞峡景观。 (三)气候、水文 仙女山地处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性气候区,受海拔高度的影响,呈亚热带中山气候。雨量大、云雾多﹑湿度大﹑光照不足﹑无霜期短﹑积雪期长﹑冬季严寒积雪﹑夏季凉爽温和﹑春季雨雾绵朦。年均气温低于11.2℃,月平均最高气温7月低于21℃,最低气温出现在1~2月,月均温0.4℃,无霜期仅为200天左右,相对温度78%。年降雨量高于1214.3毫米,年蒸发量为854.9毫米,低于降水量359.4毫米。年平均日照为921.9小时,十月中旬至次年三月上旬为下雪期,下大雪时积雪厚度可达15厘米。

二、交通条件 仙女山有便捷的水陆外部交通条件,经涪陵到重庆主城区约250公里,由重庆机场可直达全国主要城市和海外地区,陆路可直达成都地区,水路经大三峡与宜昌﹑岳阳﹑武汉﹑南京﹑上海联系。目前重庆主城区沿长江水路经涪陵城转乘公路至仙女山约需4小时。随着二,三年后渝涪高速公路的建成,从重庆经陆路至仙女山可缩短至2.5小时;由重庆经南川至武隆的高等级公路已规划修建,建成后重庆至仙女山的路程在2小时以内。涪陵城到仙女山只需要1个多小时,丰都县城到仙女山只有40多公里路程,仙女山上有乡村公路与丰都三扶林场直接相连,现也准备规划修建为等级公路。319国道从仙女山下土坎附近通过,武隆至彭水的沿江二级公路在1998年全程硬化,东去湖南张家界更加便捷。仙女山还位于国家决定新建的渝怀铁路线旁,2005年建成后重庆至武隆铁路里程为198公里,将大大降低旅游交通成本。随着交通条件的不断改善,仙女山具有十分可喜的发展前景。 三、区域经济背景 仙女山森林公园由国营仙女山林场经办,现有正式职工74人,园区内无农户居住,无林权与土地权纠纷。仙女山地区共有草地、荒坡20万亩。目前已有人在外围地带开垦荒地,种植猕猴桃,反季疏菜,三木药材及养殖新疆美利奴细毛羊、南江黄羊、西门塔尔牛等,已初具规模。另外,该地还可开发鹿﹑兔养殖项目以发展观光农牧业。仙女山所属的武隆县,西连涪陵市﹑南川县,南接贵州遵义地区,东与黔江的彭水县相邻,北抵丰都县。武隆是国定贫困县,但近些年经济发展较快,定于明年脱贫。武隆也是三峡库区淹没移民县之一,有3470人移民安置任务,国家移民补偿金额共1.9481亿元。武隆县有39万多人口,主要粮食作物为玉米﹑水稻﹑小麦﹑红苕﹑洋芋等;主要经济作物为苧麻﹑烤烟﹑油菜﹑蚕桑;主要工业门类有采矿﹑电力﹑造纸﹑化工﹑麻纺﹑食品加工﹑烟叶复烤等;武隆羊角醋﹑羊角豆腐干已成为游客喜爱的土特产品。丰富的农林牧产品为满足游客食

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规范

目次 前言 (3) 1范围 (4) 2规范性引用文件 (4) 3术语与定义 (4) 4总则 (6) 5一般规定 (6) 5.1基础资料调查与现状分析 (6) 5.2范围、性质与发展目标 (9) 5.3功能分区 (9) 5.4容量与人口 (10) 5.5客源市场分析与预测 (10) 5.6发展战略、主题定位和营销策划 (11) 6专项保护 (11) 6.1保护规划 (11) 6.2森林景观规划 (13) 6.3生态文化建设规划 (13) 6.4森林生态旅游与服务设施规划 (14) 6.5基础工程规划 (16) 6.6土地利用规划 (18) 6.7社区发展规划 (19) 7分期建设规划 (19) 8投资估算及效益评估 (20) 8.1投资估算 (20) 8.2效益评估 (20) 9规划成果与深度规定 (20) 9.1一般规定 (20) 9.2规划文本参考提纲及图纸 (20) 9.3附件 (20) 附录A森林公园生态环境资源评价 (21) 附录B规范文本参考提纲及图纸目录 (22)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编写。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同济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楚材、刘滨谊、吴章文、刘颂

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与定义、一般规定、专项规划、分期建设规划、投资估算及效益评估、规划成果与深度规定等。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编制和修编,省级和市(县)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编制和修编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明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8005 中国森林公园风景资源质量等级评定 GB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6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LYJ127-91 森林防火工程技术标准 GB/T18973 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JGJ62 旅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64 饮食建筑设计规范 3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国家级森林公园 national forest park 国家级森林公园是指以森林资源为依托,生态良好,拥有全国性意义或特殊保护价值的自然和人文资源,具备一定规模和旅游发展条件,由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自然区域。 3.2 森林公园总体规划 master planning of forest park 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是在一定区域内,根据主体功能要求与建设原则,对森林风景资源科学保护与合理利用在空间、时间上所做的总体安排与布局,是指导森林公园建设、经营和管理的纲领性文件。 3.3 森林风景资源forest landscape resources

国家森林公园标准体系综述

国家森林公园标准体系 综述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国家森林公园标准体系综述 标准的制定及编制情况:相关标准有哪些,主要涉及哪些方面(管理、技术、服务等),这些标准是否适合国家公园建设的需要等等 本文主要探讨我国现有的国家森林公园标准体系以及该体系与我国现有的国家公园标准适应性。 目前我国已出台的森林公园标准有《中国森林公园风景资源质量等级评定》、《国家森林公园设计规范》两项国家标准;《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规范》、《中国森林认证森林公园生态环境服务》、《中国森林认证森林公园生态环境服务审核导则》、《中国森林认证森林公园生态环境服务操作指南》、《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规范》、《森林公园工程技术规范》六项行业标准以及各地地标五项。(红字标准需购买) 《国家森林公园设计规范》为适应森林旅游与森林公园建设的需要,规范森林开发建设和工程设计,确保设计质量对森林公园的内部区划;环境容量与游客规模;景点与游览方式设计;植物景观工程设计;保护工程设计;旅游服务设施工程设计(包括生态文化及科普宣教设施、餐饮、住宿、娱乐游憩、购物、医疗保健、导游标志及信息化管理系统);基础设施工程设计,等方面做出了规定。 《中国森林公园风景资源质量等级评定》作为森林公园保护、开发、建设和管理的依据,规定了森林公园风景资源质量评价的原则、方法、风景资源基本质量与风景资源基本质量公式;森林公园区域环境质量评价;森林公园旅游开发利用条件评价;森林公园风景资源质量等级评定。 《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规范》对于森林公园的基础资料调查与现状分析;森林公园的范围、性质与发展目标;功能分区;容量与人口;客源市场分析与预测;发展战略、主题定位和营销策划;保护规划;森林景观规划;生态文化建设规划(包括宣教中心、博

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规范

前言 1范围 .......................................... ..... ........ ... ............. 第4页 2规范性引用文件 ..................................................... .... ........ 第4页 3术语与定义 ....... .. ......................................... ......... .. ...... .第4页 4总则 ...................................................................... 第6页 5 一般规定 .................................................................. 第6页 5.1基础资料调查与现状分析 ................. .. ............................... 第6页 5.2范围、性质与发展目标 ...................................................... .第9页 5.3功能分区 ............................................................ .……第9页 5.4容量与人口 ............................................................. .第10页 5.5客源市场分析与预测 ....................................................... .第10页 5.6发展战略、主题定位和营销策划 ............................................. .第11页 6专项保护 ................... ...................................................... 第11页 6.1保护规划 ................. ...................................................... 第11页 6.2 森林景观规划 ......... .. .................................................... 第 13 页 6.3生态文化建设规划 ....... .… ..................................................... 第13页 6.4森林生态旅游与服务设施规划 … ................................................... 第14页 6.5基础工程规划 ............ ..................................................... 第16页 6.6 土地利用规划 ............ .… ..................................................... 第18页 6.7社区发展规划 ........... .… .................................................... 第19页 7分期建设规划 ............... ..................................................... 第19页 8投资估算及效益评估 ...................................... .... .................. 第20页 8.1投资估算 ............................................. ..... ................... 第20页 8.2效益评估 .......................................... ...... ..................... 第20页 9规划成果与深度规定 ................................. .... ..................... 第20页 9.1 一般规定 ....................................................... ....... ....... 第20页 9.2规划文本参考提纲及图纸 .......................................... ..... ....... 第20页 第20页 附录A 森林公园生态环境资源评价 附录B 规范文本参考提纲及图纸目录 9.3附件 第21页 第22页

公园设计基本规定

公园设计基本规定 1.1.1公园的用地范围、性质,应以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为依据。 1.1.2沿城市主、次干道的公园主要出入口的位置和规模,应与城市交通和游人走向、流量相适应。 1.1.3公园沿城市道路部分的地面标高应与该道路路面标高相适应,并应采取措施,避免地面径流冲刷、污染城市道路和公园绿地。 1.1.4位于城乡绿道网上的公园,宜与绿道有效衔接。 1.1.5公园沿城市道路、水系部分的景观,应与该地段城市风貌和功能相协调。 1.1.6公园沿水系设计时,应根据相关区域防洪和防汛要求,综合考虑相邻区域水位变化对公园景观和生态系统的影响,并应确保游人安全。 1.1.7公园的应急避险功能的确定,应以城市综合防灾要求、公园的安全条件和资源价值保护要求等为依据。 1.1.8位于城市高压输配电架空线下的公园,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有措施隔离游人与电力设施。 2在考虑植物自然生长规律的基础上,植物与架空线的净空距离应符合表3.1.8-1的规定。 表3.1.8-1 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与树木之间最小垂直距离(m) 3建筑与架空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表3.1.8-2、表3.1.8-3的规定 表3.1.8-2 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垂直距离(m) 表3.1.8-3 架空电力线路边导线与建筑物之间安全距离(m) 4不得掩埋、破坏电力设施。 1.1.9城市高压输配电架空线以外的其他架空线和市政管线不宜通过公园,须通过公园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选线应符合公园总体设计要求。 2应避开公园主要景点和游人密集活动区。 3通过乔、灌木种植区的地下管线与树木的水平及垂直距离应符合表3.1.9-1、3.1.9-2的规定。

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规范

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 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规范 Standard for Overall Design of Forest Parks LY/T5132—95 主编单位:林业部调查规划设计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 施行日期:1996年1月1日 林业部关于颁发《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规范》行业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农林)厅(局),东北、内蒙古国有森工(集团)总公司(总局): 根据林业部林计通字[1993]73号文下达的编制任务,由林业部调查规划设计院编制的《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规范》业经有关单位和专家进行审查通过,现批准为林业行业推荐性标准,代号LY/T5132—95,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 本《设计规范》的管理及解释工作由林业部负责。林业部调查规划设计院负责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 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一日 目次 1 总则 2 总体布局 2.1 一般规定 2.2 森林公园区划 3 环境容量与游客规模 3.1 环境容量 3.2 游客规模 4 景点与游览线路设计 4.1 景点设计

4.2 游览线路设计 5 植物景观工程 5.1 一般规定 5.2 植物景观设计 6 保护工程 6.1 一般规定 6.2 生物资源保护 6.3 景观资源保护 6.4 生态环境保护 6.5 安全、卫生工程 7 旅游服务设施工程 7.1 一般规定 7.2 餐饮 7.3 住宿 7.4 娱乐 7.5 购物 7.6 医疗 7.7 导游标志 8 基础设施工程 8.1 一般规定 8.2 道路交通 8.3 给、排水 8.4 供电 8.5 供热 8.6 通信 8.7 广播电视 8.8 燃气 9 设计文件组成 9.1 一般规定 9.2 设计说明书 9.3 设计图书 9.4 附件 附录A 术语解释 附录B 森林旅游资源调查 附录C 森林旅游资源与开发建设条件评价附录D 容量测算推荐公式

《XX省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方案及思路

XX省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19-2028 年)方案及思路 XX勘察设计研究总院 XX年XX月

目录 一、编制目的 二、规划范围及目标 三、森林公园各功能分区要求 四、时间安排 五、人员安排 六、资料收集清单 七、附表 表1 XX省级森林公园-社区居民分布情况统计表 表2 XX省级森林公园-管理局(处)人员现状统计表 表3 XX省级森林公园-基础设施现状统计表 表4 XX省级森林公园-建设项目统计表 八、附件 附件《LY/T 2005-2012 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规范》

一、编制目的 根据XX等文件精神,要求自公园设立批准之日起十八个月内,须按批复的面积和范围完成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编制,报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为能继续有效发挥森林公园的主体功能,进一步提高森林公园的保护与管理水平,有效开展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风景资源的保护利用,有必要及时对森林公园进行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总规的评审与审批。 二、规划范围、目标 1、规划范围:按XX号文批复的面积和范围进行规划),总面积为XX公顷(约XX万亩)。 2、规划目标:按照“XX”的规划思路,以“全面保护、合理利用”为前提,将XX省级森林公园打造为XX精品乡村旅游线路上的绿色节点,构筑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本规划必须遵循森林公园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程规范,并与区(县)级、市级旅游规划及其他上位规划进行充分有效衔接。 三、森林公园各功能分区要求 目前,省级森林公园没有相应的总体规划编制规范,依照《LY/T 2005-2012 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规范》进行编制。根据该规范,森林公园功能分区类型包括核心景观区、一般游憩区、管理服务区和生态保育区,每类功能分区可根据具体情况再划分为几个景区(分区)。 1、核心景观区

凌云山国家森林公园重要景观节点绿化方案设计说明

凌云山国家森林公园重要景观节点绿化方案 设计说明 1、基本概况 1.1项目概况 四川凌云山国家森林公园位于南充市高坪区境内,跨老君、佛门、青莲、万家四乡镇共有十一村,公园经营面积1116. 4h m2,由凌云山、白山片区和横达山片区两大片区组成,其中凌云山、白山片区面积816. 13 hm2,地理坐标为东经106°10' 44"-106°13'38",北纬3 0°44' -04"3 0°4 6 7 1 4";横达山片区面积3 0 0.27 hm2,地理坐标为东经106°16' 22"-10 6°18' 13",北纬3 0°4 4' 0 9"-3 0°45' 54" 。 四川凌云山国家森林公园属于中丘中谷和低山深谷地貌,海拔高度介于330 -600米之间。公园以凌云山、白山、横达山为主体,属四川盆地中皿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区,年平均温度低于河谷平坝,一般在1 7℃左右,一年内8月份气温最高,平均为2 8℃左右,1月份气温最低,平均为6.5℃。夏季温度变化小,相对温差。一般在6℃至8℃之间,春秋季变化较大,相对温差在8℃至1 4℃之间。 四川凌云山国家森林公园重要景观节点位于凌云山、白山片区,本次规划主要包括:老君入口沿线及两旁空地(大高嘴—大转角、大转角—双土地、双土地—三清殿道观、大高嘴、大转角处);双土地周边及沿线林中空地(双土地—佛儿门、双土地转角、双土地旁空地);拓展中心、来凤坡、观佛台、欢乐街口、欢乐街—马岩山、凌云水库—景区入口、石书卷—将军林、大转角—海龙居农家乐、药王洞上、佛儿门公路下、神仙磨。 1 .2区位与交通分析 四川凌云山国家森林公园距南充市区10km,距南充新机场4km,南充至重庆、成都、广安三条高速公路、绕城高速公路以及直达市区的机场大道交汇于凌云山下,景区交通便捷,区位优势突出。 2、绿化设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困森林法》(2000); (2)《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LY/T5132-95); (3)《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5)《森林防火条例》; (6)《中华人民共和围水土保持法》; (7)《四川省绿化条例(2002年修正)》; (8)《旅游规划通则》: (9)《四川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

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规范

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规范

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规范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the forest park master planning (征求意见稿) My dent ist ha d jus t pu him neys w ere bu ilt ab ove se a-lev el. In 1860, a b etter plan was put f orwar d by an

目录 1 总则 (5) 2 术语 (5) 3 一般规定 (7) 3.1 基础资料与现状分析 (7) 3.2 资源评价 (14) 3.3 范围、性质与发展目标 (15) 3.4 布局、结构与综合分区 (16) 3.5 容量与人口 (17) 4 专项规划 (19) 4.1保护保育规划 (19) 4.1.1 一般规定 (19) 4.1.2 生物资源保护规划 (20) 4.1.3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0) 4.1.4 防灾规划 (22) 4.1.5安全保障规划 (22) 4.2森林景观规划 (22) 4.3 生态文化建设规划 (23) 4.4 游憩规划 (24) 4.5 基础工程规划 (27) 4.5.1 一般规定 (27) 4.5.2 道路交通规划 (28) 4.5.3 供电规划 (28) 4.5.4 给排水工程规划 (29) 4.5.5 供热规划 (29) 4.5.6 通信网络工程规划 (29) 4.5.7 广播电视规划 (30) 4.5.8 燃气规划 (30) 4.5.9 医疗救护规划 (30) 3 , a bette r pla n was put forwa rd by an

森林公园大门设计方案

森林公园大门设计 (内容、原则、要求和自己的观点) 09视觉传达三班林森 0916402006 园林大门是各类园林中突出、醒目的面貌.由于各类园林的性质不同,其大门的形象,内容,有很大的区别。如自然风景区,城市小游园和城市公园的大门就迥然不同,城市公园大门是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本文仅对城市公园大门作分析。 一、功能与组成 1.功能 (1)集散交通组织引导出入口人流及交通集散,尤其表现在节假日,集会及国内大型活动时,出入口人流及车辆剧增,出入口需恰当地解决大量人流的集散、交通及安全等问题。(2)门卫、管理公园出入口除具一般门卫功能外,并具有售票、收票的功能.此外在可能情况下,为游人提供一定的服务,如小卖店、公用电话、照相、物品寄存等. (3)组织园林出人口的空间及景致公园出入口空间既是城市道路与公园之间的空间过渡及交通缓冲,又是人们游赏园林空间的开始.因此,在空间上起着由城市到园林的过渡、引导、预示、对比等作用。 (4)大门形象具有美化街景的作用公园大门是人们游赏园林的第一个景物,将给人们留下深刻的印象,其形象体现出园林的规模、性质、风格等,其优美的造型也是美化街景的重要因素. 2.组成 公园大门的组成,因园林的性质、规模、内容及使用要求的不同而有所区别。按目前最普遍公园类型,其主要出入口大门的组成大致有如下内容: 出入口 售票室及收票 门卫,管理及内部使用的厕所 公园出入口内外广场及游人等候空间 自行车存放处 小型服务设施,如:,小卖部、电话、照相、儿童车出租处、物品寄存、游览指导等. 二、设计要求: 1.位置选择 公园大门的位置首先应考虑公园总体规划、按各景区的布局、游览路线及景点的要求等来确定公园大门的位置。由于公园大门的位置与园内各种活动安排,人流量疏密及集散,游人对园内某些景物的兴趣以及各种服务,管理等均有密切关系。所以,应从公园总体规划着手考虑大门位置。 其次,公园大门的位置要根据城市的规划要求,要与城市道路取得良好关系,要有方便的交通,应考虑公共汽车路线与站点的位置,以及主要人流量的来往方向。 同时,公园大门位置应考虑周围环境的情况,加附近主要居民区及街道的位置,附近是否有学校、机关、团体以及公共活动场所等,都直接影响公园大门的位置的确定。 另外,公园供应物资的运输方向,废物排出方向等,也是选择公园各门位置应考虑的因素.综合以上各种功能关系及景致要求,可确定出公园各种出入用门的具体位置.一般大、中型的公园有三类门,即:

山东灵山湾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修编20182027年

《山东灵山湾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修编)(2018-2027年)》规划成果公示 为进一步促进山东灵山湾国家森林公园生态旅游资源的优化整合和效益提升,科学指导灵山湾国家森林公园的合理开发建设,创造更好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原青岛西海岸新区林业局委托济南新绿豪设计有限公司完成了《山东灵山湾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修编)(2018-2027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按照《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依法将《规划》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2月26日至3月4日。 请广大市民踊跃提出意见和建议,于公示期内以电话、e-mail等形式向我局林业站反馈意见。 联系人:李贵学88138273 e-mail:jnlinyezhan@https://www.wendangku.net/doc/ff18486193.html, 一、规划范围 山东灵山湾森林公园由环海林场和大珠山两个片区组成,总面积761.1hm2。各个片区地理坐标和四界范围如下: 环海林场片区,面积320.8hm2。地理坐标(CGCS2000坐标系,下同):东经120°01′02″-120°02′26″,北纬35°49′25″-35°50′48″。范围包括:融合路与滨海大道交叉口(沿滨海大道东缘向北、东北至)环海林场防火路(沿防火路至)黑松林林缘(沿林缘向东南至)海岸线(沿海岸线向西南至)滨海大道东路东侧(沿海滩植被群落外缘向西至)海军路(沿滨海大道东路南缘向西至)融合路与滨海大道交叉口。 大珠山片区,面积440.3hm2。地理坐标:东经

119°57′00″-119°59′20″,北纬35°46′24″-35°48′27″。范围包括:自大珠山景区小福台顶东南侧山顶(沿山谷向西南至)滨海街道东山张村东侧山顶山脚林缘(沿林缘向北至)黑龙潭西侧山顶(沿山谷向北至)滨海街道大桥村南侧库塘东北角(沿S293东南侧林缘向东北至)大珠山水库西北侧山顶(沿林缘向南至)石门寺塔林西侧游步道(沿游步道至)心经刻石西北侧山谷(沿山谷向东南至)小福台顶北侧游步道(沿游步道向东至)仙人庵西南侧游步道交叉口(沿山谷向南至)大珠山景区小福台顶东南侧山顶。 二、规划分期 本次总体规划期限为2018-2027年,共10年。 规划考虑公园建设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的大背景以及黄岛区中央公园2020年将初具规模的实际情况,将规划期分为近期和远期。 近期:2018-2020年,3年;远期:2021-2027年,7年。 三、主题定位 (一)总体定位 根据资源特色及区位情况,灵山湾森林公园应在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的基础上,立足自身区位优势,凸显森林、海滩、山岳等资源特色,融文化于生态之中,建设城海一体、山林交融、芳香多彩、功能多样的黄岛区城市绿肺、生态地标。 以建设中国一流、青岛特色的森林生态休闲目的地为标杆,努力打造中国知名的城郊休闲型国家森林公园、山东省国家森林公园保护和发展的样板工程、黄岛区重要的森林研学基地。 (二)分区定位 1、环海林场片区 充分发挥片区地处黄岛城区、接城连海的区位优势,突出林场作为滨海地带少见的绿色斑块的独特性,大力提升片区森林景观和环境,完善基础服务设施,强化生态休闲、科普教育、森林研学等功能,建设城市中心滨海休闲型国家森林公园片区。

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规范(二)

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规范(二) 8.3 给、排水 8.3.1 森林公园给水工程,包括生活用水、生产用水和消防用水的出供给。 8.3.2 森林公园给水方式,有条件的可采用集中管网给水,也可利用简易管线自流引水,或采用机井给水。 8.3.3 给水水源可采用地下水或地表水,一般以地下水为主。水源选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8.3.3.1 供水距离短,并有充足水量; 8.3.3.2 水质良好,符合现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规定。 8.3.3.3 给水方便可靠,经济适用; 8.3.3.4 水源地应位于居民区和污染源的上游。 8.3.4 排水工程必须满足生活污水、生产污水和雨水排放的需要。 8.3.5 排水方式,宜采用暗管(渠)排放。 8.3.6 污水排放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生活、生产污水,必须经过处理后排放,不得直接排入水体和洼地。 8.3.7 给、排水工程设计内容,包括选定水源,确定给、排水方式,布设给、排水管网等。 8.3.8给、排水工程设计,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8.4 供电 8.4.1 森林公园的供电工程,应根据电源条件、用电负荷和供电方式,本着节约能源、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的原则进行设计,做到安全适用,维护管理方便。 8.4.2 森林公园供电容量设计,应正确处理近期和远期发展的关系,做到以近期为主,适当考虑远期发展。 8.4.3 供电电源应充分利用国家或地方现有电源。当无现有电源可以利用或利用现有电源不经济合理时,方可考虑自备电源。在水力或风力资源丰富地区,可优先考虑自建小型水力或风力发电站。 8.4.4 供电方案应运行可靠,简单灵活,方便维修、技术先进、经济适用。 8.4.5 供电电压应以地区电压等级为准。自建电厂(站)时,必须采用国家标准电压等级。 8.4.6 用电负荷计算,一般采用“单位指标法”和“需用系数法”。 8.4.7 变(配)电设施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8.4.7.1 输电距离短,接近符合中心; 8.4.7.2 便于电压质量的提高和线路的引入、引出; 8.4.7.3 地质稳定安全的地区; 8.4.7.4 不受积水或洪水淹没的威胁; 8.4.7.5 不影响临近设施; 8.4.7.6 不破坏生态环境和公园景观。 8.4.8 用电符合较小而又分散的地区,宜采用独立变电所或杆上变压器。在变电所和变压器的周围,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8.4.9 当电力负荷所引起的电压波动值超过照明或其他用电设施电压质量要求时,应分别设置动力和照明变压器。 8.4.10 供电线路敷设,一般不应采用架空线路。必须采用时,线路应尽量沿路布设,避开中心景区和主要景点,尽可能不跨越建筑物或其他设施。高压线路不得穿越动物集中活动区。

南宁市五象岭总体规划(2015-2025)文本

南宁市五象岭总体规划(2015-2025)文本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总体布局与发展战略 (3) 第一节性质和范围 (3) 第三节总体布局 (3) 第四节分区建设项目及景点规划 (4) 第三章生态文化建设 (4) 第一节规划原则 (4) 第二节生态文化建设重点和布局 (4) 第四章森林生态旅游与服务设施规划 (5) 第一节旅游服务设施规划 (5) 第二节游线组织规划 (5) 第五章容量估算及客源市场分析与预测 (5) 第一节游客容量控制 (5) 第二节客源市场分析与预测 (5) 第六章植被与森林景观规划 (6) 第一节规划原则 (6) 第二节植被规划 (6) 第三节森林景观规划 (6) 第四节风景林经营管理规划 (6) 第七章资源与环境保护规划 (7) 第一节规划原则 (7) 第二节保护分区及保护措施 (7) 第三节生态环境及生态资源保护 (8) 第四节森林植物和野生动物保护 (8) 第八章基础工程规划 (9) 第一节道路交通规划 (9) 第二节给、排水工程规划 (9) 第三节供电规划 (9) 第四节通信、网络、广播电视工程规划 (10) 第九章防灾及应急管理规划 (10) 第十章土地利用规划及居民点调控规划 (10) 第一节土地利用规划原则 (10) 第二节土地利用规划 (10) 第三节居民点调控规划 (11) 第十一章分期建设规划 (11) 第一节近期(2015~2016年)建设目标及重点建设工程 (11) 第二节中期(2017~2019年)建设目标及重点建设工程 (11) 第三节远期(2020~2025年)建设目标及重点建设工程 (11) 第四节实施保障措施 (12) 第十二章附则 (12)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收费依据及标准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收费依据及标准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收费依据及标准 发布日期:2010-5-14 一、收费依据 1、《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 2、《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物价局计价格[1999]1283号); 3、《关于林权证工本费和林权勘测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1]1998); 4、《湖北省物价局关于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复函》(鄂价房服函[2007]73号); 5、湖北省勘察设计协会文件(鄂勘设协)10号。 二、收费许可 1、《湖北省服务价格(收费)监审证》(麻城市物价局麻价服证第58079号);

2、《湖北省物价局收费许可证》(麻城市物价局局第20090702号)。 三、收费标准 (一)、森林资源调查勘测 1、分地类面积勾绘 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中地形测量的一半计费用。每平方公里测量费用为14244元,其中难度系数为1~1.3。 测量费用为= 面积×每平方公里测量费×难度系数 地类面积勾绘费用按照测量费用的50%计算,每亩收费4.5~5元。 2、林地资源调查 调查内容:分林种、树种的胸径、树高、数量、蓄积;古大珍稀树种、国家保护树种专项调查;风景区、森林公园、野生动物专项调查等。 林业行业标准:林业综合调查每亩调查费用为25~35元/亩计(按难度系数取费)。

资源调查费= 面积×每亩调查费 (二)、伐区作业设计 林业行业标准:林业伐区调查费用为10~20元/亩(按难度系数取费)。平均20~25元/立方米。 伐区作业设计费=面积×每亩调查费 (三)、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 包括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报告、木材加工可行性研究报告、林业建设项目建议书(成果)等。 当项目计费用基价为1000万元~1亿元时,取12~28万元;当项目计费用基价为1~5亿元时,取28~75万元。当项目费用基价为1000万元以下时,取3~5万元。林业行业调整系数为0.8 咨询收费标准=计价额×调整系数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制定估算投资额3000万元以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标准的通知 鄂价房服字【2001】107号

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规范修订稿

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规范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

目次 前言 (3) 1范围 (4) 2规范性引用文件 (4) 3术语与定义 (4) 4总则 (6) 5一般规定 (6) 基础资料调查与现状分析 (6) 范围、性质与发展目标 (9) 功能分区 (9) 容量与人口 (10) 客源市场分析与预测 (10) 发展战略、主题定位和营销策划 (11) 6专项保护 (11) 保护规划 (11) 森林景观规划 (13) 生态文化建设规划 (13) 森林生态旅游与服务设施规划 (14) 基础工程规划 (16) 土地利用规划 (18) 社区发展规划 (19) 7分期建设规划 (19) 8投资估算及效益评估 (20) 投资估算 (20) 效益评估 (20)

9规划成果与深度规定 (20) 一般规定 (20) 规划文本参考提纲及图纸 (20) 附件 (20) 附录A森林公园生态环境资源评价 (21) 附录B规范文本参考提纲及图纸目录 (22)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给出的规则编写。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同济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楚材、刘滨谊、吴章文、刘颂

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与定义、一般规定、专项规划、分期建设规划、投资估算及效益评估、规划成果与深度规定等。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编制和修编,省级和市(县)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编制和修编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明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8005 中国森林公园风景资源质量等级评定 GB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6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LYJ127-91 森林防火工程技术标准 GB/T18973 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JGJ62 旅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64 饮食建筑设计规范 3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国家级森林公园 national forest park 国家级森林公园是指以森林资源为依托,生态良好,拥有全国性意义或特殊保护价值的自然和人文资源,具备一定规模和旅游发展条件,由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自然区域。 3.2 森林公园总体规划 master planning of forest park 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是在一定区域内,根据主体功能要求与建设原则,对森林风景资源科学保护与合理利用在空间、时间上所做的总体安排与布局,是指导森林公园建设、经营和管理的纲领性文件。 3.3 森林风景资源forest landscape resources 是森林公园的自然和人文资源及其环境要素中凡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以为旅游业所开发利用,并可产生相应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各种物质和因素的总称。 景物 scenic attraction 指具有独立欣赏价值的森林风景资源个体,是森林公园构景的基本单元。

森林旅游规划与开发

创意大森林,运作绿资产 ——超越《旅游规划通则》与《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规范》 北京绿维创景规划设计院 森林旅游与养生地产中心 2011年4月

第一篇背景篇:国内外森林旅游发展概述 一、国外森林旅游概况 1、发展状况 1)拉美,占整个旅游收入的90%以上; 2)德国,森林医院,年森林游憩者近10亿人次; 3)日本,每年进行“森林浴”达几亿人次; 4)美国,每年参加森林游憩的人数高达20亿人次,森林旅游 消费高达3000亿美元,美国人均八分之一的收入都花在森林旅 游上。 点评: 人类具有“亲水”与“亲近森林(绿色)”的天性,而国外发达 的社会经济条件则保证了这种“天性”能够转化为现实的消费 需求,形成了持续繁荣的森林旅游市场。国外森林旅游的今天,就是中国森林旅游的明天。 2、开发模式 1)生态观光模式,e.g. 美国黄石国家公园、美国红杉国家公园; 2)休闲度假模式,e.g. 日本箱根森林温泉、南非Earth Lodge 森林度假营地; 3)运动康体模式,e.g. 南美罗赖马山、塔斯马尼亚的圣克莱尔

河国家公园; 4)游乐狂欢模式,e.g. 西班牙萨鲁的冒险家乐园、德国鲁斯特的欧洲主题公园、英国国家森林迷宫。 点评: 可以发现,国外森林旅游开发模式本身并没有太多的新奇,真正值得关注的是其扎实的操作思路,1)重视规划设计;2)重视自然,旨在社会公益;3)良好的基础设施建设;4)开展宣传教育,邀请公众参与公园策划;5)建设非常完备的的配套法律法规体系,执法严格有效。 二、国内森林旅游概况 1、总体状况 1)我国目前发展森林旅游的主要形式是建立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植物园以及在自然保护区开辟旅游小区,其中,森林公园是主体; 2)截至2009年底,共建立各级森林公园2458处,总规划面积达1652.5万公顷,其中,国家级森林公园达到730处。 点评: 国内森林旅游大多脱胎于林场系统,最常见的操作手法是在原林场的基础上组建森林公园,“一个班子,两块牌子”,由林场作为投资主体进行基本的旅游开发。 自张家界1982年作为第一个森林公园批建以来,整个中国的森

国家森林公园标准体系综述

国家森林公园标准体系综述 标准的制定及编制情况:相关标准有哪些,主要涉及哪些方面(管理、技术、服务等),这些标准是否适合国家公园建设的需要等等 本文主要探讨我国现有的国家森林公园标准体系以及该体系与我国现有的 国家公园标准适应性。 目前我国已出台的森林公园标准有《中国森林公园风景资源质量等级评定》、《国家森林公园设计规范》两项国家标准;《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规范》、《中国森林认证森林公园生态环境服务》、《中国森林认证森林公园生态环境服务审核导则》、《中国森林认证森林公园生态环境服务操作指南》、《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规范》、《森林公园工程技术规范》六项行业标准以及各地地标五项。(红字标准需购买) 《国家森林公园设计规范》为适应森林旅游与森林公园建设的需要,规范森林开发建设和工程设计,确保设计质量对森林公园的内部区划;环境容量与游客规模;景点与游览方式设计;植物景观工程设计;保护工程设计;旅游服务设施工程设计(包括生态文化及科普宣教设施、餐饮、住宿、娱乐游憩、购物、医疗保健、导游标志及信息化管理系统);基础设施工程设计,等方面做出了规定。 《中国森林公园风景资源质量等级评定》作为森林公园保护、开发、建设和管理的依据,规定了森林公园风景资源质量评价的原则、方法、风景资源基本质量与风景资源基本质量公式;森林公园区域环境质量评价;森林公园旅游开发利用条件评价;森林公园风景资源质量等级评定。 《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规范》对于森林公园的基础资料调查与现状分析;森林公园的范围、性质与发展目标;功能分区;容量与人口;客源市场分析与预测;发展战略、主题定位和营销策划;保护规划;森林景观规划;生态文化建设规划(包括宣教中心、博物馆、展览馆、标本馆、解说步道、解说牌、警示牌、指示牌及标牌解说词、导游词与多媒体解说内容等);森林生态旅游与服务设施规划;基础工程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社区发展规划等方面做出了规定。 《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规范》对于森林公园的区划;环境容量;游客规模;景点设计;游览路线设计;植物景观工程设计;保护工程;安全、卫生工程;旅游服务设施工程;基础设施工程(道路交通、给排水、供电、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燃气)等方面做出了规定。 严格意义上讲,我国的国家公园实际上主要建立在台湾地区,而在中国大陆只有云南省按照其省级的国家公园标准建立的先格里拉普达措国家公园与尚在 试点中的黑龙江汤旺河国家公园。我国尚未有国家公园方面的国家标准,但云南省按照其省级的标准建立了《国家公园总体规划技术规程》与《自然保护区与国家公园生物多样性检测技术规程》。 《国家公园总体规划技术规程》适用于云南省境内国家公园总体规划的编制。 《自然保护区与国家公园生物多样性检测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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