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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详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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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9565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化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详细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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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1. 制定目的

本文的目的在于规范质量监督管理部化验室安全管理。

2. 制定范围

本管理程序适用于质量监督管理部在化验室工作时的安全管理。

3. 化验室安全常识

3.1 防火。

3.1.1 化验室中的易燃品、强氧化剂、易挥发物要按规定妥善保存。

3.1.2 化验室严禁吸烟。使用可燃药剂,如丙酮、甲醇等,要防止蒸气逸散,操作时远离明火和热

源装置。

3.1.3 实验进行加热燃烧时,检查周围区域,不离人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1.4 常检修电器设备,防短路、超负载等原因而引起的线路着火。

3.1.5 化验室应备有防火砂箱或砂袋,石棉布和各类灭火器。防火器材要放在固定便于取用的地方。

3.2 灭火。

化验室一旦着火,应采取以下措施:

3.2.1 防止火势扩展,移走一切可燃物,关闭电闸,切断电源,停止通风。

3.2.2 扑灭火源。有机溶剂泼洒着火时,可用湿布、石棉布或砂子盖灭,或用灭火器扑救。衣服着火时,立即用湿布压灭火焰,面积燃烧大时,可就地打滚。

3.2.3 扑救化学药品的火灾注意事项:与水发生剧烈作用的药品,不能用水扑救,可用砂扑救。

3.2.4 有机溶剂如比水轻,不可用水扑灭,可用泡沫灭火器或砂土扑救;比水重的有机溶剂,如四氯化碳,可用水或泡沫灭火器。

3.2.5 反应器内的燃烧(如油浴着火),用石棉布盖住,隔绝空气使火熄灭。

3.2.6 蒸馏加热时,冷凝效果不好,易燃蒸气在冷凝器顶端燃着,应先停电火,再扑救。绝不可用塞子或其它物件堵住冷凝管口。如由于冷凝水未开引起燃烧,不要放入冷水,造成冷凝管炸裂。

3.2.7 水槽失水位又有加热盘管时,应先关闭电源,等待盘管足够降温后补充水。

3.3 防爆。

3.3.1 氢气瓶开关阀门必须按照操作步骤,氢气

瓶身要有防震橡胶圈防护, 氢气瓶存放地要保持通风。

3.3.2 化学药品存放地必须保持通风。药品库要装防爆灯。

3.3.3 化学药品和气瓶、液氮瓶严禁阳光照晒。

3.4 防窒息。

3.4.1 操作药品柜,不要将头伸入柜中,闻到不明气味,首先回避通风。

3.4.2 氮气瓶存放地保持开窗通风。

3.4.3 如化验室未开通风装置,禁止操作液氮。

3.5 防烧伤。

3.5.1 电炉操作、油浴操作、马弗炉操作必须戴防烫护品。

3.5.2 液氮操作要戴皮质或石棉手套。液氮操作务必轻拿轻放,防止液氮快速冲出。

3.5.3 高温样品取样,必须穿戴防护手套和面罩。

3.6 防止腐蚀。

3.6.1 腐蚀类刺激性药品,如强酸、强碱、浓氨水、氢氟酸、冰醋酸等,取用时应尽可能戴上橡皮手套和防护眼镜。操作后立即洗手。如瓶子较大,搬运时必须一手托住底部,一手拿住瓶颈。

3.6.2 稀释硫酸时,必须在烧杯等耐热容器中进行,必须在玻璃棒不断搅拌下,缓慢地将硫酸加入到水中!溶解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时,大量放热,也必须在耐热容器中进行。浓酸和浓碱必须在各自稀释后再进行中和。

3.7 用电安全。

3.7.1 化验室用电要根据设备及房间用电总功率配备电源。

3.7.2 化验室电源电压要稳定,应定期检查电源电压。

3.7.3 化验室照明和设备用电要分开,各项电源要匹配好。

3.7.4 精密仪器需要有稳压装置。

3.7.5 化验室电源要和生产车间用电量大的设备电源分开。

3.7.6 化验室电源要有地线.三相五线制。

3.7.7 110V电插座要明确标识。

4. 进入化验室须知

4.1 进入化验室内,禁止大声喧闹,相互追逐。

4.2 进入化验室内,严禁吸烟。

4.3 非工作人员进入化验室,严禁触摸检验设备及药品。

4.4 严禁携带、食用各种食品和饮料。

4.5 进入化验室内,坐、立、衣着应讲文明。

4.6 进入化验室内,应保持室内的整洁,注意言谈举止。

4.7 严禁化验室内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

4.8 严禁在化验室内进行亲朋好友拜访活动。

4.9 化验室内禁止躺卧、睡觉。

4.10 化验室内禁止看与专业无关的书及报刊。

4.11未经同意,禁止从化验室拿取药品或其它物品。

4.12 严禁在化验室内各种记录本上涂画。

4.13 进入工作场所,请注意各类安全标识。

4.14 严格遵守公司及部门的有关保密条例。

4.15 禁止私自外借公司及部门的各种技术资料。

4.16 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程及制度。

5. 化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5.1 分析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了解设备性能及操作中可能发生事故的原因,掌握预防和处理事故的方法。

5.2 进行有危险性的工作,如危险物料的现场取样、易燃易爆物品的处理、焚烧废液等应有第二者陪伴,陪伴者应处于能清楚看到工作地点的地方并观察操作的全过程。

5.3 化验室内禁止吸烟、进食,不能用实验器皿处理食物。离室前有肥皂洗手。

5.4 打开浓盐酸、浓硝酸、浓氨水试剂塞时应带防护用具,在通风柜中进行加热及化学反应操作中不得离开岗位,必须离开时要委托能负责任者看管。

5.5 夏季打开易挥发溶剂瓶塞前,应先用冷水冷却,瓶口不要对着人。

5.6 稀释浓硫酸的容器,烧杯或锥形瓶要放在塑料盆中(防止炸裂),只能将浓硫酸慢慢倒入水中,不能相反!必要时用水冷却。

5.7蒸馏易燃液体严禁用明火。蒸馏过程不得离人,以防温度过高或冷却水突然中断。玻璃管与胶管、胶塞等拆装时,应先水润湿,手上垫棉布,以免玻璃管折断扎伤。

5.8 化验室内每瓶试剂必须贴有明显的与内容物相符的标签。严禁将用完的原装试剂空瓶不更新标签而装入别种试剂。

5.9工作时应穿工作服,长发要扎起,不应在食堂等公共场所穿白大褂。进行有危险性的工作要加戴防护用具。最好能做到实验时都戴上防护眼镜。

5.10 必须有专人进行周期性的安全巡检,并真实记录。

5.11 分检操作现场严禁大量摆放化学药品,按规定领用化学药品。

5.12 严格按照检验操作规程作业,严禁随意移动各类定置摆放物品。

5.13 化验室动火作业,必须经过安全审批,并采取防护措施。

5.14 工作完毕检查水、电、气、窗、工作台,按规定确定安全后方可离开。

6.化验室安全巡检制度

6.1 每倒班运行班长负责当班的安全巡检工作,巡检结果记录在交接班日志上。

6.2 倒班当班的巡检内容包括:消防安全、设备运行情况及卫生状况。

6.3 每周由部门安全员负责做一次彻底的安全巡检工作,并记录在安全巡检记录表上。

6.4 安全巡检工作主要内容:消防器材、电源插座接线、气瓶安全、环境异音、环境异味、不明试剂或不明用途物品、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着装、设备运行状况、照明系统状况。

6.5 设备维护技术人员每早上做一次设备运行状况安全巡检。

6.6 巡检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7. 化学药品管理规定

化验室的化学药品及试剂溶液品种很多,化学药品大多具有一定的毒性及危险性,对其加强管理不仅是保证分析数据质量的需要,也是确保安全的需要。要求所有化验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7.1 所有化学药品必须存放在指定柜斗位置,并贴上标签。药品柜和试剂溶液均应避免阳光直晒及靠近暖气等热源。要求避光的试剂应装于棕色瓶中或用

黑纸或黑布包好存于暗柜中。腐蚀性试剂宜放在无锈钢或搪瓷的盘或桶中,以防因瓶子破裂造成事故。

7.2 化学药品的存放应安全合理,尽量相互隔离存放。化学药品要按无机物、有机物分类存放,无机物按酸、碱、盐分类存放,盐类中按金属活跃性顺序分类存放。相互混合或接触后可以产生激烈反应、燃烧、爆炸、放出有毒气体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化合物称为不相容化合物,不能混放。这种化合物系多为强氧化性物质与还原性物质。

7.3 拿取试剂必须至少戴一次性PE薄膜手套。对于危险性化学药品的操作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品。

7.4 无标识的药品未辩明前禁止使用。发现试剂瓶上标签掉落或将要模糊时应立即贴好标签。无标签或标签无法辩认的试剂都要当成危险物品重新鉴别后小心处理,不可随便乱扔,以免引起严重后果。

7.5 要注意化学药品的存放的期限,一些试剂在存放过程中会逐渐变质,甚至形成危害。过保质期的化学药品禁止使用。

7.6 化学试剂定位放置、用后复位、节约使用,多余的化学试剂不准倒回原瓶。化学废液倒入指定桶内,严禁排入下水道。

7.7 禁止将化学药品私自带出化验室,禁止用于其它非化验专业用途。

7.8 使用化学试剂应先学习阅读《MSDS化学危险品安全说明书》。

7.9 化学药品要填写出库入库试剂登记表。每月进行一次盘点。

7.10 化学药品由专人负责进出库管理。与化学药品领取人共同遵守领用制度,出库入库实行登记制度。

7.11 剧毒品、高危险化学试剂应锁在专门的保险柜中,由部门领导负责管理,实行使用人和领导双人登记签领制度。

8.药品室入库及领用管理规定

8.1 化学药品由管理人从公司仓库领回,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放入药品室必须填表详细登记。

8.2 化学药品使用人按实验要求领取所需药品后要及时进行登记,内容包括:日期、试剂名称、规格、数量。

8.3 药品领用实行使用人与管理人双人登记制度。没有药品管理人的签名,领用人不得擅自取用任何化学药品进行使用。

8.4 没有标签及标签模糊的药品,领用人有权拒绝领用。

8.5 瓶体破裂并导致泄漏的药品,领用人有权拒

绝领用。

8.6 药品领用后,多领或不再使用应立即退回药品室。

8.7 剧毒药品的领用,必须要有使用人、管理人签字和部门领导审核批准。剧毒药品的使用,要求两人在场。用后未使用完的剧毒药品,同样要实行领用双人共同复核程序检查药品重量无误后入柜存放。

9.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9.1 化验室目前使用的气体按其化学性质可分为:氢气(可燃气体)、氩-甲烷混合气体(可燃气体)、氮气(不燃气体)压缩空气(助燃气体)。

9.2 化验室目前使用的气体除压缩空气外,均以高压钢瓶装载。

9.3 气瓶应存放在阴凉、干燥、严禁明火、远离热源的房间,并且要严禁明火,防曝晒。除不燃气体

外,一律不得进入实验室内。

9.4 搬运气瓶要轻拿轻放,防止摔掷、敲击、滚滑或剧烈震动。

9.5 钢瓶必须具有两个橡胶防震圈。

9.6 高压气瓶的减压器要专用,安装时螺扣要上紧,不得漏气。

9.7 减压器上压力表损坏,必须更换。

9.8 开启钢瓶时,操作者应站在气瓶出口的侧面,动作要慢,以减少气流摩擦,防止产生静电。

9.9 保持瓶内气体不得全部用尽,一般应保持0.2~1 MPa的余压,备充气单位检验取样所需及防止其它气体倒灌。

9.10 满瓶、空瓶要标识,并注明日期。开关气瓶要求登记压力。

10.液氮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10.1 化验室液氮瓶在使用前应检查其外观质量,如发现容器外观有缺陷,应停止使用。液氮瓶的外壳已承受使用、运输环境的大气压压力,在使用或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严重碰撞或重压,将会使容器外壳表面发生凹陷,导致瓶体损坏或失效。

10.2 当需要进行液氮补充时,其液位的高度不得高于容器颈管的下端平面。

10.3 使用完的液氮空瓶应及时贴上内容完整、清晰的标签。

10.4 装满液氮的瓶体应放置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地方。长期贮存时应注意定时检查液面和容器外表有无冷凝水和结霜现象。10.5 使用液氮时拿出瓶盖的动作应小心轻缓,液氮勺放入及装满液氮出瓶的操作动作要轻拿轻放。用完液氮后要及时盖上盖子。整个操作过程中,

10.6 操作人员应穿工作服进行液氮的操作,身体不要接触液氮和被冷冻的金属提勺,防止被冻伤。

10.7 当需要检查液氮瓶内贮存量时,可使用细木、竹杆插入液氮视其结霜高度(液面高度)的方法,切勿用空心管插入,以免液氮从管内冲出飞溅今后伤人。

11.化验室工作环境管理规定

为确保分析检测的质量,化验室环境应做到以下要求:

11.1 正常工作电源电压220V±10%,频率

50HZ±0.5HZ ,贵重精密仪器应配稳压电源。110V 设备可配变压器使用。

11.2 化验室室温正常保持在25±5℃;在冬天条件下,部分区域应加热控温,确保分析检测的正常状态。

11.3 化验室湿度尽量保持在40%-70%,可用空调除湿。

11.4 不能有地面振动、电磁干扰、阳光直射;仪器室噪声应小于55dB,工作间噪声不得大于70 dB。

11.5 化验室应有良好的工作环境,保持清洁、整齐、有书面的规章制度管理。

11.6 化验室应有通风设施和良好的照明,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消防器材。

11.7 化验室内严禁吸烟,严禁用餐,严禁奔跑,严禁光脚、严禁穿高跟鞋,严禁远距离丢传物品。

11.8 实验过程应穿好各自的防护用品,如白大褂、橡胶手套、护目镜、一次性手套、围裙等,高温操作必须配戴防烫护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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