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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典型案例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典型案例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典型案例

涉及因果关系参与度法院判决合理性的分析

案情:

2011年10月1日17时10分许,被告XXX驾驶鲁B51Y01号小型客车,沿青岛市经济开发区嘉陵江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武夷山路路口处左转,适遭原告XXX 驾驶鲁BCM052号二轮摩托车沿嘉陵江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此,两车相撞,致使两车损坏,原告XXX受伤。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于2011年11月8日对本次交通事故做出公交认字【2011】第100007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XXX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原告XXX承担次要责任,原被告均对责任认定无异议。事故发生后,原告XXX被送往青岛市经济开发区第一人民医院救治,诊断为:腰椎滑脱症、腰椎间盘突出症、轻型闭合型颅脑损伤。原告于2011年11月8日向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XXX、XXX保险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赔偿医疗费82744.9元、误工费14870元、护理费2739元、伙食补助费420元,共计100773.9元。

评析:

在本案中,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青岛市经济开发区第一人民医院救治,青岛市开发区第一人民影像中心影像检查报告单中认定XXX腰椎滑脱、移行椎、“L5/6”椎间盘轻度突出、腰4双侧椎弓崩解、腰4/5椎小关节退变、腰4/5椎间盘后移。其后医院对XXX进行腰椎后路腰5全椎板切除、椎管扩大减压、腰5/骶1椎间盘摘除术、椎弓根钉棒内固定术、椎间Cage植入植骨融合术。

我公司在认真仔细审查原告XXX提交的病历等相关证据后,结合本案的具体情况,考虑到原告XXX的年龄及所从事的工作初步判断原告XXX在事故发生前很可能已经患有慢性腰椎间疾病,所以认为本案涉及交通事故与所受伤情因果关系及参与度问题。由此,我公司向法院了提交了《交通事故与所受伤情因果关系及参与度鉴定申请书》,申请对被申请人XXX所受伤害与交通事故因果关系及关联度进行鉴定。经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委托青岛胶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司法鉴

定所进行鉴定,经其鉴定出具的青胶开司鉴所【2012】临鉴字第48号《残鉴定意见书》中认为伤者XXX于车祸受伤后,即出现腰部疼痛、腰椎滑脱症、椎间盘突出症临床诊断明确(腰椎滑脱症一般系先天发育不良、外伤及劳损形成,椎间盘突出多为腰椎蜕变所致)。腰椎滑脱症和椎间盘突出症,与外伤存在间接因果关系,为诱发因素,其外伤参与度为30%—50%。

经二次开庭的质证答辩,法院最终认定参与度为40%,判决如下:原告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合计83152.9元,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中医疗费10000元的限额,由太平财险青岛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10000元,超过限额的73152.9元,由被告XXX、卢衍亮按80%责任比例,40%参与度赔偿23408.9元。原告的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共计17600元,未超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中残疾赔偿110000元的限额,应由太平财险青岛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证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这不禁让我们想到2012年2月22日黄岛XXX案,当时我公司也申请进行了因果关系参与度鉴定,法院最终酌定认定参与度为50﹪。原告的伤残赔偿金、医药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均为原告XXX原诉讼数额的一半。

以上两个案件都涉及交通事故与所受伤情因果关系及参与度鉴定,但两案的判决是不同的。XXX案只是医疗费用按照参与度进行判决,其他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并没有按照参与度进行判决,而XXX案伤残赔偿金、医药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均按照参与度进行判决。那么涉及交通事故与所受伤情因果关系及参与度的案件,法院如何判决才算合理呢?

本文认为对于涉及交通事故与所受伤情因果关系及参与度的案件,因交通事故引起的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等费用应由侵权人全额承担,但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应按参与度比例计算。理由如下:

第一,鉴定书认为伤者XXX于车祸受伤后,即出现腰部疼痛、腰椎滑脱症、椎间盘突出症临床诊断明确(腰椎滑脱症一般系先天发育不良、外伤及劳损

形成,椎间盘突出多为腰椎蜕变所致)。腰椎滑脱症和椎间盘突出症,与外伤存在间接因果关系,为诱发因素,其外伤参与度为30%—50%。

第二,XXX的大部分损失应由侵权人承担。虽然腰椎滑脱症一般系先天发育不良、外伤及劳损形成,椎间盘突出多为腰椎蜕变所致,但此病情并不影响XXX的正常生活,更不会因此而引发住院、需护理及因病休息等情况出现。XXX 的此次住院治疗完全系因交通事故所致,故因住院而直接支出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误工费、必要的营养费等损失,应由肇事方承担,而不应考虑事故参与度。

第三,对于涉及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非直接性财产损失的,应考虑事故参与度予以赔偿。残疾赔偿金是对受害人今后预期收入减少的一种补偿;而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受害人因伤致残后,对其精神上的一种慰藉。由于伤者自身的因素对于此次伤残结果有一定的影响,如不考虑事故参与度,由侵权人全额赔偿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非直接性财产损失,则有失公平。故在计算伤者的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时应扣除由其自身原因引起的因果关系参与度。

原告俞某诉被告顾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

原告俞某。

委托代理人蒋某(。

委托代理人陈某,上海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顾某。

委托代理人郭某,上海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陈某某。

原告俞某诉被告顾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俞某之委托代理人蒋某、陈某,被告顾某及其委托代理人郭某、陈某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俞某诉称,2008年11月4日11时35分,被告驾驶牌号为XX电动自行,沿某某路由东向西在左转弯非机动车道内直行至某某路口时,此时正值直行道红灯,转弯道绿灯,原告骑牌号为XX自行车由东向西准备左转弯至某某路,被告为抢道违反交通信号灯而闯红灯过马路,直接撞上原告造成人伤的交通事故。当天原告至某医院就诊,诊断为腰椎L1、胸椎T11二处骨折,原告考虑双方均系非机动车,没有保险,为不让损失扩大,就诊时,未表明是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而采用了医保形式就诊,医生建议原告住院手术治疗,并表示费用国产为人民币(币种下同)30,000元、进口为50,000元,考虑到被告没有投保交强险且手术会有后遗症,原告选择在家卧床保守治疗,但恢复情况不好,之后原告于2009年6月19日入某医院住院手术治疗。经交警部门委托,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法医学鉴定中心鉴定,原告伤情构成九级伤残,休息10个月、护理6个月、营养3个月。上海市公安局卢湾分局交通警察支队对该起交通事故作出事故认定书,由被告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不承担事故责任。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52,429.04元、护理费7,200元(1,200元/月×6个月)、营养费2,700元(30元/天×90天)、住院伙食补助费160元(20元/天×8天)、交通费58元、残疾赔偿金96,030元(26,675元/年×20%×18年)、精神损害

抚慰金10,000元、财产损失费50元(衣物、车损)、残疾辅助器具费211元、其他用品费40元(尿片)、鉴定费1,600元、律师费5,000元。

被告顾某辩称,对事发时间地点无异议,被告认为,原、被告双方都在非机动车直行车道上同向行驶,且前方路口直行信号灯是绿灯,转弯信号灯是红灯,原告在被告的右侧,原告在没有减速慢行也没有举手示意的情况下突然转弯,被告来不及避让,故造成两车相撞,原告倒在转弯车道上,被告在非机动车直行车道上绿灯正常行驶,并未违反信号灯,故应由原告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有误,为此被告提出复核申请,但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经复核对事故认定予以维持。况且原告的九级伤残,与其自身的骨质疏松疾病有关,被告不认可事故责任认定及鉴定结论,出于人道主义,最多赔偿原告30,000元,对于原告各项诉请具体数额的意见:医疗费数额无异议,但原告自身患有骨质疏松疾病且事故后不及时进行手术治疗,自愿承担后果,进行保守治疗,延误了最佳治疗时间且可能在保守治疗过程中造成了进一步损害,在之后又采取微创手术而没有进行一般手术治疗,导致治疗期限和费用增加,故应当由原告自行承担医疗费;护理费按照住院期间的护理费标准540元/月计算6个月,为3,240元;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鉴定费、其他用品费数额及计算标准无异议;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均不予认可,律师费由法院决定。

经审理查明,2008年11月4日11时35分许,被告顾某驾驶牌号为XX电动自行车,沿本市某某路由东向西在左转弯非机动车道内直行至某某路口时,适遇原告俞某骑牌号为XX自行车沿某某路由东向南准备左转弯至某某路,被告避让不及两车相碰造成人伤的交通事故。当天原告至某医院急诊,诊断为:T11、L1椎体压缩性骨折,医生建议原告住院手术治疗,原告要求保守治疗,医生予原告消炎止痛理疗等治疗后无明显好转,原告于2009年6月19日入某医院住院治疗,行L1骨折后凸成形术,同月27日原告出院。

2008年11月13日,上海市公安局卢湾分局交通警察支队对该事故作出责任认定,甲方(指被告)违反交通信号灯在左转弯非机动车道直行发生交通事故,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乙方(指原告)无违法行为,无责任。被告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为此被告于2008年11月18日向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提出复核申请,同年12月15日该警察总队复核维持。

2009年10月20日,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法医学鉴定中心对原告的伤残等级和伤后的休息、营养、护理期限作出评定:俞某道路交通事故致腰部功能障碍属九级伤残。俞某伤后可予以休息十个月、护理六个月、营养三个月。原告为此支付鉴定费1,600元。审理中,应被告申请,本院委托上述鉴定中心就下列事项予以鉴定:1、原告在事故前是否存在严重骨质疏松、腰椎退行性改变、骨质增生;2、如果有这些疾病,与L1椎体压缩性骨折、T11椎体楔行改变、腰部活动受限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如有因果关系,则这些疾病与交通事故碰撞两方面因素,对上述损害后果各自所起作用大小。2010年6月2日该鉴定中心出具书证审查意见书:1、俞某在事故前存在严重骨质疏松、腰椎退行性改变、骨质增生;2、疾病基础与L1椎体压缩性骨折、腰部活动受限之间有因果关系;其损害后果外力负主要的,疾病基础应负次要责任。被告支付鉴定费1,500元,并表示该费用由其自行承担。又应被告申请,本院致函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法医学鉴定中心要求对以下问题补充说明:1、2009年10月30日出具的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意见书检验过程中的第(三)项阅片记载的均为俞某手术前所拍的片子,俞某手术后在2009年9月2日也曾拍过片子,为何没有以此作为鉴定意见的依据,且在鉴定时也未要求俞某另行拍片,以反映俞某在手术后的恢复情况;2、2010年6月2日出具的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的鉴定意见中第2项其损害后果外力负主要的,疾病基础应负责任,其主要、次要责任的具体比例。2010年8月23日该鉴定中心回函:对俞某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作补充说明:1、鉴定意见书中阅片主要是伤后所做的影像学资料,观察骨折情况、分析是否为新鲜损伤或陈旧损伤;该患者伤后近半年余再进行的手术,术后片子已阅并扫

描,手术后脊柱椎体情况稳定,变化不大。进行伤残等级评定,主要根据伤者当时受伤时情况及治疗后遗留功能障碍情况。2、2010年6月2日出具的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中鉴定意见:俞某的损害后果外力负主要责任(70%左右),伤者本身存在的腰椎退变,严重骨质疏松应负次要责任(30%左右)。

在审理中,原、被告确认:原告支付的医疗费52,429.04元、营养费2,700元(30元/天×90天)、住院伙食补助费160元(20元/天×8天)、交通费58元、残疾赔偿金96,030元(26,675元/年×20%×18年)、其他用品费40元(尿片)、鉴定费1,600元。

以上事实,由原告提供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受理通知书、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结论;病历、出院小结、医疗费单据,司法鉴定意见书及鉴定费发票、交通费单据、其他用品费单据及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法医学鉴定中心回函、本院至交警部门调取的原、被告双方询问笔录及证人赵伟的询问笔录、现场照片和原、被告陈述和庭审笔录佐证。

被告对2009年10月20日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持异议,认为鉴定机构作出伤残等级评定没有依据原告手术后拍摄的片子,在鉴定时又未要求原告另行拍片,以反映原告在手术后的恢复情况,根据出院小结,原告的治疗结果为治愈,但鉴定结论却为构成九级伤残,自相矛盾,况且原告自身有疾病,鉴定意见直接认定是交通事故导致原告九级伤残不符合常识,九级伤残休息期通常为4个月,但鉴定结论为10个月,也不符合规定,现要求重新鉴定,原告对2010年6月2日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持异议,原告认为其在受伤前不知道自己有骨质疏松,病历上也未记载原告存在严重的骨质疏松,故该鉴定意见没有依据,不认可,原告的损伤状况应该构成九级伤残,不同意原告提出的重新鉴定的要求。原、被告对2010年8月23日的补充说明均持异议,原告认为本次事故被告负全责,即便原告有骨质疏松,由于外力造成原告目前的损伤状况也不影响九级伤残的评定,故应当由被告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被告则认为补充说明无法弥补原有鉴定意见存在的缺

陷,不予认可。原告提供腰托、大便斗发票金额211元,证明其受伤期间使用这些物品花去的费用,被告对证据真实性有异议,数额不认可;原告提供聘请律师合同和发票,证明其为诉讼聘请律师花去的费用5,000元,被告对证据真实性没有异议,认为可由法院决定。

本院认为,被告驾驶非机动车在行驶途中与原告所骑自行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原告受伤,交警部门根据事故现场照片,原、被告及证人陈述等证据,据此作出了被告违反交通信号灯在左转弯非机动车道直行发生交通事故,对该起事故负全部责任的认定,被告虽对认定书的结论有异议,但未提供其他证据反驳该责任认定,故该结论应予确认,被告应据此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原告主张的医疗费均系治疗事故所致腰部损伤之费用,属合理范围内,原告在住院治疗期间服从医生安排,接受医生为其选择的方式进行手术治疗,并无不妥之处,被告对此之辩解,与法无据,本院难以采信,故原告的此项诉请,本院予以支持。

原、被告对于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法医学鉴定中心出具的两份司法鉴定意见书、补充说明均持不同异议,但就各自提出的观点未提供相应的证据加以佐证,而鉴定机构根据原、被告各自提供的原告受伤期间拍摄的X线片、MRI片、病历,据此作出的鉴定意见,本院认为该意见合法有效,予以确认,应以此计算原告的赔偿费用。依照鉴定结论原告伤情构成九级伤残,且伤后需要营养、护理,原告据此依据相关标准计算之赔偿费用,与法无不合,由被告按70%的比例赔偿原告。

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因被告的侵权行为,使原告身体遭受损害,被告应当酌情给予精神损害赔偿以抚慰原告,结合原告的伤情,原告的此项诉请,本院酌情予以考虑。

被告对原告提出的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鉴定费、其他用品费数额及计算标准无异议,且系事故致原告损失,由被告全额予赔偿。

关于残疾辅助器具费,原告因事故造成腰部损伤,期间使用腰托、大便斗等物品并不违背常理,故对原告此项损失,应由被告全额赔偿。

关于律师费,系因原告提起诉讼主张赔偿所引起的财产损失,参照相关规定,应由被告赔偿原告。

关于物损费,原告对其衣服、车辆在事故中损坏的事实,未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对物损费,本院难以支持。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第一百一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二款、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顾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付俞某医疗费人民币52,429.04元;

二、顾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付俞某护理费人民币5,040元;

三、顾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付俞某营养费人民币1,890元;

四、顾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付俞某残疾赔偿金人民币67,221元;

五、顾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付俞某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7,000元;

六、顾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付俞某住院伙食补助费人民币160元;

七、顾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付俞某交通费人民币58元;

八、顾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付俞某其他用品费人民币40元;

九、顾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付俞某鉴定费人民币1,600元;

十、顾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付俞某残疾辅助器具费人民币211元;

十一、顾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付俞某律师费人民币5,000元;

十二、驳回俞某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871元,由俞某负担人民币758元,顾某负担人民币3,11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卢颖

审判员舒海卫

代理审判员厉慧芬

书记员俞叔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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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上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热门城市:钦州律师漯河律师运城律师辽宁律师丹东律师柳州律师唐山律师江门律师昌都律师大连律师 2017上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呢?相信对上海的人民来说,这是一个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尤其是对于那些有车一族来说,就更是如此了。为此,小编特地为大家整理了这篇与▲2▲017上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关的文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标准需要参考的数据 根据《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上海市发生的交通事故标准需要参考的“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等数据为: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2962元/年;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36946元/年;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205元/年;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6152元/年。 ▲二、2017年上海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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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岗镇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凤岗镇一般道路交通事 故调查报告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凤岗镇“3.11”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18年3月11日22时55分许,张明驾驶粤BEK319号重型厢式货车行驶至东深二线凤岗镇凤德岭桥路段时,与路基、路牌发生碰撞,造成驾驶员张明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天死亡与车辆受损、路牌受损的交通事故。 接到事故报告后,东莞市政府迅速组织凤岗镇政府、凤岗镇安监分局、凤岗镇纪检监察室、凤岗镇公安分局、凤岗镇总工会、凤岗镇交警大队、凤岗镇交通分局、凤岗镇司法分局、凤岗镇政法办成立事故调查组对案件进行调查,同时邀请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参与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车辆情况 (1)粤BEK319号重型厢式货车,品牌型号:东风牌DFL5311XXYA10,车辆识别代码:LGAX5D656H8005417,注册日期:2017年4月11日,检验有效期至2018年4月30日,所有人:深圳市猛龙物流有限公司,登记住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东西干道南岭大龙山物流园C栋6-8号,经营范围:普通货运。粤BEK319号重型厢式货车总质量为30770kg。

车辆购有道路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投保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景田支公司,其中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限额为10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为5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为10万元*2座,有效期至2019年02月20日。 经查,该重型厢式货车无历史事故记录,2017年至今共有2条非现场违法信息记录、1条现场违法信息记录,已接受交通违法处理3次。(二)事故车辆驾驶员情况 1.粤BEK319号重型厢式货车驾驶人:张明,住址:广东省信宜市平塘镇北中瓦屋村6号,持B2型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2009年11月24号,有效期至2025年11月24日,符合驾驶重型厢式货车条件。经查,张明无历史事故记录,2009年至今共有4条非现场违法信息记录、2条现场违法信息记录,已接受交通违法处理6次。经交警部门抽取张明的血液送广东康怡司法鉴定中心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为0mg/ml,未酒后驾驶。 (三)肇事车辆检验检测情况 1.交警部门委托广东康怡司法鉴定中心对粤BEK319号重型厢式货车进行检验,得到如下鉴定结论:粤BEK319号东风牌重型厢式货车左前轮制动气室缺失,右前轮制动气管断离系本次事故碰撞造成,其余制动部件未见异常;转向柱脱位,转向机及转向直拉杆脱落,转向功能失效系本次事故碰撞造成;左前组合灯破损缺失系本次事故碰撞造成,其余灯具未见异常。

个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详解

10个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详解 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 阅读提示: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交通事故案件数量不断上升。江苏东海法院近日发布了十件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典型案例,逐案剖析权利主张与阐明法律责任。 案例一:车辆没有过户,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责任主体 案情概要:2012年 8 月11日16时许,朱某驾驶的轿车与陈某无证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摩托车前部与轿车右侧发生撞碰,致陈某受伤。交警部门认定朱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陈某负次要责任。另查明,朱某为冒某所雇驾驶员,该轿车登记车主为刘某,实际车主为冒某。 陈某遂将登记车主刘某、实际车主冒某与肇事司机朱某以及保险公司作为被告统统告上法庭,索赔3400余元。 裁判要旨: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内赔偿原告陈某的损失。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外的损失由原告陈某、被告冒某按责承担。被告刘某虽系登记车主,因无过错,依法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被告朱某作为雇员,其造成交强险限额外的损失应由其雇主被告冒某承担。 法官点评:按照《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在连环买卖车辆且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情况下,因为原车主已经将车辆交付买受人,买受人就是该车辆的实际支配控制者,也就是该车辆运营利益的享有者,所以买受人应对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辆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不过法官同时也提醒车主,在转让车辆时,买卖双方最好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以免事故后双方陷入说不清的境况。 案例二:车辆借给没有驾驶照的人员驾驶,发生事故后车主就是否承担赔偿责任案情概要:2012年4月4日,刘某将其二轮摩托车(无证、未投保险)借给朋友王某外出游玩,王某没有驾照。在某一路段上王某驾驶二轮摩托车与孙某驾驶二轮摩托车相撞,导致孙某受伤。因事故原因无法查清,交警队没有进行责任认定。孙某伤好后将车主刘某、借车人(肇事者)王某告上法庭,索赔6万多元。 裁判要旨:机动车辆之间因事故无法认定责任,双方各承担 50%。考虑到被告刘某作为车主将车辆借给无驾照的孙某具有一定的过错,酌情判定其承担 15%责任,王某承担50%,孙某自己承担35% 。因刘某的车辆未投交强险,医疗费等损失由被

2019年昌平区车祸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9年昌平区车祸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9年昌平区车祸赔偿项目: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 7、营养费 8、鉴定费 9、残疾赔偿金 10、残疾辅助器具费 11、丧葬费 12、被扶养人生活费 13、死亡赔偿金 14、精神损害抚慰金 2019年昌平区车祸赔偿项目表 2019年昌平区车祸赔偿标准: 一、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 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还是精神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是以《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为依据,确定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指对因残疾而导致的收人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否定了法释[2001」7号《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残疾赔偿金的定性。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再次对残疾赔偿金的性质予以确认,明确规定残疾赔偿金属于财产损害赔偿,而不属

于精神损害赔偿。 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认定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1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处 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 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不能 自理部分。 伤残等级的认定标准 我国关于伤残等级的鉴定标准可以说“令出多门”,针对不同人员的伤残,不同的主管机关 制订了不同的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一般应适用公安部 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残疾赔偿金具体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 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 年; (2)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 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 年一增加岁数); (3)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 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当然,如果出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的“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情形,可按规定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 以前对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是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或者基本生活费标准,前者每月就 是几十元,后者实际上是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不过每月二三百元。《人身损害 赔偿解释》则规定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也体 现赔偿与损害的一致。同时,《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 周岁,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这也有别于就办 法规定的“未成年人计算至16周岁,50周岁以下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50周岁以上

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范本

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范本 交通安全是我们都要注意的问题,下面小编整理了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范本,欢迎阅读! 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范本 随着现在汽车的普及,车祸的发生率也随之增加了,很多地方都有车祸的发生。道路的交通事故是最常见的,有些交通事故可能比较小,有些交通事故可能比较大。相关机构会对较大的交通事故进行调查,下面的就是一篇2015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范文,大家要是有兴趣的话,可以看一下! 2015年1月30日上午8时50分许,在G50沪渝高速公路进城方向1670KM+74M处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8人死亡,8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直接经济损失400余万元人民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之规定和市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成立由市安监局牵头,市监察局、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市运管局、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市总工会、垫江县

监察局、垫江县安监局组成的沪渝高速公路130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并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参加。调查组下设技术组、管理组、综合组。 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技术鉴定、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及责任,提 出了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和整改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车辆基本情况 1.事故车辆号牌:渝B3Z583,车辆品牌型号:福田牌 BJ6536B1DBA-S,车辆类型:小型普通客车,核定载客人数:9人,实际载客人数:15人,使用性质:非营运,发动机 号:C07681,车辆识别代号:LVCP2CBA1CB005361,车辆所有人:王志明,登记住址:重庆市垫江县五洞镇卧龙路51号,初次登记日期:2012年4月25日。 根据重庆市八益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中心的司法鉴定:事 故发生时渝B3Z583号车车速应为97KM/H,不存在超速行为。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2017

遇到交通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wendangku.net/doc/ff364724.html,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2017 交通事故当中很容易造成人员的伤残,严重的甚至还会导致人员的死亡。此时,肇事者除了要承担刑事责任外,还要对死者家属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大家知道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吗?赢了网小编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将在下文中为介绍详情。 一、医疗费用赔偿标准 医疗费赔偿金额 = 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如化验费、检查费等) 注: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二、误工费赔偿标准 误工费赔偿金额 = 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注:计算误工费的基数(误工收入)按照以下方法统计①受害人受害人

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②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③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注:截至2017年7月国家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为50元/天三、护理费赔偿标准 ①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②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费赔偿金额=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五、丧葬费赔偿标准

丧葬费赔偿额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个月 六、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 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扶养年限 注:扶养年限:①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 ②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七、交通费赔偿标准 注: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七、住宿费赔偿标准 住宿费赔偿金额 = 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九、直接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分析49322

案例一:杭州重大交通肇事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8月4日21时40分,29岁的司机魏志刚酒后驾驶黑色保时捷越野车,将正在过马路的16岁女孩马某某撞死。检查机关经审查认为,魏志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酒后驾车(其体内血液乙醇成分含量为0.36mg/ml),且超速行驶。根据鉴定结论,车速为74—83km/h,(道路限速为60km/h),对横过马路的行人动态观察不力,措施不及,致使所驾车辆撞上行人马某某,并造成其死亡的后果,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行为已经涉嫌交通肇事罪。 案例分析: 面对这次案件,我们从情感和法律上都是无法接受的。毕竟,胡斌案件的宣判声还在耳边萦绕,却又一次发生了类似的交通案件。豪车、饮酒、超速、追悔不及这一系列的词汇和以往的案件都惊人的相似,而它们的后果都是无辜年轻生命的逝去,屡次发生的事故仍然不能引起某些人的警醒,更令我们震惊的是,根据交警部门对肇事司机违法记录的查询,从2008年5月至2009年7月期间,他名下的这款豪华越野车就有14次交通违法行为,我们从中读出得只能是交通意识的淡薄!任何苦口婆心的劝戒和后果惨重的前车之鉴在驾驶者无克制的酒瘾面前丧失了效力,“酒乃穿肠毒药”,总是有一些极少数的驾驶者开车还肆无忌惮地饮酒,饮酒完了还不算,还在大街上驾驶着豪车游逛。我们除了期望这些

似乎忌惮的人能够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也还要呼吁所有交通参与者能够一起努力来构建和谐的交通环境,司机能够主动礼让行人,慢行通过,而行人也要提高安全意识,做好自我防护,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我们期望通过法律的严惩和全社会的共同治理,能够把这些极少数的害群之马赶出马路去!还全社会一个安宁和谐的环境。 案例二:黑龙江鸡西发生恶性酒后驾车交通事故 据报道,8月5日,黑龙江省鸡西市发生一起恶性酒后驾车事故,一醉驾男子连撞26人,造成2人死亡,7人住院治疗,3人留院观察的恶性后果。 8月5日18时左右,家住鸡西市鸡冠区的司机张某某酒后驾驶牌照为黑G9XXX的路虎越野车,行驶至鸡冠区跃进街跃进桥桥头时,轧伤一行人右脚,并于伤人及其家属发生争执,导致大量群众围观。再此过程中,张某某向后倒车,又撞到了车后一名围观群众,随后车辆又向前驶处十米左右,撞上围观群众多人,当场导致1人死亡,多人受伤。据目击者证实,当时驾驶员满身酒气,路虎越野车再次启动后,撞飞路边的小吃摊,并撞到许多人,造成当时现场群众情绪十分激动,很多群众用棍棒围打司机,警察及时赶到维持秩序,并把肇事司机带回接受调查。 案例分析: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

塘厦镇“”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塘厦镇“9·15”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18年9月15日5时42分许,在东莞市塘厦镇东深二路S225线+047路段,一辆粤BFM163号重型厢式货车与一辆粤BFG308重型牵引车(挂粤BRV00号重型集装箱半挂车)发生碰撞,造成1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2018年9月18日,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和《广东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引》的规定,东莞市人民政府成立了东莞市塘厦镇“9.15”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由塘厦镇党委委员、公安分局局长杨翰卿任组长,塘厦镇监察室、塘厦镇总工会、塘厦镇公安分局、塘厦交警大队、塘厦交通分局、塘厦安监分 局等多个部门派员组成,并邀请深圳市龙华新区、盐田区人民政府 参与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和检验鉴定,查明了 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肇事车辆情况 经查:1、粤BFM163号“东风”牌近两年内的违法和事故记录:车辆无道路交通事故记录,共有2宗交通违法记录,其中2018年5月25日在东莞市横沥镇有一宗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案发时未处理;2018年4月2日在深圳市沙荷路沙荷荷康路口往东有一违反交通信号灯交通违法,案发时已经处理。2、车辆转手情况:2018年1月29日,“粤BFM163”号“东风”牌重型厢式货车由深圳市湘祁贸易有限公司过户至深圳市益多美贸易有限公司名下。3、车辆驾驶员胡建业与车辆所有人深圳市益多美贸易有限公司是挂靠关系。胡建业以每年600元的费用挂靠于深圳市益多美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益多美贸易有限公司对车辆和驾驶员办理保险、按时年审和二级维护,车辆所有权、使用权归属胡建业,双方签有《合作经营合同》,但胡建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胡建业与深圳市益多美贸易有限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2018年9月15日,该车该车载有重量为1360kg 汽车电子零件,从货物源头深圳宝龙比亚迪公司出发运输。货运款由深圳宝龙比亚迪公司发放至胡建业个人。

2018年杭州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杭州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杭州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2018年杭州交通事故赔偿内容: 1、医药费:按发票 2、误工费: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 3、护理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计算,如是家属护理,则按家属实际减少收入计算 4、营养费:20—40/天×营养期限 5、交通费:按票据 6、住宿费:合理发生实际费用 7、住院伙食补助费:20元/天×住院时间 8、物损费:在交通事故中遭受损害的车辆、衣物、手机等损 9、鉴定费:凭票据 10、律师费:凭票据,参照《上海律师政府收费指导价》 11、残疾赔偿金:60周岁及其以下,城镇:x元×20×伤残系数,农村:x元×20×伤残系数61—75周岁城镇:x元×年限×系数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居民:x元×年限×系数 75周岁以上城镇:x元×5×系数,农村:x元×5×系数 12、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实用器具的合理标准计算 13、丧葬费:28152 14、被扶养人生活费城镇:x元×年限(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x元×年限(人均消费性支出) 15、死亡赔偿金60周岁及其以下,城镇:877020,农村:384160 61—75周岁,城镇:x元×年限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农村:x元×年限 75周岁以上,城镇:219255,农村:96040 16、精神损失费死亡50000,残疾50000×系数 17、死亡事故家属处理事故合理性支出赔偿三个亲属的一个月的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 杭州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2018年杭州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摘要: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必要的营养费: 致残的情况下,除上述的赔偿项目外还可能包括: 8、伤残赔偿金:按鉴定认可的伤残等级标准计算 9、残疾辅助器具费: 10、被扶养人生活费:

交通事故赔偿计算表(2017最新完整版)

交通事故赔偿,是平时我们关注较多的一个问题,但相关计算公式较多且繁杂,很难记得住。为此,通过此表格清楚的呈现给大家,仅供参考。(此为2017最新完整版) 交通事故赔偿计算表一

公式中相关术语解释二 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即国民家庭全部现金收入中扣除所得税、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障费等费用后剩余的用于安排家庭日常生活的那部分收入。 ②伤残赔偿系数 根据伤者伤残的严重程度将伤者残疾划分为十个等级,一级伤残的赔偿系数是百分之百,二级伤残的赔偿系数是百分之九十,以此类推。 ③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农村居民各来源收入总和合扣除其经营性支出、税费支出所剩余的收入,计算公式是:农村居民纯收入=家庭总收入-家庭费用支出-税费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损失。 ④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以城镇居民个人购买商品和劳务两方面支出作为重要权衡指标。 ⑤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是指农村常驻家庭用于日常生活的全部开支,也即农民家庭实际生活消费支出,反应农民的消费水平。 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法律依据三 1、医疗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 2、误工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 3、护理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 4、交通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 5、住院伙食补助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 6、丧葬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 7、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 8、被扶养人生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

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完整版

编号:TQC/K405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完整版 Daily description of the work content, achievements, and shortcomings, and finally put forward reasonable suggestions or new direction of efforts, so that the overall process does not deviate from the direction, continue to move towards the established goal. 【适用信息传递/研究经验/相互监督/自我提升等场景】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报告资料适合用于日常描述工作内容,取得的成绩,以及不足,最后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或者新的努力方向,使整体流程的进度信息实现快速共享,并使整体过程不偏离方向,继续朝既定的目标前行。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年××月*日晚*点××分,××医院门前发生了一起出租车与摩托车相撞的严重交通事故,导致摩托车驾驶员死亡。十一假期末,××月*日晚*点左右。××*出租车公司驾驶员××开出租车行至××到××方向,过红绿灯后有乘客打车到××大学新校址。××越双黄线违章调头,想走××大桥到××路再上××路。调头时没有观察情况与对面正急速驶来的一辆摩托车相撞,导致摩托车驾驶员死亡,死者名为××,××*人,年仅××岁。当晚××被公安交警连

2015年全国各地交通事故最新赔偿标准

2015年全国各地交通事故最新赔偿标准 随着2014年度各地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数据的陆续的出台,2015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赔偿标准已经确定,交通事故和人身伤害赔偿案件中,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其他因维权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等。 2015交通事故具体赔偿标准 序号项目赔偿标准 1 医药费按发票 2 误工费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 3 护理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计算,如是家属护理,则按家属实际减少收入计算 4 营养费20—40/天×营养期限 5 交通费按票据 6 住宿费合理发生实际费用 7 住院伙食补助费20元/天×住院时间 8 物损费在交通事故中遭受损害的车辆、衣物、手机等损 9 鉴定费凭票据 10 律师费凭票据,参照各地政府指导标准 11 残疾赔偿金60周岁及其以下:城镇: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0×伤残系数;农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伤残系数;61—75周岁城镇: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限×系数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农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限×系数75周岁以上城镇: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5×系数农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系数; 12 残疾辅助器具费 普通实用器具的合理标准计算

13 丧葬费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14 被扶养人生活费城镇: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年限(人均消费性支出) 农村: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年限(人均消费性支出) 死亡赔偿金60周岁及其以下城镇: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农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61—75周岁城镇: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限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农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限 75周岁以上城镇: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农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15 死亡赔偿金60周岁及其以下城镇: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农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61—75周岁城镇: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限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农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限75周岁以上城镇: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农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16 精神损失费死亡50000;残疾50000×系数 17 死亡事故家属处理事故合理性支出赔偿三个亲属的一个月的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 以上各项数据以上海为例:职工平均工资年:56300 月:4692;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47710;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1192;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8155;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3425。

较大以上、一般道路交通事故信息调查表

附录A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信息调查表A.1 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信息调查表(基本信息)见表A.1。 表A.1 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信息调查表(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1事故编号□□□□□□□□□□ 2事故时间□□□□年□□月□□日□□时□□分 3事故地点路名/地点路号□□□□□公里数□□□□米数□□□ 4经纬度, 5在道路横断面位置01-机动车道02-非机动车道03-机非混合道04-人行道05-紧急停车带09-其他□□6现场形态01-原始02-变动03-驾车逃逸04-弃车逃逸05-潜逃藏匿06-无现场07-伪造现场□□7逃逸事故是否侦破01-是02-否□□8是否为二次事故01-是02-否□□9是否运载危险品01-是02-否□□10运载危险品事故后果01-无后果02-爆炸03-气体泄漏04-液体泄漏05-辐射泄漏06-燃烧07-翻倾□□ 11天气01-晴02-阴03-小到中雨04-大到暴雨05-小到中雪06-大到暴雪07-雨夹雪08-霾09-雾10-大雾 11-团雾12-强风13-强横风14-台风15-沙尘16-冰雹17-霜冻18-冻雨 □□ 12空气温湿度温度oC 湿度% 13能见度01-50m以内02-50~100m 03-100~200m 04-200m以上□□ 14路面状况01-路面完好02-施工03-壅包04-波浪05-塌陷06-坑槽07-开裂08-车辙09-泛油10-翻浆11-拱起 19-其他 □□ 15路表情况01-干燥02-潮湿03-积水04-漫水05-积雪06-结冰07-局部冰冻08-泥泞09-油污10-粘土11-落叶 12-路障19-其他 □□ 16交通控制方式01-无控制02-交警指挥03-信号灯04-标志05-标线(可多选)□□17照明条件01-白天02-夜间有路灯照明03-夜间无路灯照明04-黎明05-黄昏□□18是否有监控/车载视 频记录事故过程 01-无02-道路监控03-车载视频04-两者都有□□19事故后当事人的安全 措施 01-无02-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03-放置三角牌04-设置路障05-移到路边09-其他□□20事故对道路交通产生 的影响 01-无影响02-对交通流影响不大03-影响较大,车辆排队积压05-车辆严重排队积压(1km以上)□□ 21人员死伤情况事故涉及人员总数□□当场死亡人数□□抢救无效死亡人数□□下落不明人数□□重伤人数□□轻伤人数□□ 22直接财产损失(元)23间接财产损失(元)24事故涉及车辆和人员 数量 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行人□□人乘员□□人 25事故形态车辆间事故11-碰撞运动车辆12-碰撞静止车辆车辆与行人 21-刮撞行人22-碾压行人23-碰撞后 碾压行人 单车事故 31-侧翻32-翻滚33-坠车34-失火35-撞固定物36-撞非固定物37-自身折叠38-乘员 跌落或抛出□□ 26车辆间事故碰撞形态01-追尾碰撞02-正面碰撞03-侧面碰撞(同向) 04-侧面碰撞(对向) 05-侧面碰撞(直角) 06-侧面碰撞(角度不确定) 07-同向刮擦 08-对向刮擦09-其他 □□ 基本信息

2012年上海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及标准

最新上海市2012年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及标准 作者:丁洋杰时间:2012-03-08 查看(123) 评论(0) 2012年上海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一、受伤未致残的赔偿范围:因交通事故受伤尚未达到致残的程度,受害人可以要求赔偿的的范围包括以下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 二、因伤致残的赔偿范围 因交通事故致残的,赔偿范围除第一条的各项费用外,还可以根据情况提出以下赔偿项目: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三、因交通事故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赔偿范围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以下6项费用: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 另外,以上三种情况,受害人或死者的近亲属还可以要求赔偿义务人支付精神抚慰金. 2012年上海市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上一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46757元(2011标准)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230元(2012标准)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644元(2012标准)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5102元(2012标准)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1272元(2012标准) 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60周岁及以下:724600元(2012标准) 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61—75周岁:36230元×年限(2012标准) 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75周岁以上:181150元(2012标准) 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60周岁及以下:312880元(2012标准) 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61—75周岁:15644元×年限(2012标准) 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75周岁以上:78220元(2012标准) 被抚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25102元×年限(2012标准) 被抚养人生活费农村居民:11272元×年限(2012标准) 丧葬费:23378.5元(2011标准) 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36230元×年限×伤残等级系数(2012标准) 残疾赔偿金农村居民:15644元×年限×伤残等级系数(2012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十大典型案例(1.17)

道路交通事故十大典型案例(1.17)

道路交通事故十大典型案例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机动车、驾驶人数量迅猛增长,由于人、车、路、环境等道路交通系统的要素不完善、不协调,安全出行知识缺乏,法制观念不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依然多发。 为警示交通参与者、道路运输从业者自觉守法,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我局从近年来发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选择涉及安全护栏、客车安全带、货运车辆肇事、小客车肇事、起火燃烧导致重特大事故等典型事故案例,逐案剖析事故教训,以警示社会,引起关注,希望道路交通参与者、道路运输从业者能够以此为鉴,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依法、文明、安全行车,自觉履行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带”血的教训 ——2012.8.31连霍高速公路河南三门峡 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基本情况 2012年8月31日8时48分,灵宝市宝通汽车客运有限责任公司驾驶人郭世平驾驶号牌为

豫M15260的金龙牌大型普通客车(核载29人,实载27人),沿连霍高速公路(G30)自西向东行驶至784公里加420米处河南三门峡境内,因遇大雨,车辆发生侧滑,翻至道路右侧沟中,造成大客车上8人当场死亡,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15人受伤。 二、教训与启示 当高速行驶的汽车发生碰撞或者遇到意外紧急制动时,将产生巨大的惯性力,这个惯性力可以超过驾驶人、乘车人自身体重的20倍(不同的行车速度及撞击程度有所不同),使驾驶人及乘车人与车内的方向盘、玻璃、座椅靠背、车门等发生碰撞,极易造成对驾乘人员的伤害。美国每年有超过1万名驾驶人因为使用安全带而保住生命,欧洲通过使用安全带每年挽救超过5000人的生命。我国对于驾驶人和乘车人使用安全带有明确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交通运输部明确要求,7月1日起没有配备安全带的客运车辆不得上高速公路行驶。 此次事故中,肇事车座位虽然全部装有安全带,但40%的座位配备安全带不能正常使用,存

江苏省2019年人损及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分细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表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 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费用标准(2018年度)的通知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各基层人民法院民一庭及人民法庭: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发布的《2018年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以及江苏省统计局发布的2018年全省收入支出指标,现将2018年度我省相关赔偿费用标准所依据的统计数据通报如下: 1、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200元; 2、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9462元; 3、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845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参照该标准适用); 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6567元。 职工年平均工资和江苏省细分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表,待统计局数据公布后再做通报。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2019年3月8日

死亡赔偿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南通65957元/12月×6月=32978.5元。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8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251元 )的20倍为785020元。 附:2016年度江苏省分细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表(单位:元)总计 72684 按企业、事业、机关分 企业 68499 事业 92663 机关 102726 按国民经济行业分 农、林、牧、渔业 38858 农业 36263

道路交通事故整改报告doc

道路交通事故整改报告 篇一:道路交通安全整改报告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自查报告《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下发以来,我局全面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 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夯实 道路交通安全基础,现就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如下: 一、宣传学习《意见》情况加强全系统干部职工对《意见》的学习,不断增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自觉性,严格遵守和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以单位自身特点抓好《意见》宣传,利 用横幅标语、车载广播等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五进”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市民的交 通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多形式开展对二轮营运摩的司机的培训教育。一是积极 配合公安交管大队对摩托车驾驶人的培训工作,凡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行驶证的摩的司机, 一律不予办理营运证等手续;二是举办了一起摩的司机岗前培训班,学习《意见》、《道路交 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城市市容和环境

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三是 邀请政法、综治、公安等部门领导授课,举办治安培训班,教授摩的司机如何做好“义务治 安员”工作。 二、贯彻落实《意见》情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和“春运”等 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贯彻《意见》的《实施意见》相关措施等,切实加强对贯彻落实《意见》、 “客运安全年”和“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细化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根据《意见》、《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城 市道路管理条例》要求,城管大队加强对城区道路和静态停车管理、市政管理所加大对城区 道路的维修管理、环卫所保证道路清洁、负责查处余土、散装物料运输车辆的监督管理;严 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一岗双责”制,建立领导班子全员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责任 制,配齐配强了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人员,层层签订责任状,完善各项制度和台帐,加强对本 行业的监督管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三、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总体情况按照“预防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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