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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标准化基本规范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标准化基本规范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生标准化工作以及对标准化工作的咨询、服务和评估;其他用人单位可参照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标准。

2.1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

(5)《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6)《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7)《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8)《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

(9)《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10)《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11)《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

(1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

(13)《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

(14)《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

(15)《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16)《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17)《高毒物品目录》

2.2 规范、标准

(1)《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

(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

(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

(4)《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5)《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

(6)《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

(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8)《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

(9)《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18664)

(10)《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GBZ/T194)(11)《有机溶剂作业场所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规范》(GBZ/T195)

(12)《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203)(13)《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信息指南》(GBZ/T204)

(14)《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205)

(15)《职业卫生名词术语》(GBZ/T224)

(16)《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GBZ/T225)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职业卫生occupational health

是对工作场所内产生或存在的职业性有害因素及其健康损害进行识别、评估、预测和控制的一门科学,其目的是预防和保护劳动者免受职业性有害因素所致的健康影响和危险,使工作适应劳动者,促进和保障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福利。

3.2职业卫生标准occupational health standards

为实施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保护劳动者健康,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由法律授权部门制定的、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的技术要求。

3.3职业卫生标准化occupational health standardization

通过建立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预防、控制或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提高职业卫生管理水平,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职业卫生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并持续改进。

3.4职业病occupational disease

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3.5职业病危害因素occupational hazards

在职业活动中产生和(或)存在的、可能对职业人群健康、安全和作业能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因素或条件,包括化学、物理、生物等因素。

3.6健康损害ill health

可确认的、由工作活动和(或)工作相关状况引起或加重的身体或精神的不良状态。

3.7职业接触限值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 OELs

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长期反复接触,对绝大多数接触者的健康不引起有害作用的容许接触水平,是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接触限制量值。化学有害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包括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和最高容许浓度三类。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包括时间加权平均容许限值和最高容许限值。

3.8工作场所workplace

劳动者进行职业活动,并由用人单位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所有工作地点。

3.9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preliminary assessment of occupational hazard(s) in construction project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程度、对劳动者健康影响、防护措施等进行预测性卫生学分析与评价,确定建设项目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可行性,为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提供依据。

3.10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effect assessment of

occupational hazard(s) control in construction project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程度、职业病防护措施及效果、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等做出综合评价,为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提供依据。

3.11警示标识warning signs

通过采取图形标识、警示线、警示语句或组合使用,对工作场所存在的各种职业危害进行标识,以提醒劳动者或行人注意周围环境,避免危险发生。

3.12个体防护用品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

指劳动者在劳动中为防御物理、化学、生物等外界因素伤害而穿戴、配备以及涂抹、使用的各种物品的总称。

3.13职业健康监护occupational health(medical)surveillance

以预防为目的,根据劳动者的职业接触史,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医学健康检查和健康相关资料的收集,连续地监测劳动者的健康状况,分析劳动者健康变化与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关系,并及时将健康检查和资料分析结果报告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以便适时采取干预措施,保护劳动者健康。职业健康监护主要包括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内容。

3.14应急救援设施first-aid facility

指在工作场所设置的报警装置、现场急救用品、洗眼器、喷淋装置设备和强制通风设备,以及应急救援使用的通讯、运输设备等。3.15持续改进continual improvement

为了实现对整体职业卫生管理绩效的改进,根据用人单位的职业健康目标,不断对职业卫生标准化体系进行强化管理的过程。

3.16职业健康目标occupational health objective

用人单位自我设定的在职业卫生管理绩效方面要达到的职业健康目的。

3.17职业卫生管理绩效occupational health performance

用人单位对其职业健康风险进行管理所取得的可测量的结果。3.18职业健康风险occupational health risk

发生有害暴露的可能性,与随之引发的健康损害的严重性的组合。

3.19职业健康风险评价occupational health risk assessment

对职业病危害因素导致的职业健康风险进行评估、对现有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加以考虑以及对职业健康风险是否可接受予以确定的过程。

4.一般要求

4.1 原则

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生标准化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策略,以落实法规主体责任要求和实施职业健康风险管理为基础,预防、控制或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提高职业卫生管理水平,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促进生产经营活动健康发展。

4.2 建立、实施与改进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标准化工作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模式,依据本标准的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并实施职业卫生标准化体系;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建立持续降低职业健康风险水平的长效机制,不断改进职业卫生管理绩效。4.3 评估和监督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标准化评估实行用人单位自愿申请第三方(具有职业卫生检测、评价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评估的方式进行,以便科学客观评价其职业卫生标准化体系的符合性与绩效水平。

第三方(具有职业卫生检测、评价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根据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标准化体系的建立与实施情况以及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实际绩效进行评估,并对其评估结果承担相关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评估机构的评估行为与评估结果进行监督管理。

5.核心要求

5.1策划

5.1.1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

用人单位应建立并保持工作程序,明确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的主管部门、获取渠道和方式,以便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信息,并将信息及时传达给相关部门与人员。

用人单位的相关部门或人员应当保持其自身适用的、最新状态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信息,并确保在建立和实施职业卫生标准化体系时予以遵守和落实。

5.1.2风险评价与控制措施策划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健康风险评价与控制程序,以便在每年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之前及时并持续地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价以及风险控制措施的策划。职业健康风险评价应满足下列要求:(1)对于具有接触限值和检测方法标准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应尽可能采用定期检测结果与接触限值标准等对比的方法进行评价;对于没有检测结果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应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有害性、处理(接触)量以及挥发性(或飞散性)等状况进行评价;

(2)根据风险评价分级结果,明确需要控制或管理的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标准参见附录A;

(3)对于需要控制或管理的职业病危害作业,通过原因分析等方法策划有效的控制措施,并将其通过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予以落实。控制措施的策划应遵循综合治理的原则,并应符合附录A 中表A.5给出的优先顺序。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并保持最新的职业健康风险评价信息。

5.1.3职业病防治计划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职业健康风险评价结果、职业健康监护结果以及职业卫生检查结果等,制定和实施包括目标与实施方案的职业病防治计划。

职业健康目标应针对其内部职能与层次建立,应形成文件、可测量并符合适用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持续改进的需要。

实施方案应针对所实现的目标制定,包括用人单位相关职能和层次的职责、实现目标的方法与时间表等。应按计划对实施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调整,以确保目标的实现。

5.2实施

5.2.1机构、人员与职责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并保持书面的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应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1)明确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职责;

(2)明确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职责;

(3)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生产经营部门以及劳动者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职责。

5.2.2职业卫生培训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并考试合格,确保其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

用人单位应当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分析以及检测和评价的结果,采取如下措施:

(1)对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确保其具备在遵守相关操作规程或作业标准中的作用、职责以及违反规定可能造成的健康损害等知识和意识。

因变更工艺、技术、设备、材料,或者岗位调整导致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的,用人单位应当重新对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

(2)建立并保持职业卫生培训的培训计划、培训记录以及培训结果等资料。

5.2.3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分析及定期检测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适用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自身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分析的结果,制定和实施定期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计划。定期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计划应满足以下要求:

(1)识别与分析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来源、有害性、作业人员接触、相关法规要求以及已采取的防护措施情况等,并保持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分析的信息处于最新状态;

(2)明确需要检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岗位(工种)以及检测周期等;

(3)选择和委托满足相关资质要求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测。

用人单位应当记录并归档保存检测结果,并按照法规要求予以报告和公布。

5.2.4化学品与设备管理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适用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分析的结果,建立并保持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与设备的基本信息以及所收集中文说明书的信息,并在其使用或储存场所实施有效的警示标识管理。

5.2.5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标准及其管理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适用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风险评价的结果,建立并保持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及其相关作业标准(操作规程)的基本信息,并通过培训等适当手段确保员工了解和遵照执行,以便尽可能地降低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并规范进入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的作业管理。

5.2.6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适用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风险评价的结果,针对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过程或设备设置必要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建立和实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检查、维护与检测计划,检查、维护与检测计划应满足以下要求:

(1)明确所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防护对象、设置场所以及设置的种类、型式等基本信息;

(2)明确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与维护的要求,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3)明确定期检测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性能和效果的周期与方法,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有效运行。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并保持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检查与维护以及定期检测的记录。

5.2.7应急救援管理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适用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分析的结果,针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或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场所,设置有效的应急救援设施,并建立和实施应急救援设施的检查与维护计划。检查与维护计划应满足以下要求:

(1)明确应急救援设施所针对的急性职业损伤或职业病危害事故以及所设置应急救援设施的设置场所、种类与型式等基本信息;

(2)明确对应急救援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与维护的要求,确保应急救援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并保持应急救援设施的检查与维护记录。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适用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风险评价的结果,针对可能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建立并保持应急救援预案。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定期组织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修订、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5.2.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管理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适用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分析与评价的结果,建立并保持接触高毒物品作业场所(岗位)以及存在较高职业健康风险作业场所(岗位)的基本信息,对作业场所(岗位)实施有效的警示标识管理。

用人单位与拟定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5.2.9个体防护用品管理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适用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风险评价的结果,建立和实施个体防护用品的管理程序与计划,管理程序与计划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1)明确管理计划制定与实施的人员或部门及其相关职责;

(2)确定需要佩戴个体防护用品的岗位(工种)以及选择个体防护用品的方法;

(3)确保个体防护用品有效发放、使用以及维护和更换的方法;

(4)制定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人员的培训计划、培训内容以及培训实施的方法。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并保持个体防护用品的最新配备信息,以及个体防护用品的发放、检查与维护等记录。

5.2.10职业健康监护管理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适用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风险评价的结果,制定和实施年度职业健康监护计划,年度职业健康监护计划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1)明确需要实施职业健康检查的种类、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目标疾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岗位(工种)以及健康检查周期等;

(2)选择和委托满足法定资质要求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实施相关职业健康检查;

用人单位应当告知劳动者健康检查结果,记录健康检查结果的后续处置情况,建立并管理健康监护档案。

用人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职业健康检查的结果,分析劳动者健康变化与所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关系,评价防护措施的效果,并确定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的重点。

5.2.11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并保持针对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以及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病防治管理程序,管理程序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按照相关法规标准要求实施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提出降低建设项目职业健康风险的控制措施要求,指导必要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并对预评价报告进行管理。

(2)需要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建设项目,其专篇的编制与管理应满足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按照相关法规标准要求实施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评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控制效果,提出完善职业病防治措施的控制及要求,并按照相关法规要求组织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并保持建设项目的“三同时”管理档案,记录建设项目实施评价、防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以及管理的相关信息。

5.2.12相关方管理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并保持承包商、供货商、劳务分包方等相关方的管理程序,用于其评审选择、合同签订、人员培训、服务过程管理等,管理程序应满足以下要求:

(1)选择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相关方;

(2)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时,提供符合法规标准要求的中文说明书;

(3)提供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服务时,其服务的过程与人员管理满足相关职业卫生法规标准的要求。

5.2.13职业病报告及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和处理

用人单位发现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依照相关法规要求向当地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的后续处理措施。

用人单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应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单位、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实施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用人单位应当制定并保存发生职业病或职业病危害事故及其调查处理的记录。

5.3检查与改进

5.3.1职业卫生检查

用人单位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检查小组,负责本单位职业卫生标准化实施情况的定期检查工作。检查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计划

中制定的职业健康目标和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核心要求实施部分各要素具体内容的执行落实情况。

5.3.2绩效评定与持续改进

5.3.2.1绩效评定

用人单位对本单位职业卫生标准化的实施情况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评定,验证各项职业病防护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评估职业健康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

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对绩效评定工作全面负责。评定工作应形成正式文件,并将结果向所有部门、所属单位和从业人员通报,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

5.3.2.2持续改进

用人单位应根据职业卫生标准化的评定结果、职业健康风险评价结果以及职业健康检查分析与评价等结果,对职业健康目标、指标以及各项职业病防护措施等进行修改完善,持续提高职业病防治绩效。

6. 实施程序

6.1开展基础现状调查

用人单位根据标准化建设核心要求的内容,对本单位职业卫生标准化建设的基本情况进行现状调查,掌握本单位职业卫生标准化建设的基础现状。

6.2制定标准化建设方案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标准化建设的基础现状,结合标准化的建设要求,制定本单位职业卫生标准化建设方案,必要时,可自愿申请委

托第三方(具有职业卫生检测、评价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建设方案的针对性、适宜性进行评审。

6.3实施标准化建设

用人单位根据制定的职业卫生标准化建设方案开展职业卫生标准化建设活动。

6.4进行标准化评估

用人单位可自愿申请委托第三方(具有职业卫生检测、评价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本单位职业卫生标准化建设的符合性及绩效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价。

6.5整改完善

用人单位根据职业卫生标准化评估的结果,对本单位职业卫生标准化建设内容进行整改完善,达到标准化建设的要求。

(规范性附录)

职业健康风险分级与控制措施

A.1 化学有害因素职业健康风险等级的确定

(1)对于化学有害因素,采用定期检测结果与职业接触限值对比的方法,确定职业健康风险等级,并根据风险等级提出相应的风险降低的控制措施要求。

(2)按照劳动者接触化学有害因素的浓度可将职业健康风险分为4级,风险等级的确定及其对应的风险降低的控制措施参见表A.1。

表A.1职业健康风险分级及其控制措施

A.2噪声职业健康风险等级的确定。

对于稳态和非稳态噪声,根据L EX,8h或L EX,w噪声等效连续A声级,将劳动者接触的稳态和非稳态噪声的风险等级分为3级,具体见表A.2。

表A.2 噪声职业健康风险分级及其控制措施

对于脉冲噪声,根据脉冲声压级峰值和脉冲次数,判断其是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A.3高温职业健康风险等级的确定。

对于高温作业,根据高温作业的定义判断其是否属于高温作业。高温作业指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工作地点平均WBGT指数≥25℃的作业。

高温作业风险分级的依据包括体力劳动强度、接触时间率、WBGT指数等。

高温作业风险分级时,需确定体力劳动强度分级,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按GBZ/T189.10执行。常见职业体力劳动强度分为四级,见表A.3。

表A.3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表

接触时间率指劳动者在一个工作日内实际接触高温作业的累计时间与8h的比率。

高温作业分级时,需确定作业环境热温度,即WBGT指数。WBGT 指数的测定按GBZ/T189.7执行。

接触时间率100%,体力劳动强度为Ⅳ级,WBGT指数为25℃;劳动强度分级每下降一级,WBGT指数限值增加1℃~2℃;接触时间率每减少25%,WBGT限值指数增加1℃~2℃,见表A.4。本地区室外通风设计温度≥30℃的地区,表A.4中规定的WBGT指数相应增加1℃。

表A.4工作场所不同体力劳动强度WBGT限值

A.4职业健康风险控制措施优先顺序参见表A.5。

表A.5降低职业健康风险控制措施的优先顺序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卫生管理规范

公司卫生管理规范 卫生管理准则 1.本公司为维护员工健康及工作场所环境卫生,特订定本准则。

2.凡本公司卫生事宜,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准则行之。 3.本公司卫生事宜,除总务及生产单位(安全卫生委员会)负责外,全体人员,须一体确实遵行。 4.凡新进入员必须了解卫生的重要与应用的知识。 5.各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 6.各工作场所内之走道及阶梯,至少须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 7.各工作场所内,应严禁随地吐痰。 8.饮水必须清洁。 9.洗手间、厕所、更衣室及其它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 10.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11.凡可能寄生传染菌的原料,应于使用前施以适当的消毒。 12.凡可能产生有碍卫生的气体、尘灰、粉末之工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1)采用适当方法减少此项有害物的产生。 (2)使用密闭器具以防止此项有害物的散发。

(3)于发生此项有害物的最近处,按其性质分别作凝 结、沉淀、吸引或排除等处理。 13.凡处理有毒物或高热物体的工作或从事于有尘埃、粉末或有毒气体散布场所的工作,或暴露于有害光线中的工作等,须着用防护服装或器具者,应按其性质制备。 从事于前项工作人员,对于本公司设备的防护服装或器具,必须善用。 14.各工作场所的采光,应依下列的规定: (1)各工作部门须有充分的光线。 (2)光线须有适宜的分布。 (3)须防止光线的眩耀及闪动。 15.各工作场所的窗面及照明器具的透光部分,均须保持清洁,勿使有所掩蔽。 16.凡阶梯、升降机上下处及机械危险部分,均须有适度的光线。 17.各工作场所应保持适当的温度,温度之调整以暖气冷气或通风等方法行之。 18.各工作场所应充分使空气流通。 19.食堂及厨房之一切用具及环境,均须保持清洁卫生。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及卫生标准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及卫生标准 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为确保员工宿舍卫生区整洁美观,给全体员工营造一个洁净、优美、舒心的休息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卫生责任范围 1、各宿舍室内卫生由各入住人轮流打扫,个人区域卫生自行负责。 2、个人使用的宿舍衣柜均由使用者自行干净。 3、床上被子、枕头、应定期清洗 二、卫生管理要求 1、员工入住期间,应维护本舍环境清洁,轮流打扫卫生(轮值表贴于门后),行政部会不定期对各宿舍检查督导。如发现有个别特不注意个人卫生的床位,将在用相片形式在公布栏中公栏,被行政部公布2次以上的人员,按公司宿舍管理规定处以30元/次罚款,以示警告。

2、宿舍卫生做到“八净”、“六无”。“八净”即地面、墙壁、衣柜、门窗、玻璃、床、卫生间、洗面盆等每天擦洗干净。“六无”即无灰尘、无痰迹、无水迹、无纸屑、无果壳、无异味。违者视情节严重扣罚20~50元/次。 3、床上用品做到“三齐”:即每天被褥叠放整齐,床单拉平整齐,枕头摆放整齐。违者视情节扣罚5~10元/次。 4、保持墙壁清洁,做到“四无”,严禁“四乱”。即做到无蜘蛛网,无污迹,无手、脚印。严禁乱钉钉子,乱挂杂物,乱贴字画,乱扯绳子,违者视情节扣罚5~20元/次。 5、使用和保管好电器,按要求开关风扇,严禁昼夜长明灯、长风扇现象。用电器出现异常或损坏应及时报修,并说明责任。做到人离寝室灯就关掉。违者视情节扣罚5~20元/次。 6、注意室内通风。每天根据天气情况启闭窗。正常天气时,开窗通风。 7、室内清理的垃圾必须袋装,每天及时送到垃圾桶里。不准将室内垃圾随便扫在走廊公共区内堆放。违者视情节扣罚5~20元/次。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标准化)

商洛道路工程公司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确保建设项目实施后符合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要求,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与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商洛道路工程公司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 三、编制依据及术语 1.编制依据 (1)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号)全文; (2)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第二十二、三十一、四十三、五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二十三号)全文; (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全文;

2.职业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职业病: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反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名单的疾病。 四、职责 (一)机构职责 项目部是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健康“三同时”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建设项目部职业安全健康“三同时”的管理;负责建设项目部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中职业安全健康保护篇章的审查;负责建设项目中职业安全健康防护设备设施的施工监督和预验收。 工程科是建设项目部职业安全健康“三同时”管理的配合科室,配合项目部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健康“三同时”管理。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健康“三同时”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健康“三同时”的日常管理;配合职业安全健康预评价;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配合项目部对建设项目的职业安全健康“三同时”设施进行预验收。

职业卫生相关法规标准汇总---2015

现行有效的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 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中华人民共和职业病防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法规(国务院令) 1国务院令[2002]第352号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劳动保护条例 2国务院国发[1987]10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 3国务院令[2012]第619号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4国务院令[2003]第376号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 规章(部门令)和规范性文件 安监部门 1安监总局令[2012]第51号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2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 3安监总厅安健函[2015]59号关于汽车加油站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有关问题的复函 4安监总局令[2012]第48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 5安监总局令[2012]第47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6安监总局令[2012]第49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7安监总局令[2009]第17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8安监总安健[2012]89号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9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 10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 11安监总厅安健[2015]16号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管理规范 12安监总厅安健[2015]121号关于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通知

13安监总厅安健[2015]124号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 14安监总局令[2014]第69号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 15安监总局令[2015]第73号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 16安监总局令[2015]第76号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 17安监总管三〔2013〕12号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及其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2013年完整版) 卫生部门 1卫生部卫法监发[2003]142号高毒物品目录 2国卫疾控发[2015]92号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3国卫疾控发[2013]48号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4卫法监发[1999]第620号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 5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5号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标准(未含放射内容) 1GBZ/T 206-2007 密闭空间直读式仪器气体检测规范 2GBZ/T 222-2009 密闭空间直读式气体检测仪选用指南 3GBZ 159-2004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4GBZ 160系列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5GBZ/T 192.1-2007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 6GBZ/T 192.2-2007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2部分:呼吸性粉尘浓度 7GBZ/T 192.3-2007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3部分:粉尘分散度 8GBZ/T 192.4-2007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4部分:游离二氧化硅含量 9GBZ/T 192.5-2007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5部分:石棉纤维浓度 10GBZ/T 189.1-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1部分:超高频辐射 11GBZ/T 189.2-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2部分:高频电磁场 12GBZ/T 189.3-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3部分:工频电场 13GBZ/T 189.4-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4部分:激光辐射 14GBZ/T 189.5-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5部分:微波辐射 15GBZ/T 189.6-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6部分:紫外辐射 16GBZ/T 189.7-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7部分:高温

学校卫生管理办法

精心整理 学校卫生管理方案 为了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更好地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监测学生健康状 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 件,提高师生健康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2)按照有关要求开设健康教育课,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 (3)负责定期组织对学生体格检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纳入学生档案。 (4)负责教学楼教学用房和教师办公室的室内卫生管理工作。 3、德育政教处主要卫生工作: (1)负责学校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2)负责卫生健康教育宣传和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的培养。 (3)负责组织学生参加适当的劳动,并做好相应的安全、卫生防护工作。

(4)负责卫生监督岗的指导和管理。 4、班主任主要卫生工作 (1)每天加强晨检,发现学生缺课,及时与家长联系,确认学生缺课原因并汇报。(2)一旦发现班级内有传染病发生,及时汇报,并与家长联系,做好教室消毒工作。(3)每天到校后提醒学生开窗通风。 (4)加强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 5、食堂主要卫生工作 二、学生健康教育制度 1、定时作息,每天学习与课外活动时间不超过六小时,课外作业量不超过国家教委和省教委的规定,保证学生睡眠不少于十小时。 2、自觉养成坐正、立直的良好习惯。 3、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努力做到“六勤”、“六不”。 勤刷牙、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勤洗衣、勤晒被褥,不喝生水,不吃不洁变质食

物,不吸烟饮洒,不随地大小便,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瓜皮果壳纸屑杂物。 4、保护视力,做到“五要”、“五不要”。 5、不用手指沾唾液翻课本,不把笔衔在嘴里。 6、饭前,饭后要洗手。 7、饭前,饭后不做剧烈活动。 8、认真上好健康教育课,学习一定的健康教育知识,知晓率达到95%,行为形成率达到90%。 9、关心学生饮食、饮水卫生,随时监督、检查。 10、食堂工作人员每年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一次,做到先检查、再上岗。 (四)卫生检查方案 1、学校成立领导小组:由校长、政工教导、大队辅导员、总务主任、保健老师组成,对全校的环境卫生、个人卫生、食堂卫生进行检查。

餐厅卫生标准及检查记录、细则

餐厅卫生管理办法 一、餐厅环境卫生标准 1.桌面、台面、地面无污水、污物 2.门窗玻璃无纹印,明亮清洁。 3.吧台内外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无个人物品。 4.自助餐台面无汤渍、水渍、食物残渣。 5.饮水机周围干净整洁,无污水、脚印。 6.洗手间内洗漱台无个人物品,台面整洁,物品摆放整齐。 7.所有餐具符合餐具卫生标准,对不符合标准的餐盘、碗筷等拒绝签 收。 二、餐具卫生管理制度 1.餐具经消毒后必须存放在保洁柜内。 2.员工不准私自使用餐厅各种餐具。 3.保洁柜内不得存放个人餐具和物品。 4.餐具要干净、卫生,无手印、水迹、菜渍、灰尘。

5.经常检查餐具的完好状况,对残损餐具要及时更换。 6.餐具在完成清洗、消毒后,应保持干燥。 7.洗碗池、消毒池等设备设施要每日清理,保持整洁。 三、后厨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1.烹制菜品的原料符合卫生使用要求,外观新鲜无腐烂、无农药味。 2.加工前检查肉类是否新鲜,有无异味、变色现象。 3.当天未加工完的原料要及时存入冰柜内,加工的成品要加盖防尘、 防蝇罩。 4.炖煮肉类食品应烧熟煮透,中心温度大于70度。 5.调料缸内禁止混放调料,并保持外观整洁。 6.严格按照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加工顺序操作,避免交叉污染。 7.洗涤分设洗菜池、洗肉池、洗水产品池,做到专池专用,避免交叉 污染。 8.切配墩生熟分开,专墩专用,操作结束后,将墩、刀清洗干净,按要求存放。 9.清真食具按要求专柜存放,操作时产生的废弃物及时放入垃圾桶。 10.工作结束后将垃圾及时清倒,并将垃圾桶清洗干净。

11.操作间原料不准落地存放,应摆放到货架上。 四、后厨现场卫生管理制度 1.厨房卫生实行厨师长负责制,卫生区责任到人。 2.厨房地面干爽,无水渍、杂物、油渍。 3.操作台台面要整洁,无杂物、污物。 4.灶台要整洁无杂物、无积水、无污物,炒锅、手勺要洁净、规放整齐。 5.冰柜要生熟标识清楚,内外清洁,每周至少除霜一次。 6.主食库、调料库、蔬菜库货架及各种容器洁净卫生,摆放整齐。 7.面点间设施、设备外观洁净,蒸箱内及时换水,操作台每班清洗一次。 8.凉菜间设施设备要清洁,操作台内外干净,物品摆放有序。 9.垃圾桶、墩布等清洁工具,使用、存放符合要求。 10.无"六害"(老鼠、蟑螂、臭虫、苍蝇、蚂蚁、蚊子),墙角无蜘蛛网。 11.厨房墙壁每月至少清洗一次,油烟机每周至少清洗一次,保持通风畅通。

(完整版)安全标准化建设需要准备的资料

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需要准备的资料 一、目标 1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2总体、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3各部门安全目标实施计划及考核办法 4安全目标实施情况的检查或监测记录 5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效果)考核评估报告 6安全生产目标的调整、修订记录文件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1安全管理机构组建、安全管理人员任命管理制度 2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成立文件 3主要负责人和各部门负责人的任命文件 4安全专题会会议记录 5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6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7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8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相关记录 9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记录 10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修订记录 三、安全生产投入 1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2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 3财务专项科目(安全生产费用)报表或安全生产费用归类统计报表 4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 5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 6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缴费凭证 7保险评估、年费、返回资料、赔偿等资料 8伤残等级鉴定资料(无事故不提供) 四、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规章要求的管理制度 2各部门定期识别和获取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记录资料 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汇总记录 4企业适用的各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5适用的各种法律法规清单、电子版、印刷版 6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下发、培训、考核记录 7公司规章制度章程的管理办法 8各项管理制度(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领导现场带班、班组岗位达标、安全生产投入管理、文件和档案管理、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管理、职业健康管理、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安全绩效评定管理、消防安全管理) 9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放、培训、考核记录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标准通用版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汇编 编制: 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月日 目录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六)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七)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九)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十)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十一)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十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总则 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员工明确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三、本制度规定从企业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单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一、主要负责人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3、每年向员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员工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和解决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和制订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 5、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保障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投入,并有效的实施。 7、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和预案。 8、及时、如实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 9、依法承担本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责任。 二、分管职业卫生的负责人职责 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超市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超市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超市卫生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超市卫生管理规章制度1 超市生鲜区卫生管理制度规范要求 1、生鲜个人卫生管理 接触生鲜商品最多的就是我们的员工和顾客,建立良好的个人卫生,可以降低生鲜商品受到细菌污染,并可确保生鲜商品鲜度、质量;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包括衣、帽是否穿戴整齐、头发是否掩盖、手部指甲不可过长或有污垢,佩饰不可穿戴以免在做食品加工包装时出现异常,个人皮肤有伤口时必须包扎完好,无个人传染病;在个人卫生习惯,不可吸烟、饮食、随地吐痰、吐口水等,务必要保持干净、卫生,这不仅是维持个人、商品良好卫生习惯也是给于消费者安全卫生保障的认可;在个人上岗前必须要有卫生局检查核格的证明。 2、生鲜处理作业场卫生管理 生鲜作业场为每日工作的场所,作业墙面、天花板、地板的干净、清洁、完善的排水设施,作业场内不得堆放与作业处理无关的物品,作业场要有良好的照明、空调及作业安全,每月需安排消毒工作,可防止病媒、污垢产生,这些都是每日时时、分分、秒秒必须要谨慎注意。 3、生鲜设备卫生管理 生鲜商品作业场所需的设备,每天应在作业前、后或休息中,将

存留于设备上的碎肉、菜屑、鱼鳞等残留物清洗干净,处理刀具、工作台、周转筐、容器、段车等必须每日清洗,每周消毒二次,以减少生鲜商品受到污染。 4、生鲜仓库卫生管理 生鲜仓库是保存生鲜商品的.地方,因此仓库堆放时不仅要堆放整齐,且要离墙5公分,离地5公分,可利用栈板来堆放,更须防四害(蚊、蝇、鼠、蟑),冷藏、冷冻温度控制要正常,不可过高或过低。 5、生鲜卖场陈列卫生管理 陈列架的清洁务必到位,冷藏、冷冻库(柜)每天务必检查温度的变与清洁,果菜需贮存冷藏于5℃-8℃,而水产、畜产是贮存于冷藏温度-2℃到0℃,配菜加工贮存于冷藏温度0℃-2℃,熟食热柜在60℃以上,冷冻品在-18℃以下,提供安全、卫生的商品是超市的责任与义务,尤其是消费者意识不断增强,产品质量与卫生更应该是企业和门店所坚持的,身为本门店员工,必须要责任到人。 附件一:生鲜区蔬果组的卫生管理规范 清洁卫生的环境可衬托蔬果的鲜度,也可防止不洁环境污染商品,可提升卖场形象,创造良好的营销氛围。这里要强调的是:员工要能做到随手清洁。 蔬果部卫生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操作间、库存区卫生管理 1、操作间墙面无污迹、破损处,地面无积水。加工完毕和营业结束时都要清洗,每月消毒一次。

职业安全健康及安全标准化知识竞赛试题

职业安全健康及安全生产标准化知识竞赛试题 单项选择题(请从三个备选答案中选择惟一一个正确选项) 1.根据国家现行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分工,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由( )负责。 A 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 B 卫生部 C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部 2.根据国家现行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分工,监督检查用人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以及职业病的检查和救治工作由( )负责。 A 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 B 卫生部 C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3.工会组织对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 )。 A 要求纠正 B 给予行政处罚 C 责令停产 4.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是:( )。 A 以人为本,标本兼治 B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C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5.我国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原则是:“分类管理、( )治理”。 A 彻底 B 综合 C 分期 6.《职业病防治法》是为了( )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宪法而制定。 A 预防、遏制 B 预防、减少 C 预防、控制

7.《职业病防治法》所指的职业病是:( )。 A 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B 劳动者因接触粉尘及有毒有害物质而引起的疾病 C 劳动者在工作中所患的疾病 8.《职业病防治法》中所称用人单位是指( )。 A 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关 B 企业、科研单位、政府机关 C 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 9.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 )的各种危害。 A 职业病 B 伤亡事故 C 不利健康 10.我国法定职业病有十大类( )种。 A 99 B 105 C 115 11.《职业病防治法》规定( )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A 单位职工 B 用人单位 C 劳动者 12.《职业病防治法》规定( )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A 用人单位 B 单位职工 C 劳动者 13.( )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 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A 各级工会组织 B 用人单位 C 企业、科研单位、政府机关 14.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 ),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A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B 管理制度 C 应急预案

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制度66190

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本院爱国卫生工作,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提高公共卫生水平,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爱国卫生工作,是指以消除危害健康因素,改善医院卫生环境,提高员工卫生素质和健康水平为目的,由政府组织,全员参与的社会卫生活动。 第二条、爱国卫生工作实行政府组织、属地管理、群众参与、

科学管理、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三条、设立医院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负责医院爱国卫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有关爱国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制定规划,组织和协调医院的爱国卫生工作; (三)组织动员全体员工参加健康教育、环境清理、除害防病、创建卫生单位等爱国卫生运动。 第四条、认真履行社会卫生工作职责: (一)把各类卫生设施纳入医院建设规划,有计划地建设污水、粪便、垃圾等生活废弃物的处理设施; (二)加强对废弃物收集、清运的监督和管理; (三)加强对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监督,预防食物中毒、防止各种疾病的发生和流行; (四)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按照国家规定开设健康教育课,建立员工健康档案; (五)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科学卫生保健知识宣传。 第五条、实行爱国卫生月制度,每年四月份为爱卫月,重点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卫生问题。 第六条、医院员工养成良好的社会卫生规范: (一)不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杂物、乱倒垃圾; (二)不破坏绿地、树木; (三)不破坏环卫设施;

(四)不在禁烟场所吸烟; (五)不携宠物进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六)不从事其他有碍社会卫生的活动。 第七条、各类公共场所应建立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室内外卫生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第八条、医院道路两侧、食堂周边设立垃圾容器和供排水设施,配备保洁人员,建立卫生保洁制度,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第九条、采取综合措施,改善环境卫生,消除老鼠、苍蝇、蚊子、蟑螂等病媒生物及其孳生条件,具体管理办法按《赤峰市除四害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条、积极开展吸烟有害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具体管理办法按《赤峰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执行。

职业健康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

职业健康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第一条职业健康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考核评级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考核期内未发生急性职业中毒死亡事件; 2、考核期内未因作业场所呼吸性粉尘浓度超标被煤炭主管部门按照一般或较大事故处理; 3、考核期内未发生因职业卫生问题导致的重大社会影响事件; 4、考核期内未因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受到煤炭主管部门停产整顿或责令关闭处理。 第二条职业健康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共13大项,满分100分 第三条考核项目及评分办法(具体见附表): 1、每一大项中有缺项时,按下列公式进行折算记分: 本大项折合分数=本大项标准分÷(本大项标准分数-缺项分数)×本大项检查实得分数 2、考核平级记分采用扣分方法,各单项及小项的最低分为零分,不出现负分。 3、季度职业健康考核得分=动态检查和市或集团公司季度检查综合考核得分。 4、年度职业健康考核得分=年度内各季度职业健康考核得分之和/4 1、每一大项中有检查项缺项时,按下列计算公式进行折算计分: 附表A职业健康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项目项目 内容 检查内容及标准 标 准 分 考核办法评分办法 检 查 记录 得 分

一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 18 落实 责任 1、必须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 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领导机构,并 明确职责。职业危害防治领导机构由 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管理 人员代表、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工会代 表组成 2 查阅资料 未明确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 第一责任人的,不得分;未成立职业危 害防治领导机构的、不得分;职责不明 确的,扣1分;机构组织人员不符合规 定的,扣1分;虽设立职业危害防治领 导机构,但没有正常开展工作的扣1分 机构 设置 2、必须设置专职职业危害防治管理 机构,负责本单位职业危害日常管理 工作 2 查阅资料 未设置专职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不 得分;机构办公场所、人员、经费和各 项保障不落实的,不得分;职业危害日 常管理工作不到位的,扣0.5分 人员 配备 3、必须配备专职专业的职业危害防 治管理人员,对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 工作进行日常管理。90万吨/年(含) 以下的矿井不少于3名;90万吨/年 以上300万吨/年以下矿井不少于4 名;300万吨/年(含)以上的矿井 不少于5名 2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未配备专职专业的职业危害防治管理 人员的,不得分;虽配备专职专业职业 危害防治管理人员但职责不明确的,扣 0.5分;专业职业危害防治管理人员数 量未达到要求的,每缺1人,扣1分 规章 制度 4、必须根据晋煤劳发[2011]1499号 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 健全相应的职业危害防治管理规章 制度,且必须以文件形式印发 1 查阅资料 没有建立相应职业危害防治管理规章 制度的不得分;缺1项制度扣0.2分; 制度内容不完善的,每1项扣0.1分; 制度未能及时修订的,扣0.5分 规划 方案 5、必须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规划、年 度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年 度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应包括目标、措 施、考核指标、保障条件等内容。实 施方案应包括时间进度实施步骤、技 术要求、考核内容、验收方法等内容 1 查阅资料 没有职业危害防治规划的不得分;没有 职业危害防治计划的,扣0.5分;相关 要素不全的,每缺1项扣01分;没有 职业危害防治实施方案的,扣0.5分相 关要素不全的,每缺1项扣0.1分 目标 责任 考核 6、在制定生产经营规划时,必须将 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 任制中,并将目标管理责任层层分解 到位,确保相关部门和机构都有相应 的职责、任务、目标、进度和考核指 标 3 查阅资料 总体目标管理责任中没有涉及职业危 害防治工作内容的,不得分;相关部门 和机构考核目标责任不明确的,扣0.5 分 经费 保障 7、必须提供足够的职业危害防治专 项经费(包括体检、职业病诊断、康 复疗养、监测评价、仪器设备、防护 设备设施、培训等经费),并确保专 款专用 3 未按照规定足额提取职业危害防治经 费的,不得分;未做到专款专用的,扣 1分;提取经费不能满足职业危害防治 工作需要的,扣2分 附表A职业健康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项目项目 内容 检查内容及标准 标 准 分 考核办法评分办法 检 查 记录 得 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188-2007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TechnicalspecificationsforOccupationalHealthSurveillance 2007-03-16发布 2007-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 前言 本规范的附录A、C、D是资料性附录,附录B、E是规范性附录。 本规范由全国职业病诊断标准委员会提出。 本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卫生部批准。 本规范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参加起草单位有: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州市职业病防治院、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华中科技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李德鸿、江朝强、王祖兵、余晨、王佩丽、徐孝华、周伟民、刘移民、杨磊、王建新、李霖、齐放、侯强、卢伟。 目录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定义 3.1职业健康监护 3.2职业病 3.3职业禁忌证 4.总则 4.1职业健康监护目的 4.2责任和义务 4.3工作程序 4.4职业健康监护资料的应用 4.5职业健康监护的目标疾病

4.6开展职业健康监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界定原则4.7职业健康监护人群的界定原则 4.8职业健康监护的种类和周期 4.9职业健康监护方法和检查指标的确定 4.10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的报告与评价 4.11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管理档案 4.12常规医学检查的内容 5.接触有害化学因素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 5.1铅及其无机化合物 5.2四乙基铅 5.3汞及其无机化合物 5.4锰及其无机化合物 5.5铍及其无机化合物 5.6镉及其无机化合物 5.7铬及其无机化合物 5.8氧化锌 5.9砷

(整理)办公环境卫生管理规范.

办公环境卫生管理规范 为进一步加强办公纪律,营造良好的办公环境,提高工作效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工作纪律: 1.工作时间严禁玩游戏、睡觉、看视屏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办公区域内严禁大声喧哗、嬉笑打闹,影响他人; 3.办公区域内严禁用餐,自带或订餐的同事须在规定时间内进入 休息区及大会议室用餐。 以上违纪现象一经发现,企业管理部按公司的相关制度,给予口头警告,并处以罚款50元; 二、加强办公环境卫生管理: 1.各部门对本部门责任区域(包含本部门区域内的办公等设施) 卫生负责,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值日时间,严禁在工作时间打扫卫生; 部门 分管区域 企业管理部办公区域及走廊、企管部仓库、机房、总经理室 销售部办公区域及走廊、销售部仓库、总经理办公室 PMC部 办公区域及走廊、仓库

质量部 办公区域及走廊、档案室 财务部财务室 客户服务部办公区域及走廊、备品备件库房 产品研发部 办公区域及走廊、实验/测试室、总经理 办公室 产品部办公区域及走廊、产品部仓库 公共区域01洽谈室、02洽谈室、logo墙及产品展示区、茶水区、休息区、大会议室、公共工位 2.职责 (1)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规划区域内的卫生清扫及保持。各部门经理制定本部门的卫生值日表,按规定要求每天进行卫生清洁; (2)公共区域内卫生由企业管理部按部门顺序编制“全年值日表”,按月轮值,落实至部门,由各部门经理负责。 (详细说明参见:附件一:公共区域全年值日表) (3)企业管理部须每周三下班前进行卫生检查,对各区域内不符合要求的对相关责任部门经理给与口头警告并处罚50元/次。部 门不合格两次以上给予通报批评并处负责人罚款100元; 3. 各部门严格按照5S标准,做到: (1)桌面、地方、窗台及死角、办公设备保持洁净,无灰尘;(2)过期文件资料及时清除,不积压堆放;

卫生健康标准管理办法【最新版】

卫生健康标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标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保证标准质量,促进标准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卫生健康标准,是指国家卫生健康委为实施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政策,保护人体健康,在职责范围内对需要在全国统一规范的事项,按照标准化制度规定的程序及格式制定并编号的各类技术要求。 本办法不适用于食品安全标准、地方卫生健康标准、团体和企业卫生健康标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卫生健康标准工作,包括编制中长期卫生健康标准规划和年度计划,卫生健康标准研究、制修订、解释、宣贯、实施、复审和评估等。 第四条卫生健康标准按适用范围可分为国家标准(含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行业标准。对需要在全国卫生健康行业及其他有关行业

统一的卫生健康技术要求,制定国家标准;对需要在全国卫生健康行业统一的卫生健康技术要求,制定行业标准。 第五条卫生健康标准按实施性质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保障公众健康安全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为强制性标准,其他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第六条国家卫生健康委依法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卫生健康标准管理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分工负责。 国家卫生健康委设立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负责全国卫生健康标准政策、规划、年度计划的制定等管理工作。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下设卫生健康标准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业委员会)。 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国家卫生健康委法规司,负责项目、人员、强制性标准实施评估等归口管理工作。相关业务司局负责相关专业领域卫生健康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作为标准协调管理机构,负责标准项目承担单位评审、标准协调性审查、跨专业标准基础研究、重要标准的宣传培训、推荐性标准的评估、专业委员会的考核评估等综合性标准管理工作。

职业卫生管理规定

编号:SM-ZD-29734 职业卫生管理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职业卫生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规,为了加强集团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减少职业病的发生,保护职工健康,促进石化企业的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职业卫生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防治研三结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 二宣传与培训教育 第一条认真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活动。各直属企、事业单位要把消防安全纳入宣传计划,新闻、电视等宣传部门,有进行消防安全安全教育的义务,宣传消防法规,普及消防知识,剖析消防案例,结合消防日、重大节日以及季节特点,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职工消防意识。 第二条直属企、事业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拟定职工消防培训教育规划和计划,消防、安全、教育、劳资、人事等部门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培训教育内容。 第三条消防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消防专项培训,学习掌握相应的操作技能,经考试合格上岗。 第四条对新入厂及转岗的职工和进入生产区的各类人员,在进行安全教育时,必须有相适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内容。 三管理 第一条各企业要认真实施《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石油化工职工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做好职工的健康监护工作。对作业场所的有毒有害因素及后果和预防措施应预先告知劳动者。 第二条将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企业安全检查和总结评比工作。 第三条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的生产性工程项目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必须要有职业卫生部门参加,严格执行卫生部卫监发(1994)第28号《工业企业建设项目卫生预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化概况

档案编号: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此处可修改为文件名称) 公司:在此输入公司名称 编制:编制部门或编制人 日期:年月日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化概况 一、 OHSMS标准化问题的提出及国际发展情况 1. ISO有关OHSMS国际标准化的研究与讨论 职业健康安全问题由来已久,它伴随人类进入工业化社会而产生,并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变化。虽然有些原有的职业健康安全问题得到了解决或减轻,但另有些原有的问题仍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甚至变得更为严重(例如:职业中毒、尘肺、职业癌症等职业病;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同时又产生了一些新的职业健康安全问题(例如:电磁辐射对人体的伤害、核辐射等)。为解决职业健康安全问题,人类进行了长期的研究和探索,希望找到一个切实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通过多年的研究总结,人们发现:大多数工伤事故和职业病是由于“人祸”造成的,也就是说,大多数工伤事故和职业病是由于人为的原因(即管理不善)造成的,而只有极少部分是由于技术手段和工作条件达不到而造成的。由此看来,有效解决职业健康问题的基本途径就是加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 如何加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这是当前摆在人们面前的重要研究课题。标准化专家根据推行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我国对应的国家标准为GB/T19000)和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0,我国对应的国家标准为GB/T24000)解决质量和环境问题的经验,提出了通过标准化手段推行OHSMS以有效解决职业健康安全问题的设想。这种设想的正式提出,最早始于1994年5月ISO/TC207(国际标准化 组织/环境管理技术委员会)澳大利亚全会上。 ISO根据TC207的建议,专门组织了由中国、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澳大利亚、加拿大、瑞士、瑞典、国际劳工组织(IL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的代表等组成的特别工作组,就OHSMS的国际标准化问题进行了专门研究。199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宜自勉,岁月不待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 /T 197—2007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 控制效果评价技术导则 2007—08—13发布2008—0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评价目的和基本原则 (2) 5 评价依据 (2) 6 评价范围与内容 (3) 7 评价方法 (3) 8 评价程序 (3) 9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方案编制 (4) 10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编制 (4) 11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表编制 (6) 附录A(资料性附录)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应收集的主要资料 (7) 附录B(资料性附录)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程序 (8) 附录C(资料性附录)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格式 (9) 附录D(资料性附录)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表格式 (11)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D都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山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河南省职业病防治研究所、湖南省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永青、闫慧芳、吴世达、易继湖、张玉慧、缪庆、胡伟江、蔡立群、邵强、余善法、张贻瑞、丘创逸、朱宝立、温亚男。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技术导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目的和基本原则、依据、内容、方法、程序和报告编写格式等。 本标准适用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

员工个人卫生管理规定

员工个人卫生管理规定 1 目的 加强员工个人卫生的自我管理和监督检查,保证生产的保健食品符合卫生标准。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在洁净生产区内工作的所有员工。 3 职责 在洁净生产区内工作的每一个员工须遵守本规定要求,做好个人卫生;质量技术部QC负责抽样检验;QA负责监督、检查。 4 规定内容 4.1 员工个人卫生基本要求: 4.1.1 随时注意保持个人清洁卫生,勤洗澡洗头,勤理发剃须,勤剪指甲,勤换内衣。 4.1.2 穿戴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按规定进行换洗。 4.1.3 在接触脏物、进厕所、用餐后须洗净双手。 4.1.4 不得随地吐痰、不得随意丢弃废物、不允许将个人生活用品(如衣物、食品、烟酒、药品、化妆品等)带入工作场所。 4.1.5 患有传染性疾病应及时治疗并暂时调离相关工作岗位。 4.2 员工进入生产洁净区域的个人卫生特别要求: 4.2.1 按规定要求更衣、更鞋、戴帽,有特别要求的还需戴好口罩、手套。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露于帽外,工作服不得穿离生产场所。 4.2.2 直接于原料、半成品、成品接触的人员工作时不得化妆,不得戴饰物、手表,不得染指甲和喷香水。 4.2.3 注意保持双手的洁净,尤其在接触物料、工器具、产品时。 4.2.4 在工作区域不得吃食物等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4.2.5 非本区域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便触摸或取拿物料、工器具、产品。

4.3 洁净区员工个人卫生监督检查 4.3.1 检查方法及频率 -- 使用市售的或自行制备的压痕平板对洁净区员工连体工作服表面、员工手指部采用压痕取样方法进行微生物学检验。 -- 每月一次;在洁净区员工中随机抽查。 4.3.2 压痕平板的自行制备 -- 制备营养琼脂压痕平板,每个压痕平板装有约17.5ml的营养琼脂 -- 将制备好的营养琼脂压痕平板置35±2 ℃培养箱中培养48小时,并剔除受污染的压痕平板板。 -- 筛选后的压痕平板置4 ℃冰箱冷藏保存,但保存距使用前不得超过14天。 4.3.3 取样部位 -- 连体工作服表面取样时,应注意取样容易被交叉污染的部位,如胸前、肘部、袖口等处。 -- 员工手部取样时,如员工裸手操作,一般直接在员工手指部皮肤上取样;如员工戴手套操作,则在手套套上后取样。 4.3.4 取样、培养与结果观察 -- 打开压痕平板,使其凸出的培养基表面与取样平面接触,轻轻压板,使其与取样平面充分接触,取样后盖好压痕平板,置于相应的培养箱中培养。 — 培养条件与结果观察 培养基培养温度培养时间 营养琼脂35 ±2℃至少48小时 -- 压痕平板计数在菌落计数器上进行。 -- 压痕平板平上细菌多于500个时计为“不可计数”。 4.3.5 限度 标准限度取样部位 细菌菌落数( CFU / 平板) 警戒限度(※)超标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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