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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风险审慎管理细则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风险审慎管理细则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风险审慎管理细则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风险审慎管理细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银发〔2013〕244号,以下简称《意见》)及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是指上海市各金融机构依据《意见》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开展的自由贸易账户及投融资汇兑相关等业务。

金融机构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并从事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

第三条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含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下同)根据金融宏观审慎管理要求,对上海市金融机构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试验区分账核算管理的审慎合格标准

第四条上海市级金融机构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

称《业务实施细则》)建立内部账务核算体系——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FTU-Free Trade Accounting Unit,以下简称分账核算单元),专门用于核算试验区自由贸易账户以及投融资汇兑相关等业务。

第五条上海市级金融机构应按“标识分设、分账核算、独立出表、专项报告、自求平衡”的原则,建立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的各项管理制度。

第六条上海市级金融机构应根据境内法人机构授权,建立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的财资管理和跨境资金风险管理制度。财资管理制度应包括为自由贸易账户提供自由兑换后本外币头寸的平盘、风险对冲管理,境内外本外币资产质量管理、资金来源管理、期限管理等内容。

第七条上海市级金融机构应根据“了解你的业务、了解你的客户以及尽职调查”展业三原则,建立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相关业务的展业管理制度,并落实到各个营业网点的相关岗位,确保反洗钱、反恐融资以及反逃税相关责任和义务落到实处。

第八条上海市级金融机构应对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的各项业务建立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应急预案制度,确保风险识别机制的落实,切实防范操作性风险。

第九条金融机构应以上海市级机构为单位,接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的相关系统,并按人民银行和外汇管理有关规定报送相关的信息。

第三章业务审慎合格评估及验收

第十条上海市金融机构在完成内部各项准备工作后,应按本细则第二章的审慎合格标准进行自评估,并形成自评估报告。

第十一条上海市金融机构应向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提交正式的书面报告,内容包括内部分账核算管理以及相关制度的建设情况、系统准备情况以及自评估报告等,自愿参加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定期组织的专业评估,并申请接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的相关系统。

专业评估将主要采用打分的方式进行(见附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金融机构内部授权管理情况;

(二)金融机构分账核算科目设置、账务处理等财务会计核算制度;

(三)金融机构分账核算业务的财资管理及跨境资金风险管理制度;

(四)金融机构试验区分账核算中各项业务的处理流程;

(五)金融机构展业三原则的落实措施;

(六)金融机构内部风险控制的落实措施;

(七)金融机构内部应急预案措施(包括流动性、突发事件等);

(八)金融机构相关系统准备情况;

(九)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决定的其他情况。

第十二条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可根据审慎合格评估的情况,决定是否约谈相关业务的责任人以做进一步的深化评估。

第十三条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按年度组织对金融机构分账核算业务的持续性评估。评估结论可用于对金融机构分账核算业务的指导和管理。

第十四条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根据金融机构准备情况对系统接入情况进行验收。验收采取现场加非现场同步的方式进行。

第四章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的宏观审慎管理

第十五条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对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管理的目标是建立符合宏观审慎管理框架的本外币跨境资金流动管理体系,为试验区实体经济与金融稳健运行提供稳定的货币金融环境。

第十六条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对上海市金融机构开办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投融资汇兑等业务以及相关的资金流动进行非现场监测和持续性动态评估管理。

第十七条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对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建立本外币协调监管工作机制,根据《意见》制定相应的业务实施细则,通过系统采集业务数据,结合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系统、外债统计监测系统等采集的相关信息,建立非现场监测指标体系,运用宏观审慎管理政策工具实施管理。

第十八条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可根据对经济金融形势的判断

和管理的需要,灵活运用固定工具和可变工具以减少资本流动中的系统性风险。固定工具是指由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发布并嵌入在金融机构分账核算业务常态运行中的参数型调节工具。可变工具是指由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针对资本流动的方向和规模实施的逆转性调节

工具。

第十九条上海市金融机构应在内部建立对金融宏观审慎管理政

策的响应机制,对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发布的金融宏观审慎管理政策做出及时响应。

第五章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的风险管理

第二十条金融机构的分账核算单元因人民币清算和结算需要,

可以在其上级机构内开立人民币清算专用账户。该账户资金存放应符合《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对金融机构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与境内其

他业务之间的渗透设置参数进行管理,并可根据资金流动以及触发指标的运行情况对相关参数进行调整。

第二十一条金融机构的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出现流动性不足时,应通过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间的区内市场或境外市场自行解决。必要时,其境内法人机构应提供流动性支持,并于当日向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备案。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可在一定额度内按规

定进入境内银行间市场开展拆借或回购交易。

第二十二条金融机构办理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产生的外币流动

性管理需求,以及为自由贸易账户办理本外币兑换而产生的币种敞口,应通过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间的区内市场或境外市场进行平盘,不得纳入其境内法人机构的结售汇头寸进行综合管理,也不得通过其境内法人机构进入境内银行间外汇市场平盘管理。

第二十三条金融机构办理的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应纳入其境内

法人机构的资本充足率统一管理,统一计提风险准备。

第二十四条金融机构开展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产生的各类风险

对冲管理需求,可通过国际金融市场衍生工具进行管理,由此产生的对外负债应纳入金融宏观审慎管理框架管理。

第六章资金异常流动的监测预警

第二十五条金融机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有关规定报送

自由贸易账户信息;自由贸易账户发生的国际收支应按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要求进行申报;自由贸易账户信息还应按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要求报送到外汇管理信息系统。

第二十六条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建立相关的非现场监测指标

体系,并根据金融宏观审慎管理框架的要求,依托人民币跨境收付信

息管理系统、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系统等对金融机构的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开展非现场监测。

第二十七条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对于非现场监测中发现的可疑问题向金融机构发出查疑通知。金融机构应及时核查并回复。

第二十八条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根据日常监测,建立异常资金流动预警机制,并向金融机构发出异常流动预警信号。

第二十九条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根据非现场监测情况及风险等级大小向金融机构发出相应的风险提示。风险提示分为I级(轻度风险)、II级(中度风险)以及III级(重度风险)。金融机构应配合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七章对资金异常流动的临时性管制措施

第三十条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可对分账核算业务及自由贸易账户的异常资金流动实施干预,包括调整固定工具类的参数和可变工具类的逆转性调节工具等。

(一)当分账核算单元及自由贸易账户出现异常流动并触发相关指标时,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可要求金融机构采取延长账户资金存放期的措施,调节资金流动频率。

(二)当分账核算单元及自由贸易账户出现异常流动并触发相关指标时,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可采取征收特别存款准备金的措施,以调节资金流向和流量。

(三)当分账核算单元及自由贸易账户出现异常流动并触发相关

指标时,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可采取征收零息存款准备金的措施,以调节资金流向和流量。

(四)当分账核算单元及自由贸易账户出现异常流动并触发相关

指标时,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可对金融机构的分账核算单元及自由贸易账户采取临时资本管制措施,以调节资金流动。

第三十一条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可根据资金异常流动的情况,单独或组合采用上述各项措施,以达到调节资金流量及流向的目标。

第八章持续性评估与监测

第三十二条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组织对金融机构试验区分账

核算业务进行非现场监测和持续性评估。持续性评估可采用现场方式进行。

第三十三条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可根据金融宏观审慎管理的

需要,对金融机构开展的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范围进行调整。

第三十四条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对金融机构试验区分账核算

业务将依据持续性评估结果建立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

正向激励包括:一是优先安排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提供的咨询

服务;二是参与中国人民银行和外汇管理局在试验区推出的投融资汇兑便利创新业务;三是参与中国人民银行和外汇管理局在试验区推出的其他金融创新业务。

反向约束包括:一是发出整改通知并约见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负责人进行警示谈话;二是向其上级机构及监管机构发出风险警示;三是强制性退出部分或全部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

第三十五条金融机构办理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出现重大风险事件、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不配合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开展宏观审慎管理及风险防范工作的,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并可对其上海市一级机构及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上海市非银行金融机构办理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的,参照适用本细则。

第三十七条本细则由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获批意味着什么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获批意味着什么 7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将在上海外高桥保税区等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建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根据方案,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由外高桥保税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以及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组成,占地共计28平方公里。自由贸易试验区是什么,它的建立将会产生什么影响,作为紧邻上海的江苏应该有何准备,这些都是人们所关注的焦点。 一、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概念 自由贸易试验区与传统的自由贸易区的概念有所不同。所谓“自由贸易区”,是指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单独关税区通过签署协定,在世贸组织最惠国待遇基础上,相互进一步开放市场,分阶段取消大部分货物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改善服务和投资的市场准入条件,从而形成实现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的特定区域。而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属于自由贸易区狭义的概念,指在某一国家或地区境内设立的实行优惠税收和特殊监管政策的小块特定区域。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部副部长赵晋平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上海自由贸易区实际上是自由贸易园区,在国际上被称作小自由贸易区(FTZ),与国内的100多家海关特殊监管区性质相同。 自由贸易试验区与国内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等的区别在于更优惠的政策、更大的开放度。 二、国内外自由贸易发展现状 在自由贸易方面,中国已经落在后面,这与中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和第一贸易大国的地位很不相称。据汇丰银行的相关研究,全球119个国家和地区已经建立了超过2300个自由贸易区,出口总额超过2000亿美元,创造超过4000万直接就业岗位,间接就业岗位6000万。印度在过去的三年批准了500多个自由贸易区,阿联酋的36个自由贸易区对拉动直接投资和经济增长做出了重要贡献。尤其是迪拜,在一个弹丸之地,做了20多个自由贸易区,从汽车、金融、软件、医药,很多行业贸易结算中心都进去了。自由贸易区已经在国家和地区之间的竞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国内,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首个符合国际惯例的海关特殊监管区。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天津自由贸易区的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有关部门,极有可能落在东疆保税港区,重庆、深圳、厦门、舟山等地正在积极探索,有意申请建立。 三、为什么选择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或将成为中国主动开放市场,尤其是开放服务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先行者。上海财经大学国际经济系副主任、上海自由贸易区研究中心副主任陈波认为,“中国服务业竞争力比较差,一旦完全放开对国内服务业造成巨大冲击。国家肯定希望把冲击的影响降到最低,所以先从服务业发展比较好的上海进行主动试点。”此外,上海作为金融中心,有较好的经济保障和人才储备,应对金融领域的风险能力较强。 四、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重要意义 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是顺应全球经贸发展新趋势,更加积极主动对外开放的重大举措。要使之成为推进改革和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的“试验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发挥示范带动、服务全国的积极作用,促进各地区共同发展。这有利于培育我国面向全球的竞争新优势,构建与各国合作发展的新平台,拓展经济增长的新空间,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由此可以看出,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立具有如下重要意义:一是意味着“中国经济升级版”正式启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设,是以“开放红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现实意义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现实意义 亲王 K 【摘要】2013年9月29日,上海自由贸易区正式挂牌成立。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我国大陆境内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区,依托上海的区位交通优势和国 际影响力,自贸区的建立加快了上海及周边地区的发展,带动相关行业 的体制改革和发展模式,将推进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更好的发展,并对 促进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职能转变,为其他地区建立自由贸易区提供经 验,大力推动上海周边乃至全国的社会经济发展。 【关键词】上海自由贸易区概况意义 一、上海自由贸易区概况 (一)上海自由贸易区的设立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也被称为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简称上海自贸区。早在2003年时,当时的人大副委员长成思危就指出,我国的保税区发展已较为成熟,可以在此基础上提前建立自由贸易区转型的试点,随后天津、上海、深圳等地都向国务院提交了保税区转型为自由贸易区的建议。2009年,温家宝总理批示了《关于中国在浦东地区建立自由贸易区的设想》,2010年,国务院组织专家组赴上海,对在浦东地区准备建立自由贸易区进行调研评估。2013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考察江苏、上海等地时指示要在28平方公里的区域内建立一个自由贸易试验区,由此上海自由贸易区的成立工作开始部署,并很快就提出了一个规划的总体方案,在广泛征集各个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后, 8月,国务院批准正式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9月29日,正式挂牌成立。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中国大陆境内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区,成为中国改革开放后又一项重大的

经济发展试验区,将会带动金融、制造业、贸易物流、服务业等众多行业的改革发展,并对政府转变职能,大大推动上海周边乃至全国的社会经济发展。 (二)上海自由贸易区的基本范围 上海自由贸易区总面具为28.78平方公里,范围具体包括上海市的外高桥保税区,面积大约10平方公里,是目前国内经济总量第一的保税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面积为1.03平方公里,是上海市规划的三个大型物流基地之一;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面积为3.59平方公里,是我国最重要的交通航线和物流要道之一;洋山保税港区,面积14.16平方公里,是我国第一个保税港区,上海自贸区的形成规模呈“四区三港”的分布格局。 二、上海自贸区对经济发展的现实影响 (一)加快上海及周边地区的发展 上海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对本地区和长三角地区的经济发展影响重大。首先对就上海及其周边而言,可以利用放宽税收、外汇使用等优惠政策,在突破经济发展的不良瓶颈环境下,促使世界大型企业、公司和机构在上海及周边地区建立新的分支,能够集中大量的业务于此进行调拨运行。其次,上海自贸区的成立有助于使上海海洋经济的发展速度加快,如海上保险、海上运输、航运中心建设等,使上海获得更多的改革红利。同时,上海自贸区致力于发展免税和自由港口,有助于促进上海地区引来又一次的行业发展的新高潮,加快上海汲取周边地区的制造业产业升级,促进贸易业物流运输等行的发展。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号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已由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7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年7月25日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2014年7月25日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和保障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充分发挥其推进改革和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试验田”的作用,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国务院批准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国务院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暂时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规定的行政审批或者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决定》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中国(上海)自

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 第三条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应当围绕国家战略要求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国际贸易中心、国际航运中心、国际经济中心建设,按照先行先试、风险可控、分步推进、逐步完善的原则,将扩大开放与体制改革相结合,将培育功能与政策创新相结合,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立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基本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培育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建设具有国际水准的投资贸易便利、监管高效便捷、法治环境规范的自由贸易试验区。 第四条本市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应当聚焦制度创新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充分运用现行法律制度和政策资源,改革妨碍制度创新的体制、机制,不断激发制度创新的主动性、积极性,营造自主改革、积极进取的良好氛围。 第五条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法律、法规、规章未禁止的事项,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自贸试验区积极开展改革创新活动。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六条按照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积极推行告知承诺制等制度,在自贸试验区建立事权划分科学、管理高效统一、运行公开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 第七条市人民政府在国务院领导和国家有关部门指导、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全文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全文 admin 在周一, 07/28/2014 - 13:59 提交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号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已由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7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年7月25日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2014年7月25日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和保障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充分发挥其推进改革和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试验田”的作用,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国务院批准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国务院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暂时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规定的行政审批或者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决定》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 第三条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应当围绕国家战略要求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国际贸易中心、国际航运中心、国际经济中心建设,按照先行先试、风险可控、分步推进、逐步完善的原则,将扩大开放与体制改革相结合,将培育功能与政策创新相结合,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立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基本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培育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建设具有国际水准的投资贸易便利、监管高效便捷、法治环境规范的自由贸易试验区。

浅谈上海自由贸易区

浅谈上海自由贸易区

浅谈上海自由贸易区 上海自由贸易区,不但成为一个著名的景点,而且还是这三个月来我们中国最重要的新闻。 一.上海自由贸易区是什么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中国政府设立在上海的区域性自由贸易园区,属中国自由贸易区范畴。该试验区于2013年8月22日经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于9月29日上午10时正式挂牌开张。试验区总面积为28.78平方公里,相当于上海市面积的1/226,范围涵盖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和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等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二.上海自由贸易区肩负的使命 顺应全球经贸发展新趋势,实行更加积极主动开放战略。主要任务是要探索中国对外开放的新路径和新模式,推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行政体制改革,促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优化经济结构,实现以开放促发展、促改革、促创新,形成

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服务全国的发展。 三.上海自由贸易区政策与目的 政策: 拟开放人民币资本项目 构建离岸金融中心 税收优惠 贸易领域监管模式创新 推动外贸物流创新发展 目的:主要有两方面: (1)对内,推动政府从审批型向监管服务型的转变,要素价格市场化(包括利率、汇率等),推动央企和国企改革。 (2)对外,尽快完成从2008年开始的中国双边投资协定谈判(BIT谈判),促使发达国家认可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尽快加入到新一波区域资本、贸易和服务的协定谈判中去,包括提问者所说的TPP协议,以及另一个重要的PSA协议。 注释:(1)Tpp 指的是跨(泛)太平洋战略经

济伙伴关系协议”(Trans-Pacific Partnership,简称:TPP,2013年底可达13个国家)由美国主导的太平洋区域资本投资和服务业合作的协定。 (2)PSA指的是“诸(多)边服务业协议”(Plurilateral Services Agreement,英文缩写简称PSA),国际服务业游戏规则,目前有美、日等21个国家正参与在谈判中。市场预计PSA未来的谈判内容主要包括金融、快递、传播、电信、电子商务、运输、观光、物联网、移动通信网络、互联网等等所有服务业领域。 四.自贸区的核心 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这两个改革措施 准入前国民待遇:在国际投资法中,国民待遇是一项以条约为基础的义务,其含义是给予外国投资者及投资的待遇不低于在相似情形下给予本国投资者及投资的待遇。 现在外资企业在华实行准入后国民待遇,“准入后国民待遇”适用于投资建立之后的阶段,主

成立上海自由贸易区有什么意义

成立上海自由贸易区有什么意义?对普通老百姓的生活有什么影响? 我们是一个基本封闭的金融体制。人民币不能自由兑换,只有贸易等经常项目才能把人民币换成外币,或者把外币换成人民币。只有少量的QFII、QDII,可以做投资。看好中国的投资者难以持有人民币资产,中国人也难以持有外币资产。 银行大多是国有的,利率水平没有市场化。我们老百姓选择很小,导致银行间缺乏竞争,主要靠利差收入。银行把钱更多的贷给国企、政府项目、房产项目、政府担保项目。 由于这个封闭的系统,导致银行对有活力的企业支持不够,老百姓缺乏投资渠道,只能投资房地产,房价暴涨。 若在上海自贸区,试点法人的人民币资本项目的自由兑换,利率市场化,开放外资银行,民营银行。无疑是在革现有银行的命。更加市场化、自由的金融机构,无疑可以丰富企业的融资渠道、老百姓的投资渠道,钱活了,就代表资源配置的优化。目前金融上的影子银行等问题也能解决。 贸易更加自由化,无疑会促进交易,与其让老百姓越洋跨海去扫货,钱一样被外国人赚去了。不如在国内,毕竟可以支持贸易企业、销售企业,减免关税了,还可以收所得税。也拉动的服务业和配套产业。 由此,也推进的政府职能的转变,从许可、监管,调整为服务、促进。允许上海先暂停一些全国性法律,是为监管松绑,给地方更多的权力…… 对老百姓的影响 利率市场化一旦完全实现,普通百姓选择银行存钱的思维和行为必将发生较大的改变。 对于大众客户,会更关注银行基础储蓄产品的稳定性和收益性,以及银行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和快捷性;对于有一定资金实力的客户,会在确保存款安全性、金融便捷性的同时,更加关注银行投资类产品的服务;对于富裕阶层的客户,会更关注资产的保值增值以及个性化的金融服务体验。 第二,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行先行先试(风险可靠前提下) 1,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在区域内对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行先行先试; 2,在人民币跨境使用方面先行先试; 3,探索面向国际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建立与自贸区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 4,(逐步)未来企业法人可在自贸区内完成人民币自由兑换,个人则暂不施行。 5,上层(可能)要求国内企业走出去开展国际投资融资理财,国家将提供制度性便利。上层要求自贸区建成亚太运营中心,面向亚太中心,而国家亦将提供制度性条件。 那么以上直接导致的就是上海的自贸区: 1,成为人民币业务大本营,并且人民币业务和整个外汇市场的运营模式完全与国际接轨。2,实现人民币自由兑换是改善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以及中国企业对外的扩张和经营环境,扩大引进外资规模的需要。更为公平和市场化的条件,对于外资在华经营会相对宽松。 3,实现人民币自由兑换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国民对人民币币值稳定。也同时表明了政府对于主导“开放型”经济有了一揽子配套。 4,最重要的一点,对于日渐收紧的投资环境,盘活货币存量,这也几乎是整个自贸区的核心观点之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介绍及机遇分析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介绍及机遇分 析 一、中国(上海)自贸区介绍 1、基本概念 自由贸易园区是指一国或地区对外经济活动中在货物监管、外汇管理、税收政策、企业设立等领域实行特殊经济管理体制和特殊政策的特定区域,包括:自由港、自由经济区、对外贸易区等多种类型。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Free Trade Zone,FTZ):是根据本国(地区)法律法规在本国(地区)境内设立的区域性经济特区。传统的自由贸易区(Free Trade Agreement,FTA):是根据多个国家之间协议设立的包括协议国(地区)在内的经济体。 中国此前已经建立了与自贸区类似的六类特殊经济园区,包括保税区、保税物流区、保税港区等,但上海自贸区才是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自由贸易区。 2、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目标 经过3-5年努力,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成为:具有国际水平的功能创新领先、服务贸易发展充分、贸易投资便利、货币兑换自由、离岸业务发达、监管高效便捷、营运总部集聚、法制环境规范、行政效率和透明度良好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成为我国深耕亚太,融入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重要载体,为中国经济升级起示范作用。

3、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域构成情况 上海自贸区的规划面积为28平方公里,相当于上海市面积的1/226。包括洋山保税港区、外高桥保税区(含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及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 图1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表1 自贸区内各区域定位

二、中国(上海)自贸区方案背景 上海自贸区也是中国在全球贸易格局下突围的重要一棋。面对中国加入WTO后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贸易国,美国要捍卫全球贸易霸主地位,采取三大步骤欲捍卫霸主地位,并逐步架空WTO:第一是在东半球,与太平洋沿岸国家建立TPP贸易同盟,第二是在西半球团结欧盟建立TTIP贸易同盟,第三是在全球建立PSA服务贸易同盟,而这三个同盟都把全球第一大出口国和全球第二大进口国中国排除在外,因此中国将面临着严峻的“二次入世”的危险。在国际需求疲弱以及劳动力成本升高带来的产业转移下,中国不能长期依赖外贸出口来获取本国经济增长。 三、中国(上海)自贸区方案意义 中国建立自贸区既利于捍卫中国在全球贸易竞争中的主导地位,同时也利于中国经济与全球经济接轨。上海自贸区在中国加环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PP)谈判中也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并有望成为中国加入TPP的首个对外开放窗口。 对于上海而言,自由贸易试验区获批推行,获得机会的不仅是贸易领域,对于航运、金融等方面均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 (1)将使上海突破已有的条框,推行放宽外汇使用、利率汇率监管等优惠政策,有利于跨国公司内部的全球调拨、会有更多的金融机构在上海注册开业。 (2)将使得海上保险等航运服务业务在上海得以培育和集中,解决航运中心建设中金融支持的问题。

上海自由贸易区的现状及问题研究

摘要 当前,世界经济秩序的主要特征是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并存。国家赋予了上海自由贸易区先行先试的重大历史使命,以发展成为中国第一家国际自由贸易区为目标,带动上海乃至整个中国经济的发展。在这样的历史机遇下,建设上海由贸易区将对全国的经济发展战略产生重大影响。 上海自由贸易区的大胆尝试是进一步实现改革开放的重要手段和方式,但我国现行的相关政策还不能满足上海自由贸易区的发展要求。本文以自由贸易区的政策为切入点,详尽介绍了世界自由贸易区政策的发展特点,对世界成功自由贸易区的发展政策、制度进行详细的梳理和总结,针对我国上海自由贸易区政策方面存在的不足,从上海发展自由贸易区的角度,对其所需政策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同时与其作对比找出上海自由贸易区的问题。进而提出既适合我国国情又高效可行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自由贸易区上海自由贸易区优势

Abstract At present, the main feature of the world economic order is the coexistence of the economic globalization and regional economic integration. The state has entitled the Shanghai Free Trade Area of the great historical mission pilot, to become China's first international Free Trade Zone as the goal, driving Shanghai and China's economic development. There is going to be a significant impact on the country's economic development strategy in this historic opportunity of building Shanghai Free Trade Zone. The established of Shanghai Free Trade Zone is an important means and method to achieve further reform and opening up. However, China's current policies still can not meet the development requirements of Shanghai Free Trade Zone. In this paper, it introduce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world's Free Trade Zone development policy in detail, summarized the policies of the successful Free Trade Zones in the world, and analyses the systems. By comparing the world’s successful models and Shanghai Free Trade Zone, we can find out the potential problems and some shortcomings with the current policy and system. And so that we can put forward some recommendations which are more efficient, feasible and reasonable with our national condition. Key Words: Free Trade Zone Shanghai Free Trade Zone advantage

浅谈建设上海自由贸易区对我国经济发展的意义

浅谈建设上海自由贸易区对我国经济发展的意义 由中国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建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目前受到了国内外各界人士的关注,这也是当前我国最热门的时事政治与经济话题之一。许多专家学者也纷纷就实行上海自由贸易区这一重大决议展开了多种角度的讨论,当然,设立上海自由贸易区是我国国务院总理根据当前国际经济形势与国内经济发展所遇到的各种问题的前提下,力排众议做出的重要决定。 通过对相关材料的收集和对相关新闻信息的关注了解到,上海自由贸易区的设立是以独特的,在合乎法律、合乎经济贸易原则的前提下进行的自由贸易。在该划定区域内,国务院总理明确指出让现有的利益集团退出贸易区。所以,这是一次排除了垄断企业竞争的自由贸易行为。这项规定就为自由贸易区内公平、自由、具有突破性的经济贸易提供了很有利的保障。至少,上海自由贸易区的划定,不是形式主义,而是让自由贸易区以试点模式运行为初衷,再经过一段时间观察,在收到积极效果的前提下而面向全国推广的战略决策。 上海自由贸易区试点的建立是我国经济形式创新的一个突破口。通过近一段时间的观察了解到,党中央政府日前对拉动国内经济发展做了一系列的战略部署。如:创新和改善政府管理、切实加强市场监督、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等。目前,“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是现阶段国内当前经济发展的主要话题。此外,能创建一个公平的、自由的、健康的经济环境也是我国现在市场经济亟待解决的问题。 首先,我国的经济市场主要是由国有控股企业、大型上市企业、民营中小企业等企业构成。而且,在一些经济贸易活动中,不乏有垄断因素存在,这就威胁到了很多民营中小企业的利益。而正是这些民营的中小企业,解决了我国庞大人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课题研究_070313

上海自由贸易园区发展服务贸易课题研究 上海自由贸易园区发展服务贸易课题研究 (1) 1. 基本概念 (2) A. 保税区的分类(按国际和国内的形态) (2) B. 不同类别保税区按照功能和自由度分类: (3) C. 不同类别保税区的详细功能: (3) D. 不同类别保税区的税收政策: (4) E. 总结: (5) F. 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自由贸易园区,自由港,自由贸易区的概念 辨析 (7) G. 服务贸易基本概念: (7) 2. 事件核心内容 (8) 3. 上海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现状 (8) 4. 事件发展时间轴 (9) 5. 驱动力 (9) 6. 主要影响推测 (10) 7. 实际执行难点 (10) 8. 上海为何要推动服务贸易? (11) 9. 未来发展趋势预测 (11) 10. 上海,新加坡的案例分析 (11) 11. 上海发展离岸贸易,离岸金融的一些功能性设想 (12) 12. 总结 (12)

1. 基本概念 A. 保税区的分类(按国际和国内的形态) 上述概念基本定义: 保税仓库:是指经海关批准设立的专门存放保税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的仓库。 保税区(Bonded Zone ):指设区国境内的一部分区域,该区域内货物可以保税仓储、出口加工、或商品展示,境外货物进入保税区,实行保税管理,出境货物免征区内生产过程增值税。 出口加工区(Export Processing Zone ): 国家划定或开辟的专门制造、加工、装配出口商品的特殊工业区。经济特区的形式之一,常享受减免各种地方征税的优惠。 保税物流中心:一般是由地方政府负责组织筹建和申报,由海关总署负责验收和批准设立的海关监管区域。保税物流中心分两类:A 型,主要由一家企业投资建设并为该企业自有物流服务。B 型,主要由一家或多家投资主体投资建设,并由两家以上大型物流企业入驻运营的公共保税中心。 保税物流园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在保税区规划面积或者毗邻保税区的特定港区内设立的、专门发展现代国际物流业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海关特殊监管场所国内保税仓库 保税区 出口加工区 跨境工业园区 保税物流中心 保税物流园区 保税港区 综合保税区 国外 自由贸易港 (区)

上海自由贸易区经济效应分析 (1)

上海自由贸易区试验区经济效应分析 摘要: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经济浪潮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上海自贸区)的建立能够发挥重要的内部和外部经济效应。本文也是从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对上海自贸区建立的经济效应进行分析。内部效应主要应用区域经济理论对上海自贸区建立后对周边城市的经济的影响,包括农业,工业和金融的影响。外部经济效应主要是以中日韩之间的贸易为目标,分析上海自贸区对外贸易和投资的影响。最后则提及上海自贸区的经济示范性效应,对我国其他地区经济自由贸易区建立的借鉴意义。其中也穿插对现状的分析以及相关的建议。 关键词: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创造;贸易转移;经济效应 一、上海自贸区概述 (一)上海自贸区的建立 2013年8月22日,商务部通报国务院近日正式批准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验区范围涵盖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和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等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总面积为28.78平方公里。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顺应全球经贸发展新趋势,实行更加积极主动开放战略的一项重大举措。主要任务是要探索我国对外开放的新路径和新模式,推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行政体制改革,促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优化经济结构,实现以开放促发展、促改革、促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服务全国的发展。 (二)上海自贸区现状概述 上海自贸区建成一年以来投资企业累计2.2万多家、新设企业近1.4万家、

境外投资办结160个项目、中方对外投资额38亿美元、进口通关速度快41.3%、出口速度则快36%。企业盈利水平增20%、设自由贸易账户6925个、存款余额48.9亿元人民币(截至今年2014年11月底)。一年多来,区内企业盈利水平同比增长20%,通过简政放权,市场空间得到进一步释放。市金融办副主任李军透露,截至目前,上海自贸试验区已开设6925个自由贸易账户,存款余额达到48.9亿元人民币,自由贸易账户运行良好。下一步,将结合账户运行情况,择机推出外资功能,尽快实现本外币一体化。 (三)上海自贸区前景分析 未来,自贸区将在原有的四个区(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和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的基础上扩张现有区域,增加(陆家嘴、张江、金桥)三个片区以完善现有的自贸区体系。此番扩区有利于在较大空间范围内更好地测试外商投资管理、服务业开放、事中事后监管等改革开放创新措施的效果,对政府管理制度改革进行更为充分的试验,并充分发挥浦东新区创新基础好、开放度高的优势。市发改委副主任顾洪辉表示,陆家嘴、张江、金桥三个片区集聚了金融业、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和服务业等产业,各有特色,潜力巨大。这三个片区作为上海自贸试验区的扩展区,能更好地承担国家战略,完成自贸试验任务。顾洪辉说,“上海自贸试验区的扩区,不仅仅是区域扩大,更多是为了进行功能上的测试,在更广范围内,对不同产业类型的创新进行测试。同时,将扩区全部落实在同一个行政区域内,是为了在一个完整的行政体系内,更好地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和改革。”(数据来源:上海自贸区官网:上海自贸试验区扩区后首次接受集体采访改革经验向全市辐射2014-12-30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全区概况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全区概况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自2013年9月29日挂牌以来,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总体方案,着力推进投资、贸易、金融、事中事后等领域的制度创新。在建立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基本制度框架上,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目前,以负面清单管理为核心的投资管理制度已经建立,以贸易便利化为重点的贸易监管制度平稳运行,以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服务业开放为目标的金融创新制度加速推进,以政府职能转变为导向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基本形成。 2014年12月28日,国务院决定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经验,设立广东、天津、福建三个自贸试验区,并扩展上海自贸试验区的范围,将浦东新区的陆家嘴金融片区、金桥开发片区、张江高科技片区纳入自贸试验区试点范围,面积将从现有的28.78平方公里扩展到120.72平方公里,为制度创新提供了更大的检验和压力测试空间: 一、综合保税区28.78平方公里 综合保税区包括外高桥保税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外高桥保税区于1990年设立,是中国第一个保税区,也是目前中国国内经济规模最大、业务功能最丰富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于2004年设立,是中国第一个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于2005年底设立,是中国第一个实行“区港一体”封关运作的特殊监管区域;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于2009年设立,实行保税物流区域与机场货运区一体化运作模式。

综合保税区即为此次扩区前的自贸实验区,已有27项制度创新成果在全国或部分地区推广。下一步,投资管理、贸易便利化、金融、服务业开放、事中事后监管等领域的28项措施将在全国复制推广,海关监管和检验检疫6项制度创新将在全国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复制推广。 二、陆家嘴金融片区34.26平方公里 陆家嘴金融片区包含陆家嘴金融贸易区、世博前滩地区。陆家嘴金融片区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核心区域、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高端服务区、上海国际贸易中心的现代商贸集聚区。这里将探索建立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金融制度体系,与总部经济等现代服务业发展相适应的制度安排,持续推进投资便利化、贸易自由化、金融国际化和监管制度创新,加快形成更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世博前滩地区是上海新一轮发展的重点区域,正在打造总部经济、航运金融、文化体育旅游业、高端服务业集聚区。 三、金桥开发片区20.48平方公里 金桥开发区于1990年成立,经过20多年的持续开发,已经成为上海的先进制造业核心功能区、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行区和生态工业示范区。这里将以创新政府管理和金融制度、打造贸易便利化营商环境、培育能代表国家参与国际竞争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不断提升经济发展活力和创新能力。 四、张江高科技片区37.2平方公里 张江高科技片区是上海贯彻落实创新型国家战略的核心基地。这里将推动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与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深度联动, 提升张江园区创新力,重点在国家科学中心、发展“四新”经济、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科技金融、人才高地和综合环境优化等重点领域开展探索创新。 扩区后的上海自贸试验区将进一步扩大先行先试,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把防控风险作为重要底线,把企业作为重要主体,充分发挥浦东新区创新基础好、开放度高的优势,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在更广领域和更大空间范围内积极探索以制度创新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路径,率先建立符合国际化和法治化要求的跨境投资和贸易规则体系,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贡献。 文章来源:https://www.wendangku.net/doc/fd18537171.html,/article/zimaoqu/1442045550.shtml

国务院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2018)

国务院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201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战略举措。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为新时代自贸试验区建设指明了新方向、提出了新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自贸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进一步提高建设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营造优良投资环境 (一)借鉴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经验,放宽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外籍技术人员的比例要求、放宽人才中介机构限制。(负责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适用范围:所有自贸试验区,以下除标注适用于特定自贸试验区的措施外,适用范围均为所有自贸试验区) (二)编制下达全国土地利用计划时,考虑自贸试验区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有关省(市)的用地计划;有关地方应优先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负责部门:自然资源部) (三)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等工程审批类权限下放至自贸试验区。(负责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 (四)授权自贸试验区开展试点工作,将省级及以下机关实施的建筑企业资质申请、升级、增项许可改为实行告知承诺制。(负责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 (五)将外商投资设立建筑业(包括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造价咨询等所有工程建设相关主体)资质许可的省级及以下审批权限下放至自贸试验区。(负责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 (六)自贸试验区内的外商独资建筑业企业承揽本省(市)的中外联合建设项目时,不受建设项目的中外方投资比例限制。(负责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 (七)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下,对自贸试验区内的港澳台资建筑业企业,不再执行《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中关于工程承包范围的限制性规定。(负责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 (八)对于自贸试验区内为本省(市)服务的外商投资工程设计(工程勘察除外)企业,取消首次申请资质时对投资者的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负责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 (九)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自贸试验区内的社会办医疗机构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实行告知承诺制。(负责部门:卫生健康委)

关于上海自由贸易区的税收优惠政策

关于上海自由贸易区的税收优惠政策 内容提要 2013年9月27日,国务院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国发[2013]38号文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以下简称“上海自贸区”) 的总体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总体方案对上海自贸区的建设分别从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措施、监管、税收制度环境以及自贸区服务业的进一步开放等方面予以了指导性的宏观阐述。 根据《总体方案》,上海自贸区将实施促进投资和贸易的税收政策,对涉及的所得税(包括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进口环节税收、出口退税采取特殊的税收政策。大致包括:

关于进出口税收的政策细节: ?对上海自贸区内注册的国内租赁公司或其设立的项目子公司,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从境外购买空载重量在25吨以上并租赁给国内航空公司使用的飞机,享受财关税[2013]53号文(以下简称“53号文”,即《关于调整进口飞机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和署税发[2013]90号文(以下简称“90号文”,即《关于调整进口飞机进口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即进口上述飞机,减按5%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有关53号文的详情,请参阅《中国税务及投资法规速递》第2013035期。) ?对设在上海自贸区内的企业生产、加工并经“二线”(即国内市场分界线,也就是上海自贸区的空间分界线)销往内地的货物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根据企业申请,试行对该内销货物按其对应进口料件或按实际报验状态征收关税的政策。 ?在现行政策框架下,对上海自贸区内生产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进口所需的机器、设备等货物予以免税,但生活性服务业等企业进口的货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定明确不予免税的货物除外。 ?在严格执行货物进口税收政策的前提下,允许在特定区域设立保税展示交易平台。 ?除上述进口税收政策外,上海自贸区所属的上海外高桥保税区、上海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和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分别执行现行相应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税收政策。 结语 经国务院批准的《总体方案》已正式出台,这无疑会引起在中国的商界人士一定程度的注意。对于方案中提到的每个方向、对于随后即将到来的后续文件的每个细节,都是值得深入研究和计划的课题。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全文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全 文 下面是CN人才网给大家整理收集的《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并于7月1日起实施,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和保障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设与发展,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暂时调整有关法律的行政审批的》、国务院批准的《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 自贸试验区包括广州南沙新区片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和珠海横琴新区片区,以及根据自贸试验区建设与发展的需要,报经国务院批准的自贸试验区扩展区域。 第三条自贸试验区应当依托港澳、服务内地、面向世界,建立符合国际标准的投资贸易规则体系,培育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强化国际贸易功能集成,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增强辐射带动功能,建设成为粤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二十一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枢纽和全国新一轮改革开放先行地。 第四条鼓励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探索创新。对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未明确禁止或者限制的事项,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自贸试验区开展创新活动。

对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自贸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可以根据有关奖励规定也可以自定奖励给予奖励。 在自贸试验区进行的创新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但是符合国家确定的改革方向,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未牟取私利或者未恶意串通损害公共利益的,对有关单位和个人不作负面评价,免于追究相关责任。 第五条建立自贸试验区各片区联动合作机制,相互借鉴,优势互补,互相促进,共同发展。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六条按照统筹管理、分级负责、精干高效的原则,设置省自贸试验区工作办公室和自贸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 第七条省人民政府自贸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研究自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立的目标和意义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立的目标和意义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于2013年8月由国务院批准设立,2013年9月29日正式挂牌运行。它肩负着我国在新时期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探索管理模式创新、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的重要使命。 建立上海自贸区的主要目标有以下几点:一是助力扭转外贸颓势,用开放扩大内需,用开放形成倒逼机制,用开放促进新一轮改革,推动完善开放型经济体制机制;二是推动中国加入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并有望成为中国加入该协议的首个窗口,以积极的行动应对国际贸易的新挑战;三是推动上海中心城市建设,建设新型城市发展制度。 自贸区的基本制度框架是紧紧围绕面向世界、服务全国的战略要求和上海“四个中心”建设的战略任务,按照先行先试、风险可控、分步推进、逐步完善的方式,把扩大开放与体制改革相结合、把培育功能与政策创新相结合,形成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基本制度框架。 上海自贸区的建立不是针对某一个地区,而是承担了国家扩大开放,进一步推进改革“试验田”的任务,主要是在政府职能转变、管理模式创新等方面进行探索。在适应国际投资和服务贸易新规则的形势下,为在更高水平上管理经济积累经验,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能够更好地服务全国。 建立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通过先行先试,使试验区形成与国际经贸通行规则相互衔接的基本制度框架,成为我国进一步融入经济全球化的重要载体;二是有利于培育我国面向全球的竞争新优势,拓展经济增长的新空间,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三是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思路和新途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下一步深化改革开放打好基础,更好地服务全国发展。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 2013-09-28 建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在新形势下推进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为全面有效推进试验区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试验区肩负着我国在新时期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探索管理模式创新、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的重要使命,是国家战略需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家战略,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先行先试,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率先建立符合国际化和法治化要求的跨境投资和贸易规则体系,使试验区成为我国进一步融入经济全球化的重要载体,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贡献。 (二)总体目标 经过两至三年的改革试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和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和新型贸易业态,加快探索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服务业全面开放,探索建立货物状态分类监管模式,努力形成促进投资和创新的政策支持体系,着力培育国际化和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力争建设成为具有国际水准的投资贸易便利、货币兑换自由、监管高效便捷、法制环境规范的自由贸易试验区,为我国扩大开放和深化改革探索新思路和新途径,更好地为全国服务。 (三)实施范围 试验区的范围涵盖上海外高桥保税区、上海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和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等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并根据先行先试推进情况以及产业发展和辐射带动需要,逐步拓展实施范围和试点政策范围,形成与上海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建设的联动机制。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紧紧围绕面向世界、服务全国的战略要求和上海“四个中心”建设的战略任务,按照先行先试、风险可控、分步推进、逐步完善的方式,把扩大开放与体制改革相结合、把培育功能与政策创新相结合,形成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基本制度框架。(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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