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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物业承接查验移交资料清单 (1)

项目物业承接查验移交资料清单 (1)
项目物业承接查验移交资料清单 (1)

物业承接查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共用部位查验记录

项目共用设施查验记录

项目共用设备查验记录

承接查验内容及查验措施

承接查验容、要求及方法 一、图纸资料交接 要求:咨询请点图纸资料数量,交接双方在《图纸资料移交清单》签字确认, 要求:承接查验过程中发现问题由物业公司统一记录在《设施设备接管查验记录表》,查验工作完成后,参加查验人员签字确认,物业公司将《设施设备接管查验记录表》分别报送各有关单位,由建设单位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及现场实际情况,组织施工单位确认整改完成,整改工作结束后,由物业公司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并报送有关单位。 (一)查验围 房屋本体包括:地基基础、梁、柱、板主体、顶棚、墙面、楼地面、门窗、楼梯、扶手、卫生间供水、排污管道、地漏等。公共设施包括:基础设施、天台、屋面避雷设施、消防设施、园区路灯、绿化、园区道路、垃圾箱(房)、车库、检查井和化粪池、明暗沟、踏步、台阶、水箱、景观和文化娱乐设施等。(二)检测查验方法 1、地基基础查验 (1)地基基础沉降不得引起墙体和上部结构的开裂或其他结构及相邻房屋的损坏; (2)查验方法:观察检查。 2、梁、柱、板等主体查验 (1)无变形、弓凸、剥落、开裂、倾斜、移位和非收缩性裂缝;

(2)无钢筋外露; (3)查验方法:观察检查。 3、外立面检查 (1)房屋墙体露出地面部分无倾斜、无移位、无裂缝和无扭曲等; (2)散水坡:无塌陷、无断裂和无分裂;面层平整,无脱皮;无倒泛水、积水现象; (3)查验方法:观察检查。 4、天台 (1)屋面隔热层、防水层;板端缝、伸缩缝油膏紧贴;隔热板、防水层表面无裂缝; (2)平屋面应有隔热保温措施,三层以上房屋在公用部位应设置屋面检查孔;(3)阳台及三层以上房屋的屋面应有组织排水(排水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积水现象。出水口、檐口、泛水、天沟、变形缝、压顶、落水管、烟管与屋面的连接等应安装牢固,接口平密,不渗漏; (4)天台护栏无破损、变形,无明显锈蚀; (5)屋面避雷设施按设计要求检查。 5、顶棚的查验 (1)抹灰面平整,面层涂料均匀,无漏刷、无脱皮、无裂纹,无霉点,无渗水痕迹、无污渍; (2)查验方法:观察检查。 6、墙面的查验 (1)抹灰应表面平整,不应有空鼓、爆灰、裂缝和起泡等缺陷;(允许偏差值4mm,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2)饰面砖应表面洁净,粘贴牢固,阴阳角与线脚顺直,无缺棱掉角; (3)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值2mm,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4)立面垂直度允许偏差值3mm,用2m托线板检查; (5)接缝、压条平直度允许偏差值2-3mm,拉5m线检查,不足5m拉通线检查; (6)压条间距允许偏差值2mm,用尺检查; (7)接缝高低允许偏差值0.5mm,用直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8)接缝宽度允许偏差值±0.5mm,用尺检查; (9)涂料、刷浆应色泽一致.表面不应有掉粉、起皮、漏刷、透底、反碱、咬色、流坠、疙瘩等现象(查验方法:观察检查); (10)外墙面:抹灰面平整,面层涂料均匀,无漏刷,无脱皮.无裂纹,无霉点,无渗水痕迹,无污渍(查验方法:观察检查)。 7、楼、地面的查验 (1)面层与基层必须粘贴牢固,不空鼓;整体面层平整,不允许有裂缝、脱皮和起砂等缺陷。面层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倒泛水、无积水;与地漏、管道结合处应严密牢固,无渗漏; 查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检查、用坡度尺检查、观察检查; (2)水泥砂浆地面:抹灰平整,压光均匀,无空鼓、无裂纹、无起泡等; 查验方法:允许偏差值4mm,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观察检查;

开发商向物业移交资料清单

开发商向物业移交资料清单 一、项目建设资料 1 《国家建设用地通知书》及红线图复印件;2同意使用土地通知书复印件;3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4 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复印件;5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6市规划局《建设工程报建审核书》复印件 ;7规划报建图复印件;8建筑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9物业各分项工程设计方案复印件;10 设计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复印件;1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认定书复印件;1 2 建设工程竣工消防审核意见书复印件;1 3 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复印件;1 4 工程建筑埋放线、验线、验收意见书复印件;1 5 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施使用证复印件;1 6 通信管线等各分项工程竣工验收书\验收报告复印件;1 7 供水协议书复印件;1 8 共用电合同复印件;1 9 同意供电通知复印件;20 申请门牌呈批表复印件;21 通邮申报表复印件;22 其它相关资料。 二、物业产权资料 1 拆迁资料复印件; 2 销售资料(业主、产权、位置、建筑面积等)复印件 ; 3 其它相关资料。 三、建筑工程技术资料 1 地质勘查报告复印件; 2 工程合同及开、竣工报告复印件; 3 建筑施工图(结构、建施、氺施、电施、防雷、弱电等) 原件; 4 图纸会审记录复印件; 5 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包括质量事故处理记录)复印件; 6 隐蔽 工程验收签证复印件;7 沉降观察记录复印件;8 竣工验收证明书 ;9 主要建筑材料质量保证书(钢材、水水泥等)复印件;10 新材料、构配件的鉴定合格证书复印件;11 砂浆、混泥土试块试压报告复印件;12 建筑施工图(包括总平面图、建

筑、结构、水、电、防雷、弱电、设备安装、附属工程及隐蔽管线等)原件;13 其 它项目竣工图(绿化、景观、二次装修等) 原件;14 各分项施工单位资料复印件; 15 各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表\测试报告复印件;16 其它相关资料。 四、设备资料----供电系统 1 供电系统设备购买、安装合同复印件; 2 供电系统设备制造、安装单位、维 护单位资料复印件;3 供电系统设备产权所有者及用户名称和地址复印件;4 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直流控制屏等设备参数(型号、数量、重量、额定电压、电 流、频率等)原件 ;5 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直流控制屏等设备随机资料(安装使用说明书、技术图纸、机房布置图、产品合格证、安装配件清单等)原件;6 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直流控制屏等设备主要配件资料(生产单位、技术参数、说明 书、产品合格证等)原件;7 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直流控制屏等设备试运行检验记录、运行许可证原件;8 配电箱、电缆、插接母线、电表等资料(生产单位、技 术参数、说明书、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等)原件;9 灯具、末端用电器具资料(生 产单位、技术参数、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原件;10 配套装置、仪表、电度表资 料(检验记录、测试报告、原始数据记录等)复印件 ;11 其它相关资料。 五、设备资料---给排水系统 1 给排水系统设备购买、安装合同复印件; 2 给排水系统设备制造、安装单位、维护单位资料复印件; 3 给排水系统设备产权所有者及用户的名称和地址复印件; 4 水泵等配套设备参数(型号、额定功率、扬程、编号等)原件 ; 5 设备随机 资料(安装使用说明书、维护保养手册、机房布置图、产品合格证、随机配件清 单、主要配件资料等)原件; 6 设备运行检验记录、管道水压及闭水试验记录、给 排水管道的冲洗及消毒记录原件; 7 主要材料和制品的合格证或试验记录复印件; 8 配套装置、仪表、水表资料(检验记录、测试报告、原始数据记录等) 复印件 ;9 水、暖、卫生器具检验合格证书原件;10 其它相关资料。

物业承接查验内容及标准

1.交接房屋 页脚内容3 剑腾三期项目-房屋本体及公共设施查验标准 序号 查验内容和标准 一、防水现场查验的内容、标准与方法 1、房屋防水工程查验: 1)对房顶、外墙的查验,宜在雨天或雨后进行观察,若有渗漏部位,划出标记,做好记录; 2)对卷材、涂膜防水层,宜直接观察有否裂缝、翘边、龟裂、剥落、腐烂、积水及细部节点部位损坏等现状,发现前述现象,宜在雨后观察或蓄水检查 防水层大面及细部节点部位渗漏情况; 3)对钢性防水层,宜直接观察有否开裂、起砂、酥松、起壳;密封材料剥落等;排气管、女儿墙等部位防水层破损等现状,宜在雨后观察或蓄水检查防 水层大面及细部节点部位渗漏情况; 4)对瓦件,宜直接观察有否裂纹;瓦面、接缝及细部节点部位损坏等现状,宜在雨后观察瓦件及细部节点部位渗漏情况; 5)对清水、抹灰、面砖与板材等墙面,宜直接观察有否裂缝、接缝、空鼓、剥落、酥松及细部节点部位损坏等现状,宜在雨后观察和淋水检查墙面及细 部节点部位渗漏现象; 1 6)对厕浴间及楼地面,宜直接观察有否裂缝、积水、空鼓及细部节点不诶损坏等现状,并宜在蓄水后检查楼地面、厕浴间墙面及细部节点部位有无渗漏 7)对地下室墙地面、顶板,宜观察有否裂缝、蜂窝、麻面及细部节点部位损坏等现状,对现有慢渗或渗漏水点不明显的部位,宜辅以撒水泥粉来确定漏 8)卷材铺贴方法和搭接顺序应符合设计要求,搭接宽度正确,接缝严密,不得有皱折、鼓泡和翘边现象; 9)涂膜防水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涂层无裂缝、皱折、流淌、鼓泡和露胎体现象; 10)钢性防水层表面应平整、压光,不起砂,不起皮,无开裂;分隔缝应平直,位置正确; 11)加空屋面查隔热制品的质量无断裂和露筋等缺陷,蓄水屋面蓄水至规定高度查有无渗漏现象,种植屋面挡墙泄水孔的留设需符合设计要求,并不得 2、地下建筑防水工程查验 1)防水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和抗渗压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防水混凝土应密实,表面应平整,不得有露筋、蜂窝等缺陷;裂缝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水泥砂浆防水层应密实、平整、粘结牢固,不得有空鼓、裂纹、起砂、麻面等缺陷;防水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卷材接缝应粘结牢固、封闭严密,防水层不得有损伤、空鼓、皱折等缺陷; 2 5)涂层应粘结牢固,不得有脱皮、流淌、鼓泡、露胎、皱折等缺陷;涂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6)塑料板防水层应铺设牢固、平整,搭接焊缝严密,不得有焊穿、下垂、绷紧现象; 7)金属板防水层焊缝不得有裂纹、未熔合、夹渣、焊瘤、咬边、烧穿、弧坑、针状气孔等缺陷;保护涂层应符合设计要求; 8)变形缝、施工缝、后绕带、穿墙管道等防水构适应符合设计要求。 二、门窗的查验内容、标准与查验方法 1、查验基本项 门窗安装牢固,配件齐全、安装位置正确,开关灵活,官迷严密、无倒翘;玻璃表面洁净,中空玻璃内外表面应洁净、内层不得有灰尘和水蒸气。 2、门木窗的查验 1)木门窗表面应洁净,不得有刨痕、锤印; 2)木门窗的割角、拼缝应严密平整。门窗框、扇裁口应顺直,刨面应平整; 3)木门窗上的槽、孔应边缘整齐,无毛刺; 4)木门窗与墙体间缝隙的填嵌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填嵌应饱满。寒冷地区外门窗(或门窗框)与砌体间的空隙应该填充保温材料。查验方法:轻敲门 窗框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5)木门窗批水、盖口条、压缝条、密封条的安装应顺直,与门窗结合应牢固、严密。查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 3、金属门窗的查验 1)金属门窗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锈蚀。大面应无划痕、碰伤。漆膜或保护层应连续; 2)金属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填嵌饱满,并采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 3)金属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或毛毡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得脱槽; 4)有排水孔的金属门窗,排水孔应畅通,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4、塑料门窗的查验 1 1)塑料门窗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大面应无划痕、碰伤; 2)塑料门窗扇的密封条不得脱槽。旋转窗间隙应基本均匀; 3)玻璃密封条与玻璃及玻璃槽口的接缝应平整,不得卷边、脱槽; 4)排水孔应畅通,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5、特种门的查验 1)特种门的表面应洁净,无划痕、碰伤; 2)带有机械装置、自动装置或智能化装置的特种门,其机械装置、自动装置或智能化装置的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查验方法:启动机 械装置、自动装置或智能化装置,观察查验; 3)特种门的安装必须牢固。预埋件的数量、位置、埋设方式、与框的连接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查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 4)特种门的配件应齐全,位置应正确,安装应牢固,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和特种门的各项性能要求。查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 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6、门窗玻璃的查验 1)玻璃表面应洁净,不得有腻子、密封胶、涂料等污渍。中空玻璃内外表面均应洁净,玻璃中空层内不得有灰尘和水蒸气; 2)门窗玻璃不应直接接触型材。单面镀膜玻璃的镀膜层应在最外层,镀膜层应朝向室内; 3)腻子应填抹饱满、粘结牢固;腻子边缘与裁口应平齐。固定玻璃的卡子不应在腻子表面显露; 4)门窗玻璃安装如单块玻璃大于1.5㎡时应使用安全玻璃。 三、吊顶的查验内容、标准与查验方法 1、查验基本项 吊顶饰面材料表面应洁净、色泽一致,无翘曲、裂缝及缺损,压条平直、宽窄一致;饰面板上的灯具、喷淋头、风口篦子等设备位置合理、美观,交接吻合 、严密;金属吊顶、龙骨的接缝均匀一致,角鏠吻合,表面平整,无翘曲,锤印;木质吊杆、龙骨应顺直,无劈裂、变形。饰面材料选安全玻璃或有可靠安 2、暗龙骨吊顶的查验 1)饰面材料表面应洁净、色泽一致,不得有翘曲、裂缝及缺损。压条应平直、宽窄一致; 1 2)饰面板上的灯具、感烟探测器、洒水喷头、风口篦子等设备的位置应合理、美观,与饰面板的交接应吻合、严密; 3)金属吊杆、龙骨的接缝应均匀一致,角鏠应吻合,表面应平整,无翘曲、锤印。木质吊杆、龙骨应顺直,无劈裂、变形。 3、明龙骨吊顶的查验。查验内容与暗龙骨吊灯的查验内容(1)、(2)款相同,不同的是,金属龙骨的接缝应平整、吻合、颜色一致,不得有划伤、擦伤 等表面缺陷。木质龙骨应平整、顺直,无劈裂。 4、金属吊杆、龙骨应经过表面防腐处理;木吊杆、龙骨应进行防腐、防火处理。 四、轻质隔墙的查验内容、标准与查验方法 1、查验基本项 轻质隔墙的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洁净、无裂缝,接缝应均匀、顺直;隔墙上的孔洞、槽、盒应位置正确、套割方正、边缘整齐。 2、板材隔墙的查验 1)隔墙板材安装应垂直、平整、位置正确,板材不应有裂纹或缺损; 2)板材隔墙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洁净,接缝应均匀、顺直。查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物业管理移交清单

新旧物业交接资料 1、资料交接原物业管理企业撤管前,应当向业主委员会移交下列: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原竣工验料; (2)设施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业主及房屋面积清册; (5)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接管物业前,业主委员会应当将以上资料移交给新物业管理企业。资料移交完毕后,移交和接收双方须签字认可,若有未移交部分,由双方列出未移交部分的清单,确定移交时间并签字认可。 2、设备交接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原物业管理企业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查验时,业主委员会应当制作物业查验记录。查验记录应当包括查验项目名称、查验时间、查验内容、查验结论、存在问题等,并由查验人签字。新的物业管理企业和原物业管理企业对查验结果存在争议的,应当在查验记录中载明,并明确解决办法。 3、费用交接原物业管理企业撤管时,应当在业主委员会的组织下,将预收的交接之日后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代收的各种能源费、押金,以及代管的专项维修资金等移交给新的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或原物业管理企业应将依法属于业主的物业管理用房移交给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4、物业管理用房业主委员会或原物业管理企业应将依法属于业主的物业管理用房移交给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备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或依法终止,原物 业管理企业不得以业主欠交物业服务费为由拒绝办理交接;原物业管理企业拒不撤出物业管理区域的,新的物业管理 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应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不得强行接管。 业主委员会、原物业管理企业及新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交 接工作应依法进行。 二、新旧物业交接时的几个问题新旧物业交接时矛盾 重重,交接过程复杂,时间长,造成小区管理混乱,业主 断水、断电或者小区垃圾满地,甚至会发生暴力流血事 件。《物业管理条例》虽然规定小区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其所占面积也超过半数的情况下,可以更换物业公司,但 实际操作起来困难重重:一来能拿到二分之一业主同意票 已经并非易事,二来新老交接,老物业平和退出小区更难,而新物业强行进入法律又不允许,甚至面临法院不受理此 类案件的尴尬。新旧物业公司交接难主要体现在三点: 1、相关设施移交难根据《物业管理条 例》(以下简称《条例》),物业管理用房等房产的所有权属于业主,但由于在房地产开发建设和登记产权 时,大部分登记的是开发建设单位,而目前又没有法 规规定这部分产权如何移交给业主。如物业管理用房,即使旧物业管理公司同意移交,但在接管初期,旧物业公司对物业管理用房进行过装修,投入了一部分的费 用,需要旧的物业公司、新的物业公司、业委会进行协商,增加了新旧物业交接的难度。 2、物业资料移交难根据《条例》,建设单位 应当向物业公司移交以下资料:(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等技术资 料;(4)物业管理所必须的其他资料。要求物业企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

欢迎阅读 1.目的 为了规范项目物业承接查验工作,确保物业承接查验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后续的物业管理服务奠定良好地管理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和《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项目已建或待建项目。 3.职责 3.1深圳市莲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物业管理管理部负责本方案的制定、修 改、指导和监督; 3.2物业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物业接管验收工作,严格按有关验收标准进行查验,并建 立书面验收档案,对不合格项目向地产项目部提出整改要求; 3.3分公司各项目积极配合服务中心做好验收工作,完成整改工作,确保物业完好、 完整移交。 4.实施承接查验的物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4.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取得规划、消防、环保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可或者准许使 用文件,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2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公共照明、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设施设备 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已安装独立计量表具; 4.3教育、邮政、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环卫、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已按规划设计 要求建成; 4.4道路、绿地和物业服务用房等公共配套设施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并满足使用功能 要求; 4.5电梯、二次供水、高压供电、消防设施、压力容器、电子监控、门禁对讲、安防系 统等共用设施设备取得使用合格证书; 4.6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的相关技术资料完整齐全; 4.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实施物业承接查验主要依据下列文件: 5.1物业买卖合同; 5.2临时管理规约;

最全物业资料移交清单

建设单位向物业管理公司移交的各项物业资料清单 一、综合资料 1项目土地使用合同、红线图、立项文件、工程申报批建文件及计划批准文件,征地批文、协议书(合同书);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国家建设征用土地通知书》复印件; 3同意使用土地通知书复印件; 4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6市规划局《建设工程报建审核书》复印件; 7规划报建图复印件; 8建筑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9《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建筑报建上级机关的决议、决定、批示等工程重要会议纪要和指导性文件。 10初步设计方案、设计鉴定审批文件; 11建筑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12物业各分项工程设计方案复印件。 13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施工执照(复印件);开工竣工报告复印件、施工量放线图表记录; 14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复印件; 15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认定书复印件; 16建筑工程竣工消防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17 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复印件; 18 工程建筑埋放线、验线、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19通信管线等各分项工程竣工验收书/验收报告复印件。 20竣工验收会议文件及质量评审材料、竣工报告、竣工验收证书; 21公共配套综合验收合格证; 22单项工程质检监督委托书、成果报告、单项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23地质勘察报告复印件; 24建筑施工图(结构、建施、水施、电施、防雷、弱电等)原件; 25 图纸会审记录复印件; 26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包括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复印件; 27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复印件; 28沉降观察记录复印件; 29竣工验收证明书复印件; 30主要建筑材料质量保证书(钢材、水泥等)复印件; 31新材料、构配件的鉴定合格证书复印件; 32建筑竣工图(包括总平面图、建筑、结构、水、电、防雷、弱电、设备安装、附属工程及隐蔽管线等)原件; 33其它项目竣工图(绿化、景观、二次装修等)原件; 34各分项工程施工单位资料复印件; 35各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表/测试报告复印件; 36园林绿化图纸、清样、品种、数量、养护注意事项; 37 施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竣工图、配套的设施地下管网的工程设计图及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出台--物业移交检查验收流程有新规标准范本

编号:QC/RE-KA4090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出台--物业移交检查验收流程有新规标准 In the collective, in order to make all behaviors have rules and regulations, all people abide by the unified norms, so that each group can play the highest role and create the maximum value. (管理规范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出台--物业移交检查验收流程有新规标准范本 使用指南:本管理规范文件适合在集体中为使所有行为都有章可偱,所有人都共同遵守统一的规范, 最终创造高效公平公开的的环境,使每个小组发挥的作用最高值与创造的价值最大化。文件可用word 任意修改,可根据自己的情况编辑。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出台--物业移交检查验收流程有新规 10月1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新鲜出炉,本规章将自20xx年1月1日起实行,其中对于建设单位和物业企业有多项关于新建物业检查验收活动的具体规定。本博主对其中的重点条款进行逐一解读,请开发商和物业服务企业特别注意自身应当承担的相关责任。 重点条款1:第六条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约定其

所交付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建设标准。 博主解读:本条规定事实上要求今后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开发商不仅要约定物业的共用部位和公用设施设备,还要对其建设标准进行明确约定或告知。 重点条款2: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交付使用15日前,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完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 博主解读:本条对双方承接查验工作规定了最后期限,即交付使用前15日前应当完成承接查验工作。同时根据本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如果未按本办法执行的,除被主管部门限期责令整改外,还有

物业的承接查验重点要求

物业的承接查验一、新建物业承接查验 在物业竣工验收合格后,物业管理企业于业主入住之前,对物业进行承接查验。 一、准备工作 (一)人员准备 . 物业管理企业与建设单位组成联合小组,各自确定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参加。 (二)计划准备. (1)与建设单位确定承接查验的日期、进度安排; (2)要求建设单位在承接查验之前提供移交物业详细清单、建筑图纸、相关单项或综合验收证明材料。 (3)派出技术人员到物业现场了解情况,为承接查验做好准备工作。 (三)资料准备 在物业的承接查验中,应做必要的查验记录,在正式开展承接查验工作之前,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好资料准备工作,制订查验工作流程和记录表格。 (1)工作流程一般有《物业承接查验工作流程》、《物业查验的内容及方法》、《承接查验所发现问题的处理流程》等; (2)承接查验的常用记录表格有《工作联络登记表》、《物业承接查验记录表》、《物业工程质量问题统计表》等。 二、物业查验的主要内容与方式 (一)物业查验的主要内容 1.物业资料 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物业管理企业应接受查验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2.物业共用部位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在承接物业时,应对物业共用部位进行查验。主要内容包括: (1)主体结构及外墙、屋面; (2)共用部位楼面、地面、内墙面、天花、门窗; (3)公共卫生间、阳台; (4)公共走廊、楼道及其扶手、护栏等。 3.共用设施设备 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种类繁多,各种物业配置的设备不尽相同,共用设施设备承接查验的主要内容有:低压配电设施,电气照明插座装置、防雷与接地,给水排水,电梯,消防水系统,通信网络系统,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排烟送风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空调等。 4.其他公共配套设施 物业其他公共配套设施查验的主要内容有:大门、值班岗亭、围墙、道路、广场、活动中心、停车场(库)、游泳池、运动场地、物业标识、垃圾屋、休闲娱乐设施、信报箱等。 (二)物业查验的方式 对建设单位移交的物业资料,有关单项验收报告,以及对物业共用部位、设施设备和其他公共

住宅区物业管理移交与承接查验指导意见

为了维护业主、企业、其他管理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住宅区物业管理移交与承接查验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意见。 一、住宅区物业管理的移交与承接查验。是指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建设单位依法约定,将符合交付条件的住宅区内房屋及房屋共用部位、共用、共有配套设施设备、相关资料等,向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专业经营单位移交;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合同约定承接查验;以及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委员会,或在业主委员会的监督确认下,向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移交;或在行政管理部门监督下,物业服务企业向社区服务机构移交;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依法依约承接查验的活动。 二、移交与承接查验原则。应当本着依法有序,平稳过渡,有效衔接,明确责任,维护社会稳定和基本生活秩序,防止财产损失原则进行。 三、行政指导监督。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及规划、建设、城管、市政、园林等相关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辖区住宅区物业管理的移交与承接查验的指导监督工作。 四、新建住宅区交付使用与移交的条件。新建住宅区交

付使用房屋及配建、配套设施等,应当按规划设计全部施工完毕,正常运行和使用,并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由建设单位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 (一)在房屋销售前,建设单位已向项目辖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物业管理区域划分意见书,并经确认备案; (二)依法通过招标投标或协议方式,与物业服务企业签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企业已按规定,在项目辖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施工机具、建筑残土已清理完毕,达到场清地平; (四)电梯取得准用证; (五)生活用水纳入城市供水管网,并安装分户计量装置;二次供水设施合格; (六)雨水、污水排放纳入城市雨水、污水排放系统; (七)用电纳入城市供电网络,并安装分户计量装置; (八)室内、外燃气管网纳入城市主管网覆盖连接,并安装分户计量与控制装置; (九)提供集中供热的,完成管网敷设并完成分户计量与控制装置安装; (十)统一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管线纳入共用管井,安装分户计量和控制装置;

14、物业承接查验管理办法(2012改)

一、目的: 依据建设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建房[2010]165号通知)规定及国家有关建筑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规范事业部与物业公司对新接项目的承接查验工作,使承接查验工作程序化、标准化。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事业部与物业公司/分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新接项目、分期交付项目的承接查验工作。 三、职责: 1、总经理室审批分公司上报的有关文件;对承接查验中重大事项提供指导; 2、分公司责任人与事业部领导协调承接查验的组织工作及承接查验过程中重大事项的沟通协调; 3、承接查验领导小组负责承接查验工作中的组织、沟通、协调工作; 4、承接查验工作小组负责承接查验工作的具体实施; 5、分公司工程责任人负责与事业部协调处理承接查验中专业技术问题; 6、公司工程部负责协助分公司处理承接查验工作中的疑难或遗留问题。 四三、作业规范与标准: (一)工作流程: 交付使用前三个月成立承接查验小组 制定计划与方案签订 承接查验协议 验收准备实施验收其他物品工程技术资料 共用部位及设 备设施 办理接管移交手续 培训、表单及工具 分项核对 数量 数量清点资料核对现场试、查 限期整改完善 查验 合格 不合格再验 建立档案

(二)、工作内容: A、承接查验前三个月成立承接查验小组 1、在事业部确定新建项目或分期建设项目交付使用时间前三个月,由事业部汇同物业分公司汇同事 业部成立承接查验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 2、承接查验领导小组组长原则上由事业部工程负责人担任,由物业分公司责任人担任付组长,成员 由事业部工程负责相关人员、物业分公司责任人、服务中心责任人、物业分公司工程负责人组成; 3、由承接查验领导小组组建工作小组,承接查验工作小组组长由事业部项目工程负责人担任,服务 中心经理担任副组长。工作小组人员以项目双方工程管理人员为主,适当配备其他相关业务人员。 B、制订承接查验计划与方案 1、承接查验领导小组确定承接查验的具体时间和承接查验的范围、内容、进度、步骤等,并在并在 物业《承接查验协议》明确规定。 2、由事业部与物业分公司共同签订《承接查验协议》(参见附件三)。《承接查验协议》签订后10日 办理承接查验手续; 23、承接查验工作小组根据领导小组确定的物业交付时间计划安排,由物业分公司人员制定《承接 查验计划及方案》,包括人员组织、时间安排、查验内容、使用的设备和工具等内容; 34、《承接查验计划及方案》经承接查验领导小组确定后报集团工程管理中心、物业公司总部总经 理室、工程部备案; C、承接查验准备工作 1、正式承接查验前三个月内,由物业服务中心工程人员参与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工作,了解掌握设施 设备安装质量,项目工程师应予以协助,并与施工单位协调,方便物业公司人员参与,将现场情况填写于《工程人员工作日志》上。 2、工作小组人员对现场发现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对发现问题每周进行汇总,形成报告, 通过《工作联系单》报告项目部/事业部及物业分公司;并工作小组人员应跟踪处理结果; 3、对承接查验工作小组人员进行培训:正式承接查验前三个月内,承接查验工作小组人员学习、熟 悉承接查验规范,了解熟悉接管项目设施设备情况; 4、工具和资料、表单的准备:承接查验前1个月内,承接查验工作小组准备查验的测量设备和工具; 准备查验的各种记录表单、文件; 53、承接查验工作小组应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内容应形成会议纪要,与会人员会签。 D、承接查验的实施 1、资料的承接查验 (1)、项目部事先准备好拟移交的工程资料,并做好资料移交清单明细(具体内容参见附件一)。在现场承接查验前20天,由承接查验工作小组办理资料的承接查验工作的相关事宜; (2)、承接查验工作小组对资料进行查验验收,重点核查共用设施设备出厂、安装、试验和运行的合格证明文件。物业分公司人员应对接收的资料需进行登记,记录在《资料移交清单》上(具 体内容可参考附件《承接查验移交资料清单》上所列明细)。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 (1)、物业交付使用前15天,承接查验工作小组办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的相关事宜; (2)、承接查验工作小组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验收查对;

开发商向物业公司工程资料移交清单

物业移交资料清单 一、项目建设资料 1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通知书》及红线图复印件; 2 同意使用土地通知书复印件; 3 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 4 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复印件; 5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6 市规划局《建设工程报建审核书》复印件; 7 规划报建图复印件; 8 建筑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9 开发公司相关资料(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10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复印件; 11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认定书复印件; 12 建筑工程竣工消防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13 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复印件; 14 工程建筑埋放线、验线、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15 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施使用证复印件; 16 通信管线等各分项工程竣工验收书/验收报告复印件; 17 供水协议书复印件;供用电合同复印件; 18 同意供电通知复印件; 19 申请门牌呈批表复印件; 20 通邮申报表复印件; 21 其它相关资料

二、物业产权资料 1 销售资料(业主、产权、位置、建筑面积等)复印件; 2 住房、门面、车库买卖合同复印件 3 其它相关资料 三、建筑工程技术资料 1 地质勘察报告复印件; 2 工程合同及开、竣工报告复印件; 3 建筑施工图(结构、建施、水施、电施、防雷、弱电等)原件; 4 图纸会审记录复印件; 5 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包括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复印件; 6 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复印件; 7 沉降观察记录复印件; 8 竣工验收证明书复印件; 9 主要建筑材料质量保证书(钢材、水泥等)复印件; 10 新材料、构配件的鉴定合格证书复印件; 11 砂浆、混凝土试块试压报告复印件; 12 建筑竣工图(包括总平面图、建筑、结构、水、电、防雷、弱 电、设备安装、附属工程及隐蔽管线等)原件; 13 其它项目竣工图(绿化、景观、二次装修等)原件; 14 各分项工程施工单位资料复印件; 15 各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表/测试报告复印件; 16 其它相关资料

物业承接查验实施细则(试行)

物业承接查验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规物业承接查验行为,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明确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责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物业承接查验,是指承接新建物业前,物业服务企业和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验收的活动。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国有土地上的物业承接查验活动。 第四条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负责物业承接查验的指导监督工作。 各县(市、区)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物业承接查验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约定其所交付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建设标准。

第六条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应当对全体业主同意授权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查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事项作出约定。 本细则实施前已出售尚未交付的物业,临时管理规约中未约定查验事项的,视同同意授权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查验。 第七条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包含物业承接查验的容。 本细则实施前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就物业承接查验的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协议补充。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交付使用15日前,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完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 第九条实施承接查验的物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取得规划、消防、环保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可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承接查验移交清单

附件一 承接查验移交资料清单 物业承接查验移交资料目录 序号名称备注一项目建设资料 1 房地产开发企业证照 2 房地产开发项目批准文件 3 建筑红线图 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6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 规划总平面图 1 8 建筑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消防审核意见书) 9 各分项工程设计方案 10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综合验收合格证》 11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认定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 12 消防工程验收合格证(审核意见书) 13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质检备案表) 14 工程建筑放线、验线、验收意见书 15 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施使用证 16 通信管线等各分项工程竣工验收书/验收报告 17 供水、供气协议书 18 供用电合同、燃气验收合格证 19 同意供电通知 20 申请门牌审批表 21 白蚁防治合同书 22 有线(光纤)电视许可证、电话网络验收合格证 23 《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使用说明书》 24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 25 公共设施、设备清单

26 其它相关资料 二物业产权资料 1 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2 销售资料(业主、产权、位置、建筑面积、联系方式、户型图等)206(应为212) 3 房屋设备及其固定附着物清册 4 房屋分户产权办理情况说明 5 建筑执照 6 拆迁安置资料 7 其它相关资料 三建筑工程技术资料 1 地质勘察报告 2 工程招、投、定标书 3 工程施工合同及开、竣工报告 4 施工图(总平、结构、建筑、给排水、电气、燃气、通讯、消防、防雷、强弱电、智能化系统及设备安装等) 5 图纸会审记录 6 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包括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7 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8 沉降观察记录 9 竣工验收证明书 10 主要建筑材料质量保证书(钢材、水泥等) 11 新材料、构配件的鉴定合格证书 12 砂浆、混凝土试块试压报告 13 竣工图(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通讯、防雷、消防、强弱电、 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总坪道路、雨污排放等附属工程及隐蔽管线 等) 《给排水工程竣 工图》《地下管网 工程竣工图》 14 其它项目竣工图(绿化、景观、二次装修等)《立体车库竣工 资料》 15 各分项工程施工单位资料 16 各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表/测试报告 17 水电、空调、卫生洁具、电梯等设备检验合格证书《电梯设备检测

物业工程资料移交清单

物业工程资料移交清单 一、项目建设资料: 1、《国家建设征用土地通知书》及红线图复印件 2、同意使用土地通知书 复印件 3、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 4、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复印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6、市规划局《建设工程报建审核书》复印件 7、规划报建图复印件 8、规划报建图复印件 9、物业各分项工程设计方案复印件 10、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复印件1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认定书复印件 12、建筑工程竣工消防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13、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复印件 14、工程建筑埋放线、验线、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15、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施使用证复印件 16、通信管线等各分项工程竣工验收书/验收报告复印件 17、供水协议书复印件 18、供用电合同复印件 19、同意供电通知复印件 20、申请门牌呈批表复印件 21、通邮申报表复印件 22、其它相关资料 二、物业产权资料: 1、销售资料(业主、产权(包括储藏室、车库)、位置、建筑面积、测绘面积、联系方 式) 复印件

2、其它相关资料 三、建筑工程技术资料: 1、地质勘察报告复印件 2、工程合同及开、竣工报告复印件 3、建筑施工图(结构、建施、水施、电施、防雷、弱电等) 原件 4、图纸会审记录复印件 5、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包括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复印件 6、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复印件 7、沉降观察记录复印件 8、竣工验收证明书复印件 9、主要建筑材料质量保证书(钢材、水泥等) 复印件 10、新材料、构配件的鉴定合格证书复印件 11、砂浆、混凝土试块试压报告复印件 12、工程竣工图(包括总平面图、建筑、结构、水、电、防雷、弱电、设备安装、附属工程及隐蔽管线等) 原件 13、其它项目竣工图(绿化、景观、二次装修等) 原件 14、各分项工程施工单位资料复印件 15、各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表/测试报告复印件 16、其它相关资料 四、设备资料—供电系统 1、供电系统设备购买、安装合同复印件 2、供电系统设备制造、安装单位、维护单位资料复印件 3、供电系统设备产权所有者及用户的名称和地址复印件 4、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直流控制屏等设备参数(型号、数量、重量、额定电压、电流、频率等) 原件

物业承接查验移交资料清单

承接查验移交资料清单 物业承接查验移交资料目录 序号名称备注一项目建设资料 1 房地产开发企业证照 2 房地产开发项目批准文件 3 建筑红线图 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6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 规划总平面图 8 建筑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消防审核意见书) 9 各分项工程设计方案 10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综合验收合格证》 11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认定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 12 消防工程验收合格证(审核意见书) 13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质检备案表) 14 工程建筑放线、验线、验收意见书 15 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施使用证 16 通信管线等各分项工程竣工验收书/验收报告 17 供水、供气协议书 18 供用电合同、燃气验收合格证 19 同意供电通知 20 申请门牌审批表 21 白蚁防治合同书 22 有线(光纤)电视许可证、电话网络验收合格证 23 《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使用说明书》 24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 25 公共设施、设备清单 26 其它相关资料

二物业产权资料 1 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2 销售资料(业主、产权、位置、建筑面积、联系方式、户型图等) 3 房屋设备及其固定附着物清册 4 房屋分户产权办理情况说明 5 建筑执照 6 拆迁安置资料 7 其它相关资料 三建筑工程技术资料 1 地质勘察报告 2 工程招、投、定标书 3 工程施工合同及开、竣工报告 4 施工图(总平、结构、建筑、给排水、电气、燃气、通讯、消防、防雷、强弱电、智能化系统及设备安装等) 5 图纸会审记录 6 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包括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7 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8 沉降观察记录 9 竣工验收证明书 10 主要建筑材料质量保证书(钢材、水泥等) 11 新材料、构配件的鉴定合格证书 12 砂浆、混凝土试块试压报告 13 竣工图(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通讯、防雷、消防、强弱电、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总坪道路、雨污排放等附属工程及隐蔽管线等) 14 其它项目竣工图(绿化、景观、二次装修等) 15 各分项工程施工单位资料 16 各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表/测试报告 17 水电、空调、卫生洁具、电梯等设备检验合格证书 18 供水试压报告 19 机电设备订购合同、单台设备的说明书、试验记录及系统调试记录 20 弱电、安防、智能化系统集成及布线图

物业承接查验表格17148(学习建筑)

附件6 承接查验表单 1、承接查验移交资料清单 2、物业验收表(供水) 3、物业验收表(排水) 4、物业验收表(动力照明) 5、物业验收表(电梯) 6、物业验收表(空调) 7、物业验收表(消防) 8、物业验收表(安防监控) 9、物业验收表(弱电) 10、物业验收表(房屋本体) 11、物业验收表(绿植) 12、共用设备设施查验整改记录表 13、物业承接查验缺陷记录表 14、承接查验问题整改项目表 15、物业设备设施承接查验一览表 16、物业承接查验记录 17、物业承接查验最终遗留问题汇总表

承接查验移交资料清单 物业承接查验移交资料目录 序号名称份数编码备注一项目建设资料 1 房地产开发企业证照 2 房地产开发项目批准文件 3 建筑红线图 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6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 规划总平面图 8 建筑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消防审核意见书) 9 各分项工程设计方案 10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综合验收合格证》 11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认定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 12 消防工程验收合格证(审核意见书) 13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质检备案表) 14 工程建筑放线、验线、验收意见书 15 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施使用证 16 通信管线等各分项工程竣工验收书/验收报告 17 供水、供气协议书 18 用水申请审批表及月供水计划执行表 19 供用电合同、燃气验收合格证 20 同意供电通知 21 申请门牌审批表 22 电梯使用合格证 23 电话网络验收合格证 24 《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使用说明书》 25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 26 公共设施、设备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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